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时间:2022-03-09 15:40:09 制度 我要投稿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篇1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篇2

  为保证食品安全,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证师幼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生产安全》等国家有关法律,对食堂从业人员实施统一健康管理,为规范操作特制订本度。

  一、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和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冼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进行操作,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六、保健室负责食堂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七、食堂从业人员必须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篇3

  一、食堂从业人员均需持证(健康证)上岗。新入职员工,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且通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

  二、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具备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三、食堂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检查时间以健康证到期时间为准。

  四、食堂管理人员应每日对员工进行健康晨检并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档案。

  五、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六、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及时脱离所在岗位,待查明病因且治愈后方可上岗。

  七、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勤洗澡、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

  八、从业人员在岗期间应着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作还需戴口罩。禁止在工作区域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篇4

  一、从业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四、对新参加工作及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在职从业人员应进行卫生培训,培训情况应记录。

  五、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还需戴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六、操作时手部应保持清洁,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应进行消毒。

  七、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开始工作前。

  2.处理食物前。

  3.上厕所后。

  4.处理生食物后。

  5.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6.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7.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8.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9.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八、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宜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九、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人食品处理区。

  十、食品处理区内不得有抽烟、饮食及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十一、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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