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精选20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篇1
随着我市燃料结构的变化,燃气锅炉的用量将逐年增加,同时还会有一部分燃煤锅炉要改造为燃气锅炉。为确保燃气锅炉的安全运行和燃煤锅炉改造燃气锅炉的顺利进行,特做如下规定:
一、购置燃气锅炉的单位应在锅炉房初步设计前,到市劳动局办理立项审批手续,并填写《锅炉项目立项申请书》。
二、本市辖区内各单位购置的燃气锅炉须是经市劳动局注册登记的燃气锅炉产品。
三、燃气锅炉项目批准立项后,锅炉使用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到锅炉房所在地区(县)劳动局办理锅炉房设计审批和安装、检验、使用登记手续。
四、需要将燃煤锅炉改造为燃气锅炉的单位,应到市劳动局办理立项审批手续,填写《锅炉改造立项申请书》。
五、燃煤锅炉改造燃气锅炉项目批准立项后,锅炉使用单位应选择持有市劳动局核发的《北京市燃气锅炉改造安全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改造的方案设计、施工和调试,或者选择经市劳动局批准的通用改造方案,由持有《北京市燃气锅炉改造施工安全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施工和调试。
六、锅炉改造施工完成后,由市劳动局、当地区(县)劳动局、有关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应携带有关资料到当地区(县)劳动局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由区(县)劳动局重新核发《锅炉使用登记证》。锅炉改造图纸资料存入锅炉技术档案。
七、燃气锅炉的司炉工,应经培训并取得市劳动局核发的燃气锅炉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
八、凡在我市销售的燃气锅炉产品,须由制造单位到市劳动局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登记时制造单位应提供锅炉制造许可证(影印件)、在京销售的锅炉型号及锅炉图纸、计算书、测试报告及鉴定文件等资料。
九、制定燃煤锅炉改造为燃气锅炉设计方案的单位(以下简称锅炉改造方案设计单位)应具备较强的技术力量,有锅炉、自动控制等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有锅炉结构、控制系统的设计经验,并须经市劳动局注册登记;锅炉改造方案设计单位应对所做出的改造设计方案的安全可靠性及方案的实施负责。
十、锅炉改造通用方案应符合《燃煤锅炉改造燃气锅炉安全技术条件》(另文下发)的要求,方案应包括改造后的锅炉设计总图、控制系统电气图,注明选用的.燃烧器、自动安全切断装置、主要仪器仪表等元器件的型号、主要性能指标,并提供上述装置、元器件的测试证明;改造通用方案须经市劳动局批准后方可用于改造施工。
十一、从事锅炉改造工作的单位,须按《北京市燃气锅炉改造单位安全管理办法》(另文下发)的规定,取得《北京市燃气锅炉改造安全许可证》或《北京市燃气锅炉改造施工许可证》。
十二、锅炉改造施工前,具体改造施工方案应报市劳动局备案;施工单位应接受锅炉改造方案设计单位的技术指导。
十三、锅炉改造施工须由市劳动局授权的特种设备检验单位进行安全性能监督检验。
十四、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劳动行政部门将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十五、本规定于发布之日起施行。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篇2
1.总则
1.1为保证我厂锅炉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保障企业生产用汽供给,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包括锅炉房安全操作管理制度,巡回检查制度,设备维修保养制度,交接班制度、水质管理制度,清洁卫生制度和安全保卫制度。
1.3本制度适用于我厂及多种经营企业各公司的锅炉房。
2.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2.1司炉工必须培训、复训合格,并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司炉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2.2锅炉投入运行前,应先对锅炉本体、安全附件、给水设备及鼓、引风机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正常后,才能启动开机。
2.3锅炉升火、升压前应先开动引风机5-10分钟,清除炉膛及烟道中的可燃物质。
2.4升火、升温、升压过程应缓慢,从冷炉点火到运行状态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从热炉压火到运行状态时间不得少于0.5小时。
2.5司炉工必须保持水位计清晰、准确、灵敏可靠,每班冲洗水位计至少一次,水位变动范围控制在±40mm以内。
2.6每班应定排1-2次,且宜在高水位、低负载时进行。排污量一般不超过给水量的5%,连排排污量应根据锅水化验结果确定。
2.7锅炉(锅壳)上的安全阀和过热器上的安全阀的总排放量必须大于锅炉的额定蒸发量,并且在锅炉(锅壳)和过热器上所有安全阀开启后,锅炉(锅壳)的蒸汽压力不得超过设计压力的1.1倍;每周应手动安全阀排汽一次,以防其阀芯、阀座粘死,确保安全阀灵敏、可靠。
2.8每月应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一次,保持压力表准确、可靠。
2.9锅炉运行期间,必须密切监视水位、压力和燃烧情况,正确调整各种参数,每小时进行一次运行记录。
2.10从窥视孔、人孔等部位观察受压元件有无变形、泄漏、结焦,管接头、阀门、法兰、人孔、手孔周围有无腐蚀、渗漏。
2.11夜间压火期间,应有专人值班,检查压力,水位是否正常,检查炉膛内煤层是否熄灭或复燃。
2.12如发现压力表、水位计、安全阀等其中一个安全附件全部失灵或其它危及锅炉安全运行的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紧急停炉措施。
3.巡回检查制度
3.1随时监视锅炉压力、水位、温度波动是否在工作范围内。检查安阀、水位计、压力表等锅炉安全附件及各类自控仪表是否完好、灵敏、清晰?(4-6次/班)
3.2检查锅炉本体受压元件有无变形、泄漏、结焦;管接头、法兰、人孔、手孔等有无腐蚀,渗漏?(4-6次/班)
3.3排污阀有无泄漏,排污管是否通畅?(4-6次/班)
3.4检查燃烧工况、送煤系统及鼓、引风机的工作情况。(4-6次/班)
3.5检查水箱水位、水泵进水、给水阀是否正常?(4-6次/班)
3.6水处理设备及其运行是否正常?(1次/班)
3.7锅炉耐火砌筑有无破损,脱落?(1次/班)
3.8锅炉周围安全通道是否畅通?(1次/班)
4.水质管理制度
4.1水处理工应由经劳动局培训考试合格并获得合格证书者担任。
4.2水处理工作列入锅炉年度检验考核目标内容,锅炉年结垢率应≤0.5mm。
4.3水处理工应严格按操作程序正确使用水处理设备。
4.4水处理工应按时完成生水、软水及锅水的水质规定化验项目。
4.5水处理工应做好化验记录,确保水处理后的软水、炉水指标符合《低压锅炉水质标准》(GB1576-96)规定的.水质标准,并负责指导锅炉工排污。
4.6水处理工要爱护各种设备、药剂,各类药剂瓶上要贴好药剂标签。对危险药品要严格保管,严禁赠送他人。
4.7水处理设备出现故障时,水处理工应及时报请领导派人维修。
4.8水处理工应规范书写化验检测数据,严禁乱涂乱改原始记录及发生缺页现象。
4.9对各类检测仪器、量具要妥善管理和使用,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不得勉强使用。
4.10及时根据水质化验结果进行除氧器和离子交换器的反洗操作,补充流失的交换剂(如铁粒、树脂、盐等),确保锅炉给火和锅水的水质符合规定标准。
5.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5.1各岗位操作工应熟悉所操作的设备性能,做到“三好四会”:即管理好、使用好、维修好和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5.2维修人员应确保检修质量,使设备完好率达到95%以上,泄漏率低于2%。
5.3司炉工应认真做好例保工作,定期加油润滑和防潮防锈。
5.4水处理工要一丝不苟地做好水质处理,保证锅炉无垢运行。
5.5加强安全阀、水位计、压力表、低水位报警器等锅炉安全附件的维护保养,使安全附件灵敏、准确、可靠。
5.6运行锅炉每二年应由锅炉检测所检验一次,(新炉启用后前二年和使用时间超过十年的老炉应每年进行一次检验),每六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5.7锅炉的大修、改造一般由生产厂家或锅炉专业安装检修队承担,使用部门未经劳动部门审查同意不得擅自进行。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篇3
1、锅炉房不准存放与锅炉操作无关的物品,锅炉用煤、备品备件、操作工具应放在指定的地方,摆放整齐。
2、锅炉房地平,墙壁、门窗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3、手烧炉投过煤要随手打扫撒落在地上的'煤,保持地面清洁。
4、煤场、渣场要分开设置,煤堆、渣堆定期洒水,堆放整齐。
5、每班下班前,对工作场地、设备、仪表、阀门等打扫干净。
6、每周对锅炉房及所管区域进行一次大扫除,保持环境清洁优美。
7、主管领导要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对锅炉房的清洁卫生进行检查评比,奖勤罚懒,做到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篇4
1.总则
1.1为确保我厂变、配电房的用电安全,保障我厂生产用电需要,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包括变电房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工作票制度,高、低压配电房安全管理及维修保养制度,安全保卫制度等六项制度。
1.3本制度适用于我厂及多种经营各公司变、配电房。
2.岗位责任制
2.1变、配电房值班电工应遵守有关工作制度,严格按停送电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2变、配电房值班电工应熟悉变、配电系统及各供电回路的载荷情况,确保变、配电系统安全、经济运行。
2.3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工作,做好运行日志的记录,遇雷雨、大风等气候突变及其它异常情况时应加强巡视。
2.4进入变、配电房须随手关门,防止闲人和小动物入内。
2.5在巡视、检修、安装时发现的各类设备缺陷,应作记录并尽可能立即组织处理,对非紧急和不危及安全运行的问题可列入检修计划进行处理。
2.6非电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配电室;检查人员进入配电房时,主管部门电气技术人员或值班电工应陪同进入,并施行登记制度。
2.7值班电工在负荷高峰时间应抄录用电负荷及运行数据。值夜班电工应每隔三天关灯检查一次,以便发现放电、发热、电晕等不正常现象。
2.8配合维修、测试人员完成修试任务,并对修试情况做好记录。
2.9妥善保管各种安全用具,保养好各种仪器、设施。
2.10定期停电清扫电气设备,检查电气设备连接点和保护接地情况。
2.11维护变、配电房的整洁,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
2.12做好交接班记录。
3.交接班制度
3.1交接班双方应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3.2交班人在交班前应做好交班准备工作,并对接班人员进行“四交接”:到位交接;现场交接;图纸交接;实物交接。
3.3接班人接班前应认真巡查变、配电设备,查阅前一班工作记录,了解运行情况,做到“五清”:看清、问清、查清、点清、记清。
3.4交接班内容:
3.4.1 “两票”执行情况;
3.4.2上级命令和有关通知、调度员操作指令的落实情况;
3.4.3系统及回路的负载变化情况;
3.4.4设备运行情况以及发现的设备缺陷;
3.4.5各种记录、图纸资料、安全用具的使用及保管情况;
3.5遇下列情况不得进行交班:
3.5.1事故处理或正进行重要操作;
3.5.2接班人酒后上班或精神状态不良;
3.5.3接班人未进入岗位,特别是值班负责人未到时。
4.操作规程
4.1值班电工应熟悉电气设备,并应有实际工作经验。
4.2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米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米以内,维修工作人员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4.3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
4.4在变、配电设备上工作应填写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并应有工作许可人、工作监护人及工作间断和工作终结安全措施。
4.5倒闸操作
4.5.1倒闸操作必须根据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命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
4.5.2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开关,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电合闸的.顺序与此相反。严禁带负荷拉闸。为防止误操作,高压电气设备都应加装防误操作的程序锁,程序锁钥匙应妥善保管,按规定使用,不许乱用。
4.5.3倒闸操作由操作人填写操作票,发令人应在“监护人”一栏中签名并对操作过程进行监护,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4.5.4操作票应填写以下内容:
①所操作设备的名称和编号;
②应拉合的开关和刀闸;
③开关和刀闸的位置情况;
④负荷分配情况;
⑤接地线拆装情况;
⑥控制回路或电压互感回路保险器的拆装情况;
⑦切换保护回路和检验是否确无电压。
4.5.5操作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票面应清楚整洁,不得随意涂改;操作人和监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篇5
1、司炉工应对锅炉的`结构、性能和操作方法有深刻的了解,能进行独立操作。
2、司炉工不得随便离开工作岗位,如果要离开时,应有合格司炉工代替。
3、在工作时间内,司炉工应集中思想,注意仪表,不得做私活。
4、非本单位人员,未经司炉人员同意,不得随意进入锅炉房。
5、司炉工应该阻止非锅炉人员触及锅炉上各种阀门和一切附件。
6、锅炉房一切仪器仪表应有足够的照明和保持完整,一旦发现损坏及时报告,并对损坏部件及时更换。
7、为了确保锅炉能正常工作,锅炉上面和四周不得堆置任何易燃杂物,严禁在锅炉上烘烤衣服、食品等,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8、生火前,必须根据操作规程做好安全检查,长期停炉必须做好一切安全保养工作。
9、司炉工必须配合修理人员做好每年锅炉保养年检工作。
10、司炉工空余时间必须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为做好安全节煤,保障供热、节省开支而努力工作。
11、司炉工须保证工作时间,确保各室温度达到15度左右。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篇6
为规范燃气锅炉房的日常管理,确保大厦供暖设施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燃气锅炉房时大厦的重要部位,由司炉值班人员负责管理。非专业人员或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时,值班人员须报请工程维修主管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
2、值班人员进出锅炉房时应做到随手关门、人离门锁。
3、司炉工必须具有燃气锅炉操作上岗证,熟悉燃气锅炉的工作原理、技术参数、基本性能和操作方法。
4、燃气锅炉属重要供暖设备,需经管理处主任批准后方可启动运行。
5、严格按照燃气锅炉安全操作规程实施供暖操作,并认真做好运行记录。
6、燃气锅炉运行时,司炉值班人员应注意观察风门、水、汽、风、燃气、油、烟、泵、声音和震动等是否,根据用水量定期清洗保养软化装置,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关机检查。
7、停炉期间,每年应对锅炉进行二次全面保养,彻底清除水及杂质,对安全阀、转动机构及附属设备检查。
8、值班人员应保持机房室内和设备外表的清洁,每日做好设备的.巡查工作,如发现设备漏油、漏水、漏气应立即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9、值班人员要经常对锅炉房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火灾的发生。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篇7
一、司炉工应对锅炉的`结构、性能和操作方法有深刻的了解,能进行独立操作。
二、司炉工不得随便离开工作岗位,如果要离开时,应有合格司炉工代替。
三、在工作时间内,司炉工应集中思想,注意仪表,不得做私活。
四、非本单位人员,未经司炉人员同意,不得随意进入锅炉房。
五、司炉工应该阻止非锅炉人员触及锅炉上各种阀门和一切附件。
六、锅炉房一切仪器仪表应有足够的照明和保持完整,一旦发现损坏及时报告,并对损坏部件及时更换。
七、为了确保锅炉能正常工作,锅炉上面和四周不得堆置任何易燃杂物,严禁在锅炉上烘烤衣服、食品等,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八、开机前,必须根据操作规程做好安全检查,长期停炉必须做好一切安全保养工作。
九、司炉工必须配合修理人员做好每年锅炉保养年检工作。
十、司炉工空余时间必须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为做好安全节气、保障供汽、节省开支而努力工作。
十一、司炉工须保证工作时间。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篇8
(1)张贴“闲人免进”标志,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如工作需要,应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2)严禁在锅炉房附近堆放可燃物品,锅炉房内严禁存放或烘烤可燃物品,严禁在锅炉房内搭床睡觉。
(3)锅炉房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业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锅炉房的安全运行规程。
(4)每班都要坚持巡回检查制度,了解设备的运行情况,按操作规程监视水位、压力、温度等,根据系统的.设计和运行要求,对有关设备进行调节,并做好详细记录。
(5)工作人员坚守岗位,禁止在锅炉房内喝酒、吸烟、娱乐、睡觉等,严禁擅离职守。
(6)对安全阀、压力表定期进行校验。经常检查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等保护装置,确保灵敏有效;发现设备及管线异常,立即上报并及时检修。
(7)工作人员熟知单位报警程序及锅炉房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严禁将消防器材挪做他用。
(8)应急照明装置保证正常运行。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篇9
1、司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
2、认真执行锅炉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锅炉安全正常运行。发现锅炉异常危及安全时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不违章操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的操作。
3、熟悉炉型的基本性能,掌握其操作方法,做到精心操作,及时维修保养。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脱岗、不睡岗、不在班上喝酒聊天,不做与在岗无关的事。严禁闲杂人员进入锅炉房。
5、做好锅炉运行检查,密切监视和调正压力、温度、水位和燃烧等情况。经常保持锅炉房煤场和存渣场地及锅炉设备的清洁卫生,搞好文明生产。
6、锅炉运行中,应适当保持炉膛负压,严禁正压运行。炉膛内不得向外冒烟。
7、坚持按章排污,冲洗水位表,分气缸及时放水等工作。
8、锅炉运行中,应保持锅炉蒸发量额定值内,保持正气压、汽温、均匀进水并保持水位,严禁出现缺水或满水事故。
9、经常检查气压表、水位表、排污阀、止水泵、鼓风机等部件和辅机的`运行状况。如有异常,马上更换或修理。
10、在正常运行中,应根据炉膛负荷的变化及时调整煤量、鼓、引风量,保证燃料充分燃烧,做好锅炉经济运行。
11、做好暂停炉的安全工作。暂停炉的水位应高于正常水位,锅炉气压不得回升,一般应留人监视。
12、做好春季停炉和冬季开炉的维修保养工作。清除锅炉各部件的灰尘、烟灰及灰渣。将排污阀、各气阀的注油位等清洗干净后,注油保养,将锅炉烘干。
13、努力学习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一、岗位责任制
(一)锅炉房管理人员的职责
1、对司炉工人、水质化验人员组织技术培训和进行安全教育。
2、编制或参与编制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并随时检查其执行情况。
3、传达贯彻主管部门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锅炉安全指令。
4、监督检查锅炉及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计划的实施。随时掌握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运行状况,并检查督促其维护保养工作。
5、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6、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本单位锅炉使用管理情。
(二)司炉工人的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的安全经济运行。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调度,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
3、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4、认真做好锅炉、辅机及安全附件的.维护保养工作,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5、拒绝执行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
6、保持锅炉房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7、努力学习技术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二、交接班制度
(一)司炉工人交接班制度
1、交班的司炉人员,应在交班前对锅炉运行情况作一次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整,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能交班:
2、锅炉燃烧良好,气压和水位都在正常范围。
3、各安全附件、仪表动作灵敏可靠。
4、辅机运转正常(声音、温度、转速等无异常)。
5、清炉除渣,打扫工作场所,保持整洁。工具和配件齐全并存放在指定地点。
6、各项记录填写正确、清楚、无涂改、无遗漏。
7、交班人员在运行记录和交接班日志上签名后交班。
8、交班人员应口头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本班运行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和注意事项。
9、接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达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接班人员须认真查阅交班记录和听取交班情况介绍。
10交、接班双方应共同检查下列情况:
a、锅炉运行情况。
b、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给水设备、高低水位报警器、排c、污阀等设备、附件是否灵敏可靠。
d、锅炉受热面的可见部位是否有鼓泡、变形、渗漏等损坏现象。
e、炉墙、炉拱、炉排等有无裂纹、塌陷、卡死现象。
f、必要的备用材料,如盘根、水位表玻璃管(板)、润滑油是否齐全。
g、交、接班时,如遇事故,应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再办理交接班手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助交班人员处理事故。
h、交班人员在接班前不准喝酒。交班人员如发现接班人员喝酒或有病时,应向锅炉主管负责人报告。由负责人采取措施,另行指派合格人员代班。
i、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交班人员应报告锅炉主管负责人,但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三、巡回检查制度
1、当班司炉工人,应对锅炉及附属设备的工作情况进行认真的巡回检查,其主要内容如下表所示。
司炉工人巡回检查内容
序号内容时间
1、压力、温度、水位是否正常不间断监视
2 、燃烧工况是否正常1~2h监视一次
3 、燃烧输送系统是否正常1~2h监视一次
4 、鼓引风机运转是否正常
挡板位置是否合适1~2h监视一次
给水系统中水箱水位
5、水泵运转情况和给水调节1~2h监视一次
逆止阀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6、排污阀和管道有无异常情况1~2h监视一次
7、各类仪表工作是否正常1~2h监视一次
8、本体受压部件有无渗漏
变形等异常情况1~2h监视一次
9、检查各转动机械润滑系统是否应补给润滑油每班一次
四、安全操作制度
(一)严格遵守锅炉房安全操作规程,密切监视水位、压力和燃烧情况,正确调整各种参数。
(二)按规定做好锅炉运行的日常工作,定期冲洗水位表、压力表、排污和试验安全阀等。
(三)进行巡回检查,检查锅炉人孔、手孔、受压部件以及省煤器、
过热器等是否有泄露、变形等异常现象;检查气水管道、烟道、风道、给水泵、鼓风机和引风机等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四)对锅炉发生的一切事故应及时处理并保护现场,积极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
(五)闲人免进锅炉房,如需进入锅炉房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由单位主管部门领入。
五、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一)操作人员应对锅炉、安全附件和辅助设备进行经常的或定期的维护保养,及时检修。
(二)每班应对规定的设备油位定期加油一次,防止遗漏。
对仪表设备应每天进行维护保养,并定期校验,保证其灵敏、可靠。
(三)锅炉未经采取措施,不得超负荷运行,锅炉必须按规定进行检修。
(四)每班司炉工应对锅炉、辅助设备和场地进行一次清洁工作,做到文明生产。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锅炉巡回检查制度
1、单位主管负责人每月定期组织一次有管理员、司炉工、维修人员参加的对锅炉的检查,管理员每周定期组织一次司炉工、维修人员等参加的对锅炉的检查,并对检查情况作好记录。
2、检查内容:锅炉本体、输气管道有无泄露、变形,水位计、压力表、安全阀是否灵敏、清晰可见,蒸汽阀、排污阀等是否开启灵活,有无泄露。头孔、手孔,检查孔等密封垫、紧固件,是否损坏。
3、对检查部位、检查情况,做好记录。
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锅炉每年定期进行一次停炉检查,正常情况下每六年做一次水压实验,锅炉的检查和水压实验应有详细的'情况记录,并有检验人员签字,这些记载存入锅炉技术档案。
2、经常保持锅炉及锅炉外部清洁、防止锈蚀。
3、每班按规定排污,冲洗水位计。
4、每周应人为手工动作安全阀门1-2次,防止阀门锈柱。
5、每月应对压力表的存水弯管进行一次清洗,保持畅通。压力表每半年送检一次。
6、正常运行2—3月进行一次煮炉清垢,水垢厚度不应超过1mm,如超过应缩短清垢时间。
7、检验中存在的问题应进行修理或更换配件,如发现重大问题,应联系有资质的修理单位,先制定好修理方案,报有关部门审批后,进行修理,并作好修理记录。
8、停炉后应按规定进行保养,停止运行一年以上,重新投入使用时,应按规定进行检验。
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未到岗,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2、交班人员应将锅炉运行情况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接班人员了解情况后,方可离岗。
3、作好交接记录,双方签字认可。
水质管理制度
1、蒸汽锅炉用水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的水质化验人员。并按《锅炉水处理管理规则》的规定做好水质管理工作。
2、定期对水质情况进行检测化验。
3、水质应符合GB1576《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规定。
清洁卫生制度
1、每班应对锅炉房进行打扫,保持地面、墙壁、门窗干净、整洁。
2、对锅炉本体、管理应将灰尘清扫干净,特别是水位计、压力表等玻璃面应清扫干净,清晰可见。
3、对烟箱、炉门外的烟尘,炉渣要定时清理,保持整洁畅通。
安全保卫制度
1、为确保锅炉安全运行,不属锅炉房上班人员严禁入内。
2、锅炉房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3、锅炉房主管人员必须熟悉锅炉安全知识,任何领导不得强迫司炉工违章操作。
4、严禁在锅炉承受压力的情况下,进行修理、拆装。
5、锅炉发现异常情况或事故,首先应停炉,保持好现场,报告主管领导,再进行处理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1、蒸汽锅炉的使用、维护和检修,应执行原国家劳动总局颁发的《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2、接班前按规定巡视检查各种设备,包括:水位表、压力表、温度计等运行情况,交接班时要核对运行记录、清点用具,并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3、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锅炉有关方面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4、使用锅炉单位要配备专职或兼职锅炉安全管理人员,管理人员要经过考核,取得《锅炉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方能从事锅炉管理工作。
5、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6、交接班者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正常。
7、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8、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有关问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交接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9、锅炉安装前,使用单位应写出申请报告,持锅炉有关资料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安全审批手续,未经许可,不得施工。
10、锅炉安装、修理和改造应有具有锅炉安装资格的单位安装。锅炉安装必须接受当地锅炉安全检查部门的监督,经验收合格后,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发给使用登记证,方可使用。
11、为确保锅炉安全运行,延长其使用寿命,必须坚持每天对锅炉、管道和附属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
12、常压热水锅炉投入使用后,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改变锅炉结构、阀门和管路系统。
13、锅炉设备是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保养,运行的常压锅炉实行定期内外部检验。
14、跑、冒、滴、漏的阀门要及时检修或更换。
15、锅炉运行时保持锅炉本体清洁,无污垢、无渗漏,无锈和腐蚀,认真详细地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16、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内。
17、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8、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等其它杂物,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19、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许锁住或拴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20、锅炉房要配有灭火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21、出现事故及时上报,实事求是的写出书面事故报告,待调查清楚,分清责任后,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损失,追究其责任,按价赔偿。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一、锅炉必须有专人负责,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并由部门内部每月组织学习培训。
二、锅炉房的布置应当光线充足,通风良好,地面不应积水。为保证运行和检修方便,炉前空余(从燃烧器开始)大于3米,炉后空余2.5~3米,有扶梯侧空余2~2.5米,另一侧空余不小于1米。
三、安全阀应在初次升压时进行调整,整定时应符合厂家提供的技术说明要求。
四、锅炉使用前,管理、操作人员应详细阅读产品设计说明书、安装使用说明书,熟悉图纸,对设备做到心中有数。
五、锅炉正常运行时要求做到:保持锅炉房的整洁,做好交接班工作。遵守岗位责任制,加强对各机械设备和仪表的监察。确保安全可靠,防止事故发生。司炉工应定期总结操作经验,不断提高运行水平。锅炉房主管人员应熟悉锅炉安全知识,任何领导不得强迫司炉工违章作业。
六、启动前的准备:
1)检查日用油箱,确信其中的轻油应至少能用两小时以上;
2)检查软水箱中的水位,确信能至少用两小时以上;
3)检查电源电压是否正常,是否满足所有电动机的要求;
4)必须先检查锅筒水位、压力表、安全阀等是否正常,然后再启动锅炉
七、给水要求:
锅炉给水需进行处理,水质标准必须符合gb/t1576-2008《工业锅炉水质》的要求
八、压力表
压力表装用前应进行校验并注明下次的校验日期,在刻度盘上划红线指示工作压力。压力表弯管每班应冲洗一次,检查压力表是否正常,如发现压力表损坏,应立即停炉修理或更换。
九、安全阀
注意安全阀的作用是否正常,为了防止安全阀的阀瓣和阀座粘住,应每周拉动安全阀提升手柄,作排放试验。
十、水位表
水位表每班应冲洗一次,检查是否正常,如发现堵塞或指示不正常,应立即停炉修理或更换。
十一、运行时,应注意锅炉各部分有无特殊响声,如有应立即检查,必要时停炉检查。解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十二、定期巡视锅炉周围,检查锅炉及附属零件是否正常。
十三、交接班
为了保证每班能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司炉在交接班时要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⑴接班的`司炉,要在规定时间前到达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
⑵交班时司炉要做到:
a锅炉压力与水位正常。
b燃烧器燃烧稳定。
c各机械设备运转正常。
d锅炉各附件(包括管道、阀门、仪表)安全灵敏可靠。
e锅炉房清洁整齐,灯光明亮。
⑶交换班双方要做到交得彻底,接得认真,同时将交接中的情况和问题记入运行记录薄。
十四、锅炉使用单位应当对锅炉及其系统所包括的设备、仪表、装置、管道和阀门等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处理并且记录。
十五、锅炉运行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采取紧急停炉,并通知有关部门。
⑴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最底可见边缘;
⑵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它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⑶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⑷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⑸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⑹设置在汽空间的压力表全部失效;
⑺锅炉元件损坏且危机到运行人员;
⑻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9)其它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紧急手动停炉应着重防止事故扩大,具体步骤是“手动”→“小火”→“停炉”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篇14
1、食堂经营负责人应当聘请有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担任司炉工,并做好司炉工专业培训工作。司炉工相关证件交学校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2、司炉工要按规定检查维护保养好锅炉,每天按规定排污,冲洗水位计,每周应人为手工动作安全阀门1——2次,防止阀门锈柱。每月应对压力表的存水弯管进行一次清洗,保持畅通。经常保持锅炉及锅炉外部清洁,防止锈蚀。正常运行2——3个月进行一次煮炉清垢。检查中存在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配件,严禁在锅炉承受压力的情况下,进行修理、调试、拆装。每次检查要详细纪录,司炉工要签字。
3、按规定定期停炉检查,做水压实验,出具技术监督部门检查检验合格证书。出现问题需要整改,由食堂经营负责人负责落实到位,并将整改情况出面报告相关单位,留复印件给学校备案。
4、锅炉发现异常情况或事故,首先应停炉,保持好现场,报告学校和相关部门,再进行处理。任何领导不得强迫司炉工违章操作。
5、做好水质管理工作,要使用清洁的自来水,不得使用含有矿物杂质的地下水和混浊的.地表水。
6、要保持锅炉房地面、墙壁干净、整洁、无灰尘,应对锅炉本身清扫干净,水位计、压力表等玻璃面应清晰可见。烟囱、炉门外灰尘、炉渣要定时清理,保持整洁畅通。
7、严禁闲人进入锅炉房,司炉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8、锅炉房严禁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
9、学校锅炉必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技术人员的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报学校备案。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篇15
1、蒸汽锅炉司炉工必须持有劳动部门。
2、培训合发原上岗操作证。
3、司炉工必须密切注意蒸汽锅炉的水位表、压力表、防爆片、防溶装置、排气阀、安全阀工作状态是否正常。蒸汽锅炉运行时出现下列情况应紧急停炉:
(1)汽压迅速上升,压力表的指针超过规定的红线,虽然安全阀已经自动排气,通风已经减弱,但压力表的指针持续上升时。
(2)锅炉水位降到允许水位以下,或升高到允许的'最高水位以上采取措施无效时。
(3)不断加大向锅炉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水位仍持续下降时。
(4)给水设备机械全部失效时。
(5)水位表安全阀全部失效时。
(6)锅炉元件损坏时,危及运行人员安全时。
(7)燃烧设备损坏时,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时。
(8)缺水满水时。
(9)其他超过安全运行允许范围的异常情况时。
(10)司炉工不按操作规程作业,产生一切后果自负。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篇16
燃气锅炉交接班制度
1、接班司炉应提前15分钟到岗,并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如接班人员没到岗,交接人员须坚守岗位,并报告有关领导,当锅炉发生事故或正在处理,责任不清时,禁止交接。
2、交接班时,司炉人员应检查锅炉设备是否完好,电源、水、气、汽管路及辅助设备是否完好可靠。双方共同按巡回检查路线逐点逐项检查。
3、交接人员必须按要求项目填写好交接记录,并做到认真、准确,记录本要保持干净、整齐、无缺。交接者在交接纪录中签字后又发现了设备缺陷,应由接班者负责。
4、交接时要交接工具,交接运行情况并注册在记录本上,交接班时,锅炉房卫生,锅炉本体卫生及辅机卫生良好。
5、每天的记录表上要注明用气数量,交接双方做到交的彻底,接的清楚认真,高度负责,一丝不苟。
6、水处理人员在交接班前对水处理设备和化学仪器,药品进行全面检查,设备正常,各项软化水指标合格,化验仪器,玻璃仪器,药品齐全完好,记录填写正确,合格后方能签字交接班。
7、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有无异常问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交接人员不准离开工作岗位。
8、接班人员按时到岗,交班时,如遇事故或重大异常现象,应待事故处理完毕后或异常现象排除后方可交接班。
燃气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为确保锅炉安全运行,延长其使用寿命,必须坚持每天对锅炉、管道和附属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
2、锅炉给水系统,逆止阀,平衡阀每月检查清理一次,疏水装置每两个月清理一次,压力表应校验和清理冲洗,每天应对压力表,温度表进行检查。
3、发现锅炉人孔、手孔、观察孔漏水、漏气,应及时紧固,损坏严重的应及时更换,更换时应将锅炉水温度降低在60℃左右进行。
4、安全阀每月必须人工手动抬试一次,发现有不严密时,应多抬、快抬、速放。
5、每天应检查水泵是否渗漏,所有阀门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6、锅炉运行时保持炉体清洁,无污垢,无渗漏,无锈和外蚀,认真详细地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燃气锅炉运行记录制度
1、每班必须填写锅炉运行,附属设备,交接班、水处理,设备检修保养和单位主管领导管理人员的检查等各项记录。
2、定时填写锅炉压力、温度,燃气数字,水位计水位,给水泵出口压力,排烟温度是否正常,并记录冲洗水位计和排污的时间和压力等。
3、做好交接班记录,对运行锅炉情况做好记录,对进行设备保养的同时填写好各类设备的维修保养记录。
4、水质化验由化验员认真填写软化水,给水及锅炉的监测数据,填写好每天的化验报告等。
5、做好领导检查或外来人员参观时接待情况的记录。
6、发生事故时,应及时处理并及时填写事故处理记录,发现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7、按规定时间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并向接班人员交清本班运行期间所存在的问题和有关注意事项。
锅炉房安全和保卫制度
1、锅炉及附属设备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未经登记、检验、有严重缺陷或“三无”产品,不准私自投入运行。
2、锅炉房应绘制设备平面布置图和系统管网图,并张贴上墙。
3、锅炉房炉前、压力表、温度表、水泵、配电柜、控制柜、巡回检查走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4、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锅炉房要做好分工,由专人负责本锅炉房的安全保卫工作。
5、锅炉房应地面平整,走道通畅,保持所有设备整齐清洁,不准在锅炉房内搭晾衣物等。
6、消防器材应合格有效,放在明显处由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保证其有效。
7、备品备件堆放整齐,不得存放与锅炉设备无关的物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险品。
8、锅炉房内严禁吸烟、使用打火机等产生明火的行为。运行期间要严格执行动用明火报告制度,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9、锅炉房门前应注明“锅炉房重地,闲人免进”的字样。除主管部门人员外,其他人员联系工作时,须经当班负责人允许方可入内。运行期间,不准锁住或封住通往室外的`门。
10、外来人员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准进入锅炉房。学习参观人员须由有关人员陪同,进行登记,不准乱动阀门和运行操作设备,不经允许不得测绘、摄影、抄录等。
11、外来人员在锅炉房活动期间遇有特殊紧急情况,要听从锅炉值班人员的指挥.
燃气锅炉巡回检查制度
1、为保证锅炉安全运行,确保设备完好率达到百分之百,以代班为主,每半小时对设备进行巡检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一切人为或自然事故发生。
2、锅炉设备及锅炉附属设备安全及天燃气调压站进行认真检查。
3、对运行和转动设备,锅炉的分汽缸、给水装置、疏水装置及所有阀门、压力装置、调节装置每小时检查一次,发现异常增加检查次数。
4、对锅炉本体人孔、手孔、观察孔进行检查,对转动设备油位随时检查,发现缺油及时加油。
5、每班必须按正常操作顺序冲洗水位表两次,防止产生假水位和玻璃板粘连污垢,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
6、检查水箱进水阀门开度是否适宜,温度是否正常,高低水位是否正确。
7、检查锅筒压力与电控柜,操作柜多功能显示装置是否正常,指示是否一致,有无超前或滞后现象,并注意观察电器设备的运转情况,及电源电压等,应维持在380V±5%范围。
8、锅炉运行中,应保持规定的正常压力不得私自任意提高,严禁违章操作,检查锅炉房内所有照明是否完好,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9、巡回检查线路:锅炉控制盘,燃烧器,锅炉压力,燃气压力,锅炉水位,锅炉给水泵,自动排污,定期排污,水箱水位、温度,分汽缸压力,生水压力,自动软水器,盐水罐,液位及盐水浓度,水箱间软化水水箱水位,天燃气调压站,天燃气调压器进出口压力等。
10、班长要经常询问巡回检查情况,察看巡回检查记录,并可对其工作进行抽查,以保证巡回检查制度的实施。
燃气锅炉水质化验制度
1、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持证上岗,做好软水设备和水质化验工作,严格执行国标GB1576-96低压锅炉水质处理标准,加强水质监督。锅炉用水必须进行可靠的水处理,水质不合格,不准投入使用。
2、要按规定做好炉水的检查,并注意按规定浓度补充水处理药液。
3、分析化验用的药物应妥善保管,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药剂要严格按规定保管使用。
4、锅炉的水处理药品要使用指定的药品。
5、化验室和水处理间应保持清洁卫生,做好水处理设备运行和水质化验记录,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食盐的保管工作。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篇17
(一)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1、持证上岗,严格执行锅炉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经济运行,满足单位供气需要。
2、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擅自离开锅炉房,努力学习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
3、对锅炉房内运行设备做到每两小时一次巡回检查,并准时、认真地填写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做到准确、清晰不漏项。
4、认真做好锅炉及辅机设备、安全附件的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一个月至少一次)自行作检查工作,并作出记录交管理人员存档。对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管理人员反映。
5、作业过程中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事故未经妥善处理,锅炉工不得离开现场。
6、对任何有违反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示,应拒绝执行,并有权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举报。
7、协助锅炉房管理员申报在用锅炉的定期检验,并提前按“锅炉定期检验规则”有关要求做好检测前准备工作。
8、保持锅炉房内清洁卫生、设备干净;仪表清晰,工具存放整齐,道路畅通,做到文明生产,安全运行。
(二)锅炉巡回检查制度
1、当班人员每二小时(主管领导每月,管理人员每周)至少对锅炉设备(锅炉房内)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入运行(锅炉安全运行)记录。
2、巡回检查内容:
①水位、压力,蒸汽温度在规定范围内。三大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和仪表灵敏可靠,无泄漏现象。
②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无鼓包、渗漏、变形、炉内燃烧工况良好、无漏水、汽。
③炉墙、炉拱、炉门、看火门无破损,完整牢固。
④管道、阀门无泄漏(包括内漏),阀门开关灵活。
⑤炉排及转动机械无摩擦异常响声,油位正常,轴承冷却充足,并注入了润滑油。
⑥锅炉进水系统、出渣系统、烟灰系统、水处理设备。
3、如有异常情况,重大事故后必须增加巡回检查次数,随时掌握运行情况。
4、巡回检查时应遵守安全规章制度,集中思想、看、听、摸、嗅设备各方面情况。对各主要设备(含水处理)应绕周巡视。
5、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入运行记录中,并汇报有关部门人员通知检修人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应报主管领导。
6、锅炉房照明良好,道路通畅。
7、巡回检查线路。
A燃煤锅炉
电控柜→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自控联锁装置→上煤装置→炉排→燃烧状况→炉墙(门)→出渣机→省煤器→鼓引风→烟风道→除尘器→水泵→储水池→水处理设备(除氧设备)→排污阀→各类阀门→分汽缸→电控柜
B燃油锅炉
电控柜→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自控联锁装置→燃烧器→油压力表→燃烧室→防爆装置→进水系统→排污阀→烟道→尾部排烟温度→日用油箱→过滤器→水处理→各类阀门→分气缸→电控柜
(三)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锅炉专(兼)职管理人员对锅炉设备维修保养负领导责任,制定大、小修改计划及当月的维护保养计划,将修理改造有关技术资料,存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2、锅炉重大修理、改造时,必须经法定的检测机构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
3、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由司炉工或维修工负责,定人定责、职责分明、及时消除隐患,不能消除时应向管理人员或主管领导报告。
4、设备一般每三个月小修一次,一年大修一次。
5、小修中,应对三大安全附件、阀门、仪表及自动控制装置进行检修,并检查辅机各部位情况,更换已损坏的零件或消除漏油、水、汽现象。
6、锅炉的大修,除小修项目外、应消除炉内积灰、水渣、检修锅炉受压部件、辅机、修复破损的拱砖、炉墙、炉排和保温层,还应清洗轴承箱并换油。
7、安全阀每周应手动放汽一次,每月自动排汽一次。压力表每周冲洗存水弯管一次,水位表每班冲洗一次,水位报警器接班时试叫一次,连锁保护装置每班应试验一次。
8、应将设备备件计划、设备检修记录和事故记录,存在档案内。
9、锅炉停用后应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干法或湿法保养工作。
10、锅炉长期停炉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申请停用报告。
(四)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员要做好本班的'运行记录,要清楚地记录当班时所出现的情况以及处理措施,并注明是否处理完毕。
2、交班前应做好本岗位的清洁卫生和设备检查、擦拭工作。
3、交班人员要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后,向接班人员讲清要注意的事项。
4、接班人员必须提前一刻钟到达岗位,做好接班准备,提前10分钟接班。
5、接班人员要进行接班前检查水位表、压力表,核实锅炉设备状况、清点工具,如不相符,应在“内容摘要”栏中注明。
6、交班前或交班时发生的事故,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后的事故则由接班人处理。
7、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离开锅炉房,不准将锅炉交给接班前喝酒、发高烧或无证人员。
8、交接双方人员应在交接记录上签名后,接班人员立即上岗,交班者方可离去。
9、保管交接班记录,每月合订后放入档案内以备查阅。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篇18
一、制定制度的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对特种设备的认识,提高安全意识,防止事故发生,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医院实际,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二、特种设备定义
锅炉压力容器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定义,包括承压蒸汽锅炉、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断炉、空压机储气罐、立式储气罐、油气分离器、烘筒、高温染色机、蒸压釜等。
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职责
医院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并落实以下岗位职责:
1、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贯彻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
3、负责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
4、负责组织特种设备包括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工作。
5、负责监督检查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执行情况。
6、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7、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8、负责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医院设置专职或兼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并落实以下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负责检查特种设备日常运行、维护保养执行情况。
3、负责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消除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4、负责制定特种设备包括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计划,并组织落实。
5、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6、负责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7、负责对特种设备进行使用登记及档案资料的管理。
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1、操作人员应参加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持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上岗作业。作业人员证书每2年复审一次,提前三个月申请复审。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将作业人员证件(副卡)随身携带。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医院制定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使用操作特种设备。
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
1、为提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特种设备安全认识和操作能力,制定本制度。
2、医院的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其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学习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
3、医院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医院组织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记录。
七、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申报
1、在投入使用前,按《条例》和《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逐台办理使用登记,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后方可使用,并在设备显著位置喷涂、粘贴或悬挂设备使用登记证编号。
2、锅炉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实行定期检制度,在检验有效期前1个月向当地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检验。锅炉分为内部检验、外部检验、水压试验;压力容器分为年度检查、全面检验、耐压试验。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安全阀一年校验一次,新的也要校验后方可安装使用。压力表每半年检定一次,新的也要检定后方可安装使用。
八、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要做好设备日常自行
维护检查记录、设备运行记录、运行故障记录等,要经常检查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是否灵敏,压力表压力是否在正常范围内,确保安全附件正常工作,一旦失效应立即予以更换。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的,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办理注销手续。
3、锅炉压力容器的维修、改造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使用单位不得擅自对锅炉压力容器进行修理、改造。
九、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
1、医院应逐台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2、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压力容器出厂资料(产品质量证明书)、安装资料、定期检验报告、安全附件检验报告、日常自行维护检查记录、设备运行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3、由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管理,防止档案资料丢失。
十、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1、医院应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进行的安全监察工作(现场检查),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做好特种设备的检验工作。
2、对监察、检验机构提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立即组织进行整改落实,尽快消除安全隐患。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篇19
1、为了确保锅炉安全运行,保护企业资产和人身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承压的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蒸汽锅炉,包括燃煤蒸汽锅炉、燃油蒸汽锅炉、燃气蒸汽锅炉。
3、使用锅炉的工厂应按照劳动人事部颁发的《锅炉使用登记办法》逐台办理登记手续和锅炉技术档案,包括安装锅炉的技术文件和施工质量证明资料。
4、必须高度重视锅炉安全工作。各工厂厂长是锅炉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指定专职负责锅炉设备的技术管理,按照规程的要求搞好锅炉的使用管理工作。根据锅炉的结构型式、燃烧方式和使用要求制订保证锅炉安全运行的操作规程和防爆、防火、防毒等安全管理制度以及事故处理办法,并按其严格实行。严禁酒后和上岗饮酒及脱岗。
5、制订和实行锅炉及其安全附件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制度,对具有自动控制系统的锅炉以及锅炉安全的各种仪表,还应建立巡回监视检查和定期进行校验检修的制度。
6、按照劳动人事部颁发的《锅炉司炉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对司炉工人进行管理。没有与锅炉相应类别的合格司炉工人,不得使用锅炉。锅炉水质化验员须经法定机关考核取证方可上岗。
7、锅炉受压元件损坏,不能保证安全运行至下一个检修期,应及时组织修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有安全隐患的锅炉投入运行,司炉工有权拒绝操作,并可直接向生产总部设备管理部报告。锅炉受压元件的重大修理,如锅筒、炉胆、封头、管板、下脚圈、集箱的更换、矫形、挖补、主焊缝的补焊等,应具有国家职能部门认可的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方可进行修理。修理前应有图样和施工技术方案。修理的技术要求参照锅炉专业技术标准和有关技术规定。修理完工后,应将图样、材料质量证明书、修理质量检验证明书等技术资料存入工厂的锅炉技术档案内。
8、对于提高锅炉运行参数和锅炉受压元件的改造,施工的技术要求应符合锅炉制造和安装的有关技术标准。由于结构和运行参数的改变,水处理措施和安全附件应与新参数相适应。
9、为了确保锅炉的正常运行,须制订司炉交接班制度,并认真填写锅炉运行记录。严禁在有压力或炉水温度较高的情况下修理锅炉受压元件,以防止气、水喷出伤人。
10、非锅炉房操作人员禁止进入工作场所内(含锅炉房、煤场)。外来人员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或陪同方可进入。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篇20
一、锅炉岗位责任制
(一)锅炉房管理人员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锅炉房管理安全规定,参与制定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规章制度的实施。
2、每月对锅炉房安全生产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3、加强对司炉工人、水质化验人员、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4、参与锅炉技术改造等项目的决策和研究,督促检查锅炉及其辅助设备的维修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
5、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操作,有责任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和主管部门报告本单位锅炉管理的使用情况。
6、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改善司炉工人的`劳动强度,使锅炉房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二)锅炉班组长岗位责任制
1、在生产管理部门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锅炉班的管理工作。
2、熟悉国家锅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锅炉房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3、负责本班人员技术指导、工作安排和考勤工作。
4、组织本班组人员做好供汽(热水、高温导热油)设备安全运行和锅炉房卫生等工作,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做好各种运行记录。
5、负责产汽(热水)量、耗水电量和耗油(煤、气)量等统计工作。
6、负责锅炉日常维护和检修易损备件和大修配件的采购计划。
7、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理。
8、遇违规指挥和违规操作行为,及时制止。
(三)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1、坚守岗位,严格执行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服从安排、守纪律,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满足单位用汽需要。
2、司炉人员必须持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司炉证方可上岗,工作中要坚守岗位,严格操作;当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准违章操作,严禁当班人员“大班套小班,小班一人干”。
3、负责进行点火、停炉、换泵等操作,随时注意控制箱、工作仪表变化,不断监视压力表、水位表,观察炉膛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对安全附件保护装置,煤斗、大小孔门,吹灰器及各挡板位置,认真进行检查。
4、对锅炉房运行设备应每小时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准时地填写锅炉及附属设备运行记录,做到准确、整洁、不漏项,对设备故障及所采取设施,要记入运行记录中,并向领导反映。
5、认真做好锅炉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按时按量向各润滑部位添加润滑油和润滑脂。
6、保持消烟除尘设备运行正常,烟气排放符合要求。
7、锅炉发生异常或事故时,应积极主动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事故未经妥善处理,司炉工不得离开现场。
8、保持锅炉房内外清洁,设施干净,仪表清晰,工具存放整齐,道路畅通。
9、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精通业务。钻研技术,互教互学,不断增强安全意识和提高操作水平。
10、对炉体及辅助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对任何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行为,应立即制止。
二、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锅炉专(兼)职管理人员对锅炉维修设备保养负领导责任,制定大小修计划及当月的维修保养计划,并督促维修人员完成及组织验收。
2、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由司炉工或维修工负责,职责分明,及时消除隐患,不能消除时,应向管理人员或主管领导报告。
3、设备一般每三个月小修一次,每年大修一次。
4、小修中,应对三大安全附件、阀门、仪表及自动控制装置进行检修,并检查轴机各部位紧固情况,更换损坏的皮带或消除漏油现象。
5、安全阀应每周手动放汽一次,每月自动排汽一次,压力表每周冲洗存水弯管一次,连锁保护装置应每班试验一次。
6、锅炉的大修,除小修项目外,应清除炉内积灰、水渣、检修锅炉受压部件,轴机修复破损的拱砖、炉墙、炉排和保温层,还应清洗轴承箱并换油。
7、应做好备品备件计划,设备检修记录和事故记录,同时做好设备台帐和档案等工作。
8、锅炉停用后应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干法和湿法保养工作。
三、锅炉水质管理制度
1、(蒸汽锅炉、热水锅炉)运行时水质要求,必须符合GB1576《工业锅炉水质》标准和GB12145《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标准的规定。
2、锅炉用水必须经过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没有可靠水处理措施,水质化验,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3、对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1T/h的蒸汽锅炉和额定热功率大于或等于0.7MW的热水锅炉应设锅水取样装置,对蒸汽品质有要求时,还应设蒸汽取样装置。
4、水质化验工作每两小时不少于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水质化验异常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适当增加化验次数。
5、对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6T/h的锅炉应配置除氧设备。
6、专职或兼职水处理操作人员,必须经技术监督部门培训且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后,才能进行相应的水处理工作。
四、锅炉房清洁卫生及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清洁卫生工作是文明生产的重要内容,依靠司炉人员共同搞好。锅炉房不准存放与锅炉操作无关的物品,要求做到锅炉房清洁卫生,用具、工具煤场、煤渣堆放、备品备件、应放在指定的地方,摆放整齐,消除跑、冒、滴、漏。
2、当班人员应打扫操作室卫生,保持控制柜表盘干净清晰,水位表、压力表等清晰可见,对辅机设备,鼓引风机、水泵、阀门、轴承座、电动机、变压器等设备经常抹擦清洁。
3、保持炉前清洁卫生,并做好设备周围的环境卫生,保持地面整洁,无积灰、积水、积油。
4、每周由锅炉管理人员组织所管区域进行一次清洁大扫除,保持环境清洁优美。
5、主管领导要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对锅炉房的清洁卫生进行检查评比作为当班人员奖金考核指标。
6、锅炉房是生产的重要场所,必须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7、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锅炉房,不得擅自乱动设备、阀门、仪表等。
8、锅炉房内应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司炉工均应懂得正确使用这些器材。
9、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10、非当班人员,未经带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准单独操作。
11、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12、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或闩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13、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五、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做好接班准备工作,交班人员要做好本班的运行记录,要清楚地记录当班时所出现的情况以及处理措施,并注明是否处理完毕,接班者要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2、交班前应做好本岗位的清洁卫生和设备检查,擦拭工作。
3、交班人员要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向接班人员讲清楚要注意的事项。
4、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半小时到达岗位,做好接班准备,提前10分钟接班,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按时到达现场,交班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5、接班人员要进行接班检查,冲洗水位表、压力表、核实锅炉设备状况、点清工具,如不符合应在“内容摘要”栏中注明。
6、交班前或交班时发生的事故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后的事故由接班人处理。
7、交接双方人员应在交接记录上签名后,接班人员立即上岗,交班人员方可离去。
8、交班者,需要做到“五交”和“五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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