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消防管理制度

时间:2023-02-12 18:57:37 制度 我要投稿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施工消防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1

  一、编制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更好的贯彻上级消防法规、法令的相关要求,加强项目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项目**年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

  《哈尔滨市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哈尔滨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规定》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gb50656—20xx

  四、区域划分:

  首层大堂、—1层小餐厅和27层以上的精装修部分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精装单位全面负责,总包单位进行检查和监督;裙楼和3~26层的简装修部分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总包全面负责。

  五、组织机构:

  (一)**单位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二)总包单位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成立项目义务消防队:

  队长:**

  副队长:**

  队员: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各分包单位全体管理人员、各分包单位工人各10名

  (四)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是消防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项目部综合办公室是消防安全管理的主责部门;

  3、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工作的议事日程;

  4、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隐患整改的落实工作;

  5、管好辖区的消防设施,所有消防器材的购置、配备、保养、维修工作,均由物资部负责,保证消防设施的完好无损和正常运行;

  6、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教育、培训、检查和监督工作由项目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项目安全部进行协助和参与执行;

  7、接到消防事故报警后,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应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义务消防队和相关人员立即展开救援;

  8、因救援需要或为防止事故继续扩大而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救援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查清现场情况,做好相应标记和记录,并绘制示意图纸。

  9、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

  六、主要内容:

  根据我项目现阶段施工作业具体情况,确定消防安全管理重点为:明火作业、临时用电、装饰装修、仓库管理和食堂管理。

  (一)明火作业:

  现阶段,我项目明火作业主要有电气焊施工、防水(喷灯)施工。为保障项目明火作业的消防安全,我总包单位配备专职旁站看火人2名,消防安全巡查员10名。

  1、电气焊作业:

  1、1电气焊作业前,责任工长应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防火安全交底,并制定防火作业方案或措施,报总包安全部门审批、备案后,方可施工;

  1、2电气焊操作工必须是经过政府相关部门培训通过,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1、3电气焊作业前必须开具《动火证》,若动火部位在**单位所负责区域范围内,则动火人需到**单位的项目部开具《动火证》,若动火部位在总包单位所负责区域范围内,则动火人需到总包单位安全部门开具《动火证》,动火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将《动火证》和本人的电焊工《操作证》一起在作业过程中随身携带,以备随时检查;《动火证》不得连续使用,每焊割一次应申请一次;

  1、4电焊机启用前,必须由专业的电工进行接电,并对电焊机自身的安全情况予以检查,在确认电焊机和接电均符合规范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必须由专职的电工对电气线路进行安全巡查,并留有巡查记录;

  1、5电气焊作业前,必须将动火点周围10m范围内的可燃物品和材料清理干净,禁止与木工、油漆、防水灯等易燃操作施工进行同部位、同时间的'交叉作业。

  1、6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在动火点处设置专职的看火人员,看火人员中途不得离岗,并至少配备2具4kg的灭火器和消防专用水;

  1、7电气焊作业结束后或每日下班前,必须对动火作业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切断电源、气源,在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动火区域;

  1、8进行室外电气焊作业时,遇有五级以上大风,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1、9若电气焊为高空作业时,除做到上述1、1~1、5条要求外,电气焊操作人员必须配挂安全带,必须配备适合作业条件的接火斗或防火布,防止焊花、焊水四溅,引起火灾;

  1、10进行气焊作业时,氧气瓶和乙炔瓶的摆放间距不得小于5米,作业点与两瓶间距不得小于10米,乙炔瓶必须立向放置,不得倒地;

  1、11进行电焊作业时,每台电焊机必须配备专用的三级开关箱,电焊机一次电源线不得超过3m,电焊机把现长度不得超过30m,接头不得多于3个。

  2、防水(喷灯)施工:

  2、1防水(喷灯)作业前,责任工长应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防火安全交底,并制定防火作业方案或措施,报项目安全部门审批、备案后,方可施工;

  2、2责任工长对施工人员进行作业前的教育培训,了解掌握防水(喷灯)材料的性能、特点及灭火常识,并做到“三落实”,即: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

  2、3施工时应划定警戒区,悬挂明显防水(喷灯)作业标识,警戒区内禁止烟火,禁止存有一切易燃材料;

  2、4在施工作业区域内设置足量的、灵敏有效的灭火器材,并设专人看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2、5若在密闭的空间或室内进行防水(喷灯)作业时,必须设置排风设备,保持通风良好,设置防爆照明设备,电源线不得裸露,保证充足照明。

  (二)临时用电:

  1、责任工长应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防火安全交底,并制定防火作业方案或措施,报项目安全部门审批、备案后,方可施工;

  2、从事电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非电工人员严禁从事电气作业;

  3、临时电线的接驳必须严格按照《建筑工程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执行,杜绝虚接、虚连,防止打火现象的发生;

  4、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应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施工现场禁止使用塑料线,禁止超负荷用电;

  5、电源线路应采用绝缘方式悬吊或穿管保护,严禁将带电线路拖地使用,并防止带电线路浸水,严禁将带电线路在金属物上拖拉、缠挂;

  6、不得在配电箱内放置杂物,配电箱周围严禁堆放易燃材料;

  7、当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干砂或干粉灭火器等灭火,严禁用水或其他导电性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三)装修施工:

  装修施工分为**精装修施工和自施部分简装施工。

  1、**精装修施工:

  1、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施工现场要建立、健全各项相关制度;

  1、2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使工人熟练掌握扑灭初起火情的技能;

  1、3在各施工作业层和重点防火部位配备足量的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4各施工作业层易燃材料堆放符合相关消防安全规定,周围10m范围内禁止有明火作业,并在材料堆放区配备足量的消防器材;

  1、5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进行限期整改。

  1、6电气焊作业严格按照本制度中有关电气焊作业的第1条执行;

  1、7临时用电严格按照本制度中有关临时用电的第(二)条执行;

  1、8木工作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8、1木工作业由木工班组长负责全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本班组作业人员应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和扑灭初起火情技能;

  1、8、2使用机械设备的电源接驳工作严格按照上述1、7条的规定执行;

  1、8、3木工作业严禁烟火,如发现作业人员抽烟或作业场内有烟蒂,按相关处罚规定予以罚款处理;

  1、8、4木工作业区配备足量的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8、5按相关规定设置消防安全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1、8、6木工作业区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1、8、7木工仓库严格按照本制度中有关仓库管理的第(四)条执行。

  1、9油漆作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9、1油漆作业由油漆班组长负责全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本班组作业人员应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和扑灭初起火情技能;

  1、9、2油漆作业严禁烟火,如发现作业人员抽烟或作业场内有烟蒂,按相关处罚规定予以罚款处理;

  1、9、3油漆作业区配备足量的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9、4油漆作业区配备足量的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9、5油漆作业区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1、9、6油漆仓库严格按照本制度中有关仓库管理的第(四)条执行。

  2、自施部分简装施工:

  自施部分简装施工的消防安全管理按照上述**精装修执行。

  (四)仓库管理: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工作由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库房应用不燃或阻燃材料搭建,库房内和库房外10m范围内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库房内所使用的电器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须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进行保护。

  4、库房内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禁止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电炉子、电暖气、碘钨灯等大功率用电设备进行照明和取暖;

  5、库房内配备足量的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布局合理;

  6、库房内的消防道路保持畅通,材料设备分门别类码放整齐;

  7、库房内不准住人或兼做休息室,仓库负责人需离开仓库时,必须切断库房内所有电源;

  8、库房内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作业,对违者进行严格处罚。

  (五)食堂管理:

  1、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各分包单位炊事班长全面负责,经常对炊事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灭火技术,增强防火意识;

  2、炊事人员在食堂内严禁吸烟,使用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食堂内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禁止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电炉子、电暖气、碘钨灯等大功率用电设备进行照明和取暖;

  4、食堂内至少配备两具齐全、有效的干粉灭火器,食堂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适用范围;

  5、食堂内使用煤气做饭必须有专人看管,使用前检查煤气罐是否漏气,如发现煤气泄漏,应立即打开门窗通风,禁止打开火源,使用完毕后,关闭煤气罐总阀,做到“人走、火灭、气关”,保障消防安全;

  6、食堂内严禁堆放易燃物品,炊事人员如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宿舍管理

  1、宿舍内禁止做饭;禁止存放和使用电饭锅、电磁炉等大功率做饭设备;

  2、宿舍内禁止存放和使用油汀式电暖气、电褥子、碘钨灯等其他取暖和照明设施;

  3、宿舍内禁止存有苯板、橡塑保温板、煤气罐等易燃易爆物品;

  4、工人生活所需热水由各单位自行统一提供;宿舍内禁止存放和使用电加热棒、电热水壶等其他烧水电器;

  5、宿舍内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禁止将无插头的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或将无插头的电线与有插头的电线缠绕在一起后共同插入插座内;宿舍内的照明、插座等设施如有损坏应立即上报我项目部,我项目部将安排专业人员统一进行维修;

  6、禁止躺在床上吸烟,不准乱扔烟头和火柴棒,烟头要随手熄灭放在烟缸或水桶内;

  7、宿舍实行早八晚五限电措施,居住人员禁止恶意破坏配电柜和配电箱;

  8、对我项目部日常检查工作不予以配合或影响正常检查秩序的人员,我项目部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该人进行相应处理或清场。

  七、检查整改

  1、消防安全检查的形式:主要有自检自查、巡逻检查、定期检查、联合检查、夜间检查等形式。

  2、消防安全的自检自查、巡逻检查和夜间检查应每天进行,并有记录;

  3、定期消防检查和联合检查时,受检单位派人参加,并主动提供现场消防情况及相关资料,检查完毕后受检单位负责人应在检查隐患记录上签字;

  4、各单位对各级消防检查中发出的《检查记录》和《整改通知》中提出的问题,必须做到定人、定措施在限定期限内整改完毕;

  5、隐患整改完毕后,应有回执,由《检查记录》和《整改通知》的发出单位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八、救援措施:

  (一)灭火的基本方法:

  根据物资燃烧的原理可把灭火的基本方法归纳为四种,即:冷却灭火法、窒息灭火法、隔离灭火法和抑制灭火法。火场上具体采取什么方法灭火,应根据燃烧物质状态,燃烧特点和火场情况以及灭火器材装备的性能来确定。

  1、冷却灭火法:

  冷却灭火法的灭火剂主要是水。是将灭火剂直接喷洒在可燃物体上,将可燃物温度降低到物体的燃点以下,使之停止燃烧,这是一种常见的灭火方法;火场上除了用冷却方法直接灭火外,还可以用水冷却尚未燃烧的可燃物质,防止其达到燃点而燃烧,可以用水冷却建筑物件、生产装置或容器,以防止其受热变形或发生爆炸。

  2、隔离灭火法:

  隔离灭火法是将燃烧物与附近可燃物隔离或疏散到安全地点,从而使燃烧停止。隔离灭火法比较适于扑灭各种固体、液体和气体火灾。

  3、窒息灭火法:

  窒息灭火法即采用石棉被、湿麻袋、湿棉被、沙土、泡沫等不燃或难燃材料覆盖燃烧物或封闭孔洞,阻止空气进入燃烧区,或用惰性气体稀释空气中的氧含量,使燃烧物质缺乏或断绝氧气而熄灭。种种方法适于扑救封闭式的空间、生产设备装置和容器内的火灾。

  4、抑制灭火法:

  抑制灭火法是化学灭火剂喷入燃烧区参与燃烧反应,终止燃烧链反应而使燃烧反应停止。要有足够的灭火剂喷射在燃烧区,使用灭火剂参与阻止燃烧反应,在采取燃烧措施时,要同时采取必要的冷却降温措施,防止复燃。

  (二)初起火灾的扑救:

  1、初起火灾的扑救比较容易,但必须扑救及时、方法得当,合理正确地使用灭火器材,就能有效地扑救初起火灾,以减少损失。

  2、扑救初起的火灾,扑救的基本对策与原则是一致的,无论是义务消防人员或是一般群众,在扑救初起的火灾时,必须遵循“先控制、后消灭,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3、先控制后消灭是指对于不能立即扑救的火灾,首先要控制火势的蔓延和扩大,在具备扑灭火灾的条件时展开全面扑救。

  4、先重点后一般是指在扑救初起火灾时,要全面了解并认真分析火场情况,区别重点与一般,对事关全局或生命安全的物资和人员先抢救,后抢救一般物资。

  (三)电气火灾的扑救:

  电气火灾主要是由电器线路和设备本身及其引燃周围可燃物两种。电气火灾的处置重点是防止人员触电伤亡,同时尽快将火势控制住在行灭火,具体做法有:

  1、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

  2、遇到电线落地情形时,要划定危险区域并有专人看管,以免触电伤亡。

  3、迅速切断电源,一时找不到总闸时,要剪断电线。

  4、正确选用灭火剂进行灭火,电气火灾禁止使用水进行灭火。

  (四)一般火灾的扑救:

  1、一般明火的扑灭,主要依靠水进行,在风天或缺水的情况下,措施不力,往往会造成火灾的蔓延和扩大。

  2、以抢救人员和疏散物资为主,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物资损失。

  3、使用有限的水冷却要害部位,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

  4、利用覆盖物来保护邻近的建筑或场所,使其免遭火烧。

  5、扑打飞火防止火灾的蔓延和扩大。

  6、若经过初期扑救,火势未见减小,仍然继续扩大和蔓延时,应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进行求援。

  九、值班值守:

  (一)值班值守人员职责:

  1、在值班值守期间,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对发生的消防安全事故,负责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和上报处理;

  2、在值班值守期间,充分掌握与消防安全相关的施工作业区域和单位,做好有关消防安全交底工作,做好消防措施的落实工作,对重点消防部位实行旁站监督;

  3、值班值守人员应24小时在岗,保证通讯畅通,不得离岗、脱岗、玩忽职守,因故离开岗位要向主管领导请假,安排替班人员;

  4、值班值守人员将本班所做的工作,仍然存在和已解决的问题、接班仍需注意和继续解决的问题等,认真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并认真填写好《安全值班交接班记录》,详见下表;

  5、凡属于值班值守工作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没有做到而发生的消防安全事故,由当班值班人员负责,如属于应由上一班移交却没做移交的问题,并由此而发生的消防安全事故,则由上一班值班人员负责。

  (二)苏州金螳螂精装单位和总包单位分别根据自家单位所施工范围区域内的具体施工安排情况安排专人进行各自负责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值守工作,并填写《消防安全值班值守记录表》如下: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2

  一、消防部门要规范执法、依法监督、严把审批关,避免留下先天性火灾隐患。

  公安消防部门在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未经审批而擅自施工的单位要限期补办有关手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进行有效的科学监督管理,最终达到消除火灾隐患目的。

  二、合理规划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布局,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一是要针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实际,合理划分各作业区,特别是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设立明显的标志,将火灾危险性大的区域布置在施工现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或侧风向。二是尽量采用难燃性建筑材料,减低施工现场的火灾荷载。

  三、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要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施工单位总承包商要与分包商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只有责任清楚,才能各负其职,才能确保整个环节不发生任何安全问题。

  四、建设单位要履行监督检查,督促隐患整改的职责。

  五、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现行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xx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xx]88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和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认真总结我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经验和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考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的实际需要,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和专家意见,最后经审定稿。

  本规范共分6章,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总平面布局、建筑防火、临时消防设施、防火管理。

  本规范20xx年6月6日发布,20xx年8月1日实施。)

  一是施工现场严禁烟火,特别是可燃材料的加工(如:木工房等)现场,危险品仓库,施工工具仓库,可燃材料堆场等;二是施工现场必须配置足够的符合国家标准消防器材,并存放在明显、方便取用的地方;三是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水源;四是施工单位必须确保消防车能及时到达施工现场;五是临时用房要合理布局;六是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强条(共十条)。

  1、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lom,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2、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3、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库房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层数应为1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

  4、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施工时,必须明确划分施工区和非施工区。施工区不得营业、使用和居住;非施工区继续营业、使用和居住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施工区和非施工区之间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耐火极限不低于3、0h的不燃烧体隔墙进行防火分隔。(2)非施工区内的消防设施应完好和有效,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并应落实日常值班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施工区的`消防安全应配有专人值守,发生火情应能立即处置。(4)施工单位应向居住和使用者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告知建筑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的位置及使用方法,同时应组织疏散演练。(5)外脚手架搭设不应影响安全疏散、消防车正常通行及灭火救援操作,外脚手架搭设长度不应超过该建筑物外立面周长的1/2。

  5、施工现场的消火栓泵应采用专用消防配电线路。专用消防配电线路应自施工现场总配电箱的总断路器上端接入,且应保持不间断供电。

  6、临时用房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3、5的规定。

  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3、6的规定。

  7、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3、9的规定。

  8、用于在建工程的保温、防水、装饰及反腐等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室内使用油漆及其有机溶剂、乙二胺、冷底子油等易挥发产生易燃气体的物资作业时,应保持良好通风,作业场所严禁明火,并应避免产生静电。

  9、施工现场用火应符合下列规定: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作业现场及其附近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然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裸露的可燃材料上严禁直接进行动火作业。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严禁明火。

  10、施工现场用气应符合下列规定:储装气体的罐瓶及其附件应合格、完好和有效;严禁使用减压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氧气瓶,严禁使用乙炔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乙炔瓶。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3

  1目的

  为了预防火灾与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本公司的消防管理,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车间。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4内容与要求

  4.1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公司防火、灭火等消防工作。

  4.2在新、改、扩建项目中,遵守和执行“三同时”规定,取得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合格报告。

  4.3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由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公司的`消防工作。

  4.4公司在员工岗前培训时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4.5火灾事故预防

  4.5.1按单位、部门划分消防责任区,完善防火安全责任制。

  4.5.2按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经常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4.5.3凡使用过和失效不能使用的灭火器,必须委托维修单位进行检查,更换已损件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4.5.4必须落实灭火器报废处理,超过使用期限的灭火器予以强制报废,重新选配新灭火器。

  4.5.5建立灭火器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4.5.6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各单位对本辖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况负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

  4.5.7针对企业特点定期进行消防宣传和消防应急疏散演练。

  4.5.8厂内设置禁火区,生产区内严禁吸烟,动火作业应按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和《防火、防爆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4.5.9进入禁火区的车辆必须佩戴防火装置,运载危化品的车辆进入禁火区需经相关部门批准。

  4.5.10厂区应加装防雷设施,并进行防雷检测,避免雷电引发意外火灾事故。

  4.5.11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装卸、换装、清扫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电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5.12加强易燃液体、液化气体和燃气设备的管理与监督、监控,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4.5.13加强安全用电管理,按标准配置生产作业区域和储存区域的用电设备和用电器具,生产设备应加装消除静电的设施和采取防护措施,避免电火花引发意外火灾事故。

  4.5.14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及时清除火灾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4.6根据企业条件成立义务消防队

  4.6.1义务消防队应在企业突发意外火灾事故时及时进行扑救,避免和减少火灾损失。

  4.6.2义务消防人员应熟悉企业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

  4.6.3每天保证都有公司管理人员夜间值班,加强夜间值班的巡回检查。

  4.6.4加强对厂内禁火作业区、生产车间、危化品仓库(储罐区)和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警戒和巡回检查。

  4.7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7.1公司制定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上报当地政府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4.7.2按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组织进行一次演练。

  4.7.3当公司人员调整、作业场所调整后,应及时修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4.8如果发生火灾,火灾初期应积极自救和组织人员撤离,同时报告有关领导;有关领导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作出报警和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决定。

  4.9消防工作应纳入《安全目标责任书》,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考核。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4

  谈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水源水带水枪

  针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提出“三禁止、四强化、五必须”工作措施。施工项目部必须行动起来,立即组织开展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坚决依法督促整改。重点对施工单位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落实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管理制度情况,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等情况进行检查。

  人员密集场所

  施工须设水带

  高层外墙装饰

  防火材料分级施工现场

  禁止违章吸烟动火

  强化消防器材和设施的配置。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以便随时进行现场处置。施工现场内部,还要借用室内消火栓,铺设消防水带,加强监护。对于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或建筑物施工高度超过24米时,施工单位应设置与施工进度相适应的临时消防水源、安装消火栓并配备水带水枪。

  高层外墙装饰

  防火材料分级

  强化建筑外墙保温及装饰材料防火规定的执行。去年9月,公安部、住建部联合下发了《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明确规定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建筑高度大于等于100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等于50m的其他民用建筑,应采用燃烧性能a级的保温材料;采用b1或b2级保温材料的建筑,应按规定分层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施工现场

  禁止违章吸烟动火

  一是禁止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占用防火间距。

  二是禁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三是禁止违章动火、违章吸烟和违规操作。

  未竣工建筑

  禁止设员工宿舍

  强化施工现场管理职责的落实。施工单位须制定并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加强施工用电线路管理,及时消除施工作业面的.可燃物,落实消防安全防护措施,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严禁在未竣工的建筑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强化消防知识和自救逃生技能的提升。针对施工现场用火用电频繁、火灾危险性大等特点,施工单位要加强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及岗前培训,使施工人员切实达到“一懂三会”,即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切实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烧电焊

  必须持证上岗

  实施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必须履行单位内部动火审批手续、必须清除现场及周边的可燃物、必须落实专人实施现场监护、必须配置消防器材进行现场保护、必须做到电气焊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5

  一、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拨打119火警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与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7)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二、施工现场防火须知

  (1)施工现场未经批准不得任意动用明火。

  (2)焊割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3)油漆间、木工棚及危险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和规定的禁火区严禁吸烟。

  (4)非电工严禁擅自装接用电器具、拉设电线。

  (5)禁止擅自使用非生产性电加热和煤炉等明火器具。

  (6)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周围不准堆物,保持道路畅通。

  三、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间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

  (9)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四、灭火器材配备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m2配备两只干粉灭火器;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池等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2)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m2应配置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五、焊、割作业“十不烧”规定

  1、 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 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3、 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4、 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5、 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6、 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7、 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作业。

  8、 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作业。

  9、 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作业。

  10、 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焊割作业。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6

  1) 设立60人义务消防队,最少占日常施工人数的20%。

  2) 现场建立以消防管理领导小组为核心,以现场门卫和值班员为基础,执行巡逻护场制度,监控现场的整个消防情况,现场设置明显的消防标志。

  3) 现场按要求配制的灭火器,要放置在明显处,做到经常维护保养,由消防员直接管理,严禁随意挪用灭火器材。

  4) 施工中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有专人管理,设专处存放,不得与它物混淆。氧气瓶和乙炔瓶设立专门库存放,两瓶的'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距明火不小于10米。

  5) 安装和修理电器设备时,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严禁私自乱拉线。

  6) 严格执行用火申报审批制度,凡是电气焊及有明火处要有灭火措施及设备,设专人看护。

  7) 电工、电焊工作业要持证上岗,并开据用火证。

  8) 各种电器要随时检查,禁止带病运行,工作结束后切断电源。

  9) 电源线穿过易燃、可燃墙体、地面及其它易燃物体时,要使用阻燃套管。

  10)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宿舍区,严禁私自乱拉电线。

  11) 现场严禁吸烟,设立专门的吸烟室。

  12) 设立35m的消防通道。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7

  一、防火管理目标: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监理防火管理组织机构,健全防火规章制度。层层落实防火职责,日常加强交房安全检查,及时排除火灾隐患,在工程的建设施工过程中杜绝火灾、火情的发生。

  二、防火管理机构:

  1、建立三级防火责任制,本企业与业主、企业与项目部、项目部与分包队伍前定三级防火责任协议,每级均由主要领导牵头负责,把防火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2、建立由业主现场指挥部与项目经理部领导组成的防火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施工现场防火工作的统筹与管理工作。

  3、项目部设专职消防员、各分包队伍设兼职消防员,负责施工现场日常的防火监督、检查工作。

  4、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分包队伍工人均建立义务消防队,队员必须经过防火知识技能培训及实战演习。

  三、防火管理制度:

  1、防火教育培训制度:

  进场工人必须进行防火知识及技能教育,其主要内容有:火灾的性质和责任、消防规程和规章制度、防火设施和器械的应用、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等。通过学习使工人能正确认识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掌握一定的防火、灭火技能和个人防护自救知识。

  2、防火管理责任制度:

  建立健全防火管理责任制度,明确规定防火管理机构中各级领导人员、相关人员在防火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并认真严格执行。

  3、防火方案及预防措施:

  (1)由项目部制定项目工程防火工作总体方案,并依据不同季节和工程进展情况制定出各施工阶段的防火预案和灭火方案。对一但发生火灾后的组织协调、报警求救、人员疏散、物资抢运、伤员救送、灭火器具使用等工作做出详细分工,层层落实到具体人员。若发生火情,相关人员可做到有条不紊、各就各位、各司其职及时迅速排除险情。

  (2)由项目部专职消防员负责编制防火预防措施,并在各施工阶段严格按照措施要求具体落实,减少或避免火灾隐患的出现。

  4、 防火检查制度:

  (1) 由企业安全部组织各级相关防火负责人参加,每月对施工工地进行一次防火安全联合检查,以查思想、查制度、查领导、查隐患为主要内容,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和违规现象限时进行整改。

  (2) 由现场防火管理领导小组每周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并召开例会,总结前一周的防火管理工作情况,布置下一周的防火工作重点。

  (3) 由项目部专职消防员会同分包队伍兼职消防员每天对施工现场所有覆盖范围仔细检查一次,防患于未然,大风及夏季高温天气增加检查频次。

  5、防火原始记录制:

  由项目部负责人建立防火档案,并及时、准确、真实填写记录,作为进行统计、总结经验、研究防火措施的依据。

  6、火灾事故管理

  若发生火灾,则认真执行火灾事故报告制度,进行火灾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进行事故处理。

  7、火灾保险制度:

  在工程承包合同和劳务承包合同中都应签署相应的保险条款,并与保险企业签订合同,一但发生以外火灾事故,可极大限度降低工程及个人损失。

  四、防火管理措施:

  1、开工前,按照上级规定将消防设施、消防道路平面布置图在工地大门旁公布。

  2、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设明显标志,并按规定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

  3、场内设4m宽消防通道,保证车辆行驶畅通。

  4、沿消防管道设置足够的水源,水源处5㎡范围之内,禁止堆放物品。

  5、现场消防器材要做到布局合理,并应经常维护、保养,保证使用灵敏有效。

  6、楼面作业与地面指挥机构要有可靠的通讯设备,一但有险情,作业地点可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7、设置应急电源以备启动消防水泵等紧急情况使用的电器设备。

  8、消防用水管道及紧急疏散三圈通道必须直通到作业层,装置由应急电源供电的长明灯,保证通行和作业有一定的照明度。

  9、施工动用明火,如电焊、气割等都必须按所在区域的动火等级进行行动火报批手续,在动火时必须派监督人员值班,高空明火作业,必须在其下方采取隔离措施,不得使火种从高空散落。

  10、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等危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10m,与易燃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

  11、现场焊、割人员要持证上岗并进行专门防火教育,项目部按工程实际情况建立焊割作业安全规定。

  12、施工现场供电线路及机电设施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严禁擅自动用电动设备和私接电线、线路,开关和接座必须绝缘良好。

  13、施工所用易燃易爆物品严格领用手续,油漆、卷材、稀料等分类入库存放,并专门配备灭火器材。

  14、施工阶段紧跟作业层设吸烟室,安排灭火装置与隔离防火设施。

  15、施工所用木材要及时归垛,并严格执行领用手续。

  16、施工现场内禁止用易燃材料搭设临时设施。

  17、办公区、生活区照明线路应有良好的绝缘,严禁使用电炉、大灯泡,严禁私接电线、接灯。

  18、生活区灶房使用燃气炉灶,禁止明火生饭,宿舍内严禁吸烟。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8

  第一节、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在施工中必须做到下列职责:

  (1)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3)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4)制定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使用与储存的防火、灭火制度和措施;

  (5)按照有关规定配置消防器材;

  (6)建立并落实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的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7)建立消防档案。

  第二节、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组织

  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各级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任务,是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重要前提。

  (1)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领导工作。

  消防安全组织指挥长:夏亮华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组长:戴神国

  施工现场消防组织成员:唐海权、夏汝朝、罗善峰、向开美

  (2)成立消防安全保卫组(部),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成立义务消防队,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器材维护和初期火灾扑救工作。

  (4)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同时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干部、消防主管),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节、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施工准备阶段是建设工程施工的初起阶段,主要进行“三通一平”,即通路、通水、通电、平整土地,并开始设置料场,搭建临时办公、住宿、仓库等配套设施。此阶段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主要是做好基础工作、完善基础设施,为实施有效管理打实基础。

  (1)制定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将消防设施配置、消防技术措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之中。

  (2)制定详细的切实可行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方案(措施)”,方案中应包括:工程概况,平面布置图;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消防保卫组,义务消防队等消防组织及职责;生活办公区、料场区、施工区、冬季施工、雨季施工、消防设施等的消防管理要求;电气焊、用火用电、木工、油漆及防水作业等专项消防安全制度。

  (3)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方案(措施)”及相关技术资料,报送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审查,待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4)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甲、乙方及各分包单位应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施工单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普及教育率达到100%,对电气焊工等重点工种人员的消防专项教育培训率达到100%。

  第四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工程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工程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本工程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建设方或监理方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机电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

  2、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3、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4、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5、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工程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6、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7、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8、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9、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工程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9

  (一)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1、酒店的消防器材由动力保安部按消防规范统一配备,由动力保安员定期检测、保养和维修。

  2、各部门对所配备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并保持清洁卫生。

  3、动力保安人员定期检查和保养消防器材,保证消防器材处于有效状态。在对器材检查和保养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门店经理,需要维修的要按设备规程进行检修,严禁违规操作。

  4、各类消防器材只能用于灭火,严禁挪做他用。严禁在消防器材上悬挂物品或用其他物品将消防器材遮挡,对破坏消防器材的人员将给予严惩。

  5、因灭火使用灭火器材后,动力保安人员要对灭火器材及时补充,并登记存档。

  (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如需在门店内部动火,动火部门须填报动火登记表,报门店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

  2、进行动火时,现场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有专门人员监管。

  3、进行电焊、氧焊和油漆物品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应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4、操作仪器设备作业时,操作人员要随时观察仪器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严禁带故障作业。操作完毕后,要及时关闭电源。

  5、各类机械设备和电源线路的安装维护,必须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按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违规操作。

  6、动力保安员负责门店用火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7、建筑施工现场的用火、用电安全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基建部门应在订立的施工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和存放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门店易燃易爆物品主要有:酒精、煤气瓶、易燃易爆化学试剂、燃气管道;有上述物品的场所为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

  2、易燃易爆物品和场所是门店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由专人负责管理。

  3、易燃易爆物品和存放场所实行禁烟、禁火、禁非工作人员入内的三禁。

  4、易燃易爆物品和存放场所要按规定配置防爆灯具和消防器材,并保持室内通风和恒温。

  5、易燃、易爆化学试剂要严格控制领发数量,建立消耗台帐,并实行专人保管,专柜存放,专项使用。

  6、高压容器工作人员要按规程定期检查和保养设备,并做好各项检查记录。

  7、使用氧气等助燃气体前,要检测压力表。

  8、管道燃气出现堵塞或漏气等问题,要立即通知燃气公司的专业人员到场检修。严禁非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四)火险隐患整改制度

  1、酒店火险隐患整改由行政值班经理负责,由动力或保安人员具体组织实施。

  2、在组织防火检查时,一旦发现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视情填写《责令当场改正通知书》或《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被检查部门整改火险隐患。

  3、被检查部门对所存在的火险隐患,由本部门及时向酒店提交整改方案。酒店根据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限期部门的整改,行政值班经理负责监督与落实。

  4、火险隐患整改完毕,整改部门或人员应对整改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报酒店总经理,并存档备查。

  5、对自身不能解决的重大火险隐患,应及时向酒店报告。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10

  1、消防负责人防火责任制

  项目消防负责人是工地防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工地的消防安全,履行以下职责:

  (1)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组织编制火灾的应急预安和落实防火、灭火方案以及火灾发生时应急预案的实施。

  (2)拟订项目经理部及义务消防队的消防工作计划。

  (3)配备灭火器材,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措施,改善防火条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4)管理本工地的义务消防队和灭火训练。

  (5)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消防知识学习,使职工懂得安全动力火、用电和其他防火、灭火常识,增强职工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6)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2、义务消防队防火责任制

  (1)模范地遵守和贯彻本单位的防火制度,对违反者进行劝阻。

  (2)了解本单位的防火措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解决,并向领导汇报。

  (3)经常维修、保养消防器材设备,保证完好可用,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需要报请领导添置各种消防器材。

  (4)组织消防业务学习和技术操练,提高消防业务水平。

  (5)组织队员轮流值勤。

  (6)协助领导制订本单位灭火的`应急预案。发生火警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灭火与抢救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7)积极参加本地区的消防联防活动。

  (8)全员达到"三懂三会",即:懂得防火知识,会报火警;懂得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3、现场电工防火责任制

  (1)电工必须持安全生产监察局核发的《电工安全操作证》上岗操作。

  (2)要按照有关规范安装检修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

  (3)配合技术人员正确计算配电线路负荷,配电正确,对配电线路指定专人负责和维修,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设备,不得随便乱装乱用。

  (4)严禁使用铜丝、铁丝代替熔丝,按容量正确选用熔丝。

  (5)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对超负荷和往年加大熔丝容量等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

  (6)积极主动向用电人员宣传安全用电常识,组织职工进行电器知识讲座,制止违章用电行为。

  (7)配合义务消防员对电器防火器材进行维护。

  (8)要掌握排除电气故障的方法,并会使用灭火器电气火灾。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11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条例和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安全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做好防范工作,杜绝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2、建立健全消防领导组织,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定防火重点及部位,成立义务消防小组,按现场实际情况划分区域,配备足够消防器材,指定负责人,实行挂牌负责制。

  3、加强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发动和依靠群众自觉遵守防火制度,落实消防措施,把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4、按照项目法施工规定,实行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要做好一个施工现场多家队伍施工的协调工作。对土建、安装、装饰三方的交叉作业事先要对各方负责人进行防火交底坚决做到没有安全防护措施,不得动用易燃、易爆物品及有关器具。安装和高级装饰人员进行工作必须携带小型灭火器。

  5、施工现场制定消防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做得好的.单位,对单位负责人给予一定的表彰及物质奖励,不重视的单位,对单位负责人给予经济处罚。并且与经济利益、评职称、升职挂钩。

  6、为实行规范化要求,各防火部位要明确消防责任人,全面实行挂牌负责制,各防火区域要悬挂醒目的禁火标志,提示大家自觉防火。

  7、义务消防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培训,掌握消防技能,熟悉灭火器性能,经常对消防器材进行检修,保证性能良好。

  8、高层建筑必须有充足的消防水源,应有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措施。

  9、对于违犯消防安全管理标准行为的,依据消防、宿舍内严禁乱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碘钨灯,功率超过200w灯具,宿舍应做到人走灯息,禁止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11、搞好消防培训,熟悉灭火方案及灭火器材的使用按计划配备消防器材,定期按时实战演练。

  12、消防器材管理制度,使用规定及保养措施。

  13、施工现场总平面图标明消防器材和消防水位置及防火重点部位和目标。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12

  一、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要搞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培训是关键,对员工的消防培训应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1、组织企业全体员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增强全员的消防安全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2、教育员工及时报警。火灾报警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一旦发生火灾,若不及时报警,自己又无法处置,后果往往不可收拾,同时应教育员工报告火警是每个公民应有的权力和应尽的义务,以解决个别员工对报警的'错误认识。

  3、进一步强化应付火灾的能力。火灾多为突发性事故,火灾发生后容易造成人心理上的恐惧,或应处置不当,错过了扑救初起火灾的最佳时机,小火变成大火,小灾酿成大灾,应此在平时应加强员工的基本消防技能培训,使员工们懂得“三懂三会”的消防基础知识。

  二、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

  1、冬季施工中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和压缩气体瓶,应设专用的仓库分类隔离存放。库房之间和建筑物防火间距应按防火规范严格执行。库房内通风,降温设备和电源、防爆设备必须灵活、可靠,电源开关要设在库房以外安全的地方。

  2、冬季施工中所用的帘布、草席等易燃保温用品存放要远离火源,并按照施工需要严格控制使用,专人负责调派,以降低施工现场的火灾载荷。

  3、施工现场、加工作业场所、材料堆置场所内刨花、木片、锯末等易燃物品应及时清除,并且在此类场所严禁动用明火作业。

  4、可燃保温材料不准堆放在电闸箱、电焊机、变压器及电动工具周围,以减少发生火灾的可能。

  三、施工现场的用火管理

  1、施工现场动用明火作业、取暖的应严格落实有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由施工现场的消防主管人员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和消防措施落实情况开具动火证后方可动用明火;

  2、动用明火地点要有专人负责看管,用火部位的周围无易燃、可燃物品,同时用火部位要准备好消防器材,备足消防水源;

  3、使用焊接的施工作业中应用石棉被或不燃物品接住火花,防止引燃可燃物品。

  4、动用明火作业后,负责人应对用火地点加强检查,确认无死灰复燃可能方可离开。

  四、加强对消防器材与设备的管理

  1、施工现场确定的专兼职消防人员应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对施工现场的各种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保证其完整好用;

  2、对冬季施工现场的消防水源要做好保温防冻工作,以使其在发生火灾时发挥其应用的作用。

  除上述应注意的内容外,冬季施工中还应加强对电气设备,用电线路的消防安全管理,以保证其在安全的条件下使用。冬季施工中因用火、用电及取暖的增多给冬季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造成诸多不便,但我们只要从以上几点加强管理,认真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火灾就会远离施工,保障施工的正常进行。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13

  一、易燃可燃材料制度

  1、施工现场易然可燃材料多,堆放比较混乱。有些工地由于受到场地的制约,房屋、棚屋之间,建筑材料跺与垛之间缺乏必要的防火间距,甚至有些材料堆跺堵塞了消防通道,一旦发生火灾,势必造成极大的损失。

  2、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未执行动用明火“三级”审批制度。比如有的电焊施工无证上岗或不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电焊火花很容易引燃施工现场的各种可燃材料造成火灾。

  3、施工工地临时线路多,拉接不规范,容易漏电。现代化的施工,各种电气设备在施工中广泛使用。临时性的电气线路纵横交错,容易跑电或漏电,导致电火花引燃物品形成火灾。

  4、职工宿舍大多是简易可燃临时用房,屋内人员密集,衣物、被子等可燃较多,乱拉电线现象较多,尤其到了冬季,室内使用电暖器、电热毯取暖,用电炉子做饭等,在用火用电方面稍有不慎就会引起火灾。

  二、采取的措施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逐级落实安全责任。确定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再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把防火责任切实落实到各个施工单位的具体责任人,确保每个环节不失控漏管,要建立健全各项有效的规章制度,可把防火责任与经济利益挂钩,与年终考核结合,实行奖惩制度,全面提高对消防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平时加强监督、检查,尽可能做到隐患早发现,措施早制定,设施早到位,保证已有的`各种防火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2、严格施工管理,加强防火措施。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动用明火“三级”审批制度。同时要加强临时用电管理,采用合格电线,线路合理,电线不要铺设在可燃物上面,严禁乱接乱拉用电,不用老化电线,避免电气起火。

  3、合理布置现场。在进行施工组织时,施工现场的总平面布置要符合消防安全规范。针对建筑施工中的火险特点,对施工现场的平面布局进行合理规划,设置消防通道,办公区生活区建筑要设置一定的防火间距,划分明确的用火区,易燃、可燃材料要集中堆放,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仓库要作为防火检查的重点部位,加强日常管理。

  4、配全灭火器材,提供消防水源。工程开工前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防火措施,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及设施设备。建筑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电气焊工作点、办公室、宿舍、食堂、仓库等)要配备齐全且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14

  1、执行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实行治安、防火责任制。

  2、保持消防通道畅通,配备相应齐全有效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现场消火栓要经常性地检查,消防器材3m之内不准圈占它用,并有明显标志。

  3、重点部位易燃易爆物品要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动用明火需开具“用火证'方可使用。

  5、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必须经常化,不留死角防患于未然。

  6、审查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保卫制度,强调严格执行非施工人员禁止进入施工现场,严格执行会客、留宿制度。

  7、携带物品、材料进出场需经门卫验证后方可通行。

  8、要求施工人员必须办齐手续,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防其他治安灾害等项工作,遵纪守法。

施工消防管理制度15

  1. 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 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合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 工地防火检查制度

  (1)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2)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时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罚款50元。

  (4)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积不能及时清运的,处以罚款50元,木工间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10元。

  (5)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4. 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3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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