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质量保证书

时间:2022-05-17 07:31:28 保证书 我要投稿

建筑质量保证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新时代,保证书的用途越来越大,保证书具有单方的特证。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保证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质量保证书,欢迎大家分享。

建筑质量保证书

建筑质量保证书1

  为进一步贯彻《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沪建建[20xx]84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材质量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的精神,加强本市准用、备案管理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材料(以下简称建材)的监督管理,强化建材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杜绝建材生产、采购、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管理不规范行为,决定对建材质量保证书(即质量证明书或出厂检验报告,以下统称为质保书)及施工现场建材台帐实行规范化管理。

  现对实行准用、备案、生产许可或按规定要求复验的建材有关规定如下。

  一、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建材品种,建立《建设工程材料采购验收检验使用综合台帐》(以下简称综合台帐,格式见附表)、《建设工程材料监理监督台帐》(以下简称监督台帐,格式见附表)。

  二、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应按设计、标准、购置合同规定等要求对进场建材按批验收,符合要求的建材方可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监理单位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监督验收。

  验收要求如下:

  1、对产品的标志(标识)、外观质量状况等实物特征进行验收;

  2、对生产厂家(或材料供应商)所提供的准用证防伪复印件、备案证明防伪复印件、许可证复印件、质量保证书、送货单等质量证明资料逐件进行审核;

  3、对实际生产企业名称、商标、品种规格是否与质量证明资料一致进行验收。

  三、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对建材进行复验,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见证取样,代表建材生产单位的人员应到场参与,取样后应及时送检,并将检测结果(合格或不合格)记录在相应综合台帐和监督台帐中。

  建材所使用的部位应在综合台帐和监督台帐中作相应的记录。

  建材复验结果不合格的,应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置,处理情况须在综合台帐和监督台帐的备注栏中记录备查。

  四、施工现场存贮堆放的建材应标明“合格”、“不合格”、“在检”、“待检”等产品质量状态,并注明建材生产企业名称、品种规格、进场日期及数量等。

  并按建材性能要求进行存贮和保管。

  五、监理单位应当将工程项目所需的建材质量和使用情况纳入监理范围,并对建材的.使用方案进行审验核准,对施工单位使用的建材质量和进场产品的质量检测加强动态监督。

  监理单位应对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严格审核,符合要求方可签字(盖章),同意其使用,并在监督台帐中作好相应的记录。

  如发现施工单位有使用未经监理单位签字(盖章)认可建材行为的,监理单位应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工程暂停令》,制止这一行为。

  如施工单位不按此执行,监理单位应向市、区建材质量监督机构反映。

  六、建材生产单位在提供建材时,应出具与建材质量相一致的质保书,对出厂(场)的建材质量负责。

  不得提供空白质保书,另行补报的质保书应按规定时间补报。

  质保书必须连号、按顺序使用。

  质保书一式两联,一联留存,一联提供给用户,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质检部门检验专用章。

  七、建设工程材料质保书必须明示以下内容,并由检验人员、签发人签字。

  1、质保书编号。

  2、生产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用户单位名称。

  3、产品名称(产品名称必须与准用证或备案证明产品名称一致)、执行标准及编号(执行企业标准的必须与企业在本市建材业主管部门登记的产品标准一致)。

  4、商标、规格、等级、数量、批号、生产日期(检验日期)、出厂日期。

  5、质量指标(详见附表)。

  产品出厂(场)检验指标必须包含检验项目、标准指标值、实测值等内容。

  6、准用证编号或备案证明编号。

  防伪复印件编号(补填)。

  八、建材销售单位应向买受人提供质保书的原件,对其销售的建材质量负责。

  不得提供空白质保书,另行补报的质保书应按规定时间补报,所提供的建材应与所出具的质保书一致。

  若为复印件则应注明购买时间、供应数量、买受人名称并加盖销售单位公章。

  销售单位应对复印情况进行登记。

  九、为保证现场建材抽样的真实性,水泥制品生产单位、商品混凝土生产单位、商品砂浆生产单位采购的建材进场时,代表建材生产单位的人员应到场参与取样,由采、供双方共同取样后及时封存,样品数量应能满足检测的需要,封存样的封条应注明样品生产企业名称、样品编号、样品品种、规格、生产日期、批号及代表数量、封存日期,双方经办人签名或盖章。

  封存样品的封条应完整无损。

  十、对于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责任单位,将按《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沪建建[20xx]84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材质量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的规定,予以处理。

  此致

敬礼

  保证人:xxx

年月日

建筑质量保证书2

  由我承建施工的房屋,任命房屋的负责人:我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履行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确保工程施工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

  并保证做到:

  1、项目部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负责人对所承建过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2、保证施工质量符合验收规范的标准,不偷工减料,不粗制滥造;

  3、工程所有的各种材料、构配件、设备、混凝土等严格按规范的要求,使用前在建房户的监督下取样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严格按有关规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验施工质量检查评定。

  做到对重要功能性分部工程质量先经自检合格,再报建房户有关部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消除质量通病,由专人负责检查落实。

  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整改达到质量合格。

  6、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保证:质量控制资料齐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各分部工程质量均验收合格;主要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质量验收符合要求;

  7、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履行质量保修责任和义务;

  8、上述承诺严格履行,诚实、守信确保工程质量;

  9、因施工原因发生质量问题,愿意承担相应责任,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此致

敬礼

  保证人:xxx

年月日

建筑质量保证书3

  由我公司承建施工的工程,任命项目经理:代表我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履行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确保工程施工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

  并保证做到:

  1、项目部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项目经理对所承建过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2、严格按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保证施工质量符合验收规范的标准,不偷工减料,不粗制滥造;

  3、工程所有的各种材料、构配件、设备、商品砼等严格按规范的要求,使用前在监理或建设单位代表监督下取样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严格按有关规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验批的施工质量检查评定。

  做到对重要功能性分部工程质量先经自检合格,再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消除质量通病,由专人负责检查落实。

  对监理工程师和质量监督人员提出的质量整改意见认真执行,及时整改达到质量合格。

  6、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保证:质量控制资料齐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各分部工程质量均验收合格;主要功用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观感质量验收符合要求;

  7、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履行质量保修责任和义务;

  8、上述承诺严格履行,诚实、守信确保工程质量;

  9、因施工原因发生质量问题,愿意承担相应责任,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10、我公司保证支持项目经理的工作,没有特殊情况下不中途更换项目经理。

  确需更换时,严格履行程序。

  此致

敬礼

  保证人:xxx

年月日

建筑质量保证书4

尊敬的XX:

  本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本单位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负责质量保修,属施工质量问题,保修费用由本单位承担,属其他质量问题,保修费用有责任单位承担。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5年。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制冷系统,为2个采暖、制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5、装修工程为2年。

  注:

  1、建设工程保修期,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建设工程超过保修期以后,应有产权所有人(物业管理单位)进入正常的,定期保养和维修。

  致此

敬礼!

  XX

  XXXX年XX月XX日

建筑质量保证书5

尊敬的XX: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办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相关内容进行保修。

  2、该工程在市质量监督站、市安全监督站及许昌安全管理局监督下,施工中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3、保证执行上级部门有关建筑材料用证制度,严格建筑材料采购、产品合格证、复验报告手续,确保使用建筑材料的合格率达100%。

  4、该工程竣工后按建设部(20xx)142号规定,经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方验收、质量监督部门核定为合格工程。

  5、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用户在使用时,向用户提出交《建筑工程保修书》、《建筑工程使用说明书》,已备用户在使用过程中了解应注意事项和发现问题及时向我方反馈。

  6、我公司承建的建筑产品,在保修期内和出现因施工原因所造成的工程质量方面的一切问题(除人为的`和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我公司保证随叫随到,及时进行处理,且在工程交付使用期后进行工程回访工作,以观察询问工程在使用期间的情况。

  7、用户使用过程中如有需施工解签的技术问题和出现质量问题,可直接反馈到我公司或打电话进行咨询,我方接通之后3日内给予答复,并进行维修处理。保证达到用户满意。

  8、切实搞好建筑产品的质量,实行建筑产品交付使用后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致此

敬礼!

  XX

  XXXX年XX月XX日

建筑质量保证书6

尊敬的XX:

  第一条、工程质量承包范围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第二条、质量保证条款明细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证如下:

  1、保证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能达到合理使用年限;

  2、保证屋面具有防水能力、洗手间等具防渗漏性能;

  3、保证整体楼层具有抗风防水抗震能力;

  4、保证楼内水电畅通;

  5、保证房屋各楼层建筑高度达到发包方要求;

  6、保证房屋建筑格局适用于甲方要求;

  质量保证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生效。

  第三条、质量保修责任

  1、如未达到上述要求,承包人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负责维修或重建。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建,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承

  包人负责。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达到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当地安全建筑管理部门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除不可抗力以外造成的房屋倒塌、裂缝、倾斜等因素,乙方负责全部责任。

  (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特大自然灾害。)

  第四条、保修费用

  因建筑质量出现问题而造成的修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致此

敬礼!

  XX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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