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制度奖惩

时间:2023-02-13 09:25:06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管理制度奖惩1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司管理制度奖惩,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公司管理制度奖惩15篇

公司管理制度奖惩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思想工作,深入推进“人才强校”主战略,增强教职工“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开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新局面,服务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和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形成持续激发人才内生发展动力和创新活力的制度环境,激励广教职工为学校早日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学的奋斗目标做出贡献,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全校教职工应当弘扬核心价值观,传承交精神,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坚守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学术品格和优良师风,努力做到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

  第三条学校对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与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集体或个人,依据本办法给予奖励。

  第四条教职工奖励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坚持及时奖励与定期奖励相结合,按照奖励规定的条件、种类、标准、权限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奖励的条件和种类

  第五条教职工集体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积极承担人才培养任务,在教书育人、思想工作中起到表率作用或做出重要贡献的;

  (二)努力开展科研工作,在服务国家重需求或引领世界学术前沿方面取得重突破的;

  (三)在文化传承创新、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为国家和学校赢得荣誉的;

  (四)为学校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与支撑,取得突出成效的;

  (五)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贡献,应该予以奖励的。

  第六条学校对教职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等,对做出重贡献的教职工予以重奖。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上级部门及社会团体设奖,相关部门按奖项要求推荐上报。

  第七条校级奖励项目包括以下四类:

  (一)教书育人奖。主要面向工作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一线的教学科研并重、教学为主、专职教学、思政等教师,表彰师德高尚、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乐疆教、深受广学生爱戴、在推动人才培养“教育增值”工作中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的优秀教师。

  (二)科研成果奖。主要面向教学科研并重、科研为主、专职科研等团队及个人,表彰其在学术研究、服务国家重需求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

  (三)管理服务奖。主要面向全校管理、服务、支撑、教辅等岗位教职工,表彰其立足本职岗位,在服务学校发展稳定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

  (四)其他专项类奖。面向在其他领域起到表率作用或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如“优秀员”、“三八红旗手”等奖项。

  第八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提名奖五个等第。

  第三章奖励的实施和评选

  第九条学校党教师工作员会全面负责校级奖励体系建设,统筹校级奖励的立项、评审、颁奖等环节,党教师工作部负责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奖励的设立和评选等工作。

  第十条由学校党教师工作部牵头,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指导员会和教学发展中心等参与,制定“教书育人奖”评选实施办法;由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文科建设处牵头制定“科研成果奖”评选实施办法;由人力资源处牵头制定“管理服务奖”评选实施办法;由党教师工作员会授权的相关部门负责其他专项类奖的评选实施办法。

  第十一条评选实施办法经过党教师工作员会审定通过后正式生效,并根据评选办法设置财务专项经费。评选程序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学校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立其他校级奖项。因工作需要确实需要新设校级奖项的,相关部门可参照本办法精神,提出奖励方式建议及方案,经过学校党教师工作员会审批通过后实施。

  第十三条校级奖励的评选,一般由奖励实施部门依照评奖办法发起,尊重二级单位的推荐意见。按照各奖项实施办法的程序和标准(条件)进行推荐、申报、评选或认定;由牵头部门将各奖项的初步名单提交学校党教师工作员会初审,上报学校党常会审议通过后,将拟获奖人选在全校范围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形成最终获奖名单。

  第十四条对获得校级奖励的教职工集体或个人,在教师节会宣布奖励决定,予以表彰。表彰形式应当隆重、节俭,积极倡导教书育人、科研创新、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党教师工作员会按规定程序撤销奖励:

  (一)弄虚作假或违奖励程序,骗取奖励的;

  (二)获奖集体或获奖个人的核心成员有违道德品质或学术不端行为的;

  (三)有法律、法规规定或其它应当撤销奖励的情形的。

  第四章奖励的应用

  第十六条要发挥奖励政策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注重奖励结果的馈和应用,奖励结果将作为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职级晋升、长聘体系与荣誉体系评聘、个人职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条件和依据。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在校工作的教职工(含医学院)。

  第十八条各院(系)设立的院(系)奖励或新增的专项奖,应符合本办法精神。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教代会联席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学校授权党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

公司管理制度奖惩2

  一、目地

  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权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

  奖: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惩:更好地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

  2。诗司各项规制度良好运行的保障体系。

  3。诗司各项业务完成效果的评价体系。

  4。是全员积极出谋划策、开拓革新的激励体系。

  二、分类及适用范围

  1。行为规粪:适用于本公司、特殊岗位可以根据经营特色予以适当调整;

  (惩:约束全员行为)

  2。管理操作类:适用于所有中高层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职能的部公基层员工;

  (惩:保障各类管理制度运行)

  3。经营效益类: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团体以及有特殊经营贡献的个人;

  (奖:业绩好或为企业发展有贡献)

  三、奖惩原则

  1。奖惩有依据的原则:奖惩在依据诗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奖惩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幅度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4。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奖惩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公司管理制度奖惩3

  奖惩架构

  (一)奖励:

  1.小功

  2.大功

  (二)惩罚:

  1.小过

  2.大过

  3.解职

  4.解雇

  (三)1.全年度累计三小功=一大功

  2.全年度累计三小过=一大过

  3.功过相抵:

  例:一小功抵一小过

  一大功抵一大过

  4.全年度累计三大过者解雇

  5.a.记小功一次加当月考核3分

  b.记大功一次加当月考核9分

  c.记小过一次扣当月考核3分

  d.记大过一次扣当月考核9分

  奖励办法

  (一)1.提供公司“行销新构想”,而为公司采用,即记小功一次。

  2.该“行销新构想”一年内使公司获利50万元以上者,再记大功一次,年终表扬。

  (二)1.业务员主动反映可开发的“新产品”而为公司采用,即记小功一次。

  2.该“新产品”一年内使公司获利50万元以上者,再记大功一次。年终表扬。

  (三)提供竞争厂牌动态,被公司采用为政策者,记小功一次。

  (四)客户信用调查属实,事先防范得宜,使公司避免蒙受损失者(即:呆帐),记小功一次。

  (五)开拓“新地区”、“新产品”、或“新客户”,成效卓著者,记小功一次。

  (六)1.达成上半年业绩目标者,记小功一次。

  2.达成全年度业绩目标者,记小功一次。

  3.超越年度目标20%(含)以上者,记小功一次。

  (七)凡公司列为“滞销品”,业务员于规定期限内出清者,记小功一次。

  (八)其他表现优异者,得视贡献程度予以奖励。

  惩罚办法

  (一)挪用公款者,一律解雇。本公司并循法律途径向保证人追踪。

  (二)与客主串通勾结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

  (三)做私生意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直属主管若有呈报,免受连带惩罚。若未呈报,不论是否知情,记小过二次。

  (四)凡利用公务外出时,无故不执行任务者(含:上班时间不许喝酒),一经查证属实,以旷职理处(按日不发给薪资),并记大过一次。若是干部协同部属者,该干部解职。

  (五)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或泄漏职务机密者,一经查证属实,记大过一次,情节严重者解雇。

  (六)涉足职业赌场或与客户赌博者,记大过一次。

  (七)1.上半年销售未达销售目标的`70%者,记小过一次。

  2.全年度销售未达销售目标的80%者,记小过一次。

  (八)未按规定建立客户资料经上司查获者,记小过一次。

  (九)不服从上司指挥者:

  1.言语顶撞上司者,记小过一次。

  2.不遵照上司使命行事者,记大过一次。

  (十)私自使用营业车辆者,记小过一次。

  (十一)公司规定填写的报表,未缴交者每次记小过一次。

公司管理制度奖惩4

  (一)总则

  1、为全面了解,评估员工工作绩效,发现优秀人才,提高业务部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奖惩范围:业务部全体员工均需考核,适用本方法。

  3、奖惩原则:

  (1)有功必奖,有过必惩。奖惩与员工的绩效考核有机结合,所有奖惩记录都归入员工档案。奖为主,惩为辅。对员工采取的惩处以“如不惩处则影响优良风纪”为限。员

  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原则上不给予正常

  (2)待遇之外的奖励处罚的原则是轻重适度,目的是为了防微杜渐、惩前毖后。核实后的过失及处理决定必须到达本人,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投诉的权利

  (二)奖惩考核频率

  1、业务部定期考核,可分为月度、半年、年度考核。

  2、业务部为特别事件可以举行不定期专项考核。

  (三)具体实施方案:

  1、员工奖励制度

  在工作过程中,业务部员工必须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迟到早退、无旷工、无消极怠工、认真工作。

  A、月度奖项:

  (1)最快进步奖:在新进员工或未转正员工中产生。各业务岗位新进员工在试用期

  内,熟练掌握本部门各岗位工作熟练度,服从管理,无违反公司相关行政制度,并受到公司相关负责人的一致好评的,奖励50元或等价物品。

  (2)优质业务奖:工作一丝不苟,业务能力非常娴熟,工作态度端正,严格遵守公

  司行政管理制度,尊重和理解公司各部门员工,在不违背公司原则的前提下,能自行妥善处理业务差错,解决相关投诉,有典型事例,受到员工或客户普遍赞誉的,奖励100元或等价物品。

  (3)勇挑重担奖:在行业旺季的时候,或者其它同事请假,代替其顶班,能勇挑重

  担,克服困难,不畏加班,表现突出,保质保量完成每日工作的,奖励100元或等价物品。

  (4)全勤奖:当月在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未出现任何迟到、早退、请假、旷工者,

  公司给予全勤奖。(以上均由考勤机为计,按公司各岗位上班时间为准)奖励100元或等价物品。

  B、半年奖项(1-6月、7-12月):

  (1)闪亮之星奖:以半年获得公司表彰次数最多的为闪亮之星奖获得者,如两人以上

  获奖次数相同,以综合评审决定,如半年无明显胜出者,则取消此项奖励,奖励

  标准200元或等价物品。

  (2)岗位状元奖:在本岗位工作认真负责,不断上进,并能帮忙其它岗位,半年内每

  月在同岗位评比、考核中均名列前茅的。此项奖励只针对于基层业务人员。班上

  以上人员不参与评选。奖励标准:200元或等价物品。

  C、年度奖项:

  (1)辛勤付出奖:在工作中一贯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努力完成本职工作,自觉加班

  加点,不计较个人得失,长期默默奉献、工作无明显失误的`。奖励标准:300元

  或等价物品。

  (2)先进个人奖:每年度末实行综合评比,在班长(含)级别以下员工中产生,按照

  业务部、财务部、行政部的意见进行评比。奖励标准:300元或等价物品。

  2、员工惩罚制度

  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职责等)检查员工的工作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公司业务部处罚分为警告、记过、待岗。以上惩戒可分别实行也可合并实行。

  A、员工有下列行为者,视为违纪,给予警告处分。

  1、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2、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未造成公司损失者。

  3、餐具乱扔,以及在工作办公范围内存在书桌不整,环境卫生脏乱达二次以上者。

  4、未经批准擅自离职怠慢工作者。

  5、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又不及时通报主管部门,未造成公司损失者。

  6、工作时间在电脑上打游戏、浏览非工作网页,使用公司电话聊天、上班打瞌睡者。

  7、在公司内部搬弄事非,诽谤他人,影响公司团结者。

  8、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而不听劝告者。

  B、员工有下列行为者,视为违纪,给予记过处分。

  1、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者。

  2、隐瞒工作失误或意外损坏,不向上级汇报者。

  3、行为粗暴卑劣,侮辱其他员工者。

  4、工作时间酗酒闹事、赌博者。

  5、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谋取私利者。

  6、弄虚作假,违反公司的管理规定。

  7、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8、干扰公司的管理和义务活动者。

  C、有下列行为者,直接调岗,必须服从公司安排。员工记过两次以上,或者警告三次以上,

  直接从原岗位调离或待岗,具体岗位视情况而定。

  惩罚:根据惩罚项目明细及员工的具体表现被处以以下处罚之一者,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警告:凡被公司给予警告处理的员工,公司给予其20-50元的处罚。

  记过:凡被公司给予记过处理的员工,公司给予其50-100元的处罚。

  待岗:凡被公司给予待岗处理的员工,公司给予其100-200元的处罚。

  (四)经核准后奖励并公布事迹,全公司表彰,奖励及惩罚于每月月度会议时通报。

  (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并随机修订

  对于机场工作环境及场所要求,对其奖惩模式现建议如下:

  奖励:

  1.能及时处理意外事件避免投诉,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2.对于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3.限时完成领导安排的临时紧急任务者

  4.品行优良、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5.对本公司有利益的行为者

  上述条件需记录在案,每一季度评选一次,选中员工可获得公司”优秀服务员”称号,同时获得省内景点门票两张(如:金沙遗址、,杜甫草堂、武候祠、永陵博物馆、大邑刘氏庄园、建川博物馆等等)

  年终凭借该标准评选优秀服务之星1名

  全年无请假,早退缺席者可获全勤奖

  选入者将颁发荣誉证书,同时获得由公司提供的省内价值300元的旅游一次(如:峨嵋乐山二日游、周公山温泉、大英死海两日游、蜀南竹海二日游等等)

  惩罚:

  1.受到投诉者,不论何原因,均给予警告一次;

  2.受到投诉者,且和客人当面吵架不懂礼让者,记过一次;

  3.受到重大投诉,其情节严重影响公司声誉者,应予记大过一次

  4.营私舞弊,开具私假行程单者,应予自动离职

  (注:警告三次=记过一次,记过三次=记大过一次,记三次大过=自动离职)

  上述条件均需记录在案,每月处理一次,同时给予公告处分。以一年为限,受到处罚者在第二年其惩罚均视为“零”重新记录,以督促其工作责任心。

公司管理制度奖惩5

  为强化公司的安全管理,防事故于未然,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为辅,奖惩与个人利益挂钩的原则,确保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常规奖惩管理

  第一条:奖惩原则:

  公司奖惩制度本着“有功必奖,有过必罚,奖罚结合”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二条:奖惩方式

  1.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精神奖励(给予一定荣誉)和现金奖励。

  2.惩罚方式:行政处分和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第三条:奖惩种类和标准

  1.奖励种类:奖惩按等级大小分为不同的种类。奖励有嘉奖、记功、记大功三种:惩罚有警告、记过、记大过三种。

  2.奖惩标准;嘉奖一次发给奖金100元,记功一次500元,记大功一次1000元。与之相对,警告一次扣薪100元,记过一次扣薪500元,记大过一次扣薪1000元。

  3.两个嘉奖相当于一个记功,两个记功相当于一个记大功;一年内被记三个大功者,公司给予破格晋升3级工资。

  4.两个警告相当于一个记过,两个记过相当于一个记大过;若一年内被记三个大过者,予以开除。

  5.功过可以相抵。

  6.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工作安排,领导交办的工作,督办第一次未办的,记警告一次;督办第二次未办的,记过一次;督办第三次未办的,记大过一次。

  7.员工出现100元以上罚款时,直接上级同时被罚(被罚金额为员工罚款金额的50%)。按规定,公司对有下列表现的员工给予奖励:

  1.嘉奖

  (1)完成本部门计划指标,产生良好经济效益的。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并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3)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思想进步,团结互助,事迹突出者。

  (4)维护公司各项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总经理认为应给与奖励的。

  2.记功

  (1)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的。

  (2)工作有较大影响,工作绩效比较突出者。

公司管理制度奖惩6

  一、总则

  1.1目的:为了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为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1.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1.3原则: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1.4权责规定:部门主管经理为奖惩事由核实与操作的负责部门;行政人事为奖惩的终审部门,并为奖惩申诉的接口部门;董事为奖惩申诉的最终评判机构。

  二、奖惩的原则

  2.1奖惩的原则包括奖惩有据原则,奖惩及时原则,奖惩公开的原则和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等原则。 2.1.1奖惩有据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1.2奖惩及时原则:为及时地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2.5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行政人事部在查清事实后提出处罚建议,并与当事人沟通后双方签字确认,下达《(责任)过失单》;若当事人对处罚有所疑异,则由总办作为终审部门,重新对处罚事项进行核实并提出终结意见。

  三、奖励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3.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奖励的方式分为行政奖励、经济奖励。

  3.3行政奖励包括通报表扬。

  3.4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3.5公司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他物质奖励,由行政人事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

  3.6以上二种奖励可分别实行,也可合并执行。

  3.6.1评优年会中进行现场颁发奖金500元及奖状;

  3.6.2通报表扬当日发100-500元;

  四、惩戒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4.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和完成公司所安排的工作任务;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2.1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写《(违纪)过失单》;

  4.2.2考查员工(岗位描述)(岗位说明书等)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写《(责任)过失单》。

  4.3惩戒的方式有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两种。

  4.4行政处分分为轻度违规发警告信、严重违纪(辞退)。

  4.5经济处罚即为罚款。

  4.6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6.1(轻微)违纪行为,视情况严重情况给予10-50元不等的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需负赔偿责任;

  4.6.2警告处分,警告通报全公司,同时给予100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需负责赔偿责任;

  4.6.4严重违纪行为,予以开除,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通报全公司,并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公司管理制度奖惩7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种类、办法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先进,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接受劳务派遣的工人以及试用期员工。

  2.奖惩审批程序

  2.1对员工实施的奖罚均需填写“奖罚单”,原则上由员工的直接上级(车间主任级以上主管)填写。其他人员如发现员工有涉及公司奖罚行为的,应与员工的直接上级(车间主任级以上主管)或行政人事部主管反映,情况较为恶劣不变直接反映的也可以向审计部反映。接到反映的直接上级或相关部门主管应经核实后,由员工的直接上级或由行政人事部开出奖罚单。

  2.2奖罚单填写后,根据公司组织构架规定的上下级关系及公司管理权限规定的程序,逐级审批,必要时人事部组织有关主管评议通过,由人事部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2.3凡涉及嘉奖、记功、批评、警告等奖罚均经部门经理和人事部经理审核,交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实施。

  2.4凡涉及记大功、晋级及特殊奖励或严重警告、辞退、开除、附加处罚(包括降职、降级、冻结薪资调整、留用察看、经济赔偿)等,经人事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人事部实施。

  2.5凡涉及5S管理或质量管理的相关奖罚,由品管科主管或行政部主管提出书面意见,由相关部门及上级主管会签后报副总经理批准,由人事部实施。

  2.6奖罚的书面报告和记录由人事部存入人事档案和电脑系统。

  3.处罚的原则、种类、标准以及处罚的申述

  3.1处罚的原则

  3.1.1公司本不愿处罚任何人,然而为了给员工提供一个安全、卫生及有序的环境,对个别员工影响工作秩序、损害大多数员工利益和公司利益、不道德等不当行为必须进行严肃而又公正的处理,以保护大多数员工的利益和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3.1.2处罚指本公司对员工不服从管理、违反制度规范条例、损害多数员工利益或公司利益、影响

  正常生产或工作秩序、违背道德等行为做出的处理。若员工行为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则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3.1.3处罚时将向被处罚的员工出示处罚单,注明事实情况、违反条款、处理意见。员工在处理单上签字表示确认知晓处罚单内容,但不需要其同意,如拒绝签字,并不影响处理单的生效。如员工因被处罚而采取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本规定所列事项,将比照所列事项或按相关制度法规进行进一步处理。

  3.1.4处罚由相关负责人按制度规定填写处罚单,由行政人事部在批准后执行。

  3.1.5被处罚者有申诉权,但应按照下面规定的办法进行申诉,不应影响工作和公司的正常运作。

  4.1处罚的种类和标准

  处罚包括行政扣分、通报批评、书面警告、辞退等,根据情节和性质,可以同时处以降薪、降职、调岗、冻结薪资调整、留用察看、经济赔偿等附加处罚。

  4.1.1行政扣分

  根据《消防和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及条例、《考勤管理制度》、车间管理制度、设备工具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等公司明文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有违反的按制度给与行政扣分。

  4.1.2通报批评

  如员工有发生如下行为,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的同时扣行政分3分的.处罚:

  A)违反公司制度规定且情节较为严重的,或按制度规定应予以通报批评的;

  B)对生产或工作秩序造成一定影响的;

  C)不服从管理或公司要求,影响工作/生产进度或造成一定损失的;

  D)违反制度或规范,或不认真负责,造成一定损失的;

  E)因不当行为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的;

  4.1.3警告

  如员工有发生如下行为,公司予以书面警告并通报批评,同时扣行政分5分。

  A)违反公司制度规定、情节较为严重且不听劝告者,或按制度应予以警告的;

  B)影响生产或工作秩序且不听劝告的,或对生产/工作秩序造成较大影响的;

  C)非故意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

  D)有较严重的违背道德、职业素养行为,造成较严重的不良影响或潜在损失的;

  E)非故意对大多数员工利益或公司利益造成较大损害的;

  4.1.4辞退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即构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予以立即辞退,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处理。被辞退者自处罚当月起不再享受所有奖金和绩效工资,劳动合同解除手续由人事部办理。

  a)年度累计被通报批评达三次者;

  b年度累计被书面警告达两次者;

  c)直接触犯“辞退”条款者;

  d)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e)有任何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吸毒或偷盗行为的;

  f)泄漏公司商业秘密、秘密文件或资料,或将在公司开发知晓的技术、软件、客户资料等据为己有或泄漏给他人的,或以不正当的手段窃取公司的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的;

  g)非因工作目的,私自删除、拷贝公司的电子文档,私自复印、外发(通过传真或邮件)公司文件的;

  h)对公司员工或顾客进行诬告、诽谤、侮辱、暴力威胁、殴打,造成恶劣影响的;

  i)非法集会、煽动怠工或罢工、聚众闹事,或蓄意制造事端,破坏生产或工作秩序;

  j)不服从管理,有意拖延工作或怠工,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给公司造成损失或恶劣影响的;k)谎报姓名、住址、年龄,冒名顶替,提供各种虚假伪造证件;

  l)营私舞弊,收受贿赂、挪用或贪污公司财物,索取或接受回扣的;

  m)打探议论薪资或奖金,造成工作或生产秩序受到严重影响者;

  n)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

  o)未经公司授权或超越公司授权的范围,私自对外签订合约;

  p)未经甲方许可在其他企业或单位兼职(无论是上班时间还是业余时间),或同时为其他单位服务、赚取佣金等报酬的。

  q)故意损毁公司财物,或私自锁定密码或故意破坏文件资料(如电脑中的文件、数据,平面文件资料或数据),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

  r)损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或在金融票据、财务票据或账簿上弄虚作假者

  s)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感情,情节严重;

  t)有拉帮结派、任人为亲、打击报复等任何的行为者

  u)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或主管签字,或违反规定擅自签字盖章,造成公司损失或法律纠纷者;v)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w)在工厂“严禁烟火”处抽烟者;

  x)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业务者

  y)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采购商品,或从关系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

  z)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

  4.1.5附加处罚措施

  公司采取上述处罚时,可视情节轻重对其同时进行降薪、降职、调岗、冻结薪资调整、留用察看、经济赔偿等附加处罚。

  4.1.6.其它处罚

  如安全责任事故、质量责任事故等,根据相关制度执行。

  4.2处罚申诉

  4.2.1处罚公布前需告知受处罚者本人,允许其陈述和申辩。

  4.2.2员工对处罚不服,可向直接上级主管或人事部申诉;对直接上级或人事部的答复不满意,可向审计部申诉,相关部门在收到申诉请求3个工作日内应当给与答复。

公司管理制度奖惩8

  第一节总则

  第1条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物制订本制度。

  第2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3条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4条董事会监察委员会和公司监察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5条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奖励

  第6条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7条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第8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会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三节处罚

  第9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9.贪污、盗窃、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10.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1.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3.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4.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10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会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11条各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12条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应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分人。

  第13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14条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15条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16条员工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允许按监察制度规定提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允许向上级主管机关申诉。

  第17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18条受处分的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在1年内弥补经济损失或完成利润指标的,经所在单位提议或本人要求,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分。

公司管理制度奖惩9

  为在公司树立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秩序,使各项管理井然有序,奖惩制度规范透明,特制定本奖惩规定。

  第一条奖励

  为引导员工努力工作,为公司发展尽心尽职,公司奖励分为以下几种:

  1.特别嘉奖,1次性奖励100元—200元;

  2.年终嘉奖,1次性奖励500元—20xx元;

  3.改善提案奖,月度20元—500元;

  4.加薪或晋级,在原有工资级别上晋升一级工资,或提升一级职务。

  第二条有下列事迹者,可给予特别嘉奖:

  1.积极维护公司安全或利益,确有实际功绩者;

  2.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知识,并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或资格证书者;

  3.突发意外事故或灾情,能积极应对、勇于负责并处理得当,有效避免损失、重大损失或减少重大损失者;

  4.举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者;或举报盗窃公司财物且数额巨大者;

  5.具有其它重大功绩,足以为其他人员树立模范表率者;

  6.在生产过程中及时发现并制止了因工作失误、大意发生的批量质量问题事故者;

  第三条有下列事迹者,可给予月度改善提案奖:

  1.对于生产技术、生产工艺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改善提案,并被采纳且取得成效者;

  2.对节约原辅材料的改善提案可以节约相应材料或降低相应价格、或对废物利用取得成绩或有提案价值者;

  3.对作业方法所做的改善提案足以节约人力、物力、财力或材料者;

  4.对设备、治具、工具的改善提案可以获得重大经济效益者;

  5.对环境作业的改善有明显效果者。

  注:详情请参照《改善提案管理规定》。

  第四条有下列事迹者,可在年终给予年终嘉奖:

  1.一年之中获得二次以上特别嘉奖者;

  2.具有其它重大功绩,足以为他人员树立模范表率者;

  3.改善提案年度获得金、银、铜奖的提案小组。

  第五条有下列事迹者,可给予加薪或晋级并给予其它物质奖励:

  1.在技术、管理方面为公司利润大幅创收或节约成本做出显著成绩者;

  2.对公司经营目标完成、经营效益的提高,成效卓著者;

  3.有研究发明创造,对公司发展起到重要作用者;

  4.具有其他特殊贡献者。

  第六条公司处罚分为以下几类:

  1.警告,并处以1次性罚款10—50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第一次处罚10—30元,第二次处罚40—50元:

  2.记大过,并处以1次性罚款60—200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第一次处罚60—100元,第二次处罚100—200元:

  3.降级降薪,有职务者予以降一级职务或免职,无职务者降一级基本工资;

  4.辞退、除名、解聘,并可根据违纪程度以及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处以赔偿相应的损失款项。

  第七条因违纪违章或其它损害公司利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除参照本手册第十条做出处理外,还应赔偿公司相应的经济损失:

  1、造成20xx元—10000元经济损失的,处以当事人经济损失的5%的.赔偿,直接上司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经济损失6%的罚款;

  2、造成10000元—50000元经济损失的,处以当事人经济损失的10%的赔偿,直接上司给予警告处分并处扣除一个月工资;

  3、造成50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处以当事人经济损失的15%的赔偿,直接上司根据损失情况予以降级、降工资或开除等处罚。

  备注:

  1、重大损失指一次造成的经济损失在20xx元以上(含20xx元);

  2、如当事人无法查清时,对相关部门的班长(含)以下全体人员处以经济损失的2%的罚款,系长以上人员处以经济损失的4%的罚款。

  第八条有下列违纪情节之一者,经查证属实后予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干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2.接打私人电话、复印或打印私人资料者;

  3.因本人疏忽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碍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规定者;

  5.指定受训而无故不参加培训者;

  6.损坏公物、浪费资源,但情节轻微者;

  7.不遵守厂区出入规定,拒绝保安询问检查者;

  8.不按规定着装、不佩带厂牌或上岗证者;

  9.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破坏环境卫生者。

  第九条有下列违纪情节之一者,经查证属实后予以记大过处分:

  1.无正当理由未如期完成工作任务者;

  2.因工作马虎导致机器设备、仪器、车辆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坏或伤及他人者;

  3.在工作时间睡觉者;

  4.上班时间喝酒或酒后上班造成工作出现失误者;

  5.二次不遵从上司合理指挥者;

  6.违反安全、卫生规章制度,但未造成安全事故者;

  7.品行不端、缺乏礼貌、辱骂他人者;

  8.不遵守食堂秩序及环境卫生者;

  9.累计处以警告达三次者。

  第十条有下列违纪情节之一者,经查证属实后予以降级降薪:

  1.累计三次以上(不含)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警告后仍不改正者;

  2.擅离职守,造成生产事故,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者;

  3.扰乱公司生产或秩序者;

  4.擅自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厂区者;

  5.累计记大过三次者以上者(含)。

  第十一条有下列违纪情节之一者,经查证属实后,公司将予以立即辞退、解聘或除名,

  并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1.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措施或擅自更改工作方法,致使公司生产经营遭受重大损失者;

  2.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

  3.工作、服务态度恶劣,损害客户利益者;

  4.故意损坏机器、工具、原料、产品及公司其他物品者;

  5.带头罢工或消极怠工者;无故连续旷工3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5天者;伪造求职资料或考勤记录者;盗窃公司或他人财物者;

  6.使用武力或凶器威胁恫吓他人、或实施暴力行凶者;

  7.侵占公司财物、营私舞弊利用职权收受贿赂者;

  8.泄露公司商务机密者;

  9.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处分或判刑者;

  10.在公司(含集体宿舍)赌博、酗酒滋事、打架斗殴、留宿异性者;

  11.其它从事违法活动给公司带来负面影响的。

  备注:违反公司宿舍规定者参照《宿舍管理规定》条款执行奖惩。

  第十二条员工奖惩均由各部门以《员工奖惩呈报表》的形式申报管理部,由管理部审批

  后实施。奖惩批准权限为:

  1.警告——课长——所属部长——管理部长复核

  2.特别嘉奖、记大过——所属部长——管理部长复核

  3.加薪、晋级、辞退、解聘、除名——所属部长——管理部部长——总经理

  第十三条执行流程

  1.所有发现有奖励行为或违规行为人员的部门有权提出申请,并填写《员工奖惩呈报表》逐级上报,然后由用人部门、管理部进行调查处理。

  2.奖惩细则申报执行流程图:

  第十四条申诉建议

  1.员工对所受奖惩存异议者,应于奖惩决定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管理部提请复议,并陈述理由,管理部在六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申诉后之核定由总经理签发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

  2.针对比较有争议性问题,如有必要,经总经理许可,可以成立由当事人所属部门和管理部人员联合成立临时赏罚会议,最后由总经理进行核定。

  第十五条处理原则

  1.公司员工必须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之原则严格执行本规定,做到当奖者奖、当罚者罚。

公司管理制度奖惩10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文明生产,保证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提高广大员工遵守各项安全制度的自觉性和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员工及外协、施工单位。

  第二章管理内容

  第3条奖励内容

  1、对避免重大伤亡及设备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奖励10000元。

  2、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奖励100元。

  3、发生事故后,在抢险救灾、保护公司财产及员工生命安全有功者,奖励500~20xx元。

  4、对敢于管理、擅于管理、能够长期保持本单位安全生产无事故的生产部门按季度人均奖励300元,生产管理部门、辅助生产单位按季度人均奖励200元,行政后勤部门按季度人均奖励100元。

  5、其它需要单独表彰奖励者,由所在单位向安全生产部提出书面报告,报请公司领导批准。

  第4条考核范围

  1、安全基础管理考核范围:

  (1)不按期召开安全会议或会议无记录,考核负责人100元。

  (2)不按期组织安全检查或检查无记录,考核责任人100元。

  (3)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网络不健全,考核责任人200元

  (4)无故缺席安全会议者考核100元、迟到者考核50元。

  (5)班组长班前(班后)会上不讲安全内容的,考核100元;记录本

  上不体现安全内容的考核50元。

  (6)对安全生产部门催报的资料、信息不能按时上报的,考核100元。

  (7)各部门对公司布置的安全管理工作(含临时性工作)不落实、未完成者考核100元。

  (8)各类安全台帐未建立、健全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9)各单位领导未及时传达、贯彻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有关通知的,考核100元。

  2、安全教育管理考核范围

  (1)未按规定对新工人及转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的,考核200元。

  (2)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考核100元;未参加专业培训和考试的,考核200元。

  (3)三级安全台帐没有或不健全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4)不了解本岗位《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的,考核100元

  3、事故考核:

  (1)工伤事故按《工伤事故管理规定》考核标准执行。

  (2)对事故瞒报、误报者,按相关事故管理规定的内容双倍考核。

  4、电器及电气焊安全管理考核范围:

  (1)电器设备无接地、接零保护的,考核100元。

  (2)移动电器未使用漏电保护器的,考核100元。

  (3)使用行灯不符合安全电压的,考核100元。

  (4)机电检修不执行相关行停、送电操作制度的,考核200元。

  (5)临时电源线不规范、无管理的,考核100元。

  (6)电器开关损坏或有裸露线头的,考核100元。

  (7)电气线路老化严重,不予以及时更换的,考核100元。

  (8)电焊机不断电,安、拆二次线的,考核100元。

  (9)电焊机机壳不采用接地、接零保护的,一、二次线不符合规定的考核100元。

  (10)踩在油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的,考核200元。

  (11)电气焊作业不按标准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的,考核100元。

  (12)氧气、乙炔气使用及运输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考核100元。

  5、天车安全管理考核范围

  (1)天车安全装置构件失灵、失效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2)天车司机室电源线头裸露或刀闸无盖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3)天车作业违反“十不吊”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4)天车安全警示及保护装置不齐全者,考核责任人200元。

  (5)天车车体上有杂物者,考核责任人100元。

  (6)天车司机下车后不拉闸断电者,考核100元。

  (7)天车司机吊重物时离开天车者,考核100元。

  (8)操作有手柄的设备不用手去操作的,考核100元。

  (9)非天车司机操作天车的,考核200元;该车天车工考核200元。

  (10)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索、吊具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11)天车动车前不鸣铃示警的',考核100元。

  (12)天车的主要构件磨损超标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13)天车转动部位无安全防护罩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14)天车登机无联锁保护或失灵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15)天车吊重物在人头、重要设备或机动车上方通过的,考核100元。

  (16)天车工作时调整制动器的,考核100元。

  (17)磁盘、坯钳使用完毕后未降至地面的,考核100元。

  (18)天车钢丝绳未按期涂抹润滑油的,考核200元。

  6、煤气系统或禁火区域安全管理考核范围

  (1)煤气区域或禁火区域无警示标志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2)没有煤气监测设施、防护设施而在煤气区域进行作业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3)吹扫煤气管道未使用软连接及吹扫后未彻底断开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4)各种可燃介质管道用作接地线使用或搭挂临时线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5)煤气设施动火无动火证或有动火证未落实监火措施的,考核相关责任人500元。

  (6)禁火区域吸烟或随意动火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7)煤气监测仪器不能正常使用或失灵不及时修复又无安全措施的,考核相关责任人300元。

  (8)带煤气作业不戴防毒面具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9)煤气管线泄漏未及时发现的,考核相关责任人200元,造成事故的按《工伤事故管理规定》考核。

  7、生产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考核范围

  (1)进入生产作业现场未按照标准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的,考核50元。

  (2)在煤气、氧气区域堆放油脂或易燃品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3)物件、工具摆放不符合规范的,考核责任人50元。

  (4)现场各种安全装置及设施缺损的、安全标志损坏或不按标准设置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5)故意损坏或随意移动安全装置(过桥、盖板、栏杆、护罩及井盖)、防爆装置和警示标志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6)值班室、休息室卫生不合格的,考核责任人50元。

  (7)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垃圾、杂物、废弃物品较多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8)堵塞消防通道或随意、挪用损坏消防设施,考核责任人100元。

  (9)非岗位人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区域逗留的,考核100元。

  (10)作业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考核100元。

  (11)地面人员听到天车示警后不避不让的,考核100元。

  (12)吊运非常规物品不使用专用吊具或违规使用各种吊具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13)火灾危险区域未设置灭火器材的;消防用品使用完毕后未及时进行更换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14)设备未停机进行检修或清扫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15)携带与生产无关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生产现场的,考核100元。

  (16)过正在运转的皮带、辊道或其他运行设备、设施不走安全通道的,考核100元。

  (17)检修时未挂检修牌或随意开动挂检修牌的设备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18)检修设备未执行安全管理相关制度、事先未制定相关安全措施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19)运转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全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20)交接班时不对所用设备、工具进行安全确认者,考核100元。

  (21)坐、靠、爬在安全护栏上的,考核50-100元。

  (22)特种车辆违章载人,搭乘运行中皮带、料车和翻斗车的,考核100元。

  (23)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的,考核100元。

  (24)在生产作业区域内打闹、戏耍、闲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考核100元。

  (25)使用各种带故障设备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考核100元。

  (26)启动皮带运输机、辊道、电机不发启动信号的,考核100元。

  (27)未经批准,车辆进入易燃、易爆区域的,考核100元。

  (28)有钢水、铁水落地可能的地段有积水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29)用氧气吹扫人身、设备、地面的,用氧气为各种车辆轮胎充气的,考核200元。

  (30)生产作业区域内乱烧、乱扔各种垃圾的,考核100元。

  8、高空作业考核范围

  (1)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考核100元。

  (2)高空作业踏板或护栏安装不牢靠,考核责任人100元。

  (3)高空作业抛物、扔工具或其他物品的,考核100元。

  (4)高空作业有坠物可能,无高空作业防护网、地面无人监护或设置警戒带者,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5)高空或危险区域作业,不执行监护制度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9、隐患整改考核范围:

  (1)隐患整改项目未按期完成且无正当理由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2)各部门必须对本系统进行定期的隐患自查活动,及时排除隐患,如不按期进行,考核责任人100元。

  (3)对事故隐患隐瞒不报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第5条考核程序:

  1、责任单位、人员,接到考核通知单后如有异议,可向安全生产部提出书面申诉。如无申诉视为认同考核。

  2、公司内部考核由公司财务部在工资中扣除,外协施工单位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3、公司财务部将对罚款单独进行立账,所收缴的罚款作为公司安全保障基金。

  第三章附则

  第6条外来施工单位及各厂家现场服务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7条严禁各级检查人员收取现金罚款。

  第8条安全生产部有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随时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补充。

公司管理制度奖惩11

  一、目地

  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权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

  奖: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惩:更好地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

  2.诗司各项规制度良好运行的保障体系。

  3.诗司各项业务完成效果的评价体系。

  4.是全员积极出谋划策、开拓革新的`激励体系。

  二、分类及适用范围

  1.行为规粪:适用于本公司、特殊岗位可以根据经营特色予以适当调整;

  (惩:约束全员行为)

  2.管理操作类:适用于所有中高层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职能的部公基层员工;

  (惩:保障各类管理制度运行)

  3.经营效益类: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团体以及有特殊经营贡献的个人;

  (奖:业绩好或为企业发展有贡献)

  三、奖惩原则

  1.奖惩有依据的原则:奖惩在依据诗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奖惩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幅度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4.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奖惩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公司管理制度奖惩12

  一、目地

  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权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

  奖: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惩:更好地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

  2、诗司各项规制度良好运行的保障体系。

  3、诗司各项业务完成效果的评价体系。

  4、是全员积极出谋划策、开拓革新的激励体系。

  二、分类及适用范围

  1、行为规粪:适用于本公司、特殊岗位可以根据经营特色予以适当调整;

  (惩:约束全员行为)

  2、管理操作类:适用于所有中高层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职能的部公基层员工;

  (惩:保障各类管理制度运行)

  3、经营效益类: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团体以及有特殊经营贡献的个人;

  (奖:业绩好或为企业发展有贡献)

  三、奖惩原则

  1、奖惩有依据的原则:奖惩在依据诗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奖惩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幅度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4、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奖惩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公司管理制度奖惩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学校在新的起点上攀登新的高峰,进一步激发广教职工的发展动力和创新活力,增强全校教职工的荣誉感、责任感,规范教职工的行为,维护学校利益和声誉,促进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为学校深化内涵建设创造有利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上海交通学章程》以及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校教职工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交使命,忠诚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团结协作、诚实守信、锐意进取,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业务水平,切实做好本职工作,为实现建设世界一流学的奋斗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第三条对教职工的奖惩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奖励上,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在惩戒上,坚持教育和惩戒相结合,以教育为主。

  第二章奖励

  第四条对于有下列表现的教职工应当给予奖励:

  (一)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于职守,爱岗敬业,遵守纪律,办事公道,积极承担教学、科研及其它任务,能够起模范作用,表现突出的;

  (二)在各项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或为学校节约资源、促进学校发展并取得显著成效的;

  (三)在培养人才、创造传播先进文化、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国家赢得荣誉的;

  (四)有效防止、消除事故,使国家和公共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五)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贡献,应该予以奖励的。

  第五条学校对教职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嘉奖,授予荣誉称号。

  第六条设立学校级奖励项目应由拟设奖部门按规定程序立项,报学校人事工作小组审定批准。

  第七条教职工的奖励一般可结合学年或年终考核进行。对于事迹特别突出的,也可随时给予奖励。

  第八条奖励程序:一般由各部门或群众推荐,报设奖部门按评奖条例审批。拟授予荣誉称号的`人选须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审批通过,由设奖部门在适当范围内公布,奖励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受奖励者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设奖部门按规定程序撤销奖励:

  (一)弄虚作假,或隐瞒事实,骗取奖励的;

  (二)违奖励申请和审批程序的;

  (三)有法律、法规规定或其它应当撤销奖励的情形的。

  第三章惩戒

  第十条学校对教职工的惩戒分为:通报批评和处分。处分分为:警告、箭记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其中,警告、箭、记过的时限分别为6个月、12个月、24个月。造成经济损失的,在给予处分的同时还应当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十一条学校教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通报批评或处分:

  (一)违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的;

  (二)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给学校、教职工、学生的利益造成损失的;

  (三)违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给学校的利益造成损害的;

  (四)发生重事故、灾情,不按规定报告、不采取措施处置或者处置不力的。;

  (五)泄露国家或者工作秘密的;

  (六)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国家和单位利益的活动,或者兼任法律、行规、规章禁止兼任的职务的;

  (七)同时与其它单位建立人事关系,或者与其它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对完成岗位职责任务造成影响,本单位提出改正,拒不改正的;

  (八)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九)违财经纪律,污、浪费国家资财的;

  (十)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十一)违职业道德或者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十二)有违纪律的其它行为的。

  第十二条有第十一条所列情形的,应当根据其性质,情节轻重,危害小,区别情况作出处理:

  (一)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对错误有深刻认识且悔改表现较好的,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二)情节较轻,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后果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

  (三)情节较重,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后果较严重的,给予箭、记过处分;

  (四)情节严重,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后果严重,不适合继续担任现任工作或职务的,给予降级(降职)或撤职处分;

  (五)对于严重违纪违规,屡教不改或无悔改表现,不适合继续留用的,给予开除处分。

  (六)对于违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判处刑罚的教职工,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三条受警告、箭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在高于现聘等级的岗位;受记过处分期间,视情况降低一至两个岗位等级聘用;受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四条处分期满,由处分决定部门解除处分,对没有改正错误的不予解除处分。解除记过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聘用岗位和受处分前的工资待遇。

  第十五条在受处分期间有特殊贡献的,可提前解除处分。

  第十六条处分的程序

  (一)对于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教职工,所在部门应本着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在作出追究纪律责任和给予处分决定之前,对教职工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全面及时地调查,并听取包括当事人在内的各相关方面的事实陈述、理由和意见,在查明事情真相后,按违纪违规的性质和情节轻重,并根据本人的认识程度,在三个月内提出书面处理建议,报学校纪、监察处或人事处。

  (二)担任行政职务的由纪或监察处,其他教职工由学校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在听取工会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初步处理方案。记过及以下处分由校人事工作小组审批,报校长办公会议备案;降级(降职)撤职、开除处分的,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

  (三)给予开除处分的,必须通知工会。

  (四)学校的书面处理决定应由相关部门送达受处分人本人,同时存入其档案。因开除解除聘用合同的教职工,其档案按规定转出学校。

  (五)受处分的教职工对所受处分不服的,可在接到处分决定后一个月内以书面方式向校人事争议调解员会提出申诉,校人事争议调解员会收到申诉后,应当及时研究,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对答复结果仍不满意的,可根据相关规定直接向上级机关申诉。在申诉期间,处分决定不停止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校教职工。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学校授权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3月13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办法生效后,以往文件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公司管理制度奖惩14

  1、安全生产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充分重视它的重要性,才能保障公司营运和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广大消费者和全体公司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能够权责分明,建立健全激励和惩罚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xx市安全生产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本公司《安全生产职责制季度考核》,特制定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2、财务部按考核结果和年度奖励、处罚方案带给专项经费保证。

  3、与各部门经理签定安全生产职责书。

  4、对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制、消除事故隐患,成绩显著的给予奖励。

  5、对员工个人奖励、凡贴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由工会和技术部提出奖励方案,报主管领导审批,给予一次性100—1000元奖励;

  ⑴职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⑵事故发生后用心进行抢救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国家和群众利益减轻损失;

  ⑶在安全生产、食品卫生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有明显效果的;

  ⑷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食品卫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推荐并取得显著成绩者;

  ⑸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进行举报者。

  6、处罚

  按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规定进行检查,并依据检查结果下发罚款通知,对违章个人进行罚款,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上交到财务部。如果未按时交纳则从下月工资中扣除。

  7、处罚标准

  ⑴违章指挥每出现一次罚指挥者200元;

  ⑵安全职责制不落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生产班组不按规定开展活动及安全活动记录不完整的,罚部门负责人100元;

  ⑶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未造成事故,罚违章者50元;

  ⑷不组织或不参加各类人员的安全检查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的,每发现一次罚当事人100元;

  ⑸无“操作证”独立上岗操作的,每发现一人罚部门负责人100元;

  ⑹拆卸或不用安全防护设施的,每发现一人罚部门负责人100元;

  ⑺发生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每发现一次罚该部门负责人及办事人各200元;

  ⑻对认真执行劳动安全法规和维护安全生产的人员故意刁难、打骂或实行打击报复的,每发现一次罚200元;

  ⑼破坏事故现场,阻挠对事故的调查处理或带给假证的,每发现一次罚当事人200元;

  ⑽接到“事故隐患通知单“后不及时采取措施的',每发现一次罚部门负责人300元;

  ⑾发生轻伤事故1人或因燃烧、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00元以上1万元以下,扣发部门负责人半年二次工资,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对部门负责人加倍处罚;

  ⑿重伤事故1人或因燃烧、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扣发部门负责人半年岗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对部门负责人扣发全年岗帖并处通报批评;

  ⒀死亡1人或因燃烧、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报上级部门处理;

  ⒁发生一齐多人伤亡事故,视伤亡等级其处罚按上述条款叠加;

  ⒂对各部门行政正职的处罚还将并处安全生产职责书的处罚规定。

  8、个人行为的处罚

  违反以下纪律者,给予50元——1000元经济处罚:

  ⑴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者;

  ⑵在餐饮业内非规定地点吸烟者;

  ⑶工作场地(如办公室、值班室、仓库、工作间等)停放自行车、摩托车者;

  ⑷超范围使用设备者;

  ⑸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者;

  ⑹开动有缺陷并有可能造成事故的设备者;

  ⑺未经允许使用电炉、电褥等或在非指定场所私自焚烧物品者。

公司管理制度奖惩15

  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为激励员工积极进取,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二、奖励

  (一)奖励条件

  1、模范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且成绩突出的;

  3、提出有效的技改项目、合理化建议,对于节约原材料有显著成绩的;

  4、经营、管理有方,使公司取得良好社会和经济效益的;

  5、忠于职守,认真负责,态度积极,工作业绩突出的;

  6、其他事迹突出的。

  (二)奖励种类

  1、嘉奖:

  1)在生产和工作中有良好行为的可以给予嘉奖。经部门经理申请并调查属实,可报请总经理决定,予以即时嘉奖;

  2)多次嘉奖的员工可以给予“优秀员工”称号。

  2、优秀员工:

  1)在完成本职工作中,事业心强,敢于创新,遵章守纪;在生产、技改、安全、质量与管理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2)每月(季)终,由公司组织、评选先进员工;对评比出的.先进员工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

  (三)奖励办法

  1、凡给予嘉奖者,发给奖金或奖品,并记入本人绩效考核档案;

  2、获得先进员工表彰的,发给奖金或奖品并在培训学习、晋升晋级等方面给予以优先考虑;

  3、根据奖励种类,其奖金标准为:

  嘉奖:xx

  优秀员工:xx

  此外,对提出合理化建议和生产、技术改进的奖励,可以按贡献按比例给予奖励。

  三、处罚

  (一)处罚的条件

  1、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3、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生命和财产遭受损失的;

  4、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5、滥用职权,损公肥私,使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6、有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7、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的。

  (二)惩处种类(行政处分)

  1、警告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较轻者:

  1)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但未造成损失者;

  2)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规范,不听劝阻造成轻微后果者;

  3)不听劝阻乱扔烟蒂、杂物,随地吐痰,不遵守公共秩序者者;

  4)在工作时间内饮用任何含酒精饮品后上班,影响较轻者;

  5)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较轻者;

  2、记过对于屡犯或较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者;

  1)疏于职守,影响工作进度者;

  2)未经公司许可,在工作时间内办理私人事务者;

  3)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者;

  4)其他较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

  5)已有警告记录,又触犯公司规定的;

  3、开除对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对公司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者,给予开除;

  触犯刑律被逮捕、判刑、劳动教养者一律开除。

  1)连续旷工满5天或当年度累计旷工满15天者;

  2)擅自涂改或藏匿财务报表、单据、账目及其他欺骗公司行为者;

  3)故意损坏公司财物或产品,或偷窃公司、员工钱物者;

  4)在公司区域工作时间内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者;

  5)仿用上级领导签字或盗用印签者;

  6)已经有过处分又违反公司规定,应当处分者;

  7)泄漏他人、公司或客户机密,提供任何协助于同业竞争者,造成公司经济或名誉损失者;

  8)因失职而使公司蒙受经济损失者;

  9)违反国家法律、法令而被公安、司法部门处罚者;

  10)其他严重违反公司守则、公司规章制度和违法乱纪者。

  4、惩处标准

  1)因个人过失或怠工,影响工作质量或发生事故,给公司造成一般损失的(损失金额在500元以下的),给与警告处分并处以罚金xx元;

  2)造成较严重损失的(损失金额在500元到1000元的以下的),给予记过处分并处以罚金xx元;

  3)造成严重损失的(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予以开除并处以罚金xx元。

  4)员工因违纪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损失赔偿金(罚金)由公司在其工资中扣除。

  四、本管理制度自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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