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福尔摩斯读后感15篇
读完一本书以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福尔摩斯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福尔摩斯读后感1
自从我看完《福尔摩斯探索集》后,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带猎帽、身材消瘦、披肩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印在我心间。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
作者柯南·道尔,在写文章的时候,有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描写,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在心理活动方面,作者把自己的一切想法都全部写出来,不做一点保留,让人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推测判断。而神态变化的描写则引人入胜,那一个人的表情仿佛就在你眼前上演一样。小说情节离奇古怪。小说以复仇为主要情节,文学意味浓厚。
福尔摩斯不仅头脑冷静,推理能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的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平常他休闲地在贝克街221号公寓里,一接到案子,他立即像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
我很敬佩福尔摩斯,他是个有血有肉、关心好友的真汉子。我要学习他的好地方。比如,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我读了这本书,帮助我丰富思维,养成注意观察的好习惯,学习他不屈不挠的精神。
这本书是多么有魅力,好好地读它,认真地读它,仔细地读它,你会得到很多好处,相信你会被这本书深深吸引的。
福尔摩斯读后感2
世界名著是人类伟大的精神财富,为我们打开一扇扇兴趣的大门。这其中有许多我喜欢的书,例如:《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昆虫记》、《水浒传》等等,但我对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创作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格外青睐。
《福尔摩斯探案集》一书是由《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及《归来记》等四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构成的。《血字的研究》讲述了摩门x的严酷和主人公为复仇而锲而不舍的经历,奠定了福尔摩斯尊重人性、崇尚自由、倡导科学与民主、反对专制与恐怖的思想基础。《四签名》这个故事真实地体现了财富欲的空前膨胀所带来的罪恶,通过人们对宝藏的拼死追逐、疯狂复仇来加以表现,意义深刻。《冒险史》中最经典的`是《五个橘核》,它情节曲折多变,惊心动魄,结构环环相扣,展现了福尔摩斯的卓越才华。而《归来记》中福尔摩斯放走了为爱人而布置谋杀现场的水手,帮助了为爱情而险些犯下大错的贵妇,让我们看到了福尔摩斯闪烁的人性光辉。
书中主人公福尔摩斯的聪明才智令我钦佩,他的推理能力及超强观察能力也非常人所及。我们在学习、生活中正需要这种“关键时候不掉链子”的意识,冷静的头脑和锲而不舍的精神,不能说福尔摩斯是十全十美,也是“十全九美”了。他是我们的榜样,我们要向他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3
大家一听到《福尔摩斯木乃伊的千年诅咒》,就感觉是木乃伊的诅咒之类的文章,其实跟杨老师说的一样,只是起了一个恐怖的名字,实际跟福尔摩斯其他破案的著作一样,里面都是讲的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柯小楠破案的事。其实福尔摩斯只是一个出谋划策的人,真正去勘察现场的并且帮他找线索的人是柯小楠。可见只有大家团结互助才能破案。
我觉得作为一名侦探,必须要沉着淡定,不能一看到尸体就落荒而逃,连看都不敢看一眼。别说是去调查了。除了有胆量,也要有细心,同样要有思考能力和判断力,这样才能顺利破案。就比如说第一集,它讲的是一个医院有很多得了一种不知道的'怪病的人,警察准备去调查一下,可是什么都没查到。福尔摩斯就觉得不对劲,于是就让柯小楠去查了一下。柯小楠敲敲屋顶,发现屋顶是空的。于是柯小楠就用力往上一推,发现里面有氧气和臭氧,于是把这一情况告诉了福尔摩斯。福尔摩斯看到了这些,就知道这些怪病人就是这个医院的院长制造的。第二天,福尔摩斯把真相说了出来,院长顿时就傻了眼。所以说,破一个案子必须要像我前面说到的,大胆、沉着、淡定。如果没有这几样,福尔摩斯是不可能破案的。
所以说,想当侦探的同学们,就必须得有前面那几样的优点,像我就不行,今天刚看完恐怖小说,连睡觉都不敢单独睡了。不过妈妈说,胆量也是需要锻炼的,以后我的胆量会越来越大的。
福尔摩斯读后感4
每年,妈妈都要给我买一批精神食粮书。今年,妈妈照常给我买了一批书,可我却不再感到乏味,因为其中有我最喜欢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柯南道尔,精心编选了七个丝丝入扣的故事。封面中,充满智慧的福尔摩斯借着月光在草地上奔跑着,让人感到无限的神秘
这书中的七个故事分别是《带血的字迹》、《溪谷惨案》、《新娘失踪案》、《丢失的宝石》、《慷慨的雇主》、《神秘的红发会》以及《恐怖的带子》。每个故事都描绘出华生与福尔摩斯的勇敢、聪明的品质。其中,让我百看不厌的是《神秘的红发会》。福尔摩斯和华生等人在星期六晚上捉住了一个名叫约翰的.犯罪团伙的头儿,更是体现出他们的智勇双全。
看完这本书后,我想起之前一个画画同学的抓贼经历。
这个同学叫胡依,她有一个弟弟,叫胡浩。胡依十二岁生日时,她的爸爸给她买了一盒巧克力,胡依可高兴啦,把它放在自己的抽屉里,就和同学狂欢去了。可是这一切被小胡浩发现了,他偷偷摸摸地拿出巧克力,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不过一会儿,这盒糖便成了胡浩的胃中之物。当胡依回来发现巧克力失踪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胡浩,后来经过证实,发现小偷正是他,我实在是佩服胡依的判断力呀!
大侦探福尔摩斯栩栩如生地存活了百余年,依旧魅力不减。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中,他带领我们进入惊险的凶案现场,查找狡猾凶手的蛛丝马迹,逻辑缜密地剖析案情,巧妙地揭开一个个跌宕起伏的凶案真相,使我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福尔摩斯读后感5
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侦案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高高的个子,敏捷的思维,坚强的意志,再加上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这就是柯南道尔先生笔下的福尔摩斯,也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众所周知,福尔摩斯是一位案无不破的大侦探。对于坏蛋来说,他就是一座不可翻越的高山,因为没有一个罪犯可以从他手下逃脱,这正是他最值得佩服的一点。
一桩桩错综复杂的谜案,一次次惊心动魄的经历,没有一次能难倒福尔摩斯。从一块手表,一根拐杖中,他就可以判断出它们主人的生活心性,在凌乱不堪的作案现场,他能凭他那双雪亮的眼睛轻而易举地找出证据。在有限时间内,他先后解开了血字的秘密,发现了回签名的.阴谋,揭穿了巴斯克维尔猎犬的谎言,拯救了恐怖谷居民的救星爱德华 …… 这一切都 离不开福尔摩斯的智慧与胆识。 歇洛克 ? 福尔摩斯曾经说过: “ 大脑就是一座空阁楼,你不能把什么东西都往里搬,弄得真正需要的时候搬不进去了 ……” 没错,保持一个清醒的头脑很重要。如果是非不可,到处瞎学,难免会学到些不好的东西。福尔摩斯每次办案都那么迅速、彻底,我想是因为他的头脑有条理,应用时找得快,又很准。
没错,这就是我心中的大英雄歇洛克福尔摩斯。 我想我们学习和福尔摩斯办案道理相同。要保持清醒头脑,让自己的头脑中的知识有条理,这样一来,等到有麻烦时,就不怕应付不过来了。
福尔摩斯读后感6
今天,我读完了《福尔摩斯探案集》,文中讲述了福尔摩斯为了社会的安定,挺身而出与犯罪分子作斗争,最后寡不敌众,被莫里亚蒂害死的故事。掩卷沉思,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被他坚决与恶势力作斗争的勇敢精神深深地感动了。
福尔摩斯是欧洲最杰出的护法卫士,他一生侦破了无数案件,帮助警方抓获了无数罪犯。他作为欧洲首屈一指的刑事侦探,为了社会安定,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也要抓获莫里亚蒂这个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他早就知道自己的行为会丧命,但他不因此而害怕退缩,而是挺身而出,这是多么可贵的.精神啊!这种精神在我们现代人的身上似乎正在消亡。
不是吗?报纸电视上经常报道一些犯罪分子在公共场所偷窃、抢劫,而在场的人为了保全自己,却都不敢声张、无动于衷。任凭犯罪分子胡作非为、横行霸道。
我自己也是如此。有一次,我乘公交车去城里玩,我无意中看见一个小偷正把手悄悄伸向一位老奶奶的口袋,我刚想喊:“抓小偷!”突然,那小偷向我凶狠地瞪了一眼,我吓的不敢说话,眼睁睁地看着小偷偷了老奶奶的钱财,下车,扬长而去。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明白了:其实,犯罪分子并不像我们想得那样可怕,只要我们不畏强暴,运用智慧,勇敢地和他们作斗争,正义最终将战胜邪恶。从今以后,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运用自己的智慧勇敢地和坏人作斗争!
福尔摩斯读后感7
有一本书,让人感到危机,人们生活在其中。 “大侦探福尔摩斯”让我进入该国福尔摩斯小说,令人振奋。
“你看看通过这封信。”华生认为医生以及淡淡的说。福尔摩斯拆开信,一看,原来是劳瑞斯顿花园街的命案。此时,我不禁我们打了个鸡皮疙瘩,心里想:这件事可真怪啊!
但此时,福尔摩斯正仔细地分析着。过了时间不久,福尔摩斯一家决定去现场进行考察研究一番,他拉上华生急忙赶往出事学生现场,我也跟着提高他们的速度翻开了新的一页。
不一会儿,我们现在就来学习到了劳瑞斯顿花园街。离街面稍远一些地方有四幢房子两幢有人认为居住,3号和另外设计一幢空着。大家可以发现,这几幢房子就是前面学生都有自己一个没有草木丛生的小花园。于是福尔摩斯来到3号前,一会儿凝视中国天空和对面的房子,一会儿又注视着这个地面……
然后我们又来到了屋子里,带着房间里的线索,我们和福尔摩斯仔细探查,一定要拔出凶手的狐狸尾巴! 地板上有一个死人,口袋里有很多东西,但尸体上没有血迹,但血迹在墙上,所以很明显是另一个人的。 随着福尔摩斯的判决,我们即将深入案件,找出凶手的.狐狸尾巴!
在和其他警探讨论过这个问题之后,福尔摩斯想出了另一个办法,来解决这个未解之谜。
不管是什么发展的结果,我认为最终都将找到写作的线索;这个新的和令人兴奋的国家福尔摩斯,福尔摩斯,“导游”,因为我们做了一个很好的线,带领我们走向远方......好奇心会带我们翻开新的一页......
这案件会向哪个地方经济发展?福尔摩斯将会带着问题我们通过一个个去解答!
福尔摩斯读后感8
第一次见到《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是在超市的图书货架上,作为福尔摩斯的崇拜者,我迫切地想要知道在他身上都发生了怎样的惊险故事。回到家,刚落下脚,我就拿起书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三百多页故事,在向我诉说着十几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每一个都是如此的悬疑又令人迷惑。我努力的在福尔摩斯机敏、果断的判断和逻辑推理的过程中寻找线索,努力的去发现福尔摩斯破案的依据。有时找不到,就只好望洋兴叹。自然,在望洋兴叹的同时也让我不得不由衷地佩服这本书的作者——阿?柯南道尔的神来之笔,把书中的人物和情节描写得如此生动、真实,让我每次读这本书,就仿佛身临其境一般。紧张刺激的故事情节仿佛就在眼前,让我的`每一次阅读都提心吊胆。
每次拿起这本书,我就会忘记时间,完全的融入到书中的世界。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无时无刻不吸引着我,催我快快去发现那一个又一个离奇的案件下掩藏的事实和真理。一个又一个扑朔迷离的案子,一次又一次追寻真相的经历。在我努力的同时,这些线索也时刻提醒着我,给我带来一次又一次成长的惊喜。这也是这本书给我带来的影响,让我发现生活中也有这样细小的线索,能不能发现,在于你的仔细。
福尔摩斯读后感9
文中有一回讲到福尔摩斯通过仔细的勘察现场,非常果断地说出凶手是个个子1米68左右,穿皮鞋,抽雪茄烟。而且,经常流鼻血的中年男子。读到这里时,我感到很迷惑,连文中的华生也十分惊讶。但福尔摩斯却信心十足地解释说,这下雨天案发现场地面上有着皮鞋的印记,我通过鞋型推断他的身高。而却我在现场发现了雪茄烟灰。那为什么说他经常留鼻血呢?福尔摩斯说他看见地上有血迹,但凶手身上却没有伤痕,看来没有经过搏斗。所以说他是经常留鼻血的人。哦,经过福尔摩斯的解释,我总算是茅塞顿开啊!真是太离奇了。我开始进入了思考,福尔摩斯真是智勇双全,真让人敬佩啊!他为啥会有如此准确的.推断能力呢?我想来想去终于明白了一些道理。人不可能天生是天才,只有通过后天的不断锻炼,才会有这样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
是啊,福尔摩斯在破案时细心仔细的观察,案子才会真相大白。我们应该运用在生活学习中,认真细心,举一反三,就会很轻松地掌握许多知识或道理。从中拥有很多快乐。就说我吧,写作业和答试卷时,有些没看完题就开始做开了。结果,等发现了错误时才知道仔细看题。
看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在生活中也是一样的道理的,要认真观察身边的事物,才能在写作文时有更多的素材。
福尔摩斯读后感10
今年寒假我又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读了一遍,虽然这本书我已经看过很多遍了,但仍百读不厌,每次阅读都能有更加深刻的感悟和新发现。
福尔摩斯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他生活的时代是19世纪的英国,距离现在已经200多年。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瘦削、肩披风衣、口衔烟斗已经成为了他的固定形象,他是正义、智慧和勇敢的化身,是帮助人们战胜邪恶、弘扬正义的偶像,永远留在了全世界亿万读者的`心中。即使在今天,人们形容一个人聪明睿智时还会说他有着“福尔摩斯”的脑子。
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出自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的笔下,主要描写了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一起探案并抓获真凶的一系列故事。虽然在《最后一案》中作者让福尔摩斯与敌人同归于尽,但他敢于牺牲的大无畏精神仍使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在书中他说过一句话,那正是他伸张正义的见证:“如果可以将你确实的毁灭,为了公众的利益,我很乐意迎接死亡”。为了大家的利益宁愿铤而走险,为朋友挺身而出,坦然面对死亡,这种精神多么值得我们去学习!
在《四签名》一案中,一开始我还以为有4个凶手,直到最后一刻答案揭晓时才恍然大悟。福尔摩斯和华生就是这样抓住每一个细节,不放过每一个疑点,带领我们解开了一个又一个谜团,让平时不仔细、不爱观察的我深深敬佩。
当我合上这本书时,不禁赞叹它又让我度过了一个惊心动魄的寒假。我想,下一次我又会看见不一样的他了吧!
福尔摩斯读后感11
今天,我终于把《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完了。福尔摩斯是一个侦探,什么案子他都能破出来,就连警察局破不出来的案子他也能够破出来,尽管警察局很想让他去做一名警官,但他还是只想做一名侦探。
就说《银色马》吧。英国的一名驯马师驯养了一匹银色的赛马,可是,不知道什么时间那批赛马莫名其妙的失踪了,驯马师也被谋杀了。福尔摩斯接到案子之后,认真地思考驯马师和这匹马的关系。他看到驯马师被砸的粉身碎骨的头部时,想到也许是赛马踢死了驯马师,可是赛马没有那么大的力气呀。他又想除了马蹄子,还会有什么东西会有那么大的威力呢?最终他想到了铁棍。不过,他又有了新的发现。他搬开驯马师的`头,发现地面有一个脚印,并且这个脚印一直通向了远方。
顺着这行脚印,福尔摩斯来到了村庄的一个小屋,从屋子里走出来了一个年轻人,福尔摩斯说:先生,你看到过一批银色的马吗?听了这句话,这名年轻人不耐烦的说:别问我,我什么都不知道。说完年轻人就关上了房门。福尔摩斯耐心地又敲开了屋门,对年轻人说如果他提供有价值的线索的话,他将会得到五十元的报酬。可是年轻人听完这句话,显得更加不耐烦,并说让福尔摩斯他们快滚开。这下子,福尔摩斯明白了:就是这名年轻人用铁棍砸死了驯马师,然后偷走了银色赛马。福尔摩斯回去报告了警察,并带着警察抓走了那个年轻人,把银色马还给了驯马师的家人。
看完这本书后,我在想,福尔摩斯可真是善于细心观察,认真思考呀!以后我要向他认真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12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亚瑟柯南道尔。
这本书主要讲了华生从阿富汗战争中回到英国,经人推荐,便和歇洛克福尔摩斯住在了一起,且很快之间便成了朋友。在这期间,福尔摩斯不断接到许许多多的案件,他也从一个普普通通的英国人,变成了闻名伦敦的大侦探。
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地方是福尔摩斯在接到每一个案件时的'不同的神情和举动,每一个案件他的表情都不一样,这关系着这案件是否复杂,能不能解开2。我每一次读到福尔摩斯解开了那一个个令人头疼的案件时,总会让我拍手叫好!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我若有所思。歇洛克福尔摩斯小时候没人认为他以后会是一个大侦探,更有人认为他脑子坏了,总想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虽然大家对他冷嘲热讽,但福尔摩斯并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而是朝着这个方向努力,最终成为一名大侦探,这告诉我们,自己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任何人都无法改变自己,只有自己有梦想并朝这个梦想不懈努力,总有一天,你会终成正果。我还感受的到福尔摩斯能成为大侦探并不是因为他聪明,而是因为他善于观察,用自己的眼镜去发现蛛丝马迹;他善于思考,有时想个答案,几秒钟就想好了。跟重要的是,他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为了想一个问题可以想整整一夜。我们在学习上并不是聪明的人就能学好了,而是要勤学苦练才行,爱因斯坦说过:1%的天赋+99%的勤奋=成功。
读书令我而快乐,我爱读书!
福尔摩斯读后感13
今天,我为大家介绍的书籍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一共有8本,是英国著名悬疑作家阿瑟。柯南。道尔创作的经典名著,书中的侦探福尔摩斯是一个极具天赋的侦探,他有着极强的观察力、记忆力、演绎推理能力,以及天才的化妆才能,经常通过伪装获得线索。
我现在已经看了其中的四本书,每本会介绍两起破案故事,一件件跌宕起伏、悬念丛生的案件让人困惑难解,但福尔摩斯却靠他出色的破案天赋另辟蹊径,抓住丝丝缕缕的细节进行推理分析,成功抓住幕后的真凶。
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在《恐怖谷》和《五个橘核》中展示出的福尔摩斯的观察力,他可以只听路人走路的声音就能够判断出这个人的性别、年龄、职业以及当下的'心情,这也帮助他从哪些不被人察觉的细小线索中发现破案的有利证据,看了这些书也更加督促我在学习和生活中更加细心、更有耐心。
在书中福尔摩斯有一个得力助手———华生医生,华生医生以前曾是一名军医,但和福尔摩斯一样,也十分热爱“侦探”这门职业,帮助福尔摩斯打败一个又一个罪犯,成为他的“左膀右臂”。
我向大家推荐这套探案集,每一本书里都蕴含着深刻奥妙的破案技巧,必须要抓紧时间赶快读,说不定你一不留神,哪个词句就会逃之夭夭,相信看了这些书一定会提高同学们的逻辑思维能力、观察判断能力和分析推理能力。
福尔摩斯读后感14
前段时间,我读了一本非常好看的书——《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写得非常精彩。《福尔摩斯探案》是一本很好看的书,里面的人物描写、心理描写、动作描写等都描写的非常细致,看完后让人觉得意犹未尽。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一个侦探,他与华生医生一起办案。福尔摩斯非常聪明,他运用严密的推理破了一个又一个奇怪的案子。后来,华生医生也从中会了一点推理方法。福尔摩斯最后的推理结果常常让我意想不到。他那一个个推理,细致的观察都一幕幕地浮现在我的脑海中。
每次,他都是仔细地思考,无论多大的难题他都会去接,他胆大心细,会一直与罪犯作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而他对什么事都很有耐心,很有毅力,不解决是绝不会罢休的。当他解决一个案子后,听到别人的赞扬也不会骄傲,而是会继续办案,努力破案。我认为,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的`东西有很多,例如细心,观察,仔细,毅力,耐心,不骄傲……这些我都应该向他学习。我觉得在细心,观察,仔细方面我还有些缺陷。平时,我应该多观察社会上发生的新闻,多了解国家大事,多看新闻,了解时事。而细心,仔细就应该在学习方面多加努力。数学上,我总把单位写错,数字写错,算错。
在语文上,我做阅读题时会思考不仔细,有时还会写错别字。我应该学习福尔摩斯,更加细心,仔细些。在毅力,耐心,不骄傲上,我还做的不够。我认为,我做事还更要有毅力,耐心,不能半途而废。而如果在学习上获得好成绩,也不能骄傲,应该继续努力,成绩才会更上一层楼。《福尔摩斯探案》真的是一本很好看的书,而从福尔摩斯身上我们能学到许多许多,我希望大家都能向福尔摩斯学习,让这个世界罪恶越来越少,世界越来越美好!
福尔摩斯读后感15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这本书一共讲了三个故事,第一个故事是血字的研究,第二个故事是四签名,第三个故事是巴斯克威尔的猎犬。三个故事写的都非常吸引人。
我最喜欢第一个故事,讲了歇洛克·福尔摩斯破了劳里斯顿花园街命案的故事。
劳里斯顿花园街3号一栋楼的一间空房子里,发生了一起杀人案,格雷格森警探找不到线索,希望福尔摩斯去查看。
福尔摩斯和华生到现场后,福尔摩斯通过泥泞路上的马车轮印判断凶手和死者是乘马车来的。福尔摩斯测量地上凶手脚印的距离,大约是四英尺半,从步幅来推测,这人个头不矮,而且,人往墙上鞋子的`高度,往往是与视线平行的,“RACHE”血字离地面正好六英尺高,福尔摩斯还发现死者生前一直没动,而凶手的步子越来越大,这说明凶手情绪越来越激动,最后在盛怒之下,杀害了没能及时逃走的死者。
推断墙上的血字是用食指写的,一些墙灰竟被他的长指甲刮了下来。另外,根据地板上的烟灰判断出那烟是特里奇雪茄。推断凶手的脸色发红,是因为现场凡是有血迹的地方都有凶手的脚印,于是,福尔摩斯大胆推测,凶手血气旺盛,因情绪过于激动,导致鼻子大量出血。
福尔摩斯最终派一些流浪儿找到了凶手霍普,骗说要租用他的马车,霍普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骗到了楼下……
福尔摩斯仔细观察凶手遗留下来的蛛丝马迹,运用他缜密的思维,对案情进行细致严谨的剖析,一层层的抽丝剥茧,巧妙的解开那些凶案背后的真相。我真佩服大侦探福尔摩斯,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做什么事情都要认真,细心,不要粗心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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