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的管理制度(通用22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后勤的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后勤的管理制度 1
一、后勤工作必须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要提倡艰苦奋斗、扎实工作、勤俭办事的精神。并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工作规范、坚守岗位、职工要廉洁奉公,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加强师生膳食、饮水管理、落实专管人员具体负责,不断改善伙食,比以往有所突破。盈亏额严格控制在上级规定标准以内,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规。
三、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财务制度。有计划地使用经费。按上级规定收取借读费、代办费。不得额外收取其他费用。期终结算代办费,多退少不补,做到学生人手一份清单。
四、加强卫生管理,提高卫生意识,划分包洁区,采取定点、定人、定时管理措施,开展经常性的评比检查。
五、提高校舍、校产管理质量,遵守财产保管、购物、维修、领物制度,加强对师生爱护公物的.教育,确保各部门保管责任制。定期检查、清理、登记造册。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
六、加强绿化管理。对现有绿化实施划区定人管理,防治、修剪、施肥采取统一管理,做好绿化规划,坚持以绿养绿,逐年添置。
后勤的管理制度 2
一、办公室管理
1、遵守办公秩序,讲究文明礼貌。上班时间要求衣着整洁,举止端庄得体,说话和气。对来公司指导检查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其他办事人员,要谦虚谨慎,热情接待,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
2、提高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加快工作节奏。各部室对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要按时准确地完成并将工作情况及时汇报。对办事拖拉,工作消极,任务完成不及时而影响整个部室工作质量甚至造成损失的员工,要严肃批评,直至给予必要的处罚。
3、加强团结,密切协同,严于律已,宽以待人,上下紧密配合,同级相互支持,形成和谐温馨的工作氛围。
4、办公室布置应规范、统一,不得堆放与办公无关的杂物;办公室墙上不得粘贴、悬挂与工作无关的画、像、图片等。
5、员工应自觉维护公司文明办公环境,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做到室内整洁明亮,空气清新。
6、文明办公“五不准”:
(1)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上班;
(2)不准在办公室打闹或高声喧哗;
(3)不准在工作时间内进行影响正常工作的活动;
(4)不准乱倒废纸、烟头、果皮、剩饭剩菜等;
(5)不准传播小道消息,无事生非,不负责任地挑拔同事之间的正常关系。
二、住房管理
1、公司为所属员工及聘用人员提供住宿条件,所有员工均应按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在指定的房间住宿。未经办公室准许,任何员工不得私自在公司驻地院外租房居住,不得自己调换住房。
2、公司驻地住房实行公铺化管理,由办公室为每位员工提供生活设施和用具,并建立相应的卡片档案。提供给员工使用的生活设施包括空调、电视机、桌椅、床具、柜橱及床上用品等,员工所使用的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均为集体财产,应注意爱护,不得损坏。员工不得自行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在中途调离时,应完整交还其所配发的设施、用具。
3、住宿区配备的洗衣机、热水器等均为公共财产,须自觉保护,合理使用,以免损坏。
4、公司客房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用于保证来访的领导、客人和员工家属休息和住宿需要。客房由服务员负责清扫、整理和维护。各部门根据工作往来需要使用客房时,应由部门负责人事先向办公室申请,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并办理相应手续之后方可开房使用。
5、公司阅览室、棋牌室等文娱设施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管理,定时开放,未经办公室负责人许可,任何公用文娱用品及书刊均不得外借。
6、公司会议室由办公室负责管理与维护,用于保证公司各种会议及接待工作需要。
三、水、电管理
1、全体员工均应养成节约用水用电的良好习惯,做到人离电关、灯灭、避免浪费及造成事故。
2、所有电源、插座、电灯、电线及水管安装、改动均应由专职水电工负责进行,严禁私接乱拉。所有公用水、电设施均由办公室负责维护。
3、各部室负责人对本部室成员负有管理责任,对于办公区及宿舍内出现的“灯常明、水常流、空调常开”等浪费现象和安全隐患,将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4、未经办公室许可,严禁员工私自使用功率在500W以上的电热器具。
5、对于人为因素造成的用电、用水事故,一经查实,将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
四、安全保卫
1、认真学习有关安全防范知识,时刻提高警惕,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单位的安全制度。
2、加强岗位责任制,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按岗位要求落实安全制度,保护国家财产不受损失。
3、工作人员必须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闯入室内。个人存放财物、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严防遗失。
4、办公室的钥匙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朋友单独留在办公室内。
5、个人办公桌上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时注意关窗锁门。落实专人负责检查此项工作。
6、个人的现金、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桌抽屉、橱柜,以防被盗。
7、进办公室随身带的小包、脱卸的衣服内应取掉个人手机、现金等,防止被外来人员顺手牵羊造成损失。
8、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不准乱接电源、烧电炉,人离时注意关闭电源,做到人走灯灭,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9、办公室安全由各室使用者负责,统一管理办公室的安全工作,定期向本室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督促检查本室人员做好安全工作。
10、增强防火意识、防盗意识,爱护消防器材并会使用消防器材。要熟知各种报警电话——防盗110、防火119。
五、办公电话管理
1、公司电话由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装和统一管理、控制。
2、员工打电话应做到语言精炼,尽量节省时间,以免影响他人使用。使用电话时应做到轻拿轻放,悉心爱护。
3、每月由办公室张榜公布公司电话通话费用。
4、对通话时间较长的、费用较高的电话号码,由该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公司将根据原因和调查情况,酌情处理。
六、办公用品管理
1、办公用品计划:
(1)办公用品计划由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年初由各部室编制年度办公用品购置计划,由办公室汇总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同意,经公司经理批准后才能执行。
(2)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和保管,各部门每月底应将下月所需办公用品的数量、类别列成申购计划交办公室备忘,以便及时采购调剂。
2、办公用品采购:
(1)办公室采购人员根据经过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的各部门申购计划及库存清单安排采购。日常办公用品由办公室采购人员根据所需库存量的多少再进行采购。
(2)低值易耗品(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电话机等)的购置,由各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根据实际需要确定采购办公用品的品名、规格型号和数量后填写《办公用品采购申请审批表》报办公室汇总审核后,报分管领导批准方可采购。固定资产(如:电脑、软件、照相机、复印机、打印机、沙发、空调、彩电、洗衣机等)的.购置,须由各相关部门单独提出申请,填写《办公用品采购申请审批表》,由办公室审核,经分管领导同意,获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采购。除特殊情况,公司员工不得自行购置办公用品。
(3)日耗品、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的购置应采用批量购置的办法进行采购。凡大宗物资采购,按《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制度》执行。
(4)购置的办公用品统一由行政仓库保管员验收入库。入库前,办理入库手续,登记台帐。
验收时注意质量的检查,如发现问题应立即根据有关规定向供货或运输单位提出,及时办理退还或陪补手续。
3、办公用品领用与保管:
(1)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办公用品的管理,设立办公用品登记簿。部门或个人领取办公用品时,必须在保管员处登记并写明领用理由。
(2)行政仓库保管员须在每月底对本月办公用品的领用和库存情况进行统计、整理,将结果造册汇报办公室负责人。
(3)公司的办公用品、各种设备,属低值易耗品的由办公室统一管理,造册建卡,领用人签字,领用人工作调动时,由办公室负责收回。
公司的固定资产实行定位管理,责任到人。固定资产由专人管理,领发应记帐签字、造册建卡,配发到人的物品要妥善保管,工作变动时应将所管固定资产造册移交。固定资产实行财务账和保管员的实物帐双帐管理。每年年底应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理。
(4)固定资产的调出或变卖,均应按设备的新旧程度和完好情况评估作价。调出的固定资产原则上实行有偿调拨,特殊情况酌情处理。调出公司的固定资产必须办理固定资产调拨手续,注明原价,报公司经理批准后,在固定资产卡片上做转移处理,财务人员应及时进行财务处理。
(5)各种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盘亏,应报公司经理审核批准后才能办理。大宗固定资产的处理必须经过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才能进行。
各种资产的报废、报损要严格掌握,谨慎处理。对超过适用年限、确实不能再继续使用和修复的固定资产,报废时要做好清理工作,核对实物,查明报废原因,由主管部室组织技术鉴定,对报废的固定资产的残值进行评估,做好残值回收、交库工作。由于自然灾害等非抗力原因损失的固定资产,应根据损失的数额大小,由财务部报经公司经理批准后注销。
对未使用和不需用的固定资产要妥善保管,未经批准不得任意拆除、外借、赠送、调出、变卖。
七、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制度
1、为确保公司大宗物资(设备、办公及生活用品)采购实行阳光操作,采购的物资质优、价廉,特制定本制度。
2、凡大宗物资采购原则上一律采用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投标的办法,并按招投标程序组织招投标和确定中标人(单位)。
3、大宗物资采购主要是指一次性采购单项合同金额超过五万元的物质设备和办公生活用品。
4、大宗物资采购必须签订采购合同。财务部门付款时要凭验收合格证明才能付款,同时结算时原则上采用票据方式,避免现金交易。
5、大宗物资采购由办公室具体承办,合约部予以配合,纪委负责全过程监督。
6、在采购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八、食堂管理
1、公司食堂在办公室领导下,负责为全体员工提供清洁、可口、营养均衡的膳食服务,并承担客餐接待任务。
2、食堂由办公室事务管理员负责其日常管理。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均须身体健康,着装整洁,无不良卫生习惯。
3、食堂伙食补贴按实际出勤天数每人每天9元计。对外招待客餐按每人每天35元标准掌握,必要时可酌情增减。食堂由采购员根据当天食谱及以上伙食标准每天及时采购所需各种原料。采购物品由事务管理员验收签认,并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报帐。
4、严把采购质量关,防止污染有毒、霉烂变质、假冒伪劣食品进入食堂,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和监督,杜绝发生食物安全事故。
5、事务管理员须每月定期统计、平衡食堂帐目,经办公室负责人复核和分管领导审批后向财务部核报,并将核报后的食堂收支情况向员工公布。
6、员工用餐采取自助餐形式,早餐花色品种应不少于5种,中、晚餐应保证5菜1汤。
7、食堂应按时开餐,应根据员工意见及时变换和丰富菜式及口味,尽力满足全体员工的需要。
8、各部门负责人均可向事务管理员申报客餐,但申报时需登记签认,说明事由;月底事务管理员根据该登记记录向财务报帐,并造册公布。
后勤的管理制度 3
一、财务管理
1、财会人员和理财小组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政方针、政策,维护财经纪律,正确进行财务监督。
2、凡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由学校替代收取的'教辅、管理、保险等费用,必须请示学校校长方可给付。
3、学校经费的支出,以发票或食堂采购凭证为准,每张票据必须有经手人说明用途、分管财务领导证明,才可报校长审批,在出纳处报帐。
4、假钞谁收取谁负责,教师个人和财务人员账目往来一般以凭据为准。
5、出纳会计每月定期向校长书面报告财务收支和现金余额情况。
6、分管财务领导每学期向教职工公布财务情况,接受咨询。
二、学校物资采购、保管、领用
1、学校物资购、管、用实行登记制,由学校分教务、总务、政教、幼儿园线负责登记工作。
2、大宗采购1000元以上校务会决定,3000元以上报总支审批。
3、采购人员须预先支取现金的,须出具借条,采购完报账后换回借条。
4、假期财产保管由值班人员负责,按相关制度追究责任。
5、学校物资不得外借校外人员,一般不借给教师个人使用,凡因故需要借用的,必须校长批准,出具借用条据,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有损坏的按1.5倍价格赔偿。
三、班级财产维修承包办法
班级财产由班主任管理,损坏由学校负责维修,但视情况追究班主任责任。
四、借款、用电、就餐等规定
1、教师个人借款500元以上,须由校长审批。所有借款优先从教师工资或绩效中扣除。
2、教职员工校内用电严格按表收费,电表由学校购买安装,用户使用保管,遗失或人为损坏由用户负责。用户调动或离职由续住者继续使用保管。
3、学校为学校教职工提供工作餐,教职工来客一天内不收取伙食费,超过一天按每餐5元收取伙食费。
4、正式教师直系子孙(特指子、孙)就读幼儿园按标准收取保育费,不收伙食费,就读小学按标准收取一切费用。
五、财务后勤领导小组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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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全院办公医疗、用电线路、照明设施的维修,小型安装工作,保持正常运转。
2、电工人员必须具备电学的基本知识,持有证书。熟练掌握电业安全工作制度。对医院、宿舍各主要线路、设施应基本掌握,有计划地定期修缮及保养,保障线路通畅。
3、配电室设值班电工(由电工班长担任)负责高压电盘的.监视,及时发现问题,保证安全供电,兼管电工房维修、安装任务的分配,解决供电中的疑难问题。对供电中的问题,及时向上级供电部门联系。
4、实行24小时值班制,有急需维修任务,值班人员应随叫随到,保证使用电安全及用电设备的正常运转。若遇疑难问题,应及时上报有关领导组织抢修。遇有抢修任务,应加班加点保障供电。
5、电工人员要经常到各科室巡视(每周不少于一次)维护线路通畅,检查安全用电情况,对于违章用电予以坚决制止。发现盗电没收盗电用器,并上报领导,办理罚款手续。对发现者给予奖励。
6、严格领料手续,坚持凭耗料单领料制度,厉行节约,做到物尽其用,节约开支。
7、不经批准,不准为私人安装电器。对擅自滥用电料造成浪费损失者,应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由当事者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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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1、镇机关、各村的各项经费拨款,预算内、预算外收入集中统一由镇财政所进行管理。
2、安排的经费,由财政所按照确定的资金来源渠道筹集资金,凭正式发票报销,专款专用。
3、机关各项开支实行分级审核,统一审定入账。
各条线的支出须事前请示,凡未请示,不予报销。
支出票据报销时必须手续完备,由经手人注明日期、事由、用途,再报领导签字报销。
未经签字同意,不予支出或报销。
单张发票在xx元以下的由镇长签字报销,xx元到xx元的,书记签字报销,xx元以上的党委会研究决定后由书记签字报销。
不按规定审批的,不得报销,不准入账;支出票证不是税务发票的'不予报销。
4、办公室及各办需要购买办公用品,应由办公室统一制定购置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核并报镇长同意后方可购置,属政府采购的,由财政所按采购程序采购办。
5、不准私人借公款。
因公出差需要借款的必须严格控制借款数字,经镇长批准后方可借款,出差返回后一星期内必须报帐结清。
6、差旅费报销,凡是上级明文会议或有公事需要外出的,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填写出差单,回来后由镇长审批。
外出考察学习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否则不予报销。
7、镇各办、所的各项支出,一定要坚持量入为出、精简节约的原则。
8、打字复印材料,原则上在镇上打印,确需到外部打印的材料,须到定点处打印。
9、镇财政所必须严肃财经纪律,必须定期向镇党委书记、镇长汇报财务收支情况,做到帐目清楚,日清月结。
10、镇财政所工作接受镇人大主席团的监督。
二、机关卫生制度
1、坚持每日上午上班前清扫室内外卫生,下午下班后清洗办公用具,保证办公环境整洁。
2、废纸屑等垃圾要放进垃圾桶并及时清理。
3、办公用具要排放整齐、美观。
4、每周一上午为卫生大扫除时间,各办除打扫本办公室外,还应按照我镇关于卫生区的安排做好本卫生区的清洁。
5、机关环境卫生的检查、督促、落实由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具体操作,各办室配合实施。
三、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主要服务于镇党委、政府的正常业务需要。
2、车辆管理和调配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党政办应做好车辆的维护,保证车辆性能良好,外观整洁,平常作好检测,保证随时出车。
3、车辆因公外出时,驾驶员必须随时注意安全,严禁酒后开车,不能违章驾驶,车辆证件随人同行。
4、严禁公车私用。未经批准,驾驶员开车从事非公务活动,除承担运行费用外,造成责任事故由驾驶员自负,并给予通报批评及处罚。
5、镇领导成员各办、所因公用车,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方能用车。
6、车辆的保养、维修,由党政办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在镇领导或财务人员的监管下进行保养、维修。
7、外单位用车,未经主要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借车使用。
8、节假日期间,单位车辆应统一停放至镇政府大院封存。
四、食堂管理制度
1、政府食堂主要服务于干部职工的日常用餐和接待上级领导以及会议用餐。
2、党政办配备食堂管理员专人负责食堂管理,炊事员必须服从分管领导和党政办的安排,并保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和餐具的清洁。
3、每天必须保证干部、职工按时就餐,不得随意提前。
4、食堂炊事员请假须由分管领导审批,准假后方才可离开,但必须自己找人代班,保证干部、职工就餐和外来公务人员的接待工作。否则,按旷工论处。
5、食堂炊事员应向食堂管理员及时反映各种生活物资的准备情况,所需物资一律由食堂管理员采购。食堂采购明细每月由食堂管理员进行统计汇总,并向主要领导汇报。
6、食堂炊事员必须保证管好食堂内的餐具、电器和桌凳,如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和丢失,照价赔偿。
五、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1、镇党委政府印章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并建立登记簿和审批登记制度。
2、凡使用镇政府印章,均须领导批准。
3、不得在自定公文纸和自定介绍信上盖公章。
4、印章使用登记制度,由办公室负责监督执行。
六、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
1、要严格执行计算机操作规程,禁止违反操作程序开关机器设备。
对因此造成事故的要追究计算机使用者的责任。
2、微机房要密切注意所有正在运行中的计算机及其设备,以确定其是否运行正常,网络是否畅通;对出现的故障要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排除,同时有关领导报告。
3、严密防范计算机病毒。
所有计算机系统必须加装防、杀病毒硬件或软件,并及时对其进行升级。
禁止来历不明的硬盘、盘进行数据交换,禁止其他可能寄生病毒的载体进入计算机。
4、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禁止非本单位人员使用微机。
5、各办公室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发生故障维修及所需计算机软件耗材由办公室联系维修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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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后勤涉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生产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各后勤实体和在校内从事后勤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及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单位负责、行业管理、政府监察、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单位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完善工伤社会保险制度,增加安全生产管理投入,发展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并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需经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各单位应当推行全员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第五条保卫处、后勤处分别负责指导和监督后勤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资产经营总公司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后勤实体和校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自觉接受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接受安全生产监督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各单位应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单位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
第八条保卫处、后勤处及资产经营总公司分别与各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
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业务工作的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书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期内有效;责任人变更时,重新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九条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当定期向相关管理部门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第十条各单位应当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各单位将安全生产工作及其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计划和财务计划。
第十一条各单位必须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改善劳动条件,降低劳动强度,减少职业危害,消除事故隐患,并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当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应当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后任职。
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相应的专门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和医护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其培训和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向职工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职工按照规定使用。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形式替代按照规定应当提供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当依法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设施,并定期保养、维修、检验。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十五条在租赁、承包经营活动中,租赁和承包双方应当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不得将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租赁或者将生产工程项目承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和不具备国家、省、市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十六条从事起重、压力容器、变配电等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修理和改造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认证。
起重、压力容器、变配电等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应当依法经有资格的检测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使用证后方可使用。单位对使用中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应当按照规定定期检验。从业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并按规定定期审验。
第十七条使用、储存、运输和销售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依法取得批准或者许可。使用、储存、运输和销售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时,应当进行安全性评估,并按规定设置报警、通风、防盗装置和安全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制定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处置和救援措施。
第十八条食品生产和销售应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应持健康证,并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卫生医疗应严格操作规程,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制定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处置和抢救措施。
第二十条商店、宾馆、餐厅等公共场所的安全技术设施,经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按各自职责审查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或者营业。
第二十一条人员集中或者流动性较大的生产经营性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设置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的出口、通道,并保持畅通;
(二)有人数限制的,不得超过限定的人数;
(三)按照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四)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应当对容易发生意外事故的设施、设备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五)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二条职工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劳动纪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购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验明有无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严禁购买和使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本单位的工作场所、生产设备和安全设施处于安全良好状态。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职工伤亡或者急性中毒事故积极抢救、治疗,防止事故危害扩大,保护好现场和有关证据,并同时报告学校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不得瞒报、谎报和拖延不报。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应建立自救、互救、社会救援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对突发性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和应急救援方案。
第二十七条保卫处、后勤处及资产经营总公司建立事故和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第三章安全生产监督
第二十八条保卫处、后勤处及资产经营总公司应当全面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评估安全生产状况,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统一部署,督促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整改监控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九条保卫处、后勤处及资产经营总公司履行下列监督职权:
(一)对各单位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处理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二)在紧急情况下,对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重大事故隐患单位可以采取包括责令停止作业、暂时停产、停业的措施;
(三)参与后勤设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四)组织或者参加后勤职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
第三十条保卫处、后勤处及资产经营总公司及时受理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检举和控告,并依法调查处理。
第三十一条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向事故隐患单位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事故隐患单位接到整改通知书后,应当组建事故隐患整改领导小组,加强现场监测,制定应急计划,提出整改措施,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无力整改又确实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停业或者关闭。
第三十二条保卫处、后勤处及资产经营总公司督促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对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当督促其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第四章罚则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规定,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的行政处罚、民事责任和刑事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单位发生安全事故造成重大资产损失、人员伤亡的,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第三十五条各单位改、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责令其改正。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一)单位未按规定配备专(兼)职生产安全管理人员的;
(二)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不执行国家安全教育制度的;
(三)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以及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未取得资格证书任职或者上岗的;
(四)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上岗证书安排上岗的;
(五)使用的设备、材料、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六)发生事故不及时上报或者瞒报、谎报的。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一)擅自改变和破坏事故现场的;
(二)未按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整改的;
(三)非法使用、储存、运输和销售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
(四)未按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设置报警、通风、防盗装置和安全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的;
(五)擅自将生产场地、设备租赁或者将生产工程项目承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和不具备国家、省、市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六)人员集中或者流动性较大的生产经营场所,不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要求的。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由保卫处、后勤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后勤的管理制度 7
一、保卫科负责对全院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和业务训练,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宣传。
二、实行24小时值班制,重要部门及库房要按照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安装“防撬锁、防护棂”。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准吸烟,不准生火取暖。仓库要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危险品要妥善放置,并定期检查。做到防火、防爆。
三、财务部门现金要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不得超过规定数额,现金、有价票证一律放入保险柜。
四、财务人员去银行取款、送款,必须由专职保卫人员负责护送。
五、严格执行探视制度。非探视时间,有权劝阻陪客或无关人员入内。如有无理取闹者可转保卫科处理。
六、对自行车和机动车辆要严格管理,各类人员的自行车一律存在车棚内,严禁车辆乱停乱放。
七、对住院患者及家属经常提醒其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钱物,加强防火、防盗等安全意识的教育。
八、要勇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
后勤的管理制度 8
1、药库应具备有冷藏、心冻、防潮、避光、防火、防虫、防鼠等适宜的仓储条件,以保证药品质量。
2、药库必须建立药品验收登记制度,按照难收项目逐一验收,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记录。验收登记本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以防备查。
3、药库应按照药品剂型、分类和性质,分别保管储存。在仓库和冷藏柜内分别放置干湿温度计,并观察记录每天的温度、温度,以保证药品良好的.储存条件。
4、特殊药品的管理应专人、专帐、专柜管理。
5、药品出入库时要先办理出入库手续和微机出入帐,先后放、验收药品,做到发近存远,不合格药品不得入库。
6、药库每月要清点盘存,做到帐物相符。各种单据要书写清晰,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7、药库不得私自外借药品,临床科室如急需使用,必须履行借用手续。
8、药库人员工作调动,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9、下班前要关好水电门窗,严禁烟火和无关人员入内,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后勤的管理制度 9
学校的财产物资是保证完成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所必须的物质条件,一定要做到物尽其用,充分发挥财产物资的效能。
一、全校师生员工,家属都要以校为家,爱护校产,损坏公物者要照价赔偿。
二、建立财产登记簿,总务处按财产类型分别编号,建好实物账,分办公室和个人保管。
三、教学器材建立领用簿,要求手续齐全,期末清点回收,如有人损坏或遗失,应负责赔偿。
四、实验室的仪器、艺体组的器材及电教设备等必须有实物账。并做到账物相符、妥善保管,责任到人,建立领用制度,易耗品自然损耗除外;其它器件、器械如有损坏,要负责照价赔偿。
五、公物管理员每期初必须与各班、处、室签订公物管理协议,期末结束将按协议兑现公物管理的奖和惩。
六、教职工宿舍及出租门面的.门、窗、玻璃的损坏一律由注租户自行负责赔偿。教室、学生公寓、办公室等公用设施的维护,须由各使用科室和责任人申报计划,由总务处统一安排修缮。
后勤的管理制度 10
一、全体干部职工工作日要坚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二、实行上班签到制度,由办公室负责签到,出勤情况每月通报一次,以此作为奖惩的依据之一。
三、在法定工作日内,每天按规定的作息时间,上午上班前到指定地点签到,不得由他人代签。代签视为迟到,一天见不到人视为旷工。
四、不在规定时间内签到的,一律视为迟到。公出、病事假由办公室代签。不按规定时间离岗的,一律视为早退。
五、严格履行请假制度。要事前向局领导请假,并告知分管领导及股室负责人,不请假者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六、严肃岗位纪律,集中精力干工作。按照岗位责任制和领导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坚决反对在岗不工作,精力不集中,出工不出力,工作效率低的现象。
七、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或占用公休日的,由各股室记载,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内容,但不予补休。
八、婚嫁及女同志产假,哺乳期,探亲假,休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后勤的管理制度 11
一、总务科工作制度
1、在院长和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总务后勤工作。
2、协助各班组领导,做好职工劳动组织的调配,树立为一线服务的思想,坚持下修、下送、下收、上门服务的态度,提高工作质量。
3、及时迅速、保质保量地组织好医院的管理物资供应,设备维修,房屋维修,院容整顿、交通、生活等工作,保证医疗、保健、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4、组织有关部门做好防风、防汛及消防安全工作。
5、协助下面班组,做好水电维修,保证水电的正常供应。
6、组织后勤人员学习后勤业务,提高业务水平。
7、检查督促食堂饮食工作,不断提高饮食质量。
8、认真做好职工宿舍管理与分配工作。
9、经常深入了解情况,及时解决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
10、制定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定期检查督促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相应的合理化建议和解决问题的措施。
11、每月召开科务会议,讨论工作计划,研究总务科重大问题。
12、每周下病房一次,及时了解医疗一线对总务工作的要求。
13、每月进行一次全院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4、负责完成院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二、总务科工作职责
1、负责全院后勤总务工作,对所属班组和人员,按职责要求,进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经常对其完成任务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负责全院房产、家具等固定资产的管理,按时清点登记,及时维修改造、做到账物相符。
3、保证全院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质量,搞好标准化管理,保证常年运转正常。
4、负责后勤物资的采购、供应、保管及修旧利废和报废处理更新的工作。
5、负责后勤设备管理,建立设备档案,健全操作规程、制定各种设备使用交接班制度,维修保养有计划、有措施、有登记,设备常年处于良好状态,保证医院工作需要。
6、负责污水、污物的处理工作,确保污水处理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7、负责医院爱国卫生和院容院貌建设工作,绿化美化要做到协调明快,院内秩序井然,道路平整,排水通畅。
8、负责全院被服洗涤、缝纫、修补供应的管理工作,按时清点,帐物相符,丢失和损坏有登记、有处理。
9、负责短期临时用工的管理工作,按照医院规章制度严格要求,根据医院工作规律,合理安排,文明施工。
10、配合办公室做好医院电话线路故障维修、改造工作。
11、负责基建工作。
12、负责医院医疗设备维修和电梯日常管理工作。
三、总务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后勤保障工作,对总务工作实施全方位的组织管理,并满足医院建设和发展,以及医疗、教育和科研的需要。
2.对医院确定的年度目标和发展计划,对本科工作的发展目标提出总体设想和意见,报院部审核同意后,积极组织实施。重视和加强制度建设,结合本科实际情况,不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探索符合新时期现代医院管理模式的.后勤社会化管理形式,逐步使后勤保障管理达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3.教育后勤职工树立为临床一线服务的思想,组织后勤各班组为临床一线和其他相关部门提供后期保障服务。坚持下巡、下送、下收、下修,及时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解决后勤管理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指导班组长和有关人员积极开展工作,督促本科人员定期对本科各班组的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落实各项岗位职责,使后勤保障服务水平得到全面提高。
4.参与医院基本建设和发展规划的论证、实施后勤其他重大项目计划的论证活动,发挥职能部门参谋作用,并根据院部意见,指导有关人员做好基建项目立项前的论证方案,办理项目立项所需的相关手续,按照基建项目管理规定,负责对基建工程施工和其它事项的管理。
5.定期检查后勤保障设施运行情况,指导有关人员编报大型设施维修保养计划,确保大型设备设施完好率达标,水、电、气供应正常。
6.坚持勤俭节约原则,督促有关人员按期编制上报物资采购计划,按要求做好物资采购供应工作,把好采购、领用和消耗监督审核关。
7.组织后勤员工学习相关业务,提高后勤员工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并定期进行理论和实际能力考评。
8.领导本科人员做好进修、实习、参观人员的生活接待,并按规定做好宿舍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有关人员做好太平间的管理工作,以及环境卫生和其他卫生保洁工作,绿化工作符合规定要求。
后勤的管理制度 12
第一条学校的水电设施包括水龙头、高低水箱、阀门、管道、消防栓、灯泡、日光灯、插座、开关、路灯等。是学校固定资产的一部分,由后勤管理处和使用部门共同管理,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后勤管理处负责维修和安全检查,并遵循“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管理原则。
第二条学校水电管理部门应认真抓好对全校供水供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水电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巡视制度,确保安全供水、供电,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对于突发性故障,水电管理部门必须立即组织抢修,确保尽快恢复供水供电。
第三条水电管理人员应严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明确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严禁以权谋私、违者从严处理。
第四条水电管理人员有权到各部门,各用户检查用水、用电情况,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其正常工作,严禁以任何借口对水电管理人员进行打击报复,保障水电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水电设施维修管理,采用计划维修,巡回检修和用户报修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一)自然损坏,必须有旧物存在,经维修人员验证后,交旧领新,予以维修更换,没有旧物存在,按人为损坏或丢失论处。
(二)人为损坏,由责任人员负责修复或支付维修费用,交费后,方予维修。丢失的水电设施应按市场价赔偿,并支付安装费用,如损坏严重,无法修复,按丢失论处。
(三)公共场所、电设施自然损坏,由使用部门及时申报,经后勤管理处批准后进行维护或更换。人为损坏的由负责人赔偿,查不到负责人的,由使用人分摊损失。
第六条任何部门或个人一律不准使用电热器具烧开水(另有规定的除外)、做饭、取暖,违者没收电热设备,并给予0。1元/瓦罚款或纪律处分。因教学、科研工作需要或特殊行业(医疗)等使用电热器具者,必须报校领导批准,后勤管理处备案,发给使用许可证。不办理使用许可证者,按违规论处。
(一)所有人员必须要水、电设施的设计功能正确使用,禁止私拉乱扯电线。因违章使用,导致设施损坏,由负责人所在单位追究其责任,拿出处理意见,经校领导批准后,由后勤管理处维修。
(二)各办公室、教室、宿舍的照明用电设施,均由学校统一安排,禁止擅自加装电灯或加大功率。未经批准者,没收用电设施,并处50元罚金,造成损坏的,按违章使用论处。
第七条各部门科研、创收和各承包户基建施工单位用水、用电,均按表计量收取水电费。如发现偷用水、电,一次罚款500元,两次两倍,依次类推。
第八条用户水、电表出现误差或损坏,应及时申报后勤管理处,由后勤管理处派人送去校验或更换新表,费用由用户自理,无故不报者,水、电按历史最大用量2倍收取。不准私自更换、改动水电表,违者按偷用水电论处。
第九条各部门办公室、教室、宿舍要节约用电,节约用水,水电设施损坏,及时申报维修,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停,杜绝“滴、漏、跑、冒”和长流水现象,水电维修人员、宿管员等要加强责任心,认真检查,同时各部门应经常对所属人员进行节水、节电教育,对于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后勤管理处不定期进行检查,并进行通报,情节严重者,每次给予50元罚金。造成损坏的,按违章使用论处。
第十条各处室、系部办各种培训班,必须到后勤管理处核定用水、电量。办理用水、用电手续,否则不予供水、电。
第十一条窃用水、电按下列计算确定:
(一)在学校供水、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管接线用水用电的.,所窃水、电量按私接设备额定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乘以实际窃用的时间计算确定。
(二)以其他形式窃水、窃电的,所窃电量按计费电能表所标定电流值(对装有限流器的,按限流器整定电流值)所指的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乘以实际窃用的时间计算确定;所窃水量按相应口径水表单位时间最大流量乘以实际窃用时间计算确定。
(三)窃用水、电时间无法查明时,其窃用时间至少以一百八十天计算,对每日窃电时间:电力用户按12小时,照明用户按6小时计算。
第十二条窃用学校水、电者,除按上述规定补交水、电费外,还应承担补交水、电费三倍的违章使用水电费。对拒绝承担违章责任的,水电管理部门将依相应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三条因违章用水用电或窃电或窃水、电造成水、电设施损坏的,责任者必须承担水电设施的修复费用或进行赔偿。因违章用水、电导致他人财产、人身安全受到侵害的,受害者有权要求违章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监督水电用户遵守学校水电管理的规章制度。对检举、查获窃用水、电或违章用水、电的有关人员应予奖励,其奖励办法由学校相关部门另定。
第十五条学生宿舍用电按《学生宿舍用电管理条理》执行。
第十六条水、电费各种赔偿和罚金,均按后勤管理处开具的交费通知单,到学校行财处交纳。
后勤的管理制度 13
1、组织加强全处室工作人员定期进行政治和业务学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全心全意为学校教学服务的思想,培养出一支适应现代化教育教学需要的后勤队伍。
2、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按时到岗,乐于奉献,发扬不怕苦和累、不计个人得失的主人翁思想作风,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地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3、全处室工作人员应团结协作,做到勤动手、勤动腿、勤动脑,随叫随到,以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4、管理好学校的固定资产,充分发挥固定资产使用的效益,更好地为教学服务。
5、搞好学校的基本建设、总体规划,确保学校的'工程质量一流,建筑风格独树一帜。
6、抓好学校校内门面房的水电管理,保证所有上、下水的畅通和照明条件的不断改善,做到常检查、常维修,防微杜渐。
7、做好校园的绿化、美化、净化、教育现代化的工作,改善教学条件和学习环境,努力把徐高中建成具有一定特色的花园式学校。
8、管理好后勤人员的业务进修和技术培训,本着热情关心又严格要求的目的,充分的用其所长,人尽其才。
9、管理好教学用品的采购、供应、发放,采购应本着“货比三家不吃亏”的思想,禁止吃回扣。
10、宣传督促各处室人员、学生要有勤俭节约、爱护公物的思想意识,进一步提高后勤人员的服务意识,真正地体现出全心全意为教师、为学生服务的思想,让“满意服务在总务”的服务意识在徐高中校园里绽放。
后勤的管理制度 14
为了深化、扎实、准时、精确地把握并解决一线的问题,不断提高后勤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提高办事效率和效益,乐观为师生制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特作如下规定:
一、教学服务
建立定量检查和随时抽查制度。后勤管理处工作人员,每月不少于两次进入教室进行量化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次进入教室进行随机性抽查,发觉问题准时解决。
二、科研服务
建立主动服务制度。后勤管理处每月至少一次主动征求校区科研机构管理人员的看法或建议,对能解决的问题准时解决,为科研工作制造有利条件。
三、试验服务
建立主动联系工作制度。后勤管理处每两周至少一次主动联系试验管理人员,征求有否需后勤解决的问题,以便做出快速反应。四、教工公寓
建立随时征求看法或建议制度。在各公寓值班室设立主动征询看法表,教工可随时填写需解决的问题或需改进服务的建议。zz物业能解决的准时解决,解决不了的应在当天报总务办公室处理。每件事都要给教工以明确的答复。
五、同学公寓
建立24小时随时解决问题制度。凡符合规定且又有条件、有力量解决的问题须在24小时之内解决。对暂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做出明确解释。
六、餐厅服务
建立跟踪服务制度。家人在校区的后勤管理处工作人员,每周不少于两次在同学或教工餐厅就餐,其他工作人员平常在餐厅就餐;餐厅设立开餐时经理值班制度,做到随时征求看法、了解状况、解答问题,准时提出供餐整改建议和措施。
七、其它服务
其它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有相关责任部门每周不低于两次进行责任巡检,发觉问题准时解决,进一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后勤的管理制度 15
1.全院医疗、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均由后勤科统一负责,进行计划、采购、管理、调配、保管、维修。
2.各科室需增添仪器要写申请书,并申述请购理由,送后勤科审核,院长批准,后勤科负责采购。各科室不得自行购买,医疗仪器报账,财务科须见到后勤科和院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付款报销。
3.大型设备到货后,后勤科会同使用科室验收,办理领用手续。,由药械科、使用科室负责人共同验收,写好记录、签字。4.后勤科必须建立仪器设备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购买申请书、、合同书、验收记录、仪器技术资料、保养维修记录等。
5.所有仪器设备的'技术资料,由后勤科归档保存,后勤科可向使用科室及维修人员提供复印件。
6.后勤科必须建立全仪器财产账卡制度,科室账卡必须与仪器总账相符,并定期核对。
7.各科室仪器设备须制定操作规程,确定专人负责保管使用,实习、进修人员及非本科室人员不得单独操作使用,后勤科定期下科室检查使用保养情况。
8.仪器发生故障使用科室应立即通知后勤科,后勤科安排人员立即检修,对于一般设备及大型精密仪器损坏,限于我院目前维修技术力量、设备条件不足,由后勤科对外联系解决。
9.应充分发挥各科设备作用,提高经济效益,如因保管不当或违章操作,造成仪器损坏者,由当事责任人负全责,并予以赔偿。仪器设备不能正常工作的,科室如实上报后勤科,转呈院部处理,对隐瞒不报者追究责任。
10.使用率不高的仪器设备进行院内调配,厂家送给临床试用产品一律由医院安排,各科不得私自接收更不得留购付款。
11.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仪器鉴定会,不得自行购买仪器,否则费用自付。
后勤的管理制度 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舞广阔职工乐观献计献策,促进我校后勤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规范合理化建议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职工献计献策,提合理化建议是挖掘职工的智力潜能,依靠职工办好学校事业进展的有效途径。
第三条发动职工献计献策,要紧紧围绕我校后勤管理目标,提高职工综合素养,提高后勤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公平方面开展,充分发挥管理效能,增效节支,改进服务,发掘职工群众的聪慧才智。
第四条职工献计献策是长期的、常常性的活动,要将该活动作为后勤管理工作的重要补充。
第五条职工献计献策、提合理化建议活动的原则是“信任、鼓舞、支持、采纳”。
第六条发动职工献计献策、提合理化建议活动,从组织、发动、提出、收集、接受、实施、审核到嘉奖,是一个多环节的过程,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机构和制度进行管理。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七条为保证职工献计献策活动的顺当开展,后勤管理处成立成果评审领导小组,由处长、副处长和有关科室科长、副科长组成评审领导小组。
第八条评审领导小组是职工向部门献计献策活动的领导机构。其职责是:为活动提出课题;组织发动职工群众提出合理化建议;审批建议项目的方案和嘉奖等级;负责领导项目的实施嘉奖。
第九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办公室,对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进行整理、分类、转达、上报、归档。
第十条评审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评审,每年度进行一次表彰、嘉奖。
第三章合理化建议的范围
第十一条合理化建议,是指有关改进和完善后勤管理方面的方法和措施及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新举措。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后勤现代化管理方法、手段的创新和应用;
(2)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有效途径;
(3)甲方如何对乙方开展管理工作的建议;
(4)工程设计的改进、工程质量的提高;
(5)平安技术、劳动爱护技术的改进;
(6)节省材料、能源的措施和方法;
(7)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方面的建议。
第十二条合理化建议的内容是相对于后勤管理处目前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精神文明建设有所提高和改进而言,所提建议应具有超前性、可行性和实效性。
第四章申报、评审与嘉奖
第十三条合理化建议应事前由建议人按规定表格填表立案(一式三份),必要时应附有图纸、计算数据资料等,经评审领导小组审批后才能通用性生效执行。
第十四条属于工程设计改进的合理化建议,应以该建议涉及的项目一次节省价值计奖。计算方法,必需由该项建议所属工程预算的规定,计算改进前后的造价,进行对比求节省金额,报建设单位进行签证,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第十五条对工程设计改进中技术合理而造价有所提高,但避开了工程的隐患,实行酌情予以嘉奖。
第十六条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成果,要有文字材料。
后勤的管理制度 17
1、食堂管理要坚持公正合理、实事求是、不赚不赔、略有节余的原则。每月克扣伙食节余500元以上的,食堂负责人罚款200元,炊事员罚50元,透支部分由食堂负责人员全赔。
2、食堂人员不允许把生菜回给干部职工,回一次罚100元;食堂人员如利用食堂帮助他人煮饭菜的罚当事人100元;非食堂人员与食堂人员一起在食堂吃饭或看到熟人打菜少收菜票,发现一次罚责任人200元,情节严重的开除。
3、食堂一律采取管帐不管钱,购菜每月轮换制,发现连续两个月买菜者罚200元;购菜至少2人同往,粮油菜全部过磅,虚报贪污双倍处罚,情节严重者开除出工地。
4、把好食堂卫生关,炊事员必须每年体检一次,操作时穿好工作服、戴好工作帽、口罩;发现随地吐痰,切菜卖菜时抽烟等其他不符合卫生制度的行为,发现一次即给以30元罚款。
5、强调每日每人食油一两,蛋、鸡腿等按原价出售,纯蔬菜类每客控制1.5元内,荤菜每客控制在4元内,这几点作硬性规定,违反一次罚组长100元,炊事员50元。
6、食堂人员服务态度端正,待人礼貌、说话和气,尽量做到饭菜可口有味,保证天天热水、开水供应,没有开水、热水,当天责任人罚款50元。
7、为方便职工,以食堂为单位,设置便民服务部经营烟酒日用品等,原则上不赚不赔;负责小卖部人员,报酬为同等级工种的90%,小卖部所经营的'品种一律不赊帐;造成损失责任人负责。
8、职工进食堂勒索炊事员不收菜票,事后不汇报,第一次罚该炊事员200元,第二次罚500元,继续下去者开除;对该职工的应付菜票以3倍票价追回,二次重犯者开除。
9、各项目部食堂凡添置一切炊具不得擅自购买,一律由总部后勤负责统一调配。
后勤的管理制度 18
加强廉政建设,确保公开、公正、公正、高效的`管理好青岛校区后勤工作,特制定本廉政建设制度。
一、后勤管理处全体工作人员,要自觉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懂法、守法,执法,不违法。
二、全面把握学校有关规定和青岛校区与各有关企业已签合同条款内容,严格按合同要求进行管理。
三、在公务活动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循私情,个人不与任何企业发生利益关系。
四、坚持办事公开制度,凡涉及学校和后勤管理处大事须经后勤管理处会议或报上级讨论打算。
五、实行定期考核与警示制度,每学期主动征求有关企业看法,发觉问题准时对有关人员加强教育或提出警示。
六、实行量化监督,每月依据能源消耗核实缴费和收费状况,每年依据签约检查收费状况。
七、实行阳光管理、主动接受监督。明示全部收费项目的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以便接受监督。
八、加强任职教育,正确处理责、权、利关系,切实为学校当好家理好财。
后勤的管理制度 19
1、办公室和实验楼的电开水器每天定时开放,由两个负责寝室管理的教师负责。若不按时开关的,每次扣1分。若水电工未发现电开水器不按时开放的扣相关责任人1分。
(春冬)早上:6:00—8:00,中午:12:00——2:00,晚上5:40—熄灯(夏季)早上:6:00——8:00,中午:12:00——3:00,晚上6:40——熄灯
2、校园内的所有水龙头必须随手关闭,不得出现长流水造成浪费。责任老师:总务处水电工,责任班级:卫生区所在班级。发现一次因水管关闭不严,造成长流水的,扣班级考评分2分,属于水龙头坏的造成长流水的`,水电工不能及时发现处理的,扣水电工绩效考核分1分。
3、班级超时用电一次,扣班级5分。若水电工未检查的,扣水电工1分。
4、办公室超时用电一次(室内无人用电或晴天亮灯)扣负责人2分,组员1分。水电工为检查到的,扣水电工1分。
5、任何人不得在校使用大功率电器(电磁炉、电饭锅、电动车充电等),否则没受用电器,并罚款20元。
6、所用财产若有损坏,要照价赔偿,故意损坏的,加倍处罚,并酌情扣除班级考评分2—10分。教室里的门窗玻璃黑板损坏的,2天内赔偿或修正到位,桌凳损坏的,3天内赔偿或修正到位,否则按天数扣除班级考评分,直到赔偿或修正到位。
7、按时足数到餐卡室领取住校生月票,保证住校生在校就餐。少买一人次月票的扣考评分2分,一周内餐费请不完的,扣3分,以后按天累加(每天3分)。
8、不准践踏花池草坪,违者,一人次扣班级考评分2分。
后勤的管理制度 20
一、目的
为使医院公务车辆调配合理,使用安全、高效、节省,统一规范车辆管理流程,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部门
1、医院车辆管理机构为院办,负责车辆调度、日常监督、维修保养等;
2、部门(科室)公务用车需由本部门(科室)负责人向车辆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三、要求
1、医院所有车辆一律实行派车制度,市内出车实行登记制度,因特殊原因执行特殊任务时,驾驶员应随叫随到,不得耽误;
2、禁止任何人员在工作时间及非工作时间用车不使用专职驾驶员而擅自驾车的行为;
3、公务车辆在工作时间及非工作时间因公用车,必须由部门(科室)负责人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4、驾驶员凭《公务用车申请单》的有关项目内容履行职责。超路线、超项目、超时间时,用车人必须及时报告并事后在审批手续上补充说明;
5、车辆在节假日或每日下班收车时,必须停放在单位指定地点;
6、车辆钥匙及行驶证件统一由车管部门授权专职驾驶员保管。非经车管部门主管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持有或保管车辆钥匙或行驶证件。
四、用车程序
1、各部门工作时间及其它时间因公务用车,应提前一天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报车管部门后,统一由车管部门负责人调配出车。紧急情况下用车,可实行先派用后补办的程序。
2、驾驶员按照批准的《公务用车申请单》有关项目严格执行出车任务。
3、驾驶员差旅费一律凭派车单交财务科审核后计算差旅费。无派车人和用车人签字一律不予计算。
五、车辆管理
院办要加强车辆的管理,避免光开不保养不维护的不良现象。驾驶员要对自己所保管的车辆加强管理、认真维护、及时擦洗,车辆行驶必须做到安全可靠,三证齐全,保证车容车貌清洁干净,有事必须及时到岗,一旦用车必须在10分钟内及时出车保证完成任务。驾驶员应在出车前收车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保证车辆行驶安全可靠。
救护车实行24小时值班制,除医院公用需拉运东西外,其他一律不准使用,保证接送病人的任务,如有特殊情况经请示院办同意。完成任务后应立即返回,不得私自乱跑车,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1、车管部门负责建立详实的车辆管理档案,按规定办理交纳有关费用,按规定审计车辆费用凭证。
2、坚持对每日用车情况的管理,掌握车辆的.里程、油耗、维修、整洁保养等事项。
3、坚持对定点停放车辆,定点加油、维修的检查、监督、管理,发现异常予以纠正或处理;
4、坚持日常教育、督促驾驶员安全驾驶车辆。
5、车辆检修或维修费用在1000元/次以下,由分管副院长核准。车辆检修或维修费用在1000元/次以上的,由院长核准。
6、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马上报告车管部门负责人及上级主管,车管部门应积极办理有关事故事宜。
六、罚责
1、不用驾驶员而擅自驾驶车辆,无论因公因私,无论任何职级,每发现(发生)一次,对当事人扣款100元;若发生交通事故,按事故所有费用扣罚当事人;若驾驶员同车同行而让他人驾驶的,驾驶员亦按本条规定处罚。
2、未办理出车手续而出车的,扣罚驾驶员100元/次;驾驶员擅自把车钥匙交他人驾驶的,按责任条款6.1处理。
3、非公务和非工作时间的私事用车,非经有权批准人同意而出车的,扣罚当事人100元/次。给与车辆钥匙者与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
4、酒后驾车或违章违规驾车,一经发现,扣罚当事人(驾驶员)1000元/次。
5、若发生交通事故,除去保险公司赔偿外的费用,由医院负责30%,当事人(驾驶员)承担70%的赔偿金额。
6、未按规定停放车辆的,扣罚驾驶员20元/次;车辆保养不善的,按造成损害程度由驾驶员承担经济补偿责任。
驾驶员出车过程中因违反交通法规而被交警部门处以违章罚款时,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全部罚款费用。对违反本规定第六条责任条款中的任意一项,将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在医院范围内给予处罚通报。发生交通事故时,同时解聘驾驶员。
后勤的管理制度 21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食宿安全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根据省、地、县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安全第一”的意识和工作,特此制定本责任状。
一、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学校食宿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食宿安全工作的开展。
二、建立登记制度,负责人与有关人员紧密配合,每天完成食宿管理登记(包括食宿人、食、宿在校、食堂菜及其他的'购进单位等)。
三、加强冬季室内炉火的管理,负责人每周到各室检查一次,发现隐犯及时排除。住宿人每天轮流检查宿舍通风情况,汇报负责人进行交流。
四、加强住宿人员夜间校内管理工作,住宿人员要与门卫积极配合,外出要登记,进校要通告,确保在校内的安全工作。
五、如发生事故,负责人要根据相关事实负一定责任。
后勤的管理制度 22
后勤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育人的思想,树立服务宗旨,提高服务质量,规范后勤管理。根据量入而出的原则,合法合理调度和使用资金,使有限的办学资金在校园工作中发挥用心作用。
一、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国家的财政方针、政策,财务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工守法、不徇私情。
2、合法收入、严格支出。凡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凡不贴合财务开支标准和开支计划的要拒付。临时务必暂支的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3、校园对外的所有开支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票据、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签字后由校长审批才能付款结算。
4、严格掌握存库限额,超过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未经批准不准透支,不准私自挪用公款和借支私用。
二、财产管理制度
1、各室场负责人把财产物品逐项登记,造表册。建立校园固定总帐,室场明细帐,帐物相符,每学期要逐项检查财产状况、新增财产要及时入册,自然损耗的要申请报废,审批后注销。
2、低值易耗品用量较大,因此每位教师复印、速印要登记。
3、领发制度。领取物品务必办理领物登记手续,以明职责,防止校产流失,掌握校产的去向及用途,校产一般不能外借,若需外借,由校长审批。
4、爱护公物。注重管理,做到防湿、防晒、防锈、防腐。合理使用,人为损坏、遗失校产者照价赔偿。
5、校园贵重器材由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如DV摄录机、复印机、速印机、数码相机)。
三、采购工作制度
1、校园所有采购工作务必在校长的.领导下,由校园指定相关有专长的人员购买。
2、遵循“质量优良、价格合理”的原则采购,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利益。
3、凡是校园组织采购的物品,都务必经校产管理员、相关室场负责人、使用人同时签收,确保如数收货、入库。
四、水电管理制度
1、校园水电由校园统一管理,校园水电安装、维修由指定人员实施,线路安装务必规范化,
做到定期检查,及时维修,确保安全。
2、节约用电,出操、集会或室外授课务必关灯、关风扇,放学时要关灯、关风扇、关电脑、电视,切断电源,放假要关总电源。
3、珍惜用水。如厕后冲水、洗手要关好水龙头,防止滴水或水长流现象,养成节约资源的习惯,增强环保意识。
五、校园绿化、卫生管理制度
1、校园绿化要系统地整体规划,持之以恒地搞校园绿化建设和管理。
2、师生要爱护花木、草坪,严禁攀树折木,采摘花果,掏鸟窝。
3、保护树木生长、净化、美化,绿化校园,严禁在校园内焚烧枯叶、废纸、杂物等。
4、校园内的一切花草树木,任何人不能私自更动,如需要更动务必征得校长同意。
5、定期对花草树木进行除虫、施肥、浇水、修剪。
6、各班每一天对校园卫生包干区进行两次清洁,主要扫除垃圾、清楚杂草、清理积水,确保有一个良好的学习、工作、活动环境。7、持续校园环境整洁、美观,请不要随地吐痰、口香糖,不要乱扔垃圾、纸屑、瓜皮果壳、食品饮料包装袋。
8、做礼貌学生,大小便后要冲水、洗手,不乱涂乱刻乱写,不做有损礼貌形象的事。
六、门卫管理
为了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校园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特作以下规定:
1、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务必主动到门卫值班处登记,并经门卫值班人员同意后方能进校。否则,门卫工作人员有权加以阻拦。
2、骑自行车出入校门,一律下车。自行车入校务必在指定地点停放。非本校教职工的自行车应停放在车棚内。任何人的自行车不得驶入教学区。
3、非本校机动车辆入校务必经门卫同意。所有车辆进校后均需慢行,不得鸣笛,不得驶入教学区。
4、各类商贩不得以任何借口进入校园或在校园门口摆摊叫卖。
5、携带物品出校(如电视机、收录机等)务必主动到门卫值班处登记,并说明状况。属校园财产务必持有校园总务处发放的证明。否则,门卫有权追问并扣留。
6、上课期间,学生不准外出(如需外出,务必由老师或家长陪伴)。家长接送小孩,车辆不要开进校园(下雨天除外)。
7、在校园内进行大型活动,需校园领导批准方可使用,但务必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
8、任何人进入校园,都要遵守上述规定。对拒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情节严重者,校园保卫人员将采取必要的强制手段维护校园治安,或将其送社区治保室处理。
学生入校时间:上午7:30,下午2:00
学生离校时间:上午11:50,下午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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