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的规章制度

时间:2024-07-14 12:02:32 制度 我要投稿

工厂的规章制度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厂的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厂的规章制度15篇

工厂的规章制度1

  目的:

  为加强门店vip顾客管理,提高顾客忠诚度,巩固和扩大有效顾客群,以提升门店经营口碑,特制定本制度。

  vip资格申请条件:

  凡在本门店一次性购物满1000元(以实付金额为准)者或半年内累计购物满2 000元者。

  vip资格获取:

  凡消费达到标准者,按要求填写《门店vip资料登记表》,获取vip卡即可成为vip顾客。

  vip顾客权限:

  所有顾客在获取vip卡的同时,附带vip会员手册一本;

  持此卡在本店消费可享受9折优惠,不能与其它促销、特价商品及优惠券(卡)同时受惠;

  所有vip顾客均可参加积分活动:每次购物消费额会自动积累,每消费100元 (实付金额)即可获1分积分,依此类推;累计积分满30分,即可享受折优惠;此外在分数有效期内积累指定分数,便可兑换相关的奖品(兑奖后,积分会相应扣除);

  所有vip顾客均可免费领取会员内刊;

  vip顾客生日当天可获得6折的特别优惠(凭身份证原件);

  门店有权对持卡顾客身份进行核对。

  vip卡使用说明:

  会员卡(vip)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结账出示此卡;

  积分不得兑换为现金;

  用于换领奖品的积分必须来自本人的会员卡,不可综合不同会员卡积分合计计算;

  换领奖品必须达到足够分数方可兑换否则不予兑换;

  任何情况下,顾客不能取消换领申请,所扣除的积分一律不退回;

  已换奖品不可退款或换领其他奖品;

  积分礼品以实际的门店现场海报为准;

  持卡有效期为二年,期满根据公司当前制度及程序,进行新卡的申领或更换;

  更换时旧卡积分不得转让进新卡;

  有效期到期时旧卡自动失效。

  vip卡及资料的管理:

  vip卡由各门店直接发放;

  《门店vip资料登记表》每月汇总一次,于次月2日及时将原始《门店vip资料登记表》统一寄回营运部;

  顾客的资料一律不得外泄;

  vip卡如损坏遗失,请致本店挂失补办。

  vip会员管理:

  顾客在埋单时,应主动提醒其出示vip卡;

  所有门店人员对vip顾客的服务应更热情、主动;

  对vip顾客介绍的新顾客,店长应表示特别的.欢迎;

  对vip顾客必须牢记其姓氏,并恰当称呼;

  有新品和促销活动及vip顾客过生日时,门店应提前发短信提醒及问候;

  顾客购物需在收银小票上签名确认;

  顾客离店时,门店全体人员必须依次相送。

  所有门店人员必须保证本制度的准确执行。所有违反本制度或造成vip管理异常的行为都将进行处理。

工厂的规章制度2

  第一条 保持台面整洁,每天下班后必须打扫台面及工作范围内地面的.卫生清洁,离开工作岗位时要及时关机。

  第二条 一经发现浪费物料、损坏物料者,限期改正,并按物料价值给予相应处罚.

  第三条 上班时间不准会客,确有特殊情况者,经同意后,方可会客。

  第四条 严禁损坏工厂的一切财物和偷盗工厂或他人的财物。一经发现在厂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员工私自占有厂内财物,均按偷盗处理.

  第五条工作时间及休息

  1.本厂员工在上班时间内, 未经允许不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工作时间: 早上8:00 到12:00

  中午13:30 到18:00

  晚上19:00起至21:30

  不得早退、迟到。

  上班时间开始10分钟以内者为迟到。

  上班时间开始后十分钟以后迟到者工者, 口头警告。

  下班时间前五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为早退。

  上班时间,不得无故出厂,请假须提前一天告知.

  凡一个月内第二次违纪者,给予该违纪双倍罚款。

  第六条 本制度由本公司负责修改并解释。

  第七条 本制度自20xx年8月1日开始施行。

工厂的规章制度3

  为了适应本厂内治安防范工作的需要,更好地维护厂内治安秩序,搞好保卫队伍的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保卫组在治安防范工作中的作用,现结合我保卫组实际情况,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制定以下管理实施细则:

  一、严格文明执勤

  1、仪表文明:执勤组员应服装整洁、佩正上岗。标志醒目齐全,禁止留长发、穿拖鞋、打赤膊、单穿背心、单穿内裤上岗,严禁流动吸烟,违者罚款10元。

  2、语言文明:门岗组员在执勤中要注意规范语言,文明礼貌用语,处理问题不能态度粗暴。

  3、行为文明:执勤中严禁打人、骂人,凡发生打人、骂人者,除按厂部相关规定处理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打人者承担,组内给予20—100元罚款,并通报全厂。(制止违法乱纪行为除外)

  二、认真履行保卫职责

  1、执勤期间组员应思想集中,精神饱满,服从领导安排,严禁消极怠工。

  2、门岗组员执勤要做到勤问、勤看、勤检查、对进出厂的各类人员、车辆、物资要严格按本厂出入厂规章制度执行,认真检查,核实记录,符合规定者才放行。若有不符合规定放行者,将按出入厂管理规定处罚。遇到不能处理的事情,必须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3、值夜班组员要勤观察、勤巡逻,对重点部位门、窗、锁、物资勤检查,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防灾害工作。交接班要做到认真、仔细汇报,并作书面交班。交接班不认真、仔细,对发现问题解释不清楚,上班人员不能离开,必须继续留下至有明确结论为止。

  4、在岗不服从管理,无正当理由者,一次罚款20元。

  5、严禁酒醉上班,或在岗位上饮酒,经组长查证属实一次罚款10元。

  6、保卫组员在岗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监守自盗者,除赔偿单位经济损失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7、组长值班不巡逻,不查哨,一次罚款20元,累计计算。

  8、因疏忽大意或人为原因造成火灾火险,不及时处理汇报,按情节轻重予以20—100元处罚。

  三、加强执勤纪律

  1、准时上班到岗,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

  2、上班不佩戴出入证一次罚款5元,与工作无关遗失者罚款10元。

  3、凡迟到,早退15分钟一次罚款5元,迟到30分钟罚款10元。

  4、严禁在岗睡觉,打牌,或带无关人员到岗位聊天。发现一次罚款20元。

  5、工作时间脱岗,窜岗,发现一次罚款10元。工作时间脱岗参与打牌,赌博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根据情节轻重通报全厂。连续三次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四、严格请假制度

  1、病假除重、急病情外,一律以医院开具证明及病历为依据,且入院就诊前必须向组长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事假必须有事假条,四小时内由组长批准,半天以上需经保卫分管厂长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离司按旷工处理。

  3、未经保卫组长同意,正当值班人员不得随意换班,未经许可换班的一次分别罚款20元。

  4、保卫组长应随时保证通讯畅通,以应突发事件急调。保安组长应带头执行,以上各项,以身作则,并认真监督,若有违反或隐瞒包庇,经查实后将加倍处罚。保卫组内若有月累计处罚在三次(含三次)以上者,保卫组内部将予以50—100元罚款,年累计处罚在六次(含六次)以上者将退回劳工部门解除劳动合同。

  五、奖励制度

  1、保卫组人员能在同一周内有三次(含三次)以上发现并制止出入厂违规行为者,给予奖励10元。(从违规罚款金额中加奖)

  2、对检举保卫组内部有关违反规定的检举者奖励10元/次。

  3、对制止打架、斗欧一次,给予制止者奖励10元。

  4、对查出偷盗行为的立功者,按罚款的比例予以奖励(以罚款金额的10%嘉奖个人,罚款金额的`20%奖励保卫组。)有重大立功表现者予以重奖。

  5、对在守卫、巡逻,执勤过程中现行捉获盗窃及各类案犯的当班门卫分别视情况予以奖励,案犯够治安拘留的奖励30元,够刑事拘留的奖励50元。同时在厂内部产生罚款的将按罚款金额的10%奖励捉获者,按罚款金额的20%奖励保卫组。

***厂

  20xx年8月20日

工厂的规章制度4

  1、工厂管理规章制度:在工厂里,怎样做好安全管理?

  2、班组是企业的最小集体工厂管理规章制度,是产品制造活动的直接执行者,所以也是各种安全事故的发源地,班组人员是安全事故发生主体,班组的安全管理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安全管理成果,企业安全管理时要重视班组安全管理,班组把公司安全措施执行到实处才能落实企业安全工作。

  3、班组长在班组安全管理中的作用班组长是生产现场的指挥者工厂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活动的组织者和管理者,作为“兵头将尾”,是班组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组长的安全意识,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直接关系到安全管理工作的水平。

  4、班组管理区有哪些危险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在识别班组管理区的不安全因素是要问自己工厂管理规章制度:

  5、是否存在危害源工厂管理规章制度?什么人会受到伤害?伤害如何发生?人的不安全行为主要有:

  6、缺少安全知识的培训对不安全行为已经形成习惯没有劳保产品或者不符合规定思想“麻痹大意”,认为危险不会降临自己身上缺少安全重视,优先考虑产量、质量等因素物的不安全状态主要有:

  7、设备、工具本身存在安全隐患(例如已经产生裂纹随时可能断裂)防护措施、安全装置存在缺陷(配电装置没有保护罩)工作场所不安全(通风、逃生、放火等)个人防护用品不安全(劳保产品存在缺陷,不能起到防护效果)作业环境不安全(照明、噪声、刺激气味等)

  8、班组安全管理怎么做多思考、多请示、多汇报工作安排要心细,做事情要仔细工作布置要到位,工作要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班前、班中和班后进行检查(查穿戴、查精神面貌、查工具安全)提高安全意识、提升安全技能(安全培训、逃生演习)形成班组安全管理小组(班组长、技术员、安全员)建立安全管理监督机制、评比机制(全员参与、相互监督、相互促进)

  9、安全常识下面在列举一些安全常识内容:

  10、红色:禁止、停止;黄色:警告、注意;蓝色:指令、遵守;绿色:安全头部防护主要是安全帽呼吸系统主要是口罩和防毒面具眼睛主要是护目镜耳朵主要是耳塞和耳罩手主要是手套、指套足部主要是防砸鞋、绝缘鞋等身体主要有阻燃服、静电服、防腐蚀服等高空坠落主要有安全网、安全绳、安全带等电气设备员工不能随意移动,设备必须有接地保护机械加工要注意冲压、切割防呆作业

工厂的规章制度5

  为了严肃厂纪厂规,确保生产正常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所有车间成员均须遵守。

  1.上班时按要求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 ,不允许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敞胸,进入生产车间。违者罚款10元。

  2.员工应按时上班,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元。旷工一次罚款50元。员工请假需提前一天向生产安全部填写请假单,当天请假者必须当面请假(除特殊情况外但必须电话告知)并填写请假单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岗,违者按照旷工处理。连续三天旷工者交由公司处理。

  3、各机台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得随意离岗、串岗(除领导临时安排工作外),因事短时间离岗时必须经上级批准并安排熟悉本岗位的人员接替并已做好交接工作,方可离开,违者每次罚款20元。

  4.不得在车间工作时与车间管理人员争吵,或与其它职工相互打骂、吵闹,违者一次罚款20元,并作检查。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三次者予以解雇。

  5.酒后上班闹事和影响工作者,罚款50元,写检查。态度不好或一个月累计两次予以解雇。

  6.车间内严禁吸烟,违者每次罚款20元。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如有烟瘾者可在休息时间在车间指定抽烟区域内抽烟(车间外会单独设立吸烟区)

  7.非特殊情况外,完不成当日生产任务的班组或工序不能下班,直到完成。晚上加班者不记夜加班费,完不成任务强走者每次罚款50元。安排日工人员必须切实按照领导安排每项工作完成,完成后可向领导申请完成看是否有其他工作安排。如遇日工人员利用工作时间聊天说笑、看书打电话、吃零食、睡觉每发现一次除罚款20元外,后续个人日工每次降低5元。

  8.严禁带小孩和外人进入车间,违者对当事人罚款50元。

  9.生产工作中不得聊天说笑、看书,不准会客、打电话、吃零食、睡觉,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踩、踏,违者每次罚款20元。

  10.严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除正常生产需动用设备部件)。违者,每次罚款50元。

  11.各车间卫生由各车间各机台负责打扫,设备、辅料及半成品区域要摆放整齐放在规定区域内。(如连续两日内不需使用之材料应退回仓库)打扫不干净,每次对相应机台罚款10元,。

  12.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停止使用时(挤塑机根据实际情况再定)要及时切断电源,节约水、电、汽。下班或交班前,应检查确认本人的工作及其环境已作妥善处理;必须检查确认需要关闭的水、电、汽已关好,其它安全措施已做好后方可离开。违者每次罚款20元。

  13,严格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各机台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如未按照规定使用,没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4,做到设备管理“三步法”,坚持日清扫、周维护、月保养,认真执行设备保养制度以及各种设备的检修计划,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按照规定做好点检工作,违者每次罚款5元。

  15.各机台设有相关物品放置区以及各机台工作区标示牌,标示牌不得随意乱丢乱放,区域内不得放置任何与工作无关物品,物品必须按照相关区域放置。违者每次罚款5元,如标示牌有损坏需及时上报,进行维修,发现人为损坏者除造价赔偿外,按照公司规定故意损坏公共财物进行处罚。

  16.不按正确之操作规程、操作设备而导致设备损坏,依损坏程度责任轻重处罚,酌情处以警告到大过之处罚;情节特别严重致设备损毁无法使用或修复者,处以200元之罚款,并开除处理。

  17.各机台在下班前各自清理自己的区域,区域内不得留有铜丝,成品电缆头等相关辅料物品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18.车间各班组严格按照生产计划部指令,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

  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机台须完成本组日常生产任务,但如人手不足可经车间主任协调从其他机台临时调配;配人员必须服从该机台长的安排调遣,日常生产任务以外的工作,也须服从车间主任和组长的安排调遣,安排调遣须调配得当,不宜造成工作量悬殊。不服从安排违反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如对安排工作有异议或其他情况(如身体不适等)可自己跟机台长或车间主任及时反映以免误罚。

  19.车间如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规定,有权拒绝生产,并报告生产安全部。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除对当班作业人员罚款外造成后果由车间机台负责。

  20.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和标准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在操作的同时机台长并作好记录,机台长统计数据不清,造成大额超量生产或欠单生产者,责任人处以20元罚款。如有不合格产品进入下个班组按情节每件计20-50元罚款,分管领导负连带责任,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安全事故者将交公司处罚。

  21.不按正确之操作规程、操作设备而导致设备损坏,依损坏程度责任轻重处罚,酌情处以警告到大过之处罚;情节特别严重致设备损毁无法使用或修复者,处以200元之罚款,并开除处理。

  22.各工序在完成每段工序后必须悬挂交检卡写清内容,对未悬挂交检卡或标示不清的下一工序有权不予接受,违者每次处以10元罚款。分段上盘后后头必须固定在盘上,每少固定一次罚款5元。下班后机台长编写各机台班,如未及时编写者提交当班计件将视为无生产,按日工予以核算。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告知。

  23,各机台抽出人力打包装时必须按照质检人员粘贴标示进行分段截头打包,喷绘字体要清晰,包装完成后要将(切除剩余电缆头上交库房)现场卫生清理干净。违者罚款10元。

  24.机台牵头使用剪下之铜丝不得超过30公分,没发现一次罚款

  10-30元

  25.机台在加工半成品及百米盘加工时如有剩余数量或剩余数量不足时,必须将剩余数量.规格.型号标示清楚并将其归类。违者罚款10元。

  26,打包百米盘当班完成后,必须在下班前入库不得在现场剩余成品,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在车间进行发货的,区域内设有bv线发货区,待发货成品放置发货区域内必须有当班现场作业人员,生产安全部管理人员,仓管员三方在场方可发货,完成工作后三方签字。违者各罚款10元。

  27.各机台要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因工作不细配线长短不一误差超过2米每米罚款10元。如造成电缆米数不够加罚50元,铜带、钢带绕包覆盖率控制在10%-15%之间,超过规定每米罚款5元。铜带绕包松动、重叠、卷边,漏包等较严重者罚款20-30元配错线芯每次罚款100元,排线需平整,不准有压线现象,发现一次罚款20元,造成成缆时压线加罚2倍,配线时刮伤、碰伤、勒伤线芯每次罚款100元护套头部不准超过30公分,30公分以外必须符合工艺要求,否则每多10公分罚款10元因温度过高、螺杆、机头清理不干净,造成护套表面有糊胶,每次罚款50元。护套表面有塌坑、疙瘩、气孔、裂口,每米罚款5元护套脱胶、私自分段,每次罚款200元,对责任人停工。护套表面不光、偏芯超公差,每米罚款10元护套表面出现竹节形、顿节、每米罚款10元因合胶缝温度低,造成剥线者每米罚款10元护套无故挂伤、勒伤、碰伤每米罚款10元。护套时护套层必须紧实,不准松动,否则每米罚款10元加料时必须工作认真,因工作马虎造成杂质进入出现的疙瘩、裂口料台周围不允许有撒落的`料粒,每次罚款50元挤包和护套引头时,线头一定要抬起,防止线头进水,每次罚款50元

  28,针对客户投诉问题,凡客户没投诉一次查明原因后对该工序机台长罚款100元,机台相关人员罚款200元。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退货查明原因对该机台长罚款200元,机台相关人员罚款300元。照成严重后果的本机台至少担10%赔偿金,相关领导承担50%赔偿金。

  29,每周对机台进行检查设备卫生,工作区域卫生保持良好的机台每次奖励20元,连续三周获奖的,奖金翻倍

  30,对机台连续30个工作日内无不良产品发生的一次奖励50元,连续第二个月奖金翻倍。

  31,认真执行“三检”制度(自检、互检、巡检),操作人员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要做到自检,(如:刮伤、碰伤、破损.米数不正确,表面不光、有疙瘩、塌坑等现象)检查合格后,如不良产品留到下一工序当站未发现不良产品,对当站工序罚款50-100元,其罚款奖励给下站工序,依次类推。

  32,针对主动提出改善建议,且又得到推行应用的一次奖励100元

  33,针对品德好工作能力突出的个人以及班组生产安全部除年度公司奖励外,生产安全部再从罚款项目中拿出一部分作为奖励。生产

  安全部每季度评选一次,依次累加分数最高者。

  以上事项及相关规定请大家认真阅读,如与公司其他制度相冲突以

  本制度为准.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罚款项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上交,如未按时上交者在工资内翻倍扣除。相关费用明细将在每个月末进行公布。剩余罚款的费用将用于生产安全部员工福利费用。如对相关条款有异议或建议者可向生产安全部提出。欢迎大家踊跃提出自己宝贵的建议,建议合理必定实施,您的提出的建议就是对我们工作最大的支持。

工厂的规章制度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逐步健全现代化管理机制,使内部管理走向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使之管理有法可依、违章可究,从而督导全体员工遵纪守法,共同维护、保障公众生活及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订本管理章程。

  第二条 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领导下, 本厂最高领导权力属于总经办 , 并由以总经理为首的办公室领导机构开展具体工作, 聘用职工解雇职工和开除职工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由行政部共同批核。

  第三条 凡属本公司职员都必须遵守和执行本管理章程的各有关条款,同时享有本章程所规定的一切权益。

  第四条 凡违犯本章程的职员,由有关部门依有关制度为准绳,按程序公正处理。

  第五条 各部门可依据本章程有关指导原则,根据本部门实际具体情况,制订相关的管理细则,报公司审核批准生效。

  第六条 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当经常教育所属人员遵守本管理章程。

  第七条 对违犯本管理章程的行为者,任何人都有劝阻和投诉的权力。

  第八条 本章程由颁发之日起生效,凡与之相抵触的旧条款,一律作废。

  第九条 本章程经公司扩大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公司总经理签署生效,其解释权及修改权归本公司。

  第十条 本章程于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正式颁布实施。

  第二章 员工守则

  第一条 员工守则是职员在公司从业期间,所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二条 努力学习科学知识,认真钻研生产技能、工艺技术,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做一名现代化企业有用之才。

  第三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做遵纪守法的优秀社会公民和企业员工。

  第四条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和分工,树立团结协作、积极奉献、顾全大局的集体主义精神。

  第五条 严禁参与煽动他人怠工、罢工、打架斗殴及违犯厂规和任何危害社会安定的违法行为。

  第六条 树立关心、互助、团结、文明、礼貌、尊重同事工友的处世作风,严禁拉帮结派、损人利己、破坏公司集体凝聚力的各种不良言行。

  第七条 热爱公司、忠于公司、忠于事业,以厂为家,树立“厂兴我荣、厂衰我贫”的正确创业观念,反对“淘金”庸俗思想,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公司声誉,积极为厂的各项改善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议。

  第八条 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对技术精益求精,按时、保质、高效、低耗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做公司出色员工。

  第九条 加强个人品德、职业道德修养,严禁偷窃公司和同事的财物,以及聚众赌博的一切道德品质败坏的行为。

  第十条 遵章守纪、服从大局。严禁任何人以个人理由抗拒、威胁、恐吓、殴打执行公务人员。

  第十一条 积极配合公司各项管理工作,出入车间大门和仓库等公共区域都必须自觉规范佩戴工作证(厂牌),要自觉维护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不乱吐乱扔,并服从执勤保安人员的检查、监督,自觉维护公共区域整洁环境。

  第十二条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勤,自觉遵守签到制度。未经主管同意不得擅自外出或接待亲友和外宾

  第十三条 工作时间内,员工严禁看报纸杂志、闲谈、窜岗、打闹、大声喧哗,不得接听私人电话,有事应长话短说,以免扰乱工作秩序。

  第十四条 公司提倡勤俭节约,能源、用品及各种材料,不损坏公共财物、因个人原因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第十五条 每天生产操作之前先检查机器是否正常。操作之后或下班后收好各种文件、资料、工具、零件、产品、关好门窗、水、电、气源。按规定位置摆放工具及物品。每个星期三、五、日为清洁日,搞好个人及集体卫生,经主管检查后合格方可下班。

  第十六条 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不得借故、拖延、敷衍、推委。严格按照安全规格操作,严禁违章操作,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 在厂员工必须服从主管人员的合理指挥和调动,如有异议应及时与领导商议,无理由不服从主管调动者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第十八条 各部门主管,必须注意自身涵养,以身作则,与公司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热情,团结协作精神。

  第十九条 本厂员工均有责任和义务保守本厂经营秘密,维护本厂利益,未经领导书面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外泄露本厂所有秘密,否则作盗用和侵权行为论处,本厂将追究违反者的经济责任。未经批准,不得带外来人员到处参观。

  第二十条 任何员工在其上班时间及厂内出现突发性的个人疾病、非本职业引起的职业病、打架伤亡等非因工受伤均与本厂无关的疾病一律不负任何责任与费用. 本厂工人与外人打架, 在厂外偷窃等犯罪行为, 均属刑事犯罪, 本厂不负任何责任。

  第二十一条 违犯本章第五、九、十、二十条有关规定者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并做开除出厂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本厂不有任何的歧视行为存在,即;

  本厂在雇用、薪酬、升迁、训练机会、解雇或退休事务上,不可存在或支持任何基于种簇、社会阶层、国籍、宗教、残疾、性别、性别取向、工会会员资格或政治关系的歧视行为。

  本厂不可干涉员工遵奉信仰和风俗的权利,和满足涉及种族、社会阶层、国籍、残疾、性别取向和工会的信条、政治需要的权利。

  本厂不可允许带有强迫性、威胁性、凌辱性或剥削性的行为,包括姿势、语言和身体的接触。

  第三章 员工薪酬制度

  第一条 公司采用28天/月上班制,全年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30,需晚上加班的均为18:30-21:00。

  第二条 本厂员工分计时和计件两种, 如发现计时员工在主管未做登记的情况下帮计件员做事, 将计时与计件双方皆须1天扣3天工资.

  第三条 公司薪酬发放采用隔月结算制,即当月月底发放上月工资, 一般情况下厂方及时发工资, 特殊情况需延时的, 最多不能超过15天。

  第四条 每月加班时间平均不能会出36小时。工厂加班薪酬按照薪酬制度给予:

  加班薪酬 (元/小时)

  30(天)×8(小时)

  (计件工人加班薪酬除外)

  如果,公司因出货紧急必须加班时,部门主管会提前通知员工加班,希望员工配合工作。

  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贯彻“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预防方针,认真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则。

  第二条 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所使用的机械设备性能,操作使用方法,制订出安全操作规程,供操作者安全指南。

  第三条 学徒应在师傅、新工应在组长的指导下,依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机电设备和危险工种。

  第四条 作业员应严格学习、遵守本部门有关安全细则,并做好日常保养维护工作,确保机械安全性能正常稳定。

  第五条 非机电操作人员,不准私自使用机电设备;非专业机电维修人员,严禁私自拆卸、安装机电设备。

  第六条 危险机电设备或工种,必须经培训熟悉本岗位机电设备性能和本工种安全规程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第七条 各机电操作者在作业前,要检查机电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各种保险设施是否齐整牢固,确认正常方可作业。

  第八条 机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并报部门负责人及时维修,禁止使用带故障的机械设备。

  第九条 严禁安排带有妨碍安全性疾病的人员从事机电操作作业、酒后人员及过度疲劳者、精力不集中的状况下操作机电设备。

  第十条 严禁任何人或单位私自拆卸、破坏各种安全标识和其它安全设施。

  第十一条 各部门机电设备应制订安全检查制度,指定安全维护人员和实行安全监护责任人制度。

  第十二条 安全监护人有权依章监督作业,对本安全区域内的违章作业人员不听劝告者,监护人应向人事部申报执罚和当即中止违章者作业。

  第十三条 安全监护责任人发现员工违章作业应及时制止,安全监护责任人失职者,应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 员工违犯本章有关条款,造成他人伤残的视情节《人事制度》第十三节有关程序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如发现有遗失情况,必须立即上报部门主管及经理部作处理措施:对所生产产品进行严格检查及金属检测并对场地进行清理。

  第五章 人事制度

  第一节 员工的招聘

  第一条 各部门因生产需要增员时,应由部门组长口头申请或者填写《增员申请表》,报部门部门主管核定生产量情况批准后,再经公司核准,由人事部统一组织招聘。

  第二条 普通员工由人事部按规定核实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已便安排适当的工作,再进行技能测试。

  第三条 技术人员、文员、各级管理人员的招聘,除进行上述普工考试程序合格后,报总经理或经理面试批准。

  第四条 年龄不满 18 周岁的为童工,本厂不允许招请或使用童工和不支持招请或使用童工。

  第五条 凡来应聘人员须真实填写应聘申请表,本厂会先对所填写内容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才可录用。

  第二节 员工的录用

  第一条 凡被我厂聘请的职员工必须有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年满18周岁,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不良嗜好, 需交免冠2寸/1寸照片1张、清楚了解我厂的厂规并无任何异议后方可办理入厂手续。

  第二条 被录用的员工,凭人事部的录用通知书到人事部领考勤卡、安排住宿等上班手续

  第三条 新录用的员工一律采用试用制,普通员工的试用期为二个月,技术人员、文员、各级管理职员试用期为三个月,并签订试用合同。

  第四条 试用期满合格者,员工可继续留厂工作者,必须与厂方签订劳务合同。

  第五条 被公司开除的员工,未得到公司总经理的特许,一律不准重新录用。

  第六条 辞职员工要求重新回厂工作的,由部门主管同意后,报公司或人事部批准,并按程序重新办理入厂手续;从本厂辞工次数达两次及两次以上者一律不得录用。

  第三节 员工证件办理

  第一条 员工进厂后试用合同、劳务合同、厂牌、劳动保险、考勤卡等证件手续由人事部统一办理。

  第二条 员工厂牌、考勤丢失或损坏时,应即刻到人事部补办。

  第三条 员工故意损坏,丢失厂牌和考勤卡的,要自费缴纳对应卡工本费,并据情节严重程度相应处罚

  第四节 员工培训

  第一条 凡经录用的员工,统一由人事部发放此规章制度。

  第二条 各部门必须根据情况对刚上班的员工进行岗位责任、安全规程、产品质量基础知识进行严格的岗上辅导培训,造就一支技术过硬、工人纪律观念强的.职工队伍。

  第三条 试用培训期内的员工享有正式员工同等待遇。

  第四条 在职员工必须按人事要求,参加各种培训,促进企业管理不断升级进步。

  第五条 在职员工表现良好者,申请参加本厂技术工程培训的(电焊工、油漆工、车床工)等,经厂方批准后,在厂方提供带薪金培训条件下,必须双方签订技术培训、服务合同。

  第五节 人员调动

  第一条 公司因工作需要对人员进行调动时,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服从,手续由人事部办理。

  第二条 部门主管可根据本部门的生产需要对所属进行工种或班组调动,组长、员工必须服从安排,并报人事更改人事资料。

  第三条 跨部门调动,必须填写《人员调动申请表》,经双方部门负责人同意,再报公司批准,呈人事部办理调动手续。

  第六节 考勤打卡规则

  第一条 员工必须自行打卡记录上下班时间,包括上下班因公因私离开厂的时间。

  第二条 上班时间一天内(不含一天)因公或因私离开厂的,要在《员工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上注明离开时间和事由,并有部门主管的签名同意,主管人员外出由考勤员签名确认。

  第三条 上班时间超过一天(含一天)因公或因私离开厂,要在《员工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上注明天数和事由,部门主管签名同意;部门主管需经厂级领导签名同意。若厂级领导外出无法报告,应向办公室考勤员请假备案。

  第四条 每月底考勤员提交考勤表若与办公室收取的《个人电脑打卡钟专用表》出现不相符情况时,则按照《考勤制度》处理。

  第五条 考勤员每月底要认真核对本部门管理人员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与打卡牌的情况,发现违反厂有关考勤机使用规定以及厂的考勤制度应如实记录在《考勤表》上,并经主管或领导签名,才能交至办公室。如有意或无意将矛盾上交,不在本部门《考勤表》上记录的违纪情况,由办公室或其它部门发现的每次则以双倍扣罚当事人。

  第六条 打卡机真实记录员工出勤、外勤(或因私外出)时间,上至总经理、下至一般人员上、下班要打卡,回厂后外出(无论因公因私,也无论时间长短)也要打卡,否同,轻者作忘记打卡处理(本部门自报每次扣50元,抽查发现每次扣100元),重者视为早退或离岗。

  第七条 各级管理人员应以身作则遵守以上规定,各部领导有责任指导考勤员执行考勤制度,若考勤员徇私失责,则酌情另行处理。

  第八条 因公外出或其它特殊情况未打卡的,可由部门主管核实报人事部补签卡,其余未打卡者不准补卡(签卡)。

  第九条 补卡事宜一律需由签卡部门或部门主管送人事部专职办理,禁止任何非职能部门和个人代签,违者除将代签卡作废外,人事部应对违章部门有关人员进行教育批评。

  第十条 工卡应保持整洁完好,禁止涂改、弄脏、盖贴任何标识或折叠。

  第十一条 员工迟到或早退者给予书面警告,警告无效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凡无故旷工一天者,通知后仍未到岗,作警告、检讨教育处理,连续旷工十五天者通告后仍未到岗的作自动离厂处理,若有意外事故不能到岗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实行打卡制之日实施。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人事部负责解释及修改,并由人事部负责安排检查与考核。

  第七节 请假规则

  第一条 员工请假需经该部门主管批准后,再到人事部办理签章、放行手续,部门主管级请假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再到人事部办理签卡、放行手续;假期七天以上者,一律需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有效。

  第一条 新员工在试用期内,同样可请七天以睥探亲假。

  第一条 任何人在上班期间请短假外出,必须经人事部相关程序和放行手续。

  第一条 员工请病假,未提前提出请假,第二天可补假或电话请假。时间较长者须持医生证明补假。

  第一条 员工试用期满合格转正可请婚假,婚假期要和部门主管或公司领导协商,婚假期满回厂需到人事部消假。

  第一条 在厂工作满两年的所有女性员工享有90天的产假。

  第八节 员工投诉规则

  第一条 员工在尊重事实的前提下,可用书面形式向公司或人事部投诉,任何人都有投诉的权利。

  第二条 员工投诉书可直接递交有关部门负责人受理,也可交与公司领导。

  第三条 接诉部门原则上二日作出调查处理答复,对特大事件二日内无法落实,可以另议。

  第四条 对滥用职权、损害公司集体利益、徇私儛弊、盗窃他人财务事件的举报者,一经调查证明举报属实,由人事部向公司申报给予举报人重罚。

  第五条 接诉部门必须为投诉人进行保密,泄密的有关人员将由人事部或公司从严处理。

  第九节 奖励种类

  1、书面通报表扬

  2、颁发奖品、奖金

  3、提级提薪

  第十节 惩罚种类

  1、口头警告

  2、书面警告、批评或罚款

  第十一节 辞工制度

  第一条 任何员工辞工需提前半月(15天)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如无特殊情况),详写辞工原因交到部门主管审批,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再交人事部备案,由人事部与当事人进行协商,适当安排时间办理辞工手续。离厂时应上缴个人工具及钥匙清点无误后15日内结算个人全部工资,否则不予结算工资。

  第二条 在厂工作未满整年且公司为其购买保险的,请参照本章第十七节保险制度扣除相关费用。

  第三条 员工在厂方接受辞工期间,仍需遵守厂纪和各项制度,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 如发现盗窃工厂财物或宿舍同事财物,立即无条件开除, 不计工资, 严重者送当地派出所处理

  第五条 员工如受到第十节所规定的制度被开除或辞退的,由部门组长上报部门主管审批呈交人事部办理离厂手续(结清所有工资)。

  第六条 如有违反第十节所规定的制度主动要求辞职的,则按照第十一节第1条的规定,上缴个人工具及钥匙清点无误后,15内日结算个人全部工资

  第十二节 解除劳动关系条款

  第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条 公司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15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公司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三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能按以上两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三节 奖惩处理程序

  第一条 由部门把事实的经过报人事部,人事部再对该部门呈报人事项进行调查审核。

  第二条 属第八、九节1、2项由人事部直接处理。

  第三条 属第九节3、4、5项由人事部核实后呈报公司,按照公司指示执行。

  第四条 违纪人接口头批评后,顶撞主管的、态度不好的,人事部可在宣传栏公开通知批评,态度较为恶劣者由人事部可向公司申报执罚违纪人。

  第十四节 厂服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厂服的管理,使其制定、发放、领用纳入程序化管理轨道,确保提高此项工作的有效性与合理性,更好地树立公司形象,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 公司厂服的面料、颜色、等级、样式、数量、品种、发放的时间、范围、条件所有标准由总经办负责制订,由人事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条 本厂建议所有员工着厂服上班,厂服由工厂统一发放:冬装:两件,夏装:两件提供给员工。

  第三条 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厂服款式,颜色等

  第四条 发放标准:公司员工每人发放冬装两套,夏装两套;新员工办理完入厂手续后才可领取厂服(临时工均不发),发放夏装2件、冬装2件.

  第五条 厂服领用程序

  1、厂服发放由人事部人员负责,员工领取厂服须出示厂牌,并登记领取数量、类型、日期、领取人签名;人事部人员需将记录备案存档。

  2、工作服的使用期限: 夏装厂服使用期限为一年,冬装厂服使用期限为二年;按员工领用之日起算。如公司统一换款式将另行通知。

  3、厂服使用期到期后,若员工需要再领取厂服,须填写《厂服领用申请单》经部门主管核准、审批后,方可到人事部重新领取新的厂服

  4、如在厂服使用期限内,如属人为破损或丢失需填写《厂服补领申请单》呈部门主管核准后,并照人事公告价自行补买(费用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如因公破损可填写《厂服补领申请单》,由部门主管核准,总经理审批后,至人事部补领厂服

  第六条 每年换发厂服发放时间根据每年实际情况而定。

  第七条 超额领取的厂服的成本费用均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八条 从领用日期算起,夏装领用满一年后可以领换一件新厂服,冬装满二年后可以换一件新厂服,换装后不再扣除厂服成本费。但必须提前三天向人事申请,并填写厂服领用申请表。

  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不扣厂服费用:

  工作服发放之日满3个月后,员工离职,可带走工衣,离职时不扣厂服费用。

  第十条 有下列情况,离职扣回厂服费用:

  1、入厂不满一年的新员工,领取厂服之日起不满3个月,如员工离职,厂服由员工带走。扣回厂服费用。

  2、人为损坏或丢失,烂工作服由员工带走,扣回厂服费用。

  3、试用期内的,把厂服带走的,扣回厂服费用

  第十一条 穿厂服即代表本公司形象,必须保持整洁,不得遗失或损坏,上班时间必须穿着厂服,假日可以不穿。为方便工作,厂服可以穿出厂外。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首次发放厂服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人事部负责解释及修改,并由人事部负责安排检查与考核

  第十五节 员工福利待遇

  第一条 公司为每位员工提供补助用餐和住宿。餐补8元/天,住宿费、水、电费全免。

  第二条 公司负责为员工购买企业员工综合福利保障保险

  第三条 法定假日公司放假,并发放节日礼品。

  第四条 因工受伤的,公司承担一切医疗费用。

  第五条 工龄单方满一年的员工结婚,双方入厂满三月合格转正员工,结婚可享有十天新婚假期。

  第六条 员工工作1-5年的可享有5天有薪假期,工作6-XX年的可享有7天有薪假期,工作11-20年的可享有10天有薪假期,按国家规定有薪假最低工资为580元/月。

  第七条 厂方免费为员工提供体育娱乐器材和影视服务等。

  第八条 在公司生产超标盈利的情况下组织员工外出旅游。

  第九条 三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员工,可享受正式员工级工资待遇。

工厂的规章制度7

  高密市会议中心是为全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供会议服务的场所,为搞好会议中心的使用管理和会议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会议中心在市建设局和投资办的领导下,开展会议服务工作,以“用户至上,信誉第一,服务周到,安全可靠”为服务宗旨,根据市建设局的统一安排,为使用单位提供良好的服务。

  二、会议中心实行有偿服务,收费标准为:一楼会议室600元/次,制冷(暖)费59元/小时;二楼会议室1600元/次,制冷(暖)费80元/小时;接待室200元/次。

  三、对所有会议只提供音响、灯光、冷暖、开水、茶具等硬件设施服务,会标、茶、饮料、水果、香巾及会议服务人员等,由使用单位根据需要自行安排。

  四、所有会议使用单位,均需持市建设局办公室填发的《高密市会议中心使用通知单》,于会议召开前一天,到会议中心管理办公室联系会务事宜。会议结束后,由使用单位在《使用通知单》上填写意见,办理结算手续。

  五、对未持《高密市会议中心使用通知单》联系会务的单位,会议中心管理办公室不予承接,建议其到市建设局办公室办理会议承接手续。

  六、会议使用单位和所有与会人员应遵守会议中心的各项管理规定,进入会场请勿吸烟并关闭通讯工具,自觉爱护服务设施和用品。若服务设施和用品在会议期间有遗失或人为损坏的,由使用单位按价赔偿。

  七、会场灯光、音响控制室为设备重地,除会议中心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非请莫入。

  八、使用单位和与会人员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进入会议中心。与会车辆要按指定地点停放并自行管理。

  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办法

  一、为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保证工作人员正确、高效地实施管理与服务,防止工作过失行为发生,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工作过失,是指工作人员因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贻误管理与服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惩处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四、工作人员在实施管理与服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工作过失责任:

  1、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应予受理、许可而不予受理、许可的;

  2、不予受理、许可不告知理由的;

  3、无规定依据或违反规定、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工作程序实施许可的;

  4、超越权限实施许可的;

  5、对涉及不同部门的许可,不及时主动协调,相互推诿或拖延不办,或者本部门许可事项完成后不移交或拖延移交其他部门的;

  6、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工作未达到标准要求的;

  7、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拖延不办的;

  8、缺乏调查研究、工作浮夸,提供不实数据、虚假资料等论证依据,影响经营决策正确性的;

  9、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造成工作失误的;

  10、其他违反内部管理制度贻误工作或损害公司利益的。

  五、工作过失责任分为:直接责任、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六、承办人未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具体工作行为,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负直接责任。

  承办人弄虚作假,致使审核人、批准人不能正确履行审核、批准职责,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

  七、虽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但承办人不依照审核、批准意见实施具体工作行为,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

  八、承办人提出方案或意见有错误,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予纠正,导致工作失误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审核人负间接责任,批准人负领导责任。

  九、审核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正确意见,经批准人批准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批准人负间接责任。

  审核人不报请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决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

  十、批准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审核人正确意见,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

  未经承办人拟办、审核人审核,批准人直接作出决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

  十一、集体研究、认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集体共同承担责任,持正确意见者不承担责任。

  十二、两人以上故意或者过失,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按个人所起的作用确定责任。

  十三、对工作过失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作如下处理:

  (一)情节较轻未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有关责任人批评教育或书面告诫,并处以罚款的处理:

  1、所有工作岗位因工作不到位,服务质量不高,造成服务对象投诉情况属实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2、缺乏调查研究、工作浮夸,提供不实数据、虚假资料等论证依据,影响经营决策正确性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3、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拖延不办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4、因工作失误或其他原因受到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5、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工作未达到标准要求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6、私自进行有偿咨询或服务,违规收取押金、保证金和其他费用的,出现1次罚款50元,收缴违规收取的费用。

  7、超越规定权限实施许可或者擅自提高、降低许可条件,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出现1次罚款50元。

  8、房屋保修等售后服务工作,无正当理由,在安排时间内无结果的,出现1次罚款50元。若造成用户_或投诉情况属实的,每出现1次罚款100元。

  9、办理建设手续或现场协调工作,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出现1次罚款50元。

  10、施工中监理人员应该现场旁站而未进行旁站,驻工地代表未进行督促检查和处理的,出现1次罚款50元。

  11、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未按要求进行施工,驻工地代表未发现或发现未做处理的,出现1次罚款50元。

  12、监理资料、现场有关技术资料签证、整理不及时,驻工地代表未督促检查和处理的,出现1次罚款50元。

  13、施工前甲方应对地下管线等作书面技术交底,未做书面交底或交底有错误的,出现1次罚款50元。造成事故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14、商品房销售核算房屋预售面积大于或小于3%,使用户投诉或_的,一律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由相关责任人承担一切责任,赔偿所有损失。

  15、房款结算有误的,一律由相关责任人赔偿差价损失。

  16、商品房出现重复销售、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失误或与合同文本有出入,引起客户争议的,出现1次扣罚责任人10%的年终奖金。

  17、办理按揭贷款时,如因收件填写、检查、办证等延误放款,影响公司业务运行的,所贷款额不记入销售业绩,视情节轻重扣发责任人部分效益工资及部分年终奖金。

  1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出现1次罚款100元。构成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

  19、未严格审核会计原始资料,对不合规定的会计原始资料报销入帐并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10%的损失。

  20、严格控制现金使用范围,保管好现金,造成现金损失的,由责任人全部承担赔偿责任。

  21、对来文、来电、来函,未按规定签收、登记、提出拟办意见,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限报送批办的,出现1次罚款50元。

  22、未严格执行保密和文件管理规定,致使文件、档案泄密、损毁或者丢失的,出现1次罚款50元,并有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23、未按规定使用公章,导致后果发生的,出现1次罚款50元。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24、未按规定检查、维护、使用会议中心灯光音响设备,在会议期间造成设备运行不良的,每出现1次,罚款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扣发责任人部分年终奖金。

  25、因关门、关窗等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造成失窃的,追究责任人等价赔偿责任。

  26、未按《卫生管理制度》进行卫生保洁或经卫生检查未达标准的,出现1次,所在部门人员各罚款50元。会议中心卫生管理责任处罚,按照《会议中心物品及卫生管理办法》执行。

  (二)情节较重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赔偿经济损失和调离工作岗位或留用察看。

  (三)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赔偿经济损失和免职或辞退。

  以上追究方式可以单处或并处。若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四、工作过失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

  1、一年内出现3次以上应予追究的工作过失情形的;

  2、干忧、阻碍、不配合对其工作过失行为进行调查的;

  3、对投诉人、举报人打击、报复、陷害的;

  4、拒不纠正过失行为的;

  5、有其他需要加重处分情节的。

  十五、工作过失责任人主动发现并及时纠正错误、未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可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追究工作过失责任。

  十六、本办法未做具体规定的,可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集体研究处理

工厂的规章制度8

  目的: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范围:适应于生产车间全体工作人员。

  一、车间生产管理制度

  1、我厂的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应接受健康检查,并取得体检合格证者,方可参加生产。

  2、从业人员上岗前,要经过卫生培训教育,方可上岗。

  3、上岗时,要做好个人卫生,防止污染食品。

  3。1进车间前,必须穿戴整洁统一的工作服、帽、靴、鞋,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并要把双手洗净。

  3。2直接与原料、半成品和成品接触的人员不准戴耳环、戒指、手镯、项链、手表。不准浓艳化妆、染指、喷洒香水进入车间。

  3。3手接触赃物、进厕所、吸烟、用餐后,都必须把双手洗净才能进行工作。

  3。4上班前不许酗酒,工作时不准吸烟、饮酒、吃食物及做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3。5操作人员手部受到外伤,不得接触原料和成品,经过包扎治疗戴上防护手套后,方可参加不直接接触产品的工作。

  3。6不准穿工作服、工作鞋进厕所。

  3。7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车间。

  3。8生产车间不得带入或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如衣物、食品、烟酒、药品、化妆品,手机等。

  4、进入生产加工车间的其他人员(包括参观人员)必须穿指定工作服,方可进入车间。

  5、有毒有害物管理:洗剂、清毒剂、杀虫剂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均应有固定包装,并在明显处标示“有毒品”字样,贮存于专门库房或柜橱内,加锁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6、上班时,物料员须及时把物料备到生产线,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运作流程操作,不得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

  7、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一定的距离,不得挤坐在一起,不得说笑谈天,交头接耳。操作时必须按要求工作,同时必须自觉做好自检与互检工作,如发现问题并及时向质检及车间主任反映,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以及让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须严格按照品质要求作业。

  8、每道工序必须接受车间质检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并配合质检工作,不得顶撞、辱骂。

  9、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如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0、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不得偷窃公司物品。如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1、工作时间离岗时,需经车间主任同意方可离开,限时十分钟内。

  12、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

  13、员工之间须互相监督,对包庇、隐瞒行为不良者一经查处严厉处罚。

  14、任何会议和培训,不得出现迟到、早退和旷会。

  15、本车间鼓励员工提倡好的建议,一经采用根据实用价值予发奖励。

  二、清洁卫生制度

  1、车间工人要保持机器设备的清洁干净,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车间主任要保持办公桌的'整齐干净。

  2、每天下班前打扫卫生,交接下班。

  3、卫生工具用完后须清洗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工具由专组专人保管,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

  4、不得随便在公司内乱丢垃圾、胡乱涂划;

  5、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岗位的产品物料和设备。

  注:本制度与厂规发生冲突时,以厂规为准。

工厂的规章制度9

  总则

  (一)工厂为维护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员物品之损害特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安全管理,包括空袭、火灾、窃盗、风灾、地震、水灾及身体伤害的预防及抢救之一切措施。

  (三)工厂安全管理,除依政府法令规定外,悉依本制度办理。

  (四)安全管理之指挥监督除身体伤害由平时业务上的主管人员指挥监督外,应组织统一安全卫生委员会及消防队。工厂人员均有防止灾变及抢救损害的职责。

  (五)领班以上的干部均应熟悉有关安全管理的制度,并监督训练属下人员确实遵守。

  (六)工厂现场工作人员应视其智力体力调配适当的工作,俾危险发生时,能从容应付。

  (七)代理人员务必熟悉被代理人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

  (八)危险发生时,除采取必要行动外并应立即向上级人员报告。

  火灾防护

  (九)仓库及工厂内应严禁吸烟及携带引火物品,但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吸烟不在此限。

  (十)工场门户应向外开,工作时间不得下锁。

  (十一)易燃及爆炸等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除必要之数量外,不得携入工作场所。

  (十二)仓库应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如系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并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十三)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应持续随时可用之状态,同时要熟练使用方法。

  (十四)电线不得接用过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后,应确实关掉电源。

  (十五)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员需经严格训练,并应有监工人员在场。

  (十六)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台风、地震后更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害。

  其中《工厂规章制度》简介如下:

  一、厂规厂纪

  为了使企业的管理制度更加完善,进一步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特制定以下规定:

  1、遵守国家法令法规,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

  2、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领导,服从工作分配。

  3、进入厂区务必佩带厂牌,要精神饱满,衣冠整洁,争做礼貌员工。

  4、爱惜公共财物,爱护花草树木,持续公共卫生环境。

  5、上班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节约用水用电,下班随手关灯,关水,关门。

  6、严禁在禁烟区内吸烟,严禁酒后上班。

  7、保守生产与业务秘密,不带与厂内业务无关人员进入厂区,不将公司的产品,样品,材料等私自带出公司。

  8、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9、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持续公司环境卫生清洁,为确保安全生产,严禁在车间和非吸烟区吸烟,载货电梯只准载货,严禁载人。各组在下班时要把针车开关关好,垫好压脚,做到人走灯熄机停。

  10、爱护公物,留意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11、同事之间要友好团结,严禁斗殴打架。

  12、用心工作,认真负责,确保本厂业务蒸蒸日上。

  13、员工务必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务必自己刷卡,不得委托他人刷卡或代替他人刷卡;

  3)因公外出、漏刷等特殊原因未能刷卡的,务必经部门主管证明,交人事部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务必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务必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状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7)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8)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二、工作时间和加班工作政策

  工作时间和加班工作政策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涉及到员工身体健康,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待遇的重要依据。

  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实行上下班刷卡制度。

  2、公司实行每周5天,每一天8小时工作制(1》7:45—11:45,13:45—17:45;2》8:00——12:00,14:00—18:00),8小时外(超出正常时间15分钟计0、5小时)为加班,工资按正常工资的1、5倍计。

  3、每个星期的'周六和周日为休息日,各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状况进行调节,但务必保证每7天至少休息1天,周六和周日工作,工资按正常工资的2倍计算。

  4、法定节假日,包括元旦节1天,清明节1天,春节3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3天,为有薪假期,法定节假日,如果加班工资按正常工资的3倍计算。

  5、加班工作务必以员工自愿为基础,并按照国家劳动法要求,如因生产需要每一天可加班1小时,特殊状况不可超过3小时,但每月加班不可超过36小时(有政府延长工作时间批文除外)。

  6、员工请假应先办理手续,填写请假单,并交人事部作记录凭证,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口信等方式请假,事后务必补办相关手续。

  7、连续旷工15天,或1年累计旷工30天,作自离处理。

  8、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的员工一律开除处理。

  9、考勤统计员务必在每月工资发放前将考勤统计结果送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统计结果计发工资。

工厂的规章制度10

  一、工厂规章制度—安全生产

  1,填写要认真,严肃,实事求是,要经班长同意。

  2,班长负责检查有关记录的情况,并按月上交有关记录,并立卷入档。

  3,记录情况应保存五年以上。

  二,事故报告制度

  1,锅炉事故。锅炉运行中因锅炉受压部件,附件或辅助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造成锅炉被迫停炉或减少供汽量的称锅炉事故。

  2,锅炉事故报告的类别,一般分锅炉爆炸事故,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爆炸事故:使用中或试压时发生破裂,使压力瞬时降至等于大气压力称为爆炸事故。

  重大事故:由于受压部件严重损坏(变形,渗漏),附件损坏或炉膛爆炸等被迫停止运行,必须进行修理的称为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损坏程度不严重,不需停炉修理的'事故称为一般事故。

  3,事故报告程序。根据事故的不同类别,采取不同的报告办法。

  (1)发生爆炸或重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尽快地报告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锅炉检验所,以便组织调查。

  (2)锅炉发生重大事故时,应尽快地将事故情况,原因及改进措施书面报告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锅炉检验所。

  (3)设备发生一般事故时,应分析原因,采取改进措施,可以不报告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所属单位分析调查,处理,制定改进措施并存档。

  4,锅炉发生事故后,除了事故扩大或抢救人员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外,一定要保护好现场,以备调查分析。

  5,发生事故的当班人员应如实反映和提供情况,主动配合和协助查人员开展工作,并做到不隐瞒真相,不推卸责任。

  6,调查事故报告时,必须认真查清事故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根据调查结果填写"锅炉事故报告书",报送单位的安全主管部门和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工厂的规章制度11

  一、考勤管理

  1、上班时间由上午8:00至12:00,下午12:30至16:30,加班是17:00至20:00(特殊情况的加班,听从领导安排)。

  2、上、下班时都必须打卡,如遇特殊情况,须由各自部门主管或人事主管签名确认才可。

  3、打卡时,不得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一经发现,双方各扣罚20元。

  4、在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私自离开厂区。确有事者,须请示主管批准,打卡后才可出去(返回也须打卡),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企业在必要的时候安排员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工资基数是企业与员工发生劳动纠纷时的争议焦点,所以建议企业明确工资基数的计算标准。

  另外,建议企业在发放加班工资的.时候最好有相关备注,做好与基本工资的区分,以明确企业确实支付员工加班费。

  5、安排加班时,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须提前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6、每月迟到打卡上班超过30分钟者,处罚30元。不到30分钟,但每月累计超过三次迟到者,底薪扣50元;连续三个月都有迟到30分以上者,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

  7、提前下班或有事请假者,须提前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8、请假者,需提前填写好请假单交到上级领导处;请假超过5天者,须由厂领导批准方可,最长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0天,否则即时终止劳动关系(特殊情况者,如婚假、丧假、病假,视情况处理)。

  9、缺勤(请假)时间,须扣减底薪工资;有加班时间的,按平时加班计时工资计算,但不给予抵扣缺勤时间。

  10、员工辞职须以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离开时间,并处理好交接工作,须人事部确认才可,否则工资不予发放。

  二、工作责任规定

  1、禁止泄露公司机密(包括客户信息、技术信息、生产信息等),如有违反,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车间内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领导和管理,对未明确事项的处理,应及时请示,遵照指示办理;员工应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不得借故推搪而影响生产,一经查实视情节之严重性作出相应处罚。

  3、在生产过程中,如因个人原因长期无故不加班,3次不服从生产安排者,给予警告,超过3次的给予辞退处理。

  4、工作消极、不认真、工作态度恶劣,影响他人工作情绪或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将视情节给予处理。

  5、须严格要求每项工序,如因个人之疏忽而造成问题者,则重重处罚。

  6、对待厂方之任何物品,该轻拿轻放,生产工具用完后须清理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专组专人保管,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若对公物造成损坏者,处罚当事人并作出等价赔偿。

  7、厂方之任何物品,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准私自拿出厂,一经发现,开除处理。

  8、生产车间必须随时保证干净,不可将杂物随意丢放。各部门各小组必须负责本组的环境卫生,每人每组必须负责各自所负责的区域清洁。

  9、每周六下午须进行大扫除(车间内的门、厕所、窗户、生产线、零件台、风扇等都须清洁)。车间的垃圾须倒到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四处乱倒。废图纸、废工具、废玻璃须及时清理掉,车间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

  10、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如发现有浪费水电或下班没有关水、关电、关车间窗户者对其责任人或工序团体每人进行处罚20-50元不等的罚款。

  三、假期薪金规定

  1、提供国家法定的有薪假期。

  2、除有薪假日外,公司另安排的假期,则不算工资(如春秋提前放假等)。

  3、如厂方有特殊情况需放假,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员工都必须服从安排时间补回,不算加班。

  4、影响公司经营、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项同样列入制度。

  四、惩罚奖制度

  1、对违反上述制度及影响公司经营、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项将根据影响损失程度进行警告、严重警告、罚款(10-1000元)、停工、开除、追究法律责任。3次警告1次严重警告,1次严重警告可以停工,3次严重警告可以开除。

  2、对坚决遵守拥护公司制度,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建议做出贡献者,公司将根据程度进行表扬、奖励(50-1000元)、加薪、加级等。3次表扬可以奖励,3次奖励可以加薪加级别。

  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厂方人事部会以书面形式事先通知员工。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工厂的规章制度12

  一、考勤管理

  1、上班时间由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2、上、下班时都务必打卡,如遇特殊状况,须由各自部门主管或人事主管签名确认才可。

  3、打卡时,不得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一经发现,双方各扣罚¥20元;不得争先恐后,须排队依次打卡,否则扣罚¥10元。

  4、上班时,务必各就各位,不得聚集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否则扣罚¥1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下班前,各小组搞好场地清洁后该回到工作岗位,不得提前到打卡处打卡下班,不准大声喧哗,否则扣罚¥1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5、在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私自离开公司。确有事者,须请示主管批准,打卡后才可出去,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6、加班时,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须提前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个别人员加班,经该部门主管签名确认方可。

  7、每月迟到打卡上班超过30分钟者,处罚¥30元。不到30分钟,但连续3个月都有迟到者,作开除处理。

  8、提前下班或有事请假者,须提前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9、请假超过5天者,须由厂领导批准方可,否则即时终止劳动关系。

  10、缺勤时间,不计算工资。

  11、员工辞职须以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离开时间,并有人事部确认才可,否则其工资不予发放。

  12、各班、组长、主管辞职须由厂领导批准,确认其离开时间和处理好其交接工作,否则工资不予发放。

  二、工作职责规定

  1、各部门员工应相互配合,相互监督,不得借故推搪而影响生产,一经查实视情节之严重性作出相应处罚。

  2、须严格要求每项工序,如因个人之疏忽而造成问题者,则重重处罚。

  3、对待厂方之任何物品,该轻拿轻放,若对公物造成损坏者,处罚当事人并作出赔偿。

  4、在生产工作过程中,遇有问题是解决不了的,该请示主管,不得擅自处理,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会追究当事者之职责。

  5、如工作须当天完成,下班时还未完成者,该请示主管作出妥善安排,否则追究当事者之职责。

  6、厂方之任何物品,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准私自拿出厂,一经发现,开除处理。

  三、假期薪金规定

  1、每年之1月1日、5月1日、10月1日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员工都是有薪假期。

  2、春节假期为7天(除夕至年初六)。

  3、日薪之员工在春节假期间有薪日为3天(上初一至年初三),其余不算工资。

  4、月薪之员工在春节假期间有薪日为7天(年初一至年初七)。提前放假或提前回家的'天数,则不计算工资。

  5、如厂方有特殊状况需放假,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员工都务必服从安排时间补回,不算加班。

  6、星期天放假,如加班则计算加班工资。

工厂的规章制度13

  宿舍是员工在住宿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直接关系到员工的精神风貌和身心健康。为了加强本司员工宿舍安全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财产的安全,搞好员工宿舍区的清洁卫生,建设一个良好、整洁、优美的宿舍环境,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个人物品随身保管,一但丢失公司不负任何责任。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人为原因造成的失窃事件由事件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员工宿舍实行责任制,排出卫生值班表;每天值日人员进行责任范围的保洁工作。安排好每天的清洁卫生工作和保持宿舍的整洁。请每组值日员工认真自觉执行。每月全体宿舍员工对宿舍进行大扫除,请各员工积极参与。

  (三)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内乱扔果皮、纸屑、烟头、饭菜等垃圾,不得从阳台、门厅等地方向下倒水、吐痰、扔垃圾杂物,不得将塑料袋、饭菜杂物倒入便池和下水道等。凡经发现,即对当事人处理。宿舍内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干净、物品摆放整齐,室内通风。

  (四)员工应该自觉维护宿舍墙壁的'洁净,不得有任何污损行为(包括在墙上乱敲乱砸、张贴标语、广告、乱写乱画、用脚踢、用球砸等)。凡有污损行为,一律视其情节给予处罚。如未查出直接责任人,则该室全部成员给予处罚。

  (五)洗手间、浴室及各公共区域,应保持地面干净整洁,盥洗盆要保持清洁,节约用水、用电,养成随手关水关电的良好习惯。门外不能堆放垃圾,垃圾要及时清理,不得存放在室内。

  (六)不得在室内随意拉接电线,不得在宿舍用未经许可的电器,爱护宿舍各项公用设施,不得破坏公用设施,若因此造成的事故,事件责任人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七)宿舍住宿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生活习惯。严禁在宿舍内参与赌博活动,严禁在宿舍里酗酒或酒后闹事。严禁外来人员留宿或男女混住,一经发现严重处罚。严禁在宿舍大声喧哗,放高音音乐。按时熄灯睡觉,不影响他人的休息。

  (八)住宿员工下班外出时,尽量结伴而行,晚12:00前必须返宿,加强防盗、防抢等安全防范意识。

  (九)住厂舍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安排,未经公司批准,不得更换床位、宿舍。辞工辞退人员必须自停工三天内凭离职证明搬离宿舍,逾期未搬者每天由工资中扣除50元。

  (十)要求全体员工必须认真遵守《员工宿舍管理制度》,携手共创文明宿舍。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生效

工厂的规章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保护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的发展和壮大,共同构建和谐社会,特制定《XXXX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进行编制,凡在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第三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总经理任主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任副主任,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所属项目经理任成员;各部室、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等负责人为本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应根据项目规模的大小成立安全领导小组或安全领导管理机构。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原则、目标

  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原则:(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原则;(2).“四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动态管理和安全一票否决制原则;(3).“四不放过”(对发生事故的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广大职工群众没受过教育不放过,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得到处理不放过)原则。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杜绝因工死亡和重伤事故,轻伤率≤2‰。

  第四章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七条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每年组织一次董事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决策并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在研究制定公司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同时,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领导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八条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实行动态管理,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领导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考核指标,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并将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与经济承包指标挂钩,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监督管理力量,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手段,并将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与监督的经费列入公司财务预算。

  4、健全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检查、有考核、有奖罚。

  5、公司发生伤亡事故后,应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6、领导制定并实施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公司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第九条公司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实施公司安全生产动态控制,协助董事长、总经理落实本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3、审核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制定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计划。

  4、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5、领导本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开展工作,研究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工作,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问题。

  6、本公司发生伤亡事故后,要亲临事故现场,领导组织因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过程中的具体工作。

  第十条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协助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技术责任。

  2、在组织编制或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以及重点工程、特殊复杂工程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

  3、领导本公司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4、对本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

  5、参与本公司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第十一条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落实公司财务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2、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同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保证经费到位。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和防暑降温经费的使用标准,并按规定负责审批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经费。

  第十二条总经济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范,掌握本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

  2、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公司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和完善本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和防暑降温经费的使用标准。

  4、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工作的安全保障措施经济指标,并制定公司安全技术经济指标。

  第十三条安全管理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评比管理工作。

  2、负责参加年度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责成存在隐患的部门制定措施,排除隐患。

  3、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4、协助公司主管领导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负责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

  6、落实安全生产举报事故,查处在安全生产上违规、违章行为,对上述行为一经查实上报主管部门并按要求责令项目限期整改。

  7、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安全目标责任书的签订。

  第十四条分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程、规定及规章制度,对本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各项安全技术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措施审批制度、施工项目安全交底的制度及设备设施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3、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监督并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与不安全因素,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4、严格遵守特殊工程及民工使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员工的各项安全生产教育。

  5、发生因工伤亡重大未遂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及时上报,并协助事故调查组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定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认真吸取教训。

  第十五条分公司安全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分公司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评比、考核等项工作。

  2、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专业工程项目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可行性。

  3、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从技术上制定措施,及时排除隐患。

  4、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第十六条项目经理(项目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本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2、作为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和管理责任。在建立项目工程管理体系时,要明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定本项目工程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3、专员安全员的配备:

  按照要求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员(安全员的配备要求是: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1人;5000万元~1.5亿元的项目2人;1.5亿~2.5亿元项目3人;2.5亿元以上的项目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劳务分包单位必须按项目管理要求配置专职安全员。

  4、在组织项目工程施工前,必须明确各专业管理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定期组织实施考核,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要与经济效益挂钩。

  5、健全完善用工管理制度,适时对组织施工生产人员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变换工种以及工伤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教育,保证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

  6、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中安全技术交底和设施设备验收制度的实行。

  7、领导组织本项目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消除事故隐患,对上级安全生产检查中提出的事故隐患和管理存在有问题,应定人、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时将整改情况向上级反馈。

  8、本项目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做到迅速抢救伤员,妥善保护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认真落实防范措施。

  第十七条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协助领导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3、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中,遇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时,有权制止违章,停止施工作业,或勒令违章人员撤出施工区域。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4、有权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

  5、参加生产例会,掌握施工生产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措施。

  6、及时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改进施工工艺和操作方法提供资料信息,协助项目工程师及时解决工程安全方面的技术问题。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8、遇有特殊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且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第十八条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作为项目工程技术人员,对本项目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技术管理责任,并主持本岗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在日常施工技术指导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7、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第十九条现场施工负责人(施工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所负责承担的'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不违章指挥,制止冒险、违章、违规作业。

  2、对所管的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负直接责任。

  3、组织并督促技术人员做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和签字工作,遇有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4、领导所属班组搞好安全生产,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5、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

  6、发生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7、作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和记录工作。

  第二十条机械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规章制度,对一切机械设备,必须配备齐全、有效、可靠的安全防护保险装置,落实“十不吊”[①]安全措施,确保安全运转,进行安全施工。

  2、要加强对机械操作人员的管理,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技术培训。学习机械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达到应知应会。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要经常对电机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不得带病运转作业,保持完好洁净,提高机械使用率。

  4、要建立验收交接使用制度,在组装、拆除塔吊、井架等机械施工设备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跟班监督检查指导,随时消除不安全因素,组装完毕,组织有关保同验收,试行空转空运,达到良好,相互签证,方交付使用。

  5、要定人定机使用机电设备,定员、定责,上岗前对各个部位检查,事先排除故障或隐患,并不准他人动用,用毕后切断电源,锁好闸箱。

  第二十一条质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协查管理责任。

  2、对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负监督责任。

  3、日常工作检查时,随同的安全工作随时查验,并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

  4、发生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5、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第二十二条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实现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的材料保证供应,并对进场的材料进行验收,符合规定方准提供使用。

  2、定期对进场的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对腐朽、破损、失修或不合格的材料,及时报废更新,不得迁就和凑合使用,酿成隐患。

  3、积极学习安全材料业务知识,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条件打下安全生产牢固基础。

  4、作好物质材料的防火、防盗、防潮、防雨工作。

  第二十三条工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每天上班之前,要进行安全注意事项说明和提示,作业过程中要进行安全巡逻,发现违章或不安全现象立即纠正,并且班后进行安全讲评和总结,并做好每日的安全记录。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对工作人员进行日常性安全教育,督促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培训工作,在工作过程中,时时对安全进行检查。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第五章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十四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制定定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

  3、研究公司安全动态,组织调查研究活动,编制研究报告,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审查本公司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协助领导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5、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定期对各单位主管生产的负责人、项目经理。

  6、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施工检查,公司所属各项目应每半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7、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中,遇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时,有权制止违章,停止施工作业,或勒令违章人员撤出施工区域。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权随时进入所辖范围内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检查,检查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均由受检查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整改,按时限要求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9、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权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

  10、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会审,对其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签属意见,由编制人负责修改,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11、参加生产例会,掌握施工生产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建议,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12、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五条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保障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的过程中,应在每个环节都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的施工方案,要检查实施过程。遇有方案变更,应及时组织修订。

  3、在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实施情况时,要同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应及时提出解决办法。

  4、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参与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第二十六条机械设备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机、电、起重设备、及自制机械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经常性检查,并监督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管理工作。机械设备的租赁,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租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2、对新购进的机械及大修、维修的设备应严格检查和把关,新购进的要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及出厂和合格证,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进行鉴定验收。

  3、参与机械设备伤亡事故及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4、制定各种机械的详细操作规程,并组织操作手认真学习。

  第二十七条人事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做好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组织对新调入、转业的员工及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3、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4、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二十八条物资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凡购置各种机械设备、临电设施等涉及人身安全的料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行业及公司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

  2、施工现场购置各类建筑材料,应符合建设单位和当地有关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3、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应严格审查其生产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明材料。

  4、认真执行相关文明安全施工有关标准,做好施工现场料具管理,保证安全。

  第二十九条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地方以及公司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3、协助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工厂的规章制度15

  一、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宿舍安全和提高环境品质,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本公司所有住宿员工以及其他租借公司所有住宿员工

  三、内容

  (一)住宿须知

  1、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

  2、员工入住须经批准,服从物业主管人员安排,按指定的房间、铺位入住。未经物业部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自行更换房间、铺位。

  3、集体宿舍床位只限本人使用,住宿人员不得将床位转租或出借给其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4、公司宿舍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应先到公司报备,公司备案同意后方可入住。

  5、已入住人员需退宿的,须提前到公司办理退宿手续。

  6、住宿员工离职(包括自离、辞职、免职等),须到公司办理退宿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7、公司宿舍实行共有负责制,宿舍所有人一起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工作,安排宿舍卫生值日表,监督卫生值日员工作,检查房内设施,申报日常维修,检查排除安全隐患,清点离职人员物品等。

  (三)设备设施管理

  1、有需要的宿舍配备的设施物品,向公司申请后由公司指派专人进行清点并确认。

  2、宿舍内非私物品由宿舍内人员共同负责保管,员工不得私自拆换、占用、损坏。

  3、宿舍内非私设施,非自然损坏的由责任人照价赔偿,不能明确责任归属的由宿舍内人员平摊赔偿费用,自然损坏及时报修。

  (四)纪律管理

  1、员工必须按照统一编号使用各自的床、卧具等,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或多占)。

  2、集体宿舍床位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不得带外来人员来宿舍住宿,外出请假并按时限返回。离开本宿舍保持衣冠整齐。

  3、严禁在宿舍内进行赌博、宣传迷信等其他有伤风化的`活动,违者视情节严重处以罚款50-200元不等,情节严重者,送机关处理,并予以无薪辞退。

  4、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50-200元不等,情节严重者,送交机关处理,并予以无薪辞退。

  5、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赌博,晚上24时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6、住宿员工不得于宿舍区室内外墙壁、橱柜、门窗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7、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动物,严禁向窗外泼水、乱扔杂物。住宿员工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

  8、严禁宿舍白天无人时应关闭照明灯。

  (五)安全管理

  1、所有宿舍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电工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100元/次的罚款。

  2、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功率家用电器,违者除没收器具。

  3、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及时上报公司。

  4、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予以责任者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六)卫生管理

  1、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2、所有住宿员工必须安排搞好每日所住宿舍的清洁卫生。

  (七)物品摆放规定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齐、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床单平整,其他床上用品摆放有序。

  3、鞋子有序摆放于鞋柜内或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4、面盆、水桶置于卫生间内,并置面盆于桶上。

  5、住宿员工洗晒衣物须在指定区域或宿舍阳台晾晒,不得随意在走廊、过道、卫生间及其它公共区域晾挂。

  (八)迁出管理

  1、住宿员工离职(包括自离、辞职、免职等),须到公司办理退宿手续并于离职当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

  2、住宿员工迁出时须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须先经过相关人员检查。

  四、住宿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视情节严重呈报至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1、不服从公司安排、管理的;

  2、有偷窥、偷窃行为的;

  3、在宿舍内赌博、打架、酗酒的;

  4、经常妨碍他人休息,屡教不改的;

  5、蓄意破坏公物的';

  6、经常不在员工宿舍住宿但仍然占用床位的;

  五、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xxx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并执行,未尽事宜,另行修订。

  8、工厂员工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使住宿员工更好地学习、生活和工作,维护职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符合居住职工单身宿舍条件的职工,经本人申请所在部门签注意见,报厂审查批准后,由保卫部门登记(或总务部门)安排住宿,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住。

  二、外单位住我厂宿舍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管理规定,在进入我厂宿舍住宿时,应将完备后的住宿手续,交宿舍所管单位保卫科查验登记,后由该单位保卫科办理住宿人员进出厂出入凭证,否则一律不准进厂住宿。

  三、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必须爱护,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四、住宿舍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必须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不满者,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安排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五、爱护宿舍卫生,室内、过道、楼梯间保持清洁卫生,不准在室内外堆放垃圾,随地小便、乱丢果皮、纸屑和乱倒脏物以及在墙上乱画,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各室由室长安排每天轮流打扫室内清洁,凡不执行者,每次处以10元的罚款。

  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能器具。室内电灯定为一室一灯、一插座,灯泡在100瓦以内(从制度下发之日起,凡宿舍存放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耗器具,视为使用处理,除没收器具外,并处以50-200元的罚款)。

  七、厂内单身宿舍,凡室外安装计费电表的,除不准使用电炉外,可暂使用电饭煲、电炒锅等炊事电器。

  八、禁止宿舍内进行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凡是赌博,除没收道具外,每人处以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九、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1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十、严禁男女混居一室(含已婚男女),违者处以100-500元罚款。

  十一、宿舍内安有保险并封条,凡私自拆封条、拆换保险或因用电过引起保险丝烧断者,视为偷电论处,发现一次罚款寝室20-50元。

  十二、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盗工作,严防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宿舍内部发生被盗,除保护好现场外,应在24小时内报告厂保卫科,否则不予处理,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一经查实,给予责任者一次处以10-1000元的罚款。

  十三、单身宿舍人员,在住宿期间,无故在外租赁房屋者或无特殊情况,当月累计不在宿舍住宿时间超过7天者,按自动放弃住宿权利,宿舍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将东西搬出,同时安排他人住入。

  十四、住宿舍人员,一经安排住宿后,必须坚持对号入座的原则,严禁擅自调换房间床位,如需逐换须经厂管理人员同意后方能更换,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并责令其改正。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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