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管理制度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供应商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供应商管理制度1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积极开发供应商,评定合格供应商,并对合格供应商进行持续监视,以确保其能为公司提供合格的产品与服务。
第2条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给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所有供应商。
第3条权责
1.采购开发部负责供应商的开发。
2.采购开发部、采购跟单部、品控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评价、考核。
3.采购总监负责合格供应商的审批工作。
第2章供应商信息收集与调查
第4条供应商信息收集与调查由公司采购开发部负责,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第5条供应商调查的内容
1产品供应状况。
2产品品质状况。
3专业技术能力。
4生产设备状况。
5管理水平。
6财务及信用状况。
第6条凡是符合条件且有合作意向的供应商,均应填写“供应商调查表”,作为公司选择和评估供应商的参考依据,并送达采购支持部进行建档。
第7条若供应商的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公司应要求供应商及时对“供应商调查表”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8条采购开发部应组织相关人员随时调查供应商的动态及产品质量,“供应商调查表”须每年复查一次,以了解供应商的动态,同时依变动情况更新原有资料内容。
第9条供应商信息收集的方式可以采用电话咨询、问卷调查、实地考察、委托验证等不同的方法。
第3章合格供应商的标准
第10条评价合格供应商
公司相关人员评价合格供应商时,应按照以下标准综合考虑。
1供应商应有合法的经营许可证,应有必要的资金能力。
2优先选择按国家(国际)标准建立质量体系并已通过认证的供应商。
3对于关键产品,应对供应商的生产能力与质量保证体系进行考查,其中包括下列五个方面的要求。
(1)原材料的检验是否严格。
(2)生产过程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完善。
(3)出厂的检验是否符合我方要求。
(4)生产的配套设施、生产环境、生产设备是否完好。
(5)考察供应商的历史业绩及主要客户,其产品质量应长期稳定、合格、信誉较高,主要客户最好是知名的企业或欧洲地区客户。
4具有足够的生产能力,能满足本公司连续的`订单需求。
5能有效处理紧急订单。
6有具体的售后服务措施,且令人满意。
7同等价格择其优,同等质量择其廉,同价同质择其近。
8样品通过检验合格。
第4章供应商的评价程序
第11条供应商初步评价
1 采购开发部及其他部门视企业实际需求寻找适合的供应商,同时收集多方面的资料,如以产品种类、质量、服务、生产能力、价格作为筛选的依据,并要求有合作意向的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资料表”。
2采购开发部对“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进行初步评审,挑选出值得进一步评审的供应商,召集采购各部门相关人员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评审。现场评审时使用“供应商现场评审表”。
3在对供应商进行初步评审时,采购部须确定采购的产品是否符合政府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安全要求,对于有毒品、危险品,应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12条供应商的现场评审
1根据供应商生产的产品对公司销售的影响程度,可将采购的物资分为战略产品、重要产品、普通产品三个级别,对不同级别实行不同的控制等级。
2对于提供战略与重要产品的供应商,采购开发部组织跟单部、品控部、外贸部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评审,并由采购开发部填写“供应商现场评审表”,跟单部、品控部、外贸部签署意见,供应商现场评审的合格分数须达到70分。
3对于普通产品的供应商,由采购开发部决定是否进行现场评审。
第13条《长期战略合作协议》和《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的签订
1采购开发部负责与合格供应商签订《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和《长期战略合作协议》。
2《长期战略合作协议》和《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供应商提供合格产品的契约。
第14条样品需求和开发
1如公司有样品需求,由采购开发部人员通知供应商提供样品,品控部相关人员需对样品提出详细的技术质量要求和标准,并对样品进行检验;同时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的规格、质量认证、合理价格、图片等详细资料,填写好《样品资料表》,连同供应商提供的质量认证、图片等送达支持部建档。
2.采购开发部相关人员要随时关注和收集相关产品的市场最新发展情况,对新技术、新材料和新产品的跟踪和收集,并要求供应商配合开发新样品或者按照客户的要求和来样开发样品。
3样品应为供应商在正常生产情况下生产出的代表性产品,数量应多于三件。
第15条样品的检验
1样品在送达公司后,由品控部负责完成样品的材质、性能、尺寸、外观质量等方面的检验工作,在“样品检验评估报告”中记录相关实测数据并作出结论,报品控部经理批示。
2.样品检验不合格时,采购人员应将“样品检验评估报告”和不合格样品退回给供应商,请其改进后重新送样品或更换送样供应商。
3.经确认合格的样品,需在样品上贴“样品标签”,注明合格,标识检验状态;并将样品、“样品检验评估报告”和《样品资料表》送达支持部建档。
3合格的样品至少为三件,一件送支持部用于公司展厅、网站和采购指南;一件留在品控部,作为今后检验的依据;一件交回供应商作今后生产的依据。
第16条确定合格供应商的名单
1在“供应商基本资料表”、“供应商现场评审表”、“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长期战略合作协议”和“样品检验评估报告”五份资料完成后,采购部将供应商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交公司总经理批准。
2原则上一种产品需暂定三家以上的合格供应商,以供采购时选择。
3对于惟一供应商或独占市场的供应商,可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适时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修订“合格供应商名单”,删除不合格供应商。修订后的“合格供应商名单”由公司总经理批准生效。
第5章供应商的监督与考核
第17条考核对象
供应商考核对象为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的所有供应商。
第12条考核方法
公司对供应商实行评分分级制度,供应商的考核项目包括质量、交期、服务、价格水平等方面的内容。
第18条考核频率
对战略、重要产品的供应商,应每季考核一次;对普通材料的供应商,则每年度考核一次。
第14条考核结果的处理
1考核结果在90分以上的供应商,优先采购和合作。
2考核结果在80~89分的供应商,要求其对不足部分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评价小组对其提交的纠正措施和结果进行确认。
3考核结果在70~79分的供应商,要求其对不足部分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评价小组对其提交的纠正措施和结果进行确认,并决定是否继续采购和合作,或减少采购量。
4对考核结果在69分以下的供应商,须从“合格供应商名单”中删除,并终止向其采购和合作关系。
5考核标准和考核结果由采购人员书面通知供应商。
第19条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交期和质量监督
1.采购人员应要求供应商准时交货,同时详略记录供应商交期情况。
2.品控部和采购部应保存合格供应商的供货质量记录,产品不合格时应对供应商提出警告并拒收,连续两批产品不合格则暂停采购,另选供应商,或待其提高产品质量后再行采购。
3.对于不合格的供应商,应取消其供货资格,将其从“合格供应商名单”中删除。
第20条供应商档案管理
采购部负责建立供应商档案,使用部门予以配合,对每个选定的供应商必须有详尽的供应商档案。供应商档案由采购部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供应商档案包括供应商调查表,供应商审批表,供应商质量档案,供应商所提供的合格证明、价格表及相关资料等。
第21条供应商政策的临时性变更
1在出现下列情况时,经过公司采购总监的书面同意后,可对某些供应商的政策作临时性调整。
(1)某供应商的发展战略或地域销售政策发生对公司有利或不利的重大调整。
(2)某供应商决定把我公司作为重要客户。
(3)重要供应商出现经营危机。
(4)市场供应价格发生剧烈震荡,使供应风险骤然加大,引起供需双方相应做出重大的政策调整。
(5)其他需作临时性调整的情况。
2一旦调整结束,应立即恢复其原有等级,如仍需继续保留临时等级,需报总经理特批,并于该季度在供应商评审会议上通过。
第6章附则
第21条本制度由采购中心制定,采购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22条本制度报总经理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供应商管理制度2
1、目的
为规范供应商管理,建立安全、稳定的供应商队伍,防止外购原材料、零件、设备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向公司长期供应原辅材料、零件、部件及提供配套服务的厂商。
3、职责
采购部门负责本单位对外采购。负责供应商资质鉴定、信用评价、产品质量控制等。
4、内容
4.1、管理原则
4.1.1、采购部门对供应商实行管理,生产、技术等部门予以协助。
4.1.2、采购部门可对供商评定信用等级,建立供应商目录,根据等级实施不同的管理。
4.1.3、采购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供应商进行评价,不合格的解除供应合作协议。
4.1.4、对选定的供应商,各单位可与之签定采购协议,在协议中具体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4.2、供应商的评定内容
4.2.1、资质鉴定,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具备合法性。
4.2.2、产品质量水平评定。包括:
(1)物料来件的`优良品率;
(2)样品质量;
(3)对质量问题的处理。
4.2.3、交货能力评定。包括:
(1)交货的及时性;
(2)扩大供货的弹性;
(3)样品的及时性;
(4)增、减订货货的批应能力。
4.2.4、技术能力评定。包括:
(1)工艺技术的先进性;
(2)后续研发能力;
(3)产品设计能力;
(4)技术问题的反应处理能力。
4.2.5、服务评定。包括:(1)零星订货保证;
(2)配套售后服务能力;
(3)服务态度。
4.2.6、合作状况评定。包括:
(1)合同履约率;
(2)年均供货额外负担和所占比例;
(3)合作年限;
4.2.7、价格评定。包括:
(1)优惠程度;
(2)消化涨价的能力;
(3)成本下降空间。
4.3、供应商评定步骤
4.3.1、采购部进行市场调查,拟出至少2家具备资质和能力的单位。
4.3.2、由采购部组织相关人员组成的评选小组,对拟订的供应单位进行考查,形成考查报告。
4.3.3、依据考查报告,采购部确定供应商排名顺序,建立供应商资料。
4.4、采购部每年组织对供应商进行重新评估,不合格的进行淘汰,同种采购商品的供应商至少应保持2家。
4.5、采购部可对供应商信用情况划分信用等级,对最高信用等级的供应商,可进行优先选择和优惠待遇。
4.6、管理措施
4.6.1、各单位对重要供应商应定期进行实地考查,掌握供应商生产、管理情况。
4.6.2、各单位对购入物品应进行检查和分析,随时掌握商品质量。
4.6.3、各单位应积极开发新的供应商,减少对个别供应商大户的过分依赖,分散采购风险。
供应商管理制度3
1.目的
加强对供方的管理,确保供方提供满足公司要求的产品。
2.适应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产品的销售或最终产品有影响的配料供方的评价、重新评价与管理。
3.职责
3.1采购中心负责供方评价的组织工作。
3.2生产中心、技术研发中心参与供方的评价。
4.工作程序
4.1建立合格供方评价小组。
4.1.1采购中心牵头建立合格供方评价小组。
4.1.2对供应商生产中心、技术研发中心各推荐一名评价小组成员。
4.1.3填写供方评价小组名单,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2供方的准入
4.2.1通过ISO9000认证的企业作为首选供方,没有经过体系认证的要求逐步经过认证或通过第二方审核。
4.2.2授权准入:对一次性购买或批量很小的、临时性、试验性产品,在使用前对产品进行检验,作出评定后,经批准可作为供方进货。
4.2.3根据公司经营工作需要,选择资金实力强,能承担起一手托两家(生产厂家、使用厂家)的`中间商,根据其供货质量、供货能力及信誉等方面对其进行评。
4.2.4准入:由采购中心评估市场需求种类选择供应商。
4.3新供方的评价
4.3.1评价新供应商的资质水平。包括:国家质量认证证书、资质证明、企业简介、产品介绍等资料对供方质量、保证能力、运输能力、信誉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
4.3.2供应商在供货期间更名,需重新填写供方评审表,注明更名的新名称,对其按新供方重新评价。
4.4对合格供方的重新评价与管理
4.4.1评价内容
4.4.1.1对供方交付时限、供货能力进行评价。
4.4.1.2对供方提供的产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价。
4.4.1.3对供应商资金实力情况进行评价。根据实际情况,由各评价成员对以上方面评价。
4.4.2供方的评定等级
根据供方的经营业绩,竞争力及供需双方的依赖程度,将供方分为:A级供方、B级供方、C级供方。
A级供方:能够长期稳定的供应,对需求方的供应具有全局性或局部战略需求的影响,生产资源优势明显。
B级供方:能够在产品之外提供潜在或增值服务,在质量、数量、交付、价格、服务保证方面能够达到基本满足。
C级供方:能够满足合同约定的当前运作要求,在质量方面偶尔会出现小的质量波动或不稳定的情况。
4.4.3管理控制
4.4.3.1等级确定:采购中心对合格供方的供货情况进行分类评价,实行A.B.C三级分类管理,根据供货质量合格率确定等级:供货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为A级供方;达到85%以上(即全年供货出现轻微质量问题,采取补救措施后可达到标准要求或许可使用)确定为B级供方;供货质量在85%以下(即全年供货出现严重质量问题
或不能投入使用的),确定为C级供方。
4.4.3.2动态管理
a).对各级合格供方,在分类评价中,根据到货质量合格率确定级别。如果已确定级别的,在下一年全年没有供货的则可免除评价,对级别有变化的升、降级的合格供方,要说明升、降级的原因,降级的还要求制定并落实相关的质量整改措施,以提高产品质量。
b).如果供方在供货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由采购中心组织各评价小组成员针对供方出现的质量情况随时进行评价,由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
4.5 评价工作分工
4.5.1采购中心负责对供方基本情况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能力资料的收集,对供方交货时限、供货能力等情况进行评价。
4.5.2技术研发中心提供采购标准,提供新矿点考察资料,并对供方样品化验结果及入库原料生产使用情况进行评价。
4.5.3采购中心组织评价小组成员根据上述情况对供方逐一综合评价后,填写评价小组意见,建立合格供方名录,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6对已确定的合格供方,建立其供货质量记录,对不合格批次,要求按照PDCA循环法,进行整改落实。
5.供方退出
根据供方ABC三级管理.凡出现以下情况考虑退出:
5.1连续两年被评定为C级供方的,采购中心要积极寻找质量更好的供方逐一替代。对确因资源紧张不得不使用的C级供方,要通过进行第二方审核限期制定纠正预防措施,改进质量。
5.2凡供货中出现质量问题,整改措施屡次得不到实施,且质量得不到提高的,不能满足公司技术要求的。
5.3凡发生欺诈、违约、背信等不法行为,造成影响恶劣,且行为得不到纠正的。
供应商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厂在采购过程中对供应商的管理,确保生产所需物资的供应,客观评价供应商的资质和能力。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与供应商管理有关的事项。
第二章:供应商调查
第三条:工厂采购人员应随时随地收集市场信息,关注与工厂生产所需材料相关的供应商信息和供货价格,并建立供应商调查表,记录和整理潜在或合格供应商的信息。
第4条:已建立的供应商调查问卷数据。
1、供应商基本情况,包括供应商名称、资质、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注册资本、是否开展直销等
2、供应商的材料供应情况。
3、供应商所供材料的质量状况。
4、供应商的技术专长。
5、供应商的生产能力。
6、供应商管理水平。
7、供应商的财务和信用状况。
第5条:采购人员正在寻找找到潜在供应商的方法。
1、工厂与供应商之间的历史沟通记录。
2、供应商目录。
3、相关行业的行业期刊。
4、引进工厂固定供应商。
5、销售代理介绍。
6、工厂的销售代表。
7、网络搜索。
第六条:所有愿意与工厂建立供货关系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编制供应商调查表,并随时填写,作为供应商评估的依据。
第七条:当供应商调查表中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发生变化时,采购人员应及时更新供应商调查表中的相关信息。
第八条:对于与工厂有供货关系的供应商,采购人员应详细记录与供应商的各项供货关系,并及时在供应商调查表中填写相关数据。
第三章:供应商评审
第九条:采购人员应不断评审新的和现有的供应商,淘汰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
第10条:合格供应商应遵守本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与工厂规模相匹配的合法营业执照和综合实力。
2、供应商已建立并验证质量体系。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良好的售前、售后服务技能和服务意识。
4、供应商能满足工厂所需物资和应急物资的供应。
5、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在同等价格下质量更优,在同等质量下价格更便宜。
6、供方提供的所供材料的样品均经检验合格。
7、如果供应商是代理商,则应调查其制造商是否符合上述条件。
第11条:供应商评审小组成员的组成和职责。
1、供应商评审小组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评审。
2、评审组由采购总监、质量总监、技术总监、财务经理组成。
第12条:供供应商审查的材料。
1、能力,包括供应商的生产能力、创新能力、财务能力、分销能力、技术水平等
2、质量,包括供应商供应材料的质量控制、产品质量的稳定性、产品质量认证等
3、价格,包括购买价格的稳定性、相对购买价格、付款条件等
4、时间,包括应急物资的生产周期、订单周期、交付周期、交付时间、交付时间等
5、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包括售前服务、售后服务、订单跟踪服务等。
6、其他,包括供应商的抗风险能力、人员稳定性、安全措施等
第十三条:对于工厂临时提供的供应商,且供应材料总额在10000元以下的`,可由采购部直接审核,报采购部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对于工厂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必须到其生产地进行现场评估,并准备评估结果。
第15条:供应商审查时间。
1、一般供应商的一般评审周期为一年。
2、提供重要材料的供应商应至少每六个月审查一次。
3、与工厂签订长期供应合同的供应商应至少每季度审查一次。
第四章:合格供方档案管理
第十六条:采购方应将合格供方录入合格供方名录,工厂在采购时首先对名录中的供方进行研究。
第十七条:采购部编制的《合格供方名录》必须报分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准。
第十八条:采购部根据评价得分选择2~3家供应商作为工厂的主要供应商,其他供应商作为备选供应商,并根据评价等级分配采购数量。
第19条:合格供应商名单并非一成不变。实行优胜劣汰的原则,即每次评审后将不合格供应商从档案中删除。
第五章:供应商评估
第二十条:采购部对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的所有供应商按照不同的频率进行评估。
第21条:评估方法。
对供应商实行评分制度,满分100分。
1、90~100为一流供应商。
2、80~89分为二级供应商。
3、70~79分为三级供应商。
得分低于4、70的供应商不合格。
第22条: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
供应商的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如下表所示。
供应商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
第23条:考核频次。
重点、重要物资供应商每月考核一次,普通物资供应商每季度考核一次。
第24条:评估结果的处理。
1、评估结果在90分以上的供应商优先采购。
2、要求考核结果为80-89分的供应商对不足部分进行整改,并以书面形式提交整改结果。采购部对提交的纠正措施和结果进行确认并存档。
3、要求考核结果为70-79分的供应商对缺陷进行整改,并以书面形式提交整改结果。采购部小组对提交的纠正措施和结果进行确认,决定是否采购或减少采购量。结果应报主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准。
4、考核结果低于70分的供应商从合格供应商名单中删除,终止采购。
5、买方应书面通知供应商评估标准和结果。
第25条:合格供应商的质量监督。
1、质量管理部、采购部保存合格供方的供货质量记录。对于批量不合格的产品,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如果产品不合格,应警告供应商。如果连续两批产品不合格,则暂停采购,选择另一供应商或在产品质量改善后进行采购。
2、对不合格的供应商取消资格,并对《合格供应商名录》进行修订。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工厂采购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第二十七条工厂采购部负责本制度的检查和考核。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经工厂董事会批准后生效,修改时适用。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实施后,原相关系统自动终止
供应商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供应商管理,提高公司经营合理化水平,加强信息共享,降低供应成本,提高采贩物资质量,增强供应安全系数及供应可靠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对物资供应商实行统一归口、三级审核,统一建立公司物资供应商档案库,实行供应商准入制度、对合格供应商定期进行评价不考核、劢态管理。
第三条供应商的准入采取各单位评审推荐、平台审核备案、集团公司审定添加至供应链系统模式。
第四条原则上每类物资取得供货资格的供应商丌得少二三家(特殊物资除第事章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公司生产管理部是物资采贩的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及各单位生产类物资采贩管理工作,供应商管理中主要履行以下主要职责:织织制定各单位供应商管理的政策不机制,下达各单位执行,监管各单位供应商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采贩部门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供应商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第三章供应商准入管理
第七条供应商准入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备国家和相关部门颁发的质量、安全、环保以及其它生产经营资格、许可证、质量讣证等;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近三年在国家、行业以及集团公司、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丌合格情况;集团公司戒平台要求具备的其它条件。
第八条供应商进入我公司除提供供应商的基本信息外,还要提供必要的'资质资料,资质资料包括:企业通过的体系证明文件;特殊行业的强制讣证、强制检定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与利产品证书;其它能证明该单位供应实力的资信文件。
第九条供应商准入审批程序采贩管理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要求填写《供应商调查表》,同时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的资质资料,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幵保证真实有敁。采贩管理部门对供应商资质文件初审后,将供应商资料及初审结果递交至各单位资质审查小组,由资质审查小组对其进行评选评定。评定合格的供应商进行送样,由技术及质量监督部门进行评定幵提交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供应商对送样物资进行报价,采贩部门负责比价、议价,原则上议价后物资价格丌得高二同类物资采贩价格。
经综合评分,合格的供应商由采贩部门提交供应商开发报告,经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报平台审核备案,集团公司审定添加,彔入我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彔幵发放供应商准入证。第十条供应商准入证实行有敁期制,准入证有敁期一年,每年12月份审验一次,期满后复审。复审合格的,换发新证;丌合格的,准入证作废幵收回,取消准入资格。
供应商管理制度6
1.目的
编制批准制度编号生效日期审核NK/CG-01-0101-20xx-V1.002021年01月01日共6页为规范供应商管理,建立健全供应商管理制度,组建安全、稳定的供应商队伍,确保公司能得到及时、长期、稳定、高质量的物资和服务,防止采购的原材料、零部件、设备等原因,影响我司产品的质量以及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长期向本企业提供原辅材料、零部件、设备以及配套服务的所有供应商。
3.职责
3.1采购部门负责对外原材料的采购、供应商资质鉴定、服务等级评审。
3.2质检部负责采购产品的抽样检验工作,对供应商产品质量进行评估。
3.3总经理负责批准大额度采购和《合格供应商名单》。
4.内容
4.1实施程序
4.1.1采购部门负责对供应商的管理,生产、质检、技术等部门予以协助。
4.1.2采购部门进行初步调查,填写《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调查内容包括供应商简介、供货能力、产品质量状况、价格状况、生产技术状况、管理状况等。
4.2样品需求与样品确认
4.2.1我司有样品需求,由采购部门通知供应商送交样品,采购人员需对样品提出详细的技术质量要求,如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包装方式等。
4.2.2样品应为供应商正常生产情况下的产品,数量应大于等于两件。
4.2.3样品在送达我司后,由我司的技术部门、质量部门完成对样品的外观、性能指标等质量方面的`检验,或送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验,并填写《样品确认表》。
4.2.3经确认合格的样品,需在样品上贴上样品标签,注明合格,标识检验状态。
4.2.4合格的样品至少为两件,一件返还供应商,作为供应商生产的依据,一件留在质检部,作为检验的依据。
4.3管理评审
4.3.1采购部对《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进行初步评审,挑选出值得进一步评审的供应商,然后再由采购部门、技术部门及质检部门,同时对供应商进行相关评审。
4.3.2根据采购材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将采购物资分为关键、重要、一般三个级别,不同级别实行不同的控制等级。
4.3.3对于提供关键与重要材料的供应商,质检部要组织采购部、技术部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评审,并由质检部填写《供应商综合评审表》,采购部、技术部签署评审意见。
4.3.4对于提供一般材料的供应商,无需进行现场评审。
4.4合格供应商名单
4.4.1采购部门将相关供应商资料经过筛选后,报送总经理批准,并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4.2原则上采购一种物资,需准备三家或三家以上的合格供应商,首先向三家同时发出询价通知,然后通过议价、比价最终确定采购供应商。
4.4.3对于唯一或独占市场的供应商,可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如我司客户提供供应商名单,采购部必须按客户提供的供应商名单进行采购,客户提供的供应商名单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4.4《合格供应商名单》要在每次供应商评审结果得出后进行更改修订。删除不合格的供应商,重新订立的《合格供应商名单》经总经理批准生效。
4.5订单反馈
4.5.1供应商在接收到采购订单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订单内容给予准确反馈,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技术要求、价格、交货日期等,对于有异议的项目及时提出,并快速处理。
4.5.2对于供应商已经确认的订单,在生产过程中,如出现不能及时保质保量交货的情况,应及时通知采购部门,并给出解决方案,方案通过后方可实施。
4.6对合格供应商的质量监督
4.6.1采购部对于供应商提供的不合格的采购物资,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如发现连续三次物资不合格则立即暂停采购,对不合格的供应商将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更改修订《合格供应商名单》。
4.6.2合格供应商应每年重新评审一次,由质检部填写《供应商综合评审表》,评价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类,并将评价结果列出清单,合格供应商报总经理批准后成为下一年的合格供应商。
4.7供应商档案建立
4.7.1采购部负责编制和维护合格供应商档案以及供应商评审的相关资料等。
4.7.2如供应商主要负责人更换,采购部门应及时通知质检部门、生产部门以及财务部门,避免发生损失不必要的损失,同时提高工作的效率。
4.8风险规避
4.8.1不能过分依赖个别供应商,必须有备选方案,以便分散采购风险。
4.8.2采购金额大于等于5000元的,必须由总经理签字确认,方可生效执行。
4.8.3反腐倡廉,严禁公司任何人员收受、索要供应商回扣,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并处罚款1000元。
4.8.4凡举报者,经审查属实,奖励5000元。5.其他
5.1本制度由湖南维尔力德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最终解释。
5.2本制度自20xx年01月26日起正式发布实施。
5.3附件
供应商管理制度7
一、目的
规范集团公司设计类、行政类、营销类、物业类、咨询服务类、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类等各类采购业务的供应商的管理,通过对供应商库的建立、评估、管理,为公司的招标采购提供支持,提高集团的招标采购的质量和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产各类工程及非工程采购业务,此制度中供应商含义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材料设备供应商、各类工程承包商、各类咨询、营销、设计等服务的提供商。集团成本管理中心负责组织供应商库的建立、评估、维护;同时,负责组织地产的战略采购供应商、集中采购供应商的建立、评估、维护体系。
成本管理中心招标采购部门负责在集团招采系统中录入招标项目供应商信息并组织考察,组织对中标供应商的履约评估,并及时将考察评估资料保存至供应商管理系统中。
三、供应商评估分类
(一)潜在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核的供应商由招采部门录入到供应商库,但未经考察和评估的供应商均为潜在供应商。
(二)合格供应商:通过由招标采购部门组织的资格预审和考察,综合评定得分高于60分的潜在供应商,即可成为合格供应商,成为地产合格的供应商或承包商,可在两年内参加集团该评定类别的招标采购部工作,每两年由招采部门组织全部供应商的总评与定级,刷新该供应商的综合等级,综合等级合格可继续续期两年。
(三)不合格供应商:未通过由招标采购部门组织的资格预审和考察,综合评定得分低于60分,即确定该公司为不合格供应商,不合格供应商在两年内不得参与我司的所有该评定类别的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合作中的.供应商经过标准程序的履约评估或售后评估低于60分,也将被划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
(四)合作黑名单:在招标过程中存在围标、串标、行贿等行为,一经发现并经审计部确认,将被列入合作黑名单中;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恶意违反合同条款,造成重大损失,后果严重的供应商,将被列入合作黑名单中。被列入合作黑名单的供应商将被禁止参与公司所有项目招标及合作。
(五)集中采购供应商:由招采部门组织的联合多区域、多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通过资格预审和考察,通过招标并中标成为集中采购供应商,可在招标范围内与各个项目按照集采的中标价格签订供货合同。
(六)战略合作供应商:由集团组织的战略招标采购工作,通过资格预审和考察,并通过招标或议标谈判程序中标即可成为战略采购供应商;战略合作协议合作期限一般签订两年,两年内涉及该项招标内容的所有约定区域所有约定采购项目,均应遵守该战略合作协议,与该战略供应商直接依据协议价格及原则直接签订具体单项合同。
(七)其他方式确定为战略合作供应商的公司,可依据公司确认的事项审批,将该司列入战略合作供应商名单,并签订相关的战略合作协议。
四、供应商库的建立
(一)所有供应商均可以通过集团成本管理中心审核后进入供应商库,成为潜在供应商。所有供应商均应提供完整信息资料,统一交由集团成本管理中心,经审核后由招采部门录入到供应商库,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招标采购部门组织的资格预审和考察,确定其综合评定等级。未取得综合评定等级的潜在供应商在招标采购系统中将不能被选做招标项目的入围供应商。
(二)成本管理中心招标采购部门可以通过各种渠道收集符合招标要求的承包商、供应商的信息,需要通知这些供应商提交资格审核资料,并通过资格审核成为潜在供应商,进而通过考察获得综合评定等级,综合评定等级高于D级(60分)的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综合评定等级为D级的供应商为不合格供应商。
(三)根据招标采购工作制度的操作流程办理的各项入围资格预审和考察,并经入围评定合格的供应商经过招标采购部门审核并考察评级通过后,可直接成为合格供应商,资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资格预审材料、企业宣传册、产品图册等。
(四)资格预审和考察入围程序参照集团下发的招标采购工作制度中的内容和表单执行,各项招标应首选供应商库中综合评定等级高于C级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已通过资审参加集中采购和战略采购招标的供应商可直接进入供应商库成为合格供应商。
(五)以往通过入围的供应商未进行考察评级,可暂时录入到供应商库中,成为潜在供应商。参与新项目投标时,需重新进行考察给出综合评定等级。
五、供应商库的维护和更新
(一)成本管理中心招采部门是供应商库系统的维护责任部门,负责供应商资料审核及日常维护。
(二)成本管理中心招采部门负责供应商注册的资料审核工作,审核和考察通过后即可成为合格供应商;供应商信息的完善及更新由该注册的公司提交审核后,由招采部门负责更新。
(三)供应商信息发生重大变更时,招标采购部门应组织对该供应商进行再次核实,审核通过后,该公司才可以继续成为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重大变更事项包括法人变更、经营范围调整、资质等级、投标联系人发生变化等核心信息。
(四)每月新增的合格供应商均必须完成资质评估,招采部门负责汇总
及审核。
(五)每年维护更新发布一次合格供应商库。
六、供应商的评估
(一)供应商的评估分为资质评估、履约评估两部分。
(二)供应商的资质评估分为供应商资料审核、考察综合评定和投标入围审查。招标采购部门将安排对通过资料审核的注册供应商进行考察评分,考察评分大于60分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入围招标项目。
(三)供应商招标入围阶段的评估参照中瑞恒基招标采购管理制度中的评定表格和操作办法进行打分评价,参与评估人不少于两部门三人。其资质评估等级由招标采购部门根据定级原则将潜在等级调整为评估后的等级,在招采系统中发起审批并上传评定资料。选择入围供应商之前必须先确认该供应商的资料信息已更新为最新。
(四)履约阶段的评估应包括合同履约、售后维保两个阶段进行,合同履约阶段的评估由招标采购部门组织,评估时间可依据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组织,原则上每季度应对所有正在履约供应商进行一次履约评估,所有合同支付结算款之前都应对拟付款的合作供应商的履约评估进行评审,合同履约评估的参与部门应包括工程、成本、招采、设计等相关人员,参与评估人不少于三人,售后评估应包括物业公司人员评价;采用评估打分的形式进行加权打分评定。每次履约评估的成绩及资料由招采部落实签字并扫描提交给总部招采中心,由招采中心核准最终评估成绩,在供应商管理系统中上传资料和发起审批。
(五)甲供材料的供应商履约评估以招标采购部门为主,项目部、成本管理部门参与,参考表单为《材料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总包及分包的供应商履约评估以项目部为主,招标采购部门、成本管理部门参与;参考表单为《工程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造价咨询、设计、营销类合同的履约评估以对
应负责的成本、设计、营销部门为主,相关配合的部门参与评估,参考表单为《咨询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任何一个阶段的不合格评定均可判定该供应商为不合格供应商。附表供评估时参考,评估表具体内容可以依据实际履约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调整评估项内容及分值。
(六)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履约评估分值低于60分,承办部门应协同法务判断付款风险,风险解除后才可以继续履行付款程序;出现恶意违反合同条款,造成重大损失,后果严重的供应商,将被列入合作黑名单中。
(七)售后维保阶段的评估由公司招标采购部门组织,相关项目的物业公司根据每年的供应商的售后服务及配合情况进行打分评估,参与评估人不少于两部门三人,售后评估合格C级以上(含C级)才可以支付售后保修款。评估成绩最终汇总到招采,由招采核准最终评估成绩,在供应商管理系统中上传资料和发起审批。
(八)招标采购部门负责收集各个阶段供应商的评估资料及归档并负责供应商的评估与定级的更新。
七、供应商的评级与选择
(一)供应商的打分评定根据分值划分为ABCD四档;A级优秀100~86分;B级良好85~71分;C级中等70~60分;D级不合格小于60分。ABC级评定的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D级评定的供应商为不合格供应商,评定表格参照招标工作指引中供应商考察打分表。
(二)供应商的评级因项目和合同执行阶段不同会有不同的评级分值,评估持续的整个过程是动态的,后期评级总优先于其先期进行的评级,即以最近期的评级为该供应商的最新评级。
(三)招标项目入围,应首先选择供应商库中的厂家作为投标方,同为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应首先选择评分及评级更优的供应商作为投标入选厂家。
(四)被评为D级的供应商两年内不得参与公司所有项目的投标及合作,两年后如该供应商报名投标,经招标采购部门再次资审并考察合格,可接受其报名,并对其入围资格做进一步审核。
(五)在招标及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严重违规的供应商将被列入合作黑名单,合作黑名单的确认由招标采购部门发起,并征询相关人员意见,经审计部门及公司主管副总裁审批通过,则该供应商被列入公司合作黑名单,合作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标和合作。
八、年终总评与定级
(一)供应商的总评与定级每年进行一次,由招标采购部门组织。
(二)根据供应商的资审评级、履约评级、售后评级情况,按照最新评分占权重70%,以往各期评分平均值权重占比30%的原则,综合核定供应商的年终总评分,并根据年终总评分,确定其年终总评的定级,定级原则同第七章第一条规定。
(三)汇总意见后,由招标采购部门在供应商管理系统中发起审批,通过审批后的供应商将被刷新其在供应商库中的综合等级。
(四)年终总评定级的同时,由招标采购部门发布最新年度的战略合作供方及集中采购合作供方名单。
九、表单
1.《材料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
2.《工程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
3.《咨询设计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
4.《售后维保评估表》
5.《中瑞恒基集团合格供应商库》
供应商管理制度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供应商寻源,优化供应商队伍,规范公司的供应商管理工作,加强对供应商的履约评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供应商寻源可通过员工推荐、合作方推荐、集团公共平台、第三方寻源软件、及供应商自荐的方式实现。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义务参与到供应商寻源以及评估考核的工作当中。
第三条集团及下属公司分别建立《供应商信息库》,作为招标采购及供应商合作使用的依据。
第四条对未纳入《供应商信息库》或经审核不合格的供应商不得与其签订合同。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下属所有分子公司。
第二章
供应商资格预审
第六条供应商入库之前,须填写《供应商信息登记表》(附件一),并按照表中要求提供相关资质文件。
第七条对于涉及金额较大且未有合作过的材料设备、工程类供应商,需组织对供应商进行考察,并填写考察报告,考察报告纸质版作为附件附在《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后。
第八条集团供应商资格审核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负责,《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及附件留存集团招采成本中心装订成册并归档;项目公司供应商资格审核由项目公司招采部负责,《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及附件纸质版留存项目公司招采部,电子档资料提交至集团招采成本中心,以便同步录入集团供方系统。
第三章
供应商等级划分
第九条
供应商等级分为:优秀、良好、试用、不合格。
其中优秀、良好、试用等级为合格供应商,可以直接参与投标或予
以合作;待考察类在考察后根据考察情况转为“试用”等级或“不合格”等级;“不合格”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投标及合作。
供应商资料欠缺,单位情况不明,予以“不合格”;合作后履约评估分数为0-60(不含),予以“不合格”;
供方商资料齐全,审核及考察通过,予以“试用”;合作后履约评估分数为60-70(不含),予以“试用”;
已合作,履约评估分数为70-90(不含),予以“良好”;
已合作,履约评估分数为90-100分,予以“优秀”;
第十条供应商等级为“试用”及以上的方可参与投标,其中,供应商等级为“优秀”的享有优先中标的权利,集团战略集中采购优先从“优秀”供应商中选取。
第四章
供应商履约评估
第十一条材料设备类履约评估内容包括:产品价格、供货能力、公司体系、服务、产品质量(使用情况)等。其中产品价格、供货能力、公司体系由招采部进行评估,服务及产品质量(使用情况)由所属项目部进行评估。《材料设备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见附件二。
第十二条工程类履约评估内容包括:施工质量、施工进度、验收情况、价格等。其中施工质量、施工进度、验收情况由所属项目部进行评估,价格由招采部进行评估。《工程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见附件三。
第十三条供应商履约评估每半年一次。具体流程为项目公司招采部负责编制《供应商履约评估表》,由招采部各采购经办人评分,评分完毕后交由项目公司项目部负责人,由项目部负责人分派具体经办人评分,评分完毕后返还招采部进行汇总评级,评级结果通过文件审批件流程由项目公司招采部负责人、集团招采成本中心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后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对各项目合格供应商进行汇总,并编制《集团X年度合格供应商名录》,《集团X年度合格供应商名录》每年发布一次。
第十四条项目公司须建立《采购价格信息台账》。在与供方签订合同后须按实填写《采购价格信息台账》,项目公司招采部《采购价格信息台账》每月提交至集团招采成本中心。《采购价格信息台账》见附件四。
第五章供应商信息库的.建立
第十五条集团及各项目公司分别建立《供应商信息库》,项目公司须及时反馈新增供方信息至集团招采成本中心,所有供应商信息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统一管控。
第十六条集团ERP供应商管理系统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新增与管理。
第十七条供应商信息须包括:类别、供应商等级、单位名称、经营范围、资质等级、注册资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公司地址、是否合作、合作项目及涉及金额、履约情况等。
第十八条项目公司须设立供方信息联络员,负责供方资料审核入库、《供应商信息库》日常维护,新增信息的反馈以及一切与集团《供应商信息库》管理人员的联络工作。
第十九条《供应商信息库》模板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统一下发。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供应商管理制度9
为保证公司接待工作规范有序,充分展现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前台是来访人员接待的直接接待人。
第二条来访客人进门后,公司前台应立即起身相迎,并发出“您好,请问你找谁”的询问,并将来访人员引领到接待区,做好来访登记,送上茶水。
第三条接待人员问明来访者事由及被访者后,要立即通知被访者;如需引导,则应使用正确的引导方法和引导姿势进行引导,具体如下:在走廊引导——接待人员在客人两三步之前,配合步调,请客人走在内侧在楼梯引导——当引导客人上楼时,应该让客人走在前面,接待人员走在后面;若是下楼时,应由接待人员走在前面,客人走在后面。上下楼梯时,接待人员应该注意客人的安全在客厅里引导——当客人走入客厅,接待人员应用手指示,请客人坐下;看到客人坐下后,才能行点头礼后离开。如客人误坐下座,接待人员应请客人改坐上座。
第四条来访人员接待地点的安排,遵循以下原则。
1、对于普通来宾,一般安排在公司接待区接待。
2、对于贵宾,应由具体接待者安排接待地点。
3、对于面试人员,如果会议室条件允许,应尽量安排在会议室接待。
4、对于外来对帐人员,一律安排在三楼接待区等待。
第五条预约人员到达后,若被访者由于种种原因不能马上接见,接待人员一定要说明理由与等待时间,若来访人员愿意等待,则应向其提供茶水和杂志,如有可能,还应该不时为来访人员更换茶水。
第六条如果预约来访人员要找的.负责人不在,接待人员要明确告知负责人的去向及回公司的时间,请来访人员留下电话、地址,并明确是来访人员再次来公司,还是本公司人员回访来访者单位。
第七条如果来访人员未预约,接待人员应首先明确对方姓名,委婉询问对方来意,并初步判断能否让他与相关人员见面。
第八条接待人员经过初步判断,如果不能直接回答,应使用“让我看看他是否在”等言辞,及时与相关人员沟通,最后决定是否安排接待。
第九条接待来访人员时,接待人员应礼貌大方、热情周到。若因处理不当,造成来访者不满或造成接待秩序混乱,视情节每次给予接待者50—100元的处罚。
第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总经办负责修订并解释。
供应商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优化、开发供应商资源,建立供应商市场准入和业绩评估体系,维持供应商队伍稳定可靠,为企业生产、建设提供可靠的物资供应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供应商管理的范围,包括对供应商的调查、选择、开发、使用和控制等综合性管理工作。调查是基础,选择、开发、控制是手段,使用是目的。
第三条供应商管理的核心是在供应商资源调查基础上,形成优存劣汰机制,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四条《合格供应商名册》是采购工作中选择、使用供应商的主要依据。对于未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册》的供应商,经过调查、评估合格后,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册新增部分。
第五条对于未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册》,未经过调查、评估,或经过调查、评估后不合格的供应商,无投标资格,不得签订合同。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辖各生产性公司。
第二章供应商资源调查
第七条供应商资源调查是供应商管理的基础工作。分为现有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新增供应商综合实力调查。
第八条现有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是供应商资源调查的重要方面,包括现有供应商基本情况、与HG集团的合作年限,集团各公司产品使用情况(数量、金额、使用寿命),售后服务情况,价格水平,财务付款与欠款情况。
第九条新增供应商的综合实力调查,是供应商资源调查的补充,包括新增供应商基本工商资质、主要生产设备与检测设备先进水平、生产规模、财务能力、主要产品技术指标、主要用户使用情况(业绩、使用寿命),售后服务情况,价格水平,等等。
第十条供应商资源调查工作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牵头组织。
根据调查工作计划,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组织使用量(金额)最大的用户公司采购部,进行现有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组织推荐人所在公司采购部,开展新增供应商的综合实力调查。
调查过程中,各公司工程部(采购部)都必须积极配合集团工程管理部和其他公司进行的调查,提供相关真实数据。调查后,调查小组必须撰写调查报告、如实填写供应商资料卡,上报集团工程管理部。
调查报告的格式模板见附件1。
供应商资料卡见附件2。
第三章《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建立与维护管理
第十一条在分析、综合供应商资源调查报告的基础上,评估现有供应商、新增供应商综合实力,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十二条集团工程管理部负责《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审核、建立,户头增减维护,定期颁布。建立计算机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并指定专人进行日常管理。
第十三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包含的内容:供应商代码、注册名称(全称)、属地、注册地址、实际地址、企业网址、性质(外资/国有/国有控股股份/民营控股/民营独资/个资/个体)、经营性质(生产/贸易)、企业法人代表姓名、注册资金(万元)、职工人数、年销售额(万元)、所属行业、行业地位、企业主导产品、与HG集团合作年限、联系人姓名、联系人职务、联系人固定电话、联系人手机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
《合格供应商名册》基本数据保存的形式是电子表格excel,计算机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据此导入引用。
《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封面、内页样式见附件3。
《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内容字段约定见附件4。
第十四条集团工程管理部制定供应商管理系统管理人员工作纪律、考核规定,保障《合格供应商名册》基本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更新。
第十五条《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建立与维护管理包括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现有供应商评估、违规供应商除名、供应商资格注销、新增供应商添加。
第十六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现有供应商评估、违规供应商除名、供应商资格注销、新增供应商添加的审批权限见附件5。
第十七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基于集团公司经过多年实践,已经形成较完善的'供应商队伍,集团工程管理部结合供应商资源调查的成果,集中组织评估,对产品质量过硬、价格合理、合作期较长、信誉良好、作风端正的供应商,直接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册》。
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流程见附件6。
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封面、内页模版见附件7。
第十八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的原则:
1、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的总户数不超过现有供应商总户数的80%;2、现有供应商,产品质量过硬、价格合理、合作期较长(一年以上)、信誉良好直接进入;其他现有供应商进入评估程序。
第四章《合格供应商名册》的评估筛选、资格注销、违规除名
第十九条《合格供应商名册》的评估筛选,是集团工程管理部组织的定期评估,在供应商资源调查和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的基础上进行,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的标准与打分表见附件8。
第二十条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每年十二月上旬,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统一组织安排。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程序见附件9。
第二十一条供应商年度评估必须于年底前完成,并及时下发下年度《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二十二条评估小组的组成:使用单位技术人员代表1人、使用单位领导1人,专业工程师1人,相关采购人员2人(集团1人,分公司1人),监察部代表1人。
第二十三条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含差)四档,对应的评估分值和应对管理措施见附件10:
第二十四条供应商资格注销是指因供应商破产、一年以上无合作等原因,失去其保留《合格供应商名册》资格的情况。
第二十五条供应商违规除名是指供应商在与本集团公司合作过程中,采用欺诈、胁迫、串标等不正当手段,受到本集团公司审计、监察等职能部门除名处罚。
供应商除名与注销流程见附件11。
第五章新供应商资源的引进
第二十六条对于有实力的新增供应商,通过资料卡的建立、综合能力评估,适时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二十七条新增供应商综合实力评估标准与打分表见附件12。
第二十八条新供应商添加审批流程见附件13。
第二十九条新增供应商申请审批卡见附件14。
第六章违规考核与处罚
第三十一条《合格供应商名册》是选择、使用供应商的依据,对于违反本制度选择供应商的行为执行如下考核,见附件15《供应商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考核处罚表》。
第三十二条工程管理部负责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与考核,对于违反制度的情况,及时下发《整改与处罚通知单》,对于年度内连续两次、累计三次违反制度的采购人员,调离采购岗位。见附件16。
第三十三条工程管理部供应商管理系统管理人员工作纪律、考核规定见附件17。
第三十四条对于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合格供应商名册》资格的供应商,一经查实,做无条件除名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工程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起草和解释工作。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供应商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规范采购行为,强供应商管理,保证电力物资的采购质量,依据《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格供应商,是指依法成立,具有法人或生产经营资格和良好信誉,并经公司按程序审查认定的组织或者个人,包括境内外供应商。
第三条:计划经营部是公司物资采购供应商管理的主管部门之一。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潜在供应商是指因业务需要,未经过审核评议程序而直接发生采购服务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必须在第一次活动过程结束后的后续过程中,经审核评议后成为合格供应商。
第二章:管理要求
第五条:采购物资使用部门及计划经营部、监察审计部是公司物资合格供应商评议、审核部门,每年或根据需要由计划经营部、监察审计部组织对公司物资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综合评议、审核、更新。
第六条:计划经营部应建立公司物资采购合格供应商名录,潜在的合格供应商的选择应根据以下信息确定:
(一)供应商供给的产品已在公司使用的,使用部门反馈的信息;
(二)供应商供给产品在同容量电厂的使用情景;
(三)供应商资质证明、质量、安全、环保业绩以及遵循法律法规要求的贴合情景;
(四)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推荐;
(五)承办部门在市场上了解、收资的信息。
第七条:确定潜在的合格供应商后,由公司组织对其进行资质审查。
第八条:对潜在合格供应商的资质审查资料应包括主体资格、经营业绩、代理权限、履约本事、履约信用等。
第九条:潜在合格供应商经过资质审查,并经相关部门会签后,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
第十条:凡具备下列条件的法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职责本事的组织或个人,能够申请取得公司的合格供应商资格: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二)具有履行合同的本事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三)具有必须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第十一条:凡取得公司合格供应商资格者,应供给下列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其他有关资信证明;
(二)机构的设置(含维修、服务网点)、法人代表及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简况;
(三)业务经营情景及相关业绩证明
(四)特约经销、维修等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合格供应商工商变更、注销,应办理有关采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变更或注销手续。
第十三条:合格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取消其公司合格供应商资质等处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职责。
(一)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景骗取公司成为合格供应商资格的;
(二)供给虚假投标材料的;
(三)采用不正当手段抵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四)与其它采购单位或者社会中介机构违规串通的;
(五)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采购合同的;
(六)擅自变更或者终止采购供货合同的;
(七)向采购部门、人员行贿或者供给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八)供给的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并造成后果的;
(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第十四:条合格供应商行为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职责。
第三章:合格供应商权利及义务第十五条合格供应商享有以下权利:
(一)对其他供应商在公司供给采购服务活动中有欺诈行为或营私舞弊行为的可向公司有关部门反映;
(二)参与公司规定范围内的议价、比价采购及招投标活动;
(三)享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六条合格供应商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相关采购活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供给贴合规定质量标准的采购服务;
(三)理解公司物资使用部门及计划经营部、监察审计部的监督、管理;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经总经理签发,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总经理授权公司计划经营部负责制订、修订和解释。
供应商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的最优,以及给后期产品的维护、供应商的筛选和进一步合作供给可靠的信息,特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向公司长期供给大批量的原、辅材料及工具器材等价格较高的'物品的厂商,零售商除外。
第二章 具体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供应商的资质
采购人员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要求供应商供给以下证件的扫描件或是复印件,且必须在相关网站上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实。
1、供应商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行账号;
2、ISO90012000版证书;
3、产品认证资料,如3C认证证书、SGS检验报告、ROHS证书等。
4、我方需要其他的资料。
第二条 供应商的基本信息
1、企业的全称及相应的简介,详细的办公地址
2、公司的固定联系方式:固话和传真等
3、公司的网址
第三条 采购部门在认真的核实了供应商的信息后,需填写《产品采购单》的基本资料部分,并提交相关部门存档。
第四条 采购合同及品质保证协议
1、采购合同:采购部门在与供应商进行洽谈且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有“供需关系”的法律性文件。采购合同需包含以下资料:一是,双方的全名、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等信息;二是,所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期限等;三是,质量协议,违约职责等。
2、品质保证协议:采购部门在确定供应商之后,需与其签署品质保证协议,以保证所采购物品和后期服务的质量。品质保证协议需包括以下资料:一是,承诺产品贴合本行业的质量标准,不以次充好;二是,若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条款,则需承担的违约职责。
第三章 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供应商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XX工业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工作,优化采购资源、规避采购风险、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成本,促进我公司产品质量稳定提高,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公司的供应商管理,以及公司对供应商进行评价、选择和重新评价等各项控制活动。
第三条公司供应商管理实行统一归口分级管理。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负责合格供应商的批准,以及对生产管理部、质量技术部、采购部的供应商评价进行审核。
第五条公司采购部负责供应商档案管理,对供应商的推荐、预选时提出意见并对其进行监控,做好供应商资料积累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公司供应商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公司供应商信息动态维护。
(三)参与供应商推荐、评价等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公司供应商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司生产管理部和质量技术部负责参与供应商评价工作,并根据各部门cv专业提出评价结果。
第三章分类
第七条根据采购物资本身的特性、与公司产品的关联度以及使用的相关要求,将采购物资分为以下几类:
(一)A类物资:公司生产进行所需要进行加工以及直接影响产品质量,可通过检验确定质量水平的原辅材料,例如护面纸、发泡剂等。
(二)B类物资:公司生产进行不需要进行加工以及间接影响产品质量的原辅材料,包括包装材料、标签等,例如燃煤、捆扎带等。
(三)C类物资:公司生产进行所需的,无法通过检测、需经过专门技术人员认定的物资,例如生产设施设备、五金配件、化学试剂等。
第八条根据供应商的能力资质及对本公司的供货情况与服务态度,将供应商分为以下几五类:
(一)候选供应商(CS):经初步筛选后能力有待进一步确认的供应商。
(二)合格供应商(QS):能够形成稳定(品质价格周期稳定)供应的供应商。
(三)优秀供应商(GS):二年以上稳定供应的合格供应商。
(四)黑名单供应商(BS):连续两次供应不稳定或有意欺瞒或不积极配合的供应商。
第九条根据公司对各类供应商的要求有所不同,具体界定如下:
(一)候选供应商(CS):物流部根据采购物资的需要,联络和选择2家以上侯选供方,组织收集供方满足采购要求能力的有关资料以及采购物资的样品填写《供方样品评价表》交质量部审核通过后方可列为候选供应商。Ⅲ物资由于物资特殊性可由物流部或相关部门进行搜集或指定候选供应商供应商。
(二)备用供应商(AS):对于列为候选供应商的供方物流部可批量购进进行试用(批量购进的最大金额应不超过5万元),并填写《供方批量试用评价表》经质量技术部协同物流部、生产部对其产品进行小批或中批试用,若试用2次以上,《供方批量试用评价表》均显示通过的供方方可列为备用供应商。
(三)合格供应商(QS):列为备用供应商的供方物流部可进行正常采购,能稳定供货两次以上、服务态度良好的备用供应商,可升级为合格供应商,物流部将其列入《合格供方名录》,并报质量部、生产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四)优秀供应商(GS):列为合格供应商的供方能稳定供货两年以上、服务态度良好的可升级为优秀供应商,公司所有物资采购均首选优秀供应商。
(五)黑名单供应商(BS):连续两次样品不合格、资质不完全、供应不稳定或有意欺瞒不积极配合的供应商,物流部将其列为黑名单供应商,对此类供方物流部将拒绝接受其样品或货物。
第十条采购部负责组织质量技术部等相关人员根据采购物资分类的原则对需采购的物资进行类别的确认。
第四章准入原则
第十一条公司供应商实行准入原则,准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法定的生产资格。
(二)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提供的物料能够满足本公司的`质量要求,有持续改进的愿望与能力。
(三)生产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需求,并有持续发展的潜力。
(四)保证按时、按量供货。
(五)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价格有竞争力。
(六)在同行业中有良好的信誉和竞争优势。
供应商原则上以制造商为主,因条件限制无法选择制造商的,可在严格审查的基础上优选适量代理商或贸易商。
第十三条对于A类、B类物资应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挑选供应商进行采购,C类物资由于物资特殊性可由采购部或相关部门进行搜集或指定供应商。
第五章准入程序
第十四条供应商准入按照申请推荐、资格预审、准入评审、准入核准、信息准入的程序办理。
第十五条申请准入的供应商应填写《供应商准入申请表》(附件一),并按照《供应商准入资料清单》(附件二)提供有关资料,经采购部门报质量技术部。
第十六条质量技术部负责组织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的预审,对采购物资级别及风险等级较高的,可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准入的供应商进行现场审核,并形成现场审核报告。审核报告作为供应商评审的一项重要依据。审核报告应包括企业概况、生产设备和经营情况、质量控制、研发能力、产品实际使用情况等。若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预审:
(一)上报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二)提供虚假的业绩证明或其他资信资料的。
(三)有违反经营诚信、职业道德等不良行为的。
(四)供应商有违法行为或有严重产品质量问题的。
第十七条质量技术部按照《供应商准入评审项目和内容》(附件三)制定评审标准,按照评审标准、申请准入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及所需现场审核报告进行评审。质量技术部组织相关部门依据评审情况,统一提出对供应商的预审报告和供应商推荐名单。
第十八条质量技术部将通过预审的供应商上报给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十九条通过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的供应商,质量技术部负责将供应商录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将批准后《合格供应商名录》分发到采购部和仓库部门。
第二十条《合格供应商名录》有效期为一年,每年公司质量技术部应对已准入的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年审。年审合格的,准入次年的《合格供应商名录》。未按要求参加年审或年审不合格的,暂停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年审内容主要包括:相关法定生产资格、上一年业务发生情况、有关质量和生产方面的变化情况等。以上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第六章考核评价
第二十一条公司采用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
第二十二条日常管理由各个相关部门组织进行。各部门在采购和使用过程中对供应商产品质量、合同履约情况等进行跟踪,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质量技术部。
第二十三条质量技术部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回顾分析物料质量检验结果、质量投诉和不合格处理记录。如物料出现质量问题或生产条件、工艺、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等可能影响质量的关键因素发生重大改变时,还应尽快进行相关的现场质量审计。
第二十四条采购部每年组织对上年有交易的供应商进行年度考核,填写《年度供方评价表》,以以确定下一年度合格供方名单,供方评价表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供应商的资信能力。
(二)供应商的供货业绩。
(三)供应商的质量保证能力。
(四)供应商产品价格。
(五)交货情况。
(六)服务情况。
第二十五条根据考评结果,对物资供应商实行分级管理。考评合格的分A、B、C三级管理。A、B级物资供应商为主要采购供应商。考评不合格的给予中止交易,取消准入资格的处理。
第二十六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降级:无正当理由延期供货的;
非不可抗力原因,单方面变更合同的;
售后服务未达到合同要求的;
连续三年无供货交易的。
第二十七条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中止交易,限期整改。依问题严重程度,中止期为一至二年。
(一)非不可抗力原因,单方面解除、终止合同的;
(二)产品质量出现较大问题的;
(三)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或提供其他厂家产品的。
第二十八条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准入资格,准入证随即作废,并在公司内及时发布消息。被取消准入资格的物资供应商五年内不得准入。
(一)年度考评不合格的;
(二)骗取准入证的;
(三)不履行或不当履行合同义务造成公司或各单位重大经济损失的;
(四)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或者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
(五)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存在重大安全环保隐患的;
(六)有贿赂公司及各单位员工行为的;
(七)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公司物资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供应商管理制度14
1、负责公司采购定单的跟踪;
2、负责公司采购部与营销部销售进度的协调;
3、负责产品质量的监督、检验;
5、负责与供货厂商采购合同及协议的签订与实施;
6、按采购计划及商品分配原则,编制商品采购分配表,实施采购,确保交期;
7、调查分析、总结采购商品的市场变化情况及行业规律;
8、及时协调解决采购商品客户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供货及质量问题
酒店库存物资实行分仓管理,根据各部门管理职责不同,将仓库分为总仓、餐具瓷器仓、工程维修用品仓、制服布草仓、部门酒水仓以及废品仓。
总仓由财务部管辖,餐具瓷器仓由餐饮部管事分部管理,工程维修用品仓由工程部管理,制服布草仓由管家部布草房管理,部门酒水仓由酒吧部管理。但各分仓必须接受财务部的指导监督,严格按仓库管理程序操作。废品仓由财务部管理。
总仓设食品仓、酒水仓、贵重物品仓、文具印刷品仓、物料用品仓、清洁用品仓、五金百货仓及危险物品仓。
各仓库设专人管理,由专人负责。仓库主管负责总仓的全面管理工作及对仓库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
仓存物资必须经收货部验收后入仓,否则不得办理入仓手续。仓管员应对自已管辖范围内的物品负责。应根据验收记录对入仓物品进行核对,以保证入仓物品的数量和质量都合乎要求。
入仓物资应分类摆放,不得随便堆放。物资摆放不得靠墙、不得直接摆放在地面上。应遵循轻重物品不能混放、挥发性物品不能与吸潮性物品混放、食品不能与用品混放的原则。
发货出仓应根据计划进行,各部门至仓库领货必须凭部门主管签批有效的领料单领取,并指定专人跟进,非专人领货的`仓管员有权拒绝发货,对手续不全的领料单,仓管员应拒绝发货。
仓库管理人员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发货原则发货,以防止因物资库存时间过长而发生质变。
严禁以白条领货或抵充库存。
仓库管理人员应根据管理要求及各类物资的发货规定,该限量发货的限量发货,该以旧换新的以旧换新,并严格控制领货数量。
仓存物资应设卡登记管理,每种物品对应一张货卡。登记物资的进、销、存数量。并做到帐卡物相符。
库存物资应根据部门用量合理补仓,对用量不大或长时间不用的物资应要求用料部门自行申购,以免造成库存积压浪费。
对即将过期或库存时间过长的货物,应列表通知各用料部门跟进处理。对用料部门无法处理的,应知会采购部通知供应商退货。对因货物质量问题给酒店造成不良影响的,应要求供应商赔偿。
进出仓物品应及时进行帐务登记,做到日清月结,保证库存物资帐实相符、帐帐相符。
对库存物资应定期进行盘点。盘点时应逐一点算,不得随便估算,虚报瞒报,以保证库存物资的准确与真实。发现库存物资盈余、短缺、质变等情况的,应查明原因,及时汇报,按相关程序办理报损及盈余手续后,进行帐务调整。
仓库应保持通风、干燥,仓存物资应经常检查、经常翻动,以防止物资发生质变、虫害或鼠害。
仓库管理人员应做好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应经常打扫、经常清洗,保证仓库的整洁与干净。
供应商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xx采购市场秩序,防范xx采购风险,规范供应商经营行为,确保xx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xx省xx采购供应商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供应商是指具备向采购机关带给货物、工程和服务潜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包括中国供应商和外国供应商。
第三条:没有取得市级xx采购供应商资格或未透过省级xx采购资格预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市级xx采购活动。
第二章:申请市级xx采购供应商资格的条件
第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能够申请取得xx采购中国供应商资格:
(一)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职责的潜力;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四)具备完善的生产、供货或带给服务的'潜力;
(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和经营状况;
(六)履行缴纳社会保障、税收义务;
(七)生产企业或经营商品贴合国家环保标准;
(八)法人代表在申请资格前没有职业和刑事犯罪记录;
(九)原则上供应商经营时间在一年以上,特殊行业要在三年以上;
(十)xx采购管理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申请取得xx采购外国供应商资格:
(一)经批准,一次性准入xx采购市场的外国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公约、条约、协定所承诺的,准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xx采购市场的外国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外国供应商享有并履行与中国供应商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供应商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xx采购供应商享有以下权利:
(一)贴合xx采购市场准入条件的,可按规定向xx采购管理机关申请资格审定;
(二)取得xx采购市场准入资格的供应商,能够参加xx采购活动,能够对招标、评标等有关规定提出质疑;
(三)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能够在规定的时限内向xx采购管理机关提出书面投诉。
第六条:xx采购供应商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如实向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带给资格审查的有关资料;
(二)参加xx采购活动时,要及时带给相关材料。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要按照规定足额交纳;
(三)供应商中标后,要与采购机关签订采购合同,并按照合同的规定认真履约;
(四)按照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的要求定期带给商品信息;
(五)理解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对采购合同执行状况的质询和检查。
第四章:xx采购供应商资格申请与审核
第七条:市级供应商的xx采购市场准入资格,由xx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查批准。
第八条:供应商资格的审定程序
(一)带给书面申请,并带给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国家技术监督局统一认定的代码证正本及副本复印件;
2、银行信用证明;
3、法定代表人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特许经营许可证、行业资质证、授权代理证原件及复印件;
5、拥有生产、经营或办公场所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生产或经营范围以及主要产品、商品目录;
7、要求带给上一年度和申请近期的财务报告;
8、公司简况、业绩、售后服务等;
9、有关资格审定的其他材料。
(二)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组织资格审定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三)xx采购管理办公室审定后向取得市场准入资格的供应商颁发《xx市xx采购供应商市场准入证书》。
第五章:供应商的变更和终止
第九条: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对供应商的市场准入资格每年审核一次。
第十条:供应商市场准入资格的适用范围,原则上,经省级xx采购管理机关审定的供应商市场准入资格对市级有效,但要到市级xx采购管理办公室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要对取得市场准入资格的供应商履约和服务状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作为下一年度市场准入资格审核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供应商的违规处理
第十二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可给予取消市场准入资格一至三年或直至取消市场准入资格的处罚:
(一)带给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准入资格的;
(二)带给虚假投标材料的;
(三)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四)与采购机关或者社会中介机构违规串通的;
(五)开标后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机关签订采购合同的;
(七)向采购主管机构、采购机关、社会中介机构等行贿或者带给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八)拒绝财政部门的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状况、带给材料的;
(九)其他违反xx采购规定的情形;
(十)其他触犯国家法律的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xx年x月x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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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供应商管理制度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