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生安全协议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可以使双方受到法律的保护。大家知道协议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小学学生安全协议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小学学生安全协议书1
甲方:宁安小学
乙方: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关爱特异体质学生,保证特异体质学生及学校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双方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主动向学生或者学生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了解其身体健康情况。涉及学生隐私的,甲方应当保密。
2、教学期间,必要时,对不适宜在校学习的特殊体质学生,建议其请假或者休学。
3、特异体质学生在校期间有异常反应,甲方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并告知家长在校时的异常情况。
二、乙方责任
1、特异体质学生或其监护人在入校前必须告知学校学生身体情况和病情,并详细向班主任说清应注意事项。
2、乙方应尽量做好对子女的监护工作,以免发生意外。
3、乙方应按医院相关要求做好对子女的身体治疗、复查工作,避免发生意外。
4、特异体质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或请假、休学期间,乙方要特别关照,专人接送,在此期间出现的任何意外与学校无关。
三、其他事项
1、如特殊体质学生因不听从学校的`要求违反规定、自身或其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情况下发生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担责任。
2、特异体质学生因自身特异体质原因造成事故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对特殊体质学生一视同仁,不得侵犯学生的隐私。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小学学生安全协议书2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或由教职员工和学校共同负责,学校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在校园内骑自行车,违反规定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0、学生应按学校指定的地点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应按学校签订的责任书去履行职责,否则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负责。如果受害方能证明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学校可承担部分责任。
11、学校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清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12、严格做到“四不准”即:不准横穿马路、不准私自下河塘洗澡、不准购买零食或饮用不洁水和不准在非上课期间随意进入校园。凡由此造成意外事故的,学校概不负责。
13、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离岗或违反规程,失责的工作人员负责。
14、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的,在学生投保的情况下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不履行投保的学生需家长与班主任签订协议,不投保造成后果的一律由学生自行负责,学校概不负责。
15、学生在已经投保情况下,发生安全事故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本协议一式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学习期间。
学生姓名:___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________ 学生监护人签字:________学校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小学学生安全协议书3
为认真贯切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教体局提出的工作要求,推动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努力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育人环境。小学与学生、家长签订交通安全保证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家长有权监督司机,使其驾车时不饮酒、不违章、不超员,并按时给车辆消毒,保证为学生创设一个安全、良好的乘车环境,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对违纪的司机,家长有权向有关部门和单位举报。
二、教育孩子乘车时要遵守秩序,注意乘车安全。
三、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必须保证孩子不乘坐无标识、无证、无牌或不合手续的报废车、农用车及个别家长私自组织的无运营手续的违规车辆。否则发生问题,后果自负。
四、家长要教育孩子文明乘车,不拥挤,不抢座,不打架,自觉遵守乘车纪律,确保乘车期间的人身安全。
五、现在个别接送学生的车辆超员严重,家长要确保自己的孩子不乘坐超员的.车辆。否则由此引发的各种问题,后果由家长自负。
六、乘车的学生,家长要监督孩子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等车、坐车。不得提前出门,更不得在大街上跑闹,扰乱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七、家长要督促孩子准时上学,学生不能乘车,但有条件的家长可亲自接送,学校严禁学生独自骑自行车上学。如果家长违背学校规定,纵容学生违纪、独自骑自行车上学,那么发生的一切问题均有家长负责。
________年级____班____
学生:_______
家长:_______
____市____小学
小学学生安全协议书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提高学生、学生监护人的安全保护意识,强化学生、学生监护人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明确学生外出活动过程中学校和领队老师、学生的安全责任,特制定协议如下:
一、甲方责任
1、领队老师代表甲方对乙方进行途中和活动过程中必要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听从指挥、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安全自救、遵纪守法增强防范意识等。
2、甲方将严格按照安全预案安排所有活动。
3、甲方负责为乙方购买外出活动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乙方责任
1、本次活动均属学校、学生监护人和学生本人自愿参加。
1、教育参加活动学生积极接受安全教育,在外出参加活动期间必须严格遵守融智学院各种规章制度,一切活动在老师的指导之下进行,不盲目行动。
2、全体学生及其监护人都要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遵守活动地点安全管理的'要求,个人不私自行动,不在无足够安全保障的情况下登危险的山或下江(或湖等)游玩,不做其他危险的行为等。
3、如有特殊原因欲退出此次活动,务必通知带队老师,经确认并联系其监护人认可后方可离开,自参与者声明退出时起,其一切法律和安全等责任自负。
4、偶遇侵害报警或寻求领队老师帮助。
6、乙方自行负责与学生监护人签订相关安全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留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和学生在外出活动期间相对应。
甲方(盖章): 领队教师(签字):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小学学生安全协议书5
为建立学生安全家校共管体系,明确学校与家庭的学生安全事故责任界线,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经学校与学生家长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学生的监护人是其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对学生履行教育、管理、保护的职责。监护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法定监护人的职责,并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教育 、管理、保护等工作,定期到校与教师交流学生情况。
(二)学校和家长有责任教育学生在上学、离校途中遵守交通规则,不准学生爬车、追车、拦车、横穿马路等;不准学生私自到塘、库、河、沟等处洗澡、洗衣、游泳等,不准冒险涉水过河过沟、攀岩过坎,不准到危险地带游戏玩耍。学校和家长有责任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生守则》、《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如学校进行了教育工作,仍发生了以上情形的学生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
(三)家长有责任在以下情形接送学生,如未按学校规定接送学生且学校无不当行为,发生了学生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
(1)小学低年级及年龄较小的高年级学生;
(2)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的.学生;
(3)上学、离校途中存在危险环境的;
(4)出现或将出现下雨、下雪、洪水、大风、泥石流、山体滑坡、塌方等灾害性情况时。
(四)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5条处理。
(五)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来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小学学生安全协议书6
各位家长:
当您好的孩子第一天步入我校,我们就共同担负起教育您子女的重任。你的孩子能健康成长,茁壮成材,已成为我们共同的奋斗目标。校园安全是学校工作,特别是我们的寄制小学狠抓安全工作就更为突出。另外,随着社会一些不良风气对青少年的影响,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也成为学校工作的重点之一。作为一名家长,您不仅仅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成材,更迫切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成人。为了能更好地教育您的子女,使他们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安全、健康地成为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现将学校的一些制度和想法提供给家长,恳请各们家长给予配合,相互支持,共同管理。
1.家长是学生的第一监护人。学区决定各村的一至四年级全部到校住宿。如家长执意让学生跑校的住校生回家与返校途中,家长一定要亲自接送,负责路途安全,在往返途中发生的任何事故或不愉快,学校概不负责。
2.在校学生突病或有其它突发事件时,学校要及时采取措施,并通知学生家长,家长应积极配合。否则,后果自负。
3.学校严禁将不安全器械(各种刀具、斧头、铁棍等)带到校园,要求家长及时检查自己的孩子是否拥有不安全器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如带入学校一经查证给予劝退处分,并报当地机关给予解决。若学生具有危险行为,学校已告诫家长,家长未行使监护人职责,学生违反的,后果自负。
4.家长应教育子女在回家、返校途中不得坐农用三轮车或其它不安全车辆。不得坐超载或没有手续的客运车。徒步或骑车的必须遵守交通法则,冬季建议家长安排学生在下午2点到下午5点之间返校,以避免天黑出现安全问题。
5.家长在学生节假日开学后不能返校时,请于当晚及时通知校方。联系电话xxxxxxx,以便查证,学生节假日不留校。望家长合理安排好孩子的生活用品。
6.家长教育子女安全使用一切电力设施,学校、宿舍、教室一切电力设施,学生只能正常使用,出现损坏或异常时,由班主任或电工处理,严禁学生自行处理,违者后果自负。
7.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学生患有疾病不能正常参加学校活动的,家长必须通知校方,如隐瞒不说的,出现任何事故责任自负。希望劳动生产率妥善处理好各种上,当与他人发生矛盾时,及时报告班主任或生活教师,正确合理解决矛盾,发生打架的学校将严肃处理。
8.家长应教育子女有事请假,凡私自离校的后果自负。
9.学校严禁学生染发,穿哥装异服,家长及时发现,及时纠正。望基给予孩子买衣服时,考虑是否符合小学生身份。
10.家长应教育子女,注意冬季煤气、用火、用电、饮食、衣着、生病和出行等日常应具备的安全意识。增强日常安全防范意识,不靠近危险环境,不参与危险行动。
小学学生安全协议书7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定本安全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到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能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去过错:①损害时间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②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的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或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学校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当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能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有肇事方负责。骑自行车往返学校,违反规定出现事故的,学校不负责任。
9.学生严禁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器、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由肇事者承担责任。
10. 学校严禁学生购买零食、冷饮及不卫生的食品,学生违反规定购买食用后造成以外事故的,由食物提供者承担责任,学校不承担责任。
11. 严禁学生私自到深水潭、池塘、水库洗澡,因此造成的意外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
12.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在学生投保的情况下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想保险公司理赔。
13.由汽车接送往返的学生必须按时到指定地点等车,上下车或横过公路严禁跑行,学生上车后到离开公路前所发生的事故,由车主负全部责任,学校不承担责任。
14.学前班和一年级学生上下学校要求家长或监护人遵照学校作息时间接送。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本校学习期间。
甲方:宝鸡市周原镇军辉中心小学乙方(学生监护人):
家长或监护人电话:xx
年级班学生姓名:xxx
20xx年2月17日
小学学生安全协议书8
尊敬的各位家长:
暑假到了,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使学生不发生游戏、交通、用电、游泳、饮食等安全事故,特与你们订立如下协议:
1、 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小学生不得在马路上骑自行车。不在公路上跑闹、玩耍;横穿公路要走斑马线,不得随意横穿。
2、 不得到人工湖、水库、方塘、水井等危险的地方钓鱼、玩耍、洗澡。
3、 到游泳馆游泳必须要有家长陪同,不得单独游泳。
4、 要在家长的指导下逐步学会使用普通的家用电器。 不要乱动电线、灯头、插座等。
5、 不要在标有“高压危险”的地方玩耍。
6、 不准玩火,不得携带火种,以免发生火灾。发现火灾及时拨打119,不得逞能上前扑火。
7、 购买有包装的食品时,要看清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三无”食品、过期食品一定不要购买食用。
8、 大雨天气,任何学生不得外出,不得在大树及高大建筑物下避雨。如遇洪峰要顺楼梯到高楼层或地势较高的地方防汛。
9、 高温天气,要采取降温措施,防止中暑。
10、雷雨天,不要使用任何电器设备,避免雷击。
11、 不与陌生人讲话,一个人在家,不要随便给人开门,如有事情等大人回来再说。
12、 外出旅游或走亲访友,万一迷路不要惊慌,要呆在原地等候父母回找或及时拨打110,请求警察叔叔的.帮助。
13、 睡觉前要检查煤气阀门是否关好,防止煤气中毒。
14、 不得玩易燃易爆物品和有腐蚀性的化学药品。
15、 不偷不抢,不拉帮结火,不打架斗殴
16、不到网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去玩,不参与赌博。
以上各条请家长协助学生共同遵守,让您的孩子平安健康的渡过暑假。
暑假时间安排:从20xx年7月17日起至8月30日止,共45天。学生8月31日返校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
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老师签字:
小学学生安全协议书9
为了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精神,切实有效地做好苍南县第二实验小学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落实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责任制,做到学校与家庭共同来关心学生的安全,促使安全教育工作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经学校(以下简称甲方)与学生家长(以下简称乙方)的共同协商,特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要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规、政策,加强宣传力度,做到安全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小学生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了确保乙方子女上下学途中的.安全,甲方要求乙方对子女上下学进行按时接送,积极履行监护职责。
三、乙方要教育子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推拉人力车,更不准骑自行车上学;甲方严禁乙方子女上下学乘坐无证的、超载的、驾驶者技术不熟练的车辆和船只,严禁乘坐残疾车和超载的三轮车。
四、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共同宣传安全知识,切实关心学生的安全,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上学放学途中做到不乱穿马路,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不争上下车,不在公路和河边追逐玩耍。
五、甲、乙双方要共同遵守本协议规定,如违反,后果自负。
六、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苍南县第二实验小学(盖章)乙方(学生家长):__(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学生姓名:__(签名)
小学学生安全协议书10
甲方:
乙方:
为了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精神,切实有效地做好苍南县第二实验小学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落实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责任制,做到学校与家庭共同来关心学生的安全,促使安全教育工作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经学校(以下简称甲方)与学生家长(以下简称乙方)的共同协商,特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要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规、政策,加强宣传力度,做到安全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小学生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了确保乙方子女上下学途中的安全,甲方要求乙方对子女上下学进行按时接送,积极履行监护职责。
三、乙方要教育子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推拉人力车,更不准骑自行车上学;甲方严禁乙方子女上下学乘坐无证的、超载的.、驾驶者技术不熟练的车辆和船只,严禁乘坐残疾车和超载的三轮车。
四、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共同宣传安全知识,切实关心学生的安全,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上学放学途中做到不乱穿马路,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不争上下车,不在公路和河边追逐玩耍。
五、甲、乙双方要共同遵守本协议规定,如违反,后果自负。
六、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学生家长):
法定代表人:
学生姓名:
小学学生安全协议书11
为了贯彻落实县教育局、马集中心校关于加强学生交通安全工作的精神,为提高家长和学生的责任意识,防范于未然,确实有效的做好学生交通安全工作,促使社会与家庭共同来关心学生的交通安全,确保您的孩子在上、放学路途中的安全,防范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使学校和家长共同担负起保护孩子人身安全的责任。我校与 年级 (学生姓名)的家长 (家长姓名)签订以下协议,望双方能遵照执行,互相协助,互相督促。
甲乙双方职责如下:
一、甲方:学校职责
1、学校要加强督促,并经常教育学生注意上放学途中的安全隐患和注意事项,在行走的途中不追逐打闹、不在路上任意穿梭,不戏水,不逗留玩耍,在路上不与陌生人或不相干的人搭话,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路上行走靠右行,12周岁以下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严禁学生电瓶车和摩托车,严禁乘坐非营运性车辆(如农用三轮、拖拉机、农用三轮摩托车等)。
2、学校要加强管理,放学后,学校安排值周教师把学生护送到大门外,督促学生按时回家;本校绝不提供车辆接送学生上放学,学校不允许学生骑车或搭乘其它车辆到校或回家,以确保学生在行走途中的安全。
二、乙方:家长职责
早晨请家长按时将学生送出门,低年级学生学校建议家长接送,请教育您的孩子在路途中一定要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规则,请您教育您的孩子注意:
1、学生不准在公路上追逐、嬉戏、猛跑、不准边走边看书,要文明行走。
2、路途中不要和陌生人或不相干的人搭话。
3、如果您的孩子因为特殊原因不能独自到校或回家,请您把您的孩子直接送到学校或接回家,以保证安全。
4、教育孩子听从老师和学校的管理,如果您的孩子因事因病请假不能来上学,负责及时通知相应的班主任,并履行好相应的请假手续。
5、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路上行走靠右行,12周岁以下学生不骑自行车,学生严禁骑电瓶车及摩托车,不乘坐非营运性车辆(如:农用三轮、拖拉机、农用三轮摩托车等)。
6、不向自己孩子提供交通工具,如果您的孩子是骑车、家长骑车接送上学或回家,那么一旦出现交通安全问题,责任由家长承担。
7、遇到恶劣天气,如暴风雨、暴风雪天气,家长必须全程接送。
三、丙方:学生承诺
听从学校、家长教育,遵守交通规则,做到路上行走靠右行,不骑自行车和电瓶车及摩托车,不乘坐非营运性车辆(如:农用三轮、拖拉机、农用三轮摩托车等)),不搭乘陌生人的车辆。
尊敬的.家长,您的孩子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是我们学校工作的重点,也是家长关心的问题,今本校特制定协议书,望我们双方相互沟通,相互协作,相互配合,共同遵守此协议所列的各项条款,确保您的孩子在上放学途中的安全。
上述各条希望学生和家长认真遵照执行,如因家长安全工作不得力,学生不自觉遵守,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其责任由学生、家长自负,与班主任和学校无关。
备注:此协议书一式两份,一份,家长(或监护人)留存, 一份学校存档,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学生班级:五年级 学生签字: 家长(或监护人)签字: 班主任签字:
zz县第一小学
20xx年*月*日
第一小学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协议书回执
能否自觉遵守本协议书:能( );否( )
学生姓名: (签名)家长(或监护人): (签名) 20xx年*月**日
小学学生安全协议书12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或由教职员工和学校共同负责,学校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在校园内骑自行车,违反规定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泡、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0、学生应按学校指定地点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应按学校签订的责任书去履行职责,否则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负责。如果受害方能证明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学校可承担部分责任。
小学学生安全协议书13
尊敬的家长:
为保障孩子能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安全是头等大事,关系到社会和谐、家庭幸福、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危。根据我校实际,针对学生年龄尚小,处理突发事故能力较差等情况,学生上学、放学路上和滞留校园的安全问题应引起家长的高度重视。为使广大家长(监护人)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和准时接送子女上学、放学,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与家长(监护人)签订如下协议:
一、家长(监护人)必须准时接送子女上学、放学,子女上学、放学的安全必须由家长(监护人)负全部责任。
二、家长(监护人)不得委托任何人接送或陪护子女上学、放学(包括在本校就读的'子女的兄弟姐妹);否则,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家长(监护人)负全部责任。
三、家长(监护人)必须根据放学时间准时接子女离开校园,不准子女在校园滞留,否则,发生安全事故或引起的相关安全事故,由家长(监护人)负全部责任;
四、此协议由家长(监护人)详细阅读,亲自签名并按指印后交回学校存档。
五、作息时间:
9:10上课,11:40放学;下午1:30上课,3:15放学。
家长(签名):班主任(签名):
电话:班主任电话:
闫家中心小学
20xx年11月28日
小学学生安全协议书14
为了贯彻落实省、州、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工作,依法保障学生校内外人身安全,明确学校与家长职责与义务,结合国家教育部《学生伤害事处理办法》、我省《中学生学籍管理条例》及相关学生管理制度,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学生安全协议书
1、学校要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规、政策,加强宣传力度,做到安全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2、学校应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管理,发现不安全的因素及时处理,排除一切不安全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并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又不属学生故意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学生故意造成的伤害,由本人或监护人(家长)负责;他人故意造成的,由他人负责。
3、学校应经常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疾病预防知识教育。加强对食品卫生的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严防食物中毒、投毒事故的发生,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加强对食堂管理与监控,要求食堂要做到合理膳食、营养配餐,保证学生用餐安全。学校应向学生提供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饮用水。
4、在校期间学生的安全卫生由学校和相关教师共同负责教育管理。
5、加强对学生人身安全的保护措施,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宿舍、食堂等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建立健全安全措施,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的学生。
6、学校要加强对宿管工作人员的领导,要求宿管人员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若因失职发生问题,学校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7、学校应定期对学生进行防火、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毒、防盗、防煤气中毒、防鞭炮炸伤、防中暑、防触电、防滑冰溺水、防锐利器具扎伤、割伤、防坏人伤害以及饮食卫生等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其它意外情况如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学校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通知家长。如学校已采取措施但仍发生不良后果,学校和班主任概不承担责任。
8、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鞭炮、玩锐刃钝器物等,因此发生的赔偿纠纷,应由肇事者承担负责;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住宿学生应注意防盗安全,自觉养成及时锁门、关窗的习惯,不得将寝室钥匙交予他人,严禁私自调换门锁等行为。住宿期间严禁携带火种进校,宿舍内不能使用蜡烛和明火,不允许自己安装电源插座、灯头等电器设备;宿舍区内严禁使用电热棒、电炉、电饭煲、电磁炉、电热杯等高功率电器。若因私自使用高功率电器造成损失的,后果由使用者承担。
9、严禁学生熄灯后在寝室、教室点蜡烛。严禁学生在上下楼梯时故意推搡、拥挤或嘻戏打闹;否则,发生损害事件,交司法机关处理或由学生自己负责;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0、学校应对学生进行校内、校外活动安全知识教育、防震安全教育、社会治安安全知识教育、校舍安全常识教育。要求学生离入校或日常外出时,遵守交通规则,自觉靠右行走,过马路要走斑马线,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做游戏;不坐三无车辆(无牌、无驾驶证、无行驶证),不坐三轮车、拖拉机、三轮汽车、农用车辆、各种载货汽车等,不坐超载超员车辆,不骑自行车。乘车要排队上下车,车未停稳不准上下,车内讲礼让,不喧哗。乘坐摩托车只准搭乘一人,驾乘人员必须戴安全头盔。严禁家长酒后驾驶各种车辆接送孩子及疲劳驾驶。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返校和离校。如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家长,学生在返校、离校途中发生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11、学校应及时掌握、了解学校周边治安环境情况,及时向治安部门汇报、反映。
12、学校严禁学生购买零食、冷饮及不卫生的.食品,学生违反规定购买食用后造成意外事故的,由食物提供者承担责任,学校不承担责任。住校学生应按学校指定的地点食宿(走读生在家食宿),严禁在校外食宿,严禁食用个体商贩、摊点的食品,严禁食用三无、劣质、霉变小食品,因此而造成意外事件发生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为学生提供食宿应保证安全,如因此而造成意外事件发生的、由食品、食宿提供方负全部责任。
13、作为学生监护人,家长应时刻关注学生的自身安全,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定的同时,应对学生的饮食、起居、疾病和离校后、节假日的各类活动进行监护、管理,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承担起学生离校之后的安全责任。
14、家长应协助学校做好各类安全教育工作,监督做好学生的校外和社会安全行为。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应尽量自觉做到结队而行。无特殊原因放学后应及时离校回家,不在途中玩耍,不擅自走亲访友。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能提前到校,放学后不得自行滞留学校。若遇暴风雨、冰雹、下大雪等恶劣天气或需涉水过河、经过滑坡地段等可以预见到途中发生险情,不准学生冒险抢救,但应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报警呼救,防止险情进一步扩大、加重。
15、学校、家长应教育学生远离歌舞厅、游戏厅、网吧,远离和营业性娱乐场所,杜绝学生参与打架斗殴。在校外期间进网吧、进电子游戏厅等而发生的伤残事故,学校概不承担责任。
16、学校应对学生在校期间的一切进行监护管理和指导。学生上学、放学路途期间、请假、旷课期间一切安全责任由其监护人(家长)负责。
17、家长、学校应齐心协力,使安全工作警钟长鸣,为学生健康成长提供安全保障。
18、家长必须经常提醒学生注意人身安全及交通安全,教育学生不要与陌生人接触,不接受陌生人的物品,不与形迹可疑人同行,不听信陌生人花言巧语的诱骗。
19、学生的监护人为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家长要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家长与学校对学生的管理和教育要认识统一,目标一致,功能互补。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保护工作,进一步创造和谐友好的家校合作氛围,营造优质的教育环境。
20、学生在住宿区域内不得高声喧哗、相互打闹,影响他人休息。
2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按时上课、上晚自习,按时就寝。学生不得擅自离校,有事必须以书面形式请假并经学校批准方可离校,班主任应将学生离校情况及时通知家长。如学生擅自离校,班主任必须立即通知家长,在学生擅自离校或请假离校后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学校和班主任概不负责。
22、爱护公共设施,对宿舍设备人为损坏,谁损坏谁负责,并进行经济赔偿。
23、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宿舍内外清洁卫生,每个住校生必须当好值日生,保证宿舍内外整齐、清洁。不得从宿舍内向外乱倒污水、乱扔废纸、果皮。不得在墙壁上乱贴、乱画、乱钉。
24、学生宿舍不具备存放大量现金、贵重物品的条件,学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以免发生丢失。若发生丢失学校班主任概不负责。
25、学生家长在接到学校管理人员关于学生违法或违纪行为的通知后,应当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并承担因学生过错给学校或他人造成的损失。学生家长有义务配合学校对学生实施各项管理,对学生体质、生理、心理、精神等特异情况要如实向学校管理老师报告,并协助学校对学生在校期间进行人身安全保障,如因隐瞒导致不良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26、家长应主动每周至少一次与班主任取得联系,积极配合学校搞好管理。因子女过错致他人伤亡的,家长应履行监护人职责,承担医疗、营养、误工等费用。在自愿原则下,家长应为子女购买学生安全保险。
27、节假日学校不举行补课等活动,家长应加强对孩子的监管,确保不出安全事故。禁止学生观看、宣传色情、凶杀、迷信的书刊和录像。
28、学生就餐时要排队购餐,不大喊大叫,不浪费粮食,珍惜别人劳动成果,爱惜餐具。
29、学生在校应说普通话,讲文明语、不粗俗下流,谈吐斯文,礼貌大方,关心他人,尊敬师长。?
30、学生在校期间要仪容仪表规范得体,不穿奇装异服,不带首饰,不染发,不纹身。?
31、学生应讲求诚信,以正确的心态对待考试,杜绝考试舞弊行为。
32、学生在校期间应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准学生抽烟、酗酒。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抽烟、酗酒,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学生在校外期间因抽烟、酗酒或其他原因而发生伤残事故,学校和班主任概不承担责任。
33、学校规定学生不准站在窗台上从事擦窗户之类的带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准学生爬墙、爬树、爬窗户、不准攀登高层建筑物,住宿生晚上就寝后不准私自外出。学生因违反规定造成的伤害学校和班主任不负责任。
34、学校应掌握学生健康资料,家长应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学校,学生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情况,采取必要措施。若家长未告知或家长告知病情后,学校又采取了必要措施,仍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和班主任不予承担责任。
35、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伤害及自杀、自残、跳楼等事件,学校概不承担责任。在具有风险性、对抗性的体育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如学校已采取防范措施和救助措施后,仍发生不良后果,学校概不承担责任。学生本人对自杀、自伤、误伤、跳楼引起的后果承担责任。
36、严禁学生私自到深水潭、池塘、水库、水坝、河流等地游泳洗澡,因此造成的意外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37、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
小学学生安全协议书15
为落实学生暑假安全管理,切实做好涉及学生人身安全的各项工作,保证学校、社会、家长齐抓共管,针对暑假时间长、事故多的特点,彻底杜绝暑假期间学生一切非正常事故的发生,特签订暑期安全责任协议书如下:
一、甲方学校是学生在校学生活动的主要场所,暑假前学校必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召开全体学生会议,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知识教育,要求学生作好安全知识教育记录。
教育学生要自觉遵守安全公约。甲方班主任要代表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签定好暑假安全责任协议书。
二、乙方学生家长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要求对学生暑假离校期间安全进行全面监护。
并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要把学生暑假期间防溺水、防触电、注意饮食卫生、交通安全、作为防范重点,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否则,学生在暑假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故与甲方学校无关。
三、暑假期间,学生要自觉遵守《陈湾光彩小学学生安全公约》:
1、认真学习安全教育常识,遵守安全公约,防止一切意外事故发生。
2、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3、掌握安全用电常识,不随便触摸电器设备。
4、掌握正确使用液化气常识;不玩火、远离火源,预防煤气中毒。
5、不准私自到水库和池塘河流等游泳、戏水、钓鱼等,严防溺水事故。
6、不在危险的地方玩耍,不做任何带有危险性的游戏,及时远离危险因素。
7、注意饮食卫生,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
8、不打架斗殴,不搞恶作剧,不做有损自己和他人的事。
9、不听、不信、不传、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坚决抵制一切危害社会的邪教活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10、学生外出必须征得家长同意,方可外出。
11、要做到不准进入网吧、营业性歌舞厅和卡拉0K厅。
12、假期中学生要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全民健身运动和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13、学生要熟悉报警电话(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交通事故122)。
四、以上协议要求甲乙双方必须认真遵照执行。
学校、家长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小学(盖章)
乙方(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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