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发文件管理制度

时间:2023-08-02 16:05:13 泽楠 制度 我要投稿

收发文件管理制度(精选17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收发文件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收发文件管理制度(精选17篇)

  收发文件管理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和工作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办公室文件收发、管理工作在秘书长的领导下进行,由秘书科承担,各专委会和办公室其他科室配合。

  第三条办公室秘书科确定专职人员负责文件收发、管理工作。

  第四条办公室设立文件收发和保管的档案室。档案室按有关要求配置相应设备。

  第五条文件收发、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章收文处理

  第六条签收。外单位送交的公文,统一由办公室秘书科负责签收。非紧急、特殊情况,不得直接送交市政协领导。签收公文要认真检查包装是否完整,核对投递单上收文单位和编号与文件袋上的收文单位和编号是否一致,逐件清点,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第七条登记。秘书科对当日收到的公文要及时逐件进行分类、登记。登记应将公文标题、发文字号、发文机关、密级、份数、收文日期及传递办理情况逐项填写清楚。急件随到随登记,立即分办送阅。收文登记本和存入电脑的文件目录应视同机要件保存。

  第八条分送。秘书科对当日收到的公文登记后,送分管领导提出拟办意见。凡涉及到安排市政协领导出席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送秘书长阅批协调。

  第九条拟办。办公室分管领导根据公文内容,提出公文办理意见。需提出办理意见的文件主要是:

  (1)上级机关主送本机关、并需要贯彻落实的文件;

  (2)本机关所属部门主送本机关的请示件;

  (3)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主送本机关需要答复的文件。有些重要或机密性较强的文件虽不需办理,也要提出阅读分发意见。做好拟办工作,要认真研究来文的内容和发文机关的要求,周密考虑适宜的处理方案,拟办意见应简明扼要。

  第十条传阅。需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阅批的公文及信件,由秘书科及时送交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阅批,领导阅批后,秘书科及时取回办理。只供阅读的文件,一般先送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再送其他领导。对需要办理的文件,则先送主管领导,再送主要领导和其他领导。特殊情况下,也可按实际需要调整传阅顺序。传阅文件由文件管理人员逐人送取,阅文对象之间不横传。收回阅文夹时,要检查阅文对象是否签字,清点送阅的文件是否齐全。对领导阅文时作的批示,要及时落实或交办。

  第十一条批办。政协领导、秘书长对公文进行批示,提出办理意见。办理意见应当简明,并指明承办部门或承办人,紧急公文应注明办理时限。

  第十二条承办。凡需要市政协贯彻执行的公文,由办公室或专委会承办。

  (一)承办公文应按照即来即办的原则,正确区分轻重缓急有序办理,不得延误、推诿。办理结果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反馈。

  (二)对需要转发贯彻执行的公文,办公室要根据领导的指示草拟转发文件,并按照发文程序审批。

  (三)对只需要知晓内容、了解情况的公文,在公文处理单上签名即可。

  (四)公文承办完毕,承办人要在来文处理单上注明承办结果、承办人和完成时间。

  第十三条催办。办公室秘书科对领导批示或转交有关部门办理的公文,应当及时催办,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对逾期未办的公文,要查明情况和责任。需要催办的公文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是需要答复的上级机关对市政协的公文;二是向政协联系工作、商洽事务的公文;三是各县(市)区政协向市政协的请示、报告类公文;四是市政协转交办理,需要对方回复的公文。

  第十四条立卷。公文办结后应及时将公文底稿、文印件和有关材料整理立卷。

  第十五条归档。公文归档应根据公文的特征、相互联系和保存价值进行分类、整理、立卷,完整地反映本机关的主要工作情况,并便于保管、查找和利用。归档文件应设立两套案卷、及时移交档案室。

  第三章发文处理

  第十六条对以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要认真做好审核、登记、送印、施印、分装、传递、归档工作。

  第十七条公文签发

  (一)《政协株洲市委员会文件》、《中共政协株洲市委员会党组文件》,经秘书长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主席、党组书记或其授权的常务副主席、党组副书记签发。涉及其他副主席分管的工作,须经分管副主席审阅后,再签发。

  (二)经常委会议和主席会议通过的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议案,经秘书长或分管副秘书长审核后,由主席或其授权的'常务副主席签发;转送有关部门的调查、视察报告,经分管副秘书长审核,分管副主席审阅后,由秘书长签发。

  (三)《政协株洲市委员会办公室文件》、《政协株洲市委员会办公室便函》、《政协株洲市委员会办公室专报》,经分管副秘书长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秘书长签发。

  (四)市政协与市委、市人大、市政府联合发文,经分管副主席或秘书长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主席签发;市政协办公室与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行文,由分管副秘书长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秘书长签发。

  (五)各专委会需以办公室名义发的文件,应送办公室按程序签发。

  (六)签发文件或修改文稿一律使用钢笔或毛笔,要签署本人的姓名、意见和时间。文件起草人、核稿人、翻译人、打字员、核对人员也要在文件底稿上签名。

  第十八条登记。秘书科要设立专门的发文登记本,对已经领导审签的文稿进行登记。登记的项目有:发文字号、文件标题、秘密等级、分发范围、印刷份数、送印日期。登记前,应仔细检查领导签发的手续是否完备,文件版式格式标注的项目有无遗漏和差错,附件是否齐全,办文程序是否正确。

  第十九条送印。对拟印的文件作好登记后,文件起草单位要及时送文印室,付印时要履行文稿交接手续。文稿的校对工作,由文件起草单位负责。

  第二十条施印。除会议纪要和有特定版头的普发性文件以及铅印的文件外;其他文件都应加盖相应的印章。文件施印必须压盖文件署名和成文日期,印痕平正。

  第二十一条传递。文件的传递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内送和外投的方式,发办公室领导和内部单位的文件一般采用内送方式;受文单位较远的采用外投方式,一般通过邮政部门投递到受文单位,也可由文件起草单位派专车、专人直接送达。

  第二十二条归档。文件发出后,文件管理人员应将领导批示、文件底稿和若干份数正式文件以及其他必须归档的资料及时收集整理,定期归档。

  第四章文件管理

  第二十三条文件的阅读传达。文件的阅读传达应严格按发文机关的要求执行。如需扩大阅读传达范围,必须经发文机关批准。

  第二十四条文件的复制。因工作需要翻印或复制上级机关发给的文件,须经文件制发机关同意,并请示保密机关。经批准同意翻印或复制的文件,翻印件和复制件上要标明翻印、复制机关的名称。翻印,复印的文件按正式文件一样管理,不得任意扩大阅读范围。

  第二十五条文件的汇编。汇编上级机关的秘密以上文件需向上级机关写出书面请示,并附上汇编文件的目录,经发文机关批复授权后方可汇编。经批准汇编的文件,汇编本应按编入文件的最高密级标注密级,并按机要文件进行管理。汇编文件只发组织,不发个人。

  第二十六条文件的清退、销毁。文件管理人员每年要对上年度的文件进行清理,要按要求清退并写出书面报告。对上交、归档以后余留的文件,要进行登记整理,经有关负责人批准后,到保密部门指定的地方销毁。

  收发文件管理制度 2

  一、总则

  1、为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文书处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文件管理内容包括:上级政府部门函、电、来文,同级合作企业函、电、来文,本企业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

  3、本企业各类文件统一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二、发文管理

  1、凡以我公司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报告、请示、纪要、通知、函件等),由承办部门拟稿,送办公室核稿,经办公室核稿后送总经理签发。

  2、经总经理签发的文件由办公室统一登记、分类编号并保留一份原件存档。

  3、发出的文件、传真应追踪落实对方是否收到,对没有收到的应及时进行补发或改用其他方式发送。

  4、所有由办公室发出的传真、文件等应统一登记,并标注发送单位、日期,由发件人签名。其他部门自主发送的,由发送部门自行负责。

  5、发文办理工作程序:

  (1)拟稿:公司公文、日常业务和事务性的文件由各涉及到的职能部门负责拟稿,拟稿要求内容要情况属实、观点明确、条理清楚。

  (2)核稿:核稿是指由拟稿部门经理对拟好的文稿进行审查、核对、修改,为签发做好准备。

  (3)会签:凡公文涉及到其他部门有关事宜,需给有关部门会签。有关部门会签后送办公室主任处对公文进行复核,复核的主要内容为是否已协商、会签;文种、公文格式是否正确等。

  (4)签发:以公司名义报送的所有公文一律送总经理签发。签发公文时如有修改,应在原文上圈改并签署姓名和日期。

  (5)发文登记:此时的发文登记是指对待发文稿进行复核,重点看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附件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统一、规范,符合要求的文稿由办公室根据领导签署意见成文稿的内容,并对待发文稿进行编注发文字号,确定份数后印制。

  (6)用印:用印是指办公室对已印制好的公文进行盖章。

  (7)存档:在发文办理流程结束后,档案管理人员按照文书档案的归档要求对所发公文进行存档(应包含底稿、正文两份,及有关电子文档,并定期将电子档备份到专门的硬盘)。没有归档和存查价值的公文,经过鉴定和总经理批准可以定期销毁,销毁秘密公文应当进行登记,由二人监销,保证不丢失、不漏销。

  三、收文管理

  1、所有发至本企业的文件(含传真和政府部门传达的公文、业务往来文件等),由办公室统一签收、登记、编号,送总经理阅示或送有关部门办理,为避免文件挤压,一般应在当天完成送阅。

  2、接收传真应明确来文单位、接收人或部门,办公室接收后负责转交,并由接收人签收。

  3、外出办公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向总经理上报或移交办公室,直接上报总经理的根据总经理指示办理,移交办公室的由办公室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向上级报告或指定专人、转交其他有关部门办理,并由办公室保留原件或复印件存档。

  4、办公室收到文件,应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全面统筹,送总经理批示或交有关部门阅办。需要办理的公文,经请示总经理后办理,根据文件内容、总经理批示予以催办。

  5、已交办公室存档的文件在借阅中应严格遵守传阅规定和保密范围,所有文件如需外借或复印必须办理文件借阅手续,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

  6、个人或部门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给其他人,阅读完后应及时交还给档案管理员。

  7、收文办理工作程序:

  (1)签收:签收是指收件人在对方的公文投递单或送文簿上签字,表示收到。公司所有公文由办公室签收、拆封,对需纳入收文办理的,应统一进行收文登记。

  (2)收文登记:收文登记是指对收进的公文进行注册、编写收文号等。将收到的文件先按来文机关或部门进行分类按收文日期、收文序号、来文单位、来文字号、文件标题、份数、等逐项进行登记。

  (3)拟办:在收文登记后,由办公室人员送办公室主任处审核,符合有关规定的.,办公室应根据文件的内容、性质、缓急程度提出办理意见和建议,送请总经理批示后交有关部门办理。

  (4)批办:批办是指总经理对收文的办理写出指示性意见,并指定办理部门和传阅范围。

  (5)承办:承办是指按照总经理的批办意见,指定承办部门及传阅范围。承办部门接到需办文件后,要认真及时办理,急件随到随办。需两个以上部门承办的文件,主办部门要主动会同相关部门协商办理,并负责回复办理结果。

  (6)催办:催办是指根据总经理的批办意见,由办公室督促承办部门尽快上报办理结果。

  (7)注结:文件办理完毕,应在《收文登记簿》或公文处理单上注结,注明办理日期,并简要写明办理结果。

  (8)存档:在收文办理结束后,应根据公文的相互联系、特征和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要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没有存档和查存价值的公文,经过鉴定和总经理批准,可以定期销毁,销毁秘密公文应当进行登记,由二人监销保证不丢失、不落销。

  四、保密文件管理

  1、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密资料统一由档案管理员收发、传递、销毁等,并严格把关。

  2、制发保密文件时,经办人要根据文件、资料的内容和定密范围,标明密级、保密期限,确定发送范围、数量,报送总经理审批后印发。

  3、借阅、复印保密文件、保密资料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严禁将保密资料保密文件拿到其他营业性场所复印。

  4、对保密文件、保密资料要定期清查,一般每季度清查一次。年终进行全面清查、核对,发现欠缺要及时追查,防止丢失。

  五、文件的销毁

  1、对于多余、重复、过期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办公室应定期清理造册,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销毁手续报总经理批示。

  2、经审核同意销毁的文件,应在档案管理员和办公室主任的共同监督下进行销毁。

  六、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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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目的:为适应当前信息系统管理需要,充分节约纸张办公,公司文件采用山西四建网站、飞信平台、电子邮箱等电子文件的形式进行传递和管理。使文件能及时传递到使用场所,确保文件的适用性、有效性,防止失效或作废文件的使用。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分公司、项目部文件管理过程。

  3.职责

  3.1董事长负责批准企业综合管理手册。

  3.2总经理负责批准各系统管理分手册。

  3.3公司各分管领导对本系统文件进行审批,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核各管理手册中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标准有关内容。

  3.4公司办公室负责对公司红头文件和上级来文的管理,负责对集团公司及各单位文件的收发统一控制管理。

  3.5企业管理部负责组织企业管理手册的编写,组织文件接口讨论,负责其发放、使用、更改、作废、回收、换版、存档等管理工作;定期评审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管理性文件的适用性,负责山西四建网站及飞信平台上发布的电子文件的.管理和电子邮箱地址的管理工作。

  3.6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编制和修订本系统的管理手册、负责本部门出台的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作业指导书、目标指标等管理性文件的会签、发放、使用、更改、作废、回收、换版、存档,并组织实施与管理。

  3.7各职能部门识别出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尽量在网络中查找,并下载,由企业管理部上传到山西四建网站,资源共享。质量监控部、安全监控部、技术管理部每年发布一次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相关的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3.8公司职能部门、分公司、项目部设专兼职文件管理员对文件进行接收、发放等管理;

  3.9分公司办公室负责收集各项目部邮箱地址,并及时将文件传递到文件的使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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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总经办设专人负责文件的管理工作,对收到的.公文做到及时拆封、分类、编号登记和传阅。一般文件收到后应在当日内或次日中午前送批,紧急文件或会议通知收到后立即拆封送阅。

  2、一般通知、便函等可由总经办直接送至有关部门办理;其余文件均应交公司领导批示后,再由总经办专人按批示范围进行送阅,严禁个人、部门之间自行横传。

  3、凡本公司外发的文件,应严格按照上级有关公文处理的办法及公文格式进行草拟、批发、打印、盖章、报出;要求做到一文一事,按级上报,用词及格式规范,严禁多头主送,并由总经办统一进行登记编号。

  4、部门或个人借阅文件,应办理借阅手续,总经办定期做好文件的清退工作,做到每月小清退一次,年终大清退一次,清退的文件按文书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分类整理,装订成册,归档。

  5、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有密级的文件应严加管理,办理完毕后应立即退回,并核点份数,随时存档。绝密文件,仅限于直接有关人员经领导批准后在文件保管处阅读。

  6、如文件丢失或违反保密制度,发生泄密的,除及时报告组织人事部外,还须向有关领导报告,情况严重的应提交领导给予责任人必要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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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编制目的

  为维护公司文件收发和轮阅的规范性、严肃性和安全性,维护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文件收发和轮阅的管理。

  三、相关职责

  1、公司员工必须严格依照本制度规定收发和轮阅文件。

  2、综合办公室负责文件收发和轮阅管理制度的管理。

  四、文件收发程序

  1、凡上级和有关部门发、送本公司的`文件,均应由综合办公室专人负责开拆、登记。

  2、收到文件要及时拆封,及时分送。综合办公室文件收发每天不少于一次,对需送阅的文件应登记后及时送阅。时效性较强的会议通知和文件等,应立即交总经理阅签。

  3、各类文件送阅前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人拟办,并提出拟办意见。

  4、经总经理批办的文件,由综合办公室专人负责及时转交有关职能部门办理。如需复印、打印的文件,则由承办部门按规定办理。

  5、各职能部门需要发文件,先由各职能部门自行拟稿,经部门负责人审稿,交办公室负责人核稿,再交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最后由总经理签发。

  6、收到已签发的文件后,办公室专门人员应及时编好文号,确定印制份数,并逐项将文件标题、文号、发文日期、印编份数等记入发文登记簿。同时,留二份与底稿一并归档。

  7、文件材料一般由各职能部门装订封发,送综合办公室邮寄。机密和挂号文件在封发时需注明,由综合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文件轮阅程序

  1、文件轮阅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各部门轮阅文件一般不超过两天。因故不能及时轮阅的,应将文件送回,待后补阅。

  2、轮阅时不得擅自将有关轮阅文件取走。确因工作需要借阅的,应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借阅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天,复印件应妥善保管。

  3、文件轮阅完毕,办公室专门人员应及时收集、整理,分类存查,并按规定立卷归档。

  六、其他

  1、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2、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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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办公室负责我局对外行文和公文的收发处理工作,为使行文和收文处理规范化,特规定如下:

  一、行文

  (一)凡以我局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报告、请示、纪要、通知、函件等),由承办科室拟稿,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初审后,送办公室核稿,经办公室核稿后送局领导签发。重要文件需由局领导审核,主管区领导签发。联合行文必须同时送有关单位领导会签,方可发出。

  (二)经局领导签发的文稿交办公室统一登记、分类编号。由拟稿科室打印、校对、装订,上行文由办公室发送并催办,平行文和下行文由拟稿科室分发。

  (三)行文规则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xx]23号)有关规定执行,行文流程按局办公处理系统流程进行。

  二、收文处理

  (一)所有发至我局的公文(含传真件公文和附有领导的批示或上级部门转我局处理的公文),由局办公室统一签收、登记、编号,送局领导阅示或送有关科室办理。

  (二)文件按办件、阅件进行分类。办公室负责人根据文件内容和规定的传阅范围,提出办文意见,送局领导批示或交有关科室阅办。需要办理的公文,经请示局领导后办理,办公室根据文件内容、领导批示予以催办。

  (三)对急办件,办公室应立即将文件送交局领导批阅。领导不在时,办公室应根据文件内容及时限要求,交相关业务科室或人员办理。事后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并做好督办工作。

  (四)一般公文通过局内网办理和传阅。保密文件一律由办公室专人传送。

  (五)凡外出开会、学习带回的'文件及材料原件须交办公室登记存档。

  三、保密文件收发管理

  (一)遵守公司统计报表管理制度,保密资料统一由本局兼职保密员收发、传递、清退和销毁,并严格把好收发关、传阅关、清退关“三关”。

  (二)制发文件时,经办人要根据文件、资料的内容和定密范围,标明密级、保密期限,确定发送范围、数量,送局领导审批后印发。

  (三)保密文件、保密资料必须在办公室内进行传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不准擅自复印或抄录保密文件,不得将文件带出办公室;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外出的,需经局领导批准,并要妥善保管。

  (四)复印保密文件、保密资料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严禁将保密文件、保密资料拿到社会上营业性场所复印。

  (五)借阅保密文件、保密资料须按阅读范围借用,并办理登记、签字手续。用完后,要及时归还。

  (六)对保密文件、保密资料要定期清查,一般每季度清查一次。年终进行全面清查、核对,发现欠缺要及时追查,防止丢失。

  (七)销毁保密文件、保密资料时,必须登记造册,经主管局领导批准,送区保密局指定的地点处理,严禁将文件出卖给废品收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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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外部来函、电邮、资料和本公司内部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按照统一收发集中管理的原则自即日起本公司各类文件外来和内发统一由总经办归口管理。

  一、收文的管理与公文的签收

  1.公司所有文件(除董事长、总经理订启的外)均由总经办专人登记签收、拆封。在签收和拆封时,需注意检查封口,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

  2.对政府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二、公文的编号保管

  1.文件拆封和签收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作分类登记编号、保管。

  2.本公司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送交总经办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如职工工作需要借阅的可复印或借用。

  三、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由总经办主任或行政主管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收发员分送领导和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或急电应立刻呈送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

  2.一般性质的函、电邮、单据等可由总经办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部门会办的文件应同各部门联系后再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收发员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特殊情况例外。

  四、文件的传阅与督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收发员,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总经办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 4.文件阅完后应交收发员切忌横传。

  5.总经办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总经办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保存。

  6.按照阅文范围。一线员工。一般由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或由总经办通知到单位阅文。

  五、发文的规定

  1.公司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力分别集中总经办和行政办公室。各分公司和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2.各下属公司、部门需要向上反映汇报重要情况或向下安排布置重要工作要求发文应分别向总经办、行政办公室提出发文申请并将文件底稿分别交总经办、行政办公室审核。总经办、行政办公室同意发文方可按公司发文规定设置与业务分工统一归口以密×字、政×字发文。各分公司团体文件由总经办批转。

  3.对公司影响较大,涉及多个以上领导分管范围的文件,须经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后批准签发。其余文件均由主要领导批准签发。

  六、发文的范围

  1.凡是以公司名义、总经办、行政办公室名义发出的文件、通告、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发文范围。

  2.总经办、行政办公室下发文件主要用于:

  (1)公布公司规章制度

  (2)转发上级文件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的文件

  (3)公布公司体制机构变动或干部任免事项

  (4)公布单位重大建设、技术、管理、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工作的决定

  (5)发布相关奖惩决定和通报

  (6)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3.总经办、行政办公室上行文、外发文主要用于:

  (1)对上级机关呈报、请示报告、处理决定

  (2)同兄弟公司联系有关重大生产、技术、人事劳资、物资供应、科研、基建、管理、党群工作等事宜。

  4.日常工程、技术、管理、建设工作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工艺修改、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各部门书面或口头自行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发文。

  5.各部门如会议所作的决定,一般都不应发文,不备查考,可以部门名义用《工作简讯》发会议纪要。

  七、发文程序规定

  1.总经办、行政办公室同意发文后,主办部门应以公司目前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上级指示或工作实际需要草拟文件初稿

  2.草拟文稿必须从本公司角度出发,做到情况确实、观点鲜明、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炼、标点符号正确、书写工整。严禁使用铅笔、圆珠笔、红墨水和彩笔书写

  3.文稿拟就后,拟搞人应填附发文稿纸首页,详细写明文件标题、发送范围、印刷份数、拟稿部门与拟稿人,并签名、盖章、标定日期和密级

  4.总经办应根据董事长和总经理有关指示精神,相关文件规定,对文稿进行审查和修改。对涂改不清、文字错漏严重、内容不妥、格式不符的文稿应退回拟稿部门重新拟稿

  5.经总经办审查修改后的文稿,送分管领导核稿对文稿内容、质量负责

  6.对审核时修改较多,有碍打印和存档的文稿,应由拟搞部门重新整理写清楚

  7.文稿审核总经办签署后,按批准权限的规定分别呈送董事长、总经理处审定批准签发

  8.经领导批准签发后的文稿交总经办收发员统一编号送打字室打印

  9.文件打印清样,应由拟稿人校对,校对人员应在发文稿上签名

  10.文件打字后,由总经办派专人按数印刷,再由收发员分发并检查落实情况。

  八、文件的借阅和清退

  各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一般文件,需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对有密级的文件须分管领导或总经办主任同意后方可借阅。

  借阅文件应严格旅行借阅登记手续,就地阅看,按时归还。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带走或全文抄录,不允许拆卷和在文件上勾划等。

  总经办收发员对承办的公文应抓紧催办,应定期对事情已经办妥的本单位文件和上级要求限期清退的文件,进行收缴清退工作。一般为月底一小清季末一中清、年终一总清。如发现文件丢失,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和责任者,并如实向领导报告。

  文件的立卷与归档范围

  1.凡下列文件统一分别由总经办收发员负责归档

  (1)上级部门来文包括上级对本部门报告、申请的批复

  (2)总经办、行政办公室发出的报告、指示、决定、决议、通报、纪要、重要通知、领导发言和生产工作的各类计划统计、季度、年度报表等

  (3)高层会议、行政办公会议、中层干部会议、全体职工大会以及各种例会记录

  (4)总经理办公会议所形成的报告、总结、决议、发言、简报、会议记录等

  (5)有保存价值的人民来信来访记录及处理结果

  (6)参加上级召开的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资料及本单位在会上汇报表言材料等

  (7)上级机关领导同志来单位检查视察工作的报告、指示记录,以及本单位向上级进行汇报的提纲和材料

  (8)反映本单位生产活动、先进人物事迹及领导工作等的音、像摄制品

  (9)单位日志和大事记

  (10)单位向上级请示批复的文件及上报的有关材料。

  九、立卷要求

  1.文件立卷应按照内容、名称、时间顺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归档。

  2.立卷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3.要坚持平时立卷与年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4.上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要求在下年度7月份以前整理完。

  十、文件的销毁

  1、对于多余、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总经办应定期清理造册,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毁手续。

  2、经审核同意销毁的文件,应在总经办收发员文书和正副主任以及分管领导的共同监督下销毁。

  收发文件管理制度 8

  一、收文处理

  每次收文之后,首先要与发文通知单对照检查,看所收文件是否与通知单上所印文件种类、数量相同,如有不符,应及时向发文机关查询。

  二、发文处理

  (一)发文范围。文件的发放,要严格按文件特定的发放范围和份数发放。主干线文件的发放范围是市委常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市纪检委、市委各部办委、各党委。上级文件的发放范围,主要是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检委。

  (二)发文程序。凡经市委办公室下发的文件,都由通信员亲自送到各单位。

  三、文件日常管理

  文件登记、分发、传阅后,要实行归类管理。要留出三份文件存档。剩余文件存入柜内,以备查用;领导阅后文件要通过筛选,留有批示文件,其余销毁。

  四、文件的清缴与销毁

  文件清缴一年两次。上半年的文件在七月中旬清缴,下半年的.文件在下一年的二月中旬清缴,清缴期为十至十五天。每次清缴文件时要下发文件清缴单。文件的销毁一年两次,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每次清缴文件结束后,对需销毁的文件,用专车专人送到指定地点销毁。

  五、文件借阅

  (一)借阅文件要认真登记。

  (二)绝密级文件,仅在阅文室借阅。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准将文件带出阅文室。

  (三)文件借阅后三日内要追回。

  收发文件管理制度 9

  一、文件收发管理

  单位所有的公文归口办公室管理,实行专人负责,集中管理,以保证公文的使用效益和资料的完整性,有利于加强安全保密工作。

  (一)公文的签收呈办

  1、签收:办公室人员应按时领取文件和信件。

  2、呈办:凡收到的文(函)件(包括领导带回的会议文件),应及时登记、呈送、拟办、传递。对收到的文(函)件,由分管的副主任提出拟办意见后,再行传递。属急件的随收随呈,及时办理。

  (二)公文的保密。

  对“三密”文件应按规定的.阅读范围传递,同时做到:不横传,不随意从中抽出文件,不带到公共场所和宿舍,不在保密室外过夜。并做到日清、月查、及时清退。

  (三)公文的借阅承办。各科室及有关人员须承办和借阅文件时,均应办理借阅登记手续,用后及时归还。

  二、内部拟文

  (一)行文规则

  1、行文应当确属需要,注重实效,坚持少而精。

  2、向上级请示问题,应当一文一事;不应当在非请示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3、向区直有关单位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报区委老干部局。

  4、与我单位不相隶属机关之间一般用函行文。

  5、与其他同级单位间必要时可联合行文。

  (二)制发程序

  主办科室承办人拟稿→科室负责人核稿→分管主任审核→主任签发→办公室校核公文格式并登记→编号→承办科室校对→打愈装订→办公室盖章→封发。

  (三)公文起草

  1、起草公文一律用蓝黑或碳素墨水书写或在微机上直接录入打印,不得用红色墨水、圆珠笔和铅笔书写,草拟文稿首页一律使用发文稿纸。字迹要工整,稿面要清晰。修改文字要运用标准修改符号,不得书写在装订线以外。

  2、科室完稿后,一律用蓝黑或碳素墨水填写拟文稿签,全稿按管理权限或分工逐级送领导审签,拟稿者按审签意见进行修改、定稿。做到行文体式得当,行文要素齐全,审签程序规范,意思表达准确。

  (四)公文校核与校对

  1、公文正式印制前,由办公室对公文的审批手续、文件格式以及文字表达、主题词等进行校核,确定发文字号、印发范围和印制份数。

  2、公文的印制与校核由承办科室负责,校样要与原稿一致。公文印制好后,承办科室要及时将文件、原稿及电子版交办公室保存。

  (五)公文装订、传递

  1、公文装订、封发由办公室或承办科室负责。

  2、需及时下发的会议通知和上报的重要报告、请示,经中心领导签批后可通过传真下发、上报。

  3、公文上报下发应发给组织,一般不发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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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校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起草和审核,学校校长签发;学校各部门的文件由各部门负责起草,校长办公室审核,校长签发。

  二、文件签发后,送办公室统一安排打印,打印后送回起草部门校对,校对无误方能复印、盖章。文件和原稿,由办公室分类归档,保存备查。

  三、上级来文(除所领导亲收者外),均由办公室专人负责拆封登记,附文件阅批卡后,,然后送主管学生领导阅,再根据主管领导意见具体安排落实并存档。

  四、机要文件应按照机密程度及传阅范围规定穿越,不得随意扩大范围。收发、传递、保管、归档要严格按照保密规定执行,做到切实行动。

  五、规定传阅的文件,阅后交办公室专人归档,其他人员不得扣压或丢失,需用时,应履行借阅手续。

  六、电子公文一定坚持每天上、下午两次查阅,并及时存档备份。急件应及时打印并报主管领导阅办。

  收发文件管理制度 11

  1、收文制度:

  (1)签收。上级机关或外单位专人送来的收文,由校办工作人员签收:

  到上级机关领取收文,由领取人签收:签收人应将收件及时移交校办。

  (2)拆封。拆封由校办工作人员办理,其他人员未经同意不得私自拆封。

  有具体领导“亲收”的信件,应交领导自己办理。密件必须由校领导拆封。

  (3)批办。由校长根据收文的内容和要求作出批示。

  (4)传阅。传阅范围由校长确定,再由校办工作人员调度传阅工作。

  (5)归卷。文件阅办完毕后分类归档。

  2、发文制度:

  (1)拟稿。学校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起草和审核,各部门的文件由各部门负责起草,并送分管领导审核。

  (2)签发。各部门的文件及时送交校长审核签发。

  (3)发文。文件经领导签发后,由校办进行统一编号发文。

  (4)归卷。所有发文的底稿及正式文件进行归档。

  收发文件管理制度 12

  一、总则

  1、技术文件是本公司的核心秘密,是本公司能够持续发展并在市场上持续强势竞争力的有力保障,公司的技术文件属于公司所有。

  2、为规范本公司技术文件的管理,确保文件编制的正确性、完整性,明确技术文件的编制、签署、更改、保存等相关的资料,确保技术文件的正确性及实施有效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厂的技术文件的管理。

  二、技术文件的编制

  1、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文件是指公司的产品设计图纸、技术标准、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

  具体包括:

  1)开发计划阶段:方案设计、质量保障大纲、设计开发计划书、检验要求。

  2)开发设计阶段:原理图、印制版图、产品编程手册、机械结构图、编程器件烧写文件、可编程器件源码、硬件编程手册、软件安装包、驱动程序、设计评审记录表。

  3)产品调试阶段:产品调试手册、产品焊装明细表、产品调试记录、产品验证记录。

  4)产品维护阶段:设计开发总结、软件使用手册、产品使用手册。

  2、技术文件的技术要求和数据等务必贴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要求。

  3、技术文件由技术开发部等相对应部门编制,各部门应对技术文件的准确性、合理性负责。

  三、技术文件的提交

  1、在产品开发的整个周期中,设计人员务必按照技术文件规范认真进行各项文件的编写工作,以保证技术文件的.完整性。

  2、在产品开发的各个阶段,设计人员都务必按时提交设计文件,并保存在公司的服务器中。每当设计文件发生重大更改后,设计人员都务必重新提交文件,以便更新服务器中的文件,保证开发工作的可靠性。

  3、设计文件的提交以starteam为准,设计人员须按照提交的文件类别提交到starteam相应的目录。

  4、对于已提交的文件,任何人员不得故意在服务器上进行删除。

  四、技术文件的归档

  1、各相关负责人负责技术文件的审核和批准;技术文件的编制务必严格执行编制、校对、审核三级把关制度;明确各级的责、权、利。

  2、技术文件应保证标题栏中的编号、名称、日期,设计、校对、审核、批准等栏中签署齐全,签署不齐全的技术文件不得用于归档。

  3、文件签署分为纸质文件签署、电子文件签署和光盘签署。其中,纸质文件签署须在纸质文件上手写签署,电子文件签署则在starteam上以备注的方式进行签署,光盘签署则在光盘封面的标签上进行总体签署。

  4、各类归档文件经确认无误并且签署完毕后,方可进行归档工作。归档文件要求一式两套:一套存放在公司服务器上,供查阅使用;一套刻录成光盘,做封存保管。

  5、用来存储归档文件的光盘或其包装盒上应贴有标签,标签上须注明光盘的大致信息,如名称、编号、签署信息等。

  6、归档文件时,须填写《设计项目归档资料清单》,并对归档文件进行真实有效型和完整规范性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给予存档。

  五、技术文件的借阅

  1、任何员工之间不得私自传阅技术文件,不得非法持续不具权限的文件。

  2、若因工作需要,须借阅技术文件,则需报相关领导批准,并填写《借阅登记表》,然后方可通过获得的授权从公司服务器上下载相应的文件进行查阅。

  3、对于借阅的文件,不得私自打印、传阅,不得泄露借阅文件的秘密。

  4、如有特殊状况需要将文件转与他人或携带外出时,须经相关领导批准。

  5、文件阅览之后,须在相关人员的监督下彻底删除借阅文件,并补充完整《借阅文件记录表》。

  六、职责追究

  各部门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若因不遵守上述规定而遗失或者泄漏公司的技术文件,公司将根据有关保密规定给予罚金处罚和公司内部记过处罚,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职责的权利。

  收发文件管理制度 13

  为加强公司职代会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确保各类文件材料的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归档范围

  1.公司工会职代会、工会换届、办公会等会议的文件材料;

  (1)通知、名单、议程、报告、领导人讲话、大会发言、提案、选举结果、讨论通过的文件、决议、纪要、公报、主席团会议记录、简报及重要的照片、音像等文件材料;

  (2)贺信、贺电、讨论没有通过的文件材料;

  2.上级工委颁发的文件材料;

  3.典型材料、代表发言、简报、会议记录;

  4.原始记录;

  5.公司工会的请示与上级工委的批复;

  6.公司工会工作的总结、报告;

  7.公司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文件材料;

  8.处理员工来信来访的文件材料;

  9.上级工委与公司工会签署的目标考核责任书;

  10.工会管理规章制度、实施计划、调研、报告、总结;

  二、归档时间

  1.文书档案每季度整理一次。

  2.每年的2月底前,由工会专责整理后,移交公司档案室。

  3.实物档案根据实际情况自收到实物之日起1个月内移交公司档案室。

  三、归档要求

  1.归档文件材料应完整、准确、系统,手续完备。

  2.各种公文归档时,底稿应签发齐全,必须有相关公司领导签字、文件编号及用印。

  3.归档的各种公文、统计年报等底稿及领导审改、阅批、签发,应一律使用碳塑墨水或蓝黑墨水的钢笔、黑色签字笔书写。禁止使用铅笔、圆珠笔、红墨水和纯蓝墨水笔。

  4.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字迹清晰、耐久,纸质应符合档案保存要求。

  5.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件与原件等合并一件装订。

  6.归档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其他文件材料依其形成规律或特点,按有关规定排列。

  7.归档的`材料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文件归档目录,所有目录需录入计算机,整理完毕后将纸质目录及电子目录一同移交公司档案室。

  8.有关归档文件材料的情况说明,应逐项填写在备考表内,若无情况可说明,也应将归档人、审核人的姓名和时间填上,以示负责。备考表应放置盒内尾页。

  9.归档文件材料要去掉金属物,对破损的文件材料应托裱,书写材料不符合要求或字迹已扩散的应复制并与原件一并归档。归档材料应使用不锈钢钉装订或三孔一线的方法装订。

  10.荣誉档案、音像档案按照荣誉档案、音像档案归档要求执行。

  11.归档文件移交时,必须将对应的电子文件一同移交。

  12.归档时拟定移交清册,一式两份,分别在清册上签字或盖章。

  收发文件管理制度 14

  一、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

  1、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忠于职守,遵守纪律,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档案业务培训,并经考核取得岗位资格证书。

  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和《湖北省档案工作条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本系统(行业)有关档案工作的法规和规章,认真履行本单位各项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对造成档案损毁、丢失、泄密、擅自复制等渎职行为的,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并根据《档案法》及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直接领导人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3、熟悉本单位和本系统业务工作,了解本单位各类文件材料的形成过程,掌握分类方法、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4、切实做好档案的收集、分类、整理、编目工作,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提高案卷质量,力争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5、同鉴定小组其他人员一同定期对室藏档案进行鉴定,对已到保管期限的.档案资料认真鉴定分析,对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提出销毁意见,造具销毁清册,写出鉴定分析报告,经领导批准后,和有关人员一起进行认真负责地销毁。

  6、保持库房的整洁卫生,档案案卷排列有序。认真做好档案“八防”工作,坚持做好温湿度记录及湿度调控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经常核对档案资料,做好记录,及时处理档案保管、保护方面的事故,保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寿命。

  7、编制科学的检索工具,全面熟悉室藏情况,积极主动地提供档案资料,做好咨询服务工作和档案利用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坚持做好查借阅登记和利用效果登记,注意搜集利用效果和信息反馈,编制利用效果实例和档案信息。

  8、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利用室藏档案编写一些有价值的档案资料,以满足各项业务工作的需要。

  9、做好档案的统计工作,建立统计台帐,及时、准确地向档案管理部门填报机关档案工作统计年报及其他调查统计表。

  10、在做好单位内部档案管理的同时,还要对单位内部各科室和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二、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实行专人管理,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便开启档案箱、橱。

  2、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私自摘录、擅自为他人查阅档案,不得向外传播和介绍档案、资料内容及存放位置等情况。

  3、科学管理档案,档案查阅完毕,随时归还原处;档案按保管期结合年代排列存放,资料按类别排列存放。

  4、档案箱、橱进行统一编号,自门口开始从左至右,自上而下编号。

  5、维护档案安全,每个箱橱必须保持整洁,并放置防霉去虫剂。

  6、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在离职前办理交接手续。

  三、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保守秘密,不得擅自扩大档案利用范围,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2、严格档案借阅制度,健全手续,做到万无一失。

  3、不利于保密的地方不得存放机密文件和资料。

  4、不得擅自摘录、复制档案内容,不得私自将机密文件和档案带回家中和公共场所查阅。

  5、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通信中涉及档案机密。

  四、档案移交制度:

  1、档案室应按有关规定向上级档案馆移交档案。

  2、应移交的档案包括文书档案、专门档案、会议档案等各门类、载体的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全部档案。

  3、档案移交时应将目录等检索工具及编制的组织沿革、文件汇编、参考资料等随同一起移交。

  4、交接双方必须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在交接文据上签字盖章。

  5、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也必须办理上述移交手续,并经分管领导繁体字认证后方可离开岗位。

  五、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1、本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和使用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以及其它有关材料、录章录像带、照片、文电等应立卷归档。

  2、必须按本部门立卷归档分类方案,将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由档案人员和各室分别立卷。

  3、每年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按照“年度”和文件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分类准确,合理组卷。

  4、立卷要做到书面材料规范,排列顺序正确,目录、页码清楚,标量确切简明,保管期限划分准确,案卷装订整齐美观。

  5、文书档案在第二年四月底前立卷归档,其它门类档案按有关规定按期归档。文书档案应在第二年六月前移交档案室,其它门类档案的移交按有关规定执行。

  6、各处室归档的案卷必须编制移交目录,向档案室移交,交接双方按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履行签字手续。档案室对接帐的案卷要进行质量检查,及时登记,编目上架。

  7、档案室对文书档案和其它门类档案的立卷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与指导帮助。

  六、档案统计制度:

  1、建立、健全科学的档案统计工作,准确地反映本单位档案数量质量及其管理状况。

  2、建立档案、资料、设备等实物统计工作和登记台帐,做到数字准确。

  3、坚持做好档案资料统计的基础工作,做好平时原始数据登记工作,注意积累统计资料。

  4、每年对全部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检查,并做详细记录。

  5、逐步实现统计工作完整性,统计分类标准化,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

  七、档案的开发利用

  1、充分利用档案为教育教学服务。

  2、查阅档案时必须保持案卷整洁,严禁涂改。

  3、对档案的利用要及时登记。

  八、检查与考核

  1、档案工作应列入学校和各部门工作计划,并列入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及工作标准。

  2、本标准由市社区服务中心办公室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作为考核有关部门、有关人员的依据。

  收发文件管理制度 15

  一、总则:

  为规范本公司技术文件的管理,确保文件编制的正确性特制订本制度。

  二、技术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

  1、技术文件由工程部负责编制,工程部应对技术文件的正确性、合理性负责。

  2、工程部部长负责技术文件的`审核。

  3、总经理负责技术文件的批准。

  4、技术文件包括:

  a、图纸;

  b、工艺操作规程;

  c、设备操作规程;

  d、产品内控标准;

  e、产品检验规范;

  f、采购技术要求等。

  三、技术文件的更改:

  1、技术文件更改的前提:

  a、顾客要求更改;

  b、由于开发试制的疏忽而必须更改;

  c、技术要求过高,生产设备无法达到而必须进行更改等。

  2、各部门如确需对技术文件进行更改,须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技术文件更改申请单,报工程部审核,厂务经理批准;

  3、技术文件更改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

  a、更改原因;

  b、更改前参数;

  c、更改后参数。

  4、技术文件更改申请单的审批:

  a、厂务经理负责对技术文件更改进行审批;

  b、必要时厂务经理可组织有关人员对技术文件的更改进行评审或会签;

  c、厂务经理下达技术文件更改指令(书面文件);

  5、生产部根据指令实施更改。

  a、更改不得降低规定的产品质量水平和顾客适用性要求;

  b、更改不得违反有关标准和法律、法规;

  c、工程部负责更改,其他人员未经受权无权更改,工程部做好技术文件更改记录;

  d、更改时所有部门及所有文件应同步更改。

  四、技术文件的管理:

  1、技术文件发放:技术文件由工程部发放到相关责任部门,并在[文件发放记录表]上登记,由领用人签名。

  2、文件使用和保管:

  a、工程部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发放给使用者;

  b、使用者要妥善保管好文件,使用者未经技术部许可,不得擅自复印、外借技术文件。有遗失及损坏情况应及时报工程部办理补发手续;

  c、工程部应建立[技术文件一览表]及[外来文件一览表];

  d、技术文件由工程部归口保管,工程部对上述文件应进行分类并妥善保管;

  e、借阅技术文件须由技术部或厂务经理批准,并在[文件及资料借阅登记表]上做好记录,由借阅人签名;

  f、对无使用及保存价值的文件,由工程部负责审批后及时收回销毁,并填写[文件及资料回收登记表];

  g、对有保存参考价值的作废文件,应在该文件上进行标识,并用专柜保存,以防误用。

  收发文件管理制度 16

  机要文件是传递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密级较高的文件,机要文件的管理要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保密。

  一、办理程序

  (一)机要文件由机要人员签收、启封、核对、登记后,送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报主要领导或主持工作的.领导签批,文件应于当日处理,电报、急件随到随处理。

  (二)按领导签批的范围进行传阅。

  (三)需办理的,按局领导指示及时传阅有关科室办理。

  (四)归档,交上级部门。

  二、传阅

  (一)传阅文件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按照文件阅读范围进行传阅。

  (二)机要人员要随时掌握文件行踪和传阅进度,避免中途积压、漏传、横传。

  (三)对局领导阅后所作的批示,要及时通知有关科室办理,并做好机要文件管理,防止文件丢失。

  三、保密

  (一)机要人员要忠于职守,认真负责,严守保密规定,做到不该说的不说。

  (二)对于机要文件,要单独存放,严加保管。

  (三)借阅机密、秘密级文件,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绝密级文件一般不外借,确需借阅,需经分管领导批准。

  (四)各级领导要严格执行领导保密规定,不得将涉密文件留在办公室过夜或带回宿舍阅读。

  (五)涉密文件,不得复制或摘抄。

  四、归档

  (一)传阅和办理完毕的文件,应及时清理收回,分类整理,坚持整洁、清洁。

  (二)凡参加会议带回或其他途径签收到的涉密文件,应及时送交机要室登记归档。

  (三)干部出差、调动工作或离退休时必须将自我使用或传阅的机要文件全部退回机要室。

  (四)机要人员按上级要求及时将机要文件收回。

  收发文件管理制度 17

  (一)总则

  第一条爲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中央关於文书处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厂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厂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

  第三条按照党政分工的原则,全厂各类文件分别由党委办公室和厂部办(以下简称两办)归口管理。

  (二)收文的管理

  第四条公文的签收

  1、凡来厂公啓文件(除厂领导订啓的外)均由厂收发员登记签收(由上级或邮电局机要通讯员直送机要室的机要文件除外)後分别交两办机要秘书拆封。在签收和拆封时,收发员和机要秘书均需注意检查封口和邮戳。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对密件开口和国外信函邮票被撕应拒绝签收。

  2、对上级机要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信封、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四对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机要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第五条公文的编号保管

  1、两办机要秘书对上级来文拆封後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并分类登记编号、保管。须由工厂承办或归档的厂领导亲啓文件,厂领导啓封後,也应分别交两办办理正常手续。

  2、本厂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分别送交两办机要秘书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

  第六条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分别由两办主任(或副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後,由机要秘书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应呈送厂领导(或分管领导)亲自阅批後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即阅即办。

  2、一般函、电、单据等,分别由两办机要秘书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单位会办的文件,应同主办单位联系後再分转处理。

  3、爲加速文件运转,机要秘书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厂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特殊情况例外)。

  第七条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後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机要室,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後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两办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

  4、文件阅完後,应送交两办机要秘书,切忌横传。

  5、两办机要秘书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两办同意後,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

  6、按照阅文范围,离、退休干部,一般由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或由两办机要室通知到机要室阅文。

  (三)发文的管理

  第八条发文的规定

  1、全厂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力分别集中党委和厂部,各群衆团体和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2、各群衆团体、部门需要向上反映汇报重要情况或向下安排布置重要工作要求发文应分别向党委、厂部提出发文申请,并将文件底稿分别交两办审核。党委、厂部同意发文,则两办分别按党、政机构设置与业务分工统一归口以党字、厂字发文。群衆团体文件由党委批转。

  3、对全厂影响较大,涉及两个以上厂领导分管范围的文件,须由党委书记或厂长批准签发。其馀文件均由分管厂领导批准签发。

  第九条发文的范围:

  1、凡是以党委、厂部名义发出的文件、通告、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发文范围。

  2、党委、厂部下发文件主要用於:

  (1)公布全厂规章制度;

  (2)转发上级文件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的工厂文件;

  (3)公布工厂体制机构变动或干部任免事项;

  (4)公布全厂性的重大生産、技术、经营管理、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工作的决定;

  (5)发布有关奖惩决定和通报;

  (6)其他有关全厂的重大事项;

  3、党委、厂部上行文、外发文主要用於:

  (1)对上级机关呈报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处理决定;

  (2)同兄弟单位联系有关工厂重大生産、技术、人事劳资、物资供应、科研、基建、经营管理、党群工作等事宜。

  4、在工厂日常生産、技术、经营管理、党群工作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工艺修改、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分管厂领导批准後,由主管业务科室书面或口头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厂部文件发布。

  5、凡各业务科室如开专题会议所作的决定,一般都不应发文,不备查考,可以科室名义用《工作简讯》发会议纪要。

  6、各业务科室与外单位发生的一般业务联系,可用各科室的名义对外发函(应各自编号备查)不用厂部名义发文。

  (四)发文程式与要求

  第十条发文程式规定:

  1、各单位元需要发文,应事先分别向党委、厂部提出申请;

  2、党委、厂部同意发文时,主办单位应以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上级指示或工作实际需要草拟文件初稿;

  3、草拟文稿必须从全厂角度出发,做到情况确实、观点鲜明、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炼、标点符号正确、书写工整。严禁使用铅笔、圆珠笔、红墨水和彩笔书写;

  4、文稿拟就後,拟搞人应填附发文稿纸首页,详细写明文件标题、发送范围、印刷份数、拟稿单位与拟稿人,并签名、盖章、标定日期和密级;

  5、两办应根据党委、厂部的要求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有关文件规定,对文稿进行审查和修改。对涂改不清、文字错漏严重、内容不妥、格式不符的文稿应退回拟稿单位重新拟稿;

  6、经两办审查修改後的文稿,送部门主管领导核稿(对文稿内容、质量负责);

  7、对审核时修改较多,有碍列印和存档的文稿,应由拟搞部门重新誊写清楚;

  8、需经会签的文稿,应在交付列印前送会签部门会签;

  9、文稿审核会签後,按批准许可权的规定分别呈送党委、厂部领导审定批准签发;

  10、经领导批准签发後的文稿交两办机要秘书统一编号送打字室列印;

  11、文件列印清样,应由拟稿人校对,校对人员应在发文稿上签名;

  12、文件打字後,由两办派专人按数印刷,再由两办机要秘书分发并检查落实情况,对印刷质量不好的文件,机要秘书应拒绝盖印分发。

  (五)文件的借阅和清退

  第十一条各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一般文件,需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写便条,对有密级的文件须两办主任同意後方可借阅。

  第十二条借阅文件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就地阅看,按时归还。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带走或全文抄录,不允许拆卷和在文件上勾划等。

  第十三条两办机要秘书对承办的公文应抓紧催办,应定期对事情已经办妥的本厂文件和上级要求限期清退的'文件,进行收缴清退工作。(一般爲月底一小清,季末一中清、年终一总清)。如发现文件丢失,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和责任者,并如实向领导报告。

  第十四条各部门应指定一位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文件收交、保管、保密、催办检查工作。

  (六)文件的。立卷与归档

  第十五条文件的归档范围:

  1、凡下列文件统一分别由两办负责归档:

  (1)上级机关来文,包括上级对工厂报告、申请的批复;

  (2)党委、厂部发出的报告、指示、决定、决议、通报、纪要、重要通知、工作总结、领导发言和生産经营工作的各类计划统计、季度、年度报表等;

  (3)厂党委会、厂长办公室、厂务会、工厂管理委员会、中层干部会以及各种专业例会记录;

  (4)厂党代会、职代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团代会等厂一级的党群组织召开的代表大会所形成的报告、总结、决议、发言、简报、会议记录等;

  (5)有保存价值的人民来信来访记录及处理结果;

  (6)叁加上级召开的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资料及本厂在会上汇报表言材料等;

  (7)上级机关领导同志来厂检查视察工作的报告、指示记录,以及本厂向上级进行汇报的提纲和材料;

  (8)反映本厂生産、经营活动、先进人物事迹及厂领导工作等的音、像摄制品;

  (9)工厂日志和大事记;

  (10)工厂向上级请示批复的文件及上报的有关材料。

  2、业务科室,各群衆团体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活动资料,由各业务科室、群衆团体负责立卷归档。

  第十六条立卷要求

  1、文件立卷应按照内容、名称、作者、时间顺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归档。

  2、立卷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3、要坚持平时立卷与年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4、上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要求在下年度5月份以前整理完。6月份正式向档案馆(室)移交,清单一式两份。(接交单位各留存一份备查)。

  (七)文件的销毁

  第十七条对於多馀、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两办机要室应定期清理造册,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毁手续。

  第十八条经审核同意销毁的文件,应派专车分别由两办机要秘书和正副主任护送到上级机关指定的纸厂监视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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