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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疯羊血顶儿》有感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后感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疯羊血顶儿》有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1
昨天,我终于把沈石溪老师写的动物小说《疯羊血顶儿》看完了。
这本书的主角是一头叫血顶儿的小公羊,它的妈妈五月怀胎把它生下来后,半小时内,为了帮助它逃跑,自己用身体挡住黑狼的攻击,最后被黑狼撕裂并吃掉。然后血顶儿,就慢慢长成了小伙伴眼中的,不怕危险,仍然迎头面对的疯羊。血顶儿在经历妈妈的那件惨事后,成长得非常快,自己学会了跑步,自己学会了捕食,不怕别人的嘲笑,还自己学会了面对强大的敌人。
血顶儿凭着自己的'不断努力,强大自己,还不断帮助伙伴,最后终于把它的仇敌——杀死它妈妈的那头黑狼打败,和它一起滚下了山崖。
血顶儿虽然死了,却赢得了小伙伴们的尊敬和崇拜。
合上书,我的眼泪又没有止住。不仅仅是因为血顶儿的妈妈为孩子牺牲的伟大母爱,也为了血顶儿自强不息的精神所感动。
我想起妈妈白天上班,晚上还要做饭、陪我做作业。等我做完作业,洗刷完睡下后,妈妈再开始做家务,很晚才能睡觉。我有时候还要发脾气,真是很不应该。
过了年,我就11岁了,我要学习血顶儿的精神,努力学习,自己完成自己的事,可以让妈妈少为我操点心。将来我想要凭自己的努力考上医科大学,帮妈妈保养身体。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2
近期,我读了一本沈石溪的名叫《疯羊血顶儿》的书,这本书一共分为三个故事。读了这本书中的第三个故事——疯羊血顶儿后,使我受益匪浅。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头名叫血顶儿的羊刚生下来的时候,恰好碰见一只黑母狼,结果母羊为了保护小羊,自己牺牲了。血顶儿看到这一幕,决心想为母羊报仇,于是它长大后把角磨成了尖角,为了好对付母狼。结果它万万没想到的是竟然有羊模仿它也把角磨成直角、尖角,接着又顶死了许多强壮的羊。血顶儿所在羊群的头羊绕花鼎觉得血顶儿是头疯羊,可血顶儿为了证明自己不是一头疯羊,便于黑母狼开始了一场生死决斗。它先是诱惑黑母狼,结果没能成功,他只好想出与黑母狼同归于尽的方法了。一步、两步、三步……血顶儿离大峡谷中的窄窄的小道越来越近了!但就在这时,事情发生了第一次大转弯:不知怎么地,血顶儿把黑母狼堵在了对面的山谷中。围观的羊自然也就多了起来。血顶儿觉得有羊给它放哨,便安心的睡着了。第二天的早上,事情又发生的第二次大转弯:黑母狼醒来的时候,看到血顶儿还在睡觉,旁边的羊一只也没有了,黑母狼便把血顶儿扔下了峡谷。
生活中,我们是否也应该学习血顶儿这种坚强的意志呢?雪顶儿是一只富有正义感、非常坚强、愿意付出自己生命的羊,而不是一只疯羊。在平时,又遇到困难就退缩的'人,也有遇到困难努力去解决的人,最终破解了难题。我们也应该学习雪顶儿这种无坚不摧的精神,这样会使我们变成一个坚强的人!
读完了这本书,我对书中的雪顶儿、黑母狼、绕花鼎等动物也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如果你感兴趣那请你也来读吧!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3
刚放假这几天,我看了一本十分关于无私的母爱的书《疯羊血顶儿》。
这本书主要讲了血顶儿刚出生就看见母亲被黑母狼咬死,而别的公羊则四处逃逸,母亲为了救它,把本人的血喷到了它的头顶。它为了替母亲报仇所以每天都把角插在雷电击开的石头中,不时练习身手,最终它把角磨成了两个尖利笔直的尖角。它开端替母亲报仇,它用它的尖角痛死了黑母狼的小狼崽,还捅伤了母狼,母狼愤恨了,伤好了后它想方设法的报仇,最终趁血顶儿睡觉,咬断了它的脖子。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宁静。我被母羊猴戏对血顶儿的爱震动了。自古以来,母亲对儿女的爱无微不至:给你夹菜,给你送雨伞,帮你盖被子固然这些只是小事,但却谱写了出了母爱的要义。
我突然想起了一本我以前看过的书:汶川大地震过后,救援人员赶到了现场,救出了许多的幸存者。听,有哭声!一名救援人员喊,其别人闻声找到一处似乎是居民区的中央,在一片废墟里,他们找到两个人,一个死去多时的女人和一个婴儿。这位可敬的母亲弯着背帮本人的孩子挡住了掉下的水泥板,她身边的手机里有一条未发的短信:孩子,你要刚强的活下去!看到这,我不由泪流满面。是啊,母亲是无私的;母爱是崇高巨大的;母爱是浩瀚如海的,无论何时何地,母亲都会为了本人的孩子尽本人最大的努力,哪怕是龙潭虎穴也会为了本人的孩子往前冲!
但是有些孩子却身在福中不知福,跟妈妈顶嘴吵架难道你没发现妈妈的头发不知在何时添上了几根银丝;妈妈眼角不知何时爬上了皱纹
在妈妈为你夹菜的时分说声谢谢吧!在妈妈下班后帮她捶捶背吧!为妈妈多做一些本人能做的事吧!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4
我最近读了一篇文章叫《疯羊血顶儿》,这篇文章写了一只名叫血顶儿的盘羊的故事,他的名字是有来历的:他刚一出生就遭到了黑母狼的攻击,他的母亲猴戏为了维护他,被黑母狼咬死了,那时分血顶儿还不会跑,他眼睁睁地看着猴戏死了,猴戏的血溅到了他的头上,他立即反响过来本人如今的处境很风险,于是他拔腿就跑,很快就跟上了盘羊的队伍,躲过了一劫,头羊绕花鼎给它起了一个很血腥的名字叫血顶儿。
血顶儿长大以后,时时辰刻都在想着为母亲报仇,杀死黑母狼,其他的羊觉得他一定是疯了,所以管他叫疯羊血顶儿。他把本人原本很漂亮的盘成花状的角磨成尖刀似的武器,有一天他看到了黑母狼的`三只小狼崽,他先残忍地踩死了一只,又用两只尖尖的角像串糖葫芦一样串死了剩下的两只小狼崽。他和黑母狼之间的战争开端了,黑母狼一次一次地上了血顶儿的当,血顶儿又一次一次地躲过了黑母狼的攻击,最后决战的时分,血顶儿打算与黑母狼玉石俱焚,但是他的同胞为了他们本人的平安出卖了血顶儿,结果血顶儿被黑母狼咬死了。
我觉得血顶儿很英勇,他勇于给母亲报仇,作为一只羊他敢和狼发作战役;他很有毅力,当别的羊吃饱了以后晒太阳休息的时分,他却在烈日下不停地奔跑,锻炼身体,忍着宏大的痛苦在石缝里磨着本人的角;他很聪明很机智,在与母狼作斗争的时分他想尽了方法,很屡次都把母狼打得落花流水。
血顶儿的这些质量也值得我们学习!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5
在这个假期,我看了几本关于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其中就有从《疯羊血顶儿》。刚看到题目,我就觉得这本书肯定很有趣,里面的内容肯定很精彩。
在这本书里有好几个故事,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疯羊血顶儿》。它讲的是:从前有一只母盘羊刚生下小盘羊,郎就来了。养的幼稚期非常短,不像人、狼、豺的幼稚期长。母亲为了让血顶儿逃生,就让黑狼先咬死自己,给血顶儿争取时间。可血顶儿却一动不动。母亲心急如焚,假如血顶儿不能从极度惊骇而产生的麻痹状态中清醒的话,岂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就在这时,“蹦”地一声闷响,母亲的.血管断了,一片殷虹的血花迸溅出来,染红了草地,染红了黑狼的毛。一团浓浓的血也喷在了血顶儿的额头上,所以血顶儿的名字带有血泪的悲苦。刚出生的血顶儿第一眼看到的就是狼的丑陋与残忍,也看到了母亲的崇高与伟大。重要的是母羊猴戏在最后一刻成功的让血顶儿逃走了,自己却死了。从此血顶儿就要为母报仇……盘羊,顾名思义,就是头上的角是盘成花结的,可血顶儿硬要把盘角嵌进石头中,扳直,磨尖。这是为了以后在和狼搏斗时能将角作为一个有利的武器。
羊群的首领:绕花鼎却认为血顶儿疯了,没救了。绕花鼎认为血顶儿不可能杀死黑狼。那黑狼肯定会报复羊群,小羊羔们就谁也活不了了,于是羊群在绕花鼎的带领下背叛了血顶儿。尽管所有的盘羊都不理解它,嘲笑它,认为它疯了。最后它成功地用角刺死了黑母狼的狼崽,为母亲报了仇。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心中为母羊猴戏对血顶儿的爱震撼,最后,我想说在《疯羊血顶儿》里,我读到了什么是亲情,什么是友情?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6
有这样一只羊,被羊群视为疯羊,却处处为羊群着想;有这样一只羊,为了消灭母狼,甘愿与狼同归于尽,有这样一只羊,为了给母亲报仇,甘愿打破羊懦弱的天性,甘愿把羊角弄直……它就是血顶儿。——题记
暑假,当我翻开这本沈石溪动物小说——《疯羊血顶儿》时,就被这扑朔迷离的狼羊故事深深的吸引了。
一只刚出生的小盘羊,吸引了母狼,它的母亲为了救它,牺牲了自己,刚出生的小羊,就受到了血的洗礼,在它的心中留下了一个深深的恐惧。它决心为母亲报仇,它不甘心做一只懦弱的小羊。因此它吧羊角弄直对抗母狼,这在家族中是前所未有的。最后因同伴的背叛而死……它就是血顶儿。
血顶儿傻吗?为什么要把羊角弄直?那还是盘羊吗?为什么要和狼斗?不!它不傻,十分的勇敢,处处为羊群着想,那次没有它,羊群能逃脱吗?那次没有它,滚雪球它们不知还要顶死几头羊……它和狼斗纯粹为了羊群的后代着想,它是羊群中的勇敢者!舍己为人的勇敢者!
血顶儿是羊群中的勇敢者,那么他就是生活中的勇敢者。那一天,我和妈妈去五马街买衣服。走着走着,突然,一个青年朝我飞奔而来,只见他手里握着一个皮包,满头大汗,夺路而逃,原来他是个抢包的!后面跑出一个妇女,泪流满面,大喊抢劫!旁边的人就当没听见,不理不睬,有的在围观,有的议论纷纷,有的更是当没看见,有的在歹徒面前,看见他跑来,就马上走开了,却不出手相助。眼看歹徒就要逃之夭夭了,这时,一个保安追了上去,赶上了他,和他厮打起来,旁边没有人帮忙,大家一哄而散。保安拉着歹徒的衣服,想把他按在地上,却被反踢几脚,歹徒从地上站狼狈地起来,掐着保安的脖子,骂他多管闲事,保安马上用脚撩倒他,握紧他的手,想把包拉过来,保安扭过头来,对围观的人说:“快打110!”大家都犹豫不决,妇女掏出手机打了110。歹徒一听110,急了,用脚使劲踹保安的`头,保安被踹得连连后退,打了个趔趄。当警察赶到现场时,歹徒早已逃之夭夭。妇女感激极了,连连说谢谢。我问妈妈:“围观的人怎么这么胆小?打个110也不敢?”妈妈说:“他们都怕惹祸上身,遭到报复,那个保安是勇敢的!”我在这里呼吁大家,该出手时就出手,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汇集你我之力,创造幸福生活,不能让犯罪分子猖狂!虽然保安没抓到歹徒,更没追回包,但他是可敬的,那时又有谁敢冲上去帮忙?
勇敢是光荣的,就像血顶儿和那位不知名的保安一样;勇敢是可敬的,只在于你是否勇敢,不在于你是否成功;勇敢是高尚的,勇敢者才受敬仰!向勇敢者学习吧!他们是生活的先行者!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7
眼前的一幕激起了我心中的那团怒火,今天终于可以为妈妈报仇了,我拼了命地向那匹母狼奔去,追上它了,我瞄准它的屁股,想用力捅它一下,可是狡猾的母狼竟用它抓到的小香樟猛拍在我的`脚上,我闪了个趔趄,险些跌倒,幸好我手脚灵活。
绕花鼎朝我叫了数声,在说:”算了吧,别跟自己过不去,羊根本不是狼的对手。“我当耳边风,继续追赶母狼,我很快有追赶上了,和母狼大战了三百回合,母狼一直扑在我背上,我后脚用力地跳啊跳,想把母狼从背后甩下来,母狼终于支撑不住了,”咕咚“从我背上掉了下来,母狼四爪一落地,又想再次跳到我背上,幸好我机灵,转过身来用角抵住狼爪。
母狼拿着小香獐逃走了,母狼逃走后我也跪倒在地,实在太累了,体力消耗到了极限。
过了许多天,我杀死了母狼的三个孩子,让我极为痛快,因此事我和母狼有大战一场,我在战斗中取胜了,可惜让杀母仇人逃走了,不过我成了羊族的英雄,我大喊道:”我是英雄,羊族的英雄!“
”涛涛怎么了。“妈妈把我推醒了,我一看周围,原来刚才是做梦呀,哎,要是真的该有多好啊,这样我就可以保护需要保护的人了,就可以让他们不受到伤害了,我会努力的!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8
初二第一个学期结束了,转眼间又到了寒假。我重新翻看了《疯羊血顶儿》,这是我买的第一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他是动物小说大王,把动物赋予人的情感,从动物身上体现人生哲理。
翻开书页,见到熟悉的字眼,仿佛又回到了从前。当我第一次放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去看。
有一只母盘羊,她分娩了,分娩时浓重的血腥味引来了一只母狼。母盘羊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牺牲了自己。小盘羊在逃跑时留下了一道永久的痕迹:母盘羊被害时喷出的血溅在额头上。因此,这只羊就有了一个名字“血顶儿”。每当血顶儿闭上眼睛,母亲被恶狼残杀的情景便会浮现。头上的血迹时时刻刻提醒着他,不要忘记是谁杀了自己的母亲……每当想到这里他心里便会燃起熊熊火焰。他每晚都在磨羊角,把原来该弯着长的角磨直了,磨的'锋利无比,准备随时与恶狼决斗。
血顶儿经历了千辛万苦,终于盼来了这一天,与仇人决斗的日子。血顶儿亮出羊角朝恶狼冲去……经过一番打斗,恶狼占了上风。血顶儿又使用计谋骗了恶狼,血顶儿又占了上风,最后把恶狼打倒了。防止恶狼装死,羊群在一旁守候,血顶儿累得在地上睡着了。可没成想羊群是如此懦弱,在夜里离开了。恶狼又苏醒了,趁血顶儿睡着……唉,看到这里我心里无比悲痛。为血顶儿惋惜,为羊群懦弱悲哀。
看完这本书,我的心情总是很沉重,引我深思。人生就像一本书,当你重新翻看时,就会有一种新的体会。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9
有一个地方,只有我们知道。
我去过那个地方的旧石阶,风景依然,石缝里还是记忆的荒草,抬头还是那片湛蓝的天空,蛰虫在墙角里诵读明月星辰。所有的心事都朗朗上口。萤火虫提灯走过一片浪漫,倒影瘦小的只剩下明亮的清纯,看一半往事入斜阳。
有此情此景我有种的想起了那只疯羊,临死之前的'母羊猴戏,用自己的生命做担保,让自己的儿子幸免于难,母亲留给他的也仅仅是额上的一滴血,一条命,这就是本能,作为母亲的本能,也便就是母爱了。
何以亲情?
当他被所有的羊嘲笑时,当所有的羊骂他不合群、异类时,当所有的人都排挤他时。只有,也仅仅只有金蔷薇对他不离不弃,随他左右。当血顶儿被母狼残忍地杀死时,她也不独活,在他死的地方跳下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也便无侮了。
何以爱情?
自古以来,母亲对儿女的爱是无私的,无论何时何地,母亲都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尽最大的努力,不让自己的孩子受一点点的委屈, 哪怕前面是刀山火海,也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往前冲。现实生活中的亲情,随处可见。而爱情上的相濡以沫,确实十分稀少。一生中最奢侈的事,就是途中与你相遇。然后相濡以沫,共闻花香。正如舒婷那首《致橡树》中写的一样,变成了奢望。“遇到你之前,我没有想过结婚,遇到你之后,我结婚没有想过和别的人。”这是钱钟书和杨绛之间,决定一生的遇见。
鲁迅在最后一刻紧紧握住徐广平的手,说:“忘记我,管自己的生活。”他是否感觉到身边这个女子,用自己十年的青春好的无可挑剔的对待他;他是否记起十年前她留着短发,参加学生运动的样子;还是否想到与他共度共同的十年,他的工作量超过了以往任何的时候;他是否……
静置的岁月。
……
疯羊,你来时满山浓妆,你走后时光不老,有一个地方,只有我们知道。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10
今天,我看了一本名字叫《疯羊血顶儿》的书,这真是一本充满爱的动物小说。 为什么要叫它疯羊呢?因为大家都知道狼吃羊,还没有羊吃狼吧!疯羊就是这样想吃狼而取成名的。
这本书中的主角是一只奥古斯的盘羊,名叫血顶儿,它刚出生时,就目睹了凶残的黑母狼咬死它的母亲猴戏,猴戏的鲜血溅在血顶儿的头上。在这场战争里,血顶儿既看见了弱肉强食的无情与酷烈,也看到了在一颗爱心的照耀下弱者的坚毅与刚强;既看到了雄性的丑陋与卑鄙,也看到了母性的`崇高与伟大。 是猴戏在血顶儿生下来后一遍又一遍地舔着它的毛;是猴戏在血顶儿要被狼吃了时,用自己的生命换为它的生命;是猴戏在血顶儿还未逃跑时,要用血来提醒它。 猴戏的这种母爱令我震撼。在那两分钟的时间内,她完全有可能自己生存,但是,她认为儿子的生命比自己的生命宝贵的多。 是啊!在平时生活中,母亲难道不是在无微不至的照顾我们吗?当我们肚子饿时,是妈妈正在帮我们烧饭;当我们口渴时,是妈妈给我们泡上一杯果珍,当我们伤心时,是妈妈为我们讲笑话,逗我们开心。 啊! 这真这是一部奥古斯盘羊中的生死传奇;也真是一首母爱赞歌!
读了这整篇故事,我想对疯羊说,你为母亲报仇,虽然很高尚,很美丽,很值得同情,但我不赞成你这么做,你死去的母亲也更不愿意看到你这么做。人生短暂,你每天生活在仇恨中,仇恨只会让你失去方向,走向极端。要是你换一种方式去生活,放弃仇恨,也许你会生活的更加精彩,更加有意义。生命只有一次,为了复仇,最后牺牲了你自己的生命,这是多么的可惜,多么的不值得。我们要生活的乐观,开心,积极向上。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11
《疯羊血顶儿》是我近期读的非常有意思的一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黑色的封面上有一头羊在嚎叫,它的样子是多么壮烈,让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书中主要讲了一头名叫血顶儿的盘羊。因为它刚出生的时候母亲为了保护它,被一头凶残的恶狼吃了。母亲的血喷在它的头顶上,所以它叫血顶儿。血顶儿很可怜,从小就失去了母亲的呵护,它非常痛恨母狼,想为母亲报仇。
血顶儿总是疯疯癫癫的,所有的羊都很不喜欢它。为了变强,它把角插进电击石里,使它们变直,成为一对锋利的武器。头羊劝告它,让它不要在折磨自己了。可是血顶儿却听不进去,它原本善良的内心被仇恨所蒙蔽。
叫它疯羊一点儿也不为过,当狼从羊群身边走过,它总是上前挑衅,进攻,使得羊群没有一天安宁。为了报仇,血顶儿找准时机,用它的羊角把母狼的三只小狼崽一只一只都顶死了。头羊觉得血顶儿彻底疯了,没救了。母狼肯定会来复仇的,到时候羊群就要遭殃了。于是,羊群在头羊的带领下远离了血顶儿。血顶儿失去了羊群的.保护,在一次睡眠中遭受了母狼的袭击,被母狼抓住吃掉了。
读着读着,我的眼泪就掉下来了。首先是母羊深沉的母爱打动了我,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牺牲了自己,其次是血顶儿敢于与狼斗争的精神令我十分佩服。同时,它也应该和羊群维持好关系,听取他人意见,再加上它自己的勇敢,长大以后一定可以变成一头非常棒的领头羊。结合自己,我就想到了,遇事不要冲动,要善于思考,和朋友和平相处,互相理解包容,要适当听取他人意见,改正错误。这样才会越来越好。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12
我在暑假里买了一本关于野生动物的书——《疯羊血顶儿》。它是由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所写的。
这本书主要写了血顶儿降临到世界上第一眼目睹的就是母亲“猴戏”遇害的血腥场面。正是因为这件事,让它的性格变得十分古怪,甚至连行为也很古怪——居然把自己本应该盘成花结的羊角放在一块叫雷击石的石头缝里打磨成禾杈状。它所做的一切就是要为母亲报仇。历经了种种磨难,血顶儿报着自我牺牲的态度跳进了有毒的荆棘丛中,只为了要把黑母狼消灭。可明明胜利就在眼前了,但是由于其余羊的`背信弃义,血顶儿最后居然被黑母狼咬死!
看完之后,我不禁感到遗憾,同时又感到愤怒,要我说,疯羊血顶儿一点也不疯,他是一头真正有思想有感情的好羊,是一头让人值得尊敬的羊。但因为羊与狼,永远都是弱与强的关系,狼可以轻而易举地把羊杀了,而羊呢?羊生下来似乎就是被狼主宰的。书中的最后一句话说得好:“生活有它自己的滑行轨道,这是任何生物都变不了的。”正如《武林外传》中所说道的:“人本身就是食物链中的一环。”因此我们就应该遵循生活的规律。
再说说那只倒霉的血顶儿,它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但它根本无法改变所有羊的命运,即使最后它杀了狼,胜利了,又能怎样呢?不是所有的羊都能像它那样的。弱肉强食,本来就是天理呀!尽管血顶儿不甘示弱,但羊种群体是弱势的,因此必须得遵守生活法则,才能让种族繁衍下去。
这本《疯羊血顶儿》虽说是动物小说,但从这些动物身上折射出很多人性,值得反思!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13
寒假里,我读了许多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疯羊血顶儿》。它让我学会了人要自强自立。
《疯羊血顶儿》讲的是盘羊血顶儿在出生时看到了母亲被黑母狼吃掉。母亲的鲜血溅到它的头上,成了血顶儿永恒的印记和报仇的信念。血顶儿把角在电击石中夹直,一次次与黑母狼交锋,被同类视为疯羊。一次血顶儿为与黑母狼搏杀而补充体力熟睡时,在一旁放哨的羊群们悄悄地抛弃了它。最后血顶儿被黑母狼咬死。盘羊群又回到了平静的生活中。
看着《疯羊血顶儿》这本书,我不住地为血顶儿冒险与黑母狼作战的想法而感到担心和不可思议。血顶儿虽然在电击石里把打着花结的角板直,可是它毕竟还是一只羊,一只注定会被狼吃掉的羊。
看完这本书,我打心底地敬佩血顶儿,它在出生时目睹了母亲的.死,下定决心要为母亲报仇。它的勇敢和冒险我们都只能敬佩并不能真正学习,而在这本书中我学到了另一个知识,却让我感动自愧不如。书中说盘羊的幼稚期只有半小时,半小时后就能和爸爸妈妈一起躲避危险,一起奔跑,也能自己独立。
人的幼稚期不知是盘羊的多少倍,有的人十岁开始就能独立生活了,而有的人二十几岁还在依赖父母。我就是属于第二类人,都已经13岁了,还像小孩子一样依赖着父母。独自在家时,温饱会出现问题;睡觉前我房间和爸爸妈妈房间的门都必须开着,让我能看见爸爸妈妈那屋的灯光,不然就会睡不着觉;去远的地方必须要有人陪着,而且必须寸步不离;人多的地方我会紧紧地拉住爸爸妈妈的手。
想想血顶儿,再看看自己,我真觉得自己很没用。在暗地里不止一次告诉自己要学会自强自立,可总是等不到实现诺言的那一天我就放弃了。现在我是时候该努力、奋斗了,真正变成一个自强自立的人。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14
在奥古斯盘羊群中,一只小羊刚出生就亲眼目睹了母亲死在黑母狼的口下,鲜血溅到了它的额头上,由此得名血顶儿。于是心中燃起复仇之火,日复一日地把自己的角插到石缝中强行改变原来盘羊的弯角形状,变成了禾杈状的尖利形,直到一天杀死了黑母狼的三只小狼崽。这也招来了黑母狼对羊群的疯狂报复,它杀戮羊崽而又不吃,违反了大自然规则。在巨大的压力下,羊群不得不抛弃血顶儿。
血顶儿是疯狂的:以弱抗强,羊杀狼;血顶儿是勇猛的:不畏凶残,勇于抗拒恶势力;血顶儿是可悲的.:违反自然规则,被集体的背叛。血顶儿最后死了,换来了羊群能够继续繁衍生息。这就是自然界的法则——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读《疯羊血顶儿》有感15
过年前,爸爸妈妈给我带回一本《疯羊血顶儿》,咦!怎么会叫《疯羊血顶儿》,我被这本书的名字所吸引。迫不及待的捧起书贪婪的读开了,很快就被血顶儿的故事深深的吸引住了。
血顶儿是一只盘羊。它为什么会叫这个名字呢?这还得从血顶儿出生时说起。在血顶儿刚学会站起时它的母亲猴戏为了保护它,毅然决然的挡住了凶恶的黑母狼。黑母狼扑到猴戏的身上咬住了它的脖子,母亲的血喷到小羊头上,虽然小羊血顶儿飞快地跑掉了但母亲保护自己而被黑母狼咬死的可怕的一幕被小羊永远的记在心里。因此羊群里便有了血顶儿的名字。
虽然头顶的血早就没了,但出生时的记忆被永远的定格了。可是血顶儿总是感觉头顶的血永远都在对自己说:“儿呀!你长大后愿你成为敢于同黑母狼搏斗的的大公羊,为我报仇”!母亲的血让血顶儿热血沸腾,它每天都将角嵌在电击石里让自己的角长得笔直像两把利剑。它的举动被其它羊认为是疯子行为。可是在小溪边发生的事却让头羊绕花鼎改变了最初的`想法。血顶儿不顾一切攻击黑母狼让绕花鼎看到了它为妈妈报仇的决心和攻击时的疯狂。在血顶儿刺死了黑母狼的三个孩子后,整个羊群遭到黑母狼疯狂的报复,羊群数量由60多只减为30多只。而血顶儿也由英雄变成羊见羊烦扫把星。在血顶儿好不容易把黑母狼引入了三面绝壁的小石山上,在黑母狼就要绝望的时候,头羊绕花鼎为了不使奥古斯盘羊群灭种灭群作出了舍弃血顶儿的决定,使黑母狼最终通过山脊线。最终在没哨羊的报警血顶儿在熟睡中被悄然而至黑母狼咬死了。
这本书让我心情久久无法平静,血顶儿为母报仇的精神和敢于跟狼搏斗的壮举是值得让我学习的。学习中困难不正像凶恶的黑母狼么,敢于拼搏的血顶儿精神不就是我们求知和攻克难题的钻劲和拼劲,而头羊绕花鼎的决定不正像学习中遇到一点困难就想退缩的妥协心态。我想在今后的学习中如果多一点钻劲和拼劲少一份退缩心态,我的学习成绩将会有大幅进步,血顶儿你将是我学习上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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