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管理制度汇编15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消防管理制度1
1、目的和范围
为了规范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减少或避免公司火灾损失,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旅游公司所有职能部门及生产经营部门。
2、职责
办公室应制定防火措施并指定部门防火安全负责人。
落实执行有关消防安全的规章制度。
2.3检查本办公室的消防安全情况;
2.4纠正违章行为,及时发现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并向保卫部门报告。
3、操作规程
3.1办公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2办公室内废弃的可燃物品、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应及时清理或退库处理,不得乱堆、乱放
3.2.1未经安保部门批准,未做好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办公室内严禁明火作业。
3.2.2允许吸烟的办公室应设有烟缸,吸剩的烟头、用过的火源必须熄灭后放入烟缸,不得随手乱扔。打火机应避免在阳光和高压下暴晒暴烤。
3.3办公室内的供配电设施及用电设备,周围30㎝内不得存放磁带、书刊、纸张等可燃物品;照明灯具与可燃物品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0㎝,室内严禁使用电热器具。室内电源插头及接线板应使用合格产品,不得乱拉临时电线,墙壁每个电源插头拖带负荷总量不得超过20xxw,接线板不准串接、搭接使用。不准将无插头电器电线直接引入插座进行电路联接。
3.3.1办室内的消防探头、喷淋头严禁遮挡,严禁在消防管网和喷淋头上吊挂杂物及景片等物品
3.3.2消防报警探头下方80㎝内,严禁存放物品。
3.4有报警探头、喷淋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排烟设施的室内装修隔断应事先报保卫部门审核,严禁因增建隔断或建房中房破坏消防设施的保护格局。
3.4.1办公室的出入口及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堵塞。
3.4.2办公室工作人员应熟悉各自办公室周围的疏散通道情况并保证其畅通。当发生不可控制的火情时,能迅速撤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撤离应通过疏散楼梯,不得乘坐电梯。
3.4.3办公室工作人员应熟悉本办公室附近所配置的消防器材和使用方法,发现火情应沉着、迅速进行扑救,同时抢救出重要文件、器材,及时报警和保护好现场。
3.4.4每天下班前,各办公室都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4、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
《办公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度》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5、相关记录
消防安全会议记录
消防安全防火巡查记录
消防安全日常培训记录
消防管理制度2
1.灭火器管理要求:监控灭火器的类型、数量、放置位置、时效等。
2.消火栓管理:监控外观、配套设施、阀门外观及开启状态、远距离启动按钮功能、消防水泵,并定时实地放水检查。
3.建筑安全:保持疏散道路畅通,坚持建筑隐患,保证楼梯等通道安全。
4.公共疏散门均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不应采用侧拉门、吊门和转门。
5.房间的安全出口应尽量不少于两个。
6.建筑内的多功能厅、会议厅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应不少于两个,且安全疏散宽度应符合要求。
7.消防设备应设专用供电线路供电,并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自动切换装置。
8.建筑中的'楼梯间、前室、疏散走道以及各重要场所应设火灾应急照明。
9.疏散走道、安全出口处应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10.活动场所应配置相应的移动式灭火器材,数量要足。
11.图书馆内严格使用电热器具、严格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图书馆内的电源线路敷设应按相关规范要求布设。
12.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电热器具等电源线路敷设应按相关规范要求布设。各种场所的安全出口严禁上锁、堵塞。
消防管理制度3
为加强商场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商场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商场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努力控制经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隐患发生,结合本商场实际情况,制订商场安全经营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岗位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商场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填写检查记录。
4、检查部门负责人将定期消防安全检查情况汇总并及时整改,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岗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岗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并定期检测。
(2)相关消防设备定期对其进行测试。
4、消防器材管理:
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1)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2)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3)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如需拉线必须由值班电工负责。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有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严禁在商场内使用明火,一旦发现将给予责任人严厉考核。
(七)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岗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消防管理制度4
1、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防火责任制度。逐级落实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2、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和一些违章现象,及时消除、整改和制止,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显隐患、必须采取应急措施。
4、建立施工现场防火档案,确立施工现场的防火重点部位。做到时时掌握火险动态。
5、施工现场重点区域和部位要悬挂各种防火标志或警示牌,预留消防通道,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善的消防器材与应急照明装置等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期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6、对员工要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教育,对消防器材使用的'进行培训。必要时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消防安全管理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7、施工现场内消防器具必须按要求,在明显位置放置。
8、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
9、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用电机具和设备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10、班组的义务消防员,每天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项目部报报告。
11、项目现场安全(防火)员要认真负责的工作,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留火情隐患。
12、项目部每周要进行一次消防自检自查,检查消防重点区域和重点设备。并实行定点,定人,定措施的制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由于职权范围无法处理的隐患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报告。
13、施工现场严禁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的电器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电器设备的安装和铺设,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规定要求。
15、所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私自拆移和损坏,确实因消防器材阻挡施工的,要及时报告。
17、施工现场内具体落实地巡查制度,根据人口密度调查巡查频率,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备案。
18、要坚持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利用各种形式(如黑板报,图片,录象等)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提施工现场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防火工作的自觉性。
消防管理制度5
为了搞好员工宿舍,加强治安安全和消防安全,保障公 司职工有一个清洁、舒适、安静、秩序良好的住宿环境,特规定如下:
宿舍所有人员必须做好用电、防火为重点的安全工作,所有住宿人员(含外聘及外来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服从公司的统一管理和安排,工地宿舍消防管理制度。
根据《消防法》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宿舍主管部门对宿舍的'安全负责,各住宿人员为第一责任人。
禁止破坏供电、消防、防雷设备和设施。非紧急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消防设施堵塞、损毁、挪动、试用或挪为它用。
各住宿人员必须保证楼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道内堆放杂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
各住宿人员要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现着火,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火警电话119,报警时须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孝报警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管理制度《工地宿舍消防管理制度》。
1.禁止在宿舍吸烟、生火、玩火、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点燃蜡烛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场,用不燃物支垫,并远离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2.禁止携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有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物品。
3.宿舍内安全用电,严禁宿舍员工私拉电线插座及使用电饭锅、电炒锅、电热水等电器,以免引起电线短路失火.。严禁宿舍员工做饭,并使用明火照明
4.禁止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安装插座。除电脑和电吹风(限800W以下)外,其他大功率电器一律不准使用,如果遇特殊条件需要使用的,由公司申报物业管理处,并得到允许后方可使用。
4.禁止用其他任何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设备、电气设施,私自修理供电设施。
5.禁止在蚊帐内点烛设灯看书。
6.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从席子里下穿过或与可燃物连接(例如电扇放在床内吹风)。
7.禁止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搭挂衣物或烘烤物品。
8.人员离室锁门时,务必检查并关闭窗户及电灯、电扇、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
9 、员工宿舍范围内若遇到非公司员工有义务询问其情况,以防盗贼混入宿舍内.
10、 为保证员工正常休息,夜0:00以后到白天14:00以前,严禁在宿舍进行任何形式的娱乐活动;杜绝色情活动及吸毒的违法行为,违者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11 宿舍严禁以任何形式聚众赌博,违者没手工具、赌资并罚款500元,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对于上述违反行为,如在宿舍内被发现,但无人主动承认且无法查明,则视为全宿舍共同违规。并结合产生后果的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以及赔偿造成的损失。做到人走灯灭、风扇停,注意节约用水,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管理人员.
消防管理制度6
1. 0目的
确保消防监控中心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保证用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 0范围
适用于xx集团大厦的消防系统、保安闭路电视系统、对讲电话系统运行管理。
3. 0职责
3. 1值班保安员负责中心设备的监控管理并做好记录。
3. 2工程部主管负责对中心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及监督指导。
3. 3当值领班负责对中心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4.0工作程序
4.1各级人员工作程序
4.1.1中心值班保安员
a.中心值班保安员负责中心消防设备24小时运行操作、监控、记录。显示火警信号后,于三秒内消音,保留信号,并立即报告领班前往察看,确认信号真伪,发生火灾后,通过广播和警铃疏散人员并启动相应灭火设备。
b.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通知工程部派人修理。
c.将每班运行情况记录于《消防中心工作记事簿》,《消防报警联动系统设备监控运行记录》。
d.保安员按《消防设施检查制度》要求,在工程部责任技工配合下,定期对消防系统进行功能检查并启动消防泵、加压泵、恒压泵、正压风机、送风机、排风机、排烟机等联动功能广播系统,并将试验结果记录于各种检查表格中。
e.每班次打扫房间一次,每月清洁设备一次(由保养单位完成),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水渍、油渍。
4.1.2技工、高级技工(有承包单位由承包单位负责)。
a.按《消防设备检查保养计划表》、《保安闭路电视检查保养计划表》要求按时进行中心设备的维修保养或监督外保工作,并做好记录。
b.负责向工程部主管申报备品、备件的采购计划。
c.负责编制中控室设备台账、设备卡。
4.1.3保安部部长
a.负责中心保安员的纪律管理和素质培养。
b.制定培训考核计划定期对中心保安员进行培训考核,以提高值班人员业务素质。
4.1.4工程部主管
a.负责中心设备的综合管理,包括技术资料、档案的收集、保管,负责零星设备配件、材料的采购计划的编制、外委修理的联系工作,对维修保养工作进行指导及检查监督。
b.每年12月制定下年度的各项检查保养计划表。消防系统设备、保安闭路电视设备的保养,每季进行一次。并按运行情况制定中修、大修计划。
4.1.5管理处经理
a.审核修保养记录表中修、大修计划。
b.中心各项保养计划表及维修计划表。
4.2消防监控中心管理工作程序
4.2.1保安员负责中心每天24小时值班、监控,并严格执行交班制度,填好值班记录。
4.2.2非值班人员严禁操作。外来人员进入要经管理处或保安部长批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4.2.3各控制制柜、显示屏、信号灯、控制线路等的动作应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各类操作转换开关应在手动位置。
4.2.4每班应注意检查各类信号是否正常,并认真记录,如有异常要立即查清原因。
4.2.5中心出现报警信号后,应立即核实。属误报,应消除信号并做好记录,属火灾报警,应迅速报告保安部长,管理处领导,组织灭火。
4.2.6中心内的一切设备设施、元器件、线路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损坏,要查明原因立即申报上级,经批准后及时更换。
4.2.7室内要保持干净卫生、通风干爽、设备无灰尘,不准堆放杂物。
4.2.8消防应急器材应齐备良好,室内禁止吸烟。
4.2.9常备应急于电筒及充电或应急照明设备。
4.2.10保持专线报警电话畅通,禁止任何人员作私人用途。
5. 0相关记录
5.1 《消防中心工作记事簿》qr/gr-605
5.2 《消防报警联动系统设备异常情况记录表》qr/gr-611
消防管理制度7
1、消防器材及设施主要包括:各种灭火器、消防桶、消防锹等,只限消防专用,禁止占用,操作他用或移动位置、损坏等。
2、消防器材及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坚持“谁使用、谁受益、谁负责”的'管理原则。
3、各工队(部门)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须纳入生产设备管理中,配置的灭火器一律实行挂牌责任制,实行定位放置,定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的“三定”管理。
4、各工队要设立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台帐,各类消防器材领发一律由兼职防火员负责,任何个人不予办理领发。
5、各工队必须做好消防器材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消防器材完好。
6、消防器材在使用后必须更换到位,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不要损坏,并保持无灰尘、无油污。
7、操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火灾的基本办法,熟悉各部位消防器材及设施的配备情况。
消防管理制度8
根据创安计划中的消防安全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定消防器材“三定”制度,即定点存放、定人负责、定期保养维修,保持性能良好,完整好用。
1、定点存放:消防设备器材和工具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点,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结块和防冻措施并把消防器材摆设的位置、品名、设备绘成平面图,不准随便移动挪作它用。
2、定人管理:对新上岗的.工人(包括固定、临时、季节性工人以及其他人员)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的后,方准上岗作业,专职消防队员,除按规定轮休者外,要一律驻库,外出必须请假,不得擅离职守。要有计划地进行业务学习和技术训练,搞好消防设备、器材的维护保养,并在各器材显眼处张贴管理者名字。
3、定期保养:灭火剂每半年抽检一次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器材的进出口,每年做一次压差测定;空气泡沫混和器,每半年做一次检查校验;化学泡沫室和空气泡沫器的空气滤网,要经常刷洗保持不堵不烂,隔封玻璃要保持完好,各种泡沫枪,钢管、升降架等,每季时行一次全面检查。各种灭火机要避免暴晒、火烤、冬季要有防冻措施,要定期换药,每隔一至二年进行一次简体耐压试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一)消防器材设备应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设备附近,严禁堆放其它物品,做到取之方便:
(二)消防器材不得用于非消防方面,对于擅自将器材挪作他用的人,必须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三)消防泵每月应试机二到三次,检查各种零件是否灵敏有效、完好、保证随时处于战备状态;
(四)泡沫灭火机应每年检测换药一次,干粉等其他灭火机每年检查一次,每三年检测一次,若有损坏应及时更换加药;
(五)岗位职工在作业中动用了消防器材或发生火灾动用了消防器材应及时补充添药,使之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
消防管理制度9
第一条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对所有存放药品试剂的性质,保管办法及安全注意事项精通熟悉,并会正确地使用本库的安全及消防设施。
第二条仓库主管领导须经常对仓库管理员进行业务,安全及消防知识教育,并定期进行考试。
第三条仓库周围要保持清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道路要保持畅通无阻。
第四条仓库的电气设备及照明必须是防爆型,并定期检查,保证完整无损。
第五条库必须备用足够,合适的消防设备。
第六条仓库存放的药品试剂,要排列整齐分类保管,不得将性质不同的和有抵触的药品试剂混放在一起。
第七条 仓库存放的药品试剂必须贴有明显的品名标号,以防领错。
第八条搬动药品、试剂时,必须轻拿轻放,禁止摔打和撞击,如包装有破捐损的'应立即处理。
第九条库内严禁烟火及携带引火物。
第十条非本库人员不得随意入库,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入库时,应在登记簿上登记,经仓库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
第十一条处罚
(1)对本规定执行不力的当班人员、管理人员分别处100元、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轻重和损失大小处200-1000元罚款,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2)对违反规定,在药品试剂仓库抽烟动火人员处100元罚款,并责令其参加安全教育。当班人员不及时制止的,处100元罚款。
消防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进一步加强水泥公司消防管理工作,依据《新消防法》制定本制度。
二、水泥厂消防工作坚持以安全生产为中心,保障生产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为水泥公司发展服务。
三、消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生逐级消防责任制。各单位领导要把消防安全工作和生产管理结合起来,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四、消防工作的任务:贯彻消防工作方针;教育广大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日常消防管理;发现和解决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检查整改火险隐患;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消防工作积极性,确保机组安全稳定运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
一、水泥公司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各级行政正职领导是本单位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并负直接责任。
二、水泥公司以安环部为主、各单位(科室)负责人参加的防火安全,对全厂防火安全工作负责并领导工作。
三、安环部职责。
(一)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规章制度;把消防工作纳入生产经营管理,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评比。
(二)研究部置消防工作,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根据消防工作特点和工作需要,组织有关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
(四)组织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单位整改火险隐患。
(六)总结表彰消防工作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广消防工作经验。
(七)组织调查处理一般火灾事故。协助上级部门调查处理重大特大火灾事故。
四、水泥公司消防工作由安环部管理。各单位(科室)负责人负责日常管理、维护工作。业务上由安环部及安全消防部门的指导和消防监督。
安环部消防职责
(一)研究和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并贯彻执行。定期向主管领导和上级消防部门汇报消防工作情况。
(二)制定消防管理规章制度,推行逐级消防责任制,督促贯彻执行各项消防安全法规、标准和管理制度。
(三)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常识。组织和训练义务消防队伍,依靠全体职工做好消防工作。
(四)组织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协助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五)负责监督全厂消防器材、设施的配置和维修工作。
(六)对新建、扩改建、建筑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以及安装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项目,实施消防审核、竣工消防验收工作。
(七)审查工业动火措施,严格动火工作审批程序。
(八)组织有关单位调查处理火灾事故;汇总上报消防统计资料。
五、各单位(科室)的安全员即是消防管理人员,安环部的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的消防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一)执行消防安全规定,编制本单位消防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经常组织防火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本单位防火重点部位的应急预案。
(三)对本单位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意见。
(四)管理和组织本单位义务消防队伍做好灭火演练工作。
六、各单位要设立一名安全主管,负责建立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的建立应与本单位的生产组织相结合,保证各生产班次都有义务消防员。义务消防队每季至少活动一次,组织业务学习、训练和演习,水泥公司每年举行一次义务消防员培训及演习。
七、义务消防队职责:
(一)努力学习消防知识,参加业务训练和演习,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二)熟悉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会维护和保养消防器材和设施。
(三)贯彻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劝阻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
(四)积极开展消防教育,进行防火检查和整改火险隐患。
(五)发生火灾,及时报告并积极扑救初起火灾。
第三章各级人员的消防责任制
一、安环部职责范围
(一)认真带领全厂干部职工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对水泥公司防火安全负责。
(二)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三)经常对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批准、监督防火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管理。
(四)经常听取各单位提出的防火建议,研究整改火险隐患。
(五)对发生的火灾事故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六)把防火安全工作纳入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做到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评比。
二、各单位(科室)负责人职责
(一)负责各单位(科室)的工作,研究审议制定防火责任制和管理制度,部署和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工作。
(二)具体负责分厂(科室)范围内防火安全工作的协调、检查。
(三)把消防工作列入生产会议议事日程中,在部署工作时同时布置消防工作,对出现的火灾隐患要安排限期整改。
(四)督促所属部门认真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及厂内的防火制度,加强对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工作。
(五)发生火警、火灾事故,要积极组织扑救,并查明原因,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三、安环部长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负责对厂各部门消防工作的协调及业务指导工作,对全厂各部门行使监督、检查、考核权。
(三)对拟定新建项目进行防火审核及竣工防火验收,对防火器材购置计划进行审核。
(四)主持对防火重点部位的检查工作,研究火险隐患整改及验收工作。
(五)开展防火安全教育,负责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的指导培训工作,负责组织调查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处理整改意见和措施。
(六)对违反防火规定的人员和事项,进行考核处理。
四、各分厂(科室)负责人消防职责
(一)全面负责本单位防火工作,保证本单位的消防器材、设施完好备用。
(二)经常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防火安全知识教育,严格遵守各项防火规定,在生产中禁止违章作业,对本单位的灭火器材和设施未经许可禁止变位和移作它用。
(三)积极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四)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制订各项防火制度,落实防火措施。
(五)对所辖的消防设施、器材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保持清洁无油渍、无粉尘、现场无杂物。
(六)加强对安全员和义务消防队的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
五、安环部安全消防员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及“谁主管、认负责”的原则,并实施全面管理。
(二)对本单位实施消防监督、检查、考核,协助安环部长消防管理工作。
(三)学习消防知识,掌握灭火技能,熟悉本单位消防系统,保证消防器材完好备用。
(四)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举办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班。
(五)落实防火安全制度,根据《消防法》审批动火工作票,定期进行防火检查,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
(六)按照《消防法》要求,计划购置配备消防器材和灭火用具,协助做好工程竣工防火验收工作。
(七)落实防火责任制,对违犯消防管理的人和事,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罚意见。
六、各分厂(科室)安全主管职责
(一)负责分厂(科室)日常的消防管理、检查工作,消防器材、设施的配置和维修工作,并负直接责任。
(二)值班期间对生产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监督管理。生产现场发生火警时,调度员应负责指挥灭火并及时通知有关领导和部门。发生火灾时,应首先指挥值班人员切断引起火灾的电源、油源及其它易燃、易爆的气源。在扑救火灾时,应根据实际情况,无力扑救或不及时扑救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有权及时向消防队报警。火警电话:119。
七、重点防火部位负责人职责
(一)严格执行《消防法》。
(二)检查监督所在区域的火源、动火工作和危险物品管理使用情况。
(三)发现违章及不安全因素及时汇报,并监督采取防范整改措施。
八、重点防火部位工作人员职责
(一)严格遵守和执行消防规程和各项防火制度,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
(二)加强对火源、电源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
(三)检查所在区域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使用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并立即向领导汇报。
(四)积极学习消防知识,能熟练使用本岗位配备的消防器材。
(五)发现火灾时立即扑救,并及时向当班班长和领导汇报。
九、班组班长职责
(一)全面负责本班组的防火安全工作,认真传达落实上级有关防火安全规定,带头执行我厂的各项防火制度。
(二)积极开展防火宣传工作,努力学习消防基本知识,熟练掌握有关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三)本班组所属设备器材,每天进行一次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保持设备器材完好无损、清洁。
(四)加强对电源、火源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使用管理,出现违章行为和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制止并汇报领导。
(五)制定本班组防火安全责任制,并贯彻实施。
(六)保证本班及岗位的消防器材、设施齐全无损,因火警使用后的器材,应及时通知本单位安全员更换补齐。
十、义务消防员消防职责
(一)协助本班班长和本部门领导贯彻执行防火安全制度。
(二)学习、宣传防火常识,带头遵守防火制度。
(三)参加本单位的防火检查,提出消除隐患的建议;对本部门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维护,保证完好备用。
(四)积极参加防火知识学习,掌握一般火灾的扑救技能,一旦发生火灾迅速出动,积极扑救。
第四章重点防火部位及动火管理
一、根据《消防法》及发生火灾后“四大原则”,我厂公司有以下重点防火部位:
(1)仓库房及油库
(2)煤棚、煤磨及煤输送设施(3)总降及所属各配电室、变压器室(4)编织袋厂房(5)职工公寓楼(6)办公楼(7)食堂
二、动火管理
防火重点部位以及禁止明火区如需动火工作时,必须办理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工单。根据我厂重点防火部位情况和发生火灾“四大”原则划分为二8个级别。
一级动火区:(1)油库区(2)煤棚、煤磨及煤输送设施(3)编织袋厂房
二级动火区:重点防火部位,禁止一级动火区外的部位以及禁止明火区。
1、动火审批权限
(1)一级动火必须办理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首先由当班安全员根据现场情况,具备安全条件后签字,再由对应专业主管签字,最后有安全主管(安环部部长)审核批准。
(2)一级动火工作票必须由主管副总领导签字。
2、动火的现场监护
(1)一级动火在首次动火时,申请分厂(科室)负责人和办理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签发人均应到现场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确无问题后方可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时,动火部门负责人、义务消防队人员应始终在现场监护。(3)一级动火工作在次日动火前必须重新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测定合格后方可重新动火。
3、办理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中所列人员为主要安全责任
(一)签发、审批人员应审查:
1)工作必要性;
2)工作是否安全;
3)办理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二)办理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许可人应审查:
1)办理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与运行设备是否确己隔绝;3)向工作负责人交待运行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三)工作负责人应负责:
1)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工作;
2)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3)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工作,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
4)始终监督现场动火工作;
5)办理动火工作票开工和终结;
6)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四)消防监护人职责:
1)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设施、器材;2)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的完善和正确;
3)测定或指定专人测定动火部位或现场可燃性气体和可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符合安全要求;
4)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动态,发现失火及时扑救;5)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五)动火执行人职责:
1)动火前必须收到经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动火工作票;2)按本工种规定的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3)全面了解动火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动火;
4)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清理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六)各级人员在发现防火安全措施不完善、不正确时,或在动火过程中发现有危险或违反有关规定时,均有权立即停止动火工作,并报告上级防火负责人。
4、动火工作必须按照下列原则从严掌握:
(1)有条件拆下的构件,如油管、法兰等应拆下来移至安全场所;(2)可以采用不动火的方法代替而同样能够达到效果时,尽量采用不动火的方法处理;
(3)尽可能地把动火的时间和范围压缩到最低限度。
5、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严禁动火:(1)油车停靠的区域;(2)压力容器或管道未泄压前;
(3)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清理干净前;(4)风力达5级以上的露天作业;
(5)遇有火险异常情况未查明原因和消险前。
6、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负责人。特种作业负责人可以填写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
第五章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及消防定期工作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
(一)消防设施、器材属防火、灭火专用工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乱动,不得用于与消防无关的工作。
(二)生产调度室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及管理工作,各种消防器材11的维修,各单位要根据安环部统一安排分批进行维修、更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购买和维修消防器材,切实保证消防器材的质量和使用安全。
(三)全厂消防设施和器材由安环部与各单位根据需要和标准进行设置,由所属各分厂(科室)进行日常维护管理。
(四)消防水系统要始终保持备用状态,当设备变动或闸门开关影响到消防水系统时,均应征得厂有关领导和安环部同意方可变动,消防水作为它用时必须经安环部同意后方可使用。
(五)各单位分厂(科室)必须对配置的消防设施、器材登记造册;指定专人负责维护管理。
二、消防定期工作
(一)全厂性防火检查,每年两次,由安环部作出部署,安环部组织实施,检查水泥公司所有单位,时间安排在火灾易发季节。
(二)节日消防检查。在元旦、春节、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进行,安环部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三)季度消防检查。由各单位分别组织实施,检查本单位所属范围,检查结束后,由各单位向写出书面检查总结存档。
(四)每年十一月份为消防宣传月,组织全厂性消防培训及演习一次,各单位参加。
(五)安环部应根据实际情况,每年组织至少2次的防火演习,以提高义务消防队扑救火灾和自救能力。
(六)灭火器材,每季度检验、保养一次,每季度的第一个月上旬进行,每次检验、保养完后,由各单位写出书面总结存档并交生产调度室备案,专职12安全(消防)员负责。
(七)每年10月份对公共部分地上消火栓进行防冻检查,放水试验、涂油防锈,由综合服务公司负责。
(八)重点防火部位及高大建筑物的避雷装置,电气车间应每半年测试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消除,保持完好状态。
第六章消防考核
一、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全面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提高消防管理水平,真正做到消防器材设施齐全,完好备用无损,对认真执行本制度且成绩显著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犯或不执行者,视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大小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特制定消防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的主要内容
1、各单位要明确一名主要领导为防火负责人,把消防管理工作纳入月度工作计划,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评比;班组义务消防队员要明确、缺位应及时调整补齐。
2、厂配属各部位的器材及设施,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列入交接班内容,做到四同(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评比)。
3、严格执行消防法规、法令及我厂消防管理制度率达100%。
4、器材箱子、消防砂池、消防器材棚内外完整清洁,无杂物,位置固定。
5、各单位干部职工年参加防火知识培训率达100%。
6、对积极按本制度检测、维护,消防设施器材保证所辖设备系统完好的,13建议表扬和50—200元的奖励。
7、对消防工作有突出贡献、或者其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成效显著者,建议给予50—500元奖励。
8、执行制度不严,配合协调不力,造成拖延的单位及个人,扣主管领导当月奖金10%—30%,扣配合监督负责人10—20%。
9、因误试验、维护造成火灾事故或耽误灭火战机,造成设备损失的,按设备价值的5%—15%扣发该单位奖金和工资。
(二)考核说明
1、消防管理工作是带有法制性的管理工作,务必抓好管好,确保完好无损,处于备用状态。
2、考核范围:消防管理与设备管理范围相同,如有遗漏,以安环部裁决为准。
3、考核均为20元/项,考核与当月奖金兑现,较为严重的按《消防法》追究责任。
第七章附则
一、嵩基水泥有限公司全体职工和凡在水泥厂范围内的外来施工队,临时工及其他暂住人员,均执行本制度。
二、凡与以前有关规定不相符者,均以本制度为准。
三、本制度由生产调度室负责解释。
消防管理制度11
1严格按照《河南省消防条例》遵照执行。
2消防领导小组切实负责做好本车间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并带领职工每天对消防安全巡检一次。
3班前、班后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4本车间职工必须按照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去工作。
5本车间职工必须彻底学会消防的“四懂”“四会”。
6严禁一切火种进入厂区。
7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准进入厂区。
8电源线、润滑油必须按规定规范进行。
9动火检修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具备安全防火设施,方可进行。
10人人爱护消防设施,敢于向违犯消防条例的'人、事做斗争。
11对违犯消防安全条例的,按照《条例》进行处罚。
消防管理制度12
积极抢救火势威胁的旅客是我们酒店员工在火场上的首要任务,门窗走廊、楼梯间、安全门等入口和通道,是疏散与救人的重要通道,每个员工必须熟记这些出入口与通道大楼内任何地方。发生火灾时,人员疏散主要贯彻“来一个撤一个先来先撤”的原则,不让其等待同伴。
1、清醒的,可指定通道让其自行离开。
2、对在烟雾中迷失方向的,引导其撤出。
3、失措或固执不走的,要进行安抚情绪或说明动员半强制性撤出。
4、火烧、烟熏而失去知觉的'人员、不能行走的老人、儿童以及病残人员,采取背、抱等方法撤出,撤出人员都安置在不易被火势危胁的楼层客房内或安全地点。
5、全部人员疏散只能由总经理作出决定。
6、或代理指挥人员发出疏散指令后,各部门救援员工通知客人或员工按安全出口路线就近指挥疏散。确认完全撤离时,需在该房间门上用粉笔打个已撤离记号。
7、全系数许可范围内,电监室人员、总机要始终坚守岗位,未得到总经理的通知,不得离开电机房。总机通知所有客人疏散,并将通知的房号记下来。
8、员工(除保安员外)接到通知后离开酒店在外待命。
9、保安部员工照指示帮助老年、小孩、残疾客人疏散。
10、播通知内容如下:
疏散工作开始时,由消控中心利用消防广播系统向整个楼或某一部位发出疏散令:“各位先生、女士,现酒店XX地点发生火警需立即疏散,请不要惊慌,沿楼梯下楼,不要使用电梯,请到XX地方集中。”疏散出来的人员,大堂副理与总台必须进行清点并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消防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工作,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中的商业综合体是指集购物、住宿、餐饮、娱乐、展览、交通枢纽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单体建筑和通过地下连片车库、地下连片商业空间、下沉式广场、连廊等方式连接的多栋商业建筑组合体。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且建筑面积不小于5万平方米的商业综合体(以下简称“大型商业综合体”),其他商业综合体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大型商业综合体应当符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采取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先进的消防技术手段,确保建筑具备可靠的消防安全条件。
第五条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管理应当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六条大型商业综合体的实际使用功能应当与设计功能一致。经过特殊消防设计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应当将特殊消防设计规定的相关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作为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内容进行巡查、检查并存档备查。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七条大型商业综合体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是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对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大型商业综合体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委托管理单位”)提供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并应当在委托合同中约定具体服务内容。
第八条大型商业综合体以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等形式交由承包人、承租人、经营管理人使用的,当事人在订立承包、租赁、委托管理等合同时,应当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并督促使用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承包人、承租人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者,在其使用、经营和管理范围内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大型商业综合体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应当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设立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逐级细化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和岗位职责。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由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担任。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指定,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大型商业综合体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的,各单位对其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共同负责。大型商业综合体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的.,应当明确一个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或者共同委托一个委托管理单位作为统一管理单位,并明确统一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等实施统一管理,同时协调、指导各单位共同做好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制定和批准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消防工作检查考核,保证各项规章制度落实;
2、统筹安排本单位经营、维修、改建、扩建等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建立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例会,研究本单位消防工作,处理涉及消防经费投入、消防设施和器材购置、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5、定期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6、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7、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实施演练。
第十二条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应当具备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或者工程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消防安全标识;
5、组织实施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6、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
7、组织本单位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拟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管理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组织开展日常业务训练和初起火灾扑救;
9、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状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10、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大型商业综合体内的经营、服务人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确保自身的经营活动不更改或占用经营场所的平面布置、疏散通道和疏散路线,不妨碍疏散设施及其他消防设施的使用;
2、主动接受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熟悉本工作场所消防设施、器材及安全出口的位置,参加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3、清楚了解本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和自救;
4、每日到岗后及下班前应当检查本岗位工作设施、设备、场地、电源插座、电气设备的使用状态等,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向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报告;
5、监督顾客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吸烟、使用大功率电器等不利于消防安全的行为。
第十四条大型商业综合体的保安人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职责:
1、按照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防火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报告;
2、发现火灾及时报火警并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协助开展灭火救援;
3、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消防管理制度14
1、项目正职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治安保卫管理工作。主管副职具体负责消防、治安保卫责任制的组织落实与实施。同时应设有一名有责任心的'同志负责项目的日常消防、治安保卫工作。
2、对本项目职工及外协队伍要经常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制观念、加强防范意识。
3、配足保安力量,成立消防、治安保卫领导小,建立健全群众性的群防群治组织,做到人员落实,组织落实,责任落实。
4、定期或不定期的听取和研究本单位消防、治安保卫情况及时解决消防、治安隐患
5、对本项目发生的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并为其提供情况,协助查破案件。
6、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7、施工现场严格控制火源,严禁随便动用明火。
8、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必须按规定配足灭火器材及消防设施并保证各类消防器材的完好。
9、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严禁支搭易燃建筑,如需支搭临时建筑时,要经工程部和保卫部审批后,方可实施。
10、乙炔发牛器、氧气瓶一律不准放在在施工程内使用。
11、重点工种、电气焊工、电工、油漆工、防水工等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
12、项目经理、工长、班长,在下达任务时,要逐级下达书面的防火安全交底,否则造成火灾事故要依法追究责任。
13、在施工程内,严禁住人及堆放易燃物资,也不得使用电炉子以及电暖气,违者除限期整改并处以重罚。
消防管理制度15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在安全教育的同时进行消防培训,和安全教育一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每月对消防器材进行一次检查,如有开封、使用和压力不足的要及时更换。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及时消除。
4、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对责任人进行考核。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要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要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要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月不少于一次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队负责,专职管理员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队负责组织实施,本车间管理人员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消防器材由本消防员负责管理。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将隐患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要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车间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4、对上级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回复报告。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准备设当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
(3)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擅自动火作业者,一经发现交安环部处理。
(七)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队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本车间发生火灾时,在岗员工应立即对初起火灾进行扑救。
2、就近原则使用灭火器材并立即报告当班领导,火势严重时一并打火警电话求救。
3、当班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如需要启动预案立即启动事故预案,按照预案指挥系统和分工执行。
4、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6、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7、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九)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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