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剂管理制度(精选10篇)
现如今,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试剂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试剂管理制度 1
⑴化学试剂由库房管理员统一管理。
⑵易燃、易爆物品要单独贮存,并远离火源,防止日光直射和振动。
⑶易燃、易爆化学品必须根据需要购买,不得大量贮存。
⑷作为基准物质的保证试剂,存放应与普通试剂分别保存,并有明显的标识。
⑸对每次使用不完的.化学试剂应用胶带纸立即进行密封,防止化学试剂泄漏。
⑹操作时必须穿工作服或耐酸防护服,使用腐蚀性试剂时必须戴酸碱手套。
⑺使用毒害品、危险品时,试验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在通风的室内进行。操作前要按规定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⑻防止化学试剂泄漏,一旦发现泄漏,要立即采取措施。
⑼对化学试剂废液按化学废液处理作业指导书或委托地方环保部门进行处理。
试剂管理制度 2
一、全院所有试剂,均由设备科按医院招标规定统一招标采购,严禁使用科室自行采购。
二、设备科在采购试剂时,结合检验或其它检查仪器设备实际情况,选择质量稳定可靠的试剂,以保证检验和检查结果的质量标准。所购试剂必须资质齐全,质量合格。
三、常规试剂的申购,应以计划单形式向设备科书面请购。特殊试剂(如:放免试剂、易制毒试剂、效期极短试剂等),应严格控制采购量,采购时应遵循“多次少量”的原则采购。
四、试剂直接送达使用科室时,科室收货人员应及时通知库管员到场共同开箱验货,并核实证件、票据和实物,确认符合后签字。
五、使用科室作好试剂接收登记,特别是有效期、批号、数量等,并按规范标准妥善保存。
六、试剂库房应整洁卫生,物品排放有序,标识明确,需冷冻保存的,必须按规定保存。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试剂库房。所有试剂的.保存应确定专人负责,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鼠工作。
七、使用试剂时,必须仔细阅读使用说明,按正确方法使用。使用科室不得使用过期试剂或不符合要求的试剂。在使用剧毒或放免试剂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八、到期未用完的报废试剂、正常残余试剂,应当按特种废弃物品进行规范处置,并且有处置的详细记录。严禁随意倾倒或排放。
九、需要处置废弃试剂时,使用科室应当向医院安全、防保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应注明试剂废弃物名称、数量等。
十、医院安全、防保部门在接到处置申请后仔细审阅,属国家严管的试剂废弃物,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并接受指定的处置机构处置;符合规定且医院有能力处置的试剂废弃物,由医院组织处置。
十一、放免试剂用完后,其盛装容器应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协约企业回收,严禁随意放置或丢弃。
十二、工作人员在进行放射性药品、试剂或仪器操作时应佩带个人剂量监测仪,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十三、在保证完成工作的前提下,尽可能缩短与放射源接触的时间。
十四、加强通风、排风,降低空气中放射性物质的浓度。
十五、利用铅砖、铅围裙、铅玻璃窗等控制措施,减少患者和工作人员遭受非必要的辐射损害。
十六、定期进行工作场所的放射性监测,保证工作场所的放射性剂量在允许范围之内。
十七、检查治疗过程中所产生的放射性固体废物应先存放十个半衰期以上的时间,再作为医用垃圾分别进行清毒、毁形等处理。
十八、放射性废水由专门贮存罐收集,存放十个半衰期后再排放。
试剂管理制度 3
为了加强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和医院财产安全,根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规定,特制定我院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办法。
一、凡属我院医疗、化验、放射、化疗用的`,能致人中毒成瘾的药物、化学物品、放射元素、氧气、易燃易爆物品,都属危险物品。
二、危险物品安全实行分级管理,即保卫科管理和使用科室安全管理。使用科室须有专人具体管理,并要有安全管理办法及安全管理制度。
三、保卫科由专人对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进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并造册登记,建立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档案,每月检查一次,作好检查记录。遇到节假日前,保卫科组织力量,对危险物品安全集中进行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对于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应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四、危险物品如发生失窃、失火、爆炸等危急情况时,保卫科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扑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公安机关或消防部门进行处置,对相关责任人和部门按实际情况划清责任,进行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可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试剂管理制度 4
1.各专业实验室应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从节约的原则出发,每月向科主任申报所需试剂,列入请购单内,由科主任负责处理。
2.科内确定由专人负责试剂管理,协助科主任做好请购、登记入库、领发、保管、清点盘存、报废等工作。
3.所有试剂的.请购、进货均由科统一管理,做到来源渠道正规,货物正常,有批准文号,有生产日期和供货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各专业实验室应做好本室试剂的请购、使用、保存、检查工作。防止浪费、变质、过期,如有发现应及时处理。
试剂管理制度 5
1、各专业实验室应根据各自的工作需要,每月申报所购商品化试剂原料,并应做到及时盘存清点,入库做到心中有数。
2、所有试剂的申请,进货一律由科室统一管理,做到来源渠道正规,货物正宗,有批准文号。
3、各专业实验室应对试剂库存定期检查,不使用过期变质的试剂。
4、自配试剂须以严格校正后方可使用。
5、试剂的`保存应严格按照要求存放,以保证有效期内能有效地使用,杜绝浪费现象。
6、试剂外借一律须经科主任同意方可执行。
7、剧毒试剂必须由科主任和负责科室保卫的同志负责保存,放保险箱内,使用时应有两人在场,并做好登记。
8、易燃,易爆试剂应分开存放远离火源和电源。
试剂管理制度 6
1、检验科所用试剂均执行投标采购的原则。要求试剂质量要合格,有三证;购买试剂时要注意生产日期和失效日期;为了保证试剂的质量,要有计划地进购,不得使用过期试剂。
2、试剂的'存放要严格按照要求做,以免储存不当造成试剂的失效。
3、如发现试剂变质和有质量问题,迅速查找原因。为了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不得使用变质和失效的试剂。
4、如果更改试剂厂家,应对试剂质量、价格反复论证,写出书面报告后,请示分管院长,才能更换。
5、对日常所用的抗凝剂和自配的试剂,按作业指导书或操作规程严格操作,保证质量。
6、各实验室的试剂要合理使用,妥善保管。每周都要检查所用的每种试剂的库存量,以便报告主任及时采购。
试剂管理制度 7
一、各专业实验室负责人要根据实际需要,以保证检验质量和节约开支为原则,有计划地申购试剂,并尽量使用与仪器配套的专用试剂。申购所需试剂应经科主任及有关部门审批。
二、确定专人负责试剂管理,协助科主任做好试剂的申购、登记入库、领发、保管、清点盘存、报废等工作,做到帐册、实物相符。即将用完的试剂要有记录,及时申请补购。
三、试剂进货应做到来源渠道正规,货物优质、有效,有批准文号、生产日期及供货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试剂进货时要有验收人签名。发票须经科主任或顺位规定签字人签名后方可报销。
四、各专业实验室负责人要做好试剂的申购、使用、保存、检查工作,谨防变质、过期和浪费。如有异常发现,应及时处理。要做好记录。
五、所用试剂要有瓶签,按不同要求分类保管:需要冷冻、冷藏保管的试剂应保存在低温冰箱或普通冰箱内,并经常检查冰箱温度;剧毒药品由两人负责保存于保险箱内,并有使用记录及双签名;易燃、易爆品要远离水源、火源,存放于安全的沙滩内;强酸、强碱试剂要单独妥善保存。
六、需自配的试剂要经校正,记录校正结果、时间、配制量及配制人。
试剂管理制度 8
为了加强化学试剂仓库安全管理,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务院《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教育部《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关于技术物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消防工作方针,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
二、严格执行仓库出、入制度,非保管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库;
三、熟悉和掌握储存物资的性能,尤其是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懂得其性质、危险程度,保管和灭火方法;
四、库房物品要根据不同性质分类存放,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要分库分类存放,化学危险品与非危险品要分开存放,贵重物品与一般物品要分开存放;
五、库内要经常保持清洁整齐,及时清除库内外的可燃杂物,严禁烟火!拒绝一切可能产生火灾的因素,人走灯灭,确保仓库安全;
六、保管物品应根据不同性质,采取通风、降温、防潮、防霉、防冻等一系列措施,尤其是易燃危险品,高温季节应特别注意;
七、仓库门窗应保持坚固完好,严防盗窃事件的发生,下班时应确保打开防盗报警装置;
八、发现物品的包装容器破损、残缺以及变质、分解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并进行安全处理;
九、仓库应配备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放在明显处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有专人管理,学习消防知识,经常检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懂得各类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十、定期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试剂管理制度 9
1.试剂耗材的日常管理由保管员负责。
2.剧毒、危险品必须专柜存放,其他试剂耗材必须分类存放。
3.保管员必须建立试剂统计台帐。
4.岗位职工领取试剂耗材必须经保管员同意并登记签字。
5.使用试剂必须遵守有关规定,不得有危害人身安全或设备性能的行为。
6.试剂耗材按需使用,任何人不得浪费。
7.任何人不得使用过期失效或标签不全的化学试剂。
8.过期、失效、无标签或标签不全的.化学试剂可报废。
9.报废的化学试剂交工艺所材料员处理。
10.试剂使用产生的废液应倒入除酸、碱的废液收集桶内,不得倒入下水道。
11.废液收集桶装满后报请材料员处理。
试剂管理制度 10
1、实验室使用的化学试剂由专人负责保管,分类存放,定期检查使用和保管情况。
2、一般试剂的领用须办理领用手续,剧毒试剂、致癌物质由专人、专柜并建立专帐保管,领用时需填写剧毒物品领用单,与保管员共同到库房按需量称取,登记用量,所配溶液由领用人加锁存放。
3、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库房需具备通风、防火、防爆、泄压等安全设施。领用在实验室内的少量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处,严加控制和管理。
4、一切试剂应按规定的方法配制和储存。
5、取用化学试剂的'器皿(如药匙、烧杯等)必须分开,每种试剂用一种器皿,不得混用。
6、取过药品应立即盖上原来的瓶盖,取出的试剂不可放回原瓶。试剂瓶上必须贴上标签,标明试剂名称、浓度、配制人、配制日期。
7、易潮解或易挥发性试剂使用后,必须立即密封保存。
8、使用硝酸、溴水和氢氟酸等须戴上橡皮手套,开启试剂瓶时,绝不可将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
9、使用一切易燃有机溶剂、挥发性强有毒的试剂应在通风橱内或在通风良好处进行,不允许用明火直接加热此类试剂。
10、一切有毒废液必须通过适当处理后弃去,严禁随意倒入下水道。
11、稀释浓硫酸时,必须仔细缓慢地将浓硫酸倒入水中,并不断搅拌,绝对不许将水倒入浓硫酸中。
12、使用试剂的规格必须符合相应分析方法中规定的要求,严禁使用过期失效的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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