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物料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物料管理制度1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的安全管理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大厦
施工单位:
设备名称:龙门架及井架物作业内容
交底部门:交底人:施工期限:年 月日至年 月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提升机使用中应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并符合下列规定:
1)司机应按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对提升机各润滑部位,进行注油润滑;
2)维修保养时,应将所有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主电源并在闸箱处挂'禁止合闸'标志,必须时应设专人监护;
3)提升机处于工作状态时,不得进行保养、维修,排除故障应在停机后进行;
4)更换零部件时,零部件必须与原部件的材质性能相同,并应符合设计与制造标准;
5)维修主要结构所用焊条及焊缝质量,均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6)维修和保养提升机架体顶部时,应搭设上人平台,并应符合高处作业要求。
2.提升机应由设备部门统一管理,不得对卷扬机和架体分开管理。
3.金属结构码放时,应放在垫木上,在室外存放要有防雨及排水措施。电气、仪表及易损件的存放,应注意防震,防潮。
4.运输提升机各部件时,装车应垫平,尽量避免磕碰,同时应注意各提升机的配套性。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物料管理制度2
提升机安装后,应由主管部门组织按照本规范和设计规定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交付使用。使用前和使用中的检查宜包括下列内容:
(一)、使用前的检查:
1.金属结构有无开焊和明显变形;
2.架体各节点连接螺栓是否紧固;
3.附墙架、缆风绳、地锚位置和安装情况;
4.架体的安装精度是否符合要求;
5.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符合要求;
6.卷扬机的位置是否合理;
7.电气设备及操作系统的'可靠性;
8.信号及通讯装置的使用效果是否良好清晰;
9.钢丝绳、滑轮组的固接情况;
10.提升机与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防护情况。
(二)、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每月进行1次,由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检查内容包括:
1.金属结构有无开焊、锈蚀、永久变形;
2.扣件、螺栓连接的紧固情况;
3.提升机构磨损情况及钢丝绳的完好性;
4.安全防护装置有无缺少、失灵和损坏;
5.缆风绳、地锚、附墙架等有无松动;
6.电气设备的接地(或接零)情况;
7.断绳保护装置的灵敏度试验。
(三)、日常检查。日常检查由作业司机在班前进行,在确认提升机正常时,方可投入作业。检查内容包括:
1.地锚与缆风绳的连接有无松动;
2.空载提升吊篮做1次上下运行,验证是否正常,并同时碰撞限位器和观察安全门是否灵敏完好;
3.在额定荷载下,将吊篮提升至离地面1~2m高度停机,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和架体的稳定性;
4.安全停靠装置和断绳保护装置的可靠性;
5.吊篮运行通道内有无障碍物;
6.作业司机的视线或通讯装置的使用效果是否清晰良好。
(四)、操作使用及注意事项
1.操作者必须持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上岗,应熟悉本设备技术性能,能熟练掌握吊篮升降,特别是吊篮距平台3-5m高度位置时,注意及时停机,禁止吊篮冲顶和坠地。卷扬机出现故障时,及时拉断总闸;
2.使用吊篮前必须检查各连接件是否可靠,钢丝绳是否断股,升降机是否灵活,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3.交接班交待运行情况,发现故障应停机修理,禁止机械带病作业;
4.停机一段时间后,应先进行空机运行检查,然后才能带载运行;
5.禁止超载、偏载运行,禁止带人运行。个别超长物件需打开吊篮门运行时,宜减载30%,通常情况下要关好吊篮门运行,以防止物料震落伤人;
6.进入吊篮内载荷(贷物)应平稳,载荷重心应基本于吊篮水平面中心相一致,在长度和宽度方向应不得超过各自全长的1/6;
7.禁止在6级风以下作业;
8.收班时,离开操作现场前应放下吊篮,严禁将吊篮搁轩在支架上长时期停放;
9.禁止非操作人员启动卷扬机;
10.收班时要拉曾断电,锁好电源箱,防止无关人员启动卷宗扬机。
物料管理制度3
1.0目的
确保采购的物料符合服务质量的要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服务质量有影响的物料采购。
3.0职责
3.1各部门负责提出物料采购申请,做好物料使用记录。
3.2综合事务部负责审核采购申请,并负责物料的采购。
3.3综合事务部负责组织对服务供方的调查、评估、选择。
3.4各相关部门负责对供方的服务过程进行监督与考核。
4.0程序
4.1公司确定要采购服务后,对单件采购金额超过20xx元的物料,综合事务部负责进行市场调查,收集供方资料,对服务供方进行初审。
4.2初审内容包括:供方资质证明、公司简介、人员等。
4.3同一服务项目,除特殊情况外,通常至少应选择两家以上单位,并将初审结果予以记录。
4.4综合事务部将初审评价结果报总经理,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复评会议,并填写《服务供方复审表》,确定服务供方。复审内容包括:技术设备资料、服务价格、质量保证的承诺等。
4.5每年根据服务供方的合同执行情况及部门、管理处的.反馈意见,对其进行一次年审,年评审不合格者,取消其合格服务供方资格。
4.6综合事务部负责合格供方档案的建立。
4.7服务供方在服务提供过程中,如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应取消其合格服务供方资格,并重新选择评价。
4.8常用物料的采购
4.8.1使用部门填写《采购申请单》。
4.8.2报综合事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4.8.3综合事务部按批准后的采购申请单要求进行采购。
4.8.4对采购的物料由使用部门与采购人员共同验货,并在《采购申请单》内注明验货情况,办理领用手续。
4.8.5使用部门在使用时发现不合格材料应记录,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并与综合事务部联系,由综合事务部负责处理。
4.8.6物料领用人到各部门办理领用手续。
4.9应急采购处理
4.9.1由于材料使用部门无法预料,确属急需,使用部门可在综合事务部授权后直接在认可供应商处购买。
4.9.2材料购回后,使用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做好标记、记录使用地点、质量情况,事后需补办相关申请采购手续。
5.0物料验证
5.1公司所采购的物料均需检验,检验地点在公司或管理处。
5.2对于一般日常物料的采购多属零星采购,所以通常选用名牌产品,进货时只作数量、外观、规格等的验证,物料数量少于10个的,抽样100%。
5.3检验方法
5.3.1所有物料要求有合格证,物品数量应与《采购申请单》数量相符。
5.3.1所有物料要求有合格证,物品数量应与《采购申请单》数量相符。
5.3.2物料规格应和《采购申请单》上所列规格相符。
5.3.3外观:
5.3.3.1从包装看有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标志,是否在有效期内。
5.3.3.2物料本身接口处是否有不应有的松动;连接部位是否转动灵活;验证物品质地、颜色、尺寸符合购买要求;附件是否齐全。
6.0支持性工具
《服务供方评价表》
《服务供方复审表》
《采购申请单》
《不合格品处理单》
《物料领用单》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物料管理制度4
企业物料储存、保管、搬运管理办法
1.目的:
使物料储存、保管、搬运有序进行,以达到维护品质之功效。
2.范围:
公司所有物料
3.储存期限规定。
3.1电子元器件的有效储存期为12个月。
3.2塑胶件的有效储存期为4个月。
3.3五金件的有效储存期为6个月。
3.4包装材料的有效期为6个月。
3.5成品的有效储存期为12个月。
3.6化工及危险品的储存期按供应商提供的期限为准。
4.储存区域及环境。
4.1储存区分为:待处理区、良品区和不良品区。
4.2储存条件:仓储场地须通风、通气、通光、干净,白天保持空气流畅,下雨天应关好门窗,以保证物料干燥,防止受潮。
4.3仓库内物料以常湿常温(5―35°c,相对湿度为45%―85%)环境储存。
4.4易变质物料在仓储期,要采取封保鲜纸、消毒等适当措措,防止产品变质。
5.储存规定。
5.1储存应遵循三原则:防火、防水、防压;定点、定位、定量;先进先出。
5.2物料上下叠放时要做到“上小下大,上轻下重、中间常用”。
5.3易受潮物料,严禁直接摆放于地上,应放货架或卡板上进行隔离。
5.4呆料废料必须分开储存。
5.5不允许有火种进仓,晚上下班前应关好门窗及电源。
6.安全
6.1对危险化学物品的保管,须遵守“三远离,四严禁”的原则,即“远离火源,远离水源、远离电源,严禁混合堆放、严禁阻塞通道、严禁阻塞灭火器、严禁超高”。
6.2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物品要进入指定区域,并有专人保管。
6.3认真执行货仓管理的'“十二防”安全工作,即:防火、防水、防锈、防腐、防蛀、防磨、防爆、防电、防盗、防晒、防倒塌、防变形。
6.4仓内严禁烟火、严禁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6.5定期检查电线绝缘是否良好。
6.6消防设施齐全,按消防部门颁布的标准配备,每季度定期检查一次,确保其使用功能。
7.保管。
7.1仓管员应将仓库内储存区域与料架分布情形绘制《物料储位图》挂于仓库明显处,当物料存放区域有变更之时,储位图应做相应变更。
7.2坚持每回巡仓和物料抽查制度,定期清理仓库呆滞料和不合格品。
7.3对仓库内保存期满的产品,应及时通知iqc重验。一经发现物料变质,要书面呈报上级。
7.4所有物料必须建立完整的账目和报表。
7.5每一物料应建立一张物料卡,除表明该物料之名称与储存位置外,并依卡的颜色分为a、b、c类,以示重点与一般管理。
7.6对不同的物料,在进厂后要有明显的标识。
7.7贵重物品要入箱入锁,并有专人保管。
7.8严格执行“5s”活动。
7.9查出变质物料及时隔离及处理。
8.收发。
8.1送领物料的资料手续不全或缺损时,无特殊批准,货仓严禁收发。
8.2遵守货仓收发料的时间规定,严禁私自收发料。
8.3严禁收发已经确认的不合格品(特殊情况需征得主管或品管部门的书面同意)
8.4未经iqc检验或无标识的物料不准入仓。
8.5严禁私自使用货仓物品。
9.搬运
9.1搬运时,重物放于底部,重心置中,并注意各层面之防护,堆放整齐于卡板上,用液压叉车入匀速推行。
9.2严禁超高、超快、超量搬运物料。
9.3物件堆叠,以不超过厂区规划道路宽度为限,高度不得超过200厘米为原则。
9.4人力搬运注意轻拿轻放,放置地面应平稳。
9.5货物承载运行应避开电线,水管及地面不平的地方。
9.6电梯载物应遵循《电梯安全使用规定》
9.7下雨时,应对搬运的物料进行防淋措施。
物料管理制度5
一、工作职责及处罚办法
1、物料采购合同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物料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到货日期、付款方式其期限、违约责任等,(采购订单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其中每缺少一项,罚款5元;所有合同(订单)都要编号保存,按季整理归档,没如期归档的罚款10元。
2、对新供应商要进行资质材料的收集,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经营)许可证、特殊行业资质证明、供应商基本情况调查表等,每缺少一项罚款5元,收集的材料交质保部确认、归档,没归档的每项罚款10元。
在业务往来中要建立供应商台帐,对供应商物料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到货日期、资金往来等均有详细记录,其中每缺少一项,罚款5元,未建立台帐每月罚款10元。
3、凡质检部以书面通知的质量问题都要建立物料质量台帐,对其基本情况作好详细记录,包括物料名称、规格、数量、是什么问题,物料供应商,发生日期、处理意见等,其中每缺少一项,罚款5元;对处理的问题要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供应商,并限期回复,未反馈给供应商的,每项罚款10元。
4、所有合同(订单)发票都要正确输入ERP系统,合同(订单)在签订一周内要输入,逾期每项罚款5元。发票在作好收料单后一周内要输入,逾期每项罚款5元。
5、经查是因物料采购合同或计划未及时下达延误供货的,导致停产半天,每次罚款200元,一天罚款400元,以此类推。
6、因违反工作流程和工作疏忽导致物料出现异常情况而影响生产,停产半天,每次罚款200元,一天罚款400元,以此类推。
7、物料采购是公司对外的一个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个人素质和职业道德,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向供应商索取钱物,一经发现除追缴所得钱物外,并视情况按公司规定严肃处理。
二、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行为规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三、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人员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以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物料管理制度6
根据集团材料物资采购供应模式,为规范集团签订年度框架协议、地区公司签订合同采购供应材料物资的管理,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操作模式:集团统一招标、结同战略合作关系,由招投标中心、材料设备公司签订年度框架协议,确定厂家、品牌、规格型号和价格,地区公司负责签订合同采购供应并代付代扣的材料物资。
第二条材料物资种类:
1、集团签订框架协议后,地区公司可签订年度供货合同的有:钢塑复合管及管件、给水阀门、智能化产品(含停车收费系统、监控系统、可视对讲系统、数字硬盘录像机)、户内配电箱、弱电箱箱体、园林座椅及垃圾桶、淋浴间隔、公共区配电柜。
2、集团签订框架协议后,地区公司可签订单项供货合同的有:铝合金门窗、变频供水设备、空调机组、风机盘管、发电机组、电梯、小型中央空调、变压器、低压母线槽、高压电缆、高低压开关柜。
3、以上材料类别由集团招标中心签订框架协议的为铝合金门窗、公共区配电柜、变频供水设备、空调机组、风机盘管、发电机组、电梯、小型中央空调、变压器、低压母线槽、高低压开关柜;由材料设备公司签订框架协议的为高压电缆、钢塑复合管及管件、给水阀门、智能化产品(含停车收费系统、监控系统、可视对讲系统、数字硬盘录像机)、户内配电箱、弱电箱箱体、园林座椅及垃圾桶、淋浴间隔。
4、材料种类如有调整,集团另行发文通知。
第三条地区公司签订年度供货合同的采购供应流程:
1、合同签订:地区公司招投标部或采购部根据集团签订的框架协议签订年度供货合同,并按权限报批。
2、计划申报:地区公司工程部每月根据供货周期每月1日前将材料计划提交工程技术部,工程技术部4天内审核完毕,报主管工程公司领导审批后交采购部,采购部3天内下发《地区公司订货清单》给供货单位。
3、材料验收:货到现场后由地区公司工程部、施工单位、供货单位共同按板验收;工程部开具《地区公司工地收货单》,经工程部、采购部、施工单位、供货单位共同签字确认。
4、款项结算:
(1)结算依据:《地区公司工地收货单》是地区公司与供货单位、地区公司与施工单位结算支付的唯一依据。
(2)付款周期: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到货的材料物资,必须在下月25日前支付给供货单位。
(3)代付代扣:每月9-15日,地区公司采购部根据《地区公司工地收货单》与供货单位对帐,并在《对帐单》上签名确认,对帐完毕后提交预决算部;每月16-20日,预决算部完成审核及申请使用资金审批手续后提交财务部;每月21-25日,财务部按已报批的《申请使用资金审批表》代付材料款给供货单位。预决算部负责从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中代扣其当月所用的材料款,因特殊情况,地区公司如需暂时在当月少扣、缓扣或暂时不扣施工单位材料款时,须由地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审批。
5、样板管理:归档原始样板由集团统一封存,集团招投标中心和材料设备公司负责各自签订框架协议验收原始样板的发放,使用部门负责管理。
6、单据管理:《地区公司工地收货单》由材料设备公司统一印刷并发放各地区公司使用。
第四条地区公司签订单项供货合同的采购供应流程:
1、合同签订:地区公司工程部根据现场施工进度提交立项报告,经地区公司主管领导审核、地区公司负责人审批后交招投标部,招投标部签订单项合同,并按照权限报批。
2、材料验收:货到工地后,由工程部组织卸货工作,地区公司工程部、供货单位、施工单位共同验收,工程部办理验收手续,并组织各方在工地收货单上签字确认。
3、款项支付:地区公司工程部收到供货单位请款申请后,
2天内确认完毕并提交预决算部,预决算部3天内完成审核及申请使用资金审批手续后提交财务部,财务部按已报批的《申请使用资金审批表》付款结算。
第五条三方协议及供货合同:
地区公司需签订三方协议及供货合同,由供货单位开具发票给施工单位的材料种类有:淋浴间隔、户内配电箱、弱电箱、给水阀门、钢塑复合管及管件、低压母线槽、高压电缆、铝合金门窗。
(1)地区公司在签订施工合同时,须同时签订三方协议及供货合同。地区公司合同管理部于每月10日前将未签订“三方协议和供货合同”施工单位的名单提交财务部,财务部必须停止该单位的`工程进度款,直至其签订为止。
(2)三方协议由地区公司自行审批。
第六条地区公司直接签订设备类物资采购合同,由供货单位开具发票给地区公司相应项目公司的有:智能化产品(含停车收费系统、监控系统、可视对讲系统、数字硬盘录像机)、小型中央空调、空调机组、风机盘管、发电机组、电梯、变频供水设备、变压器、公共区配电柜、高低压开关柜、垃圾桶及园林休闲椅,其他属于所在省地税局明确建筑安装工程计税营业额可减除其价值的名单的设备。
第七条集团招投标中心、材料设备公司每月将价格调整情况及时通知地区公司合同管理部、招投标部、采购部。
第八条集团招投标中心、材料设备公司对各自签订框架协议的战略合作单位材料物资的品质、款项支付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九条材料物资样板管理、合同管理、计划管理、验收管理、单据管理、结算管理等相关工作流程参照《全国性材料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条考核:地区公司相关部门未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达不到要求的,每次扣罚责任部门负责人100元,情节严重的予以失职问责处理。地区公司综合计划部负责考核,集团管理中心负责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管理中心及材料设备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物料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加强丁二烯物料(丁二烯浓度不低于10mg/g的碳四物料)生产、储运等方面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炼化企业和销售单位。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三条炼化企业和销售单位各专业处室按专业分工,具体负责对丁二烯物料生产、储运等方面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并定期对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四条炼化企业和销售单位在生产、储运等各项作业环节中,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并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及应急预案,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定期演练,严格执行。
第三章生产储运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生产装置安全管理
(一)碳四原料、溶剂、阻聚剂的规格和指标必须满足操作规程要求。
(二)对装置中的碳四原料系统、萃取精馏系统和精馏系统的氧含量须进行定期分析。气相氧含量增加时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三)阻聚剂须按规程指定的种类、浓度、加入量及方式加入系统,确保阻聚剂循环量满足要求。
(四)脱水作业须按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严格执行监护制度,做到有人操作,有人监护。距离排放点50米范围内不得有动火作业或明火。
(五)脱水作业须按照密闭禁氧排放的原则进行,严禁排放物直接接触空气。在密闭排放管道上可加设视镜或透明管道,以便观察排水情况。
(六)对可能含有过氧化物的换热器等设备进行切换操作前,须按照操作规程要求,制定具体详细的操作方案,操作时必须首先切断热、冷物料。
(七)应采取措施保证备用泵不积累聚合物、水、盐类等。备用换热器应处于氮气保护状态,保证投用前在密封状态下分析氧含量低于1mg/g。
(八)当精制系统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时,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要求和事先制定的处理方案,进行蒸煮、钝化,不留死角,确保可燃物、有毒物指标合格,过氧化物被破坏。
(九)开车时应按操作规程步骤进行气密试验、氮气置换和化学清洗,同时保证溶剂中阻聚剂含量合格。
(十)对于停产报废的装置,应依照操作规程,做妥善处理。在停用封存前,须对残留聚合物进行彻底处理。
第六条日常储存安全管理
(一)按照操作规程及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储罐的安全储存温度,其中丁二烯产品储存温度原则上不高于27℃。
(二)储罐应设置超压报警及泄压排放系统。为确保储罐不超压,每个储罐上应安装安全阀。应根据碳四类液态烃物理特性,尽量控制较低的储罐压力,最高不得超过0。5mpa,以减少聚合物的生成。
(三)严格控制储存系统中的氧含量不大于1mg/g。在储运的各个环节中,控制氧气的渗入。应按规程要求定期检测,当储罐内气相氧含量超过1mg/g时,应采取措施,以降低气相空间的氧含量。
(四)应严格按照规程要求,控制阻聚剂的加入量,夏季高温时可按高限控制。按国家标准,丁二烯产品控制tbc浓度在50~150ppm范围内,企业自用或用户有特殊要求的可协商确定。
(五)对丁二烯物料的储罐应定期进行蒸煮以除掉过氧化物,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根据操作规程要求,选择合适的化学试剂(如硫酸亚铁等)、蒸煮温度及时间。蒸煮用水以脱氧水为宜。蒸煮后须使用防爆工具进行人工清理,以彻底清除罐内残留的聚合物。
(六)储罐存储系数应小于0.80。
(七)应尽量缩短物料在储罐内的储存时间,原则上静置时间不应超过4天,以减少聚合物的产生。
(八)应在储罐的适当位置,增设紧急注水管线。
(九)储罐须设有静电接地装置并保持完好,防止静电的积累和尖端放电,保证产生的静电能及时导出。
(十)罐区须按要求设置一定数量的可燃气体报警器,并定期进行校验,以保证可燃气体报警器完好。如果条件允许,可设立完整的监视系统。
第七条存储设施停用、检修及投用安全管理
(一)储罐停用检修前,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对系统进行处理,以确保拆检过程的安全。
(二)系统检修过程中,应彻底清除聚合物。清理作业应使用防爆工具,保证在湿润的情况下进行。
(三)对于清理出来的危险物料,应轻拿轻放,放到容器里润湿,然后送到安全地点妥善处理,禁止乱堆乱放。
(四)储罐在储存物料之前,须用高纯氮气置换(纯度不低于99。9%),严格控制系统中氧含量低于1mg/g。
(五)新储罐第一次投用前,应使用规定的化学试剂进行蒸煮,消除设备表面的氧,然后用氮气置换至合格。
(六)定期对储罐的第一道出口法兰进行测爆检测,对设备静电接地设施及安全附件进行检查。
(七)储罐安全附件的管理应执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七章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储罐脱水安全管理
(一)应制定储罐脱水管理规定,并按照规定执行,及时脱掉储罐物料中的积水。
(二)须设置两道储罐脱水阀,第一道阀门应设置在靠近储罐的根部,第二道阀门设置在脱水管线下部。正常情况下第一道阀应处于开启状态,第二道阀应处于关闭状态。
(三)脱水作业时须执行操作监护制,必须做到有人操作有人监护。监护人不得离开现场,不得从事与监护无直接关系的工作,应站在上风口处监护,随时准备应对突发情况。
(四)脱水作业须按照密闭禁氧排放的要求进行,严禁排放物直接接触空气。在密闭排放管道上可加设视镜或透明管道,以便观察排水情况。
(五)罐区应制定严格的防火防爆措施。脱水现场附近应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有条件的可设氮气管线快速接头和防静电胶管,保证随时可用。
(六)脱水作业人员操作前须将静电导出,穿着防静电服装和不带铁钉的鞋靴,使用防爆工具,不得随身携带手机。
(七)进行脱水作业时,开关阀门要缓慢,阀门开度不宜过大,避免物料大量带出。冬季作业时,特别是遇有冻堵现象时须防止因开关不慎而造成阀门损坏,致使物料泄漏。
(八)在脱水过程中遇到排放不畅时,首先应关闭脱水阀,停止脱水操作,然后通知有关人员,经确认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进行脱水。必要时可倒空罐内所有物料,对罐、所堵管线进行蒸煮等处理。严禁使用蒸汽对脱水管线进行加热,严禁用铁器进行敲打或疏通,严禁盲目开大阀门,防止物料喷出发生意外。
(九)在脱水过程中发现有聚合物或其它物料带出时,应逐渐关小阀门,操作阀门须小心,防止聚合物受挤压发生危险。
(十)脱水作业结束后,应及时对现场进行检查清理。
第九条铁路罐车、汽车罐车运输安全管理
(一)铁路罐车、汽车罐车(以下简称罐车)的使用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须具备完整有效的手续,方可进行运输。押运员、汽车罐车驾驶员须取得从业资格证。
(二)罐车运输必须配备押运员。铁路罐车押运员的`配备和管理应符合相关规定。押运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丁二烯的物理、化学性质及防护措施,具备及时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
(三)押运员应携带所需的通讯、防护、消防、检测、维护等工具,并满足防火、防爆、防静电的要求。押运途中应经常检查,如发生泄漏应积极主动处理,以免事态扩大,如无法处理,应立即同有关部门、企业联系加以解决。
(四)铁路罐车押运员应积极与铁路部门联系及时编组挂运,避免车辆停留时间过长,同时对发运、路径各编组站与收货单位交接相关手续作详细记录。汽车罐车押运员应在运输前对罐车的安全附件及设施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运输。罐车停留期间应加强巡视,避免无关人员登上车辆。
(五)严禁在电气化区段对铁路罐车进行罐上作业。确因特殊原因必须进行罐上作业,须经铁路方面同意,且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六)有关企业应制定铁路自备罐车的管理办法。指定专职人员对自备罐车的使用、修理和定期检验进行管理,建立完整的包括制造、使用、维修、检修、事故等记录在内的技术档案。应注意高温等特殊气候下罐车的停放管理,避免因超温、超压引发事故。
(七)汽车罐车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相关法规。应控制车速,保持与前车的距离,严禁违章超车,确保行车安全。在签订汽车罐车运输合同时,还应签订承运单位安全运输协议,明确安全责任和措施。
(八)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汽车罐车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如必须进入上述区域,应事先报经当地公安部门批准,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行驶。
(九)汽车罐车应设有相应的防晒、防火、防爆等措施。
第十条装卸车安全管理
(一)在作业过程中,应保证栈台(桥)上作业人员不少于2人。栈台人员须坚守岗位,认真做好巡检工作。
(二)罐车应在检查合格后进入停车场,由栈台人员负责作业监护。分析合格或接到指令后,方可驶入栈台。汽车罐车应按指定位置停车,用手闸制动,并熄灭引擎,车轮须加固定块。在停车场或栈台停放期间,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不得进行车辆修理活动。
(三)栈台人员须检查罐车及其人员的证件是否齐全。须确认罐车外观良好,接地线、防火罩、汽车阻火器等符合安全要求,罐体号与车辆号相符合。铁路自备罐车装卸车前,须核对车号,确认物料品种、料量无误后,方可进行操作。
(四)进入现场前,作业人员须首先消除人体静电,关闭非防爆型通讯工具。严禁携带烟、火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以及穿着易产生静电的服装、带铁钉的鞋靴进入现场。作业过程中严禁更换衣物、鞋靴和梳头。须使用防爆工具进行作业。
(五)作业前应接好静电接地线,管线和接头必须牢固。装卸完毕后,应静置5分钟,方可将接地线拆除。
(六)栈台人员指挥待装卸车辆依次进入相应鹤位,此时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前一车辆对位后,后一车辆方可进入。所有车辆对位后,方可统一接好罐车与管线的快速液相接头及气相接头。
(七)由栈台人员用测爆仪或设置固定式可燃气报警器,监测可燃气浓度,测爆不合格或异常须立即关闭相关阀门进行处理。
(八)在作业过程中,应时刻注意罐车液位、压力,并随时检查车况,遇有异常情况须立即停止作业。在作业过程中,须预防物料溅落到皮肤发生冻伤事故。
(九)当阀门、倒淋发生堵塞或冻堵时,严禁使用工具敲打或蒸汽吹扫。
(十)当现场发生泄漏时,应立即启动岗位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止漏,此时不得启动车辆。
(十一)所有车辆全部装卸车完毕、且测爆合格后方可起动点火。栈台人员指挥车辆依次驶出栈台,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铁路自备罐车装卸车作业完成后,特别注意要收好并挂牢走梯,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十二)应抓紧时间完成卸车任务,尽量减少转输时间。
(十三)卸车完毕后,应使用高纯氮气将装卸车系统吹扫干净。
(十四)每次卸车后,应控制中间罐液位尽可能低,然后停止转输泵。当中间罐压力下降时,应使用高纯氮气补压,使其始终保持微正压。转输泵房的风机应保持常开状态。
(十五)装车量不得超过罐车“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中允许的最大充装量。
(十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须立即停止作业:
(1)雷雨天气;
(2)附近发生火灾;
(3)附近50米内有明火作业;
(4)设备突然发生故障或发生跑、冒、滴、漏;
(5)易燃、易爆、有毒气体在作业区积聚,具有形成爆炸空间的可能;
(6)安全设施失灵或发生其它可能危及安全作业情况。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与销售分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物料管理制度8
一、为了加强原材料、燃料、动力消耗定额的管理,明确企业有关部门在消耗定额管理中所负的责任,达到合理使用资源,减少损失,降低成本之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消耗定额管理是一项全面细致的'技术管理工作,由生产部主管,车间设兼职管理员,车间应按定额管理的分工各负其责,形成一个管理网。
二、消耗定额计划由计划部门编制,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三、生产车间负责消耗定额计划的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如果生产条件变化,可提出对消耗定额计划的调整申请,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四、原材料、燃料、库耗不得摊入消耗之中,产量库损不得从入库总产量中扣除。
五、供应部要保证按质、按量供应各种原材料,燃料、并及时提供其有关特性资料。
六、各单位对各种消耗、产品产量应认真准确的填写统计报表、盘算报表,按月及时上报(次日3日前)。车间核算员负责消耗定额的核算与分析工作,每月25日前将消耗定额完成情况报主管副总,并抄送计划统计部门。
七、车间工艺技术员每月作一次消耗定额的书面分析报告报生产部。生产部每月召开一次消耗定额例会。
八、每季应由主管副总召开一次消耗定额、生产成本分析例会。
物料管理制度9
一、仓库五防管理制度
1防虫:库房里不许用毒饵和各种化学物品灭虫。
1.1库房窗户必须安装纱窗,库房门户在夏季安装纱门或门帘,防止蚊蝇进入。
1.2原辅料、包装材料库房内安装光电蚊蝇杀灭器,每年从5月1日起到11月20日止,每天上、下午打开光电蚊蝇杀灭器40分钟,诱杀蚊蝇。
1.3每年夏季,根据实际情况,对库房外环境5米内每周喷洒杀虫剂一次。
1.4对易虫蛀的物料应经常检查货垛四周有无虫丝、蛀粉,尤其是雨季和高温季节,若发现虫丝、蛀粉、应立即通知QA取样,QA根据QC的检验结果采取处理措施。
2防鼠:库房里不许用毒饵和各种化学物品灭鼠。库房门户入口安装高40厘米防鼠门槛,防止老鼠等啮齿动物进入。
3防火
3.1库房内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使之处于良好状态,每年请消防部门保养检查一次,凡失效的应及时更换。
3.2保持库房外环境的清洁,每周一次清扫库房外的枯草、树叶及其他废弃物。
3.3库内严禁吸烟,注意安全用电。
3.4库外做到经常检查,防止火源隐患。
4防潮
4.1保持库内水管、阀门的良好状态,防止跑水现象发生。
4.2库内要经常开窗通风,保持通风良好,夏季每天上午开启除湿机30分钟。
4.3对易发霉的原辅料应重点检查其外包装是否受潮,要着重检查下层及接近墙壁易受潮部位。易风化、潮解的物料,应注意检查包装是否潮湿,有无析出粉末或有无板结现象。
5防污染
5.1库内不准存放与生产用物料无关的物品。
5.2物料的存放不允许直接接触地面,必须衬垫隔板,防止受潮导致物料霉烂变质。
5.3各种物料的摆放要间隔一定的空间,以保持良好的通风。
5.4固体物料和液体物料分开存放。
5.5易挥发的物料包装要无破损、密闭,防止对其他物料的污染。
二、物料验收管理制度
1进厂的物料按一定的程序进行验收并及时记录,程序为:初验—清洁—编号—请验—取样检验—入库
2保管员对物料进行接收和初验工作。
2.1检查物料外包装标记系统与货物相符,印字清楚。应注明品名、规格、数量、生产厂家名称、批号、出厂日期。
2.2检查物料的外包装,应牢固完好,无破损、无受潮、无污染、无混杂、虫蛀鼠咬。
2.3包装材料进厂后,仓库保管员应先目检外观、尺寸、式样、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直接接触药品和食品添加剂的包装材料、容器要检查是否采用洁净的双层包装。
2.4标签、使用说明书要有专人按标准样本检查外观、尺寸、颜色、文字内容。
3.经过上述检查后,若发现物料外包装有破损、污染、物料数量、质量不符等问题,要及时通知采购人员与有关单位联系,查明原因,并及时解决,不合要求的`标签、使用说明书应计数封存,及时处理,以防外流。
4.验收合格后,保管员在收料记录上签字,填写物料验收记录,一式两份,一份随请验单交QA。
5.编制物料进厂编号,并在物料的外包上标记,进厂编号原则按照《物料代码、进厂编号、供应商代码管理规程》编制。
6.物料进库后,保管员将物料放入待验区,并填写物料请验单,通知质量部(质监处)QA抽样检验;
7.QA人员依据物料请验单对物料进行抽样后填写取样证,一份随样品交检验室,一份标识在被取样的物料外包装上,以便保管员统计件数。
8.物料检验后,由质量检验部门填写检验报告单,QA人员依据检验结果对物料进行审核,并由质量部(质监处)负责人在合格的检验报告单和放行单上签名、放行。检验报告单和放行审核单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给仓库保管员。
9.仓库保管员根据质量部门签发交仓库主管,仓库主管依据入库申请单及合格的检验报告和放行单批准入库办理入库单。对不合格的物料及时移入不合格品库,按有关规定处理。
10对需作检验的物料,QA人员应按照取样操作规程在与物料使用区域的洁净级别相同的区域内取样。
三、产品储存制度
1各库房地面要保持清洁,无杂物、无积水,无废弃包装物等。
2门窗玻璃和墙壁要按时清理,保持整洁,防止积聚灰尘和蜘蛛网等。
3成品在贮存时要起高加垫,离地不低于10cm,离墙20cm,垛与垛间隔50cm,以便通风和货物进出。
4巡回检查,保持仓储产品的整洁卫生,发现房顶渗漏、墙皮脱落等问题时要上报物资处及时解决。
5成品的贮存应保持干燥、洁净、避免日晒、雨淋及受热、受潮等。
物料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仓储过程中的物料管理,减少浪费,提高物料利用率,杜绝流失,保证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仓库物料管理应坚持账目健全、单据凭证格式统一、填写规范、保存完整,坚持定额管理、定期盘点、账物相符、标识清楚和先进先出的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物料,是指构成产成品的零部件、原材料、半成品和辅助材料。
第二章 职责
第四条:物流经理负责对库房的管理工作。
每月对物料消耗、利用与控制情况以及存货周转率进行分析、评价。
第五条:仓库主管负责库房的日常管理,以及各种出入库账目、单据和资讯报表、采购进货的审核。
第六条:仓库保管员负责编制日常采购计划,物料仓储保管和出入库手续的办理,定期进行盘点,确保流程规范、帐物相符。
第七条:仓库开单员负责帐套系统、库房采购价格体系的维护以及出入库电脑手续的办理,并按照财务部要求编制报表。
第八条:财务部指导仓库健全相关账目,并督促分公司仓库执行有关财务制度。
第三章 采购计划
第九条:各库房应按时编制月度采购计划,日常采购计划。
第十条:月度计划由库房主管组织制定,分公司经理负责审批,日常采购计划由保管员根据月度采购计划分解、结合实际库存限额和采购前置时间表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由库房主管审核。
第十一条:物料由多家供应商供应的应严格按照资源管理部下达的采购比例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并注明供应商名称,电话、以及交货时间。
第十二条:外购物料的《物资采购申请单》必须有供应部经理审核签字或盖章。
第十三条:有特殊要求的物料保管员在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时须注明有关技术、质量、交货期等要求。
第十四条:采购信息的传递,对于定点采购的物料经审核通过后电话或传真的形式传递给供应商;外购的物料经审核后由库房主管交供应部采购员采购。
第四章 物料入库
第十五条:物料入库前必须先经质检部进行进货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开具《原材料、外协件含外购件检验入库凭单》,并注明合格数量。
第十六条:保管员须核对《原材料、外协件含外购件检验入库凭单》上所填写的内容是否规范完整,物料的包装及标识是否符合要求。
第十七条:保管员与送货人当面核实入库物料型号、规格、数量,在确认无误后,保管员在《原材料、外协件含外购件检验入库凭单》上进行入库实物数量签收确认,并将《原材料、外协件含外购件检验入库凭单》的供应商联交供应商。
第十八条:物料入库交接完成后,数量须及时上卡,物料有确定价格的仓库保管员应及时按照供应部下达的有效价格在《原材料、外协件含外购件检验入库凭单》上填写不含税开单价格,交库房电脑开单员在erp系统开具《入库单》,双方签字确认后及时上台帐。
检验凭单没有检验人员签字的不得开具入库单据。
第十九条:《入库单》和《原材料、外协件含外购件检验入库凭单》作为入库登账的原始凭据要给予妥善保管。
在月未统一整理上交财务主管会计。
第二十条:对于外地供应商及送货人未到场的,若物料的交库数与实数不符时,应及时通知供应商核查。
第二十一条:对“技术更改”或“让步接收”的物料入库时,仓库保管员要检查物料是否有相应的标识及授权人员的签字凭证。
此类物料在贮运过程中要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并对标识进行维护。
第二十二条:对于供应部月底才能确定入库价格的保管员应妥善保管《原材料、外协件含外购件检验入库凭单》,并当天在台帐上进行数量登记,摘要栏注明《原材料、外协件含外购件检验入库凭单》号。
月末价格确定后交开单员开具电脑系统《入库单》。
并在台帐上补上入库价格和入库单号。
对于供应部下达的价格调整单库房主管和保管员、开单员应仔细核实调整后的价格是否正确(特别是调整单上的原价格一定要准确),核实清楚后方能开具入库单,否则追究经济责任。
无
第二十三条:外购物资到库三天,未见结算单到库的,保管员应向采购员提出查询直至完成入库为止。
第二十四条:暂收物料(暂时不能正常办理入库手续)需报仓库主管批准后方可放入仓库存储。
暂收物料须专门设立暂收物料账目。
物料暂进库后一定要有明确的状况标识(如待检,合格,不合格)和严格的批次管理(如按生产日期),以确保物料的正确发放和先进先出。
月末正式价格还未确定,但物料已经领用的,按照检验入库凭单和供应部暂定价格开具入库单送财务入账。
待正式价格审批下达后另行开具价格调整单。
第二十五条:委外加工物料的入库,保管员应仔细核对委外加工领用的数量与加工后的数量是否一致。
核实清楚后参照第十八条办理入库手续,如差额超出标准范围,应及时追查原因,并上报处理。
保管员每月底编制当月委托加工物料对账单(见附录b),对账单须供方签字确认。
第二十六条:按整套办理入库的物料,在供应商送货不齐全的情况下不能办理入库手续,具体参照第二十四条操作,但须登帐记录差缺配件的名称数量,等供应商全套配件送齐全后方能按照正常手续办理入库。
第二十七条:车间整件领用或不能按照计划量配套出库的原材料如漆包线、标准件等,剩余部分车间应开具调拨单及时退回仓库;如车间需持续使用的,实物可不退回仓库,但在月底盘点时若还有实物剩余的应从账面上按照实际剩余数量先行退库冲减当月的领用量,再重新办理下月领用出库手续。
第二十八条:车间退货产品拆解产生的配件经检验能能达到预期质量要求的或经重新加工处理能满足质量要求的由车间汇集,统计员凭质检科出具的《检验入库凭单》开具《内部调拨单》调入物料仓库,调拨单上需注明入库类别的编号(入库类别见附录f)。
仓库须在台帐和月报表上予以反应。
需重新加工的'物料仓库保管员须与正常物料分开单独存放,同时要在仓库残次品物料汇总表上再次记录汇总。
第五章 物料出库
第二十九条:标准限额领料出库,次日常规计划生产用料仓库保管员应在当日下午3点钟前按照车间审批后的《生产计划单》进行限额配料,并填写流程卡或交接卡,车间凭生产计划单领用。
车间与仓库领料与发料时须当面交接核对型号、规格和数量。
第三十条:保管员应建立明细发料表,汇总每种物料当天的领料数量,并根据汇总数量开具《出库单》,出库单应有车间统计员签字确认。
《出库单》应妥善保存。
并在月末统一整理上交财务主管会计作为月报表的原始凭证。
第三十一条:在保证物料‘先进先出’的前提下,应考虑零散库存的优先取用及设计变更和现有呆料的优先加速处理。
第三十二条:仓库员在发放物料时,要注意先下帐或下卡,以防造成料卡或帐物不符,物料出库时现场清点、核对。
第三十三条: “技术更改”和“让步接收”的物料出库时,须在流程卡上注明相应标识或“技术更改”和“让步接收”字样,做到“专件专用”。
第三十四条:因维修、试验、超定额耗用等计划外用料,分公司应单独填制《领料单》并在领料单上注明领料用途即出库类别编号(见附录f),经分公司经理或其授权人员审批后到仓库领取所需物料,仓库保管员凭领料单发料。
第三十五条:发至生产车间的物料,因不合格需调换的车间应尽量安排集中调换,调换时由车间班组长开具《换料单》并在备注栏里注明调换原因,由工艺员和统计员签字确认后一联随实物一起到仓库等量调换,保管员要把每天的换料数量在《仓库残次品物料汇总表上》上进行统计,不需在台帐和财务报表上体现,但《换料单》和《仓库残次品物料汇总表上》需在月底上交财务会计。
与供应商数量打折调换的,损失部分出库给生产公司计入生产成本。
第三十六条:对外销售零部件时,应验证销售价格是否正确,若价格不符,保管员有权拒绝发货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价格核实无误的,应立即开具《内部调拨单》同物料一起送交成品库相应保管员签收。
第三十七条:对外赠送的零部件出库,保管员须凭购销合同或公司领导审批签字的凭据,开具《出库单》出库。
第三十八条:委托外协加工物料的出库,在物料出库前,仓库保管员应作好备料工作;委托外协单位前来领取物料时,保管员应核查其领料人员是否属委托加工方所授权领料之人(授权书见附录a),核实后仓库保管员应开具《出库单》和《物料出门单》双方需当面交接、签字,由仓库主管审核后出库。
第三十九条:供应商退货物料的出库,对已验收入库的物料,在仓储和制造过程中发现品质不良,则以《退货单》出库,退回原供应厂商,退货出库前,必须有供应商在《退货单》上签名,出门须如实开具《出门单》。
第四十条:呆废料的报废出库:如库存呆料已不堪使用,由仓库保管员对呆料进行隔离和标识,并填写《呆废料报废申请单》,经过有效审批后将物料转交废品库,财务主管会计进行转交数量监督,由废品库保管员开具废品入库单,废品入库单应有型号规格数量,若废品处理时存在计量单位转换的应同时标注不同计量单位的计量数量,以便入账统计分析。
《呆废料报废申请单》作为废品入库单的附件一同上交财务。
第六章 物料储存保管
第四十一条:物料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料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凡是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流转量小的用货架存放。
第四十二条:物料保管,应根据其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按保管常识处理,可选择垫、垛、盖、通风、防潮、防雨、防爆、隔离等保管措施,经常轮翻保养所管物资,勿使公司财产发生保管失职损失。
第四十三条:物资的堆放原则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根据特性,必须做到过目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余地。
第四十四条:保管员对其经管的物料,包括库存、代保管、待验收材料以及设备、容器和使用工具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仓库物料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保管员应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给仓库主管,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处理,抽查帐、物、卡,发现实物有余缺量,凭上报数据为证,保管员不得采取“盈时多发,亏时扣发”的违纪做法。
第四十五条:库存物资发现不合格情况,应及时汇报,经判为不合格品后应标识隔离存放,严禁投产使用,并参照第三十九条处理,如因标志不明或工作马虎,混入生产,保管员应负失职之责。
第七章 统计与盘点
第四十六条:实物入库只能开具一次入库单,无检验凭单、调价单等附件开具调整单必须经供应部或财务部经理批准签字后才可执行。
月度仓库报表不允许出现数量或金额赤字。
价格调整金额应计入调整当月物料加权平均,追溯调整计入当月物料会造成波动异常(出现负数、±3%以上)的,或当月无可出库物料的,应将调整额直接全额出库调整销售成本,不在仓库报表反应。
第四十七条:仓库保管员须建立手工台帐并及时反应入出库数量,入库数量以检验合格单上确认的清点数量为准,并于每月10日、20日、25日及月底必须做当期的入出库数量汇总,手工台帐严禁用铅笔登记。
第四十八条:每月末仓库保管员自行检查与电脑帐的出入库数据,有差异须一天内找出原因。
实物入库只能开具一次入库单,检验凭单没有检验人员签字的不得开具入库单据。
第四十九条:生产分公司经理、车间主任及库房主管于每月的11日、21日、26日对仓库的入、出库数据进行检查,并编制检查记录;检查内容为检验单数量与手工帐数量是否相符,生产计划单汇总数与手工帐出库数及出库单汇总数是否相符。
第五十条:财务人员将于每月12日、22日、27日或以后对当期材料出入库数量进行检查。
第五十一条:仓库保管员应不定期开展现场物料滚动盘点,确保物料受控。
第五十二条:每月底,各库房必须开展定期大盘点,编制《盘存表》、《物料月度收发存汇总表》并签字确认,确保数据准确、账物相符,《物料月度收发存汇总表》在每月3日上午上班前送交财务部,《盘存表》在每月3日下午下班前送交财务部,材料出入库单据须在每月1日下午下班前送交财务部。
第五十三条:各部门经理、生产部或财务部每月应不定期组织人员监督检查仓库流程的规范性和帐物的相符性,并做好抽查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地方提出整改意见。
第五十四条:开单员每月上旬应提供存货周转率分析报表。
分公司经理每月上旬应组织开展月度物料消耗与控制的分析和评价,查找问题与漏洞,制定实施改进措施。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各部门可根据本制度,结合分公司库房的实际情况,制定分公司库房物料控制实施细则。
第五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物料管理制度11
为规范车间管理,创造安全良好的工作环境,制定本规定。
一、目的
提供与生产相关的所有物料的摆放、标识的细节管理。
二、范围
适用于产品顺利生产所涉及的所有物料、物资。
三、职责
1、 制造中心对生产车间的物料管理进行监督。
2、 生产车间对实现产品所需的物料进行摆放、标识及安全使用。
四、规定内容
1、原料物资。
车间领用物料后,进入车间必须分类并摆放整齐,统一放置于固定区域。
1.1重要物资是指其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形成产品的性能技术指标、稳定性或安全可靠性等方面的原材料或元器件。重要物资要存放于专用器件盒内。要做到避免阳光照射、防水、防潮。
1.2一般物资是指用于产品的生产、装配、连接、防护等必备的材料和用件,其质量虽不直接影响其形成产品的性能技术指标,但对其形成产品的.外观、牢固、防护、安装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的物资。一般物资要存放于专门的区域,做到既不影响生产,也能迅速拿取,避免混乱。专人负责,避免丢失、损坏。
1.3辅助物资是指用于产品的储、运、防护等方面材料及物资。辅助物资由于要在生产车间内不间断使用,所以存放要以方便生产为主。处于闲置状态时,要固定区域放置。
2、设备
车间设备按照总体规划放置于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的地方。专人负责设备的使用、养护、维修。定期检查设备运转情况,建立详细的维护、保养记录备查。
3、工具
3.1生产工具发放到个人,统一放置在工具盒中,工具盒放置在工作台上。
3.2测试用工具,如万用表、电阻箱等要放置在测试工作台面上。工具本身带有标志,写明工具名称、功能、负责人、保养记录等项目。
3.3卫生工具统一放置于指定地点。保持卫生工具的清洁度。避免异味。
4、标识
4.1车间进行区域划分,并用明显的标识线区分各功能区域。关键区域,关键工位要重点区分,关键位置悬挂红色警示牌。
4.2车间内所有成品、半成品、维修品、废品等要存放于固定的器具内并且以颜色区分,各器具放置到指定定区域。红色器具存放维修品,白色器具存放废品,黄色器具存放半成品,蓝色器具存放成品。标识清楚。严禁产品混放、器具混用。
4.3车间内闲置物品,如空物料盒,统一存放于固定区域,整齐划一,并在明显位置注明存放物品名称,标识清楚。
5、危险品
5.1生产用酒精、硫酸等危险物品放置在远离工作区域的地方,专人负责使用安全。使用危险品要经过车间负责人允许。严禁将危险品私自带出车间。
5.2电器开关、接线盒要有专人负责。定期进行线路的检修、维护、保养并纪录,确保车间用电安全。
6、其他物品
6.1个人物品,如水壶、水杯等统一放置于饮水处。工作台面严禁放置液体物质。
6.2个人其他物品放置在储物柜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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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打造精品,确保全国性材料物资产品质量符合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招投标中心、建筑设计院或园林集团、材料设备公司负责全国性材料物资样板的确认工作。
第三条建筑设计院或园林集团、材料设备公司负责《全国性材料物资使用手册及材料标准表》的编制工作。
第四条材料设备公司和管理中心负责《全国性材料物资现场验收标准》的编制工作。
第五条材料设备公司和地区公司负责全国性材料物资的验收工作。
第六条集团管理中心和监察室负责全国性材料物资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样板管理
第七条归档原始样板
1、定义:指招标现场由材料设备公司、招投标中心、建筑设计院或园林集团负责人共同签字封存的和按要求补充的实物样板。
2、要求:归档原始样板必须种类齐全、手续完备,品质符合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合同要求。
3、数量:仅封1套于材料设备公司。
4、归档原始样板应设专人管理,并建立台账。
第八条验收原始样板
1、定义:指与归档原始样板一致,由供货单位、材料设备公司、建筑设计院或园林集团共同盖章确认,作为现场验收依据的样板。
2、形式:可分为实物样板、实物样板小样、图片资料(详见附件:《全国性材料物资验收原始样板形式一览表》)。
3、数量:地区公司每个项目各1套(由工程部签收),总工室1套,材料设备公司驻地配送质检部各1套,建筑设计院1套,供货单位1套。由材料设备公司负责发放。
4、验收原始样板使用部门应设立样板间,由专人管理,并建立台帐。
5、若使用过程中有破损或丢失的及时以书面形式交材料设备公司,材料设备公司组织样板(手续齐全)补发工作。
第三章验收管理
第九条验收人员
1、材料设备公司全国统一配送的`材料物资:由地区公司工程部项目经理、材料设备公司配送质检部质检人员共同验收。
2、集团签订框架协议、地区公司直接采购的材料物资:由工程部组织施工单位、供货单位共同验收。
第十条验收标准
1、验收原始样板;
2、《全国性材料物资使用手册及材料标准表》、《全国性材料物资现场验收标准》;
3、合同、图纸等资料;
4、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十一条材料物资验收
1、资料验收:检查供货单位有效质量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书等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2、外观验收:外包装、产品标识、产品等级等;
3、对板验收;
4、尺寸验收;
5、抽样检查:按验收标准规定数量比例抽检。抽检现场,由材料设备公司配送质检部质检人员填写材料物资现场验收记录,工程部项目经理现场签字确认,材料设备公司建立现场验收记录台帐。
6、对于特殊构造的材料物资按验收标准要求做破坏性检查;
7、送检:对国家或行业规范要求需现场见证送检的材料物资,应由施工单位和工程部共同到现场按规范要求抽样送检。
8、验收合格后,办理材料物资使用许可证。
第十二条验收不合格的材料物资不得接收。
第十三条在材料物资验收过程中,如对质量存在争议的,由地区公司工程部组织材料设备公司、供货单位、施工单位代表共同抽样;由地区公司工程部、材料设备公司共同送检;检测费用由地区公司先行垫付,检测合格的费用由提出检测方承担,检测不合格的费用由供货单位承担,并予以退货处理。
第十四条材料物资在使用过程中被发现质量问题的,材料设备公司在接到情况反馈后的3天内提出处理、解决方案,并反馈地区公司,同时抄送集团管理中心和监察室。
第十五条工厂检查:材料设备公司根据需要定期安排人员到供货单位进行质量检查。
第四章考核管理
第十六条集团管理中心、监察室对现场验收后的材料物资进行检查,发现未按制度要求验收或存在质量问题的材料物资,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问责处理。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与本制度不一致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物料管理制度13
(1管理规则
1、因工作需要而领用各类物品,均须事先填写“申购单”交部门主管签名。
2、“申购单”经部门主管签名后,须由行政部主任签名批准。
3、凡领用贵重物品,备用金、锁匙等须由领用人亲自签收,当领用人离职时,需把所领用的物品退回,若发现破损,将视情况做出赔偿处理。
4、仓库管理员将于每月结束后的两天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做出“每月库存商品盘点报告”呈交行政部经理,而副本则送往财务部做档案记录。
5、财务部将派员协助仓库管理员每月对物业内各类资产设备和库存资料进行盘点工作。
(2装备及制服管理
1、员工领取装备及制服,必须先经该员之上级领导签发领取制服授权书,由部门经理同意后,才可发放。
2、于获得核准之领用授权书后,员工始可填具装备及制服申请表领取装备及制服。
物料管理制度14
生产车间物料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完善公司的物料管理,控制生产成本,减少损失,实现生产物料效益最大化,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车间生产过程所需的所有原材料、半成品、成品退货产品等物料的管理控制。
3.职责
生产部生产原辅料需求计划,物料使用,产品生产质检部物料质量监控,产品质量监控仓储部物料库存信息、
物料保管、物料出入库管理财务部物料预算,成本控制
4.术语及定义
物料是指企业为维持和满足公司正常运营需要,在生产过程中直接或间接消耗的物资、物品和包装材料以及其他消耗品的统称。
5.工作流程
物料领用流程 物料退库流程
生产计划 统计退库数量 填写物料申请单
进行物料原包装 核算员开具领料单
是否为次品物料
是
仓库根据领料单发出物料
否
填写物料不合格证 确认物料并填写货物卡
粘贴物料标签 提交退料单
6.内容
退回仓库
1.物料领用
1.1车间领料人必须根据第二天生产计划量和现有的库存量,确定物料名称、规格、数量后正确填写物料申领单。
1.2领料人应提前一天填写生产物料申领单,并于当天早上9:00上交各车间核算员在ERP系统下工单并打印出工单领料单,若超时上交,则物料申领单由本人在11点前送至原辅料仓库仓管员处。
1.3生产车间领用物料时,仓库管理员凭由车间负责人(或统计员)签发的领料单发放,库管员和领料人均须在领料单上签名。
1.4领料单一式三份,一联退回车间作为其物资消耗的核算依据,一联交核算员作成本核算依据,一联由仓库作为登记实物账的依据。
1.5车间人员应对当天领用的物料及时复核,如若出现数量、物料名称、规格不一致的情况及时与车间核算员和仓官员沟通反馈。
1.6领料原则以每一天或每一次的用量为限,用完后再领,不可一次领料过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或退料。
1.7洁净服、洁净鞋等劳保用品需在每月15号当天找劳保用品管理员领用,特殊工具用具和物料需以旧换新,如过渡鞋、拖把。
2.物料存放
2.1物料的储存保管原则:以物品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
2.2物料的堆放原则:在堆放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根据物品的特点,必须做到查点方便,成行成列,排列整齐。
2.2仓管员应按规定对贮存物料进行盘点,要求帐、物、卡一致,如有不符应仔细查找原因,?对临近复验期的物料仓管员应及时申请复检。
2.3仓管员对库存、待验物料以及设备、工具等负有经济责任,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仓管员应及时上报主管。
2.4保管物资要根据其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加强保管措施,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2.5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人员擅自入库,仓库严禁烟火,仓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
2.6库房地面干净无积水,墙壁完好无脱落,库房内应有必要的通风、照明、防虫、防鼠,避日光直射等设施,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2.7对储存无特殊要求的产品可存放在一般库,根据产品特性设定合适的温湿度范围,一般温度控制在35C以下,湿度控在85%以下;
2.8有特殊储存条件的产品,划分独立区域和设定符合产品特性的储存条件,定期记录监测数据。
2.9产品存储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类保管、编号定位,并应离墙离地摆放,具体数值无明确的法规要求,但一般遵循墙距≥30cm、地距≥10cm、跺距≥30cm、顶距≥30cm的原则。
2.物料使用
3.1车间内原辅料使用前各工序操作人员均需核对品名、规格、批号、数量、检验合格证,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按批备料,并填写称料记录,称料人、复核人均需签名。
3.2凡必须于车间启封的整装原辅料,操作人员每次启封使用后,剩余原辅料应及时严格密封,并在容器上注明启封日期、剩余数量,使用者签名,加封后按退料标准操作程序办理退库。再次启封使用时,应核对记录,如发现外观有变化者应停止使用,对性质不稳定的原辅料需复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3.3根据产品的不同要求,制订生产前小样试制制度。对制剂成品质量有影响的`原辅料应进行必要的生产前小样试制,由质量部进行检验,确认符合要求后附上合格报告单,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才能投入生产。
3.4车间包装班在使用包装材料时,必须严格检查包装材料的外观质量,发现印刷不清、字迹模煳、歪斜、有污迹、破损等质量问题的包材,必须挑出,集中放置,按不合包装材料管理规定办理退库。
4.物料交接
4.1物料交接应掌握先进先出原则。
4.2物料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向下工序移交。
4.3各工序领料人员依据批生产指令领取待加工的中间产品,检查是否具中间产品合格证,并核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号等;
4.4领料人员检查无误后,在交接记录上签字
4.5中间产品交接后,及时填好各种记录,做到帐、物、卡相符。
二.物料退库
5.1超过7天无生产计划的物料需填写退料申请单,通知QA审核批准。
5.2QA审核内容:
5.2.1未开包的物料是否包装完整,封口是否严密,数量是否准确。
5.2.2已开封的物料数量是否准确,有无被污染。如对剩余生产物料的质量产生怀疑,则通知QC到车间取样检验。
5.2.3当质量管理部QA监督员认为剩余生产物料的数量不符时,则应核对批生产记录,查找差错原因,填写原因,填写偏差记录。并通知车间管理人员查找原因,直至得到满意结果。
5.3QA审核无误后,在退料申请单上签字,交回退料人。
5.3.1车间收到批准的退料申请单后,清点退料,由车间退料员将退料送到仓库,办理退料手续。
5.4退料入库
5.4.1仓库保管员凭退料申请单核对退料的品名、规格、退料数量、批号及封条上退料日期,复检称重,确定无误后,给这些物料贴上退料标记。车间退料员与仓库保管员分别在退料单上签名,并分别填写退料台帐。
5.4.2退料送入库房内,放置在原货位或单独的货位,码齐,在原货位卡后重新填写记录。注明品名、退货时间、检验日期,保证物料下次出库时先出退料。
5.4.3退料入库完毕,仓库保管员填写物料收发管理台帐,存档备查。
5.4.4在连续生产时,上一批产品的剩余物料可只进行退库的账务处理,实物暂存车间,待下批生产领料时,由车间领料人从账面上扣除。退库物料在下一批产品生产时优先发放。
7.相关文件
《生产物料申领单》
《中间产品交接单》
《岗位物资交接记录》
物料管理制度15
目的:为了保障生产的正常运作,降低成本,追求物料低库存,高产出,使仓库成为高效的物流中心,制定一下措施,望相关人员按照此章程作业,违者按相关厂规追究经济责任。
一、仓库管理规定:
1、仓管员必须严格按照仓管员工作职责作业,并有相关人员值班。
2、物品出仓必须办理正规出仓手续。
3、未经许可,非仓库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仓库。
4、仓库内所有物料必须摆放整齐,畅通井然有序。
5、经常核算整理账目对卡,实际数量与卡一致,一目了然。
6、实行“7S”即: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节约,对仓库物料进行管理。
7、物料实行分类存放、标识、建卡,确保有物必有卡,卡物相符。
8、对所有进、出、存物料建立账务,每月进行盘点一次,于次月五号前上交报表给财务。
二、物料采购管理规定:
1、根据生产订单,下物料计划,查减库存后方可下达物料需求表,若BOM表不详,需与工程部核实或提供样板给采购,确保物料及时到位。
2、所有订单必须注明订单号、灯体型号、颜色、数量相关品质要求等,列出清单交厂长审核后,分相关部门对单作业。
3、生产辅料如:生产工具、办公用品、机械设备、特殊材料等,由相关部门申请,厂长审核,报林总批准后方可采购。
4、若手续不完全,无申购单采购有权拒绝采购,仓库不予进仓,否则相关责任自负。
三、物料进出管理规定:
1、所有采购进仓,供应商进货,仓管员必须核对采购订单,由品管人员确认品质,安规后方可收货入仓,仓库对数量负责,且单随货走,当天办理进仓手续,实行谁收货谁负责的.原则。
2、物料员领料,必须开领料单,且内容填写完整准确(如规格、型号、名称、数量、颜色、客户等)否则仓库拒绝物料发放,发料后仓库要做好相关记录,清楚物料去向,以便物控和财务抽查,生产辅料入库后通知申请人领取,不得乱发料。
3、凡属仓库区域物料,任何认不得私自拿取,必须通知仓库人员办理好相关出仓手续,否则厂规处理。
4、所有物料进仓单包括现金都必须写清楚用途、单号经品管签名,否则不予以报账,责任自负。
5、仓管员必须核对采购单,严格按照采购单规格、数量进仓,填写物料PO#,否则超出订单物料为2%-5%之间,追究仓管员责任。
6、若手续不全,仓库有权拒绝收货,发料影响生产进度由相关人员承担责任。
7、若经品质部确认为不良的物料,需开具退货单,通知采购或者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退货。
四、生产欠料管理规定:
1、外协掉件、损坏物料由外发采购员申请补料,损失注明由谁承担并知会供应商和提供相关单据给财务。
2、若属于生产损坏物料,由生产部物料员申请,注明不良原因,交财务核算月生产损耗费用。
3、补料必须填写《采购补料单》并注明补料原因,相关人员以及供应商包厂长审核,总经理批准,补料必须及时,注明加急,否则影响出货由相关人员承担。
4、根据生产订单排程生产计划,提前3-7天报欠料给采购注明客户、型号、订单号、颜色、数量、欠数要准确及时,否则依厂规处理。
五、关于物料报欠及变更供应商附加规定:
1、所有采购单下达前,由采购主管对单审核是否漏单,交厂长审核后方可传单。
2、采购跟单根据物料需求计划对照BOM表资料下单,如已到排程发现漏单未能如期出货,将追究其责任,采购跟单为第一责任人,主管为第二责任人。
3、根据排程计划,提前报欠数给采购跟单确认物料交期,便于生产上线排产。(具体参照生产欠料管理规定)
4、因供应商送货不及时或质量不符合我厂要求,应及时上报厂长处理,经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上报总经理更换供应商。
5、所有物料更换供应商,应先报价,打样确认OK后,在同等或者低于以前价格情况下方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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