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盗墓笔记》有感(精选14篇)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盗墓笔记》有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读《盗墓笔记》有感 1
我想说,这是个悲伤的故事。
当初接触盗墓笔记,实在是为了给自己缓解心情的,到最后却是真的喜欢上了这本书。我总有些古怪爱好,比如看书喜欢提前去看结局,可是即使提前知道了结局,最后的结果还是让我,怎么说呢,有一种失落,就像是最后看到三个火枪手的结局一样,曾经生死与共共同经历了那么多的朋友,最终各自天涯。要说伤感,不是。
就像胖子说的,哪怕他们一起困在墓里,也会是件美事。真的,我也一直这么认为。当然,还有一脸笑呵呵的小花,还有古灵精怪的秀秀,三叔,潘子……
潘子的那段,是难过的,说不上极其惨烈,但是像一把钝刀,生生的给你划道口子,你看着它皮开肉绽,揪心的疼,然后无能为力。“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啊,往前走,莫回头……通天的路九千九百九十九……从此后,你搭起那红绣楼喝一杯,红红的高粱酒”。我从不知道,这首歌,可以唱得这么洒脱,带着看淡生死的坦然,跟英雄末路的悲凉。故事看到这里,我也只是难过,然而,当吴邪返回后去潘子的住处,看到那碗没吃完的面条,发霉的豆子,这个时候,你才会忽然发现,那个和胖子扯皮,护着吴邪,被人砍伤了仍然眉头都不皱的潘子,真的留在了张家古楼里,不会回来了。
还有闷油瓶和胖子,一个留在了巴乃,另一个去了长白山,守护青铜巨门。关于他们,我不知道怎么用语言来表述,我只记得他们之间最感动的话,闷油瓶和吴邪胖子三人大闹新月饭店之后,闷油瓶面对霍仙姑,只跟吴邪和胖子说了一句话“带我回家”,那是一种说不出的感情,超越了友谊的范畴。我曾经跟身边的人说过,你无法想象,一部小说里,没有男女之情,海枯石烂的誓言,却能让你手不释卷。无法割舍的,不仅仅是对故事走向的好奇,还有对故事中人物不舍得感情。
最后在长白山,吴邪和闷油瓶的对话,让我想到了一部叫做海上钢琴师的电影,1900跟闷油瓶,他们两个是如此的相似,他们同这个世界唯一的联系,一个是一艘邮轮,另一个是守护长白山秘密的责任。同样的在最后,有一个朋友竭尽全力的挽留他们,最后都同样的坚持了自己最初的决定,然后他们的朋友看着他们一步一步走入既定的命运。能够体会那一刻的悲伤吗?那不是一种眼泪可以述说的`感情,或许流不出泪水,但却感到浓浓的悲伤。
是非生死转头已成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我在想,如果故事的最后,十年后,吴邪带着胖子重返长白山,是否还能见到闷油瓶。是否那时,胖子已经从伤心中走出来,见到闷油瓶,然后说:“我说小哥,下回咱们能选一个好找点的地方吗,这一路过来,要不是我胖爷本事大,还真的要命”。我想那个时候,不光是我,就连闷油瓶也会开心的笑出来吧。
不记得在哪里看到过三叔的后记,他说当年大仲马写三个火抢手,写到后面,自己一边写一边流泪,在他的笔下那些人都活了,三叔最后也说写到最后他感觉这些人好像真的存在一样,这是一种感情,我们跟着故事,随着主人公历经磨难,你会感觉,这些人就站在你身边。村上春树说,小说家就是创作那些关于生和死,关于爱情,让人战栗和哭泣,以及让人大笑不已的故事,让人们意识到每个灵魂的唯一性。此言甚好。
读《盗墓笔记》有感 2
橘黄色的灯光寂寞地将长街照亮,蒙布于车身烤漆上的尘埃沙土昭示着它在白日里的奔驰来往。而现在,它们已与城里的万家灯火一起沉寂,轻薄皎洁的月光以孩童般无辜无邪的姿态拥吻着梦乡深沉的,人与物。
可是,就在这座寂静的城里,在某条不起眼的街道旁,一个小小的房间亮起长久而微渺的灯火。那里,曾经有人秉烛夜读,曾经有人伏案写作,曾经有人为惊悚紧张的情节而提心吊胆惊心动魄,曾经有人为字里行间的感情而心生感慨落笔成文。而我,现在便坐在那个被一盏台灯照亮的房间里,在做过“曾经有人”做过的所有事情之后,在这个人们习惯回望旧时光的岁末,开始轻轻叩响现实与虚构的任意门,以文字为时光机,来到那个名叫“盗墓笔记”的平行世界。
南派三叔他真的很会写故事,人们常对自己的故事滔滔不绝,对于他人的故事欲言又止,但三叔则不然。他写吴邪、张起灵、胖子、潘子、小花、黑眼镜……他创造了这所有的人物,后来,他便不再是叙述上的侵略者,而成了一个旁观者,看着拥有着鲜明灵魂的'人物在那个叫盗墓笔记的空间里自生自灭。也如在后记中所说:“在后来极长的写作过程中,我从一个作者,变成了一个旁观者。我在上帝的角度,观察每一个人的举动,慢慢地,我甚至能看到他们很多轻微情绪和行为的来历,是他们童年的某一次经历。”
我一直都认为,三叔笔下的那些密密麻麻的文字是世人与那个时空联通的密道,在那个真实而熟悉的世界里,每一个人物都是一个鲜活的存在,每个人都在走向他们的征途、宿命和未来,一切绚烂至极后又归于平静。无数人为其痴迷,然后沉醉不知归路。
吴邪:“打败我的不是天真,是吴邪。”
他生活在十里荷花风帘翠幕的西湖,明月秋夜淡烟疏雨润泽了他的天性良善胸无城府。
他是一家名为“西泠印社”的小古董店的老板,是老九门平三门吴家的长孙,岁月给予他的惟有温柔和安途。
他知道战国帛书是爷爷的心头宝,却不知道那残破的丝帛之后隐没的是足以颠覆日月的血光阴谋与人心叵测;
他知道自己的祖上曾是盗墓世家,却不知道这个渐渐衰亡的家族里的历代人遭受过怎样庞大隐秘的操纵,那些他以为的宿命因果不过是他人的一招棋步。
他是所有队伍中最不适合经历危险的人。论功夫,他不及张起灵;论乐天,他不及胖子;论心计,他不及吴三省;论血性,他不及潘子。但无论如何,他就这么以一无所知天真无邪的姿态猝不及防地堕入了一个他在二十六岁之
读《盗墓笔记》有感 3
这两天我跟同学借了一本我最喜欢的盗墓小说,它是由南派三叔编写的。这本书的名字叫《盗墓笔记》。
这本书主要讲了书呆子吴邪得到了一片战国帛书,而这块帛书正是一个古墓的地图。吴邪的爷爷正是50年前长沙老九门中的老五,他的三叔继承了他爷爷的爱好——盗墓。于是,他们就和三叔找来的`几个帮手进入古墓,经历了各种各样扑朔迷离的事件:古老的积尸洞,恐怖的女粽子,奇怪的七星疑棺······各种烧脑的奇事接踵而至。
我在这本书中最喜欢张起灵这一人物,在我的想象中是这个样子的:长长的刘海遮住了左边的眼睛,身着一身黑不溜秋的紧身衣,背上背着一柄帅气的神剑——龙脊背。他面无表情,眼神冷酷,武功高强,沉默无语。
张起灵在古墓中的危急关头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积尸洞中,吴邪一行人要被千年女粽子和如潮水般涌来的尸蟞袭击时,张起灵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背上的剑割破自己的手指,把自己的血滴进水里,尸蟞便像见了鬼似的,拼命往回逃,连粽子都给他下跪了。在西沙海底墓时,吴邪被海猴子追的满墓室乱逃,张起灵见了,立马上前,用自己的腿夹住海猴子的头,一扭,只听“咔擦”一声,海猴子被秒杀了,救了吴邪一命。
这本书增添了我的想象力,我一定要读完这本书。
读《盗墓笔记》有感 4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盗墓笔记》,他让我的感触十分大。
里面的主角——吴邪、张起灵和胖爷,因为一种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历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阴山古楼、张家古楼等种种困难也考验之后,知道了自己的使命和自己该去的地方。建立了一种不是亲人,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他们只是故事中的虚拟人物,却拥有着一种我们渴望得到的,却得不到的东西。他们可以为了朋友而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朋友保驾护航,能够义无反顾地去拯救他人。那一种可贵的,却难以得到的东西——友谊,一直在他们的心中,无论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助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危险。
他们的友谊是多么地可贵啊!试问:我们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能够像铁三角(吴邪、胖爷、张起灵)一样,拥有一份不含杂质的友谊!现实生活中,能够像铁三角一样,为了拼尽全力、抛弃一切。像这样的人,也许十个指头都能数得出来。许多人交朋友,绝大部分都是有目的`性的,至少寥寥可数的人是真心的,而你却从来都是忽略哪些想与你真心交朋友的人无视,去找那些有目的性的人。而那些人,也许是贪图你的财产,一拿你完的财产,就六亲不认,离你而去;也许,别人与你交朋友是为了接近他人;有也许别人只是骗取你的真心,一旦离你而去,你就万分伤心。
因为读过《盗墓笔记》,我才知道友谊是多么的可贵,是多么的难得,不是一一两句话,就可以把友谊甩在脑后。就像长白山长白山,明知道找不到张起灵,但他还是要去,因为那里有朋友,有希望,有温暖。
读《盗墓笔记》有感 5
说起有关盗墓的小说,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盗墓笔记》。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小说系列,讲述了一群长沙盗墓贼在盗墓过程总所发生的光怪陆离故事。
故事起源于一份神秘的战国帛书,主角吴邪根据这份线索,发现了隐藏在帛书背后一个接一个扑朔迷离的谜团,以及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这本书带领我们跟随着吴邪的脚步,从离奇的战国古墓到诡异的云顶天宫,去寻求一个个谜题背后的真相:长白山上的云顶天宫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巨大的青铜门背后又是什么?“长生”的秘密到底是什么?随着一步步地逼近,古墓背后的秘密已渐渐地浮出了水面……
尽管这是一本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但是我认为书中最吸引的人的并不在于这点。书中的谜团一环接着一环,惊心动魄,让我们惊叹于古人无尽的智慧以及中国历史的博大精深弦,并给读者留下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不断地读下去;而故事中也存在着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正如书中所说的,“比神鬼更可怕的,是人心”,为了个人的利益,长沙盗墓贼们争的你死我活,使我们感觉到人心的险恶;同时跟其他盗墓小说一样,这本书也不乏对古墓的描写,那些精巧的机关、设计,也令人叹为观止。
在我看来,这本书最成功的地方在于使用第一人称写作,从主角的角度出发,去看待、思考问题。同时作者也擅于对环境和人物心理进行描写,使我们在阅读的'时候能如身临其境,设身处地的体会到古墓中那种神秘诡异的气氛,让我们在看的同时也捏了一把汗;并且书中埋下了许多伏笔,为后来的事件埋下了一个关键的转折点,带给我们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这点也不得不令人佩服。
《盗墓笔记》也许并不是写得最好的盗墓小说,但是它带给我的那些感动,譬如潘子对三叔的忠诚,天真、小哥和胖子之间的铁三角关系,还有天真和小哥之间深深浅浅的羁绊……我相信,这是任何一部小说都比不上的。
读《盗墓笔记》有感 6
《盗墓笔记》是一本网络小说。里面的情节有的令我欢乐,有的令我悲伤,有的令我毛骨悚然。它是一本非常畅销的盗墓小说
这一切都要从五十年前主人公的爷爷追溯起。主人公的爷爷是一名土夫子(盗墓贼)那群土夫子在地下去的那件战国锦书中几乎全部身亡。
五十年后其中一名土夫子的孙子——主人公:吴邪在先人的笔记中发现了这个秘密,他和一批有经验的盗墓高手前去寻宝。但谁也没想到,这个古墓竟然有这这么多诡异的事情,七星疑馆,青眼狐尸,龙头蛇柏......
《盗墓笔记》这九本书并不全是讲了在古墓中发生的奇闻奇事,也有兄弟间的义气。
在巨大的金钱诱惑之下,在人与人之间的斗争中,有些人为了钱可以不顾亲人的.兴民,然而吴邪对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张起灵,王胖子的失踪。他不顾自己安危,去真就他们,为他们低声死求别人,不顾自己家族的荣誉。相比那些“风吹西边倒”,贪婪至极的人,他爱自己的朋友兄弟胜过爱自己!世态沧桑,人心冷淡,吴邪与他朋友的友谊是珍贵的更是可贵的!面对自己的新人朋友,我们何不去好好珍惜呢
每天穿梭在高楼大厦中,行进在车水马龙间,对于新奇神秘的另类生活,多少有种窥视的欲望,可以说,《盗墓笔记》的书名在第一时间就撞击了一些人的视觉神经,吸引人去阅读 。 前段时间,中央十套科学探索频道,播出了一个暂定香妃古墓的节目,其匪夷所思的程度已经是让我垂筵三尺。能够把死人处理到埋入地下几千年不腐,而且还光鲜照人,香气袭人。这是多么的令人叹为观止啊。可惜我们没有办法知道他们古人到底是如何处理出来的。如果让我们现代人来做这种让死人不腐的事情不知道会污染多大的环境呢。难道我们人类这几千年没有进步反而退步了? 里面还描写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
读《盗墓笔记》有感 7
这是我第一次自己写阅读感受,我想趁我刚看完这个故事心中还有些澎湃时记录下来。在过年之前看到结局或者是看完结局让我很开心,也想感谢三叔的努力,作为业余写手真的很不容易的。
不得不说我不喜欢恐怖的东西,因为都是血肉横飞,惊吓漫天的玩意儿。但是南派三叔的小说很多是源自人类自身的恐惧。因为人类幻象的恐惧是最深沉的,三叔把握的很好,甚至第一次看第一章的情形以及那种让人兴奋的颤栗也恍如昨日之感。
评价以及中间过程的感受我实在写不出来,我只想说说看完结局时的一些体验。我三叔的两部作品《盗墓笔记》和《大漠苍狼》在我心中都是很完美的故事。一个是巨大的阴谋与无形之物笼罩着我,一个是无限的时间错综与可怕的时间循环(说到这,我个人觉得我上次写的“十字路口的占卜”还是有那么点意思的,灵感是来自三叔的“大漠苍狼”与伊藤润二的“十字路口占卜”,当然抄袭成分还是蛮多的),每次都是无限的寒意从毛孔逼近心脏。而这么恐怖的令人心生无限寒意的终结后总会是很平静令人怀念过完经历以及故人的结尾。
三叔的结尾并不是单纯的.为了结尾而结尾。他的结尾是主角命运的尽头但是却好像是他另一个命运的开端。结尾可以看到许多的故人登场,过往惊险的经历也在几句轻描淡写的寒暄中浮现,很温馨的场面。但是每次大难之后的平静总会让主角,作者以及读者措手不及。因为激情的生活总是远比平淡的生活更令人向往,它勾起的是人类探索的求知欲,远古流传的野性。三叔并不会让主角就此失去生活的意义。小哥和天真的十年制约以及《大漠》中袁喜乐和“吴用”相见,即使那样的场景甚至包括作者也不可能看见,但那确实已经刻在我们的心里。就像这两个故事在我的生命里狠狠得刻下了一笔一样。
读《盗墓笔记》有感 8
一直听朋友说盗墓笔记写的非常好,建议我看看。我是个不喜欢看小说的人,因为没有那个耐心,以前也尝试过,但是通常到一半就放弃了,这次因为无聊打开盗墓笔记开始阅读,这一读让我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读这本书一定得有强大的承受能力,在这里我看到了人性和欲望。在死亡面前没有人是不恐惧的,而在欲望面前没有人是单纯的。人性真的很自私,再好的关系再铁的朋友都不如金钱或者生命重要,即使是合作关系在生死存亡的瞬间选择的一定是自己。而欲望更加可怕,金钱面前没有一个人能抵制住诱惑,有100想要1000,有1000想要10000,根本无止境。
小说里有背叛有欺骗有争斗有……当然了也不是完全的`丑恶。当遇到危险时还是有挽救存在,大家也曾相互扶持相互帮助,但是这是真心的还是下意识的呢?可能在那种环境下多一个人就多一份力量,我这么说可能过于矫情,但是我又不得的不这么想,当有利可图时,前一秒还神智不清的人下一秒已经被欲望拯救,整个人开始出现完全不一样的状态。感觉人性的可怕和现实。
无论为了什么,我都觉得欲望真的能改变一个的本质。当然了誰没有欲望,我自己一样也有,我也想好的生活,住大房子开豪车,我不知道当自己面对诱惑时是不是也一样露出本质里的坏和丑陋。在这本书记我还为古人的智慧而感到惊叹,玄妙叹为观止简直让我难以置信,在过去那种条件受限的年代,我真的想像不出来他们是如何做到那么完美的设计和制造。我想这才是真的智慧和能力。
现在我还没有读完,但是我已经不忍心读下去,我害怕看到人性的不堪和欲望的纠缠,人不可怕可怕的是人的自私和贪婪。但是故事情节曲折蜿蜒起伏让我不得不继续拜读,行为也是一种欲望,想知道结局是什么?
读《盗墓笔记》有感 9
《盗墓笔记》这是我最喜欢的书,没有之一。我喜欢闷声不吭的小哥;天真善良的吴邪;嬉笑搞怪的胖子;忠心重义的潘子;解语倾城的小花;坚强重情的瞎子。他们每个人在我心里挥之不去。
我很想去杭州看看,哪怕没有西冷印社,也没有一个叫吴邪的男子;我也想去长沙,即使那里没有解语花粉墨登场唱尽浮生的戏台,也没有九门提督的兴衰荣辱。我想去长白山,即使那里没有一切万物的终极,也没有淡出红尘万世不朽的张起灵,只有常年茫茫的白雪。他们活在我的想象里,这一切是多么虚幻。可是我依旧会去探寻他们的踪迹,哪怕只是走过那片我心中他们存在过的土地。因为那是我用整个青春做过的梦,我又怎能当玩笑一场轻松放下。
我总是和朋友说大学我要考到长沙或杭州,我要去长白山接小哥。他们总是笑着说,那只是书中的人物,是不存在的。他们不懂,他们是存在的,存在在我心里。因为他们没有看过盗墓笔记所以不知道一听到十年让多少稻米的心都激动起来;因为他们没有看过盗墓笔记所以不知道听到《红高粱》让多少稻米伤心欲绝;因为他们没有看过盗墓笔记所以不知道一听到铁三角就会想到那三个人。
我每天都要听关于盗墓笔记的'歌,像《不朽》;《解语花》;《终章》;《相见》;《机关》;《天真》;《假面》。我每天不听都会感觉我缺了点什么。第一次看盗墓笔记时我特别喜欢张起灵,因为我觉得他像一个神一般的男人,他很厉害,后来我又特别喜欢解语花,不知道为什么就是特别喜欢,没有理由的喜欢。现在我已经读了不下十遍的盗墓笔记的,里面的人物我都特别喜欢。特别是潘子死的时候我都哭了。这是我认为盗墓笔记中最感人的部分。
马上要到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七日了,我写这篇文章来纪念这个时刻,这个让所有稻米欢乐的时刻。二零一五八月十七日我在长白山,静候灵归。
读《盗墓笔记》有感 10
自从看完《盗墓之王》后,这是我第二次如此挚着地,接近疯狂地,不知肉味地看一本书了。
《盗墓笔记》一部长篇小说,本来我现在已经很少看小说了,特别是长篇的,很浪费时间。另外我现在觉得长篇小说已经不具备时尚可读性,为什么这么说,是因为长篇小说都是以特定时间段的真实事情做蓝本而润饰成的作品。当作者花一年半载的写完的时候,那本书的可读性就过时了。大打折扣了。而那种纯粹的胡思乱想的,内容粗制滥造的就更加是不知所谓了,用余秋雨的话说就是在浪费生命啊。
我看这本书也是纯属偶然,曾经表弟给我推荐过,但是一想是长篇,就没去欣赏。后面一饱览万卷书籍的同学给我又强力推荐了这本书,于是兴趣大起,乐呵呵的跑到该同学家借了回来,于是如饥似渴……
我这个人,对于新奇的`东西,玄疑的东西,历史方面的东西是很感兴趣的。人有了求知欲才能进步,有了创造欲才能够发展。而那本书的确是能够把人带入到这两个境界里去。且不说这本书的时尚可读性,就其拥有的畅销书的特性就可以引来大批的读者。
那么这本书究竟是怎么个样子呢?事情发生在什么年代它也没有交代。总之这种盗墓的事情是古有今有。以后也还会有,对于咱们这种生活在地面上的人来说是很难想像地下工作者的遭遇的。而我们今人更多关心的是他们这种盗墓人所带上来的东西。
里面还描写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
世界之大之无奇不有,人类到底是进步还是后退本身就是一个迷。我们用有限的生命也没有办法去了解这无限的知识。
就让我们在这无限的知识世界里过把瘾吧!
读《盗墓笔记》有感 11
一曲高歌壮烈言,自此古楼他去眠。
这世上有一人名潘子,他为他的信仰忠心耿耿莽于古楼死无全尸,那时,我真真切切听到了一曲“红高梁”,响遏行云。吴邪曾回答他的房东“潘子的去向,回家娶媳妇了!”他认为自己再想不出有什么结局更合适潘子。的`确,我也再想不出,而事实能如此该多好。为吴家次次入险至最后古楼的“终不还”一路护航显忠心,不过我也明白了有些悲曲不是悲曲,而是种歌唱着的忠心,但为何,他可做到忠心跟从不改初心。
卫吴家高歌到后,只余忠魂在。
潘子的死,是我看盗墓第一次抹泪,盘马说此次行,你们中会死一人,但我始终不敢相信是这位抗战老兵。忠心,一腔热血战越南,生死攸关系同伴;随行多年仍真诚,明知因苦待雾来;路凶行险永护航;穷其一生护主心境空明。或许因为他历经过太多生死才有了“誓死卫吴家”的忠心,只愿他孤魂不再蒙尘。
忠心耿耿却得一死,怎不让人心痛?若他有来生,愿他不忘兄弟归来故里。待他,归途终抵,傲骨忠义,一坛烈酒魂兮来,最后为全书的那一代人送一程。
叹一声,吴邪天真十年待,终不负;
叹二声,起灵一生重链锁,终解去;
叹三声,雨辰忘戏袖衣藏,终凋零;
叹四声,黑瞎痞笑近终极,终归去;
叹五声,月半调侃当年事,终隐落;
叹六声,潘子古楼护天真,终不在;
叹七声,盗墓笔记密已解,终散去;
叹八声,只留我们书外哭,终不忘。
一曲绝唱,痛哭人,望忠可行魂兮来。
后记:盗墓笔记,他的死我不得不发泄出来,一个人的忠心可达什么程度?是潘子让我明白。如果可以,我也想去那坟头献束花,只惜我是听书人,到他唱完最后一个字,我仍抱有他还会回来的念头,却留一颗忠心而不还,我为书中的许多人而哭而笑,但我本是听书人,奈何入戏过深。
读《盗墓笔记》有感 12
有一本书的广告这样说;胆大的翻开,胆小的购买。胆大的观看,胆小的练胆。这本书就是《盗墓笔记》。广告上说的如此逼真,我便有了好奇心,开始读了起来。果然名不虚传。
《盗墓笔记》系列一共有七册,我读的是第一册。书中写了两个战国时期的墓穴。虽然只有两个墓,但是叙述的都十分的细腻,把他们盗墓的过程写得十分详细,就连每一个动作和表情都写了出来。这些部分写的详细没有任何的问题,但是写鬼的地方写得细腻就让人害怕了,每个墓都会有独特的鬼,每一个鬼都有独特的恐怖之处,把它们写得详细就不正常了。
不过既然是小说里的东西,有鬼很正常,墓里面有很多的死人,怎么会没有鬼,像“禁婆”啊!海猴子啊!狐尸啊!等等都在小说中出现了。所以广告中写着胆大的才毫不犹豫的翻开,如果是胆子小的估计看完以后一定会被吓得魂飞魄散,睡觉一定做噩梦!我也是这样,尽管我的胆子大,但是想象力丰富,读书的时候浮想联翩,感觉自己就和他们一起在盗墓。看到了许多的鬼在我身边飘。所以读书时,我的寒毛会竖起来,吓得我出一身冷汗。
盗墓者要在这样的情况下工作,是非常的困难,而且盗墓也不会有“工资”那么他们为什么要去盗墓呢?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盗的都是一些著名人的墓。自然也会有很多价值连城的宝贝。这些宝贝可以让他们一夜暴富。只要拿出一个墓的东西,就可以了。但是如果去的.墓是一个小人物就另当别论了。如果盗墓者到了有好东西的墓室却什么也没有找到的话,那么他们一定会大失所望,自己努力了那么久却一无所获那么来这个墓还有什么意义呢?不过好在书中的人们在两个墓里面都拿到了宝贝。
既然有了宝贝他们一定非常开心,书中找到很多的宝贝,例如:金缕玉甲、鬼玺……当他们找到好东西时书中是这样描写的“他一边向我摆手,一边看尸体上的盔甲,惊讶的嘴都合不拢。”
男生们,快拿起钱到书店抢购吧!我可是大力推荐哦!这就对是一本好书!
读《盗墓笔记》有感 13
我本来是很看不上这类小说的,胡说个啥?有意义吗?小孩子追求的东西就是这样玄幻,那还怎么去追求自己的梦想呢?但从半路出家到一路读下来,也是颇有感触的。首先,作者具有非凡的想象力,陵墓很多人都在电视上看过,没有作者描述的那样大,吴邪他们在里面一路狂奔,直至气脱,还有好几层,尸虫,禁婆,诡异的生物·····只有在小说里才可能出现。除去想象力,就是人物的`魅力了,第一是闷油瓶,那样的智慧、冷静、出神入化的武功,让人实在佩服、甚至崇拜。第二是王胖子,头脑灵活、眼力、身手都不凡,还有他的勇敢,也是无人能及。第三才是吴邪(我),书生一个,胆子身手都不济,但能坚持自己的目标,有两个好友的相助,也闯过重重难关,并在这过程中成长。这个我实在就是芸芸众生,我们有韧性让我们经历风雨,又胆小,很多目标可以完成却没有,也许老了会后悔。这么三个男人完成了很多老前辈们没能完成的事,真的很了不起。
小孩子迷恋这个真的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坚持就是胜利;排除艰难险阻,坚定自己的目标;交朋友要交能与自己共经风雨的人,自己也要能与朋友共经风雨,甚至是生死之交。任何大事需要合作,与他人合作,更要与自己的朋友合作。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朋友三个帮。朋友不在多,患难之交才真的可靠。
文中很少有爱情的描写,重在男人的生死之交,小孩子读读这样的书,避免缠绵的爱情困扰,爱情往往把孩子变得内向、封闭、脆弱、敏感,甚至荒废了学业,很不值。我真的很喜欢这样的书。
据说要拍电视剧,很盼望,希望见到真人;又很担忧,那些好东西只能读出来,演不出来。我们在读的过程中感到毛骨悚然的东西,跟着“我”在前进,后背发凉的感觉很难表现。演不活人物也是对作者和读者的欺骗。读书的感觉为什么只能隐藏在字里行间呢?
读《盗墓笔记》有感 14
谈到我最喜欢的小说,我第一个想到的是《盗墓笔记》,我个人的爱好之一便是鬼神和冒险之类的书。而《盗墓笔记》虽然没有直接写出鬼神,但书中的气氛和内容给人营造出一种似神非神的感觉,虽然有许多超自然现象发生,但它表达的师傅正常,虽然有的时候会解释一些现象,但却十分流顺连贯,使人觉得十分真实。
故事是由一份十分神秘的战国昂书引起的,主角吴邪通过了一个隐藏的谜团发现了一个个谜团,还有一个惊天的秘密。在解开它们的过程中引发了一个个冒险故事,并在冒险中认识许多可靠却性格各异朋友,有惜字如金的“闷油瓶”,乐观并知识丰富的胖爷等。
第一个冒险在一个十分危险古怪的战国古墓,之后每次的经历都九死一生,故事中还会出现一些传说中的生物,但每次冒险的终点等待他们的是另一个谜团(但还是有一些线索的),团团相扣,一个个看似没有关系的冒险其实都是使他们向真相的`更近而已。
每次冒险不单单需要知识,更重要的是耐心,冷静和敏锐的观察力。因为可能解开机关的关键就在身边,也可能发生一个小小的失误就粉身碎骨,万劫不复。而且书中还有许多奇特的生物,例如数十米的巨蟒,更厉害的是作者还描绘出了一个个完整的生物体系,这需要大量的知识和想象力才能完成的。
本书最大的特点是是使用第一人称看“一切”,任何事是、都是从主角的角度去看待,更加真实,使人仿佛身临其境一般,其他人物都在旁边“协助”主角,但故事却十分流畅,还无一丝违和感,让人感觉自己正和伙伴们一起在古墓中探险一般。
这是一本十分出色的小说,至今还有许许多多的读者去追捧他,他十分满足现代人想象。除了小说他还有其他的版本,但在读者心中再怎么改,再怎么演,还是只有原著最好,它早已深入人心了,纵然它不是最好的小说,但它受欢迎的程度不亚于读书榜第一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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