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管理制度

时间:2023-02-12 19:13:48 制度 我要投稿

工作管理制度(汇编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作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作管理制度(汇编15篇)

工作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公司基本建设的经营、财务管理,规范采购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公司采购工作效率,使之更好的为公司基建施工提供物资供应保障,根据公司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1、煤矿自购物资由集团公司设立专职采购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采购工作相适应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综合科严格遵守公司的各种管理制度、采购管理流程,本着服务煤矿基建的宗旨,忠于职守,廉洁自律。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煤矿的所有采购合同进行审核、监督,保证公司所有经济行为的合理性和经济性。计划科负责对采购计划的审批,确保采购行为的合理和采购资金的落实。

  3、收集公司基建所需的物资、设备(公司集中控制的)采购需求,编制各期采购计划,上报公司财务科审批并执行。

  4 、按时完成各期采购计划和零星采购计划,保质保量、及时准确地为基建施工提供采购服务,并就供应的物资的质量、数量、品种规格、价格、交货期等要素及时征求施工单位的意见,改进不足。

  5 、积极参与集团公司,煤矿组织的大宗物资采购及招标工作,并提交合理化建议。

  6、采购合同的签订:

  1)初步确定供应商和待采购物资、设备的市场价格后,集团公司供应科、办公室应及时组织和相关供应商开展关于采购物资、设备的价格谈判,签订采购意向合同、协议。

  2)公司供应科、办公室将采购合同、协议以及采购计划报公司计划科审核,经事前审计、确认其合法、经济后,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批、签字许可后,和相关供应商签订正式采购合同、协议。

  7、签订采购合同、协议的原则和注意事项自主、自愿,平等协商是签订采购合同协议的基本原则。签订采购合同、协议的.注意事项为:

  1)合同、协议的条款、内容以及履行方式等必须符合法律规范。

  2)合同、协议的规定必须符合公司的利益,或与公司的利益没有抵触。

  3)合同、协议的履行条件及履行方式必须具有完整性和可操作性,避免不确定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的纠纷。

工作管理制度2

  1、学校领导要分别深入1-2个教研组,每学期参加2-3次教研活动或集体备课活动,定期检查活动记录,督促教师按时参加集体备课活动。

  2、检查备课情况。每学期在期中前后抽查教师备课笔记,特别是抽查青年教师和新教师的备课笔记,看备课是否认真,教案是否规范,发现用老教案上课或无教案上课的教师要及时帮助,批评教育,做好检查记录。

  3、每学期举办一次评选优秀课堂教学设计活动,以进一步提高备课的质量。

  4、建立听课制度。负责教学的中层以上干部每学期至少听30节课,教研组长每学期至少听20节课,教师每学期互相听课至少10节课。

  5、认真记好听课笔记,提出教学意见或建议,课后要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以便改进教学。-

  6、教研组长每学期检查两次本组教师的听课笔记,教务处每学期检查两次组长的听课笔记,校长每学期检查两次领导干部的`听课笔记。

  7、负责教学的领导每学期要普遍检查学生的作业1-2次,并作好必要的记载。具体检查作业是否规范,作业份量是否恰当,习题难易是否适中,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并与任课教师交换意见,改进教学工作。

  8、教师布置的各科作业均要及时认真批改和反馈。

  9、为了解教师教及学生学的情况,学校可不定期地对部分年级、部分学科进行调研考试或质量抽测,但次数必须严格控制。考试的科目、年级由校长根据需要确定,不事先通知师生,不记分。

  10、调研考试或质量抽测由教务处组织命题,聘请教研组长或经验丰富的教师参加,任课教师回避。题目要注重双基和能力的考查,有学科综合或灵活度较高的题目,但不出怪题。考试和阅卷由教务处指定人员参加,实行统一标准,流水作业。教务处委要作成绩统计与试卷分析,向校长报告。

  11、期中、期末考试后均要及时进行质量分析,作出成绩统计、试题分析,汇总学生掌握知识和技能的情况,提出改进教学的意见和措施。

  12、由教务处作出全校各年级的成绩统计,在每学期的期中考试后两周内向全体教师作质量分析,指出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13、学校领导要仔细阅看教师的质量分析表。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发现教学中带倾向性的问题,了解教师的意见和要求,得到教学的第一手资料,以利指导。

工作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建立科学规范的台账管理机制,保证台账资料完整、统一,提高综合台账的利用效率,根据公司经理办公会关于在全公司推行台账管理的有关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台账管理的基本要求是注重实用、内容完整、简明扼要。具体要求是工作任务量化,责任单位明确,时间节点具体,操作简单容易。

  第三条、综合台账包括合同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应收应付款管理等

  第四条、各公司办公室、财务、业务人员负责综合台账的编制、汇总、反馈工作。在台帐资料的记录、整理和积累过程中起到自我督促、强化管理的作用。

  第五条、台账运作程序:

  (一)台账建立。各部门根据公司提供的台账模板建立相应的本部门工作台账,全面推行台账管理。

  (二)台账督查。按职责分工对台账相关事项实行跟踪督办,周督办、月提醒、季度检查、半年点评、年终总结。对重要工作、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督查,及时公开督查结果。

  (三)台账反馈。按职责分工对台账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按月进行登记,并进行结果认定。每月5日前将结果认定情况汇总至综合事业部。每个季度进行一次通报。

  第二章合同台账管理制度

  第六条、凡以各公司或集团名义签订的合同,均应由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人员依照本制度建立合同台账,并向公司综合事业部备案。

  第七条、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合同的分类归档、台账的登记、资料的收集、保管等工作。同时负责对本部门合同签订、履行进行监督,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质量、价格、数量、交货期等主要条款的实质性变更情况,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重要情况应同时向有关部门通报。

  第八条、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人员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三日内建立合同台账,并对重大合同进行备案审查。

  第九条、合同台帐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名称;

  (二)合同主体;

  (三)合同内容(含标的、数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及其他须注明的事项);

  (四)合同履行情况(有无违约、争议、诉讼等情况及合同履行完毕的时间);

  (五)合同所附资料;

  (六)其他应当记载的重要内容。

  第十条、合同台帐应附以下资料:

  1.合同正本或副本;

  2.对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明等资料的复印件;

  3.对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4.补充合同、会议纪要、往来函电;

  5.有关的重要资料。

  第十一条、专职或兼职合同台帐管理人员有权对合同及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发现程序不符、内容有误、资料不全、显失公平、重大误解或对方有欺诈行为,严重损害我方利益等问题时,应及时要求合同签订人员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或补充资料,以保证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合法有效。

  第十二条、使用或借用合同台帐资料,应当办理使用或借用手续,使用人或借用人应妥善保管合同资料,不得损坏或遗失,更不得擅自涂改或更换;办理结束后,应及时将使用或借用的合同资料归还合同台帐管理人员。若违反前款规定给企业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为合同金额的结算部门及控制部门

  (一)对涉及金额结算的合同应严格按照合同的内容及要求进行结算,严禁没有合同而向其他单位、个人等进行付款。

  (二)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并严格按照实际履行情况和合同的内容、条件进行结算,对合同档案进行管理并建立相应的合同台帐。

  (三)凡不按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办理收款或付款手续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

  (四)付款或收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财务部门应当要求承办部门索要对方当事人出具的`相关证明。

  (五)与非法人单位或一人公司签订合同时,不得有预付款的约定;与法人单位签订合同原则上预付款、进度款等标的交付前支付的款项不得超过其注册资本的30%。特殊情况应经总经理批准或提供担保。

  (六)对于下列合同须由对方提供不低于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现金、现金支票或者银行履约保函形式):

  1.大宗材料订购合同;

  2.大型工程合同;

  3.其他标的金额较大、存在履约风险的合同。

  第十四条、合同管理中须注意的事项

  (一)各公司对外发生的经济往来,除标的额在3000元以下且能及时清结的外,均需签订书面合同;虽能及时清结,但属批量交易、交易额较大或当时难以检测产品内在质量和技术性能,极易引起纠纷或潜在风险较大的交易也应签订书面合同。集团公司内部经济往来亦应签订合同。与合同有关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重要资料。

  (二)签订合同应当使用政府相关部门、公司制定的统一合同文本或参照文本。具体份数按实际情况确定,但我方至少留存三份,综合事业部一份、各公司财务部门一份、承办部门一份。

  (三)签订合同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

  (四)法律规定需经国家专门机关批准的合同,合同签订后应由承办部门的承办人办理审批手续;凡是法律规定需经国家专门机关有关部门登记或备案的合同,必须向规定的机关申请登记或备案。

  (五)双方对合同达成一致意见后,由对方先盖章,然后由合同承办人到综合事业部办理合同审批表并加盖合同章。

  (六)未经批准不得先发生经济行为后签订合同。因紧急情况确需后补合同的,应在采购行为发生前经部门领导、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并在发生之日起5日内出具书面说明报公司总经理批示,补办合同审批手续。

  第十五条、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人员应做好简便有效的合同履行督促检查工作,定期对到期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每月5日之前将上月合同履行情况书面汇总并制定表格,报部门领导及公司相关部门。

  第三章应收账款台账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应收帐款管理目标

  1.有效控制在途应收帐款的额度,实现合理铺货,加快资金周转。

  2.降低应收帐款的管理成本,提高销售利润。

  第十七条、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

  1.做好应收帐款的日常记录。

  2.做好客户基本信息的收集(地址、电话、负责人、资金状况、有关负债等情况,如本部人力有限则要求客户亲自填写);法律凭证收集(要求一切原始凭证,主要是合同、退货申请单等,因为涉及以后法律纠纷,要求销售部门有一份留档)。

  3.发货之日起10日内,及时做好发货情况的核查工作,并做好台帐记录,月度归档管理。

  第十八条、业务人员应建立销售及应收账款的明细台账:

  (一)业务部门按客户设置应收账款台账,详细记录应收账款基础资料。包括每个客户的客户类别、客户名称及联系资料、信用额度、信用期限、每笔业务的订单编号、合同编号、经办人员、批准人员,项目明细、产品明细、货款明细、发货单编号、货物签收情况、发票编号、货款回笼情况和对账、催收记录以及上述相关发生日期等。

  (二)销售及应收账款台账应以数据库格式或Excel表格格式建立。凡账龄在30天以上的应收账款即登入台账。

  (三)应收账款台账,按客户分类管理。

  第十九条、业务人员对应收账款管理的责任

  (一)业务人员对其经办的应收账款全程负责,并对客户的经营情况、催付能力进行追踪分析,及时了解客户资金持有量与调剂程度,保证应收账款的回收。

  (二)业务人员应对应收账款客户分类管理,账期内的应收账款应在到期前30天及时提醒客户按约付款,在到期前10天传真提醒客户按约付款;逾期的应收账款,业务人员提交分析说明及清收措施交部门领导审阅,并向客户寄、送催款书。

  (三)业务人员工作调动,该销售业务人员经办或接管的应收账款应作为主要内容逐笔进行交接,后任业务人员必须接任应收账款清欠责任,发生逾期呆账、坏账的,应根据具体情况同时追究前任、后任销售人员的责任。

  (四)业务人员应定期与客户对账,对账结果可使用询证函或对账确认书加以确认。询证函或对账确认书应由双方盖章,并及时交财务部门,确保债权明确有效。双方对账有问题的,必要时由财务部门提供对账支持,和业务人员共同与客户对账。

  第二十条、财务人员对应收账款管理的责任

  (一)财务部门按客户设置应收账款明细账,及时反映每一客户应收账款的发生,余额的增减变动,监督信用政策的执行情况。

  (二)财务部门负责编制应收账款明细表,并对应收账款账龄进行分析,提供给销售部门和公司领导,根据信用政策对应收账款数额过大或超过信用期、账龄延长等情况提供预警信息反馈。按照公司核定下达的应收账款合理额度和周转率催收管理。月度对台帐记录进行整理、归档。

  (三)财务部门在清查应收账款时,相对应的应付款项应当一并清查。对既有债权又有债务的同一债权人,应由销售部门、采购部门共同说明情况,经销售部门、采购部门领导审批后,由财务部门进行账务抵扣处理,以确认应收账款的真实数额。

  (四)财务部门于每月底要对往来帐目进行核对。,对当月发货情况进行对帐核实,发出对帐单。集团内部单位形成的应收账款,财务部门也应定期对账。定期清收。

  (五)财务部门负责核定应收账款占用额、账龄结构和周转期,并分解到各业务分部,与销售额、回款率一并考核。

  第二十一条、应收账款的催收管理

  (一)主要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由业务部门专人负责催收工作。根据公司催收工作程序,每3-4天催收1次,并做好日常催收台帐记录。

  (二)做好月度催收汇报工作。由催收人员编写催收书面报告书,交部门领导审核后,呈报营销副总经理。

工作管理制度4

  为加强学校专项工作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和学校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法规政策,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外集体活动安全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xx市xx区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学生集体外出活动(根据教学计划,自行组织学生集体参加在校外进行9人以上(含9人)的社会实践、考察参观等活动)须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为了做好报批审核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申报材料

  1.两种申报表:《xx市xx职业技术学校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备案审核表》、《xx市xx区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备案审核表》(附件1、2)。

  2.参加活动人员花名册(附件3)。

  3.安全预案(含活动安全管理人员的安排及职责;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的情况)。

  4.租用车辆须附上承办方的安全责任承诺书(安全保障作出的书面约定),及所用车船合格证明的复印件(指在xx出发使用车、船的)。

  (二)申报程序

  1.校内申报:提前8个工作日办理好校内申报后,将申报材料交安全处。

  2.报区教育局审核:由安全处提前7个工作日报区教育局安全科审核。

  (三)相关要求

  1.活动须是教学活动中的内容。

  2.活动前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必要时,配足所带的生活用品与药品等。

  3.明确活动责任人,配足陪同人员。活动过程中,加强现场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校外活动须办理审批报告手续,经所有责任部门同意后方可出行。否则,责任自负,并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5.禁止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和一般性庆典活动。

  二、安全应急预案

  (一)所有大型活动,均须审批

  属于学校组织的应提交校分管领导或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属于校区组织的应提交负责的校区主任或校级领导审定。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须按照外出活动审批相关规定办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出活动。租用的车辆必须具备正规的行车安全条件,严禁租用无证驾驶或有问题的车辆;学校或活动负责人须与租赁方签订租赁合同,其中要有明确的安全责任。

  (二)制定大型活动安全预案

  所有大型活动,均要制定活动安全应急预案,成立临时安全管理组织,安排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明确相关安全工作职责,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

  (三)分级管理,责任到人

  属于学校或校区组织的学生大型活动,应由活动负责人做好组织,落实责任,做好各环节安全工作。属于班级组织的学生活动,班级安监委员要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活动安全工作,并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四)事前查改隐患,确保活动安全

  要在举办大型活动前排查隐患,对发现隐患及其它不利于安全的问题,学校相关部门要及时做出妥善处理,确保学生安全。同时要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案。

  (五)出现重大隐患,须终止活动

  属于校外大型活动,在举办之前,学校应与活动场所管理部门联系,检查活动场所安全措施,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组织者要及时终止活动。

  (六)遇意外事故,应有序疏散

  活动期间,如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活动无法顺利地开展,要在有关领导、活动负责人的统一组织下,按事先的职责分工,迅速、安全地将参加活动的学生撤离现场,指挥他们有序疏散;同时,利用广播等途径对学生进行安全应急教育。

  (七)确保通讯畅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建立安全通讯网络,确保联络畅通。遇突发事件,第一知情者要在第一时间报告活动负责人,活动负责人及时上报学校分管领导、安全副部长(副主任)及相关处室负责人;要报告保安队长,以做好现场保护、防护和协助救护工作。若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活动负责人要及时组织人员对伤者进行全力抢救,同时,必须及时告知班主任及学生监护人,学校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八)其它事项

  在校内任何场合、部门、时间发生突发安全事故时,当事者(目击者)有责任在采取力所能及措施的同时,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值班人员、领导,并视情况尽快向有关部门、领导汇报,以便事故迅速得到排除和解决。

  (九)责任追究

  没有制定活动安全预案,活动前查改不彻底,活动中管理不到位,导致出现问题,又处置不力,造成学生意外事故的,要追究活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进出校园安全

  (一)车辆进出校园

  1.校内车辆凭“xx市xx职业技术学校停车卡”进出校园。

  2.进入校园内的车辆须停放在规定的停车场地。若停车位已满,任何车辆不得进入校园,也不得停放在校门口黄线内。

  3.任何车辆在任何时间(含工作日、节假日等)不得进入校园内的教学区域。

  4.特殊情况,如接送教职工大巴、学校运送货物、承办考试等车辆,须进入教学区域,有关部门须事先报行政部学生处(安全处)审批。经审批后在保安员引导下方可进入。但在学生课余活动期间,任何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教学区域。

  5.教职工车辆尽量避开学生上学、放学时段进出校园。每天在学生放学的15分钟内(上午第四节课及下午第二节课下课铃响后15分钟),任何车辆不得进出校园。

  6.未经行政部学生处(安全处)批准,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经批准进入校园内的外来车辆离开校园时,必须接受值班保安员检查,确认无私带校内物品后方可离校。

  (二)各类人员进出校门

  1.学生

  (1)在学校上学、放学时段,外宿生须凭校卡有序进出校门。禁止内宿生外出校园,各部严把请假关,如有特别情况,内宿生(含请假学生)须凭校卡、凭请假条进出校园。

  (2)学生进出校门应走人行通道,不得走车辆进出的大门,做到人车分行。

  (3)中午13:30前,外宿学生不准进入校园(周五除外);午休期间,禁止学生滞留在操场、教学区等校园区域活动。

  2.外来人员

  严格按照外来人员“凭证登记,核实确认,非请勿入”原则进入校园。

  (三)带物品出校门

  1.任何人员携带物品离校,须凭行政部总务处出具的物品放行条,在值班保安员核验物品(这里所指的物品包括:送校外维修的设备和废品等)后,方可放行。

  2.保安员要严格按照学校物品放行手续规定,做好查验工作。

  3.凡不履行放行手续,或不接受保安员

  查验的,保安员有权阻止相关人员擅自将校内物品带出校门。查验中,保安员要将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行政部学生处(安全处)。行政部学生处(安全处)要将有关情况及时向行政部总务处等有关处室负责人反映,由相关处室做出妥善处理。情况严重的,要向学校领导反映解决。

  四、学生宿舍安全

  (一)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热毯、电热棒等具有危险的用电器及大功率用电器设备。

  (二)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私改电路。

  (三)严禁存放、带入易燃易爆物品。宿舍内不得点明火、严禁吸烟。

  (四)安全用电,人走电关。

  (五)严禁在电线、照明设备上悬挂物品。

  (六)严禁在宿舍内存放管制刀具等。

  (七)严禁在宿舍内喂养宠物。

  (八)不得损坏应急照明灯、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九)不得占用、堵塞消防通道。

  (十)须具有安全意识,应急能力,会报警、灭火、逃生。

  五、学生体检与患病就诊

  (一)新生入学健康状况普查程序。每位学生在校医室看病均需有病历记录。新生入学,校医室发病历到班主任,班主任监督学生如实填写各栏目,包括既往病史。收齐后交校医室,校医根据上报情况,统计需要进一步由医院检查病情的学生名单并报班主任,班主任转交学生及其监护人落实。学生向班主任反馈医院检查结果和需要注意的事项,班主任将院方提出的'意见转交校医室及相关教师。

  (二)白天上课时间患病学生诊病和送院程序。校医负责学生疾病的检查和诊断,决定处理方案。可以在校医室处理的,一律在校医室诊治,不批准请假回家;需要转送医院诊治者,原则上一律由班主任负责送医院陪同诊治(东校区)或联系其监护人来接,重急病患者或有潜在危险者,校医须陪同班主任紧急送医院,交至院方医生,并立即通知其监护人(危重患者第一知情者应拨打120紧急救护)。

  (三)晚修期间患病学生的诊病和送院程序。晚修期间,校医室安排一位医生值班,值班校医负责学生疾病的检查和诊断,决定处理方案。可以在校医室处理的一律不批准请假回家;需要转送医院诊治者,原则上由值周行政安排晚修教师负责送医院陪同诊治或联系其监护人来接。重急病患者或有潜在危险者,校医须陪同晚修教师紧急送医院交至院方医生,并立即通知其监护人,与其交接后,方可返回(危重患者第一知情者应拨打120紧急救护)。

  (四)晚修后夜间患病学生的诊病和送院程序。晚修后夜间学生看病须先找宿管员,由宿管员陪同找住校校医检查诊断,决定处理方案。可以在校内处理的先在校内处理;需要转送医院诊治者,一律由宿管员负责送医院陪同诊治或联系其监护人来接。重急患者或有潜在危险者,校医须陪同宿管员紧急送医院,交至院方医生,并与其监护人交接后,方可返回(危重患者第一知情者应拨打120紧急救护)。

  (五)学生每年参加一次由教育部门组织的常规体检。校医室协助专业部负责组织安排常规体检工作。班主任协助发放和收齐体检表格并上报校医室,由校医负责体检结果的统计分析,并将有异常、需要作进一步检查的学生名单,以书面形式反馈班主任。班主任将通知单转交学生,并通知其监护人,督促其带学生到医院复查,并在半个月之内将医院复查的诊断,以及能否参加剧烈运动等结果、保护措施等,反馈校医室和相关科任教师。

  (六)按区教育局规定,校医一律不给学生和教师做注射治疗,不接受教职工家属患者诊治。

  六、学校与体质特异学生及其监护人签订协议书

  (一)体质特异学生监护人向学校告知。学校建立特异体质学生及其监护人向学校告知制度,以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了解学生身体状况,科学、合理安排其活动量。班主任在新学年开始时应向监护人了解学生是否有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监护人应如实说明清楚,并附医院相关证明,提出需要减轻活动量的具体要求。班主任负责做好书面档案,并书面通知有关课程教师。各学科教师组织教学活动时,有责任根据学生的健康状况,适当调节和控制有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学生的活动量。校医有责任澄清学生的特异体质。

  (二)学校与其监护人签订协议书。体质特异和特定疾病的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有保护和及时救护的责任,但学生在自然情况下或不听从学校的要求情况下发生意外事故,校方不承担法律责任。专业部与其监护人签订有关协议书,一式两份,专业部与监护人各执一份。另外,校医室与专业部处各存一份(复印件)。

  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实行,由xx市xx职业技术学校行政部负责解释。

  附件:1.xx市xx职业技术学校师生集体外出备案审核表

  2.xx市xx区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备案审核表

  3.xx市xx职业技术学校外出活动人员登记表

  4.xx市xx职业技术学校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应急预案

工作管理制度5

  学校人群聚集,流动性大,接触面广,是传染病的易发场所。青少年由于其免疫功能尚不完善,抵御各种传染病的能力较弱,是多种传染病的好发年龄,一旦发生,极易传播和流行,并可扩大到家庭和社会。必须高度戒备地重视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有关要求规定如下:

  一、落实组织领导,强化单位及一把手责任制

  1、健全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确保认识到位、职责到位、经费到位、检查到位、奖惩到位。

  2、建立“群防群控、盖边沉底”的工作网络,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学校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积极性。

  二、落实健康教育,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1、学校要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中小学必须开设健康教育课。

  2、充分利用板报、校报、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卫生防病意识和社会公共卫生的责任感。

  3、教育学生做到“四勤”、“四不”、“一报告”。即:勤洗手脸、勤通风、勤晒衣被、勤锻炼;不随地吐痰、不喝酒抽烟、不共用毛巾、不要过度紧张和疲劳;发现传染病可疑者立即报告。

  4、根据传染病流行季节的特点,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两次以预防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病为重点的卫生宣传教育。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家长信等形式,宣传传染病预防知识,以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三、落实学校卫生制度,依法治校常抓不懈

  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学生晨检及定期体检制度;重要场所定期消毒制度;课堂、宿舍、公共场所卫生清扫制度;个人卫生清洁制度;食品卫生安全制度;体育活动卫生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四、落实“四早”措施,确保疫情预防控制无漏洞。

  1、早发现。坚持晨检制度并保持经常化。晨检应在校医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特别是请病假的学生应及时查明病因。在传染病流行季节,还可增加午检。对可疑者应由校医做进一步检查、确认。在传染病流行季节,以班级或宿舍为单位,采取相应的排查措施,发现有传染病早期症状者,督促其立即到医院就诊。

  2、早隔离。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状者,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确保其他学生不与之接触。根据传染病类型和传染性强弱,必要时对与病人接触的人员进行相应隔离。

  3、早报告。校医、为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人。在确认疫情的第一时间内报当地疾病控制中心和区教育局,并按照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的要求做好疫情的登记、分析和整理工作。

  4、早治疗。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状者,应根据不同类型传染病,及时将病人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或在家隔离治疗,同时在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病人所在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发生大面积疫情时,可对与病人接触的其他人员进行预防性投药,对所在场所定期消毒。

  五、落实经费保障,改善学校卫生条件

  学校卫生条件好坏,直接影响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教室、宿舍、食堂要通风良好;保证疫情发生时有足够的消毒、防护用品以及应急工作所需的经费。

  六、落实应急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处置有序高效

  学校对疫情发生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疫情,要有人指挥,有人值班,有隔离、消毒、防护、救护等具体措施和物质保证,确保在第一时间内控制疫情的发展。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七、落实督查、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1、学校领导要熟悉学校卫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经常了解学校师生对学校卫生工作管理方面的意见,经常查看学生教室、食堂、宿舍等人员集中场所的卫生状况,经常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并将其工作实绩纳入考核与奖惩中。

  2、因工作不力造成后果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注:本制度一年一修订

工作管理制度6

  为扎实有效开展宣传报道工作,切实提高人员投稿积极性,不断加强外宣工作,结合近期公司新闻宣传报道审核情况,特制定本专业宣传报道工作管理制度如下:

  1、班站长作为本班站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完成本班站的宣传报道任务,将本班站发生的新闻事件、好人好事、先进典型人物、日常工作等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2、各站上稿任务为每月2篇,专责为每月1篇。

  3、凡新闻稿件被采用,对稿件作者进行相应的奖励。被公司内网主页采用每篇奖励20元;被市级报刊采用每篇奖励30元;被省级主页及省级报刊采用每篇奖励50元;被国家级报刊采用每篇奖励100元。两人合作稿件,每人按半篇任务及半篇稿费计算。所投稿件未发表按1/4篇幅任务计算。

  4、对完成宣传报道任务的班站,奖励班站长100元;多发表一篇,每篇奖10元。完不成上稿任务的,对班站长进行相应的处罚:完成上稿任务的5/6,扣20元;完成上稿任务的2/3,扣60元;完成上稿任务的1/2,扣120元;完成上稿任务的1/3,扣200元;完成上稿任务的1/6,扣300元;发表篇幅为零,扣420元。

  5、专责人每多发表一篇,奖10元;少发表1篇扣20元;少发表2篇扣60元;少发表3篇扣120元。

  6、按季度考核,全年不累计。每季度第一个月的`6日前,通报上一季度各班站和专责人稿件任务完成和奖惩情况。

  7、本考核将作为班站及班组长、专责人年度评先的参考依据。

  8、望各班站组织职工积极撰写稿件,上报的稿件。

  9、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工作管理制度7

  1、总 则

  为树立维修中心的整体服务形象,全部工程人员在会所上班期间统一着装,现对员工工作服的制作、发放、领用、穿着特制定管理办法。

  2、员工工作服的发放标准、领用范围和着装规定

  1)标准:工作服分电工服和专业维修服两种,维修中心人员可依据标准(XL,L,M,三款秋装)尺寸上报领用工作服。

  2)领用范围:会所驻店工程及机动维修工程人员着电工服,区域工程主管及维修中心专业维修技师和设备专业人员着专业维修服。

  3)着装规定:凡需进入会所进行维修、维护、保养等工作的工程人员,必须穿着公司统一规定的标准服装佩带好工作证进入会所工作。

  3、工作服的管理

  (1)工作服由公司统一制定标准,维修中心人事行政部负责工作服制作计划的拟定,并将计划报送维修中心总经理审批。

  (2)维修中心人事行政部统筹管理和发放工作服。

  (3)对于维修中心工作服,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

  4、本规定适用于本维修中心全部工程人员。

  5、工程人员,如有本公司或调出本岗位者,按下列规定执行:

  (1)穿用不满一年者,按80%交纳服装工本费;

  (2)穿用满一年者,不满两年者,按30%交纳服装工本费;

  (3)穿用满两年者,不用再交纳服装工本费。

  6、维修中心工程人员工作服,分大、中、小规格制作,如遇辞职或被辞退,按下列规定执行:

  (1)穿用不满三个月者,按80%交纳服装工本费;

  (2)穿用不满半年者,按50%交纳服装工本费;

  (3)穿用不满一年者,按40%交纳服装工本费;

  (4)穿用满二年者,不用再交纳服装工本费;

  (5)返还的工作服费用,在当年维修中心经营费用中列支;

  (6)雨衣、雨靴根据会所需求统一添置,自行保管和使用,离职时必须移交给继任者或上交维修中心。

  7、工作服、工作证配发时限为两年,所有员工自配发日算起。如遇到工作原因发生意外损坏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更换的.,需要填写申请表,交由人事行政部审核,待核实无误并达到跟换标准的准予提前换发。 8、在使用期限内,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服或工作证丢失、失窃或未到期破损,可根据规定进行更换,但更换费用由其个人承担,领取时向财务交纳费用。

  9、工作服的发放由领用人填写领用单,维修中心人事行政部审核和发放。

  10、新入的员工在通过试用期后,办理正式入职手续的员工,可在入职一周内到公司人事部找人事领取工作服,并办理好工作服领取手续;试用期间不发放工作服和工作证,只发放临时工作证件,并写明临时工作证件的使用期限。

  11、按规定着装,做到保持整洁洁净,不得露胸后披挂,衬衫必须束于裤腰。

  12、工作服着装时间为在会所期间。

  13、员工在设施设备维修,油污较多的情况下,可着装旧工作服或特殊作业劳动时,可视情况不着工作服。

  14、遵守事项及处罚措施;

  (1)员工对穿戴的工作服有保管、修补的义务;

  (2)尽量减少工作服在非工作时间的损耗;

  (3)员工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的款式和式样;

  (4)工作服应时常保持整洁,尽量避免、减少油污损耗影响美观;

  (6)主管上级有指导与监督员工穿戴工作服的责任;

  (7)本“员工工作服管理制度”纳入“员工绩效考核范围标准”,详尽请见《一兆韦德维修中心-员工绩效考核标准》《一兆韦德维修中心-员工手册》有关规定。

  15、本条例自二零xx年十月二十五日颁布和施行,自二零xx年十一月一日起正式实施。

  附则

  本制度的修订及解释权,属于人事行政部,经总经理审批后颁布和施行

工作管理制度8

  1、学校管理部门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对食堂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营养与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及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

  2、学校食堂招聘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外,还要对其品行及心理健康状况进行了解,对有明显的品行问题或心理健康问题者不能录用。

  3、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4、食堂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限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食堂全体从业人员统一按规范要求着装,并配备专用工作服装和帽子。

  6、食堂从业人员应具备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7、食堂从业人员必须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爱护食堂的设备,尽责尽心做好本职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到同事间团结互助,安心于本职工作,以确保食堂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

工作管理制度9

  一、目的

  1.整合招商工作内容,制定标准流程,使招商工作规范化,招商流程系统化。

  二、适用范围

  1.商业集团招商中心及各项目(mall和商业街)招商部的所有商铺招商工作均适用本管理流程。

  三、招商工作管理流程

  1.招商工作计划及目标

  参照招商计划管理执行。

  2.招商流程

  a)项目市场调研、项目定位、业态规划、品牌落位

  参照《项目定位及品牌落位编制及审批作业指引》执行。

  b)租赁决策文件编制

  参照租赁决策文件编制与审批作业指引执行。

  c)商家联系

  根据品牌落位图,通过商家库、项目所在地招商资源、代理公司媒介、加盟商媒介、品牌门店等方式获取相关联系方式,再与其进行联系大致介绍公司及项目情况,争取商谈、看场机会。

  d)商家洽谈

  向商家介绍公司、项目、周边商业、已进驻情况等内容,填写《客户洽谈记录》,争取商家到项目实地考察。

  e)商家看场

  商家主要就商圈、现场动线、方位、店铺格局、工程进度等内容进行考察。

  f)商家条件谈判

  商家对项目满意后,编制《商务条件确认单》就位置、租金、年限、交付标准等按《租赁决策文件》、《项目一铺一价审批表》进行报价,并按照商务条件审批表栏目与商家逐条展开谈判,填写《客户洽谈记录》,最终确定商家意向进驻条件并填制商务条件审批表,按《宝龙商业集团权责手册》报批。

  g)商家合同签署

  ■条件高于或等于集团政策时,项目可根据情况与商户签约,报备商业集团招商中心。

  ■条件低于租赁政策时,项目经与商家多次争取后,向商业集团招商中心提交洽谈情况及资料,最终上报商务条件审批表,待集团决策通过后,再与客户签约。

  3.主力店招商流程:

  a)商务谈判

  ■主力店部所有人员在对外进行商务报价时,必须以招商中心总经理及商业公司总经理签署的《商务条件确认单》为依据。

  ■经过商务谈判,与商家确定《商务条件确认单》中的各项内容。

  ■将确定的商务条件填写《商务条件审批表》后,上决策会决策。

  ■经决策会审批后的《商务条件审批表》作为合同签署的商务条件依据。

  b)技术谈判

  ■主力店工程技术条件谈判必须成立谈判小组,小组成员为主力店部指定负责人、设计管理中心指定负责人、项目管理中心指定负责人、商业集团总工办指定负责人。

  ■在工程技术条件谈判完毕后,主力店部指定负责人、设计管理中心指定负责人、项目管理中心指定负责人、商业集团总工办指定负责人须在确定的'技术工程条件文本上确认签字,作为合同签署的技术条件依据。

  c)合同谈判

  ■主力店合同文本谈判必须成立谈判小组,小组成员为主力店部指定负责人、商业法务指定负责人。

  ■在合同文本谈判完毕后,主力店部指定负责人、相关法务指定负责人、客户主谈人员须在确定的《租赁合同》文本上确认签字,作为合同签署的合同文本依据。

  4.商务条件审批流程:

  按《商业集团权责手册》报批。

  5.合同审批流程:

  按《宝龙商业集团权责手册》报批。

  6.招商管理

  a)商家库管理

  参照《商家库管理作业指引》执行。

  b)商家意向战略管理

  ■采用集团规定格式的商家意向、战略合作文件格式与商家签订相关合作文件,一式二份一份给客户保存一份备份至管理部。

  ■项目与商户签订商家意向书时尽量收取保证金,以提升后续合同签署的可能性。项目自行保存已签署的商家意向书。

  7.招商合同管理

  参照《招商合同管理作业指引》执行。

  附录:《商务条件审批表》、《商务合同审批表》!

工作管理制度10

  一、为了规范我公司质量控制,保证执业质量,不断提高执业水平,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关于资产评估报告书的规范意见》,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质量控制是指本公司为保证评估工作质量符合相关准则的要求而制定和运用的控制政策与程序。控制政策是指本公司为保证执业质量符合相关准则的要求而采取的基本方针及策略。控制程序是指本公司为贯彻执行质量政策而采取的具体措施及方法。

  三、本公司的质量控制政策与程序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对本公司评估工作的全面质量控制政策与程序;二是对各评估项目助理人员工作的质量控制程序。

  四、本公司对所执行的独立资产评估业务,实行质量控制。

  五、本公司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无论对什么单位执行资产评估业务,都应遵守本制度,对业务质量进行控制,以保证评估质量达到相关准则的要求。

  六、本公司对非评估业务的质量控制,参照本制度实行。

  七、本公司实行法定代表人(首席注册资产评估师)统一领导下的部门经理(注册资产评估师)负责制,主管企业资产评估业务。

  八、遵守执业道德规范,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评估业务,出具评估报告。

  1、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承接评估业务、执行评估程序、取得评估证据、形成评谷结论、出具评估报告时,都必须依法办理,独立自主,做到形式上和实质上独立于外部组织和所服务的对象。

  2、注册资产评估师对有关评估事项的调查、判断的意见表达,应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不掺杂个人的主观意愿,不受他人的左右,不允许因个人偏见,影响分析、判断的客观性。

  3、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业务时,必须以正直、诚实的品质,正确对待利益各方,不允许牺牲一方利益而使另一方受益。

  4、执行评估业务时,注册资产评估师和其他执业人员如与客户存在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应向公司声明,并实行回避。

  5、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行业务时,发现有关当事人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应在出具报告中予以指出,严禁为委托人出具假证明。

  6、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在评估过程中知悉的被评估单位的资料和商业秘密应当保密,还应确保其业务助理人员,其他评估人员及本公司保守秘密,不得利用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7、为维护整个职业界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和信誉,在公平竟争的环境下与同行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公司不以不正当手段与同行争揽业务;注册资产评估师不以个人名义同时在几家公司执业。

  九、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评估业务时,首先应了解客户基本情况。确定接受客户委托评估业务后,签定评估业务约定书,委派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其他业务人员执行评估业务。

  十、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评估业务时,应按指定的工作任务,在了解被评估单位基本业务情况、评估风险水平的基础上,编制评估计划,对评估工作做出合理安排,并落实到每个执业人员。在计划实施过程中,还可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计划做必要的修改、补充,保证评估工作有组织、高效率的进行,实现预期目标。

  十一、注册资产评估师对被评估单位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要进行研究和评价,据以确定相关测试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在评估过程中发现被评估单位的内控制度有重大缺陷的,应向被评估单位报告。

  十二、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行评估业务时,根据需要,可运用检查、监督、观察、查询、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现场勘查等方法,取得充分、适当的证据。

  十三、注册资产评估师必须将评估计划及实施过程、结果和其他需要加以判断的重要事项,作出评估工作底稿。

  十四、注册资产评估师在实施必要的评估程序后,以经过核实的评估证据为依据,形成评估结论,并依据相关准则的要求出具评估报告。

  十五、本公司建立法定代表人、部门经理负责的.分级督导制度,对各层次的评估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复核。

  法定代表人,对本公司全面质量控制制度、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部门经理执行全面质量控制制度与程序中适用于评估项目的质量控制程序。

  十六、督导人员对被分派工作的业务人员,应在考虑助理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等因素,在工作责任、所实施的具体评估、资产评估程序及目标、被评估单位的业务性质和可能遇到的重大评估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具体程序的有关事项进行指导。

  十七、督导人员在评估期间应履行职责,包括监督工作进度;了解评估期间出现的重大评估问题,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消除各执业人员之间的职业判断分岐,必要时向有关人员以至向专家咨询。

  十八、督导人员应对助理人员的工作进行复核。通过复核,检查助理人员完成的工作是否按评估计划和评估相关要求进行;预定的评估程序和评估目标是否实现;工作过程及结果是否记录;评估证据是否足以支持评估意见和评估结论等。

  十九、督导人员对下列事项应及时复核:

  1、具体评估计划;

  2、对固有风险、控制风险的评估,包括相关性测试结果对评估计划所做的修改;

  3、进行相关性测试取得的评估证据及形成的评估结论;

  4、评估报告草稿。

  二十、注册资产评估师在实施评估业务过程中,必须认真运用所掌握的专门学识,技能和积累的实践经验,遵守职业技术标准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其他业务人员,都必须随着评估理论的更新、评估方法的进步,通过统一组织学习、培训以及工作实践、经验交流、自学等方式,掌握和运用新知识、新技能、新法规、新经验,不断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和执业水平。

  二十一、本制度从20xx年1月起实行。

工作管理制度11

  一、“六到”即升旗仪式、早自习、课间操、班校会、课外活动、大扫除。

  二、加强学生安全工作,注意学生交通安全、人身安全、饮食卫生安全、精神卫生安全。要求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骑车带人、过马路走地下通道,不下河玩水、不进三室二厅和电脑网吧,不进基建工地玩耍,不爬围墙等,避免班上同学发生意外事故,并能正确处理学生突发性的伤害事故。

  三、按时参加班主任例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请假,按时上交班主任、工作计划、总结。

  四、有创建优秀班集体的目标措施,开展学生德育活动有计划、有措施、有效果。

  五、选拔配备好班干部、团干部,积极指导其工作,并有要求和记载。

  六、开展主题班会有准备、有主题、有记录、有效果。

  七、家访,家长会有记录,要求每学期走访三分之一以上家庭。

  八、后进生有转化档案,有措施、有效果、有经验介绍。

  九、及时上交各种表格、材料。积极撰写教育工作论文。

  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元旦文艺会演,红五月歌咏比赛,学校组织的公益劳动及各项活动。

  十一、认真填写教室日志,实事求是,教室日志内各项情况有检查记载,班主任签阅并逐项签名。

  十二、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全国、省市各项竞赛活动。

  十三、保持教室、包干区卫生干净整洁,做到无纸屑,无乱涂乱画,政教处将一天一小查,一周一大查。

  十四、教育学生做文明学生,穿戴干净整洁,不穿奇装异服,注意个人卫生,讲活语言文明,不打闹,爱护公物,爱护学校一草一木绿化设施。

  十五、认真组织全班同学完成值周班工作,参加教学大楼环境卫生管理。

  十六、班级工作,班风、学风有明显好转的`,班级工作有特色有独创性的,在学期结束时,召集校领导、年级组长进行评估,将评估情况作为评选先进班主任、班集体的依据。

工作管理制度12

  一、门卫管理制度

  学校门卫制度是对一切进出学校的人员和物质进行有效监控和严格管理的制度。包括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会客制度、车辆准入放行制度、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学校教职员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保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学校保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行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学校保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5、学校对居住在校内的外单位人员和家属发放通行证,门卫凭通行证放行。

  (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学校门卫室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会客制度

  1、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2、学生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学生,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四)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非公务车辆进入学校。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保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学校保卫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学校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学实验药品,必须由实验保管员带入并登记。

  2、学校保卫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学校保卫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二、值班制度

  1、学校值班制度是对校园内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情况的有效监控,起到及时联络各方面人员并在第一时间作出快速反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2、值班包括节假日值班、双休日值班、学校行课期间的值班(值周)以及按上级要求进行的其它值班。

  3、学校安排教师值班时要有领导在岗带班。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必须保证全天候通讯畅通。

  4、值班人员应做好当天值班情况记录,协助学校处理突发事件。

  三、安全检查防范制度

  1、安全检查防范制度是加强对校园内所有部位、设施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加强安全防范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的安全检查要实行定点、定员、定岗制度,确保日常安全检查无空白、无死角;学校所有教职员工每周要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点(区域)进行认真检查,并形成安全检查记录,填写在《学校安全工作记录本》上,及时报分管领导。

  3、学校要建立安全日常检查制度,做到安全检查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和整改记录;各责任点(区域)责任人必须每日开展认真、仔细的安全检查,做到无盲点、无漏洞、无空白、无死角;检查情况要认真填写在《学校安全工作记录本》上,发现安全隐患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领导或校长,并果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详细记录在案。

  4、学校每月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形成安全检查记录,确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5、学校要认真分析本学校各责任区域内安全工作的各种情况,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决不遗漏,做到及时排查;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立即整改。

  6、学校安全检查要坚持有章可循、违章必纠、有患必改,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7、日常安全检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把教室、图书室、阅览室、会议室、食堂、消防设备、燃气设施、供电设施、运动设施、学生宿舍以及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重点。

  四、报告制度

  1、报告制度是学校教职员工向学校或学校向区教育局报告学校安全工作中相关事项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教职员工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领导报告或直接向校长报告。

  3、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在每季度末月30日前,书面向区教育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学校季度安全工作情况。

  4、学校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区教育局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5、值班人员要向学校带班领导报告每天的值班情况,对值班过程中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

  6、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向区教育局和街道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办公室电话报告,并在二小时以内书面报告区教育局。

  7、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五、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l、整改制度是学校教职员工根据学校要求或学校根据区教育局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安全管理制度。

  2、对重大安全隐患应设立警戒线,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

  3、学校教职员工要根据学校或区域安全责任人的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要求学校或区域安全责任人验收,并由验收人签字认可。

  4、学校根据区教育局下达的安全工作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书面上报整改结果。

  六、用电安全制度

  1、用电制度是学校校内所有涉及到用电标准、安全及电器的使用、保管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用电线路的安装和电器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3、严禁在学校范围内使用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电热取暖器等。

  4、学校任何用电设备在安装、使用和撤除过程中都要指定专业人员负责;持有电力入网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人员才能从事强电操作;建立电工管理档案。

  5、坚持“人走电断”的原则,合理、正确使用一切电器设施设备。

  七、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

  1、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是对学校微机室、图书室、阅览室、实验室、报告厅等功能室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制度。

  2、各功能室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建立功能室使用登记制度,对功能室内的一切设施设备进行详细入库、检查、使用情况记录。

  3、各功能室负责人应对师生开展有关功能室使用的安全教育,每月定时对功能室进行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协助相关人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4、学校教师、学生必须在管理员或专业教师的指导下使用功能室内的一切设施设备,未经许可或指导,严禁擅自动用。

  八、消防安全制度

  1、消防安全制度是学校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为原则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全体师生都有保护消防设施、维护消防安全、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3、指定专人负责校内消防安全,建立校内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应重点开展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4、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善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九、卫生防疫制度

  1、卫生防疫制度是学校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卫生防疫知识教育,严把食品卫生关,预防师生食物中毒事件,加强疫情控制的安全管理制度。

  2、所有学校的食堂、小卖部必须具有《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的《健康合格证》,并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

  3、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餐厅、小卖部卫生责任制度、采购管理制度,食品储藏管理制度、试尝制度和菜品留样制度。

  4、严把食品采购、运输、验收入库三个环节,坚持食品原料查验产品合格证制度。

  5、学校应把卫生防疫知识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计划,切实开展对师生的卫生防疫知识教育。

  6、学校在体卫艺站指导下开展xxxxx的防控工作。

  十、安全教育宣传制度

  1、学校安全宣传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技能和自救自护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安全教育制度是学校充分利用宣传阵地和教育优势,对师生进行各种安全常识和安全法规的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制度。

  3、大力宣传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我国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努力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4、学校安全宣传教育要坚持集中宣传和平日宣讲相结合,做到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人人讲安全。

  5、大力加强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对师生的安全宣传教育应包括交通、消防、用电、校内外活动、食品卫生、健康、防疫等各方面的内容,并列入学校的教学计划之中。

  十一、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学校危险物品管理制度是对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的试剂、药品、气体、液体等易对师生产生危害和造成安全事故的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危险物品主要包括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食堂等所需要的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的试剂、药品以及其它危险物品。

  3、危险物品的采购、存放、保管实行专人负责制,应建立严格的保管、检查、检测、领取、使用、库存、销毁登记制度。

  十二、xx和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举行全校性的xx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有序和有组织地xx,严禁一味地强调xx速度,避免学生在xx过程中发生挤压和冲撞。

  2、大型活动备案、申报制度。学校举行的各种校内常规性教育教学活动所需要的大型活动(如运动会)实行备案制度,活动报告连同安全预案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校组织的各种师生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如春秋游、参观、野炊等)实行申报制度,活动请示连同安全预案提前一周报当区教育局,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3、经批准举行的各种校外活动需乘坐的交通工具应具有营运资质,必须同具有资质的营运单位签定运输合同和安全责任书,按校车申报标准提供申报材料并报区交通大队备案。

  4、大型xx活动要事先对行车路线、交通工具、场地、设施、设备、消防、疏散通道等进行详细勘察,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人身安全。

  5、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在外就餐需同供餐单位签定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6、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商业性活动。

  十三、防溺水伤害制度

  1、防溺水伤害制度是学校为了切实预防学生游泳溺水事故发生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应把防溺水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计划,切实对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游泳溺水安全教育。

  3、学校要召开家长会,要求家长(监护人)严格监管、看护孩子,把溺水防范教育抓紧抓实,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4、学校要严格落实巡江(河、湖、塘)、巡堤制度,特别是沿江(河、湖、塘)的学校,确保两个重要时段江、河、塘、湖边及堤上要2名以上教职工巡逻。(重要时段即中午放学至下午上课、下午第一批学生离校至最后一批学生离校半个小时后。)

  5、巡逻人员严格巡逻情况记录制度。

  6、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凡在以上两个重要时段、学校集体外出活动、正常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出现学生溺水伤亡事件,严格按相关规定追究学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十四、经费保障制度

  1、经费保障制度是学校为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确保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贯彻落实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每学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安全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安全隐患整治、安全知识宣传、事故应急救援、先进个人的奖励等。

  3、学校应尽力保证安全工作专项经费逐年增加。

工作管理制度13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建立健全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2、单位主要责任人是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全面负责。

  3、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

  4、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其他规定。

  5、对从业人员要进行岗前、岗中职业健康培训,督促从业人员遵守相关职业危害规定。

  6、新建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

  7、存在职业危害的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告知作业场所存在的危害因素。

  8、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并督促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9、单位必须经常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维护、检修、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其处于正常状态。

  10、加强对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的异常监测,检测结果,及时公布。

  11、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2、单位应当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替代产生职业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对可能产生职业危害而隐瞒使用的,要追究其责任。

  13、单位必须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岗前体检和职业危害体检。

  二、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1、单位应按照国家申报规定及时、如实申报职业危害,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2、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必须进行首次职业危害申报。

  3、作业场所危害申报必须提供下列资料:

  (1)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

  (2)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

  (4)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6)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4、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每年申报一次。

  5、各分公司、有关部室负责职业危害申报技术资料的准备。

  6、安全部负责职业危害申报资料整理及上报工作。

  三、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职业安全健康宣传

  1、公司利用《矿山安全报》、电子公示栏、版面进行职业健康宣传。

  2、分公司要通过墙报、公示栏、会议、培训、张贴标语等形式开展职业健康宣传。

  3、生产车间要利用班前班后会、安全报阅读、现场岗位职业危害讲解以及职业危害标志牌标识、公告栏等进行职业健康宣传。

  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

  1、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分公司经理、副经理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技人员分别由省、市安监部门负责培训、考核和发证。根据证件有效时间,到期进行复训。

  2、入厂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

  凡入厂新工人、新调入人员、新分配的大中专学生、来厂实习人员,由用人部门通知安全部门,并由安全部门组织进行矿山、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井下作业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七十二小时,露天作业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四十小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工作,成绩归档存查。

  1)分公司安全教育由分公司安全科组织进行培训,教育内容:

  ①党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

  ②分公司安全生产奋斗目标、管理组织、实施措施及生产工艺基本情况。

  ③综合安全知识,分公司主要危险区域和典型事故分析及防范措施。

  ④分公司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总则。

  2)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安全组或兼职安全员负责组织进行培训,教育内容:

  ①本车间安全生产组织及生产工艺流程。

  ②本车间的安全技术规程、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与规定。

  ③本车间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和典型事故的经验教训以及防范措施。

  3)班组教育由班组长或指定专人负责进行培训,主要内容:

  ①本班组生产组织及生产工艺流程。

  ②本班组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急防范措施。

  ③本班组岗位劳动保护用品佩戴、使用规定。

  ④本班组主要设备性能及安全规程以及主要环节的危害防范注意事项。

  ⑤本班组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和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规定。

  ⑥制订实施师徒合同、包学、包会、保安全、尊师爱徒。必需在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工作4个月后,才能单独作业。

  3、调换新岗位和采用新工艺人员的教育培训

  凡调换新岗位人员和采用新设备、新工艺的岗位人员,要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1)分公司安全科负责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按《入厂新工人安全教育制度》执行。

  2)采用新设备、新工艺的岗位人员,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告知岗位工人,新设备、新设备存在的危害因素以及防范措施。

  4、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培训

  对从事电气作业、机动车驾驶、起重起吊、金属焊接、压力容器、爆破、卷扬、通风、尾矿、水泵等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特殊工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由市安监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领取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根据证件的有效时间,到期进行复训。

  2)、每年公司要对其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凡新增或调换的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由市安监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才能上岗作业。

  5、一般职工安全教育培训

  1)由公司或分公司每年对基层领导干部、班组长、专职安全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管理和职业健康知识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存档。要求必须有签到表、教案、考试卷纸及考分花名表。

  2)为了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防治职业危害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感。分公司每年必须对在职工人进行不少于二十小时的安全教育培训,要有计划、签到表、培训教案、考试卷纸及考分花名表。

  3)一般“三违”人员由分公司安全科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天;严重“三违”人员由公司安全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安全科、安全部,并将“三违”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存档。

  四、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应急救援装备维护检修制度

  1、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必须通过三同时验收。

  2、生产单位要定期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

  3、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毁坏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标志。

  4、如在维修设备时需要拆除防护设施,在维修安装完成后应该将防护设施恢复原状。

  5、生产单位要妥善保护公司配备的应急救援设备(医疗箱、氧气袋、担架、隔离式呼吸器等),不得随意损坏。

  6、公司要定期对应急装备设施进行监测,分公司要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应急设备装置处于良好状态。

  7、对配备的救援装备应登记建档,专人管理,不能随便领取,私自损坏。

  五、劳动防护用品

  采购、验收、发放、使用、报废管理制度

  为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职工安全和健康,保护劳动者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根据国家经贸委《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工作管理制度14

  1目的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企业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能力,减少工伤事故发生。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工程处所有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3职责

  本规定由项目部和质安科组织实施,综合办监督,具体职责在程序中阐述。

  4培训对象和学习内容

  4.1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采用岗位不脱产教育培训方式,由质安科负责组织实施,学习内容主要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每季度不少于1次。

  4.2企业各级质安员除接受岗位不脱产教育培训,每年还要参加一次专门脱产的'安全生产业务培训班学习,由质安科组织实施,学习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专业技术。办班时间每次不少于1-3天。

  4.3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分别由质安科项目部、班组长主持进行新工人入场的三级教育。教育内容为:安全生产有关法规、方针、政策、事故典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工程特点、施工现场环境、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等,同时项目部对操作工人作业部分项目安全技术交底。

  4.4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按劳动部门规定,定期进行复审,此项工作由质安科和物机科负责。

  4.5新进场工人及老工人转岗、换岗、在重新上岗前,均应接受本规定4.3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5安全培训管理

  5.1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教育培训管理办法》8.2的要求,记录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5.2安全教育培训的师资,一般由工程处内部具有中级以上工程技术职称和多年从事安检工作的人员担任,在进行本规定4.2质安员培训时,可聘请主管部门的专家任教。

  5.3培训使用的教材,由质安科收集建设部和建筑安全主管部门统一审定的培训大纲和教材。

工作管理制度15

  学校的财产物资是保证完成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所必须的物质条件,一定要做到物尽其用,充分发挥财产物资的效能。

  一、全校师生员工,家属都要以校为家,爱护校产,损坏公物者要照价赔偿。

  二、建立财产登记簿,总务处按财产类型分别编号,建好实物账,分办公室和个人保管。

  三、教学器材建立领用簿,要求手续齐全,期末清点回收,如有人损坏或遗失,应负责赔偿。

  四、实验室的仪器、艺体组的.器材及电教设备等必须有实物账。并做到账物相符、妥善保管,责任到人,建立领用制度,易耗品自然损耗除外;其它器件、器械如有损坏,要负责照价赔偿。

  五、公物管理员每期初必须与各班、处、室签订公物管理协议,期末结束将按协议兑现公物管理的奖和惩。

  六、教职工宿舍及出租门面的门、窗、玻璃的.损坏一律由注租户自行负责赔偿。教室、学生公寓、办公室等公用设施的维护,须由各使用科室和责任人申报计划,由总务处统一安排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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