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12 17:49:42 制度 我要投稿

工艺管理制度

  在现在社会,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艺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艺管理制度

工艺管理制度1

  本厂对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车辆实行维修前诊断检验、维修过程检验和竣工质量检验制度。质量检验人员具体负责制度的贯彻执行。

  1.维修前诊断检验制度

  1、在诊断检验前,质量检验员应主动告知车主出具《机动车维修记录》。

  2、根据汽车技术档案的记录资料和驾驶员反映的车辆使用技术状况,质量检验员确定所需要的检测项目。

  3、质量检验员针对每一检测项目实际进行检测,并依据检测结果和车辆实际技术状况进行故障诊断,以确定附加作业项目(二级维护)或维护和修理方案。

  4、质量检验员将所诊断的故障、维护和修理方案、维修项目等填写《机动车维修记录》,并根据检验情况填写《车辆进厂检验单》,并告知托修方,由拖修方签字确认。

  5、调度人员将维修作业单下派车间,车辆进入作业车间。

  2.汽车维修过程检验制度

  1、过程检验实行自检、互检和专职检验相结合的"三检"制度。

  2、检验内容为汽车或总成解体、清洗过程中的`检验,主要零部件的检验,各总成组装、调试检验。

  3、各检验人员根据分工,严格依据检验标准、检验方法认真检验,做好检验记录并填写《车辆维修过程检验单》。

  4、经检验不合格的作业项目,需重新作业,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5、对于影响安全行车的零部件,一定要严格控制使用标准,对不符要求的零部件应予以维修或更换,及时通知前台,并协助前台向车主做好解释工作。

  6、对于新购总成件,必须依据标准检验,杜绝假冒伪劣配件装入总成或车辆。

  7、车辆维修完工,维修人员自检合格后,做好车辆清洁工作,并将车辆停放在竣工区域,通知总检进行竣工质量检验。

  3.汽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制度

  1、汽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由总检负责。

  2、汽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内容为整车检查、检测、路试、检测路试后的再检测及车辆验收。

  3、修竣车辆竣工质量检验严格依据《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20xx)要求进行。首先进行整车外观和底盘检查,检查合格后进行路试,对于路试中所发生的不正常现象,要认真复查。路试合格后重新进行底盘检查,确保各项技术性能合格后,将有关内容记入《车辆维修竣工检验单》和《机动车维修记录》。

  4、如是营运车辆,由总检告知送检员将车辆送往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进行竣工质量检测。检测合格后,将车辆交付托修方。

工艺管理制度2

  一、工厂的物资采购、运输、存放统一是供销科负责物资存放仓库和区域,由工厂领导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作到人流、物资分开。

  二、扣件产品属于产品量大,原材料消耗多的'产品,原材料和产品周围转量大,所以合理存放,科学规划对改善厂容厂貌,文明生产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原材料的存放要做到各有其位的原则,所用焦炭、废钢、铸铁,回炉铁等,分类堆放,要有标识。

  四、物资仓库应干燥通风,有防潮、防火、防水措施,物品尽量上架,通道畅通,要有禁止烟火的标志。

  五、所用工具定点定位存放,工具箱要排列整齐,外表清洁,内部工具放置,避免磕碰。

工艺管理制度3

  一、总则

  1、工艺是产品生产方法的指南,是计划、调度、质量管理、质量检验、原材料供应,工艺装备和设备等工作的技术依据。是优质、高效、人低耗和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手段。

  2、工艺工作由生产技术科负责,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工艺人员要坚持科学态度,不断提高工艺水平,为生产服务。

  3、工艺工作要认真贯彻工艺规程典型化、工装标准化,通用化的原则。

  二、制度

  1、工艺工作必须完善工艺手段,保证产品质量和降低成本,工艺过程合理、可靠、先进为原则。

  2、工艺文件必须保证正确、完整、统一、清晰。

  3、生产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艺,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操作规程、技术文件内容,如有某种原因无法按工艺生产时,应由主管技术厂长签字方可生效。

  4、设计标准的.修改需经主管科长、主管厂长批准。

  5、凡是工艺文件出现的差错,应由技术科负责,凡属不按工艺文件而出现的差错,应由操作者负责,追查责任事故。

  6、工艺员应不断对车间操作人员进行工作纪律教育,严格按工艺标准监督工艺执行。

  7、工艺文件的编写,个性等项工作由生产技术科负责,并按工艺文件要求编写工艺质量要求。

  8、技术人员对工艺文件、图纸的修改,除下达修改通知单外还应对全厂新发文件全部修改完毕,各修改单上应在存档通知单上注明。

工艺管理制度4

  一、为保证我公司出口产品符合国家相关出口检验检疫标准,公司实行厂检员管理制度,要求厂检员尽心尽责配合检验检疫部门开展工作。

  二、厂检员必须及时学习并掌握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对竹木藤草制品出品的各项检疫要求,并对全厂生产、组装、包装各部门员工做好宣传工作,保证防疫工作有效开展。

  三、出口货物开始生产时,及时跟踪原材料、半成品,及早确保原材料及半成品进行防虫、防蛀、防霉处理,到位充分,在达到检疫要求后进行成品生产工序。

  四、成品生产时,按照各产品属性要求,进行抽检,严格控制水分,如有不符合要求及时反应到相关部门,产品包装时确保内盒中放置足够的`防虫防霉防蛀剂。如碰到有不符合防疫标准的情况,厂检员有权力要求有关部门进行整改,整改后继续生产。

  五、厂检员必须定期对原料堆放、生产车间、包装车间、成品堆放区进行防虫、防潮处理,包装纸箱及其它辅料仓库的防疫处理。

  六、厂检员要做到及时与报检员、检验检疫部门信息沟通,在国家政策及相关法规有变化要求时,及时反应到公司各管理部门

工艺管理制度5

  1范围与应用领域

  1.1目的

  为统一、规范工艺安全信息管理,保证材/物料、工艺、设备等安全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为工艺安全管理活动提供基础资料,特制定本程序。

  1.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以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

  1.3应用领域

  本程序应用于公司研究、工艺设计、技术改造、生产、储存和运输操作中与毒性、易燃易爆性、化学反应性和其他危害相关的工艺安全管理活动。

  2参考文件

  公司《工艺安全信息管理规范》

  《工艺危害分析管理办法》

  《设备完整性管理程序》

  《新设备质量保证管理程序》

  《技术和设施变更管理办法》

  《事故事件管理规定》

  《培训管理程序》

  3术语和定义

  3.1工艺安全信息:是指物料的危害性、工艺设计基础和设备设计基础的完整、准确的文件化的信息资料。

  3.2工艺设计基础:是对工艺过程及参数的描述,包括工艺原理、工艺流程、物料平衡、能量平衡、工艺参数、工艺参数的限值及超出限值的后果等。

  3.3设备设计基础:是指设备设计的依据,包括设计规范和标准、工程数据、工程图、设备负荷计算、设备规格、厂商的制造图纸等。

  3.4化学反应性:物质进行化学反应的趋势。

  3.5化学反应性危害:可能出现化学反应失控的状况,并且该反应有可能对人员、设备或环境带来直接或间接的伤害,通常伴随有温度升高、压力升高、气体产生或其他形式的能量释放的现象。

  3.6失控反应:因为放热化学反应产生热量的速率超过冷却能力而使得反应失去控制(如以温度和压力的快速增加为标志)的情况。

  3.7自反应物质:能够发生聚合、分解和重组反应的物质。反应的启动可能是自发的、通过能量输入的(如热力或机械能量)或通过能提高反应速率的催化行为的。自反应物质也包括能自燃、形成过氧化物、与水反应的物质或氧化剂。

  3.8本质较安全工艺:应用无危害或危害较小的设备、原料或工艺步骤的工艺流程。

  3.9化学反应矩阵:是一种系统的、定性的分析工艺中反应危害的'技术。典型做法是制作一个矩阵,列出工艺中和有关公用工程中所使用的材/物料以及可能进入工艺中的杂质,材/物料同时列在矩阵的第一排和第一列,然后通过相互交叉检查每排与每列中材/物料,系统地评估可能发生的危害反应。

  3.10psm关键设备:因失效可能导致或促使工艺事故的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或严重伤害、重大财产损失或重大环境影响的设备。

  3.11标准操作条件(soc):温度、压力、流量、液位、物料组分等参数在正常运行时满足工艺调整要求的最大值、最小值、设定值,以及偏离的后果和预防或纠正偏离的操作。

  4职责

  4.1企管法规处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程序。

  4.2生产运行处负责工艺安全信息的管理,并为基层单位提供工艺设计基础方面的技术支持。

  4.3机动设备处负责设备设计基础的管理,并为基层单位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4.4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材/物料的危害性的管理,并为基层单位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4.5工程管理部负责向业务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提供新改扩建项目中所涉及的工艺安全信息资料。

  4.6电子商务部负责向使用部门提供所采购化学品的msds和设备的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等资料。

  4.7人事处负责组织本程序的培训。

  4.8综合服务中心档案室负责公司工艺安全信息的储存管理。

  4.9各相关单位负责本单位工艺安全信息的收集、建立、维护与更新。

  5管理要求

  5.1工艺安全信息的构成

  5.1.1 材/物料的危害性数据至少包括:

  5.1.1.1 物理性质数据通常可包括:分子量、热容量、蒸气压、燃烧热、粘度、电导率和介电常数、凝固点、相对蒸气密度、水溶性、比重、颗粒度、ph值、熔点、物理状态/外观、沸点、气味(一般情况和嗅觉极限)、表面张力、临界温度/压力汽化热、稳定性、不相容性、分解性等。

  5.1.1.2 化学反应性数据通常可包括:

  a) 热稳定性和化学稳定性信息:稳定性、分解产物或副产物,发生聚合反应和失控反应的可能性,应避免的条件;

  b) 不相容性:化学品、杂质、设备设施选材、建筑材料和公用工程(如仪表风和循环水等)相互之间可能的反应;

  c) 热力学和反应动力学数据:反应热,不稳定开始的温度和能量释放的速率;

  d) 反应活性大或不稳定的中间产品、产品或副产物的生成;

  e) 确定意外混合或失控反应产生的毒性或易燃易爆性物质的种类及其生成速率。

  5.1.1.3 易燃性数据通常可包括:

  a) 易燃性特征(如,闪点、燃烧下限、燃烧上限和自燃温度);

  b) 适用时,燃烧所需最低氧气浓度;

  c) 热力学和化学稳定性(如自燃、自氧化、绝热压缩);

  d) 粉尘特性(如颗粒粒径分布、最低点燃温度、最低点燃能量、最低爆炸浓度);

  5.1.1.4 毒性数据通常可包括:

  a) 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b)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c) 最高容许浓度。(参见gbz2.1-20xx《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

  5.1.1.5 腐蚀性数据。腐蚀性以及与施工材质的不相容性。

  5.1.2 工艺设计基础至少应包括以下数据:

  a) 工艺流程、工艺原理及化学品相关反应的说明书;

  b) 工艺流程图;

  c) 设计确定的工艺物料的最大储存量;

  d) 主要控制参数(温度、压力、液位、流量和组分等)的安全操作范围;

  e) 非正常工况的后果评估,包括对员工健康安全的影响;

  f) 物料和能量平衡。

  5.1.3 设备设计基础应当包括以下数据:

  a) 工艺设备的建造材质,包括工艺管道、设备的材质;

  b) 带控制点的管道仪表流程图;

  c) 电气设备危险等级区域划分图;

  d) 泄压系统的设计及设计基础;

  e) 通风系统的设计;

  f) 设计所依据的标准、规范;

  g) 安全系统,如联锁、监视、监测、控制系统等;

  h) 设备的设计依据、设备负荷计算、设备规格、厂商的制造图纸等;

  i) 工程图、工程数据等;

  j) 关键设备清单等。

  5.2工艺安全信息的移交

  5.2.1 对于新改扩建项目:

  5.2.1.1 工艺安全信息资料,由工程管理部收集,项目竣工后向专业主管部门移交,双方保留交接证据。

  5.2.1.2 竣工资料, 由工程管理部向综合服务中心档案室移交,双方保留交接证据。

  5.2.1.3 专业主管部门及时向使用单位移交工艺安全信息资料,双方保留交接证据。

  5.2.2 对于技改技措项目和装置检修项目,由项目施工主管部门(机动设备处或工程管理部),及时向使用单位移交工艺安全信息资料,双方保留交接证据。

  5.2.3 对于日常采购的化学品和成套设备,由电子商务部向使用单位移交工艺安全信息资料,双方保留交接证据。

  5.3工艺安全信息管理

  5.3.1 各单位应针对工艺过程中所使用或产生的物质,包括:原料、中间产品、催化剂、添加剂、产品和废弃物等,结合5.1条款的要求和msds,收集、识别并建立工艺安全信息文件和物资间化学反应矩阵,以便供使用者查阅。

  5.3.2 各单位应根据装置物料的变化,工艺设备变更等情况,随时更新相关工艺安全信息文件和化学反应矩阵。

  5.3.3 工艺安全信息管理管理范例参见附录1。

  5.3.4 专业主管部门每年至少对各单位工艺安全信息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监督整改,并保留相关证据。

  5.3.5 各单位应组织工艺安全信息以及更新后的工艺安全信息的培训,具体执行《培训管理程序》。

  5.3.6 各单位应将更新后的工艺安全信息,以及传递到相关部门,并保留相关证据。

  5.4工艺安全信息文件管理

  5.4.1 各相关单位应确保本单位所有工艺安全信息文件都有专人或岗位负责管理,建立相关工艺安全信息清单,并以清单的形式进行受控管理,详见《技术文件和资料管理办法》。

  5.4.2 工艺安全信息文件以电子文档、纸制或两者的组合形式进行存档,以便员工使用。以电子文档形式存档的工艺安全信息,应进行备份,每半年进行一次校对,确保信息的完整性。

  5.4.3 工艺安全信息文件的防护、复制、过期信息的销毁和保留,具体执行《记录控制程序》。

  6管理系统

  6.1资源支持

  公司现有资源都是协助实施本程序的可利用的资源。

  6.2管理记录

  企管法规处负责本程序各版本的留存记录和修改明细。

  6.3审核要求

  公司主管部门、所属单位和部门都应把工艺安全信息作为审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必要时可针对工艺安全信息组织专项审核。

  6.4复核与更新

  本程序应定期评审和必要时的修订,最低频次自上一次发布之日起不超过3年。

  6.5偏离管理

  本程序所发生的偏离应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偏离应书面记载,其内容应包括支持偏离理由的相关事实。每一次偏离的有效期不能超过一年,逾期须重新申报。

  6.6培训和沟通

  本程序由人事处负责组织培训和沟通。

  6.7解释

  本程序由公司企管法规处负责解释。

工艺管理制度6

  1、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稳定和提高工厂产品质量、严格工艺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内容及要求

  2.1总则

  严格工艺纪律是加强工艺管理重要内容,是建立工厂正常生产秩序、确保产品质量、搞好安全生产、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的可靠保证。工厂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都应严格执行工艺纪律。

  2.2工艺纪律管理内容

  2.2.1企业领导及职能部门的工艺纪律。

  2.2.1.1企业要有健全、统一、有效的工艺管理体系和完整、有效的工艺管理标准及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

  2.2.1.2工艺文件必须做到正确、完整、统一、清晰。

  2.2.1.3生产安排必须以工艺文件为依据,并做到均衡生产。

  2.2.1.4凡投入生产的材料、毛坯和外购件、外协件必须符合设计和工艺要求。

  2.2.1.5设备必须确保正常运转、安全、可靠。

  2.2.1.6所有工艺装备必须按工艺要求设置,并应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计量器具及工艺装备应坚持周期检定,并保证量值准确、统一,工艺装备完好。

  2.2.1.7要有专业培训规定,做到工人初次上岗要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做到定人、定工种。

  2.2.2生产现场工艺纪律

  2.2.2.1车间技术质量负责应组织职工进行工艺规程和车间工艺纪律的学习,车间领导应对工艺纪律贯彻执行负责。

  2.2.2.2操作者要认真做好生产前的准备工作,生产中必须严格按设计图样、工艺规程和有关标准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对有关时间、温度、压力、真空度二电流、电压、材料、配方等工艺参数,除严格按规定执行外,还应做好记录,以便存档备查。

  2.2.2.3精密、大型、稀有设备的操作者和焊工、锅炉工、电工及质量检测人员等必须经过严格考核,合格后发给操作证,凭操作证操作。

  2.2.4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装备必须经验证、鉴定合格后纳入工艺文件方可正式使用。

  2.3工艺纪律的检查与考核

  2.3.1工厂必须建立健全的工艺纪律监督体系,是加强工艺纪律检查确保不断提高工艺文件质量和稳定提高产品质量的重要措施。

  2.3.2全厂性的工艺纪律应由分管副厂长委托技术科组织质检科、供应部等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检查评定,生产现场的工艺纪律应由质检科负责日常监督,技术科进行抽查,车间领导负责进行日常检查并作好相应的记录。

  2.3.3工艺纪律主要考核内容:

  a.工艺管理机构、职能落实和人员配备;

  b.工艺管理制度是否完备;

  c.技术文件的`准确率,完整率与统一率;

  d.工艺文件的贯彻率;

  e.设备完好率;

  f.工艺装备的完好率;

  g.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率;

  h.生产的均衡率;

  i.定人、定机、定工种的符合率;

  j.定置管理的定置率和文明生产情况。

  2.3.4检查与考核

  2.3.4.1全厂性工艺纪律大检查每半年一次。

  2.3.4.2生产现场的工艺纪律由质检部门负责日常监督,各车间技术质量负责人负责日常执行情况的检查(有记录),技术科对各车间上报反馈表进行抽查核对签字,上报有关职能部门。

  2.3.4.3技术科负责按月对照车间工艺纪律对车间进行抽查,每月至少2次。

  2.3.4.4各车间工艺纪律月度考核由技术科负责。

工艺管理制度7

  1、总则

  为加强公司工艺技术管理,提高工艺技术管理水平,提高全体职工的工艺技术素质,保证产品质量,全面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经济效益,严肃各项生产工作中工艺技术纪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艺技术管理制度。

  2、工艺文件的编制

  2.1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技术条件,按照产品及客户的具体要求,由技术部工艺设计人员,按照工艺程序设计产品总工艺单。

  2.2车间分工艺是根据产品总工艺单的.规格技术要求,由车间工艺技术人员,依据车间实际情况设计并制作本车间各工序的上机工艺单,按生产工序发放并且保管好工艺单。

  3、工艺文件的审批制度

  3.1总工艺单的审批

  公司产品总工艺单由技术部工艺设计人员设计,技术部经理签字审核,分管经理审查批准后,方可生效发放。

  3.2车间分工艺的审批

  车间分工艺单由各车间工艺技术分管人员设计,车间分管领导审批签字,方可发放。

  4、工艺单的存发制度

  4.1工艺单的发放范围

  总工艺单经分管经理审核后,分发给技术部、生产部、质检部、织造车间等有关部室和车间。车间分工艺单按生产工序发放,严格保管,不得外传。

  4.2存放制度

  总工艺单发放后,必须有专人保管,不得丢失,定期进行回收。

  5、工艺纪律

  5.1各车间不得擅自更改工艺,严格工艺纪律。车间如发现工艺问题及时与技术部联系,协同车间一起研究解决。不经技术部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原料,特殊情况下,根据客户要求确须改换原料成分比例的,必须通知技术部,研究是否需要调整工艺。

  5.2各工序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车间分工艺及操作规程操作,如发现不按工艺操作规程操作执行的,则按《工艺考核细则》考核执行。

  5.3必须严格工艺保密制度。客户需要产品规格参数的,必须经技术部认可后方可提供。

  6、工艺修改制度

  6.1各车间工艺设计人员不断研究新技术、新工艺,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与技术部联系,要对工艺技术不断创新改进。

  6.2在工艺执行过程中,如发现工艺问题,车间工艺技术人员应及时修改产品分工艺单,然后现场指导、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分工艺单的修改必须根据车间实际情况,保证产品生产效率和质量。

  6.3如发现总工艺单存在与车间生产样品不相符的问题,应及时与技术部联系,不得试生产,以便调整和更改。

  7、工艺技术人员职责范围

  7.1技术部工艺技术人员应经常与车间工艺技术人员讨论工艺技术,以便一起研究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技术部工艺技术人员要根据市场信息、销售情况、客户需要、生产情况,结合公司技术条件及原料情况,定期修改调整工艺。

  7.2产品总艺单下达到车间后,技术部工艺设计人员要向车间工艺技术人员说明产品在生产中应注意的各项问题,跟班实验,并做好纪录,调整合理生产工艺后,方可下达正式工艺。

  7.3车间工艺技术人员按总工艺单的规格及技术条件,设计出各工序的工艺单。如发现问题及时与技术部或有关科室联系,共同研究解决。

  8、工艺检查制度

  8.1公司工艺检查由技术部负责,每周不定期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不按工艺要求操作的或分工艺单不正确等按《工艺技术考核细则》执行。

  8.2车间内部检查,由车间工艺技术人员随时进行检查、指导、监督工艺执行情况。

  8.3车间工艺技术人员积极配合技术部作好工艺检查工作,积极向技术部工艺检查人员详细介绍车间工艺执行情况,出现问题解决情况,工艺技术提高情况,工艺技术改进情况,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应用情况等。

工艺管理制度8

  1目的

  本标准规定了工艺设备投运前安全审查(pssr)(工艺安全管理的重要要素之一)的实施、职责和管理要求。审查目的是在工艺设备投运之前确定和提出所有影响工艺设备安全运行的因素,并确保:

  a)工艺设备按照设计的要求建设安装;

  b)所有保证工艺设备安全运行的程序准备就绪;

  c)操作与维护工艺设备的人员得到足够的培训;

  d)必要的工艺设备安全信息得到更新;

  e)所有工艺安全分析提出的改进建议得到落实和合理的解决。

  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

  a)新、改、扩建的工艺设施设备;

  b)重大工艺设备变更项目;

  c)工艺设备的停产检修。

  3定义

  3.1重大工艺变更项目

  对工艺设备同时进行多项硬件上的变更、更新与装配,引起工艺安全信息变化的项目。重大工艺变更项目往往是需要部分或全部停产才能进行的项目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3.2投运前解决项目(即:必改项)

  在做投运前安全审查时发现的,可能在工艺设备投运过程中或之后引起严重危害、影响操作和维护安全,风险级别属ⅰ级和ⅱ级(参见工艺安全分析管理标准),且必须在投运之前解决的缺陷。

  3.3投运后解决项目(即:遗留项)

  在做投运前安全审查时发现的,不影响工艺设备投运安全,风险级别属iii级和iv级并已经采取监控措施,可以在投运后解决的缺陷。

  3.4区域负责人

  区域负责人是指由油田公司或各单位指定,对要投运工艺设备的生产安全负责的管理人员。如,作业区经理、事业部生产经理等。

  4职责

  4.1区域负责人

  1)组建投运前安全审查小组;

  2)组织制定投运前安全审查清单;

  3)落实投运前安全审查所需要的专业人员和资源;

  4)保证所有员工接受关于投运前安全审查标准的培训;

  5)主持投运前安全审查预审和审议会议;

  6)审查所有必改项的解决方案;

  7)在完成所有必改项后批准工艺设备的投运;

  8)跟踪落实所有遗留项的完成。

  4.2投运前安全审查小组组长

  1)组织投运前安全审查的具体实施,对审查质量负责;

  2)安排投运前安全审查小组成员的任务与进度;

  3)监督检查所有必改项的整改实施;

  4)完成投运前安全审查所需要的文件记录。

  4.3工艺安全管理协调员

  根据项目实施的管理权限由事业部或油田公司指定该项目的工艺安全协调员。工艺安全管理协调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通过工艺安全与风险管理培训;

  2)通过工艺安全分析方法培训;

  3)熟悉工艺安全分析方法;

  4)通过工艺设备投运前安全审查培训者培训。

  工艺安全管理协调员的职责:

  1)协调与指导生产单位制定投运前安全审查清单;

  2)组织进行投运前安全审查实施方法的培训;

  3)保证投运前安全审查的执行过程符合油田公司相关规定;

  4) 整理投运前安全审查的有关文件并归档。

  5管理要求

  5.1符合本标准适用范围的所有项目必须进行投运前安全审查。

  5.2投运前安全审查小组的成立

  投运前安全审查小组组长应当分配各个组员在实施投运前安全审查过程中所负责的专项审查内容和职责。投运前安全审查小组至少应当由以下专业人员组成:

  1)工艺技术;

  2)设备管理;

  3) hse管理;

  4)工艺设备操作;

  5)工艺设备维修;

  6)电气仪表(必要时)。

  如果本区域技术力量不能满足专项审查的需求,由区域负责人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专业人员支持。

  5.3投运前安全审查小组应结合工艺设备的特点和工艺安全管理协调员一起制定一个综合的投运前安全审查清单(可在附录的安全审查清单的基础上增加内容)。审查清单至少应包括:

  1)需要完成的'工艺安全信息的更新项目;

  2)确认工艺设备的建设与安装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确认所有保证工艺设备投运与操作安全的程序已经准备就绪,并分发给相关人员,包括投运方案、操作、维修程序及安全规章;

  4)确认已经对员工进行了投运方案、操作、维修程序及安全规章的培训;

  5)确认必要的设备测试与检查项目、检查程序以及检查的频次符合要求;

  6)确认所有其它必要的辅助系统已经就绪;

  7)确认应急预案的符合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5.4投运前安全审查的计划

  区域负责人和投运前安全审查小组应召集所有组员举行一个预审会议。预审会议内容包括:

  1)安全审查组长应当向投运前安全审查小组介绍整个项目的概况;

  2)审查并根据工艺设备的特点适当调整投运前安全审查清单的内容;

  3)安全审查组长将任务分配给组员;

  4)制定一个实施投运前安全审查的进度计划;

  5)确定与工程设计、施工等相关方的协调机制。

  5.5投运前安全审查的实施

  投运前安全审查小组成员应当根据在预审会上确定的投运前安全审查清单对工艺设备进行逐项审查评估。

  1)评估应包括必要的文件审查和现场检查;

  2)应当将发现的缺陷形成书面的记录和综合报告;

  3)为确保投运前安全审查的质量,应当根据项目的施工进度在完成80%设备安装之前就开始准备,确定审查清单,依据审查清单定期进行逐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交有关部门解决,不能等到施工结束才开始实施投运前安全审查。

  5.6审议会议

  完成投运前安全审查清单的所有项目后,投运前安全审查小组与区域负责人一起审查投运前安全审查的结果。会议上应将提出的缺陷全部列出,逐一进行工艺安全分析,并根据风险级别将其分类为:

  a)投运前解决项目(必改项)

  b)投运后解决项目(遗留项)

  5.7跟踪落实

  5.7.1所有必改项必须落实整改负责人或负责单位,并制定实施整改的进度,确定完成整改期限。审议会议应当定期进行(一般每周一次),对必改项进行跟踪,直至所有必改项得到落实。

  5.7.2所有必改项完成之后,区域负责人应与审查小组一起审查各项的整改结果,必须得到区域负责人对必改项整改结果的认可,方可由区域负责人批准工艺设备的投运。

  5.7.3所有遗留项必须落实解决方案和监控措施,并落实负责人(或单位)和完成期限。所有遗留项整改完成后应进行验收,并将完成日期补登到安全审查清单和综合审核报告上。

  5.8可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阶段、分专项或多次实施投运前安全审查,但在正式投运前,需再次召开审议会议,将历次投运前安全审查的结果进行整理、回顾和再次确认,由投运前安全审查小组填写投运前安全审查综合报告(格式见附录c),经区域负责人审查确认所有必改项已经整改、所有遗留项已经落实监控措施和整改计划后,方可批准实施投运。

  5.9属于本区域自行组织的项目,在区域负责人批准投运前安全审查综合报告后即可投运。属于上级单位组织的项目,区域负责人批准的投运前安全审查综合报告作为投产、项目验收的必须和首要条件。

  5.10文件整理

  5.10.1所有必改项,如果涉及变更,必须将相关的图纸、设计文件、材料表等进行更新存档。

  5.10.2所有遗留项整改完成后,整改负责人书面通知区域负责人,书面通知应与投运前安全审查清单、综合报告及有关此项目的工艺风险分析归档在一起,以备后查。

  5.10.3所有投运前安全审查的文件,包括审查清单、综合报告以及遗留项的解决方案和跟踪落实计划应归档。

  6审核

  每次投运前安全审查后应由工艺安全管理协调员对其完整性与内容进行审核评估。

  附录a:投运前安全审查清单范例(适用停产维修且没有变更的投运)

  附录b:投运前安全审查清单范例(适用新改扩建和重大变更项目的投运)

  附录c:投运前安全审查综合报告

工艺管理制度9

  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标准化规范》要求,为了保证采矿工艺安全高效,制定本制度。

  一、采矿工艺和采用的采矿方法及结构参数应适合揭露矿体地质条件(包括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矿体赋存、开采技术等条件)。

  二、设备、设施之间相互匹配,并满足工序要求。

  三、各工序之间相互匹配,并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四、开采(回采)顺序适应开采现状,并按要求的.回采顺序进行回采。

  五、开采范围应在采矿许可证划定的范围之内。

  六、按设计要求布置矿房、矿柱。对回采过程中产生的冒顶片帮等进行监控。当地质条件变化时应及时调整采矿工艺。对采空区及时进行测绘和处理。

  七、采矿工艺安全高效。采矿工艺运行记录齐全。安全出口符合安全规程规定,采出矿量符合设计及工艺要求,矿柱回收符合安全规程规定动作。采矿工程设施满足设备安全运行要求,凿岩、爆破、出矿能力相互匹配。

  八、管理部门及职责

  采矿工艺管理以企业生产技术部门为主,安环部配合,并指定专人负责。

工艺管理制度10

  1、目的

  提高生产过程的安全水平,规范开采活动的各工艺环节,预防和减少露天采石场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山生产工艺过程的管理控制工作。

  3、职责

  3.1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在采矿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组织制订并落实本制度。

  3.2安全科负责检查本制度执行情况,对于存在的不符合应采取纠正措施,以消除不符合原因,防止符合再发生,纠正措施应与所遇到的问题的影响程度相适应。

  4、管理制度

  4.1开采范围控制

  4.1.1矿山每年由有资质的地勘单位进行一次储量动态检测,对矿山采场进行测量,画出现状图,检查是否存在不符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相关法规的开采行为。

  4.1.2委托进行动态检的测地勘单位每年进行一次现场打桩或画线定位,按采矿许可证拐点坐标划定剩余资源的开采范围。

  4.1.3每次进行穿孔作业前,由安全科检查计划的穿孔部位是否处于法定开采范围之内并保持一定的余量,禁止界外穿凿炮孔,如出现越界穿孔现象,及时通知穿孔作业负责人调整穿孔位置。

  4.2开采方式和开采顺序控制

  4.2.1每次穿孔前由安全科根据设计文件要求确定穿孔区域,通过控制穿孔作业控制开采顺序。

  采用台阶式自上而下分层开采方式。淘汰落后和不安全的开采方式,严禁采用扩壶爆破、掏底崩落等开采方式。

  4.2.2实施中深孔爆破,保证分层高度不得超过20米。分层凿岩平台宽度不得小于4米;工作边坡角和最终边坡角根据岩体的稳定性确定,但最大不得超过设计的边坡角。

  各分层炮孔的孔底应处于同一高程,最大误差不超过0.5米,以利用形成平整的工作平台。炮孔穿凿完毕应由安全管理人员和凿岩人员共同进行验收,做好验收记录。

  爆破前,应将钻机、挖掘机等移动设备开到安全地点,并切断电源。

  4.3设备、设施、工序相互匹配管理

  4.3.1本矿山主要生产工序包括:凿岩、爆破、铲装、运输、破碎筛分。生产过程中的主要设备设施包括凿岩设备、铲装设备、运输设备、破碎筛分设备及其配套设施。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负责制订生产计划,控制保证设备、设施之间相互匹配,并满足工序要求;各工序之间相互匹配,并满足企业生产要求。

  4.3.2各工序的设备数量应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和矿山生产能力要求,并保持一定富余,富余系数不得超过1.4。

  4.3.3按设计要求对各工序设备进行配置后,生产管理人员根据现场跟踪调查情况,及时对生产薄弱环节进行能力补充。

  4.3.4凿岩作业人中在坡度大于20度的.山坡及陡壁边缘进行作业时,应配置安全绳、安全带和钻机稳绳等安全设施。

  4.3.5矿山应设置避炮设施,如无合格的避炮设施,爆破前必须将所有人员转移至距爆破点400米以外的安全地带。

  4.3.6相邻两阶段同时作业的挖掘机必须沿阶段方面错开一定的距离;在上阶段边缘安全带进行辅助作业的挖掘机必须超前下阶段正常作业的挖掘机最大挖掘半径3倍的距离,且不小于50m。两台以上的挖掘机在同一平台上作业时,挖掘机的间距:汽车运输时,不得小于其最大挖掘半径的3倍,

  4.3.7出坡填方的弯道、坡度较大的填方地段以及高堤路基路段外侧应设置护栏、档车墙等。对主要运输道路及联络道的长大坡道,可根据运行安全需要设置汽车避难道。道口必须设置警示牌。卸矿平台(包括溜井口、栈桥卸矿口等处)要有足够的调车宽度。卸矿地点必须设置牢固可靠的档车设施,并设专人指挥。档车设施的高度不得小于该卸矿点各种运输车辆最大轮胎直径的五分之二。

  4.3.8矿山电力装置应符合gbj70和水电部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采场的每台设备,必须设有专用的受电开关;停电或送电必须有工作牌。矿山电器设备、线路,必须设有可靠的避雷、接地装置,并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和监测,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或修复。

  4.4隔离带管理

  为防止出现超层越界开采现象,在开采过程中保留一定规格的隔离矿带。

  在水平方向,与邻矿区的隔离带宽度不小于30米,隔离带矿体只能由一方开采并应签订合同予以确定。

  在垂直方向上,为防止超过采矿许可证规定的深度,最后一个开采水平穿孔时应保证孔底标高不低于采矿许可证规定的最低开采标高。

  4.5边坡管理

  台阶高度、宽度、台阶坡面角、工作边坡角、最终边坡角按设计要求控制。执行边坡管理制度。

  5相关资料、记录

  《采矿工艺系统专项安全检查记录》

工艺管理制度11

  一、生产技术科负责外协件的设计图样,标准要求,设计图样经会签和审批、提交供销科。

  二、供销科场据图样和有技术资料的要求,联系加工方,要对加工方的条件和业绩进行审查,选择有条件的`外协单位,起草外协加工合同,经评审后,正式签定外协加工合同。

  三、质量检验科对入厂的外协加工件进行检验,检验的依据是外协件的图样和相关标准技术要求,合格后方准入库。

  四、仓库保管人员对外协件的名称、规格、数量进行认真核实,确认无误,填写入库单。

工艺管理制度12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文件根据我厂产品的生产性质、生产类型和产品的复杂程度以及工种状况,对常用的工艺文件规定了完整性。

  本文件适用于变压器新产品的生产。老产品的工艺整顿也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

  gb/t4863-93机械制造工艺基本术语

  gb/t6583-1994质量保证术语

  jb/t9167一1998工艺装备设计管理导则

  jb/t9165.1-1998工艺文件完整性

  3、一般要求

  3.1工艺文件是指导工人操作和用于生产、工艺管理的主要依据,要做到正确、完整、统一、清晰。

  3.2本标准所规定的内容应在产品设计、试制、鉴定和生产的各个阶段相应编制完成。

  3.3产品的生产性质是指样机试制、小批量试制和正式批量生产。样机试制主要是验证产品设计结构,对工艺文件不要求完整,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小批试制主要是验证工艺,所以小批量试制的工艺文件基本上应与正式批量生产的工艺文件相同。不同的是后者通过小批试制过程验证后的修改补充,更加完善。

  4、工艺文件种类

  4.1产品结构工艺性审查记录

  记录产品结构工艺性审查情况的一种工艺文件。

  4.2工艺方案

  根据产品设计要求、生产类型和企业的生产能力,提出工艺技术准备工作具体任务和措施的指导性文件。

  4.3产品零(部〉件工艺路线表

  产品全部零(部〉件(设计部门提出外购件的除外〉在生产过程所经过部门(科室、车间、小组和工种〉的工艺流程,供技术科、供应部使用。

  4.4焊接工艺卡片

  用于对复杂零(部〉件进行电、气焊接。

  4.5特殊工序操作指导卡

  4.6典型零件工艺过程卡片

  用于制造具有加工特性一致的一组零件。

  4.7标准零件工艺过程卡片

  用于制造标准相同、规格不同的标准零件。

  4.8装配工艺过程卡片。

  4.9工艺守则

  某一专业工种所通用的一种基本操作规程

  4.10工序质量分析表

  用于分析工序质量控制点的每个特征值-操作者、设备、工装、材料、方法、环境等因素对质量的影响程度,以使质量处于良好的控制状态的一种工艺文件。

  4.11工序质量控制图

  用于对工序质量控制点按质量波动因素进行分析、控制的图表。

  4.12产品质量控制点目录

  填写产品中所有质量控制点的零件图号、名称及控制点名称等的一种工艺文件。

  4.13外协件明细表

  填写产品中所有外协件的`图号、名称和加工内容等的一种工艺文件。

  4.14外购工具明细表

  填写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所需的特殊外购刀具、量具等的名称、规格与精度的一种工艺文件。

  4.15专用工艺装备明细表

  填写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全部专用工装的编号、名称等的一种工艺文件。

  4.16工位器具明细表

  填写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全部工位器具的编号、名称等的一种工艺文件。

  4.17专用工艺装备图样及设计文件

  专用工艺应具备完整的设计文件,包括专用工装设计任务书、装配图、零件图、零件明细表、使用说明书(简单的专用工装可在装配图中说明)。

  4.18材料消耗工艺定额明细表

  填写产品每个零件在制造过程中所需消艳的各种材料的名称、牌号、规格、重量等的一种工艺文件。

  4.19材料消耗工艺定额汇总表

  将'材料消耗工艺定额明细表'中的各种材料按单台产品汇总填写的一种工艺文件。

  4.20工艺总结

  新产品经过试制生产后,工艺人员对工艺准备阶段的工作和工艺、工装的使用情况进行记述,并提出处理意见的一种工艺文件。

  4.21产品工艺文件目次产品所有工艺文件的清单。

  4.22车间定置管理图

  在车间定置中,用于表明物品与场地关系的布置图。

  4.23产品制造工艺流程图

  是生产对象由投入到产出,经过一定顺序排列的检验关系图。

  4.24产品检验流程图。

  4.25油漆工艺卡片。

  4.26检验卡片。

  根据产品标准、图样、技术要求和工艺规范,对产品及零件、部件的质量特性的检测内容、要求、手段作出规定的指导性文件。

  4.27工序质量控制点操作指导卡。

  指导工序质量控制点上的工人生产操作的文件。

工艺管理制度13

  (一)必须严格执行产品的工艺技术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规程。

  (二)改变或修正工艺技术指标,生产、技术部门必须编制工艺技术指标变更通知单(包括安全注意事项),并以书面形式下达。操作者必须遵守工艺纪律,不得擅自改变工艺指标。

  (三)安全附件和联锁装置不得随便拆弃和解除,声、光报警等信号不准随意切断。

  (四)在现场检查时,不准踩踏管道、阀门、电线、电缆架及各种仪表管线等设施,到危险部位检查,必须有人监护。

  (五)严格安全纪律,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岗位和动用生产设备、设施和工具。

  (六)正确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紧急情况下,应先处理后报告(包括停止一切检修作业,通知无关人员撤离现场等)。

  (七)在工艺过程或设备处在异常状态时,不准随意进行交接班。

  (八)正常生产执行岗位操作规程。检查并确认水、电、气符合生产要求,各种原料、材料、辅助材料的.供应齐备、合格后,严格按配方的工艺要求投料。

  (九)必要时停止一切检修作业,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开车现场。

  (十)生产过程中要加强与有关岗位和部门之间的联络,严格按配方的工艺要求进行。

  (十一)运行过程中要严密注意工艺的变化和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应终止运行,严禁强行运行。

  (十二)正常停车按岗位操作规程执行,并严格按停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

  (十二)发现或发生紧急情况,必须先尽最大努力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避免人员伤亡,并及时向有关方面报告。

  (十三)工艺及机电设备等发生异常情况时,应迅速采取措施,并通知有关岗位协调处理。必要时,按步骤紧急停车。

  (十四)发生爆炸、着火、大量泄漏等事故时,应首先切断气(物料)源,同时迅速通知相关岗位采取措施,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工艺管理制度14

  落实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主体责任,确保工艺技术生产研发等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要求,坚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艺技术安全管理制度》。

  工艺安全管理–PSM(ProcessSafetyManagement)是通过对企业工艺危害和风险的识别、分析、评价和处理,从而避免与企业生产工艺相关的伤害和事故的管理流程,帮助企业识别、了解和把控高卫工艺中的风险,建立一套系统的业务改进机制、企业风险管理的方法以及安全标准,对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危害加以识别和管理。

  4.1生产部门负责工艺技术研发过程中安全评价和安全措施的制定、实施。

  4.2质量等相关管理部门负责工艺技术研究过程中相应职能管理范围内的安全制度的制定和监督管理。

  4.3工程技术部门负责组织对生产装置运行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进行工艺安全专业检查,并组织装置开车前的安全检查。

  4.4工艺技术部门负责组织工艺规程的制定和修订;负责制定工艺装置检修计划并监督实施。

  4.5工艺技术部门负责对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应用技术指导和新装置开车前的安全检查。

  4.6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工艺装置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4.7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工艺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工艺安全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对员工进行教育培训和监督执行;负责装置的日常安全运行管理。

  4.8工艺技术部门负责制定工艺安全管理相关培训计划并组织、监督培训计划的实施。

  4.9工艺变更需要由变更部门申请人负责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由工艺技术、设备、安全等相关部门进行变更审核,由单位负责人进行变更审批,由变更的审核部门负责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

  5.1.1单位设备、线体、岗位必须有工艺规程和生产操作规程及岗位作业指导书。

  5.1.2新设备或新工艺的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及标准由项目负责人或主管人员组织编写试行稿,由工艺技术部门负责审核,单位负责人批准实施。

  5.1.3对原设备工艺规整和操作规程的修订由工艺技术部门组织,涉及到部门或人员配合进行。

  5.1.4工艺技术部门对工艺规整和操作规程的实施进行监控,对工序质量偏离控制规范情况及时进行纠正。

  5.2.1.1工艺试验涉及到上新装备时,单位必须坚持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原则;

  5.2.1.2工艺试验前,单位先对试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负责对试验过程中新增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进行辨识和识别,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5.2.1.3须对增加的辅助设施制定相应的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

  5.2.1.4新增设备、新增危险源和环境因素,须对操作人员进行职业危害安全告知以及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

  5.2.2对超出设备设计技术要求:工艺试验前,各单位应进行设备安全能力校核,对生产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提出相应安全措施。设备安全能力校核由生产单位工艺技术部门、设备部门编制、设备部门负责人、工艺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安全隐患排查、安全防护措施由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编制、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两项同时完成后才能开始实施。

  5.2.3对以前从未使用过的新材料(如油、酸、气等):

  5.2.3.1各单位选用的新材料须符合企业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要求;

  5.2.3.2各单位必须了解、掌握选用新材料的安全技术特性,识别安全、环保、消防隐患,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5.2.4调整工艺路线、工艺参数:试验前,各单位要对新工艺路线的可行性进行安全、职业健康论证,确定并制定需要增加的安全防护措施;由安全管理部门编制、各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实施。

  5.2.5原、辅材料发生较大变化:试验前,生产单位必须对原、辅材料涉及到的安全、环保因素进行确认,涉及到安全、环保因素的,由安全管理部门编制安全、职业健康防护措施,各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实施。

  5.3.1.1新装备所在单位必须坚持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原则执行;

  5.3.1.2新装备、新技术实施过程中,要对新增的安全、环保因素须进行确认,由安全管理部门编制安全、职业健康防护措施,各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实施;

  5.3.1.3新装备试车前,要制定相应的试车规程(包括工艺、安全技术操作和设备使用维护);新装备使用前,由各单位制定相应的《工艺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设备使用维护规程》,报工艺技术、安全、设备等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审批、备案;

  5.3.1.4各单位对新装备、新技术在使用过程中对工厂内存在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发现安全、环保因素的,由安全管理部门编制安全、职业健康防护措施,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实施;

  5.3.1.5新装备、新技术试验前,各单位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并保留记录,考试合格方能上岗。

  5.3.2.1特种设备(指压力容器(含气瓶)、锅炉、电梯、起重机械、(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和特殊物资(指有害元素和油、酸等)安全使用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环境、职业健康的法规要求;

  5.3.2.2特种设备(指压力容器(含气瓶)、锅炉、电梯、起重机械、(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和特殊物资的使用,须由专职操作人员进行操作,确认设备、物资在安全、正常状态下才能使用;

  5.3.2.3有害元素(如砷、锑、铋等)和油、酸、气等液体的使用:

  1)由各单位工艺技术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过部门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才能采购;

  2)使用前,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应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制定安全使用和管理要求;

  3)使用前,各单位须向作业人员进行告知,并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

  5.3.2.4特种设备管理要求,参照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5.4.1各单位员工必须掌握本岗位工艺安全信息,主要包括:

  1)化学品危险性信息:包括化学品的物理特性、反应活性、腐蚀性、热和化学稳定性、毒性、职业接触限值等;

  2)工艺信息:包括工艺流程图、化学反应过程、最大储存量、工艺参数(如:压力、温度、流量)安全上下限值等;

  3)设备信息:包括设备材料、设备和管道图纸、电器类别、调节阀系统设计、安全设施(如报警器、联锁)等。

  5.4.2各单位应落实专人对工艺安全信息进行管理,及时更新,保证工艺安全信息随时保持完整、有效、可靠,及时组织对员工进行培训并执行。

  5.4.3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各项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保证企业设备设施运行安全可靠及完整性。

  5.4.4各单位应对工艺过程进行危险性分析,主要包括:

  5.4.5生产装置开车前应组织检查和安全条件确认。各单位必须组织进行开车前的安全确认,对单位检修后的开车,由工艺技术部门组织进行开车前的安全确认。

  1)发现或发生紧急情况,应按照不伤害人员为原则,妥善处理,同时向单位领导、安全生产委员会等相关部门报告。

  2)工艺及机电设备等发生异常情况时,应迅速采取措施,并报告单位领导、安全、设备等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处理,必要时,按岗位技术和安全操作规程规定的紧急停车步骤紧急停车。

  5.4.7生产装置泄压系统或排空的危险化学品须用管道引到室外并高出房顶排放或运至安全地点并得到妥善处理;

  5.4.8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工艺参数控制不超过安全限值。对工艺参数运行出现的偏离情况及时分析,保证工艺参数偏差及时得到纠正,并做好相应记录。各单位应组织工艺运行分析,找出生产工艺运行中可能存在的缺陷和改进点,不断完善生产工艺流程,提高工艺安全可靠性。

  通过对工艺技术变更的控制,对影响工艺安全、质量的5M1E要素(人、机、料、法、环、测)进行管理和控制,使这五个因素在保证安全、质量的范围内合理的变动。

  5.5.1.4变更申请部门提出变更申请,说明变更及其技术依据,并对变更的风险情况进行分析,变更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

  5.5.1.5申请变更部门将书面变更申请报至变更审核部门,审核部门负责人对变更的情况进行审核。

  5.5.1.6审核后报至单位负责人,进行变更审批。

  5.5.1.7变更审批后,变更申请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变更的实施。

  5.5.1.8变更实施前,变更的实施部门对变更实施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后实施变更。

  5.5.1.9变更审核部门对变更的实施结果进行验收。

  1)各单位员工在日常工作中,通过检查、了解、学习中发现的任何能够对生产的安全、稳定、高效、节能等有益的改进措施,均可向各自的主管领导提交变更申请。

  2)相交领导收到变更申请后,应及时将变更申请递交至变更所涉及的'审核部门。

  3)审核部门收到变更申请后,应组织相关人员对所提事项进行讨论和研究,充分分析变更的可行性性、可靠性与潜在的风险,必要时可进行适当的补充或修改,对于技术上可行、风险上可接受的变更,经相关部门审核,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实施。

  4)对于不予采纳的变更,审核部门要及时把不予采纳的理由反馈给变更申请部门。

  5.5.2.2管理变更的程序:管理变更的相关程序按工艺技术变更审核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5.5.2.3变更的验收:凡是涉及工艺、技术的变更、设备设施的变更以及设计变更都需要进行变更验收,评价变更后的效果、影响及存在的各种风险等,

  5.5.2.4由于变更而产生的各项资料均应交工艺管理部门存档。

  5.5.2.5工厂鼓励员工在工作中通过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发现问题,提出相应的变更建议;积极地学习、消化、吸收国内、国外同行业中先进的经验与技术,提出改进和优化现有工艺技术或参数或操作方法的变更意见。并对采纳的部门给予一定奖励。

  5.5.2.6任何员工在未得到许可的条件下,不得擅自进行任何变更,否则公司将视为违章作业,严肃处理。

  5.6.1.1工艺事故按事故性质可分为工艺质量事故和工艺责任事故两类。

  5.6.1.2因工艺设计错误、上下工序工艺匹配不合理,以及设备陈旧、耐火耐腐蚀材料非正常损坏等造成自身能力下降,在实际运作中长期不能满足生产需要,称为工艺质量事故。

  5.6.1.3工艺技术人员及有关人员应努力解决生产中出现的工艺质量问题,加紧修、配、改等,确保设备按设定能力运行。

  5.6.1.4因工艺操作失误,巡检不到位、故障处理不及时、技术整改方案落实不力,造成停产、减产或产品质量问题等称为工艺责任事故。一旦出现责任事故,应及时取证,在事故处理后尽快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5.6.1.5工艺事故按事故损失可分为一般工艺事故、重大工艺事故和特大工艺事故。

  1)造成停产或主设备停机1小时以上,一天以内(含1天)为一般工艺事故。

  2)造成生产工艺流程中主设备一天以上,6天以下为重大工艺事故。

  3)造成人员伤亡及造成设备爆炸、火灾、厂房倒塌等为特大工艺事故。

  5.6.1.6凡因工艺事故造成设备损坏、人员伤亡的,参照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5.6.1.7一般情况下,工艺事故计算时间是从设备停止运转到开机正常运转时间,停机过程中因备件或其他因素造成的检修,恢复等待时间扣除。

  5.6.2工艺事故损失的计算:凡因工艺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参照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执行。

  5.6.3.1各单位设备操作人员、巡检人员应努力提高技术水平,掌握设备的性能及基本保养知识。

  5.6.3.2工艺技术部门应对工艺或设计缺陷加强整改。

  5.6.4各单位需定期召开工艺安全、质量例会,分析现场出现影响工艺安全、质量方面的各种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督促实施。

  5.6.5各单位针对工艺事故的原因,制定出包括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两方面的防范措施。技术措施必须首先落实,再强调管理措施。

  5.6.7制定的防范措施要从实际出发,稳妥可靠。落实防范措施要有负责人、期限和标准要求;在没有落实防范措施前,又无临时可靠的保证措施,不得恢复生产。

  5.6.8.1车间在发生工艺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1)工艺事故出现预兆可能要发生,自己不能确认时,因先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不让事态扩大,同时向工艺技术部门负责人、现场生产管理负责人及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汇报,相关负责人立即赶往出事现场,或根据报告情况快速提出处理意见。

  2)事故一旦发生,操作人员应采取紧急措施,包括按操作程序停机、止料等,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和蔓延,若有人员伤亡,应立即抢救。

  3)在紧急处理后,立即向工艺技术部门负责人、现场生产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报告事故发生经过,事故发生部位、时间、已采取的紧急处理措施,以及事故有无进一步扩大的危险。

  1)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巡检人员要紧守事故现场,并如实地、毫无隐瞒地在《交接班记录》中详细记录工艺事故发生的部位、时间、已采取的紧急措施及设备目前的状况等,并签上自己的姓名。

  2)现场单位负责人在得到操作人员关于工艺事故的紧急报告后,立即通知有关部门赶赴现场察看,并决定处理方案,组织处理。

  3)一般事故由现场生产管理部门决定处理方案,并组织力量处理,并上报工艺技术部门。

  4)重大事故应在保护现场的同时,报告工艺技术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单位负责人,查看现场后,研究决定处理方案。

  5)各部门事故处理人员在接到抢修、处理任务的电话、口头或书面通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拖延、推诿,必须全力以赴抢修处理,操作人员必须在抢修现场,主动配合或协助有关人员抢修、处理。

  5.6.8.3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牌,处理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服从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以防止伤亡事故发生。在处理事故过程中没有按安全规程操作而出现伤亡的事故,按集团有关规定处理。

  5.6.9.1事故的责任分析目的在于事故责任者、领导和职工都受到教育,吸取教训,避免同类事故和其他事故的继续发生。

  5.6.9.2事故责任者确定,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参照各类技术参数和规程进行分析,连同有关人员的过失,与促成事故是否有因果关系来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和管理责任者。

  5.6.9.3按责任分工和工作态度追究责任者,就是追究在个人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负责而造成的事故。

  5.6.9.4按事故隐患来源追究责任者(上一班或几班就已经存在事故隐患,而没有及时处理,应追究这几个班责任);一个隐患涉及多个方面的管理、操作责任的以追究对事故起主导作用的一方为主。

  5.6.9.5按技术规定追究责任,在责任分析中追究属于明显的违反技术规定的责任。

  5.6.9.6因管理者决策错误或工作不到位,防范措施不力或姑息迁就对发生事故处理不力而使事故重复发生;或因官僚主义,违章指挥,冒险蛮干,迫使工作人员违章操作而造成事故的,由决策者、指挥者或指令者负责。

  5.6.9.7因拆除、毁坏、挪动安全装置、安全警示牌或对安全装置维护管理不当造成事故的,或应检查安全装置而未进行检查造成事故的,或明知安全装置失效而进行操作发生事故的由当事人负责。

  5.6.9.8因配料失误,计量不准,参数显示不正确以及已发现的事故隐患未能及时整改,又未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或在事故后虽有有效的防范措施,但未得到很好的落实,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应由有关管理者负责。发生工艺事故,要对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进行严肃认真的处理,处理工艺事故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即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和职员未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1)一般工艺事故由各单位生产管理部门在一周内组织调查处理,并报工艺技术部门备案。

  2)重大工艺事故由工艺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在8天内组织调查处理,并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3)特大工艺事故由单位负责负责人在20天内组织调查,提出处理建议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5.6.10.2事故调查组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形成完整的事故调查报告,工艺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设备编号、名称、规格型号或工序组号。

  2)事故发生背景、经过、一切原始记录,以及显示报警图表曲线记录等。

  3)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事故原因分析和责任者处理结果。

  5.6.10.3事故责任者确定以后,要分清主次轻重,对主要责任者、直接责任者、管理责任者分别予以处理。

  5.6.10.4事故发生后,对事故处理不力或拖延、懈怠而使事故进一步扩大的责任者,应视同事故责任者一并追究处理。

  5.6.11.1对工艺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包括批评教育、扣分考核、通报批评、降级降薪、开除留用、除名、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工艺管理制度15

  公司工艺纪律管理及考核办法

  (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工艺纪律是公司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为维护工艺的严肃性,保证工艺贯彻执行,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文明生产而制定的某些有约束性的规定,工艺纪律是确保公司有秩序地进行生产活动的重要法规之一。

  第二章工艺纪律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现场作业管理的工艺纪律

  1.工艺文件的管理

  1.1工艺文件是指作业指导书、装配流程卡、工艺附图、参数对照表、样板、设备操作规程等能够及时而有效地指导员工进行正确而规范化操作的正式文件;

  1.2职能部门下发的工艺文件应达到'正确、完整、统一、清晰',并能有效地指导生产;

  1.3总装车间班组成员负责工艺文件、样板的完好性,在产品上线生产前,班组成员要把工艺文件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摆放到生产现场的指定位置;

  1.4工艺人员在处理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技术问题时,要坚持'三按'(按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工艺文件)进行操作,发现文件不正确时,要及时反馈修改文件,总装车间班组长和一线员工有责任对其发现的文件错误及时反馈以使文件能够持续有效指导生产;

  1.5一线员工要熟悉当班机型的工艺文件,生产时要严格按照工艺文件及作业要求的规范化动作要领正确地操作,要保证操作与工艺文件规定的一致性。发生工艺文件规定模糊或产生歧异时,以现场工艺指导为准。现场工艺对工艺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

  2.技术通知等临时性工艺文件的管理

  2.1职能部门下发的技术通知等临时性工艺文件必须是盖有受控章的正式文件,对于非正常渠道下发的非正式文件,总装车间有权不予执行;

  2.2技术通知等临时性工艺文件与其他工艺文件一样在指导一线员工生产操作时具有严格的约束力,总装车间相关执行人员应严格按照技术通知规定的内容进行正确生产操作;

  2.3现场工艺有责任对技术通知等临时性工艺文件进行必要解释或补充,并要求总装车间相关人员按文件规定贯彻执行。现场工艺对技术通知等临时性工艺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

  2.4总装车间应对职能部门下发的技术通知等临时性工艺文件进行妥善保管,以备查询。

  3.过程检验管理

  3.1过程检验是指一线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自检、互检、首检以及终检等活动,目的是为了减少生产过程中的人为错误和不必要的损失,提高成品一次下线合格率;

  3.2一线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检验工艺文件规定进行自检和互检等活动,一线员工要熟知当班机型当班工位自检内容和互检内容;

  3.3总装车间应在每条生产线的成品下线工位或关键岗位设置不少于一人的终检工序,进行终检操作的人员要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并熟知本岗位终检内容;

  3.4总装车间应安排固定人员对每天开工时生产的第一台产品或发生转机型时的生产线进行首检工作,首检工作应严格按照相应的工艺文件规定进行并保留相关文字记录以备查询。

  4.缺陷管理

  4.1缺陷管理是指一线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异常现象时所应该采取的应对措施,对于一般意义上的或之前发生过的异常现象由当班操作人员与当班班组长自行解决,对于难以判断异常原因或较重大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反馈给现场工艺,由现场工艺协调解决;

  4.2一线员工发现同一物料连续三件存在同样缺陷或缺陷物料数量比例较高时,应立即停止该工序操作并通知班组长及现场工艺协调解决。

  5.标识管理

  5.1标识管理是指总装车间班组长或一线员工在生产工程中进行的具有追溯性的文字记录;

  5.2《工序记录卡》的使用与管理

  5.2.1总装车间在线生产过程中每台机器都要附带相应的《工序记录卡》,《工序记录卡》的内容记录了每台机器当班生产时的原始状态。一线员工在完成当班工序操作后要按照实际情况认真填写相应的工序记录状态;

  5.2.2总装车间要定期对终检完成后的《工序记录卡》分类装订成册并妥善保管,以备查询;

  5.3一线员工进行在线性能检测或其他关键重要岗位时,要严格按照工艺文件的.要求或现场工艺的指导进行相关检测记录,并对记录的内容负责;

  5.4一线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物料要按要求进行标识。

  第二条现场定置管理的工艺纪律

  1.总装车间场地规划的定置管理

  1.1总装车间现场所有用途不同的区域都应有明确的界线和标识,并应有相应的责任人负责管理;

  1.2总装车间现场所有地面区域划线应清晰、美观,各类标识(地面标识、标识牌)都应完好有效;

  1.3总装车间现场所有物品摆放均应严格按照车间定置管理平面图进行。

  2.总装车间物料周转器具、工作台等辅助性工具的管理

  2.1总装车间生产现场所有物料周转器具、工装板、工具、工作台(柜)、板凳等辅助性工具均应严格按要求进行定置摆放;

  2.2总装车间生产现场存放的周转器具最高高度不得超过1.5m;

  2.3总装车间所有周转器具、工装板、工具、工作台(柜)、板凳等辅助性工具都应有编号,必要的情况下要有责任人标识;

  2.4室内总装线、部装线在使用工装板进行生产时,应严格遵守《工装板使用注意事项》的相关规定;

  2.5一线员工要遵守文明生产的相关规定,对于物料周转器具、工装板、工具、物料等要轻拿轻放,更不能野蛮推、拉总装生产线上的产品。

  3.总装车间物料、半成品、成品以及返修机的管理

  3.1物料的管理

  3.1.1总装车间现场物料要分类摆放,物料包装要求整洁、整齐;

  3.1.2总装车间生产现场原则上只允许摆放正在生产机型的物料,如遇特殊原因停线转机型时,相应的退返物料和半成品机需退回临时物料存放区(非拉式物料不允许滞留生产线),并在显着位置标识清楚,在临时物料存放区存放的退返物料由总装车间负责进行防水、防尘、防盗等安全管理,超过三天以上的退返物料应由车间开单退回仓库;

  3.1.3总装车间生产现场存放物料最多数量应不超过当日排产总量,大型钣金件、配管、电控部件及其他物料必须用规定的周转器具按规定位置有序摆放;

  3.1.4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物料,应及时将不合格标签贴在缺陷位置的旁边,写明故障原因和发现故障时间,放到指定的不合格物料临时存放区;

  3.1.5拉式物料统一放在拉式物料架上,并标识清楚,拉式物料架上的物料标识应与盛放物料一致。

  生产过程中需要的拉式物料统一由车间现场领料员领取,每次领取拉式物料的数量要适中,严禁一次性把拉式物料全部放到线上;

  3.1.6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物料包装袋、包装布,不能重复使用或外协厂家不要求回收的要立即置于垃圾箱中,能重复使用的要及时拆叠、摆放整齐并定期清理出现场;

  3.1.7总装车间和仓库有责任对各自存放的物料进行防水、防尘、防盗等安全管理。

  3.2半成品、成品及返修机的管理

  3.2.1生产过程中发现的故障机(成品机或半成品机)需要返修时,由发现故障者在《工序记录卡》的指定位置上写明故障现象和发生故障时间,并周转至指定的待返修区;

  3.2.2总装车间生产现场成品存放区应将未检成品、已检合格成品、已检不合格成品区分存放并按规定标识清楚。

  第三条工装夹具及设备管理的工艺纪律

  1.工装夹具的管理

  1.1工装夹具的定义:简称工装,是指生产制造过程中用于测试、操作等生产辅助手段,包括测试工装、夹具、刀模、刀具、专用量具(包括计量器具)以及辅具。

  1.2总装车间生产现场投入使用的工装夹具必须有明确的标识,标明工装名称、有效期、保管人等内容。投入使用的所有工装必须是有效的;

  1.3工装夹具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的相关规定进行;

  1.4所有工装夹具必须由规定的保管人负责维护保管,不使用的工装须放置在规定的区域,每天生产结束时工装保管人必须及时清理所负责的工装夹具;

  1.5工艺装备应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计量器具应按规定周期定检,以保证量值正确、统一;

  1.6工装夹具的其他管理规定应严格按照商技字[20xx]005号《工艺装备管理办法》进行。

  2.设备及动力能源方面的管理

  2.1总装车间所有设备必须有专人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和设备完好率;

  2.2总装车间一线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操作使用方法,并能够排除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常见故障,对于设备运行过程中的异常现象应及时通知公司设备主管进行协调处理;

  2.3总装车间要有专人按要求定期检查水源、电源、气源(包括压缩空气、氧气、液化石油气、氮气)是否在使用要求范围内,以确保水、电、气等能源的正常供应;

  第四条生产现场不合格品管理的工艺纪律

  1.不合格品的定义: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物料、半成品以及成品均称为不合格品;

  2.总装车间一线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合格物料时,必须及时在物料缺陷位置旁边贴好不合格标签,并注明物料名称、缺陷原因以及发现日期等内容;

  3.作好标识的不合格物料应放置在不合格物料临时存放区内,对于不合格物料也应轻拿轻放并摆放整齐,以保证物料的完好性;

  4.领料员应对不合格物料临时存放区定期清理,当日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物料不能滞留现场一个工作日以上。

  第五条一线员工培训上岗的管理

  1.总装车间在新职工(包括临时工、轮换工)上岗前必须组织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工艺纪律教育,经考试合格者方能上岗操作;对特殊工序(如焊接、电工),操作人员还必须持有相应的岗位上岗证书(或持颁发的具相同效力的许可证);

  2.新产品批产后,要对班组长和生产工人进行新产品专业知识方面的培训(可以在试产时同步进行),对受训人员的态度和掌握程度要进行检查和考核;

  3.总装车间对于需要轮岗的员工要组织进行新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或相关人员认可后方可轮岗;对于关键重要工序操作人员的轮岗,还必须经现场工艺口头或书面认可;

  4.工艺人员应定期对各个部门进行工艺纪律的宣贯,保证工艺纪律的宣贯率;

  5.总装车间还应对车间的安全、文明生产按相关规定要求(6sk检查规范)进行负责。

  第三章工艺纪律的管理

  第六条工艺纪律贯彻执行和检查考核由总经理助理和技术工程部部长全面负责。

  第七条总装车间主任(财务部)负责本车间(仓库)的工艺纪律管理日常工作。

  第八条现场工艺参与车间工艺纪律管理日常工作,对工艺纪律管理负协同责任。

  第四章工艺纪律的检查制度

  第九条工艺纪律实行日常检查、周检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检查制度。

  第十条日常检查:车间主任与车间班组长、现场工艺共同负责车间日常工艺纪律管理(并制订车间一级的工艺纪律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发现违反工艺纪律现象及时纠正,同时记录在工艺纪律检查表上。

  第十一条周检:由技术工程部每周五以前进行一次工艺纪律检查,并填写'工艺纪律周检记录卡'。

  第十二条由技术工程部部长组织公司相关部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工艺纪律检查,并填写'工艺纪律月检记录卡'。

  第十三条技术工程部把每次检查结果进行统计,并把上月/上次检查结果不符合项作为下次检查的重点。

  第五章工艺纪律的考核

  第十四条技术工程部把每次工艺纪律检查的结果进行汇总通报,各部门根据检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评)。

  第十五条工艺纪律的考核方式分为通报(批评或表扬)、罚款、奖金等三种形式,对于因违反工艺纪律而进行的罚款将进行专款专用。

  第十六条工艺纪律检查考核细则见附表一。

  第十七条对各部门在周(月)检查中,每扣罚超过1分,进行50元的累积处罚(如:扣罚3.2分,则罚款150),同样每奖励超过1分,进行50元的累积资金奖励。

  第十八条多部门责任项目,按考核时部门责任分别计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技术工程部负责修订、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原**商字[20xx]027号文件作废。

  附:

  1.工艺纪律检查考核细则

  2.工艺纪律月(周)检查记录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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