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读后感11篇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飘》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飘》读后感 篇1
在一个偶然的下午,正在逛书店的我看到了一本书:《儿子,天堂飘满蒲公英》,我很好奇的拿下来翻了翻,看了这本书的简介,我便被这本书吸引了。于是我买下它,认真的读了起来。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做孙笑天的白血病病人,从他出生到他18岁的生活经历,而这本书却不是他本人写的,是他的爸爸,以孙笑天的口吻来阐述了孙笑天的一生。写到动情处时,读者不禁潸然落泪,被书中的情节所感动……
孙笑天在他13岁时,被检查出患有白血病,于是,孙笑天一家人和病魔展开了长达6、7年的抗争。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场上,孙笑天表现的无所畏惧,毅然接受了常人可能无法坚持的治疗过程。而且孙笑天在治疗的过程中,还不忘学习新知识,丝毫没有落下学校的课程。不仅这样,孙小天休学3年,以全系第一的.成绩考入了大学,还跨越了高中段,简直是“跑进大学的”,最终被北华大学工学院信息科学系唆录取,创造了一个奇迹。
但是,病魔不肯放过这个坚强而又完美的孩子,在大学期间,孙笑天白血病又复发了,无奈下,孙小天只好退学去接受治疗,但是这一次,孙笑天却没有了前两次的好运,病魔似乎变得强大了起来,尽管全中国人都在帮助这个坚强的大学生,甚至王雪纯都在全力的帮助这个令她动容的孩子,只要小天有什么要求,王阿姨一定会全力的满足他,只要小天有信心,就有机会战胜病魔,成为一个正常的、健康的孩子。不仅是王雪纯阿姨,还有白岩松先生,亲自和小天交流、讨论,还鼓励小天写书,写自己的独到见解,去帮助那些和自己一样的孩子们。于是在白岩松的鼓励下,小天开始了写书,但他不是拿笔写,在那个年代,电脑还不是很普及,更何况笔记本电脑了,但就算是这样,一群热心的朋友们,还是从种种困难中,满足了孙小天的愿望。
说起孙笑天,这个完美的孩子在病魔中却做出了一件件让现在的我们感到汗颜的事:他开过电脑培训班:他卖过车,而且这孩子的内心缜密程度不亚于一个商业老总。他想的处处周到,几乎把每一面都想到了,才会开始进行自己的工作。就是因为这样,他才会把他干过的工作做的完美无缺。可以说,如果孙笑天没有被白血病所缠绕,那他成长起来,肯定是中国人的骄傲!
《儿子,天堂飘满蒲公英》是一本震撼心灵的书籍,读过它后,肯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我推荐大家去读一下这本书吧。
《飘》读后感 篇2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著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著,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
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著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著,他能那么深地爱著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
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飘》读后感 篇3
时间在人的味蕾上跳动着,抽出了什么,又注入了什么,人的味觉在不断改变。品味的最好疗法是去一遍一遍地品尝、回味。
我想品读经典更需如此。第一次 读《飘》时,品的是爱情。早从中国经典里坚定了“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的爱情观念,便固执地认为爱是要放弃一切,哪怕是放弃生命,也要化作双飞的蝶,相守生生世世。那时我不喜欢郝思嘉,她是个功利又极富心计的女子。
全世界的男子只是她变强的阶梯。她虚荣、偏执,像是戴着女神面具的狼,桀骜不驯。我更喜欢媚兰这个温婉的女子,她是轮明月,流动着月华,就那样温润了人们一颗疲惫的心。我想,若我是卫希礼,我也会选媚兰为妻的吧。
看郝思嘉跌跌撞撞地一路走来,像看一场事不关己的戏,冰冷漠然,只道她是爱情的叛徒,把美丽的童话瓦解得支离破碎。上天便来惩罚她,让她总是在失去中才知道自己想要的究竟是什么。
一晃很多年,我才知道,很多事情我不懂,现实不是童话。很多时候,周围一片迷茫,想要放弃时,依稀见到了那样一个女子。
于是再翻起微落尘埃的《飘》。
这一次,我看不懂爱情,我只看到了人;我看不懂童话,我看到了真性情。
我想,她美得真实勇敢。
她没有戴着天使的光环,因为她不是生活在童话世界里。她的身边有纷飞的战火;乱世中,柔弱只会让她化为落花,所以她选择了勇敢,为自己换上了男人的脊梁。她嫉妒成性,深深地恨过“夺爱”的媚兰;可是她的.生命里她舍不得完全抽走善良,于是保护着在童话中幻想的媚兰。她柔弱无比,在不同的男人面前会泪眼蒙眬,用眼泪赚取世人的同情;可转过身,她的刚硬会让世间的男人望而却步……
世间所有极端的性格,纷繁杂乱,却是如此完美地融成了一个郝思嘉。正是因为这矛盾而又统一的融合,她的美倔强而真实。
记得一个细节:她用柔嫩的小手刨着土,踉跄着寻找食物,四周黑暗成了忧伤。她恐惧着却无悔,她愿用染血的手换回家的美丽。
她是一只蝴蝶啊,她的生命原本该充满了鲜花与阳光,就算飞不出沧海,又有谁忍心去责怪?
她是一只最美的蝴蝶,骄傲地飞过苦难之海。书中最后一句“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我想,明天,她会收获爱情的,我祈祷着她的明天和我的明天。
下次,我期待着时间给我的舌头以新的赏赐,我将品读出另一种《飘》的味道。
《飘》读后感 篇4
《飘》是我接触的第一部世界名著,后来被译为《乱世佳人》。小时候的邻居是中学历史老师,他们一家总是比较安静,家里没有电视柜,却有一个大大的书柜。这部名著就是他家的姐姐借给我看的。这部书在我人生的不同阶段会反复回看。曾经为郝思嘉的初恋而惋惜伤感,暗自垂泪;也曾因她的坚强勇敢而倍受鼓舞,重拾信心......
暑期重读这本书,我发现最让我感动的是这一情节:郝思嘉的父亲站在高大的`老橡树下对她说:“这世上唯有土地与明天同在!”电影中的一幕也在脑海中再现,郝思嘉和父亲站在一棵巨大的老橡树下。当镜头转向远方,夕阳下红无边的土地和晚霞映红的天空浑然一体。树与人都显得那样渺小。在我心头引起了强烈的震撼。虽身住在钢筋水泥的世界里,心却总是向往田野和泥土的芬芳,向往“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惬意美好。也许只有在这大自然里,我的身心才可以归复平静,属于自己。
回忆我的童年,印象最深的就是六岁之前在乡下生活的日子。在一眼望不到边的田野中疯跑,寻些嫩绿豆荚、豌豆尖、青茄子,甜茅根嚼吧嚼吧来安慰缺滋少味的味蕾。在雨后的小树林里采蘑菇、摸爬叉,再用洗净的灰色瓦片装着撒上些许盐粒,拿到村头烟炕(烤烟叶的大火炉)上,请守炉的人用长长的铁铲把瓦片送入烟炕深处,静候片刻便可以和小伙伴分享美味了。这些纯粹的清香味道留在灵魂深处,甚至常出现在梦里,至今没有什么美食可以替代。
来到油田,偶有机会接触田野是在每年十月份左右,可以挎着小篮去农民收过花生的地里刨花生。刨多少花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可以光着脚踩在沙土地上,重新感受着泥土的柔软,呼吸带有泥草芳香的空气,心头的轻松愉快无以言表。
上班后,单位后操场的围墙边,有一大块空地鼓励老师们认领。我毫不犹豫报名。趁着双休日忙碌一天,香菜、小葱、小油菜、蒜都安然躺入被我修葺平整的各自领地中,静待重生。腰酸、腿软,再算算投资,买种子、肥料!看我在菜地辛苦劳作,同事站在我身后不解地问:这些菜在市场花不了几块钱就能买一大把!你图什么呀?我没有考虑过,喜欢,就做了。怎么回答她呢?一定有什么吸引着我,细想从中收获的乐趣:荒废的黄土地在我精心侍弄下变得肥沃起来;播下喜欢的菜种开始期待发芽;看到幼嫩的小苗钻出地面;拔草捉虫让菜苗欣欣向荣;吃到自己地里的放心蔬菜;与朋友家人分享有机食物的纯美味道……使我爱上种菜的也许是灵魂深处对泥土的热爱和幼年田间美好经历的记忆吧。
《飘》读后感 篇5
我用了整整一个星期,终于把《飘》看完了,我看得好认真好认真。看到最后的两章,我哭了,痛苦的哭了,第一次因为小说的情节,然后想到已故的人,已故的事情,自己的过去。
我真的哭了,哭到整个身体都颤抖了,我真的伤心了。小说里面的情节,与我过去的往事相对应,把我一直隐藏在心里面的悲伤全部都解出来了。我好无助。一边用枕头压住自己的头,一边用被子把自己裹住。我从来都没有尝试过这么悲伤,也从来没有哭得那么颤抖。更加从来没有哭得这么大声。好在家里的人都不在。我没有给任何人发现。
这个星期的我已经很不开心了,但是我选择了承受,不敢对任何人说,还要在任何人面前扮得自己好快乐。我不想任何人知道我的心事,我的`心情。我害怕寂寞,所以找一大堆人陪,但我不能在告诉他们我的心情。
我害怕深夜的寂静,所以选择每晚都用酒精麻醉自己,然自己别胡思乱想,醉了就可以安静的睡了。
《飘》是我看的第一本小说。或许也是我最后的一本了。因为没有动力我是不会把时间都放进去的,也是因为她,我才选择一字不漏的把这本小说给看完的。
瑞德·恩,一个真的很好的男人,无论思嘉怎样对他,他还是以自己最高的爱情来对待思嘉。因为瑞德爱思嘉,所以常常都会跟思嘉发生争吵。因为爱着她,他理解她,关心她。所以随时准备帮助她,因为爱着她,他冒着生命危险都要回去找她,回去救她。因为爱着她,他常常都是因为她而喝醉回来。他选择自己喝醉,自己难过,也不能把心情发泄在思嘉身上。而瑞德就是以这种心态,这种做法来表达自己。他不能让思嘉知道他深爱着他。因为往往让自己心爱的人知道自己深爱着她,她就会想到很多让他伤心,让他心痛的事情来刺激他。所以他的爱不能说,只能以自己的心态,自己的做法去承受,去谅解。
而我觉得瑞德真的是一个可怜的男人,他把自己都赔上去了,还是不能让思嘉爱他。虽然到最后思嘉是爱上瑞德了,但此时的瑞德已经老了,已经累了,已经没有能力在去承受再一次的打击了。他选择离开了。他的离开不是因为他不爱她了,而是因为他太过爱她了。他不能在一次承受失去的滋味了。与其这样,不如把现在变成他最快乐的回忆。至少以后在回忆起来还是美好的。而不会又是一桩伤心的记忆。
瑞德深爱着她的女儿,邦妮,因为邦妮是他和思嘉的结晶体,而邦妮的存在又是瑞德和思嘉在一齐的证明。而邦妮的失去。这一段爱情也渐渐的失去了。为什么瑞德会那么爱惜邦妮呢?在我没有看到后面的几章的时候我已经想到了,而到了小说的最后也说了。
《飘》读后感 篇6
读一本好书,可以感染一个人;与什么样的人在一起同行,可以感染你的一生。在家休养的这段时间里,我从书架上拿出了《飘》这本书,细细品尝,重温英文世界里边所描述的故事情节。故事中的主人公个性鲜明,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
书中,她是一个拥有天使脸庞,魔鬼身材的美丽女子,做事雷厉风行;而最令人深刻的是她对爱情的向往和执着。在美国动荡的那个年代,她出于对现实的无奈,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男人。在她的爱情的观点中,爱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而在中国,一切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的现象吧。
在我们看来许多老外都是很开放的,因为他们随随便便就进行了最后扑倒的过程;但在他们眼里,我们的恋爱行为却是开放的。他们认为,婚姻是一件神圣而严肃的事情,会和恋爱区别开;当他们看到一些年轻人在坠入爱河而不加思考的结婚生子,他们对此会感到惊讶。而随着世界不断向前发展,整个世界正在变成一个全球村,这些文化差异正在逐步地缩减。
对于主人公思佳丽的爱情的观点,放到现在社会的角度,会是一个理性的观念。在21世纪的现代社会,女人要有属于自己的事业,要有敢拼的思想,闯出属于自己的小天地;这样的`我们,在婚姻当中不致于处于被动的地位,换句话说,我们才可以以平等的身份共同过日子。即使拥有迷人的外表,魔鬼的身材,我们也不应当沉迷其中而忘记给自己添加附加值。书中的主人公叛逆的一面,给予我们当代女性无限启发。
在对待爱情上,我们可以执着,我们可以勇敢地去爱;即便我们遇到了挫折,受过伤害,也应当对它充满期待。在思佳丽的爱情世界里没有什么为之已晚,当她彻底地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丈夫也离开了她之后,她意识到自己爱的人原来是瑞德,她于是抛开心灵上的创伤和悔恨,相信只要努力和坚持,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
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没有轰轰烈烈地爱情,但是要有一颗积极向上的心去面对一切。恋爱的离开或者苦恋未果,这说明是有缘无分;静待,会有更精彩的在等待着你去揭开面纱。等待的过程,也可以很美好。我们常说,一个人的精彩。我们可以发展自己的业余爱好,投入自己的特长,好好工作,好好生活,待你优秀了,变自信了,你的魅力便无处不在。
在品读《飘》的日子里,一次次坚强形象的描绘,让我的内心不断地变强变大;美而不骄纵,有头脑,敢想敢做,我想着正是我所向往的。
《飘》读后感 篇7
书的世界是缤纷的,主人公或忧郁悲观或坚忍不拔,或总能在绝境中夹缝求生。小小的书中蕴含着对人生的诠释,对社会的反应,真正让我念念不忘的还是她——倔强又勇敢的姑娘斯嘉丽。
作为家中的长女,父亲最看重的一个,斯嘉丽从小就过着闲适的生活,但她骨子里流淌着纯正的爱尔兰人的血,热爱土地、热爱祖国,敢爱敢恨。因为自己的心上人阿希礼早已心有所属,她赌气嫁给了梅兰妮的弟弟。年少荒唐的决定,更成为南北战争前对和平生活的美好回忆。她倔强,绿色的双眸中总有坚定地神韵;她也勇敢,在战火连天的日子里,与梅兰妮相依为命。生死攸关的时刻,从未有放弃她的念头,纵使她怪梅兰妮抢走自己心里的意中人。炮火打在街巷中,震耳欲聋。梅兰妮和阿希礼的孩子降生了,新生活也开始了。
为了支撑家的庄园,她屈身嫁给了自己不爱的人,本以为生活会这样安稳地过下去,可她的丈夫意外去世了。斯嘉丽虽表面未有任何波澜,但内心的防线却在崩塌,她依然为了她所爱的家、土地支撑了下来。遇到了自己真正爱的人白瑞德,白瑞德与她而言是更长情的陪伴,最好的选择。她却没意识到白瑞德所付出的真心。可噩耗再次降临,她们的女儿去世了。白瑞德心灰意冷地离开了斯嘉丽。但最终斯嘉丽在好友梅兰妮的去世遗言中醒悟了,飞奔回家后才发觉为时已晚。斯嘉丽在此巨大的打击下没有叹息和哭泣,只留下一句“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我欣赏她的敢爱敢恨与乐观心态。在南北战争的大背景下,我看到她用自己柔弱的肩膀撑起了一个家。她不畏惧别人的非议,用挺拔的腰身与醉人的`微笑面对每一天;她不害怕未来,用脚下自己至爱的土地所给予的底气踏实地做好现在;她不悲伤与忧愁,因为她明白,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我总想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独立、勇敢、有实力,斯嘉丽让我看到自己所努力的方向。对困难不认输,对自己爱的至死不渝,对自己恨得直言不讳,有胆识,有胆量更有能力承担责任。就像斯嘉丽对白瑞德,迟迟看不到他人对我们的真心,总专注于我们未得到的,却遗忘了我们所得到的。
再次翻开已泛黄的书页,一身绿裙子的姑娘展现在我的眼前,即便是冬去春来,手碰脆了清脆的书页,书的灵魂也不会碎。愿岁月无声,朝我想要的方向流去。
《飘》读后感 篇8
我不得不承认,自己读的书确实不多,尤其是名著、世界名著。在学校时,匆匆地读《茶花女》、《红与黑》等,也许是由于文学素养的浅薄,或是世界观的差异,它们并没有带给我多大的震撼。暑假时,友人推荐我读一下《飘》,当时还记得她很神秘,开玩笑地说了声:“读完了,你会改变你的择偶观呦!”
花了一个月的时间看完了它,很惭愧自己像老牛走路似的看书速度,却也不敢恭维自己看得有多精。读完后,心里有股淡淡的惆怅感觉,朦胧中,总觉得自己身上依稀有思嘉的身影。读完《飘》,它确实给了我很大的震撼,更唤起我对过去的懊悔。同时,对书中的描述的人生、友情、爱情,我也感触颇多。
关于人生的善与恶,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毕竟我走的人生路还不及三分之一。十六岁的我,想法也许是很幼稚的。《飘》中女主人公思嘉·奥哈拉并不是传统观念的好女人,她有着迷人的外貌、聪慧的'头脑、坚强的内心、果敢的行为。同时,她也骄傲、贪婪、虚荣、追求实际,甚至曾经有过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她渴望爱情,不顾一切世俗观念,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但当感情和现实利益相冲突时,她毅然将经济需求放在首位。如果说我佩服思嘉,那我更衷情于瑞德,因为我也同样的崇高自由,他的豪放不羁,他的现实,他的勇敢,都传神地说明了他在乱世社会中成长的一个人才,是在乱世生存与发展的强者,强者应适应任何一个社会,这也成了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在经济社会中对精神的取舍,在面对新生事物时,是适应还是回避?思索过后,相信我们会有更多的启发!
谈到友情,虽然在《飘》中,作者并没有极力去描写友情,但媚兰对朋友的这份友情仍然是让我羡慕不已。记得桑费有句话:“朋友有三种:爱你的朋友、恨你的朋友、忘记你的朋友。”我想媚兰就是那种爱思嘉的朋友。她对思嘉感恩、感激,甚至为了她可以去死,她的真心在临死前终于让思嘉明白她是她唯一的真正朋友。在人的一生当中,谁能没有朋友?有几个真正的朋友便成了人一生最珍贵的东西。对待朋友,最好也是最真的办法——那就是真心!
读完了整本书,我也摘出了最喜爱的两句话:
“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警告贪慕虚荣的人。
“我向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他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一模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一一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一遍匆匆的略读,并不能体味多少真谛,也许,等我再读几遍时,会有更多的收获吧。
《飘》读后感 篇9
很多时候,社会的变革和人生际遇的沉浮就好像一阵狂风,以横扫一切的凶猛势头吹向你,并将你裹挟其中。狂风总有过去的时候,也总会带走一些什么,风过之后,有些人望着风去的方向怅然若失,妄图从回忆中找回往日的一切,而另一些人,则在匆匆回首之后走向远方,去追寻风雨后灿烂的阳光。我曾是前一种人,永远追忆过去的美好,永远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如果可能,我宁可永远不再面对现实。可是我错了。无论我逃避与否,现实都摆在眼前,我永远都无法逃脱,正如人无法拽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地球。人总是要长大的,我告诉自己,你必须长大了,无论未来有多大的风雨,你都应该学会自己承担,任性和软弱不应该成为借口。面对暴风的袭击,你只有两种选择,被摧毁和经历洗礼、走向成熟。
记得有人说过,人和书也是有缘分的,像张爱玲笔下的男子和女子,千山万水,蹉跎岁月,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恰恰在那个时刻遇到了彼此,了解了彼此。我和《飘》早就相识了,却始终没有相知,《乱世佳人》这部电影也早看过,但那时候,我脑海中关于它们的全部记忆只是一个有着绿色眼睛和姣好容貌的女子,以及发生在她身上的传奇故事。至于那传奇背后隐含了什么,我那时不想了解,也不可能了解。看电影的时候,我只注意到华丽的场景和精致的服饰,以及男主角不羁的笑容和女主角猫一样狡黠而聪慧的眼神。而对于小说,我那时全部的了解都只局限在第一段文字,就是对女主角美丽容貌的经典描写。
“那斯佳丽小姐长得并不美,可是极富于魅力,男人见了她,往往要着迷,就像汤家那一对双胞胎兄弟似的。原来这位小姐脸上显然混杂着两种特质:一种是母亲给她的娇柔,一种是父亲给她的豪爽。因为她母亲是个法兰西血统的海滨贵族,父亲是个深色皮肤的爱尔兰人,所以遗传给她的质地难免不调和。可是质地虽然不调和,她那一张脸蛋儿却实在迷人得很,下巴颏儿尖尖的,牙床骨儿方方的。她的眼珠儿是一味的淡绿色,不杂一丝儿茶褐,周围竖着一圈儿粗黑的睫毛,眼角微微有点翘,上面斜竖着两撇墨黑的蛾眉,在她那木兰花一般白的.皮肤上,划出两条异常惹眼的斜线。就是她那一身皮肤,也正是南方女人最最喜爱的,谁要长着这样的皮肤,就要拿帽子、面罩、手套之类当心保护着,舍不得让那大热的阳光晒黑。”
是翻译名家傅东华的手笔,以后任何一个翻译者笔下的这一段落,都不及他翻译的有魅力。只是那时我只知道这是一个聪明而美丽的女子,却不知道她娇小的身躯要承载那么多的悲欢离合。我发现我理解了斯佳丽,并且从未和她离得如此之近。
《飘》读后感 篇10
你着一袭长裙,款款而来,明眸如月,笑靥如花。
灯光下,你尽情地旋转,尽情地舞蹈,两串珍珠耳环也变成了两只舞动的精灵。生活如此青睐你,你如一位骄傲的公主,享受着男子们倾心追捧。
17岁,多么美好的年华,你却一身黑衣退出了华丽的生活,在那场南北战争中,你摇身一变,成了一位只身带着儿子的寡妇,生活无情地展现出它狰狞的一面,如一只丑恶的怪兽随时可能吞噬一切。
在炮火映红了半边天的夜晚,你独自驾车,准备从亚特兰大回到塔拉庄园,车上拉着命悬一线的梅兰妮母子,城外一片漆黑,你大声吆喝着,拼命抽打马儿,希望他跑得更快些;你小心翼翼地躲避着每一个闪过的身影,生怕遇上黑奴或北方士兵,你一边紧握着枪,提防着周围的一切,一边不时的诅咒着、关心着车上那对虚弱的母子。没有人关心过那夜你的恐惧,没有人问过你是否担心那夜会死去,我只知道天明时你独自带着他们回到了塔拉。
你以为回到塔拉便可衣食无忧了,但命运又跟你开了一个不小的玩笑,母亲离世、父亲患病、庄园被北方士兵掠夺。从那时起,你便开始肩负塔拉的重担,踽踽前行。
贫穷和饥饿使你这位在塔拉庄园养尊处优长大的公主,疯狂地爱上了那片红土地,你衣着褴褛,甚至连一双不露脚趾的鞋也没有。你用仅有的钱购买种子,你如一个地道的农民一样,亲自耕种着那一方土地。你常常诅咒成为你拖累的梅兰妮母子,诅咒身边的每一个人,可又计划着自己手里的每一点钱,不让身边的任何一个人饿死。不到20岁的你担负起塔拉庄园每个人的性命,一次次地迎接着命运的'挑战。
你如一株倔强的野菊,花满枝桠,在生活的石罅里绽放出独属自己的美丽。
在那个争夺不断的岁月里,你不时爆发出爽朗的笑声成了鼓励每个人坚强活下去的旋律。生命,是在挣扎中显示其伟岸和美丽的。
一棵树苗要长成参天大树,需要不断积累与坚守。无论风霜雨雪、春夏秋冬,它都要把根深深扎入土地,把干挺直,用整个身躯迎接狂风暴雨……
一弯小溪要流淌成汹涌大河,需要不断积累与前行。无论高山平原、泥淖险滩,都要吸纳、奔涌,用所有的精力奔流出一个全新的世界……
我们或许没有斯佳丽的从容不迫、坚毅顽强,勇敢执着,但我们可以拥有一颗乐观向上的心,心若向上,脚就不会停止——就像斯佳丽常说的“毕竟,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斯佳丽用自己义无反顾,向我们证明了生命的张力,生命的顽强,生命的芬芳。
生如夏花之绚烂——致永远的斯佳丽!
《飘》读后感 篇11
文学中一直有悲剧的艺术感染力远远大于喜剧,所以悲剧性的作品也一直比喜剧更动人,此书就是一个典型,我个人觉得此书与《红楼梦》一样,可以过一两年再重读一次。
白瑞德说过:一个文明建立之時,和一个文明毁灭之時,正是可以发大财之時。我觉得全书就是围饶着这段话表现的。这是一部把个人的命运悲剧和“国家”或者说美国南方文明悲剧结合在一起的动人之作。
郝思嘉是什么样的人?正如她的民族性一样,她是一个爱尔兰人。爱尔兰人受尽英格兰的压迫,民不聊生,但也正因此才懂得忍辱负重,不断重生,正如同郝思嘉不管遇上什么难关只要一回到陶乐庄园就会获得力量,因为对于爱尔兰人来说,土地就是母亲,就是力量的根源。同時她又是一个新時代的人,可以说全书中也许就只是她和白瑞德是明白新時代的清醒人,当然郝思嘉是个女人,出于時代的局限性,她的感悟是直觉性的,本能的。而不如同白瑞德那样是出门见多识广后的结论。
可是她觉悟得太早了,在周围的人都沉醉甚至麻醉于旧時代時,还执迷着美国南方的守旧的保守的生活之時,她就已经清醒了,但也只能受尽人的“白眼”了。记得不管什么時代看此书都会对书中其他人物对待郝思嘉的态度觉得厌恶,觉得不可思议。只是到了成年才能够明白,也许我也应该是那些人之中的一员,对于远超于自己的人物也只能羡慕妒忌恨了。
而这年旧時代是如何消失的呢?这就与背景有关,那就是美国南北战争,作者显然是站在南方一边的,书中不乏对于旧時代的赞叹之情。不过这更显示得時代的'悲剧。正如巴尔扎克是保王党,可是他的作品却让人感觉到封建制度没落一样。本书却真正反映出美国南方的没落,可以这样说郝思嘉越成功,证明南方越没落,因为郝思嘉的成功是建立在与南方原则相反的做法上。
当然此书中的郝思嘉也算是命运多噩,她其实并不想这样,原本她也只是平凡的女子,追求着自己的梦想就是与卫希礼结婚。这里我一直有个疑问,媚兰知道郝思嘉对卫希礼的感情吗?应该是知道的,只不过两人虽然比其他人似乎高明一些,但显然依旧是旧時代的思维,可以这样说,卫希礼和媚兰是真正的南方精神的代表,而其他人则是只遵循着这种精神的皮毛。所以媚兰相信两人不会有什么出轨的事。因为卫希礼太骄傲了,绝对做不出不守礼之事。其实这样的人与白瑞德对比就非常有意思,白瑞德则是个典型的利己主义者,自己想得到的一定会去得到,哪怕是打破一切的道德的法律的规则也再所不惜。
也许在作者心目中,美国南方文明是个美好的時代,只可惜在丑恶的社会時代里,永远是劣币淘汰良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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