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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处罚管理制度(精选9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员工处罚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员工处罚管理制度 1
1.目的
为规范企业员工奖惩方法,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xxx集团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3.职责
3.1行政部负责按公司行政制度对全体员工执行奖惩;负责受理各部门提报的奖惩申请;
3.2各部门主管负责提报部门员工各项考核的奖惩申请;
3.3行政部经理负责惩罚项目的最终审批;
3.4总经理或授权人员负责奖励项目的最后审批。
4.管理要求
4.1奖励分为五大类:
a.嘉奖
b.记功
c.记大功
d.调薪
e.晋升。
4.1.1嘉奖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予以嘉奖:
a.完成任务及时出色者;
b.拾金不昧,有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c.助人为乐,热心服务,义务奉献,有具体事实者;
d.具有优秀品德,可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者;
e.对公司财物能悉心爱护,表现突出者;
f.本部门或本车间的定置管理达优者(考核主管);
g.能够为公司献策献力,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h.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能顾全大局,对其它部门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协助者。
4.1.2记功
有下列事实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和/或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在500~5000元之间者,予以记功并奖励300元。
a.全年度嘉奖达到五次者记功一次,由行政部统计后,直接报总经理批准;
b.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经济效益;
c.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d.公司遇到非常事故,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措施得当,具有功绩者;
e.从事对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行为者;
f.检举或制止违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在经营管理或质量控制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g.敬业精神或协调能力出色,部门凝聚力强,工作成绩突出,足可为公司楷模者;
h.员工连续一年未请假或迟到早退者,经审查确认后授予全勤记功奖;
i.对提高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者。
j.大胆实施小改小革,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者。
4.1.3记大功
有下列事实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或/和直接经济效益在5000元以上者,予以记大功,并奖励800元。
a.全年度内记功达到五次者记大功一次,由行政部统计后,直接报总经理批准;
b.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能奋不顾身,不避灾难,敢冒风险,救护人员及公司财产脱离危险,因而减少损失者;
c.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建议改进,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成效卓著者;
d.成本控制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e.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4.1.4调薪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予以调薪,增加工资。
a.达到晋升条件,但暂时职位没有空缺者;
b.一年内记大功达到两次及以上者;
c.工作成绩突出,但尚不足以晋升者;
d.工作性质发生变化,工作量有较大增加者;
4.1.5晋升
对工作认真负责,业务水平高,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管理水平和协调能力突出的员工,可予以升职,并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a.晋升条件
①具备较高职位的技术能力;
②相关的工作经验和资历;
③相应的管理水平、敬业精神和协调能力;
④职位所需的相关培训;
b.晋升程序
①副总级以下人员,可由本人或其主管提出申请,上级主管签署意见,呈交行政部核实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必要时,可由总经理直接予以晋升委任。
②副总及以上级别人员,由总经理或以上人员提议,经董事会讨论核定后予以实施。
c.晋升的员工接到调职通知单后,应于指定日期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d.凡因晋升变动其职务,其薪酬自晋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e.年度内有记大过行为者,取消晋升资格。
4.2惩罚
惩罚的种类有六种
a.警告
b.记过
c.记大过
d.工资降级
e.降职
f.开除
4.2.1警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或/和直接经济损失在300元以下,予以警告。
⑴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10元罚款
a.质量记录填写有错漏者,且造成轻微后果者。(每次)
b.不符合定置管理标识要求,有错标、漏标、摆错或乱摆现象者(每宗);对追查不到责任人的,将处罚该部门主管。
⑵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30元罚款
a.由于工作失误、拖延或责任心原因,影响到相关部门的工作,情节轻微者;
b.不能适时完成工作任务,情节轻微者;
c.布置的工作,但届时未完成造成轻微后果,事后无合理解释者;
d.擅离职守,闲游或上班打磕睡者;
e.丢失质量体系文件或管理文件者(责任人不清时,由主管承担);
f.责任心不强,缺乏敬业精神,情节轻微者;
g.对专检项目,质检员由于工作疏忽等原因,造成误检或漏检,情节轻微者(注:生产人员由于自检不严,产品质量欠控制,处罚措施相同)。
⑶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50元罚款
a.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b.在公司内喧哗或口角而影响正常秩序,制造纠纷或不和谐之气氛的,情节轻微者;
c.不服从主管合理安排及指导,情节轻微者;
d.未经许可,擅自在厂内推销物品者;
e.任何违背质量体系文件运作要求的行为,情节轻微者;
f.不能严格控制成本,造成轻微损失者;
g.缺乏团队协作精神,不能接受不同意见,情节轻微者;
h.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i.在任何时间内,借给(用)他人厂牌进出公司者;
h.违反一切安全用电制度者;
i.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工作无关的事情,或在上班时间内干私活者;
j.成品出厂后,引起客户投诉,但尚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者(生产员工及质检员等同处理)
⑷由于疏忽大意等责任原因,直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300以内的,可处以实际损失100%的处罚,以上条款如出现与该条款有冲突的,以该条款为准。
4.2.2记过
警告五次作为记过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况)或/和直接经济损失在301~3000元之间者,予以记过。
⑴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100元的罚款
a.未经许可不候接替先行下班者;
b.本部门或本车间的定置管理不合格者(考核到主管);
c.未经许可擅取同事或企业财物,情节轻微时,除追缴原物品或赔偿原物品价值外,另处以100元的罚款;
⑵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200元的罚款
a.违背体系运作要求,情节严重者(严重不合格、屡犯或拒不改善);
b.工作中酗酒,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d.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浪费,虽尚未造成重大损失,但情节恶劣者;
e.缺乏团队协作精神或敬业精神,不能听取别人意见我行我素,影响相关部门运作,情节恶劣,但尚未构成辞退的;
f.故意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g.机器、车辆、仪器等具有技术性的工具,非经负责人同意,擅自操作,但尚未构成损失者;
h.制造事端,引起争斗或有打架行为的;或行为粗暴、侮辱其他员工的;
i.有严重的失职行为的;
j.更改或伪造企业通告的;
⑶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300元的罚款
a.由于工作失误或拖延或责任心原因,影响到相关部门的工作,情节严重者;
b.造谣中伤,散怖谣言及不正确或含有恶意的事,而有损他人的尊严的;
⑷成品出厂后,引起客户投诉的,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由此产生的所有售后服务费用,对责任人依据4.2.1(5)或4.2.2(5)或4.2.3g条款处罚,并记过一次。(注:若属专检项目,由于质检员质量控制不严,所罚费用由质检员承担70%;生产人员承担30%;因客观原因质检员无法发现的制造不良,引起客户投诉的.,由生产者承担全部处罚金额。)
⑸由于失职等责任原因,直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301~3000元经济损失者,可在300元的基础上,加罚超出部分10%的处罚(多人责任造成时,按责任大小分摊),以上条款如出现与本条款有冲突的,以本条款为准。
⑹因责任心不强致使图纸(或工艺等)出现错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技术人员,将分别依据4.2.1(5)或4.2.2(5)或4.2.3g条款予以处罚(注:①若尚未造成损失者予以警告,并罚款30元;②审核人按技术人员处罚金额的20%进行处罚)。
4.2.3记大过
记过五次作为记大过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或/和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者,尚未构成开除的,予以记大过。
a.连续旷工两天,或每月旷工累计超过4天者,如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开除的,将记大过一次,给予一次性罚款200元;
b.擅离职守,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c.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d.不服从工作安排,使公司因此蒙受重大损失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e.因疏忽大意,致使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的,情节严重,但尚未构成开除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f.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严重浪费,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但尚未构成开除的,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g.由于疏忽大意等责任原因,给公司造成3000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尚未构成开除的,其处罚金额由公司给予裁决;以上条款如出现与该条款有冲突的,以该条款为准。
4.2.4工资降级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工资降级处理。
a.达到降职条件的,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降职者;
b.一年内记大过达到两次,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以开除的。
4.2.5降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况),予以降职。
a.对于严重违反纪律或者有严重失职行为,使企业利益受重大损失,不宜继续担任现任职务者;
b.管理水平不足以胜任者;
c.技术水平不足以胜任者;
d.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不足以胜任者;
e.不采取主动措施或措施不当,影响生产进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f.违背体系运作要求,虽多次纠正,但无有效预防措施或预防措施不当者;
g.精减机构
4.2.6开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开除,并视必要诉诸法律
a.对同事使用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或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情节恶劣者;
b.偷窃或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实者,情节较严重者;
c.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足以构成开除的;
d.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e.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f.一年中记大过两次者;
g.连续旷工两天或每月累计旷工超过4天者;
h.挑拨劳资双方感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i.吸食毒品者;
j.伪造或盗用公司印信或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名誉、利益、形象受损害者;
k.携带刀枪、其他违禁品或危险品入厂者;
l.故意泄露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m.因不采取主动措施或措施不当,影响生产进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足以构成开除的。;
n.擅离职守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足以构成开除者;
o.擅自操作机器、车辆、仪器等技术性工具,构成重大损失者;
p.凡违犯法律,导致公司声誉或业务受损者;
q.利用职权受贿的,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4.3员工功过相抵消规定
公司员工的同年度功过可以抵消,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者为限,具体规定如下:
4.3.1嘉奖与警告抵消
4.3.2记功五次或嘉奖五次,抵消记过一次或警告五次
4.3.3记大功一次或记功五次,抵消记大过一次或记过五次
4.4说明
4.4.1公司设立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行政部每月公布一次资金的去向,以及结存,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
4.4.2“奖励申请单”填写时要说明奖励的原因,行政部认真核实奖励事实,并签署意见呈请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实施;
4.4.3“处罚通知单”填写时要说明处罚原因及处罚结果,行政部、行政部认真核实后直接交财务部予以实施;
4.4.4财务部根据经审批的“奖励申请单”或“处罚通知单”予以实施奖惩,处罚在当月的工资中体现,奖励金以现金支付;
4.4.5一项事故或责任,若牵连到多个部门或个人,可依据情节罚金分摊罚金;
4.4.6若奖励事项由多人共同合作完成,其奖金按参加人数进行平均分配;
4.4.7若各部门对奖惩不公或奖罚不明现象,可在3天内直接向行政部投诉纠正,投诉最终仲裁部门为总经理;
4.4.8随公司管理的不断深入,将逐步制订出具体量化的考核方案,作为本制度补充和完善。
4.4.9本制度推行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将进行必要的修改。
5相关文件
5.1《员工手册》
6记录表格
6.1奖励申请单
6.2处罚通知单
员工处罚管理制度 2
处罚过失类别分为轻微过失,中度过失和严重过失三类。
轻微过失
1、无故迟到或早退。
2、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及各种不卫生行为。
3、当班时不按规定着装、修饰、不佩戴胸卡,衣着不整洁。
4、工作时哼歌曲、吹口哨、跺脚,在办公场所有客户在场时双手叉腰、交叉胸前或插入口袋、整理头发或衣物、抓痒、挖耳、抠鼻孔、化妆、照镜子、敲桌子、打响指等有失职业风度的动作。
5、非当班时间,无故在别墅内和工作场所逗留闲逛。
6、因责任心不强失职,造成百元以内公共财产损失。
7、不按公司规定着装。
8、当班时吃东西,不按规定时间就餐。
9、在禁止吸烟区吸烟。
10、违反安全守则及规定,性质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1、不遵守员工餐厅、宿舍、浴室的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按重大或严重过失处理)。
12、工作效率差,引起客户明显不悦的。
13、当班时不接受领导的合理安排,不与同事协作、合作共事。
14、轻度违反公司其它规定。
15、轻度违反工作规范的任一条款。
16、工作餐时,浪费粮食,初次违犯者。
17、违反工作守则中的各项条款。
18、所犯错误与上述条款的性质类似,按此类条款处理。
中度过失
1、无故旷工,怠工或拒绝工作。
2、当班时串岗、闲聊、干私事、打私人电话。
3、私藏公司物品、工具、材料、设备、器材等。
4、拾遗不报占为已有。
5、未经同意更换班次。
6、有意违反公司规定,不能服从直接主管安排,不能完成公司指定的临时性工作。
7、发现公司财物受损、丢失,不管不问或谎报消息。
8、超过工作范围与宾客过份亲近,谋取私利。
9、因工作失职,造成宾客或公司财物被盗、损坏。
10、因维修、保管、供应不善等责任造成工作重大损失和影响。
11、与宾客或同事争吵,粗言秽语,编造传播有损公司和员工利益的谣言,挑拨关系,无事生非。
12、未经批准,私自进入别墅或公寓屋内,擅自使用屋内设施。
13、工作中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五百元以上千元以内的财产损失。
14、重度违反公司其它规定。
15、严重违反公司制定的安全守则的任一条款。
16、在工作时间外,从事赌博、色情活动,被公安部门罚款教育的。
17、工作期间偷打声讯信息台,用电话聊天的,或者参加电台举办的有奖问答等娱乐节目的。
18、所犯错误与上述条款的性质类似,按此类条款处理。
严重过失
凡符合下例之一者,公司将按解除劳动合同中第十二项,第三十九条办理,并不给予经济补偿。
1、一个自然年度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
2、提供医院虚假证明,骗取病假或医疗期,达到3天的。
3、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1天。因不履行法院判决,被法院强制执行拘留3天。
4、触犯国家法律,被法院判定有罪,并被判刑者。
5、以工作之便,利用为客户提供服务、日常采买或为公司购置物品,私自索要或接受对方现金回扣、实物馈赠,现金数额达到300元(含)以上,实物价值折合500元(市场零售价)以上。
6、在自己岗位工作的权限之外,承诺并实际对外出租公司的车辆、物品,数额达到300元。
7、私自开具租单,为住户提供房屋租赁,所收租金或佣金窃为己有,数额达到300元以上。
8、因自己工作出现重大失误,造成公司负有管理责任的重大火灾、刑事治安、交通事故的发生被上级和相关部门追究责任,财产直接损失在1万元以上。
9、拒绝自己主管人员的日常工作按排,不能完成当日的工作任务,影响住户正常生活,对公司的的声誉造成严重的损害。
10、隐瞒事实真相,在与公司相关业务或自己岗位相关联系的经济实体内,并经工商部门批准注册,担任法定代表人。或成为该组织的'股东,或从事与自己岗位技能相关的第二职业,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收入。
11、擅离工作岗位,或出现工作失职的其它情形,超越自己的权限范围,违反操作规程,或遇紧急情况未采取正当措施,个人负主要责任,给公司直接造成3000元以上的重大损失。
12、诋毁公司内他人声誉,无中生有,搬弄是非,经民事诉讼,法院裁定事实成立,负有重大责任者。
13、道德败坏,品质低下,自己的私欲和不当利益未得到满足,故意编造谣言,以匿名信的形式和口头传播散布等方式,经相关部门来查,认定查无实据,但却对公司正常的工作造成恶劣影响,并对当事人造成事实伤害。
14、当班时有任何在公司内赌博、侮辱、殴打宾客、同事、聚众斗殴、酗酒滋事行为之一者。
15、占用、故意毁坏公司财物300元,盗窃公司或他人财物100元以上者。
16、上班期间查询股票价格,买卖交易股票,并已经过部门警告一次,仍继续不改者。
17、泄漏公司重要机密。
18、涂改公司各种原始记录、帐单、单据,从中牟利200元以上。
19、违反安全守则及规定性质严重的,并造成严重后果,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的。
20、违反公司上网规定,情节严重的。
21、主观故意丢失或撕毁工作单。
21、所犯错误与上述条款性质类似,按相近类似的条款处理。
员工处罚管理制度 3
一、目的
为加强学校员工行为规范的管理,提高员工综合素质的培养,更好的贯彻和实施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使员工自觉遵守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各司其职,提高工作效率。从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树立良好的学校形象,增强学校凝聚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员工。
三、员工行为规范处罚规定
下列规定发现一次进行群内通告,第二次直接进行罚款,各校区主任及部门主管负连带责任,按员工罚款金额的.50%进行处罚。
(一)日常行为处罚规定
1、各校区主任每周一之前将校区周排班表上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的调休、换班管理,若发现员工未经批准擅自调休或换班者,罚款10元;
2、各校区咨询师、学习管理师、教务专员每周一须将财务所需报表签字后上交财务部,未按规定上交者每推迟一天罚款10元;
3、员工上班期间须按规定着工装、佩戴工牌,未按规定穿工装或服装不符合学校形象者,罚款10元;
4、上班后不得处理私事,如吃东西、玩手机、看视频、玩游戏、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化妆等,若发现罚款10元;
(二)卫生制度处罚规定
1、员工应保持办公桌整洁,保持工作区域环境卫生。办公桌椅、办公资料、设备、电源线、电话线、电脑及网络连线等应摆放整齐;办公桌面不得乱摆乱放,杂物应及时处理。未按规定摆放者,经发现罚款10元;
2、办公区域地面不干净、墙壁乱涂乱画、大厅玻璃门及玻璃墙不干净、楼梯有杂物的,经发现罚款10元;
3、厕所不干净,垃圾筐、垃圾桶满未倾倒的,经发现罚款10元;
(三)用电处罚规定
1、办公室灯、教室灯、厕所灯、走廊灯未关,下班后电闸未关的,经发现罚款10元;
2、下班后未关闭空调的,经发现罚款20元;
3、下班后电脑(含显示器)、打印机、饮水机未关闭的,经发现罚款10元;
4、校区室外灯箱、电子屏须及时开关,未按规定开关者,经发现罚款10元;
(四)安全保密处罚规定
1、重要办公资料、文件应妥善保管,加强保密意识,严防泄密。经发现罚款20元;
2、不得将学校机密和学校主要领导的电话及相关信息随意告诉他人,经发现罚款20元;
3、员工离职时应将所有工作资料上交,发现遗交漏交的罚款50元;
四、处罚程序
校长和人力资源部负责以上规定的监督检查工作,以上规定如有违犯,由人力资源部告知本人并开具罚款单,人力资源部留存一份,交财务部一份,罚款金额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五、本制度自20xx年xx月一日起实施。
员工处罚管理制度 4
一、目的:为了促进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更好执行,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处罚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三、处罚方式:
1)警告和一次性罚金;
2)减薪;
3)留用察看;
4)辞退;
四、处罚事项分类:
1、重量级处罚:
(1)因个人原因给公司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公司名誉造成严重影响的,无条件辞退;需要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2)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无条件照价赔偿,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4)泄露公司机密;开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5)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开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6)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开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7)每月旷工达3天(含)以上;开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300元,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留用察看或辞退。
(9)造谣滋事。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留用察看或辞退。
2、一般性处罚:
(1)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权限外之物品、设备;开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50元—300元。
(2)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开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100元—3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3)工作不力,屡劝不听者;开会通报批评,留用察看或辞退。
(4)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影响公司声誉;开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元—3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3、轻微处罚:
(1)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未经许可擅自离岗;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20元—100元。
(2)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值日、值班的.;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20元—100元。
(3)浪费公司财物(下班未关电脑、灯等);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20元—100元。
(4)未按时上交各项报表、无故不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或任务;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20元—100元;屡犯者减薪或留用察看。
(5)开会、培训无故迟到、缺席;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减薪或留用察看。
(望广大员工再接再厉勉励自己,不要触犯以上相关处罚制度)
员工处罚管理制度 5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二、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
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
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
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
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
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三、请假制度。
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1、病假:
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2、事假:
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3、婚假:
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4、年假:
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5、工伤假:
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6、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四、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五、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六、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员工处罚管理制度 6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1)为了确保出勤的准确统计,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
2、考勤方式及对象。
(1)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均使用卡钟进行打卡考勤。
(2)集团总部副总级以下员工、下属公司副总经理级以下员工为考勤对象。集团及下属公司经理级(含)以上员工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集团及下属公司经理级以下员工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
(3)市场业务人员在公司上班应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员凭《因公出差申报单》记录考勤。
3、工作时间。
集团总部实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集团的某些特殊岗位及下属公司可依据营业特点、工作岗位性质调整上班时间和休息时间,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批并备案。
4、打卡管理。
(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经发现即予以记大过处分,再次发现即予以开除。
(2)人事部门负责考勤制度的执行与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结果直接与工资挂勾。
(3)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记录,违者扣薪50元/次。
(4)员工在打卡时,应自觉遵守秩序,打卡完毕将卡依位插入本部门区域,不得乱放。
(5)因卡钟出现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门登记上下班时间。
(6)因公出差若预计会影响正常打卡者,须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经规定的审批人审批后,由本部门文员于每周六下午交至人力资源中心,作为考勤的依据。如因特急事而无法预先填单者,可事先电话知会人事部门,待出差返回后及时补卡。补卡时间为每周六下午。
(7)每月25日,各部门文员到人力资源中心领取考勤卡,按员工工号填写下月考勤卡,于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门区域。每月于1号将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资源中心,并附考勤原始报表。
(8)在市内办理公务不能按时打卡或已按时上、下班但忘记打卡者,须在次日填写《出勤解释单》,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下属公司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作缺勤处理。
(9)因公外出当天不能往返的为出差。出差人员须提前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一式两份,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集团总部副总级(含)以上员工及下属公司总经理由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初核,集团总经理审核,集团董事长批准。下属公司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作缺勤处理。
(10)需到国外出差的,出差人员须提前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一式两份,并附申请报告(说明内容、目的、地点、时间、费用预算等),由集团总经理审核,集团董事长批准。
5、请假流程。
(1)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并在批准后交人事部门备案,未在人事部门备案的请假无效,强行请假作旷工处理。
(2)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复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三天以上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复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并交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3)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请假三天(含)以下由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请假三天以上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并交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4)集团总部副总级(含)以上员工及下属公司总经理请假报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复核,集团董事长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
(5)下属公司员工请假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6)员工请产假必须提前三十天向人事部门申请,并附医院或当地政府相关证明。
(7)凡请假员工,假期未满上班或超假必须到人事部门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未办理销假手续者假期内上班不计工资,超假但未办理续假手续者以旷工论。
6、缺勤处理。
(1)迟到、早退者,5分钟以内每次扣薪5元,15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15元,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30元。每个季度考勤有迟到、早退记录,将不能获得年度的晋职、晋级资格。
(2)当月忘记打卡超过一次(含)以上,没有合理理由的;迟到或早退30分钟(含)以上的;没有事先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以旷工论。
(3)无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旷工处理,当日旷工0、5—2小时以内的计半天旷工,2—4小时以内的计全天旷工。旷工扣当天工资总数并进行相关的行政处罚,旷工一天扣薪100元,旷工二天扣薪200元,依此类推。连续旷工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达四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计发当月工资,不做任何经济补偿。
7、加班管理。
(1)公司提倡高效运作,员工的本职工作应于正常上班时间内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2)实际加班时间应与考勤纪录相符,加班工资计算以考勤纪录为准。如有加班考勤纪录而实际并未加班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扣薪50—100元的处罚。
(3)员工加班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请,详细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总监批准后交人事部门备案,未经批准而擅自加班的,公司不予计算加班费。如加班时间与所填报时间不符的,部门经理需在次日上午补填《加班申请单》,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交人事部门备案。
(4)如确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并经过相关领导审批的,可计为加班:
①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内,公司因为生产、业务等原因要求员工加班的。
②必须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进行物资盘点、对帐或不影响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召开会议的。
③由于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灾害,为避免公司财物遭受损失而进行抢救的。
④突发性、不属于正常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而必须通过延时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完成工作的.。
(5)下列情况不属于加班:
①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经理级(含)以上员工(除司机)在星期日、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延时工作时间。
②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延时工作时间。
③凡属正常工作范围之内,但因个人工作效率必须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继续上班的。
④因工作需要出席社交场合的。
⑤因公差旅期间。
⑥加班时的就餐时间。
⑦市场销售人员的业务时间。
(6)加班工资计算:
①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经理级以下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及司机)在正常上班时间外(非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150%的基本工资。
②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200%的基本工资。
③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300%的基本工资。
④加班时间不足30分钟者不予计算加班费。
8、其他。
(1)本制度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资源中心。
(2)本制度应与相关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实施。
(3)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以往如有与此制度相抵触者,以此为准。
员工处罚管理制度 7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一、奖励类别。
1、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三种和年终评奖。
2、惩处分为:警告、小过、大过、除名四种。
二、惩罚事件在小功以下者,由部门经理经理签发《职工奖罚审批表》生效。
奖罚事件在大功或大过以上者,由总经理在调查核实后,签批《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
三、《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后,须转发登记在《职工奖惩记录表》中。
以备存查,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在规定的张贴处张贴告示。
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6、其它应给于记小功事迹者。
六、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2、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3、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七、职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者。
3、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八、职工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警告。
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初次不听主管合理指挥者。
4、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胸卡者。
5、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
6、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7、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8、对各级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处理不当者。
9、在工作场所防碍他人工作者。
10、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者。
11、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九、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1、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2、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3、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4、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5、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6、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以上者。
7、上班期间中午非工作需要饮酒者。
十、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1、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2、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着。
3、故意撕毁公文者。
4、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
5、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伤害者。
6、遗失重要公文者(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7、职务下所保险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小者。
8、违反安全规定,使用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
10、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11、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十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
1、拒不听从主管指挥监督,与主管发生冲突者。
2、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在公司内聚众赌博。
4、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5、聚众闹事妨害正常工作秩序者。
6、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7、对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8、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9、连续旷工10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20天以上者。
10、盗窃同仁或公司财物者。
11、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2、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13、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14、年度内累计十三次记大过行为者。
15、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16、其它应给予除名。
十二、职工奖惩经领导后生效,每嘉奖一次,当月奖励10元,小功奖励50元,大功奖励100元;大过罚扣100元,主要责任者或部门主管以上者加倍处罚。
十三、职工年终被评为优秀工作者,公司将给予一定奖励。
员工处罚管理制度 8
1、轻微过失(扣1-5分)
(1)当班时未按要求佩戴工牌;
(2)当班时不着工服,仪容不整或工服着装不规范;
(3)无故迟到、早退;
(4)通过非员工通道进出酒店,不按规定路线行走;
(5)搭客梯或使用客用洗手间;
(6)擅自进入非职责所需的地区;
(7)当值时偷懒、窜岗或扎堆聊天;
(8)发现问题不及时向上级汇报;
(9)与同事发生工作纠纷在岗位上发泄不满情绪;
(10)在上司的正确督导下仍未能行使好岗位职责,掌握工作流程;
(11)在店内或当值时行为不检,如高声谈笑、勾肩搭背、嬉戏、粗口、收看电视或阅看书报;
(12)下班后或休假期间在酒店内游荡;
(13)当值时会见亲友及闲谈;
(14)当值时打私人电话;
(15)当班时嚼口香糖、吃零食,在非指定的地方进食或将食物带离员工餐厅;
(16)未能保持本人工作区域内的整洁卫生;
(17)在酒店内言谈举止粗俗不雅;
(18)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19)利用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
(20)未经允许着制服离开酒店范围;
(21)服务态度欠佳,工作马虎、粗心大意,尚未造成不良后果;
(22)因工作疏忽或不小心,造成酒店或宾客财物损坏或损失,金额在人民币500元以内(需同时负赔偿责任);
(23)故意浪费酒店财物,不爱护公物、工具及设备等;
(24)不积极配合及接受培训;
(25)拒绝接受或不配合酒店授权人员的检查;
(26)违反安全守则或部门规条;
(27)未熟悉掌握本岗位工作职责和操作规程;
(28)对员工培训不到位,致使员工对自己的职责或操作规程模糊不清;
(29)日常工作中对下属员工分工不明确;
(30)布置工作模棱两可,对员工的工作未能加以正确指导或引导;
(31)不及时传达酒店行政例会、会议、文件精神;
(32)未能认真、及时组织员工学习酒店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
(33)未能按职责要求或酒店管理要求及时呈报工作计划、方案或总结;
(34)未能履行好岗位职责,未能及时填报岗位报表等;
(35)发现问题不及时向上级汇报;
(36)不关心属下员工或经常招致属下员工投诉;
(37)属下员工之间发生矛盾不及时协调处理引致事态进一步扩大。
2、较严重过失(扣10-30分)
(1)委托他人或代人打卡;
(2)非职责所需,未得到相关部门负责人准许而擅自进入客房区域;
(3)未经批准,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携亲友或他人进店参观非开放区域或进行私人探访等;
(4)未经批准使用酒店对客服务的`设施和设备;
(5)未经批准私配酒店营业场所或办公场所钥匙;
(6)因服务质量问题而引起顾客投拆;
(7)怂恿客人或同事做出恶作剧行为;
(8)在客人或同事之间刺探隐私及搬弄是非、乱传闲话、煽动争执,扰乱酒店正常工作秩序;
(9)散播谣言或恶意中伤其他员工或损害酒店声誉;
(10)在酒店营业场所或办公区域吵闹滋事,扰乱正常秩序;
(11)因工作疏忽或不小心,造成酒店或宾客财物损坏或损失,金额在人民币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需同时负赔偿责任);
(12)在酒店内藏有或意图携入酒类;
(13)当班时睡觉、带醉上班或行为不检;
(14)当班时擅离工作岗位;
(15)不尊重上司,不服从管理;
(16)对客人不礼貌及争辩;
(17)超越职权范围擅自作主,或无关本职工作事宜随便作答造成损失或不良后果;
(18)违反岗位操作规程导致不良后果;
(19)工作时间消极怠工,拒绝接受培训和参加考核,或在培训期间不认真、不虚心、不刻苦,达不到岗位要求;
(20)当班期间发现酒店物品丢失、损坏,不上报或谎报;
(21)没有合理的解释,不履行酒店指派的加班工作;或在职责范围内对上级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推诿不履行;
(22)未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23)刁难或不配合其他同事的工作;
(24)带情绪上岗并在顾客面前表露不满情绪;
(25)未经部门主管批准私自调休或自行换班;
(26)未经许可擅自驾驶酒店的车辆或开动任何机械设备;
(27)故意毁坏公物,例如涂污墙壁、电梯等;
(28)展示不道德的图片、照片等;
(29)旷工一至两天(每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
(30)将员工工作证、制服或饭卡给予他人使用;
(31)在酒店内擅自募集款项;
(32)在规定的非吸烟区域吸烟;
(33)纠缠医生索取病假或自行索药;
(34)不配合酒店一年一度的体格检查;
(35)拒绝按酒店要求提供个人资料;
(36)将食物、饮品或其它酒店物品放在更衣柜内;
(37)变相赌博;
(38)工作缺乏计划性,管理混乱;
(39)因服务质量引起顾客投拆;
(40)打骂员工有辱员工人格;
(41)不服从上级管理人员工作分配或顶撞上级管理人员;
(42)不能按时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且无合理解释;
(43)未能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且无合理解释;
(44)对职责范围的工作相互推诿,拒不履行;
(45)应当请示的工作未经请示擅自作主,存在越权行为的;
(46)在各种会议场合被总经理公开点名批评。
(34)侮辱、打骂上级管理人员;
(35)因工作失职、失查,导致酒店重大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
员工处罚管理制度 9
一、目的:为了促进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更好执行,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处罚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三、处罚
(1)重量级处罚:
1、故意造成重大过失,造成重大损失;
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无条件辞退;需要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相关费用自理。2.偷窃、出售公司物品、设备;
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无条件辞退;需要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相关费用自理。3.违抗命令或威胁侮辱上级领导;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50元—300元。4.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50元—300元。5.泄露公司机密;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10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6.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1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7.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100元—3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8.全年旷工达4天以上;连续旷工2天;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3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9.在公司内打架,从事不良活动。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辞退。
10、造谣滋事。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8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2)一般处罚:
1、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2.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权限外之物品、设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50元—300元。3.工作不力,屡劝不听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留用察看或辞退。
4.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影响公司声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
或辞退。
5.对各级领导态度傲慢,言语粗暴;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100元—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3)轻微处罚:
1.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擅自离岗;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元—50元。2.浪费公司财物;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30元—300元。3.遇非常事故,故意回避逃离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4.多次发生迟到早退现象,不按规定请假、销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减薪或留用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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