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12篇
在人们越来越重视发展的今天,我们会经常使用申请书,申请书是我们平时提出请求的一种书信。一起来参考申请书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1
申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支行
住所地:※※
负责人:※※,职务:行长
被申请人:无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增加诉讼请求:
请求判令申请人(本案原告)对被申请人(本案第二被告)质押的保证金及利息享有优先受偿权。
事实与理由:
贵院受理的申请人诉无锡※※物资有限公司、无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申请人无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和申请人于20※※年※※月※※日签订了合同编号为L※※3的《最高额保证金质押合同》,合同约定被申请人以其开设在申请人处的保证金专户账号为3※※0(笔号为1)中的人民币100万元保证金及利息提供质押担保。担保范围为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支付的其他款项、贷款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等)。
被申请人涉及重大法律纠纷,且上述质押保证金账户被无锡市※※区人民法院法院冻结,已经危及申请人债权,申请人有权依照贷款合同的约定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并要求行使质权,同时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将为了便于本案的`审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以上增加诉讼请求的申请,恳请贵院批准!
此致
申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支行
20※※年**月**日
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2
申请人:、女、汉族、19-年12月日出生、住址:-瑞州区前-房。
代理人:郭伟俊律师
被申请人:、女、汉族、40岁、住址:呼和浩特-。
请求事项:
请求在申请人诉杜一案中增加以下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从20xx年1月1日起至归还房屋止侵占房屋造成的损失(按照每月1000元计算现在已经为13000元)。
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鉴定费(待鉴定机构收取后确定)、诉讼费、和交通费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房屋侵权纠纷一案已经由贵院受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以前是申请人的弟媳,后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兄弟离婚,申请人一直念在双方曾经的感情因素让被申请人暂住在本案所争议的房屋中十多年,在申请人向贵院提起让被申请人腾出房屋的诉讼时只是要求被申请人交还房屋则可,而且还向法院提出调解申请,只要被申请人搬出房屋诉讼费甚至都可以不予追究。但被申请人把申请人的宽容当做软弱,而且一直对法院的正常审理工作不予配合,提供虚假信息拖延审理,并且多次对法院和申请人进行欺骗,为了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利不被进一步的.扩大和继续侵犯,现在申请人向贵院提起以上增加诉讼请求的申请的项目和数额,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申请人:
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3
申请人(原告)农民工
法定代理人:
被申请人(被告)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原告)诉被告限公司关于工伤待遇纠纷一案,原告已依法请求工伤待遇赔偿,因被告至今没有一个愿意赔偿的姿态。为求得这种合法诉讼请求的顺利实现,现依法提出(增加)诉讼请求。
增加诉讼请求事项:
依法解除原告与被告泸州观宇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的劳动关系
理由如下:
一、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工伤职工有权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该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被告未为原告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作为劳动者的原告有权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目前被告处于未与原告订立劳动合同的状态,只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原理,这种情形下,劳动者本身随时有权解除与被告的事实劳动关系。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有关规定,特此提出增加诉讼请求,请予一并审理为感!
此致
人民法院
请求人;
法定代理人:
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
日期:
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4
申请人:xxxxxx
被申请人:xxxxx
被申请人:xx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请求事项:判令二被申请人立即赔偿申请人伤残赔偿金49450元(24725乘以20年乘以10%)、误工费18000元(1800乘以10个月)、精神抚慰金20190元、鉴定费1500元。
理由:申请人与二被申请人因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协商不成于20xx年7月1日诉至xxxx人民法院,后由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人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申请人伤残鉴定于20xx年10月9日作出,伤残等级为10级,且申请人为做伤残鉴定又支付了相关的必要费用,故申请人增加诉讼请求。
此致
x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5
申请人(原告):张新荣,女,汉族,1979年7月17日出生,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交通路90号。
被申请人(被告):汤现兵,男,汉族,出生,住河南省平舆县万冢镇闫楼村委汤庙村民组。系新蔡县“明珠嘉园楼房”土建工程承包人。
申请事项:请依法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塔机租赁合同,并请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塔机。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塔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你院正在审理中。双方虽然在原来的塔机租赁合同中,对租赁期限约定不明,但由于被申请人曾经于20xx年7月15日向申请人书面“报停”。故,按照本行业的.交易习惯,可视为双方的租赁合同已经解除。合同解除后,其本应当向申请人返还合同项下的租赁物——塔机。可是,被申请人却出尔反尔,毫无诚信。其不但不向申请人返还塔机,且拒绝支付其扣押占有该塔机期间的租赁费。鉴于该塔机现在依然在被申请人实际掌控中。所以,特具文增加上述诉讼请求。恳请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并请判如所请,以维权益。
此致
平舆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6
原告:黄xx,男,汉族,1969年xx月xx日生,住重庆市酉阳县xxx。身份证号码:5135241969xxxx0511。
被告:李xx,女,苗族,1979年xx月xx日生,住重庆市酉阳县xxx。身份证号码:5135241979xxxx0328。
案号:(20xx)渝04民初x号
增加诉讼请求事项:
请求酉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分割被告所有的.位于秀山县中和街道x号的商品房一套。
事实与理由:
原告诉被告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于20xx年1月2日受理,原告于20xx年2月2日突然发现被告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原告隐瞒情况,用原被告共同财产购买了位于秀山县中和街道x号的房屋一套,该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依法分割,特此增加诉请。
此致
酉阳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7
申请人乐××,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美发师,住本市硚口区汉正街385号153栋××号,电话130361116××。
变更后的.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陈××赔偿原告截止定残日的医疗费15589.95元(已扣除支付部分33500元)、误工费105000元、护理费4545元、交通费834.5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335元、必要的营养费1335元、伤残赔偿金70288费7000元、精神抚慰金33000元和法医鉴定费500元,__元;
100000元以内承担连带责任;
四、判令被告陈××事实与理由:
贵院受理的申请人诉陈××现已由贵院现申请人特向贵院提
此致
申请人:
20xx.08.10
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8
申请人:xxx,性别,民族,xxxx年月8日出生,户籍地:xxx,现住址:xxx,联系方式:
申请事项:
申请贵院依法准予申请人将诉讼请求增加、变更如下: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40000元、利息2460元(利率6.15%)、实现债权的费用4500元,共计:46960元;
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依法受理。因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拖欠申请人货款40000元,发生利息2460元,且申请人为了实现债权,支付律师代理费450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之规定,上述费用应由债务人承担。
故申请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申请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望准予。
此致
天津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9
申请人(原告):郭绍良,男,1958年8月24日出生,汉族,四川省泸县人,农民工,住四川省泸县嘉明镇团山堡村八组10号。
法定代理人:黄文先,系原告之妻,联系电话:18244**3278。
被申请人(被告):泸州观宇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云彬,131988**666。
申请人(原告)郭绍良诉被告泸州观宇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关于工伤待遇纠纷一案,原告已依法请求工伤待遇赔偿,因被告至今没有一个愿意赔偿的姿态。为求得这种合法诉讼请求的顺利实现,现依法提出(增加)诉讼请求。
增加诉讼请求事项:
依法解除原告与被告泸州观宇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的劳动关系
理由如下: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工伤职工有权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该条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被告未为原告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作为劳动者的原告有权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目前被告处于未与原告订立劳动合同的状态,只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原理,这种情形下,劳动者本身随时有权解除与被告的事实劳动关系。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有关规定,特此提出增加诉讼请求,请予一并审理为感!
此 致
泸县人民法院
请求人; 郭绍良
法定代理人: 黄文先
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贺永德
二○一二年九月九日
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10
申请人:______化工厂。地址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厂长。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化工厂办公室主任。
增加诉讼请求:
责令被告陈______拆除在______化工厂土地上所建之新楼房和旧平房,退回被其侵占的土地计63. 45平方米。
事实和理由:
在我厂诉陈______侵权纠纷一案中,我厂已提出了诉讼请求,列举了事和证据。为了维护我厂的合法权益,确保国家财产不受侵犯,彻底解决纠纷,根据新增加的诉讼请求,现列举以下事实和证据:
我厂(原告)新建____楼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申请规划,同年______月份正式破土动工。被告_______的新建楼房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申请批准,开始动工兴建。当我厂____层施工完毕,正准备动手盖3层的时候,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上午______时,被告陈______以我厂______#楼影响其住房采光为由,窜入我厂工地,强行将我厂电源箱锁住致我厂建筑工程被迫停工。在我厂工程停工期间,被告______的`新建楼房竣工。而被告______新建之楼房,未经我厂同意,强行占用土地____平方米。
在建之前,被告在新楼房侧建有旧平房1座,也侵占了_______化工厂的土地。应当说明的是,我厂新盖27#楼地基是50年代盖的小平房。当时职工子女多,其中分给的宿舍的房前屋后大都盖有小伙房。______系我厂退休职工,当时居住在河西宿舍原粮店内,也盖有小伙房。我厂宿舍管理室对职工私自盖的小伙房用地,曾明文规定,厂里什么时候用,职工什么时间腾出。由于被告的小伙房是盖在屋后,所以我厂在______年______月新建河西宿舍以北围墙时,才发现被告的侵权行为事实。为此,我厂与_____曾就此问题达成协议,协议中规定被告______拆除侵权土地上的旧房。
旧平房占用工厂土地____平方米;楼房占用我厂土地____平方米,项合计,被告_______共侵权占用我厂土地____平方米。
另外,被告陈______在我厂院墙以内,还建有大栩一个。大棚两侧堆有粪、石料等杂物,严重影响了我厂的环境卫生,污染了职工宿舍区的空气
综上所述我厂____楼申批施工在前,被告陈______的新建楼房申批动工后。在借口影响采光强行锁住我厂施工工地电源箱之后,被告陈______的核施工竣工。被告新建楼房中也有申批手续,但地基超出了城建部门批准围,侵占了我厂的土地。因此,被告陈______超出批准范围所盖楼房是违法建筑,理应责令其限期拆除。旧平房的侵权行为,亦为我厂于______年______月份建围墙时发现,亦在诉讼时效之内,亦应一并依法责讼被告陈______拆除。我厂在原诉讼请求的基础上,特作以上补充,请人民法院合并审理。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国营化工厂
(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11
申请人: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xx,法定代表人xxx,职务xxx。
被申请人: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xx,法定代表人xxx,职务xxx。
增加请求事项:
判令被xxxx。
事实和理由
xxxxxxxxxx。申请人认为,该费用是因申请人因本案导致的直接损失,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恳请贵院批准。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x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12
申请人:中国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xx支行
住所地:xx
负责人:xx,职务:行长
被申请人:无锡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地:xx
法定代表人:xx
增加诉讼请求:
请求判令申请人(本案原告)对被申请人(本案第二被告)质押的保证金及利息享有优先受偿权。
事实与理由:
贵院受理的申请人诉无锡xx物资有限公司、无锡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申请人无锡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和申请人于20xx年xx月xx日签订了合同编号为Lxx3的《最高额保证金质押合同》,合同约定被申请人以其开设在申请人处的保证金专户账号为3xx0(笔号为1)中的人民币100万元保证金及利息提供质押担保。担保范围为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支付的其他款项、贷款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等)。
被申请人涉及重大法律纠纷,且上述质押保证金账户被无锡市xx区人民法院法院冻结,已经危及申请人债权,申请人有权依照贷款合同的约定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并要求行使质权,同时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将为了便于本案的审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以上增加诉讼请求的申请,恳请贵院批准!
此致
无锡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中国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xx支行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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