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承诺书

时间:2022-12-15 16:38:11 承诺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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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用到承诺书的地方越来越多,承诺书是单方意思表示,不具有合同效力。写起承诺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建设单位承诺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建设单位承诺书

建设单位承诺书1

  工程名称:

  本人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工程项目安全承担全面责任。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行技术标准、规范,确保工程项目安全生产。

  2、按规定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3、不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4、按照相关规定在编制工程概算时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将该项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并向施工单位拨付到位 。

  5、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6、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按规定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7、项目施工过程中,做好安全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落实隐患整改;按规定向监督机构报告隐患整改完成情况。

  8、督促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对未实行监理的工程,组织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履行监理单位职责。

  9、工程项目因故中止施工的,向监督机构申请办理中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负责中止施工期间的.安全保障。需恢复施工时,向监督机构申请办理恢复施工安全监督手续,

  10、在工程项目完工办理竣工验收前,当向监督机构申请办理终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提交有关资料。

  11、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12、不以任何形式,干扰安全监督机构和工作人员的正常安全监督抽查和行政执法活动。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提交安全监督机构,一份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建设单位留存。

建设单位承诺书2

  本人承诺:

  在 新河家园 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

  履行下列职责,并承担相应安全生产责任。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职责,规范建设行为,全面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履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及时办理项目选址、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项目施工图审查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合同备案、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等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含依法分项发包工程)后方开工建设。

  3、依法发包。遵守有关工程发包、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及规定,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及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监理等单位,对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招标,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不强迫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工程中标后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对项目开工后有依法分项发包的工程,及时办理安全监督手续。

  4、委派建设单位负责人代表本单位严格落实建设方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5、不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

  注:本承诺书一式二份,一份在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报安全监督机构备案;一份由建设单位收集管理。

建设单位承诺书3

  我作为xx浚县卫溪社区城市棚改房项目xx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扬尘防治工作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认真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及政府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扬尘治理责任,全面加强本项目施工扬尘控制与管理。

  二、加强对扬尘工作防治的.领导,建立本项目扬尘治理责任制,明确项目领导班子、相关人员及各分包单位的扬尘防治责任,并严格检查考核,确保扬尘治理任务、责任落到实处。

  三、根据本项目可能发生的扬尘情况,组织编制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方案,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立扬尘治理公示监督牌,标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工期、项目经理、联系电话、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施工现场“三员”必须24小时轮流值守,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配备洒水设备,配备现场保洁员,专门负责现场洒水降尘和扬尘垃圾清扫,保持现场环境卫生整洁。

  六、全部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杜绝现场搅拌,杜绝现场焚烧各种废弃物。

  七、工程外脚手架外侧按标准要求进行密目网全封闭,楼层内建筑垃圾采用洒水降尘清理,清理后垃圾用代装或容器装后使用垂直升降机械运送地面垃圾堆放点,现场建筑垃圾集中存放,封闭管理。

  八、严格执行重污染天管控措施,在封土期间不进行拆除作业、土方开挖、回填及清运作业。

  九、自觉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检查提出的问题,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

  十、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工作标准和要求,切实做到7个百分之百。

  一是施工现场100%按标准要求设置封闭围档,确保围档严密、坚固、美观,高度符合标准要求。

  二是施工现场道路路面100%进行硬化,及时进行道路洒水降尘及清扫。

  三是工地出入口100%安装车辆冲洒装置,出工地车辆车轮车身100%冲洒干净,确保不得带泥上路。

  四是工程拆除及土方开挖、垃圾装卸实施100%洒水压尘。

  五是施工现场的土方、建筑垃圾及石灰、水泥、砂土等其他散碎性材料100%覆盖严密。

  六是委托清运施工现场渣土(含泥浆)及建筑垃圾车辆100%为封闭(密闭)式合法正规车辆,确保不沿路洒漏。

  七是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点、污染指数监控率及出入口出场车辆冲洗监控率100%。

  以上承诺,确保全面落实,如有违反,愿接受一切处理。

  承诺人所在单位(公章):

承诺人(签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承诺书4

  为保证工程在施工完成后达到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及工程回访、保修等方面的要求,限度的达到工程的建设目的,满足建设单位要求,我公司就工程质量保修向建设单位做如下送重承诺:

  1保修期内的服务项目

  1.1保修服务范围

  1)保修的内容按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的规定执行。

  2)对于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施工项目,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进入工程质量保修阶段。在保修阶段,凡因工程不符合规程、规范和工程合同规定所造成工程实体损坏,我公司将无条件进行保修。

  3)由于工程设计、社会人为因素、或因甲供主材质量问题等原因造成工程缺陷,或已超出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问题,我公司按照业主认可的工程技术维修方案及费用进行修复处理。

  4)因不可抗力,包括地震、洪水、50年以上一遇大风等原因对工程造成的破坏,与业主协商后确定修复办法,并按照相关规定确定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的'承担范围。

  1.2保修期限

  根据工程性质并严格遵守工程施工合同及保修书中的规定,确定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并根据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规定执行。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体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50年。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和外墙有防渗漏,为5年。

  3)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4)装修工程为2年。

  2工程保修及服务承诺

  1)我单位对所提供的产品及施工自投入使用之日起,严格按照工程总承包合同有关保修的条款执行。

  2)严格贯彻公司的质量方针,本着客户至上的原则,服务热情,周到,随叫随到。

  3)建立回访制,进行定期、不定期回访,每年内工程回访不少于两次,认真听取建设单位意见,并形成回访记录。

  4)建立维修工程专班专人负责制,由公司工程部、技术部派人负责。

  5)按照工程维修事件的紧急程度确定事故处理办法,并做到以下几点:

  A、在保修期内,成品一旦出现问题,我公司免费提供所需的工作人员和材料进行维修。承诺接到业主的维修通知后2天内进入处理,并针对现场破坏程,制定相关处理方案,得到业主同意后,对工程进行维护修复工作。

  B、我公司在保修期内负责对成品进行日常一般性的定期维修保养,同时提供日夜24小时随传随到的紧急维修服务。

  C、在收到紧急事故招唤时,我公司在正常工作时间于4小时之内到场进行抢修工作;在非工作时间于6小时之内到场进行抢修工作。

  6)工程保修原则及计划

  A、工程保修原则

  ○1在保修期间,我方将依据工程合同,本着“对用户服务,向业主负责,让用户满意”的认真态度,以有效的制度及措施作保证,以优质迅速的维修服务维护用户利益。

  ○2在保修期内由于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损伤和损坏,我公司将对有缺陷的部位进行无偿修理与更换,并承担由此而引起对建设单位的直接损失。

  B、工程保修回访计划

  ○1交工后三个月即进行工程回访,一年内再不定期回访一次,满一年再进行一次回访,并对存在的问题形成文字记录,制定方案,并进行彻底的整改。

  2回访期间对存在的任何质量问题进行整改,本着客户至人,服务热情的○

  原则,及时对工程存在质量问题进行整改,直至业主满意。

  ○3落实保修期内和售后服务措施:每3个月进行质量回访,最终形成回访记录,做到及时的解决问题。

  综上所述,我公司郑重承诺,在工程质量保修阶段,我单位将本着用户至上的原则,让业主满意。客户的满意和支持,将是我单位的生存源泉之水,在工程施工、质量保修阶段,我单位将始终如一的为业主服务。

xxxxX集团公司

  20xx年x月x日

建设单位承诺书5

  我司依法中标承揽的长春莲花山综合管理中心热源、外网及末端系统工程,现以按设计图纸进行各项施工,为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特作如下承诺: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不转包或着违法分包工程。

  2、建立质量责任制,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发给其他单位的,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3、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4、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进场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使用。

  5、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6、对涉及重要部位使用的材料、试件及有关资料,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见证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质量检测。

  7、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上岗作业。

  8、依法履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义务(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施工单位:

  日期:20xx年1月15日

建设单位承诺书6

  兹有我单位 投资建设的 工程项目,我 (法人)作为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建设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组织管理,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依法对工程建设的施工安全承担法定相关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建设单位承诺书7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我们于20xx年向贵公司提交了中国联通……项目(绍兴科桥宝龙工业园管道项目)的竣工结算文件。为了对竣工结算文件负责,我们在此做出如下承诺:

  1.我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符合国家和浙江省有关工程建设管理的规定。我单位保证上述结算数据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项目的实际完成情况,未列入结算书的项目不在本项目的结算范围内。

  2.如果上述结算资料不能完全证明“工程结算书”所列工程造价的`真实性,我单位保证在接到你单位通知之日起2天内根据实际情况完成相关资料。如果在期限内不能完成数据,则表明我公司同意从“工程结算书”中删除工程的相关内容。

  3.我单位愿与贵公司合作,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审核。我方承诺自收到贵方通知之日起3天内主动与贵方公司或贵方公司委托的中介机构进行清点,7天内完成初步审核结果的核对和确认,并确保贵单位收到签字确认的《工程结算审批表》。如果你在期限内没有和你的公司算账,说明我们公司同意根据你的审计结果结算项目。

  4.我单位承诺审核费按照建设单位与中介机构签订的协议执行,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

  建设单位:(公章)

  日期:

建设单位承诺书8

  作为xxx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为保障本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承诺以下:

  1、及时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不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3、对规划批准的红线占地范围内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负总责,对参建的各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扬尘治理职责在工程承发包合同中明确。在编制工程概算时,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并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及时足额支付。

  4、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5、对施工企业实施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项目自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6、未领取到施工许可证前,不要求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以上承诺书一式三份,承诺人和安全监督机构各执一份。

  承诺人(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承诺书9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并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1、工程建设坚持先勘察、后设计、未经审查不得施工的原则。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建设项目相关的原始材料。

  2、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不将建设工程违法发包、肢解发包,对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招标,择优选择队伍,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对依法分项发包而未指定总包管理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负总责。对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依法委托监理。

  3、及时办理项目施工图审查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合同备案、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等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含依法分项发包工程)后方开工建设。向施工现场提供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了专用章的施工用图和设计变更等相关设计文件。

  4、不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降低工程质量。

  5、工程竣工后,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方交付使用,并在工程验收合格十五日内,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6、及时编制、归集工程文件,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档案,并自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提交给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一份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与工程档案一并交市城建档案馆存档,一份保存于各自责任主体单位备查。

  项目负责人(承诺人)签字:

  责任单位(公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设单位承诺书10

  1.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提高质量责任意识,加强质量责任追究,落实建设各方质量责任,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呼和浩特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责任承诺书》。

  2.凡参与呼和浩特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质量责任的人员,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均应签署本承诺书。根据分包合同,桩基、钢结构、建筑幕墙、门窗、外墙保温等工程施工企业不再另行签订,施工总承包商及其质量责任人员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各申报单位对所签署承诺书的真实性负责。

  3.施工中需要变更的质量责任人员,应按规定程序办理变更手续,并在本承诺书中明确记录。

  4.本承诺书一式四份,参与施工的责任单位留存一份;在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应当向质量监督机构提交一份复印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向备案机关提交副本;一份随工程技术档案一并报送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

  5.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参与施工的各方责任单位及其质量责任人员应严格按照本承诺书的内容认真履行职责,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施工单位质量负责人信息登记表

  建设单位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函

  我单位及本工程项目经理承诺在本工程施工期间认真履行以下相应职责,并依法承担终身质量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认真履行相应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二)在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承包工程后,应当依法签订合同,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三)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随意分包。不得将所有承包工程肢解后全部分包或以分包的名义分包他人。

  (四)建设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配备,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规定,并保证所有人员履行值班职责。

  (五)严格按照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公章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或偷工减料。施工中使用的建筑材料、构件和设备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用于本工程。当无法正常施工或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手续。

  (六)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做好自检和互检工作,移交检查和隐蔽工程的质量验收和记录;隐蔽工程隐蔽前,及时通知建设、设计、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严格工艺管理,每道工序施工前进行技术交底,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保护成品。

  (七)确保施工中形成的工程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签字手续齐全,并及时整理,工程竣工后,移交建设单位备案。

  (八)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或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负责修复。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

  (九)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项目经理(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公章)

  日期:

建设单位承诺书11

  我企业将严格遵守《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1、项目管理人员参与施工,施工机械设备(设施)、资金落实到位;

  2、自觉履行施工合同条款,维护北京建筑市场秩序。严格执行国家资质管理规定,不超越资质承接工程任务,不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以企业名义承接工程任务,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3、认真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规范和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执行文明施工和起重机械等施工设备管理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4、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计价规则和标准,执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规定,不随意降低工程造价进行恶性竞争;

  5、认真执行北京市的有关管理规定。工程项目建设中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和新材料;

  6、按时参加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会议和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召开的'质量安全例会及相关会议,自觉执行会议提出的相关要求或规定;

  7、自觉接受上级和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专职管理机构对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检查中提出的问题。按时参加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人员的专项培训学习;

  8、建立建筑事故保险制度,依法为建筑工人购买建筑事故保险。依法与建筑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按时支付工人工资;

  9、服从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专职管理机构的管理,认真执行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其他有关规定和决定。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如果我企业违反国家建设项目管理的法律法规、上级建设项目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承诺书,我企业将自愿接受有关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作出的行政处罚或北京市建筑业协会给予的处分。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建设单位承诺书12

  说明

  一、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理》和国务院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通知精神,指定本责任书。

  二、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工程项目的行政领导人,项目法定代表人,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其经手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如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不管调到哪里工作,担任什么职务,都要追究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三、对未按责任书条款履行职责和违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单位,太原市迎泽区建管局按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规定给予处罚。

  四、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书一式六份。(政务大厅、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保存一份)。

  工程项目概况

  一、建设项目工程的质量要有行政领导责任人,项目法定代表人负总责,并承担终身责任。如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不管调到哪里工作,担任什么职务,都要追究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项目法人单位的人员素质,组织机构必须满足工程管理和技术上的要求。

  二、建设工程要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建设单位要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建设工程原始材料。

  三、建设单位要到太原市迎泽区建管局办理项目报建、质量安全监督、合同审查等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建设。

  四、建设单位应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对规定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要按太原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法,择优选择施工队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五、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降低工程质量。

  六、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要组织勘察、设计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方可交付使用。要及时整理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档案并在工程验收合格十五日内,向区建管局备案。

  建设单位行政领导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项目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承诺书13

  工程名称:

  本人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承担工程安全事故责任。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性技术标准规范,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2、按规定在岗履职。对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安全负全责,负责建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负责配备专职质量、安全等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负责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组织施工,偷工减料;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编制、论证和实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负责组织安全技术交底。

  4、在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模板支架搭设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期间现场带班;组织起重机械、模板支架等使用前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使用;组织起重机械使用过程日常检查,不使用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的起重机械。

  5、将安全生产费用足额用于安全防护和安全措施,不挪作他用;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质量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

  6、定期组织项目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认真落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相关单位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要求,在隐患整改报告上签字,不交他人代签。

  7、组织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岗前质量安全教育,组织审核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未经质量安全教育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为作业人员配备安全防护用具。

  8、按规定报告安全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保护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

  9、组织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10、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定的其他质量责任。

  11、不以任何形式,干扰安全监督机构和工作人员的正常安全监督抽查和行政执法活动。 本承诺书一式四份,一份在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提交安全监督机构,一份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施工单位留档。

建设单位承诺书14

  致:XX(招标人)

  在我单位的服务工作过程中,我们将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尊重并贯彻甲方的意见,维护甲方的.利益,严把质量关,把向甲方提供优质服务,作为我们工作目标。

  我单位本着想甲方之所想,急甲方之所急。在项目服务过程中与甲方密切配合,随时随地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服务,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措施如下:

  (一)、成立专项设计组,专人专职负责此项工程。

  (二)、严格执行国家制订的规范和地方法规,贯彻设计终生责任制的质量要求。

  承诺单位(盖章):XX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建设单位承诺书15

  (建设单位名称)作为 (建设工程名称)的建设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接受抽查;建设工程内设置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二、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应当将消防施工质量一并委托监理;

  三、选用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等级的消防设计、施工单位;

  四、在工程中应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阻燃产品应是经国家检测合格且取得阻燃制品标识的产品。装修材料及消防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后,按照国家《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xx)规定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和抽样检验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五、依法应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组织施工;未经验收或者验收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六、依法应当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组织施工;未经验收或者

  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在施工中,如有设计变更或二次装修,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七、督促各施工单位成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落实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配备必须的灭火器材,定期组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防止施工期间发生火灾;

  八、工程竣工后,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进行消防初验,并委托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对本工程消防设施进行检测。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职责,将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依法接受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盖 章)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消防质量设计单位承诺书

  (设计单位名称)

  作为 (建设工程名称)的消防设计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接工程设计,不越级或由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挂靠、卖图签等违法承接、转包、分包工程的消防设计;

  二、推行设计质量体系认证制度,建立设计质量责任制,健全并落实消防设计质量自审制度,严格履行自审小组的管理职责,确保工程的.消防设计质量;

  三、根据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编制符合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不得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设计;

  四、对图纸审查机构提出的设计修改意见及时作出修改,不擅自修改已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同意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对确需修改的消防设计,应及时告知建设单位重新向原审批的公安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五、在设计中选用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应当注明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六、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实施情况签字确认。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职责,将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依法接受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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