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生考勤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4-02-07 11:20:08 炜亮 制度 我要投稿

小学学生考勤的管理制度(精选12篇)

  现如今,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小学学生考勤的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小学学生考勤的管理制度(精选12篇)

  小学学生考勤的管理制度 1

  1、学生应按时到校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学生在上课、课间休息、文体活动、集会、出外参观访问等学校统一规定的活动中,都执行考勤,未经请假一律不准缺席。

  2、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进出校门,如有特殊原因,需离开学校的,必须先向班主任说明,联系家长后,开具出门条,由家长接手方可离开学校。

  3、学生请假,均应由家长出具请假条,病假一周以上,另附医院证明。

  4、请假三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经班主任查实,签注意见后,由德育处批准,十五天以上由校长批准。未办好请假手续(病假及特殊情况例外)一律不得缺席,否则以旷课进行处理。

  5、学生一学期内请假缺课,累计时间超过两个月,学校认为跟班学习有困难并经校长批准,可令休学。对无故旷课,迟到早退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调查了解,进行教育。旷课累计达100节(每天按六节计),学校视情节给予适当的处分,并通知家长。

  6、每学期班主任应将学生出缺勤情况通过书面或家访,告知家长。对一学期出满勤、不迟到、不早退的学生,给予表扬。

  7、每个班设立网格化记录本,每天由班主任通过晨检午查对学生进行点名,并认真及时记录,须将学生出勤情况填入素质报告书,向家长汇报,并存入学生档案。(早上点名时间:8:00,下午1:00,午睡时下午2:00进行点名)

  8、学生请假须有家长或医生证明,请假三天内的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一周以内的由班主任提出意见,德育处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的由班主任和德育处提出意见后由校长审批。请假经批准后,应将请假单交德育处备案。学生因急事或困病来不及请假,应在回校后两天内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9、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学生,凭医院证明申请休学一年,休学期满后应回校办理入学手续,经医生证明病未愈不宜复学者,可继续休学一年。

  小学学生考勤的管理制度 2

  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序开展,营造学生学习、成长的优良环境,学校将加强学生出勤管理。经研究,特规定如下:

  一、考勤范围

  学生上课、社会实践活动、寄宿生的晚寝以及学校、班级、班级组织(经学校批准的.`)的各种活动,都纳入考勤范围。

  二、管理要求

  (一)加强学生出勤管理

  1.学生上课和各种活动出勤,由班主任负责。请假的学生应有班主任批准的书面请假条,如发现无故缺勤学生,班主任在第一时间与其家长取得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同时做好记录。班主任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学校。

  2.寄宿生在校期间,不允许私自离开学校。因病或其他原因确需出校的,事前必须向宿舍管理人员或班主任请假。凭出入卡由教师或家长陪同离校,返校后及时交出入卡。

  3.寄宿生晚寝期间,由宿舍管理人员负责。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与班主任及家长联系。

  4.课堂出勤管理:

  (1)、每一个课堂,由课代表和科任教师负责学生的上课出勤考核工作。

  (2)、任课教师应对不按规定上课的学生及时进行批评教育,上课后首先检查学生人数并问询缺勤原因,发现无故缺课的要及时和班主任联系。

  (二)严格执行请假审批制度。

  1、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到学校正常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学生因病因事不能按时上学,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学生如因病因事等原因无法上课或上课期间需离校,事前应由家长向班主任请假,经班主任批准后方可生效,班主任要和家长联系通报情况,最好让学生家长到校接走学生,以免中途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3、学生因病因事请假的,请假一周以内由班主任核实批准;请假一周以上由班主任核实上报,教务处批准。

  4、学生因病因事请假不能按时到校,必须由家长来校或打电话请假,学生在上课期间因病因事请假回家,班主任须主动与家长联系了解情况,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学校。

  5、班级学生因不明原因不在校,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联系家长,了解情况,同时把处理情况做好记录。若情况异常应立即向学校汇报。

  6、如果班级学生离家出走,无论什么原因,班主任都要及时向学校汇报,并主动调查该学生有关情况,协助家长寻找学生,将相关情况做好记录。

  小学学生考勤的管理制度 3

  1、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到校上课,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旷课。

  2、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必须由家长通过电话或请假条的方式向班主任请假。

  3、上学期间,学生不得随意离校,特殊情况需中途离校,必须由家长亲自到校请假,经班主任同意后,做好相关登记,经家长签字、班主任签字并到门卫室登记后方可离校。

  4、学生不请假又不到校,班主任要及时和家长联系,查清原因。并及时向教导处报告。

  5、门卫室必须做好出入登记,未见班主任开出的学生中途离校证明不得让其离开校园,确保在校学生人身安全。

  6、学生因病请假的',班主任和相关人员必须做好学生病因调查,电话追踪询问病情,并做相应记录。

  7、在教学时间内学生如突发疾病,班主任必须及时联系家长,履行请假手续,并将学生移交相应的人员,如需紧急治疗的相关教师带领就医。

  8、请假三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由教导处批准。

  9、每日考勤从晨检开始,迟到15分钟以上为旷课一节。

  10、因病、事假超过一学期二分之一,应办理休学申请手续,复学时应办理申请手续,学校视情况留班复习。本制度从20xx年3月20日起执行。

  小学学生考勤的管理制度 4

  为严明校纪,保证学校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全面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学校要求全体教师力争出全勤,结合过去的考勤制度执行情况,经广泛征求意见,全体教师一致通过,决定将考勤制度修订如下:

  一、学校实行全天坐班制,严格按照学校作息,按时签到,不得迟到早退。上课迟到、早退每次扣2元,迟到超过10分钟按误课对待,误课每节扣10元。

  二、学校设立出勤奖,每学期每位职工50元,学期末根据实际出勤兑现。

  三、教职工直属亲属病故办理丧事,本人享受丧假三天,职工结婚尽量将婚期定在假期举行,若在学期中,享受婚假5天,产假按国家计生政策规定,由教育局批假,教职工婚丧假不扣钱,不影响出勤,产假不扣钱。

  四、教职工遇有特殊情况或生病须请事病假,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事先写请假条。

  五、请假一周以内,由学区校长审批,一周以上由学校加注意见报教育局审批。

  六、上课迟到、早退每次扣5元,迟到超过10分钟按误课对待,误课每节扣10元。

  七、教师请事病假后,由教导处安排临时代课人,代课者由学校每课时发代课费5元,期末统计一次发给。

  小学学生考勤的管理制度 5

  1、学生要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得在上学和放学路上逗留、打闹,学生放学或节假日没有老师批准不能到学校逗留,否则这期间发生的财产损坏、遗失和卫生脏乱等情况,都要追查该生的责任。

  2、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进出校门,如有特殊原因,需离开学校的,必须先向班主任说明,方可进出校门。

  3、学生不能按时到校,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分为事假、病假。事假要有家长证明;病假要有医生或家长证明。

  4、请假手续:

  ①必须事先请假,特殊情况无法事先请假者,回校那天补办请假手续,请假条一定要有家长的签名。

  ②学生请假三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一周内由教导处批准,一周以上由校长批准。考试期间请假经教导处主任批准。

  5、有关迟到、早退、旷课的处理:

  ①在规定时间内无请假不到校,或过后不补假者作旷课处理,上课铃响后未进教室作迟到处理,老师未宣布下课而离开者作早退处理,无故迟到或早退三次作旷课一节。

  ②无故迟到、早退、旷课者,班主任一定要在当日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学生迟到、早退、旷课的原因,并及时教育学生。

  ③旷课累计超过5节的.要请家长到校,配合教育学生;10节以上的要向教导处反映,并做出相应的处分。

  小学学生考勤的管理制度 6

  一、同学必需按要求在每学期开学前一天到校报到,自开学第一天起开头考勤。

  二、同学上课、自习、试验及规定参与的会议和校内外活动均进行考勤。因故不能参与者必需请假。凡未请假、请假未获批准或超过假期未续假者,均视为旷课。迟到或早退四次以旷课一课时计。

  三、在节、假日期间,必需按规定时间离校和返校,因故需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须经班主任同意并报政教处批准;擅自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均视为旷课。

  四、对旷课同学,班主任要负责进行批判教育,并责令其在肯定范围进行检查。每学期旷课累计达12课时以上者,赐予警告处分;达24课时以上者,赐予记过处分;达48课时以上者,赐予留校查看处分;达两周以上者,赐予勒令退学处分。对旷课同学的处分,要按规定报批,并在校内张榜公布,同时通知其家长。

  五、同学因故需请假者,通过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3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请假3天以上7天以内,由政教处批准;请假7天以上,由主管校长批准。请假期满,应向班主任履行销假手续。

  六、同学请假应事先办理手续,经批准后方为有效;除急病或紧急要事,一般不得事后补假。

  七、同学请病假,须有校医务室或校外医院的`休假证明;同学请事假,须有家长签署的请假条。

  八、各教学班必需坚持每天考勤,政教处要定期公布各班出勤状况。

  九、各教学班的出勤和考勤状况,是班级量化考核的重要依据。

  小学学生考勤的管理制度 7

  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建立一支高素质、有纪律的教职工队伍,达到调动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学校发展的目的。参照雨湖区教育局《中小学教职工队伍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考勤按学校的作息时间进行,由校办归口管理。各处室、年级组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考勤工作,并于每月底将考勤表交校办。校办做好统计、汇总和原始资料收集、保管等工作。

  二、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期间未请假不得无故外出,更不得旷工或擅离职守。

  三、教职工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按照《湘潭市小学教学工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有序的工作,不做妨碍教育教学及影响他人工作的事情。

  四、教职工因公出差,须持出差证明或会议通知,经校长同意后,方能按公假处理。如公假期间因办理私事、探亲访友或公假期满返回后,无故不上班超过半天以上者,一经查实,一律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五、教职工因私事确需请假时,必须写“请假条”,经有关领导批准、假条交教导处并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①假期已满,因故不能按时上班,未办理续假手续者;

  ②委托他人带“请假条”,未经有关领导批准而离校者;

  ③向无“批假权”人请假者。

  六、教职工因病需要休息,必须取得医院住院部或门诊部的休假证明(盖公章),经校领导审批,报教导处登记后,才能作为病假处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①无医院休假证明或病愈上班后补交假条者(急诊和住院者例外);

  ②有医院休假证明但未经校领导审批者;

  ③开虚假病假条者或在外地休病假无法确定其真实性者;

  ④因打架斗殴造成的伤病而休假者(见义勇为者例外)。

  七、教职工请探亲假(一般应安排在寒暑假期间)、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均按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给予准假,以上假期必须连续进行,如遇法定假日和寒暑假,应冲抵假日。女教师生小孩若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

  八、为了使教师集中精力搞好教育教学工作,上班时间内不准教师在外代课、兼课。凡不请假离校或请假逾期不归者,以旷工论处。对无故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视为自动离职。由学校书面上报教育局,作除名处理。

  九、请假程序和批准权限。

  1、凡请半天以上(含半天)事假者,必须书写请假条,履行审批手续。程序为:处室负责人(或年级组长)签署意见——校领导审批——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将假条交教导处。

  2、年级组长在无课的前提下,可准予本组教师半天以内事假;处室负责人可准予本部门人员半天以内(含半天)事假;副校长可准予本人分管片内人员一天事假。

  3、教职工请事假2~3天由校长审批,4~20天由学校行政会确定审批;凡请事假21天及以上者须经学校同意后报请区教育局审批。

  4、病假需由县级以上医院或本地定点医院检查诊断并开具病休证明;患癌症、精神分裂症病的教职工,分别凭地市以上医院或地市以上肿瘤、精神病专科医院诊断证明;1个月以内由学校批准,1个月以上由学校批准并上报区教育局同意,方可休病假。长病休6个月以上,学校批准后并上报有关书面材料由区教育局审批。经地市以上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劳动)能力者,由学校对其办理退休(病退)或退职手续。

  十、工资、福利待遇规定

  1、无故旷工1天,扣200元;连续旷工3天及以上者,停发当月全部工资。

  2、教职工的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工伤假的请假期限和工资待遇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见附表1、附表2)。超过规定请假期限者,其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享受“带薪休假”待遇的各类假,按完成本岗位正常工作量标准发放工资。假期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停发请假期间福利。

  3、无故迟到、早退或上班期间无故中途外出一次扣10元。

  4、事假:以半天为结算单位。每月累计1天以内(含1天),每天扣20元,1天以上至一个月以内,每天扣35元;连续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停发工资和福利。

  5、病假:以半天为结算单位。门诊病假:每月累计1天以内(含1天),每天扣20元,1天以上至一个月以内,每天扣35元。住院病假:一个月以内每天扣16元;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包括出院后的疗养期),工资待遇均按附表3执行。

  6、经学校审批,同意外出参加函授学习者每天扣10元,但请假时须持办学单位书面通知办理请假手续。

  本制度如与上级制度不一致时,按上级制度规定执行。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从20xx年3月1日起执行,学校原考勤制度同时废止。

  本制度解释权属学校行政会。

  小学学生考勤的管理制度 8

  为加强学校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考勤对象:学校全体教师。

  第二条 总体要求:服从管理,坚持坐班,积极出勤。

  第三条 考勤内容:

  1、全体教师每天要按学校作息时间要求上下班,同时,升旗、教研活动、家长会、年级以上的大型活动及其他紧急情况所涉及到的相关人员的出勤情况纳入学校考勤范围,班主任还要按规定的时间到班到岗(含用餐、就寝、出操、读报、班谈、组织学生离校等)。

  2、全体教师必须坚持按课程表上课,全体教师必须按要求参加各种会议、教研、公益劳动等学校或各室统一组织的活动。

  3、所有后勤岗位和特定岗位必须按部门规定的要求到岗。

  4、值日领导和教师应按工作要求到岗(详见行政值日职责、教师值日职责)。

  5、特聘教师及兼职而不能坐班的须经校长同意并报教务处和办公室备案。

  第四条 考勤管理:

  1、各处室管理人员、任课教师每天上下班时,自觉签到和签退。

  2、教导处设专职查岗员,定时和不定时对教师到岗和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做记录。

  3、学校行政领导不定时对教学和非教学岗位情况进行抽查,并将结果记入日志。

  4、分管教学领导、教导处、各年级组要定时做好教学岗位人员的巡课检查,并将缺勤情况交教导处登记。

  5、办公室按月汇总、通报全校出勤情况。

  第五条请假程序:

  1、各类假期在2周以内的,须校长审批;2周以上的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报教育局人事科审批;已婚育龄女教职工请假,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假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期满须续假的,必须提供新的计划生育证明。

  2、请假必须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既有本人书面申请、有学校批准意见、有按时返岗销假手续。未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逾期不销假不到岗的、请假期间在其他单位兼课或做其他工作的、经查明属欺骗性质或开具假证明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教职工患有重病(瘫痪、癌症、精神病、传染病等)确实不能正常工作的,由本人(或家人)提出书面申请,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例和费用收据,由学校报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批,办理重症病请假手续。

  4、校长县外出发,须提前1天到县教育局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外出,外出返回后,要及时销假。

  5、教师因公出差或参加学习培训等,一般应提前1天带通知原件到办公室填写公差派遣单后交由校长签批,公差派遣单在领导签字后个人留存,报帐后交办公室登记。

  6、一般情况下,公差和事假均应由教师个人协调换课,返校后回换,病假或特殊情况下的课务安排实行个人换课和教导处安排顶课相结合,请假人必须与顶课教师搞好业务交接。

  7、必须先履行手续然后离校,若属特殊情况(如:直系亲属病危需紧急抢救,家有突发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要电话告知有关领导同意,并在事后及时补齐请假手续,手续不齐备的病事假等视为旷工。

  8、教职工假满或提前返校均应及时到有关处室销假,续假须重新请假,否则作旷工处理。

  9、校级和中层领导请假,由校长批准并告知办公室。

  第六条 假期处理办法:

  1、一般事、病假,符合请假手续的,按《xx镇中心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中的考核办法处理。

  2、病假期间执行以下工作待遇:

  (1)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仍发放原工资;

  (2)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

  (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和10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小学学生考勤的管理制度 9

  1、同学必需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同学困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应按规定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

  2、上课铃响后,即进入教室,否则作迟处处理,下课铃未响离开教室作早退处理,下课铃响前5分钟离开教室者作旷课处理。

  3、同学请病假,须有医生或家长证明,在离校前来不及请假者,返校后应马上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同学请事假应在事前持家长证明或由家长来校请班主任办理。

  4、因病或因特别状况不能上体育者,须持医院证明到学校医务室办理免上体育课证明,否则按旷课论处。

  5、请假在三日内(含三日),由班主任审批,请假在三日以上由政教处批准,请假要有充分的理由,否则不予办理。

  6、各班设立考勤簿,选派仔细负责的同学担当考勤员,严格考勤,准时填写。

  7、各班每周小结一次考勤状况,每月向政教处报告一次,期末总结评比,对全勤的同学和作负责的考勤员要赐予表扬和嘉奖,同学的出勤状况要记入同学手册,并纳入操行评定内容。

  8、迟到、早退较多的班不能评为“文明班级”和“优秀班集体”,严峻旷课的同学应按违纪同学处分条例进行纪律处分。

  同学请假考勤制度严格根据学校暂行作息时间执行,凡上课铃声响完进入教室的`同学为迟到,下课铃声响完之前离开教室为早退,完全没有到教室上课为旷课。同学考勤实施细则:

  一、各班出勤总分为10分,全部没有迟到、早退或旷课现象得10分,若该班迟到一人扣0.5分,早退一人扣0.5分,旷课一人扣2分。

  二、不论迟到、早退、旷课一律按纪检人员检查时为准。

  三、同学因事因病不能坚持学习,必需履行请假手续,不得擅自离校,否则,按自动旷课论。同学每学期累计旷课72学时,学校以同学自动退学论。

  四、同学请假在纪检人员检查时,必需出示假条,两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两天以上经班主任同意,由校长批准方可有效。

  五、班级应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由各班班长负责把握考勤。

  六、纪检人员由值周老师、值周同学干部、值周同学担当,并由值周老师填写同学出勤公布栏。

  七、值周领导和团队负责人无定期抽查。

  小学学生考勤的管理制度 10

  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本制度。

  一、考勤内容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度。

  2、教学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者视为旷课。

  二、考核办法

  学校实行领导值日制度。值日领导必须坚持早、午按时到校,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内容对教师的上班情况检查登记,按月汇总填表于宣传栏上公布,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三、考勤规定

  (一)作息时间要求:

  1、上午:值日领导、值日教师必须于7:50前到岗,全体教师必须于8:10前准时到校。

  下午:值日领导、值日教师、全体教师于14:00(春秋冬季)、14:30(夏季)前需准时到校。

  2、教师工作例会为周一下午第二节课上课开始,临时会议另行通知。

  (二)请假

  1、请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教师公假和事假病假需提前向校长请假。注:请假期间所耽误的课时在假前或假后必须调好。

  2、教师病假、事假一天以内者必须持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一天以上向中心校请假。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续,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等,学校不予认可。

  4、课堂教学、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因事、因病请假者,按课时计算,累计7节视为请假1天(例会请假按3节计算)。

  6、凡经学校同意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等业务进修,离岗前3天须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

  7、婚、丧、产假按局规定执行,但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者以旷工或事假论处。

  8、教师因公出差,填好调课单,不计缺勤。

  四、教师值班。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确保学校安全,现制订本校值班制度如下:

  1、各类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岗,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必须事先请假,以便安排好替班人员。

  2、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对于值班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当时无法处理的,要落实好应急措施,第二天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五、奖惩

  1、缺旷一节扣发活津贴10元。

  2、事假每天扣活津贴20元;

  3、病假每天扣活津贴10元;

  4、迟到一次扣活津贴5元。

  5、婚假、产假、丧假、公假由学校安排课程,不扣津贴。

  6、全年旷课超过10节、事假超过30节、病假超过三个月的.,不评优、不晋级、不评奖。

  7、全学期内无任何迟到、早退、病、事假和调课的,记满勤,满勤人员发放200元奖金,并作为评优评奖的首要依据。

  六、调课

  不允许任何人私自调课,临时有特殊事需要调课的必须经过教导处同意,并由教导处开出调课通知后方可进行调课,否则将按缺矿记入考勤。

  七、代课

  对教师公假和其他假而产生的临时代课,由值周行政统一安排,保证每一节课都有教师负责。临时代课按照每节10元记发给代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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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勤管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让教师能有序地开展工作,保证学校工作畅通无阻地开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分类:

  1、严格执行坐班制度和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制度。

  2、严肃督查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开会、升旗)的到岗情况。

  3、严格履行签到和请假手续。

  二、考勤管理:

  1、教师必须按学校的作息时间上下班,教职工坐班时间以学校规定时间为准。

  2、上午、下午教师必须提前到指定地点履行签到手续,漏签一次扣2分;无课上班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的扣款2分(超过10分钟,在一节课的时间以内作矿课一节课计),迟到、早退达两节以上(含两节)不到半天的作旷课半天计;有课的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的扣款15元,20分钟以内的.扣款20元,超过20分钟的作误课处理,误课一节扣款30元。

  3、教师有事必须请假(电话请假必须先安排好课务和班务),请假半天以内由负责人签批,每请假按一节课都进行累计计算。半天以上由负责人注明工作安排情况后由校长签批,经批准的将批条交学部负责人备案。

  4、事假一学期累计超过7天,按一天扣款20元计算,没有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的作为旷工处理,旷工按一天扣款50元计算;病假凭县人民医院或中医院的诊断证明和自己的请假条到负责人处办理工作安排说明后,到校长处签批,经批准的将批条交负责人备案)。

  5、学校例会(隔周一次)请假一次扣款5分,迟到早退扣款2分。

  6、集体公益活动请假一次扣款5分。值岗时迟到早退除扣发值岗工资外,还处以2分的处罚。

  7、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属于严重违纪违约行为,旷工超过一天的按《县教育局教师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8、每周星期一学校举行升旗仪式,全体教教师必须按时参加,站在规定的地点排成队列进行升旗。课间操班主任站在本班后面做操,其他教师帮助班主任管理班级(升旗和做操时有家长到校或领导到校检查工作,有关人员不能参加除外)。缺席一次扣款1分。

  9、教师请事假一次最多在三天以内,超假不履行续假手续的作旷工处理。不经请假或请假未批擅自不到,私自调换课程以及代课没到,均作旷工处理,旷工每一节课的时间扣款10元。

  10、因学校工作的特殊性,教师在报到后至开学后10天内及学期结束前半个月内不得请假,请教师自己克服困难。

  11、教职工考勤两周公布一次,记载结果每学期结束时作为学期(年度)考核和表彰的重要依据。

  小学学生考勤的管理制度 12

  1、请假:请假均由本人亲自填写(急事可电话代填)请教条请假,校长审批。请假者须自己调课,并将调课情况交教务处以备检查,否则按一节10元补给代课者。公差原则上自行调课和调换相关工作。婚、丧、产假,计划生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工作日内在校园内打牌赌博者一次罚款100元,提供打牌赌博场所者视同参与;工作时间内在校园外打牌者一次罚款150元,举报有效。

  3、旷工半天罚款20元,如果又旷课,按第四条累计。

  4、上课、上早晚自习、考试监考在教室外逗留、谈天者,发现一人次扣罚款5元;应上课而旷堂者,每旷堂一节罚款20元。

  5、教师签到办法:上下午第一节上课前后30分钟为教师签到时间。均在校长办公室签到。白天坐班时间为第1、2、3、5、6节课,坐班时间电话联系在教室、办公室、宿舍找不到人者,视同旷工,按第三条执行。轮调教师周一上午和周五下午可以不签到。

  6、升降国旗时不参加者每人次扣5元,升旗已经开始还没有到队列中来及迟到者每人次扣2元,参加者不严肃认真、不为人师表、闲谈讲话、抽烟等不严肃行为者扣2元。

  7、会议和集中学习教职工一般不准请假,未经请假无故不参加者概不享受相关补助,且每次罚款10元。

  8、后勤人员除不签到外,参照此制度执行考勤管理。

  9、教师考勤作为优秀教师评选的参考依据之一,凡出现请事假超过二天以上或病假超过三天以上、旷工、空堂,赌博、缺席全校性会议等情况者不得评为当月优秀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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