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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工作心得体会
有了一些收获以后,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培养人思考的习惯。那么好的心得体会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督查工作心得体会,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督查工作心得体会 篇1
有为才有位理性认识督查的地位
决策和督查紧密相连,相辅相成。没有决策,督查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条件;离开了强有力的督查,决策就有可能停留在纸上、会上、口头上。作为领导者、机关工作人员,主要职能一是作决策或参与决策,二是抓落实抓督查。而对于一个单位,在决策以后,最重要的就是抓落实抓督查。当前,一些政府机关在落实决策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布置多检查少、浮在上面多深入基层少、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督查显得尤其重要。一是决策资源的有限性,需要通过督查使资源最充分发挥。一个好决策就是一份政治资源,落实效果关系到发展的水平。因此需要及时督查使决策资源尽快产生效益。二是安稳型非创新型的行政文化产生的惰性,需要通过督查调动多数人的积极性,尤其当前一些人养成了不催不动的陋习,更需要经常督查激发工作热情。三是政策的利益分解,需要通过督查强制入轨。新政策的推行,必然会使一部分单位或个人的利益受到调整,这样容易产生抵触情绪或变通行为,因此需要巧妙督查确保政令畅通。
督查的权威是在工作中树立的,督查工作要启动“龙头”,凭借领导生威,领导同志挂帅出征,规格高,震动大,能够减少中间环节的能量损耗,打消督查对象的侥幸心理,督查工作要贴近中心,突出重点。特别要注意研究问题,力避“工作范围求宽,内容任务求全,列办事项求多”的倾向。督查工作要接触矛盾、解决矛盾。要敢于揭露矛盾和问题,如实汇报,不把尖锐问题平淡化、具体问题抽象化、典型问题一般化,也不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查出的问题要严肃指出,限期整改,不姑息迁就,对履督不改的,要通报处分。通过督查,形成“落实不好不行,不落实更不行”的氛围。
解决深层次问题提升督查的品位
督查品位是督查效果、水平和档次的综合体现,关系到督查工作在领导和群众中的地位。一般人理解,督查就是督促进度、检查质量。显然仅停留在这种层面上是不够的。督查是提醒责任主体、发现问题、指导运作、解决困难、总结经验的`系统运作过程。落实进度加快这是督查要追求的效果之一,更需要通过督查产生士气提升、问题解决、效果增强等综合效应。
提升督查的品位有很多途径。
一是变静态督查为动态督查,掌握“度”。落实是一个连续运行、不断发展的过程,静态督查往往落后于工作落实的进度,而动态督查才能与落实的进度合拍,产生推动力。
二是找准位置,把握“分寸”。作为上级机关的工作人员,在督查中不要以“钦差”自居,颐指气使,也不能“好人主义”,当“和事佬”,做到到位而不越位,适当而不过当.要按领导的意图和要求开展工作,不搞想当然,不借题发挥,不擅自发号施令;当发现基层的问题和不足时,善意地提出建议,少指责,多商量。
三是长于用成果,富于创新。督查的目的在于促进决策的落实,或是促进某个问题的解决,或是发现推介某个方面的典型和经验。要把有效的督查结果综合整理出来,送有关部门或领导参阅;或者将督查结果印发有关单位;或者在领导讲话中,把督查成果写进去,使督查成果转化为领导的决策成果。这样督查才能发展到较高的层次,才能达到较高的品位。
建章立制努力建设督查的效能
督查的目的是落实,是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的表现。求其务实的内核就是效能。讲究实效就是真,注重效能就是实。督查的效能取决于适宜的督查机制。一要确立精确的督查指标,消除模糊性。督查内容、时间要明确具体,易于操作,让承办单位“看得见、抓得着、做得来、报得上”。二要规范督查流程,降低督查成本。流程的长短粗细决定督查成本高低。要对督查流程进行梳理,建立科学流程、务实流程、责任流程、高效流程。三要建立公示制。督查结论对被督查者的利益和声誉均有损益性影响。因此,督查本身可能
督查工作心得体会 篇2
今年是落实“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五次、六次全委会精神,巩固“十五”好势头,实现“十一五”又快又好发展的关键一年,站在新的工作起点上,我们在此召开全省党委系统督查工作会议,总结 工作、交流经验、分析形势、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形成合力,不断提高督查工作水平,推动省委各项决策落实,十分及时也十分必要。
近年来,特别是去年以来,在中央和省委领导 下,全省各级党委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四次、五次全委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机遇,奋力推进“三个转变”,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步,圆满超额地完成了“十五”计划 的主要指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取得显著成绩 。与此同时,全省各级党委和党委领导 高度重视督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深化认识,落实责任,有力地推动了党委督查工作,各级党委督查部门和广大督查干部紧紧围绕省委中心工作,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保证了中央、省委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为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安定团结的局面,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积极贡献。在此,我们向全省各级党委督查部门的同志表示亲切的慰问!并对你们取得的成绩 表示热烈的祝贺!
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全省党委督查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督查意识,切实加强对督查工作的领导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抓督查落实不松劲。
目前,我省总的形势很好,特别是近几年经济发展速度比较快,各方面的形势比较好,去年全省生产总值达7385.1亿元,比上年增长12.6%,全省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830.4亿元,增长23.6%;今年一季度全省完成生产总值1730.8亿元,增长13%。全省经济社会呈现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这是我们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大政方针工作有力,落实工作做得比较好的具体体现。但是同时也应该看到,我们各方面的工作离中央和省委的要求还有差距,在抓决策落实方面,我们各级领导机关的工作,同党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也还有差距,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和提高。督查工作是党委办公厅(室)的三大任务和重要职能之一,是推动决策落实的重要环节,是保证党委决策目标实现和实施中反馈信息校正方向的重要工作。因此,各级党委和党委领导一定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带头抓好督查工作,不能松劲,要充分发挥好督查主体作用,认真抓好督查落实工作。总的来说,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认真的、坚决的。但也应该看到,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工作中还存在着制定决策多,狠抓落实少;布置任务多,督促检查少;下基层听取工作汇报 多,直接深入第一线研究解决问题少;向上级报告 成绩和经验多,反映存在的问题少等现象。加强督促检查,就是要通过解决这些问题,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确保党的重大决策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增强督查意识,切实加强领导,扎扎实实做好工作。
中央领导十分重视督查工作。锦涛和家宝同志经常身体力行,在坚持深入基层、直接抓好督促检查重大决策贯彻落实的同时,还经常过问、亲自布置中办、国办的重要督促检查活动,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领导集体求真务实的作风和狠抓落实的决心。省委和省委领导高度重视督查工作,每当出台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时,都要强调抓督查落实。学忠书记对督查工作十分关心,强调“督查工作很重要,我省在这方面做了不少工作,望加以总结 ,继续努力,把这项工作搞得更好”。省委其他领导同志也经常给督查部门交任务,提要求,多次亲自主持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决策后工作不落实的问题,有力地促进了督查工作的发展。
督查工作是党委领导职能的一部分,督查部门是领导抓落实的得力助手,没有党委领导的支持,这项工作就很难开展起来。各级党委领导要注意从督查工作具有领导行为属性的'特点出发,进一步增强督查意识,切实加强领导,授予督查部门必要的权力,鼓励和支持他们代表党委抓好督查。各级党委的秘书 长、办公厅(室)主任要认真负起抓落实工作中承上启下的重要责任,注意抓好决策落实的协调工作,把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调动起来,形成推动决策落实的合力,突出抓好对督查工作的组织指导 ,把抓落实的要求变为督查部门和督查人员的实际行动,发挥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领导他们扎扎实实做好工作。
二、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扎实做好督查工作
(一)突出重点、把握大局,始终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抓好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当前,全省上下正按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聚精会神抓经济,全心全意谋发展,各方面的贯彻落实工作正蓬勃开展。面对方方面面的工作,我们事事都去督查,势必分散力量,影响主要工作的落实。为此,各级党委督查部门要分清主次,有重点地开展督查。首先要把中央、省委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放在首位。中央、省委的重大决策是统领全国、全省工作的大政方针,只有保证这些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才能推动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全面工作的展开。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头一年,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一年,我们要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坚持“举旗帜、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思路,大力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全面加强自主创新,加快旅游经济发展,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和谐四川”建设。省委的重大决定及工作部署就是我们现阶段抓落实工作的中心和重点,全省党委督查部门就要突出这个重点、把握这个大局,围绕这个中心去开展工作,推动中央、省委决策全面深入的贯彻落实。
突出重点还有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紧盯省委领导关注的重大问题,领导关注的问题往往是工作中心和重点关键所在,也是我们督促检查的关键所在。去年,我们就省委领导关注的全省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组织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督促检查,取得了较好成效,省委领导对督查工作发挥的重要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正视差距,克服困难,努力提高督查攻坚破难的工作水平。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一些深层次的矛盾日益显露,这些问题都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督查部门要认真组织督查调研,准确了解和反映情况,向党委领导提出建议措施,协助做好这方面的工作。要善于发现和提高解决难以落实的困难问题的能力,努力提高督查工作攻坚破难的水平。现在我们督查工作中尚存在反映成绩多、反映问题少,反映落实多、反映不落实少,报喜多、报忧少的情况,这与我们推进决策落实的要求是不相符的。从事督查工作就要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对那些严重阻碍决策落实的情况和问题,要不怕难,不回避,要敢于揭露,敢于向党委反映,一经党委授权就要坚决督查并跟踪到底,掌握实情、摸准要害、弄清问题实质,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最终促使问题得到解决。
(三)加强专项查办、提高督办实效。
中央和各级党委领导交办的具体事项,是着眼全局、结合实际提出的问题。认真办理专项查办事项,是维护党的形象和领导权威的重要工作,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关系的具体体现,对于解决社会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促进决策的落实和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党委办公厅(室)和党委督查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专项查办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大督办复核的力度,切实提高专项查办工作的水平和实效。按照中办和省委要求,要进一步健全专项查办工作机制,加大对专项查办事项实地复核工作的力度,建立健全报告 和通报制度,确保按时办结专项查办事项。
(四)深入探索建立目标管理和督促检查相结合的机制,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近年来,省委决定把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以及各市州委、政府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重点任务转化为目标责任体系,用目标引导行动,用督查推进落实。实践已经证明这是富有创意、卓有成效的。如果只有督查而没有目标管理,督查就会缺乏载体,无的放矢;如果只有目标管理而没有督查,目标就会缺乏保障,难以落实。各级党委要积极探索建立目标管理和督查相结合的机制,目标设置要科学合理、突出重点,目标监控手段要有力、督查要到位,目标考评要严格规范、公开公正,要形成以目标联督查、以督查促目标的良性互动局面。党委、政府目标督查部门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真正做到督有主体、查有内容、考有目标。
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创造性的开展督查工作
同志们,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因循守旧、墨守陈规、靠吃老本过日子是做不好工作的,也是没有出路的。各级党委督查部门要按照党委的工作要求,不断研究新情况,开拓新思路,探索新机制,创造新方法,取得新成就,开创新局面。主要从两方面着手:一要做好制度创新。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随着督查工作的不断深入,社会形势不断变化,工作任务不断增加,领导要求不断提高,不但要根据变化的形势完善现有制度,还要根据新的情况制定新的制度,要特别注意通过建立健全制度,明确责任,细化程序,规范行为,真正实现督查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只有不断探索、建设、完善一个广泛参与、规范运行、充满活力的督查工作机制,才能从根本上保证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和主要目标任务的完成与实现。二要做好方法创新。近几年来,我们以目标管理为载体,采取年度考评、抽查考核、督查调研、明查暗访、实地督查、协调落实等工作方法,对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全程跟踪、推动工作,针对决策落实和目标运行中暴露出来的普遍性、倾向性、政策性的问题,提出完善决策、解决问题、推动落实的意见和建议,有力地促进了工作健康发展。实践表明,不同的督查方法在决策落实中可以发挥不同的作用,我们要敢于用创新的思维去思考问题,善于用创新的手段去解决问题。
四、坚持不懈建设高素质督查工作队伍,高质量、高标准地做好督查工作
各级党委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能不能落到实处,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能不能准确及时地反映并得到妥善解决,一个重要环节就是督促检查工作是否深入,重要因素取决于督查队伍是不是过硬。所以,配备、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督查干部队伍,是为各级党委提供高层次、高效率、高质量服务的必然要求,这也是中央领导和省委领导对督查工作的一贯要求,我们一定要贯彻落实好这项要求,坚持不懈建设高素质督查工作队伍,以保证高质量、高标准地做好督查工作。
(一)要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
督查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督查干部只有坚持不懈地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不懈地学习中央和省委和方针、政策,熟悉和把握中央、省委各项重大决议的精神,才能不断增强政治鉴别力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力,才能为做好督查工作提供最根本的理论和政策保障。
(二)要掌握过硬的工作本领。
督查工作业务性强,督查干部要认真学习市场经济理论、法律知识和现代科学技术,熟悉和掌握现代化办公技术和手段,提高办事效率。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做法,适时组织从事督查工作的同志进行培训,学习考察,以开阔视野,拓宽知识面。不断用新知识代替旧知识,用新思维改造旧思维,用新观念替换旧观念,在扎实打好基本功的同时密切联系实际,始终使自己的知识水平和工作技能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切实增强督查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创造性。
(三)要紧随时代的要求,带头实践“8荣8耻”,培养和保持优良的工作作风。
督查工作导向性强,督查部门的工作是领导行为的延伸,我们工作的效率高不高、效果好不好,工作作风优不优良,直接关系着各级党委的形象。因此,在工作中,我们一定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牢记我党“两个务必”的优良传统,牢固树立起社会主义的价值观、人生观和新时代的荣辱观,戒骄戒躁、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任劳任怨、勤奋敬业、无私奉献,以规范的行为、高超的水平、过硬的作风、优异的成绩确保各级党委的政令畅通、决策落实。
同志们,我们面临的任务非常繁重,我们承担的使命光荣而艰巨。我们一定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不断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强化督促检查手段,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抓贯彻,促落实,打硬仗,出“精品”,上为领导分忧,下为群众解难,全面提升督查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督查工作心得体会 篇3
一、几年来工作的基本做法
(一)领导重视,加强机构建设
目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时期,理论和实践证明,“市场经济越发展,财政监督越重要”。为此,我局高度重视财政监督这项工作,根据省财政厅和白山市财政局在机构改革后对财政工作职能的调整,于20xx年2月份组建了财政监督检查局,进一步明确了财政监督检查局的工作职责、业务范围,在领导的任用和干部的选配上进行了严格把关,把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德才兼备的同志充实到财政监督机构中来,提高了财政监督工作的整体战斗力。局长于景泉同志经常强调,“财政监督工作很重要,它是一面镜了,能够从不同侧面反映出财政工作的不足和缺点。局务会经常将财政监督工作作为重要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加强和改进意见。县政府领导多次在全县审计和财政财务管理会议上指出“财政监督检查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财政监督体系,建立起内外监督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财政监督检查机制,加大检查和处理力度,积极开展工作,开创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新局面”。在县政府和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提高了我们监督检查工作的地位,增强了影响力,树立了财政监督的权威,使我们全体监督检查人员对做好工作增强了信心、责任心和使命感。
(二)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监督行为
为了切实履行监督职能,规范监督检查行为,我们制定下发了《x县人民xxxx监督检查人员工作纪律准则》,转发了吉林省《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规程》,制定了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人员纪律、保密制度、学习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这些制度的实施,为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监督检查工作透明度,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确保监督工作的规范运行,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统一安排,归口管理
我们每年度都根据省财政监督局工作要点和我县财政工作的中心任务,合理地安排全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将监督检查工作纳入计划管理的轨道,年初局内各科室将当年拟要检查的项目,重点部门及检查实施时间以书面形式提交过来,然后我们将计划检查内容进行汇总,经局领导审定后,报县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执行。检查实行计划管理后,避免了重复检查的现象,对促进依法行政,规范财政检查行为,提高财政检查工作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使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做到规范化、制度化运行。
(四)强化舆论宣传,扩大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影响面
为了宣传财政监督的职责,地位和作用,让全社会了解财政监督,支持财政监督工作。我们一是利用x电视台的新闻专访的形式宣传财政监督检查局的工作范围和监督检查程序;二是利用x矿泉城报全文刊载吉林省财政监督检查条例,宣传财政监督工作,设立举报电话,对违反财经纪律“小金库”等违法行为,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财政监督工作。
(五)专项重点检查,坚持常抓不懈
预算非税收入征管,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专项资金检查,是我们财政监督检查的工作重点,几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加强财政管理,推进财政改革这个中心,按照“收支并重,内外兼顾、查改结合”的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在财政管理中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等方面的问题,不断加大检查工作力度,对全县各乡(镇)县直部门和单位开展了预算非税收入征收情况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专项资金检查。非税收入征收情况检查主要包括非税收入缴库(专户)情况,票据使用和管理情况,有无拖欠,截留应缴财政收入,有无另立收费项目,超范围、超标准收费,有无不按照规定和保管收费票据行为等;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方面主要包括《会计法》执行情况,有无不依法设账,会计核算不真实,造假账,未按规定任用会计人员等问题,在专项资金检查方面我们对社会焦点,难点和热点特别关注,将社会保障资金,三农专项资金作为关注和首先安排监督的对象,将掌握“钱、物、人”分配权力的部门作为重点检查对象,通过严肃认真的监督检查,查处和纠正了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违规违纪问题,收到了实效。
(六)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观念
建立管理和服务相结合的财政监督机制是我们的工作方向,不断地更新观念,转变工作作风是做好监督工作的前提条件,几年来我们坚持监督检查和管理服务相结合,对查出的违纪问题,本着纠正和解决为目的。改变过去那种只重检查,不重管理,只重收缴,不重整改建制,监督检查与管理服务相脱节的做法,变单纯的监督检查为监督与服务相结合,寓服务于监督之中、寓指导于监督之中,重规范,轻处罚,把监督检查与建章健制,堵塞管理漏洞结合起来,达到为财政管理服务,为财政中心工作服务,为财政改革服务的目的。财政监督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如何,不仅关系到财政部门的形象,也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对此,我们特别注重工作作风的转变,教育干部牢固求真务实,公平公正,严谨高效的工作思想,在行使监督职权时,对新有的被监督对象要一视同仁,让被监督对象理解财政监督,自觉接受财政监督,配合支持财政监督。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时刻注意处罚不是目的,规范管理,纠正和解决问题才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如我们在对各乡(镇)检查过程中,经常帮助被检查单位建章建制,完善财务核算,在下达检查处理决定时,要提出改进财务管理,加强财务核算的意见和建议,受到被检查单位的欢迎和好评,有的部门和单位主动邀请我们去帮助加强财务管理,解决财务核算的问题,自觉主动地接受财政预算监督。
二、几年来的一点工作体会
通过几年来的财政监督工作,使我们体会到,要搞好财政监督工作。
一要紧紧围绕政府和财政管理的中心工作任务,关心人民群众的热点和难点积极帮助分忧解难、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财政监督工作系统做到既不“越位”也不“缺位”,更不能“错位”的定位理念,牢固确立财政监督在经济监督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二是要协调好和妥善处理好财政监督机构与财政内部各职能科室和处理其它经济监督机构之间的关系。财政管理的工作主要是通过财政业务科室来完成,财政监督的高效运行要借助财政内部各业务科室的工作成果,因此,财政监督要处理好与财政内部各业务科室之间的`关系,争取他们的支持和帮助,以促进财政监督工作的顺利全面开展。目前代表政府行使经济监督权力的如审计、税务、物价、监督等部门都有各自的职责和工作范围,在具体的监督检查过程中,都有可能与财政监督业务相交,如果不处理好与这些部门的关系就会造成执法部门相无掣肘,削弱监督力量,损害财经法纪的严肃性,因此,我们在工作中要注要协调好关系,按照工作互相通报情况,增进了解,工作上相互促进,相互支持。
三是注重财政干部素质的培养,要搞好财政监督工作,必须重视财政监督检查队伍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财政监督干部的综合素质。
三、工作设想
(一)财政收支管理监督方面
围绕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抓住财政收支中的重点,难点和领导关心的问题,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在财政收入管理监督方面,要继续加强对各项税收和预算非税收入的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偷逃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保证各项收入及时足额缴库;在财政支出方面,要选择扶贫资金、社保资金、财政转移支付等比较敏感性支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财政收入的完整、安全和支出的有效。建立健全有效的财政收支监控机制。
(二)不断强化财政内部监督
为了提高财政工作运行质量,我们要根据《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的规定,加强对财政内部各业务科室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资金运行行为的监督检查,抓住预算和资金两个重要环节,参与预算管理,不断提升内部监督,工作层次,为财政工作的圆满完成提供保障。
(三)强化会计监督,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会计监督是财政监督的重要方面,整顿和规范会计工作秩序是财政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根据目前伪造凭证,造假账等较为普遍的情况,要加大打击做伪账工作力度。要本着为经济体制改革服务,为加强财政管理服务的宗旨,有针对性地选择重点行业和单位进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加强会计监督,整顿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运行质量。
督查工作心得体会 篇4
一、抓好重点
党委的工作千头万绪,督查队伍的力量有限,所有的工作都靠督查部门去抓落实,既不现实,也不可能。所以,必须抓好重点。能不能抓好重点,关键是要在工作中把握重点,突出重点,保证重点。应该说,各级党委每年的重点工作是比较明确的,但对于督查工作来说,仍然存在一个如何把握的问题。据统计,20xx年、20xx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督查室的总体工作完成情况,专项督查占60%左右,决策督查、督查调研等占40%左右。专项督查是领导同志专门批办的事情,尽管有些看上去可能不是大事,但它影响大局、事关大局,都应当认真做好。但是,由于专项督查的工作量比较大,也容易导致对有些重点工作督查力度的减弱。所以,我们在督查工作中,在完成专项督查的同时,一定要突出重点,保证重点。
抓重点工作的部署。从当前自治区党委的工作部署来看,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更加繁重。在繁重的工作任务中,最为突出的是两方面,一个是第一要务,一个是群众利益。第一要务就是抓好发展。自治区党委清醒地认识到,作为内蒙古这样一个欠发达地区,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在于加快发展,不加快发展,什么问题也谈不上。群众利益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现在领导同志最关心、批办最多的是事关群众利益的事情。凡涉及群众利益的事情,领导同志都要亲自过问,认真批示,要求反馈。第一要务和群众利益,是所有工作的重中之重,督促检查必须做好。
抓重点地区的发展。内蒙古各地的情况不一样,在发展中不可能齐步走,必须抓好重点地区的发展。比如,去年在乌海市召开的全区两个文明建设现场会上,自治区领导同志提出乌海、阿拉善、鄂托克旗“小三角”的发展问题。这里人口少,人均收入高、城镇化水平高、工业化程度高,发展前景好、潜力大,只要充分发挥资源等优势,可以进一步加快发展步伐。类似抓重点地区发展、抓区域协调发展的思路,正是我们抓落实的重要着力点。
抓重点环节的落实。这是衡量工作是否真正落实的重要手段。比如,今年元旦、春节期间,自治区领导用比较大的精力到社区调研,这是因为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很多政策要靠社区落实,社区是抓工作落实的一个关键环节,把这个环节抓好了,关系居民切身利益的`各项政策措施才能进户到人。又比如,近几年来,自治区领导下基层调研,主要是到现场调研,看项目落地了没有,投资到位了没有。这是衡量一个地区有没有新的经济增长点的一个重点环节。再比如,包头市20xx年、20xx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9216元和11509元,比上年分别增加1236元和2293元,位居全区前列。去年自治区领导到包头调研,详细了解了城镇居民储蓄、个人收入所得税收缴和机关事业人员增资等情况。这些情况是衡量城镇居民收入增加的关键环节。还比如,在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方面,自治区领导同志特别关心两件事情,一是空气质量,二是饮水质量。这是生活中人人不可缺少的条件,也是衡量群众生活质量高低最基本的要素。群众生活质量提高了没有,就要看这些重点环节的工作落实了没有。
总之,重点部署、重点地区、重点环节是领导同志的关注点,也是督查工作的着力点。我们要围绕这些重点,切实抓好督查工作。
二、做好主动督查
我们现在专项查办的力度比较大,投入的精力也比较多,相比之下,主动督查还不够。实际上,无论是专项督查还是决策督查、督查调研等,都需要体现主动性,搞好主动研究、主动查办、主动总结。
主动研究工作。要主动研究大局,熟悉大局,在大局中把握重点。现在除了全局性的重点工作需要督查外,领导机关和领导同志的批示件比较多,来的渠道也比较多。这就要主动研究,认真做好督查方案,合理安排时间,精心摆布力量,既要保证对全局性重点工作的督查,又要保证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同志批示件的督查。即使是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同志的大量批示件,也要主动研究,分析批件内容,分清轻重缓急,突出重点查办件,这样才能提高工作效率。
主动查办批件。对于领导机关和领导同志的批示件,我们怎么去查,查到什么程度,都要体现主动性。20xx年,自治区领导同志在自治区政府调研室《自治区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的分析》上批示:“两个比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为什么教育事业发展不快,关键是吃教育经费的人太多,不在这个根本问题上下功夫,教育事业无法发展,教育质量也无法提高。此话可能有些偏激,不中听,请你们冷静分析一下支出结构、教师人员结构,换一换思路,可能觉得有一些道理。此件也请计委、财政厅研究。另,当然不是说教育经费不要再增加,关键是如何减少吃的部分,较多地用于教育事业的发展。”这一批示,针对性很强,涉及自治区整个教育体制改革的问题,是事关全局的大事。我们把这个批示转到政府办公厅、计委、财政厅、教育厅,这些部门写了报告,我们把报告综合后报给领导。应该说,这件事情就算办结了。
但如果用高标准要求,进一步体现督查的主动性,还可以引深出很多的内容。如调整教育结构的改革思路提出了没有?措施落实了没有?现状改变了没有?都需要继续主动跟踪督查,直到问题的最终解决。
主动总结和运用督查成果。我们督查工作存在着运用督查成果不够的问题。督查室在抓好重点督查的基础上,还要很好地总结和运用督查成果,使成果放大,起到查办一件、带动一片的作用。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每督查一件事情,要动用很多力量,基层督查部门要参与,基层党委、政府也要给予支持和配合,最后把事情搞得水落石出了,这项工作也落实了,这是直接成果。如果我们把这个成果加以总结和运用,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小中见大,影响全局,就能发挥出更大的作用。而我们现在往往是事情查办完了也就结束了。因此,我们要改变这种工作方式,不能简单地就事论事,要就事论理,把督查成果总结好、运用好。
三、发现典型,促进落实
典型引路是促进工作落实的一个重要领导方法。抓重点、抓典型,都是为了促进工作的落实。我们在抓重点督查的过程中,如果发现了典型,用典型去说明问题、推动工作,就会起到很好的效果。在这方面,自治区领导同志给我们做出了榜样,有很多做法值得我们去学习和借鉴。比如,自治区第七次党代会提出调整生产力布局的重要思路,就是自治区领导在阿拉善盟调研工作后得到的启发。自治区领导认为,实施收缩转移战略,不仅符合阿拉善盟的实际,也符合自治区的实际,应该把这个典型经验在全区推而广之,作为一项战略措施来抓。再比如,对于扶贫问题,自治区领导同志感觉到,扶贫工作搞了这么多年,贫困人口数量还是很大,这固然与脱贫标准有所提高、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等因素有关,但要反思全区扶贫工作方式和机制方面存在哪些问题,要求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研究,发现正反典型,以进一步完善扶贫思路,提高扶贫效益。凡此种种,都是从一件事情或一个典型引深出来的,通过完善,逐渐形成指导全局的工作思路。
我们搞督查工作,也要像领导同志那样,强化典型意识,善于发现和总结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经验,把典型的作用延伸、放大,让它去影响全局,体现出督查工作的效果,以促进工作的落实。
四、注意难点、热点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难点、热点问题大多与群众利益有关,与工作决策有关,与社会矛盾有关,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难点问题难在群众,是群众的困难事、为难事;热点问题热在群众,是群众的关心事、关注事。对难点、热点问题,我们一定要予以高度重视,积极去查办。如果避开难点、热点问题,不把这些问题作为督查的对象,作为督查的重点内容,督查工作就体现不了围绕大局,体现不了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在实际工作中,领导同志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方面的交办事项比较多,我们对难点、热点问题也查办了不少。但查办这些问题,同样有一个主动总结、小中见大的问题,要善于总结,利用好督查成果,促进难点、热点问题的解决,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以上是我的几点体会。最后再说一下加强协同督查和队伍建设的问题。
督查工作心得体会 篇5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面对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盼,面对信息化时代的新变化、新特点,切实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是当前基层检察机关完成各项任务的必然要求,对此,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应当有足够的认识和深刻的理解。检察机关在立足本职职能前提下,能不能做好群众工作,就看全体干警对人民群众是否怀有真情,如果心系群众,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便会在为群众服务的实践中得以提升。下面我就基层检察机关如何做好新时期的群众工作,浅谈以下几点认识和体会:
把握时代脉搏,深刻认识检察机关做好群众工作的意义。检察机关是国家机关的组成部分,依法履职的前提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随着我国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均产生深刻变化,以民生问题为主的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妥善调处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利益纠纷,成为检察机关日益迫切的重大任务。因此检察机关应该应该以“立检为公,执检为民”为目标,做好群众工作,为党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提供良好的司法环境。
加大宣传力度,打造“公信”品牌提升检察队伍执法公信力。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大走访活动为契机,开展“走千家,访万户,送法律,送服务”大走访,活动以户为单位,由点及面地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咨询、援助和服务,受理群众的控告、举报与申诉;开展犯罪预防工作;认真听取人民群众和县直单位对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作风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走访,全方位、多层次、及时充分地宣传崇仁检察工作发展的新思路、队伍建设的新风貌、开展工作的新亮点。增进感情沟通,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提高服务大局能力,打造“民生”品牌赢取群众拥护。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打击刑事犯罪、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开展诉讼监督等检察职能,为群众营造和谐平安的社会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继续加大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暴力刑事犯罪打击力度,着力查办涉农惠农、医疗卫生、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围绕县重点项目工程开展预防调研,加大司法救助、刑事和解工作力度,时时处处彰显爱民情怀。
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打造“文化”品牌塑造高素质队伍形象。执法形象是检察院展示在人民群众面前的第一印象,一支有文化、讲文明、高素质的检察官队伍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尊敬和认可。崇仁县人民检察院围绕塑造新时期检察队伍形象,以培育“三优工程”为切入点,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实施文化育检、抓好自身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建设,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以先进事迹感染和带动干警。通过打造“文化”品牌,提升检察队伍的“品味”,增强团队凝聚力,激发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
处理好"四个关系"抓好"四个重点"护航司法公正与效率: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的法治意识不能增强,人民法院受理的各类诉讼案件也在不断上升。“司法公正与效率”成为了人民法院永恒的工作主题。而公正与效率偶有难以两全兼顾的情况,因此人民法院的督查工作也显得日趋重要。近年来东乡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强对督查工作的重视力度,从组织保障和人员配置上加强了督查力量,并通过审务督查,处理了一大批上级领导机关批示交办的案件,办理了许多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以及人民群众上访所涉及的案件,有效提升了组织和群众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在督查工作实践中,东乡县人民法院主要围绕处理好“四个关系”与抓好“四个重点”而深入展开。
处理好“四个关系”是正确开展督查工作的.重要前提。
妥善处理好督查与审判的关系。执法办案是法院工作的第一要务,因此督查要紧紧围绕审执工作进行,积极开展案件督查,通过开展案件督查着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集中夯实法院审执工作基础,抓好督查促进审判。
妥善处理好督查督办期限与案件审限的关系。审限的法定性和督查督办案件期限有时会产生矛盾,因此在处理督查督办案件过程中,要注意做到以审限为主,统筹结合,急事急办,区别对待。根据具体情况和督办的要求抓紧办理,防止超审限,尽量不超督办期限。对于督办期限短于审限的案件,应及时向上级说明原因,报告进展情况,作出程序性回复,防止“有头无尾”。
妥善处理好上级批示与依法办理的关系。一般情况下,两者的关系是一致的,承办部门要认真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去办。但特殊情况下可能存在两者不一致的时候,因此正确慎重处理好这一关系。显得尤为重要。作为督办和承办部门,在办理工作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公开、公正原则,做到客观分析,以法为据,正确处理。对个别疑难案件也可以召开督办案件协调会、听证会,请有关法律专家和双方当事人参加,通过公开论证的形式,把案件稳妥处理好。
妥善处理好督查工作与服务中心大局之间的关系。要把督查工作与服务中心工作大局紧密联系起来,紧密围绕县委中心工作部署,积极办理人大交办件。对督查督办案件中的复杂、疑难问题,应及时与人大加强沟通联系,共同研究解决,使督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抓好“四个重点”是确保正确开展督查工作的基础保障。
实施督查工作“一把手”工程。所谓一把手工程,就是指由院长及主要院领导对督查工作负总责,亲自挂帅、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对事关重大的案件还应亲自阅卷参与调查处理。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各自分工负责,抓好落实。实践表明,“一把手”工程是做好督办工作,完成督办任务的关键。
完善督办制度。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制度,创新督查方式,采取联合督查、专项督查等方式深入实际,对落实中央政策和上级法院有关指示、精神、人大交办件以及本院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干警的纪律作风问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督促检查,真督真查、跟踪督办。
加强督查工作的调研分析。把督查和评查有机地结合起来,对督查督办件先进行质量评查,在此基础上,进行有针对性的督办,以增强督办的实效性。同时,应注意从督查督办件入手,观察、分析和研究事关法院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有针对性地搞一些调查研究,对某类督查件进行定性定量分析,采取有效对策加以解决,并为上级机关和本单位领导提供决策参考信息。
督查工作心得体会 篇6
同志们
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抽调人员组成两个督查组,依照市政府的布置。于12月14日至19日对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今天召开这次督查汇报会,主要是听取森林防火工作督查情况汇报,分析当前全市森林防火形势,对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进一步强化措施,靠实责任,严密防范,确保全市森林资源平安。
两个督查组分别汇报了赴8县区和4个国有林场督查的情况,刚才。客观总结了前一阶段的成果,分析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林业局李局长对下一步工作讲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完全同意,希望大家依照会议要求,切实抓好各项措施落实。
自11月18日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召开以来,总体来看。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把森林防火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强化责任,严格管理,组织领导、队伍建设、排摸检查、制度落实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效果。听了两个督查组的汇报,觉得前一段工作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领导重视,及时进行了安排安排。各县区、各成员单位对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工作普遍比较重视,能够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动身,积极研究部署,层层召开会议,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广泛深入的发动和动员,全方位开展防火知识宣传,加强平安警示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重点突出,及时完善了防火预案。各县区、各林业总场坚持科学实用的原则,重新修订完善了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防火预案,加强防火物资储藏,调整空虚森林消防队伍,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救火演练,为处置森林火灾奠定了基础。三是措施有力,及时开展了隐患排查。最近一个时期,各县区、各林业总场普遍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检查,较好地控制了野外火源,及时清除了火灾隐患,全市没有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四是责任明确,及时完善了防火制度。各县区、各林业总场依照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的要求,较好地落实了各级领导的.工作责任,层层签订了护林防火责任书,建立健全了值班制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机制。
省林业厅段厅长对我市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12月上旬。和市林业局的负责同志也先后到两个县和两个林业总场进行了调研。从调研掌握和这次督查通报的情况看,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个别县区和部门思想重视不够,没有把森林防火作为重大的民生问题和政治任务来对待,存在侥幸心理、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有的县区和林场工作部署仅仅停留在会议上,动员不充分,安排不到位。个别林场连基本的值班制度都没有建立起来,工作极不负责任。二是有的县区和林场管护责任、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三清四查”做得不深入、不细致、不扎实,存在一些隐患问题没有得到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特别是公路沿线拉荒取暖现象仍然存在火灾隐患较为突出。三是一些县区和林场物资贮藏不充足,防火通讯、交通运输、扑火机具等与森林火灾应急扑救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还不具备扑救较大火灾的能力。个别单位没有对扑火机具进行检修,无法正常使用。对于存在这些问题,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严明责任,强化督查,尽快督促相关县区和林场切实予以纠正和解决。
就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工作强调讲几点意见:此。
工作部署上抓好落实。最近,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福建、江西、湖南、广东等南方12个省区先后发生森林火灾41起,且有逐渐增多趋势,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入冬以来,市天气继续干旱,近期尽管全市普降小雪,但旱情仍未根本缓解,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森林防火形势依然非常严峻。加之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学生放假、农村燃放烟花爆竹、祭奠扫墓、进入林区旅游人数增加,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增多。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本着对党、对人民、对庆阳生态平安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森林防火作为当前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进一步分解细化防火任务,靠实防火责任,切实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头、人头,真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确保全市森林资源的绝对平安。
防火用火上抓好落实。针对当前气候干燥、可燃物多、火险等级高的特点,二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要从克服干部群众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入手,继续组织人员深入林区居民点和作业点,深入林缘农户,深入中小学校,采取多种宣传形式,集中开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森林防火规章制度的宣传,大力普及防火扑火知识,从根本上减少火灾发生机率。寒假前,要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对中小学生全面进行一次森林防火教育,增强学生的防火意识。
消除火灾隐患上抓好落实。市防火办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三要进一步加强巡逻排查。组织各县区、各林场、各管护站全面落实防火责任,加强巡护检查,加大防范力度,严格管理野外火源,切实把各项防控措施抓实、抓细、抓到位,坚决杜绝火种进山、火源入林。近期,市防火办要组织对防火区域再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责任是否落实,扑火装备是否良好,护林人员是否到位,找出薄弱环节,及时加以整改,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防火应急准备上抓好落实。各专业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森警部队要时刻坚持高度警惕,四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随时做好扑大火、打硬仗的准备。扑救森林火灾中,要认真汲取“12.5四川道孚县草原火灾扑救人员群死群伤的惨痛教训,坚持以人为本,做到严密组织、科学指挥、科学扑救,确保不发生扑火安全事故。要完善扑火预案,加强预案演练,强化预警监测,搞好应急处置,扑救中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确保人身平安的前提下,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火情调度上抓好落实。各级防火办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五要进一步加强值班监测。坚决杜绝脱岗、漏岗、擅自离岗现象。各防火责任单位要严格执行每日零演讲和森林火情第一时间演讲制度,确保火情信息疏通。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依照分级处置的原则,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各级领导干部要亲赴现场,靠前指挥,快速扑救。对因防火责任不落实、发现火灾隐患不作为、扑火组织不得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及有火不报、大火小报、贻误扑救战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督查工作心得体会 篇7
20xx年11月,我被县委任命为县信访局副科级信访督查员,开始专职从事信访督查工作。一年多来,很有收获,也很有体会,现赘笔如下:
一、把握主线
1、以督查工作开展为主。基层信访工作的内容十分丰富,需要推进的信访重点工作日益增多,作为专职督查员,就要学会从十分丰富的工作内容中选准督查工作着力点,抓住重点工作,并通过推进重点工作的开展,来推进整体工作的落实。
2、以督查责任落实为主。必须把责任落实作为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除了督查基层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落实信访工作的集体责任或领导责任外,更主要的是要督查具体包案领导和包保责任人的责任落实。
3、以督查信访事项为主。信访事项能不能得到及时解决,不仅事关群众切身利益,而且事关社会稳定。对所有上级交办和领导批示件,以及本局相关科室移交的重要信访事项,全部进行立项督查,对结论不清的责成重新调查,处理不到位的责成重新处理,信访人不满意的责成做好教育疏导与思想稳定工作。
二、准备充分
1、对信访事项要充分了解。对将要督查的信访事项,要调阅所有卷宗资料,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了解信访人反映的具体问题,了解目前的处理进度,了解领导的批示要求,发解信访人已经发生的信访行为,了解处理问题的责任单位是哪些,这是做好督查的基础工作。
2、对政策法规要充分吃透。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大部分都涉及一些政策法规,有的政策性还很强,我们必须对涉及的政策法规充分吃透。不仅要吃透现在的政策,还要了解以前的政策,特别是历史遗留问题,要吃透政策的演变过程,这样,才能有所为,有所不为。
3、对各方心理要充分把握。除了了解“事”,还要分析“人”。尤其对复杂疑难信访问题,既要分析信访人停诉息访的底线,也要分析相关责任单位能付出的底线,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4、对督查方案要充分酝酿。古人云: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在做到上面三个充分的基础上,要酝酿制定切实可行的督查方案,通盘考虑各方面因素,预测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拿出应对的策略,积极组织实施,才能取得实效。
三、善于借力
虽然近年来,信访部门的地位和权威得到进一步提升,但是,在某些有权机关面前,还显得有些“弱势”。因此,在信访中还要学会借助各方面的力量,来达到督查的目的,实现督查的目标。
1、领导的力量。争取领导的批示,有了领导的批示,我们在督查中就可以单刀直入,不需要绕多少弯子,直接向被督查对象传达领导的批示精神,限期调查处理到位。还可以将调查处理进度及时向批示领导进行汇报,形成批示督查汇报再批示再督查的良性循环。
2、社会的力量。对一些热点信访问题,通过召开信访听证会,请行风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力量参与,由信访人与责任单位当面对证,通过讲事实、摆道理、说政策,让大家评判群众反映的是否有道理,责任单位是否应该解决,较好地促进了有权机关的政策作为。
3、部门的力量。有的信访问题,请问复杂,除了有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损害侵犯了群众合法权益处,还涉及干部违法乱纪和腐败问题,就不单单是信访部门能督查解决的了。这时就要提请纪检部门介入,属于垂直管理部门的,向其上级部门通报情况,提请上级部门介入,多管齐下解决问题。
四、区别性质
1、区别于业务催办。业务催办主要是防止有关承办单位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办信访事项的报结,是为了程序性报结。而督查是为了解决问题,问题不解决、督查就不能停止。因此,不能把督查督办与业务催办等同起来。
2、区别于纪检办案。一般情况下,纪检办案最终都要处理干部,并且纪检部门对干部有直接查办权。而我们信访部门只有三项建议权,并且督查的目的是为推进工作落实或问题解决。因此,在督查中要把握分寸,不能越权越位。
五、分段实施
1、事前引导。在20xx年12月,我们制定下发了20xx年全县信访工作督查计划,以表格的形式列出了20xx年每个月份信访督查的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使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明白了每个月信访工作的重点,从而对照督查计划抓好工作落实。
2、事中执行。对应该落实的工作或应该解决的问题,在督查时责令当场就办。有的问题,不当场解决,就可能错失先机。
3、事后推动。在督查结束后,撰写督查通报,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点评,表扬先进,批评落后,提出工作要求,并对整改落实情况再进行跟踪督办。
六、强化落实
1、强化事要解决。对一般个案,要把事要解决作为督查的最终落脚点。而对于普遍性问题,则要把督查与调研紧密结合,根据督查调研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和对策,供领导决策,促进问题解决。
2、强化纪律问责。对不重视、不落实、不负责、不得力的信访工作责任人,要敢于问责,决不能畏首畏尾,更不能怕得罪人。该建议查处的要坚决建议查处,该配合查处的要坚决配合查处。
3、强化以点促面。要注重发挥典型作用,包括正正典型的榜样引导作用,也包括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通过对典型事例的公开通报,供相关单位学习借鉴,举一反三,解决相同或相似的问题,也警示教育相关不作为的单位抓紧作为,解决相关问题。
4、强化机制健全。对督查中发现的属于机制层面的问题,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堵塞工作漏洞。
七、做到“四戒”
1、戒面面俱到。督查工作要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力落核心部位,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更不能丢了西瓜捡了芝麻,否则就可能面面俱到而面面都不到。
2、戒走马观花。特别是工作部署的落实,不能听听汇报,看看资料,人过一阵风,车过一阵烟,如走马观花似的。否则不仅不能掌握真实情况,也让被督查单位感觉我们作风飘浮,影响信访部门的形象。
督查工作心得体会 篇8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这是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工作做出的进一步规范,再次释放“正人先正己、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强烈信号,充分彰显党中央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强化自我监督的坚定决心。
规则的制定,是深化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和必然要求,也是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历史和现实经验的总结,更是解决当前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现实挑战的必然要求。深入学习贯彻规则,要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推进依纪依法履行党和国家赋予纪检监察机构的光荣职责。
学习贯彻规则,要始终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规则第一条就开宗明义指出,规则制定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党对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规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第三条监督执纪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中,首要强调“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坚持和加强党的统一领导,是纪检监察工作最根本的政治规矩和原则,是纪检监察机构履职的生命线。
因此,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维护党的权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履行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作为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更要严格遵循派驻工作领导体制,自觉遵守重大案事件及时报告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突出对综合监督单位的政治监督,督促监督单位不折不扣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的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使命。
学习贯彻规则,要让规则成为工作的必然遵循。规则的制定,是党中央给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为切实有效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必要制度遵循,必将极大激励派驻机构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更好履行党和国家赋予的职责。
因此,学习宣传好规则是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必须始终保持思想上的高度重视,充分了解规则的制定对于纪检监察队伍的建设和工作开展的重大意义,把学习贯彻规则常态化、制度化,与履行日常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的紧密联系,在工作中深化内容理解,在学习中指导工作实践,真正实现融汇贯通、学通学透。
贯彻规则的关键在于工作实践中的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结合自身实际,严格依据相关规定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要正确运用规则规定的工作流程和程序开展工作。特别是规则对纪检监察机关最核心的监督执纪权,包括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和审理等程序,完善了各项工作规则,整合了工作流程,强化权力运行的内部监督制约。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要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强化规则的运用,依照相关规定,开展日常监督,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延伸监督触角,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在依法依规履行过程中,着力提升工作成效。
督查工作心得体会 篇9
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督查工作会议,对进一步改进目标督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督查工作会议精神,市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市政府系统目标督查工作会议,目的在于回顾并总结近年来全市目标督查工作取得的成效,深入研究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新任务,进一步提高认识,凝聚精力,明确任务,强化措施,更深入地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更扎实地推动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各项工作。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市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目标任务,恪尽职守,锐意进取,努力工作,目标督查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有力推动了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决策和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向此次获得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荣誉的单位和同志表示热烈的祝贺!向辛勤耕耘、无私奉献的全体政府系统目标督查工作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会儿,应建琴同志将对第十届目标管理督查工作研讨会以来的工作进行总结,对有关工作进行部署,稿子我事先已经看过,我完全同意。希望各区、市、县、各部门会后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全面掌握,深刻领会,认真抓好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
去年12月底,市委召开了八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这次会议是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践行科学发展观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决定》。《决定》从“做好生态文明城市规划、完善生态文明城市功能、做大做强生态产业、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实施六有民生行动计划”等九个方面全面系统地明确了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工作任务,绘制了今后五年全市上下要共同奋斗的“蓝图”,这就是指导当前全市工作的总目标。把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部署逐项狠抓落实,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各级各部门承担的最重要的工作任务。
今年以来,市政府根据《决定》的要求,由各分管市长牵头将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各项目标任务逐一进行了分解落实。目标责任已经明确,如何按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高质量高效率地抓好工作落实,是对目标督查工作的一个全新考验。各区、市、县、各工作部门要在思想和行动上把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新思路、新举措真正弄清楚、搞明白,特别是我们奋战在目标督查最前沿的一线干部就更加需要从繁重的事务性工作中挤出时间,静下心来,系统学习和把握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内涵和具体工作任务,做到心中“一盘棋”,熟悉本区域、本部门目标督查工作的方向和重点,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督一级,层层负责任、层层抓落实,切实推动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落实。
二、创新思路,转变方式,为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近年来,我市政务目标督查工作看得准、抓得狠、干劲足、成效好,多次得到了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最近,为全力推动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目标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和《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指标体系》,把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各项目标要求转变成可以细化量化并能予以考核的具体指标。围绕着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全市目标绩效管理内容和考核方式将发生本质转变,考核内容从过去侧重以GDP为主的目标考核,转到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民生工作、领导履职情况等并行等重的绩效考核上来。考核方式将首次引入公众评价,由过去单一的目标考核领导小组考评调整为服务对象与考核领导小组共同考评。在这种新形势下,市委、市政府对目标督查工作提出了更新的要求和更高的期望,全市政府系统目标督查部门必须要实现“三个转变”:
一是转变工作思路。要紧紧围绕全市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和方式的改变,认真结合本区域、本部门的实际,转变以往旧有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树立目标督查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根据《市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市公务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制定完善内部绩效考评和责任追究机制,对目标工作实际情况和完成情况进行科学考核,建立健全目标明确、责任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是转变工作重点。在目标督查具体工作中,要对新形势下如何使目标督查更加贴近政府中心工作、贴近政府领导工作思路进行认真研究,要拓宽思路,突出重点,结合职能分工将生态文明城市各项细化目标纳入本区域、本部门的重要工作目标,要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这一核心目标,重点抓好事关全局、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大决策部署的督促检查。通过开展各项专项督查,切实改变过去安排多、检查少的状况,做到布置一项工作就落实一项工作,抓一件是一件,抓一件得一件。要根据市政府第五次全体会议的总体部署,重点抓好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和为民办实事、工业提速增效等方面的跟踪督查,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三是转变工作方式。要按照市委李军书记“督查工作要抓住重点、深入实际,不能文来文往,要解决实际问题”的指示要求,切实转变创新督查工作方式。一要在目标督查工作中,实施精细化管理,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引入流程管理,对不能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环节和相关部门及时“亮红灯”,督促其更好更快地完成目标任务,促进生态文明城市整体目标的贯彻落实。二要转变过去“文来文往”的督查方式,坚持深入基层一线了解决策和部署落实过程中的第一手真实情况,倡导在现场抓督查、抓落实,解决实际问题。如重点项目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有时各单位自报的进展可能与实际情况有一定的.出入,这就需要深入到一线去核实并了解实际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项重大政策的出台实施,可能与实际情况有一定的偏差,也需要深入到一线才能正确反馈信息,为领导决策准确提供依据;三要对照政府决策部署,提高督查工作的时效性和针对性。重点对市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大决策的落实情况进行适时督查、反复督查,快节奏、高水平把各项决策部署一项一项地督促落实。如最近袁周市长对有关区、市、县开展经济社会情况调研、在金阳新区和几个城区重点项目现场办公、在工业技改、招商引资项目等会议上的安排和部署,这都是近期政务督查的重点;四要敢于“碰硬”抓督查。督查工作,说到底,是一项面对现实、面对问题、面对矛盾的工作。做好督查工作,必须要有敢于“碰硬”的精神,要敢督敢查,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敢于坚持原则,敢于触及矛盾,勇于面对困难与问题,坚持讲真话,不怕得罪人;要以“跳起来摘桃子”的精神,真督实查,做到令出督随、掷地有声,督出质量、督出硕果、督出效能;要善督善查,不断扩大督查影响,强化督查权威,提高督查实效,促进工作落实。比如,用三年时间完成以来264个涉及资金达120亿元之多的政府投资项目的转固工作,就是市政府督查室在督查工作中的一个“硬骨头”。如果没有督查,就不可能完成这些投转固项目。因此要继续发挥敢于“碰硬”的精神,咬紧目标,攻坚克难,把督查督办职能发挥好、落实到位,促进各项工作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三、锁定目标,狠抓落实,确保完成或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今年以来,受国际国内复杂经济环境变化影响,我市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形势不容乐观。作为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开局之年,各项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咬紧目标,攻坚克难,坚持经济发展的目标不动摇,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全年目标不变、任务不减”的要求。在今年剩下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内,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市发改委、市经贸委调整分解的目标任务,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进一步强化目标意识,把目标任务分解到月、量化到旬、落实到日,将责任具体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认真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实际,深挖发展潜力,拓展发展空间,以突出“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工业经济提速增效、旅游业快速发展、提高招商引资落地率、为民办实事”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督查工作力度,随时掌握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全市各项工作目标圆满完成。同时,要按照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总体部署,提前谋划制定明年各项工作目标,在目标制定上,要根据实际情况量力而行,切忌脱离实际,不顾财力条件允许盲目制定目标。比如在前几年县乡公路建设上,该项工作本是一件利民大事好事,但由于受财力影响,造成一些欠债情况的发生,从而产生农村的不稳定因素,致使该项实事未能办实,好事未能办好。
督查工作心得体会 篇10
一、充分认识对基层税务机关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督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是一项重要的系统而长期的工程,没有督查机制,没有必要的督查手段,不开展相应的督查工作,行政效能建设是很难取得成效的,也很难达到预期目的。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十分重要,直接影响整体税务机关的形象。基层税务机关担负着直接完成税收任务的重要职责,是直接接触纳税人、服务纳税人的基层行政机关。加强督查工作也应引起高度重视,因此,我们必须从思想上提高对行政效能督查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一是要充分认识到:加强督查工作是确保行政效能建设取得成效的重要举措。大家都知道:一项工作如果光部署,只安排,忽视了检查,放松了督查,能否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是要打一个问号的。因此,只有附之严格的到位的督查、检查工作,才能使之正常进行,顺利开展。我们的行政效能也是如此,必须要有督查,事实上也离不开督查、检查。实践证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最终的目的是提高整体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而贯穿这项工作的始终是检查、督查工作,只有通过这必要的督查工作才能使之达到所要达到的'目的和效果。
二是要充分认识到:加强督查工作,是约束和规范“行政效能”建设中主体因素——“人”的行为有效手段。人是提高行政效能最基本、最活跃的决定因素。良好而有效的督查体制和机制,能进一步规范人的行为,能进一步激发人的积极性,能进一步增强人的工作责任心。有效、可靠而严格的督查机制,就能有利于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就能有利于激发人的创造性,就能更好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因此,我们要教育广大基层税务干部,必须要认识到督查工作对行政效能过程中人这个主体因素的约束作用和规范功能,是指导人、督促人发挥应有的才能,激发人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的有效手段。最终为推动和促进行政效能建设工程起到主体性作用。
三是要认识到:加强督查工作是对“行政效能”不断“纠偏消错”,使之按照正确目标行进的有效方式。在推进和加强行政效能建设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偏差、失误,甚至错误,而克服和避免这些偏差、失误、错误的有效方式就是不断的督查,经常的督查。通过开展督查,及时发现不足,及时纠正偏差,及时发现失误、错误,分析原因,采取措施,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避免失误,最大限度地杜绝错误行政行为的发生,使整体行政效能建设发挥出最佳效果。
二、明确加强基层税务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督查工作的主要内容
加强基层税务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涉及方方面面,督查工作的内容也是很多的。所谓督查工作的内容主要指行政效能建设的重点方面和主要环节。我们必须要明确这些方面和环节,才能开展好督查。归纳起来,基层税务机关加强行政建设督查工作的主要内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督查基层税务机关干部是否有创新意识。重点督查基层税务干部是否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是否从“老传统”、老模式、老方式的工作机制中解脱出来;是否存在因循守旧、不思进取意识;是否增强发展观念,创新意识,与时俱进,积极、主动支持各项税收改革。
(二)督查基层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情况。重点检查、督查基层税务干部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有无高高在上,脱离纳税人,是否政务公开、透明,是否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变通执行税收政策,违反规定收税,擅自减免税,侵害纳税人和国家利益。
(三)督查基层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作风。督查基层税务机关是否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和贯彻上级工作部署,保质保量地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是否存在作风飘浮、工作不实,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工作,对工作浮光掠影、流于形式,大作表面文章;是否随心所欲,自搞一套,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一套。
(四)督查基层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外服务”。重点督查基层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对纳税人漠不关心,服务态度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甚至有意、故意、肆意刁难纳税人的情况,是否存在应落实的税收政策不落实,应兑现的税收政策不兑现,侵害纳税人的自身合法权益,影响和妨碍纳税人自身发展。
(五)督查基层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为不当”。重点督查、监察基层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是否存在“越位”、“错位”、“缺位”现象。具体指:督查是否违反政务公开规定和服务承诺的行政行为,是否存在拖拉扯皮、失职、渎职行为,以及管理混乱造成工作质量低下、工作效率低下的行为;督查是否存在应作为而不作为的行为;督查是否存在行政审批不规范的行为;督查是否因人为原因和管理不力造成重大事故和重大损失的行为。
(六)督查基层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重点督查基层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廉洁从税、廉洁从政方面的情况。具体督查是否存在利用手中的权力,以税捞“利”的现象;是否存在对纳税人吃拿卡要报的现象;是否存在廉政规定、纪律执行不严现象;是否存在忽视对干部教育的现象;是否存在没有建立社会监督网络体系。
(七)督查基层税务机关不断改善行政环境。具体督查的方面,就是要监督和检查基层税务机关是否按照上级的要求,创造条件,进一步改善办税环境,充分运用现代化税收管理技术装备,不断提高行政工作效率,不断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事程序,更好地方便纳税人,服务纳税人。
三、对基层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开展督查工作的方式方法
对基层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中,必须要采取适当的督查方式,务必采用必要的督查方法,形成有效监督和考核机制,才能使行政效能建设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是要建立督查工作组织机制。为保证对基层税务机关效能建设督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必须要建立督查机制和工作机构。如:上级税务机关可成立对基层税务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下设工作办公室,作为开展督查工作的常设机构。以加强督查工作、指导督查工作,开展具体督查工作,从而为行政效能督查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二是要加强督查工作制度建设。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在摸清基层税务机关实际情况基础上,建立一系列“对基层税务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督查工作制度”,包括效能督查日常工作制度、督查投诉工作制度、反馈工作制度、备案制度。通过这些制度来规范督查工作人员的操作程序和工作纪律,从而使督查工作建立在规范化、制度化之上,避免督查工作随意性太强,无章可循,保证不了督查效果。
三是坚持开展“实地”督查。开展“实地”督查,就是针对基层税务机关是否依法行政,是否围绕上级机关布置的中心工作、重大决策以及明确基层税务机关要办的重要事项来开展督查,这也是督查的核心环节。这样的督查要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实地”,深入基层,深入现场一线,开展真实的督查、检查,以取得第一手资料,体现督查的真正目的,而不能停留在只听取表面汇报,注重查看一些书面材料。在“实地”督查中要认真作好督查工作记录。对相关工作要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针对工作目标任务进度情况、完成结果情况以及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等内容,进行进行科学评价。
四是坚持开展明察暗访式督查。要通过组织人员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查看基层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办税、文明办税情况;暗访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情况;检查内部管理、税收环境改善情况。并将明察暗访情况进行通报,相关情况计入年终岗位考核之中。通过明察暗访推动全系统行政效能建设工作。
督查工作心得体会 篇11
一、办公室督查催办抓落实工作的现状
农业局办公室工作担负着参与政务、管理事务、综合服务,搞好“三农”工作这一重要职责,而督查催办抓落实工作既属于领导科学的范畴,又是办公室工作的重要职能,是工作决策得到落实的重要保证。三年来,农业局办公室在紧紧围绕服务“三农”这一中心工作,努力做好督查催办抓落实,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和经验:
一是领导重视。对督查催办工作,局领导十分重视,安排了领导分管,做了具体分工,从而使工作得到及时落实解决。
二是信息能得到及时反馈。局里工作安排了以后,工作在落实过程中,工作按时落实了没有,工作如果没落实是什么原因,找到什么解决办法等,信息能得到及时反馈,从而推动了督查催办抓落实工作。
三是部门职责明确。对各项农业工作实行部门“一条龙”督查,办公室内部对各项工作的督查明确了责任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保证了督查催办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突出重点搞督查。工作中能抓住工作重点,对一些全局性、关键性的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督查,如:农民负担、土地承包、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小麦良种补贴,有关农业政策的落实等问题,致力于通过突破重点工作,带动面上整体工作的推进。
二、督查催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领导力度不够,虽然对督查工作有分工,也有领导分管,但力度不够,导致办公室在督查督办工作中遇到一些扯皮、推诿现象时,难以及时找领导帮助协调解决,或者在工作遇到阻力时,难以得到各单位对办公室工作的大力支持,给督查督办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二是督查督办制度不健全。把督查督办工作交付给办公室,而办公室虽受之,但至于这项工作究竟如何落实则缺少制度规定,形成了现用现抓的被动局面。
三是督查督办工作质量不高。或是督查督办重点抓得不准不及时或是不能正确领会领导对其所督查督办工作的真正要求;或是对其所督查督办的工作没有深入的调查研究,流于简单化、任务化,督办结果达不到领导或上级要求等等。
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自身存在的问题:有些是对督查督办工作的重要性宣传不到位,没有引起应有重视。还有些是主动做好督查督办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不高,使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再是工作人员自身能力和水平不高,难以从更深层次做好督查督办工作,发挥不了良好的参谋和助手作用。另一方面对此项工作认识程度和重视程度不够:一是存有督查不督查一个样,遇到工作随机安排就可以的思想,没有认识到这项工作对上通下联,内外协调,保障各项工作有条不紊进行的重要意义,二是存有督办不督办都得办,自己管好自己就行了的意识,没有认识到督查督办工作对领导决策,对预防工作纰漏,对单位形象所具有的重要影响。
三、对策和建议
(一)提高认识,切实抓好农业督查督办工作
实践使我们体会到督查督办工作在农业工作、日常管理中有着监督、推动、控制和反馈的作用,如果没有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催办、督办和查办,领导的指令就得不到贯彻落实,正因为督查督办工作是保证抓好农业工作的重要手段和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的有力措施,所以我们要把督查督办工作提到一个相当重要的地位上来,任何一级政府和单位的办公室工作,若忽视了督查督办工作,不知道它在工作中的地位,那么,它的中枢地位和协调作用以及参政议政都无从谈起,这是一个被众多的管理实践证明了的`事实,因此,我们必须认识深刻,认识督查督办工作在农业工作中的地位,切实抓好此项工作。
(二)以向上的精神、高昂的姿态,做好督查督办工作
办公室工作千头万绪,面广量大,既要做到办事要稳,主意要慎,督办要准,还要做到当天事情当天办,问题不过夜,件件有结果。这版权所有一切要求办公室的每一名成员,只有自觉做好各项工作的责任,没有半点消极怠工的借口。对于督查督办这项工作,我们必须具备五种精神,方能做好这项看似容易实则很难的工作。首先是任劳任怨精神,不怕受埋怨;其次是埋头苦干的精神,不计个人得失;第三是专心致志的精神,不能分心走神;第四是精益求精的精神,不能粗糙马虎;第五是积极进取的精神,工作不拖不推不等不靠。具备了这五种精神,还要保持以下四种姿态。
一是向上的姿态。要做好督查督办工作,必须有对事业“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的忠贞,以“任人难任之劳,承人难承之重,挑人难挑之担”的精神,不搞攀比,不图名利,不计得失,始终保持热情积极的工作状态去催办、去督办、去查办。
二是谦虚的姿态。督办不能盛气凌人,不能说大话、不能夸海口。办公室工作权利就服务,任何时候都不能超越权限,越权督办。
三是协调的姿态。办公室工作要讲究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而具体到督查督办工作更是要相互信任、相互配合、相互帮助。只有这样才能做到督查一件、落实一件。
四是服务的姿态。督查督办本身就是一种服务,对上服务,做到周到细致,对下服务,要热情周到。
督查工作心得体会 篇12
为着力解决影响民生的突出问题,服务推进民生幸福工程,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更多发展成果,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化重点民生工程督查工作的意见》和区委、区政府《关于20xx年度实施8大类44项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知》精神,区纪委、区监察局近期将开展民生工程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着重围绕各责任主体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服务民生工程中的工作责任制建立、内控机制建立、依法行政、服务民生工程的绩效、办理群众投诉建议、民生工程资金保障及管理使用情况六个方面进行督查,具体的民生工程内容如下。
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卫生工程。检查推进实施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努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等工作开展情况。检查项目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升级改造、新生儿卡介苗接种及特困家庭妇女病免费普查以及优生促进幸福家庭项目。
(责任主体单位:区卫生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农贸市场运行管理工程。检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垄断经营、制假售假、执法人员与不良商家(贩)相互勾结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等工作开展情况。检查项目为土山寺农贸市场、续建黄山农贸市场以及放心消费创建工程。
(责任主体单位:区商务局、区发展改革与经济局、工商分局)
3、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检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突出抓好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环节的安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经销无质量合格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等工作开展情况。检查项目为放心消费示范店创建。
(责任主体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住房保障工程。检查落实住房保障工作责任制,努力促使低保家庭住得上廉租房、低收入家庭住得起经济适用房、新就业人员租得起公租房等工作开展情况。检查项目为续建下洪定销房、续建津浦定销房和危房修缮工程。
(责任主体单位:区经济实用住房发展中心、房地产开发公司、区房产服务中心)
5、校舍校车安全工程。检查把中小学校舍校车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对校舍校车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落实中小学校舍校车安全工程工作各项制度等工作开展情况。检查项目为幼儿园建设项目、校舍安全加固工程、特殊教育中心建设、新城区学校建设。
(责任主体单位:区文化教育体育局)
6、环境保护工程。检查纠正企业违法排污、危害群众健康的问题和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重点抓好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检查落实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等工作开展情况。
(责任主体单位:环保分局)
7、城市管理提升工程。检查加大对市容环境卫生的监管和整治,切实治理占道经营和车辆堵塞、乱停乱放等问题,为市民工作生活创造良好的安居、通行环境等工作开展情况。检查项目为道路综合整治、文化墙建设、垃圾转运站建设和公厕提升改造。
(责任主体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8、其他工程。检查就业惠民、困难群体救助、养老机构建设、社区物业监管等工作开展情况。检查项目为区社会福利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就业培训、困难群体医疗保障、残障救助、帮扶困难职工。
(责任主体单位: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残疾人联合会、区总工会)
二、督查方式
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和现场查看方式进行。
1、听取汇报。听取各责任主体单位民生工程实施情况汇报,包括民生工程组织实施情况、民生工程项目进展、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
2、查看资料。检查民生工程相关基础资料,资料着重围绕责任制建立、内控机制建立、依法行政、工作绩效、办理群众投诉建议和资金保障及管理使用六个方面准备。
3、查看现场。实地查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三、督查要求
1、高度重视。各责任主体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此次监督检查的重要性,认真执行“一线实工作法”,把政策、资金落实到工作第一线,把工作做实,把对象核实,把效果落实。积极配合,全面、真实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2、认真落实。各相关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进一步增强做好民生工程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大对民生工程全过程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积极推进工作落实。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并将好的做法及时上报。在督查的同时,将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上报给督查组。
督查工作心得体会 篇13
一、30年人大监督工作的回顾
“八二宪法”施行以来的30年,伴随着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人大监督工作经历了从摸索实践到规范完善,从地方制度创新到监督法律制度构建的阶段。总体上讲,这30年间人大监督理念不断更新,监督主体的监督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监督制度规则不断完善,监督方式和程序不断规范,监督领域和渠道不断拓宽,监督实效不断增强。
(一)人大监督理念之变
人大监督理念转变不是对过去人大监督工作理念、原则、思路的否定,而是反映了对人大监督的认识在不断深化。以下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这种变化。
1.什么是人大监督,要不要监督?彭真讲:“人大常委会对政府工作的监督,主要是监督它是否违宪、违法,是否正确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1]这就是现在所说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针对当时社会上有的把人大监督看做“多了一个婆婆”,不大懂得或不大愿意接受人大监督,在人大工作的同志也存在畏难情绪,怕强调监督会被认为是和党委“唱‘对台戏’”,怕搞僵了同“一府两院”的关系,不敢或不愿大胆行使监督权的现象,彭真强调:“省级人大常委会在同政府的关系上,方针不是‘唱对台戏’,但也不是等因奉此、不问是非的‘橡皮图章’。方针是实事求是,以人民利益为根据,以宪法、法律为准绳,是就是,非就非。对的,就肯定,就支持;错的,就否定,就纠正。不批准就是否定。”[2]
2.如何监督?“一不失职,二不越权”——关键是要依法履职、依法办事。彭真指出:“人大常委会要严格依法办事,一不要失职,二不要越权。”“一不要失职,就是要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二不要越权,就是不要越俎代庖,干扰宪法规定由政府、法院、检察院分别行使的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3]万里指出:“人大常委会依法进行监督,目的是为了保证政府、法院、检察院有效地执行宪法和法律,是对这些机关工作的支持和促进。”“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必须依照宪法和法律办事,必须避免干预或代替政府、法院、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以保证政府统一高效运转,保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4]
“健全监督机制,促进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各种监督需要进一步加强。乔石指出:“在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有各种形式的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国家监督中最具权威的有法律效力的监督。”“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在党的领导下,加强对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工作监督……要继续坚持听取和审议行政、审判、检察机关工作报告的制度,监督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督促他们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要逐步改进和加强对国家计划和预算的监督,认真做好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工作,并严格监督其执行……要加强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的工作人员的廉政监督。”[5]
“既要监督,又要支持”——监督与支持相结合。指出:“要把监督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方式,特别是要增强监督的实效。”“人大监督的目的是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要把监督和支持结合起来,在监督的同时,还要强调支持,通过监督,支持政府、法院、检察院把工作做得更好。”[6]
3.如何有效监督?“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这样的监督才能取得党和人民满意的效果。吴邦国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人大工作特别是监督工作的思路上进一步统一了认识。人大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很多工作都是法定的',一定要做好,不做就是失职,同时必须增强工作实效。这里的关键就是,人大工作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紧紧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取得党和人民满意的效果。”[7]吴邦国强调:“贯彻实施监督法,做好人大监督工作,最根本的就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一要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人大的各项工作都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二要处理好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人大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权。人大的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人大行使监督权必须尽职尽责,依法按程序办事,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在监督工作中不代行行政权、审判权和检察权,使各国家机关在党的统一领导下依法独立负责地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三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人大监督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和社会普遍关注、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重点,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着力推动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解决,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8]
总结以往的实践经验,20xx年制定的监督法确定了人大监督工作应当遵行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行使监督权,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结合,坚持监督要接受监督,坚持监督公开。
(二)人大监督主体之变
人大监督的主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人民代表大会由本级人大代表组成,人大常委会作为本级人大的常设机关,由主任(委员长)、副主任(副委员长)、秘书长(不设区的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不设此职)、委员组成。
第一,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数量与结构发生了变化。总体上减少和规范了人大代表名额。全国各级人大代表人数由1987年的620万,减少到1990年的400万、1994年的360万人,现在的280万。20xx年党的十六大提出,要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结构;20xx年党的十七大强调,要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20xx年党的十明确强调,要健全国家权力机关组织制度,优化常委会、专委会组成人员知识和年龄结构,提高专职委员比例,增强依法履职能力。党中央的这些要求都对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实际构成产生了重要影响。
第二,人大监督主体的素质和能力得到提高。各级人大常委会定期开展法律知识讲座,从20xx年开始由全国人大到地方人大有计划、大规模地开展了代表履职培训和专题培训,加之日益经常化的人大代表履职实践,使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监督意识、监督能力和整体素质有了提高。
第三,人大监督主体在监督活动中逐渐明晰,人大监督法律关系中的内部和外部职责逐步明确。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等组织机构在人大监督工作中起重要作用,但不是法定的人大监督主体,不能独立行使监督权;又如,在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执法检查中,“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可以参加检查,以便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处理问题,但不应是检查组成员。
(三)人大监督规则之变
人大监督制度规范体现在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立法与制度建设等层面,总的趋势是在探索实践中规范,在规范中完善发展。
中央立法。从1982年宪法、1982年全国人大组织法、19xx年全国人大议事规则、198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1979年地方组织法(1982、1986、1995、20xx年修正),到全国人大出台关于监督工作的若干决定(199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检查监督的若干规定,199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20xx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再到20xx年出台人大常委会监督法,我国人大监督法律制度已经基本形成。
地方立法。我国地方人大监督法律制度的形成,主要集中在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截至20xx年10月当时有地方监督法规113件)和监督法出台后20xx年实施前这两个时期,大体经历了地方法规规定的监督制度、监督法出台过程中的清理、地方法规完善三个阶段。立法形式大多表现为综合立法,如监督工作条例;也有单项立法,如执法检查条例、评议工作条例、个案监督规定等。
与立法并行的是监督制度建设。没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先后制定和修改了一大批有关监督工作的决定、办法、规定、意见等,成为我国人大监督法律制度的有益补充。
(四)人大监督方式之变
从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方式来看。法定的监督方式主要有:(1)听取和审查本级人大常委会和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3)改变和撤销本级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议;(4)撤销本级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5)质询、罢免和特定问题调查。从实践来看,过去地方人大会议主要是听取和审议几个常规工作报告,现在发展到有的地方人大会议听取和审议某个方面的专项报告,有的地方人大会议对“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进行民主测评或者满意度测评;过去批准报告的决议几乎“一致通过”,现在偶尔“被否决”;上个世纪80年代常见的质询、罢免等较严厉的监督方式,现在鲜有运用。
从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方式来看。从视察发展到执法检查和跟踪监督,从听取和审议报告(“一听二看三通过”)发展到工作评议、述职评议(“两评”),从个案监督发展到“类案”监督,从专题调研发展到专题询问,从多种监督方式发展到监督法规范为“七种法定监督方式”(即,①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②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③组织执法检查;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⑤询问和质询;⑥特定问题调查;⑦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现在,人大常委会的监督由“两不搞”(不搞述职评议、不搞个案监督)转到“两加强、两改进、两调整、两落实”。“两加强”:加强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和监督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两改进”:改进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工作;改进执法检查工作。“两调整”:将原来的述职评议调整为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与工作评议;将原来的个案监督调整为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与做好工作。“两落实”:落实常委会行使职权的情况要向本级人大代表通报的要求;落实常委会行使职权的情况要向社会公开的要求。
(五)人大监督细节之变
尤其是监督法实施后带来的新变化:监督工作有序开展——制订年度计划;监督工作重点突出——围绕中心和大局选题;监督工作方式创新——预算监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题询问等;监督工作注重实效——更加关注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关注民生问题,扩大代表参与,监督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二、今后人大监督工作的展望
回顾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年来的历史进程,总体来说我国的人大监督制度不断完善和创新,有很大的进步,但是与人大及常委会职权相比,监督权的行使仍然是人大工作中的一个薄弱环节,仍然需要在新形势新阶段继续探索和完善。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断完善,必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国家权力机关组织制度与运行机制。在这个过程中,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预算监督制度、重大事项监督制度必将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发展;随着人大代表代表意识进一步增强,人大代表素质进一步提高,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进一步优化,人大监督工作必将得到有效加强。
(一)今后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总体思路
今后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总体思路应当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关注民生,注重实效、促进发展。通过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推动科学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作为监督者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做到“八个字”:有为、有序、有度、有效。“有为”,即有所为有所不为,以为立位,以为立威;“有序”,即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使之符合法定程序;“有度”,即既要有监督力度,又要考虑被监督者的可承受程度;“有效”,即监督要有实实在在的效果,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二)今后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努力方向
1. 深化监督认识。一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要强化对人大监督制度的认识,准确把握人大监督的定位,把握人大监督工作的新要求;二是各级党委要深化对人大监督制度的认识,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三是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要深化对人大监督制度的认识,自觉依法接受监督;四是社会公众要加强对人大监督制度的认识,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 完善制度规范。通过完善地方立法和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议事规则、监督制度等,着重在监督的计划、动议、调查、视察、检查、审议、询问、质询、测评、表决、反馈、跟踪检查、问责等环节完善监督程序,保证监督效果。同时,应当通过制定包括规范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在内的“大监督法”来进一步完善人大监督制度。
3. 加强能力建设。要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的素质,优化人大常委会、专委会组成人员的知识和年龄结构,提高专职委员比例,提升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着重提高监督主体审时度势、把握大局的能力,体察民情、见微知著的能力,依法表达、民主议事的能力,审查纠偏、建言献策的能力。
4. 实施监督公开。要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透明度,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将监督计划、监督事项、监督过程和监督结果向社会公开,让老百姓关心、支持和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
(三)今后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创新空间
1. 更加注重对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进入法律体系完善阶段,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将成为主要矛盾。执法检查将成为保证法律法规实施的重要监督方式。执法检查的具体方式方法,应当做到“学”——学习法律法规,“查”——开展执法检查,“审”——会议审议执法检查报告,“改”——跟踪督促落实“四位一体”。
2. 更加注重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和民生问题的监督,确保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按照“抓大放小”的原则,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突出监督重点,依法开展监督。只有这样,监督工作才能取得实效。
3. 更加注重计划、预算的审查监督,推动公共预算监督取得新的进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是对国家或者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内容所作的分阶段的具体安排,体现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规定着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规模、结构、速度和比例关系,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发展走向和质效。因此,应当更加重视对计划的审查监督。在现代国家中财政监督被视为议会监督的“核心”。党的十报告强调:“要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目前的监督主要是对政府公共预算的监督,下一步还应加强对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的监督,要在这方面探索和总结经验。
4. 更加注重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监督,解决规范性文件“不适当”的问题。做好备案审查工作,小而言之是给文件进行“体检”,防止“文件违法”、“文件打架”;大而言之是维护法制统一,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从而有利于从制度上、法律规范上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在工作中,要进一步明确备案审查工作的主体、范围、机制和程序。尤其是要明确对规范性文件“如何审查”和“审查什么”的问题,在审查内容上,做到合法性审查和合理性审查相结合;在审查方式上,做到主动审查与被动审查相结合;在职责分工上,做到专(工)委与专门工作机构相结合;在审查结果处理上,做到自行纠正与依法撤销相结合。在审查过程中要坚持依法审查,认真研判,充分论证,不能局限于书面和条文审查。要加强沟通机制,审慎运用撤销程序,真正使备案审查工作的监督效用落到实处。
5. 更加注重提高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审议监督的质量,增强监督实效。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特点是集体行使职权,基本方式是召开会议,法定表达方式是“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和“建议、意见、批评”。因此,要切实提高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尤其是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和效果。要解决好三个问题:(1)“审什么”——选题,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从“六个途径”来选择确定监督的议题。(2)“怎么审”——“三专”或“四专”相结合,把专题调研、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专项工作评议相结合,促进专题询问工作常态化。(3)“审了之后怎么办”——作出决议或者决定,或者形成审议意见,并且抓好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跟踪督办。
最后,人大监督制度在我国整个监督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人大监督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监督,但人大监督不是万能的,不可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它必须和党的监督、舆论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等其他的监督制度一起共同发挥作用,才能更好地推进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
注释:
[1][2]引自彭真委员长1983年6月24日在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参见《人民代表大会工作全书》,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第1版,第1013页。
[3]引自彭真委员长1987年6月22日在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联组会上的讲话,参见《人民代表大会工作全书》,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第1版,第1xx1页。
[4]引自万里委员长1988年4月13日在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参见《人民代表大会工作全书》,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第1版,第1xx3页。
[5]引自乔石委员长1994年9月15日在首都各界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四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参见《人民代表大会工作全书》,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第1版,第1061页。
[6]引自委员长1998年4月29日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参见《人民代表大会工作全书》,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第1版,第1075页。
[7]引自吴邦国委员长20xx年3月9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所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督查工作心得体会 篇14
督查工作是落实决策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决策的延伸和继续,是落实决策的重要环节和方法。四月份我区域营销部在州卷烟营销中心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州局督察考评中心的要求,高度重视督查工作,督查工作的层次和水平得到了不断提高,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取得了较好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以“督察考评方案和实施办法”为指导,不断强化督查职能作用
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思路,注重强化督查职能,努力创造督查工作的新业绩。经过实践探索,我们的督查工作基本上形成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运行机制,目标责任制度、工作报告制度、调查结果反馈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已基本建立起来。200年以来,开展或参与较大规模的联合督查活动18次,各重点工程专项督查45次,配合市领导对各重点工程建设现场办公7次,形成引起市领导重视的督查调研性质的报告8篇,督查职能得到了进一步强强化。
(一)注重在各项重大决策落实中强化督查职能。为了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我们始终注意把市委全委扩大会议、人代会和市长常务会、办公会等作出的重大决策作为督查工作的中心任务抓紧抓好。我们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发展战略决策这个中心工作,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多次组织督查活动,为推动决策落实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
(二)注重在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中强化督查职能。近年来,我们对社会反映强烈的房屋拆迁、房屋质量等问题,对一些突发性事件,进行了及时督查解决,努力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如市政公用企业改制过程中职工上访,拆迁、供热、物业管理等方面的上访投诉等问题,由于高度重视,工作到位,化解了矛盾,将问题解决在了基层。
(三)注重在为党委决策服务、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中强化督查职能。我们向市委、市政府经常反馈决策落实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意见,努力为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决策和正确决策提供高效、高质量的服务。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战略决策,结合部门的实际,深入开展专项调研,为市委、市政府的宏观决策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二、求真务实,真督实查,充分发挥督查职能作用
在决策落实中发挥好督查的职能作用,关键在于求真务实,真督实查。为了在督查工作中切实做到这一点,我们在督查内容的确定、督查方法的运用等各个方面,都力求体现一个“实”字,努力做到出实招,求实效,上下结合,点面结合,责权结合,专兼结合,开展好督查工作,以强有力的督查,在全系统营造求实、务实、落实的工作氛围,推动市委、市政府决策的全面落实。
(一)坚持上下结合抓督查。一是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关注的重点决策问题,进行深入的督查调研,常抓不懈,促进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的深入落实。二是建委主要领导就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等问题经常性地亲自抓督查落实,关键时期跟踪蹲点督查,确保了重大工程项目的如期完工,充分发挥了主要领导抓督查的先导和权威作用。
(二)坚持点面结合抓督查。我们在抓督查落实的过程中,坚持以点带面,及时抓住工作中起步早、进展快、成效好的典型,进行宣传推广,以点促面,推动全局落实。在工作中,我们注意抓行动快的“点”,将提出措施早、工作进展快的单位的做法在全市建设系统中进行通报,起到了典型示范的作用,促进了各项工作建设的顺利实施。
(三)坚持责权结合抓督查。我们坚持督查工作“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积极建立和完善直属各二级单位一把手督查责任制,明确各科(室)、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将督查工作置于主要领导的领导下,保证督查工作显权威、见成效。在督查中,对于各科(室)、各二级单位工作落实中存在的一般性问题,要向具体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讲明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对于影响全局的'重大责任问题,则要向“一把手”提交整改意见,并跟踪督查,直到问题得到解决,推动了全市建设系统上上下下形成层层抓落实的格局。
(四)坚持专兼结合抓督查。一是强化督查制度建设。建立工作报告制度,要求各科(室)、各二级单位按照报告上月重要工作落实或进展情况;建立重大事项督查制度,对我系统承办的重大事项,进行层层分解,明确责任领导和承办单位,规定办结期限,进行跟踪督办。二是大力发挥各级党组织、各二级单位抓督查落实的配合协调工作。为完成好建设部门的督查工作任务,我们十分注重发挥各二级单位作用,通过协调配合,充分调动各级抓落实的积极性,做到联合作战,合力攻坚。
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提高督查工作水平
我们认真组织全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确立了督查工作努力的方向。
(一)在不断解放思想中创新督查工作。在督查中强化超前意识、开放意识、联动意识和攻坚意识,努力实现督查方式由被动向主动、由封闭向开放、由“单打”向“合攻”、由面面俱到向重点突破的转变,坚持积极主动开展督查工作。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和主要领导的关注点,及时进行研究,选准督查角度,合理安排人员、时间,采取有效的步骤、方法,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督查工作,真正做到督在点子上,查在关键处,提高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时效性,不断提高督查工作水平和层次。
(二)在转变作风中创新督查工作。在工作中力戒形式主义,既要通过必要的形式使督查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又要防止督查活动搞花架子、走过场,要以推动落实、解决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行系统周密的调查研究,全面准确了解真实情况,善于并勇于反映真实问题,开展有实效、有推动力的督查活动。尤其是针对决策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沟通上下、联系左右的协调作用,广泛调查听取意见,为市委、市政府解决问题提供可靠依据和最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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