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管理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价格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价格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医院收费管理,特制定《价格管理奖惩制度》,各科室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一、严格执行收费标准,规范记费手续,记费单必须按照项目填写完整,不得涂改,不得擅自立项或改变项目名称。收费员发现不按规定填写者,有权拒绝收费。物价员在检查中发现不按规定填写的,每发现一次按《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二、医嘱记录,检查报告单等资料都必须与收费项目一致。如发现不相符,造成费用漏收或少收的,每发现一次按《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三、收费员收费错误,错收金额,有收费员赔偿。
四、病人投诉,所在科室应做好解释工作,如处理不妥,造成病人向院办投诉的,经核实确有收错费用的`,查实后扣当事人一个月奖金,并且按《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五、凡新增医疗收费项目必须及时上报财务科,经物价局批准后方可执行,违者按《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六、专职物价员要每天对病区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对科室存在的问题,汇总后反馈给科室,以便及时纠正。
价格管理制度2
为规范商品价格管理,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酒店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酒店销售的商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县价格主管部门的物价政策,合理销售商品,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对购进、调入的商品要分类、分区上架销售,并摆放整齐,没有标签及时打印并对照商品位置摆放。
三、酒店执行政府物价部门的管理规定,实行当地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酒店自主相结合的定价方法。
四、对进入酒店销售的所有商品,其名称、产品、规格、价格予以打印标签,各类收费标准及商品价格均需按照国家计委发布的`《关于商品价格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执行。
五、实行价格检查制度是酒店接受政府物价管理部门和客人的监督以及对所属经营部门进行价格管理的一项有效的手段。
价格管理制度3
1、一般性折扣
1.1一般性折扣是指在销售前对全体顾客公开的,顾客只要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认购登记所享受的折扣。
1.2会员购房,以及同一顾客购买第二套(或以上)房屋,按公司规定享受的折扣均视为一般性折扣。
1.3一般性折扣方案及折扣比例由营销公司制订,报公司经理团通过后执行。
1.4在销售过程中,营销公司应根据销售情况,分析一般性折扣销售对销售计划、销售进度的影响,并及时提出调整折扣方案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执行。
1.5制定一般性折扣方案须经过详细的市场调查和测算以及一般性促销原则,比较目标价格与折扣后的平均售价水平,并综合考虑对公司经营计划和利润体现的影响。
1.6制定一般性折扣方案应适当考虑鼓励一次性付款方式,以争取资金快速回笼和减少复杂的按揭办理程序、控制按揭担保风险。
1.7一般性折扣销售作为一种商业折扣,应在销售策划中体现,并按实际成交价及折后价确认销售收入和应收帐款的入帐金额。
1.8营销公司须妥善保管项目历次的各部门会签过的销售定价表原件、销售折扣文件及资料,并送交一份原件给财务部备案。
2、特例折扣
2.1特例折扣界定
特例折扣是指具有特殊身份的'顾客在购房时,或者普通顾客在批量购买时,要求享受超出一般性折扣范围的折扣。包括:内部职员购房折扣、集团购买折扣、一次性批量购买折扣、领导特批的其他折扣。
2.2特例折扣控制原则
a)谨慎性原则
折扣销售方式在促销的同时也直接减少销售收入,因此应谨慎使用,严禁折扣销售的随意性和宽泛性。
b)利益最大原则
制定折扣销售方案应兼顾并处理好增加销售面积、现金流量和减少销售收入及利润的关系,应以项目综合收益最大为目的。
c)特例折扣不可以和一般性折扣累加,按孰高的原则执行。
2.3特别折扣审批流程
价格管理制度4
XX区发改委(物价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深化价格改革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全面推进价格放、管、服,简政放权职能转变。在加快建立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引导资源配置、结构优化调整、工作效率提高、开展“双随机”抽查市场价格监管等方面大胆探索创新。
一、推进收费管理方式改革。
20xx年全面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制度。通过区政府站、物价局网站以及各相关部门网站对外公布实施,进一步提高了收费工作透明度,对收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化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取消《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年审后已经完成了2 次收费年度报告,从年度报告情况看,实施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后,既大大提高了收费管理效能,又强化了各单位对收费工作重视。目前委(局)正逐步探索实行年度收费报告制度,对收费单位的收费政策及执行情况跟踪 ,进一步强化对收费管理的事中、事后监管。
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成效逐步显现。
通过取消、冻结、暂停、缓征、免征涉企收费等措施,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降低了企业生产成本,对新常态下支持企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加强涉企清单动态管理。
确保清单内的收费项目只减不增,所有收费事项合法、合规、合理,切实把涉企收费清单纳入行政权力平台运行和监管。
四、实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和收费公示制度。
在网络、媒体等平台公布涉企收费清单、涉企经营性服务收费项目录等,发放《涉企收费政策宣传资料》,督促各单位在收费场所及站及时公布、动态调整收费政策。
五、认真开展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倾听企业对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收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落实到位。对清单之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等行为严肃查处。
六、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
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下发了发改办﹝20xx﹞40号《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 》全面梳理《安徽省定价目录》内各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进一步减少包括中介服务在内的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已明确取消的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其收费不得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放开已经具备竞争条件的定价项目,降低部分保留项目的收费标准。
七、20xx工作思路。
20xx我委(局)将重点从四方面继续深化价格、收费管理制度改革 :一是明确简政放权的目标任务,凡上级放开价格一律实行市场化运作。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价格问题积极稳妥推进改革。三是加强统筹协调,加大部门间配合,着力解决不衔接、不配套、落实不到位价格问题。四是全面履行价格职能,承接好上级下放权力清单、完善监管与提供服务相结合,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为企业和群众主动推送价格服务,努力打造服务型机关。
价格管理制度5
为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强化管理意识,维护广大患者的利益,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生下列行为的,列入责任追究制度的范围。
1、自定服务项目或自定价格标准;
2、擅自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标准;
3、重复收费、无医嘱收费;
4、超医嘱规定的内容、范围和时间收费;
5、同一服务项目分解为若干项目收费;
6、超越“除外内容”规定的范围;
7、药品和医用材料不按规定作价;
8、可重复使用的医用材料按一次性材料收费;
9、属自主选择的服务和相关医疗用品未征得患者同意收费;
10、擅自提前或推迟执行有关医药价格政策;
11、不向患者提供住院医疗服务价格明细清单。
二、责任追究程序
患者对医院收费异议的,尽可能在科室内给予解答,若科内不予解决可向医院办公室投诉,医院受理患者投诉后,应认真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于10天内向患者反馈;根据自查,属医院违反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应与患者进行协商解决,并根据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责任追究办法
1、病人出院结账时,科室应对照病人医嘱进行认真审核,未进行审核或审核不认真,而造成的`多收、少收、漏收,将按照差错金额的150%扣除责任科室的收入。
2、科室不予解决而反映到院办公室,经查实按查金额的200%在科室绩效工资中扣除,如病人反映到上级有关部门,经查实按查金额的500%在科室绩效工资中扣除。
3、凡属收费人员工作责任心、业务能力等因素,以及自作主张而产生的医疗收费违规行为,属收费人员个人的违规行为。违规收费行为经认定,应立即纠正并全额退回多收金额,收费人员在一年内,多次发生违规收费行为,或同一违规收费行为被查处后再次发生的,应给予扣罚奖金。
价格管理制度6
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物价政策,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通知精神,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我校价格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严格管理。
一、成立物价管理机构,设兼职物价员
(一)为更好地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完善物价管理检查制度,成立学校物价管理小组:由校长刘建国任组长,分管收费的副校长丛春艳任副组长,下设兼职物价管理员。陶海波、于建平、张华杰、谭德欣、任保辉。物价管理小组有定期的“例会”制度。
(二)物价管理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本年内部收费项目的调整、审查、拟定标准,报主管部门审批。
2、定期组织对全校收费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做好统计分析,对存在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办法。
3、负责接待群众在学校收费方面的咨询,对群众提出的意见或投诉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做好解释和答复工作,对存在问题指出整改措施,督促整改。
4、严格把好收费关,制止和更改不合理收费项目,严禁超标准收费。
5、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本校物价工作情况,为学校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二、收费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威海市物价局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不符擅自增加项目,分解项目,巧立名目和提高标准收费。
(二)明确分工,强化管理。
1、学校的一切收费由学校财务按物价部门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乱收费。
2、增加新的.收费项目时,要写报告报批,待物价管理小组论证审核后,报市物价局审批。
4、在学校宣传栏设立收费项目价格公示栏,方便群众查询收费。
三、学校收费价格公示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的物价政策规定(价格法) 。
(二)在学校宣传栏设立收费项目价格公示栏,方便群众查询收费。
(三)公布学校咨询、投诉电话号码,随时接受群众对于价格方面的咨询和来校查阅。
四、学校收费投诉管理制度
(一)学校办公室负责接待群众的来电、来信和来访投诉,在校内显著位置设立收费投诉箱,并对外公布投诉电话号码。
(二)学校办公室接到群众关于学校收费的投诉后,详细记录有关资料,填写好投诉表格,尽快联系分管校长协同处理。
(三)财务科收到投诉案例后,指定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准确收集相关资料,核对收费项目和标准及发生次数等。 提供全面准确的资料。
(四)建立奖罚制度。 对因多收、乱收费而受到投诉的,一经核查属实,责任在工作人员或部门的,学校将按照考核办法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工作人员给予调换,并做待岗处理;违法违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价格管理制度7
前 言
依据《金荣企业集团营销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金荣企业集团房地产项目所售物业科学定价,在物业销售中价格制定及执行有序进行,本着“四个掌控”原则,即掌控市场、掌控客户、掌控政策、掌控销售,谋求项目开发在品牌树立、团队建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最佳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市场调研
第一条 市场调研的组织
1、由营销策划中心负责项目营销部组织销售人员每月进行该区域、版块楼盘市场调研,每月提交一份市场调研报告。
2、时间要求:调研报告始于项目营销部成立当月,止于项目清盘。
第二条 市场调查的内容
1、市场宏观方面:了解国家及当地房地产变化情况,区域市场开发量、销售量、市场价格变化、销售率和销售周期等。
2、竞争对手方面,楼盘规模、开发商背景、项目定位、卖点、装修标准、建筑风格、销售价格、销售周期、销售率、营销思路和手段、广告及推广情况、工程进度等。
3、消费者方面:客户分布、购买动机、客户关注的重点。
第三条 市场调研报告送阅
1、项目营销部按报告内容要求,每月提交该项目市场调研报告,交营销策划中心进行汇总。
2、由营销策划中心根据市场调研报告内容进行抽查调研内容的真实性后,汇编后上报集团公司。
3、每月房地产市场调研报告交项目总经理、营销副总、分管副总裁、集团总裁,市调调研资料一律不得外传。
第二章 价格制定方法
第四条 价格定义:本办法中价格是指所售楼盘同业态开盘销售均价。
第五条 定价原则:客观性、真实性、时效性。
第六条 定价方法:
1、市场定价法
根据当前市场行情、区域楼盘销售价格、类同项目销售价格,针对本项目的特点,综合考虑市场与客户预期,制定出销售价格。
2、成本导向法
根据项目的开发成本,依据行业平均成本利润率,制定出销售价格。
3、投资回报法
根据项目年资金平均占用额,按照公司规定的房地产项目资金回报率,制定出销售价格。
4、集合竞标法
通过销售代理公司集合竞价,制定出项目销售价格。
5、加权平衡法
综合上述方法,给予各定价法权数,制定出物业的销售价格。
计算公式如下:
p = (∑wimi)= (w1*1 + w2*2 + + wn*n)
其中: p为加权平均法价格,wi为权数,w1+w2+…wn = 1;
*i为各定价法价格系数。
第三章 定价流程
第七条 价格的确定按申报单位 分管副总 总裁 董事会流程进行。
第八条 申报单位为营销策划中心。
第九条价格确定分预报价和开盘价二个阶段,预报价在vip卡认购前
一周确定,开盘价在开盘前一天最终确定,开盘价申报时同时申报价格优惠原则。
第十条 申报时间为项目启动vip卡认购前一个月,集团营销策划中心在预报价发布后,要依据vip卡认购情况及市场变化情况,在开盘前一周再次申报开盘价格上报。
第十一条 申报内容根据价格制定方法,在详细的市场调研、工程管理中心提供的成本分析、财务管理中心提供的资金和税赋资料基础上,以此为定价依据,做出定价申报报告。
第十二条 价格确定,以集团总裁正式签署的文件为准。
第四章 单元价格确定
第十三条 单元价格是指按建筑物产权分割单元的价格。
第十四条 制定依据是依照均价结合朝向、楼层、面积、景观、户型因素得出的系数形成单元价格。
第十五条 单元定价的`申报单位为集团营销策划中心。
第十六条 单元定价申报时间为开盘前一周与开盘价格优惠原则汇总一并上报。
第十七条 单元定价确定由申报单位报集团分管副总核批后,报集团总裁批准。
第五章 价格调整
第十八条 价格调整依据是:根据营销计划,按分期推盘、期中销售策略,按照开盘引爆、前低后高的原则,统一调价;或因市场发生变化,随时调整售价。
第十九条 调价申报由营销策划中心按上述时段在推出调价前三天上报集团分管副总,报请集团总裁核准后执行。
第六章 价格执行
第二十条 经集团总裁审批的价格,项目部营销人员须严格执行,项目营销副总负责落实。
第二十一条 在销售过程中,营销员只能根据公司制订的优惠原则进行业务谈判,对不能满足客户需求的客户必须逐级上交谈判情况,任何售楼员不得越级申请折扣优惠幅度。特殊客户由营销副总上报总裁批准优惠幅度后执行,其他人不得擅自受理、批准折扣优惠。
第二十二条 在正常销售情况下,置业顾问在跟客户沟通中,无权私自给客户折扣,为了达到签约的目的,以书面报告、电话请示或者口头请示案场营销经理,营销经理可以在原价的基础上下浮1个点;营销副总请示集团分管领导后可以在购房单价下浮2个点,下浮2个点的由营销副总负责审批;超过3个点的由营销副总上报集团总裁,经总裁审批后或者经过电话请示集团总裁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三条 做好报审报批及折扣审批的书面工作,报审材料归档以备后查,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楼盘销售价格,杜绝鼓动客户找公司领导打折的现象。
第二十四条 换房客户需向营销部递交书面申请书,经营销经理、营销副总同意后,方可换房。换房后的销售价格以营销部当天公布的销售价格为准。
第二十五条 更改付款方式客户,需向营销部递交书面申请书,经营销经理、营销副总同意后,方可更改。成交价按重新选择的付款方式作相应的调整。
第七章 价格管理
第二十六条 营销的成功,一线营销人员的作用至关重要。营销策划中心及项目营销部必须把打造一支素质优良、品德高尚的营销团队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以保证公司既定的营销计划和价格得到有效执行。
第八章 反馈与检讨
第二十七条 项目营销部负责价格执行工作,并进行价格执行情况的实时反馈。
第二十八条 在预报价、开盘价发布后,由营销策划中心组织项目营销部及时收集市场和客户反映情况,监督落实价格执行情况;按销售节点反馈、总结、检讨价格方案执行情况,为下一步价格调整和加强销售力度提供决策依据。
第二十九条 由营销策划中心负责,按销售期出具价格方案和执行情况评估报告,报分管副总审批后,交总裁审阅。
价格管理制度8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产品价格管理,规范价格行为,维护销售秩序,促进产品经营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由营销副总,市场营销部几销售分部、财务部、生产部负责人组成价格领导小组,负责价格政策制定、价格审定和批准。
第三条 各产品业务主管负责制定统一的各类产品加工费低限标准,由市场营销部组织讨论审定后,报价格领导小组审定批准执行。
第四条 价格每季度组织修订一次;贵金属原料价格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对产品价格进行调整。
第五条 本办法中所指产品主要包括贵金属化合物、贵金属合金材料、贵金属电子浆料、贵金属粉末、贵金属催话网、贵金属热电偶和传感器等。
第六条基准价格构成
基本的价格构成是:价格=原料价格+加工费;
原料成本指贵金属成本;
第七条 报价过程计算贵金属成本使用的贵金属价格由财务部根据当日市场状况确定;
第八条 对于常规型的`产品(如浆料、化合物和功能的大部分常规产品)实行成本导向定价,价格最低底限=产品原料成本+该产品底限加工费;
第九条 对于公司独断型的产品或战局很强技术有时的产品,实行需求导向进行定价,也需和常规产品一样,依据标准进行定价。
第十条 对于铂网等市场竞争很强的产品,由于市场竞争非常激烈,实行竞争导向定价,即依据当时市场的竞争情况,营销员应填写《产品报价评审表》,由包括主观领导在内的各级经理进行讨论后制定合理价格。
第十一条 报价按照统一标准,在标准之上销售人员可自行确定,低于加工标准的报价,营销员应填写《产品报价评审表》,低于5%以内的报价有销售部经理签批,低于5~10%的由市场营销部经理签批,低于10~20%的由主管副总签批。签批后的《产品报价评审表》交客户服务部存档。
第十二条 报价必须填写《报价单》并由产品经理和销售部经理签批后,以书面形式向可户报价;
第十三条 在交叉业务过程中,非产品主管部门的产品报价接受该产品主管部门的指导;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场营销部负责解释。
附件:
1、《产品报价评审表》
2、《报价单》
价格管理制度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化工产品销售价格的管理,规范销售价格的制定、调整、执行程序,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hb公司所有对外销售的化工产品销售价格的制定、调整、执行与监督管理。
第三条公司化工产品价格制定和调整的基本原则是'科学定价、严格执行、公开透明、运行高效'。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价格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价格领导小组')是公司产品价格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价格领导小组成员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销售部、市场信息部、物流管理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等部门的负责人、业务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落实上级单位价格管理委员会的价格方针、政策;
(二)研究并审批制定公司价格管理办法;
(三)研究并审批制定权限内产品的调价方案及价格策略;
(四)向上级单位提交化工产品销售价格管理机制和价格调整方案建议;
(五)处理公司内部在价格执行方面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五条价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信息部,办公室主任由市场信息部部长担任,负责主持价格管理领导小组的日常管理工作。价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如下:
(一)拟定公司价格管理办法;
(二)提出销售价格及政策的调整建议,提交价格领导小组审议;
(三)组织召开价格领导小组会议;
(四)整理价格领导小组会议纪要,做好会议成果的成员签字工作;
(五)将价格领导小组会议确定的价格方案及时下达相关部门、单位,并监督执行;
(六)按规定向产品经销公司化工品销售部备案价格管理相关资料;
(七)做好销售价格、政策资料的汇总、归档及保管工作。
第六条价格管理领导小组中各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销售部的主要职责为:根据市场行情、客户需求状况等信息,提交价格调整建议至公司价格管理领导小组。
(二)市场信息部的主要职责为:化工产品市场价格政策、价格信息的收集和调研;在产品经销公司限定的价格浮动范围内,拟定产品价格策略、调价方案,并拟定浮动范围外的价格调整建议;完善化工产品的价格制定机制,探索建立适应于化工产品销售市场的价格制定模式,在不同的市场形势条件下应用与当时市场形势相适应的定价模式。
(三)财务部的主要职责为:从纳税筹划、经济效益的角度为价格的制定与调整提供相应的建议。
(四)综合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为:协助会议的'召开,并协助做好会议记录及收发文等工作。监督价格制定的全过程,防范违法违纪事件。从公司整体发展、绩效实现等角度对价格的制定与调整提供相关意见,同时审核价格制定与调整的合法和合规性。
第三章 价格的制定
第一节 价格制定原则
第七条公司在产品经销公司规定的销售指导价的基础上,根据市场情况,坚持'当期效益最大化'原则,确定产品的实际销售价格。
第八条公司在上级单位给予的价格浮动范围、政策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产品的实际对外销售价格。超过上级单位给予的价格浮动范围、政策范围时,经公司价格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提交上级单位进行审查。
第二节 价格决策程序
第九条公司权限范围内销售价格制定程序:
(一)市场信息部信息管理岗收集汇总华中、华南区域市场价格与竞争者的价格信息,编制价格分析报告,预测化工产品市场未来价格走势。
(二)客户经理可根据市场行情、客户需求状况等信息,提出价格调整建议,提交至市场信息部信息管理岗。
(三)市场信息部信息管理岗根据客户经理提交的价格调整建议,并结合收集的化工品价格走势、客户需求量走势、化工品采购价、化工品配置量、库存量、产品市场占有率等信息,拟订化工品价格调整建议书提交部门经理初步审查。拟订的化工品价格调整建议书需写明拟调价的化工品品名、调整后的价格以及条件原因。
(四)市场信息部经理根据价格分析报告、市场信息和企业自身条件等因素,审查价格调整建议。经初步审核同意后由市场信息部组织召开价格领导小组会议集体商讨决策。
价格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负责做好价格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组织相关专业部门或人员进行调查论证,提供有关方面的资料:1、调研报告,应当包括现行价格存在的问题,市场价格情况,调价的原因和依据;2、具体调价方案。
(五)价格领导小组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各委员集体商讨拟订的销售价格调整建议是否合理。价格调整建议需经价格领导小组成员集体签字后方可生效。
除紧急情况外,价格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将相关资料发送给价格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并负责通知会议主题、时间、地点。
(六)价格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会议纪要,并以价格文件形式统一下发至相关部门执行。
第十条公司涉及价格管理的以下资料,需要以文件形成二十四小时内报产品经销公司价格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一)价格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及变动文件;
(二)出台的相关价格管理办法;
(三)权限内重大销售价格调整文件及价格会议后形成的会议纪要。
第三节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价格管理领导小组会议按需召开。会议由组长主持,组长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成员主持。
第十二条组长或价格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提议召开会议。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包括委托方)方可举行。成员应亲自出席会议,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当载明授权发表的建议或意见。
第十三条每一名成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价格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原则上以实体会议方式召开;必要时,也可通过通讯方式召开。
第十五条价格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协商结果或审核意见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章程及本办法的规定。
第十六条价格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应当有书面审议意见或会议纪要,出席会议的成员应当在审议意见或会议纪要上签字;审议意见或会议纪要由价格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保存。
第十七条如有必要,价格管理领导小组可邀请与价格管理相关的有关人员列席价格管理领导小组会议。
第十八条出席会议
的成员和列席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价格方案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泄露有关信息。
第四章 价格的执行与监督
第十九条各部门应严格按公司价格领导小组制定或调整后的销售价格执行,客户经理应及时通知客户化工品销售价格。
第二十条公司价格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指导各部门对销售价格的执行情况,及时对价格执行中的错误予以指出更正,对价格管理中的问题,及时提报价格管理领导小组,讨论确定调整方案。
第二十一条公司建立价格后评估制度,对重大价格、营销策略的调整进行事前预估、事中跟踪、事后评估。对重大价格、营销策略实施结果以市场份额、价格到位率、社会及经济效益、客户开发与维护、新增销量、库存风险等项目进行综合评估,总结经验、指导下一步销售和价格策略的制定。
第二十二条公司市场信息部需建立完整的价格管理档案,所有价格文件、价格调整建议、会议纪要、价格调整表等相关资料,统一编号存档备查,由专人管理。
第二十三条价格文件为商业机密,实行限部门、限个人、限量下发,相关人员要妥善保管、存档,不得泄露。
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关人员奖励:
(一)市场价格信息了解及时,向公司建议后带来明显经济效益的;
(二)严格履行职责,成效显著的;
(三)举报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查证属实,并避免了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第二十五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于违规行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关人员惩罚:
(一)越权擅自制定和调整化工产品价格;
(二)未在规定时间调整价格;
(三)实际销售价格与同期价格文件不符;
(四)价格建议中故意虚报、瞒报市场信息;
(五)上级行使价格干预后,不及时纠正;
(六)泄露价格方面的材料、文件、信息及其他价格违规行为。
第二十六条对违规行为,将视情节的严重程度,对违纪部门或违纪个人予以行政和经济处罚,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价格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产品经销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价格管理制度10
大型商业广场店铺商品价格管理规定
为了使zz商业广场在市场竞争中保持定位优势,总体商品价格不偏离大方向,力争做到每家店铺都能合理的定价,有力竞争,赢得消费者的'信赖。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商品价格管理制度。
第一条 商场经营商品必须明码标价,做到一货一签,货签对应,凡没有使用价签,禁止上柜。否则,商场有权将其强制撤柜。
第二条 zz商业广场所有店铺销售的商品价格不得高于郑州市同类市场的同种商品价格,一经发现,应立即予以调整,否则商场有权要求撤货;对于已经销售的同一商品如果售价高于本市其他同类商场正常价格,三日内退还消费者差价。对举报者,经核实予以奖励,商场有权强制商户退还差价,情节严重者,罚500-1000元。
第三条 店铺内销售,严禁强买强卖,漫天要价,留低还价的讨价还价现象,店铺商品在明码实价前提下可打折销售,公平交易。不能欺诈消费者,有影响企业声誉的行为。
第四条 店铺内主要商品销售价格应根据商品的规格、产地、用料、质地做合理的售价制定。店铺接受商场质检部门日常监督,对不合理定价监督部门提出后必须即日内改正。拒不接受整改者,商场有权强制商品撤柜。
第五条 商户在价格制定和零售过程中,严格执行商场价格管理制度。对拒不执行商场价格管理规定的店铺,商场将定期或不定期予以曝光。情节严重者商场有权终止合作。
价格管理制度11
一、总则
为保证我公司各种产品按照统一、稳定、有序的销售价格对外报价和销售,规范价格管理,维护价格秩序,特制订本制度。
《价格管理制度》涉及各种产品的销售价格制定和执行。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公司成立价格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
公司经理、书记、副经理、总工程师、综合办公室主任、生产动力科科长、技术开发科科长、生产车间主任、市场营销科科长、财务科科长、仓储计量中心主任、生产科计划统计员、财务科成本核算会计、职工代表组成。由经营副经理任组长。
(二)职责
1、每周定期参加公司价格例会。
2、生产、销售、成本等信息的传递。
3、公司所有销售产品(包括副产品、残次品)的销售定价。
三、价格释义
产品成本价格―指各种产品的综合成本,由公司财务科确定。
产品基础价格---指公司价格领导小组确定的各种产品批量销售价格以及对经销商执行的优惠价格,由经营副经理审批后执行。
对外产品报价---公司在销售大厅和各种媒体的`对外报价,由销售科业务员以及公司专业销售员执行。
产品浮动价格---是指产品对外报价+(对外报价-产品基本价格)×(±50%)上下浮动的价格,由营销科科长负责审核执行
四、报价原则
(一)产品基础价格
(二)对外产品报价
1、固体产品的对外报价为:
最新确定的基础价格×106%
注:数字精确到10位数。其它数字四舍五入。
2、液体产品对外报价为
最新确定的基础价格×105%
注:数字精确到10位数,其它数字四舍五入
五、管理规定
(一)副产品、残次品、废品的销售管理
1、副产品、残次品、废品系指因内在质量不合格并有质检科出具不合格报告的产品,按正常检验程序检测出的不合格产品;正常生产过程中排放品(如污油、废渣等);因存放时间过久变质产品。
2、如出现不合格产品需要处理的,应由营销科仓储计量组提出书面申请,注明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不合格项目并附注质检科出具的检测报告上报主管领导审批;生产车间存有的废料需处理的,由所在车间提出书面申请。注明货物名称、数量交由分管领导审批。
3、审批后的拟代销“三品”由营销科统一联系客户,查验货物,拟定价格。数量超过50吨的“三品”定价由营销科组织采用招标方式集中销售。
4、上述工作均按程序完成后,(完成标志是有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明确的批复意见,以及招标销售过程中与中标客户签定的协议书)转入正常销售程序。
(二)产品销售价格的执行权限
1、对外产品报价---执行人为销售大厅业务员,公司专业销售员,销售科客户开发人员。
2、产品浮动价格---由营销科专职副科长负责同客户沟通,确定价格,由营销科长审核后执行。
3、产品基础价格---对于战略性客户,区域经销商、产品直接用户以及大额产品(固体产品30吨以上,液体产品50吨以上)由营销科与客户沟通不能成交时,报请经营副经理审批后执行。
4、公司原则上不能低于基础价格销售,对于以下特殊情况低于产品基础价格销售时,应由业务员或专职销售员提交申请,说明事由,由营销科科长审核签署意见,报经营副经理,由经营副经理组织价格领导小组确定,一个客户只能出现一次,无论任何情况不能低于成本价格销售。
(1)开发市场,低价与同行竞争(限量10吨以内)。
(2)战略性调整价格,提高市场份额。
(3)阶段性对局域经销商让利。
(4)其它特殊情况。
5、销售价格的职责确认。
(1)各级人员在本岗位价格执行权限内,在产品销售单上签字即可。
(2)对于超出权限,需要向上级请示的,按照能级原则,逐级请示。即业务员向营销科科长请示;超权限时营销科科长向经营副经理请示,并在销售单上签字认可。
(3)对于低于产品基础价格销售货物时,必需有书面的请示,说明事由,通过经营副经理,公司经理审核、审批后再执行。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价格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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