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事务所实习报告四篇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与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连,报告具有双向沟通性的特点。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事务所实习报告4篇,欢迎大家分享。
事务所实习报告 篇1
会计专业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现代会计是现代经济控制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门,是信息社会中通过对包括财务会计信息在内的经济信息的优化与利用,以期实现对既定目标控制的关键性管理工作。所以我为自己是一名会计专业的学生而感到无比的荣幸。在两年的大学生活中,我学习了《会计基础》,《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财务管理》、《成本会计》及《会计理论与实务》可以说对会计已经是耳目能熟了,所有的有关会计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结构体系,都有了一定的认知,但这些似乎只是纸上谈兵,我认为只有把从书本上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的会计实务操作中去,才能真正掌握这门知识。因此,我作为一名会计专业的学生,在20xx年的暑假,有幸参加了为期近1个月的专业实习。
一、实习单位情况
我所实习的单位是湖北罗田兴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分为办公室、财务审计部、资产评估部、代理记账部、司法会计鉴定所以及管理咨询部。业务主要为年报审计、法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改制审计、破产审计、代理记账、资产评估等业务。这里的职员大多都在四五十岁左右,所以对待我们这些实习生,都是和颜悦色,不耐其烦的解决我们在实践过程中碰到的疑惑。正是在他们的带领下,虽然只是短短一个月的时间,但在专业学习上有了一个质的突破。
二、实习过程
1、粘贴原始凭证
在实习的初始阶段,开始做的事情是粘贴原始凭证。一开始我对这件事情感觉不屑一顾,不过是将原始凭证粘贴在记账凭证的后面而已。然而当我拿到大大小小,数量甚至达到二十张的原始凭证,顿时变得手无阻错。在这个过程中,我学习到,实际过程中,要将原始凭证粘贴在粘贴单上,在涉及到服务业消费时,都是等额凭证,而且张数比较多,这时首先要把凭证金额相等的进行分门别类,然后将纸张从小到大的顺序,在粘贴单上从右至左依次粘贴。当纸张超过记账凭证的纸张时,要将凭证折起,左边卷角,这样不仅方便装订,而且查阅也很方便。
在事务所里,我有幸看到湖北省公路检测站的会计凭证,他们的凭证装订非常的整齐,在粘贴原始凭证时,在左端间隔俩厘米左右,右端的凭证均匀分布,然后在左端用小纸条将凭证垫整齐,采用这中方法后的凭证左端非常的结实,整体平实。
以前我对凭证的装订并不在意,现在我明白通过凭证的装订不仅体现出一个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更是一种工作态度。
2、记账
填写记账凭证,在学校的会计实务中有过这方面的学习,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差别。记账的依据是原始凭证,在实践中,原始凭证由三个部分组成,费用报销单、原始凭证以及粘贴单。由于企业规模比较小,所以涉及到的会计科目并不多,但业务量比较大,所以在实际的操作中并不像我们理论学习中先写借方,再写贷方,而是将所有的借方写完,然后在统一贷记现金或者银行存款。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工作量。填写记账凭证时,有时同一个业务,但企业的性质不同,所计入的科目也就不一样。例如购买专业发票,相对于制造企业而言,计入管理费用的办公费,相对于服务业而言,则是计入营业费用。在最后再结转利润和费用,记账的程序就完成了。
3、过账
在实习过程我所接触到与理论学习最大的不同,就在于过账这一步骤上。在实务学习过程中的做账顺序是,建账、记账、明细账、丁字帐、科目汇总表、总账,最后是报表。但在实际过程中,为了节省实间,以便尽快的做出财务报表以便报税,记账完毕后,直接过渡到丁字帐,然后可以得出本月的报表。通过试算平衡检查数据的正确性,最后在稍微空闲的时间里,将记账凭证过到明细账和总账中,这种方法可以更加合理的安排工作时间,同时在了解报表的前提下过账,可以减少过账程序中的错误,但不便于了解账户之间的联系。
而我在实习过程中,非常荣幸的接触到了真正的账目,并协助进行过帐这一过程。委托记账的是湖北省食为天饮食有限公司。两本三栏式的账目,分别是资产类和负债类,一本多栏式账目,一本数量金额式的账目,以及一本总账。这是一个漫长而又细致的工作,不容许有一丁点的马虎,否则对于后面的对账会产生巨大的麻烦。
虽然我们学习过各种更改的方法,但这并不是意味着就可以任意为之。更改的过于频繁,会使帐页看上去非常的不美观。
4、报税
公司每月都需要报税的,一般情况下,按月报税的有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季度报税的是企业所得税。按月报税的时间是次月10日以前,按季报税的是季后15日,限期缴纳最后一日,遇到休息日,顺延一日;遇到长假(春节、五一、十一节),按休息日顺延。
报税需要三份文件,首先是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申报表内容包括计税依据、税款计算、纳税人或委托代理人填报。一般纳税人的申报表相对而言要详细些,包括销售额、税款计算、税款缴纳、纳税声明或纳税人申明。然后需要企业本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报税的相关文件一式三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主管税务部门留存,一份征收部门留存。申报后,会得到国家税务局认证结果通知书,会计人员要将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抵扣联与通知书一起装订成册,作为纳税检查的`备查资料,通知书一式俩联,第一联税务机关留存,第二联送达企业。
5、会计电算化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会计电算化已逐渐成为会计工作过程中的主流。事务所中也是将电子帐和手工帐相结合。实习单位采用的会计电算化软件是正航导航者。相对于学校学习的用友软件在操作上要简便很多。这个软件一共有四个部分,首先是共同管理,在开账时设置人员资料,会计科目,系统参数设定,产品资料,客户资料,供应商资料等。然后是财务管理部分,设置包括财务参数设置和期初数据录入。第三部分是出纳管理,最后是固定管理。虽然版块设置比较少,但却涵盖了所有的会计内容,可以随时查看明细帐,总账,日记帐,余额表,自动生成财务报表。对于规模较小的企业非常实用,操作也很直观方便。
三、实习心得
1、实践出真知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这是陆游的《冬夜读书示子聿》一诗。意思是说,从书本上得到的知识毕竟比较肤浅,要透彻地认识事物还必须亲自实践。虽然只是短短几个月的时间,但在这里我接触到了实实在在的账目,更加深刻的体会到会计科目之间的联系,以及各项程序的衔接和内涵。
2、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我在课堂上学习到的只是理论知识,但是很多的理论在实际中都具有一定的变更,在遇到这样的情况时,要注意在不违反会计制度的原则上,以实际为标准。
3、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
在实习过程,虽然我所做的只是一些小事情,但是没有这些事情的积累和学习,我也不可能这么深刻的体会到会计深远的意义。会计可以说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学科,所涉及到的内容也是包罗万象,只有一步一个脚印,才有可能达到辉煌的顶峰。
事务所实习报告 篇2
在20xx年2月初,经同学介绍来到了某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番禺业务部面试会计助理,实习了3个月,学到了不少应用能力,发现原来学校教的和实际工作的真的难接应啊!应届毕业生学生真的缺少实操经验和社会阅历。
一、实习环境及岗位情况
某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是经广东省财政厅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目前公司主要业务是企业设立验资、变更、增资;各类企业年度审计、工商年检审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出具查账报告;资产评估(含房地产);企业跨区、歇业清税查账;财税顾问、培训、设立会计制度;税务代理、代理记帐、会计咨询、投资分析及海外公司注册(离岸公司)等。公司拥有专业技术人员40多名,其中:注册会计师15名、注册税务师8名、注册评估师5名、高级会计师1名、其它专业人员11名,并聘请了多名资深专家和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与各类经济管理专家、学者担任常年顾问。拥有自己的客户服务标准和内部操作规范以及较强的专业技术力量,能确保我们的服务切合客户的需求,公司有完善的服务标准和信息沟通系统,能够保持与客户的双向沟通和信息反馈,有利于服务质量的保证。
二、实习内容
实习期间按照要求和公司安排主要完成以下实习工作任务:
1、了解会计师事物所机构组成,人员职责,基本业务。
2、分别熟悉事物所各种会计业务的操作流程,行业规范,协助会计师完成各类业务。
3、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各种办公室日常工作。
现按照时间进度将实习内容报告如下:
第一周,我就跟着会计师到一间物流公司查账做审计报告和所得税汇算清缴了,虽然自己什么都还没清楚要做什么,但会计师很有耐心的讲解给我听怎么做,第一次就负责了检查他们公司的帐目有没有白条,而会计师就在做审计工作。
在注册会计师老师的指导下做一些测试工作,协助完成工作底稿。起初,比较生疏,就先自己翻看客户提供的各种资料,包括凭证,总分账,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表等等。然后开始进入抽查凭证工作,开始由老师写出需要抽查的内容和项目凭证号,我们实习生只负责查找凭证是否相符,尤其是涉及大额支出项目,计提折旧项目以及涉及税金项目。抽查凭证工作是审计过程中一个至关重要的程序,很多问题都是在抽凭时发现和暴露出来的。在我们逐渐熟悉抽查凭证的原则和方法后,便独立完成抽查工作,决定抽查的项目并签署审计抽查意见。在此过程中,会遇到一些问题,例如凭证号不相符合,原始凭证不完整等等,在经过老师确认指导后我们写下自己的意见建议。在完成这一工作中,虽然抽凭并不难,但查找对照比较烦琐,而且责任重大,让我有较深刻的体会。
这些都是在事务所里协助老师做的比较零散的工作,但是的确学到了不少东西,很多看似简单的问题有时自己都会遇到麻烦,在此解决过程中也积累了不少经验
第二周开始,我跟着注册会计师出外勤,完成年度审计业务和所得税清缴,客户有科技园、惠普电子有限公司、柏盛堂医药有限公司等。
之后的时间我们在事务所协助完成昨天现场工作的后续工作,整理完成工作底稿,完成审计报告的编写,并装订成册,直到送到客户手中,心中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因为那里面包含着自己的工作,包含着自己的努力,也包含着自己的成就感。
这样,我在广州德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番禺业务部为期8周的实习就结束了,时间虽短,但内容丰富,让我受益很深。
三、实习体会
通过这次在会计师事务所的实习,使我在即将毕业前学到了很多东西,很多课本上没有而工作以后又必须具备的东西。
明白事务所工作的主要职责范围,机构构成,学到了一些必备的办公室事物处理,了解了最近的会计政策法规,并逐渐熟悉了审计业务的流程以及关键步骤。
体会到作为会计师事务所外部审计职责的重要性,无论从社会发展还是企业生存,完善的财务制度是至关重要的,而作为会计师事务所,肩负着外部审计这一重任。而作为事务所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个人品质,同时应具备较好的业务能力和身体素质,这样才能很好的适应并胜任这一重要的工作。
同时,作为事务所的实习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看到了很多的账本账册,也体会到了作为企业或者单位会计人员的工作。会计其实更讲究的是它的实际操作性和实践性。每一笔业务的发生,都要根据其原始凭证,一一登记入记账凭证,明细账,日记账,三栏式账,多栏式账,总账等等可能连通起来的账户。这为其一。会计的每一笔账务都有依有据,而且是逐一按时间顺序登记下来的,极具逻辑性,这为其二。在会计的实践中,漏账,错账的更正,都不允许随意添改,不容弄虚作假。每一个程序,步骤都得以会计制度为前提,为基础。体现了会计的规范性。对于登账:首先要根据业务的发生,取得原始凭证,将其登记记账凭证。然后,根据记账凭证,登记其明细账。期末,填写科目汇总表以及试算平衡表,最后才把它登记入总账。结转其成本后,根据总账合计,填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等等年度报表。这就是会计操作的一般顺序和基本流程。
另外,财务,审计本身就是比较烦琐的工作,面对那么多的枯燥无味的账目和数字时常会心生烦闷,厌倦,以致于错漏百出,而愈错愈烦,愈烦愈错。必须调整好心态,只要你用心地做,反而会左右逢源。越做越觉乐趣,越做越起劲。
其实在实习之前我就给这个实习定了一个目标:感受审计工作。我不刻意要求能学到很多的'审计知识,能独立的完成审计的业务,这些对于一个实习生来说也不现实。我只希望能感受审计人的生活,体会事务所工作的氛围,了解我理想的行业是否真的适合我。而结果是我得到远远超过了我开始的要求。其中最珍贵的不是加深了对审计这个行业的理解,而是实习带给我的成就感,让一直带点自卑情结的我明白到自己的能力。进入大学以后在参加的活动中我都扮演着一个teammate的角色。而实习中虽然没有定位职位,我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实习生里的leader的角色,从教导工作,分配任务到调解矛盾,一步步走来我都能把它们完成到位。上司和实习生们对我的信任让我更认真细致的完成自己的工作也增添了我的一份自信。真的,自信和出色是相得益彰的,而这些也是快乐的源泉。实习期间和大家一起工作,一起成长我感到由衷的喜悦。
对于这次实习,同样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实习时间短,两周时间不足以对事务所所有业务都有一完整的了解,对于审计业务也是浅尝辄止,没能接触到更多业务类型;第二,参与审计的都是业务较为简单的诸如行业协会等,没有涉及规模较大,业务繁杂的大中型企业;第三,对于课本学习内容有所遗忘,以至于在实践过程中时常不知如何解决。
对于以上问题,还需要在今后有机会的实习过程或者工作过程中注意改进和解决。
事务所实习报告 篇3
这个暑假有幸去浙江永德会计事务所实习了两周,期间虽然满辛苦,但学到了不少实务知识。
在这短短两周的实习中,我完成了公司给我们安排的以下实习工作:
1.了解会计师事物所机构组成,人员职责,基本业务。
2.分别熟悉事物所各种会计业务的操作流程,行业规范,协助会计师完成各类业务。
3.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各种办公室日常工作。
公司分审计一部和二部,我们几个实习生都分在一部工作。现在我先按实习时间总结下实习内容:
第一天早上8:00正式到公司报道,随后由负责审计业务的主任会计师王老师给同时去实习的三人开会,大概介绍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情况,主要是公司发展历史,机构人员设置,经营业务范围以及目前经营状况等,同时对我们实习人员提出的相关问题做了解释说明。最后,明确了我们实习期间的主要工作任务,并提出了相关要求和期望,鼓励大家在新的环境里认真学习,努力工作,争取在实习期间有所收获。还给我们每人分配了一个师父,我跟朱老师。.
开始两天时间,在事务所内熟悉情况,并帮忙完成各项办公室日常事物。每天空闲时间自己翻阅以前审计的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自己熟悉审计的一般流程和该注意的一些事项,并了解最近的会计政策,从宏观经济,会计制度,证券,法律等等方面作以了解,这些都是在今后的工作中经常用到的法律法规,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学习机会,使我们获得了行业相关的第一手资料。
第二周一开始,开始进入审计业务的实际练习操作阶段,主要是在老师的指导下做一些测试工作,协助完成工作底稿。起初,比较生疏,就先自己翻看客户提供的各种资料,包括凭证,总分账,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表等等。然后开始进入抽查凭证工作,开始由老师写出需要抽查的内容和项目凭证号,我们只负责查找凭证是否相符,尤其是涉及大额支出项目,计提折旧项目以及涉及税金项目。老师说:抽查凭证工作是审计过程中一个至关重要的程序,很多问题都是在抽凭时发现和暴露出来。.在我们逐渐熟悉抽查凭证的原则和方法后,就独立完成抽查工作了。在此过程中,会遇到一些问题,例如凭证号不相符合,原始凭证不完整等等,在经过老师确认指导后我们写下自己的意见建议。虽然抽查凭证并不难,但查找对照比较烦琐,而且责任重大,这让我有较深刻的体会。
第三天朱老师要外勤,去北仑的一家制药企业——荣生制药有限公司做审计。我也跟去了。业务具体是这样的':宁海的一家制药公司要收购北仑的荣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要求我们对荣生公司成立五年来作个全面的审计。后来与企业的新老总谈话中了解到,原来他们两家企业中签订的合同是这样的:收购时被收购方说自己的资产是1645万,评估出来如果少于这个数,那被收购方就要赔偿一定的钱以补偿收购方。知道了这个后我们就开始工作了。老师先给另外两位师姐布置了工作(他们应该是老师的助理),就来跟我讲我的工作了,当时好意外,居然我也会有事做,本来以为他会让我在边上看看的。他让我盘点银行存款和货币资金。今天先书面盘点,以帐面为主。我们要做1*—1*年的。从1*年开始,那时企业刚刚办起来,业务还不是最多,我翻了下银行日记帐,很奇怪的发现他们怎么把购置电脑啊什么的都记为在建工程,问朱老师,他说应该那时候企业还没投入生产,就先记在建工程,到投入生产时再一次性转为固定资产,可以这样做吗?书上好像没这么说的,可老师说现实中这么做还挺多。我想可能这就是理论与实务三差距吧。周四,我在事务所协助完成昨天现场工作的后续工作,整理完成工作底稿,完成审计报告的编写,并装订成册,直到送到客户手中,心中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因为那里面包含着自己的工作,包含着自己的努力,也包含着自己的成就感。
接下来两天事务所里没有很多业务了,毕竟现在是淡季。于是我们就整理事务所的一些文档,我们知道审计的档案管理保存有很高的要求。办公室主任王老师带领我们三个实习学生进行了一些档案整理工作。我们将过去两三年的档案重新码放整齐,并按序号做以说明。另外,老师还手把手的教我们文档的装订方法,几个人一同练习,从排序,打孔,穿线一直到最后的粘贴,编号,最终能够将一落零散的报告底稿整理成完整的报告文件并排放整齐。就是这些看似简单不经意的工作我们这些在校的学生要是不经过锻炼是没有办法做好的,而这些工作也正式以后从业中最最基本的。所以虽然很累,我们却做得很开心。
就这样我在浙江永德会计事务所为期两周的实习生活结束了,虽然时间很短,但内容还是满丰富的,接触了审计的大致流程和主要的工作内容。这使我受益匪浅。
通过这次在会计师事务所的实习,使我在即将毕业前学到了很多东西,很多课本上没有而工作以后又必须具备的东西。还了解了事务所工作的主要职责范围,机构构成,学到了一些必备的办公室事物处理,了解了最近的会计政策法规,并逐渐熟悉了审计业务的流程以及关键步骤。
初到事务所时,面对这么个陌生的环境,感觉挺紧张的,于是处处留心。但事务所同事的热情和友好,让我感受到一片温暖,因为消除了那一层生疏,我开始把事务所当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喜欢上班了。
去北仑外勤时,虽然没干什么实质性工作,我至少也了解了注销时,固定资产、有货之类该如何处置。我学习可各个不同类别的企业所做的凭证,其中的大同小异,和课本理论较大的差异。这些都不是我单单靠课本就能学习到的。
当然对于这次实习,同样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实习时间短,两周时间不足以对事务所所有业务都有一完整的了解,对于审计业务也是浅尝辄止,没能接触到更多业务类型;第二,对于课本学习内容有所遗忘,以至于在实践过程中时常不知如何解决。对于这些问题,希望有机会在以后的实习中改进。
事务所实习报告 篇4
今年暑假,我在十堰市一家律师事务所——十堰市茅箭区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实习。我先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的十堰市茅箭区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律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调查以及和当事人的谈判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还作为案件的代理人出庭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现将此次实习活动的情况报告如下:
十堰市茅箭区法律援助服务中心是一家合伙性质的律师事务所.在实习期间,指导我的是一位办案经验丰富,年过五十的老律师。他待人谦逊,对法律这项工作充满热情。在整个实习期间,所办的案件不多,其中一件我参与最多也是较为复杂的一件,是高某诉郧西县人民医院医疗侵权纠纷案。我在参与这个案件的过程中,发现了在医疗侵权纠纷中存在很多的法律问题——法律规定模糊、矛盾、漏洞,诸如民法通则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与今年月日开始实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间的矛盾,医院病历制度的混乱,法院认定证据时的随意性等等。我在这篇实习报告中不打算就各个问题都展开论述,而今就我在案件中感触最深的也是高某诉郧西县人民医院医疗侵权纠纷案的焦点问题——非法行医行为主体的界定略谈一二。
一、案情经过
××年月日早晨:张某即本案患者骑摩托车从十堰市回郧西老家:左右途经郧县境内某路段,其右前方突然出现一辆三轮车停于路边,张某即左拐避让。这时正好左前方驶过来一辆东风大汽车,张某在避让过三轮车后迅速右拐,但由于摩托车速太快,撞在路边一棵树上,摩托车倒过来压在张某身上。张某感到腹部剧烈疼痛,用随身携带的手机两次拨打无人应答后,见三轮车车主回到车上,遂教起把自己连同摩托车一起托到郧县青曲镇卫生院,时值上午:左右。在青区卫生院经过胸腹联透、腹部穿刺,以及各种常规检查,患者除腹部疼痛外,其他处无任何疼痛和任何皮外伤,被诊断为腹腔闭全性损伤。由于不能明确诊断腹腔内具体何部位受伤,应患者要求,卫生院将患者留在卫生院继续观察,以明确诊断。。至夜晚:时,患者血压开始明显下降。经患者家属同意,于××年月日:时转往郧西县人民医院。日:分左右,进入郧西县人民医院。在门诊部经过检查,被诊断为腹腔闭全性损伤和失血性休克?:患者转入住院部,经过短期观察后,当班医生雷某即决定对患者实施破腹探查术。日早晨:,患者自己步入手术室,由实习人员柯某单独对患者实施术前麻醉手术。在实施麻醉的过程中,患者血压突然降低以至停止呼吸而宣告死亡。由于患者死亡突然,在此后的一天半的时间里,患者家属一直要求议员对患者的死亡给一个明确的答复,但医院作为专业机构,面对对医学毫无知情的患者家属一味地推脱责任。到日中午,患者家属只好将患者尸体运回村里埋葬。
××年月日,患者妻子高某将此事告诉我后,我感觉此案中有其蹊跷,虽参与此案。经本人建议,高某也于两日后委托十堰市茅箭区法律援助服务中心的李律师——即本文开始所提到的我的指导律师。月日作为第一步,我和李律师一起,到郧西县人民医院进行调查取证工作——调取医院有关患者的病历资料。经过案发时当时在患者身边的家属陈述和对病历资料认真分析,认为医院的责任很大。月在与医院和解的过程中,医院一开始否认其有任何过错,后来虽承认其有一定过错,但总是一亿元财政困难等种种借口拒绝我们所提出的合理请求。我方遂于月日将郧西县人民医院告上法庭。
为了能实现民事上的顺利赔偿,我们于××年月日到郧西县公安局报案,案由是:独立对患者张模式是麻醉手术的柯某既没有通过医师资格考试,又不具有医师执业证书,其独立实施麻醉手术违反了《刑法》、医疗法律、医疗行政法规以及相关医疗常识的规定,构成非法行医罪。但报案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理由是柯某是正规大学毕业的实习生,并且其在合法医疗机构从事医疗行为,依法不构成非法行医罪。我方只好审行政复议后向检察院申诉。目前尚未有结果。
到××年月日,即法庭确定的此案第一次开庭前日,医院既没有向法庭提供答辩状,也没有向法庭提供任何证据。囿于××年月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规定的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标准比以往较高。为了此案能适用这个司法解释。我们在当日对此案作了撤诉的处理。最近一次开庭是在月日,法庭上医院和我方向法庭提交了。法院没有采纳我方此案的性质是非法行医的主张,而认定此案需要委托医疗检定机构鉴定。此案现在尚在我鉴定之中。
二、法律问题
本案中引起我兴趣的也即本案的焦点问题:柯某的行为是否构成非法行医行为,抑或非法行医罪?非法行医罪自被年刑法确立以来,在实践和理论中仍存在许多问题。其中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个很有争议的问题,正像本案所产生的问题一样,在本报告中就此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
如何判断医生已具备了执业资格、可以在合法的医疗机构从事诊疗、预防、保健业务?由于刑法没有对医生的执业资格作出明确的界定,因而导致了学者在理解时产生了不同的观点。有人认为应以具体的特定的从医证书来衡量其执业资格;有人则认为应以“行为人是否具备了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断和治疗业务的条件”的抽象标准来衡量,至于行为人是否具备资格证书与执业证书在所不问。
我国的医疗人员为数众多,技术水平有高有低、参差不齐,不同的专业对医生的水平要求不一致,不同的地区在衡量医疗人员的医学知识和技能时,其标准也不同,即使是同样具有合法执业资格的人,其医学技术水平也是千差万别,因此,如果以是否具备了在医疗机构从事诊断和治疗业务条件来判断,则显得过于抽象,难以把握。以高水平和高技能的医疗人员的标准,去衡量低水平的医疗人员,会过于严厉和苛刻,反之,则会放纵犯罪。所以,国家在取舍时,选择以是否取得国家授予的从业证书,作为是否具备执业资格的基础性条件,不论行为人在其他人的评价标准里,其技能是高是低,但在国家评判层面,行为人特定的从医证书的拥有,也就表明行为人具备了行医的最基本的素质,同时也意味着其技术水平得到了国家的认可,避免抽象化的操作产生评价标准的不公平性与异质化,防止出入人罪。
那么,衡量医生从业的具体标准又是什么?对此,理论界有不同看法。一种观点认为:“有医生执业资格而未取得开业执照行医的,不属于非法行医”;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医生执业资格是‘医师资格’和‘执业资格’的统一”。
综合上述两种观点,可以看出二者的分歧集中在医生执业资格的界定,是采用单一标准,还是采用复合标准,也即医生执业资格是指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呢?还是指既包括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又同时取得执业注册证书。我显然赞同最后一种观点。
医生要从事医疗执业活动,首先必须是本人有能力从事该种职业,而一个人能力的具备与否,最客观、最公平的标准是以行为人是否通过了医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但是,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取得,只表明行为人具备了从事医疗业务的最基本的知识,并不代表行为人因此可以从事诊疗业务。因为,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必须经过一定的考核期,由相关医疗机构出具医疗业务水平的鉴定,并申请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行为人才有可能实际从事诊疗、预防、保健活动。
国家设定的执业医师注册制度,一方面是从形式上将国家的权利赋予给了个人,使医生取得一种能力与资格的形式表征,医生因此而被准入到相关的医疗活动中,国家不再对其加以主体资格方面的限制。与此同时,医师执业证的取得也会产生一种对内与对外的效力。就对内效力而言,除非有法定的被吊销执业证书的事由以及不适宜从事该医疗业务的`情况的存在,医疗部门与医疗机构不能随意剥夺医生从事相应的诊疗、预防、保健活动的权利,医生有权在合法的医疗机构为一定的医疗行为;就对外效力而言,医生执业证书的存在与取得,从形式上证明了该医生执业的合法性与有效性,广大公民也就能够从外观上判断行为人的能力,并加以选择。“虽然具有医师的实质能力,却未取得形式表征者,仍不能以医师身份执行医疗业务。理由是不具有公信外观(如未取得医师证书或执业执照),很难让外界相信其具有执行医疗行为的能力。”另一方面,从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取得,到医生取得执业证书并从事诊疗、预防、保健活动,并不是一个必然的过程,只有具备了一定的业务能力(这里主要以医疗机构的实习水平鉴定为标准)的人,才有可能被批准取得医生执业证书。因此,医师执业注册制又在一定程度上审查了行为人的实质能力,并将不合格的人剔除出局,切实保证医疗人员的业务水平能够保障广大患者的生命与健康安全,这也体现了国家权利赋予的封闭性与限制性。所以,医生执业证书不仅具有形式上的意义,也具有实质上的意义;同时它也是国家赋予权利的开放性与封闭性、准入性与限制性的有机统一。《医师注册暂行办法》第条第⒉款规定:重新申请注册……还应提交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组织出具的业务水平考核结果证明;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还应提交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经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因此,医生执业资格的界定宜采用复合标准,行为人只有既具备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又具备医师执业证书,才能在合法的医疗机构从事相应的医疗业务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条规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第条第款规定: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第条第款规定: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条规定:医师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活动。从以上的相关规定可以看出,我国的医生执业,不仅要求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同时也要求进行注册登记并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我国的医生执业资格是执业医师资格证与医师执业证的统一,它统一于在合法的医疗机构的医疗活动之中。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未取得合法的医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如果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允许其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实施一定的医疗行为,结果其行为造成了患者人身重大伤亡,该行为人的行为不成立非法行医罪。在处理时,只能以意外事件或医疗事故罪来对待。但如果非法定的未取得合法医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在执业医师的默许、同意下,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时,二者可以成立非法行医罪的共犯。
但本案的问题似乎不在这里,若仅以以上的讨论所确定的判断标准,柯某的行为当构成非法行医罪无疑。但本案似乎有其特殊性,即合法医疗机构负责人招聘没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开设专科门诊或者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勾结、伙同没有取得执业资格的人进行非法行医是否可作为共犯追究?从理论上讲,取得了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是不可能独立实行非法行医行为的,但是有可能成为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行为的共同犯罪人。我主张,合法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明知他人没有医生执业资格而招聘、雇佣其从事医疗活动,或者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到非法开设的医疗机构从业或勾结没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从事医疗活动,应按非法行医罪的共同犯罪追究其责任。
在本案中,郧西县人民医院在聘用柯某作为其单位的实习人员本身是没有过错,但是其却安排此实习人员单独承担重麻醉手术,这显然是有过错的,其应该为其过错承担法律责任.也正像我在代理词中所坚持的理由,柯某明知其不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却单独实施重麻醉手术,其主观具有故意性,其错误地实施麻醉手术的行为直接导致导致了患者的死亡,柯某的行为当构成非法行医罪.
这种观点在理论上的成立是没有问题的,作为任何一个当事人的律师或者一个法律理论工作者接受这种观点毫无迟疑,但要是让公安机关或者法院工作者接受还是很难的.在这里,我看到了法律工作者之间的交锋和法律内部的裂痕.但我并没有灰心,我一直在继续思考这些问题,虽然现在在心里还不甚明朗.我对法学的向往与追求,缘于对事实与规则二元冲突的认识,并希冀从社会与法律的协调中勾勒出完满的法治之制。是法学将我从农村的土地深处带至理性的思维空间。我将以所学、所思、所感,致力于法律与社会的融合。
以上作为我在这个案件中对非法行医型为主体界定的一点思考,还有一点思考就是对我国医疗法律也有了一些肤浅的认识,形成了《<医疗损害赔偿法>立法初探=,作为我的实习理论成果之一.另外,我把这个案件中我的代理词也作为实习成果,一并附在此实习报告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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