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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电线路交越、搭挂电力线路安全协议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都跟协议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签订协议可以使双方受到法律的保护。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弱电线路交越、搭挂电力线路安全协议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弱电线路交越、搭挂电力线路安全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甘肃省电网建设与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甲方敷设电缆、光缆等设施使用乙方电力杆塔及通道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一、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应以保障电力运行和电力设施的安全为首要宗旨,并作为解释协议的主要原则。
2、甲方需在乙方辖区内包括城区、乡镇电力杆塔上敷设电缆、光缆等设施,施工前甲方必须向乙方的属地供电所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勘察批准后方可施工。
3、经乙方许可后敷设的电缆、光缆等设施,在施工完毕后,甲方必须书面提出验收申请,经乙方验收确认不影响电力线路安全运行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不得作任何变动。
4、甲方未经乙方许可擅自施工敷设电缆、光缆等设施者,乙方有权制止,并有权拆除已经敷设完毕或正在敷设的电缆、光缆等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5、甲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高处作业、配电设备上的工作及带点作业等相关规定,并派专人监护施工现场。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事故,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影响供用电安全或造成电力设施损坏以及跳闸停电等事故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7、甲方在乙方产权所属电力设施上敷设电缆、光缆等设施后,因外力或天气等其它原因引起断线、倒杆等电力事故,造成甲方相关设施损坏、人身伤亡以及第三方设施损坏、人身伤亡等情况,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8、甲方在乙方产权所属电力设施上敷设电缆、光缆等设施后,因甲方产权所属的电缆、光缆等设施脱落、断线及安全距离不够等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若对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向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9、乙方在甲方所敷设电缆、光缆等设施的电力杆塔施工,对甲方电缆、光缆等设施造成的损坏等情况,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乙方线路改造致使线路通道走向发生变化,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在限期内拒不配合调整其电缆、光缆等设施的,乙方有权予以拆除,所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甲方必须保证电缆、光缆等设施施工安装的`质量,做到安装工艺统一,高度一致,排列整齐对称,接头不得裸露,包敷合格,外观美观大方。并严格遵守有关电力安全规程标准,确保与电力线路的距离安全可靠。
11、甲方电缆、光缆等设施的安装工艺不符合要求及对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造成隐患的,乙方有权向甲方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如甲方在规定期限内不予以整改,乙方有权予以拆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12、甲方电缆、光缆等设施投入运行后,必须保证电缆、光缆等设施的安全运行,并负有消除任何安全隐患的义务,在每月月初将检查结果报告乙方。
13、对甲方电缆、光缆等设施的线路杆塔,经乙方勘察、验收后,认为影响杆塔和线路安全运行,不能做补充安全措施的,甲方必须拆除杆塔甲方产权的电缆、光缆等设施;可以实施补充安全措施的,所需的拉线等材料及施工费用等由甲方负责;同时由此所补充的安全设施所引起的所有事故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4、甲方在乙方电力线路通道敷设的电缆、光缆对同杆电力线路垂直距离不得小于1.5米,线路两端及转角杆等必须使用钢绞线敷设加装拉线,所有拉线必须安装拉线绝缘子及拉线警示套管。
15、甲方敷设的电缆、光缆穿越电力变压器时应采取必备的安全措施,穿越进户线时应安装绝缘套管和使用绝缘自粘带。
二、争议解决办法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裁决。
三、其它
1、本协议的变更及其它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签定书面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条款。
2、因不可抗力或国家重大政策调整,导致本协议在期限内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可书面提出解除协议。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由临泽县安监部门备案。
4、协议履行过程中,若甲方违反以上条款,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5、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安监部门留存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签字: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字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弱电线路交越、搭挂电力线路安全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甲方是竹馨居二标段的总承包单位,乙方是竹馨居3#、5#楼铝合金窗工程的安装单位。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第二条 施工地址: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逾期未整改处以罚款处罚。
4、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乙方动火施工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签署动火许可令,乙方方可施工。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路、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落实责任并做处罚。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8、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场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设备损坏事故、火灾事故承担全部安全及经济责任。
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定和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乙方指派 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承担所有责任。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14、乙方应加强防火管理,及时发现整改火灾隐患,对发生的火灾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15、乙方用电从甲方配电箱挂电表,按电表的实际度数缴纳电费,严禁乙方不经过电表从其他电箱接电,一经发现罚款 元。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五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六条 施工安全保证金 乙方出 元作为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网和设备重大事故、火灾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网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 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 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 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 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 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无
第九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弱电线路交越、搭挂电力线路安全协议书3
发包方: (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甲方项目HSE负责人是 ___________
乙方项目HSE负责人是 ______
为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明确甲乙双方健康、安全和环保(简称HSE)职责,切实做好本项目的HSE管理工作,保证甲、乙双方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依照国家、地方政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原油田以及甲方相关HSE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项目名称:
二、工程承包范围:
三、工程项目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甲方的职责、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职责、权利
1、负责对乙方的工商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分包商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及主要设备清单的符合性、有效性进行审查,保存上述各种资质的复印件,并要求乙方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行政印章(复印的行政章无效)。
2、对乙方的HSE工作负有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责任。
3、督促乙方建立健全符合要求的HSE组织机构及各项HSE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HSE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
4、组织HSE检查,监督乙方施工过程中的HSE管理。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HSE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乙方及时整改。乙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甲方有权责令其停工。
5、督促乙方针对施工特点做好其施工人员的HSE教育培训工作,推行“周一”安全(HSE)活动、班组HSE活动,编写《HSE作业计划书》,开展危害识别和风险控制,并监督实施。
6、开工前,负责审查乙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要时,应经业主方审批项目开工安全许可证。
7、有权对违反国家、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原油田和甲方HSE相关管理规定的人员清退出施工现场。
8、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应急预案演练及各种HSE活动。
9、出现事故后,监督并参加事故调查,督促乙方严格按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10、如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有违章、违规行为,或者乙方对甲方下发的《隐患通知单》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甲方有权扣减乙方交纳的安全生产保证金,差额部分由乙方补交或从工程款中扣除。
11、其它职责和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HSE教育培训、考试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并对工作岗位中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告知。
2、审查乙方制定的HSE管理制度、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措施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并监督执行。
3、不得要求乙方违反HSE管理规定进行操作或施工。
4、监督和指导乙方解决影响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工作的问题。
5、负责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6、项目完工后,没有发生事故,甲方全部退还乙方上缴的安全生产保证金。
7、其它义务:
五、乙方的职责、权利、义务
(一)乙方的职责、权利
1、对所分包工程项目内的HSE工作全面负责,确保本单位人员全面履行HSE职责。
2、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原油田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和规定,严格遵守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原油田安全生产禁令。
3、建立健全符合甲方要求的HSE组织机构及各项HSE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HSE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并向甲方提供主要项目负责人、主管安全负责人及HSE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
4、向甲方申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做好开工前及施工过程的HSE教育培训。负责现场HSE检查和安全监护工作,并定期向甲方汇报单位HSE管理工作情况,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有关安全生产会议。
5、凡在危险区域施工作业的,应按照甲方指定的路线通行并在划定区域内施工。在施工前应按规定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工业动火作业许可证、破土作业许可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等),审批后,方可进行作业。
6、施工人员要认真执行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7、严格执行甲方的HSE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HSE监督管理,及时整改甲方提出的HSE问题和隐患,并将整改情况按时反馈至甲方HSE管理部门。
8、针对项目特点,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应急处置措施)并定期组织演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或发生事故后,要服从甲方的指挥,发生事故时,在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积极组织抢险救援,避免事件(事故)进一步扩大。
9、对使用的施工设备、机具进行定期检查、维修,确保设备、机具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10、有权知情合同服务范围内的施工场所和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联系方式,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
11、有权要求甲方完善甲方应该保证的安全生产条件,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
(二)乙方的义务
1、向甲方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分包商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及主要设备清单等相关资料,在上述各种资质的复印件上加盖单位行政印章(复印的行政章无效),并为其提供的相应证件负责。
2、自觉接受甲方的HSE教育、监督、检查和考核。
3、项目开工前,应向甲方交纳合同价款3-5%的安全生产保证金。发生事故的,所交纳的安全生产保证金全部沉没。
4、应为员工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和个体防护用品,完善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
5、承担因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政府安全环保部门的罚款;承担因不服从甲方管理,违反HSE管理规定造成事故或事件的全部责任。
6、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向甲方HSE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甲方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7、为员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
8、其它义务:
六、附则
1、甲乙双方已明确本协议所规定的所有内容,并无异议,双方一致同意严格遵守本协议的要求进行合作。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与本项目主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随主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而变更、解除或终止。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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