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2-03-02 14:15:06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实用的工作方案范文锦集十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的工作方案范文锦集十篇

工作方案 篇1

  为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尤其是较大以上事故多发的势头,按照市局《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明交安监〔20xx〕57号)工作部署,决定自,在全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交通安全工作方案。具体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通过综合整治,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客运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等路段得到有效治理,部门行业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更加明晰,广大交通系统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明显提高,道路交通运输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明显降低,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县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及分工根据省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的工作方案》,我县交通运输部门综合整治工作重点包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整治、机动车辆检测维修整治、公路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道路交通企业和客运场站整治、运输市场秩序整治、重点车辆安全整治、提升事故应急救援和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八个方面。具体任务及责任分工如下:

  (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整治强化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整治。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员、教练员、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资质和培训质量的监管,认真实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有效落实优胜劣汰机制,严把机动车教练员和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发证关。

  (县运管所牵头、局安监股等有关股室配合)

  (二)机动车检测维修整治强化 机动车检测维修整治。加强对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以及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综合整治。重点检查企业经营资质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规定条件,安全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存在未持证上岗、超经营范围维修、使用假冒零配件、检测把关不严、二级维护弄虚作假等问题,对因检测检验或维修把关不严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要实行责任倒查,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县运管所牵头、局安监股等有关股室配合)

  (三)公路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加强公路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加大资金投入,逐步完善安保设施工作,及时整治和消除安全隐患。一是加大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校园周边等重点部位安全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对今年已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列入今年隐患整治工作计划,并报市政府和省厅争取资金支持,并限期完成整治。二是积极配合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全市公路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已排查出的隐患达到市级、县级督办标准的,按照《福建省公路隐患路段排查与督办标准》,分类逐级督办;三是新建公路的安保设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新的标准规范建设施工,并严格落实新建、改建和扩建公路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已建的公路安保设施不符合国家新标准的,要抓紧提出方案,分期实施改;四是加强对公路养护施工单位的监管,严格按《公路养护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养护工作等,规划方案《交通安全工作方案》。(专养公路由县公路分局负责,普养公路由局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股负责,局建设股协调)

  (四)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整治要加强对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的安全监管,强化对客运驾驶员考核培训,推行“不适岗名单”公布制度,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督促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治,严格落实动态监管制度,到20xx年底,对旅游客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危险化学品车辆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客运市场秩序,同时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并有效落实客运车辆交通违法信息抄告制度。(县运管所牵头、局安监股等有关股室配合)

  (五)客运市场秩序整治切实加强客运市场秩序整治定期分析客运市场秩序,加大整治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客运车辆不按规定进站经营、无证经营、不按规定线路经营等违法行为,并将其违法行为更为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的`重要内容。(县运管所牵头、局安监股等有关股室配合)

  (六)重点车辆安全整治加强对客运车辆、危货运输车辆以及渣土车、施工工程车、出租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整治,结合客运隐患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督促出租车、县内班线客车等车辆安装符合国家规定的卫星定位装置系统;进一步强化营运车辆安全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安装符合国家规定的卫星定位装置,有效遏制重点车辆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县运管所牵头、局安监股等有关股室配合)

  (七)提升事故应急救援能力认真制定或修订完善本单位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合地方政府搞好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保障,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有效解决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反应慢、救援不协调等问题。(县运管所牵头、局安监股等有关股室配合)

  (八)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级交通部门要加强宣传经费投入,加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运输运输出行氛围;继续采取“四个五”的安全教育方式,加强对运输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发挥宣传教育在预防道路运输事故中的重要作用,结合第七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因地制宜开展宣传教育,不断传播交通法规知识,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从源头上减少交通事故隐患。开辟专题专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县运管所牵头、局安监股等有关股室配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真开展本次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此次综合整治工作是在我盛我县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的严峻形势下提出的,是在继全省客运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和全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提出的,全县交通各级各单位要以高度负责任的态度,加强领导,切实将此次交通综合整治工作置于中心工作地位,切实把综合整治作为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的有力措施,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强力推进。要进一步分解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制定方案,限期整改。在综合整治过程中,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运输企业、客运车站、维修企业、驾驶培训机构、车辆综合检测和危险路段,要提出明确的整治目标,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排出整治时间表;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明确责任人,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

  (三)强化监管,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各级交通行业管理部门,必须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严格按照“六个严查”要求,从管理体制、培训制度、激励奖惩制度等方面对企业提出整改要求,并要求企业整改落实到位,尤其是发生事故的企业以及多次查处事故隐患或未及时整改隐患的单位,采取派驻整改方式,一对一监督落实。

  (四)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在 组织运输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要及时督促指导所辖企业开展综合治理专项整治行动。督导工作要严肃认真,深入细致,确保实效,对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厉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综合整治行动期间,各级各单位要强化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各级各单位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有关信息的报送工作,及时反映工作开展情况,一要制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二要在综合整治行动结束后,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前报县局安监股,以便及时汇总并上报市局。

工作方案 篇2

  第一章 目的与范围:

  1.1目的﹕为使能对本工程的各类消防设施进行有效的维护及保养,使其处于最佳工作状态。保证在发生意外状况时能立即发挥其作用,将人员及财产损失降至最低。

  1.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消防设备。

  第二章 参考资料: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2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2.3 「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588-20xx)」

  第三章 维护保养内容:

  第一节 消防控制主机

  3.1.1每月消防控制主机电源检查项目:

  1)检查系统电压偏移是否在允许范围内。系统电源标准﹕AC

  197V~242V 50Hz 1Hz

  2)查看消防控制配电箱的标志,以及仪表、指示灯、开关、控制按钮。

  3)检查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之间的自动切换是否正常。

  检查方式﹕

  a)自动控制方式下,手动切断消防主电源,观察备用消防电源的投入以及指示灯的显示。

  b)人为控制方式下,在低压配电室应先切断消防主电源,后闭合备用消防电源,观察备用消防电源的投入以及指示灯的显示。

  c)每季度要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实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实验。

  3. 1.2每月应对消防控制主机进行如下项目检查﹕

  1)触发自检键,进行功能自检:

  2)对控制器电源全部发光显示器进行检验,并循环三次。

  3)对Ⅱ级编程继电器进行检验,检验期间继电器触点动作,但输出+24V撤消。

  4)对打印机功能进行检验。

  5)对控制器的主要硬件接口芯片,存储器芯片及各类插件的主要I芯片进行自动实时故障检测。

  3. 1.3切断主电源,查看备用直流电源自动投入和主、备电源的状态显

  示情况。

  3. 1.4在备用直流电源供电状态下,进行断路故障报警及火警优先功能。

  报警功能检测:

  1)类比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断路故障,查看故障显示。

  2)断路故障报警期间,采用发烟装置或温度不低于54℃的热源先后

  向同一回路中两个探测器施放烟气或加热,查看火灾报警控

  制器的火警信号、报警部位显示及记录。每个探测器检测后,只消音,不重定。

  3. 1.5用万用表测量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联动输出信号。

  3. 1.6系统重定,恢复到正常警戒状态。

  第二节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探测器:

  1)为使火灾探测器保持性能良好,正常运行,应在火灾探测器开启运行两年后,每隔三年全部进行清洗一遍。

  2)每季度应对所有的火灾探测器采用抽测的`方式进行测试﹕

  3.2.1点型感烟探测器

  1)采用发烟装置向探测器施放烟气,查看探测器报警确认灯、以及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警信号显示。

  2)消除探测器内及周围烟雾,报警控制器手动重定,观察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在重定前后的变化情况。

  3.2.2点型感温探测器

  可重定点型感温探测器,使用温度不低于54℃的热源加热,

  查看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和火灾报警控制器火警信号显示;移开加热源,手动重定火灾报警控制器,查看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在重定前后的变化情况。

  1)对测试过的火灾探测器做地址记录,以免在下期测试中重复测试同一个点。在一年内通过定期测试后将所有火灾探测器测试一遍。

  2)测试中应核对火灾探测器的地址是否正确。

  3)在测试过程中,应对火灾探测器报警的迟缓程度做记录,通过汇总,对其工作状态有一个大致的了解,为是否对火灾探测器进行清洗提供佐证。

  4)对于探测装置因环境条件的改变,而不能适用时,应通过设计、施

  工部门及时更换。

  5)要防止外部干扰或意外损坏。对于探测器不仅要防止烟、灰尘及类似的气溶胶、小动物的侵入、水蒸汽凝结、结冰等外部自然因素的影响而且还要防止人为的因素如书架、贮藏架的摆放或设备、隔断等分隔对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的影响。

  3.2.3手动报警按钮

  1)每月巡检手动报警按钮装置,检查外罩玻璃是否有破损。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以免发生误报。

  2)每季度巡检时,触发按钮查看火灾报警控制器信号和按钮的报警确认灯是否准确。

  3)每季度对警铃及广播测试一遍,发现故障及时维修。

工作方案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炭经营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煤炭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制定的《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煤炭经营活动,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煤炭经营,是指从事原煤及其洗选加工产品的批发、零售及民用型煤的加工经销等活动。

  第四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全市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指定的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以下统称“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

  工商、质检、环保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煤炭经营企业

  第五条国家实行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制度。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经过煤炭经营资格审查。

  第六条煤炭经营资格实行市级审查、分级管理。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煤炭经营企业的经营资格审查。

  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由区县(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煤炭经营企业的经营资格的初审,并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核准。

  第七条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和储煤场地;

  (四)有符合标准的煤炭计量和质量检验设备;

  (五)符合国家对煤炭经营企业合理布局及环境保护的要求;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煤炭经营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煤炭经营资格申请报告、申请表;

  (三)注册资金证明及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五)企业固定经营场所证明;

  (六)企业自有储煤场地证明(使用权证)或租赁、联营场地的合同证明(包括场地面积、储煤能力和场地设施);

  (七)环保行政部门出具的储煤场地环保合格证明;

  (八)质检部门出具的煤炭计量设施和煤炭质量监测设施合格证明;

  (九)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计量、质检工作人员上岗证书。

  第九条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不实行煤炭经营资格审查。

  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经营非本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应当向所在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取得煤炭经营资格后,方可从事煤炭经营。

  第十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接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未申明联系方式,无法告知的除外)。

  第十一条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上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批。审查部门必要时可到有关现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经审查核实具备煤炭经营资格条件的,予以批准,不具备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十二条区县(自治县) 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

  第十三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完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十四条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准予从事煤炭经营的企业,在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煤炭经营资格证。

  第十五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作出的准予从事煤炭经营的审查决定,可通过公开发行的报刊、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告。

  第十六条申请人持依法取得的煤炭经营资格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经营范围包括煤炭经营的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煤炭经营。

  未取得煤炭经营资格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颁发经营范围包括煤炭经营的营业执照。

  第十七条煤炭经营资格证的有效期为三年。期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初审)部门申请办理延续手续。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延续。

  第十八条煤炭经营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到原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初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九条煤炭经营企业终止的,应当到原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初审)部门办理煤炭经营资格注销手续。

  第二十条煤炭经营资格证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一印制,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印制。

  第二十一条煤炭经营资格证不得伪造,不得买卖、出租、转借或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

  第二十二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初审)部门审查煤炭经营资格,除法定收费项目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第三章煤炭经营

  第二十三条煤炭经营企业从事煤炭经营,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保证煤炭质量,提高服务水平。

  第二十四条从事煤炭经营,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由买卖双方签订煤炭买卖合同。

  煤炭买卖合同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出卖人和买受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数量;

  (三)品种、规格、质量;

  (四)价格;

  (五)交货方式;

  (六)发出地点(站、港)和到达地点(站、港);

  (七)履行期限;

  (八)货款及运杂费的结算方式,买卖双方的开户银行、帐号、纳税登记号;

  (九)违约责任;

  (十)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一)买卖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二十五条煤炭买卖合同签订后,买卖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办理,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需由运输企业承运的煤炭,煤矿企业、煤炭经营企业或煤炭用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运输企业签订煤炭运输合同。

  第二十七条煤炭运输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煤矿企业或煤炭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运质量合格、计量准确的煤炭;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运,并将承运的不同质量的煤炭分装、分堆;煤炭用户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接卸煤炭。不履行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煤炭发运时承运、托运双方的交接和到站(港)后收货人对煤炭质量、数量的验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煤炭经营应当取消不合理的中间环节。国家提倡有条件的煤矿企业直销,鼓励大型煤矿企业与耗煤量大的企业签订中长期直销合同。

  第三十条国家提倡有条件的煤炭经营企业实行煤炭代理配送。

  第三十一条煤炭经营企业经营民用型煤,应当保证质量,方便群众,稳定供应。

  民用型煤应当推行集中粉碎、定点成型、统一配送、连锁经营。

  第三十二条国家鼓励使用洁净煤,推广动力配煤、工业型煤,节约能源,减少污染。

  第三十三条煤矿企业、煤炭经营企业,应当依法经营,公平竞争,禁止下列经营行为:

  (一)未取得煤炭经营资格擅自经营;

  (二)未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擅自销售煤炭产品;

  (三)采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数量短缺等欺诈手段;

  (四)垄断经营;

  (五)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的规定,哄抬煤价或者低价倾销;

  (六)违反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偷漏税款;

  (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四条从事煤炭运输的车站、港口及其他运输企业不得利用其掌握的运力参与煤炭经营。

  第三十五条禁止行政机关设立煤炭供应的中间环节额外加收费用。

  禁止行政机关开办煤炭经营企业或者从事、参与煤炭经营活动。

  第三十六条禁止经营无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

  禁止经营无煤炭经营资格的煤炭经营企业的煤炭产品。

  禁止向无煤炭经营资格证的煤炭经营企业销售煤炭产品。

  第三十七条煤矿企业和煤炭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煤炭产品质量管理的规定,其供应的煤炭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用户对煤炭产品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由买卖双方在煤炭买卖合同中约定。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依法对煤炭经营进行监督管理,应建立对煤炭经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经营资格条件变化和依法经营状况的全面检查制度。

  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和工商、质检、环保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活动,并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第三十九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公正廉洁,秉公执法。

  第四十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向煤炭经营企业或者煤炭用户了解有关执行煤炭法律、法规的情况,查阅有关资料,进入现场进行检查;煤炭经营企业和煤炭用户应当提供方便。

  第四十一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

  第四十二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实施资格审查和日常监督管理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实施细则相关条款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制定的《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的罚则条款予以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实施细则发布前,依据原市经济委员会发布的《市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已经审批取得的煤炭经营资格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第四十五条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第四十六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原市经济委员会发布的《市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工作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渔船清理核查工作的通知》(苏海管[20xx]40号)精神,按照XX市渔船核查暨内河渔船换证工作会议要求,有效推进渔船核查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渔船清理核查工作,进一步摸清我县渔业船舶的真实情况,避免“一船多证、多船一证、船证不符”等现象,确保渔船数据资料真实、有效、规范,为渔船安全生产、燃油价格补贴等渔业管理工作提供可信的渔船基础数据。

  二、核查内容

  我县20xx年6月30日前登记在册,所有证书齐全的88.2千瓦以下的渔业船舶。完成清理登记在册的渔船资料、规范现有在册渔船船名号;全面清理核查在册渔船,逐一登船复测核查、数据记录、粘贴“渔船身份标签”、照相等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县渔船清理核查工作的领导,保证我县渔船清理核查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决定成立县渔船清理核查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县渔船清理核查领导小组:

  四、明确职责

  渔船清理核查工作在县海洋与渔业局的领导下,由县渔政大队统一组织实施。现场渔船复测核查、数据记录、粘贴“渔船身份标签”、照相、数据录入等工作由沿海渔政中队负责,大队和窗口予以业务指导。沿海渔业公司给予必要的协助。清理核查在册渔船数据、后续签发证以及归档工作由局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负责。

  五、核查程序

  ㈠确认渔船身份,复测渔船数据。中队根据船东的指认及现有船检证书的标注信息,二人小组(其中至少一名船检人员)现场确认渔船的身份,查验现有各类渔业船舶证书并实船复测渔船主尺度、登记主机及船舶设备信息、填写《XX省渔业船舶实船核查记录表》。

  ㈡规范船名船号,完善渔船标识。对无船名号或船名号不清、船名号不符合要求的渔船,按规定的要求、规定的部位、规定的尺寸、规定的字体,刷写新船名号及船籍港。对无船名牌或船名牌固定不符合要求的,按规定要求配备并固定好。

  ㈢现场拍摄照片,粘贴身份标签。

  ⑴拍摄标有船名号、牌的渔船外貌照片(标有船名号的、在渔船船首右外侧位置拍摄的船舶全貌彩色外形数码照片)。

  ⑵ 拍摄主机及其处所照片(拍摄船舶及主机数码照片时宜采用200 万(2m)像素分辨率,横拍;拍摄主机照片时可暂前置该船的“渔船身份标签”,将其拍摄在主机照片中)。

  ⑶在渔船驾驶室内(有棚船即非敞口船)或空舱内(无棚船即敞口船)的不可移除的、不易擦碰的固定舱壁板上显著内藏位置处牢固粘贴“渔船身份标签”,并拍摄“渔船身份标签”粘贴位置照片。

  ⑷拍摄船东的证件头像照片(白色或淡蓝色背景)或收取船东的近期证件头像照片(拍摄头像数码照片时统一采用200 万像素分辨率,宜横拍)。

  ⑸拍摄船东身份证信息面的全幅照片(或收取后统一扫描)。

  ㈣渔船主尺度实船实测数据与船检证书数据不符的,由船主在《XX省渔业船舶实船核查记录表》的背页“记事”栏中书面说明,按初次检验要求重新检验。

  ㈤对不能提供实船的船东,由船东在《渔船核查预约登记表》上填写指定期限内的预约提供实船的日期,并由船东签字确认;其“渔船身份标签”带回存档;各类渔船证书带回以供核对船舶数据。

  ㈥数据录入。将现场采集、整理、确认后的实船信息以及船东信息录入“XX省渔船管理信息系统”。补充录入海洋渔船的`有关登记信息和捕捞许可年审的有关信息。《XX省渔业船舶实船核查记录表》存渔船检验档案。

  六、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渔船管理信息是渔船管理工作重要基础。各中队务必要高度重视这次渔船清理核查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要积极响应、行动起来。这次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宣传好、组织好、落实好,集中中队全部力量,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各渔业办、渔业公司要结合渔船安全生产“三化五覆盖”工作,加强宣传,密切配合。

  二是认真学习。要组织工作人员仔细、认真地学习苏海管[20xx]40号文件,领会其精神实质,有问题及时请示、汇报,根据统一的工作要求,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

  三是真实全面。渔船数据事关今后的各项渔船管理工作,核查工作中一定要认真、全面,按要求办,要实船核查,真实地记录实船的实测数据,不能弄虚作假,《渔船实船核查记录表》要认真、完整、规范地填写,“渔船身份标签”要贴牢,船舶照片、主机照片等5张照片要照全,数据要及时录入省渔船管理信息系统。

  四是抓紧完成。渔船实船核查工作要求11月30日前完成。渔船核查数据录入、补充录入的渔船年度检验数据、渔业捕捞许可年审数据须在12 月31 日前全部完成,为20xx年度的燃油价格补贴提供及时、准确的数据。

  五是工作同步。要利用渔船清理核查工作之际,与“定人联船”、配备简易救生筏船名牌和电子标识牌发放与固定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救生浮筏见附件二。浮筏与电子标识牌要求在11月30日前完成),同步进行,相互促进,提高效率。

工作方案 篇5

  为了高水平、高质量地完成20xx年自治区两个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的青年志愿者服务工作,全面展示我市良好的城市形象和文明程度,全面展示全市广大团员青年的崭新风采,现就青年志愿者服务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岗位设置

  根据会议会前准备、会场需求和会后服务的工作需要和具体要求,拟设定如下工作岗位:机场(车站)接送、、酒店接待、会场礼宾迎领、参观车辆引领讲解、观摩点讲解服务、美化环境服务、义务宣传服务、机动服务等岗位。

  1、机场(车站)接送服务

  (1)服务职责:负责与会领导及来宾接站、送站服务;

  (2)服务地点:机场、火车站;

  (3)所需人数:此项服务拟招募志愿者10名(男6名,女4名);

  (4)岗位配备:接送站礼仪服务(机场、车站)各2名男志愿者、1名女志愿者;随车引领各1名女志愿者、1名男志愿者;

  (5)选拔条件:本岗位要求女性身高1.60-1.65米,男性身高1.72-1.78米,反应快、口头表达好、对我市市情等有相应了解,形象好、身材好、气质佳;

  (6)招募方向:本岗位拟从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中招募。

  2、服务

  (1)服务职责:负责与会领导、来宾的报到签名工作及会议有关事宜的咨询服务和会议资料发放等工作;

  (2)服务地点:会场、宾馆酒店;

  (3)所需人数:此项服务拟招募志愿者10名(女6名,男4名);

  (4)岗位配备:、发放资料安排4名女志愿者,客房引领安排2名女志愿者,提送行李安排4名男志愿者;

  (5)选拔条件:本岗位要求女性身高1.60-1.65米,男性身高1.72-1.78米,气质形象好、应变能力强,普通话标准;

  (6)招募方向:本岗位拟从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中招募。

  3、酒店接待服务

  (1)服务职责:负责与会人员入住、就餐、洗手、乘电梯等服务的礼仪接待引领;

  (2)服务地点:宾馆大堂、餐厅、电梯口;

  (3)所需人数:此项服务拟招募志愿者8名(女7名,男1名);

  (4)岗位配备:宾馆大堂2名、餐厅2名、电梯口2名、男洗手间1名、女洗手间1名;

  (5)选拔条件:本岗位要求女性身高1.60-1.65米,男性身高1.72-1.78米,思想品德好,组织纪律性强,形象好,气质佳,语言表达能力强,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强;

  (6)招募方向:本岗位拟从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中招募。

  4、会场礼宾迎领服务

  (1)服务职责:负责会场、礼堂门口等处礼仪迎宾服务;

  (2)服务地点:会场门口、礼堂、会议室、会场;

  (3)所需人数:此项服务拟招募志愿者40名(均为女性);

  (4)岗位配备:会场门口6名、礼堂座位引领14名、各会议室门口10名、会场服务10名;

  (5)选拔条件:本岗位要求女性身高1.60-1.65米,形象好、身材好、气质佳、普通话标准、应变能力强、机智灵活;

  (6)招募方向:本岗位拟从各大宾馆及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礼仪专业学生中招募。

  (注:拟从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礼仪专业学生中招募,主要是考虑到这些学生形象气质较好、从事过礼仪接待工作)

  5、参观车辆引领服务

  (1)服务职责:负责参观车辆引领、讲解(主要负责组织参会领导上、下车,观摩点沿途讲解,协调车内气氛,帮助与会领导处理突发事件等);

  (2)服务地点:参观车内;

  (3)所需人数:此项服务拟招募志愿者30名(女教师20名,女学生10名);

  (4)岗位配备:每辆参观车安排两名志愿者,每辆车保证有一名有经验的女教师,担任讲解志愿者;

  (5)选拔条件:本岗位要求女性,思想品德好,组织纪律性强,身高1.60-1.65米,形象好、气质佳,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强,对我市市情有深入了解;

  (6)招募方向:本岗位拟从内蒙古科技大学及市属中小学优秀教师中招募,有过讲解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注:考虑到教师比较熟悉我市市容、市貌、市情,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较强)

  6、观摩点讲解服务

  (1)服务职责:主要负责讲解观摩点的.具体情况;

  (2)服务地点:各观摩点;

  (3)所需人数:此项服务拟招募女志愿者16名(教师8名,大学生8名);

  (4)岗位配备:每个观摩点安排1名教师、1名大学生担任讲解员;

  (5)选拔条件:本岗位要求女性,思想品德好,组织纪律性强,身高1.60-1.65米,素质较高、普通话标准、形象好、气质佳,对观摩点情况熟悉;

  (6)招募方向:本岗位拟从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相应专业大学生及市属中小学教师中招募,曾有讲解经历的优先考虑。

  (注:普通观摩点的讲解安排高校学生,确保对讲解材料熟悉、讲解流畅;重点、有难度的观摩点讲解,安排有讲解经验的教师)

  7、美化环境服务

  (1)服务职责:主要负责会议前期、会议期间街道、社区、观摩点的环境保护和文明监督;

  (2)服务地点:各主要街道、景点、观摩点;

  (3)所需人数:此项服务拟招募志愿者300名(男女不限,年龄不限);

  (4)岗位配备:会前召开全市志愿者服务誓师大会,根据会议要求确定服务内容和具体岗位;

  (5)选拔条件:热衷于环保志愿服务,组织纪律性强;

  (6)招募方向:拟从我市各级志愿者分会已注册的志愿者中抽调选拔。

  8、义务宣传服务

  (1)服务职责:配合会议做好前期宣传和文明行为宣传;

  (2)服务地点:会场周围、各主要街道、景点、观摩点;

  (3)所需人数:此项服务拟招募志愿者100名(男女不限,年龄不限);

工作方案 篇6

  为切实加强对我院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我院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经研究,制定**县中医院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下设安全生产员一名,由乐慧珍同志担任。

  二、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定期分析医院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文件、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重大决议;

  3、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

  4、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并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指挥开展应急、救援、善后等工作;

  5、组织开展全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6、对医院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明确院领导班子“一岗双责”

  1、院长李兴辉:对全院安全生产负总责。

  2、副院长刘谦:分管安全生产,负责具体工作。

  分管放射影像、财务、总务后勤、安全生产、96120,同时对这些业务的安全生产负责。

  挂点直报窗口、放射科、总务科、财务科、急诊科、门诊部、门诊注射室,同时对这些挂点科室的安全生产负责。

  3、副院长陈小平:分管司法鉴定、残疾鉴定、护理院感,同时对这些业务的安全生产负责。

  挂点住院部外科、护理部、供应室,同时对这些挂点科室的安全生产负责。

  4、副院长周和平:分管医政医教、医疗纠纷处置、药械、疾控、妇保、卫生应急、民生工程、卫生支农,同时对这些业务的安全生产负责。

  挂点医务科、预防保健科、药械科、住院部内科、住院部妇产科,同时对这些挂点科室的安全生产负责。

  5、副书记肖桂兰:分管党务、组织、人事、职称、工资、妇联、共青团、老干部、新农村建设及包村帮扶、武装、计划生育、招商引资,同时对这些业务的安全生产负责。

  挂点院办,同时对挂点科室的安全生产负责。

  6、工会主席黄雪莉:分管工会、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建设、健康教育,同时对这些业务的.安全生产负责

  挂点工会,同时对挂点科室的安全生产负责。

  7、院长助理陈超:分管医技、检验、院行政、目标考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纪检监察、卫生行风(含医德医风、投诉、工作纪律及考勤)、信息、医院管理系统、信访维稳、综治、保卫。协管医疗纠纷处置,同时对这些业务的安全生产负责。

  挂点医技科、检验科、麻醉科手术室、信息科、保卫科,同时对这些挂点科室的安全生产负责。

  四、科主任、护士长为本科室直接负责人

  1、科主任、护士长除负责本科室的业务管理工作外,同时也为本科室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应定期对本科室的安全生产进行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并向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

工作方案 篇7

  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和县政府[20xx]52号文件精神,为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大检查,全面排查我镇各安全生产行业内的各类隐患问题,提高广大群众安全防范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领导小组及检查分工

  组长:

  副组长:

  成员:负责日常工作,根据一岗双责的原则,下面分五个检查小组:

  第一检查小组:

  组长:负责全镇水利(塘、库、堰)防汛、森林防火、环保等方面的.检查。

  第二检查小组:

  组长:负责全镇学校、卫生院、敬老院、食品药品加工经营的单位、企业、业主等方面的检查。

  第三检查小组:

  组长:负责全镇地质灾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中段监管的企业和业主等方面的检查。

  第四检查小组:

  组长:负责全镇的建筑消防、场镇人口集中点等方面安全检查。

  第五检查小组:

  组长:负责全镇的道路交通、用电及线路、天然气及管道等方面的安全检查。

  三、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时间安排

  从6月20日至9月28日,分三个阶段,开展为期一百天的安全生产经营大检查。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全面自查(6月20日至6月30日)

  镇工作小组摸清家底,制定方案,企业和业主开展自查,明确目标,细化措施。

  第二阶段:全面检查,整治隐患(7月1日至8月31日)

  镇五个检查组,全面检查本镇相关的单位、企业、业主的问题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第三阶段:验收“回头君”,建立长效制度(9月1日至9月20日)

  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督促单位、企业、业主整改到位,并对相关的单位、企业、业主建立考核机制。

工作方案 篇8

  为了进一步加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切实保障在校师生的安全,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特组建水田小学护校队.

  一、组织建设

  1、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陈广西副组长:郭爱华吴飞

  成员:校委会成员、各班班主

  2、成立护校队

  队长:肖杨

  成员:田吉凤陈美云陈延卿郭玉华田云华

  曾庆军陈广西吴飞陈雪梅

  二、分工安排:

  星期日:肖杨郭玉华

  星期一:陈延卿吴飞

  星期二:田吉凤陈广西

  星期三:陈美云吴彩云

  星期四:曾庆军田云华

  星期五--六:陈雪梅

  三、护校队职责:

  1、利用课余时间,在校园内巡逻执勤,负责学校大型集会、娱乐活动及午休、上、放学期间的安全保卫任务.

  2、做好校内的治安防范工作,同一切治安和刑事违法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作斗争.

  3、做好值班巡逻工作,严守岗位,认真负责,勤巡逻,勤执勤,勤检查,对要害部位进行重点查看,作好值班记录.

  4、制止校外人员和校内师生发生的`打架斗殴和其它违法犯罪活动.

  5、保护学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公、私财产免遭损失.

  6、积极主动配合公安部门和学校门卫人员,加强校内安全保卫工作.

  7、上班期间每天坚持学生就寝后校园内及周边巡逻两次以上.

  8、协助班主任管理好学生宿舍纪律,加强校园重点地区晚上监控,严防学生私自外出,严禁学生夜不归宿.

  9、严查晚上期间来校不明人员,特别是形迹可疑陌生人,确有事者,问明情况,做好登记及情况说明.

  10、遇到紧急情况,及时采取拖动措施果断处理,并立即与学校、派出所取得联系,所有护校队成员有责任服从学校、派出所统一安排指挥.

  11、下列情况,护校队出面干涉:

  (1)、外来的人员理闯入教学楼、办公室等进行干扰者;

  (2)、学校开大会或娱乐活动,无理闯入者;

  (3)、外来人员来校寻衅闹事或聚众打架斗殴,制造事端者;

  (4)、破坏公物或形迹可疑者;

  (5)、东张西望,说不清来路者.

  上述情况经护校队人员干涉无效者立即送学校处理.

  12、在值勤过程中,遇到情况(遇到行凶、抢劫果断处理)应先礼后兵进行协商调解,劝阻无效者,即送学校处理.

  13、不管校园内发生大小事情,护校队都应该及时向学校汇报.

  14、护校队是学校一支特殊的治安队伍执行特殊的治安任务,要求每个队员必须做到:

  (1)、加强对校内安全、防盗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巡逻和预防管理工作.

  (2)、对校内召集的各种大型集会、活动,护校队员必须按要求到位,坚守岗位,确保安全.

  (3)、护校队员在履行工作任务时,不得擅自离岗.

  (4)、全体护校队员要加强工作责任心,为学校安全工作而努力工作.

  (5)、护校队成员,做到每日“三巡查”:早上到校巡查、中午放学巡查和晚上离校巡查,发现意外情况应及时果断处置,情况严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15、护校队应如实记录每日执勤情况,做好日常巡查台账.

工作方案 篇9

  一.指导思想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下简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已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是重新修订《XX普通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方案》(以下简称《评估方案》)的法律依据。

  2.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教语用[20xx]1号)对学校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目标及工作措施提出了具体要求,这是组织评估的工作依据。

  3.根据已评估高校的工作实践经验,考虑到语言文字规范化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应按照语言文字的内在规律,循序渐进、积极稳妥地推进工作,因此,对现阶段高校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应从合格达标评估开始,逐步提高。

  二.评估目的

  语言文字工作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落实科教兴市战略、推进现代化建设事业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高校是人才聚集的文化知识高地,也是语言文字应用的重要领域之一,在语言文字规范化方面理应做得更好一点,在全社会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

  1.进一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提高广大师生对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知晓率,牢固树立语言文字使用中的国家意识、法制意识和现代意识。

  2.进一步加强学校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加大管理力度,健全机构,建章立制,把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学校的培养目标和有关课程标准,纳入教育教学和学生技能训练的'基本内容,纳入学校工作日程和常规管理,渗透到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社会实践等教育活动中,使语言文字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3.进一步推动高校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努力创建规范文明的语言文字应用环境,使学校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水平适应XX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要求,在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方面发挥基础、示范作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做出贡献。

  三、评估内涵及标准

  从评估目的出发,重点评估学校在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过程中的工作定位、宣传力度、管理体制、工作措施以及工作效果等五个方面的情况。整个评估指标体系分为两级指标,其中一级指标五项,二级指标14项。为突出评估重点,二级指标中,有6项为核心指标(注有*号)。(详见《XX普通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标内涵及标准》)。

  四、评估的基本原则

  1.坚持“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实效”的指导思想,把评估作为推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手段。

  2.采取学校自评和专家评估相结合的原则。在学校自查整改、推进工作、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由专家组进校进行实地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作出综合性考察结论建议,既充分肯定成绩,又要实事求是指出存在问题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3.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定量指标是定性评价的依据,定性指标则从发展性角度进行分析,给学校以可持续发展的工作导向,通过定量与定性的综合考察和分析对学校进行科学、客观、全面的评价。

  4.坚持实事求是和客观公正的原则,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反对走过场。

  五、评估的实施

  (一)组织领导

  1.评估工作由XX市教育委员会和XX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共同领导。由XX市教育委员会高等教育处和语言文字管理处具体负责。XX市教育委员会和XX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负责审定评估方案,批准和宣布评估结论,接受和处理评估仲裁事宜。

  2.XX市教育委员会和XX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委托XX市教育评估院负责组织评估工作。

  (二)评估期

  评估期一般为3年,学校接受评估时须提供3年的工作资料。

  (三)评估结论

  1.评估结论分为合格(达标)、暂缓通过和不合格三种。

  (1)凡每条二级指标有三分之二以上专家组成员评审为合格,则该条指标为合格。

  (2)14条二级指标≥75%评定为合格(即11条),则学校总评为合格(达标)。

  (3)14条二级指标中有9-10条评定为合格,则学校总评为暂缓通过。

  (4)14条二级指标中只有8条及8条以下评定为合格,则学校总评为不合格(未达标)。

  (5)6条核心指标其中有任何一条评定为不合格,则学校总评为暂缓通过。

  (6)6条核心指标其中有任何2条及2条以上评定为不合格,则学校总评为不合格(未达标)。

  2.对暂缓通过的学校要求在评估后写出整改报告,并在半年内完成整改,接受复评。复评仍未通过者为不合格学校,继续整改,二年后方可申请再评估。

  3.评估后,如发现学校在贯彻执行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上有重大问题,经核查证实后,即取消其合格资格,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一年后再评估。

工作方案 篇10

  一、指导思想

  继续认真学习数学课程标准,进一步确立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围绕教学工作意见,以课程改革为中心,突出有效主题。以课堂教学与训练的研究与改革为切入口,加大教研、教改力度,转变教研理念,改进教研方法,优化教研模式,继续积极探索在新课程改革背景下的小学数学教研工作新模式,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推进素质教育。

  二、主要任务

  1、解读、试用和评价数学课程标准。解读数学课程标准,解析并把握小学数学新课程的内容要点,明确数学学科的教学改革方向;运用数学课程标准理解、把握小学数学新教材,指导新教材的教学。

  2、通读、试教和评价小学数学实验教材。通读并把握小学数学实验教材的内容体系,将新教材与旧教材对比分析,找出新旧教材的'区别和联系,发现并把握新教材的新观念。

  3、探索研究实施小学数学新课程的教学改革。在实验过程中组织和引导数学教师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改革,运用现代课程论和现代教育理论指导教学实践,努力探索与小学数学课程改革相适应的教学新方式,新方法。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以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为突破口,借助现代教学手段,构建新的教学模式,形成一套系统的具有科学性的,与使用新教材相适应的新的教学思想和方法。

  4、总结整理一年来本校教师在课程改革中好的经验、典型案例、教学设计,推广符合课改精神,具有创新性、示范性的课堂教学模式与操作方法,使之在更大范围内发挥作用。

  三、具体措施

  1、集体备课4次,(2,3,5,6年级各1次)重点探索课堂教学新模式,研究教材,教法,设计教案,制作课件。

  2、公开教学6次,(每个数学老师一次)上好实践课,重点探索新课程标准、新教育理念在课堂中的体现。定期进行实验课题的研究活动,组织实验教师研究探索教学规律。

  3、专题研究,重点研究教师教学方式的改变和学生学习方式的改变。

  4、优秀教学设计、优质课评比活动。

  5、安排教师到兄弟学校听课,吸取好的经验为我们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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