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名著读后感

时间:2023-12-23 18:01:44 读后感 我要投稿

(合集)文学名著读后感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学名著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合集)文学名著读后感

  文学名著读后感 篇1

  这三册书一共130万字,10天读完。说“艰苦卓绝”有点夸张,不过啃完大砖头真心不易啊。

  整部书容量庞大,涉及复杂的历史背景,新旧政权的更迭、两种社会制度的转变下整个社会的诸多方面,特别是详细描写了底层百姓的穷困生活。通过一个苦役犯冉阿让的.经历穿起了这个悲惨世界。

  读长篇名著事件很辛苦的事,很深刻地东西读不出来,非常影响对这部书的理解。雨果的长篇大论跟陀思妥耶夫斯基比有过之而无不及,“说多错多”在这里并不适用,大师的长篇大论不仅不拖沓,而且精彩得很,整部书结构精妙,情节抓人,不忍释卷。

  喜欢历史的读者会很喜欢听雨果讲历史,在每一段需要介绍背景的章节前会细述相关的历史。可惜作为历史盲的我只读懂了滑铁卢之战,

  对这部书不敢妄论,只谈其中的一小点。

  贫穷,是这部书关注的一个重点。

  当人陷于穷困,所有的原则和感情全都抛弃了。为了一块面包可以放弃一切。父不父,母不母,子不子。

  德纳第把两个年幼的儿子送给马侬,每月收10法郎。马侬用这俩孩子替换她死去的孩子,为了每月敲吉诺曼老头80法郎赡养费。

  德纳第把大儿子伽弗洛什赶出去流浪,因为养不起。

  德纳第太太的母爱仅够给两个女儿用,三个儿子得不到一点。

  大儿子救了老爹,老爹连看都没看他一眼,别人提醒他,他只是说:管他的,不见得吧!

  但是小流浪儿伽弗洛什好几天没吃饭,还会把一个苏的面包分给两个小可怜,会带他们去他的小窝睡觉。

  冉阿让不断受到各种不公正对待,然而汴福汝主教的善感化了他,后来他一生都用诚实、充满善意对待生活。

  可以贫穷并不会改变所有人的品格。

  人之初,性本善,伽弗洛就是实例。当人性被扭曲,变恶,依然能被善感召,正如冉阿让。

  无论经历多少,还是要相信人性,相信人性本善。

  文学名著读后感 篇2

  前几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名叫《封神演义》的历史神话小说。一开始我听人说:“这本书是一些神啊鬼啊……打打杀杀的,一点也没意思。”所以我也不看,心想:这种神话故事哄哄小孩还可以,我这种现实主义思想者怎么能看这种老掉牙的神话呢?要是被同学们知道了,还不被他们笑掉大牙!可是我也耐不住妈妈的死缠带托,不得不看一看了,刚开始看,我还觉得没意思,可是接下去那曲折的文章很快就把我吸引住了,里面一波三折的故事情节让我爱不释手,看了一遍又一遍。

  这本书不但有历史典故,最吸引人的是在商周两派的斗争中,还有许多身怀特异功能、能呼风唤雨、填海移山、撒豆成兵的天兵神将、神仙道士参加了斗争。闻太师、申公豹代表了维护商纣的邪恶势力,姜子牙、那吒等代表了西周正义势力。正邪双方运用各种异想天开的法术进行斗争,刀对刀、法宝对法宝,使得小说更加引人入胜。

  书中的人物形象各具特色,姜子牙足智多谋,哪吒调皮有趣,纣王残暴无道,黄飞虎忠诚,武艺高强以及妲已(千年狐狸精)奸诈、可恶等等。但邪不压正,正义最终战胜了邪恶,商纣违反天意,倒行逆施,终于逃不脱灭亡的`结局。

  《封神演义》不愧为一本古代优秀的历史神话小说我觉得这本书的作者想象力太丰富了,被纣王挖去眼睛的杨任,被赤精子所救,从眼里长出两只手,手里却还有两只眼睛,这两只眼睛上观天,下观地……看着看着,我彻底被书给迷住了,太好看了,我连妈妈叫我吃饭都没听见。

  听了我的感受,你认为怎样?不妨你也买来以读为快。

  文学名著读后感 篇3

  如果说,它是一出悲剧,她却比《哈姆雷特》更加凄婉迷离;如果说,它是一般历史纪录,它却比《史记》有更大的文学魅力。有很多人都把它评定为带有自传性质的小说,它却有很多超乎尘世的,仙境之地的描绘。无可奈何的,我们把它比作一首诗,却不得不承认,这是一首太长的史诗。

  它就是我今天想要给大家介绍的一部中国古典文学名著《红楼梦》。

  著名的红学家周汝昌先生曾经说过:“想要大体了解中国文化,就从《红楼梦》开始。”而许许多多的仕人、文人都说“开谈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枉然。”这就充分体现出《红楼梦》的触及面之广,影响力之大。这都是小说史上十分罕见的。

  然而,我却发现,我们这一代人,喜欢《红楼梦》的人并不很多。问其原因,说是因为它很无聊,写的无非就是“一大群女子天天围着一个男的`转,惹出许多是非,然后就东家长,西家短。”说实话,这话总结得很精辟。为什么要这么说,因为红楼本身就是在写一群女子,用作者的话来说,是一群“异样女子,脂粉英雄”。而宝玉,只是一个花使形象,一个线索人物,一个表达作者心声的代言人之一。而且“东家长,西家短。”才正是它的独特之处,是它的伟大之处。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再别康桥》很美,很恬淡,很悠然,然而幸亏很短。否则,试一试天天晚上读三遍,我想不出两周,就再也不想见康桥了。苏轼说“文章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红楼梦》正是这一类型的书,每看一遍,都有一种不同的感受。在不同的年龄看,受到的启迪也不同。人的情感在变,人的志趣在变,人的审美观在变。然而历史不变,事件,时刻等待着你的阅览。可以说,《再别康桥》是精华的提纯,《红楼梦》是琐碎的拾遗,生活的缩影。举一个也许不太恰当的例子,《再别康桥》是纯牛奶,多喝对身体也有害。而《红楼梦》是五谷杂粮,可以均衡发展,有益健康。

  文学名著读后感 篇4

  正值暑假,闲来无事的我独自来到图书大厦,一走进图书大厦便只觉一阵凉气袭来,我深吸一口气,只觉空气清凉而湿润,其中还夹杂着淡淡书香,这空气也同样使我原本浮躁的心变得沉静而轻松了。

  我回过神来,侧着头像里面望了望,只见一排排书架旁都坐满了求知若渴的书虫。我找到一处空位,从书架上随手拿下一本书,书名为《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曾听说过这本书,但由于时间关系却也一直没来得急看。于是我便花了整整一个下午的时间读完了这本书。

  我终于在傍晚时分读完了这本书,我轻轻地把手中的书本放回了书架。回到家后,我感慨万千,主角保尔·柯察金的.经历深深地感动并震撼了我,保尔身上所具有的优秀品质不正是生活在我们这个时代的青少年所缺少的吗?

  童年时代的保尔并没有我们那么幸福和快乐,在他12岁那年由于犯了一个错误而被学校撵了出去,因此他便辍了学开始了他艰苦的生活征程,在以后的岁月里,凭借着顽强的毅力和勇气,在战场上他奋勇杀敌,顽强抗争,在工作中他勤勤恳恳,不辞辛劳,最终成为了一名鉴定的无产阶级战士。在面对健康的恶化时,他不屈不挠,忍受剧痛,继续在他的另一条文学战线上奋斗。直到最后他双目失明,四肢瘫痪,他也依旧没有放弃。

  跟保尔比起来我们的生活是不是要幸福的多了呢?我们生活在和平年代里,没有战争与痛苦,可我们却不好好珍惜,我们有着宽敞明亮的教室,却不好好学习;有着美味的食物却要白白浪费,有着父母亲人却又抱怨指责……看看保尔,再看看我们,我们这些温室里的花朵是不是该好好反思一下了?

  保尔的形象是那么真实感人;他勇于献身,辛勤劳作;他热爱学习,如饥如渴;他视恶如仇,爱憎分明;他不畏艰险,挑战病魔;他永不言败,顽强生活……这一切都可歌可泣。

  文学名著读后感 篇5

  《夏洛的网》是美国作家E·B·怀特所着的三部被誉为“二十世纪读者最多、最受爱戴的童话”之一。

  在朱克曼家的谷仓里,快乐的生活着一群动物,其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最真挚的友谊。然而,一个最丑恶的消息打破了谷仓的平静:威尔伯未来的命运竟是成为熏肉火腿。作为一只猪,悲痛绝望的威尔伯似乎只能接受任人割宰的命运了,然而,看似渺小的夏洛却说:“我救你。”于是,夏洛用自己的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上文字,彻底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终于让它在集市的大赛中赢得特别奖,和一个安享天年的未来。但,这是,蜘蛛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在威尔伯孤独的时候,是夏洛给了他快乐;在威尔伯遇到困难的时候,是夏洛给予了他帮助;在威尔伯获得成功所喜悦的时候,是夏洛与他分享了这段甜蜜的时光……这不禁让我想起了“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这句话。

  当我读完了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是第二十一章夏洛对威尔伯所说的话:“我为你结网,因为我喜欢你。再说,生命到底是什么啊?我们出生,我们活上一阵子,我们死去。一只蜘蛛,一生只忙着捕捉和吃苍蝇是毫无意义的,通过帮助你,也许可以提升一点我生命的价值。谁都知道人活着该做一点有意义的事情。”就在这时,我忽然想到了一句萧楚女的名言:“人生应该如蜡烛一样,从顶燃到底,一直都是光明的”。蜘蛛夏洛的言行举止让我受益匪浅。

  对于威尔伯来讲,想要证明自己是金子,就先要证明自己会发光。

  对于夏洛来讲,人生是一个不断完善自己的过程,她不断地去帮助别人,为了证明自己的存在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在她看来,没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

  在E·B·怀特的笔下,夏洛用蜘蛛丝编制了一张爱的大网,这网挽救了威尔伯的生命,更激起你我无限的爱与温情。

  因为有了夏洛,威尔伯的世界变得温暖。是呀,如果每个人都把快乐的一面展现出来,那么这个世界一定会变得更加温暖的!

  文学名著读后感 篇6

  读了《乞丐王子》这本书后,我非常伤心,虽然长相相近,年纪也相同,但是两个少年却是出生在不同的环境里。一个出生在贫穷而不幸家庭的汤姆,另一个则是在大家祝福之下出生的王子。某一天,两个人的命运互相交换,王子本来认为所有的人向他一样过着幸福的生活,根本无法想象贫穷人家的生活有多痛苦,他甚至羡慕汤姆能自由自在地在外面游玩。而汤姆则生长在贫穷又暴力的家庭,爱喝酒又会打人的爸爸,还会逼他去偷东西。

  这两人的命运如果交换了(就是王子变乞丐,乞丐变王子),会怎么样?

  先从王子是乞丐说起:王子出去城堡后,依然觉得自己很尊贵,受不惯别人的不服从,更受不得汤姆的爸爸的打骂,除非他觉得自己的.地位变低了,是要服从别人的使唤,就算是乞讨也不能觉得很不好意思的才行,不然会怎样……我不说您也知道。

  再说说乞丐变王子:一向做事莽莽撞撞,做事不雅观的乞丐来到宫廷会怎样呢?吃饭时狼吞虎咽,而不是细嚼慢咽,糗大了。诚实,承认自己不是王子,却没人相信……宫廷里的上一代,王子做继承人,快要死了的,靠他拉丁语,汤姆会拉丁语的,所以能流利对答。你要装不会一种技能很简单,但你要在短时间内学会是不可能的。本来汤姆想用这个“误区”来证明自己不是王子,谁知他说,一个穷人怎么可能会拉丁语?又遭到质疑。

  这本书影响了很多人,主要是懂得换位思考,把两种极端的,差距不是很大的两者交换环境,所作出的什么事,什么举动。这本书,的确值得一看。

  文学名著读后感 篇7

  一只老鼠,不仅有自己的漂流记,还有着常人做不到的信念,如不是亲眼所见,我还不会相信有这样一只老鼠。可有一只老鼠却做到了,这就是老鼠阿贝。

  一天,老鼠阿贝和他的妻子阿曼达外出野餐,遇上了暴风雨,阿曼达的围巾不幸被风吹走,阿贝去把围巾捡回来,不幸的是,在回来的'途中,老鼠阿贝被一阵大风吹到了一个孤岛上,在岛上,老鼠阿贝想出来各种各样的方法,终于离开了荒岛。

  一只老鼠突然到了一个荒岛上,无亲无故,没有朋友,周围还有野兽出没,随时有可能威胁它的生命。换做我们人类,恐怕没有几个人能支撑下去,支撑到自己离开荒岛的那一天。可一只小老鼠却凭着它顽强的意志,活了下来,并离开了荒岛,这真是常人难以所及的事情。阿贝凭着自己坚强的意志、智慧、固执、坚毅,想出了一个又一个帮助它离开荒岛的办法,虽然都以失败告终,但它却屡败屡战。这都源于它永不言败的精神。不服输勇于尝试,敢于面对,这一切,都成为了它基本的信念,才会使它逃离荒岛。

  反观人类,我们是否也具备这样的信念呢?一遇到自己解决不了的困难,首先想到的是逃避、推卸;而这只老鼠却能勇敢的面对困难,挑战困难。而这些,我们却做不到,这真是莫大的耻辱,又是多大的悲痛。

  这只老鼠,不仅有坚定的信念,还有一份执着,一个自强不息的心,一份不轻言放弃,无论如何也要做到底的最后目标。身为高等动物的我们,又能做到这样吗?如果不能做到,还要去干什么大事呢?依我看,还不如跟着微不足道的老鼠学一学,学学怎样面对困难,怎样面对人生。

  文学名著读后感 篇8

  随着科技的发展,随着世界的变化,随着学习压力的增大,在很多时候,我都有因前途渺茫而欲哭无泪的感觉。每当这时,我都会想起鲁滨逊,因为他,让我站起来,也只有他,才让我不怕挫折,乘风破浪。

  我第一次知道鲁宾逊这个是在我上二年级时,当时的我对他的印象就是——厉害。因为他一个人在荒岛上生活了整整28年,在当时年幼的我眼里,怎么可能不厉害呢?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对鲁滨逊的看法也不仅仅只是厉害了。在我眼中,他就是一个神话般的传说——仅仅只靠自己的努力,就在一个荒岛上拥有了属于自己的羊群,农场和三个舒适的住处,并且过得丰衣足食,还救了一个野人和几名落难船员。并且教会了那个野人说英语,还帮那几名落难船员夺回了大船,最后还回到了英国并过上了安稳且富裕的生活。

  我认为,鲁滨逊是一个既可怜有幸运的人。他之所以可怜,是因为他每次出来航海所乘坐的船都遇难了,而且最后还漂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每天都过得心惊胆战;他之所以幸运,是因为虽然他所乘坐的船都遇难了,但他每次都幸存活了下来,而且如果他没有漂到荒岛上去的话,那他的晚年还会那么幸福吗?哪还会有如今家喻户晓的《鲁滨逊漂流记》吗?每件事都有它的两面性嘛。

  如果我像鲁滨逊那样漂到了荒岛上的话,我想我肯定一到荒岛上就因崩溃而跳海自杀了呢,因为我对绝处逢生这方面的知识一无所知,反正总是要死的,不如早点。虽然我相信奇迹,但我想像我这样运气这么差的人,应该没那么好运吧。

  鲁滨逊,你那不满足于现状,不停的去追求,热爱劳动,刚强不屈,坚毅不拔的新人物形象,让我对你敬佩不已。而你那勇敢不去的战斗精神将激励我们人类永远拼搏向上!

  文学名著读后感 篇9

  文学名著读后感 篇10

  寒假里,我看了《父与子全集》这本漫画书,这本书有趣又生动,作品中一幅幅小巧精致的画里面闪烁着智慧之光,流泻出纯真的赤子之情与融融的天伦之乐,永远地震撼着人们的心灵。其中的一些连环画更是深深地吸引了我,如《忘加葡萄干的蛋糕》、《输不得的父亲》、《不值得帮助的家伙》、《驯马的对策》、《假面舞会的`化妆》、《画的照片》……,这些连环画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有时我笑得前仰后合,有时笑得眼泪都出来了,还有时一发不可收拾,笑得我话也说不出来……。

  这是一本以漫画的形式表述父子情感的书,秃头的大胡子得爸爸的和蔼、慈祥、幽默。留着刺猬头的淘气的儿子的调皮、聪明、可爱。漫画形象地刻画了一对父子的生活情景,他们时常在一起玩耍,一起搞怪,其乐融融。看完后,觉得这本书有着不同的“味道”。

  在这里我给大家简单的说比较有趣的故事:《忘加葡萄干的蛋糕》,父亲在做一个蛋糕给儿子吃,等大功告成后,却又发现忘加葡萄干了,这该怎么办呢?正当父与子苦苦思索时,儿子抬头看见1把枪,灵机一动,有了一个好主意:他让父亲把葡萄干当成子弹发射到蛋糕里。看到这里,我感到了秃头的大胡子得爸爸的幽默,和留着刺猬头的淘气的儿子的调皮;《输不得的父亲》。父亲在与儿子下象棋,下着,下着,父亲输了,可是,他却把儿子一顿打。仿佛回到了童年,有了一颗“嫉妒心”;《不值得帮助的家伙》让我铭记于心。有一天,父与子正在街上散步,看到有一个人十分卖力地在拉一辆车,父子俩起了善心,要帮帮这个人,可他们没想到的是,这个人一开始还一起帮着推车,后来,他竟然自己坐在了车上,一边抽烟,一边唱歌。这可气坏了父与子,父亲给了那人一个巴掌:“真是个不值得帮助的家伙!”这本书中的故事里,我感受到父与子那颗纯真的童心。

  快乐是金,快乐使我们健康、使我们幸福,让我们每天都怀着快乐的心情,去迎接早晨的太阳吧!

  文学名著读后感 篇11

  文学名著读后感 篇12

  今年暑假,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我十分佩服小说中的老渔夫的意志,他让我懂得了一个人做什么事都要坚持不懈,才能获得成功。

  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年近八旬的老渔夫,再一次独自出海打鱼时,钓到了一条大鱼,却拉不上来。老渔夫同鱼周旋了几圈后,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己渔船数倍的大马林鱼,虽然明知很难取胜,但仍不放弃,后来又因为大马林鱼的伤口上的血腥味引来了一群鲨鱼,但老渔夫仍不愿就这样放弃,最终突出重围,将大马林鱼带回了渔港,让其他渔夫佩服不已。

  当我读到“老渔夫想:这里离岸那么近,也许在更远的地方会有更大的鱼……”时,我十分佩服他,因为在那时他已经打到一些鱼,而他并没有结束一天的打渔生活,而是向着更大的目标前进。再看看我们,平时遇到一点小麻烦就放弃。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希望,应该像老渔夫一样胸怀大志,去追求更好,更大的生活。

  当我读到“大马林鱼看是快速地围着渔船游动,小渔船左右摇晃,老渔夫右手高举着钢叉,一下向大马林鱼的心脏刺去,一声哀鸣结束后,大马林鱼静静的死去,它浮在水面上……”时,我的心也像一块大石头落了地。我非常佩服老渔夫那毫不畏惧、持之以恒的精神,虽然知道对手实力很强,但他没有丝毫退缩,而是迎难而上。正是因为有了这种精神,老渔夫才获得了这场生死较量的胜利,我们也要像老渔夫那样持之以恒。

  在生活中,像老渔夫这样的人有很多,比如我:那一次姑姑来我家,见我还不会骑自行车,便把我带到她家,叫我骑车。午后,我在三姑的指导下,我一遍又一遍地练习,摔倒了便爬起来再练。终于在两天里练会了。做事只有这样持之以恒,做事有始有终,生活才会多姿多彩,处处充满阳光。

  我们大家都要持之以恒,不能满足于现状,要持之以恒,继续向前才行。作文

  文学名著读后感 篇13

  今天我看完了《城南旧事》这本书,这本书仿佛把我带到了半个世纪前,和作者一起娓娓谈心,在小英子(林海音的小名)天真的童年世界里,却饱尝了世间的酸甜苦辣。

  《城南旧事》是有五个部分组成的:《惠安馆》,《我们去看海》,《兰姨娘》,《驴打滚儿》和《和爸爸的花儿落了》这几个部分。这本书主要讲了:小英子和一个住在安惠馆疯子“素贞”结成了好朋友,别的小孩都不敢接近这个疯子,可是天真善良的小英子却三番五次的去安惠馆,去安惠馆找素贞便成了小英子每天必做的事情;小英子还有一个好朋友,可怜的妞儿,也可以说成是小桂子,自从素贞生下小桂子(妞儿)便把她扔到了齐化门,之后被妞儿的后爸捡到,原来以为让妞儿挣钱把妞儿打得遍体鳞伤,是小英子发现妞儿脖子后面那块手指在的青记,才让她们母女重逢,在雨中素贞和妞儿(小桂子)一起去找思康叔(小桂子的爸爸)不幸被火车轧死,而小英子却倒下了,一连昏迷了十多天,醒来之后家境不错的.小英子搬到了新莲子胡同,上学堂之后认识了一个“贼”,但小英子却不知道他是好人还是坏人,后来小英子得知这个男人是为了让弟弟能飘洋过海去读书,破不得已才去偷别人的东西,有一次小英子去找那个男人,但是那个男人不在,她在草丛中捡到一个小铜像并送给了过路人,最后过路人发现了油包袱东西,告诉了警察,警察却把这个男人抓了起来,小英子得知那个被抓后非常伤心。

  《城南旧事》让我看到了过去的古老和林海音不幸的身世,让我更加珍惜自己现在美好的生活。

  文学名著读后感 篇14

  一次偶然的邂逅,翻开了《红楼梦》,于是我认识了她林黛玉。她,让我深深的震撼,宝黛空前绝后的爱恋,流传千古,被世人妄加褒贬。普天之下,又有谁有这资格呢?从那以后,黛玉姐姐的影子就荡漾在我心里,来来回回,隐约中似乎听到她娇弱的喘息,脑海里是她伤感的容颜,带着一分憔悴却万分迷人。她落泪,因为只有放纵的哭过后才会更舒展,笑容才会更加绽放。闭上眼仿佛看见了他那柔情似水的眼神,闪烁着点点泪光,让人沉迷其中,为之动情,不能自拔。

  常听人评价黛玉小性子甚至心胸狭窄,可我不这么认为!因为在这背后,只是因为她不能不介意。我总觉得宝玉给黛玉的时间太少,黛玉的心太细腻,而宝玉却体会不到。在她某个抑郁的瞬间,情绪像是走丢的小孩没了方寸,宝玉不该到来的问候会被她驳回,狠狠的、凶凶的,却是无心的,不是不理解,只是因为太难受,于是她只有用诗来发泄内心酝酿已久积压不了的情感。

  诗,是她美丽的灵魂,是她精神的寄托。每当读到她的诗,总有振人肺腑的感觉,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像是一把锋利锋利的刀,深深地插入了读者的心里,让人有至窒息的`幻觉,无形之中像是有谁掐住了自己的喉咙,挣脱不了的伤感,只能不情愿地放下书,让自己渐渐地清醒过来。记得她的《葬花词》:依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花依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读完后像是被万箭穿心,肝肠寸断般的阵痛。

  她的泪,像涓涓细流一样潺潺流动,会聚成一泓清泉,澄清着她的杯具。她哭泣,因为她太委屈,她是悲惨的、是值得人们怜悯的,她和宝玉的感情在那样的社会是不被容许的。她对宝玉太痴情,她一生无限伤感,然而临终前她笑着喊宝玉,宝玉然后她永远的分开了这个世界。

  虽然她的故事完毕了,但是给我留下了万千思念,合上书想要把这份内心的尘埃封住,但一闭上眼,那段就应被禁锢的伤感像尘埃一样在空中飞扬、旋转、舞动。

  文学名著读后感 篇15

  寒假中,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私人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与邪恶势力作斗争的故事。主要有这几件大案:血字研究、四签名、最后一案、空屋历险记、巴斯克维尔魔犬、红圈会等。我们就来讲讲这血字研究。

  我们先认识一下作者吧,他的名字叫阿瑟。柯南道尔,是19世纪末的一个英国侦探小说家,由于成功塑造了福尔摩斯这个角色,而被称为“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

  回到正题。这一篇《血字研究》是柯南道尔于1887年创作的小说,也是他第一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的作品。这篇小说主要讲了华生和福尔摩斯经过华生的朋友介绍,在一个地下室里相见。不久,他们就在贝克街22号这栋房子里居住下来。福尔摩斯的侦探推理能力令华生惊讶不已。不久,葛莱森上校请福尔摩斯侦破“劳瑞斯顿花园街凶杀案”,凶案现场死者的旁边有一枚结婚戒指;墙上用血写着“RACHE”即复仇字样。福尔摩斯出其不意地抓获了杀人凶手侯波。

  这篇小说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福尔摩斯的勇气。他不怕困难,敢于斗争,能根据情况判断出当下的形势,更能对任何事情做出大胆的猜测。在这里摘录几句福尔摩斯的名言:

  1、我认为人的脑子本来象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应该有选择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古脑儿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被挤了出来;或者,最多不过是和许多其他的东西掺杂在一起。

  2、一个逻辑学家不需亲眼见到或者听说过大西洋或尼亚加拉大瀑布,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情况就可推想出来了。

  由此可见,福尔摩斯是一个勇气+智慧+准确判断+传奇色彩的成功人士。

  让我们向柯南道尔、向福尔摩斯致敬!

  文学名著读后感 篇16

  这本书的开头让人以为这是一个庸俗不堪的爱情小说,看到中间才发现这是一个美丽骄纵但是勇敢果断的女孩在纷乱的战争年代的成长历史,看到最后发现它还是那本庸俗的爱情故事,只不过是包装了精美的外壳,女人写的东西终究还是太不理性。斯佳丽奥哈拉,全县出名的大美人,塔拉庄园的小姐。性格肤浅虚荣骨子里倔强刚强,从小是个被宠坏了的女孩,想要的东西只有阿希礼是她没得到的,自此她惦念了小半辈子,她从没去了解他,只在自己的想象里爱着他,她不知道他是懦弱空泛的。她为此忽视了玫兰妮,甚至恨她入骨。直至玫兰妮死前,她才知道兰妮才是她的依靠,是她能够并肩战斗为她挺身而出的人。

  到最后她才明白兰妮是她的爱人,而她从小魂牵梦萦的阿希礼不过是又一个需要她保护的无能的孩子。巴特勒这个人就很奇妙了,他是个无赖,和斯佳丽一样自私残忍无耻而又无所顾忌。但他心里渴望善良渴望美好,他说他深爱着斯佳丽,最后还是能转身离开,就像当初亚特兰大沦陷,他在炮火纷飞的路上抛弃了斯佳丽和一众老小,只为了能去投身一场已经输了的战争。

  他终究还是个自私的人阿,别人说他爱的隐忍,说他玩世不恭的表情下全是深爱。但他只不过是一个没有安全感从小被家人抛弃了的`渴望追求些什么的自私的人。我私心里是很希望他和斯佳丽在一起的,但不是以结婚这种形式。他们惺惺相惜志同道合,同为卑鄙小人,理应过得更特别一些。这本书有出彩的地方,可惜结尾太差,斯佳丽是有旺盛的生命力,但她不是无所不能的,她不应该还能扛得住这一切。这不是勇敢,这是没有脑子没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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