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法心得体会(精选19篇)
我们从一些事情上得到感悟后,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就可以提高对思维的训练。那么要如何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师法心得体会,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教师法心得体会 篇1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职业,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当我是学生的时候,我学习的是《守则》《规范》;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学习的是《教师法》。我国于1998年修订了新的教师法。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教师法心得体会 篇2
通过学习《教师法》,让我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
一。为人师表,言传身教
教师的人格力量来自于学术水平与道德情操的完善统一,不仅要在自己讲授的课程中学识渊博,循循善诱,更要通过言传身教,通过榜样,无言的力量教给孩子做人的道理,使学生树立坚定的信念和远大理想。在学生的眼中,教师具有无可怀疑的威信,教师是一切美好的替身和可效仿的榜样,教师的一言一行,都通过这样那样的方式,对学生的各个方面产生影响。
二。 将做人的教育寓于教学中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传道"是三大任务中的首要。告诉学生科学道路和人生道路的曲折,要培养百折不挠的克服困难的坚强意志。老师应该努力学习做这种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的教育。
三。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是学生对老师的尊敬之言。对于老师则不可以"家长"自居,应该与学生平等相待,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爱学生就要尊重他们的人格和创造精神,与他们平等相处,用自己的信任与关切激发他们的求知欲和创造欲。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教与学,互为关联,互为依存。"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一个好老师会将学生放在平等地位,信任他们,尊重他们,视他们为自己的朋友和共同探求真理的伙伴。
四。视学生为己出,处处关爱学生
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学生正处于人生观和世界观形成的重要时刻,在成长的道路上,难免会遇到各种困扰和问题,需要我们去帮忙引导。那么如何用爱心去打开学生心灵的.窗户?首先就要了解他们。了解学生的爱好和才能,了解他们的个性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只有了解了每个学生的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才能引导他们成为有个性、有志向、有智慧的完整的人。苏霍姆休斯基说得好,不了解学生,不了解他的智力发展,他的思维、兴趣、爱好、才能,就谈不上教育。
为了实现"为人师表,以德立身".我决心从以下几方面做好:
第一 ,要从开始严格要求自己。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一名教师,要一身正气,要突出"为人师表",就是要追求"以德立身".
第二,坚持学习与实践。教师的基本职能是"传道、授业、解惑".因此,作为一名教师,首先要学识渊博,品德高尚,还要富有教学经验。而要做到这些要求,就应该做到坚持学习与实践。要进一步学习新知识,不断增强业务水平。
第三,要爱教育事业。只有"热爱教育事业",才能体现"为人师表,以德立身"的真谛;只有热忱的爱每个孩子,让他们的全部素质都得到提高,才能为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第四,热爱每一个孩子,不只教给孩子知识,还要教会他做人,还要关爱他,时时刻刻让他感觉到集体的温暖。让每个孩子都能在这个集体中茁壮、健康的成长。
教师法心得体会 篇3
著名的的教育家叶圣陶先生曾经说过:“教育工作者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师表”。从小学生的心理特征来看,由于具有天然的“向师性”,又处于世界观、道德品质的形成时期,可塑性大,易受成人和外界环境的影响。因此,我们教师要能够做到严于律己,言传身教,从思想到作风,从心灵到外表,从言行到举止,在各个方面都成为学生的表率。在学生的心目中,教师就是智慧的代表,高尚人格的化身。对于学生来说,教师的言行就是道德标准,他们往往把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作为自己学习的内容,仿效的榜样。
由此我认识到,作为教师的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自己不仅在用学识教人,而且更重要的是用自己的品格育人。作为教师,无论在思想品德、学识才能、言语习惯、生活方式和举止风度等方面都要以自己的良好形象教育和感化学生。但实际工作中少数教师受社会不良风气和少数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影响,造成教师之间的不正当竞争,使教师之间关系紧张,师表意识淡薄,缺乏集体主义观念和团结协作的精神,动不动就在学生面前对社会不良现象和学校内的某些不认同的做法发“牢骚”,或以贬低、轻视其他学科的作用和其他学科老师的威信来抬高自己,以己之长攻人之短,互相拆台,存在着严重的“同行是冤家”的旧观念和“文人相轻”的不良习气,忽视了“以身立教”的作用,这种风气我们要坚决改变。
教师这个群体,在现实社会其实是真正的“弱势群体”,充当着多重角色:作为教师要有教师的职业道德;作为社会成员,应具备社会公德;作为家庭成员,应有家庭美德……因此有人称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然而,正是这一辉煌的称呼,使得社会对教师的苛刻与责备也日益增多。要求做教师的不仅要有较高的文化素养;有系统的理论知识;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有博大宽阔的胸怀;有退一步海阔天空的境界……还要有甘于清贫的孺子牛精神!却忽略了教师其实也是一个社会人而不是神,忽略了教师在面对成千上百性格各异的、情绪不宁的学生时所承担的巨大的'精神压力和心理压力之下可能产生的心理反应。
不过这种压力也造就了教师百折不挠、勇于奉献的青松般的性格。作为教师的我们要切实转变观念,提高认识,讲究职业道德,要彻底摒弃那些功利的、腐朽的思想,改变那种简单的粗暴的方法,既要教书,更要育人,把培养建设社会主义合格人才的重任勇敢地承担起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充分考虑到学生的个性差异,用多样化的、积极的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避免与学生发生冲突,多鼓励,少批评,多表扬,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感受到家庭的关爱,从而迸发出学习的热情。
教师法心得体会 篇4
近段时间,学校开展了学法知法活动。我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了《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重要理论,通过教师法制教育学习,我受益匪浅,使我坚定了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学生的信念。
在教师法制教育学习过程中,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注重职业道德真正做到依法执教;热爱本职工作;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关爱和尊重学生,以学生为本,是现代 教育的根本要求,是师德建设的核心内涵,学为人师,行为世范, 每位教师应在教书育人,完成崇高使命的愉悦中升华道德,主动做 高尚师德的践行者。
二、使我充分认识到了学法用法的重要性作为人民教师,要做到依法施教、依法育人,必须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宣传法律知识、贯彻法律知识。当然,前提是要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知法、懂法,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师规,坚持做到 “为人师表” ,自觉遵守学校 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洁身自好,以德服人,以身为教,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加强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律认识尤为重要。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屡增不减,是法制观念淡薄的结果,作为人民教师帮助学生了解一些法律常识是必要的。青少年正处于青春期时,生理和心理正在走向成熟但又未完全成熟,心理上充满着独立性、依赖性、自觉性、反抗性的矛盾,起伏比较大、易冲动、自我 控制能力较差、做事情欠缺考虑;而且他们的人生阅历浅,社会环 境却又非常复杂,社会上对青少年诱惑的东西太多,对青少年学生的'成长也发生着重要的影响。如一些非主流文化,网络上负面消极的东西,虚拟的网络世界,扭曲的价值观等。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让我们与法同行, 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合格的人民教师。
教师法心得体会 篇5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在学习《教师法》的过程中,我不仅仅更新了自我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我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能够吞下去,那此刻我不会再怎样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必须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好处,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教师法》不仅仅帮忙教师得到她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我的权利。
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时候,教师的教育教学是凭职业道德、凭良心。为了取得比较好的教学成绩,有的老师采取了一些过激的行为,如体罚学生等。《教师法》对此给出了明确的界定。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礼貌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务必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教师要面向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对于优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状况,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
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用心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忙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为此教师法规定了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职责。对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务必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忙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对于情节极为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职责。
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是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我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所以我认为给予我们这些新教师上一节用法的课更有实际的必要。
透过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使我明白了要想使自我的思想适应社会需要,就要有知识,这就要学习。同样,人们的观念需要更新,提高自我的道德水平,也更要学习。加强理论学习,是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必要方法。
首先,教师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学习理论,就不可能科学地、全面地、深刻地认识社会,认识人与人之间的正确关系,因而就不可能构成正确科学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不能矢志教育,义无反顾,以坚毅不拔的精神,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困难,为人民教育事业而努力奋斗。其次,教师要学习教育科学理论,丰富科学文化知识,掌握教书育人的本领。教师学习教育理论,掌握教育规律,按教育规律办事,才能更好的完成教书育人的职责,这本身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一个要求。同时,透过学习教育理论,教师能进一步明确自我在教育教学中的主导地位,对学生的身心发展起重要作用,这就更能使教师进一步严格要求自我,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教师还应学习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只有广泛地学习有关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才能使教师从各种关系和联系中来认识和改造世界的任务,认识社会和人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在教书过程中育人。
其次,教师要勤于实践磨练,增强情感体验,提高师德修养。教育实践也是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目的和归宿。师德修养的目的',在于构成良好的师德素质,提高教师实践潜力。教师不仅仅要透过理论学习来分清是非,更重要的是要求身体力行,用这些认知指导自我的行动,培养自我的良好的品行。就像我国著名教育家蔡元培先生指出的那样,道德不是熟记几句格言就能够了事的,要重在实行。
教育实践是正确师德观念的认识来源,只有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才能正确认识教育活动中的各种利益和道德关系,才能培养好自我的师德品质。教育实践还是不断进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动力。教师道德品质修养不是一时一事而就的,而是要在教育实践中不断的探求,不断的认识,不断的完善,不断的提高。
在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中指导整个修养过程的总目标是崇高的教师职业道德理想,它作为一面旗帜,为教师如何作人,如何胜任教书育人的职责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和奋斗目标,并成为教师生活的重要精神支柱,推动和激励着教师朝着更高的道德境界奋进。但是,由于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过程是构成师德的各种要素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过程,个人原有的道德水平与社会道德要求之间的矛盾和不平衡性,使得教师道德修养的目标必然有着层次之分,每个教师务必从自身的实际状况出发,确立可行的目标,去努力实现自身师德从无到有,从现有层次向更高层次的攀登。
教师法心得体会 篇6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然而作为人民教师的我们,在这支队伍当中对教师法的认识可以说是盲人摸象。以前,我国的教师长期处于无法可依可依的境地,因而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教师、拖欠教师工资、无故开除教师等。然而许多教师不懂教师法,所以即使有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这些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故有法等于无法。
通过对"教师法"的学习,了解了一些法律常识,同时也深深体会到作为一个教育工作者必须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热爱教育事业。要把教育与国家的兴亡、民族的振兴,现代化建设的成败联系起来,才能对教育事业有深刻的认识,并将这认识落实到日常的`行动中,才能产生对教育事业的真爱,树立"一切为了孩子"的精神。
第二,热爱学生。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只有把学生教育培养好,振兴中华才有希望。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地对待他们,不侮辱、歧视,对他们一视同仁,不体罚和变相体罚。热爱学生,可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使他们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新人。
第三,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要成为一名优秀教师,关键要有较高的素质。必须具备扎实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品德素质、心理素质、创新精神和能力素质。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努力学习和掌握现代教育技术,积极参与教育改革,认真总结经验,努力探索教育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第四,工作积极、认真负责。工作积极,就是要勇挑重提,埋头苦干,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吃苦耐劳,为教育事业多做贡献。认真负责,根本的一条是对学生成长与成才负责,因此必须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第五,团结互助、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团结互助,一方面教师与教师之间要团结友爱、和睦相处,在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另一方面教师与学生之间也要团结互助。廉洁从教,要有高尚的思想道德情操,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礼貌,爱护公共卫生,语言规范健康,禁止粗俗言辞,衣着朴素端庄,随时以一个优秀教育工作者严格要求自己。
总之,要想成为一名优秀教师,关键要有较高的素质,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孩子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
教师法心得体会 篇7
20xx年暑假为了提高教师对《教师法》的认识,树立法的观念,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并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校组织了全体老师自学《教师法》,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学习让我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到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通过对法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我的认识。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为了能顾更好的完成教师这一神圣而重大的使命,学习教师法是一条必要而且有效的途径,因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通过本次学习,我为以后的工作总结了一下几点努力方向:
一、关爱学生,言传身教。
没有爱就没有教育。热爱一个学生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则无异于毁坏一个学生。学生正处于人生观和世界观形成的重要时刻,在成长的道路上,难免会遇到各种困扰和问题,需要我们去帮忙引导。如果说教师的人格力量是一种无穷的榜样力量,那么教师的爱心是成功教师的原动力。我在工作红要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把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努力发现和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在优秀品质,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坚持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教与学,互为关联,互为依存。“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一个好老师会将学生放在平等地位,信任他们,尊重他们,视他们为自己的朋友和共同探求真理的伙伴。在学生的眼中,教师具有无可怀疑的威信,教师是一切美好的替身和可效仿的榜样,教师的一言一行,对每一个现象的'态度,都通过这样那样的方式,对学生的各个方面产生影响,因此在教育教学中我要用自己的一言一行来教导学生,影响学生,真正做到言传身教。
二、刻苦钻研,提高自身素养。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自古就是“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但“育人”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有新的内容,现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是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这就要求老师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新形势下新的理论知识层出不穷,业务知识学习不能仅停留在学过、看过、听过即可,如果钻研不深不透,特别是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上做得不到位,就会对工作产生不可预知的影响。我们应该时刻记住,只有不断学习新的知识,不断加强业务进修,才能满足新时期对教师要求的“从经验型向知识型研究型的转变”,才能更好地做好服务于教育教学这项本职工作。
三、享受权利,严履义务。
通过学习,我清楚地了解到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教师法》中明确规定了教师所享有的权利、应当履行的义务以及承担法律责任等等。教师作为一支高素质的文化队伍,如果不懂得一定的法律,或者知法却不懂用法,不懂得用法律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是与这个“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很不相称的。合理使用权利,懂得用法律这个武器去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是维护法律的一种重要表现,也是我们当教师的应当具备的一种重要素质。在学习中我也进一步明确了教师应当努力遵守的行为准则。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该履行的一定的义务和遵守一定的行为规范。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我们要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要求自己,处处“身为正范”。尤其是不能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要严格遵守教育教学规程,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原则,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真正做到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要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保护好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四、严于律己,模范带头。
通过本次学习,很好的增强了自身的法律意识。在以后的工作中,生活中,我要以法律为准绳,模范带头遵守社会公德。在自身和他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我们要敢于拿起法律的武器与之抗争到底,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我们的学生,保护我们自己。在平时的生活中坚决抵制毒赌黄等违法犯罪活动,做到自身不参与,身边的人参与要勇于制止,模范的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各项公德,努力塑造和维护好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以身作则,洁身自好,以德服人,以身立教,为学生树立起楷模。
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我还要继续努力,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坚持以人为本、以德立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养和职业道德修养;并紧紧围绕新时期教师师德师风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努力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教师法心得体会 篇8
通过对《教师法》的学习,让我意识到教师在享受权利的同时,更要清楚的认识到自己的义务。让我更加明确了作为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
一、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小学生模仿力很强,教师的一言一行对孩子的行为举止都会产生极大的`影响。同时,也在提醒我自己,在教学过程中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因此,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是作为教师最基本的道德素养。
二、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
学生是个不成熟的人,正在快速成长的人,学生犯错在所难免,面对学生的不足,要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坚持正面引导,让学生自觉意识到自身的不足并积极改正。多开展集体活动,让每一个学生在活动中培养集体荣誉感和自信心,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和谐发展。
三、终身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在工作中,要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在课堂中有所收获,有所成长。就要不断地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不断地向优秀教师吸取教学经验,时刻进行教学反思。
四、热爱教育事业
有人说,是“忙”还是“忘”,关键取决于心的位置。只有把全身心的爱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才能更好地关注学生、关注教学,提升自己。
作为教育工作者,需要学习和改进的地方还有很多。《教师法》为我们规定了方向和标准,教师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以德服人,以身立教,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教师法心得体会 篇9
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辱骂教师、拖欠工资等等的事情发生,而教师迫于时代和社会的压力,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我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仅更新了自我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我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能够吞下去,那此刻我不会再怎样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必须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好处,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教师法》不仅仅帮忙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我的权利。
作为一名教师,务必自觉地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既要以学问教人,又要以道德范人。学高为师,学是师之骨。我认为,21世纪的教师就应是高师能的人。
1、我们要做终身学习的楷模。知识社会的显著特征就是知识像滚雪球一样急剧膨胀并快速陈旧。应对“生有涯,而知无涯”的现实,教师务必不断地学习方能胜任教师工作。一个好的学习者首先要具有批判性和选取力,学习对自我有用的'知识。21世纪的教师就应是终身学习的示范者,是学生终身学习的楷模。
2、我们要做学生的心理辅导者。由于家庭问题、社会问题的共同作用产生了许多问题儿童,表现为行为异常,心理上有障碍。教师需要了解孩子们异常行为背后的原因,运用巧妙的方法予以疏导解决。
3、我们教师就应加强团队合作。教师职业的一个特点就是群众性,要求教师彼此协调,相互宽容,发挥群众的教育力量。教师还要应对学生团体,因为这种团体的活动指导能够提高教师的工作效率。但是众多个性鲜明的孩子组成的团体必然产生摩擦,所以教师务必是团队工作的专家,务必具备处理团体工作的潜力和方法。另外,未来社会的劳动分工将更加细致,生产过程的技术含量更高,人与人之间的联系途径日趋多样。教师务必教学生学会宽容,发现别人的长处,学会与别人一齐工作。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要学习和努力的地方还有很多。只有在思想上不断地严格要求自我,在工作中不断地提升自我,以饱满的热情和和蔼的工作态度对待每一个学生,时刻关爱学生的健康成长,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为让每一位学生适应时代的发展作出自我应有贡献!
《教师法》的资料很丰富,那里只是简单的介绍,期望大家透过认真学习,将来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我的合法权益和履行自我的应尽的义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我的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把自我的一切贡献给这一光荣事业。
教师法心得体会 篇10
通过对《教师法治教育读本》的学习以及陈志良校长开展的讲座,使我认识到,作为一名教师首先自身需要学习法律方面的理论知识,其次要注意在学校的实际教学过程中,不断的运用法律知识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做到防微杜渐,正确处理一些以外事故。使学生在老师的榜样作用下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让学生度过快乐的校园时光。 作为新时代的教师,我们要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来补充自己的大脑,让自己的法律意识更强。如:教师法、教育法等一些基本的法规,这不仅有助于教师专业化队伍的形成,同时也有助于教师维护自己的权益,履行自己的'义务。
认识到学生的人生观、世界观都不稳定,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学生作为未来社会建设者的一支重要生力军,影响学生人生价值观形成和发展的因素必然是多方面的。作为一名教师,我们不仅需要树立正确的、科学的法律意识,以法律意识正确的理论为指导,更要勇于实践,在具体的学习生活实践中培养、形成和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识。在和学生接触的过程中,不断的完善自己的人格,提升自己的法律修养。
一、正确认识学习法律的意义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其内容包括八个方面,即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教育部1997年制定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八个方面要求,第一条就是“依法执教”。 为什么《教育法》、《教师法》、《规范》都把守法作为教师的第一条?一是传播人类文明的需要,二是教书育人工作的需要。三是建设和谐校园的需要。四是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需要。五是规范自身行为的需要。因此作为人民教师明确学习教育法律法规,依法执教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正确认识的权利与义务
(1)正确认识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教师法》赋予教师“教育教学权;学术研究权;学生管理权;与学业评价权;获得劳动报酬权;享受福利待遇权;参与民主管理权;参加进修培训权”等八项权利。教师的六项义务: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贯彻
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2)从法律的角度认识未成年学生的权利。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成年人在学校享有的权利:受教育权、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身体自由权和内心自由权、肖像权、财产受到管理、保护权、独立财产权、荣誉权、拒绝不合理劳动权、民事活动代理权、平等对待权、隐私权、拒绝不合理校内外活动权、休息娱乐权、生活获得照顾权、获得良好的校园环境权、名誉权、拒绝乱收费的权利、著作权、民主自由权、民主监督权。
三、正确认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提要
预防事故必须做好“三件事”: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建立完善安全制度、出现事故及时救助。首先对学生进行防火、防溺水、防触电、防雷击等安全教育;进行物理、化学、生物等课程实验安全教育;进行体育课、实践课等活动安全教育;提出同学之间矛盾纠纷处理、校园生活中站坐行走规范、节假日往返学校交通安全、日常饮食起居卫生基本要求等等。其次要完善制度,建立校园设施设备验收、检查、管理、维修制度;建立校园教室、寝室、食堂、实验室、运动场等日常管理制度;建立学生违纪行为的处分制度;建立校园危险物品物品使用、管理、储藏、销毁制度;建立学校传染病预防、救治、报告制度等等。再次要严格管理,制定各种应急救助方案、组织学生开展火灾、地震、洪水等遇险逃生训练;坚持对学校的使用的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对学生中出现的违纪、违规、危险行为及时制止;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对教师进行一般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保证校医、保安等与安全有关的人员配备;保证校园的逃生、消防等安全通道畅通;禁止校外闲杂人员进入校园等等。最后,及时救助,在发生校园火灾、垮塌事故、交通事故,以及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时,领导和教师必须挺身而出,组织学生撤离疏散;对受伤学生应及时联
系120急救;对学生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疾病流行除及时与120联系外,还应通知上级领导和疾控中心到场,确定是否采取紧急措施,防止病情扩大。
四、正确认识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做好“四项工作”重要性
及时救助、通知家长、报告上级、善后处理
首先是要积极救治,及时报告 。学校万一发生了学生伤害事故,校长及全体教职工应在第一时间组织所有力量并通过120急救电话和紧急联系附近医院等措施对受伤害学生进行全力救助,力争使损失和影响减至到最低程度;并及时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联系受害学生监护人,有必要的要及时联系公安等部门。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要端正态度,不能麻木不仁,更不能回避隐瞒、拖延卸责,也不能一味自责、主动揽过。
其次是要主动处理,科学应对。事故发生后校长及相关责任人要积极、主动、真诚地投入事故处理之中;要熟悉法律法规,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和学校;要坚持底线,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要尽力安抚好家长,不要乱表态和大包大揽;要尽量协调处理,不要使问题复杂化;要注重证据的收集,争取工作主动。
因此,我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识,不断增强教育法制观念,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正确的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教师法心得体会 篇11
最近,我们全校教职工一起学习了《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等。通过学习,使学校教师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我在学习中也收益非浅、感触颇多,下面就个人学习所得谈几点体会:
一、教师要爱国守法,我们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
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内容。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教师职业最大的`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关心尊重每一个学生,用教师的爱心去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的发现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不歧视学生,更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学生在尉犁一校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现代教育是开放性教育。学校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必须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课内外、校内外多种方法结合,调动学生主体参与意识,发挥各自的功能,相互合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因此,在今后的教学中,我会更加努力。用法律解决问题,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教师法心得体会 篇12
今年2月以来,我积极参加学校里开展的学法活动,通过学习《宪法》、《民法通则》等基本f法规,《教育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法》、《教师法》等教育法律及有关的行政法规,以及参加学校组织的两场学法用法专题讲座,进一步增强了我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和法制理念,依法行政能力也有了一定的提高。
一、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是各级领导干部、执法和司法人员有效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执法、司法实践中现实问题的客观需要。树立和坚持服务大局的理念,胸怀大局是前提,立足本职是基础,正确履职是关键。这就要求我们要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主动增强全局观念和服务意识,依法有效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自觉用保障服务大局的成效检验各项工作,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我觉得,作为一名公务员,要脑中想着大局、心中装着大局,增强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学会从大局出发,从大局着眼,自觉地把各项工作融入大局之中来思考、谋划和部署,使各项工作切实体现服务大局的要求。立足本职是服务大局的基础。我们每个人只有把本职工作干好,把各自职责履行好,把职能作用发挥好,才能真正为大局服好务。
二、学法律,要更加规范自己的行为。《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我觉得,教师在教育孩子的时候,全社会也会关注教师的个人形象和整体形象。作为一名教师就应该随时注意自己阳光、忍耐、宽容、严谨的形象。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你的`教育更具有说服力。
三、要让法律法规时刻警醒自己。《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教师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我觉得,作为一名教育战线上的公务员,平时要让法律法规时刻警醒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坚持严于律己,廉洁勤政。作为教师,就应该努力做到为人师表,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习、生活氛围,让学生在快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同时,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应该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对学习或平时存在问题的学生多方想办法树立其信心,学会寻找孩子身上的闪光点。
教师法心得体会 篇13
人只有躯体,而无灵魂,或存在肮脏的灵魂,则他形同行尸走肉。教师是引领人的灵魂走向光明,使灵魂得到升华,所以,她不仅伟大,而且更神圣,更高尚。所以,在对教师的比喻、称赞中我最欣赏“教师是人类灵魂工程师”这一称号。作为教师本人,他应是一名高尚的人。《教师法》就是教师的监督员和守护神。
同其他法律一样,《教师法》为教师明确了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教师法》为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强大的后盾和法律依据。
通过学习,我感悟到,在享受权利和应尽义务中,教师应把应尽的义务作为首要的行为准则。因为,教师之所以有这些权益,是因为我们拥有“教师”这一职业称号,是教师,法律才赋予你得到法律规定的相应权益的权利,而这些权益必须教师在履行义务后才能得到,所以,教师应以履行职责为先,争取权益在后。也有人认为,在享有权益为先的基础上,才体现教师这一行业的特殊,那么,你首先失去了作为一名教师的最基本的资格,你不是一个高尚的人,你就是一般的社会人了。
《教师法》赋予教师崇高的使命,作为教师,是在社会人这一身份上再作了提升的另一种身份,所以,我们应以国家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准则,真正做到:依法治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在平时的社会活动中要时时注意自己的形象,依据江苏省教委颁发的《中小学教师日常行为规范》,做到:热爱祖国,献身教育;钻研业务,教书育人;热爱学生,诲人不倦;遵纪守法,团结协作;以身立教,为人师表。
教师面对的教育对象是未成年人,除了教书还要育人,所以,我们还要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教师法心得体会 篇14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规定:教师应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从有关材料上我知道了:师表就是指教师的道德行为和意志品质要成为学生的表率和典范。
我记得教育家叶圣陶先生曾经说过“教育工作者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师表”。从青少年的心理特征来看,由于青少年学生具有天然的“向师性”,又处于世界观、道德品质的形成时期,可塑性大,容易受成人和外界环境的影响。因此,教师要能够做到严于律己,言传身教,从思想到作风,从心灵到外表,从言行到举止,在各个方面都成为学生的表率。在学生的心目中,教师就是智慧的代表,高尚人格的化身。对于学生来说,教师的言行就是道德标准,他们往往把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作为自己学习的内容,仿效的榜样。由此我认识到,作为教师的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自己不仅在用学识教人,而且更重要的是用自己的品格教人。作为教师应无论在思想品德、学识才能、言语习惯、生活方式和举止风度等方面,都要以自己的良好形象教育和感化学生。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师规,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努力发现和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在优秀品质,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为人师表”成为新时期师风师德建设的重点和基础,我们要重视教育法规的学习,具有依法执教意识,以及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辨识力,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追求人格完美,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要有更高的人文目标,还要注意提高自己的思想修养。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洁身自好,以德服人,以身立教,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通过对教师法的学习,进一步的提高了认识,更有利于指导了我们今后的实践工作。
教师法心得体会 篇15
教师承担着为国家培养下一代的历史重任,教师发展和提高直接影响着国民素质的高低和各级各类人才培养。经过十几年的实践和探索,我国教师的终生学习初步走上了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轨道。终生学习的思想和观念逐步被广大教师接受,并日益成为教师工作和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法律是一种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它与我们每一个人的学习生活工作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是我们的保护神。给我最深的体会如下:
从受教育权的发展来看,学生的受教育权在教育法制实践中经历和将要经历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现代社会受教育权愈来愈多地被人们认识到他在人的发展中的作用,认识到了他应当属于人本身应有的基本权利之一重要意义。依法规定和保证受教育权已经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并表现在想追求学习权发展,向弱势群体受教育权发展的态势。
学习权是基于现代社会对受教育权的新认识而对受教育权的一种新的表述,其意义在于最大限度地保证受教育权主体的利益。在这方面我国已经做出了法律规定:
第一、 保障女子的受教育权。
第二、 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少年、青年的受教育权
第三、 保障残疾人的受教育权。
第四、 保障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第五、 保障流动人口子女的受教育权。
综上所述,我们所应确立的新的师生关系,不是以教师与学生占有多少的相对关系为前提的,也不是以学生是否具有超越性和是否可能成为教育者为条件的。教师对学生的尊重应当是对学生作为人的受教育权的尊重,这是学生的绝对权力,无论是教师还是其他主体,都应依法保证学生的受教育权。同时,我们强调教师对学生的尊重,绝不排除学生也应当尊重教师。教师作为教育者,同样有被尊重的权利,如果我们不从理论实质上认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那么就会依法限制学生的发展。
教师法心得体会 篇16
首先作为一名幼儿园教师应该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幼儿园的规章制度,比如每天准时上班,不早退,上班的时候坚守自己的岗位,不随意串班闲聊,如果请假需提前办理请假手续,不随便接受家长的送礼,教师自身仪表要端庄自然,服饰大方整洁,符合职业要求。带班时不穿高跟鞋,长发扎起,不佩带耳环等装饰物,不穿袒胸露脐或吊带装,端庄自然的形象不仅会给他人留下良好的印象,对自己的工作也带来了许多方便。
其次幼儿园教师应该热爱自己的职业,做事需细心、有责任心。幼儿园的工作包含了许多琐碎的事情,可能不小心忽略了个小细节,就会引来家长的不满。所以我们在工作的时候要时刻提高警惕,认真做好每件事情。如每天热情接待家长,做到笑脸相迎。主动与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配合。对孩子无意出现的过失,教师要耐心安慰,及时妥善处理,不指责、埋怨。对一天不入园的幼儿给予电话询问,对长期不入园的幼儿应家访。幼儿生病需服药和照顾时,教师要主动、热情、认真、负责。接待时,请家长向卫生老师说清服药方法,离园时向家长反映幼儿病情及服药情况。家长反映问题时(提出要求或建议),要态度冷静,认真负责,先让家长把话说完,然后耐心地把问题解释清楚,绝对不能强词夺理或不理不睬,家长认可老师后,他们会很放心的把孩子交给她,并积极协助老师的工作,这对今后家长工作的开展有很大的帮助,尤其对于新教师来说,能得到家长的认可会让我们信心十足的处理各种工作问题。
再次幼儿园教师需要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如果说教师的人格力量是一种无穷的榜样力量,那么教师的爱心是成功教师的原动力。幼儿园教师的内心需要充满着爱,把所有的孩子都当成自己的孩子来看待,这一点说起来简单,其实真的要做到并不容易。往往长得漂亮,性格活泼开朗的幼儿容易得到老师的关注和喜爱,而性格内向,默默无闻的.幼儿容易被教师忽视。有时候教师面对班级里的“皮大王”更是火冒三丈,不给他们好脸色看,久而久之在他们心里便会觉得自己是一个不受欢迎的孩子,这对他们的成长是不利的。每个幼儿都有自身的特点,可能有些幼儿闪光点多些,有些幼儿闪光点少些,但他们都是天真烂漫的孩子,老师要用宽阔的胸襟去包容身上的各种问题,耐心地去帮他们改正,我想只要老师用心,问题再大的孩子也会取得进步的。当你把所有的孩子当成自己的孩子去爱、去呵护的时候,你不再会觉得带孩子是一件头疼的事情,相反你会发现他们身上个个都有可爱之处,是整天带给你快乐的开心果。
最后我认为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所以教师不但要知法、学法,而且还要会用法。通过对《教师法》的学习,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如果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我们应该能够主动利用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教育事业是一曲爱心赞歌,是需要付出心血的。老师作为学生思想上重要的启蒙人,如果用爱心去关心他们,用爱心去帮助他们,他们一定会逐渐脱落思想的"尘垢",成为一块名副其实的美玉。教育工作是一门艺术,它需要我们用爱心来浇灌,培养,愿我们的工作能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更加出色!
教师法心得体会 篇17
给我以最深感触的,除了教师要学习一般的职业道德外,还要学习与我们教师这个职业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
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要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新的世纪,提出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治国方略,是马克思主义政权学说与我国社会主义政权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对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深远的意义。
法律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在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就是党领导的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要按照体现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法律和制度来治理国家。它既需要完备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完善的行政执法、司法、监督体系,又需要人们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的逐步提高。
我们作为新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作为人民教师的我们,在这支队伍当中对教师法的认识可以说是盲人摸象的。以前,我国的`教师长期处于无法可依可依的境地,因而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教师、拖欠教师工资、无故开除教师等。然而许多教师不懂教师法,所以即使有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这些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故有法等于无法。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
此外,我们还明白到我们一直以来所谈及的权利,其实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公权,一类是私权。后者是一种可放弃的权利,而前者则不可放弃。或者换句话说公权是一种同时夹带着义务。合理行使公权和私权也是我们当教师的一种重要的素质。
我们中国一直以来都被西方国家批评为"人治"的国家。现在国家政论既然下决心要从原来的"人治"改革为"法治",于是每一个公民自然而然肩负起知法、学法,守法、用法和护法的重责。
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是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
教师法心得体会 篇18
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然而作为教师的我们,在这支队伍中对教师法的认识往往不够,甚至可以说是“盲人摸象”。通过此次的学习,使我对教师法的`认识有了一个更加的了解。
《教师法》中明确规定了教师所享有的权利、应当履行的义务以及承担法律责任等等;在这之前,我国教师长期处于无法可依的境地,因而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常发生。如拖欠工资等,然而由于不懂教师法,所以即使有权益受到侵犯时,也不懂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故有法等于无法。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队伍,学好法律是必不可少的一种方法,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课程。此外,我们也明白了我们一直以来所说的权利,合理使用权利也是我们当教师的一种重要素质。
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真正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利益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更多的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的一项基本权利。所以我们觉得我们教师更有必要学习用法。
教师法心得体会 篇19
通过学习《教师法》,使我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的认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在当今社会中充当着重要的角色。作为教师的我们,应在《教师法》的指引下,在维护自己权利的同时,更好的为学生服务,为教育事业服务。
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这就要求做教师的不仅要有较高的文化素养,有系统的理论知识,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我们提倡教师要讲究职业道德,要弃那些功利的、腐朽的思想、简单的粗暴的方法,不能为了取得好的教学成绩而采取了一些过激的行为。对待学生既要教书,又要育人,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充分考虑到学生的个性差异,用多样化的、积极的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对学生一视同仁,不偏袒任何人。对于优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况,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助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多鼓励,少批评,多表扬,不讽刺、挖苦学生,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感受到家庭的.关爱,从而迸发出学习的热情。为此教师法规定了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对于情节极为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作为教师我们要有法律保护自我,也要用法律约束自我。在具体的工作中要加强自我的管理与约束能力。新《教师法》这部分法律的基本精神就是用法律来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保障教师待遇和社会地位的不断提高,加强教师队伍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优化和提高。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进一步的提高了教师们的认识,有利地指导了教师们今后的实践!《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更好的为教育事业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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