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说法观后感

时间:2023-08-26 17:20:37 心得体会 我要投稿

(实用)今日说法观后感

  细细品味一部作品以后,大家一定收获不少吧,这时候最关键的观后感不能忘了。你想知道观后感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今日说法观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今日说法观后感

  今日说法观后感 篇1

  今日我看今日说法,深有感触,讲的是一位八旬夫妇四十年前由于传统观念作怪,虽然生育了两个女儿却领养了一个男孩。对于这个男孩可说是关爱有加,溺爱倍至,甚至自己的亲生女儿也无法得到这样的感觉。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溺爱使这个孩子变得任性,粗暴,动不动就对父母拳打脚踢,他给这个家带来的就是一场噩梦。

  长期以来对父母的虐待,邻居和亲戚都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特别是两个结了婚的女儿更是每天为父母担惊受怕。由于父母的忍让,更是助长了养子的焰气。

  在他四十一岁的一个晚上,他有野兽般虐待自己八旬的老父亲,拳脚相加,老妇人趴在老翁身上求饶。忍耐了四十年的姐姐亲眼目睹了禽兽不如的弟弟如此对待老人,一怒之下在他熟睡的时候用斧头将他看似而后去自首。

  这是一起故意杀人案,可最后的结果却出人意料。我当时就得这起故意杀人就算自首也要怕被二三十年啊!可这起自首案件,一是有自首情节,二是死者长期虐待老人的.事实。三是百多邻居联名集体向法院请求宽大处理。最后判决的结果仅仅是判处姐姐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这个判决在中国审判史上开了先例。

  为什么这个案件会是这么判决呢?老人是弱势群体,儿子如此禽兽不如,这个判决也给了那些长期虐待老人的不孝者敲响了警钟。兔子急了也咬人。而法律真正保护的这个群体的弱势,真是大快人心。

  我为那位姐姐而庆辛,这样的法律是能够让人们接受和信服的,是公正的!

  我们也该从这个案件中接受教训,对虐待老人这绝不饶恕!同时也提醒我们教育儿女不能过于溺爱。“惯子不如杀子”我们不能说这个不孝子该死,不过也是咎由自取,老天有眼,可谓自作孽不可活呀!

  今日说法观后感 篇2

  仅从节目内容看,程家弟弟妹妹,为了争夺不属于自己的财产而罔顾亲情,无所不用其极:委托律师开立刑事案件,网上追逃大姐,在大姐被网上追逃的同时,“怂恿”老父亲立非法遗嘱又做公证,然后又昧着良心说各种谎话。而程家大姐,在被刑事立案追逃后,痛定思痛,发起了漂亮的反击,虽说如此,但官司也是打了好几年。

  打官司,打的是证据,此言非虚。当初,程家大姐实际出资建立了中天拍卖公司,海边别墅是烂尾楼,流拍;但程家大姐看到了商机,但是,作为拍卖公司是不能参与烂尾楼竞拍的,所以,她就以弟弟妹妹的名义买下了这些烂尾楼,当时花了很多钱。

  多年过去了,那些烂尾楼,还有其他资产,翻了十倍、几十倍,但,程家弟弟妹妹,口口声声说门面房、车库、几套别墅是自己的,但是,却无法提供当初购买房产和开立公司的资金流水证据,就是因为,这些资产本就是程家大姐实际出资购买的,律师从头至尾,将十数年来的这些证据都一一搜集出来。

  特别地,程家妹妹,当初与前夫离婚,离婚判决书中说,那几套别墅是大姐的`,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离婚后,又反过头来跟大姐争这几套别墅;那个年代,程家妹妹在医院上班,而万元户才开始流行,她何德何能凭工资买下那么多套房产。像程家弟弟,为了转移财产,跟妻子先是补办结婚证,当天就闪电离婚。像程家老父亲,自己的女儿在被网上追逃的当天,就立下了非法遗嘱,说自己在中天还有40%的股份。

  节目最后,程家弟弟说大姐通过正常的法律程序,把我们变成了没有房子,无家可归的人;程家妹妹说人是会变的,她掌握了金钱后,会自私,会跋扈。

  一家人,本该手足情深,然而,却没有在关键问题上理清界限;二十年来,一把辛酸泪。金钱不等同与罪恶,但,没有理清归属关系的金钱很可能会引诱人性深处的罪恶。

  今日说法观后感 篇3

  今日说法“癌变”看后感想,首先应该质问法院是否走了后门,是否得了回扣或``````.女方的病症是在小孩11个月后,也就是说小孩差1个月就一岁才昨到癌病的为何法院只判男方赔偿5万元给女方生活费,是否太过了不公平,法院是否问心无愧。

  结婚请了40桌客,婚后吃的巧克力糖盒都有10几个摆在柜上作为留念好看,又有新楼房住,双方都有工作,男方家庭也很好,男方月工资2千多元,双方都很骄傲,幸福,美满,这样的'婚姻为何没有感情。

  一切都是从女方得了癌变后才开始脱变,应该不能判离婚的,尽管双方的指责都是为了一个钱字,特别是男方想抛弃女方,拒付医药费。因此,双方因有了一个小孩,女方没有能力工作了,而且还要医病,如果男方一定要离婚,就要负责女方的一切生活费用,包括医药费,直到女方病故为止。这样做才是婚姻正常应尽的责任,也是婚姻爱的正常代介付出。

  如果法院判离婚,最起码法院没有负到责任,没有人道主义,离婚后女方得到这5万元支付医院的药费都不够,何谈以后生活费用。

  这样的案件结论,会给以后漫长的社会生活中有一定的负面影响,特别是在婚姻生活中,如果其中一方得了重病正需要求助的时候,另一方怕负责任从而不付钱或逃避或抛弃,或说没有感情因而离婚,法院又如何看待。

  作为法院部门,如果不公平,不负责任,不主持正义,不为受难方争取到应有的,等于失职,等于使人慢性自杀,如“癌变”片中的女主人法院判离婚后,这让她以后生活怎么过啊,她的病该如何治疗,男方是否从此一点责任也没有了呢

  今日说法观后感 篇4

  《今日说法》这个节目我从7岁就开始看,如今已有两年。我看过很多期,但最让我感动的还是20xx年的一个故事。

  主持人说,今天的《今日说法》要跟大家讲的是一个老师找学生要债要了十年的故事——《讨债不为钱》。我很奇怪,老师怎么会向他的学生要债呢,还要了十年?这到底是为什么呢?带着满心的疑问我继续往下看。

  福建的一个教师,十年前为了资助一个偏远地区的学生,在三年的时间里从平日并不多的工资中挤出两万多元用于帮助那个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他们两人平时还以书信交流,老师还常常给予那个学生精神上的鼓励。可就在这个学生毕业后,老师却怎么也联系不上那个学生。过了一段时间后,老师收到了学生的一封信,信中那个学生不仅不对老师心存感激,还满怀委屈,抱怨不该上这三年学,浪费了自己的青春时光。之后,老师通过法律向学生要钱,花了整整十年的时间才找到那个学生。学生在法庭上说:“我很感激他,但我也恨他,因为他没为我找到一个好工作,所以我才和他断了联系,我知道他这么多年一直在找我。”

  我看到这里,真是气愤!好一个忘恩负义的人,白白在这世上活了这么多年,也白读了那么多的书!他再有知识,再有学问,但他却缺少一个人最起码该有的`诚信和感恩!就像老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所说的那样:“我用十年的时间,花费了几万块钱路费,向他要债却不是为了钱,就是想让他懂得诚信,再给他上人生的一课。”

  多么无私的老师啊!他以宽大的胸怀包容了这个学生,真让人感动,自私的学生和无私的老师相比,是多少渺小啊!我想,如果那个学生还有一颗感恩的心的话,他就应该懂得老师的良苦用心,以后好好做人,记住老师的教导。

  但愿社会上不会再有这样的人,让社会变得更加美好!

  今日说法观后感 篇5

  今日海口气温预报22度,但是一直阴冷阴冷的,时而有雨,毛毛雨飞飞,挺冷的,至少不敞亮。

  中午的今日说法演的是一个16岁的高二女生被男朋友刺杀,顺道着把两个出面解救她的两高三男生一起杀了。杀人的同志解释说,女友要跟他分手,还骗他,看到有男生出面帮忙,以为跟自己女朋友有染,就一起杀了。这兄弟有点偏激,看到个男的就以为跟自己女朋友有点什么,这种人不是心理变态就是太缺乏安全感或者自卑。这档节目帮我解释了一个问题,今天请的是中国公安大学的教授,她说:女儿如果与父亲的关系非常好,那么她的潜意识里就会把父亲作为标杆,若父亲的形象是非常正面,那在女儿心目中是将是非常高大的,那么她以后选择对象的要求就会相对比较高。我大概只记得这些了。

  爸爸在我心中是绝对属于山一样的人物,打小就觉得没有爸爸办不到的事,有什么问题只要有爸爸就绝对可以很好的解决。他很凶,其实周围的小孩子都怕他,他还以为很和蔼,凶不是表现在脸上,而是无意识的表露出一种愤怒,尤其是眼镜,从小我挺怕他的,只要他一瞪眼我就心虚,所以我讨厌他的眼睛,有条件的话我会选择不直视。但是爸爸真的很厉害,什么都会,别看他的手不漂亮,弄出来的东西一流。他很受老年人欢迎,因为他对老年人很好,绝对的'孝顺。我的成长过程深受爸爸影响,在我的意识里,男人,就该什么都会,有担当顾家,像爸爸一样,可是现实很让人失望,貌似都不是这样的,他们不是什么都会,我见过最恐怖的是连跳闸都处理不了。可能爸爸希望我全面,什么都让我自己动手,现在我倒是很多都会,很挫败。

  大概我把俺爹的什么都会潜移默化的移给了别人,以至于衬托出别人什么都不会,所以说,我要是嫁不出去那俺爹要负很大的责任,谁叫他什么都会的,所以他要负责养我一辈子,还不准嫌弃我。

  晚上有饭局,开心点.

  今日说法观后感 篇6

  古人说得好:“法败则国乱”。法律不仅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安定团结,还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可见法律多么神圣,多么重要。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小就要学法,保护自己。“六一”期间,央视一套12点38分专门开设了一期栏目:《今日说法——自护训练营》,这里的主角都是孩子。自护训练营共有7期,每一期的主题都是和儿童很贴切的,而我最喜欢的一期是第六期。这一期的内容主要是围绕“游泳”展开的。里面向我们讲述了游泳时几个应该注意的地方:

  第一,不要到河边游泳。近来,天气炎热,许多同学打起了到河边游泳的主意。其实,这是十分危险的。因为你对那里的水况还不了解,不熟悉,不知道哪里有旋涡等陷阱,很容易送命。再加上夏季比较容易发生洪涝灾害……所以,不要到河边游泳。

  第二,不要到深水区游泳。很多同学认为只要会游泳,到哪游泳都行,这又是一个误区。因为深水区的水可能高于你的身高,当你游得体力透支时,脚底下没有着力点,旁边也没有手可以抓的东西,就可能溺水身亡。因此,不管怎样,最好不要到深水区游泳

  第三,不要盲目救人。当你看见有人溺水正向你(未成年人)求救时,你会怎么做呢?你不应该马上跳下河去救人,而是赶紧去找竹竿、救生圈等漂浮物,扔给他(她),并向大人求救。如果你马上跳下去救他(她),反而有可能造成不但救不了别人,自己也有可能因被他(她)当作救命稻草,抓住不放而送命。因此,此时此刻,你要做的是“见义有为”,而不是“见义勇为”。因为你还没有那样的能力。

  看了这期的.《今日说法》,改变了我对《今日说法》的印象,这个栏目不仅仅揭露社会的黑暗面,而且还关心普通大众的日常生活,从中我们不仅可以获得越来越多的法律知识,还可以在潜移默化中提升我们的道德修养。在党中央大力提倡以德治国、以法治国、创建和谐社会的今天,《今日说法》栏目无疑是实现这一宏伟目标的舆论利器。

  今日说法观后感 篇7

  暑假里,我养成了一个习惯——那就是每天中午收看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今天,像往常一样,我在12点38分按时打开了电视。

  主持人说,今天的《今日说法》要跟大家讲的是一个老师找学生要债要了十年的故事——《讨债不为钱》。我很奇怪,老师怎么会向他的学生要债呢,还要了十年?这到底是为什么呢?带着满心的疑问我开始看节目。

  福建的一个教师,十年前为了资助一个偏远地区的学生,在三年的时间里从平日并不多的工资中挤出两万多元用于帮助那个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他们两人平时还以书信交流,老师还常常给予那个学生精神上的鼓励。可就在这个学生毕业后,老师却怎么也联系不上那个学生了。过了一段时间后,老师收到了学生的`一封信,信中那个学生不但不对老师心存感激,还满怀委屈,抱怨不该上这三年学,浪费了自己的青春时光。之后,老师通过法律向学生要钱,花了整整十年的时间才找到那个学生。学生在法庭上说:“我很感激他,但我也恨他,因为他没为我找到一个好工作,所以我才和他断了联系,我知道他这么多年一直在找我。”

  我看到这里,真是气愤!好一个忘恩负义的人,白白在这世上活了这么多年,也白读了那么多的书!他再有知识,再有学问,但他却最缺少一个人最起码该有的诚信和感恩!就像老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所说的那样:“我用十年的时间,花费了几万块钱路费,向他要债却不是为了钱,就是想让他懂得诚信,再他给上人生的一课。”多么无私的老师啊!他以宽大的胸怀包容了这个学生,真让人感动,自私的学生和无私的老师相比,是多少渺小啊!我想,如果那个学生还有一点点感恩的心的话,他就应该懂得老师的良苦用心,在以后好好做人,记住老师的教导。但愿社会上不再有这样的人,变得更加美好!

  今日说法观后感 篇8

  《今日说法》诞生于1999年1月2日,是中央电视台第一档全日播法制栏目,已经成为家喻户晓的品牌栏目。栏目秉持“点滴记录中国法治进程”的理念,以“重在普法,监督执法,促进立法、服务百姓”为宗旨,全力打造“中国人的法律午餐”。

  我家是《今日说法》的忠实观众,每天12时38分都会准时来到电视机前来观看这个节目,有的案件很感动,有的很离奇,有的很曲折......可是,这么多的案件只有一件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难以忘怀。

  有一个这样的案例:有一个80岁的老人,他每天早早起床,去捡菜市场烂菜叶、捡饮料罐、瓶子来维持生计。只有他自己一个人生活,他靠捡破烂的钱,订报纸,就是为了每天看看哪个地区有家破人亡、父母离异、生活贫穷的孩子,给他们寄信、寄钱,安慰他们,让他们有生存的勇气。

  这样的事情,老爷爷一直持续了很多年,10元、20元、50元、100元、、、、那些贫困儿童都上了大学,他们就想看望那个老爷爷,其实在他们心中一直以为,他是一个家庭挺富裕的老人。到老人家一看,他家竟然堆满了旧报纸、饮料罐、塑料瓶、烂菜叶.......他们的心彻底的震撼了,原来老爷爷的家庭环境是这样的,他为了资助他们上学,竟然是这样生活的`,但是他无怨无悔。老人的年纪越来越大了,也需要人照顾了,当地政府也多次照顾老人并让他安享晚年。好人会有好报的。

  老爷爷精神可嘉,我们要向这位老爷爷学习,学习他的无私奉献精神。向贫困的、要帮助的人伸出一双援助之手,只要我们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就会充满爱。

  今日说法观后感 篇9

  今天,我像往常一样打开电脑,观看起《今日说法——宝贝回家》。《今日说法》这是个法制节目,它给予我许多课上学不到的法律知识。

  这次,他在讲述的是一个叫的小男孩,今年3岁。一岁的时候,就被人拐卖了。当时,的父亲早年去世,在被拐卖的那天大清早的爷爷奶奶因伤心过度也离开了人世。家里,就剩下的母亲和他的舅舅。半夜,可恶的人贩子从窗户爬进来把从妈妈温暖的怀抱中偷走了,卖给一座重男轻女的村庄中一户人家?“宝贝,你回来吧!”母亲心中千呼万唤,她和的舅舅一直在村里找到天大亮的时候,他们唯一的路就是一同寻找。

  于是,他们走起法律的道路——向公安局求助。终于,经过各种线索、推断,还有DNA鉴定,终于回到了亲生母亲的怀抱。显然,对妈妈很陌生,而此时的母亲正急忙寻找胎记。

  人贩子,你不该放开法律朋友的手!法律,他有着明示作用,他用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告知你们: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非法的。你学习了吗?正与邪、善与恶,你都明白吗?或许,你连“法律”这个词都读

  不懂?根据我国《刑法》第240条的规定,诱拐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14周岁以下的是“儿童”,拐骗是以欺骗、利诱等手段,使儿童处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并脱离其家庭或监护人。诱拐儿童的犯罪行为,使我们儿童失去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你快省省你那根想诱拐儿童的脑筋吧,你快看看我国法律里的《刑法》吧!

  同学们,请紧紧握住法律朋友的手,与法同行!法律,他是我们的好朋友!正是因为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得到了保障,使我们的生活井井有条,感谢法律带给我们的一切,让我们健康成长!

  今日说法观后感 篇10

  《今日说法》这个节目我从7岁开始就看,如今已有两年。我看过很多期,但最让我感动的还是年的一个故事。

  主持人说,今天的《今日说法》要跟大家讲的是一个老师找学生要债要了十年的故事—《讨债不为钱》。我很奇怪,老师怎么会向他的学生要债呢,还要了十年?这到底是为什么呢?带着满心的疑问我开始继续往下看。

  福建的一个教师,十年前为了资助一个偏远地区的`学生,在三年的时间里从平日并不多的工资中挤出两万多元用于帮助那个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他们两人平时还以书信交流,老师还常常给予那个学生精神上的鼓励。可就在这个学生毕业后,老师却怎么也联系不上那个学生。过了一段时间后,老师收到了学生的一封信,信中那个学生不仅不对老师心存感激,还满怀委屈,抱怨不该上这三年学,浪费了自己的青春时光。之后,老师通过法律向学生要钱,花了整整十年的时间才找到那个学生。学生在法庭上说:“我很感激他,但我也恨他,因为他没为我找到一个好工作,所以我才和他断了联系,我知道他这么多年一直在找我。”

  我看到这里,真是气愤!好一个忘恩负义的人,白白在这世上活了这么多年,也白读了那么多的书!他再有知识,再有学问,但他却缺少一个人最起码该有的诚信和感恩!就像老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所说的那样:“我用十年的时间,花费了几万块钱路费,向他要债却不是为了钱,就是想让他懂得诚信,再给他上人生的一课。”

  多么无私的老师啊!他以宽大的胸怀包容了这个学生,真让人感动,自私的学生和无私的老师相比,是多少渺小啊!我想,如果那个学生还有一点点感恩的心的话,他就应该懂得老师的良苦用心,以后好好做人,记住老师的教导。

  但愿社会上不会再有这样的人,让社会变得更加美好!

  今日说法观后感 篇11

  今天,我观看了《今日说法》之校园平安课,感触极深。

  在生活中,在我们身边,时时刻刻存在着安全隐患。稍不留神,便会受到极大的伤害。

  在这期节目中,今日说法为我们列举了几种安全隐患,小到手指被卡,大到窒息昏迷。每一样,都只是我们少年儿童的好奇,更多的是顽皮,想要寻找刺激而造成的一桩又一桩事故。

  这期节目介绍了几种校园危险,如:幼儿园睡觉的小床、教室的课桌等上面的小洞,导致少年儿童把手指卡在里面出不来,还有同学喜欢把楼梯扶手当滑梯玩,于是将大腿卡在里面,也有同学翻栏杆,可是不慎被尖利的'钢筋刺穿手臂,不得不做手术。在各学校,有同学玩“叠罗汉”游戏,用石头剪刀布决出谁在最下面,其余人便一个一个压上去……甚至还有人在玩一种极危险的“死亡游戏”:在五米高的阳台上,将身子探出阳台,双脚踩住栏杆缝,不断松手又拽住栏杆,只要稍微拽不牢,便会掉下去,就算老天留你一条生路也会摔的终身残疾!还有一种死亡游戏,一人在同伴要求一下做出一系列动作,然后有人对其胸口进行按压,被按人失去知觉,然后在同伴呼唤下醒来,其实这样是十分危险的,在欧美国家,每年有成百上千人因这类游戏死亡。校园中处处存在安全隐患,我们应多加小心才是。

  为了避免发生校园事故,我们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1:、不把手指伸在随处可见的小洞,不把楼梯当滑梯玩。

  2、避免玩像“叠罗汉”、“死亡游戏”这类危险刺激的游戏。

  3、不爬墙,不为了寻找新鲜翻栏杆。

  4、凡事听从老师安排,不调皮捣蛋。

  现在的我们都为了寻求刺激去玩种种危险的游戏,甚至将生命作为赌注。人的生命仅有一次,它珍贵无比,我们不能拿它开玩笑!

  我们生活在看似宁静安全的校园,其实,殊不知,危险就潜伏在我们身边。我们应保护好自己,不让自己受到伤害,让我们的生活更安全!

  今日说法观后感 篇12

  “噢!放寒假啦!放寒假啦!……”我像一只离开了束缚的小鸟一样,高兴地欢呼雀跃起来,离开了妈妈的唠叨声,拿起了遥控器,目不转睛地换着电视频道。突然,一个广为人知的名字进入了我的视线——雷锋。一提到这个名字,我就被这个频道吸引住了,我指着电视大声地对爸爸说:“雷锋!雷锋!”一看,原来现在播放的是《今日说法》。

  《今日说法》节目主持人讲了一个令人深省的法制故事:

  湖南省雷锋的'故乡发生了一件事,今年放暑假期间,同村有三位小朋友一起到村庄边的水库抓鱼其中一位不慎滑进了深水区,在如此危险的时刻,另外有一位12岁小朋友奋不顾身地跳下了水,用自己的全身力气,把落入深水的小伙伴推上了岸边,而自己由于精疲力竭,便沉入水底,溺水身亡。奇怪的是被救的和另一位小伙伴不但不救,反而将死者的衣裤悄悄地藏了起来,然后若无其事地跑到死者的邻居家借书和看电视,企图制造不在现场的假象,使寻找死者的工作错过了机会,直到警察侦查时才说出了真象……

  看到这里我为救人的小英雄感到可惜,他舍己救人的行为正是雷锋精神的体现,值得我们学习和赞扬,但是,我还是认为他的方法欠考虑,因为他如果用呼叫的方法让大人来救(因为在不到十多米的地方有人),就不会白白地牺牲自己年轻的生命。而另两位小朋友应该受到批评,这么能见死不救呢!特别是那个被救小朋友应该好好地思考一下,假如没有死者的相救,死亡将是自己,他应该感到内疚。

  同时我也从这个事故中知道了:凡事都要注意安全,尤其是在放假期间,不遵守这一点,它会毁了一个人、一个家。

  今日说法观后感 篇13

  今天,我像往常一样打开电脑,观看起《今日说法——宝贝回家》。《今日说法》这是个法制节目,它给予我许多课上学不到的法律知识。

  这次,他在讲述的是一个叫xxx的小男孩,今年3岁。xxx一岁的时候,就被人拐卖了。当时,xxx的父亲早年去世,在被拐卖的那天大清早xxx的爷爷奶奶因伤心过度也离开了人世。家里,就剩下xxx的母亲和他的舅舅。半夜,可恶的人贩子从窗户爬进来把xxx从妈妈温暖的怀抱中偷走了,卖给一座重男轻女的村庄中一户人

  家??“宝贝,你回来吧!”xxx母亲心中千呼万唤,她和xxx的舅舅一直在村里找到天大亮的时候,他们唯一的路就是一同寻找xxx??

  于是,他们走起法律的道路——向公安局求助。终于,经过各种线索、推断,还有DNA鉴定,xxx终于回到了亲生母亲的怀抱。显然,xxx对妈妈很陌生,而此时xxx的'母亲正急忙寻找胎记。

  人贩子,你不该放开法律朋友的手!法律,他有着明示作用,他用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告知你们: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非法的。你学习了吗?正与邪、善与恶,你都明白吗?或许,你连“法律”这个词都读

  不懂?根据我国《刑法》第240条的规定,诱拐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14周岁以下的是“儿童”,拐骗是以欺骗、利诱等手段,使儿童处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并脱离其家庭或监护人。诱拐儿童的犯罪行为,使我们儿童失去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你快省省你那根想诱拐儿童的脑筋吧,你快看看我国法律里的《刑法》吧!

  同学们,请紧紧握住法律朋友的手,与法同行!法律,他是我们的好朋友!正是因为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得到了保障,使我们的生活井井有条,感谢法律带给我们的一切,让我们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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