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协生产管理制度

时间:2024-06-20 11:51:52 制度 我要投稿

外协生产管理制度(7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外协生产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外协生产管理制度(7篇)

外协生产管理制度1

  一、制度制订的目的:为加强对本公司工程项目中使用的外协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保证外协单位具备安全生产资格和能力,从用工源头上把好安全关,较少工程项目施工中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特制订公司工程外协单位安全生产资格审核与管理制度;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谊发公司总包或涉及谊发公司的所有工程项目中使用的所有外协单位(包括中建一局集团内的各公司、各专业公司)

  三、对外协单位分包合同签订前的前期审核:公司或项目必须使用整建制外协施工单位并在与外协单位签订工程或劳务承包合同前,必须对其单位的各种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行严格审核,不准与不符合条件的外协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审核中外协单位必须提供以下合格的资料并符合相应的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国外企业必须具备在国内进行工程施工的合法手续)

  2、企业资质证书(必须与工程等级和施工范围相符)

  3、企业进京注册登记手续(必须在时间和范围内有效)

  4、企业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证复印件和法人委托证明

  5、三年内本企业安全生产无事故证明(应为地区级以上证明,进京一年以上的企业,应提供北京市建委的有关证明)

  6、北京市企业安全生产认可证(必须在名称和时间上有效)

  7、法人安全生产资格证,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包括安全人员上岗证)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年审核格有效)

  8、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机构(体系建立健全有效并有专职机构和安全人员)

  9、企业安全文明施工证书荣誉等(业绩证书)

  10、其它证明

  另外,外协单位还应提供以下相关内容资料:

  1、各级人员的三证(身份证、暂住证、做工证),特种作业人员应提供体检健康证明和北京市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

  2、人员进京注册登记证明和登记表(市建委外管处);

  四、外协单位分包合同签订后,进场过程中资质的审核和控制:公司或项目在外协单位进场过程中,应按照公司和主管上级单位要求,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必需的安全生产教育(包括三级教育、转场教育等)未经合格教育和登记注册的人员,不得进场从事施工生产,外协单位必须建立现场安全组织机构,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建立与总包相配套的安全管理制度;与总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具体要求如下:

  1、依据审查阶段申报的资料内容,提供合格的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和施工单位以及施工人员名单;管理人员和施工单位不得任意变动,施工人员应相对稳定;

  2、施工人员未办理三证的要在施工前办理完毕,未进行注册登记的.要在施工前办理完毕

  3、未办特种作业证件的,不得从事特种作业,外协单位应根据要求及时办理并不的影响总包工程进度要求

  4、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应在施工前及时进行教育,已在中建一局集团内部进行过三级安全教育的要提供教育合格登记表和教育卡,并及时办理转场安全教育。

  5、管理人员应提供安全年审合格证,管理人员未进行安全年审的,要积极参加年审;未能赶上公司或主管上级主办的年审教育时,要积极补审

  6、单位进场后要及时与总包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五、日常施工管理中,对外协单位安全工作的控制要点:外协单位在签订了施工合同后的日常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北京市、中建一局集团和谊发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遵守国家北京市等上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遵守总包及其总包上级主管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要求

  2、积极配合总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完成安全生产目标和文明施工、消防保卫卫生环境等各项管理目标

  3、服从总包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按总包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设置专职安全机构和人员,完成应做的安全生产内业文字资料并向总包提供必备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文字资料

  4、按照总包要求在总包指定的重要劳动防护用品范围内选择防护用品

外协生产管理制度2

  1.适用范围:用于本公司人员、设备不足,生产能力负荷已达饱和时;特殊零件无法购得现货,也无法自制时;协作厂商有专门性的技术,利用外协质量较佳且价格较廉。

  2.审查基准:综合考虑厂商的质量、供应能力、价格及管理,只有经过试用,待试用考核达到标准以上时,才能正式成为本公司的`协作厂商。

  3.外协质量管理和定期考核:确使协作厂商供应的产品符合要求,对其必须定期检查;经常联系协调,了解外协的进度、质量;协助其提高质量,并进行指导教育与考核。

外协生产管理制度3

  一、目的:为加强对本公司生产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外协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保证外协单位具备安全生产资格和能力,从用工源头上把好安全关,减少生产施工过程中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特制订公司外协单位安全生产资格审核与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所有外协单位。

  三、外协单位分包合同签订前的前期审核:公司或项目必须使用成建制外协施工单位并在与外协单位签订工程或劳务承包合同前,必须对其单位的各种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行严格审核,不准与不符合条件的外协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审核中外协单位必须提供以下合格的资料并符合相应的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国外企业必须具备在国内进行工程施工的合法手续)

  2、企业资质证书(必须与工程等级和施工范围相符)

  3、企业在工作地点的注册登记手续(必须在时间和范围内有效)

  4、企业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证复印件和法人委托证明

  5、三年内本企业安全生产无事故证明(应为地区级以上证明)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在名称和时间上有效)

  7、法人安全生产资格证,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包括安全人员上岗证)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年审合格有效)

  8、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机构(体系建立健全有效并有专职机构和安全人员)

  9、企业安全文明施工证书荣誉等(业绩证书)

  10、其它证明,包括各级人员的三证(身份证、暂住证、做工证)、特种作业人员的体检健康证明和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等。

  四、外协单位分包合同签订后,进场过程中资质的审核和控制:公司或项目在外协单位进场过程中,应按照公司和上级主管单位要求,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必需的安全生产教育(包括三级教育、转场教育等),未经教育考核合格和登记注册的人员,不得进场从事施工生产。外协单位必须建立现场安全组织机构,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建立与总包相配套的安全管理制度;与总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具体要求如下:

  1、依据审查阶段申报的资料内容,提供合格的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和施工人员名单;管理人员不得任意变动,施工人员应相对稳定。

  2、施工人员未办理三证的要在施工前办理完毕,未进行注册登记的`要在施工前办理完毕。

  3、未办特种作业证件的,不得从事特种作业,外协单位应根据要求及时办理并不得影响总包工程进度要求。

  4、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应在施工前及时进行教育,并及时办理转场安全教育。

  5、管理人员应提供安全年审合格证,管理人员未进行安全年审的,要积极参加年审;未能赶上公司或主管上级主办的年审教育时,要积极补审。

  五、日常施工管理中,对外协单位安全工作的控制要点:外协单位在签订了施工合同后的日常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当地政府和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遵守国家、当地政府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遵守总包及总包上级主管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要求。

  2、积极配合总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完成安全生产目标和文明施工、消防保卫卫生环境等各项管理目标。

  3、服从总包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按总包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设置专职安全机构和人员,完成应做的安全生产内业文字资料,并向总包提供必备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文字资料。

  4、按照总包要求(指定重要劳动防护用品范围)配备、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外协生产管理制度4

  第一条适用范围

  (一)用于本公司人员、设备不足,生产能力负荷已达饱和时。

  (二)特殊零件无法购得现货,也无法自制时。

  (三)协作厂商有专门性的技术,利用外协质量较佳且价格较低。

  第二条选定方法及基准

  (一)查方式:书面审查及实地调查(附表10.6.1)

  1、外协加工及外协制造的申请,是否符合规定,数量方面是否适宜。

  2、申请核准后,由外协管理人员判定是否有协作厂商承制,若没有则选择三家以上厂商的资料,填具厂商资料调查表。

  3、实地调查时,由质量管理委员会指定质量管理、生产管理、技术、外协管理等单位派员组成调查小组,但每一次不一定所有人员都要参加,要视加工或零件制造的重要性而定,将调查结果填入厂商资料调查表中。

  4、实地调查后可选定其中一家厂商试用。

  (二)审查基准

  1、质量

  2、供应能力

  3、价格

  4、管理

  选择其中评分最高者作为适用的协作厂商。

  (三)审查流程(见有关文件)

  第三条试用

  当选择最佳厂商之后,必须经过试用,待试用考核达到标准以上时,才能正式成为本公司的协作厂商。

  (一)试用合同:规定试用期为三个月,每个月要考核一次,并将结果通知试用厂商,试用合同格式如(附表10.6.2)。

  (二)试用考核:试用期间要对试用厂商进行考核。

  (三)试用开始时,试用厂商要将样品送来检查,经判定合格才能继续大量地加工或制造。

  第四条正式设立

  (一)正式设立判定基准:试用考核期间的成绩达70分以上者则正式判定为本公司的协作厂商。

  (二)正式合同内容:与试用合同格式相同,格式如附表10.6.2。

  第五条外协

  (一)负责单位:由外协管理员负责外协加工或外协制造的事务。

  (二)外协资料:外协加工或外协制造时要给试用厂商或协作厂商的资料。

  1.蓝图

  2.工程程序图

  3.操作标准

  4.检查标准

  5.检验标准

  6.材料的规格、数量

  (三)外协指导管理

  1.使其确实按照我们的规定来加工或制造。

  2.协助其提高质量。

  3.经常联系协调,了解外协的进度、质量。

  4.指导教育与考核。

  (四)外协核价

  1.数量必须要经负责的生产管理员签证,有时可由过磅员重新核算。

  2.报废率(抽样测量)或报废数的资料由质量管理部门提供。

  (五)外协督促,确使外协加工或外协制造的货品如期交来。

  第六条质量管理

  (一)入厂检验:

  1.按双方协定的验收标准及抽样计划来验收。

  2.进料管理流程(见有关文件)。

  (二)外协质量管理和定期考核

  确使试用厂商或协作厂商供应的产品符合要求,对其必须检查。每月巡回检查各协作厂商,对每个协作厂商,三个月中至少要做一次至二次以上的检查,对试用的厂商,三个月内要做两次检查。

  第七条不良抱怨

  (一)抱怨程序

  1.验收的抱怨:

  (1)验收人员将检验报告通知外协管理人员,并将资料存档,作为下次验收的依据。

  (2)外协管理人员将验收情况通知协作厂商或试用厂商,使其针对缺陷进行改进,资料存档,作为考核依据。

  2、生产时的抱怨:

  (1)生产中发现不良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外协而发生时,制造各科组通知生产管理单位。

  (2)生产管理单位通知质量管理员再重检外协厂商交来的半成品或零件,并通知外协管理人员,资料存档,作为验收依据。

  (3)外协管理员通知协作厂商,资料存档,并作为考核的依据。

  3、尚有质量管理日常检查抱怨及国内外客户诉怨等。

  (二)责任分担

  不良抱怨发生时,除要通知协作厂商或试用厂商,针对缺陷进行改进外,自身更要做好质量检查考核管理工作,若有生产时的抱怨发生,还要依照合同内的`规定罚款。

  第八条指导教育与考核

  (一)负责单位:有关外协的质量管理、生产管理、设计,外协管理的单位均有负责指导教育考核的责任。

  (二)进行方式:首先必须健全本厂的质量管理组织。

  1、指导教育方面

  (1)协作厂商高阶层人员观念训练:鼓励其接受新观念或参加本厂召开的产品开发座谈会、质量管理座谈会。

  (2)协作厂商质量管理人员训练:鼓励其参加专业训练或质量管理训练或安排其参加本厂所举办的专业质量管理班,使其了解:①本厂的质量管理政策及组织。②本厂的进料验收、制程及成品的质量管理及最后检验等。③本厂验收使用何种验收规格、仪器、量规、抽验表以及如何判定合格。

  2、其他协助方面

  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原料管理、工作方法改善等等。

  3、考核方面

  详见协作厂商考核及等级评定办法。

  第九条本规定如有其他未尽事宜,需经研讨后修订。

外协生产管理制度5

  一、目的:为加强对本公司生产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外协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保证外协单位具备安全生产资格和能力,从用工源头上把好安全关,减少生产施工过程中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特制订公司外协单位安全生产资格审核与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所有外协单位。

  三、外协单位分包合同签订前的前期审核:公司或项目必须使用成建制外协施工单位并在与外协单位签订工程或劳务承包合同前,必须对其单位的各种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行严格审核,不准与不符合条件的外协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审核中外协单位必须提供以下合格的资料并符合相应的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国外企业必须具备在国内进行工程施工的合法手续)

  2、企业资质证书(必须与工程等级和施工范围相符)

  3、企业在工作地点的注册登记手续(必须在时间和范围内有效)

  4、企业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证复印件和法人委托证明

  5、三年内本企业安全生产无事故证明(应为地区级以上证明)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在名称和时间上有效)

  7、法人安全生产资格证,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包括安全人员上岗证)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年审合格有效)

  8、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机构(体系建立健全有效并有专职机构和安全人员)

  9、企业安全文明施工证书荣誉等(业绩证书)

  10、其它证明,包括各级人员的三证(身份证、暂住证、做工证)、特种作业人员的体检健康证明和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等。

  四、外协单位分包合同签订后,进场过程中资质的审核和控制:公司或项目在外协单位进场过程中,应按照公司和上级主管单位要求,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必需的安全生产教育(包括三级教育、转场教育等),未经教育考核合格和登记注册的人员,不得进场从事施工生产。外协单位必须建立现场安全组织机构,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建立与总包相配套的安全管理制度;与总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具体要求如下:

  1、依据审查阶段申报的资料内容,提供合格的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和施工人员名单;管理人员不得任意变动,施工人员应相对稳定。

  2、施工人员未办理三证的要在施工前办理完毕,未进行注册登记的要在施工前办理完毕。

  3、未办特种作业证件的',不得从事特种作业,外协单位应根据要求及时办理并不得影响总包工程进度要求。

  4、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应在施工前及时进行教育,并及时办理转场安全教育。

  5、管理人员应提供安全年审合格证,管理人员未进行安全年审的,要积极参加年审;未能赶上公司或主管上级主办的年审教育时,要积极补审。

  五、日常施工管理中,对外协单位安全工作的控制要点:外协单位在签订了施工合同后的日常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当地政府和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遵守国家、当地政府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遵守总包及总包上级主管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要求。

  2、积极配合总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完成安全生产目标和文明施工、消防保卫卫生环境等各项管理目标。

  3、服从总包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按总包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设置专职安全机构和人员,完成应做的安全生产内业文字资料,并向总包提供必备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文字资料。

  4、按照总包要求(指定重要劳动防护用品范围)配备、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外协生产管理制度6

  一、制度制订的目的:为加强对本公司工程项目中使用的外协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保证外协单位具备安全生产资格和能力,从用工源头上把好安全关,较少工程项目施工中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特制订公司工程外协单位安全生产资格审核与管理制度;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谊发公司总包或涉及谊发公司的所有工程项目中使用的所有外协单位(包括中建一局集团内的各公司、各专业公司)

  三、对外协单位分包合同签订前的前期审核:公司或项目必须使用整建制外协施工单位并在与外协单位签订工程或劳务承包合同前,必须对其单位的各种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行严格审核,不准与不符合条件的外协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审核中外协单位必须提供以下合格的`资料并符合相应的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国外企业必须具备在国内进行工程施工的合法手续)

  2、企业资质证书(必须与工程等级和施工范围相符)

  3、企业进京注册登记手续(必须在时间和范围内有效)

  4、企业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证复印件和法人委托证明

  5、三年内本企业安全生产无事故证明(应为地区级以上证明,进京一年以上的企业,应提供北京市建委的有关证明)

  6、北京市企业安全生产认可证(必须在名称和时间上有效)

  7、法人安全生产资格证,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包括安全人员上岗证)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年审核格有效)

  8、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机构(体系建立健全有效并有专职机构和安全人员)

  9、企业安全文明施工证书荣誉等(业绩证书)

  10、其它证明

  另外,外协单位还应提供以下相关内容资料:

  1、各级人员的三证(身份证、暂住证、做工证),特种作业人员应提供体检健康证明和北京市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

  2、人员进京注册登记证明和登记表(市建委外管处);

  四、外协单位分包合同签订后,进场过程中资质的审核和控制:公司或项目在外协单位进场过程中,应按照公司和主管上级单位要求,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必需的安全生产教育(包括三级教育、转场教育等)未经合格教育和登记注册的人员,不得进场从事施工生产,外协单位必须建立现场安全组织机构,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建立与总包相配套的安全管理制度;与总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具体要求如下:

  1、依据审查阶段申报的资料内容,提供合格的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和施工单位以及施工人员名单;管理人员和施工单位不得任意变动,施工人员应相对稳定;

  2、施工人员未办理三证的要在施工前办理完毕,未进行注册登记的要在施工前办理完毕

  3、未办特种作业证件的,不得从事特种作业,外协单位应根据要求及时办理并不的影响总包工程进度要求

  4、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应在施工前及时进行教育,已在中建一局集团内部进行过三级安全教育的要提供教育合格登记表和教育卡,并及时办理转场安全教育。

  5、管理人员应提供安全年审合格证,管理人员未进行安全年审的,要积极参加年审;未能赶上公司或主管上级主办的年审教育时,要积极补审

  6、单位进场后要及时与总包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五、日常施工管理中,对外协单位安全工作的控制要点:外协单位在签订了施工合同后的日常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北京市、中建一局集团和谊发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遵守国家北京市等上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遵守总包及其总包上级主管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要求

  2、积极配合总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完成安全生产目标和文明施工、消防保卫卫生环境等各项管理目标

  3、服从总包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按总包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设置专职安全机构和人员,完成应做的安全生产内业文字资料并向总包提供必备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文字资料

  4、按照总包要求在总包指定的重要劳动防护用品范围内选择防护用品

外协生产管理制度7

  第一条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生产部人员、设备不足或生产能力负荷已达到饱和程度时。

  2、特殊零部件无法外购也无法自制时。

  3、外协厂有专门技术,利用外协/加工的外协件质量较好且价格合理时。

  第二条方法与标准

  1.审查方式

  书面审查与实地调查。

  ①要审查外协加工及外协制造的申请是否符合规定,数量是否适宜。

  ②外协加工申请被核准后,由外协管理人员决定是否由外协厂承担外协加工,如果没有,则选择三家以上厂商的资料,填写外协厂商资料调查表。

  ③进行实地考查时,应由生产部质量管理委员会指定质量、生产、技术、外协管理人员组成调查小组,但每一次不一定所有人员都要参加,要视零部件制造的重要性而定,将调查结果填入厂商资料调查表中。

  ④进行实地调查后,可选定其中一家厂商试用。

  2.审查标准

  在外协生产管理制度中要审查外协厂商的下列内容:

  ①质量情况。

  ②供应能力。

  ③价格情况。

  ④管理水平。

  选择其中评分最高的供应厂商作为最终的协作厂商。

  第三条试用

  在选好最佳外协厂商以后,还必须经过试用,只有对目标产品的试用考核达到规定的标准时,才能正式作为本厂生产部的协作厂商。

  1、试用合同规定试用期三个月,每个月考核一次,并将考核结果通知试用厂商。

  2、试用考核。试用期间对试用厂商进行考核。

  3、试用开始时,试用厂商要将样品送来接受检查,经判定合格才能继续大量地加工制造外协件,以供应给本厂装配成品用。

  第四条正式确立合作关系

  1、正式确立合作关系的判定标准:试用考核期间的成绩达70分以上者则正式作为本生产部的协作厂商。

  2、正式合同的内容:与试用合同格式相同。

  第五条外协件加工管理

  1.外协管理

  在外协生产管理制度中规定由外协管理员负责外协件加工生产的管理事务。

  2.外协资料

  外协件加工时要给外协试用厂商或协作厂商提供相应的外协件技术资料。

  ①零部件图样。

  ②工序程序图。

  ②操作标准。

  ④检查标准。

  ⑤检验标准。

  ⑥材料的规格、数量。

  3.外协指导管理

  ①使外协厂商确实按照本厂生产部的要求与规定进行加工。

  ②协助其提高质量。

  ⑦经常联系协调,了解外协件的加工进度和加工质量。

  ④指导外协厂开展质量教育与质量考核。

  4.外协核价

  外协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在由本厂生产部负责供料时

  外协件加工总价=外协作加工单价×外协件加工数量×(1-报废率)

  ①外协件加工数量必须经负责生产的管理员认可,有时可由过磅员重新进行核算。

  ②报废率(抽样测量)或报废数资料由质量管理部门提供。

  5.外协督促

  应该使外协加工件保证如期交货。

  第六条质量管理

  1.入厂验收

  ①按双方商定的验收标准及抽样计划验收。

  ②执行进料管理流程。

  2.外协质量管理与定期考核

  为使外协试用厂商或协作厂商供应的产品符合本厂生产部外协生产管理制度的'要求,必须对其产品进行检验。要每月巡回检验各协作厂商加工的外协件,对每个协作厂生产的外协件三个月中要做一次或二次以上的抽检,对试用的外协厂商,三个月内要做两次以上抽检。

  第七条存在问题的投诉

  1.投诉程序

  (1)验收时的投诉

  ①验收人员将检验报告通知相应的外协管理人员存档,以作为下次验收的依据。

  ②外协管理人员将验收情况通知协作厂商或试用厂商,促使其针对外协件质量缺陷进行改进,其改进资料存档,作为考核依据。

  (2)生产时的投诉

  ①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果是由外协厂商引起的,生产单位要及时通知生产管理部门。

  ③外协管理人员通知协作厂商,将检验资料存档,作为日后对外协厂质量考核的依据。

  (3)日常检查时的投诉

  投诉问题发生时,除要通知协作厂商或试用厂商针对存在的质量缺陷进行改进外,自身更要做好质量检验考核管理工作,如果有外协件质量问题投诉发生,还要依照合同的规定罚款。

  第八条指导教育与考核

  1.负责单位

  在外协生产管理制度中对于有关外协的质量管理、外协件生产管理与设计,外协管理单位负有指导教育与考核的责任。

  2.实施方式

  ①协作厂商高层人员的观念训练。鼓励外协厂商的高层管理人员接受新观念或参加本厂召开的产品开发座谈会、质量管理座谈会。

  ②开展协作厂商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鼓励外协厂商的质量管理人员参加专业培训或质量管理培训,安排其参加本厂举办的专业质量管理培训班,使其了解本厂的质量管理政策及组织;本厂的进料验收、制造流程及成品的质量管理及最后检验,本厂外协件验收使用的仪器、量规、抽检表以及判定外协件合格的标准。

  (2)其他协助

  依据外协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协助外协厂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如质量管理制度、原料管理制度、外协件加工方法改善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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