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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这时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自私的基因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1
30亿到40亿年前,一个本来平平无奇的分子意外获得的一种疯狂的能力——复制自己——从而在当时的环境中得以疯狂扩散。而在复制过程中意外出错又导致了各种不同的分子的产生,但他们都具有复制的基本能力,如果没有错误的复制,这个世界就不会那么多姿多彩,但是大多数的错误复制又是有害的会被自然选择淘汰的。
之后经过几十亿年的自然选择,这些最早的分子变成了现在世界上的各种植物、动物和微生物,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就是使自己的基因继续在这个世界上扩散下去,他们的行为都是为了这个自私的目的,结果却发展出了许多利他的行为。而其中比较特别的一种动物,人类,因为其大脑,从而发展出了另一种复制基因——文化——从而有了对抗自私的基因的新方式。
有趣的知识点:
1、自然选择使行为有利于自己的基因遗传扩散的.基因生存下来,从而导致生存下来的基因都是自私的,有目的的,即可以将自身的基因继续传递下去。
2、载体(身体)并不复制其本身,它们只负责传播复制因子,而复制因子不做任何行为,不观察世界,不捕食,也不逃避被捕食,它们只为载体设定最基本的程序让载体来做这件事。
3、稳定的行为策略(ESS)指种群中大部分成员采用某种行为策略,而该行为策略的好处是其他行为策略所不及的,且任何偏离这个行为策略的其他策略都会受到惩罚。完全利他的善良不是一种ESS,因为其他人会利用他的善良来获利,而完全的善良毫无招架之力,只会很快灭绝,而完全的恶意在完全的善意灭绝后也无法继续生存。
4、为了使自己能够在这个世界生存繁衍,基因大多数的行为都是自私的利己行为,只有当利他行为更有利于基因生存繁衍时,这个利他行为才会被保留。比如生物的群居是因为群居比单独生活更能让个体生存繁衍下去,共生行为也是;父母抚养孩子是为了让孩子成长继续繁衍自己的基因;近亲相互友好互让,是因为我们的基因和近亲的基因有很大的相似,而把这个资源让给需要的近亲而不是自己用,可以让相似的基因获得更多的繁衍,而如果这种谦让行为是不利于谦让基因的扩散的话,这个谦让基因就会很快因为无法繁衍而消失,所以谦让总是保持在让自己基因能够获利的程度。
5、我们的兄弟姐妹和我们的基因相似程度其实同我们子女与我们的基因程度一样,所以使我们的子女生存繁殖和使我们的兄弟姐妹生存繁殖对我们的基因的好处是一样的。但为什么我们还是对自己的子女更好呢,因为子女比兄弟姐妹更好区分,而且一般子女比兄弟姐妹更需要抚养,对自己子女投资多一些更有利于基因繁衍。而昆虫中甚至有为了抚养姐妹而放弃自身生育的职蚁,因为他们与能生育的姐妹之间的基因相似度甚至高于该姐妹与蚁后的相似程度,他们比蚁后更喜欢姐妹能够生存繁衍。
6、动物有计划的进行计划生育(生固定数量的后代或者减少生育后代的个数),是因为生的多不一定更利于基因的繁衍,因为太多的后代可能因为资源不足而导致更高的死亡率。而少量生育能够保证这些后代更多的活下来去繁衍。
7、父母为了保证自己有更多的存活后代,有时会给不同的后代不同程度的资源投入。比如提早淘汰体弱多病的、矮小的后代,因为天生不强壮的后代会有很大的概率浪费资源;给年龄幼小的后代更多的资源,因为年龄幼小的后代更需要照顾。而同代之间也会为了资源而竞争,所以在大多数情况下,父母总是尽量做到一视同仁。
8、两性的最基本差别在:雄性的性细胞比雌性性细胞要小得多,数量要多得多。这导致雄性在生育后代中一开始投资的很少,一个雄性在一个时间段可以与许多的雌性同时繁衍从而使自己的基因大量扩散,而一个雌性在一段时间内只能繁衍一次自己的基因,如果繁衍失败,雌性的损失远远大于雄性。但同时雌性掌握是否生育的选择权,所以对于狡猾的雄性,雌性一般采取两种策略。一、幸福家庭策略,经过提前的考量确定雄性投入足够的资源后才同意与其繁衍后代。二、大丈夫策略,雌性在养育孩子上不再计较是否得到雄性的帮助,但只挑选优秀的基因进行繁衍,这就会导致只有小部分雄性可以获得繁衍的机会,而大部分的雄性无法得到繁衍机会。
9、生物之间的行为不是独立的,而是交互的,特别是群居在一起的生物,他们的目的开始可能是自私的,但是在大自然中自私行为得到的收益往往不如互利互惠原则,而同时有惩罚设定的互利互惠又能够让完全自私的行为无法获利,所以有惩罚措施的互利互惠往往会被自然选择。就像重复的囚徒困境中,针锋相对策略(一开始表示合作,之后每次复制对方上次的行为,对方上次背叛,自己就背叛回来,对方上次合作,自己就继续合作),能够给囚徒们带来最大的利益。
10、如果寄生生物将基因传递给后代的方式与宿主不同,它就会通过各种方式害了宿主。如果与宿主相同,寄生生物就会做到帮助其宿主繁殖,因为这同样使自己繁衍。随着演化进行,它将不在是一个寄生生物,而将与宿主合作,甚至最终融入宿主组织,完全无法辨认其原为寄生虫。我们实际是所有古代寄生生物合成的群体(我们体内的质粒、线粒体等可能以前都是寄生虫)。
11、文化其实就像另一种复制因子,它能够从一个大脑复制到另一个大脑,能够突变演化,能够与多种文化结合一起促进传播(比如上帝与教堂、婚姻、教规、地狱等文化结合加速传播),文化要生存延续下去,就必须有生存的价值能够适应当时的文化环境被更多的大脑接受。而文化是摆脱了基因演化的另一种全新的演化途径,他可以传播完全无私的文化,是对抗自私的基因的唯一途径。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2
也是一本拖了很久才看完的书,在最开始看的时候,更多的关注的是自私,其次就是基因。同时对于作者比较感兴趣的原因就是作者是达尔文进化论的支持者,且反对上帝。因此想要看看是如何论述的。
“那,自然选择是否像我在这里强调的那样,在基因间进行选择呢?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便不会惊讶于个体生物“为了基因的利益”,表现出诸如喂养与保护亲属等利他行为,因为亲属更有可能与其共享相同的基因。这种亲属利他行为只是基因自私性在个体利他主义上的一种表现形式。
怎么说呢?作者的世界观还是蛮宏大的,从动物世界到人类世界都有所涉及,但作为一个行为生态学家,作者更多的还是把重心放到动物行为的论述上,同时大多采用比喻的手法来对一些深奥的内容来进行论述。
作者在引言中说,本文的自私用的并不是很好,不应该用自私,但又找不到特别好的替代词汇,因此还是选用了自私。
在书的前一段,还是能看到自私的一点影子的,例如说基因的存在更多的是为了他的更多的遗传,而人类或者动物其实都是一种生存机器,最终死亡的都是基因本身。
独立的DNA复制因子如羚羊般灵活,他们自由奔放的随世代相传,在一次性的生物容器中临时组合,而不朽的双螺旋则不停改组演替,在形成终将腐朽的肉体时磨炼,最终走向各自的永恒。
如果用科幻电影来进行比喻基因的作用的话,更多的是像电影情节中那些通过远程在地球建立基站的外星人,但他们无法直接去占领或者控制地球,而是通过预先在电脑中的指令来控制,更类似于一种根植于深处的控制指令,乍一看好像对我们的生活并没有直接的影响,但实际上却是在最深处控制着我们的选择与生活。
但对于基因而言,一个个体其实并不能指望通过生育将自身的基因永久的流传下去,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国人的传宗接代其实是蛮可笑的,因为你所希望遗传下去的基因组合其实是仅仅存在于你一个人身上而已,下一代已经是不同的基因组合,基因是永存的,基因组合却只是短暂而临时的。
任何一个个体基因组合(combination)的生存时间可能是短暂的,但基因本身却能生存很久。它们的道路相互交叉再交叉,在延续不断的世代中一个基因可以被视为一个单位,它通过一系列个体的延续生存下去。
不过从基因遗传的角度来看,中国古代的一夫多妻与偏好儿子还是很有道理的'。首先,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条件下,男子娶很多的妻子,将自身的50%的基因通过精子传给自身的后代,如果孩子越多,那有越多的人拥有他的基因。虽然男孩与女孩其实继承了一样多的来自父母的各50%的基因,但在一夫多妻制的存在,使得男孩可以比女孩可以有更多的后代,从而可以将自身的基因更多更久的一代代传下去。但也仅仅是基因而已,就像之前所说的那样,每个人的基因组合是无法遗传下去的。因此,期望通过生孩子、生男孩可以将自身的生命或者家族一直延续下去,本就是无稽之谈。
但,虽然基因组合是临时的,但人类社会的基因—文化却是不朽的,因此作为基因生存机器的人类确实无法通过基因获得不朽的,但确实可以通过人类自身建造的“基因库”——文化,获得永垂不朽的,正所谓人或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不过对于大部分人而言,最终其实都是归于无而已。
那进一步联想到现在的社交媒体,所谓自媒体其实就是为我们留下我们来过的印记提供了便利,例如说之前听过的一个段子,如果我死了,请不要关闭我的Facebook,麻烦继续帮我推送。社交媒体的发展某种意义上,也是为了人类传播文化在起作用,每个人都有可能通过这种SNS建立起自身的社交王国,成为主宰,被记住,从而不朽。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3
如果你是个常人眼里自私的人,那么道金斯这本自私的基因再适合不过你了,如果你是个经常无私奉献的人,那么这本书你同样需要一读。
因为读完这本书,你才能明白自私的人是如何一点一点从这个世界上被自然选择所消灭,而无私利他的人又是如何一点一点使得物种进步。
道金斯在书中提出了几个重磅的观点,这在1976年里引起了轩然,直到今天,如果你未曾读过道金斯的著作,或不曾关注过达尔文主义和进化论的学术研究,那么可以肯定的说,这本书还是会在你的脑海里兴风作浪,让你读完一时无法平静。
他的观点主要在于,自然选择发生在基因,而不是人们通常认为的个体,甚至是类群。
这也是这本书开始后着重笔墨攻击的对象,道金斯毫不留情的用简洁明了的逻辑和生动形象的类比,弹无虚发的整体打击了支持类群选择学说的同行们。我们人类站在今天的生物成就高度,是很难去理解几百万年前基因是采取了什么样的策略才能得以繁殖进化。
已经有幸活在健全社会当中的我们,理所应当的将群体道德,群体约束,群体利益等概念强加于生物的进化原因之中,就好似非要用比特率来解释和描述飞鸽传书的传输速率,只会得个牛头不对马嘴。
事实上在生物早期开展阶段,如果在一个以群体利益为终极追求的集体中,所以个体都本能的做着利他行为,而这时如果有某个个体突变出自私的行为,它在这个群体中会享受到无与伦比的优势,不管是它可以有更多交尾的时机,或是有更有利的条件来抚养后代,自然地会将他的基因更好的传递下去。而也是道金斯在书中描述的事实,动物会进化出欺骗与检测欺骗的功能。继续上面的例子,由于这种自私的基因有了得天独厚的条件传承自己,这个本来无私利他的群体里多了许多自私自利的个体,这时出现的情况往往是双方如何通过进化来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我们在这里谈论"利他"或"自私"仅仅是我们人类给予这两种生存策略的名称,但实际上策略就是策略,有效的就是好的,无效的就是坏的。当保持利他的群体可以成功分辨自私自利者的欺骗行为,自私自利者只好进化更复杂的欺骗行为或接受在自然界消失的命运,反之亦然。似乎这样的结果往往逃避不了一个群体的覆灭,但道金斯通过引入进化稳定策略来解答这个问题。进化稳定策略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因为便于阐述,道金斯在书中往往通过一个群体当中的两种基因,两种性别,或着干脆就用两种生物来进行博弈。
事实上达成这种进化稳定策略往往需要主客观,内外部的协调统一。
橘生淮南那么为橘,生淮北那么为枳。一个种群或多个种群达成进化稳定策略的条件是极其复杂多变的,但是回忆话,我们可以发现,实际的情况只能一分为二,要么达成进化稳定策略,要么灭绝。这种进化稳定策略帮助了一片区域内,哪怕是敌对的物种之间的稳定进化,举个例子,狮子和羚羊之间就属于进化稳定状态,当狮子第一次遇到羚羊时,很多的羚羊被捕杀了,幸存下来的羚羊无疑有着矫健灵活的基因,随着狮子群体的增大,羚羊日益快速灵巧,很多的狮子被活活饿死,而活下来的狮子不是成功忍饥挨饿,就是有着独特的捕猎技巧。刚好进化的.羚羊也繁殖的越来越多供进化的狮子享用,以此周而复始。
听上去很简单,但实际上这个时间跨度极长,其他客观因素如环境,食物链等也会不同程度进化稳定。但道金斯指出进化稳定策略是基因层面一定会到达的,不然这种基因就活该被淘汰掉。道金斯对生物以及基因的解读看上去似乎有些不近人情,但恰好这也是想表达的,我们不应该依靠剖析高度兴旺的人类来试图找寻远古单细胞生物的进化策略和趋势,而是应该分割再分割,像物理学中对"上帝粒子"的追求一般去追求进化论的构成粒子。道金斯给出了他所在时代最令人满意的答卷,《自私的基因》客观公正的阐述了道金斯及他的一系列同僚所发现的生物进化规律,以及其潜在的自然选择原理及动力,如果你是个唯物主义者,那么这本书将帮助你理解自己的构造,甚至可以引发出自己该如何定位自己在进化史当中的地位这样的深度思考。
我们也可以通过自私的基因这种理论依据,去和解答当今社会当中的存在的各种社会现象,比方出轨,比方拖延。当然还有些更为复杂的情形比方同性恋,单身主义等,道金斯给出了他对这些问题的可能性解答,但实际上这些问题仍有待我们去进一步学习,科技进一步开展才有可能得到答案。
理查德道金斯,1941年3月26日生,英国皇家科学院院士,牛津大学教授,著名科普作家,生物学家。xx年中选为英国皇家学会院士。他的畅销书中,于1976年出版的《自私的基因》为最重要的代表作,他的基因观念,颠覆了我们对自身的幻觉,深刻影响了整整一个时代。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4
《自私的基因》创作于道金斯之手,于1976年问世,关于“基因”与“生物学”,道金斯几乎是为了外行人所写,但却逐渐获得了学术界极高的关注和评价。书中颠覆了读者的基本观念与常识,同时也引发了我对“人生的意义”的思考。
例如,在人们眼中最亲近的父母和子女,兄弟姐妹和夫妻之间,基因也是一样的自私。小时候玩的一个游戏叫老鹰抓小鸡,母鸡保护小鸡看似亲密无间,浓情满满,实际是基因为了自己的拷贝不会断绝。在海洋中,大鱼吞下小鱼为自己疏通牙齿,小鱼借此每餐一顿,海葵附在海龟身上为其防御,而海葵借海龟的游行技术走遍四方,躲避天敌。这种互利共生现象并不是出于什么道德考虑,只是单纯的基因自私行为发出的指令。
但是道金斯却发现人类具有特殊性,虽然人类也是基因生存的工具,但是却能够通过一种文化的形式来束缚自己自私的天性,做出一种纯粹的利他行为,所以文化的传播就像遗传一样,他也能导致某种形式上的进化。基于以上观点,道金斯提出一种名为弥母的新型复制因子正在推动进化的演变。飞快的发展速度使他迅速扩张,让基因都无可企及。虽然这种因子并未得到科学证实,但是我相信,它一定是人类灵魂底蕴的深处善良的'一面。
特别喜欢道金斯在文中这样的一段话,“由于文化的出现,我们的人生终极任务,将不只是繁殖,还有文化的创造与传承,我们必须把利他主义的美德灌输到我们子女的头脑中去,因为我们不能指望他们的本性里有利他主义的成分。”人类从远古的猿猴进化而来,沉淀了上千年的文化,一步步走向今天。利他行为在社会中运转,而这毫无疑问地会成为文明发展的枢纽。
也许可以认为,在自私的基因下,人生来是丑恶且自私的,这张丑陋的面具已经扣在我们脸上许久,它正在逐渐脱落,追溯那张面具自私的嘴脸已然不重要,放眼当下,我们真正该做的是去挖掘面具之下善良本性的巨大力量。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5
如果你是个常人眼里自私的人,那道金斯这本自私的基因再适合不过你了,如果你是个经常无私奉献的人,那这本书你同样需要一读。
因为读完这本书,你才能明白自私的人是如何一点一点从这个世界上被自然选择所消灭,而无私利他的人又是如何一点一点使得物种进步。
道金斯在书中明确提出了几个重磅的观点,这在1976年里引起了轩然大波,直到今天,如果你未曾读过道金斯的著作,或不曾关注过达尔文主义和进化论的学术研究,那可以肯定的说,这本书还是会在你的脑海里兴风作浪,让你读完一时无法平静。
他的观点主要在于,自然选择发生在基因,而不是人们通常认为的个体,甚至是类群。
这也是这本书开始后着重笔墨攻击的对象,道金斯毫不留情的用简洁明了的逻辑和生动形象的类比,弹无虚发的整体打击了支持类群选择学说的同行们。我们人类站在今天的生物成就高度,是很难去理解几百万年前基因是采取了什么样的策略才能得以繁殖进化。
已经有幸活在健全社会当中的我们,理所应当的将群体道德,群体约束,群体利益等概念强加于生物的进化原因中,就好像非要用比特率来解释和描述飞鸽传书的传输速率,只会得个牛头不对马嘴。
事实上在生物早期发展阶段,如果在一个以群体利益为终极追求的集体中,因此个体都本能的做着利他行为,而这时如果有某个个体突变出自私的行为,它在这个群体中会享受到无与伦比的优势,不论是它可以有更多交尾的机会,或是有更有利的条件来抚养后代,自然地会将他的基因更好的传递下去。而也是道金斯在书中描述的事实,动物会进化出欺骗与检测欺骗的功能。继续上面的例子,由于这种自私的基因有了得天独厚的条件传承自身,这个本来无私利他的群体里多了很多自私自利的个体,这时出现的情况往往是双方如何通过进化来更好的保护自身的权益。
我们在这里谈论"利他"或"自私"仅仅是我们人类给予这两种生存策略的名称,但实际上策略就是策略,有效的就是好的,无效的就是坏的。当保持利他的群体可以成功分辨自私自利者的欺骗行为,自私自利者只好进化更复杂的欺骗行为或接受在自然界消失的命运,反之亦然。似乎这样的结果往往逃避不了一个群体的覆灭,但道金斯通过引入进化稳定策略来解答这个问题。
进化稳定策略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因为便于阐述,道金斯在书中往往通过一个群体当中的两种基因,两种性别,或着干脆就用两种生物来进行博弈。
事实上达成这种进化稳定策略往往需要主客观,内外部的协调统一。
橘生淮南则为橘,生淮北则为枳。一个种群或多个种群达成进化稳定策略的条件是极其复杂多变的,但回顾历史的话,我们可以发现,实际的情况只能一分为二,要么达成进化稳定策略,要么灭绝。这种进化稳定策略帮助了一片区域内,哪怕是敌对的物种之间的稳定进化,举个例子,狮子和羚羊之间就属于进化稳定状态,当狮子第一次遇到羚羊时,很多的羚羊被捕杀了,幸存下来的羚羊无疑有着矫健灵活的基因,随着狮子群体的增大,羚羊日益快速灵巧,很多的狮子被活活饿死,而活下来的狮子不是成功忍饥挨饿,就是有着独特的捕猎技巧。刚好进化的羚羊也繁殖的越来越多供进化的狮子享用,以此周而复始。
听上去很简单,但实际上这个时间跨度极长,其他客观因素如环境,食物链等也会不同程度的影响进化稳定。但道金斯指出进化稳定策略是基因层面一定会达到的,不然这种基因就活该被淘汰掉。
道金斯对生物以及基因的解读看上去似乎有些不近人情,但恰好这也是作者想表达的,我们不应该依靠剖析高度发达的人类社会群体来试图找寻远古单细胞生物的进化策略和趋势,而是应该分割再分割,像物理学中对"上帝粒子"的追求一般去追求进化论的构成粒子。道金斯给出了他所在时代最令人满意的答卷,《自私的基因》客观公正的阐述了道金斯及他的一系列同僚所发现的生物进化规律,以及其潜在的自然选择原理及动力,如果你是个唯物主义者,那这本书将帮助你理解自身的构造,甚至可以引发出自身该如何定位自身在进化史当中的地位这样的深度思考。
我们也可以通过自私的基因这种理论依据,去分析和解答当今社会当中的存在的各种社会现象,例如出轨,例如拖延。当然还有些更为复杂的情形例如同性恋,独身主义等,道金斯给出了他对这些问题的可能性解答,但实际上这些问题仍有待我们去进一步学习,科技进一步发展才有可能得到答案。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6
这本书的主要观点是:进化论的作用层次不在个体,也不在群体,而在于基因,生命的本质则是基因复制。
动植物是某类基因制造的机器或工具,基因给各架机器适当的`授权,以执行保卫、延续基因的终极指令。机器是容易腐朽的,不朽的只有基因。就好像住宅一样,老城区推倒重来,新楼盘勃然兴起,不变的,只有楼里的居民。
还有另一种基因,它们不创造机器,而只是利用机器,比如病毒等,它们离开寄主的方式和前者有所不同。个人认为,这也可以看作是各类基因的不同生存策略。
人类社会和某些物种,在与基因共生之上,还群体创造了新的无形基因—文化、信息等,这里有个新名词“觅母”,它也在不断地遗传和进化。
进化稳定策略ESS是非常有用的观念,能够从基因自私的角度解释生物群体或个体的各种行为,持不同进化策略的基因机器,生存概率是不一样的。
然而,如作者所说,当我们对遗传过程中的自私性了解得越清楚时,我们就越有资格去教导慷慨、合作以及其它所有为公益奉献的美德。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7
基因在亿万年的进化长河中厮杀幸存并不是因为它们本身懂得竞争和争取,自私只是一个比喻。基因才不懂得要存活下来自身必须得做什么,必须得拥有什么条件,得适应什么环境,存活就存活了,那些亿万年来死亡消失的基因连自身败在哪里都不会知道,就像这些幸存下来的基因也不会知道为什么偏偏是自身得以幸存,或许,只是一个很随机很偶尔的机遇。自私只是一个比喻,人类的比喻。
很喜欢作者的这种表述方式,喜欢他谈论这些东西的口吻。喜欢他一再强调自身只是在用一个人们的都很喜欢都很容易理解的比喻来阐述基因的不自觉无意识无目的性。喜欢他有时候得费力的向我们说明,些些的矛盾我在会意的时候往往内心里是充满笑容的'。
作者用自私这个比喻想要表达的却和自私这样一个人类术语完全相悖的理念。有时候我看着这些矛盾的表述不禁佩服起作者来。正如作者所说,他只能用这个我们都能理解的比喻来做这次阐述,因此,这个标题很恰当却又很不恰当。
其实读完这本书是和DM巴斯的进化心理学混着读的,读完还是有些想法的,只是自身的能力实在有限,也表达不出什么。不过相信以后会有机会的。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8
被御神团的知友安利数次,终于下定决心开始啃这本大名鼎鼎的科普读物。没想到这本书超出想象的精彩。令人叹服的不仅是作者透过现象抓住本质的洞见,更在于其深入浅出、循循善诱的分析讲解。
简单说,整本书是对进化论更深入的阐述。说到进化论可谓是众所周知,而进化论为什么是科学的理论,生物演化的背后是什么在起作用,可能就没多少人能讲明白了。理查德·道金斯旗帜鲜明地提出以「自私的基因」的角度来分析自然选择的过程及结果。而通过书中的阐述和给出的遗传学证据,这样的分析方法是站得住脚的。尽管基因并不具备情感,更不会有「自私」这种「想法」,但是通过这样拟人化的方式,道金斯把基因的利己行为和利他行为解释得十分清楚。
更进一步,作者还把基因的行为和博弈论的思想联系起来。其实对于基因来说,显然是并不存在什么「策略」的,但等位基因控制蛋白质的合成来直接或间接控制性状,在自然选择的面前,不同的等位基因的「选择」必然带来不同的结果。在这里我想到了一个相比作者可能略显蹩脚的比喻:Pinball。
我们都玩过电脑上自带的弹珠游戏。按下弹簧,弹珠就被发射出去,除了设置初始的发射力度,我们是无法控制弹珠的飞行轨迹的。每次遇到障碍,弹珠会自己选择反弹的.方向;而无论反弹多少次,弹珠终究会落入底部的洞中。
这和基因控制生物体的生存有些相似。基因就像是在初始时设置了每个弹珠的发射力度,随后发生的事情就不是基因可以控制了。弹珠碰到障碍后反弹到不同方向,看起来就像是弹珠自己在选择路径,实则不然:弹珠只是根据入射的速度和角度,决定反弹后的飞行路径;弹珠碰到特殊的障碍会使障碍产生变化,而生物和环境也是会相互作用的;最后,所有弹珠都难逃一「死」,只不过有的弹珠会坚持更长时间,获得更高分数。
假设有无数个人在操控无数个完全符合牛顿运动定律的弹珠台游戏。每个人都可以设定一个弹珠的发射力度,而得分高的人可以用积分换取更多的弹珠。然后让这些弹珠台一起开动。我们会发现,有些特定的发射角度,会让弹珠在弹珠台上获得更高的分数,相应地这样的选择就会有更多次重复的机会。而有的发射角度让弹珠很快落入黑洞,导致无法通过积分换到更多弹珠而出局。这可以类比基因控制生物体的自然选择过程。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理解,其实书中的比喻更加精彩,比如作者对于划桨的比喻就简单地说明了为什么自然选择是以基因而不是个体或群体为单位的。
作者也提到了「时滞」这一概念。当基因决定了生物体的性状后,是无法中途去改变的,所以在自然环境发生变化以后,很难直接反馈到基因,只有能够成功存活下来的基因才能把这些内容传递出来。用这个概念去解释癌症的发病原因,让人有醍醐灌顶之感。为什么年龄是和癌症发病相关性最高的原因?简单讲就是因为人寿命提高了,才让致癌基因控制的性状显现出来了。而之前由于人寿命普遍不长,这样的基因得以在自然选择中得以保留。
作者视角不但局限于生物学,还扩展到文化层面,提出了meme的概念。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9
读罢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我陷入了沉思,《自私的基因》中充满想象力。我开始体会到任何生物,包括我们自己,都只是求生的机器。我们知道基因不会思想,但由这些基因所创造的我们不仅可以理解我们自身,同时也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摆脱它们无声无息的控制。正如作者所言:“让我们设法通过教育把慷慨大度和利他主义灌输到人们头脑中去吧!因为我们生来是自私的。让我们懂得我们自私的基因居心何在。因为这样我们至少可以有机会去打乱它们的计划,而这是其他物种从来未能希望做到的。
这本书是实实在在的.认知科学。用自达尔文以来所创建的进化的生命观,揭示出生命世界里那使人无法认知的秘密,使我们能够穿越千变万化的具体生命形式而直指秘密的核心。他颠覆了我们对自然界的看法,也开启了另一道完全不同于先前认识得自然界之门。现代生物学告诉我们,就算是我们的子孙后代,事实上也无法真正延续我们自己。我们的身体只是一群彼此协同也勾心斗角的基因暂时构建以延续它们生命的机器。
《自私的基因》描述了大自然中复制、变异和淘汰简单的三种机制可以演变出所有大千世界生命现象里的林林总总。 本文语言简明通俗,妙趣横生使人一读就懂,妙趣横生。结构安排的也非常合理,逻辑性很强,不会那么繁杂让人云里来,雾里去的。文章中提出的:我们生来是自私的。人类窥见了社会关系中基本的对称性和逻辑性,在我们有了更充分的理解之后,我们的政治见解当会重新获得活力,并对心理学的科学研究提供理论上的支柱。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也必将对我们受苦受难的许多根源有一个更深刻的理解。这一观点,对于我们了解和认知自然界是相当重要的。
读完这本书给我留下的沉思就如书中所说:我们从哪里来,又将到哪里去。生命有何意义,我们该如何认知自己?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10
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中向我们阐述了这样的观点,自私是生命的最基本特征,生物的大部分行为和性状,都是为了提高自己的适合度,或者说是提高某个控制这种性状基因的适合度。连生物的利他行为,其出发点也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即:帮助别人是为了别人能帮助我。
整本书所阐述的观点很有说服力,语言也比较通俗易懂,其理论亦是“达尔文”的理论,只是以一种达尔文并未选择的方式来表达,文中将“基因”拟人化,亦表达出一种冷酷无情的信息,有点过于纯粹,但我们也许可以用新的视角去窥探很多不曾被注意的东西。
阅读《自私的基因》,大多只能被作者的思想牢牢锁住,找不到反驳的机会,只能够理解他、认同他。我们说“母爱”是世间最伟大的情感,但道金斯的思想却让你看到,母爱只不过是自私地维护自己的.下一代,希望自己后代得以延续并得以优化的体现。
很多人曾对道金斯的自私基因论提出质疑,他们认为人是有意识的动物,不可能轻易沦为基因的奴隶。其实,这恰恰是道金斯基因自私的真正意义所在。
论道金斯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时说道:“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抗拒那些与生俱来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时,我们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输到我们脑子里的自私母体。”我们作为基因的载体而被创造,但我们有足够强大的力量去反对我们的缔造者。
可以说,人生来自私或者人性本恶,但却并不丑恶,在自私的基因之下,不论我做事是利己还是顺便利他,很多事情其最终的结局还是有益的。所以我们不用纠结于人最原始的善恶,他们并不能代表什么,我们真正该去做去发掘的是人性善良之面的巨大能量。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11
“自私的基因”是个很有趣的书名,它激起了我揭开探索生命之旅的好奇心。在没有遇到这本书之前,我觉得“基因”只是静静地呆在人类体内,并为人的一生而勤勤恳恳工作的小粒子。我也从来没有想过,基因的性质竟然可以用“自私”这样富有强烈的人类感情色彩的词语来修饰。
读罢本书,心中还在深深地惊叹造物的伟大。在“不朽的螺线圈”这一章里,作者出人意料地提到——我们,不仅仅是人类,包括地球上的千姿百态的物种都是生存机器。这样大胆的论点就进一步证明了,基因是自私的这一论点。从人类到大象再到细菌,体内的分子基本上都同属一种类型。我们都是同一种复制基因,即DNA分子的生存机器。而在我个人的主观理解上,道金斯的理论可以把我们人类的躯体解释为用于保护基因,为基因的正常运作提供稳定环境的“臭皮囊”。而我们人类在地球的活动绝大多数都受到基因行为的控制。我的惊叹在于,原来事实往往比想象更离奇。我们眼中形形色色的生命形式都是DNA所创造,并用来延续自己的生存和繁衍的机器。我们人类一直都自认为自己是地球上的万物之灵,但往往没有想到,从自然的客观规律上,我们和大多数物种一样,都是自私的DNA的掌控之物。这样说来,自私应该就是生命体的客观性质,并非含有贬义的感情色彩。当我们人类自私地想操控整个世界的时候,却未曾想过,生命的幕后还有更加自私而难以干涉的DNA分子在操控着所有物种的进化和发展。道金斯在内容的开始就毫不犹豫地抛出了这个有趣的观点,赋予了读者一种新的生物思维,并为后面的生物行为的解释做下了极其重要的铺垫。
道金斯认为,基因是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因而也是自我利益的基本单位。既然自然选择的最普通的形式是指实体的差别性生存,那么,在我看来,基因之所以是自私的就合乎常理了。一个物种要在地球上繁衍和壮大,就不能用我们人类道德上所遵循的'“共产主义”来决定事情。只有那些生存能力强,优越的个体才值得种群付出更大的代价将它们保留下来;也只有它们才经得起自然选择的残酷考验;也只有它们才有足够的生命力来为物种繁衍做出贡献。就拿猫头鹰的习性来说,很多小型的猫头鹰都会生4到6只蛋,而且是先后孵化的,并不像大多数鸟类那样同时孵化。因为猫头鹰的食物比较难捕捉,在哺育期很容易遇到食物不够的情况。所以为了保持种群的繁衍,猫头鹰妈妈必须保留其中生命力旺盛的幼儿。也就是说,在不能保全的情况下,宁愿舍弃一些。这样,后孵化的弟弟妹妹们,就可以被已经长成的哥哥姐姐们吃掉。这样的做法虽然是自私而残忍的,但是从物种发展的整体来观察,却又是合理的。这就是自然选择的结果,也就是基因自私的理由。
无论是我所提及的猫头鹰的行为习性,还有作者在文章中提到的各种大大小小的生物行为,都可以说明一点:生存机器的行为有一个突出的特征,那就是具有明显的目的性。事实上,生存机器都能够深思熟虑去帮助动物的基因生存下去。在我看来,现在地球上能够保留而且存活的基因,都是经过漫长的自然选择而形成的。它们都有着适应自然的精密编码程序,甚至还有可能存在超越自然的潜在序列。用一点带有主观色彩的形容来说,基因比生物实体更早存活在地球上,它们才是真正的“江湖老手”。各种生存机器从没有任何思考能力,只是一层保护壁,到人类这种有思维能思考的极其精密的生存机器,都是在DNA分子的操作经营下渐渐完成的。基因行为的目的性因而是极其明确的,可以说为了生存下去,它们是不择手段的。
在看完整本书,心里多多少少会对人性有点恐惧,原来自私就像是动物的本能一样潜在在人类的体内,甚至在很多情况下,自私的行为却又是合理的。但是我们还是不能忘记一点,在很多时候,人类之所以可以在世界上脱颖而出,人类之所以可以与大部分动物区别开来,是因为我们有属于自己的璀璨的文明。我们有道德的约束。所以,在我们了解的生命的本质后,还是要保持意识上的清醒,保持对未来的美好憧憬和人类的传统美德。基因在客观上是自私的,但我们可以在主观意识上改变我们的生活价值观。和谐发展始终是这个社会必不可少的元素。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12
这段时间有机会品味过《自私的基因》这本对当今社会有着巨大影响的巨作,真是思绪万千。在我看来这就好比对达尔文的《进化论》有着相辅相成的作用,它得意更好的向人们展示基因传承之间的重要联系和本质所在,我想基因是没有错的这只是他单纯的本能而已。
其实从本质上来说生物所谓的行为其实都是由本身的基因来操作控制的,打个比方父母会对自己的后代尽心尽力会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去保护自己的后代,人人都知道因为父母是爱我们的。然而通过书中的观点来看根源可能并不是那么的正确,因为一切都会归根于基因的内在的自私行为,也就是基因想要传承下去那么就会给予父母一种要保护自己的孩子的本源意识以此来达到让自己的基因后代生存下去的目的。听上去是残酷的,但其实从基因的角度来说这就是为了生存下去而必须存在的手段。想来这听上去是十分残酷的,也会有人去质疑此观点的正确与否,其实不管它是不是彻底遵循规律的,但这无疑就值得我们去细细品味。
本书的作者公开表明自己是无神论者,所以此作品也是其用来阐述自己观点的重要著作之一。当我们读过此书之后我们不得不去深思,人的根源就是基因内部的潜意识,基因的生存意识也是天生的'。就像有的人做的是自私的事情,有的人却喜欢无私的奉献。其实这无非是“利己行为”和“利他行为”的差别,在我看来本质上都是为了能够是自己过得更好。也就是说这里的自私的基因并不是我们所想像的那种只会为了私欲而进行无休止的行为的贪婪的人,其实是在某一种情况下我们为了是自己能够更好地保全下来我们不得不去选择明面上对我们有利的一方面,因为从基因的角度来说我们必须要在能够保全自己的情况下才会去选择适当的进行无私行为。打个比方,当一个父亲在和他很好的朋友进行合作一起打拼开公司时,自己的孩子这时需要进入大学进修,老父母也已经年迈,正是最需要经济支持的时刻,若是继续进行这种不稳定的赚钱方式无疑是具有很大的风险因此就算是对方觉得不理解觉得是你对不起他,但是为了自己的家庭我想大部分人都会选择这个时候去向对你抛出橄榄枝的稳定企业奔去。就此而言我们仔细想想这到底能不能够称为自私呢?这就是之前提到过的所谓不论是利己还是利他都是为了让自己过得更好。就像有的人认为一直帮助别人就是自己的乐趣,自己就能够过得很快乐这从另一方面来说就是为了能够让自己得到快乐而做出的无私行为。所以从根本上还是没有改变基因自私的本质。
基因最大的乐趣与根本目的所在就是扩大领地,传承后代。然而雌雄之间的结合也在基因的思考范围之内,计划生育对于基因来说是必要的。然而不同的物种也决定雌雄利益的不同。在人类之间雌雄结合就好比开了一家公司而后代就好比经营盈利,在整个公司的经营之中雌性一般付出资源的较多,因此雌性会十分慎重的选择。这也是基因的本能自私主义所在,同时基因为了能够更好的生存也就是利己就会选择帮助他人比如大鱼需要小鱼去对他的口腔进行清洁,就会吞入一些小鱼,然而在这同时小鱼也要生存也是为了自己能够更好的生存下去就会吃一些大鱼体内的营养物质,这也无法说出到底是谁不厚道,这就是基因为了能够更好的成长,为了能够传承的更久远因此将自己与他人就行合作,这也就是为了能够强大自己。
纵观整部书籍得知我们平时所理解的自私与无私与基因的自私并不是一回事我们行为上的利己行为和利他行为不过是基因为了更好的发展自己从而变化而出的不一样的行为,自私的基因就是如此,本书观点深刻到需要我们去反复斟酌。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13
老实说,读这本书,干巴巴的,我有些看不下去,感觉作者仿佛在说废话,立足的某些基点我也并不认可,当然,这只是我个人浅见。
我想作者是洞察了些什么,明悟到深层的一些人性逻辑、动物性逻辑,将体会整理成书,本意想阐述基因的自私原理,人类要培养利他思维,只是写成了论文,有些枯燥。
“人之初,性本善。”这句话老祖宗念了几千年,近几十年来才有人提出“人性本恶”的观点。矛盾吗?我以为不矛盾。
怎么说呢?按佛学中的解释,人本是高层生命,因一步步变得不好,最后落到了底层,成了人类。
人最初的那个生命本源,既然是高层生命,必然是符合那层的法理的,是好的、善的。
在漫长的生命长河中,由于一些因素增加了私心,变得不那么好了,就一层层往下掉。
每次看到这个说法,就觉得人类像个垃圾站似的,扯远了。
既然是私心越来越大,落得越来越低,成了人,人性本恶也当属正常了吧。
我就是这样理解的,有的问题,没必要争论,说的就不是一回事儿,争什么?不是咸吃萝卜淡操心嘛!
很喜欢稻盛和夫说的:人生是一次灵魂的修炼,不论你有多么富有,多么有权势,当生命结束之时,所有的一切都只能留在世界上,唯有灵魂跟着你走下一段旅程。人生不是一场物质的盛宴,而是一次灵魂的修炼,使他在谢幕之时比开幕之初更为高尚。
人生不需要给别人交代,理由再多,是说给别人听的,你需要交代的只有你自己,过的是自己心里那道关。
当你回首一生历程,你的灵魂层次提升了,你在某方面就战胜了那个自私的基因,或者说自私的人性,你的这一番回炉再造就有所提升。
这就是我对自私的基因的领悟。
基因什么的,每个人都一样,但活成什么模样,却是各有各的不同。是基因决定的吗?是每个人自己决定的,是你对这个世界的看法,对人性的领悟,对人生的追求决定的。
基因确切的说只是趋利避害的本能,如果你没有思想,那它的`逻辑就会主导你,如果你有了自己的思想,那它也只能从属于你。你可能做的比它还过分,也有可能超越于它的层次,向上提升。
就像雌螳螂交尾时,为了后代,会咬死雄螳螂,这是基因的本能,而我们人类不这样,不会为了孩子去牺牲父亲。但为了自家孩子牺牲别人家孩子,是可能的,人性的自私将自家人和外人区分得很清楚,因为人的心不大,顾好自家,才有精力顾及别人。圣人毕竟凤毛麟角。
人性的自私我以为并不是基因的自私所能涵盖完的,它更加复杂多变,基因只是其中一项。
有句话老话说,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我发现,同理,自私的基因不可怕,就怕生命有想法。
当生命有了更多自己的想法,有了思想,衍生出来的东西,复杂透顶。人性在关关隘隘处的每一个闪念,其实细思极恐。
若你私心不大、心怀坦荡还好说,生命向着大道飞驰;若你私心大、心思阴沉,难免营营苟苟,在人性的私欲中浮浮沉沉。
但是,有想法总比没想法好,自己的人生就要活个清楚明白。
别纠结,很多事情纠结出不来结果。去做事吧,在做的过程中,不管是我们的心思,还是周遭环境,都会明朗开来。这时,选择人性中的阴暗还是阳光,就看你了。
无论怎样的选择,成就的都是我们自己的人生,开心与否,后悔与否,时光的车轮都不会后退半分,一路向前。但你驶向的是光明还是黑暗,由你说了算。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14
小时候我就想过,身体的构造真好,一些东西不用脑子控制就自然做了,脑子只需要思考,现在想来,这完全是反过来了,应该是无意识的根底还在,意识能力的开展对基因有了更好的保护看看人类在地球上的统治力就知道了,同时也可以观察到有些人类不想发生的身体变化,还是会发生,放权的程度缺乏以让意识完全控制自己这个生存机器)。
目前来说,人的意识的自主度还是相当高的,很多情况下人不必像一个机器,可以更像一个人。
道金斯的目的,是研究自私行为和利他行为在生物学上的意义。在这里,他尝试解释了一下他本人的立场,并举出一些有争论的学说。
他指出,目前主要有两大理论体系:“群体选择”理论和“个体选择”理论。
群体选择理论认为:一个群体,如一个物种或一个物种中的一个群体,如果它的个体成员为了本群体的利益准备牺牲自己,这样的一个群体要比喻之竞争的另一个群体,如果它的个体成员把自己的'自私利益放在首位,灭绝的可能性要小。因此,世界多半要为那些具有自我牺牲精神的个体所组成的群体所占据。
个体选择理论认为:即使在利他主义者的群体中,几乎可以肯定也有少数持不同意见者,拒绝做出任何牺牲。假设有一个自私的叛逆者准备利用其他成员的利他主义,那么它比其他成员更可能生存下来并繁殖后代。这些后代都有继承其自私特性的倾向。这样的自然选择,经过几代之后,“利他性的群体”将会被自私的个体所淹没。一个群体是否会灭绝,可能受该群体中个体行为。最后,他摆出自己的信念:选择的根本单位,因此也是自我利益的根本单位,既不是物种,也不是群体,严格说来,甚至也不是个体,而是遗位基因。
这一章,他给了我头脑冷静、脉络清晰,有公正而严谨的求学态度的最初印象,我很欣赏这个态度。
至此,答复了在第一章中并没有答案的疑问:为什么会有人呢?
那么,为什么会有人呢?他指出,人是保存基因而存在的终极理由,是基因的生存机器。
他首先用极为通俗的语言展示血红蛋白模型,然后,在有了一个具象为根底的前提上,阐述基因的形成、竞争的出现,以及进化过程。
简单地说,基因自我拷贝,集结起着构件作用的分子组成稳定的链,当这样的链越来越多,周围存在的构件分子日渐稀缺时,不同品种或品系的基因必然为了争夺它们而互相搏斗,而“在任何导致产生更高一级稳定性的错误,或以新方法削弱对手的稳定性的错误,都会自动地得以延续下来并成倍地增长”,由此导致“生存斗争随之逐渐激化,生存机器的体积越来越大,其结构也渐臻复杂。这是一个积累和渐进的过程”,人,就是这个过程积累和渐进至今的产物之一。
本章的要义是:基因是自然选择的根本单位。
我发现,道金斯对他所阐述的理论底气似乎并缺乏,或者说,以他的才华,仍无法在宏观上找到一个适宜的具有说服力的比喻,来证明基因如何进行自我拷贝,又如何服从自然选择等。同时我注意到,他屡次用“碰巧”、“理所当然”这些词,这是我不乐见的,这些词是在不够严谨。
挖苦的是,“碰巧”、“理所当然”、“运气好”是达尔文主义者惯用的手段,如果他们不致于蠢到变节转而服从拉马克学说的话。
当然,尽管这样,我仍然十分佩服他的表达能力,他解释了基因之成为自然选择根本单位的原因。这是一家之言,但非常有说服力。
基因通过拷贝形式的存在几乎是永恒的,为争取生存,牺牲等为基因增加自己生存的时机。基因是自私行为的根本单位,可以肯定地说,能够生存下去的基因,必然是带有自私特性的。
这一章很长,它显示了道金斯是一个多么传统又地道的达尔文主义者。
我并不想省略很多有趣的例子,不过它们太多了。我赞同他提出的:一个(实体)同另一个之间的差异,可以很容易地在环境或者基因方面追溯到一个或几个先前的差异,就是这些差异才真正关系到生存竞争和斗争,就进化而言,起作用的是受遗传控制的差异。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15
英国生物学家理查德道金斯在1976年出版了这本书,此后它被翻译成25种文字、全球销售超过一百万册。它讲了两个观点,一个比一个可怕。
基因
生物学上,基因是演化的单位。生物体是受基因控制的生存机器。基因是主宰是程序员,人类本质上说都是受一堆代码控制的机器人。比如为什么雌性求偶期间通常会有很长的考察期?为什么雌性和雄性又普遍采取了完全不同的策略延续基因?为什么家族成员会照顾有亲缘关系的未成年成员?很遗憾,这些都有演化生物学上的解释。
这有些冷冰冰,却通常没有大问题。大问题出在基因和生存机器利益不一致的时候。比如当周围环境剧烈变化时,人类在现有的基因指导下的决定虽然依然利于现有基因,却很可能已经不再适应这个环境,不利于生存机器的生存。比如为什么我们觉得高脂肪高热量的食物好吃?因为相对人类演化的漫漫历史,有充足的食物供给的阶段是极其短暂的,在长期的自然选择下,会引导人类多吃高脂肪高热量食物的基因存活了下来。控制热量摄入难,是因为我们是在抗拒基因的控制…
模因
单单这样显然还不能称作hard模式。人类同时还在文化上受模因(meme,这是道金斯在这本书里创造的'一个概念,之后被广泛使用)控制。模因是文化演化的单位,大脑则是模因的生存机器。
和基因类似,模因一旦被创造出来就不再受生存机器的控制,而是依靠自己的保真度(copying-fidelity)、多产性(fecundity)和长寿性(longevity)经社会选择而演化。而不同在于,基因需要通过生殖传播,模因的传播渠道则多样的多。这代表着模因进驻脑子的过程和寄生差不多。基因抢占的是染色体上的位置,而模因,按照道金斯的说法,争夺的是人类的注意力和记忆力。作为坚定的无神论者和无神论传播者,道金斯在这里用了宗教的传播作为例子。
从初版至今将近四十年的变化,似乎人类大大地给模因疏通了传播管道,而给自己挖了个大大的坑。莫非这又是模因演化的成果么?!
小结
《怎样阅读一本书》的作者曾经谈到,读书的重要步骤之一就是和作者在关键词和论述的含义上达成一致(come to terms on key terms)。缺少这个前提的支持和反对都不扎实。有时候反复阅读之后理解了作者很重要的一段论述,接着想到一个问题,翻了页发现这正是作者接下去开始回答的问题,顿时感到隔着时空和作者的脑电波接上了头,也证明对前一部分的理解到位,抓到了作者的思路,好像小时候看到考题就抓住了命题人出卷的意图。
通常这是读书最美好的时刻,然而这本书里这样的瞬间让我直冒冷汗。一方面作者思路清晰、表达顺畅,哪怕很复杂的概念也解释的很清楚,可以一直跟得上他的思路;另一方面,我脑海里一个挥之不去的想法是到底平时我有多少行为是真的受自己的理性,而非被基因或者模因控制的?我一向不认为人类比其他的生物高等多少,并且对人类的设计上各种各样的不完美有所了解,然而这书把我对人类局限性的理解又推到了新的高度。仔细想想平时“自动驾驶“状态下的无意识行为,似乎太多可以印证作者的观点,只觉得寒毛直竖。好在道金斯认为人类还是有希望的!人类唯一的不同在于我们可以利用想象在脑中模拟未来(Conscious Foresight),因此可以做出对抗基因和模因的决定,因此他用积极的语调结束了这本略有些令人低落的书。
作为一个重要的disclaimer,推荐这本书是我本人的意愿,而非基因或者模因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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