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工作方案

时间:2022-02-21 03:09:07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推荐】宣传工作方案锦集五篇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宣传工作方案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宣传工作方案锦集五篇

宣传工作方案 篇1

  一、 宣传的重点

  1、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宣传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形成“大宣教”格局。

  2、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这个主题,组织领导干部、职工、群众,采取座谈会的形式,分析形势,发表见解,交流思想,达到宣传的目的'。

  3、宣传实施“感人、连心、创新、文明”工程中的先进事迹。

  4、宣传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

  5、大力宣传生态建设、防火、“三清”、资源林政、禁毒、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禽流感防控工作。

  6、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深入开展经济宣传工作。按照林业局“十一五”发展规划和20xx年经济发展思路,结合我场实际,大张旗鼓地宣传招商引资、自营经济等方面的先进典型。引导干部、职工增强不进则退的危机感和紧迫感,形成你追我赶、争先进位的局面。

  7、认真开展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宣传,做到优生优育。

  8、宣传我县解放建政60周年来,为国家做出的重要贡献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辉煌成就, 做好呼玛解放60年的迎庆工作,做好开展各种活动的宣传报道。

  9、宣传林场文明创建取得的成绩,大力开展提高公民文明素质系列活动,以塑造三卡林场人新形象为目标,重点抓好“我是大兴安岭人、我爱大兴安岭”主题教育活动。牢固文明创建根基,促进文明创建工作整体推进。

  10、积极参加县举办的通讯员培训班学习,提高信息员素质。加强对信息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坚持客观公正报道,不做虚假报道。积极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及时向地、县各新闻媒体提供有价值的新闻线索和素材。

  二、宣传方式

  采取电视、广播、宣传车、制作宣传板、板报、图片展、标语、讨论、座谈会、竞赛、文艺演出等形式进行宣传。

  三、承办部门

  林场政工室承办。

  四、 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细化任务,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林场成立了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 组 长:xxx

  成 员:xxx

  xxx林场

宣传工作方案 篇2

  一、活动目标

  通过多层次、多角度和集中宣传、专题宣传、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式,显著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力度,促进提高社会群众、相关企业和重点人员、新闻媒体以及政府机构的依法护电意识,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电网安全运行的良好环境,全面压降外力破坏电力设施事件。

  二、重点宣传内容

  1.保护电力设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重点宣传保护电力设施的法律责任、义务和破坏电力设施对社会生产、百姓生活以及电网安全运行的危害性。

  2.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严重后果。重点宣传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外力过失损坏电力设施案例。

  3.保护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常识。重点宣传预防车辆临近放电、异物挂线、钓鱼触电、超高树木以及铁塔基础周边挖土、堆土等安全知识,公布防止盗窃破坏电力设施事件举报电话。

  三、重点宣传对象

  工程车辆驾驶人、施工企业、混凝土公司、工程车辆管理者、重点工地;塑料大棚所有者和管理者、鱼塘主、垂钓者、风筝爱好者、孔明灯制作和施放者、高秆植物所有者或管理者;电力设施沿线群众、中小学生;案件多发区域、废旧收购站点;政府部门、新闻媒体等。

  四、宣传方式

  1.平面媒体宣传。在县电视台、报刊、微信、网站和新兴媒体上刊播关于打击电力设施违法犯罪、过失外力损坏电力设施事件的新闻和专题节目。对本地的重大行动、重大案件事件,要邀请媒体记者实地采访,跟踪报道。

  2.公共场所宣传。结合重要节假日或政府组织的活动进行广场宣传。利用写字楼、车站视频广告等资源进行宣传。在农村田间地头树立宣传牌,在农户宅院墙头和电力线杆喷涂电力设施保护标语。制作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挂图广泛张贴。设计制作印有电力设施保护字样的学生作业本、手提袋等纪念品,编辑典型案例小册子,在电力设施沿线地区广泛散发。

  3.开展专题宣传。针对本地实际情况、季节特点和外破事件规律,开展各类专题宣传活动。

  (1)主动走访政府职能部门。主动走访经信、建设、公安、绿化等政府职能部门,汇报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的难题,寻求支持,会商并落实20xx年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重点内容。

  (2)开展施工隐患专题宣传。积极协调质监、建设、市政、安监、交通等相关部门,针对本行业相关单位和吊车、水泥泵车、挖掘机等工程车辆驾驶人,开展宣传培训,提高电力安全知识水平,增强依法护电意识。

  通过平安乡镇创建、走访施工企业等方式,收集工程车辆驾驶人信息,建立数据库,每月发送电力安全知识短信1次,强化相关人员安全意识。

  结合临时用电会审,针对工程车辆驾驶人、施工企业、混凝土公司、工程车辆管理者、重点工地等,开展防车辆临近放电等专题宣传,发放宣传册。

  (3)开展树线隐患专题宣传。针对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高秆植物所有者、绿化管理部门和企业,重点宣传超高树竹对人身、财产和电网的危害,宣传依法砍伐树竹的必要性。

  (4)开展异物防范专题宣传。针对塑料大棚、彩钢瓦建筑的所有者、管理者或使用者,宣传大棚、彩钢瓦建筑不规范使用对电力设施和人身财产的危害。

  (5)开展防火专题宣传。重点对线路走廊植被丰富、墓地较多的地区,制定针对性宣传措施,张贴宣传图画,及时制止通道范围内放火烧荒、焚烧秸秆、祭祖烧纸等行为。

  (6)开展垂钓碰线专题宣传。针对防范钓鱼碰线事故,通过完善鱼塘安全警示牌、发送手机短信等方式加强对垂钓者、鱼塘主的宣传。

  (7)开展打击盗破案件宣传。重点宣传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过失损坏电力设施典型事故等内容。

  4.开展集中宣传。在3、6月份,分别开展一次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宣传周(月)活动。

  (1)3月份第二周(3月7日~3月13日),集中开展一次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周活动,重点防范违法施工、线下植树、垂钓、山火以及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等可能损坏电网设施的事件。其中,在3月10日开展一次广场宣传活动,主动邀请县经信、公安、绿化、安监、建设、城管、质量技术监督等政府部门参加。

  (2)6月份,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部署,集中开展一次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月活动。期间,根据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参加“安全日”等宣传活动。

  5.进行举报奖励。实施外力损坏、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利用电话、互联网站、短信、微信等手段收集群众举报案件线索。

  五、活动计划

  公司20xx年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活动计划参见下表。请有关单位结合实际进行细化和补充,明确每项活动的宣传目标、对象、方式、时间、负责人、执行人,认真实施并在实施后及时进行效果评估。

宣传工作方案 篇3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集中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的总体要求,为加强宣传,形成共识,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特制定如下宣传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集中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的工作部署,把宣传工作贯穿整个活动始终,突出重点,充分发挥我市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灵活运用好活动横幅、宣传画、宣传栏、手机短信等多种手段,积极开展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纸有字、网络有言、户外有势,为集中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内容及时间安排

  宣传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弘扬先进典型、敢于揭短亮丑的原则,及时宣传报道活动的'进展情况,正面宣传在城建城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公开通报批评个别部门和单位不作为、怕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对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曝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根据活动的总体安排,宣传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xx年5月27日―6月30日),宣传发动阶段。各责任单位要围绕集中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及相关的工作安排部署落实情况展开宣传;

  1、利用宣传橱窗宣传《常宁市集中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常宁市市民守则》、《常宁市城市管理若干补充暂行规定》等。编印《致市民的公开信》,通过社区居委会上门发放、中小学生转带、随报纸发放等形式发至每户居民手中。

  2、出动宣传车上路宣传,城管执法局要将相关宣传资料录音,安排宣传车在城区各主要街道巡回宣传。

  3、常宁报、常宁电视台、常宁党政、红网常宁分站、常宁手机报等媒体不间断播放(刊发)活动标语和相关资料。

  4、在出租车、公交车车身及公共场所适当设置城市管理公益广告,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二阶段(20xx年7月1日―20xx年11月30日),主体宣传阶段。

  1、常宁报、常宁电视台、常宁党政、红网常宁分站等媒体开辟专题专栏,编发手机短信,围绕活动的工作部署展开宣传;及时报道进展情况,正面宣传先进典型,设置“曝光台”公开揭露和批评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和现象。

  2、各责任单位组织开展“城管进社区、进校园”、“城管体验日”、“全民劳动卫生日”、“城管志愿者”等主题活动,最大限度地激发和调动广大市民参与、支持城市建设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组织开展城市管理方面的演讲赛、知识竞赛等活动。

  第三阶段(20xx年12月),活动成果宣传阶段。各新闻媒体和责任单位要重点宣传报道此次活动取得的成果。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活动宣传报道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活动宣传工作组,负责制定宣传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各责任单位也要明确一名通讯员,加强与宣传工作组的联系。

宣传工作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指南》,以教育局下发关于20xx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活动主题:

  幼小协同科学衔接

  三、活动时间:

  20xx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四、领导小组:

  组长:禚宝玉

  副组长:孙琰

  成员:胡佳欢耿雪杨俊各班班主任

  五、活动安排:

  1、成立宣传月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布署落实学前教育宣传月的.活动安排。

  2、以园为单位,发放《致家长一封信》。向家长全面介绍幼小协同科学衔接的重要性,说明幼儿园小学化的危害。

  3、在宣传月活动期间,在幼儿园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营造宣传月氛围。以图片、照片、文字等多种形式布置制作宣传栏。

  4、通过利用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写明幼儿园小学化危害,避免小学化教育,促进幼儿健康成长等先进的学期教育理念和科学育儿知识。

  5、大班开展活动《我会整理小书包》,了解小学生书包里所放物品的名称及功用,初步学会按课程表整理书包,尝试分类整理,萌发幼儿上小学的美好愿望。

宣传工作方案 篇5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省文明城市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把创建工作引向深入,营造全城动员、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确保顺利完成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工作任务,为建设“文明城市、幸福鹤山”作出积极贡献,经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紧紧围绕创建省文明城市这一奋斗目标,以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重点,以各种创建活动为载体,不断创新宣传手段,拓宽宣传领域和覆盖面,提高创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为创建文明城市营造浓厚氛围。

  二、宣传内容与责任分工

  (一)社会宣传

  1、分层次、有针对性宣传。

  编印《创文知识有奖问答》、《文明礼仪知识知多少》、《身边好人》等宣传资料免费发放到干部职工、中小学生和社区居民手中,进行广泛宣传。由市委宣传部组织宣讲员走进机关事业单位、中小学校校园、工业园区、乡镇,进行文明礼仪、公共道德宣讲,全面加强各层面人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各中小学校要通过设置创文宣传栏,举办主题班会、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等,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创文活动。市住建局要对建筑工地务工人员进行市民教育,增强他们的城市意识、卫生意识和文明意识。工商部门专门组织对工商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进行培训,教育他们要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和文明经营。交通运输行业对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进行培训,教育其要安全出行、文明行车。市旅游局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强化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建立各职能部门与企业(或用工单位)共同参与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机制,把思想道德教育融入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上岗培训、业务培训、技能培训及日常管理之中,大力提升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文明素养。市妇联积极引导广大妇女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深入开展家庭美德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市创文办要办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简报》、《创文动态》,进行内部工作交流,做好与上级部门的信息沟通。(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创文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局、市妇联、市工商联)

  2、“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

  充分利用户外大型广告牌等广告资源,大力宣传中国梦、爱党爱国、传统美德、生态文明、中华礼仪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点宣传“文明洁净”等五大文明行动。保证户外公益广告数量占总广告数的30%以上。

  (1)报纸类:每月刊登总量不少于4个半版。(责任单位:江门日报驻鹤山记者站)

  (2)广播电视类:市广播电视台综合频道每天播出10次,其中黄金时段不少于3次;其它各频道每天播出15次以上,其中黄金时段不少于4次;新闻节目前后以及晚间黄金时段要保证播出时间。电台每天播出6次以上,黄金时段至少3次。(责任单位:鹤山广播电视台)

  (3)交通运输类:车站要在显著位置刊载公益广告,刊载量应达到广告资源总量的30%,并争取在候车亭显著位置刊载公益广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鹤山汽车总站)

  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运输工具要在车载电视、电子显示屏上经常性播放公益广告。公交车厢内也要刊载公益广告,刊载量应达到广告资源总量的30%。出租车电子屏要滚动播出创文公益广告或标语,刊载量应达到广告资源总量的30%。(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旅游局、鹤山汽车总站)

  (4)建筑围挡类:市区、各镇所有建筑围挡(包括新开工工地)均要刊载公益广告,刊载量不少于整个围挡面积的30%。对原来破损、陈旧的公益广告墙面,要进行更新更换。(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镇)

  (5)旅游景区类:全市所有景区、景点、旧址均要刊载公益广告,刊载量不少于全部广告资源的30%。同时每个景区还要设立一定数量的“遵德守礼”提示牌。(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文广新局、市档案局、各镇街)

  (6)校园类:全市所有中小学校校园要利用校园宣传栏、墙报、板报、广播、电子屏等,经常性刊播公益广告。

  (7)其它社会媒介类

  广场、城市绿地、商业街、居民小区、影剧院、宾馆酒店、购物商场、护栏、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路等所有电子显示屏、LED屏、大型户外广告牌等媒介,要大力度、经常性刊播公益广告,公益广告数量不少于全部广告资源的30%。同时要设立一定数量的“遵德守礼”提示牌。各镇(街)、各行政事业单位均要利用电子屏、宣传栏、宣传横额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创文工作。(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资产办、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新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路局、市旅游局、各镇街、各单位)

  3、社区(村委会)宣传。

  各社区(村委会)要设立创文宣传栏,悬挂创文宣传横幅或设置创文宣传牌,特别是沙坪街道办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市民的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主动参与到创建文明城市的行动中来。(责任单位:各镇,沙坪街道)

  4、窗口行业宣传。

  医疗卫生、银行、邮政电信、旅游等部门要规范窗口行业营业场所的文明用语,合理设置窗口行业公益广告。大力开展文明窗口行业创建活动宣传,优化窗口行业服务环境,促进窗口行业作风建设。(责任单位:各窗口行业主管单位)

  5、网络声讯宣传

  (1)网络宣传。鹤山信息网和鹤山文明网要设置“创建文明城市”专题页面,各镇(街)、各行政事业单位均要利用单位网页,及时发布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信息和创建工作动态,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民道德行为规范、文明礼仪、志愿服务等相关知识,积极刊发和定期更新公益广告、宣传游标,营造网络宣传的浓厚氛围。市委宣传部、市网络信息中心、江门日报驻鹤山记者站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技术手段加强宣传。(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工商务局、江门日报驻鹤山记者站、各镇街、各单位)

  (2)声讯宣传。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要充分运用手机报、短信和彩铃平台,采用温馨提示的方式,适时向市内手机用户、行政事业单位固定电话用户发送创文理念、标语口号、“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日常文明行为常识等信息,重要时期每月不少于4次,每周至少1条,使手机短信、电话彩铃成为创建省文明城市宣传的快捷通道和有效手段。(责任单位:市科工商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各行政事业单位)

  (二)媒体宣传

  1、专栏宣传。

  电视、报纸和各网站统一设“创建文明城市、建设幸福鹤山”、“文明鹤山、宜居家园”等标题或标语,并常年报道全市创建活动的总体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动态和典型经验。电视、报纸办好《创文在路上》、《文明家园》、《创文在行动》等栏目,一方面要对创建工作中城市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市民教育、专项主题活动等进行日常报道,另一方面要侧重对社会上各类不文明行为、城市管理中存在的不文明现象、各部门单位创文职责落实不到位等情况进行舆论监督,并跟踪报道督查督办情况,促进市民文明习惯养成和城市管理规范有序。每个星期至少要有两期节目或两篇报道。(责任单位:鹤山广播电视台、江门日报驻鹤山记者站)

  2、访谈报道。

  根据创建省文明城市重点工作和市民普遍关心或反映的突出问题,设定访谈主题,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各行业、部门、基层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和群众代表参与访谈。对创文工作谈认识、谈做法、谈经验、谈成效,力求主题明确、内容新颖、鼓舞士气。今年要对15个承担主要任务的部门单位和沙坪街道办逐一采访,进行报道。(责任单位:鹤山广播电视台、江门日报驻鹤山记者站)

  3、专题报道。

  对创建文明城市取得的新成效,我市经济社会各方面协调发展取得的新成就,以及在科教文卫设施建设、城市环境面貌、市民文明素质等方面发生的.可喜变化,文明单位、村镇等群众性精神文明系列创建活动取得的丰硕成果,连续刊发有份量、有深度的系列报道,以典型带动,推进工作。每月至少要有1期专题报道。(责任单位:鹤山广播电视台、江门日报驻鹤山记者站)

  4、重点活动报道。

  对“讲文明树新风”、学雷锋志愿服务、身边好人推荐评选活动、“诚信示范街”创建活动、“文明餐桌”等五大文明行动、“我们的节日”等重点活动,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加强对公共场所秩序、市民交通行为、文明出行旅游、人际交往互助等文明行为宣传教育,引导市民讲文明、懂礼仪、守道德、重诚信,提升市民文明素质。(责任单位:江门日报驻鹤山记者站、鹤山广播电视台)

  5、对外宣传。

  积极加强与中央、省、江门市级媒体的联系,并取得支持,形成内外沟通、上下联动的良好宣传氛围。江门日报驻鹤山记者站、市广播电视台要在总结提炼我市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特色亮点、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争取有好的节目、好的文章推向中央、省、江门媒体,推向全国,做好对外全面宣传报道,以扩大我市创建省文明城市的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创文办、鹤山广播电视台、江门日报驻鹤山记者站)

  (三)主题活动

  1、文体活动宣传。

  充分利用文化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体育中心、工人文化宫等阵地,根据市创建省文明城市工作的总体部署,将五一、五四、六一、七一、十一等重大节目及各类文体活动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文艺宣传合力。精心组织“走进社区——鹤山创文惠民文化活动年”、“365随手拍”等创文宣传活动,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深入各社区(村委会)宣传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2、创文主题活动。

  根据《鹤山市推进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工作实施方案》和《20xx年创文实施项目任务分解表》,围绕中央文明办布置的重点工作,重点推进以“文明洁净、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网络文明”为主要内容的“五大文明行动”,以道德讲堂建设、身边好人评选推荐、“我们的节日”、诚实守信主题活动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教育活动。通过各个层次群众喜闻乐见的文明实践活动,引导市民修身律己、遵德守礼、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各责任单位要全面开展创文主题实践活动,各新闻媒体要及时做好宣传报道。(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属工委、市文明办、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科工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林渔业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市场监管局、市旅游局、市体育局、鹤山广播电视台、市金融办、人民银行鹤山支行、市工商联、各镇街)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和新闻单位要把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教育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指派专人负责,周密策划,有序推进,确保宣传教育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各新闻单位要成立专门的报道小组,积极策划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抽调精锐力量,设置重要版面和时段,运用各种新闻手段,确保栏目按时推出,专题稿件接连不断,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不断掀起创建文明城市的新高潮。各镇街、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每月至少一次在媒体宣传专栏《创文在路上》、《文明家园》、《创文在行动》中宣传本单位创文工作。

  (二)规范宣传内容。

  宣传内容要注重针对性,力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到以事释理,寓教于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标语统一在中国文明网“图说我们的价值观”下载。创文宣传标语牌、公益广告牌等宣传品的内容可参考市创文宣传标语(详见附件)。制作的宣传牌、条幅等宣传品,要求内容健康,用语规范得体、字体易于识认、整体美观大方、色调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三)严格督查考核

  社会宣传和新闻宣传各项任务,各责任单位务必于5月份全面落实启动工作,各镇(街)、局级以上单位于5月8日前把本单位以及本系统的《20xx年创文宣传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公文系统报送至市创文办(联系电话8887718)。市创文办将对创建省文明城市宣传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督查,并把各责任单位的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工作纳入创建文明城市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通报情况,对宣传工作做得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工作被动、任务不实、效果不佳的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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