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管理制度

时间:2024-11-16 09:25:07 志彬 制度 我要投稿

保安服务管理制度(通用20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保安服务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保安服务管理制度(通用20篇)

  保安服务管理制度 1

  一、保安工作职责

  1.保安部具体负责机动车辆的进出、停放和收费管理。

  2.保安部车库岗负责大厦地下车库机动车辆的进出管理。

  3.车辆管理员负责广场停车场上车辆的停放和收费管理。

  二、车辆停放制度

  1.地下停车库

  (1)业户的`机动车辆应凭《停车证》方可进入地下车库,无证不得入内。

  (2)《停车证》应固定放置车辆前方玻璃醒目位置。

  (3)有《停车证》的车辆应严格按照车位号停放,严禁占用其他任何车位,严禁在通道上停放。

  (4)自觉遵守地下车库禁令标志,严禁逆向行驶,服从工作人员指挥。

  (5)驾驶员应在车辆停放后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异常情况保持现场。

  (6)其他车辆因各种原因需进入车库,必须凭保安部签发的《特别停车证》。

  2.广场、停车场

  (1)广场、停车场为业户机动车辆和社会车辆提供泊车场地,先到先停,停满为止。

  (2)凡进入广场、停车场的车辆都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

  (3)遵守禁令标志,通道上严禁停放任何车辆。

  (4)按《收费规定》收取停车费,对不愿意付费的车辆应劝阻离开广场停车场。

  (5)驾驶员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保安人员有义务进行配合协助,但对车辆损坏不承担赔偿责任。

  3.非机动车、助动车、摩托车

  (1)自行车、助动车、摩托车应停放到指定位置。

  (2)自行车就停放在车架上,摩托车、助动车应听从保安人员的指挥顺序停放。

  (3)各类非机动车严禁进入车库,严禁随地乱放影响通道。

  (4)车主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保安人员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保安车管服务标准

  1.地面

  (1)引导车辆在指定部位有序停车,提醒车主关好车窗车门,贵重物品不得留放车内。

  (2)按管理处规定对车辆实行收费服务。

  (3)督促车辆遵守禁令标志,纠正违章行驶、停放的车辆,不得在小区内学习驾驶和洗车。

  (4)发生事故应保持现场,立即向管理处报告。

  (5)引导施工人员将建筑垃圾袋装后倒在指定部位。

  2.车库

  (1)车辆凭管理处所发《停车证》放行,及时登记,进车库时问车号、车位。

  (2)无《停车证》车辆,应经管理处同意方可进入车库,但不得占用业户车位。

  (3)督促进入车辆遵守车库内禁令标志,不得在车库内学习驾驶和洗车。

  (4)提醒车主关好车窗、车门、贵重物品不留放车内。

  (5)劝阻行人、自行车、助动车和摩托车进入车库。

  (6)保持车库出入口畅通。

  (7)经常到车库内巡视,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向班长报告。

  (8)车库内发生事故应保持现场,立即向管理处报告。

  (9)环卫车辆进入车库清运垃圾结束后,通知清洁人员做好保持工作,设备人员开启垃圾房排风机。

  保安服务管理制度 2

  幼儿园保安管理制度的作用是加强学校保安管理,明确保安岗位职责,规范保安员日常工作和请假、奖惩等事项。

  为了维护我园的。正常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保安制度:

  一、必须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和验证。来访人员进校园必须先问清来意事由,经验证登记后方可入内。参观来访人员须出示介绍或有关证件。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幼儿园,更不准以任何口理取闹,影响教学,对那些不听劝告、寻衅滋事分子,应主动报警,破坏学校教学秩序人员要依法严惩。

  二、本园家长接送幼儿,需凭幼儿园的签字本进出幼儿园不在正常时间段接幼儿同时需做好接领幼儿登记,严防孩子走失。

  三、早晚接送幼儿的时间段开启幼儿园大门,其余时间关闭幼儿园大门。

  四、负责园内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幼儿早操时间必须在操场大铁门处巡逻。

  五、每天做好幼儿园的'早中晚巡视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采取处理措施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六、熟悉火警,急救等紧急发生事故,发生险情及时报告园长并打开大门,做好相关的排险措施。

  保安服务管理制度 3

  一、 管理规定

  1. 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加强对保安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安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

  2. 依法保障保安员在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3. 开展保安服务活动时,做到文明、合法,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4. 遵守国家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或撤销备案手续,服从所在地公安机关的`监督管理。

  5. 定期开展对保安员进行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二、 保安员

  1. 所有保安人员须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得担任保安员;

  2. 保安员一律按规定申领保安员证,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3. 依法享有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等劳动保障的权利;

  4. 要求精通保安服务业务,熟悉法律政策,积极参加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三、 保安服务

  1. 使用的技术防范产品,符合有关的产品质量要求。

  2. 安装监控设备遵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使用监控设备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个人隐私。

  3. 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应当至少留存30日备查,不得删改或者扩散。

  4. 保安人员须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5. 保安员不得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应当及时制止发生在厂区内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制止无效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立即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6.不得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不得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不得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7. 保安员有权拒绝执行单位的违法指令。

  四、 工作要求

  1. 当班保安员必须穿戴统一服装与装备,仪表整洁,遇人遇事先敬礼,处理问题有礼有节;

  2. 自觉遵守各项规定,严肃工作纪律;

  3. 接到消控指令或是围墙报警,第一时间奔赴报警现场查看并即时回复记录;

  4. 执勤过程中,要有敏锐的洞察力,警惕各种可疑情况,预防案件及事故发生,力争做到万无一失;

  5. 建立健全各类工作台账,养成遇事记录并报告的工作习惯。

  保安服务管理制度 4

  1.目的.

  规范接待服务工作,树立公司品牌。

  2.范围

  适用于物业集团所管辖各物业公司(管理处)保安部接待服务工作。

  3.职责

  3.1 保安部负责本规程的实施。

  4.工作内容

  4.1接待级别分类

  4.1.1 一级接待:集团总裁以上领导带来的参观团。

  4.1.2 二级接待:集团副总裁及重要业务单位。

  4.1.3 三级接待:一般性参观。

  4.2 接待工作原则

  4.2.1 认真执勤、坚守岗位;

  4.2.2 保持路面畅通,无违章现象;

  4.2.3 保安部指挥中心必须对接待过程进行录像存档。

  4.3 接待程序

  4.3.1 保安部接到公司领导指示后,按接待级别进行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4.3.1.1 一级接待由早、中、晚班及巡逻队全员上岗,按指定岗位接待流程进行实施;

  4.3.1.2 二级接待由早班、中班巡逻队人员上岗,按正常岗位、接待流程进行实施;

  4.3.1.3 三级接待就按正常的岗位时行实施。

  4.4 接待工作要求

  4.4.1 着装标准:

  4.4.1.1 接待前所有队员对服装进行整烫;

  4.4.1.2 执勤岗位统一着制服、穿制式皮鞋、戴白手套、配精神带;

  4.4.1.3 巡逻队统一着迷彩服、制式皮鞋、戴钢盔、白手套、佩警棍、外扎武装带;

  4.4.2 所有岗位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4.4.3 当值中队长提前将准备工作完成情况汇报部门经理;

  4.4.4 接待中必须保持路面畅通,无违章、无外来人员。

  4.5 接待注意事项

  4.5.1 值班室内勤准备现场录像,把所有镜头调式到指定接待路线位置;

  4.5.2 巡逻队和岗位及时对园区违章现象进行清理;

  4.5.3 提前半小时通知工程部开启园区喷泉、蝶水;

  4.5.4 不当班中队提前30分钟到达各指定岗位;

  4.5.5 保安部值班室提前30分钟开启园区背景音乐。

  5.0 相关文件

  无

  6.0 记录表格

  无

  保安服务管理制度 5

  第一条为了规范保安服务活动,加强对公司保安服务工作的管理,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公安部《关于保安服务公司规范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保安公司服务的范围:

  主营:门卫、巡逻、守护、随身护卫、安全检查、安全技术防范、安全咨询、大型文化、体育、商贸等活动的安保服务及其他相关业务。

  兼营:对内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停车、拖车服务。第三条保安服务的目标

  1、保安服务管理工作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依法开展保安服务行业自律活动。

  2、一切保安执勤,必须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和保安对象的具体情况,拟定周密的执行方案、任务明确、责任清楚、事实具体、方法得当。

  3、所有保安勤务必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履行与客户签订的合同,遵守纪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第四条保安服务的种类为派出保安员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提供从事门卫、巡逻、守护,护送、小区治安等安全防范工作。

  第五条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向公司申请担任保安员,经过面试、户籍地派出所政审、体检、公安机关考试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持《保安员资格证》上岗。

  第六条业务部是我公司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整个保安队伍的管理指导和建设;业务部中队长是全体保安员的直接组织者和管理者,负责保安队伍的日常管理。

  第七条保安员的职责:

  (一)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遇事要请示报告。

  (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到依法执勤。

  (三)熟悉本岗位职责和工作程序,圆满完成目标责任区的保安任务。

  (四)坚守岗位,保持高度警惕,注意发现可疑的人、事、物,预防治安案件的发生。

  (五)制止违章违规行为,防止破坏,不能制止解决的及时向上级报告。

  (六)熟悉和爱护保安责任区内配套的公共设施、执勤装备,并熟练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七)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敢于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八)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各项治安防范活动,努力完成各项治安服务工作。

  (九)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向客户进行治安防范工作的宣传。

  第八条保安员的权力

  1、对出入公司的`人员车辆及其所携带装载的物品有权进行验证、检查;

  2、对发生在公司内的刑事、治安案件,有权保护现场、保护证据,对刑事案件等现行违法犯罪人员,有权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的权力;

  3、对执勤中遇有违法犯罪人员不服制止,甚至行凶、报复的,可采取正当防卫;

  4、有权检查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四防”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发现隐患漏洞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并向上级报告。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

  (一)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二)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三)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四)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第十条保安员的纪律

  1、认真学习并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不断增强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在保安权限范围内进行保安服务。

  2、加强组织纪律观念,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保安员职责,做到准时上岗,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严格执行岗位职责;上班时间不喝酒、吸烟、做私事,不准在工作岗位上接待亲友,非当值保安人员,未经保安班长允许不得在岗位上长时间逗留;做到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做到文明执勤,服装整齐,仪表端正,精神饱满,态度和蔼,办事公道,热情为客人和员工服务;严禁出现刁难人,打骂人,侮辱人格的行为;增强互助互爱,共同提高,维护队伍内部团结。

  4、做到廉洁奉公,不谋私利,坚持原则,是非分明。不被金钱、物质、美色所诱惑腐蚀,不利用工作之便索贿受贿及纵容包庇坏人、陷害好人。

  5、严守公司秘密,未经公司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公司及客户的一切文件、数据。不擅自把无关人员带入执勤范围。

  6、爱护公司财物,遵守公司设施与场地的使用守则,保安员损坏公司的财物或设施,公司可按被毁坏物品价值扣除相应工资作为赔偿。严禁滥用职权、监守自盗或勾结他人偷盗,如犯有偷窃行为,将会被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而不给予任何补偿,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7、保安员须廉洁奉公,所有保安人员在遇他人赠送礼物(礼品、红包等),必须第一时间礼貌向其拒绝,在对方非留下不可的情况下,需第一时间向中队长汇报并作好礼物收受详细记录,绝不允许私自处理外来礼物。

  第十一条保安员应掌握保安服务投诉常识、发生火情、险情及意外事件的处理方式和程序,及时报警,减少损失,并在第一时间内向相关机关进行求助。

  第十二条保安服务活动应当文明、合法,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保安员的工作技能要求

  1、能熟记所辖区域的基本情况;熟悉其消防设施及通道的具体情况;

  2、能准确填写各种表格、记录;

  3、能熟练掌握操作相关设备的操作程序,如电梯、厂区大门、各种灭火器的使用及性能。

  第十四条保安员站岗及巡查规定

  1、站岗。为树立公司良好的工作形象,在客户单位上下班时段必须保证有1人在门外站岗,维持员工进出入门口的秩序并进行安全检查;遇外来人员、车辆较多时必须有1人在门外执勤、指挥。

  2、巡查。

  ⑴巡查人员必须清楚所辖区内的设施及具体位置,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查明并上报;

  ⑵巡查时发现可疑人员、可疑声响、闻到异味,应立即查明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上报上级领导或及时知会各相关部门);对巡查情况要详细记录;

  ⑶巡逻的时间和路线,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时间不定时,路线常变换”的原则;

  ⑷在巡逻的方法上,可采取徒步与站立观察相结合,重点部位潜伏与听相结合。

  第十五条保安人员交接班规定

  1、接班队员提前15分钟签到后到达岗位,由上一班保安员交待工作中需注意的事项,做好相关交接;

  2、交班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登记表》。交班时把注意事项、器械物品的相关情况记录交代给接班人,接班人应仔细检查并签名认可;

  3、接班人无论何种原因未能到岗或未办理交接班手续时,当班人员不得下班离岗;

  4、交班人员应该安排好本班未能处理的事情;

  5、注意上下班途中的仪容仪表和行为举止。第十六条消防管理要求

  保安员身兼义务消防员,在平时工作中应积极参加消防技能的学习培训并认真做好消防器材的检查维护,在发生火灾时应全力配合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灭火抢救工作。

  第十七条培训

  为培养一支纪律严明、训练有素、文明执勤、热情服务的保安队伍,必须对保安人员进行常规性的军事化、规范化的学习和训练。保安培训分岗前培训、在岗培训、体能培训、军事训练、消防培训等。所有学习及培训课程属日常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各保安员必须积极参加,努力提高自身各项素质,如有怠工或私自不参加者按公司规定从严。第十八条保安勤务实行岗位责任制,公司根据保安服务岗位需要定期对保安员进行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对保安员开展绩效考核。

  第十九条对在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保安员,公司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条保安服务中使用的技术防范产品,应当符合有关的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十一条保安员不得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第二十二条在保安服务中,为履行保安服务职责,保安员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查验出入管辖区域的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车辆和物品,对人员所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维护公共秩序;

  (二)在管辖区域内进行巡逻、守护、安全检查、报警监控;

  (三)保安员应当及时制止发生在管辖区域内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制止无效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立即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第二十三条保安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二)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三)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四)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五)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六)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

  (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篇3: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保安服务管理制度 6

  国务院办公厅20xx年10月发布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保安员工作行为将有详细规范。消息在媒体刊登后,各地市民对条例出台拍手称快,认为该条例能破解安保行业的弊端,使安保行业进一步成熟和规范,保安可以不用再喊“委屈”,市民也能以合理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1、学历限制

  新条例规定保安员必须是18周岁以上,必须是初中学历,如果真要这样实行,还真得刷下一大批。现在有的企业招不到人,很多物业公司看大门的老师傅,年纪大了也没有个学历,这个措施一落实,人肯定更难招。

  2、权力限制

  “保安员不得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侮辱、殴打他人,不得采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市民都对这条措施赞不绝口,“现在个别保安素质欠缺,条例明确规定出来了,他们以后再做出格的事就得掂量掂量了。”

  3、档案管理

  “条例中还规定,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应当至少留存30日备查,保安从业单位和客户单位不得删改或者扩散,这条规定对发生纠纷后保留证据很有必要。”

  保安服务管理制度 7

  一、目的

  全方位巡查管理区域,保证小区(大厦)的安全,维持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二、适用范围

  各管理处保安巡逻。

  三、准备工作

  按《保安员仪容仪表规定》和《保安员交接班制度》做好上岗执勤的准备工作和交接工作。

  四、工作时间安排

  1.值班岗保安实行24小时值班制。

  2.早班:8:00~16:00,中班:16:00~24:00,晚班:24:00-8:00,早、中、晚三班每十天依次轮换一次:即每月10日,20日,30日为倒班日。

  3.小区巡逻:

  (1)巡逻周期:20分钟1次,每小时打卡一次,每周将巡逻范围内所有楼宇的楼道、天面巡查一遍。

  (2)巡逻规律:不制定固定路线,但不留“死角”、“偏角”。

  4.大厦巡逻:

  (1)巡逻周期:9o分钟巡逻打卡一次。

  (2)巡逻规律:先从天面起,自上而下,从每层楼依次巡逻到地下室,最后到室外。

  五、巡逻检查内容

  检查各岗位执勤情况:日常巡视检查执勤情况由各班长和主管负责。

  1.交接班时,交接双方班长要到各岗位检查:交接是否认真,手续是否办妥,仪容仪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做好记录。

  2.每小时巡逻班长到各岗位巡视一次,并不少于两次检查巡逻签到情况,认真填写《保安工作班检表》。

  3.主管巡视检查各岗位每班不少于两次,并填写《员工考核表》。

  4.巡查时,发现有不认真或违纪等情况,要及时纠正,做好记录并上报。

  5.本班执勤中遇到疑难问题时,班长应立即到场,按有关规定处理,不能解决时报告主管或管理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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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公司车辆的管理规范,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和节约开支,充分服务于工作,确保车辆良好的运行状态及行驶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车辆实行统一管理,相对固定,因工作需要可统一调配使用,日常工作由各部门安排使用,车管人员监督使用情况。公司车辆统一由秦文波同志负责,各部门领导负责本部车辆管理。

  二、开车时注意力要高度集中,按规定车速行驶,遵守交通法规,文明礼让,安全行车,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三、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爱护车辆、节约油修费用,要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调整、不开英雄车,赌气车、冒险车。

  四、车辆固定驾驶员,因工作需要其他驾驶员使用的,交接时必须检查验收车辆,并填写交接单,由接车人负责车辆安全责任。检查验收注意:外检是否有擦挂、碰撞痕迹,内检机油、刹车油是否缺油或漏油,检查电瓶是否缺少电解液,水箱是否缺水、漏水、水温是否正常,仪表显示是否正常,始终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严格按规定操作,确保行车安全。因人为及操作不当造成车辆发动机及其他零部件损坏的,处罚30—100元。

  五、严禁无照驾驶,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疲劳驾驶。严禁私自将车辆外借他人使用,违规者处罚200元,造成事故的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六、非公务用车出渭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未经请示或同意的发生的一切事故及责任由用车人员承担。

  七、公务用车违犯交规造成的罚款由驾驶员承担20%,非公务用车违规造成的'罚款由个人承担。

  八、车辆出现故障需维修时,驾驶人员要及时汇报部门领导,由部门领导和车辆负责人沟通,并经车辆负责人实际查看确认故障及原因后,按公司规定开具维修单,经总经理审签后方可到修理厂维修。

  九、车辆保养及维修过程中,驾驶员要始终坚守修车现场,关注维修质量和换件是否真实可靠。

  十、驾驶员经常学习,熟悉车辆性能,提高驾驶技能和保养车辆水平,尤其是未经正规训练的司机,自己要自觉学习《交通安全法》,练习基本功,尽量避免违章和事故。

  十一、车辆用油按公司目标责任制的标准执行,节约留用,超用不补。

  十二、本制度自20xx年四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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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学校保安管理,明确保安岗位职责,规范保安员日常工作和请假、奖惩等事项,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要求

  1 、上班期间必须穿着制服,严格做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戴首饰、不蓄发、不蓄胡,时刻保持良好形象。

  2 、上班期间对待师生、家长、来宾要热情有礼,耐心解答家长、来宾提出的问题,及时反馈家长、来宾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3、熟悉本校教师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所带班级、相貌特征及兴趣班老师常规出入本园时间等,熟悉教学楼各大小设施等情况。

  4 、必须掌握打卡机、门禁系统、音响设施、视频监控设施的使用方法及电话如何转接到各班级的方法。

  5 、要与学校保安员、社区保安员及辖区民警保持密切联系,要熟悉园领导电话,公安报警电话。紧急状况下能快速反应,及时报告园领导,并向派出所请求支援。

  6 、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来访登记》、《保安巡查登记》、《紫外线消毒灯记录》等表格,要求字迹清楚,项目内容全面准确。

  7 、对待工作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做好园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严守规章制度,遵守基本的职业道德,将师生安全和校产安全摆在首位。

  二、主要岗位职责

  1 、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到定岗定时执勤,不迟到早退,在执勤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保证校园二十四小时全天候值班。

  2 、认真落实防火、防盗措施,维护校园治安秩序。如遇匪情、火灾、报警等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上报领导,同时要坚守岗位,把好大门关,协同其他保安员共同作战。

  3 、上下学时间开放大门通行,到校园门口协助接送学生;正常教学时间段关闭大门,严禁离岗时不锁大门。

  4、本园家长需凭幼儿园发放的接送卡接送幼儿,未带接送卡的家长需填写接送记录,严禁无卡不填记录的'陌生人接送幼儿。

  5、值班期间负责协助监督教职工打卡情况;接听值班电话并做好记录、及时转接各教室分机号码;邮件、报纸、杂志的收发工作;按要求准时播放早操、起床等广播。

  6、保持保安室、保安亭卫生、整洁;保持操场、门面、大楼外观整洁,及时清扫垃圾和落叶,保持美观(包括条幅、宣传画、通知、玩具等的摆放)

  7、对进出幼儿园的物品需进行检查。特别做好搬出幼儿园物品的流水帐登记工作。

  三、来访登记制度

  1、周一至周五8:30—18:00,除本园教职工与幼儿外之任何人(包括家长),均不得在任何时段进入幼儿园。

  2、18:00后需持卡进入校园,其余人员一律不得入园。

  3、对外来人员(教职员工的客人、领导、亲友,各类访客、装修作业等人员)必须先登记有效证件(认真核对证件和持有人是否相符)问清楚所访问师生的姓名或办公室等,经电话确认后,由被访问联系人到值班室签字确认,方可一同进入,或由保安员保安引领来访者到相应工作联系人处。

  4、工作时间内家长送来幼儿园日常用品,做好登记并准确送至所在班级请老师签收,或通知幼儿所在班级教师下楼领取、签收。

  5、对于不在正常时间段接幼儿需做好接领幼儿登记,严防孩子走失。

  6、对待来访者应礼貌待人,使用普通话交谈,具体要求见《来访人员接待制度》

  四、安全巡查制度

  1 、教学时间段经常巡查校园各楼层情况,上下午各巡查校园周边一次。值班期间除巡视外应在保安亭办公。

  2 、夜间1:00及4:00巡查两次,重点检查教室及办公室财产、消防设施、水电开关等安全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置并向园领导报告,做好检查记录。小憩应建立在按时完成巡逻任务的前提下,听到监控器报警,应及时查看。

  3、门岗、保安员应协助夜间对各教室门、窗、水、电的安全抽查工作,并做好记录。

  4、每天22:00开消毒灯,每天一小时,检查消毒灯管是否正常,并做好记录22:00;22:00—7:00开热感器;全天24小时开放视频监控系统。

  5、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节假日所有校园场所不对外开放,遇到恶意翻越栏杆入园的未成年少年,要及时清理出校园,并进行登记、教育。

  6、密切关注夜间天气变化,树立防风、防雨、防雷的安全防范意识。

  保安服务管理制度 10

  1、门卫值班人员本着“对幼儿园负责,安全至上,以人为本,受师生监督”的原则,文明上岗,严格值勤。上岗时必须统一穿着保安服,姿态端正。

  2、门卫工作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值勤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保管好值班室内的设施和值勤物品。严禁无关人员在值班室逗留、闲谈、不得存放无关物品,严禁在值班室内吸烟、喝酒。

  3、接收保管好报纸、信件。做好邮件、包裹、汇款单的接收、登记、核对发放工作。交接班时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做好“交清、接明”。

  4、门卫值勤人员必须及时对幼儿园大门前违章停放的车辆、摊贩、围堵幼儿园大门的.人员进行疏散清理。劝阻不听的,及时报警。保持门岗区域范围内的卫生整洁、道路畅通。

  5、严格执行门卫安全管理制度。对出入园门的外单位人员、车辆、物质进行询查,经本单位接待人员同意后,按规定填写会客单,方能进入指定的会客区等待接待人员的会见,无特殊情况,外单位人员不得进入教学区(学校召开家长会除外),车辆按规定停放。离园时交回由接待人员签字的会客单,外出物质必须有相关人员签发的出门条,经对物品、数量核实无误后,方可离园。特殊情况由幼儿园当天的值班领导同意签字后才能出门,并做好记录。

  6、严禁与幼儿园无关的易燃、易爆、有毒、管制刀具以及危害师生人身安全的物品进入校园,门卫值班室不得代为保管以上物品。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带宠物进校。

  7、幼儿在园上课、活动期间外出,必须有家长或教师陪同。

  8、节假日没有幼儿园安排活动的,幼儿不准进校。

  9、本制度实行过错追究制,违反上述规定者,幼儿园将酌情给予处罚,因渎职和不作为造成恶果的由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保安服务管理制度 11

  1、严格执行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做到人不离岗,岗不离人,准时上班,做好交接班手续。

  2、要保管好电警棍、橡皮棍、强光手电等防御设备,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

  3、身穿制服,仪表端庄,礼貌待人,禁止穿拖鞋。严禁酒后上班、疲劳上班或上班时打瞌睡。

  4、学生上、下学期间,维持好校门口交通秩序,做好学生疏导工作。

  5、明确校园突发事件处理程序,沉着应对、果断处置突发事件,灵活处理应急情况。

  6、严格履行来访人员准入、登记手续,认真盘查校门口闲杂人员,了解来校意图,细心观察其行为去向。

  7、每天上下学,要开好、关好防盗门,并检查门窗防盗设施是否牢靠。

  8、严格执行校园24小时执勤巡查制度,严密监视报警系统及其他监控设备。

  9、定期组织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上报安全隐患,建议整改措施,在雷电、暴雨等自然灾害来临之前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10、对进出校园的'车辆和物品要核对检查,凭证放行,严禁将非教学用或生活用的危险物品和管制刀具带进校园。

  11、要了解校园周边治安情况,做好各种安全隐患的排查,维持好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护好学校财产安全。

  12、加强学习,提高职业技能

  保安服务管理制度 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保安员的管理提高保安服务质量促进保安工作的健康发展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保安员的职责和任务是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履行保安服务维护公司的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公安消防机关维护一方平安。

  第三条保安员不能行使国家行政、司法部门的职权不能在公司所属单位以外的范围执勤。

  第四条保安员应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领导管理和监督在其指导下开展工作对保安员负有日常管理教育的责任。

  第二章保安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保安员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1、保安员按照合同依法维护公司治安秩序和保护员工生命、公司财产的安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干扰和阻挠。

  2、执行任务的保安员发现违法犯罪分子有权利制止、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在遇有暴力反抗并危及保安人员安全时保安员依法有权使用规定的防卫器械进行自卫但应以制服对方为限。

  3、法律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六条保安人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政策维护学校的治安秩序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

  2、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严格履行保安职责。

  3、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作风正派、文明执勤严格依法办事不得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包庇纵容坏人不得滥用职权。

  4、保护执勤区内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现场维护发案现场秩序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

  5、法律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三章管理与监督

  第七条管理工作既是行政工作又是重要的政治思想工作。它贯穿于保安员执勤训练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是加强保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基础。

  部门领导和分管科长必须加强对管理教育工作的领导提高认识切实把对保安员的管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第八条坚持从严治队的方针。认真贯彻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赏罚分明保证规章制度具体贯彻落实。培养优良作风防止事故巩固提高保安人员的战斗力。

  第九条认真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以激发保安员的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增强凝聚力。提高政治觉悟坚持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守国家法律、法令认真执行保安人员守则增强法制观念大力提倡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第十条教育所属保安人员认真熟记和履行职责精通本职业务。班长要熟悉所属人员的基本情况掌握其思想动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发动群众共同搞好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搞好批评教育定期进行作风整顿坚持训管结合理论联系实际把纪律作风贯穿到教育训练、日常生活和完成各项任务中去。从大处着眼点滴入手常抓不懈。使保安队伍养成令行禁止、整齐划一、遵章守纪、奋发向上的优良作风。

  第四章职业纪律

  1、严禁保安员执勤着装不整齐,不按规定着装佩带不全。

  2、严禁保安员当班时看阅书报小说,玩游戏机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严禁保安员值班时打瞌睡或聚众聊天嬉闹。

  4、严禁饮酒执勤。

  5、严禁交接班不清楚,未经主管批准,私自请人顶班,私自留宿他人。

  6、严禁非法扣留他人证件及物品或接受他人的钱物。

  7、严禁在突发事件,紧急情况中临阵脱逃或视之不理。

  8、严禁违反保安器材、消防器材的操作规定或转借。

  9、严禁无故不参与保安会议培训学习训练及集体活动。

  10、严禁未经批准缺勤和擅离岗位或请假不按时归队。

  11、严禁招惹或教唆他人参与社会聚众打架、斗殴、抢劫等违法活动。

  12、严禁隐瞒不向上级汇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或可能造成的后果。

  保安服务管理制度 13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保安员的管理,提高保安服务质量,促进保安工作的建康发展,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保安员的职责和任务是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履行保安服务,维护厂区的治安秩序。

  第三条

  保安员应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领导管理和监督,在其指导下开展工作,对保安员负有日常管理教育的责任。

  二、保安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保安员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1、保安员按照合同依法维护厂区治安秩序和保护员工生命、厂区财产的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和阻挠。

  2、执行任务的保安员发现违法犯罪分子,有权利制止、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在遇有暴力反抗并危及保安人员安全时,保安员依法有权使用规定的防卫器械进行自卫,但应以制服对方为限。

  3、法律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五条

  保安人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政策,维护厂区的治安秩序,保护厂区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

  2、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严格履行保安职责。

  3、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作风正派、文明执勤,严格依法办事,不得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包庇纵容坏人,不得滥用职权。

  4、法律规定的其它义务。

  三、管理与监督

  第六条

  管理工作既是行政工作,又是重要的政治思想工作。它贯穿于保安员执勤训练,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是加强保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基础,部门领导和分管副总必须加强对管理教育工作的领导,提高认识,切实把对保安员的管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第七条

  坚持从严治队的'方针。认真贯彻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赏罚分明,保证规章制度具体贯彻落实。培养优良作风,防止事故,巩固提高保安人员的战斗力。

  第八条

  认真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以激发保安员的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增强凝聚力。提高政治觉悟,坚持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守国家法律、法令,认真执行保安人员守则,增强法制观念,大力提倡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第九条

  教育所属保安人员,认真熟记和履行职责,精通本职业务。班长要熟悉所属人员的基本情况,掌握其思想动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发动群众共同搞好管理工作。

  第十条

  讲究领导艺术,注意管理方法,坚持疏导方针。因人施教,因势利导,待人平等,处事公道,严格管理。循循善诱,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实施科学管理。

  第十一条

  搞好批评教育,定期进行作风整顿;坚持训管结合,理论联系实际,把纪律作风贯穿到教育训练、日常生活和完成各项任务中去。从大处着眼,点滴入手,常抓不懈。使保安队伍养成令行禁止、整齐划一、遵章守纪、奋发向上的优良作风。

  四、职业纪律

  1、严禁保安员执勤着装不整齐,不按规定着装,佩带不全。

  2、严禁保安员当班时看阅书报小说,玩游戏机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严禁保安员值班时打瞌睡或聚众聊天嬉闹。

  4、严禁饮酒执勤。

  5、严禁交接班不清楚未经主管批准私自请人顶班,私自留宿他人。

  6、严禁非法扣留他人证件及物品或接受他人的钱物。

  7、严禁在突发事件,紧急情况中临阵脱逃或视之不理。

  8、严禁违反保安器材、消防器材的操作规定或转借。

  9、严禁无故不参与保安会议培训,学习训练及集体活动。

  10、严禁拉帮结派、搞不团结、顶撞上级。

  11、严禁未经批准缺勤和擅离岗位或请假不按时归队。

  12、严禁招惹或教唆他人参与社会聚众打架、斗殴、抢劫等违法活动。

  13、严禁隐瞒不向上级汇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或可能造成的后果。

  保安服务管理制度 14

  一、岗位职责

  热爱本职、忠于职守以保护连云港天和化学有限公司财产安全和正常生产预防偷窃、盗窃、抢窃事件和防火发生。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处事能力。

  二、工作范围

  值勤点为固定执勤岗和流动执勤岗。工作时间每天按照安环科规定按时上岗。

  三、工作要求

  1、所有保安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对工作尽职尽责遵守上岗制度。

  2、所有保安人员必须礼貌用语。

  3、所有保安人员必须服从项目管理。

  4、按时交接班清点职责范围内所有的成品及物品和消防情况。

  5、严禁任何管理人员及工人无证进入施工现场,如有特殊情况需安环科同意方可让其进入。

  6、严禁联岗、离岗、串岗现象。办公区域除值班保安外任何人员在春节期间不准进入办公人员除外。

  7、保安人员要切实相互配合如发生偷盗、火情要相互配合并及时将情况在第一时间上报项目相关领导。

  8、保安人员由安环科统一指挥春节留守期间实行区域责任制度和考勤制度。

  9、春节期间没有特殊情况在职所有人员严禁随意请假外出、酗酒、赌博现象。

  10、严禁在职人员自盗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清除出场移交公安部门严肃处理且工资不予结算。

  11、春节期间实行带班巡岗制度。

  13、保安人员要相互联络,随时保持信息通畅,发挥团队精神。

  保安服务管理制度 15

  一、职业纪律:

  1、严禁保安员执勤着装不整齐,不按规定着装佩带不全。

  2、严禁保安员当班时看阅书报小说,玩游戏机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严禁保安员值班时打瞌睡或聚众聊天嬉闹。

  4、严禁饮酒执勤或在客人面前及客房区域吸烟。

  5、严禁交接班不清楚,未经主管批准,私自请人顶班,私自留宿他人。

  6、严禁非法扣留他人证件及物品或接受客人的钱物。

  7、严禁在突发事件,紧急情况中临阵脱逃或视之不理。

  8、严禁保安员之间,坚守自盗,以权谋私,向客人收取费用。

  9、严禁违反保安器材、消防器材的操作规定或转借。

  10、严禁无故不参与保安会议培训学习训练及集体活动。

  11、严禁拉帮结派、搞不团结、顶撞上级。

  12、严禁未经批准缺勤和擅离岗位或请假不按时归队。

  13、严禁私自运用酒店财产物品。

  14、严禁招惹或教唆他人参与社会聚众打架、斗殴、抢劫等违法活动。

  15、严禁泄露酒店及保安机密。

  16、严禁隐瞒不向上级汇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或可能造成的后果。

  二、规范用语:

  您好、请进、请讲、请稍等、请您出示证件、请您把车停好、请您登记、请问您找谁、抱歉、对不起、谢谢、再见等。

  三、岗位规范:

  (一)门卫

  1、按时到岗,交接后换岗,坚守岗位不脱岗。保持个人仪表整洁,门岗周围环境清洁。

  2、注意观察人员进出情况,发现疑点应当及时询问,阻止小商小贩进入酒店乱设摊。

  3、对进出酒店的各类车辆进行有效疏导,保持出入口的整洁和畅通。

  (二)巡逻

  1、按规定时间、路线巡逻,多看、多听、多问,发现疑点追查到底并及时报告和记录。发现匪警、火警等警情立即报警和报告酒店负责人,并协助做好处理工作。

  2、对酒店设置的消火栓箱、雨水井盖、安全警示标志等涉及公共安全的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发现缺失、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等应及时报告并记录。

  3、发现客人有违法犯罪迹象的行为,要予以劝阻、制止;对劝阻、制止无效的',要及时报告酒店值班人员,有必要可报警处理。

  (三)监控

  1、坚守岗位,不间断注视监视屏及控制柜的运行状况,记录准确和完整。发现火警报警、探头等监控设备故障,要及时报告值班主管采取措施消除故障,保持正常使用。

  2、按规定保存监控录相、设备运行、排除异常情况等记录。

  3、发现异常情况或匪警、火警等警情立即报警,同时报告酒店负责人和相关处警单位,并监控处理过程。

  (四)车管

  1、正确引导酒店内车辆行驶和停放,对违反车辆停放规定的客人进行劝导并协助整改。

  2、保持车库、停车场整洁,车辆停放有序,消防器材完好有效。发现车辆门窗未关,漏油、漏水等情况及时通知车主,对漏油可能造成的危害做好防范措施。

  3、按规定或收费标准收取外来车辆停放费用,出具正规票据,不准乱收费。

  保安服务管理制度 16

  1、目的:

  为防止外来破坏分子的侵入,确保小区住户的人身财产安全,为住户创造一个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保安人员对小区保安服务的管理。

  3、引用文件:

  3、1质量手册第4、8、4、9、4、10、4、11、4、13、4、14章。

  3、2 iso9000标准第4、8、4、9、4、10、4、11、4、13、4、14章。

  4、职责:

  4、1保安服务部主任负责小区保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4、2保安员负责小区日常保安的具体工作。

  5、工作程序:

  5、1建立制度:

  5、1、1保安服务部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及小区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保安员工作规定》及内务、军训和应急情况处理规定。

  5、1、2根据保安员日常保安服务工作,制定保安员的工作检查和考核办法。

  5、2保安队队长工作程序:

  5、2、1保安队队长制定保安工作、班次、军训、内务、保安巡逻路线、警械警具的配备和应急情况的处理。

  5、2、2每日晚上组织保安工作讲评。

  5、2、3根据制定的各种规定,检查保安员的工作,做好每月的保安工作考核。

  5、2、4保安队队长对交来的捡拾物品,要将物品如实填写在《捡拾物品登记表》,并按《捡拾物品处理办法》保管和处理捡拾物。

  5、3保安队班长工作程序:

  5、3、1保安队班长依据保安队队长的班次安排,分配每班上岗人员,并按时轮换。

  5、3、2保安队班长负责本班上岗人员工作质量检查。

  5、3、3协助保安队队长做好每日保安讲评和月考核。

  5、4保安员工作程序:

  5、4、1保安员依照各岗位的工作规定,在上岗执勤期间严格执行。

  5、4、2保安员随时接受保安队队长、班长的检查,一切行动服从队长、班长的指挥。

  5、4、3保安员的军训、内务工作均执行工作指引的规定。

  5、5应急情况的.处理:

  5、5、1发现不法分子有犯罪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将其抓获,扭送公安部门,及时报告上级领导,保护好现场、受害者(有伤立即送医院),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处理。

  5、5、2发生火灾时,执行消防管理程序(ej-qp4、2)。

  5、5、3遇周界报警器鸣响后,应立即赶赴指示区,对指示区周围要仔细勘查,发现可疑人,立即查问,发现可疑物品立即报告,并作好记录。

  5、5、3、1对周界报警系统应定期保养,执行《红外线报警系统的保养》。

  5、5、3、2周界报警系统北路由于建起宿舍区高过小区围墙,弥补墙矮不足,另由于该系统超负荷用电,经公司同意北路停止使用。

  5、5、4防汛期及发生突发事件,配合工程维修部做好防汛与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5、6捡拾遗失物品参见《捡拾物品处理办法》(ej-wi-qp4、1-05)。

  5、7警具的配备、管理及检查:

  5、7、1保安队队长按《警械警具的使用及检查规定》,每月检查一次警械警具的完好状况,并在《保安警械警具检查表》上登记,已损坏的警械警具应及时更换。

  5、7、2保安队队长负责为保安员的配备警棍、手电及对讲机,在《警械、警具配备登记表》上记录。

  保安服务管理制度 17

  为了维护我园的正常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保安制度:

  一、必须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和验证。来访人员进校园必须先问清来意事由,经验证登记挂牌后方可入内。参观来访人员须出示介绍或有关证件。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幼儿园,更不准以任何口理取闹,影响教学,对那些不听劝告、寻衅滋事分子,应主动报警,破坏学校教学秩序人员要依法严惩。

  二、本园家长接送幼儿,需凭幼儿园发放的接送卡进出幼儿园不在正常时间段接幼儿同时需做好接领幼儿登记,严防孩子走失。

  三、早晚接送幼儿的.时间段开启幼儿园大门,其余时间关闭幼儿园大门。

  四、负责园内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幼儿早操时间必须在操场大铁门处巡逻。

  五、每天做好幼儿园的早中晚巡视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采取处理措施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六、熟悉火警,急救等紧急发生事故,发生险情及时报告园长并打开大门,做好相关的排险措施。

  保安服务管理制度 18

  为加强学校的安全环保工作,维护广大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务院颁布的《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1、保安员需符合以下的条件:

  (一)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

  (二)无精神病史;

  (三)具备较强的安全保卫技能,熟悉紧急报警按钮位置,知晓紧急报警按钮的作用,掌握橡胶警棍等安全防卫装备的使用方法。熟练掌握校园视频监控图像回放和其他技防设施的设防、撤防操作。

  2、保安员应着保安员服装、佩戴统一标志上岗、履行以下职责:

  (一)执行幼儿园制定的园外来访人员挂牌进校等管理制度,对园外来访人员进行身份询问、物品及车辆检查和信息登录等;

  (二)上学、放学时段,携带橡胶警棍等安全防卫装备在园门口外侧执勤守护;

  (三)在校园内巡逻、守护,进行安全检查,监看视频监控影像;

  (四)及时制止发生在校园内和校门口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制止无效的违法犯罪行为立即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五)接受并完成保安从业单位开展得岗位培训。

  保安服务管理制度 19

  公寓保安服务管理

  1.人员出入管理

  (1)公寓管理处委派保安值班人员,负责对进入公寓区域的外来人员的.登记工作。

  (2)下列人员进入公寓区域,需经保安值班人员通过对讲电话征得业户同意后,方可登记放行。

  ①到业户室内控亲、访问和联系业务的人员;

  ②到物业管理处和房产部门联系(检查)工作、购房(看房)和办理入住、租赁手续等人员;

  ③其他经管理处同意的人员。

  (3)为业户送货人员进入公寓区域,需出示有效送货单,且经保安值班人员通过对讲电话与业户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登记进入。

  (4)煤气、电力、自来水等抄表人员在出示有效证件登记后可进入。

  (5)煤气、电力、自来水、环卫、电梯、邮政、公安和消防等特种车辆、人员进入公寓区域不属登记范围。

  (6)下列人员,未经物业管理处特别许可,不予登记进入。

  ①各类广告宣传人员;

  ②各类产品推销、直销和传销等人员;

  ③各类保险宣传、推销人员。

  ④无法说清楚有关联系人,且又不能出示有关证件及行迹可疑者;

  ⑤其他未经特别许可的人员。

  2.保安服务管理

  (1)保安每天楼层巡逻,发现情况按保安服务规定解决。

  (2)监控中心密切监视,发现情况立即通知巡逻保安至现场。

  (3)门山岗及巡逻岗24小时值勤。

  (4)车管保安维持公寓停车秩序,热情礼貌,停车前作检视。严格按规定收取停车费。

  3.消防服务管理

  (1)建立健全公寓义务消防队伍,制定培训、操练制度。

  (2)定期检查消防设施,保持完好,紧急状态下及时投入使用。

  (3)定期巡视公寓消防系统,确保设备全天候有效。

  (4)发现消防设施异常和故障及时报维修,限时恢复正常。

  4.保安设备管理

  (1)公寓内所有保安设施检查,发现故障和异常及时报维保部,限时恢复正常。

  (2)巡视公寓内各保安设施、安全通道,作好记录。

  (3)督促检查保安设施使用员工,严格按规范操作,保安人员各守其职。

  5.保安队员交接班制度

  (1)保安队员接班必须提前20分钟到岗,做好接班准备工作。

  (2)上一班当班队员和班长,在下班前应做好警卫室、监控室的卫生工作,以及物品交班清点等准备工作。

  (3)接班班长必须对红外线报警系统进行检查(班长在监控室内,保安队员对小区内每一个防区进行测试),测试完毕后在《保安值班记录》上作好接班记录。

  (4)交班队员在接班队员未到或交班未清的情况下,不准离开岗位。

  (5)接班队员在交班未清的情况下,应全面了解上一班保安工作,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如实记录,并向领班和管理处汇报。

  (6)如因交接班制度执行不严引起后果,则对责任人追究相应责任。

  保安服务管理制度 20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第一章规定保安服务公司的内容,第二章规定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第三章规定了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第四章规定了保安员的相关规定。第五章规定保安服务相关的条件。

  第二条(一)保安服务公司根据保安服务合同,派出保安员为客户单位提供的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

  (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用人员从事的本单位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防范工作;

  (三)物业服务企业招用人员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的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中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统称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八条 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注册资本;

  (二)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有关业务工作经验,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

  (三)有与所提供的保安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

  (四)有住所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设施、装备;

  (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

  第九条 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保安服务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 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对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规划、布局要求,具备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注册资本;

  (二)国有独资或者国有资本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1%以上;

  (三)有符合《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的使用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守护押运人员;

  (四)有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通信、报警设备。

  第十三条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有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保安员,有健全的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

  娱乐场所应当依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从保安服务公司聘用保安员,不得自行招用保安员。

  第十四条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资格证明;

  (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

  (三)保安服务区域的基本情况;

  (四)建立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的情况。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不再招用保安员进行保安服务的,应当自停止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到备案的公安机关撤销备案。

  第十六条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申请人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

  提取、留存保安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

  (一)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二)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三)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四)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第十八条 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招用符合保安员条件的人员担任保安员,并与被招用的保安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保安从业单位及其保安员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根据保安服务岗位需要定期对保安员进行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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