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销售合作协议书

时间:2024-11-04 18:29:37 协议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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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销售合作协议书

  在现在社会,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协议,签订协议是提高经济效益的手段。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食品销售合作协议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食品销售合作协议书

食品销售合作协议书1

  立协议双方: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弃分的可行性研究和相互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开发、生产、经营"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一、_________系采用高新技术开发的新一代纯天然保健食品,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市场前景预测,已得到双方确认。

  二、_________系列产品的生产配方由乙方提供,作价万元,并以此作为出资的一部分。

  产品配方在作为出资提供后,其所有权归双方共同享有。

  三、双方出资比例各占投资总额的%,其中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乙方以现金和技术出资。

  四、甲、乙双方按投资比例分配利润,承担对外债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在未经对方同意及清算前提出退出合作。

  五、_________系列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以甲方名义进行,其运作模式按甲方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执行。

  如需另行吸收股东组建公司,按《公司法》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订立补充协议,以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七、本律师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均应信守。如有违约,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应本着有利于事业发展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可诉诸法院。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在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

  乙方:_______

代表:_______

  年月日:_______

食品销售合作协议书2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鉴于:

  甲方是以研发、制造、销售______及______为主的公司,并且拥有完善的销售配套体系和较强的生产经营能力;乙方拥有完善的人际关系和市场开拓能力,能够为甲方提供较好的市场开发支持。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秉承共同发展、诚信合作的宗旨,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宗旨:

  1、甲、乙双方在合作中建立的互信、惯例与默契是商业合作战略伙伴关系的基础,提高效率与共同发展是双方合作的目标和根本宗旨。

  2、本协议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双赢、互惠互利、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保守秘密、相互协作。

  3、充分发挥双方优势,优势互补,提高竞争力,共同开拓市场。

  4、本协议为框架协议,是甲、乙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相关合同业务的基础。

  二、合作方式:

  1、乙方依据不同客户的实际情况,参加招、投标和报价等;甲方为顺利夺标和获得订单,根据竞争对手、投标、实际订单及自己的实际情况积极配合乙方报出合理的价格和交货期,支持乙方投标和报价。

  2、乙方以甲方名义参与的所有项目所签订的合同应由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履行,否则视同无效。

  3、甲方针对每个成功交易项目应支付给乙方服务费。服务费根据供货出厂单价和销售单价的差价及实际供货数量计算所得。因此,每个交易项目甲、乙双方将依据实际标的额,另行确认供货价差表。供货价差表为服务费计算的唯一依据。

  4、服务费的支付方式按实际签订项目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方式执行。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组织项目合同订单产品的生产和配送,并根据项目订单计划按时按量供应产品。

  2、甲方负责项目合同履行时的技术工作处理,如材料送检、抽检等工作。

  3、甲方应保障供货产品的质量符合双方约定标准,若出现不合格产品由甲方负责。

  4、甲方应向乙方免费提供产品的销售和促销资料。

  5、甲方应接待乙方客户的相关业务考察,甲方承诺乙方客户信息属于商业秘密,未尽乙方许可,甲方不得泄露上述秘密。

  6、甲方应及时回应乙方的询价和招标邀请。

  四、乙方义务:

  1、乙方主导各个项目合同的人际公关,自项目接触至其完结,全部与项目有关事宜所产生的公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甲方做好项目合同货款回收工作。

  五、保密:

  1、甲、乙双方应对相互工作接触及通过其他渠道获知的有关对方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2、除为履行本协议约定工作事项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技术资料、商业信息及其他资料。

  六、本协议有效期自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始至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如果甲、乙双方对于彼此之间的合作感到满意,经双方同意,则本协议将自动延续壹年。

  七、对于本协议中未约定的事项,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八、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食品销售合作协议书3

甲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丙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丁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丙丁四方经过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出资和公司所有股东参与公司的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第一章.合作基础

  第一条.公司名称及性质:

  ①.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成立于___.年___.月___.日,属合伙经营企业;

  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④.本协议生效后,原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中的股东权益和义务仅对甲乙丙三方有效;

  ⑤.本协议生效后,所有签订各方均为公司的股东之一,原《股东合作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如与本协议冲突的地方,则公司事宜以本协议为基准;

  ⑥.本协议经过《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会第_____号决议》全票通过;

  第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充分发挥合作各方各自的资金、场地和技术优势,合法经营,取得预期的经济、社会效益;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产品的生产、销售、技术支持、技术培训,专利转让。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第二章.投资总额及各方持股

  第四条.本协议生效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

  第五条.本协议生效后各股东持股比例如下;

  甲方:_________;认缴出资:人民币.万元;出资方式:.;持股比例:____%;

  乙方:_________;认缴出资:人民币.万元;出资方式:.;持股比例:____%;

  丙方:_________;认缴出资:人民币.万元;出资方式:.;持股比例:____%;

  丁方:_________;认缴出资:人民币.万元;出资方式:.;持股比例:____%;

  第六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各方按其持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第三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股东

  第七条.各方按照本合同第五条规定和《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的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各方承诺,在规定时限内将各自出资金额汇入公司统一账户。

  第八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权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权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按照规定,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成为公司管理人员的权利;

  (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权;

  (七)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八)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权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九)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按期缴纳认缴的出资额,并按持股比例承担公司责任;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未经合作各方一致同意,不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拿公司的财产为他人或自己的债务设置抵押、质押或私自以公司的名义为他人出具担保书;

  (五)不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挪用公司的资金、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一条.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股东会

  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事务经股东会会议表决后,半数以上(不包括半数)表决同意的,不违反法律法规的事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第十三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公司法人代表;

  (三)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四)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五)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八)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九)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投票决定公司管理人员的去留;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四条.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懂事或监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他股东主持。

  第十七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四章.执行懂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经所有股东同意,暂不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只设执行懂事和监事。

  第一节.执行董事

  第十八条.公司执行董事必须是股东之一。

  第十九条.《公司法》第146条、第147条等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

  第二十条.执行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_____三年。执行董事_____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_____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一条.执行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执行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股东会批准,不得同其他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_____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二条.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合法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行事。

  第二十三条.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监事

  第二十四条.《公司法》第146条、第147条等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五条.监事每届_____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六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五)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八条.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节.总经理

  第二十九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股东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十条.《公司法》第146条、第147条等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三十一条.总经理每届_____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三十二条.总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等高层管理者;

  (七)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八)公司合同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三条.总经理应当根据股东会的要求,向股东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5%(含15%)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5%(含15%)的单项贷款。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30%(含3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必须提前5日向董事会提交投资报告。

  第三十四条.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三十五条.总经理可以在_____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五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三十六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七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第三十八条.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三十九条.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第四十条.股东会或者执行董事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第六章.解散和清算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四十二条.公司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四十三条.清算组成立后,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四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四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四十六条.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四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四十八条.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_____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四十九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五十条.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五十一条.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五十二条.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_____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五十三条.本协议任何一方未按协议约定依期足额缴纳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其他方支付出资额的_____%作为违约金。如逾期_____日仍未缴纳的,其他方有权解除协议。

  第五十四条.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如本协议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给公司或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章.争议的处理

  第五十五条.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第五十六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章.合同修改

  第五十七条.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八条.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第五十九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股东各方均持一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丁方(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食品销售合作协议书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就结成长期商务合作关系,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

  _____________

  二、合作内容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向乙方提供所需的货源;

  2、甲方有权了解销售运营的基本状况

  3、甲方有权具体了解资金的流动情况;

  4、甲方有权获取属于自己的资金(除去乙方所得利润)

  5、向乙方提供销售所用车辆,有权收取乙方车辆租金。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向甲方提供交易详情(交易价格、订单详情)

  2、向甲方提供销售运营的具体情况

  3、向甲方及时支付所销售的货款

  4、乙方有权向甲方获取货源

  5、向甲方提供车辆租金: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三)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不得向第三方本合作项目的商业机密。

  2、双方在每周的周末共同对本周销售情况进行总结,包括资金的流动。

  3、本合作项目今后的发展计划须由双方协定认同后予以实施。

  4、双方应相互信任,坦诚相待,共同为今后的发展而努力。

  5、如果双方有不同意见,应积极协商,寻求最佳方案,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6、双方利润分配:_________________

  甲:_________________除去成本(副食品采购)所得利润的50%(甲方所得利润的50%是因为甲方提供车辆、采购)

  乙:_________________除去成本(甲方副食品采购、运输、销售成本)所得利润的50%.

  三、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食品销售合作协议书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共同经营杭州市_________商行事宜,达成如下一致,供各方信守。

  一、双方决定合作经营杭州市下城区_________商行,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

  二、考虑经营的方便,双方一致同意由甲方出面申办个体工商营业执照,营业场地为杭州XX大堂北侧。

  五、经营过程中需聘用的员工,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并共同决定报酬等事项。

  六、经营期暂定为壹年,期满后甲、乙双方另行商定终止或续营事宜。

  七、经营过程中诸如进货、批发等重大事项,由双方共同协商决定,并相互通报经营进展情况。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从有利于商场经营的'角度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年月日:________

食品销售合作协议书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产品制造: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生产甲方已经生产的所有同型号产品,特殊情况双方协商。

  二、产品营销:

  1、双方在销售市场中必须避免不正当竞争,某一方在合作的.客户另外一方不得干涉。否则,非违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2、乙方销售中所有甲方生产的产品,必须全部从甲方购买,乙方不得自行生产或向其他同行公司采购同型号产品,乙方须在货到之日起 日内付款,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付货款的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

  3、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直接以甲方公司名义与客户合作,甲方根据销售价给乙方提成,提成=协议价*0.03%+(销售价-协议价)*0.4,以上计算方式不再去税,回款后甲方以现金,按月结方式给乙方。

  4、乙方以甲方公司名义合作的客户,乙方承担售前费用,甲方承担售后费用,产生坏账由乙方承担协议价的85%。在销售中甲方授予乙方公司员工身份,乙方不能做出有损甲方公司形象或者利益的行为与言论,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三、协议规定,20__年8月-12月乙方需完成销售额20万元,20__年完成销售额120万元,之后每年递增10%。若乙方未完成约定的销售额,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 万元。

  四、本协议有效期10年,如有一方违约,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全部欠款,并赔偿双方约定年完成销售额5%的损失费。

  五、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附协议价格一份,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方生效。

  甲方(盖公章): 乙方(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食品销售合作协议书7

  甲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

  1、甲方为本协议产品供应商,具有生产及销售本协议约定产品的资质。

  2、乙方是一家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法设立的经销书籍、电子产品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协助甲方对丙方进行维护和管理。

  3、丙方是一家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销书籍、电子产品并具有销售本协议约定产品资质的单位。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相信任、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就甲方授权乙方及丙方在指定行政区域内甲方系列品产品的经销权签订本协议,三方共同信守。

  一、协议宗旨

  1、订立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确定甲方为供货商、乙方为一级经销商、丙方为二级经销商的法律关系;在丙方成为甲方二级经销商后,甲方确保乙方对丙方的区域市场范围、供货安排及销售定价,以促进及提高产品在上述指定区域的销售。

  2、订立本协议并不表示甲方任命乙方、丙方为甲方公司的受雇人,乙方、丙方不得依据本协议以甲方名义行使各种权利。

  二、产品

  本协议项下,甲方授权乙方、丙方销售的产品包括:。经甲、乙、丙方共同书面确认,可对上述销售产品的范围进行调整。

  三、授权区域及协议期限

  1、本协议就甲方指定品牌产品(以下简称“产品”)依法确立各方之间的经销关系,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作为地区甲方产品一级经销商,同意授权丙方作为地区县(镇)内该产品的二级经销商。乙方、丙方接受该项授权并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履行本协议。

  2、协议期间:自日至年协议已提前终止,任何一方均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另一方提出延长协议有效期之书面申请,经各方协商同意,可延长协议有效期。

  四、甲、乙、丙三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部分:

  1、甲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产品质量标准按国家和行业标准执行,保证产品质量。

  2、甲方将根据公司的销售政策和实际情况对乙方、丙方的展台、货架陈列、广告宣传、促销活动等持积极配合的态度,并根据乙方、丙方的销售状况提供相应的支持。

  3、甲方应与乙方、丙方保持通畅、有效沟通。甲方应将有关产品、价格、新品投放、市场推广等信息及时传递给乙方、丙方,并及时提供产品和有关资料。

  4、甲方负责对乙方、丙方进行必要的产品、市场推广培训等工作,并有权每季度对乙方、丙方销售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5、甲方负责所辖区域市场监控、协调,及时查处窜货、乱价行为,以保障乙方、丙方权益不受损害。

  乙方部分:

  乙方除根据与甲方签署的《区域经销协议》履行权利义务外,还须就本协议项下二级经销商(丙方)的管理负以下义务:

  1、乙方有义务帮助丙方宣传推广公司品牌,提高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对丙方市场拓展进行指导,对于校园营销进行帮扶,做到校园资源充分使用。

  2、乙方有责任维护公司产品的市场秩序,对丙方进行监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搜集丙方的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资质变化、经营情况等的重要资料,并及时向甲方汇报。

  3、乙方应监督丙方不得跨区域进货和串货,监督丙方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网络、电视媒体销售。如丙方违反,经查实,应立即报告甲方,由甲方取消丙方的二级经销商资格;乙方应立即报告甲方,甲方、乙方有权停止向丙方供货,并由甲方取消丙方的二级经销商资格。

  4、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根据丙方订货要求向甲方订货并为丙方安排发货,不得拖延。

  5、乙方应就向甲方的订货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

  6、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销售政策并在收到该等销售政策的日内,及时传达给丙方,如因乙方未及时向丙方传达销售政策导致的丙方按照原销售政策销售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丙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丙方部分:

  1、丙方有义务宣传推广甲方品牌,提高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对乙方提供的校园资源做到合理使用,并维护好客户关系。

  2、丙方须向甲方、乙方提供本年度工商部门年检过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变动应及时提交书面变更说明及变更后的.相关证件。

  3、丙方须保证其具有经销本协议约定产品的经销资质,如因丙方不具备相应资质而给甲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丙方赔偿。

  4、丙方应有专门的经营场地,销售推广人员,并保证足够的资金经营协议约定产品,同时建立建全所辖区域内县、乡(镇)销售网络,维护好公司品牌形象。

  5、丙方须配合向甲方、乙方及时上报月库存报表(每月最后一天)、每周实销数量,竞争品牌市场动态价格等资料信息,建立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创造良好的合作环境,增强沟通,不断合作推出各种营销策略,扩大市场份额。

  6、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取消丙方的二级经销商资格:

  (1)丙方超出本协议指定区域以任何形式销售、推广标的产品的;

  (2)丙方未严格执行标的产品的销售政策,擅自降价、提价销售的;

  (3)未经甲方同意,丙方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订货并销售的;

  (4)未经甲方同意,丙方进行任何形式的网络、电视或其他媒体销售的。

  如丙方被取消二级经销商资格,需将现有客户信息告知甲方,并按照甲方规定完成与甲方新指定经销商的交接工作。

  如丙方在指定经销区域外进行标的产品销售的,甲方可要求丙方赔偿甲方及其他经销商的经济损失。

  7、丙方应积极保护标的产品的知识产权,如发现任何第三方的侵权行为,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乙方;

  8、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开展标的产品的促销推广活动。

  9、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职责的,丙方可向甲方报告,由甲方协调处理。

  五、付款及发货

  1、丙方向乙方订货,应当提前将订货单送达乙方,经乙方确认后,双方按照订货单的约定安排付款和发货。除经乙方特别书面确认外,发货前,丙方需将货款全额支付给乙方,即款到发货。如经乙方同意采取赊销方式向丙方供货的,乙方在丙方支付赊销货款总额30%的预付款并签署还款保证书后七日内发货。丙方应在收到货物的三个月后结清全部欠款,如丙方未能按时结清欠款,每日需按所欠货款金额的3‰向乙方加付违约金。

  乙方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2、乙方向甲方订货(含订货用于自销及转销丙方的),应当按照甲乙双方签署的《区域经销协议》的约定,安排付款及发货。

  3、丙方自行将订货单直接发送给甲方的,视为无效订货单,甲方不予处理,此,导致的任何法律责任,甲方不予承担。除已经甲方同意外,丙方亦不得将货款直接支付给甲方,否则,甲方将该等货款返还付款账户。

  六、运输条款

  1、甲方不承担乙方、丙方订购产品的物流运输费用,乙方向丙方派送产品的运输费用由丙方承担。

食品销售合作协议书8

  第一条:甲方与乙方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二条:合作事宜

  鉴于甲乙双方都具有明确的投资意愿和投资意向,经友好协商,彼此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着眼于未来的投资进行融资,特签订本协议。

  第三条:甲乙双方基本权限

  1、甲方全程谋略规划投资项目,建设项目通路,提交项目执行方案;

  2、乙方赋予甲方上述权利,进行项目投资,监督甲方项目执行情况。

  第四条:融资项目

  1、此协议不涵盖具体的投资项目,属风险投资资本运作范畴,由甲方主要负责调研市场,寻找投资机会,并在选择合适的项目后与乙方协商投资事宜,启动投资。

  2、乙方接受甲方提出的融资要求,接受注资后(投资后)甲方对于资金的全盘运作。

  3、甲方如与第三方合作,须提交与第三方的合同原件给乙方查看,同时提供复印件给乙方,并签订附加协议附在本协议后。

  第五条:融资额度及打款

  1、为最大限度保护甲乙双方的权益最大化,甲方对融资额度设定最低金额,本次融资额度最低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2、签订融资协议后,乙方须一次性将资金打入双方共同账户,取款须经双方签字确认。

  第六条:股权及利益分配

  1、甲方占全部股权的_________%;收益按_____%获得,利益分配时间按照实际情况_____个月进行一次;乙方占全部股权的_________%;收益按_____%获得,利益分配时间按照实际情况_____个月进行一次。

  2、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乙方将资金一次性打入双方共同户名的对公账户,取款须经双方签字确认。

  3、甲乙双方任何时候都不允许单方面以各种理由将资金进行转移,资金流动须经过双方到银行共同签字办理手续方有效。

  4、如出现亏本,甲方不承担相应责任,如出现超出投资额度的亏损,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牵涉第三方合同,乙方有权利索取查看甲方与第三方的合同原件,复印合同复印件,依此作为衡量利益分配的原始材料(或本合同附件);

  2、牵涉第三方合作,乙方不得逾越甲方与第三方接触谈判,或与第三方直接签订相关协议,否则视为违约;

  3、乙方的主要工作内容

  (1)评估甲方提出的投资方案,具有一票否决权;

  (2)全程跟踪甲方方案的执行,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甲方执行;

  (3)甲方与第三方合同,须经过乙方的评估确认后,方可执行;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整个项目的寻找,前期可行性评估,为项目定位定性,提交充分的项目分析方案与乙方探讨;

  2、与第三方接洽谈判,撰写合同文本,合同文本须经过乙方评估;

  3、对整个项目的执行情况负责,确保甲乙双方的利益最大化;

  4、解决与第三方合作中的各种问题,确保合作顺利;

  第九条:费用支付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三天内,甲乙双方出具有效证件办理共同账户;

  2、第四天至第十三天内(一周之内),乙方应将所有投资资金打入双方共同账户;

  3、双方指定_________银行;

  4、共同账户名:_________;共同账户号:_________。

  第十条:双方承诺

  1、甲方应本着诚信、专业、高效的职业精神为乙方提供优质的投资服务;

  2、甲方应确保提供的各种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做从事有违国家法律法规的事情。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若甲方不履行诚信义务,想乙方隐瞒、虚报相关资料和数据,则甲方赔偿乙方违约金5000元,本协议自动终止。

  2、若乙方签订本协议后不按协议时间在共同账户打入协议投资金额,赔偿甲方违约金5000元,本协议继续有效。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上诉;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协议若因第三方合作需要另外签署协议,附在本协议后作为附件。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

食品销售合作协议书9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保障公司未来稳步发展,取得更好的业绩。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优势互补、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基本内容

  甲方聘请乙方作为本公司的业务代表,乙方负责管理甲方公司的所有新老客户。工作内容包括:客户订单管理、客户关系维护、新客户开拓、产品成本核算。乙方负责订单上的业务往来工作,订单交付工作。不参与公司内的车间或仓库工作,订单交接生产部门负责全权生产。(注:交货量大或乙方工作繁忙时,甲方需派司机等人员配合送货工作。)

  二、合作形式和待遇

  1、乙方帮甲方管理公司业务,甲方给予乙方固定月底薪工资,另加业绩提成。

  2、甲方给予乙方固定月底薪工资:人民币2500元正。

  3、提成计算方法:旧客户提成按照旧客户的总营业总额的2%作为提成;新客户提成按照新客户的总营业额的2%~5%作为提成(注:按新客户利润高低来区分提成,利润在20%时提成2%,在30%时提成3%,在40%时提成4%,在50%时提成5%,在50%以上时超过部分由甲方、乙方、客户方三等份分成)。甲方介绍的客户或订单,提成按照固定2%计算。

  4、提成支付周期:按季度结算(1-3月份的提成在4月底前支付清;4-6月份的提成在7月底前支付清;7-9月份的'提成在10月底支付清;10-12月份的提成在1月底前支付清)

  5、客户提成结算由甲乙双方核算,每月支付一次(特殊开支注明)。

  三、业务开支

  1、日常业务开支:与新老客户业务往来所产生的应酬等费用,按全年营业额的平均月营业额的1%作为业务开支(例如20__年营业额480万,平均每月营业额40万*1%=4000元/月的业务开支费用)。

  2、节日开支:凡是中秋节、农历新年等节日,需要给客户封红包、送礼品、赞助费等所需要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不在业务开支预算内。

  四、过失费用

  乙方在订单传递与交接的过程中,因乙方过失导致产品报废或退货不能使用的,按产品开料出来的价格和人工成本,再扣除报废产品卖掉的废料钱,余下的成品由:甲方承担70%,乙方承担30%。

  五、甲乙双方应积极合作、共同发展,做大做强。

  六、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书有同等效力。

  七、本协议书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日。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

  甲方联系人及电话:_________乙方联系人及电话: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食品销售合作协议书10

  第一章

  (一)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和四方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出资和公司所有股东参与公司的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

  (股东各方以第二章为准)

  (一)合作基础

  公司名称及性质:

  ① 公司名称为: ,成立于 年 月 日,属合伙经营企业;

  ② 公司住所为:;

  ③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

  ④ 本协议生效后,原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中的股东权益和义务仅对甲乙丙三方有效;

  ⑤ 本协议生效后,所有签订各方均为公司的股东之一,原《股东合作协议》作为本协议的副本,公司所有事宜均以本协议为基准;

  ⑥ 本协议经过《有限公司股东会第号决议》全票通过;

  第二章 股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身份证:,住址:

  乙方:,身份证:,住址:

  丙方:,身份证:,住址:

  丁方:,身份证:,住址:

  第三章 各方持股方式和出资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

  第三条 公司住所为:;

  第四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

  第五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各方按其持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rmb);

  第七条 本协议生效后各股东持股比例如下;

  甲方:;持股比例:%;

  乙方:;持股比例:%;

  丙方:;持股比例:%;

  丁方:;持股比例:%;

  第五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充分发挥合作各方各自的资金、场地和技术优势,合法经营,取得预期的经济、社会效益;

  第九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产品的生产、销售、技术支持、技术培训,专利转让;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第六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十条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和《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的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

  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各方承诺,在规定时限内将各自出资金额汇入公司统一账户。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按照规定,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成为公司管理人员的权利;

  (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七)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八)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九)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并按持股比例承担公司责任;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未经合作各方一致同意,不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拿公司的财产为他人或自己的债务设置抵押、质押或私自以公司的名义为他人出具担保书;

  (五)不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挪用公司的资金、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 股东会

  第十五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公司事务经股东会会议表决后,半数以上(不包括半数)表决同意的,不违反法律法规的事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第十六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公司法人代表;

  (三)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四)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五)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八)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九)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投票决定公司管理人员的去留;

  (十四) 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 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每半年召开-次。

  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股东会会议由懂事或监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他股东主持。

  第二十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会

  经所有股东同意,暂不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只设执行懂事和监事。

  第一节 执行董事

  第二十一条 公司执行董事必须是股东之一。

  第二十二条 《公司法》第146条、第147条等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

  第二十三条 执行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

  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 执行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

  执行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股东会批准,不得同其他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 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合法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行事。

  第二十六条 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总经理

  第二十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

  股东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十八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二十九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三十条 总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等高层管理者;

  (七)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八)公司合同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应当根据股东会的要求,向股东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

  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5%(含15%)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5%(含15%)的单项贷款。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30%(含3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必须提前5日向董事会提交投资报告。

  第三十二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

  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九章 监事

  第三十四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五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三十六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三十七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五)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 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三十九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四十一条 公司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四十二条 清算组成立后,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

  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四十三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四十四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四十五条 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四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四十七条 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四十八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四十九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五十条 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五十一条 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 合同修改

  第五十二条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本合同一式份,股东各方均持一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丁方(签字):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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