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心得

时间:2023-04-12 11:26:49 心得体会 我要投稿

《知识产权法》心得

  当我们对人生或者事物有了新的思考时,不妨将其写成一篇心得体会,让自己铭记于心,这样有利于我们不断提升自我。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能感染读者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知识产权法》心得,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知识产权法》心得

《知识产权法》心得1

  最近我通过网络聆听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的《知识产权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知识讲座,让我对知识产权有了较深入的认识,使我受益匪浅。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其从事智力创作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又称为“智力成果权”、“无形财产权”,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的`工业产权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的版权(著作权)两部分。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产权,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

  这种权利被称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也称之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所谓人身权利,是指权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离,是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或对其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等等,即为精神权利;所谓财产权是指智力成果被法律承认以后,权利人可利用这些智力成果取得报酬或者得到奖励的权利,这种权利也称之为经济权利。

  知识产权的对象是人的心智,人的智力的创造,属于“智力成果权”,它是指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领域从事一切智力活动而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所享有的权利。

  以上,是我对知识产权的一些粗浅的认识。学习了知识产权的知识,我还要学会用知识产权法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同时也要时刻提醒自己不要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知识产权法》心得2

  在这学期中,我们集中学习了《知识产权法》。通过老师的讲解和自学,我对这门学科的有关知识有了一定的认识。以下是我参加网大学习一年多来的一些心得,供大家参考。

  1、注意学习方法,理论联系实际,注重理解

  《知识产权法》中的一些概念是比较抽象的,如果死记硬背很难记住,所以学习方法就显然尤为重要,现实生活中、电视和报刊中关于知识产权法的内容还是比较多的,在看得时候注意和自己的学习联系起来,寓教于乐,在理解的基础上再记忆就容易的多。比如我在报上看到的一个小故事:“可口可乐”公司的老板曾说,一旦可口可乐在全球的厂房、货物全部失于火灾,自己第二天就能用“可口可乐”商标作质押,贷出资金恢复生产。因为“可口可乐”的商标被评估值数百亿美元。这从侧面反应了知识产权给企业带来的巨大价值,体现了商标权在知识产权中的重要地位,同时也让我理解了知识产权的概念、特点、分类。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知识产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近代商品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知识产权法主要包括以下基本制度:主体制度、客体制度、权项制度、利用制度、保护制度、管理制度。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除了具有民事权利的共同特点外,还有自己的特点: 客体具有无形性、

  内容具有双重性:(既有人身权,又有财产权)、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知识产权可分为两大类:著作权、工业产权,工业产权又分为两类:专利权和商标权。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之后,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关系将会在我国各个领域普遍展开,充斥着我们的日常生活,就像我们现在走路要遵守交通法规、上学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一样,所以说,跟现实生活是紧密相连的,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2、合理安排时间,抓住学习重点

  由于是在职学习,用于学习的时间有限,所以我认为合理安排好学习时间是非常重要的。根据网大的安排,每门课程从拿到教材到考试,至少有三个月左右的学习时间,利用平时空余时间将教材和课件浏览一遍,有一个大概的了解。接下来认真地将练习题做一遍,不清楚的地方再回过头去看看书,根据考试大纲将重要的知识点记一遍,并对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三者之间进行比较,加深影响。比如:1。著作权的法律保护期限:著作权中的人身权保护不受期限限制,无限期保护;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公民作品:作者终生加死后50年;合作作品: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50年;法人作品或非法人单位作品:自首次发表之日起50年。2、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发明:自申请之日起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自申请之日起10年。3、商标权的保护期限:注册商标的保护期为10年,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申请续展注册,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10年。

  三、 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

  一个好的学习态度,对于取得好成绩是十分重要的,如果仅仅是为了应付考试拿一个文凭,那么学习起来就会显得十分枯燥,而对于自己感兴趣的东西,学习就会是一件轻松、快乐的事情。我比较熟悉的是民事法律关系,在学习知识产权法的时候,将其与民法通则进行比较,发现其有不少相通相近的地方。知识产权的客体虽然是无形的,但他的财产关系处理上基本与普通财产关系没有本质的区别

《知识产权法》心得3

  在生活中秒我经常可以听到很多同学说自己写的文章被盗,这次,我想通过一些主要的问题以及一些概念大致了解一下著作权,让我们在平常的生活中能够保护自己的作品安全不受侵犯。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法是在商品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到一定的阶段产生的,一直以来,知识产权的定义就和很多其他的定义一样是饱受争议的,各个角度各有不同,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它是一项民事权利,是一项私权,具有专业性,地域性和时间性的特征。知识产权在传统上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还有我们经常遇到的版权。知识产权的对象是指人的脑里,智力的创造物。

  在我国,著作法所保护的作品主要有:

  1,文字作品,包括小说,诗歌,散文,论文,日记,文学,科学专著··这些用文字或是等同于文字的`符号来表达思想或是情感的形式。其中创作最普遍,我们同学遇到的情况就是属于这种情况。

  2,口述作品,也就是口头作品,即兴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

  3,音乐,喜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这是在20xx年著作法修改时新增建的一项。

  5,摄影作品。还有电影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等这几项也是在侵权事件中最常见的几类。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作品都会受到著作法保护,这些就是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还有一些理发、行政和司法性质的文件。还有我们现在最实用的一条,时事新闻,通常是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播媒介报道的关于某一事件或是单纯的消息。对这些,各国的著作权法都不予以保护。这样规定的理由有两条:一是报道时事的目的就在于让社会尽快了解,因而没有必要给与著作权保护;二是时事新闻只是单纯的反映某一客观事实的存在,无序付出多少创造性劳动,不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范围。应该注意的是,时事新闻不同于记者写作的的报道。时事新闻不收保护并不意味着报纸或是期刊登在的报道可以被任意转载。如果新闻工作者在事实的基础上,经过文学艺术加工,或是对事实进行了评论分析所形成的就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而不是简单的“单纯事实消息”了。

  其实,说到这儿,我们经常遇到的问题大家心里就应该是明白了很多,我们现在所撰写的大多数都是新闻评论,这一类作品是在专著权法保护的范畴之内。很多同学所说的投稿最后被我改成了其他人的名字最后发表,这些就是很明显的没有参与创作,为了谋取和人的名利,在他人的作品上署名就是一种属于侵犯他人署名权的行为。这种行为违反了民法所规定的诚实信用的原则,对社会和读者造成欺骗,我们完全有理由与他们进行申辩,使其承担侵权责任。还有这一种常见的侵权类型,使用他人的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没有支付的这种情况是针对法定许可而规定的。

  当然侵犯著作权是应当受到法律责任的。这种法律责任由轻到重分别是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主要就是停止侵害,为了防止侵犯扩大;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同时,这本书在讲完了理论之后,每一章的后面都依附了几个一些曾经的著作权纠纷案,而且有很详细的分析与讲述,让人在理论联系实际的过程中你能够更好的理解。

  现在,网络技术的发展,传播的便捷使得著作侵权事件发生的概率越来越大,作为未来的新闻人,我们应该好好的了解一下有关著作的法律,这对我们的以后的生活会有很大的影响!

《知识产权法》心得4

  在这学期中,我们集中学习了《知识产权法》。通过老师的讲解和自学,我对这门学科的有关知识有了一定的认识。以下是我参加网大学习一年多来的一些心得,供大家参考。

  一,注意学习方法,理论联系实际,注重理解

  《知识产权法》中的一些概念是比较抽象的,如果死记硬背很难记住,所以学习方法就显然尤为重要,现实生活中、电视和报刊中关于知识产权法的内容还是比较多的,在看得时候注意和自己的学习联系起来,寓教于乐,在理解的基础上再记忆就容易的多。比如我在报上看到的一个小故事:“可口可乐”公司的老板曾说,一旦可口可乐在全球的厂房、货物全部失于火灾,自己第二天就能用“可口可乐”商标作质押,贷出资金恢复生产。因为“可口可乐”的商标被评估值数百亿美元。这从侧面反应了知识产权给企业带来的巨大价值,体现了商标权在知识产权中的重要地位,同时也让我理解了知识产权的概念、特点、分类。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知识产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近代商品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知识产权法主要包括以下基本制度:主体制度、客体制度、权项制度、利用制度、保护制度、管理制度。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除了具有民事权利的共同特点外,还有自己的特点:客体具有无形性、内容具有双重性:(既有人身权,又有财产权)、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知识产权可分为两大类:著作权、工业产权,工业产权又分为两类:专利权和商标权。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之后,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关系将会在我国各个领域普遍展开,充斥着我们的日常生活,就像我们现在走路要遵守交通法规、上学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一样,所以说,跟现实生活是紧密相连的,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合理安排时间,抓住学习重点

  由于是在职学习,用于学习的时间有限,所以我认为合理安排好学习时间是非常重要的。根据网大的安排,每门课程从拿到教材到考试,至少有三个月左右的学习时间,利用平时空余时间将教材和课件浏览一遍,有一个大概的了解。接下来认真地将练习题做一遍,不清楚的地方再回过头去看看书,根据考试大纲将重要的知识点记一遍,并对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三者之间进行比较,加深影响。比如:

  1、著作权的法律保护期限:著作权中的人身权保护不受期限限制,无限期保护;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公民作品:作者终生加死后50年;合作作品: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50年;法人作品或非法人单位作品:自首次发表之日起50年。

  2、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发明:自申请之日起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自申请之日起10年。

  3.商标权的保护期限:注册商标的保护期为10年,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申请续展注册,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10年。

  三、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

  一个好的学习态度,对于取得好成绩是十分重要的,如果仅仅是为了应付考试拿一个文凭,那么学习起来就会显得十分枯燥,而对于自己感兴趣的东西,学习就会是一件轻松、快乐的事情。我比较熟悉的是民事法律关系,在学习知识产权法的时候,将其与民法通则进行比较,发现其有不少相通相近的地方。知识产权的客体虽然是无形的,但他的财产关系处理上基本与普通财产关系没有本质的区别。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发表,使用其作品;

  剽窃,抄袭他人作品;

  没有参加创作而在他人的作品上署名;

  使用他人作品未支付报酬;

  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

  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作品;

  未经许可,复制发行他人制作的录音录象制品;

  歪曲,篡改他人作品;未经表演者许可现场直播其表演;

  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

  著作权的合理使用

  下列行为属于合理使用著作权的行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为了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

  为了报道事实新闻;

  为了学校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

  国家机关为了执行公务而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为了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说明某一问题而少量引用他人作品;

  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已发表的`社论,评论员文章。下列图形和文字不得用作商标:

  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近似的;

  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近似的;

  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相同或近似的;

  同"红十字","红新月"的标志,名称相同或近似的;

  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

  直接表明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带有民族歧视的;

  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商标权的内容

  商标的注册

  商标注册适用先申请原则,即不管实际使用在先与否,商标专有使用权只授予先申请注册者;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同时申请,则适用先使用原则,即授予最先使用者

  侵犯商标权的行为: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的行为;

  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知识产权法》心得5

  为了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知识产权水平,全县中小学教师知识产权培训班在花垣教师进修学校举行。来自全县各乡镇学校的教师参加了培训。对于这次培训我有以下体会:

  我们知道一个好的学习态度,对于取得好成绩是十分重要的,如果仅仅是为了应付考试拿一个文凭,那么学习起来就会显得十分枯燥,而对于自己感兴趣的东西,学习就会是一件轻松、快乐的事情。我比较熟悉的是民事法律关系,在学习知识产权法的时候,将其与民法通则进行比较,发现其有不少相通相近的地方。知识产权的客体虽然是无形的,但他的财产关系处理上基本与普通财产关系没有本质的区别。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发表,使用其作品;剽窃,抄袭他人作品;有参加创作而在他人的作品上署名;使用他人作品未支付报酬;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作品;未经许可,复制发行他人制作的录音录象制品;歪曲,篡改他人作品;未经表演者许可现场直播其表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著作权的合理使用下列行为属于合理使用著作权的行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为了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为了报道事实新闻;为了学校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国家机关为了执行公务而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了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说明某一问题而少量引用他人作品;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已发表的社论,评论员文章。

  1 下列图形和文字不得用作商标: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近似的;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近似的;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相同或近似的;同”红十字”,”红新月”的标志,名称相同或近似的。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直接表明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带有民族歧视的;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商标权的内容,商标注册适用先原则,即不管实际使用在先与否,商标专有使用权只授予先注册者;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同时申请,则适用先使用原则,即授予最先使用者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的行为;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近来学习知识产权的时间和途径较之以前越来越多。不仅看书,而且浏览网站;不仅看中文,而且看英文;不仅和中国的同学、同事交流,而且和在国外留学的几个朋友也经常交流。这么长时间、多途径的学习,让我再次感受到了“知道的越多就发现自己越无知”。小小的知识产权,竟有如此多要学习的东西,就连著作权中的网络版权看似已经小到不行的门类,可还是有数不尽的学问在里面。此时又不禁再次佩服起古往今来那么多伟大的百科全书亚里士多德、卢梭、孟德斯鸠等等这些神一样的人物,同时又觉得自己无比渺小。而在颇感自己无力时,一块新大陆出现在我眼前盘古知识产权网新浪等等门户网站里有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故谓之门户;而在知识产权界,我们有自己的门户盘古知识产权网,其中包括了知识产权的一系列知识。我们不得不说这是一个浩瀚的工程,不得不佩服有这种想法并将这想法付诸于实施的人们。在知识经济日趋竞争激烈的今天,知识产权门户可以说是门户中的门户,愿它茁壮成长,成为全国乃至全世界知识产权巨人!

  2 知识产权的侵权可能要更多的涉及到网络的审判,可能不是事实的审判的问题。网民也是会提出他们自己的审判的观点,舆论和网友的力量是非常大的,他们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所以虽然可能对判决不一定有利,但是我们还是推荐大家用网络的力量寻求网络意见领袖的支持,他们发言的重要性更大了,在法理上和娱乐上有帮助。第四个在法律的举证的过程中间,我们一定要做到证据的充分,法律有可能在里面有一些,因为我们中国社会人情关系在里面,我们不能避免有一些模棱两可的事情,但是在法律上我们不能丝毫的退步和让步,包括证据的提供,所以我们一定要掌握这一点。第五个,最后一点就是说如果有不利的判决,我们一定要坚持上诉或者是二审,一定要坚决的推翻,因为不利的判决会对你未来的公司的运营,包括个人的声誉有很大的影响。得到了有利的判决以后要坚决的速战速决,中国现在就是这个执行问题上面也是面临一个困境,现在就是说毕竟我们还是有一个过程,法制化进程中间还有一个过程,所以他们会想出很多办法来让你执行不了,所以速战速决的办法最好,找到你的诉讼对象得主管方,主管人给他们施加压力最好。这个是不成熟的,但是我们觉得还是比较实用的。

  对于知识产权,我以前只是在电视、广播、报纸中看过、听过,觉得与我们相距很远,可是通过知识产权培训后,觉得知识产权与我们每一个人生活都息息相关。认识它,学习它,我越来越发现它真的很重要。以前用别人的东西理直气壮,以为改个姓名就成为自己的作品,现在知道那是侵权,到电子市场买张光碟,现在知道那是盗版。并且知道如果人家追究就要负法律责任。

  总之,通过本次培训班的学习,有效地提高了我县知识产权教育师资的能力和教学水平,对更好地在中小学中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加强本县知识产权教育师资力量,加快知识产权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具有极意义。

【《知识产权法》心得】相关文章:

军训心得心得体会10-21

育儿心得心得体会08-18

拓展培训心得心得体会08-25

军训心得02-27

实习的心得03-04

编程的心得03-14

登山的心得03-28

素描的心得04-04

《看见》心得03-13

被管理心得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