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时间:2024-09-11 12:20:30 毅霖 心得体会 我要投稿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范文(通用18篇)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范文(通用18篇)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1

  这是一部杰克·伦敦写的书中的一部,大致内容是一名叫巴克的南方狗在一个富人家里娇生惯养,过着富足幸福的生活。可是老天不给面子,竟然来了一个小偷半夜三更把巴克偷走了,当然,肯定是卖给那些北方的人拉雪橇的。巴克奋力抵抗,怎奈他在公爵家出生,连狗的本领都不会什么,于是挨了几下鞭子就撑不住了。唉,可怜的他,被雨点般的鞭子抽在身上,可不是好玩的。渐渐的,他开始学会避免,就算想偷懒也要等主人没有发现的时候。第一次拉雪橇的时候,他遇到了许多狗,像杜布,还有常年称霸狗地主位置的斯匹次,还有安静冷淡的索莱克斯等。这支部队的主人费朗索斯看到了巴克,一开始很嫌弃他,但是到了后来就慢慢的对巴克影响好了起来……

  时间在慢慢的流逝着,巴克逐渐适应了生活,但他还是摆脱不了斯匹次的压迫,于是他准备跟斯匹次大战一场。许多次,只要找到机会,巴克就会对斯匹次冷嘲热讽。而显然斯匹次也发现了巴克正在他的统治之下崛起。两只狗最终交战,巴克遍体鳞伤,但看着前面那该死的仇敌,他动员了他的原始力量,奋力一击,把斯匹次打得四脚朝天,然后把它咬死了。最后巴克的野性彻彻底底的发挥了出来,基本上变成了一条狼,最终还战胜了狼……

  我觉得这本书好在他的语言生动,而且能将一件平常的`事情写的栩栩如生。同样,巴克的毅力让我感动。巴克变了,变得跟以前截然不同,现在他是又古怪而又勇敢和满怀怨愤。文章中有些令人愤怒不堪,有些又令人潸然泪下,一些意想不到的情节在他这里一笔带过,更加多的是去写那些激动人心,但没有那么惊险的环节……

  从我个人认为,我觉得我更欣赏巴克后面的命运,因为最终他自由了,他完全有能力去保护自己(当然,前提是必须经过生死边缘的考验),在通向胜利的过程中,也会有重重困难,我也要学巴克,做什么事情顽固不屈,要有一种“不倒翁”的精神,永远不会倒下。我觉得这一点我还做得不够,很多事情我做一下就倒下去,似乎永远不愿意起来似的,但是看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把认为你觉得对的事情做好,不管需要多少次都没有关系!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2

  前些日子妈妈带我到书店买书,,我的目光不断地在书架上搜索。因为很喜欢狗,我被本封面有着只狼性狗的书所吸引,妈妈也在旁边说这本书很感人,我毫不犹豫地买下来。

  这本书叫《野性的呼唤》,是英国作家杰克伦敦的名著,讲述只叫巴克的狗如何在艰苦的环境中靠着自己坚强的毅力,战胜切困难,顽强地生存下来。最初,巴克是只被法官米勒豢养的宠物狗,他每天的日子就是陪主人散散步,晒晒太阳解解闷,过着无忧无虑的日子。后来由于园丁的贫困,将他偷偷卖给了狗贩,从此他就过上了颠沛流离的生活。最初他也想反抗,想挣扎逃脱,可是人类的棍棒给他上了深深的课,他懂得了强者为王。在不断地被贩卖给不同的'人类服务过程中,他逐渐显示出极强的环境适应能力以及优异的领导力。经过几次辗转,他被带到了寒冷的北极为那些挖寻金矿的人拉雪橇。在这种极端恶劣的环境中,巴克顽强地生存着,狼的本性也不断地被唤醒,并多次想回归到大自然中做只真正的狼。但是因为后来结识了个善良的美国人布顿,出于对人类布顿的爱,他才次次地抵挡住了野性的诱惑。不幸的是,布顿被当地土人所害,巴克愤怒的冲向那些土人个个地撕咬他们……最终,巴克的牵挂没有了,他终于昂首走进狼群,开始过起了他想过的自由自在的日子。

  呈现在杰克伦敦笔下的巴克,不仅仅是只动物,他有思想,有感情,更有欲望,这让我们这些人类感到震撼。妈妈也多次对我讲,说能提供给我现在优越的生活学习环境,也是由于爸爸妈妈从小不断地奋斗得来的。而我,却认为这些都是理所当然,毫不珍惜。人的生正如这只在路途上的巴克,不会永远帆风顺;眼前的安逸,可能只是暂时的。那么,为迎接以后路途上可能出现的风风雨雨,我是否做好了准备,以及我应该做好怎样的准备呢?我陷入了思索……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3

  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整篇小说讲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的悲惨而令人激动的经历以及它逐渐回归到自己原始野性状态的故事,而作者并没有将它的遭遇讲得如何惊险离奇,只将它摆在一个多样的狗的群体中,在那个群体中它品尝到了真正的狗的生活,而作者便适时地在其中插入了巴克内心的野性的呼唤及逐步复苏,愈加清晰直到暴发。在它刚被拐卖时,它总是渴望回到原来的家,可每当它见到买下它的酒店老板,“每一次发自喉头的喊叫声都变成野性的咆哮,”而这只是根植在它内心的野性的首次而微小的展露而已,它的第一个主义用棍子教会了它如何服从,巴克选择了承认失败但不垮下,这也只是本性告诉他的.适者生存而已;跟随第二个主人,它来到北方,它努力学会了许多生存的方式,开始退化,具备了最原始的狗的特征,“长期潜伏在他身上的自然本性又复苏了”祖先们把“古老的生活注在他体内”旧有的习性重又回到他身上,于是,“他仰起头,冲着星光发出狼一般的长嗥……”在这时,它的本性,野性已基本回来了,这是生活使然,接着,巴克的统治欲上升,它的狡猾、奸诈,使它成为狗队的首领,从而满足了它原始的欲望,它的记忆中,“它更为清晰的是因遗传而来的记忆”……已经退化的原始天性。

  本性的复苏,在作者笔下循序渐进自然的协调使得整个故事一气呵成,让人欲罢不能,也正是这缓慢而有序的过程,使得这种呼唤有力而影响深远,使人不得不产生某种联想,想探究自己的本性,并想面对它。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4

  最早读《野性的呼唤》是在小学,那时候还小,读来的感触也很直观,看着巴克历尽艰辛,从南方到北地,从驯服到自由,内心也有一股冲动喷薄而出。记得我在当时的读后感中写道“我想奔跑,想喊叫,想融入那一片广袤的原野”。

  现在再读此书,那种畅快和震动并没有减少,银白荒野中那一抹幽灵般的身影仍在我的心头挥之不去。

  可是除了酣畅,除了在荒野中重新找回的尊严,巴克的伤痛也触碰到我敏感的神经。

  它原本的生活是平顺而美好的,它与人之间有着稳定的合作关系,生活中的.一切都有迹可循,有理可依。后来,从温室被拖曳到狗场,被拖曳至那残忍蛮荒的地狱,它选择忘却契约,忘却规则,铭记乱世的生存法则,学着理解棍棒与獠牙,习惯通过疼痛感知世界,判断正误。它从一个温文的绅士变为一个社会底层的滑头,总使尽浑身解数去争取利益。

  可它仍是它自己,内心仍旧留光明和温暖,仍旧存留着对于文明社会的记忆,它会帮助同伴,会奋力拼搏,所以它成为狗王,所以,它成为约翰的挚友。而当它与人类社会最后的纽带被斩断,它,奔向荒野!

  白色幽灵,那是存在于我们每一个人心中的幽灵!

  巴克的苦难挣扎一如我们的彷徨无助,而它所奔向的,正是每个人心中的自由。我们纠结,我们挣扎,我们无数次对世界失望,又无数次对它抱有期待,我们一点点长大。我们在家人的羽翼下成长,走向令人眼花缭乱的社会,最终,独自前往自己的原野。

  哪怕受伤,哪怕迷茫,哪怕挣动着求生,我们不曾忘记,不曾失去,不能失去的,正是心中的荒野。在那里空无一物,没有花,没有人,只有你。在那里,你如同一个幽灵在旷野逡巡,你疯狂,你旋转,你奔跑,没人能看见你,甚至,你也看不见你自己。

  我们本不知道自己本来的样子,可我们又都是自己本来的样子。我们曾感到阳光的温暖,花朵的芬芳,也会遭受莫名的打击,沉重的恶意,我们会温和良善,有时也庸俗狰狞,可不论怎样,我们的灵魂始终拥有那一片原野。

  在那里,我们是我们自己,与外界无关,与旁人无关,哪怕是最亲密的人,也无从得知的,我的荒野。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5

  远古的渴望在激荡,奋力挣脱世俗的锁链,再次从隆冬的沉睡中,唤醒那野性的情愫。这是对一整本书的概括,这本书就是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是一位名叫杰克伦敦的美国人写的。杰克伦敦笔下的巴克充满野性,他是从一只被驯化的南方犬,竟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我觉得这本书虽然是一个动物的故事,但在主题和处理上却与其他的动物故事不同。这本书中,他描写的虽然是动物的世界,但杰克伦敦亲切的巴克的代名词改成了“他”。那时,我就在想杰克是不是想通过对狗的描写,表达出他自身的一些感情吗?读完了整本书后,我又去查了杰克的简介,最后,终于试着理解杰克写作的意图。它通过对巴克的地遭遇和斗争历程描绘,歌颂了英雄主义者坚忍不拔的奋斗精神,表达了他对获得自由,快乐的渴望。

  在我读这本书的时候,似乎在看一部三D电影呢!在巴克被人类残忍打杀时,我不禁心头一紧,担心着巴克还能继续挺下去吗?在巴克与别的狗争雄的时候,我又期待,到底谁才是最后的赢家……仿佛这一切都发生在我的眼前。

  不过,在读书的`同时,我也在想一个问题?人性为什么是那么的残忍呢?你看,那些主人为了能早时淘到金,每天让那些小狗早出晚归,又不给什么吃的,还让它们睡在冰天雪地里。等它们老了,要死了,不中用了,人们就把它们抛弃,目的就是为了不拖累自己。没死、但奄奄一息的狗,人们就用枪把这些苦役狗打死!可这些狗呢,他们似乎一生下来就是奴隶,一生都在为人类奉献,可人类却残忍的把它们置于死地。人性就是这样,贪婪,懒惰,残忍!

  好在,主人公巴克遇上了一个真心爱他的主人桑顿。只要人类真心待动物,动物也会真心待人。瞧!巴克多次在危难时刻连自己的命都不管,冒着生命危险去救桑顿,这不就是人与动物和谐相处吗!如果每个人都能与动物和谐相处,该有多好!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6

  自从读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所写的《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以,我对某些事物有了新的认识。

  其中的主角是一只拥有一半圣伯纳德种巨犬的血脉和一半苏格兰牧羊犬的狗王——巴克。巴克被第一个主人——一位法官家中的曼努埃尔——一位视赌为命的园丁卖掉,开始走向它优胜劣汰的生活。

  巴克在被辗转卖过多次之后,最终被佩劳买走,做了一只雪橇犬。随后它与头狗“斯匹次”发生了一次生死之战,最后巴克以坚强的意志取得了胜利,并如愿以偿地当上了头狗。马克思曾经说过:“生活就像海洋,只有意志坚强的人,才能到达彼岸。”

  杰克。伦敦的故事有内含的深意,表面上是一个简单的故事,任何一个小孩都能读懂——都是情节、色彩和变化,那下面的才是真正的故事,有哲理,很繁杂,充满含义。

  “thecallofthewild”既叫野性的呼唤,也称作”大自然的呼唤“,俄罗斯总统普京曾经说过:”我们应该记住杰克。伦敦小说主人公的告诫———时不我待。“

  我个人觉得故事中的主人公和作者十分相似。作者曾经当过工人、水手、记者;而巴克也是经历了重重磨难,才走向了胜利的殿堂。

  《野性的呼唤》中的故事非常现实,常常将主人公置身于危险之中,生动形象地表现了人与自然、动物与自然之间最残酷的生存斗争,以及人与人之间复杂的.关系和合作,赞美了勇敢、坚毅、忠诚和爱等良好品质。

  巴克的最后一个主人是约翰。桑顿。巴克对桑顿更多的是崇拜。在故事中,有这么一个场景:他们到了一个深不见底的悬崖边上,桑顿为了让同伴看看巴克对自己的忠诚度,用手指着悬崖说:“巴克,跳下去!”巴克听到了主人的命令,纵身一跃就朝着悬崖跳了下去,约翰。桑顿大为吃惊,他和巴克在悬崖边滚在了一起,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没让巴克跳下去。这一段是最让我感动的,完美地体现了巴克忠诚的品质。

  后来,桑顿因为被当地土著杀掉以后,巴克屠戮了整个村子,宣泄了自己的愤怒以后,变回到了,被狼群围攻,在一番试探以后,巴克被狼群认可,当上了第一位与众不同的“狼王”。

  在这个残酷而又现实的社会,弱肉强食,优胜劣汰,是随处可见的事。如果你不努力的去生活,不努力的去奋斗一切,随时都会被着社会淘汰。人给我一道横眉,我给他一张笑脸;人给我一枝暗箭,我给他一束鲜花;人给我一个陷阱,我给他一双肩膀;人给我一句坏话,我给他一曲赞歌。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7

  读了《野性的呼唤》收获很多。通过巴克的经历和转变,让我对生活和工作有很多想法。下面来谈谈我的感受。

  第一章写的是进入蛮荒。巴克本陪伴着他的主人法官生活在无忧无虑的都市里,有着欢乐和悠闲的生活。可是命运总是毫无轨迹可循,他落在了狗贩子的手里,走进了危险的蛮荒。就像我们一样,从自由自在的大学校园,步入错综复杂的社会,面对着机遇与危险,到底应该怎么样才能生活下去?第二章的大棒与獠牙的法律告诉了我们如何选择面对生活的方式。

  人总是要面对现实,但又不能屈服于现实。蛮荒里没有和平,没有休息,没有片刻的安全。习惯了舒适生活的巴克,有着自己的自尊和追求。他不甘心生活的剧烈转变,在自己的脑海里总是有着很多想法,可是,现实和理想的落差带给他很强烈的冲击。当他看到鬃毛在狼一样的同伴的攻击下毫无声息的时候,当他面对大棒而无可奈何的时候,他明白了,在没有实力的时候做出抗争,下场会很凄惨。面对危险的生存环境和大棒之痛,巴克默默的忍受,默默的学习生存的技巧。因为巴克明白,只有这样活的才会长一些。在巴克身上,仿佛看到了自己。刚走出校园的我们,习惯性的带着自己的傲气,习惯了舒适的生活,面对工作时候总有很多的挑剔。很多人怕苦怕累,总想一些不切合实际的事情,幻想着高收入却不想作为。可是,现实既残酷又无情。社会就像巴克所在的蛮荒,到处充满危险,只有崇高的理想而没有行动,那么就会背社会淘汰,就像鬃毛一样埋葬在蛮荒之地。有想法就要有行动,巴克想到了自己的处境,他在沉默中学习生存的技能,所以巴克活了下来。现在的我们就应该学会转变,在转变中成长,否则,鬃毛的结局也会落到我们身上。

  谈到了学习,那么应该怎么学习,怎么在学习中成长?第三章的威风凛凛的原始动物清楚的告诉我了这点。也许是巴克的身上有着祖先的强悍习性,他面对严酷的生存的条件很顽强,饥饿和严寒没有摧残巴克的意志。但这绝不仅仅是原始习性的因素,更多的是巴克具有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他在内心深处有着自己的目标,他在磨难中磨练自己。成长意味着什么?成长的路上布满荆棘,稍不小心就会伤痕累累,如果怕苦怕痛,永远不会真正的成长起来。做工程的我们,很苦很累,很多人退缩了,那么我想问问,只有工程行业苦吗?在这选择了逃避,那么其他行业也一样,关键的是内心。把这种苦当做自己走向成功的基石,尽快的成长起来,最后破茧成蝶的时候也许回想起来才会觉得自己这一路其实很精彩。生活中充满了竞争,同行的竞争,同事彼此的竞争,不学习,不努力,怎么能脱颖而出。巴克所面对的不只是残酷的生存条件,还有比他强大的首领斯匹茨。面对斯匹茨的欺压,巴克深知自己不是斯匹茨的对手,他表现的从容,不急躁,避免争端的同时尽快的成长自己。因为巴克明白,只有自身比对方强大,才有反抗做头领的资本。想想你我,有多少真才实学,想要属于自己的地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本。所以转变自己也要加强自身的学习。

  人活着就要有自己的目标。第四章霸权谁属给我上了生动的一课。巴克有自己的目标,有自己的野心。当巴克在重重磨难中走出来的时候,他不再惧怕斯匹茨的欺压。巴克最终胜利了,以斯匹茨的死亡结束了这场争斗。我想到了我们自身,新一届的毕业生马上就来到,如果我们不思进取,不加强自身的学习,而当新一届的毕业生超越我们时,我们何去何从?是的,我们不会像斯匹茨一样会死亡,但是我们会被淘汰。在这个竞争如此激烈的社会,被社会所淘汰,就没有立足之地,就意味着死亡。我们要做巴克,要有目标,有野心,斯匹茨的悲惨下场清晰的告诫了我们这点。只有不断的发展自己,才能在社会立足。

  成长的过程中很苦很累。第五章雪路苦役告诉了我们如何面对苦累。在一望无际的雪原上,巴克和他的同伴疲惫的前行。没有食物,没有休息,当饥饿到筋疲力尽的时候,巴克的同伴一个个的倒下,比利倒下了,很多伙伴都彻底的'倒下了。巴克依然在坚持,他向着目标进发,所以他到了目的地。我们是否具有巴克的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是否心中有自己的目标,这是我们面对苦难的动力,是我们走下去的希望。

  一个人内心要有爱,是大爱。这种爱既能给我们动力,也给我们希望。当巴克站不起来的时候,约翰。索恩顿救了巴克。巴克内心对约翰。索恩顿有深深的眷恋,那是一种生死相依的陪伴。正是这种爱,巴克可以在波涛汹涌的河水里有能力救下约翰,也是这种爱,巴克可以拉动一千磅的重量走一百码。巴克有自己的爱。而我们自身也有这种爱,有的是对父母亲情的爱,有的是对恋人的爱,也有的是大公无私的对社会的爱,这种爱,是我们力量的源泉,可以给我们希望,可以超越自己,让我们完成意想不到的事儿。心中有爱,当面对苦难时,我们才会积极,充满力量,战胜一切的苦难。

  第七章的呼唤声声,也是巴克故事的结局。当巴克回归到原野的时候,一路的磨难给巴克生存下去的希望。自身的强大,让巴克可以给约翰复仇,可以在狼群的攻击下全身而退,最终在原野里自由的奔腾。像巴克一样,如果我们也一样强大,我们也可以在这个社会里如鱼得水,面对再大的磨难,我们也可以从容不迫应对一切。

  巴克的故事结束了,当看到最后的时候,仿佛听到了巴克的嚎叫,那是回忆,也是快乐的嚎叫。生活多磨难,路,不通时,选择拐弯;心,不快时,选择看淡;情,渐远时,选择随意。坎坎坷坷人生路,淡淡然然随缘行。让我们像巴克一样,勇敢的面对一切,充实自己,成长自己,在未来的路上我们才能走的更远,才能看到更多的风景。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8

  巴克,一只出生在贵族家庭中的狗,从小就受到贵族的待遇,贵族的尊重,它是一只在温室中成长的南方狗,没有磨难,没有挫折,无忧无虑。后来,随着19世纪美国西部大开发,人们在美国西部阿拉加斯加发现了一种金黄的稀有金属——黄金,便全都发了疯似的奔向美国西部,这时人们急需要狗,无论是为了探险,为了在雪地中送信,还是为了淘金,假如巴克知道园丁的助手并不是什么好人,那么它也不至于沦落至此,不过它并不知道。

  后来,巴克被卖到了美国西部的淘金区,这是对巴克外在的一种考验,更是对巴克心理的一次磨炼,在这个未知的领域中,巴克明白了什么叫弱肉强食,明白了什么叫适者生存,在这里它被迫懂得了自然的'法则,懂得了那些拿着棍子或是鞭子宣誓主权的人就是它无法奈何,懂得了只有绝对的实力在这里才是真正的政权。这时,这本书的主人公便不再是表面的狗,它拥有了人一般的灵魂,一个本活在梦寐以求的生活中,接着又受尽社会的鞭策,最后终于回到了那个属于自己的群体,找到自己的家的故事。

  巴克是一只本不该文明的文明狗,因为人类对它一代又一代的驯养,让它失去了祖先——狼的英勇无惧和狡猾的气质,不过它适应得很快,也学习得很快,但是斯匹茨的不友好让它感到了威胁与不安,不过它并没有选择退缩,而是选择了超越,它感受到了自己灵魂深处的来自祖先的呼唤,那些奇异而又令人捉摸不透的动机一次次敲响它的心灵。

  然而,索恩顿的死让巴克决心与人类世界断绝所有关联,去追寻最本真的自己,它去到了狼群,并用绝对的实力宣示了主权,人们称它魔狗,一只着了魔的狗带领了一个庞大的狼群在野外生存繁衍。这才是每一只狗刻在骨髓里的野性,这才是它们最本真的模样。

  许多人,到死也一无是处,年轻时只是一味地乞求它人施舍,这何尝不是一朵活在温室里的小花,经不起小风小雨,更别提什么狂风乱雨。不经历社会的鞭策与风风雨雨,又怎么能找到最本真的自己,静下来,仔细听听自己灵魂深处的呼唤,那是一次动机的热烈讨论,摸清自己是什么,想要什么,不要一味地迷失在竞争里,而忘记了自己,忘记了回家的路。

  一个伟大的人一生都在不断地寻找,它们寻找着迷失的自己,也许用尽一生也没有找到,但它们那努力追随的过程将久留于史册。

  《野性的呼唤》表面上以一只狗为主角,实质上是在呼吁人们寻找本真的自己,别在生活中迷失了自己,又暗视了社会的残酷法则,暗讽了那些一无是处的人。做事不能随心所欲,但一定不要违背自己的初心,违背最纯正的自己。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9

  最近看了一本书,名叫《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因为自己也养狗的缘故,所以这本书看起来倍感亲切。

  文中描述了一只圣伯纳和苏格兰牧羊犬混血的叫巴克的狗(注:圣伯纳是瑞士名犬,被用于雪地救援,和苏格兰牧羊一样,都是出色的工作犬。)原本作为一名法官的陪伴犬无忧无虑的生活在南方的庭院,因为淘金热的出现,被佣人偷走卖到北方做了一只雪橇犬。巴克非常聪明,学习能力也极强,很快就适应了新的环境,接受了新的生存法则。它非常卖命的工作,成为了一只非常出色的排头狗。即便这么努力,巴克还是差点死于一名无知的新主人手下,幸亏后来被一名叫索恩顿的人救下。

  巴克终于结束了苦难,在新主人那里感受到了真正的关爱,也开始了新的自由自在的生活。为了报答新主人,巴克也在主人危难时救了主人三次命,还为主人赢得了一笔不小的赌注。后来主人用这笔钱和同伴去寻找金矿,历经艰辛终于获得成功。

  在主人和他的同伴忙于淘金事业的同时,无事可干的巴克整日在营地附近的森林游荡,感受到原始野性召唤的巴克有一天在森林里邂逅了一只狼,并与之成为了朋友。朋友邀请它跟随自己加入狼群,然而巴克舍不得主人,在自由和主人的爱之间,它选择了回到主人身边。

  然而他的主人还没享受到财富带来的快乐,因为被当地的土著认为侵犯了他们的领地,死于土著的猎手之下。几天之后,当追逐野性的巴克从森林游荡回来,发现主人已死,伤心的巴克闻着现场留下的气味逐一为主人报了仇。最爱的主人已去,巴克对人类再无留念,听从内心野性的呼唤,回归森林加入狼群,并成为狼群的首领。

  这是一只聪明而又爱憎分明的狗,对主人非常忠心,工作起来也敬职尽业,且有卓越的领导能力,只可惜最终怀才不遇。所以当主人去世之后,在人类社会再无用武之地的巴克,加入狼群成为了一方森林霸主。

  本文虽然描写的是一条狗的成长轨迹,实际上却隐射了人类社会的生活和生存规则。原本温顺安分、不知世事险恶的巴克,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在大棒的教导下学会了偷盗、变得狡猾和霸道,并且逐渐展现了自己的野性。其实它的内心还是一直渴望着爱,渴望着被赏识的'。即便它后来成为了森林霸主,每年还是会回到和最爱的主人曾经呆过的营地,默默怀念和主人在一起的快乐时光。

  看这本书不能只看表面简单的故事情节,要结合作者个人的生活经历去理解。作者杰克伦敦小学毕业就去打工,做过报童和罐头工人,在街头斗殴中磨练成了小流氓头。他喜欢驾船,成为了一名优秀的水手,15岁时结识了蚝贼,跟着做起了不要本钱的买卖,后又被策反当了水上巡警。17岁做了捕猎船的水手,到西伯利亚去猎取海豹。这些丰富的经历促使他写了一篇散文《日本海口的台风》,参加一本杂志社的写作竞赛,竟然荣获了第一名,因此受到鼓励从此走上了文学之路。

  他后来又曾过了一段流浪的生活,增加了他新的人生体验。杰克伦敦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他一直对读书很有兴趣,即便他做蚝贼的时候也没忘了空闲时阅读。19岁他终于有机会进了奥克兰中学读书,并在学校的报纸上发表了连载小说。他希望靠劳动为生继续读书,然而残酷的现实让他的读书梦破灭,于是他踏上了去阿拉斯加的淘金之路。他依靠出色的驾船技术获得了一笔收入,然而淘金事业却获得失败,因为得了坏血病不得不回家。《野性的呼唤》就是在这次经历后写下的。

  作者自己就是从底层摸爬滚打起来,自己浑身就充满了野性,然而他也有上进心,渴望通过读书改变自己的命运。曾经他似乎做到了,也获得了一定成功,享受过短暂的风光和辉煌,然而最终还是归于沉寂。巴克的命运难道不是和他自己的命运很相像吗?所以我在叹息巴克命运的同时,也为作者的命运深深叹惜。

  然而,无论命运如何,我们的内心始终应该是向阳的。就像作者在恶劣的环境下仍然坚持阅读、坚持自学、坚持写作一样,我们在任何困难面前也应该永不放弃努力,永不放弃希望和心中的光明!

  因为,黑夜无论怎样悠长,白昼总会到来。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10

  看到写动物的书,很开心,特别是看了沈写的几本动物小说,比如《斑羚飞渡》,《老马威尼》。而且我听说过《野性的呼唤》这本书。看完第一反应是结合杰克伦敦写的另一部小说《白牙》。很难说谁更幸运,因为一个人得到了温暖幸福的生活,而另一个人回到了森林,找到了自己原来的生活。但有一点很常见:从原始森林被推入苦难,然后被有爱的好人拯救,从苦难中解脱出来。

  巴克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狗,受过文明教育后,一直生活在南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之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黄金丰富的阿拉斯加,成了雪橇犬。它目睹了人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的残酷无情和你死我活的`斗争,所以为了生存,它学会了不顾道德的生活原则,变得凶狠、机智、狡猾。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苏醒了,逃进了丛林,回到了荒野。杰克伦敦在小说中形象地刻画了狗眼中的世界和人的本质,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冷酷现实和“适者生存,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对自由的渴望和奔跑,是作家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巴克遇到的狗和人中间,充满了“棍棒和毒牙的法则”,即“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法则。巴克和其他的狗和人一样,充满了对权力的渴望,所以巴克经历了与挑战者的长期斗争。第一个敌人是——spitz,当时巴克的狗对的头。巴克,这个初出茅庐的狗,遍体鳞伤,最终击败了对手争夺领导位置。巴克的领域感也很强。谁侵犯了他的领地,谁要么屈服,要么倒下。

  巴克生命中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人,约翰桑顿,他在关键时刻救了巴克,给了他无限的爱和温暖。桑顿在巴克心中的地位很重要,但也正是因为如此,桑顿的死给了巴克沉重的打击,迫使他走向了疯狂。

  《野性的呼唤》狗的经历说明,文明世界的狗是被主人逼回到野蛮的。它是关于狗的,反映了人类的世界.我有点小心,我会像巴克一样。一旦我最重要的东西突然丢了,我还会去“野蛮”吗?我不这么认为,因为巴克是野兽,野蛮是他的天性,野性会让他回到森林,他别无选择,因为城市再也容纳不下他了。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11

  在我刚明白这是写一只狗变得狼的故事时,我就急切地想读这本书,因为我喜欢狼。我明白这是一种灵性的动物,它们聪明像狐狸却比狐狸勇敢;它们凶猛如老虎却比敏。狼的身上有许多动物的优点,所以狼是值得佩服的动物。但狼又是可怕的,它们经历过太多生与死的磨砺,目光里满是机警。(我是指对陌生事物)

  一只狗怎样会变成一只野性的狼?那只叫巴克的狗为什么放弃南方温暖的家而选择了深林?等等的疑问,迫使我读完了这本书。

  巴克是可悲的,但也是幸运的。可悲的是它被无情地抛出了礼貌世界,它本能够受到宠爱,但蛮荒世界教会它必须坚强,必须强势,不能倒下,一但倒下就意味着死亡。而幸运的是,巴克在荒地中释放了血液中的野性,释放了它可能一辈子也无法释放的能力和领导才能。

  巴克的退化或者说是原始化,毋庸置疑是人类造成的。人类的愚蠢没有让自己获得多大的利益,却为自己又树立了一个强大的敌人。巴克曾得到过爱。桑顿的爱让巴克感到温暖,感受到人类的关怀,使得它也以更加炽烈和狂热的爱回报桑顿。然而人类的战争让巴克失去了唯一的关怀,它的`野性被全部唤醒,它明白它同人类在没有任何联系也就不再留恋。它奔向自己的生活,奔向只为自己战斗的生活!

  这部书很真实很血性,也映出作者的渴望,他渴望自由,他期望自己更强大,不屈服于自己的命运。应对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我不得不告诉自己,仅有自己强,才能不被别人比下去,才能在社会中立足。这同巴克置身的血腥的荒地没有太大的区别。虽然这一切对我来说太陌生了。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12

  今年寒假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一书中讲述了一条叫做巴克的狗本是无忧无虑在法官身边,但有一天,一群人把它打晕带到了天气十分恶劣的北极做了雪橇犬,在弱肉强食的大自然中经历了各种磨难后,终于成了名副其实的犬王!

  我十分敬佩巴克,他与其他狗并不一样,他懂得对抗,在红毛衣几次痛击后,他并没有屈服,反而是更加愤怒要去对抗,他活得也非常有尊严,因为他知道他已经不再是那只可以无忧无虑的家狗,而是真正去了另一个世界——大自然!在几次磨难中他终于懂得只有去拼搏只有去努力,才能活下来同时也要成为雪橇犬队的犬王,要不然面对他的只有冷落与歧视!要么称王,要么成亡!

  这本书中也有感动与温暖,当巴克被新主人救后,他就如变了个模样,他的内心因受到大自然的影像所以内心冰冷无比,对生活也没有了任何兴趣,他只觉得只要活下去就已经可以了!但被新主人救后他的内心渐渐变得阳光起来,他的冰冷早已被新主人那灿烂如阳光般的`爱感化了,他也为了主人可以牺牲自己的一切!直到主人死后他悲哀欲绝,又重新与他的狼伙伴走进了丛林开始了新的生活!

  巴克,他是那么努力的活着也是那么懂得感谢,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去努力感谢呢?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13

  (一)

  巴克的精神实在值得我们敬佩,牠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会勇敢地闯过去。可是,时下有些青年人遇到很少的打击、挫折,又或者成绩、交友遇到困难时,就只会逃避,有些更会选择死来逃避。这些人真是愚蠢到极点。

  青年人在成长道路不免会遇到挫折、困难,若这样就一蹶不振,怎么行呢?青年人应该要有魄力呀,把这些当作是一种磨练,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磨,不成材。」人生的道路有时如海一样风平浪静,有时却充满波涛骇浪,没有一条人生的道路是不会崎岖不平的。

  我们要知道在生活中一定会有欢乐、忧愁,巴克也经历了无数挫折,但牠都一一阔步地跨过了,最终回到大自然的怀抱,所以我们亦要相信自己的能力啊!

  (二)

  野性,是征服万物的欲望和野蛮,当世界上只剩下征服者和被征服者的时候,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因为这一切都是生命的价值。胜负就在一刹那之间,不能有半点的犹豫与松解,现实是用来面对的,危机只有勇敢的接受,并征服它……我想巴克也正是知道这一道理,所以才会想要变强、想要征服着一切,它所存在的世界。

  我佩服巴克,深深的,发自肺腑的。也正是它的那中面对困难、危机永不低头,永不言弃的精神吸引着我,就像飞蛾被火深深地吸引着一样,奋不顾身。

  作为一个人,我总是在逃避这个世界的.残酷,逃避着自己,结果一直处于原点。当别人从我身边走过,只能眼睁睁的望着,害怕面对那未知的一切。但是巴克告诉了我:要生存,就得让自己变强。但是,不要跟大多数人一样,为了某种目的,而把自己的本性给丢弃。

  (三)

  我觉得巴克很能适应环境。在红衣男人的棍子下,它懂得了服从和忍耐。刚到北极时,它不适应那里的寒冷与残酷,但很快,它就适应了那里的寒冷,并且变得坚强而又狡猾。

  我觉得巴克勇猛而又机智。它想获得领头狗的地位,就咬死了领头狗,自己成为领头狗,并最终成为狗群的霸主。当面对狼群的挑战,巴克勇猛地击退狼群的攻击,最终被狼群接纳,加入到狼群的队伍中。

  我觉得巴克很忠心。只要你对它好,它就会舍生忘死地回报你。巴克的主人被激流冲到河里了,巴克就不顾生死、坚持不懈地把主人救上了岸。

  读了这篇小说,我觉得动物和我们一样,有一颗感恩的心,我们要善待它们,不能伤害它们。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14

  任何生物的一生都会遇到生活环境变化的时候,而环境的变化就代表着只有自身做出改变,才能在新环境中生存下去,继续学习下去,工作下去。

  本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名居住在大法官家里的狗,叫做巴克。巴克一直过着优裕的生活,直到后来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辞别了轻松愉悦的生活,它被迫走上了帮别人干活的道路,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环境转换的十分突然,甚至让巴克没有任何的思考和反响时间,它也不知道当雪地犬的'技巧。

  很明显上天给巴克开了一个玩笑,但它坚持下来了。它没有被严酷的天气击垮,也没有被竞争对手给击败,在不断换主人,换工作的情况下,它还是坚持下来了。这不仅仅是因为它有着超乎常狗的毅力,更主要因为它可以很快的适应新的环境。

  想要适应一个环境,就必须要真正了解那个新环境,假设我们到了一个新的学校,我们想要融入这个学校,就必须要了解这个学校学生的学习情况。首先去了解一下这个学校的教育方法,如果要求学生会自主学习,那我们就要让自己尽快适应这种自主学习的气氛。这样才能学到更多的本领,才不会浪费资源。在社会上也是这样,只有更快地适应环境,我们才能拥有更多的时机。

  当然如果这个新环境对我们自身有害处的话,我建议我们还是“我行我素”,不要让自己也偏离的正常的轨道。在现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谁能更快的适应环境的变化,谁就能更快地找到通往成功的道路。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15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一部短篇小说,主要讲述了一条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不是普普通通的狗,而是担任全书主角的狗,以其在冰天雪地里的生活、性格、情趣、事迹震撼读者心灵的狗。

  故事的大背景是发生在19世纪的欧洲,故事从一个安逸的城堡开始讲起,巴克,是一个富人家的宠物,每天负责看家护院,照看主人家的孩子,生活舒适安逸。后来北方开始了淘金的大规模运动,无数人前往北方,去追寻着自己的黄金梦,这也给无数的狗儿带来了无尽的灾难。巴克就是其中不幸的一个。

  他被一个花匠的助理卖给了狗贩子,从此踏上了一条回归野性的道路。他首先被关进笼子里运往北方一个训狗猎人的手里,猎人直接把巴克从笼子中放出来,巴克企图反抗,但被猎人的大棒狠狠地教训了,他第一次被揍得那么惨,他逐渐开始明白了,棍棒的统治方式,“手拿大棒的人就是制定法律的人,就得服从。”。他从此和其他的被贩卖的狗关在一起,狗群里每天互相厮杀,他也在慢慢的褪去文明的外衣,回归原始的野性,从被别人欺负,到最后称霸,他已经变得狡猾、贪婪、无畏,但是他还是没有变坏,他没有恃强凌弱,他仍然恪守正义的法则。

  最后在他奄奄一息的时候遇到了一个爱他的主人索恩顿,他在主人那里得到了休息,恢复了健康,而且体会到了真正的爱。本以为故事就要圆满的收场了,在他和主人一起去探寻黄金宝藏的时候,他每天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他们在荒野深山之中,找到了黄金宝藏,他已经恢复了一半的野性,可也舍不得离开他心爱的主人,在一次与狼的相处中,他发现这就是他内心一直呼唤他的声音,但是他还是眷恋他心爱的主人,他再次回到主人身边,那几天,他寸步不离的跟着主人,因为他之前的好几任主人都在他的生命里消失了,他太害怕失去主人,尤其是这个对他特别好的主人。

  在和主人呆了几天之后,他又想独自进入森铃里觅食,就独自在森铃里猎杀了一头大的领头公鹿,之后他又回到主人的'住处,但是在快要到住处的时候,他嗅到了一种不祥的气氛,他知道主人一定有生命危险了,他谨慎的向驻地慢慢的前进,他首先看到了主人的朋友乔死在了草丛里,身上插着一支箭,又往前走去,看到了另一个主人的伙伴浑身被箭刺中,也死了。

  此刻的巴克,看见正在欢呼鼓舞的印第安人,彻底愤怒了,他咆哮着冲进了人群中,开始了疯狂的厮杀,他高大雄壮的身躯,在瞬间撕裂了许多人的喉咙,他嗅着主人最后的一丝气息,气息在靠近河边消失了,他知道主人一定是死在了河中。他在河边呆了很久,最后依依不舍的离开了,他从此就无一无挂了,这时候狼群正好回到了这片山谷,巴克的体型有三匹狼那么大,他足矣一个人抗拒一群狼。最后,他杀死了几头领头的大狼,和之前的那头狼再次相遇,他从此称霸了狼群完成了他从文明到野蛮的彻底蜕化过程。

  每年都会回到曾经的那片驻地,去吊唁自己的主人,后来那片山谷就是狼群的居住地,再也没有人敢侵犯那片土地。

  书中更多的是关于人性的探讨,最先进文明的人类,可能在特殊的条件下,变成一个野性贪婪的动物,本书,借用巴克,一条狗的故事经历,诠释着在面对生命危险之时,生存就是唯一的选择,为了生存可以不惜一切代价。换句话说,我们当今的文明,也需要一点原始的野性,不要让文明夺取了一些原始野性中的宝贵精神财富,譬如对胜利的渴望,对事业的执着,对生活的隐忍等等。但不可让野蛮的欲望占据了文明的道德本性,否则人们将回到精神上的荒蛮世界里去。

  跌宕有趣的故事情节,深厚的人和狗的感情,一定不会让你失望。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16

  今天,我读完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巴克是一条重达一百四十磅的杂交狗,它肌肉结实,皮毛厚长。它原来住在法官米勒豪华的`别墅里,后来被人偷出去卖掉,几经周折后踏上了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主人的棍棒之下,它意识到公正与自然的法则;在食物不够的情况下,它懂得了奸诈与狡猾。经过殊死的搏斗,它最终确定了领头狗的位置。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沙龙老板、毕罗尔特、弗兰克斯、哈尔、约翰?桑顿。巴克与最后一个主人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厚友谊。桑顿曾将它从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它也多次营救主人,它还帮助主人赚得了两千美金,让主人偿还了债务。当主人惨遭不幸后,巴克便走进了荒野,利用四天的时间拖死了一只驼鹿。最后,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这篇文章揭示了当时生存环境的险恶,动物之间相互残杀,人与人之间尔虞我诈。在生存竞争中,人们没有了道德观念的约束。《野性的呼唤》表现了杰克?伦敦的自然主义思想。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17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巴克。他有着高贵的血统——父亲是一头獒,母亲是一头德国牧羊犬。这时你应该猜到了吧,巴克是一头狗。

  巴克出生在南方一位法官的家里。他本应一辈子与粗野无缘,却因为嗜赌成性的园丁因为没钱赌博而被卖到了北极,充当了一头拉雪橇的下等狗。北极气候寒冷,生存条件极其恶劣。巴克作为獒犬的潜能被迅速调动起来,同时爆发出来的还有灵魂深处的野性。在这里,动物与人类都遵守着最原始的丛林法则——弱肉强食。狗与人,每天都挣扎在生与死的边缘,而我们的主人公也是一样。这群狗的首领——一头浑身雪白的丝毛犬,频频向巴克挑衅,一步步挑战巴克忍耐的极限。巴克终于按捺不住越腾越高的怒火,咬死丝毛犬,成为狗群的新首领。这支雪橇狗队被卖来卖去,最后除了巴克,全军覆没。在这期间巴克经历了一次次生与死的洗礼生存了下来。最后他毅然走入大自然,重归荒野,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读完这本书,我惊讶地发现,原来世界上还有这么原始野蛮的地方,巴克的命运一直紧紧地揪着我的心。当我看到巴克被卖到北极时,我非常气愤;当巴克终于战胜丝毛犬成为新的首领时,我又为他的勇气而赞叹。原来生命,比我想象的要顽强得多,生活也远比我想象的艰辛得多。

  獒犬巴克的命运,是一部可歌可泣的生活悲喜剧,但是我们许多人的命运不也是这样的吗?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18

  读完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深刻地体会到拉雪橇的猎犬是多么的勇敢,强大。尤其是故事中的巴克,这本小说的作者是美国具有民族色彩的优秀作家杰克。伦敦,他的小说作品创作极丰,1876年1月12日杰克伦敦在旧金山出生,1916年11月22日死于突发性心脏病。他的童年是在艰难困苦中度过的,曾当过报童,水手,流浪中还蹲过监狱,后来去过阿拉斯加淘过金。

  当杰克伦敦发现当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人爱好去北部极地去寻找金矿,这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于是就出现了小说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爱犬,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因为大量盛产黄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宝爱好者都会聚集到这里来,而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这个原因被卖到这里。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首先是对领头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着点,之后不断指代领头狗斯比茨制造麻烦,最终与斯比茨挑起了一场恶斗,并将它打败后杀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他来说实地是简单。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小说早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向征,通过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说中写狗就是写人,赋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动,所以称狗为“他”而不是“它”。

  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但他最终走进狼群,回归大自然后吟唱的那支远古的歌,我们又怎能做到原样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学的一种表达方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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