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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5篇【集合】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创作的侦探小说。小说结构严密,情节起伏跌宕,丝丝入扣,引人入胜,让人充分领略到主人公福尔摩斯的理性智慧、细致观察以及强大的推理能力,同时也展现了这一历史时段色彩斑斓的社会画卷和人生百态。
这部小说之所以会令人爱不释手,我认为福尔摩斯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功不可没。福尔摩斯利用一切机会研究关于侦探方面的科学与经验,这使他能够熟练地掌握思维的正确道路,拥有无比缜密的逻辑思维。
探案时,他总是各个细小环节都不放过,地上车轮印的深浅、死者唇上的气味、窗台上的小药丸……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都足以引起福尔摩斯的兴趣,而这些在旁人看来不值一提的小细节正是破案的'关键。等到福尔摩斯用他缜密的思维将细心观察得来的线索串连起来的时候,那些看似毫无头绪的案子便一目了然。
就像一根丝线串起一颗颗精致的珠子,便成了一条精美的项链。《吸血鬼》一案中,弗格森亲昵地拥抱婴儿时,杰克表现出强烈的嫉妒和冷酷的仇恨,福尔摩斯把这一表情与窗户旁的毒箭联系起来,于是推断出杰克便是伤害婴儿的凶手,也因此将可怜而又无辜的弗格森太太从被人误解的深渊中解救出来。还有,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福尔摩斯通过斯特顿小姐对她哥哥的百依百顺,以及墙上的画像等一系列线索,察觉到这对所谓的兄妹其实是夫妻关系。
在查看沼泽地的地形之后,巧妙地利用亨利爵士作诱饵,让斯特顿现出了原形,并掌握了他的罪证,最终成功地破获了这一神秘恐怖的谋财害命案件。那么多的细节摊在读者的面前,错综复杂,让读者目不暇接,简直到了让人忘记呼吸的地步,就连他的搭档华生在破案之后还是百思不得其解福尔摩斯的“怪异”行动。
由此可见,培养细致的观察力和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是有多么的重要。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培养自己的观察力和思维能力呢?其实,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要从生活中的小事做起。上课时要集中注意力,认真听讲,不要漏掉任何一个知识点,然后快速转动大脑,用缜密的思维把这些“珠子”串成一个整体,这样所学的东西就不容易忘记了。
做作业时,千万不能囫囵吞枣,学到的东西还没弄懂就下笔,一定要认真收集题目中的有用信息,细细斟酌,然后就可以一气呵成,这样既可以提高效率,又可以提高准确率。再拿日常生活来说,每天都要有计划,不能做完一件事,不知道下面该做什么,而坐在那里发呆,虚度光阴。一寸光阴一寸金,人生如此短暂,哪儿容得每天耽误很多时间?人的一生,必须要井然有序,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否则善恶不分,受骗上当,到头来甚至不明白自己一辈子干了什么!
因此,在人生的道路上,让我们用理性的光芒照亮前方!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2
上个星期,我读了一套《福尔摩斯探案集》,书里的每一个故事都十分精彩,让我深受启发,爱不释手。
《福尔摩斯探案集》中塑造了一个充满智慧而又富有传奇色彩的侦探形象——福尔摩斯。各种疑云重重、扑朔迷离的案件,经过福尔摩斯缜密的思考和观察,在合乎逻辑的推理之下,将许多离奇案件一一侦破的故事。这套书故事曲折,扣人心弦,对我们有很深的教育意义,让我们认识到世上有好人也有坏人,有善良也邪恶,好人必将胜利,坏人必将受到惩罚。它也给我以启发,比如要学会观察,从蛛丝马迹中获得信息。总之,看完这本书后,我也想像福尔摩斯一样做个大侦探。
机会终于来了!今天,姑姑家的小表弟来我家玩,姑姑叮嘱我:“你一定要看好他,不准他看电视,更不能让他玩电脑。”我满口答应。
上午半天,表弟很听话,做完了作业就陪我看书,讨论书中的一些角色,聊一些学校的事,都没有看电视,也没有碰过电脑。到了下午一点,我忽然想起要去书店买几支笔,我问表弟要不要一起去,表弟不愿意,我只好一个人去,但我还是不放心,说:“表弟,你不去在家可得乖乖的,不准看电视,更不能玩电脑,我一会就回来了。”表弟睁着眼睛抿着嘴连连点头。
我跑了几家店,才买到了想要的笔,一看表,已经二点半了,万一表弟不听话在家看电视怎么办?表弟可是个电视迷,小小年纪就戴上了眼镜,于是我加快脚步赶回家。
快到家门口时,我决定给他一个突然袭击,于是就放慢脚步,蹑手蹑脚地走到家,正想开门。糟了,没带钥匙。唉!没办法,只好敲门了,这就抓不着他了。我无奈地敲门,老半天表弟才过来开了门,我见他手上还拿着一本书,看一眼电视,没开。我问他看电视了没有,他满脸严肃直摇头。读后感难道他真的没看?我半信半疑,但无凭无据,我回到书房,忽然想到福尔摩斯的话:“只要做了,总会留下蛛丝马迹的。”对,只要他看了,总会留下蛛丝马迹的。我摸了摸电脑,凉凉的.,看来他没有玩过电脑。我走出房间,看向茶几,咦?奇怪,我上午不是把摇控器放到茶几上的吗?怎么不见了?我东翻翻西找找,在一个小盒子里找到了遥控器,我再一摸电视,热的,哈哈!还不是被我找到了证据。我拉了拉表弟,问:“你确定你没看过电视?”表弟还想抵赖,我把他的手放到电视机上,他哑口无言低下了头。看到他的表情,我实在太开心了!
谁说看推理小说没用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就是一套非常棒的推理小说嘛!我建议你也去看看。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3
我喜欢在书海中遨游,在书海中汲取知识和获得乐趣。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就是在暑假里阅读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了。
第一次见到书名我就想买这本书,因为我非常崇拜福尔摩斯。作为他的崇拜者,我迫切地想要知道在他身上都发生了怎样的惊险故事。刚回到家,我就拿起书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这三百多页的书里,向我诉说着十几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每一个都是如此的悬疑,福尔摩斯机敏、果断的判断和逻辑思维能力,我也在他的推理过程中寻找线索,努力的去发现福尔摩斯破案的依据。有时找不到,就只好望洋兴叹。自然,在望洋兴叹的同时也让我不得不由衷地佩服这本书的作者——阿瑟·柯南道尔的神来之笔,把书中的人物和情节描写得如此生动、真实,让我每次读这本书,就仿佛身临其境一般。紧张刺激的故事情节仿佛就在眼前,让我的每一次阅读都提心吊胆,深怕他们遭遇不辛,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无时无刻不吸引着我,催我快去发现那一个个离奇案件下掩藏的事实和真理。一个个扑朔迷离的案件,一次次追寻真相的经历。在我阅读的同时,这些线索也时刻提醒着我,给我带来一次又一次成长的惊喜。这也是这本书给我带来的影响,让我发现生活中也有这样细小的线索能不能发现,在于你的细心。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地方是福尔摩斯对华生医生说的一句话:“在平淡无奇的生活纠葛里,线索就像一条红线贯穿其中。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去发现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它让我明白了,要善于去发现生活中细小的线索,也许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足以给你的生活带来改变;一件举手之劳的事情也可以给你一个崭新的世界,因为不管你做什么,时间都一样会过去,而一件小事就像案子中的一条线索,只要你愿意去发现它,并做好它,这些小事就足以改变你的一生。所以,我要我的分分秒秒都过得有意义。
这本书最吸引我、最令我激动的地方,是福尔摩斯善于认真、耐心地观察身边的一切事物,分毫也不放过。这也是我最佩服福尔摩斯的一点。而且他勇于和歹徒搏斗,机警、果断的性格;勇于探索的精神和非常积极的逻辑思维能力也正是我需要学习的。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给我提供了莫大的帮助,让我学到了许多在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我享受着推理过程,享受着发现真相而拥有的喜悦感。同时也学习着。学习福尔摩斯机敏果断的性格;学习福尔摩斯非常积极的逻辑思维能力;学习福尔摩斯临危不惧、勇于探索的精神;学习福尔摩斯谦虚的品格。而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我要学习的还太多太多……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4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创作的侦探小说。小说结构严密,情节起伏跌宕,丝丝入扣,引人入胜,让人充分领略到主人公福尔摩斯的理性智慧、细致观察以及强大的推理潜力,同时也展现了这一历史时段色彩斑斓的社会画卷和人生百态。
这部小说之所以会令人爱不释手,我认为福尔摩斯缜密的逻辑思维潜力功不可没。福尔摩斯利用一切机会研究关于侦探方面的科学与经验,这使他能够熟练地掌握思维的正确道路,拥有无比缜密的逻辑思维。探案时,他总是各个细小环节都不放过,地上车轮印的深浅、死者唇上的气味、窗台上的小药丸……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都足以引起福尔摩斯的兴趣,而这些在旁人看来不值一提的小细节正是破案的关键。等到福尔摩斯用他缜密的思维将细心观察得来的线索串连起来的时候,那些看似毫无头绪的案子便一目了然。就像一根丝线串起一颗颗精致的`珠子,便成了一条精美的项链。《吸血鬼》一案中,弗格森亲昵地拥抱婴儿时,杰克表现出强烈的嫉妒和冷酷的仇恨,福尔摩斯把这一表情与窗户旁的毒箭联系起来,于是推断出杰克便是伤害婴儿的凶手,也因此将可怜而又无辜的弗格森太太从被人误解的深渊中解救出来。还有,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福尔摩斯透过斯特顿小姐对她哥哥的百依百顺,以及墙上的画像等一系列线索,察觉到这对所谓的兄妹其实是夫妻关系。在查看沼泽地的地形之后,巧妙地利用亨利爵士作诱饵,让斯特顿现出了原形,并掌握了他的罪证,最终成功地破获了这一神秘恐怖的谋财害命案件。那么多的细节摊在读者的面前,错综复杂,让读者目不暇接,简直到了让人忘记呼吸的地步,就连他的搭档华生在破案之后还是百思不得其解福尔摩斯的“怪异”行动。
由此可见,培养细致的观察力和缜密的逻辑思维潜力是有多么的重要。那么,我们就应怎样培养自己的观察力和思维潜力呢?其实,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要从生活中的小事做起。上课时要集中注意力,认真听讲,不要漏掉任何一个知识点,然后快速转动大脑,用缜密的思维把这些“珠子”串成一个整体,这样所学的东西就不容易忘记了。做作业时,千万不能囫囵吞枣,学到的东西还没弄懂就下笔,必须要认真收集题目中的有用信息,细细斟酌,然后就能够一气呵成,这样既能够提高效率,又能够提高准确率。再拿日常生活来说,每一天都要有计划,不能做完一件事,不明白下面该做什么,而坐在那里发呆,虚度光阴。一寸光阴一寸金,人生如此短暂,哪儿容得每一天耽误很多时间?人的一生,务必要井然有序,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否则善恶不分,受骗上当,到头来甚至不明白自己一辈子干了什么!
因此,在人生的道路上,让我们用理性的光芒照亮前方!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
福尔摩斯是柯南道尔先生笔下一个虚构的人物。对于很多熟知福尔摩斯的人来说,他们宁愿这个人是真实的。他冷静;他心思缜密。他抽丝剥茧,一步步接近事情的真相。拨开云雾,驱散阴霾,捉住推理链条的一环,探查罪恶深渊的秘密……
在《血字的研究》一文中,福尔摩斯利用超人的判断能力,辨别出凶手逃跑的方向,从而将他绳之以法。《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多少人被亨利爵士的猎犬杀害。福尔摩斯凭借着超乎寻常的胆识擒获了那传说中的巨犬。《波西米亚丑闻》、《斑点带子案》、《跳舞的小人》等更是凸显了他的英明、睿智与非凡的辨别能力。
在这样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中,总令我有着惊喜心情的文章非《空屋》莫属了。福尔摩斯被邪恶的莫里蒂亚教授推下山谷,众人都以为福尔摩斯死了,除了莫里蒂亚。三年后,他回到了贝克街221号公寓,为了抵挡莫里蒂亚的明枪暗箭,他做了一个跟自己一模一样的塑像模仿自己,免受其害。福尔摩斯的诈死,给原本没有意思了的故事划了一道彩色的弧线。那空空如也的贝克街221号屋,人工转动的`仿真塑像,让人不由得佩服起了福尔摩斯天衣无缝的布局。
但是,最让我感到险象环生,略带惊悚恐怖的文章还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据说大叛乱时期,庄园前主人修果做了惨无人道的坏事,终把灵魂奉献给恶魔,他死后,一只巨犬诞生了……
最后,福尔摩斯凭借着过人的胆识击毙了猎犬。
福尔摩斯是个怪人。“简洁的思维方式是人类最有效的思维方式”。可他的房间却堆积着许多杂乱的文件和报纸,丝毫不像一个侦探的绅士住所。但在福尔摩斯眼中,这一切都是财富,蕴含着无数不为人知的秘密。
我敬佩福尔摩斯,哪怕他只是一个虚构的人。他深入人心的形象,严肃、缜密、敏锐。他精通各种密码编写法,地质学知识,化学知识,解剖学知识,棍棒刀枪等。对此,我认为从事什么事业,就要有彼此相通的技能,哪怕只是一技之长。若不具备一系列技能,就会在工作中四处碰壁,想做什么不懂什么。想当老师不识字;想当医生不懂医学;想当厨师不会做菜……
福尔摩斯的深入人心,离不开柯南道尔的悉心编写。其中最重要的是真实性。福尔摩斯虽然有着种种超乎常人的能力,但是,他也有很多与普通人一样的地方甚是不足。是啊,无论是散文还是小说,故事还是记叙文,真实性不能够逾越。哪怕只是简单的艺术加工,真实性也尤为重要!
一个福尔摩斯,一个虚构的真实!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6
当妈妈买回《福尔摩斯探案集》时,其实我早已被吸引过去。这个暑假,我终于可以安心地看完这套侦探小说了。
我非常喜欢福尔摩斯,他是个优秀的侦探,拥有的渊博的知识和丰富的破案经验。每次遇到无法解开的谜团悬案时,他总会出现。他可以从一块手表、一顶礼帽中,判断出主人的生活习性,靠地上的泥土就能知道凶手的年龄、长相……成功破案,这些在我们看来太不可思议了。
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血字的研究》这一篇,一个美国绅士在一个空无一人的屋子里死去,身边有一大滩血迹,但身上却没发现任何伤痕。墙壁上用鲜血赫然写着“RACHE”。大家都认为死者是想告诉大家凶手的名字——雷切尔(Rachel),只是来不及写完剩下的"L"。可福尔摩斯通过仔细观察了路面上的车辙印、草地上的脚印和屋外的环境后,联想到死者的德国名字后,经过细致的.调查和缜密的推理后,推敲出"Rachel"的德语含义——"复仇",最终凭借众多细小的线索锁定马车夫就是凶手。在福尔摩斯的脑海中,有一张无形的网,能把任何看上去微不足道的信息最后都成串联在一起,而且相互佐证。我真是十分佩服他。
其实,福尔摩斯也有解决不了问题的时候。但是看完这套探案集后,我发现他每次遇到问题的时候,他都会细心观察,冷静分析,从不同的角度来反复考虑,有时甚至彻夜不眠地收集证据来解开悬案。这也是我喜欢福尔摩斯的原因。
在平时的学习中,我虽然没有悬案谜团需要侦破,但是遇到难题需要攻克时,我也应该像他一样——多观察,多思考。我之前做奥数逻辑题时,常常发现了2个隐藏的“弯”,3个“弯”就暗暗窃喜,信心满满地自认为这下考虑周全了。可其实并不然,我常常是单个因素考虑了,并没有全部串联在一起,所以到最后就会前后矛盾,功亏一篑。
看过了这套探案集后,我觉得我要向我的偶像学习,以后可不能再马马虎虎答题,自认为都做出来了,其实只考虑了表面意思,没有找到隐含的深意。细心观察,能获得更多解题线索,要冷静分析,才会找出真正的解题方法。我也要让我的脑袋中有一张无形的网,来串联出最准确的破解方法。福尔摩斯身上的闪光点,值得我们每个人认真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7
清早,我和妈妈本来想坐伦敦的双层公交车去牛津街转道去格林威治天文台,但路过贝克街时,却远远地发现街上挤挤挨挨地站着一排在等待的人群。
这里是贝克街,有那么多人,那一定是福尔摩斯博物馆。我也用起了福尔摩斯的推理大法。我们临时决定先下车再说。凑近一看,果然是传说中的贝克街221B。
贝克街221B,是大名鼎鼎的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在伦敦的住处,也是他的工作室。这个地址只在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中出现,真实街道上是没有的。在贝克街地铁站前,还树立着福尔摩斯叨着烟斗的塑像。世界上为名人、伟人设立纪念馆、博物馆的,多如牛毛,但为一个书中的人物建造博物馆却不多见,而像现在这样在真实的贝克街建造一个小说中出现的地址,用百年一遇来形容一点也不夸张。
柯南道尔创造出的神探——福尔摩斯,为什么这么受人爱戴呢?因为他判案如神,无往不利。在我看来,福尔摩斯一次次断案成功的金钥匙,就是对细节的掌控与他强大的推理能力。
在《血字的研究》中,福尔摩斯第一次遇到华生时,单凭握手就知道华生的身份——在阿富汗呆过的军医。华生很吃惊,因为他并没有向福尔摩斯透露自己的身份。当时福尔摩斯笑了笑,将自己的判案方法娓娓道来:“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那么,显见他是个军医。他是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是,从他手腕的皮肤黑白分明看来,这并不是他原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这就清楚地说明他是久病初愈而又历尽了艰苦。他左臂受过伤,现在动作还有些僵硬不便。试问,一个英国的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苦,并且臂部负过伤,这能在什么地方呢?自然只有在阿富汗了。”华生打心底里佩服福尔摩斯,每次当他把自己的推理过程讲出来时,都会让人茅塞顿开。
福尔摩斯总能对细节洞若烛火。他只要看一眼来人,就能判断对方遇到了什么事。第二次又通过华生的拖鞋知道华生最近感冒了,因为华生的拖鞋前有烧焦的痕迹,说明他在火炉边烤过火,而一个正常人是不会让自己在火炉边待到鞋烤焦的`,只有发烧感冒的人才会想办法让自己变热一点。
当然,虽然说管中窥豹,从细节可以推测全局,但是如果没有深厚的知识作为支撑,也是没有用的。就比如上面福尔摩斯与华生初次见面的情景,如果福尔摩斯不能将阿富汗气候、军人行为、医生习惯等相关知识进行灵活运用,他还是不会知道华生是何方神圣的。
看来要想像福尔摩斯一样断案时神通广大,不仅有善于发现细节的火眼金睛、拥有强大逻辑推理能力的大脑,还得有丰富的知识做坚强的后盾啊。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8
他,是一个影响世界几代读者的神秘侦探;他,是一个家喻户晓威名赫赫的传奇英雄;他,是个荧屏前长热不衰备受青睐的经典;他,是个现实世界中人人向往的不朽传说……他,就是举世闻名的夏洛克·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是一个具有极高的侦探天赋的侦探。面对复杂离奇、扑朔迷离、毫无头绪的案情,他仿佛对一切了如指掌,只需一些推理便不仅展现了案情的经过、凶手、动机、内幕和真相,而且更完美的体现了福尔摩斯令人惊才艳艳的侦探天赋。他沉着、冷静、不屈服、不退缩、不畏困难,把每一个环节都串联起来,通过他超出常人般的分析、推理、实验,最终使案情水落石出。
举一个例子来说,又一件凶杀案,毫无头绪,凶手十分狡猾,几乎没有给警方留下什么线索,警方请福尔摩斯出面。福尔摩斯充分利用他的侦探天赋,通过乱七八糟的车轮印明白了凶手是和被害人一起坐马车来的,并且马车是由一批有着三个旧铁蹄及一个前脚新铁蹄的马拉的;通过凶手跨步的大小得知了凶手是个壮年人,身高超过六英尺;通过脚印知道了凶手穿的`是方头鞋;通过地上的烟灰知道了凶手抽特里奇那波黎(印度南部的一个城市)雪茄;通过凶手在墙上写的血字中轻微的刮痕可以看出凶手的指甲颇长。从这些线索中足以看出福尔摩斯的推理和分析技能有多么高超。
再拿一个小例子来说,一个华生哥哥(福尔摩斯的朋友)的手表,从表盒里至少有四个号码中,福尔摩斯推断出华生的哥哥缺钱花;通过表盒上的刮痕,福尔摩斯推断出华生的哥哥非常不整洁而且不负责任;通过内盘上的钥匙孔旁边无数的刮痕,福尔摩斯推断出华生的哥哥是个醉汉。这两个例子都充分地体现了福尔摩斯超出常人的侦探技能,十分高超。
而他推断出的这些细节,并没有什么难点,只是依靠一些平常的推理,细致的观察、分辨,和一些知识,就能推断出来。任何一个知识充足的人,只要细心观察,也能推断出来。但是,能做到这些的人,却寥寥无几。所以,细致的观察是多么的重要啊!
与此同时,福尔摩斯的人格魅力就像他的探索能力一样。他以一贯优雅的贵族风采让我们着迷,而有时,他在说话的时候,还带着孩子似的纯真的粗鲁,这可爱的一面不仅没有损坏他的形象,反而让我们觉得他更加真实可亲。
当然,最让人感动的还是福尔摩斯和朋友华生的真实友情。他们的感情深挚无比——像兄弟、像战友、像亲人;他们一起拨开迷雾、一起探秘寻踪、一起经历——这是世界上最让人感佩的友谊,任凭时空消逝,而他们却可以带给你永远的温暖和感动……
这本书令我印象深刻,它将使我受益无穷。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9
今天,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觉得很好看。
这本书讲的是军医华生在战场上受了伤,回到国内后和福尔摩斯住在一起,他经常和福尔摩斯一起办案。
今天给我最深印象的是《四签名》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位小姐到福尔摩斯这里来,告诉福尔摩斯父亲十年前失踪,失踪的第二天到处贴寻人启事也不管用。六年前,她在某报纸上看见一小行字:如果这位女士回答我的征询,将对她大有好处。当她在报纸上刊登了自己的地址后,有人立刻寄给她一颗大珍珠,之后的一年里,每天他都会收到一颗这样的珍珠。
她还拿了一封信给福尔摩斯,信上写的内容是这样的:请您在今天晚上七点半到歌剧院左侧的第三根柱子下等我,不放心的话,可以带两位朋友过来,但不要带警察来。福尔摩斯说:“那就我和华生陪你去吧。”
当他们走到第三根柱子前,不一会就有一个强壮的男子走了过来:“你们就是被我邀请的`人?”“是的”华生说道。那位强壮男子吹了声口哨,一辆马车立刻停在他们面前。他们上了车,很快就走了。到了一所房子之后,他们走到一个房间,强壮男人给每个人都倒了一杯红酒。“事情是这样的,我的爸爸其实就是你失踪的爸爸的朋友,只有他知道你的爸爸在哪。另外,据我们观察,他很害怕一个装木腿的人,还用枪打伤过一个装木腿的白人,结果赔了好大一笔费用才算完事。”那位强壮的男人说,“好了,我们该去另一个地点了。”他们又搭上了马车。到了那间屋子,从管家那里得知主人一天都没有从房间出来,不知道会不会
出了什么事。当他们破门而入的时候,看见了一具可怕的尸体。福尔摩斯从死者的身上拔出一根针,上面占有血迹,还有一股怪味。“这是毒针”福尔摩斯说,“新手不可能从门进来,也不可能从窗户进来,那么会是哪呢?”“福尔摩斯,快看!"华生指着屋顶上的一个洞说。“原来凶手就是从这里近来的呀!”福尔摩斯说,“这里有一个木桶,凶手一定是踩着这个木桶上去的,还是个装有木腿的人和一个灵活的人。你看,这个脚印是个圆的,就是木腿的脚印。凶手在逃跑实木腿一定是沾到了一点有才对,华生,帮我去借条狗。”福尔摩斯利用狗,找到了凶手的住所,抓到了凶手。
还有,福尔摩斯的作者柯南道尔很厉害,能创作出如此地精彩的小说真是比常人要厉害许多。
从这个故事里,我学到了要勤于观察,认真分析,还要坚持不懈,头脑活跃才能有所收获。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0
歇洛克·福尔摩斯,这位名扬天下、威震四方的侦探在今天是人人皆知。我十分欣赏他那过人的智慧和令人赞不绝口的推理能力,并且精通刀剑和日本式摔跤,研究化学异常精深,又是一流的药剂师,他勇敢正直,极力地铲除莫里亚蒂教授一派的组织——不愧是当代杰出的护法卫士!
我已经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中所有的案件,这些案件不仅奇特又令人百思不得其解,惊险悬疑。有的像令人生畏的“三党”——对反对黑人选民的'人进行恐吓和灭口;有的像疑点重重的“红发联盟”——利用红发人不在的时间探寻银行地下的金库,并企图占为己有;有的像黑暗笼罩着的“黑暗组织”——莫里亚蒂带头组织起来的坚固的犯罪城堡。福尔摩斯先生凭借着他的机智勇敢,逐个击破官方警察认为是“没有头绪的案件”,官方警察中的佼佼者有时简直难以相信福尔摩斯勘察现场推出的结论,例如“犯人是左撇子,抽印度雪茄,右腿有点瘸”之类的,书中语言描写细腻,语言传神,像能被歇洛克福尔摩斯所赞赏的“那位女人”——艾琳艾德勒,她看穿了福尔摩斯的计谋,但是依然不能自己,暴露了福尔摩斯想要的答案。
书中情节复杂多样,又不失真实性,是世界推理小说的瑰宝!他所能让我们每个人都领悟到的是善与恶,一切犯罪都是在摧残社会,伤害人民,难道金钱是人生最重要的吗?难道官高是人生最必不可少的吗?如果把人生身外之物看得淡些,就不会再妄想着财产、薪水、时髦、华丽,就不再因为爱恨离愁而冲昏头脑,变得鲁莽、慌张、不知所措。冲动是犯罪最可怕的地方,只有冷静、从容地看待生活,一切就充满希望,渗透出无限的喜悦和幸福。
另外,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后,我开始学习如何观察生活的细节,这是福尔摩斯最拿手的。在书的开头,福尔摩斯与华生见面就知道他从阿富汗回来过。生活中,很多细节都往往揭示着你的身份,比如说,一个会说英语的外国人来到中国的一家餐厅,明明餐厅建在2楼,而外国人却说在1楼,这就表明他是英国人,而不是美国人或是其他国家的人。这是因为英国人说1楼为“gund flr”,2楼为“first flr”而美国人说2楼为“secnd flr”这就容易导致他把二楼的餐厅说成在一楼。这就是推理,如果我们都怀着一颗发现之心细心的浏览身边的景物,你就会变得越来越聪明,思维也越来越广泛,思考也越来越缜密。
《福尔摩斯探案集》确是一本好书,他教给我们人生的哲理,避开那些不良的行为,保持清醒的明辨是非,学会观察生活,学会变得聪明又富有道德,有利于我们走向成功,书写美好人生!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1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欧美侦探小说的早期经典之作,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象,打动着我的心。《福尔摩斯探案集》是由英国人阿瑟·柯南道尔所着。1886年4月,他完成了他的第一部中篇小说《血字的研究》,主人公福尔摩斯亮相。作者笔下的大侦探是一个瘦高的中年男子,极具穿透力的眼下是一个鹰钩鼻子,叼着烟斗,经常带着雨伞穿梭在伦敦大街上。小说情节离奇,古怪悬疑。小说以复仇为主要情节,并添加了浪漫主义色彩,文学意味浓厚。接着,作者有发表了他的第二部中篇小说《四签名》,小说揭露了人心的贪婪和险恶。
夏洛克·福尔摩斯,现在已成为世界通用的名侦探最佳代名词。福尔摩斯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
平常他悠闲地在贝克街221号B的公寓里,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人上门或者做化学实验。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会变成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华生医生是他的多年的室友,办案时的得力助手,他的传记作家以及他一生的好朋友。福尔摩斯的相貌和外表,乍见之下就足以引人注意。他有六英尺高,身体异常消瘦,因此显得格外颀长;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经常拿着烟斗与手杖,喜欢把情节弄得戏剧化,外出时经常戴黑色礼帽。福尔摩斯的思考为众人所知,他那严谨的推理,丰富的想象力,把世界迷倒。侦探小说有很多,优秀作品也不少,无论是江户川乱步的小五郎;或是莫里·恩卢布朗塑造的那兼神探和怪盗于一身的亚森·罗宾;还是阿加沙·克里斯蒂作品中那冷静沉着的波洛……都是小说界的精品,但他们身边却缺少了得力的`助手和知心的朋友,使得读者无法深层次地了解主人公的心灵世界,让英雄们都变成了“孤胆奇侠”,而福尔摩斯则不同。由于拥有约翰·H·华生这一值得信任的朋友,我们可以通过他的阐述来走进主人公的内心。
记得书中曾经有过这样一段:华生中枪后,福尔摩斯的眼中闪出了泪花,平时一向沉稳的他居然冲着凶手咆哮道:“要是华生有什么三长两短的话,我决不会放过你的!”此时,作者展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个有血有肉、关心好友的福尔摩斯,而并非是一个纯粹的推理机器。我很敬佩福尔摩斯,我要学习他那些好的地方。比如,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这一点值得我好好向福尔摩斯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2
看似正义中蕴含的阴谋,看似悲惨中蕴含的解脱。夏洛克·福尔摩斯是全书中代表在人们内心中的正义人物,他经历了六十五个案件,结束了至少五十人的痛苦呻吟,总是在犯人沉思的时刻,“正义”的他为犯错的他们带来最后一缕阳光。
在每个案件中,福尔摩斯就像是一位公正的裁判,精准而果断,一生中失败的次数不超过五次。福尔摩斯在书中活出了大多数人想要成为的样子:有可以在危险时刻飞速运转的大脑,有灵活而带有计划感的身手,也有属于自己的助手华生和命运共同体艾琳。他总能一眼把别人看透,因此,“被神话的人物”就成为了读者对福尔摩斯的定义,我并不这么认为,他不急于发展自己的事业,而是先贮存知识再为他人服务,这是他的资本。
要有一本好小说,必须有衬托主角的'配角,就像福尔摩斯身边的军医约翰·J·华生。他与福尔摩斯有着多层关系:是租友、战友、朋友、知己。在福尔摩斯受到威胁时,他会奋不顾身地冲出去,为他而负伤,他说:“我愿意为他负伤。”这代表着战友的兄弟情、知己的如亲人之情。
为什么福尔摩斯和华生可以走到一起,因为他们见过太多反抗、挣扎着的犯人。这些犯人或多或少都有着自己内心深处不可忍受的痛苦。每个人的心中都有着自己最脆弱的弱点,之所以有犯人这个称呼的存在,是因为他们内心深处最柔软的地方被别人刺穿,也许这些犯人不是法律上所谓的“犯人”,而是精神上真正的审判者,这也许就是福尔摩斯不是侦探而是侦探顾问的原因。
从每个人小时候看动画片起,我们就喜欢控诉一个恶人或帮派的罪行,同时赞美所谓正义一方的侠义行为以及他们的牺牲。但是在生命的漫长中我们看不到虚拟世界中的短暂,也许我们脑海中正义的一方永远在撒谎,福尔摩斯只是一个特例,也许在犯下罪行的犯人最后的呻吟中,才是生命中最真实的声音。我们不能自动定义,因为每个人,都是一个罪犯,只是罪行的大小不同而已。
杨牧先生曾写过一首诗,《有人问我世界上是否有公理》,梁文道讲:“如果有人这样问我,我只能答道:‘应该存在’。”“公理与平等”不是谁都可以定义的,如果必须找到“公理”与“平等”之间的定义,即使我们拥有夏洛克·福尔摩斯的精准,也不可能拥有绝对正确的审判。
正义与邪恶,对与错,爱与恨,生与死,都取决于一个人心中的理性,但理性并不等于世间的定义,那是世界的不公正审判。就如,夏洛克·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3
这个暑假,老师要求我们阅读三本自己喜欢的课外书,而从小喜欢推理小说的我被《福尔摩斯探案集》吸引了,早就听闻福尔摩斯的大名,这次要去书里一探究竟。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由英国著名推理小说家柯南道尔所著。全书以华生医生为第一视角展开,故事的逻辑思维缜密、描写生动,虽然年份离我们十分久远,但是在阅读的过程中我完全沉浸其中,似乎这些故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一样。
绿王皇冠案讲述了银行家霍尔德先生帮一位赫赫有名的英国皇室贵族办理贷款业务后,不巧把他的抵押品——一件价值连城的绿宝石皇冠弄丢的案件。霍尔德先生拿到这件皇冠后担心放进保险柜里不安全,于是时时刻刻带在身边。睡觉前,他把皇冠锁在自己的衣柜里,当天夜晚他突然听到响声,于是立刻惊醒,看见自己的儿子正拿着那个一处被掰弯的皇冠,皇冠上还丢失了三颗宝石,霍尔德先生大惊失色,立刻报案逮捕了自己的儿子。为了找回丢失的宝石,他找来了家喻户晓的侦探福尔摩斯先生,并且坚信一定是自己那个花钱大手大脚、经常出入各种娱乐场所的儿子偷的.。剧霍尔德先生称,他家里除了他儿子以外还有他的侄女和三个女佣,福尔摩斯了解了事情的大概经过后火速赶到案发现场。
了解福尔摩斯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个足迹观察大师,他可以从一堆看似杂乱无章的脚印中寻找蛛丝马迹,分析出当时案发现场的整个经过,于是他从别墅外的脚印开始调查。因为是冬天,前不久下过雪,案发后也没有人打扫过,这无疑给福尔摩斯带来很大的便利,他可以清晰地发现,当时有两个人在别墅外扭打在一起,一个是赤脚的脚印,另一个是皮靴的印记,据了解,霍尔德的儿子经常带一个叫乔治伯恩韦尔的朋友来家中做客,于是他照着这条线索继续调查。原来,是霍尔德的侄女与伯恩韦尔有私情,半夜,她蹑手蹑脚地帮他偷了皇冠,而这一幕恰巧被霍尔德的儿子看到,他毫不犹豫地冲出窗外,原本想拿回皇冠,可是就在他与盗贼扭打的过程中不小心打掉了三颗宝石。
最后,宝石被福尔摩斯找回来了,银行家的名声保住了,罪犯也会受到严厉的惩罚。这个案件告诉我们,眼见不一定为实,很多事情比表面看到的更复杂,我们应该理性的思考逻辑上是否有漏洞,而不是急于寻找真相,更要提防我们身边最亲近的人,不要毫无证据的冤枉一个人,也不要被某些表面现象所迷惑。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4
在寒假中我与一本书相遇了。可以这样说,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曾与它擦肩而过,那时,只是匆匆一瞥,没有细细品尝,现在想起来,我真是错过了一本奇书。没错,它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一本著名的侦探小说。谁也不知道阿瑟。柯南道尔是怎样写出来的,每个章节、每个段落、甚至每句话都能成为破案的关键点。不得不说阿瑟。柯南道尔有非常大的想象力,整本小说就好象一张大网,这张网的每个细节都由他编织出来,他对细节描写得精妙绝伦,无微不至。他在一点一点地编织大网的同时,给作者留下悬念,带来困惑,等到他这张大网编织完成时,一切都水落石出了。
每件奇案都有它独特的风格。作者在描写完案子的情况后,又会再写出案子中主人公的故事,娓娓道来。看完《血字的'研究》后,我又觉得死者都该死,俗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一点不错,文中的露茜与侯伯本来是幸福的一对,却因种种原因变得阴阳相隔,竟是因为露茜所在的宗教组织,女子必须嫁给宗教中的男子,有些男人甚至三妻四妾,比如说垂伯,已经有了七个老婆,却好意思再逼迫露茜嫁给他,这也难怪侯伯会和他拼命。
人与人本就是同一个种族的,本可以和睦相处,是什么竟让他们人格扭曲,甚至去抢、去偷,用上卑鄙的手段?一切都是为了人们口中的所谓的利益。金钱、权利、爱情,无不吸引着人们。侯伯和斯坦杰森只是为了他们的贪婪付出了代价。若不是他们紧紧相逼,杀死了露茜的父亲,之后强娶露茜,让露茜抑郁而死,侯伯又怎会杀了他们两个渣!若不是他们紧紧相逼,侯伯与露茜早就幸福的生活在一起,露茜的父亲也会活得好好的,侯伯又怎会有“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想法呢?怎会得知自己得了血管瘤,随时会死的情况后,还与他们拼命呢?这一切不过是他们咎由自取罢了。同时,也为以前宗教信徒们肓目的追求感到悲哀。
在《巴斯科维尔庄园的猎犬》中,你会觉得根本就没有凶手,在《四签名》你又会觉得是四个人合伙作案,其实凶手只有一个。福尔摩斯经典的推理和扣人心弦的破案过程,总令我心中崩着一根弦,当一切真相大白,尘埃落定时,心中的弦便会松开,一切总是令人提心吊胆。
福尔摩斯,柯南道尔将他塑造得很好,一位理性的聪明的侦探。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向他学习,一切都要有计划,不能肓目的生活,一寸光阴一寸金,人生哪有那么多时间来浪费?人的一生,一定要井然有序,不能善恶不分,一直受骗上当,到头来还不知道自己一生到底干了些什么有意义的事!
因此,在人生道路上,让我们用理性的光芒照亮前方!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5
读福尔摩斯的想法来自于自小爱看的《名侦探柯南》,柯南的勇敢,聪慧,更兼剧情的紧张刺激,经常吸引着我往下看。但动漫毕竟是动漫,好看却不真实,这便让我与福尔摩斯结下了深深的缘分。
初看福尔摩斯,我经常被其中的故事所吸引,《四签名》《血字的研究》《跳舞的小人》……其中往往是一个故事引出另一个故事,读到最后总会让我迷惘,坏人往往并不一定是作恶多端的坏人,而好人也并不如表面上看到的那么的光鲜亮丽。
第一部《血字的研究》讲了作者这名医生第一次认识了福尔摩斯先生,正与他对话,突然收到了葛莱森的一封来信:有人在劳瑞斯顿花园被杀了,他没有片刻迟疑,立即赶到劳瑞斯顿花园,经过仔细的.检查,得知死者名叫伊瑙克·J·蓝依拿,还有一个朋友叫史约塞,又发现空屋里一堵墙上有血字“RACHE”(拉锲),使众人疑惑不解。第二天凌晨6:00,雷斯垂德又发现史约塞旅馆被杀了。案情越来越复杂了。但福尔摩斯处之泰然,终于查出马车夫霍伯就是杀死蓝依拿和史约塞的真正凶手。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有感触,福尔摩斯真是一位伟大的名侦探呀!他善于观察,又会思考,遇到困难从不像一般人那样大惊小怪的。到案发现场用放大镜和卷尺一丝不苟的观察着,认真得思考着,再仔细观察墙上的血字和马路上那坑坑洼洼的路,就推断出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一个中年男人,高6英尺多,照身材来说,脚小了一些,穿着一双粗皮头靴子,抽印度雪茄烟,他是和死者一起乘马车过来的,红脸,右手指甲很长,死者又是被毒死的,所以,既没有搏斗的痕迹也没有被窍的痕迹或致命伤。读到这儿,我不由“哇”了一声,我太佩服福尔摩斯了!就一具尸体和几滴血,他就能看出这么多!如果我在场,我肯定走上去和他握个手,请他签个名。当他又得知史约塞也被杀了,心头的疑云更大了,但他冷静地去面对,找出了真正的凶手,并把凶手车夫慢慢地引到面前,假装叫他搬箱子`扣皮带,并乘机将凶手抓住与凶手进行了一场激烈搏斗,将凶手擒住。读到这儿,我不禁对福尔摩斯这种英勇无畏的精神所打动,我想,如果我们一家子都站在这种搏斗的场面上,我敢打赌,没一个人能够上前去帮忙捉凶手,只会呆呆地站在这儿看,可见,福尔摩斯是多么地勇敢呀!
朋友,也许曾经的你也和我一样是个不爱观察、不爱实践也不爱发现的人,可那没关系。只要我们透过福尔摩斯的精神品质,度过岁月的每一天,那么你我将会变成一个细心观察,善于发现,勇于实践的栋梁之才!相信我,你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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