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工作方案模板七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方案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作方案 篇1
各市、县(区)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20xx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20xx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工作方案
加强节能减排,实现低碳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江西“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的必由之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23号),全面完成我省“十二五”节能减排降碳目标,现制定本行动工作方案。
工作目标:到20xx年底,单位GDP能耗、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比20xx年下降16%、17%,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20xx年下降5.8%、7.5%、9.8%、6.9%。
一、着力优化产业结构
(一)积极化解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41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xx〕35号),严格项目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依法依规全面清理违规在建和建成项目。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十二五”期间在已经淘汰炼铁292万吨、炼钢223.3万吨、水泥1677.7万吨、平板玻璃284万重量箱、电解铝1万吨的基础上,20xx年底前再淘汰炼钢50万吨、水泥174万吨。(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等负责)
(二)大力发展低能耗低排放产业。加强对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力争到20xx年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分别达到47%和8%左右。加快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xx〕30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二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府发〔20xx〕24号),组织实施节能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工程,积极培育“节能医生”、节能量审核、能源审计和清洁生产审核等第三方机构,在污染减排重点领域加快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到20xx年底,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1200亿元。(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科技厅等负责)
(三)着力调整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实行煤炭消费目标责任管理,严控煤炭消费总量,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加快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推广使用型煤、清洁优质煤及清洁能源。增加天然气供应,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新增天然气优先用于居民生活或替代燃煤。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到20xx年底,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能源局、省财政厅等负责)
(四)不断强化能评环评约束作用。严格实施项目能评和环评制度,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能效水平和排污强度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对钢铁、有色、建材、石油石化、化工等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实行能耗等量或减量置换。对未完成节能减排目标的地区,暂停该地区新建高耗能项目的.能评审查和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项目的环评审批。完善能评管理制度,规范评估机构,优化审查流程。(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等负责)
二、大力推进节能减排降碳工程建设
(五)全面推进实施重点工程。大力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工程,运用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电机系统节能等成熟技术改造工程设备,形成节能能力100万吨标准煤。加快实施节能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工程,推广应用低品位余热利用、半导体照明、稀土永磁电机等先进技术装备,形成节能能力30万吨标准煤。实施能效领跑者计划和合同能源管理工程,形成节能能力60万吨标准煤。加快推进火电、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工程建设,到20xx年底,分别新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能力6万吨、4万吨以上。到20xx年底,8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废水贮存设施。(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工信委、省环保厅、省农业厅等负责)
(六)加快更新改造燃煤锅炉。开展锅炉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调查。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到20xx年底,淘汰落后锅炉0.2万蒸吨(具体任务另行下达),推广高效节能环保锅炉,全面推进燃煤锅炉除尘升级改造,对容量2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面实施脱硫改造,形成23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1万吨二氧化硫减排能力和0.1万吨氮氧化物减排能力。(省发改委、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工信委、省能源局、省政府机管局等负责)
(七)加大机动车减排力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全省供应国四标准车用柴油,完成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任务。到20xx年底,全省淘汰20xx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强化新生产车辆环保监管。加快柴油车车用尿素供应体系建设。(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等负责)
(八)强化水污染防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编制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鄱阳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重点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较好湖泊,重点治理劣五类等污染严重水体。继续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严格水功能区管理。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大农村、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严格控制污水灌溉。强化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控制。到20xx年底,重点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比20xx年下降30%以上。(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等负责)
三、强化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九)推进工业节能降碳。实施电机能效提升计划,在重点耗能行业全面推行能效对标,推动工业企业能源管控中心建设;开展工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大力推进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建设,到20xx年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xx年降低25%以上。持续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推动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加快建立科学系统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强化节能降碳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落实奖惩制度。到20xx年底,万家企业实现节能量619.9万吨标准煤以上。(省工信委、省能源局、省发改委等负责)
(十)强化建筑节能降碳。深入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南昌市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xx年底,城镇新建建筑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达到20%,新增绿色建筑500万平方米。以住宅为重点,以建筑工业化为核心,加大对建筑部品生产的扶持力度,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负责)
(十一)推进交通运输节能降碳。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深化“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大力发展绿色交通运输,加强高效环保、环境友好的交通运输技术研究和推广,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继续实施高速公路不停车自动交费系统联网建设。继续推行甩挂运输,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行动。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业,加快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推进“公交都市”创建活动。公路、水路运输和港口形成节能能力34.5万吨标准煤以上,到20xx年底,营运货车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比20xx年降低2.4%以上。(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等负责)
(十二)抓好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完善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及考核办法。推进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在全省范围内建成100家节约能源资源示范单位,继续抓好“绿色回收进机关”活动。到20xx年底,力争全省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超额完成“十二五”时期降低12%的目标。(省发改委、省政府机管局、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等负责)
四、强化技术创新与推广
(十三)加强技术创新。积极开展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大力推进重点行业低碳技术创新示范工程建设,以电力、钢铁、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和交通运输等领域为重点,加快节能减排共性关键技术及成套装备研发生产。积极开展水体污染治理与控制重大科技专项,力争在化工、印染、医药等行业源头控制及清洁生产关键技术方面取得突破。继续推进省级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发展一批由创新示范企业主导、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引导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技术研发投入。(省科技厅、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等负责)
(十四)加快先进技术推广应用。落实节能低碳技术遴选、评定及推广机制,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环保产品技术申请列入国家节能惠民工程推广目录、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进行节能改造,形成新增节能能力40万吨标准煤。在钢铁烧结机脱硫、水泥脱硝和畜禽规模养殖等领域,加快推广应用成熟的污染治理技术。积极探索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示范工程建设。到20xx年底,石化企业全面推行“泄露检测与修复技术”,完成有机废气综合治理。(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环保厅、省农业厅等负责)
五、加强政策扶持力度
(十五)完善价格和收费支持政策。完善电力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扩大应用面并逐步扩大峰谷价差。对超过产品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和产品,研究实行惩罚性电价。对电解铝企业实行阶梯电价政策,并逐步扩大到其他高耗能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落实燃煤机组环保电价政策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推行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到20xx年底,全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调整到位。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费定价政策,研究将污泥处理费用纳入污水处理成本。改进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合理确定收费载体和标准,提高收缴率。(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工信委、省电力公司、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等负责)
(十六)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加大对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投入力度,整合各领域节能减排资金,加强统筹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努力促进资金投入与节能减排工作成效相匹配。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及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积极推进煤炭等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清理取消有关收费基金。按照国家要求,推进环境保护费改税。(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能源局、省政府法制办等负责)
(十七)加快绿色融资推广。大力发展绿色信贷,实施差别化定价机制,鼓励对节能环保企业和绿色信贷项目实施优惠利率并适当延长贷款期限。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鼓励节能环保企业挂牌新三板,引入私募股权投资,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开展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方式融资。逐步把企业新建项目的环评、环保认证、清洁生产审计、奖励等信息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促进节能减排信息在金融机构中实现共享,作为综合授信和融资支持的重要依据。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设立节能环保类投资基金,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实现节能环保产业提速升级。积极引导多元投资主体和各类社会资金进入节能减排降碳领域。(江西银监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证监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工信委等负责)
六、积极推行市场化机制
(十八)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定期向社会公布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空调、冰箱等量大面广终端用能产品目录,单位产品能耗最低的乙烯、粗钢、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高耗能产品生产企业名单,以及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名单。对能效领跑者给予政策扶持,引导生产、购买、使用高效节能产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工信委、省政府机管局、省发改委等负责)
(十九)推动建立碳排放权、节能量和排污权交易制度。积极培育省级碳排放权交易平台,支持江西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制度建设及江西省碳排放权交易所组建工作,开展全省碳排放权交易。研究制订节能量交易工作实施方案,探索启动项目节能量交易。继续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等负责)
(二十)推进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完善实施能效标志、环境标志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能效标识管理办法、节能和低碳产品认证制度、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扩大我省实施节能认证的产品范围,强化对认证结果的采信。将产品能效作为质量监管的重点,严厉打击能效虚标行为。(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工信委、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政府机管局等负责)
(二十一)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落实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完善配套政策,严格目标责任考核。探索建设省级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推广电能服务。电网企业要确保完成年度电力电量节约指标,并对平台建设及试点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鼓励和支持电力用户用能数据接入平台,提升平台应用水平。电力用户要积极采用节电技术产品,优化用电方式,提高电能利用效率。加强电力供需平衡分析预测,落实有序用电工作规定,利用经济、技术手段实施好有序用电。(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等负责)
七、加强监测预警和监督检查
(二十二)加强统计预警和运行监测。加强能源消耗、温室气体排放和污染物排放计量与统计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降碳的计量、统计、监测、核查体系,确保相关指标数据准确一致。加强分析预警,定期发布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和主要污染物减排数据公告。研究制订确保完成节能减排降碳目标的预警调控方案,根据形势适时启动。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到20xx年底,力争基本建成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进一步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确保监测系统连续稳定运行,到20xx年底,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传输率达到75%,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80%,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95%。(省发改委、省统计局、省环保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能源局等负责)
(二十三)进一步完善制度标准。严格落实《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江西省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认真实施国家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制(修)订一批重要节能标准、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落实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限值要求。(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政府法制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等负责)
(二十四)强化执法监察。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到20xx年底,基本建成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发挥能源监管派出机构的作用,加强能源消费监管。发展改革部门要及时开展万家重点用能企业专项监察。环境保护部门要持续开展专项执法,公布违法排污企业名单,发布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信息,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公开通报或挂牌督办。依法查处违法用能排污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实行节能减排执法责任制,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严等行为,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的责任。(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环保厅等负责)
八、强化目标责任
(二十五)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各市、县(区)要严格控制本地区能源消费增长(20xx-2015年各设区市能耗增量控制目标附后)。严格实施单位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责任考核,减排重点考核污染物控制目标、责任书项目落实、监测监控体系建设运行等情况。市、县(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节能减排降碳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地区,必要时请省政府领导同志约谈设区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问责,相关负责人在考核结果公布后的一年内不得评选优秀和提拔重用,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对超额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的地区,按照有关规定,根据贡献大小给予适当奖励。(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省统计局、省环保厅、省人社厅等负责)
(二十六)落实重点地区责任。九江、抚州等节能降碳重点设区市,要抓紧制订具体方案,采取综合性措施,确保完成节能降碳目标任务。省政府对年能源消费量300万吨标准煤以上的市县实行重点管理,省有关部门优先支持重点管理市县节能减排项目建设。新余等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要争取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或到20xx年底,超额完成目标的20%以上。南昌、景德镇、赣州等国家低碳试点城市要提前完成“十二五”降碳目标。(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财政厅等负责)
(二十七)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责任。省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多方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省发改委要履行好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会同省环保厅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地方和企业的监督指导,抓紧制订出台对进度滞后地区的帮扶督办方案,密切跟踪工作进展,督促行动工作方案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省环保厅等要全面加强监管,其他各相关部门也要抓紧行动,共同做好节能减排降碳工作。(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财政厅等负责)
(二十八)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要严格遵守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及时公开节能环保信息,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省属企业要积极发挥表率作用,把节能减排任务完成情况作为企业绩效和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国有企业要力争提前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加强企业自律、树立行业标杆、制定技术规范、推广先进典型等方面的作用。(省国资委、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等负责)
(二十九)动员公众积极参与。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调动社会公众参与节能减排的积极性。鼓励对政府和企业落实节能减排降碳责任进行社会监督。(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等负责)
工作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住建部6月17日紧急召开的全国老楼危楼安全排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关于印发<XX县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切实加强老楼危楼安全管理,杜绝垮塌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老楼危楼安全大排查,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该项工作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XX同志为组长,党委委员钟生义、副镇长XX为副组长,相关站(室)所负责人、XX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于安监站,由XX站长负责日常事务。
二、工作目标
老楼危楼安全大排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工作方针,按照“全覆盖、无遗漏、建账册、严督导、立整治”的总要求,按照村(居)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居)对辖区内房屋进行地毯式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漏一栋;在排查的基础上,组织技术力量对排查发现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重点检查,并确定危险程度,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房屋产权人、管理人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房屋安全。
三、排查范围
全镇范围内所有房屋,包括农民自建房、公共用房,重点是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以及违法违章建筑。
四、排查内容
1、老楼危楼质量安全状况重点排查;房屋是否存在基础不均匀沉降、裂缝;主体或承重结构是否无法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受力构件是否处于危险状态;墙体是否出现结构性裂缝;房屋是否局部或整体出现险情等。
2、老楼危楼管理维护状况重点检查:房屋是否存在违章加层;是否存在胡乱装修破坏房屋承重结构或构件导致安全受到影响等。
五、工作安排
1、各村(居)要立即组织房屋产权人、管理人和使用人对所有房屋进行拉网式全覆盖的全面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组织房屋产权人、管理人和使用人采取切实有效、坚决果断的措施进行整改,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从根本上杜绝重大房屋安全事故。
2、对城区范围内集中连片5栋以上属老楼危楼的,经规划建设部门许可,按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求和房屋改造管理有关规定,可申请拆旧建新,对于独栋属老楼危楼的可申请产权调换。
3、各村(居)按照《XX镇老楼危楼安全自查情况表》和《XX镇老楼危楼安排表及整改情况汇总表》内容填好于7月9日前上交党政办。
4、各村(居)必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于8月6日前整改落实到位,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5、镇政府将组织规划所、土管所、安监站对各村(居)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村(居)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老楼危楼排查工作的重要性,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成立工作机构,切实履行职责,按要求圆满完成任务。
2、精心组织,科学实施。各村(居)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克服困难,积极推动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有序开展。要以此次排查整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和健全老楼危楼安全长效管理制度,落实房屋安全责任,加强日常巡查管理,提高老楼危楼安全管理水平。
3、落实责任,确保实效。各村(居)开展老楼危楼安全自查、复查、整改等工作要讲究科学,实事求是,责任到人,确保实效。同时,对全镇在建的各类工程项目要加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工作方案 篇3
根据镇圩镇管理工作实际,现就圩镇环境秩序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的
针对当前圩镇乱搭乱建、乱摆乱卖、乱停乱放等“六乱”行为泛滥,影响镇容镇貌及广大人民群众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实际,组织力量对圩镇环境秩序工作开展一次集中整治,达到规范圩镇管理秩序,维护大众利益的目标。
二、整治内容
1、圩镇各门店经营户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人行道、街道摆放货物、广告牌等现象。
2、车辆占用通道停放,摩托车、自行车未在人行道上有序停放的。
3、各街道、通道、门店随意堆放石头、水泥墩、杂物等人为路障的,私自占用街道、压覆水沟浇筑斜坡的。
4、圩镇范围内未进行规划建设审批,未批先建,影响道路通行或安全堆放建筑材料和垃圾的。
5、门店在街道和卡楼外搭建临时建筑物、铁皮棚,悬挂尼龙薄膜、棚布等影响市容的。
6、圩镇老街、农民街逢圩日未按要求设立临时摊点有序摆卖的;固定安装遮阳伞,影响市容市貌的。各临时摊板、货物等物品在非圩日和夜间未自行撤除的。
7、圩镇范围内户外广告、横幅标语、彩虹门、彩旗等宣传用品未进行备案登记和统一规划设置的。
8、圩镇范围内“门前三包”制度(即包环境卫生、包市容秩序、包绿化美化)责任未落实的。
9、各门店垃圾未实行装袋并放置于店内或门口,随意倾倒、丢弃、散放的;临时摊挡产生的.垃圾未自行收集、装袋,随意散落在地的。
三、时间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7月初—7月中下旬)。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和整改通知等方式,营造集中整治的良好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底—9月底)。1、结合实际,选准突破口,组织力量对相关问题进行强力整治。2、理顺圩镇管理体制,分别授权给予圩镇居委会、高桥社区居委会对两个圩镇的管理职能。3、加强城管队伍建设,选准配齐人员。
(三)总结提高、建章立制阶段(9月底之后)。1、结合村(居)换届选举,配齐配强两个居委会的干部队伍,强化圩镇管理知识培训。2、进一步建立健全圩镇管理相关工作制度。3、根据整治情况开展不定期整治,逐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圩镇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镇圩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二)强化时间保障。
各单位抽调参加圩镇整治工作的干部职工,应根据领导小组工作需要,做到随叫随到,服从工作安排,在干部力量和时间上予以保证。参加集中行动应着制服。
(三)落实经费保障。
1、镇政府对圩镇整治工作的机械费、器材费、人工费等开支予以保障。
2、对参与圩镇整治工作的工作人员,根据考勤情况给予必要的误工、误餐和野外作业补贴。
工作方案 篇4
教学常规(70分)
1、计划总结(5分)
①学年计划、学期计划,每缺一项扣2分。
②计划、总结撰写不认真或不符合要求者扣1分。
③不按时完成或随意更改教学计划者扣1分。
④学期工作总结不按时上交者扣1分。
2、备课(20分)
⑴备课数量(5分)
备课节数达到应备节数得5分。
备课节数不足规定节数的.80%扣4分。
⑵备课质量(15分)
①无单元(或课题)教学计划的扣2分。
②无集体备课记录者扣2分。
③教案内容、环节不全不清楚者扣2分。
④做不到一课一案者扣2分
⑤教学环节中不注重学生能力培养过程设计、没有精心选择教法、指导学法、精心设计练习者扣5分。
3、课堂教学(20分)
采用领导、教师评估和学生问卷调查两种方式。
领导问卷占30%、教师问卷占30%、学生问卷占40%。
4、作业批改(10分)
①完成规定作业量得满分,完成规定作业量不足80%或作业超量30%以上者扣5分。
②作业无等级评定(作文详批部分无眉批、尾批),批改不认真者一次扣1分。
③作业批改无时间标志,评语不清楚不整洁扣1分。
④缺少批改记录一次扣1分。
⑤学生作业写不认真或不符合要求扣1分。
5、考试与辅导(5分)
①无故不按学校或上一级教育部门规定按时组织考试者每次扣2分。
②每次测试试卷必须全批全改,否则扣1分。
③测试分析不认真、不及时、敷衍了事,每次扣1分。
④测试后不及时进行辅导、查漏补缺,发现一次扣1分。
6、教研活动(10分)
①不按时完成规定听课节数,每少两节扣1分。
②教师每学期完不成规定的听课节数,每少两节扣1分,扣完为止。
③听课记录不详实,没有中肯的评课意见,每次扣1分。
④对组织教研活动不积极、不发言、不参加者,每人次扣1分。
工作方案 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各级部门关于加强20xx年节日放假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20xx年节日期间煤矿安全工作,遏制煤矿重大事故发生,巩固我矿今年安全生产成果,为我矿今年安全生产收好尾,全面加强20xx年节日放假期间的组织和领导,经矿研究决定从×月×日至×月×日停止井下一切作业,确保我矿在20xx年节日放假期间的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安全保障措施。
一、成立放假期间安全组织机构
组 长:卢成义
副组长:王大成、陈忠汉
成 员:钱权、肖乾春、陈孝勇、胡永海、谭世刚、翁发美、翁发奎、陈宗春、刘敬春、张微平、郑大海、荀友付
二、职责分工及要求
1、组长对20xx年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副组长对组长负责并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3、其他成员必须服从指挥、听从安排、密切配合,全面履行自己的职责,加强安全防范和安全检查工作。
4、在此期间组长、副组长非工作需要一律不的外出,全力以赴做20xx年节日放假期间的安全工作。
三、停产停工期间工作安排
1、在此期间严禁运输和使用爆炸物品,并加强库房值守与隐患排查工作,认真做好民爆物品管理工作。
2、矿井放假期间,只进行矿井通风、排水、瓦斯检测等工作,井下各地点的瓦斯检查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3、放假期间,留矿管理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期间严禁脱岗、外出。
四、井下安全保障措施
1、放假期间,矿井主通风机不得停止运转,只允许抽水和检查瓦斯。
2、掘进碛头必须切断所有通向巷道内的电源。
3、留矿人员必须熟悉矿井情况,熟悉本矿应急救援预案,了解救援物资的储备情况,保证24小时在矿值班。
4、井下上班人员工作期间必须互相合作,不得单独行动。井下开泵排水前必须有瓦斯检查员在场,经检测瓦斯浓度符合规定后才能开泵,瓦检员巡检时必须结伴而行。井下各地点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并做好记录。
5、加强井口管理,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严防外来人员误入井内导致事故发生。
6、加强瓦斯监测监控工作,监控室要有专人24小时值班,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值班管理人员。
7、放假前,必须切断矿井内除排水外的`动力电缆,对照明、排水供电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杜绝机电设备失爆现象。
8、电工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一旦外线电源停电必须立即启用备用供电回路,确保主通风机正常运转。主通风机运转20分钟后,瓦检员对井下所有通风巷道进行瓦斯检查,发现瓦斯超限或积聚向矿值班人员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9、下井人员必须观察沿途巷道的支护情况,发现冒顶、片帮的要立即汇报矿值班人员进行处理,严禁冒险通过。
10、加强矿区保卫工作,防止少数人搞破坏,积极作好自身安全工作。
五、地面安全保卫保障措施
1、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和守卫及值班人员管理和检查,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2、加强炸药库房24小时值班制度和矿级领导带班制度防止、雷*炸药丢失、被盗。
3、加强职工日常管理和思想教育,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必须及时解决。
4、加强职工法制教育和思想教育,在20xx年节日放假之前对全矿职工开展一次遵纪守法教育活动作。
5、认真落实治安综合治理和消防火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地面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监控,确保万无一失。
6、全矿管理人员24小时保证通讯畅通,加强请示汇报。
六、值班安排表
1、地面瓦斯监控值班
早班:张微平
中班:郑达海
晚班:刘敬春
2、井下瓦斯巡回检查值班
早班:夏荣申
中班:夏朝军
晚班:陶忠勇
3、主扇风机值班
白班:翁发美
晚班:翁发奎
4、矿区安全巡查
白班:卢成义
晚班:王大成
5、炸药房值班
早班:郑达海
中班:曾广炎
晚班:陈孝勇
6、矿领导值班:卢成义、王大成、陈忠汉
7、矿部值班室电话:02*****
巫山县红椿乡闵家湾煤矿
二0**年一月五日
工作方案 篇6
为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进一步提升我局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切实改进干部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根据上级统一布置,局党组决定,在系统内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根据本局工作特点,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扣“科学发展先锋,跨越屈起做表率”主题,着眼加速推进“率先小康、生态文明、人民幸福”进程,确立民生为重,服务为先导向,坚持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做到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服务作风明显改进、服务效能明显提高、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服务优的干部队伍,使全系统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二、活动内容
1、深入开展“首问责任制”活动。首问责任制是指行政相对人到本单位咨询或办理相关事项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认真解答,负责办理或引荐到相关科室的制度。“首问责任人”是行政相对人来本单位办事被询问的第一位工作人员。作为“首问责任人”应负起接待对方的全部责任。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自己承办事项应立即接办。可以当场办理的应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应当向行政相对人说明理由;首问负责人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承办的事项,应向行政相对指明办事地点、办事程序,并负责将其引领至承办部门。
2、普遍开展“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活动。国土部门是窗口单位,为方便群众,各科室及职能单位,要将本科室、本单位的工作职能、工作要求、办结时限等制作成标牌,在显眼处公示,局办公室对每位工作人员统一制作“岗位卡”标明每位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工作职责。是共产党员的要佩戴党徽,局信息中心对上述内容在网络平台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深入开展“创群众满意岗位,比工作作风、比工作业绩”活动。为促进“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局决定在各科室之间、工作人员之间广泛开展“领导点评、党员互评、群众评议”活动,把领导点评、党员互评、群众促进结合起来,领导干部和党组织要认真进行点评,事实求是肯定成绩,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指明努力方向,要结合科室特点和岗位实际,开展自评、互评、相互鼓励、比学赶帮。坚持“开门接活动”,通过设置意见箱,网上投票等方式,接受服务对象,即时评价,在线评价及时反馈群众意见,整改存在问题。
三、具体要求
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是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党风、政风建设,各科室、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要切实负起责任来,抓好本科室、本单位的“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广大干部职工要积极参与,认真实践,树立良好形象,转变服务职能,发送服务环境,全面提升本系统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工作方案 篇7
一、工作室的定位及目标
名师工作室要成为教师发展研究的窗口,成为教师发展交流体会、反思问题、解决困惑、创生智慧、形成思想的中心,成为令教师向往的“学习型”“研究型”的学术团队,努力探讨教师发展的思路和策略,努力建设“智慧型”教师队伍,形成一批在本县内外有较高知名度的个性鲜明的名教师。
组建学校名师工作室,是实施名师工程的重要举措,是为了充分发挥专家教师的专业引领作用,建立优秀教师间合作互动培养人才的新机制,使其成为我校优秀教师的重要培养地,优秀青年教师的集聚地和骨干教师的孵化地,从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二、工作室职责与分工
(一)职责
1、名师工作室各成员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教师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责任感,积极进取,勇于创新,敬业爱岗,乐于奉献,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名师工作室各成员应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思想,自觉学习研修,扎实掌握教育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主动学习和了解相关学科国内外发展新动态,积极探索在教学实践中逐步形成自己的独特有教育教学风格,成为研究型、专家型的名师。
3、坚持“让名师在一线,还名师于课堂”的原则,名师工作室成员要积极承担教育教学任务,在学科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承担教育教学培训任务。每位名师工作室成员在任期内必须培养和指导本学科青年教师二人,把名师工作室“在教、支教、带教”及工作绩效作为认定、考核名师工作室的重要依据。
4、积极承担教学示范课、观摩课、评课议课、专题讲座等教学任务。工作室成员每年在县级以上执教示范课、观摩课不少于一次或在校级以上范围作专题学术讲座一次以上。
5、定期组织开展灵活有效的研讨活动,如校本教研、课例研究、教材分析、专题学习和教学反思等学术研究。不断反思自身的教育教学,主动承担教改实验或参与教科研立项课题,积极撰写有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科研报告。工作室成员每三年至少参加一项市级教科研课题工作,至少一篇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
6、名师工作室各学科组有责任与市、县相关的名师工作室或相关的学科教研室对口合作,共同组成有层次有分工的.市、镇、校三级名师的优质资源网络,充分发挥和共享名师优质资源。
7、加强完善名师工作室的网站建设,形成本学科工作室的特色,提高网页点击率、更新率,网页内容既反映工作室工作进展情况,更要提供贴近本学科教学实际,与时俱进的课堂教学资源。名师工作室每月必须更新充实网页内容,每月至少有一次安排成员和基层教师互动答疑,体现名师工作室qq群的实用性、有效性、互动性。做到本地工作室优质资源最大化的与一线师生分享。
(二)分工
1、工作室负责人的职责
(1)工作室负责人必须制订年度工作计划。
(2)确定工作室教育教学专题研究项目及主要研究方式、达成的研究目标、预期成果及呈现(辐射)方式,负责整个课题分组实施和协调工作,并撰写相关的报告。
(3)制订工作室成员培养考核方案,包括培养目标、培训形式、研究专题、培训考核等。每学年对工作室成员专业化发展作出评价考核。
(4)完成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教科研等培训任务。
(5)建立和健全工作室各项制度,做好记录工作。
2、工作室成员的职责
(1)工作室成员制订三年个人成长发展目标,配合工作室负责人共同制订具体培养计划;
(2)在个人专业化发展成长档案中增加在工作室中学习、成长的内容记录。
(3)尊重工作室负责人及工作室其他成员,服从工作室负责人的有关工作安排,及时完成工作室负责人布置的各项研究任务,协助工作室负责人开展各项活动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方案,使“工作室”能高效运行,互助合作,共同提高。
(4)工作室成员必须协助学校培养年轻教师及特长型学生,提高教师的整体水平,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
三、工作室规章制度
1、会议制度
(1)每学期召开一次工作室计划会议,讨论本学期“工作室”计划,确定工作室成员的阶段工作目标、工作室的教育科研课题及专题讲座内容。
(2)每学期召开一次“工作室”总结会议,安排本学期需展示的成果内容及形式,分享成功的经验、探讨存在的问题。
(3)根据工作室计划,每学期至少安排两次阶段性工作情况汇报会议,督促检查课题的实施情况,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难点。
2、工作制度
(1)名师工作室负责人与工作室每个成员签订《名师工作室成员工作协议书》,在完成工作室研究项目和个人专业化成长方面制订周期发展目标,规定双方职责、权利及评价办法。
(2)工作室负责人为工作室成员制定具体进步计划,安排培训过程。
(3)工作室成员必须参加“工作室”布置的带、教培训工作,完成工作室的学习、研究任务,并有相应的成果显现,努力实现培养计划所确定的目标。
3、考核制度
工作室成员的考核由其负责人和领导小组负责,主要从思想品德、理论提高、管理能力、教育教学能力、研究能力、技能水平等方面考察是否达到培养目标,考核不合格者则调整出名师工作室;同时按有关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
4、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工作室档案制度,并由工作室负责人兼管。
(2)工作室成员的计划、总结、听课、评课记录、公开课、展示课、教案等材料及时收集、归档、存档,为个人的成长和工作室的发展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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