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管理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制度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制度管理制度1
为充分满足社区患者用药的需求,在不违反相关政策的情况下,适当扩充社区药品目录。具体办法如下:
一、药品供应范围
1、符合《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社区卫生用药报销范围》的`药品。
2、医保政策放开的慢病管理限级别用药。
3、多数患者有需求的药品。
二、药品供应原则
1、根据临床具体情况,在合理用药的前提下满足患者用药需求,特别是保证慢病患者用药的连续性。
2、认真落实《处方管理办法》,每个社区站常备药品,每个品种口服、注射制剂不超过2种。患者的个别需求,由临时配送解决。
三、药品申报流程
1、各社区站对患者提出的、原目录中禁止申领或者目录外的药品进行登记,并将记录报给保障部。
2、经社卫生中心药事委员会会议讨论审核,须符合相关政策及有关规定,经药事会讨论审核通过的药品由保障部协调配送企业供货,并将药品纳入社区用药目录。
3、药品到位后,及时反馈社区站。
4、保障部应定期向药事会通报药品使用情况。
制度管理制度2
公司的生存依赖于客户,只有赢得了客户,才能赢得市场,获得利益与发展。分析客户潜在的需求和期望,可以针对性地向客户提供延伸服务,不断满足或超越客户的预期值,从而不仅可以增加公司的利润,更能巩固客户忠诚度。
对客户需求的识别主要是从管理、服务及经营三个方面进行识别。
1、对管理方面的识别
即指我们提供的管理带给客户的价值,包括客户期望的环境质量、绿化质量、维修保养质量、供水供电质量、电梯运行质量等。管理质量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服务质量的高低,因为只有保证管理质量,才能提供一个清洁、优美、舒适、方便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对管理方面的识别,是识别客户的期望值底线,以确定在满足客户基本期望值的基础上,建立一个稳定的、经济的管理体系。
2、对服务方面的识别
主要是客户接受服务时的感觉,也即客户对服务的认知程度。如接待客户时的'态度、动作、环境,接待客户投诉时的方式,::服务完成后的后续跟进动作等。服务质量的高低关键取决于客户的感觉,主观性较强;只有及时识别客户对服务的需求,了解客户希望见到的改进,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内作出改进,才能让客户主观感觉到服务质量在提高。
3、对经营方面的识别
通过对客户的行为进行分析,记录客户和潜在客户的购买行为,鉴别客户购买兴趣的产生原因、一段时间内的购买模式,来判断客户的需求取向,建立客户的购买计划和时间表,从而决定提供何种商品/服务,最后制定一个让客户觉得前景优惠、有利可图的购买模式。
客户需求由管理处进行识别,由品质部负责统计分析并组织实施。客户的管理及服务方面的需求由管理处具体实施;客户的经营需求由e家网负责实施,即由e家网负责提供经营服务或寻找经营服务供方。
制度管理制度3
1.票务员要熟悉通往各地的火车线路、轮船航线、飞机班次;熟知车、船、机各班次线路的始发、沿途经过的`地方和终点站,抵达各站的准确时间、运行所需时间和各地的中转站情况等。
2.在接受客人订票时,要问清客人姓名、所住房号,请客人填写订票单,填好后逐项进行核对,向客人收取押金,然后将订票单一联交给客人,作为取票凭证,并将订单进行整理后与车站、机场联系,选购车(船、机)票;
3.接受订好的机票时,将票上的时间、地点、车次,分别与订票单核对,无误后方可收取,并将票价、收取的手续费核算准确,把票和剩余款分别装入客人订票袋中,按客人房号迅速送到客人手中,与客人当面核对无误后收回取票单;遇到实在办不到的事情,要耐心向客人解释,帮助客人出主意、想办法,为客人推荐临近车(船、航班)次,或采取别的补救方法,尽量使客人感到满意。
5.没有征得客人同意,订票员不得擅作主张,随意更改车(船、航班)次。
制度管理制度4
一.入库流程
1、根据票务大厅到货通知在钢材到达后,收货人员根据司机的随车清单清点收货。
2、收货人员应与司机共同打开车门检查钢材状况,如钢材有严重受损状况,需马上通知主管和相关商家等候处理,如钢材状况完好,开始卸货工作。
3、卸货时,收货人员必须严格监督钢材的装卸状况(小心装卸),确认钢材的数量,生产日期与清单严格相符。任何变形、短缺必须在收货单上严格注明,并保留一份由司机签字确认的文件,如事故记录单,运输质量跟踪表,送货单等。变形、短缺的情况须及时上报,以便及时通知客户。
4、收货人员签收送货清单,并填写相关所需单据,将有关的收货资料钢材名称、数量、生产日期或批号、钢材状态等交主管。
5、接单后必须在当天完成将相关资料通知记入台帐。
6、变形钢材须与正常钢材分开单独存放,等候处理办法,并存入相关记录。
二.出库流程
1、所有的出库必须有公司授权的单据(授权签字,印章)作为出库依据。
2、接到公司出库通知时,仓管进行单据审核(检查单据的正确性,真实性),审核完毕后,通知运输部门安排车辆。
3、仓管严格依据出库单发货,如发现出库单上或钢材数量有任何差异,必须及时通知主管,并在出库单上清楚注明问题情况,以便及时解决。
4、仓管依据出库单核对备货数量,依据派车单核对提货车辆,并检查承运车辆的状况后方可将钢材装车。
5、仓管按照派车单顺序将每单钢材依次出库,并与司机共同核对出库钢材编号、数量、状态等。
6、装车后,司机应在出仓单上写明车号、姓名,同时仓管、司机签字。
三.库存管理
1、钢材存放
1.1根据钢材特性和客户要求选择合适的存储场所,保持库房的干燥通风、清洁干净。
1.2不得与酸、碱、盐、水泥等对钢材有侵蚀性的材料堆放在一起,做好防腐、防潮、防损坏工作。
1.3钢材必须保持清洁,长期存放的钢材须定期打扫尘土,钢材上不许放置任何与钢材无关的物品。
1.4钢材码放要合理堆垛,料跺应稳固,垛位的质量不应超过地面的承载力,垛底要垫高30-50cm。根据钢材的形状、大小和质量,确定平放、坡放、立放等不同放置方法。不同品种的钢材应分别堆放,防止混淆。
1.5根据仓库布局合理堆放入库钢材,尽量减少钢材的二次转运。入库钢材必须分类、分批次堆放,做到按产品性能进行分堆标示,确保堆放合理,标示明确。
1.6垛与垛之间应留有一定的通道,检查道一般为0.5m,出入通道视材料大小和运输机械而定,一般为1.5-2m。
1.7露天堆放角钢和槽钢应俯放,即口朝下,工字钢应立放,钢材的i槽面不能朝上,以免积水生锈。
2、盘点
2.1所有的钢材每个月必须大盘一次。对a类钢材须每周盘一次。b类半个月盘一次,c类每月一次。
2.2盲盘:针对每次盘点,接单人员打印盘点表,不包括钢材数量,交给盘点人员。至少两名盘点人员进行盘点,将盘点数量填写在空白处,盘点后由二人共同签字确认数量。将盘点表交于报表人员,报表人员将盘点数量输入盘点表,进行数量的匹配,如有数量的差异,需重新打印差异单,进行二次盘点,二次盘点后无差异存档。如有差异,需进行核查,如发现有收发货错误的,需及时联系客户,是否能挽回损失,无法挽回的损失,按照事故处理程序办理。
四.仓库日常管理
1、库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作业工具在不用时,停放在指定区域。
3、仓库照明设备是否完好、安全。(检查方法:将库内的灯全部打开,检查是否有不亮的灯和亮度是否充足。)
4、仓库办单处是否整洁。(要求:a、所有单据摆放整齐;b、有清晰的分类)
5、钢材堆码无超高现象。
6、钢材堆放整齐、无变形钢材。(变形、搁置区存放的钢材除外)
7、各类警示标识(包括安全线路的箭头指示、禁止吸烟等)是否有效、整洁,张贴规范是否规范。
8、每次入库操作,是否正确、清晰填写并张贴“库存卡”。
9、台账库存和实际库存是否一致。
10、同库、同品种的`钢材必须堆放于同区域或相近区域;同品种的钢材应该存放于同一仓库。
11、同一客户的钢材,如果可以共存于一个仓库,且一个仓库能够存放的下,那么该客户的钢材必须存放于同一仓库。
五.仓库安全防火责任制
1、要认真执行《消防法》关于仓库防火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2、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本库储存物资的性质、数量、分布情况等。
3、不准在仓库周围堆放易燃可燃物,并要经常清理杂物。
4、按规定安装所需要的照明设备,不准随便乱拉线,安装电气设备、电加热器。
5、电闸要设总闸、分闸,并应将电闸安装在室内,工作结束应立即拉掉电闸。
6、禁止在库内动用明火,如需要用火,必须经有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
7、不准在库内住人,无关人员禁止入库。
8、管理人员对消防用水地点,必须十分清楚,要经常保持道路畅通,要会报警、会使用、保养灭火器。
9、非专业人员不得操作仓库内的行车、汽车等装卸设备,以防意外的发生。
六.仓库值班室管理制度
1、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项。
2、熟悉业务,认真钻研,提高业务水平。文明值班,积极妥善地处理好职责范围内的业务。
3、重大、紧急和超出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应及时地向上级部门、公司领导汇报和请示。
4、加强安全责任,保守机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有关公司内部的情况。
5、维护好仓库秩序,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仓库。
6、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并在交班前写好值班记录,以便分清责任。
制度管理制度5
一、专家门诊实行准入、退出制度,普通门诊安排高年资住院医师以上、专科门诊安排主治及以上职称医师出诊。
二、由各科负责门诊出诊医师排班,原则上不能擅自更换门诊时间。
三、门诊医生应在指定开诊时间前10分钟到达诊室,做好开诊准备工作。
四、出诊医师严格按排班要求出诊,科室提前一周把排班表交门诊部,若有特殊原因不能出诊时,应至少提前24小时向科主任请假,科主任安排其他相同专业、相同或更高职称的医生代替出诊并通知门诊办,门诊办负责联系已预约的患者更改预约时间或取消预约。
五、门诊医师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六、门诊部每天对门诊医师登录时间进行考勤。
制度管理制度6
1、对临时休息、住宿的要求
⑴、本公司人员以及外来人员需临时休息或住宿要进行登记,填制登记簿,详细写明入住房号、入住人数、入住时间、离开时间。
⑵、对临时休息或住宿提供必要的服务,如茶水等。
⑶、对临时休息或住宿的人员,需要收取费用的,要统一标准,并开具收款收据(或发票),登记入帐,妥善保管好钱款,并及时上交公司财务科。
⑷、对临时休息或住宿人员应提醒其注意公共场所文明,并要求其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治安管理条例,如不得酗酒、赌博、滋事,更不能从事“黄色”活动,如有违反,应及时同公司领导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得到处理解决。如情形严重,要及时同公安部门取得联系,以免事态恶化。
2、对倒班宿舍卫生的要求
⑴、 对常住人员要固定房间,床单、被褥等做到一周一换;对临时休息人员,床单、被褥等一人一换。退换下来的床单、被褥要及时清洗晾晒,始终保持其清洁干燥。
⑵、对客房要及时进行清扫、消毒、通风,始终保持房间的整洁,做到窗明几净。
⑶、卫生间要经常清扫、冲洗,保持清洁。
⑷、走廊、楼梯要保持干净。
⑸、花卉要摆放整齐,经常浇水,使其鲜活美观。
3、对倒班宿舍工作人员要求
⑴、倒班宿舍工作人员要勤勉尽职,热情有礼,服务周到,无论对待公司人员还是外来客人,都要文明礼貌,能做到的尽量做到,确实做不到的要好好解释,避免不必要的矛盾。
⑵、倒班宿舍工作人员要做好临时休息或住宿人员登记工作,搞好倒班宿舍内外卫生。
⑶、倒班宿舍工作人员要提醒入住人员注意安全,并防范安全隐患的发生。
⑷、倒班宿舍工作人员要注意消防,对消防隐患要及时发现并处理,杜绝火灾的发生。
4 对倒班宿舍物品管理
⑴、对倒班宿舍的'所有物品、用具登记造册,由专人保管。购置的物品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领用时办理领用手续,保管人员据有效的入库和领用手续登记实物明细帐。每月根据明细帐同实物清点核对,并填制盘点表一式叁份,自存一份,报财务科一份,报公司主管领导一份,对实际清点数量与明细帐不一致的要写明原因,随同盘点表一同报出。
⑵、对需要添置的物品,首先要报计划,根据经公司领导批准的计划进行采购,采购时货比三家,选择质优价廉的进行采购。
⑶、倒班宿舍建立收支流水帐,每日及时登记收支情况,结出现金余款,并妥善保管好未用现金。
⑷、公司财务科定期或不定期对倒班宿舍的实物明细帐和收支流水帐进行核对、检查,及时指出不足和需改进地方。
制度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35kv(33kv)及以下所属设备停电检修及操作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设备利用水平,确保电网安全运行,提高供电可靠性,减少停电时间,依据电力相关法规,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为保证35kv(33kv)及以下集电线路安全、连续供电,减少操作次数及因停电而带来的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35kv(33kv)及以下所有设备的检修和试验都必须纳入设备检修计划,并适用本管理办法。由调度管辖的设备,由调度统一调度和综合统筹安排停电检修工作,各风厂应密切合作,严格按计划检修,减少临时性和重复性停电。
本制度适用于xx风电公司所辖各风厂35kv、33kv及以下集电线路停、送电操作。
第二章术语与定义计划停电计划停电是指供电设施根据年度、季度、月度检修计划中所确定的检修日期、检修项目所需的按规定程序经过调度批准的停电,以及按照事先计划安排的按规定程序经过调度批准的停电。
非计划停电
非计划停电是指事先无正式计划安排的停电,包括临时停电、配合停电、事故停电、紧急停电。临时停电临时停电是指事先无正式计划安排,但在停电操作以前按规定程序经过调度批准的停电,临时停电包括临时检修停电、临时施工停电。
配合停电
配合停电是指由调度下令的因其它单位工作需要的配合性停电。
事故停电
事故停电是指因各种原因引起线路保护装置动作断路器跳闸,未能按规定程序向调度提出申请的'停电。
紧急停电
紧急停电是指威胁人身、设备安全或发现重大缺陷、事故隐患,如不及时停电将造成人身、设备伤害或引起重大事故的情况下而安排的按规定程序经过调度批准或未能按规定程序向调度提出申请的紧急性停电。
第三章停电审批程序
计划停电的审批程序
公司所辖各风厂35kv(33kv)及以下集电线路计划停电应由风厂专工(或风厂副经理、经理)提前7天将填写好的35kv(33kv)及以下集电线路停电审批表上报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签署意见后上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加盖生产技术部公章后审批表生效,风厂接到生效的审批表传真件后方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安排停电相关事宜。
临时停电的审批程序
公司所辖各风厂35kv(33kv)及以下集电线路临时停电应由风厂专工(或风厂副经理、经理)提前30分钟将填写好的35kv(33kv)及以下集电线路停电审批表上报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签署意见后上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加盖生产技术部公章后审批表生效,风厂接到生效的审批表传真件后方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安排停电相关事宜。
配合停电的审批程序
公司所辖各风厂35kv(33kv)及以下集电线路配合停电应由风厂专工(或风厂副经理、经理)提前10分钟将填写好的35kv(33kv)及以下集电线路停电审批表上报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签署意见后上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加盖生产技术部公章后审批表生效,风厂接到生效的审批表传真件后方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安排停电相关事宜。
事故停电的审批程序
公司所辖各风厂35kv(33kv)及以下集电线路发生事故停电时,风厂专工(或风厂副经理、经理)应在事故停电发生后20分钟内立即用有录音的电话汇报生产技术部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并同时汇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汇报内容应内容详实、语言简练、表述清晰,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事故现象、保护动作情况、当时负荷情况、事故原因分析等内容。然后根据生产技术部领导和公司主管副总经理的指示进行进一步的处理事宜。
紧急停电的审批程序
公司所辖各风厂35kv(33kv)及以下集电线路需要紧急停电时,风厂专工(或风厂副经理、经理)应立即组织好本风厂全体职工首先进行紧急停电等处理事宜,处理完毕后立即用有录音的电话汇报生产技术部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并同时汇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汇报内容应内容详实、语言简练、表述清晰,说明紧急停电的原因、执行紧急停电的时间、当时负荷情况、紧急停电后的进一步处理情况等内容。然后根据生产技术部领导和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的指示进行下一步的处理事宜。
第四章送电审批程序
送电的审批程序公司所辖各风厂35kv(33kv)及以下集电线路送电应由风厂专工(或风厂副经理、经理)提前1小时将填写好的35kv(33kv)及以下集电线路送电审批表上报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签署意见后上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加盖生产技术部公章后审批表生效,风厂接到生效的审批表传真件后方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安排送电相关事宜。
第五章停、送电审批表的填写
为加强对停、送电审批程序的检查和考核,停、送电审批表应保存至次年年底,原件保存在生产技术部,传真件保存在提出申请的风厂。
停、送电审批表由风厂专工(或风厂副经理、经理)用钢笔或中性笔填写好相关内容后传真至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分管领导负责停、送电审批表的最后完成。办理完毕后,将生效的停、送电审批表传真至相应风厂执行并存档。
停、送电审批表的填报流程为:风厂专工(或风厂副经理、经理)填写好相关内容后提出计划提报人签字风厂负责人签字传真至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并经生产技术部主管领导审阅后交由公司主管副总经理签署意见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同意后由生产技术部分管领导在审批表上加盖生产技术部公章审批表生效生产技术部将生效后的审批表传真至提出申请的风厂并将此审批表进行存档风厂根据审批表上所签署的意见进行相应执行并将此审批表存档。所有人员签字均不得代签,在当时确实无法履行签字手续时,可电话征得当事人同意,事后由当事人进行补签。
停、送电申请审批表的编号规定。停电申请审批表的编号:由生产技术部分管领导按收到停电申请审批表的时间顺序连续编号,不需区分提出申请的风厂,如20xx年收到的第一份停电申请审批表编号应编写为tdxx-10001,第二份停电申请审批表编号应编写为tdxx-10002,以此类推。
送电申请审批表的编号:由生产技术部分管领导按收到送电申请审批表的时间顺序连续编号,不需区分提出申请的风厂,如20xx年收到的第一份送电申请审批表编号应编写为sdxx-10001,第二份送电申请审批表编号应编写为sdxx-10002,以此类推。其中标头td代表是停电申请,sd代表是送电申请,此标头必须具备,不得缺失。xx代表风厂:01代表赛罕坝风厂,02代表东山风厂,03代表达里风
厂,04代表大黑山风厂,05代表道德风厂,06代表查干哈达风厂。
第六章附则
本管理制度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35kv(33kv、10kv)集电线路停电审批表附件二:35kv(33kv、10kv)集电线路送电审批表
附件一: 35kv(33kv、10kv)集电线路停电审批表编号:风厂名称计划停电线路名称及编号计划停电日期及时间计划恢复送电日期及时间计划提报人风厂负责人计划提报日期及时间停电性质停电理由生产技术部意见批准人: (签章)年月日主管领导意见
制度管理制度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游艇安全管理,保障水上人命和财产安全,防治游艇污染水域环境,促进游艇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和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环境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内游艇航行、停泊等活动的安全和防治污染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游艇,是指仅限于游艇所有人自身用于游览观光、休闲娱乐等活动的具备机械推进动力装置的船舶。
本规定所称游艇俱乐部,是指为加入游艇俱乐部的会员提供游艇保管及使用服务的依法成立的组织。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统一实施全国游艇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污染水域环境的监督管理。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依照职责,具体负责辖区内游艇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污染水域环境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检验、登记
第四条 游艇应当经船舶检验机构按照交通运输部批准或者认可的游艇检验规定和规范进行检验,并取得相应的船舶检验证书后方可使用。
第五条 游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船舶检验机构申请附加检验:
(一)发生事故,影响游艇适航性能的;
(二)改变游艇检验证书所限定类别的;
(三)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证书失效的;
(四)游艇所有人变更、船名变更或者船籍港变更的;
(五)游艇结构或者重要的安全、防污染设施、设备发生改变的。
第六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航行、停泊的游艇,应当取得船舶国籍证书。未持有船舶国籍证书的游艇,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航行、停泊。
申请办理船舶国籍登记,游艇所有人应当持有船舶检验证书和所有权证书,由海事管理机构审核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国籍证书》。
长度小于5米的游艇的国籍登记,参照前款的规定办理。
第三章 游艇操作人员培训、考试和发证
第七条 游艇操作人员应当经过专门的培训、考试,具备与驾驶的游艇、航行的水域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水上消防、救生和应急反应的基本要求,取得海事管理机构颁发的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
未取得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的人员不得驾驶游艇。
第八条 申请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未满60周岁;
(二)视力、色觉、听力、口头表达、肢体健康等符合航行安全的要求;
(三)通过规定的游艇操作人员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第九条 申请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的,应当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授权的海事管理机构组织的考试。
申请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的,应到培训或者考试所在地的海事管理机构办理,并提交申请书以及证明其符合发证条件的有关材料。
经过海事管理机构审核符合发证条件的,发给有效期为5年的相应类别的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
第十条 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的类别分为海上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和内河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
第十一条 持有海船、内河船舶的船长、驾驶员适任证书或者引航员适任证书的人员,按照游艇操作人员考试大纲的规定,通过相应的实际操作培训,可以分别取得海上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和内河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
第十二条 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的有效期不足6个月时,持证人应当向原发证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换证手续。符合换证条件中有关要求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给予换发同类别的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
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丢失或者损坏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补发。
第十三条 依法设立的从事游艇操作人员培训的`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船员培训管理规定的要求,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批准。
第四章 航行、停泊
第十四条 游艇在开航之前,游艇操作人员应当做好安全检查,确保游艇适航。
第十五条 游艇应当随船携带有关船舶证书、文书及必备的航行资料,并做好航行等相关记录。
游艇应当随船携带可与当地海事管理机构、游艇俱乐部进行通信的无线电通信工具,并确保与岸基有效沟通。
游艇操作人员驾驶游艇时应当携带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
第十六条 游艇应当按照《船舶签证管理规则》的规定,办理为期12个月的定期签证。
第十七条 游艇应当在其检验证书所确定的适航范围内航行。
游艇所有人或者游艇俱乐部在第一次出航前,应当将游艇的航行水域向当地海事管理机构备案。游艇每一次航行时,如果航行水域超出备案范围,游艇所有人或者游艇俱乐部应当在游艇出航前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名、航行计划、游艇操作人员或者乘员的名单、应急联系方式。
第十八条 游艇航行时,除应当遵守避碰规则和当地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特别航行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游艇应当避免在恶劣天气以及其他危及航行安全的情况下航行;
(二)游艇应当避免在船舶定线制水域、主航道、锚地、养殖区、渡口附近水域以及交通密集区及其他交通管制水域航行,确需进入上述水域航行的,应当听从海事管理机构的指挥,并遵守限速规定;游艇不得在禁航区、安全作业区航行;
(三)不具备号灯及其他夜航条件的游艇不得夜航;
(四)游艇不得超过核定乘员航行。
第十九条 游艇操作人员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第二十条 游艇应当在海事管理机构公布的专用停泊水域或者停泊点停泊。
游艇的专用停泊水域或者停泊点,应当符合游艇安全靠泊、避风以及便利人员安全登离的要求。
游艇停泊的专用水域属于港口水域的,应当符合有关港口规划。
第二十一条 游艇在航行中的临时性停泊,应当选择不妨碍其他船舶航行、停泊、作业的水域。不得在主航道、锚地、禁航区、安全作业区、渡口附近以及海事管理机构公布的禁止停泊的水域内停泊。
第二十二条 在港口水域内建设游艇停泊码头、防波堤、系泊设施的,应当按照《港口法》的规定申请办理相应许可手续。
第二十三条 航行国际航线的游艇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船舶进出口岸的规定办理进出口岸手续。
第二十四条 游艇不得违反有关防治船舶污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向水域排放油类物质、生活污水、垃圾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游艇应当配备必要的污油水回收装置、垃圾储集容器,并正确使用。
游艇产生的废弃蓄电池等废弃物、油类物质、生活垃圾应当送交岸上接收处理,并做好记录。
第五章 安全保障
第二十五条 游艇的安全和防污染由游艇所有人负责。游艇所有人应当负责游艇的日常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确保游艇处于良好的安全、技术状态,保证游艇航行、停泊以及游艇上人员的安全。
委托游艇俱乐部保管的游艇,游艇所有人应当与游艇俱乐部签订协议,明确双方在游艇航行、停泊安全以及游艇的日常维护、保养及安全与防污染管理方面的责任。
游艇俱乐部应当按照海事管理机构的规定及其与游艇所有人的约定,承担游艇的安全和防污染责任。
第二十六条 游艇俱乐部应当具备法人资格,并具备下列安全和防污染能力:
(一)建立游艇安全和防污染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专职管理人员;
(二)具有相应的游艇安全停泊水域,配备保障游艇安全和防治污染的设施,配备水上安全通信设施、设备;
(三)具有为游艇进行日常检修、维护、保养的设施和能力;
(四)具有回收游艇废弃物、残油和垃圾的能力;
(五)具有安全和防污染的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具备相应的应急救助能力。
第二十七条 游艇俱乐部依法注册后,应当报所在地直属海事局或者省级地方海事局备案。
交通运输部直属海事局或者省级地方海事局对备案的游艇俱乐部的安全和防污染能力应当进行核查。具备第二十六条规定能力的,予以备案公布。
第二十八条 游艇俱乐部应当对其会员和管理的游艇承担下列安全义务:
(一)对游艇操作人员和乘员开展游艇安全、防治污染环境知识和应急反应的宣传、培训和教育;
(二)督促游艇操作人员和乘员遵守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污染管理规定,落实相应的措施;
(三)保障停泊水域或者停泊点的游艇的安全;
(四)核查游艇、游艇操作人员的持证情况,保证出航游艇、游艇操作人员持有相应有效证书;
(五)向游艇提供航行所需的气象、水文情况和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航行通(警)告等信息服务;遇有恶劣气候条件等不适合出航的情况或者海事管理机构禁止出航的警示时,应当制止游艇出航并通知已经出航的游艇返航;
(六)掌握游艇的每次出航、返航以及乘员情况,并做好记录备查;
(七)保持与游艇、海事管理机构之间的通信畅通;
(八)按照向海事管理机构备案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内部管理的应急演练和游艇成员参加的应急演习。
第二十九条 游艇必须在明显位置标明水上搜救专用电话号码、当地海事管理机构公布的水上安全频道和使用须知等内容。
第三十条 游艇遇险或者发生水上交通事故、污染事故,游艇操作人员及其他乘员、游艇俱乐部以及发现险情或者事故的船舶、人员应当立即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游艇俱乐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救援到达之前,游艇上的人员应当尽力自救。
游艇操作人员及其他乘员对在航行、停泊时发现的水上交通事故、污染事故、求救信息或者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需要施救的,在不严重危及游艇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游艇应当尽力救助水上遇险的人员。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游艇、游艇俱乐部和游艇操作人员培训机构实施监督检查。游艇俱乐部和游艇所有人应当配合,对发现的安全缺陷和隐患,应当及时进行整改、消除。
第三十二条 海事管理机构发现游艇违反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和防治船舶污染环境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责令游艇立即纠正;未按照要求纠正或者情节严重的,海事管理机构可以责令游艇临时停航、改航、驶向指定地点、强制拖离、禁止进出港。
第三十三条 海事管理机构发现游艇俱乐部不再具备安全和防治污染能力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未按照要求整改或者情节严重的,可以将其从备案公布的游艇俱乐部名录中删除。
第三十四条 海事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应当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未取得游艇操作人员培训许可擅自从事游艇操作人员培训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还应当没收违法所得。
第三十六条 游艇操作人员培训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暂扣培训许可证6个月以上2年以下直至吊销的处罚:
(一)不按照本规定要求和游艇操作人员培训纲要进行培训,或者擅自降低培训标准;
(二)培训质量低下,达不到规定要求。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在海上航行的游艇未持有合格的检验证书、登记证书和必备的航行资料的,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海事管理机构有权责令其停止航行;对游艇操作人员,可以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并扣留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3至12个月。
违反本规定,在内河航行的游艇未持有合格的检验证书、登记证书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航行,拒不停止的,暂扣游艇;情节严重的,予以没收。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游艇操作人员操作游艇时未携带合格的适任证书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可处以20xx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游艇操作人员持有的适任证书是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吊销该适任证书,并处20xx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本规定,游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在海事管理机构公布的专用停泊水域或者停泊点停泊,或者临时停泊的水域不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二)游艇的航行水域超出备案范围,而游艇所有人或者游艇俱乐部未在游艇出航前将船名、航行计划、游艇操作人员或者乘员的名单、应急联系方式等向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第四十一条 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进行处罚。
第四十二条 海事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游艇从事营业性运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营运船舶的管理规定,办理船舶检验、登记和船舶营运许可等手续。
第四十四条 游艇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交纳相应的船舶税费和规费。
第四十五条 乘员定额12人以上的游艇,按照客船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制度管理制度9
西餐厅的外围环境就像是西餐厅的一个形象广告,外围环境干净、整洁,能给过往人群留下一个良好的第一印象,进而引起过路行人进店消费的欲望。所以,西餐厅的外围环境管理也是西餐厅日常经常管理中不可忽视的因素。西餐厅的外围环境主要有以下要求。
1、外围因素
(1)外围环境必须保持清洁卫生、无杂物、无纸屑等。
(2)保安人员衣装整齐统一,站姿挺拔,精神饱满。
(3)停车场干净、整洁,车辆进出有人指挥,停放规范有序。
2、停车场
(1)保持清洁,停车场内及时清扫,确保无纸屑。
(2)车辆停放有序、规范,车辆进出有人指挥,以方便车辆出入。
(3)指挥车辆时注意安全。
3、绿化
(1)检查迎宾树是否生长茂盛。
(2)周边小盆景摆放整齐、卫生,无枯叶、无泥水等。
(3)早晚浇水,不定期修剪,以防病虫害。
4、欢迎光临地毯
(1)保持地毯干净、无破损。洗地毯时选择晚上或营业轻闲时间以方便沥水。
(2)检查地毯反面地板卫生,是否有晒得发白、破漏现象。
5、遮阳伞
(1)遮阳伞不只遮阳,还要起到美化与宣传作用。
(2)遮阳伞的位置选定要注意,要摆放在合适的.位置。
6、海报栏
(1)检查并确保招聘海报整齐、规范,不可出现红纸手写的情况。
(2)确保海报无颜色晒白发旧现象。
(3)定期擦拭海报栏周边,保证卫生、干净。
7、玻璃
(1)玻璃明亮、清晰,从侧面看不到手印等任何痕迹。
(2)每天早上擦玻璃,包含自动门。
8、招牌
(1)保证招牌显眼,容易被路人看到。
(2)招牌清洁、无污垢,定期派人清洗。招牌上的文字或者图片无脱落和破损现象。
(3)检查射灯有无灯泡不亮现象,保证招牌晚上有灯光。
9、花圃
(1)查看花圃内有无枯草以及垃圾。
(2)定期派人对花草进行修剪和维护。
10、走道
(1)保持走道清洁、无杂物、无物品堆放。
(2)及时清扫,物品可以考虑放在地下室。
制度管理制度10
家居(广场)商场物业移交和接管管理流程
1预备移交接管的工作程序:
*新建家居广场成立后要安排物业工程技术人员提前介入项目建设,熟悉整个项目情况,为接管验收工作做好准备,应主动收集工程资料,并及时向工程项目部提出物业管理方面需要整改的意见和建议。
*新建家居广场于开业前一个月组成内部预接管验收小组,尽早掌握设施、设备的性能、操作方法,以利于接管验收的顺利进行,并分步进行家居广场内部组织的验收登记,填写预验收记录,将所发现的.问题汇总后反馈给项目部,由其督促施工单位实施整改工作。
2移交接管的准备工作:
*移交新建家居广场工程竣工验收后、开业前,家居广场应及时组建验收接管小组,对所接管的物业从使用人的角度进行综合性的验收接管,以确保所接管的物业基本合格,满足家居广场的质量要求和使用要求。
*由区域物业部负责,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物业接管验收小组;
3接管验收小组应当由以下部门人员组成:
*由商场物业部经理任接管验收小组组长
*商场物业部文员接管物业的产权、工程、设备资料和相关合同资料;
*商场部抽调楼层管理人员协助本楼层的验收移交工作;
*商场物业部具体负责房屋本体、公共设施设备和机电设备的验收移交工作;
*商场安全部负责对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的收集及对消防设施设备的验收移交
*制定接管验收工作计划;
*准备接管验收记录表格:
*《物业接管验收工作计划表》;
*物业设备设施交接清单》;
*《物业图纸资料交接清单》;
*《物业备品备件交接清单》;
*《物业工程遗留问题清单》;
*与工程项目部协调接管验收事项、具体时间、工作进度等;
制度管理制度11
一、为加强办公室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的管理,控制用品规格及节约经费开支,所有办公设备、设施及用品实行统一限量规范购买。
二、根据办公用品库存情况及以往消耗水平,确实购买数量,进行定期购买。既要保证正常储备,又要防止积压。办公用品库存不多或有特殊需求的情况下,按照成本最小原则,报学校采购部门批准后可单独购买。
三、购置
1.购置财产根据批准的年度预算执行,年初无预算而临时急需的财产,应作追加预算报学校审批后方可购买。
2.属专控商品必须办理控办审批手续后方可购置。
3.办公室负责财产购置工作,购置固定资产原则上应有两人以上,购买时要货比三家,保证质量。
4.购置财产必须由保管人员验收,并根据发票填写“入库单”一式二联,第一联由保管员留存入库账,第二联及发票送会计报销登账。
四、办公用品购置后由专人进行分类存放,填写物品清单,并进行定期整理,妥善保管。
五、分类管理
1.固定资产:凡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为固定资产。对单价虽不足500元,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财产,应按固定资产管理。对非购置、自制、接受捐赠和调拨的财产,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列为固定资产。
2.低值易耗品:单价在固定资产起点以下、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或单价在固定资产起点以上、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下的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
六、各办公室根据需要领取办公用品。领取办公用品时须在《物品领取登记簿》上填写物品名称、数量、时间及领取人姓名,特殊物品领取须写明用途。
七、按固定资产管理的办公用品报废时,要做好登记,并在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办理相应手续。
八、纪念品、礼品等交际应酬用的物品,领取时要经书记授权批准。
九、使用原则
1.全体工作人员要本着节约的原则使用办公用品,杜绝浪费现象。
2.要爱护公共财产,对应管理不善或失职而造成的财产丢失和损坏,应负赔偿责任。
3.财产内部调拨、赠送、变卖、报废、报损等必须履行严格报批手续。由财产管理部门书面申报,填制有关表格,经审核按规定报领导审批后方可处理。
4.年终要进行盘点工作。对财务盈亏情况作相应记录,报批领导审批后进行处理。
十、所有财产均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和管理,任何人不得随意侵占、挪用公共财产
制度管理制度12
目的
1.1. 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为了加强对生产过程中的危险作业的管理,防止触电、火灾、爆炸、高处坠落、中毒等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财产安全,严格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和建立健全有关审批手续,根据安全管理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
2.1. 各部门。
危险作业审批
3.1. 进行危险作业,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应由下达任务部门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经有关部门现场检查,符合作业条件,由公司指定人员审批后方可作业。
3.2. 审批危险作业应重点把好安全防护技术措施关。防护措施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法规、规范、标准和校颁布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制度的要求;
3.3. 如情况紧急,来不及履行审批手续,必须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执行部门应有负责人在现场指挥,严格按照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作业,并立即通知安全环境部。并将处理情况补填申请表;
3.4. 危险作业人员必须没有妨碍从事本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具有本作业所需要的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经验,严禁酒后作业。
危险作业范围
4.1. 高处作业(特别是高处交叉作业):凡离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2米以上的,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在高处有固定操作室的除外)。
4.2. 在有触电危险的环境作业或带电作业。
4.3. 在禁火区内或对忌火器物进行明火或易燃作业。
4.4. 进行爆破或有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4.5. 在轻质屋面(石棉瓦、玻璃钢瓦、木屑板等)上的作业。
4.6. 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
4.7. 大件吊装作业。
4.8. 其它有重大危险因素的作业。
4.9. 重量超过50t以上,产品发运及发运过程中的相关作业。
4.10. 有塌方、坍塌危险的土石方或拆除工程作业。
职业卫生
5.1. 危险作业中,执行部门应指派作业监护人员负责现场作业安全监护。
5.2. 危险作业人员要穿戴好防护用品,用具要完好无损,符合安全要求。
5.3. 危险作业区要清理整洁,通道畅通,要有明显标志和告示。
5.4. 作业前,要仔细认真地对作业环境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作业完成后,必须进行现场整理和清点。
5.5. 生产车间和仓库设置通风设施,使作业场所气体浓度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5.6. 在生产现场设置冲淋设施和洗手池。
5.7. 职工上岗前进行体检,工作期限定期进行体检,不安排有禁总症人员从事相关危险,有害作业,建立职工健康档案,据健康情况进行调整工种。
5.8. 按劳保用品配备标准,进行劳保用品的发放,并检查督促其正确穿戴,生产区域内严禁穿短裤、裙子、高跟鞋、拖鞋及带铁钉鞋,严禁赤膊上岗。
5.9. 接触有毒物质职工喝水,进食前必须洗手、洗脸,工作后淋浴更衣,注意个人卫生。
5.10. 在教育培训中,对生产中涉及的危险有害物质的危害有害性中毒后的处理方法,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培训、考核。
5.11. 作业场所定期进行空气监测。
5.12. 不断改进工艺、设备、使毒物浓厚、噪音、粉尘有效降低。
附则
6.1. 对违反规定的危险作业,造成工伤事故的,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2. 危险作业应作为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检查重点,安全环境部和有关人员要切实做好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6.3. 本规定至公布日开始实施。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制度管理制度13
第一章公司概况
合肥乐千年涂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04月11日,注册资金为伍佰万元,经营范围:内外墙涂料、内外墙保温材料,法定代表人是方超。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总则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二)、细则
一、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a、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是方超,职务:总经理,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 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b、第二负责人是黄知英,职务:安全员,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握汽车基本原理,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
c、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第三章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一、货物装载:
1、货物要堆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宽、超高、超重,保证运输全过程安全。
2、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3、整批货物装载完毕后,敞蓬车辆如需遮蓬布时必须严密,绑扎牢固,关好车门,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伤人。
二、货物运输:
1、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
2、行车过程中注意行车安全,文明礼让,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
三、货物卸载
1、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2、当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3、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安全。
4、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后返回。
第四章应急预案及事故处理
一、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二、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第五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机、轮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检。
2、驾驶员对车辆做定期保养,并送到专业维修厂做定期维护。
3、单位负责人定期询问驾驶员的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
4、定期抽查驾驶员对交通法规、法则的掌握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加强培训。
5、定期跟车送货,了解驾驶员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情况。
第六章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管理
1、将驾驶员信息登记在册,检查驾驶员证件的真实性。
2、定期检查驾驶员的相关驾驶证件,确保证件做定期审验。
3、定期与驾驶员进行座谈,了解情况。
4、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二)车辆管理
1、将每辆车的信息登记在册。
2、定期做车辆的维护:
(1)车辆维护的原则。车辆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保持车容整洁、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2)车辆维护的方式。车辆维护作业,包括清洁、检查、补给、润滑、紧圆、调整等,除主要总成发生故障必须解体时,不得对其进行解体。
(3)车辆维护的类别及作业范围。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维护主要作业范围如下:
日常维护: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
二级维护: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以检查、调整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季节性维护可结合定期维护进行。车辆二级维护前进行的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根据结果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结合二级维护一并进行。
强制维护:车辆的维护必须遵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按期强制执行。各级维护作业项目和周期的规定,必须根据车辆结构性能、使用条件、故障规律、配件质量及经济效果等情况综合考虑。
以上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将严格遵守,认真履行,组织实施,并不断加以完善、充实,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
制度管理制度14
1、按清洁主管的`指示执行工作。
2、合理安排各清洁员工之工作内容。
3、充分了解各种建材设备性质之特性,安排使用最适当只清洁材料及工具,解答清洁员遇到的技术难题。
4、作业时需与物管其他部门密切配合。
5、做好工作记录,检查各清洁员工之清洁报表。
6、负责起草季度养护计划和备品备件计划报经理审核。
8、管理好班组使用的各类工具,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的准备状态。
制度管理制度15
护卫员是管理处日常工作的骨干力量。管理处随时保有一定数量的护卫员,是应对突发事件的基本条件。为此,公司对护卫员的外出作出如下规定:
1.0外出的定义:凡离开管理处管理区域即为外出。
2.0护卫员外出处理个人事务。
2.1护卫员外出处理个人事务,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是在其休息时间内安排外出,且必须坚持外出告知制度。告知时,外出人应当在请假条上写明请假事由、需要时间、到达地点、联系人与联系方式等。
2.2正常情况下,护卫员同时在外的.人数,应当控制在管理处护卫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以内。即在一般情况下,管理处管理区域保有的护卫员,不得少于护卫员总数的66%。
2.3批准权限。护卫员个人利用休息时间外出处理个人事务,原则上必须在22:00前返回管理处。一般情况下,外出2小时以内的,可由班长批准;外出2小时至4小时的,可由护卫主管(或管理处管理人员中的值班员)批准;外出超过4小时或确实需要在外过夜的,必须经管理处领导或(受权)护卫主管批准。
2.4护卫员外出经过道口(大门)时,必须主动将经过批准的外出告知条交给道口当班护卫员,由道口(大门)当班护卫员在告知条上如实记录外出人外出的具体时间。当外出人返回时,须找道口(大门)当班护卫员销假。道口当班护卫员根据外出人返回的时间,在告知条上作好记录,同时签上自己的姓名。外出告知条由道口当班护卫员交给本班班长,再由班长转交给管理处。
2.5道口当班护卫员虚假填写外出人外出及返回时间的,按违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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