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作文

时间:2024-11-02 08:31:25 读后感 我要投稿

实用的读后感的作文必备7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的作文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的读后感的作文必备7篇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这个世界真奇妙,写作文也能破奇案!不信,请看这本《作文里的奇案》。

  事情开始于一堂作文课。法语老师达莱纳女士给大家布置了一份特殊的作业,要求全班二十五个同学在早上九点至十点半之间,主人公埃尔万和同班25位同学根据老师要求依时分布在小镇的每个角落,把自己的所见所思所感记录下来。没想到与此同时,一向和平的小镇居然发生了一起谋杀案!

  我最喜欢埃尔万,虽然他学习不怎么出色,写作文的时候文风浮夸,还老是跑题。但是他很有责任心,埃尔万向老师提出把25份作文交给警察,老师以期末考试为由拒绝了他。可埃尔万并不灰心,向同学们要来了24份作文,找来了和他一样有冒险精神的同学整理分析这些作文,他们从同学的作文里寻找线索。最后,他们居然真的找到了“凶手”。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发扬埃尔万和卡桑德拉那种坚持、善于思考的品质。当遇到困难和挫折时,不要退缩,而是应该迎头赶上,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到达胜利的.顶峰!每次遇到难题时,不要想着我不会做,而是应该多读读题目、多翻翻书本、多查查资料。山穷水复疑无路之后,必定会柳暗花明又一村!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做个作文“小侦探”并不难,难的是要细心观察身边的点点滴滴,找出事物表面之下的联系,那些离奇的、丰富的想象力也会为写作的源泉。从现在开始,我也要向书里的小伙伴一样,留心观察身边的事物,拥有一双敏锐的”火眼金睛”,做一个作文“小侦探”。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星期四的下午,我在房间里做完了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顺手拿起一本《小星星》的书来看,看着看着就看到了一篇名叫《铁勺和瓷勺的悄悄话》的文章,非常有趣的题材:铁勺和瓷勺怎么会说悄悄话呢?为了一探究竟,我迫不及待的读了起来。

  看了前言,才知道《小星星》杂志创刊于1980年,是一本面向全国广大少年儿童的综合性期刊,为广大小读者拓宽视野,增长知识,培养能力,陶冶性情。是我爱看的一本书,同时也是我同学们喜欢看的课外书之一。

  我又接着看下去:一天早晨,两个勺子在吵架,一个是铁勺,一个是瓷勺。瓷勺和铁勺的对话:

  铁勺傲慢地说:“你敢碰我吗,小瓷勺?”;

  小瓷勺镇定地回答说:“不敢,铁勺兄弟”;

  铁勺又说:“我就知道你不敢,懦弱的东西”;

  小瓷勺郑重的回答说:“我确实不敢碰你,但这不是我懦弱,我们生来就是喝汤、吃饭的,并不是用来互相碰撞的,说到喝汤吃饭,我不见得比你差。再说……”;

  铁勺愤怒的说:“住嘴!你怎么能和我相提并论?等着瞧吧!总有一天,我要把你碰成碎片的……!”。

  对于铁勺的蛮横无理,瓷勺没有生气,继续把铁勺当成自己的朋友一样看待。一年、两年、三年……后,它们的主人搬家了,两只勺子都被丢在了院子的一个角落,上面盖着厚厚的'泥土。许多年又过去了,人们又来到这里,发现了瓷勺和铁勺,人们赶紧把他们洗干净,发现铁勺已经锈的不成样子,已经不能用来喝汤和吃饭了。而瓷勺还是那样光洁、朴素和美观,还能继续为人们服务。

 我读到了铁勺傲慢、愤怒的表情,读到了铁勺利用自己坚硬的本领来欺负怕互相碰撞的瓷勺,以达到以强欺弱的做法。又读到了瓷勺的镇定、谦虚、郑重和朴实。

  我们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一定不要学习铁勺的傲慢和以强欺弱,要学习瓷勺的镇定、谦虚和憨厚的精神。要以诚待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谦虚朴实,做一个对社会对家庭有用的人。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有一个故事,讲的是美国的M·伯罗蒙塞尔和七个同伴及一个向导来到南太平洋的加拉巴哥岛旅行,因为这里有许多太平洋绿色用来孵化小龟的巢穴,同时实地考察一下幼龟是怎样离开巢穴进入大海的。他们上岛后,天色已晚,他们忽然发现了一只大龟巢,有一只幼龟正在巢口踯躅不前、欲出又止,此时一只嘲鹰突兀而来,啄向幼龟的头,企图把幼龟拉到沙滩上去,M·伯罗蒙赛尔和同伴们看着眼前的一幕,焦急地对向导说:“你得想想办法啊!”而向导却见惯不惊,仍旧若无其事,在他们“不能见死不救”的请求下,向导抱起幼龟,把它送进了大海。

  可就在此时,令人极为震惊的一幕发生了:成群的幼龟从巢口鱼贯而出!现实使他们知道他们干了一件愚不可及的事情,他们赶紧抓起几只幼龟奔向大海当做一种补救,尽管如此,但那几十只嘲鹰、海鸥、鲣鸟已经吃得饱饱的……读了这个故事,我的感悟是:人是万物之灵,然而,当人们自作聪明时,一切都有可能走向反面,后果是很严重的。有一次,我的妈妈从外面弄回来一盆很好看的芦荟,把它放在我家的阳台上养着。

  当时,我并不知道芦荟怎么养护,我隔三差五给它浇一次水,差点儿把它淹死,原来芦荟是耐旱的植物,不能浇过多的水,幸亏它还扛得住。后来,到了冬天,我以为它也一定很冷,于是便接了一盆热水倒在了那盆芦荟的身上,看着被我浇过的芦荟,我还满意地笑了。谁知过了两天后再看它时,我发现它竟然死掉了!我伤心地问妈妈芦荟是怎么死的,妈妈也在纳闷,于是盘问我又给芦荟浇了什么水,等我把我的“杰作”告诉了妈妈时,妈妈才算明白过来,原来是我把芦荟用热水给浇死了!在我们的生活中,象这样的事情屡见不鲜、比比皆是。

  可见,人类做事必须遵循自然规律,如果仅仅从人类自身的主观愿望出发,不遵循客观规律,即使是好心,也会带来意想不到的.恶果。因此,我们一定要吸取这样的教训,让这些事情从人们的生活中消失,让这样的例子在我们的心中警钟长鸣,让人们的生活更加美好!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拿到两本共读书,两本著名教育家的书,手上沉甸甸的,心里也沉甸甸的,犹如学生捧着沉甸甸的作业。但当我打开书,就一下子被吸引住了,觉得读这样的书,值!

  一、一生做好一件事。

  于永正老师这样说:“我的一生,正在不断努力地完成一个个‘小目标’,尔后完成了我的‘大目标’——成为一个学生喜欢的老师。”“上好课,把课上得有意思,是我毕生的追求。”

  朱永新教授也说:“一个人一辈子做好一件事,就很了不起,像松居直,一辈子就做图画书,很精彩。我一辈子能把新教育做好,就很不容易了。”

  是呀,一生追求一个目标,做好一件事,能坚持做好,就是了不起的。大师之所以成其为大师,也正因为如此。

  想想,自己能否一生做好一件事?全心全意地教好课,做学生喜欢的老师?带领孩子多读书,读好书?排除杂念,在完成学校工作的同时,坚守着这一份发自心底的追求,并持之以恒地完成,对自己,对孩子,善莫大焉。

  二、课堂需要智慧。

  “真的不要太像老师,不要太像上课。太像那么回事,就不是那么回事了。”看似“随心所欲”,其实“不逾矩”。这样的课堂,学生喜欢,老师也放松。这样的老师,学生喜欢,在不知不觉地相处中成长并收获了。正如著名科学家张光鉴教授说:“老师要和学生相似,于永正和学生相似了,所以他成功了。”师生融为一体,教育变得简单而有效。于老师在教授“眸”字时,从形象的眼睛入手,到游戏似的观察眼睛发现人影,再到用“眸”组词,再到出处,最后到运用。尤其是最后于老师的传神一笑,并点明用于女生。全班灿烂大笑。这个“眸”字,教出了内涵,教出了味道。

  老师的心有多大,他的课堂就有多大。把课上好,是老师最重要的“看家本领”。于老师说,虽然我们强调自主学习,重感悟。但课文中有许多东西学生还是很难感悟出来的。这就需要老师的引导、点拨和讲解。一味地“放”和一味地“讲”,同样地不可取。如于老师在教授《林冲棒把洪教头》时,通过自主学习后的引导,孩子体味到“让”的四层含义:礼让、忍让、谦让、宽让,层层推进,一个真男子、真英雄、真好汉就呈现在了我们面前。还有《秋天的怀念》一课,于老师引导孩子理解:母爱究竟是什么?躲——理解;挡——呵护;笑——宽容。这是母爱的三层境界。周一贯老师评价说,这是于老师继《草》教学后的第二座阅读教学的里程碑。

  轻松来自老师的“举重若轻”,来自于老师的幽默,从而化有形于无形间,师生共乐,课堂融融。苏联教育家斯维特洛夫说:“教育最主要的也是第一位的助手,就是幽默。”如学习《翠鸟》一课时,于老师看到小庆打了个哈欠,于是让他去逮一只翠鸟,小庆说不好逮,就说出了文中对翠鸟住处的介绍,而且,最后的七分钟,不但学生的疲劳一扫而光,而且起到了极好的效果。还有,在学习《草》时,于老师引导孩子理解“一岁一枯荣”这句话时,故意说成“一岁一窟窿”。与孩子故意玩同音游戏的过程中,巧妙处理教材,在玩乐中十分有趣地学习。

  学习语文,学生归根结底,是学语言,用语言的。于老师主张写好字、读好书,还要写好文。而写下水文是于老师认为的最好的作文备课。一下水,什么都明白了,既能示范,又可激励。于老师的下水文《礼物》,真是趣味橫生。我最喜欢的对白是:”你真是个大坏蛋,你别叫于永正,你叫于永歪算了!”这样的趣事,于老师写出来与孩子们一起回味,真如个大男孩一般。当孩子说于老师小时候好坏时,于老师接着说“淘气的男孩是好的,淘气的女孩是巧的。”孩子们发出了会心的笑。一句话的点拨,就化拙为巧。佩服于老师的游刃有余,举重若轻。

  爱因斯坦说:“一个人把学校里学到的`东西全部忘掉之后,剩下来的才是素质。”于老师说,要“该留下来的”方面下力气,字会认会写,文会读会写,话会说会讲,这是于老师所主张的“教会了”的至高境界。这也是语文教育的终极追求。

  三、读写成就成长。

  读书,能从根本上转变一个人。后进生是一个特殊的需要用心的群体。于老师说:伸出的一只手,就代表着学生的差异。为什么硬要食指长得像拇指一样粗壮?难道因为小指细而短,总是长不过中指,便把它锯掉吗?引导后进生读书吧,后进生一旦喜欢读书,且会读书,就会踏上彻底改变的快车道。

  而读写更是成就了于老师。于老师“明天的风景”是当作家,而不是教育家。“在文字世界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天堂”。写的过程,是感受升华的过程,认识提高的过程。于老师给自己规定,每学期精心钻研两篇课文,教好两篇课文,然后写出两篇文章。“我能一步步走到今天,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我的写的习惯。”于永正老师这样说。

  作为一名老师,往往是琐事缠身,而不能致力于重要的但不紧迫的事——读书与写作中来,这也是我们成长的瓶颈所在。

  四、爱是教育最好的别名。

  爱是教育最好的别名,掌声是别样的赞美。如果我们能做到喜欢每一个学生,教育无疑会进入一种别样的境界。“每接一个班,总有我不喜欢的学生。但我会尊重他,不会冷落他,漠视他。”于老师这句话说得十分实在,让学生感受到我们的关注,用真诚换得真诚。因为只有差别,没有差生。把自己当作孩子,把孩子当作与自己平等的人。于老师还说,激励、期待的话只要能对一个人起作用,就不放弃任何一个人。这是一个教育家的大爱情怀。

  正树堂老师说:“我年轻的时候不会教,等会教了,又老了,退休了。”于老师也说:“是呀,为什么教育这么难,非得人老了,才能对它有所领悟?””随着年龄的增长,实践经验的丰富,我对教育、对语文教育、对学生的看法,真的发生了深刻变化。我真的想带着我的这些认识再去教一个班——从一年级教到六年级。”特别当读到《后记》中,于老师说这是他的“封笔之作”,并说“再版时——如果再版的话——我一定改正。”我想哭,为一代教育家的封笔之意,更为一个伟大教育家的敬业、谦虚、执着与努力!

  读大师的话,感受着大师的大爱,忧伤着大师的忧伤。他——于永正,是我、我们,小学语文教师的明鉴、追求与企盼!

  我们正在践行着大师前行的道路,渐渐地在语文教学中走向成熟。我们能读到这么真诚的书籍,是我们的幸运,孩子们的幸运。让我们站在大师的肩膀上,用爱成就孩子,用智慧驾驭课堂,在启迪中书写属于我们的教育人生。

  在仰望中前行!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狼王梦》讲述的是一对情狼,公狼叫黑桑,母狼叫紫岚。黑桑的梦想就是当上狼王,于是同紫岚想了一个主意: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紫岚假装很害怕,往狼王洛戛身上靠,而洛戛一定会处于一种公狼的虚荣心,敞开怀抱来安抚她;就在洛戛注意力完全分散的时刻,黑桑借着风雨声和雷声,绕到洛戛的背后,一口咬断洛戛的后腿。

  这是一个天衣无缝的办法,但就在要施行计划的时候,突然,黑桑在名叫鬼谷的洼池里被野猪的獠牙刺穿了头颅……黑桑就这样死于非命。而梦想,就这样寄托在了它与紫岚的孩子身上。

  紫岚分娩时,不是在自己的洞穴,而是被一只草狗逼在另一个地方。她分娩下来五匹小狼,四只是公狼,一匹是母狼。当时正下着暴风雨,紫岚不得不叼着小狼赶回洞穴,但一次只能叼一匹小狼。于是,紫岚就一次又一次的跑,结果落下了一匹小狼。那匹小狼被叼会洞时,他的心停止了跳动。其他小狼又急着吃奶,紫岚只能忍痛割爱地吃掉这匹来小狼给其他小狼挤奶……

  第一匹叫黑仔,然后是蓝魂儿、双毛、媚媚。黑仔长的极像黑桑,所以紫岚非常溺爱黑仔,如果有小狼敢和黑仔争斗,就会有极其惨痛的教训。由于幼儿时营养充足,所以黑仔比同龄人高半头。可他因为贪玩而被金雕叼走了。然后是重点培养蓝魂儿,蓝魂儿很厉害,本是可以当上狼王的,可是,蓝魂儿的生命死于猎人的捕兽夹中。最后是双毛,以压迫来使它变回本性,与狼王洛戛斗争的最后一秒,洛戛恢复了镇定,轻蔑的哼了一声,把双毛的阴影勾了出来,惨败在了洛戛的手中。于是,双毛也死了……

  现在,一切的希望都寄托在狼孙身上了,媚媚与卡鲁鲁配偶了,就在媚媚分娩时,紫岚发现天空中有一只老金雕,于是就把它引了过来,以免它伤害到媚媚和她的孩子,它们两个斗了一天一夜。终于,老金雕抓住了紫岚,它们到了乱石滩上空时,紫岚把脚搭在了老金雕的背上,老金雕啄瞎了紫岚的眼睛,看不见的紫岚随便咬了一口,要掉了金雕的翅膀,他们一起掉入了卵石滩,紫岚的骨头撞碎了,发出了清脆的响声,与此同时,山谷里传出媚媚痛苦又幸福的叫声……

  紫岚为了完成黑桑的遗愿不择手段,什么样的想法都想得出来,为了让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身体被折磨的苍老黄,所做的一切,就是为了完成黑桑的遗愿。紫岚的理想就是让后代当上狼王!它因为有理想和目标,所以才过的如此充实、美好……尽管被折磨的苍老黄瘦,不过紫岚的'一举一动到提醒并启发了我:每个人活着就是为了梦想去拼搏,去奋斗,达到目标之后,又有一个新的念头,再去达到目标……总而言之,人是为了目标、理想和家庭活着,没有远大的目标、宏伟的理想和美好的家庭的话,那么你的生命就是空虚的、凄凉的、悲惨的……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愤怒与惋惜

  金碧辉煌的殿堂,玲珑剔透的亭台楼阁,热闹的`买卖街,让人流连忘返的中外风景名胜、田园风光圆明园昔日的风采不复存在!

  这都归功于1860年10月6日英法联军入侵北京,这帮强盗掠走圆明园中上至先秦,下至唐、宋、元、明、清历代的名人书画和奇珍异宝,为了毁灭罪证,一把火把集园林艺术的瑰宝、建筑艺术的精华于一身圆明园化为灰烬!

  这帮可恶的强盗!

  愤怒惋惜之余,不尽追问:为什么英法联军敢在我们的国土上大发淫威、肆意掠夺呢?为什么中国人没能制止呢?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当时的清朝政府太无能软弱,弱到任人宰割也无能为力。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座举世闻名的皇家园林被摧毁。

  后来的八国联军洗劫北京城、日本侵占中国,都是因为中国太弱、太弱!

  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我们要化愤怒惋惜为前进的力量,发奋读书,学好本领,长大后为祖国效劳,让我们中国屹立于世界强国之列!同学们,加油吧!

读后感的作文 篇7

  在一个下雨天,我坐在阳台上,手中拿着《保姆狗的阴谋》,轻轻地翻开了它······这本书主要是讲了,腊肠狗和牧羊犬----帅仔,腊肠狗是帅仔的保姆狗,帅仔把保姆狗当作了自己的亲人,十分依恋它。保姆狗很嫉妒帅仔,因为帅仔很漂亮,人们把对保姆狗的爱,全部转移到帅仔的身上。

  于是,保姆狗想尽办法害帅仔,不知情的他它,依然那么爱保姆狗。我想,它应该感谢笑猫和地包天,如果不是它们,帅仔早就死了几千几万次了。最终,保姆狗被自己亲手制造的“交通事故”害死了,临死前,保姆狗吐露了自己的真实情感-------因爱它,而恨它。读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爱的`越深,到头来恨得越狠。保姆狗因为嫉妒,而付出了自己的生命作代价。其实,每个人的头上都有自己的一片天空,保姆狗就是因为帅仔头上的天空太美了,想要夺走它,才会如此。

  啊!窗外的雨停了,出现了城市里少见的颜色绚丽的彩虹,我看着它笑了,因为,我看见了最美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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