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时间:2023-02-24 18:30:38 制度 我要投稿

考勤打卡管理制度汇编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考勤打卡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考勤打卡管理制度汇编15篇

考勤打卡管理制度1

  为规范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将制定本规定。

  一,指纹签到记录是核算员工基本工资的重要依据,无记录者将不予计算工资。

  二,所有在职员工实行指纹签到考勤。员工上、下班时间以指纹记录为准。

  三,所有在职员工实行指纹签到时,必须听到考勤机发出“谢谢”的语音提示后方能进出公司。

  四,对因机器故障造成指纹无法录入的`情况时,请及时与保安联系,由保安负责进行考勤登记。保安在每月的30日,必须将《未录入考勤机的人员登记表》交给行政人事部。

  五,新员工入职,由行政人事管理部负责指纹录入备案。指纹打卡机由保安负责维护,保持机器的清洁和正常使用。

考勤打卡管理制度2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

  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

  8:30-12:0513:55-18:10、

  4、保洁员:

  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

  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三、界定

  员工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

  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

  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

  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

  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

  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四、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

  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

  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

  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

  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

  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

  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五、批假权限

  1、病事假:

  一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三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

  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六、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七、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九、出差

  1、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交行政部备查。

  十、员工因的扣款。

  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作为员工集体活动的补充费用。

  十一、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执行。

  十二、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考勤打卡管理制度3

  为规范公司的员工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科学地管理考勤,使员工的工资核算更加有据可依,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原考勤管理进行调整:

  一.适用范围

  集团员工(总部办公)。

  二、调整内容

  1、考勤工具:原门禁指纹考勤功能停用,调整以“钉钉考勤机”为主、“手机钉钉”为辅进行考勤管理。

  2、打卡位置:“钉钉考勤机”置于前台处,上下班可往前台打卡。

  3、考勤流程:自启用“钉钉考勤机”起,原OA进行各类考勤审批(请假、外出、加班、补卡),调整为“手机钉钉”填报考勤审批。

  4、原《考勤管理制度》、《请假管理制度》规则保持不变,继续沿用。

  三、考勤管理规定

  1、打卡:在总部办公人员使用“钉钉考勤机”打卡,外出人员使用“手机钉钉”打卡。

  考勤机打卡:直接打

  手机打卡:“钉钉”-“工作”-“考勤打卡”-“打卡”(正常上班/下班外勤打卡)

  2、签到:凡在工作时间因公外出(分公司、访客、培训等),须签到。

  签到:“钉钉”-“工作”-“签到”

  (1)微调地点位置,点击“签到”;

  (2)在“备注”栏内填写外出办事地点或事项;

  (3)在“签到”内用相机拍摄该地点显著标注的照片上传(在该软件内拍摄的照片自带日期姓名等水印)

  注:工作时间离开总部,每到达一处目的地,需“签到”一次

  3、考勤审批

  1)外出:员工因公离开总部,出外办事

  “钉钉”-“工作”-“审批”-“外出”,填报外出开始/结束时间及事由,经部门领导、中心领导审批确认后执行(外出必须先审批,否则考勤异常视为无效)。

  2)加班:员工因公需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工作。

  “钉钉”-“工作”-“审批”-“加班”,填报加班开始/结束时间及事由,经部门领导、中心领导审批确认后执行。

  注:临时值夜班的同事不需填写加班审批单,但用值夜班以调休时需写请假单,以说明情况。

  3)请假:员工各类请假或调休、换班等事项。

  “钉钉”-“工作”-“审批”-“请假”,填报请假类型、开始(结束)时间、天数及事由,经部门领导、中心领导审批确认后执行。

  注:请假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提前销假的,需按“打卡”要求的'时间进行“签到”,并在备注栏填写“销假”,以示出勤情况。

  4、缺卡补卡:员工因个人疏忽或网络故障等原因未打卡。

  “钉钉”-“工作”-“考勤打卡”-“统计”,查看自己考勤统计,填报缺卡事由并说明。

  注:非外出人员唯一的考勤方式为考勤机指纹打卡。其余情形考勤无效。

  5、管理:

  1)本人查看自己考勤及签到统计

  考勤:“钉钉”-“工作”-“考勤打卡”-“统计”-“我的考勤”

  签到:“钉钉”-“工作”-“签到”-“足迹”-“我的”

  2)管理者查看团队考勤及签到统计

  考勤:“钉钉”-“工作”-“考勤打卡”-“统计”-“团队考勤”

  签到:“钉钉”-“工作”-“签到”-“足迹”-“团队”

  四、其他

  1、试行本规定期间,如发现问题或漏洞,请与行政中心联系,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2、本规定自20xx年月日起试行。

  实施指引

  1、正常在总部上下班

  直接在考勤机打卡即可

  2、上午在总部,中午外出到晚上

  上午在新考勤机打卡,在钉钉写外出单,外出到目的地就在钉钉“签到”,下班时间在钉钉“考勤打卡”。

  3、上午在总部,中午外出,下班前回到

  上午考勤机打卡,外出前写外出单,外出到目的地就在钉钉“签到”,下班时间在考勤机“考勤打卡”。

  4、全天外出分公司

  提前写外出单,上下班时间在分公司内进行钉钉“考勤打卡”。

  5、全天外出培训/访客/采购等

  提前写外出单,规定时间前到达目的地并钉钉“考勤打卡”。

  注:如规定时间为上下班区间,是否需回公司打卡,视实际情况而定。

考勤打卡管理制度4

  为了规范本公司的考勤制度,特此订立此管理方案,望全体员工仔细阅读,并遵照执行。

  一、请假制度

  1、请假两天以内的由部门组长批准,请假三天及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并在行政部备案。

  2、请假手续以书面为准,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则应电话请假,书面手续后补。短信请假无效。

  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记录考勤的,应在归岗后尽快在行政部进行登记,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二、病假制度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主管领导批准,报行政部备案。连续请病假超过_______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应于当日上班前向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员工须在病愈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当日将病假条交给行政部核查存档。

  三、事假制度

  1、员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请事假的,须提前一天书面提出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上午上班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请事假当日不支付工资。

  3、工作时间如有私人紧急事务需要离岗处理,按照事假的规定向主管领导请假,违反规定者以旷工计罚。

  四、年假制度

  1、根据国务院出台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假天数的计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为准,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应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审批后方可进行休假。

  3、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特殊情况除外)。

  五、婚假制度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填写婚假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交行政部备案。休假后须拿结婚证及证明销假。

  2、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婚假时间: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如果本省有其他规定的,按照其他规定。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4、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

  5、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六、产假制度

  1、根据《计划生育条例》,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本省有其他规定的,按其他规定。

  2、女员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_______天妊娠假,怀孕三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_______天妊娠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_______天产假。

  3、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报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

  4、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_______天,若妻子属于晚育(生育时满24周岁),则再延长_______天,共计_______天带薪假期。

  5、女职工享有_______天有薪分娩假,假期从其申请休息之日起计算。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不计发相应补贴及奖金。

  七、丧假制度

  1、员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_______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_______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行政部备案。

  2、丧假期间工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发放。

  八、旷工规定

  1、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缺勤,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_______倍工资;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_______倍工资;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同年本市最低生活标准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九、迟到与早退制度

  1、工作时间:根据《劳动法》的条款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特点及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办公室、设计人员实际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况者可调休)。

  特别说明:本公司设计人员即为不定时工作时间。

  2、上班时间

  (1)08:30—17:30(午餐时间:11:30—13:00)。

  (2)8:3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17:30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3、迟到、早退60分钟以内,缴纳公益基金1元/分;迟到、早退60分钟到120分钟,缴纳公益基金2元/分;超过120分钟且无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缴纳公益基金;连续三次以上迟到30分钟以上者,记请假半天。(公益基金作为公司活动经费,由行政部按月进行统计并公示。)

  4、迟到早退情节严重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处理。

  5、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酌情处理。

  十、打卡制度

  1、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制,员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时需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平时三次,若需要加班的,一天四次。对没有打卡条件的,按照登记要求实行签名登记制度,记录上下班具体时间并亲笔签名确认。在工作期间,离开公司的情况需填写相应的手续对于有打卡条件的填写相应手续的同时要打卡离开。

  2、若员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且没有证据证明确实上班的,没有按照要求亲笔签名登记考勤的.1次罚款10元。对于无法查证的,公司一律按请假计算。

  3、如果员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时到公司打卡者,须在工作日志上明确写明原因,由部门主管负责于次工作日将未能打卡的员工的数据统计出并报送行政部。

  4、因设备故障,停电等因素,造成无法完成指纹考勤登记的,由行政部统一记录。

  十一、加班、调休制度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无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计算。

  2、若因额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记录加班时间。按月总结核算,以奖金或假期形式(调休)兑现。如申请调休的,原则上须提前三天申请,由主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领导批准后,到行政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工资。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点以后的员工,次日到岗时间可延迟至10点,加班至凌晨可调休半天(领导提前批准的情况下进行)但到岗后应主动向行政部说明情况,并进行登记。

  4、公司安排加班的员工,地铁、公交停运之后,可乘坐出租车,车费据实报销。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员工自行加班行为不享受加班调休,且不得影响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为,由公司负担员工加班夜宵。

  7、享受业务提成奖金的部门和员工,不再享受加班奖金或调休待遇。

  1、制订目的

  为完善考勤制度,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启用指纹考勤机设备考勤,请各部门人员按要求正确使用指纹考勤机,确保考勤工作的顺利推行。为规范指纹考勤机的使用方法和管理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公司考勤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2、指纹采集

  每位员工在采集指纹时都采集两个个手指指纹。

  新入职员在办理报到手续时由人事部采集个人考勤所使用的指纹。

  3、刷指纹方法和注意事项

  按指纹前手指保持清洁,手指上不要带有脏物及可能的化学腐蚀物,确保指纹考勤的一次成功率。

  将已经存档的手指平放于刷指纹镜面上,指纹机语音提示“谢谢”即操作成功;如果不成功,就需要再次放入指纹。

  刷指纹要尽可能大面积接触感应板,不要有翘、刮、滑、晃动、抠镜面等动作。

  指纹考勤机上其他键盘不许随便按动,刷指纹成功后,不得重复、随意乱刷。

  指纹考勤机对手指干燥、太冷等会感应失灵,请将手指放嘴边哈气后重新识别

  刷指纹时,如考勤机不能识别指纹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时间向人事部反映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视为未出勤。

  指纹处脱皮严重,十指都无法准确采集指纹的应及时告知人事部。

  常用和备份指纹因各类原因刷指纹不顺畅时可以到人事部重新采集指纹。

  人事部负责定期的数据采集、备份并统计工作

  4、指纹考勤时间及规定

  每天刷指纹签到时间为(暂执行每天两次指纹考勤):

  上午上班刷指纹最迟时间为8:59;下午下班刷指纹时间为18:00后。职工外出办理公务的,原则上应到公司签到后再外出;无法先签到的应事先向上级经理说明,过后由当事人凭上级经理签字的补签单到人事部存档,作为出勤记录。

  上班时间任何职工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公司各部领导和人事部要加强对考勤工作的指导与监督,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处理。

  保安和前台负责当日考勤机的通电检查工作。

  5、特殊情况考勤

  因个人原因需请假的员工要提前填写《请假条》,其呈批程序:员工请假须经部门领导、人事部、公司领导签字批准,请假人员记为缺勤。

  批准后的请假条需及时递交人事部;无法提前递交请假条的必须在到公司后本人填写《请假条》并递交,无《请假条》者视为无故缺勤。

  因公务无法执行刷指纹考勤的人员,必须在到公司后本人填写《补签条》并递交人事部,无《补签条》者视为无故缺勤。

  特殊时期因延时工作而无法签到签退的人员在此期间可以不参与考勤,但人员名单及不考勤的期限须由总经理批示后通知人事部。

  迟到早退问题:上班后20分钟内到岗视为迟到,下班前20分钟内离岗视为早退。

  因公务的情况下:迟到者需递交《补签条》,早退者需递交《早退条》来证明情况。所有不递交证明者视为无故缺勤。

  非公务的情况下:上班后20分钟以上到岗视为缺勤半天,需递交《请假条》;下班前20分钟以上离岗视为缺勤半天,需递交《请假条》。所有不递交证明者视为无故缺勤,并视为缺勤一天。

  所有参与考勤的人员若当日出现漏刷一次或两次,必须递交经公司经理审核后的请假条、补签条、早退条等文字证明,指纹机无当日考勤记录且没有文字证明的一律视为无故缺勤。

  考勤机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由签到表进行考勤。

  6、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考勤打卡管理制度5

  一.制订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员工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规指纹考勤机的使用方法和管理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补充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围

  酒店所有员工(总经理指定的不参与刷指纹的考勤人员除外)。

  三.刷指纹方法和注意事项

  3.1按指纹前手指保持清洁,手指上不要带有脏物,确保指纹考勤的一次成功率。

  3.2将已经存档的手指平放于刷指纹镜面上,指纹机语音提示“谢谢”即操作成功;如果不成功,就需要再次放入指纹,直到成功为止。

  3.3刷指纹要尽可能大面积接触感应板,不要有翘、刮、滑、晃动、抠镜面等动作。

  3.4指纹考勤机上其他键盘不许随便按动,刷指纹成功后,不得重复、随意乱刷。

  3.5指纹考勤机对手指干燥、太冷等会感应失灵,自己要提前处理后再试,(可用口呵温、润)但手不可有水。

  3.6刷指纹时,如考勤机不能识别指纹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时间向人事部反应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视为未出勤。

  3.7指纹处脱皮严重,十指都无法准确采集指纹的应及时告知人事部。

  3.8常用和备份指纹因各类原因刷指纹不顺畅时可以到人事部重新采集指纹。

  四.指纹考勤时间及规定

  4.1每天刷指纹签到时间为

  各部门根据实际上班情况,上班点之前、下班点之后均要打卡;打卡时间段上班前30分钟,下班后30分钟。因工作需要提前上班、不能按时下班除外;员工外出办理公务的,原则上应到酒店签到后再外出;无法先签到的应事先向上级主管说明,过后由当事人凭上级主管签字的《人工补签条》到人事部存档,作为出勤记录。

  4.2 入职新员工3天观察期进行手工考勤,观察期过后,到人事部录指纹,开始打卡机考勤。

  4.3酒店各部门领导要加强对考勤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人事部沟通处理。

  4.4保安部负责对指纹机的管理,在非上下班时段,将考勤机的'电源断开,若因管理不善造成考勤机故障的,每次对负责人管理的当班人员每人罚款20元。

  4.5管理人员因公不能按时打卡者,需提前填写《公出单》或上班前致电人事部,告知事由,人事部登记后,作为考勤依据。

  4.6 迟到:1~5分钟(含5分钟)口头警告;5~10分钟(含10分钟)扣款5元;10分钟~20分钟(含20分钟)扣款10元;20分钟~30分钟(含30分钟)扣款15元;30分钟以上按事假半天计算,早退逆同于迟到。

  五.特殊情况考勤

  5.1因公务无法执行刷指纹考勤的人员,必须在到酒店后本人填写《人工补签条》由总经理审批后,并递交人事部,做为考勤依据,无《人工补签条》者视为无故缺勤,按旷工处理。

  5.2 员工迟到、早退、旷工、脱岗,按酒店《考勤制度》处理。

考勤打卡管理制度6

  一、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1、全员出勤实行打卡考勤记录制度;

  2、所有工作日非计件人员按上下班作息时间上班前和下班后务必到指定的打卡机上进行刷卡;

  3、计件员工根据生产需要按车间安排的上下班时间打卡,每一天将生产车间打卡刷卡记录经车间主任确认签名后报人力资源备案,以作工资的核算依据。

  4、打卡机的监督管理:总裁办人力资源与保安负责打卡机的监督管理。任何人不得损坏考勤设备,凡故意破坏考勤设备,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处以二倍考勤机价格的赔偿。

  5、刷卡其它事项管理:

  1)因工作或其它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刷卡,由本人带给部门负责人签名的相关手续证明(如出差申请单请假条外出申请单员工考勤异常单等,报人力资源作为考勤依据;

  2)录不到指纹、刷不到IC卡等特殊状况时,务必有部门主管领导审批过的.相关手续交人力资源核查存档,或主动到保安处登记进出厂时间。

  3)因工作性质特殊而无法依公司统一作息时间上下班的,由部门负责人书面申请"特殊岗位作息时间",经人力资源审核、报总裁批准后按"特殊岗位作息时间"打卡。

  4)董事长、总裁、副总裁、公司顾问、外聘项目组人员可不执行打卡考勤。

  二、处罚规定

  1、迟到:正常上班时间后进入公司作迟到处理,迟到一次扣发当月工资,30分钟内扣10元、30分钟至1小时内扣20元,迟到超过1小时以旷工半天处理,迟到3次者以旷工半天、6次者以旷工1天处理,依次类推。

  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提前下班为早退,早退参照"迟到时间标准"双倍处罚;

  3、擅自离岗:非工作需要离岗达半小时以上视为擅自离岗,擅自离岗参照"早退"标准处罚;

  4、旷工:按旷工时间以日工资的3倍比例扣罚,旷工3天以上的,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视为员工已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自行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5、对旷工或请假超期3日人员,各部门应在4个工作日内反馈至总裁办、财务部冻结该员工的工资。员工私自连续离岗三天作连续旷工处理,部门应在第四天之内报总裁办,逾期不报者,给予部门考勤员50元/人处理,直接领导以及部门主管领导各100~200元处罚。员工无故旷工连续3天以上或月累计五天以上者,均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也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6、对于员工离职,考勤员应将该员工的离职申请表及离职审批表在2天内交人力资源备案或存档,否则,迟交一天考核考勤员10元/天,主管领导20元/天。

  7、各部门未按时将手工考勤记录上交人力资源审核的,罚职责人每迟一天10元(周日除外);手工考勤记录不全或有误者给予职责人每个问题点5元罚款,弄虚作假的,每次罚款100元。

  8、人力资源未按考勤报表核算薪资的,罚职责人20元/次。

  9、忘记刷卡者由本人申请,主管领导签名可算有效考勤,但需扣罚5元/次。代他人打卡,一经发现,当事人双方各扣罚200元/次。

考勤打卡管理制度7

  一、按公司规定时间为基准:

  早8:00-中午12:00;下午13:30-17:30。

  二、打卡规定

  1、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在职的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按时亲自打卡,员工打卡时要求有保安监督。

  2、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1)早上8:00-12:00下午;13:30-17;30;

  (2)晚上加班时间:18:30-21:30。

  3、因事不能打卡:原则上要求员工必须提前递交请假或相关申请,注明请假起止日期和事由,经主管签字批准后,交至考勤负责人员;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4、上、下班忘打卡者,一个月不得超过三次,超过次数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20元)。

  5、在月末统计考勤时,既没有主管签字审批也没有打卡者,记为旷工。

  三、缺勤、全勤情况

  1、迟到:上班时间已到因非工作原因而晚到岗者;

  3分钟-8分钟按5元扣款,9分钟-15分钟扣款10元。

  2、不到下班时间而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罚款(50元)

  3、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以上,或请假未经批准而不到岗者,均为旷工半天(扣款50元)。

  4、每个月没有迟到、早退、事假的员工给予全勤奖金(50元),员工公休日补贴每天按10元补贴。

  5、员工出差必须到部门主管办理登记手续,填写出差客户地址,不完善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6、员工因公外出的经部门主管批准补办签卡,部门主管保管好员工签卡资料在本月底30日上交财务保管。

考勤打卡管理制度8

  一、目的:

  为了规范员工行为,加强对员工打卡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则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二、公司工作时间:

  依据不同岗位的特点统筹安排。

  三、实施办法

  (1)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正常情况一天应打卡四次。每次打卡后需及时将卡放入指定位置。

  (2)打卡时间以考勤钟时间为准,出现红字或违反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将按公司迟到或早退的有关规定处理。

  (3)上班时间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须填写出门单或请假单。集体外出需附人员名单,经部门经理签批后,交门卫登记后方可外出。回到公司时须至门卫处登记时间。

  (4)因公事不能打卡,回到公司后填写《因公漏打卡注销单》,由部门经理签字认可。无故不打卡者,按公司旷工有关规定处理。

  (5)委托他人或代人打卡者,一经查明属实,将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6)员工延长工作时间,须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批后交人事行政课归,离开公司时需亲自打卡。

  (7)考勤卡遗失须立即到公司人事行政课,办理补领手续。员工日常考勤以考勤卡为准,并以此为依据结算员工每月工资。

  (8)每月30日之前,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至人事行政课,领取下月的员工上班考勤表及考勤卡。同时,交当月本部门的'考勤卡及汇总后的考勤表,由人事行政课归档。

  四、本制度从店长批准之日起开始实施。

  五、附件:

  附件一:本公司《员工考勤卡》

  附件二:本公司《员工考勤汇总表》

  附件三:本公司《因公漏打卡注销单》

考勤打卡管理制度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严肃劳动纪律,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勤范围及方式: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所有在职及试用期员工,考勤方式为xx。

  第二章

  管理部门、职能部门及职责

  第三条

  xx部是员工考勤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职责如下:

  (一)负责在考勤管理系统内进行假期设置、流程设置等运行维护;

  (二)负责对员工考勤进行统计、查询,按相关规定实施奖惩;

  (三)不定期检查、监督公司各部门员工出勤情况和考勤制度的落实情况。

  第四条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员工考勤及假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督促本部门员工按时出勤打卡、监督检查员工在岗情况,及时审批请假、出差、外勤申请。

  第三章

  工作时间及考勤

  第五条

  工作时间

  上午:x:00—x:00

  下午:x:00—x:00

  第六条

  公司考勤设全勤、迟到、早退、旷工、请假、出差、外勤等。

  全勤:员工工作时间内全部正常出勤;

  迟到:未按规定时间到达工作岗位(或工作地点);

  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或工作地点);

  旷工:以下情形之一均视为旷工:无故缺勤;无正当理由迟到30分钟以上;无正当理由早退30分钟以上;

  请假:可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调休等;

  出差:因工作离开工作常驻地。

  外勤:全天或不间断在公司办公常驻地以外的地方办事。

  第七条

  迟到、早退、旷工

  (一)迟到扣款规定:

  (二)早退扣款规定:

  (三)旷工扣款规定:

  (四)下列情况均按旷工处理:

  1。员工无正当理由缺勤、事先不请假或请假未获准而擅自离岗;

  2。在公司范围内调整工作岗位,在通知限定的时间内,无故逾期不报到的;

  3。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的;

  4。打架斗殴、酗酒等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5。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的。

  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考勤制度,拿走不谢

  第四章

  未出勤管理

  第八条

  员工未出勤,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员工外勤

  员工于工作日未至公司而直接因工外出或工作时间内因公外出,须经部门主管同意并报批。未假外出,根据外出的时间按迟到或旷工计算。

  (二)员工出差

  须事前报批并经部门主管同意后出差,出差仍需要按工作时间打外勤卡。

  (三)员工请假

  1、病假

  (1)员工因病不能上班,须报部门主管审批。员工休病假两天及以上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扣款标准为:扣款额=当月薪资÷21。75×请假天数×50%

  (2)因患重大疾病(如癌症)或非因工负伤的,需停工进行治疗的,经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同意后,根据患病员工的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24个月的医疗期。

  病假(医疗期)

  时间按规定累计计算: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在病假(医疗期)

  期间不得到其他单位从事有收入的工作或自己开展营业性活动,一经查实,由公司责令其改正,并通知员工在3日内返回公司工作,员工如不按期返回公司工作的,视为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即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按国家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公司。

  2、事假

  1。员工有事不能出勤,须经部门主管同意;

  2。事假按天数考核扣减基础薪酬和绩效薪酬;

  3。员工请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规定天数的,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试用期内事假累计超过5天,试用期顺延,累计超过(含)10天的,结束试用期。

  3、婚假

  1。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员工,享受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婚假3天,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享受x天婚假(根据各地标准实施)。

  2。婚假含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

  3。婚假原则上一次使用完,特殊情况经部门主管同意后可最多分三次使用;

  4。在加入公司后领证的,婚假须在1年内使用完;在加入公司前领证的,视为已经享受婚假待遇;

  5。婚假期间基础薪酬正常计发,按婚假天数考核扣减绩效薪酬;

  6。请假员工须申请并经部门主管审批。

  4、丧假

  1。员工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或养父母、配偶的父母或养父母)死亡,给予丧假3天;

  2。需要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2天左右的路程假;

  3。丧假、路程假期间基础薪酬正常发放,按请假天数扣减绩效薪酬;途中产生的车船费等其他费用,由员工自理;

  4。请假员工须申请并经部门主管审批。

  5、产假、陪产假和计划生育假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休假,女员工生育享受x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x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x天;男员工陪护假x天。

  2。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根据县级以上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x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x天产假。

  3。产假、陪产假包括双休日和法定假日,产假休假期间,计发基础薪酬,不计发绩效;生育津贴核发到公司后,根据生育期间已发放的基础薪酬和生育津贴之间的差额核发生育津贴,生育期间发放的薪酬数额大于生育津贴的不再进行补扣;男员工陪产假期间计发基础薪酬不计发绩效。

  4。公司对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给予1小时的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

  5。计生假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6。申请产假、陪护假、计生假,均需提交申请并提交准生证附件,经部门主管批准。

  7。未尽事宜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国家和地方有最新调整意见的,执行国家和地方最新规定。

  (九)工伤假

  1。员工因公负伤、因工致残,被认定为工伤的,在停工留薪期内,计发基础薪酬,不计发绩效薪酬。

  2。工伤员工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县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延长期不超过12个月。

  3。其他未尽事宜按《工伤保险条例》和国家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考勤打卡管理制度10

  一、工作时间:

  员工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下午,上午8:00—11:50,下午14:00—16:50。

  二、考勤内容:

  (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工作时间未经部门经理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三、考勤处罚:

  (1)上班时间1分钟后15分钟内为迟到;当月累计三次迟到者,按旷工一天计算。

  (2)迟到十五分钟后(含十五分钟)列为旷工。当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均予下岗。

  (3)15分钟内早退者一律作旷工半日论。不得补请事假、病假抵充。

  (4)特殊情况者报总经理处,酌情处理。

考勤打卡管理制度11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严格执行当班工作时间,做好考勤考核工作,特制订如下考勤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体员工须共同遵守本制度;

  二、考勤打卡实行一人一卡、专卡专用、自行保管(如有遗失需交5、00元卡费及补发卡手续)。

  三、上下班按规定时间由本人刷卡,不得替他人刷卡,否则按违章处理。

  四、当班执行时间为:上午xxxxx到xxx,下午xx时到xx时。上班刷卡时间:不得超过当班时间10分钟,如上班超过刷卡规定时间视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刷卡视为早退,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按违章处理(罚款xxx元),超过三次,每次加罚xx元。迟到、早退超过当班时间1小时按旷工处理。

  五、在当班时间内出差、施工、办事或参加会议的.必须先打卡后外出,因工作在当班前或下班前外出办事不能按时刷卡的,应及时向考勤管理员或办公室负责人说明原因,可按考勤办理登记手续。

  六、因公出差在外,无法执行打卡规定的,应事先向考勤管理员报告,并经部门以上负责人证明后办理考勤登记手续。

  七、当月出现迟到、早退xxx次以上(含xxx次)或缺勤、旷工xx次以上(含xx次),将给予警告,年终不得评为先进工作者,如连续二个月出现类似情况或当年累计出现迟到、早退30次或累计缺勤、旷工10(含10次)以上,给予除名处理。

考勤打卡管理制度12

  为了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组织纪律性,树立精简、勤政、务实的机关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考勤内容

  第一条 市分行机关考勤内容,包括在勤、值班、加班、请假、迟到、早退、旷工。

  第二条 市分行机关员工准时到达、准时离开工作岗位,即为在勤。

  员工在下列情况下视同在勤:

  (一)由领导派其到外地、县、乡出差、开会或经领导批准在城区范围内办公事,不能按时在机关上下班。

  (二)经批准脱产、半脱产学习或从事其它公务活动的。

  第三条 工作时间

  实行每周五天工作日;每天工作8小时,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周六、周日全天休息。

  第四条 迟到、早退或旷工

  员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旷工。从每月月初开始累计迟到(早退)按分钟计算扣除当月工资,1分钟扣除1元,第一次迟到(早退)提醒注意,第二次迟到(早退)口头警告,第三次迟到(早退)写出书面检查,并再加罚款50元。当月累计7次迟到(早退)的,给予警告处分,当月连续三次警告的,将按待岗处理,并另行安排工作。

  每次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一天扣除当日基本工资。当月累计旷工5.5天,连续旷工3天者,视同待岗对待。

  第五条 值班指报警监控室、门卫及信息电脑部按规定需要夜间值班或在节假日值班。值班经领导批准,按守库费标准发给值班费。

  第六条 加班因特殊情况(包括定期上报省分行报表),员工需要在法定假日和公休假日工作,以及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称为加班。加班原则上由部室安排轮休,不能轮休的,经行领导批准按规定标准发给加班工资。

  第二章 工作学习纪律

  第七条 上班时间工作纪律

  一、上班时间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串岗,严禁高声喧哗,严禁打牌聊天,严禁用单位电话拔打私人电话,严禁在微机上玩游戏、严禁会友。因公外出30分钟以上要请示部门经理(主任),得到许可后方可离开岗位。

  二、不允许机关员工从事第二职业或对外兼职活动。

  三、保持机关和办公室清洁卫生,下班前要将办公室的门、窗、柜关好,确保安全。

  第八条 学习纪律

  机关员工要不断加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准确、完整地掌握、执行各项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的方式,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函授、自学考试、学习培训,努力提高业务技能。

  一、机关员工应积极参加各类学习活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理由拒绝或无故不参加市分行机关统一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

  二、学习类型

  1、员工学习:由市分行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每周周一早上8.309.30为全体员工学习时间。

  2、党内中心组学习:每半月一次党委中心组学习,由党委办牵头组织、党委各部门负责人参加。

  3、机关党员学习:由党机关党委各支部负责组织实施、每半月一次,重点学习党方针、政策和党的理论知识。

  三、参加市分行组织的各类会议和学习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会议期间要专心听讲、认真讨论、并做好会议纪录、严格遵守会场纪律、自觉关闭手机铃声、严禁在会场内交头接耳、严禁会议期间中途退出会场。

  第三章 假期的管理

  第九条 市分行机关公休假包括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工伤假。员工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探亲假。

  (一)节假日。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包括元旦(1天)、五一(3天)、国庆(3天)、春节(3天)等法定休假日,参照政府机关规定执行。

  (二)事假。员工因处理个人的私事,不能出勤者,经批准请假,称为事假。

  下列情况经科室领导批准,可不计为事假:

  1、女职工有一周岁以下婴儿,占用工作时间哺乳,每天累计不超过1小时。

  2、为子女开家长会有学校通知,每学期累计不超过4小时。

  3、带10岁以下子女打预防针、体检,有保健部门通知,每半年累计不超过2小时。

  (三)病假。指员工因病需要治疗或休息,经医院证明和领导批准的请假,称为病假。

  (四)婚假。指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办理有关法律手续后结婚职工,按规定享受的休假。假期一般为3天,晚婚者为10天(男25岁,女23岁)。对方工作单位在外地,职工需要到对方所在地结婚的,可给予往返路程假,超过假期规定的按事假处理。

  (五)丧假。指职工直系亲属死亡后,按规定给予职工处理丧事的假期。直系亲属死亡,可请丧假3天,前往外地办丧事时,可给予往返路程假,超过假期规定时间按事假处理。

  (六)产假。指女职工生育后按规定享受的休假。办理了独生子女证明的,可休产假5个月;未办理独生子证明的休产假3个月。产假期满后,因身体原因需要继续休养的经医院证明,可按病假处理。

  女职工怀孕4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意见,给予153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育龄女职工采取长效节育措施放节育环的,给予7天计划生育假,实行输卵结扎的,给予21天计划内生育假;对己采取长效措施而又流产的女职工,经医院证明,给予1530天的`产假。男职工采取长效节育措施实行输精管结扎的,给予7天计划生育假。

  到医院进行产前检查,避孕门诊做节育手术的医疗和休养时间,一律凭医疗证明按出勤对待。

  (七)护理假。指因配偶生育需要护理的假期。按规定男职工因配偶生育可给予710天的护理假,其中晚育者享受10天。超过规定假期的按事假处理。

  (八)探亲假。指同父母、配偶分居两地的职工,按国家规定去外地探望父母或配偶的假期。

  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1次,假期为30天。原则上一次用完,但最多两次用完。只报销往返1次路费。职工因工作不能请探亲假的,可以动员配偶来单位探望本人。对于配偶往返路费,单位予以报销。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予探亲假1次,假期为20天。因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准假的,可2年探望一次,假期为45天。往返路费由单位予以报销。

  己婚职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予探亲假1次,假期为20天。机关工作1年以上的'员工从第二年起,经领导批准即可探亲。往返路费由单位予以报销。

  职工探亲时,可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探亲假及相应的路程假均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在内,如遇法定节假日可以顺延。

  第四章 请假程序及审批

  第十条 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要严格遵守机关请销假制度:

  员工请假,一律填制统一印制的一式两联《请假条》,一联由请假人部室留存,一联交办公室存档,作为考核的依据。员工请假应按下列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凡不按规定办理手续的,按旷工对待。

  (一)病、事假(不含双休日、法定节假日),1天以内由部室负责人审批;3天以内,由部室负责人加注意见,报请分管行长审批;3天以上,由分管行长加注意见后,报请行长审批;副经理以上干部3天以内由分管行长审批,3天以上由分管行长加注意见后,报请行长审批。机关所有员工的请假手续须交办公室考核备查。

  (二)探亲假、丧假、婚假、产假、护理假,部室加注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批。请假手续交办公室考核备查。

  (三)副行级干部请假一律由行长审批;行长请假报省分行人事处批准。

  (四)凡请假者,假满后必须按时到岗,并在到岗后及时向人力资源管理部消假。到岗不消假者,视同超假对待;假满后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岗的,应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电话续假,并在返回单位后补办超假手续。否则,超假天数按旷工对待。

  第五章 加班管理

  第十一条 员工加班后,原则上进行轮休,不再领取加班费,加班后因工作原因不能轮休,又未领取加班工资的,员工季度内所请的病、事假可以与季度内实有加班天数相抵销,也可以用年度探亲假相抵减。对抵销(抵减)不完的病、事假再按相关规定比例扣发本人工资。

  第十二条 抵销(抵减)程序。季未,由请假人提出抵销(抵减)申请,写明季度请病假、事假天数,季度实有加班天数,经部室审查并加注意见报主管行长或行长审批后,交人力资源管理部办理具体抵销(减)病、事假手续。

  本年未用完的探亲假除抵减病、事假外,不能跨年度享用。

  第六章 考勤

  每十三条 考勤。考勤是指对市分行机关员工在各类请假或学习期间的考核及工资计算办法。

  1、员工因组织派遣脱产学习一年以上的,以给基本工资与岗位工资。

  2、员工按规定享受的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探亲假和公休假,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全额发放,绩效工资按不同比例发放:产假扣发40%的假期工资;护理假、婚假、丧假、探亲假扣发15%的假期工资;公休假按100%发给绩效工资。

  3、员工因病、因事休假,按比例扣发岗位、绩效工资,其中,病假6个月以内,每请假一天,扣发当日60%的岗位、绩效工资。病假超过6个月以上,停发其岗位、绩效工资。每请事假一天扣发当日90%的岗位、绩效工资。

  4、员工旷工,扣发当日全部工资。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30天以上者,予以除名。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市分行机关员工考勤办法在行长领导下、由办公室组织实施,人力资源管理部协助执行。

  实行考核、发放、监督责任制。各部室经理(主任)负责本部室人员的勤、绩考核。考核情况由各部室经理审签后于次月5日前报人力资源管理部。考核如有虚假问题,由本部门经理(主任)负责。管理监督部门审查不严或发现问题不做纠正的也要承担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xx年4月1日起执行。

  每十六条 本办法条款由办公室负责解释,人力资源管理部协同监督实施。

考勤打卡管理制度13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严肃劳动纪律,根据《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相关实施细则和办法,结合本县实际,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工作纪律

  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持按时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迟到、早退5次算1天旷工,每旷工1天扣发2天工资。旷工连续超过3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7天的,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

  二、假期的种类与待遇

  (一)国内探亲假

  凡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假期: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1次,假期为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1次的,可以两年给假1次,假期为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

  中小学(含党校、幼儿园)教职工因已按规定享受寒暑假,故不再享受探亲假期。

  (二)年休假

  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1、假期: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3、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合理安排职工休假,当年休假不得在下年使用。对职工确因工作需要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应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三)产假

  女职工因分娩和妊娠可享受产假。

  1、假期

  (1)女职工正常分娩者(含提前或超期分娩),给予3个月(90天)产假。难产或双生以上的,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妊娠3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的,给予产假20~30天;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引产的,给予产假50天。七个月以上早产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3)妊娠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若体力不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假休息,休息天数可计算在90天产假之内或作病假论处。

  (4)男女双方均属晚婚晚育(晚育指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男方可享受5—7天护理假。

  (5)对计划外分娩和妊娠的,按照省市有关部门规定办理。

  2、工资待遇及其他规定

  正常产假不影响晋级和工资调整,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休产假和哺乳假的其见习期要相应延长。

  (四)病假

  职工因病需要治疗或不能坚持工作进行疗养者可请病假。

  1、病假假期及待遇:

  (1)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工资全额发给。

  (2)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工资按扣除本人工作性津贴后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扣除工作性津贴后全额发给。

  (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工资按扣除本人工作性津贴后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按扣除本人工作性津贴后的80%计发。

  2、享受病假待遇的有关规定

  (1)职工在病假期间,继续享受所在单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2)职工请病假需持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和建议书。

  (3)病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4)除工伤外,当年病假超过2个月的,年度考核不得当年评为优秀;病假超过6个月的当年不计算工龄,当年考核不定等次,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专业技术人员从第七个月起解除职称聘任资格,在本聘期内实行高职低聘(员级职称的降低一个工资档次)。

  (5)中小学教职工在每学期开学初就请病假,在学期中途病愈上班,如果本学校已无岗位,必须调整到缺编的学校工作,如果其他学校无岗位编制,即解除聘任资格,按待岗处理,待岗期间只发给岗位和薪级工资作为生活费。

  (6)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间休病假的见习期要相应延长。

  (五)事假

  1、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均可享受事假待遇。请事假一天扣发本人一天的工作性津贴。当年事假累计少于或等于本人年休假天数,本人又自愿放弃年休假的,事假可以顶替年休假;当年请事假累计天数超过年休假天数的,从超过之日起扣发本人一天的工作性津贴;当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以上的,从31天起停发本人工资。

  2、事假期间如遇国家规定的周休息日和节假日不予计算。

  3、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累计超过30天的,本年度考核“不定等次”,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专业技术人员从第31天起并解除职称聘任资格,在本聘期内实行高职低聘(员级职称的降低一个工资档次)。

  (六)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婚假以请假之日起连续计算,包括公休假及法定假。

  4、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七)丧假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可请丧假料理丧事。

  1、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3天的丧假。路程远的可适当给予路程假。

  2、丧假期间工资照发,车船费等自理。

  (八)寒暑假

  1、中小学教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寒暑假期带薪休假的权利。教师应利用寒暑假在保证休息的同时为新学期的教育教学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本学期病假在3个月(含3个月)以上或者学期末、学期初均请病假者,不享受寒暑假,寒暑假时间一并计入病假时间。

  2、教职工在享受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寒暑假同时,如需有关人员在寒暑假期间参加会议、学习、加班等,仍属工作时间,应按有关规定按时参加。

  三、请假的审批权限与手续

  (一)病事假的审批权限

  1、职工请假,需本人书面申请(请假条),按管理权限逐级审批。

  2、职工请假,连续事假在10天以内或病假在15天以内的,由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报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审批;事假超过10天或病假超过15天的,由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登记,加注意见后,按职工管理权限,分别报组织部、人事局审批。

  3、各级领导干部请假审批权限

  县级领导干部、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部门党委书记请假,由县委书记审批,组织部门备查;县政府组成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主要领导请假,由县长审批,组织部门备查;县人大、政协、法检两院科级干部请假,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组织部门备查。

  各乡镇、各部门副职和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请假,10天以内由本乡镇、部门(主管部门)、本单位的主要领导审批,组织部门备查;10天以上的,经本乡镇、本部门(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审核并签注意见后,报县委组织部审批。

  4、所有干部职工连续请事假5天以上、病假15天以上,按管理权限审批后报人事局备案。

  (二)产假、哺乳假、婚假、丧假审批权限

  1、职工请产假,由单位审核,主管部门登记批准,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请哺乳假必须按病假程序办理。

  2、探亲假、婚假、丧假由单位按有关规定负责审批。

  (三)年休假审批权限

  1、各乡镇、部门副职和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一般干部职工的年休假,由单位审批,报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2、县级四大班子领导和各乡镇、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的年休假,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批。

  (四)请、销假程序

  1、干部职工请假,应办好完整的请假手续。请假期满后,请假人应向批准单位销假。病假者应持县级及以上医院或医疗机构康复证明(患传染病者须证明已无传染性)向单位提出销假申请,办理销假手续。

  2、若遇特殊情况超假的,应办理续假手续。对于既无正当理由,又未办理续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四、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干部职工考勤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肃劳动纪律,严格按照本办法做好本单位的考勤管理工作,并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考勤细则。

  (二)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干部职工的考勤登记工作,按月统计公布,严格执行请销假和有关待遇等规定(有些工资、津贴和奖金等扣发当月不能执行的,到次月或年底一并结算扣发)。

  (三)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为各单位干部职工考勤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必须秉公办事。如发现并查实在干部职工考勤问题上有弄虚作假或隐瞒包庇行为的,或私自聘用他人顶岗等现象,将追究相关领导和本人的责任,个人私自聘用他人顶岗的时间全部按旷工论处。

  (四)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值班制度,加强管理,做到值班不脱岗,排班、交接班有记录记载,保证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五)组织、人事、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干部职工考勤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地采取查岗、查考勤表、查《平时考核手册》的填写情况等办法,及时纠正和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保证本办法的顺利实施和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本办法下发后,以前的有关考勤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考勤打卡管理制度14

  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制度,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条例》第二条中所称“连续工作”的时间和第三条、第四条中所称“累计工作”的时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均按工作年限计算。

  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第三条、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条例》第四条第(二)、(三)、(四)、(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第五条、依法应享受寒暑假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未休寒暑假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其休年休假;因工作需要休寒暑假天数少于年休假天数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其年休假天数。

  第六条、工作人员因承担野外地质勘查、野外测绘、远洋科学考察、极地科学考察以及其他特殊工作任务,所在单位不能在本年度安排其休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第七条、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应当征求工作人员本人的意见。

  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对其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工作人员年休假工资报酬中,除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收入外,其余部分应当由所在单位在下一年第一季度一次性支付,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解决。实行工资统发的`单位,应当纳入工资统发。

  第八条、工作人员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计算办法是:本人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261天)。

  机关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之和。其中,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不含根据住房、用车等制度改革向工作人员直接发放的货币补贴。

  第九条、机关、事业单位已安排年休假,工作人员未休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一)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

  (二)请事假累计已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但不足20天的。

  第十条、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工作人员本人意愿,统筹安排,保证工作人员享受年休假。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年休假管理,严格考勤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应当依据职权,主动对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年休假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机关、事业单位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又不按本办法规定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工作人员加付赔偿金。

  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责令支付;属于其他事业单位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同级人事行政部门或工作人员本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公务员申诉控告和人事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港澳地区内派人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驻外非外交人员的年休假,按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按照国家规定经批准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的其他单位工作人员的年休假,参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考勤打卡管理制度15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作息时间,在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时自觉打卡,以打卡记录作为考勤登记的依据。

  三、无论执行夏季作息时间,还是冬季作息时间,上午、下午打卡时间界线均以中午1:00划分。在1:00以前打卡的,相应计入上午上下班时间纪录;在1:00以后打卡的,相应计入下午上下班时间纪录。

  四、工作人员在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时间以外自行加班的,不用打卡。

  五、经单位统一安排,工作人员在双休日、节假日加班,执行正常作息时间,并需要兑现加班工资的,应按规定打卡,并以打卡记录兑现加班费。没有打卡记录的,不予兑现加班费。

  六、遇停电或考勤机发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时,考勤人员在当月考勤表后附文字说明。

  七、工作人员每次打卡须得到考勤机确认有效。在没有确认打卡有效情况下放弃打卡或因疏忽忘记打卡、无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机记录为准,分别按以下情况处理:

  1、上班时打卡,下班时不打卡的,按照早退处理;

  2、上班时不打卡,下班时打卡的,按照迟到处理;

  3、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按照旷工处理。

  八、经多次打卡考勤机不予确认者,须在本班次内及时通知办公室考勤人员重新录入指纹,由此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本人应在班次内向办公室办理核销登记。工作人员不主动向办公室打招呼重新录入指纹或办理核销登记手续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九、工作人员因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公休假等原因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办公室根据本人的请假条办理核销登记。工作人员事先未向办公室递交请假条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十、部门职工因下列情况之一,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本人负责,于当天或次日持部门负责人签批的`《因工缺勤记录核销登记表》向办公室办理核销登记。未及时办理核销登记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1、因公出差的;

  2、需连续在外工作,不能到单位打卡的;

  3、确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开会、办事的;

  4、上班后外出办事、下班时不能按时返回的;

  科室、部门负责人有上述情况者,由分管领导签批《核销登记表》,并由本人负责向办公室办理核销登记。

  干部、职工或部门负责人在形成上述事实之前,应分别征得部门领导或局分管领导的同意。

  十一、经调查核实,工作人员确因疏忽忘记打卡的,可按照本制度第十项规定的方法和程序,经部门负责人或局分管领导审批后办理更正。

  十二、故意不打卡形成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即认同为迟到、早退或缺勤,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工作人员因个人失误,在非打卡时间打卡或打卡次数不够、操作不当,导致考勤机错误记录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十四、干部、职工个人考勤记录由局办公室负责定期公布,干部职工有异议的,可以到办公室查询。

  十五、本制度与《房管局干部职工工作考勤和请假制度》配套使用,考勤结果作为兑现工资奖金和工作人员考核、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

  十六、为了维护房管局的整体形象,严肃工作纪律,干部职工要树立大局意识,自觉遵守考勤打卡管理制度,不得出现有损于团队的言论和行为。工作人员出现无理取闹,与考勤管理人员争执的,或行政管理人员营私舞弊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本局有关规定处理。

  十七、局机关各科室及公房管理所的考勤登记适用本制度。

  房地产交易中心、泰昌物业公司的考勤登记由本部门负责,参照本制度执行。两个部门的考勤汇总表于次月2日以前报局办公室审核。

  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的考勤登记由本部门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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