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控制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04 10:59:59 制度 我要投稿

自动控制管理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自动控制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自动控制管理制度

自动控制管理制度1

  自动控制系统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控制系统主要包括DCS控制系统、PLC可编程控制器、闭路控制计算机系统、汽车装车站以及在先进过程控制中使用的上位计算机等。1.电仪工段应加强对系统的日常维护检查,根据责任区划分进行点检和定期...

  控制系统主要包括DCS控制系统、PLC可编程控制器、闭路控制计算机系统、汽车装车站以及在先进过程控制中使用的.上位计算机等。

  1.电仪工段应加强对系统的日常维护检查,根据责任区划分进行点检和定期维护。

  2. 系统周检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填写缺陷记录,并立刻组织人员处理解决。

  3.由电仪工段专业人员按照实际进行备品备件储备,并定期对软件进行备份。

  4.岗位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操作规程,爱护机器设备,严禁任何人运行与系统无关的软件,计算机必须专人操作,严禁串用或随意调整,操作人员和其他非电脑维护人员不得更换电脑硬件和软件,严禁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光盘和其它有可能带来病毒的工具,严禁使用系统电脑进行上网。

  5.工艺参数、联锁设定值的修改,要由生产部门提出申请或办理联锁工作票后(申请和工作票要由生产部审批),由电仪专业人员或厂家人员进行修改并做好记录。

  6.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严禁进入控制室,控制室人员应按规定着装。进入控制室作业人员必须采取静电释放措施,消除人身所带的静电。

  7.控制室内严禁吸烟,严禁带入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不得在控制室吃东西,机柜上下不得堆放杂物。

  8.控制室内必须经常清扫,消防、安全设施要齐全,并定期进行检查。

  9.系统供电及接地系统必须符合标准,UPS电源是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的专用电源,室内的维修用电、吸尘器、电风扇、空调机用电及其他临时性用电一律不得接入计算机电源系统。

  10.非专业人员不得私自运行其他与生产无关的操作。操作人员和其他非电脑维护人员不得私自退出监控系统,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随便支用电脑设备。

  11.工控电脑是我公司生产控制和管理的核心,凡因个人原因所造成的事故,要严格追究其责任事故。

自动控制管理制度2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为规范工厂的工艺管理工作,提高车间工艺管理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工艺管理制度的组织职责、工艺规程、岗位操作规程、岗位作业指导书、工艺变更管理、生产过程工艺管理、工艺事故管理、工艺质量记录管理、技术开发等内容,适用于工厂生产中车间的工艺管理。

  第3条 责任权限。

  1. 工厂工艺管理工作由技术部负责,其他各部门配合。

  2. 生产车间严格执行工艺纪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车间工艺员对车间工艺管理负责。

  3. 对生产中工艺异常问题,由技术部和生产车间共同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车间进行实施。

  4. 技术部负责工厂工艺备品及备件计划的审核,对设计生产技改工艺辅材采购计划进行审核。

  第2章 车间工艺文件管理

  第4条工艺规程、岗位操作规程与作业指导书。

  1. 工厂各车间都应有工艺规程和生产操作规程,操作过程复杂的工段必须有岗位作业指导书

  2. 新产品或新工艺的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由技术部负责组织编写,总经理批准实施。

  3. 对原产品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的.修改由技术部组织,生产人员配合进行。

  4. 技术部应对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的实施进行健康,对工序质量偏离控制范围的情况及时进行纠正。

  第3章 生产过程的工艺管理

  第5条 生产过程工艺管理。

  1. 在车间的生产过程中,技术部应派工艺员在生产现场进行巡检、监督、指导工艺规程与生产操作规 程的实施。

  2. 生产中出现不合格品时,应迅速查明原因,并做出以下有效处理。

  (1) 若属于工艺本身原因,现场的工艺员应及时上报技术部、由技术部根据工艺的更改方法进行工 艺的改进。

  (2) 属于工艺执行原因时,现场的工艺员上报技术部后,技术部负责制定更改措施和预防方法。

  (3) 不合格品与工艺无关时,现场的工艺员应协同相关部门进行解决,提供与工艺相关方面的帮助。

  第6条 关键过程管理

  1. 关键过程是指对产品质量有重大影响或不稳定的过程。质量不稳定或重要的产品在必要时有技术部 设置关键过程,由车间对工艺参数实行连续监控,车间定期对过程能力进行综合评价,技术部定期检查

  2. 关键过程的能力达不到要求时,由技术部和生产车间组织人员查明原因,及时采取纠正措施以提高 过程能力。

  3. 短期查不出原因时,技术部应组织人员进行技术攻关,确保生产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第4章 工艺变更管理

  第7条 工艺变更范围。工艺变更范围包括生产能力变更、管线的改动、主要操作方法改变、工艺参数改变、指标测试手段改变、阀门的增减、控制方案的改变以及设备、生产原料的改变等。

  第8条 工艺变更程序。

  1. 进行工艺变更时,需由车间工艺员提出详细工艺方案,以书面形式报技术部,并填写工艺变更审批 单。

  2. 技术部接到工艺变更报告后,组织车间进行可行性分析和验证,并根据验证报告报技术副总审批。

  3. 工艺变更后,由技术部负责对有关技术标准及时进行修订。

  4. 对重大工艺变更,直接由技术部制定技术方案,并由专家定委员会论证,报工厂总经理批准后组织 实施。

  第5章 工艺事故处理

  第9条 事故处理原则。

  1. 查清事故原因。

  2. 处罚事故责任人。

  3. 制定事故预防措施。

  4. 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第10条 事故处理与上报。

  事故一旦发生应及时报工厂企业管理部并组织抢险,重大事故要报工厂有关领导。对工艺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应在3天内提交事故报告。

  第6章 工艺记录管理

  第11条工艺记录。

  1. 工艺记录由车间工艺员负责收集保管。

  2. 工艺记录主要包括岗位操作记录、生产交接班记录、中控质量分析记录、巡回检查记录(工艺、设备、机修)、工序能力分析记录、工艺月度总结、工艺变更文件等。

  第12条 工艺记录要求

  1. 记录要求真实、准确、及时、无涂改、无超前和滞后现象。

  2. 原始记录必须字体清楚整齐。

  3. 记录有误时允许及时更改,但要进行标注。

  4. 记录保持清洁、完整,并按要求及时装订。

  第7章 奖罚办法

  第13条 奖罚办法。

  1. 对工艺改进及新产品开发、工艺管理做出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奖励办法按祥光的奖罚规定执行

  2. 对违反工艺管理规定、对产品质量和消耗造成影响、违反工艺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的人员按工厂相关 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8章附则

  第14条 本制度有技术部制定,解释权归技术部所有。

  第15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自动控制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仪器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以下简称“仪表设备”)管理工作,提高仪表设备管理水平,保障仪表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石化设备管理制度》、《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仪表设备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对仪表设备从规划、设计、制造、选型、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管理,使仪表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仪表设备是指在我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类检测仪表、自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分析仪器仪表、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及其辅助单元等。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各单位,分公司、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范围

  第五条仪表设备由机动处负责归口管理。各单位在设备管理部门应设相应岗位和专职技术人员。机动处在主管设备管理的副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仪表设备的管理。

  第六条机动处仪表设备管理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仪表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贯彻执行集团公司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程和规定。

  (二)组织制定和修订公司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

  (三)检查各单位执行仪表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的情况。

  (四)参与新建装置、更新或技措等重点项目中仪表设备的规划、设计选型等前期管理工作。

  (五)负责审批公司各单位上报的仪表设备零购、更新计划,汇总到供销部采购,负责审批公司各部上报的仪表设备报废、仪表检修计划。

  (六)负责审查或制定公司各单位仪表设备及其系统的技改技措项目计划。

  (七)负责公司仪表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按时汇总、上报自动化仪表技术状况表。

  (八)负责审核公司重要仪表设备的检修项目及方案,参与重要仪表项目验收工作。

  (九)负责组织仪表设备新产品、新技术的交流及管理经验交流。

  (十)参加公司仪表设备的重大事故调查与分析。及时上报仪表设备事故分析报告,督促所属各单位及时上报仪表设备事故分析报告。

  (十一)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仪表设备台帐及档案。

  第七条检维修部仪表设备管理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仪表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贯彻执行公司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程和规定。

  (二)参与新建装置、更新或技措等重点项目中仪表设备的规划、设计选型等前期管理工作。

  (三)上报仪表设备零购、更新、报废及检修计划到机动处。

  (四)参加仪表设备及其系统的技改技措项目。

  (五)负责仪表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六)参加运行部重要仪表设备的检修项目及方案,参与运行部重要仪表项目验收工作。

  (七)组织参加仪表设备新产品、新技术的交流及管理经验交流。

  (八)参加仪表设备的重大事故调查与分析。及时上报仪表设备事故分析报告到机动处。

  (九)建立健全仪表设备台帐及档案。

  (十)制定仪表设备零购、更新、报废及检修计划。

  第三章仪表设备的前期管理

  第八条仪表设备的前期管理是全过程管理中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竣工、投运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综合管理的重要内容,为使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率最高,必须重视前期管理工作。

  第九条仪表设备规划主要依据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方向、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的需要、仪表设备发展动态等因素。仪表设备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企业仪表设备规划。

  第十条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新建、改扩建等项目中仪表设备的设计审查,对设计选型的可靠性、维修性、适用性、经济性、先进性、安全性提出要求,坚持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

  第十一条仪表设备购置要坚持质量第一、性能价格比高和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的原则,严格进厂质量验收,进口设备应有必备的维修配件。

  第十二条在新建、改扩建工程中负责仪表设备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具有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的能力,具有健全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仪表设备施工必须按设计要求及《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H3521-1999)进行。

  第十三条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或负责仪表设备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调试、竣工资料移交等方面的工作。施工单位在移交时,竣工验收必须按设计要求及《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3-20xx)、《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H3521-1999)进行,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交接。要做到竣工资料齐全,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应包括:

  (一)工程竣工图包括(装置整套仪表自控设计图纸及竣工图);

  (二)设计修改文件和材料代用文件

  (三)隐患工程资料和记录;

  (四)仪表安装及质量检查记录;

  (六)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五)电缆绝缘测试记录;

  (七)仪表风和导压管等扫线、试压、试漏记录

  (八)仪表设备和材料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九)仪表校验和试验记录;

  (十)回路试验和系统试验记录;

  (十一)仪表设备交接清单;

  (十二)报警、联锁系统调试记录;

  (十三)智能仪表、DCS、SIS、PLC组态记录工作单;

  (十四)未完工程项目明细表等。

  第十四条仪表设备投用前,运行维护单位应根据设备的特点编制相关规程,开展技术培训、事故预案演练等工作。

  第四章仪表设备分类

  第十五条仪表设备按以下类别进行分类:

  (一)过程控制系统;

  (二)检测仪表;

  (三)控制仪表;

  (四)联锁回路仪表;

  (五)在线分析仪表;

  (六)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

  (七)特殊仪表;

  (八)其它仪表。

  第五章常规仪表管理

  第十六条常规仪表是指一般情况下通用的检测仪器仪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辅助单元及其附件、化验分析仪器仪表等。

  第十七条常规仪表选型应考虑以下原则

  (一)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仪表选型应综合考虑其安全可靠性、技术先进性、经济性。

  (二)选用的仪表应是经过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取得制造许可证的.合格产品。优先选用经GB/T19000或ISO9000标准认证的产品或符合国际标准的产品。在工程设计中不得采用未经工业鉴定的试制仪表。

  (三)仪表选型应考虑企业的现状和发展规划,主流机种力求统一。

  (四)仪表选型应有利于全厂或区域性的集中控制和集中管理,有利于系统集成、信息集成、功能集成,提高企业生产管理水平。

  (五)对于新建或改造装置的常规仪表配置、选型应遵循《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SH3005-1999)之规定,各企业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或组织对设计资料进行审查。

  第十八条防爆型仪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危险场所使用的仪表必须符合防爆类型及等级要求。防爆型仪表的明显部位应有清晰的防爆标志。危险场所仪表的安装,配线必须符合防爆类型及等级的技术要求。

  防爆型仪表检修时不准更改零部件的结构,材质。

  在危险场所对原有的防爆型仪表进行更新、改造时,必须审定仪表的防爆性能,不得随意降低防爆等级。

  在危险场所新增仪表测控回路及其他回路,其防爆等级不得低于区域内其它仪表防爆等级。

  第十九条放射性仪表现场要有明显的警示标记,安置使用应符合国家规范。

  第二十条常规仪表的使用、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检修要求。

  (一)检维部应建立和健全常规仪表运行、维护、校验、检修等各种规程和管理制度。

  (二)仪表设备的操作及维护保养人员应经过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三)特殊仪表的维护人员应接受专门培训,才能进行仪表的维护调校工作;放射性仪表应指定专职维护人员,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四)严格执行仪表设备的定期检查、强制保养制度,搞好计划检修工作。备用仪表应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五)仪表运行时如发现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六)各种标准仪器应按有关计量法规要求进行周检,严禁使用超期未检或检定不合格的标准仪器。

  (七)当对参加联锁的常规仪表进行维护检修时,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第七章的要求进行。

  (八)常规仪表的检修一般随装置停工检修进行,在检修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修计划,准备必要的备品备件、检修材料、工具和标准仪器,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检修网络图。需要外委的检修项目应办理外委审批手续。

  (九)仪表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07001~07008-20xx)要求进行;在每个检修周期内,应对每台仪表进行检查校验。

  (十)仪表单机校验后应进行回路联校,参加联锁的仪表还应进行联锁回路确认。

  第二十一条压力表

  压力表的校验和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有关规定。压力表安装前应进行校验,在刻度盘上应划出指示最高或最低压力的红线,压力表校验后应加铅封。压力表应根据工作压力选用。压力表表盘刻度极限值不应小于工作压力的1.5倍。

  第六章控制系统管理

  第二十二条

  控制系统主要包括集散控制系统(DCS)、安全仪表系统(SIS)、可编程控制器(PLC)、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IPC)以及在先进过程控制(APC)和优化过程控制(OPC)系统中使用的上位计算机等。

  第二十三条机动处、仪表队应参与公司控制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验收等阶段的全过程管理。

  第二十四条新建或改造装置控制系统的规划和选型或在原有控制系统进行开发升级改造,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对设计资料进行审查。控制系统的配置、选型,既要保证满足装置生产控制的要求,又要具有较高的技术先进性。

  第二十五条对已投入使用的控制系统,如果生产工艺要求改变控制方案,或增加仪表回路,应由装置提出,运行部到生产处办理审批手续后到机动处,由机动处负责安排仪表人员实施,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二十六条对控制系统机房的管理,达到以下要求:

  (一)机房必须定专人管理。

  (二)机房环境必须满足控制系统设计规定的要求。

  (三)机房内严禁带入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不得在机房内堆放杂物,机柜上禁放任何物品。

  (四)机房内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五)机房电缆通道要有防鼠设施,以防鼠害。

  第二十七条控制系统的备件管理,达到以下要求:

  (一)备品配件要有专门的帐卡,要随时掌握备件配件的储备情况,保持一定数量的备品配件储备,以保证控制系统的稳定运行。

  (二)保管储存控制系统备品配件的环境,必须符合要求的保管条件。

  (三)在装置停工检修期间,要对备件进行通电试验,确保其处于备用状态。

  第二十八条为防止病毒感染,严禁在控制系统上使用无关的软件,也不得进行与控制系统软件组态无关的作业。做备份用的移动硬盘、光盘等不准另作他用,也不准在其他计算机上使用。控制系统与信息管理系统间应采取隔离措施,以防范外来计算机病毒侵害控制系统,增加信息管理系统必须打报告到机动处,机动处报到公司主管仪表副总工程师批准后安排施工。

自动控制管理制度4

  1.目的

  规定特殊工种安全管理要求。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殊工种管理。

  3.责任者

  安全部、工程部、人力资源部、特种作业人员。

  4.程序

  4.1特殊工种的范围

  4.1.1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4.1.2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4.1.3压力容器操作;

  4.1.4高、低压电工;

  4.1.5电焊、气割。

  4.2特种作业人员基本条件

  4.2.1年龄满18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2.2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4.2.3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4.3特殊工种人员的监督与管理

  4.3.1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3.2人力资源部必须建立特殊工种人员档案。

  4.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4.3.3.1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

  4.3.3.2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两次以上的;

  4.3.3.3经区级医院确认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

  4.3.3.4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4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安全操作,对于违章作业的,公司将对其部门、本人进行严格处罚。

自动控制管理制度5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仪器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以下简称“仪表设备”)管理工作,提高仪表设备管理水平,保障仪表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对仪表设备从规划、设计、制造、选型、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管理。

  3 相关文件及引用标准

  《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设计规范》(sh 3063-1999)

  《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sh 3005-1999)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093-20xx)

  4 定义

  本制度所称仪表设备是指在销售、生产、运营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类检测仪表、自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分析仪器仪表、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及其辅助单元等。

  5 职责

  5.1生产部管理职责

  5.1.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仪表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贯彻公司有关仪表设备管理工作的要求。

  5.1.2组织制定和修订公司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

  5.1.3检查各使用车间执行仪表设备管理制度的情况,指导和协调各使用车间的仪表设备管理工作。

  5.1.4参与新建装置、重大更新和技措等项目中仪表设备的规划、设计选型等前期管理工作。

  5.1.5负责审查使用车间上报的仪表设备零购、更新、报废及检修计划。

  5.1.6负责审核各使用车间仪表设备的检修项目及方案,参与重要仪表项目验收工作。

  5.1.7负责组织仪表设备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的交流及先进管理经验的交流及推广应用。

  5.1.8组织公司重大仪表设备事故调查与分析。

  5.2电仪车间管理职责

  5.2.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仪表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贯彻公司有关仪表设备管理工作的要求。

  5.2.2负责制定和修订公司仪表设备管理细则。

  5.2.3检查公司执行仪表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的情况。

  5.2.4参与或组织新建装置、更新或技措等所有项目中仪表设备的规划、设计选型等前期管理工作。

  5.2.5负责编制本车间上报的仪表设备零购、更新、报废及检修计划。

  5.2.6组织审查公司仪表设备及其系统的技改技措项目计划。

  5.2.7负责公司仪表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按时汇总、上报自动化仪表技术状况表。

  5.2.8负责编制公司仪表设备的检修项目及方案,组织仪表项目验收工作。

  5.2.9负责组织仪表设备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的交流及先进管理经验的交流及推广应用。

  5.2.10组织公司仪表设备的事故调查与分析,及时上报仪表设备事故分析报告。

  5.2.11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仪表设备台帐及档案。

  6 仪表设备的前期管理

  6.1仪表设备的前期管理是全过程管理中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竣工、投运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综合管理的重要内容,为使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率最高,必须重视前期管理工作。

  6.2电仪车间应参与新建、改扩建等项目中仪表设备的设计审查,依据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对设计选型的可靠性、维修性、适用性、经济性、先进性、安全性提出要求。

  6.3仪表设备购置要坚持质量第一、性能价格比高和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的原则,严格进厂质量验收,进口设备应有必备的维修配件。电仪车间应参与或组织主要仪表设备的购置,负责技术协议的签订工作。

  6.4 仪表设备施工必须按设计要求及《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h3521-1999)进行。在新建、改扩建工程中负责仪表设备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具有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的能力,具有健全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6.5电仪车间应参与或负责仪表设备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调试、竣工资料移交等方面的工作。施工单位在移交时,竣工验收必须按设计要求及《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3-20xx)、《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h3521-1999)进行,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交接。要做到竣工资料齐全,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应包括:

  (一)工程竣工图包括(装置整套仪表自控设计图纸及竣工图);

  (二)设计修改文件和材料代用文件

  (三)隐患工程资料和记录;

  (四)仪表安装及质量检查记录;

  (五)电缆绝缘测试记录;

  (六)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七)仪表风和导压管等扫线、试压、试漏记录

  (八)仪表设备和材料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九)仪表校验和试验记录;

  (十)回路试验和系统试验记录;

  (十一)仪表设备交接清单;

  (十二)报警、联锁系统调试记录;

  (十三)智能仪表、dcs、esd、plc组态记录工作单;

  (十四)未完工程项目明细表等;

  (十五)仪表设备说明书。

  6.6仪表设备投用前,应根据设备的特点编制相关规程,开展技术培训。

  7 仪表设备的分类

  仪表设备按以下类别进行分类:

  ⑴ 常规仪表

  ⑵ 过程控制仪表

  ⑶ 联锁保护系统仪表;

  ⑷ 在线分析仪表;

  ⑸ 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

  ⑹ 其他仪表

  8 常规仪表管理

  常规仪表是指一般情况下通用的检测仪器仪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辅助单元及其附件等。

  8.1常规仪表选型应考虑以下原则

  8.1.1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仪表选型应综合考虑其安全可靠性、技术先进性、

  有关计量法规要求进行周检。

  8.3.7仪表作业前应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当对参加联锁的常规仪表进行维护检修时,应严格按照《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

  8.3.8常规仪表的检修一般随装置停工检修进行,在检修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修计划,准备必要的备品备件、检修材料、工具和标准仪器,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检修网络图。需要外委的检修项目应办理外委审批手续。

  8.3.9仪表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1~07008-20xx)要求进行;在每个检修周期内, 应对每台仪表进行检查校验。

  8.3.10仪表单机校验后应进行回路联校,参加联锁的仪表还应进行联锁回路确认。

  8.3.11 仪表保温和防冻防凝管理

  ① 每年十一月十五日至下一年的三月底为冬季防冻防凝期。

  ② 每年十一月十五日前,生产装置上所有蒸汽、水、油、化工物料等介质的引压管道内采用隔离液的,应灌充防冻液,防冻液应符合不小于-18±2℃的质量要求;对不灌充防冻液的回路(如介质为风、本介质)应定期放水(视情况而定),并做好记录。

  ③ 防冻防凝工作必须落实到人,要有台帐记录,做到有据可查。

  ④ 根据季节特点,对易冻、易凝、在风口位置的出口,封包保温伴热情况要加强检查(既要防止保温不足而使有介质冷凝又要防止保温过高而使防冻液汽化),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⑤ 对易冻易凝的出口封包、引压管线、变送器接压部分应采用保温或蒸汽伴热,并确保保温伴热的管道、外保温应完好无损,并涂有油漆。

  ⑥ 对仪表风罐及所有的空气过滤器每周应放水一次,并做好放水时间和积水情况的记录,如发现积水,应增加放水次数。仪表检维修部门应分别建立遇寒流、零度以下、零下3度以下的仪表防冻保暖的预案。

  ⑦ 对引压管线、控制阀、变送器,当停用时应关闭出口阀,打开放空阀,对于控制阀要求车间(作业区)关闭上、下游阀,打开放空阀。

  ⑧ 每年防冻防凝期前,对疏水器全面检查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更新,每日检查疏水器疏水状态,疏水应是间歇出水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需保温蒸汽直排的,可挂牌说明。

  ⑨ 对于常温下易凝介质,做好全年保温防凝工作。

  经济性。

  8.1.2选用的仪表应是经过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合格产品。优先选用经gb/t19000或iso9001标准认证的产品或符合国际标准的产品。在工程设计中不得采用未经工业鉴定的试制仪表。选用的仪表需考虑外壳防护等级(ip)适应使用环境。

  8.1.3仪表选型应考虑使用单位的现状和发展规划,主流机种力求统一。

  8.1.4仪表选型应有利于全厂或区域性的集中控制和集中管理,有利于系统集成、信息集成、功能集成,提高公司生产管理水平。

  8.1.5对于新建或改造装置的常规仪表配置、选型应遵循《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sh3005-1999)之规定,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或组织对设计资料进行审查。

  8.2防爆型仪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8.2.1根据使用场所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选择仪表的防爆类型并满足等级要求。仪表的安装,配线应按安装场所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类别、级别、组别确定安装敷设方式。

  8.2.2防爆型仪表及其辅助设备、管件、连接件、密封件均应有合法的防爆合格证,其构成的系统应符合整体防爆的设计要求。

  8.2.3防爆型仪表检修时不准更改零部件的结构,材质。

  8.2.4在危险场所对原有的防爆型仪表进行更新、改造时,必须审定仪表的防爆性能,不得随意降低防爆等级。

  8.2.5在危险场所新增仪表测控回路及其他回路,其防爆等级不得低于区域内其它仪表防爆等级。

  8.3常规仪表的使用、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检修要求:

  8.3.1生产部应建立和健全常规仪表运行、维护、校验、检修等各种规程和管理制度。

  8.3.2仪表设备的操作及维护保养人员应经过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8.3.3特殊仪表的维护人员应接受专门培训,才能进行仪表的维护调校工作;放射性仪表应指定专职维护人员,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8.3.4严格执行仪表设备的定期检查、强制保养制度,搞好计划检修工作。备用仪表应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8.3.5仪表运行时如发现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8.3.6常规仪表校验严禁使用超期未检或检定不合格的标准仪器。

  9 控制系统管理

  控制系统主要包括集散控制系统(dcs)、紧急停车系统(esd)、可编程控制器(plc)、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ipc)以及在先进过程控制(apc)和优化过程控制(opc)系统中使用的上位计算机等。

  9.1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选型原则

  9.1.1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的选型应以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系统可靠为原则。

  9.1.2选型时应考虑到公司机型的相对集中,新老系统的过渡配合,系统联网,以及性能价格比诸因素,在多方询价,择优选择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专家评审确定并按规定报批。

  9.2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更新改造原则

  9.2.1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需要更新改造时,应由生产部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进行评审,作出鉴定意见后,按规定程序报批。

  9.2.2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考虑更新改造。

  9.2.2.1实际使用年限超过十年,系统老化,硬件故障频繁,影响安全生产。

  9.2.2.2机型早已淘汰,备品配件无来源。

  9.2.2.3软件版本落后,且无法升级,功能开发受阻,不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

  9.2.2.4工艺改造需要更新。

  9.2.2.5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的报废手续应在新系统正常运行半年后办理。

  9.3对已投入使用的控制系统,如果需要改变控制方案,或增加仪表回路,应办理审批手续。

  9.4控制系统的日常维护

  9.4.1系统点检制度

  9.4.1.1电仪车间应加强对系统的日常维护检查,根据系统的配置情况,制定系统点检标准,并设计相应的点检表格。

  9.4.1.2系统点检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主机设备的运行状态。

  b、外围设备(包括打印机、拷贝机等)的投用情况和完好状况。

  c、各机柜的风扇(包括内部风扇)运转状况。

  d、机房、操作室的温度、湿度。

  9.4.1.3点检记录要字迹清楚、书写工整,并定期回收,妥善保管。

  9.4.2系统周检制度

  9.4.2.1电仪车间应根据规定,制定周检项目、内容和合理的周期,并做好dcs系统周检记录。系统周检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a、确认冗余系统的功能和切换动作是否准确可靠。

  b、清洗过滤网。

  c、清洗crt。

  d、检查风扇及风扇的保护网。

  e、定期清洗打印机。

  f、清洗机房内设备的表面灰尘。

  g、系统中的电池按期更换。

  h、定期对运动机件加润滑油。

  i、检查供电及接地系统,确保符合要求。

  9.4.2.2系统周检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填写缺陷记录,并立刻组织人员处理解决。

  9.4.3系统硬件管理

  9.4.3.1系统硬件电仪车间(应有专人负责保养,按规定进行点检、周检和维护。

  9.4.3.2建立系统硬件设备档案,内容应名细到主要插件板,并作好历次设备、卡件变更记录。

  9.4.3.3系统硬件的各种资料要妥善保管,原版资料要归档保存。

  9.4.3.4在线运行设备检修时,要严格执行有关手续,按照规定,做好防范措施。

  9.4.4系统软件管理

  9.4.4.1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必须有双备份,并妥善保管在防磁金属柜内;控制系统的密码或键锁开关的钥匙要由专人保管,并严格执行规定范围内的操作内容。软件备份要注明软件名称、修改日期、修改人,并将有关修改设计资料存档。

  9.4.4.2系统软件无特殊情况严禁修改;确需修改时,要严格按照申请、论证手续,主管经理批准后实施。

  9.4.4.3应用软件在正常生产期间不宜修改。按工艺要求确需重新组态时,要有明确的修改方案,并由生产管理部门、工艺车间和仪表负责人共同签字后方可实施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9.4.4.4软件各种文本修改后,必须对其他有关资料和付盘作相应的修改。

  9.4.4.5由通用计算机、工业控制微机组成的控制、数据采集等系统,应执行专机专用,严禁任何人运行与系统无关的软件,以防病毒对系统的侵袭。

  9.4.4.6工艺参数、联锁设定值的修改,要办理联锁工作票后方可进行改动。

  9.4.4.7对重大系统改动时,要按软件开发程序进行,即建立命题,制定方案、组态调试、模拟试验、小样试运行、组态鉴定等过程。通过技术鉴定的软件,要做好文件登记并复制软盘,妥善保存。

  9.4.5机房管理

  9.4.5.1机房是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的重要工作场所和核心部位,要认真做好安全工作,非机房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严禁进入,进入机房人员应按规定着装。进入机房作业人员必须采取静电释放措施,消除人身所带的静电。

  9.4.5.2机房内应清洁无尘并确保满足以下条件:

  温度18-24℃ 变化率<3℃/hr

  湿度40-60% 变化率<6%/hr

  9.4.5.3机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带入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不得在机房内吃东西、喝饮料、机柜上下不得堆放杂物。

  9.4.5.4机房必须经常清扫,及时补充新鲜空气。

  9.4.5.5机房内的消防设施要齐全,并定期进行检查。

  9.4.5.6机房电缆通道要有防鼠措施,以防鼠害。

  9.4.5.7在装置运行期间,控制系统机房内禁止使用移动通讯工具。

  9.4.6系统电源管理

  9.4.6.1系统供电及接地系统必须符合标准,ups电源是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的专用电源,不得接用其他任何负载。

  9.4.6.2机房,操作室的维修用电、吸尘器、电风扇、空调机用电及其他临时性用电一律不得接入计算机电源系统。

  9.4.6.3控制室的各项管理由生产车间负责。

  9.5控制系统故障处理和检修管理。

  9.5.1日常维护检修工作由电仪车间负责,电仪车间应明确日常维护检修工作的内容、范围并建立岗位责任制。

  9.5.2应加强控制系统故障管理,制定控制系统故障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处理突发故障的能力。系统运行时如发现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9.5.3系统大检修工作应与装置大检修同步进行,根据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配置制定出相应的大检修表格。

  9.5.4系统的大检修

  控制系统的大修原则上随装置停工大修同步进行。大修时要对系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工作;要进行系统的调试、诊断、维护和系统联校工作,并对联锁系统进行确认;大修期间还要对系统外围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控制系统的检修应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8-20xx)要求进行。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各类接地系统,电缆连接情况检查,不同接地极之间的绝缘状况检查;接地电阻阻值检查。

  (2)清除设备内部,尤其是插板上的灰尘。

  (3)全部风扇的清洗。

  (4)供电系统检查,包括各种电源电压测试及调整。

  (5)设备进行离线诊断。

  (6)冗余系统切换动作检查。

  (7)外围设备(包括打印机、拷贝机等)清洗和检查。

  (8)模拟量i/0、数字量i/o逐点校验。

  (9)全部软件诊断。

  (10)检查并根据需要修改应用软件。

  9.5.5系统大检修应达到的标准

  (1) 停机检修后的全部硬件设备的功能及技术性能达到相应的技术要求,并通过诊断程序检查、诊断结果良好。

  (2) 检修或重新组态后,对系统基本功能进行调试,使其符合相应技术要求和设计指标,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功能运行正常,达到设计指标,人机界面工作正常。

  (3) 冗余设备及部件达到良好的备用状态。

  (4) 检修记录完整、准确。

  9.6控制系统的备件管理,要达到以下要求:

  9.6.1备品配件要有专门的帐卡,要随时掌握备件配件的储备情况,保持一定数量的备品配件储备,以保证控制系统的稳定运行。

  9.6.2保管储存控制系统备品配件的环境,必须符合要求的保管条件。

  9.6.3在装置停工检修期间,要对备件进行通电试验,确保其处于备用状态。

  9.7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完好标准

  9.7.1过程控制计算机的使用质量优良、符合技术要求。

  9.7.1.1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各硬件设备的功能达到相应产品的技术要求。

  9.7.1.2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功能运行正常,达到设计指标,人机界面(显示画面、打印、制表、键盘输入、状态指示等)工作正常。

  9.7.1.3冗余设备及部件处于良好备用状态,系统利用率达到99.9%以上。

  9.7.2过程控制计算机检修质量优良、符合技术要求

  9.7.2.1停机检修后的设备,必须通过诊断程序检查,诊断结果良好。

  9.7.2.2检修或重新组态后必须对系统基本功能进行调试,使其符合相应的技术要求和设备指标。

  9.7.3 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安装、维护质量优良,符合技术要求

  9.7.3.1计算机系统安装应符合相应规范,布线整齐、安装牢固、接地电阻不大于技术指标要求。

  9.7.3.2外部环境(机房温度、湿度、洁净度、亮度、电源、防雷、防静电的接地系统、防干扰、抗振动)满足系统正常运行的要求。

  9.7.3.3各种设备外观整洁,铭牌清晰,零部件完整无缺,无严重损伤、锈蚀和变形。

  9.7.3.4打印字迹清晰,颜色分明,打印纸符合要求。

  9.7.3.5 机柜通风系统运行良好。

  9.7.4有单独的技术档案,技术资料完整,记载明细,重要的软件资料和载体存档保管,资料和载体包括:

  a、 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载体(磁盘、磁带、纸带、卡片等)。

  b、 系统应用软件的全部设计资料。

  c、 各种设备的.安装使用说明书。

  d、 系统配置及接线图。

  e、 检修、调试、运行点检记录。

  f、 操作、维护、检修规程。

  10 联锁保护系统管理

  10.1 联锁管理职责

  10.1.1生产部是联锁系统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制度、相应考核办法的制定及运行管理的考核工作。

  10.1.2车间主任要定期研究本车间联锁系统的运行情况,检查、督促主管部门抓好联锁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联锁系统投用率为100%,且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10.1.3生产部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公司联锁系统的管理细则,并负责联锁系统日常管理工作,解决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制订停用联锁系统的整改或更新改造方案并实施。

  10.1.4电仪车间负责联锁系统的日常管理及摘除、恢复的执行。

  10.2联锁系统的运行管理

  10.2.1根据联锁系统的重要性,各级管理部门应落实专人负责的制度,加强关键设备和关键工艺参数的联锁系统运行管理;

  10.2.2凡涉及联锁系统正常运行的维护、检修、操作及联锁系统的任何变更(包括接线改变;仪表设备、器件改型或增删、联锁原理、功能变更和设定值变更等)都必须按照《变更管理制度,执行变更手续;

  10.2.3各生产车间在处理联锁系统时,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仪表人员事先必须研究联锁系统图纸,确定工作方案,采取可靠措施,经车间主任同意后执行,操作过程中有人员监护,以防误操作,处理后要在要在相应的资料、图纸上标注。生产部应在一周内将联锁变更申请书和联锁变更验收表复印件报公司设备管理部备案。

  10.2.4联锁系统必须做到资料图纸齐全、准确,并建立相应的设备档案。

  10.2.5对新增的联锁系统,生产经营单位主管部门应向仪表车间(仪表保运队伍)下达正式任务书和全套图纸资料。(

  10.2.6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联锁系统必须投入使用(自动),不得随意解除或改为手动操作。

  10.2.7在生产装置正常运行,联锁系统投入使用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准调整联锁系统的动作设定值。

  10.2.8联锁系统的盘前开关、按钮均由操作工操作;盘后开关、按钮均由仪表人员操作。仪表工处理联锁系统中的问题时,如果涉及到盘前开关、按钮等,必须事先和工艺负责人联系,由操作工进行操作。仪表工处理完毕后,必须及时通知操作工,由操作工确认工艺状况,将开关、按钮等复位。

  10.2.9 现场关键联锁仪表应配有联锁警示标识。

  10.2.10工艺操作工必须接受联锁系统操作的相关培训,不得随意操作联锁按钮、开关等。

  10.2.11 长期停用的仪表联锁系统,电仪车间应落实防范措施,提出整改计划和责任人,经电仪车间主任批准并留档后,报生产部。

  10.3联锁系统的维护与检修

  10.3.1各生产车间应加强联锁系统维护、检修工作的管理,在岗位责任制和巡回检查制等有关制度中,要落实联锁系统方面的内容、时间、方法和专职维护人员。

  10.3.2对有专业交叉的联锁系统,使用单位应明确划分专业界面,避免在管理和维护检修方面出现死角。

  10.3.3与联锁系统有关的仪表、设备、附件和电源开关的合/断位置,一定要有清晰明显标记;进口设备应有中英文对照标记;紧急停车按钮和重要的开关要配有护罩,并保持完好。

  10.3.4要重视对联锁系统所用电源、气源和其他滤尘、排热等辅助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并制定相应的规定,认真执行。

  10.3.5联锁系统的备品配件要有足够的保证,并应定期检查其备用状态是否符合规定和要求。

  10.3.6电仪车间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参照有关技术文件,明确规定联锁系统中所用器件、仪表、设备的使用周期或年限,并定期更换。

  10.3.7联锁系统的检修,应编制详细的检修计划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检修必须严格按照检修计划和检修规程进行,不得随意甩项和漏项。

  10.3.8联锁系统中所有器件(包括一次检测元件)、仪表、执行器都应在停车大修时进行全面检查、清洗、校验或标定。对于达不到装置运行周期要求而又必须进行检修的仪表和元器件,应在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的条件下,使之脱离联锁系统后进行。

  10.3.9联锁系统经过检修或长期停用后重新投用之前,必须进行系统联校,重要的联锁系统在联校时还应由有关的机械、电气、工艺专业人员共同检查和确认,并经动作试验至少两次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0.3.10对备用设备及辅助油泵等自启动联锁系统,凡工艺条件许可的,应定期进行试验:如工艺不容许进行试验的,应由仪表专业人员作模拟实验,并由工艺、电气人员参加确认。

  10.3.11对有安全措施的联锁系统,在系统联校动作正常的情况下,还应检查系统在突然中断供电、供风时,执行器能否最终趋向或保持在确保工艺过程安全所要求的位置上。(

  10.3.12联锁系统所有的检修和试验结果,生产部及电仪车间均应详细记入档案。

  11 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管理

  11.1凡新建、扩建、改建的石油化工生产装置及贮运设施,如有可燃、有毒气体意外泄漏可能的,无论是引进项目还是国内配套项目,必须按照“三同时”原则配备可燃、毒性气体检测报警仪;各生产部应参与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表工程的管理,工程结束后,必须与安环质监部一起对报警仪安装工程进行验收。

  11.2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配置、选型应严格执行《石油化工使用单位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3063-1999)的规定。报警仪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可燃气体报警器的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应符合国家法定要求,并取得国家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国家指定防爆检验部门发放的防爆合格证。

  (b) 技术先进、质量稳定、反应灵敏、便于维修、保证备品备件的供应。

  (c) 根据使用场所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选择检测器的防爆类型;根据使用场所被检测的可燃性气体的类别、级别、组别,选择检测器的防爆等级、组别。

  (d)当使用场所存在能使检测元件中毒的硫、砷、磷、卤素化合物等介质时,应选择抗毒性检测器。

  (e)多点式指示报警器应具有相对独立、互不影响的报警功能,并能区分和识别报警场所的位号。

  11.3可燃、毒性气体报警器的安装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

  (a)根据可燃、毒性气体的密度和主导风向,确定检测器的安装高度和位置。

  (b)检测器宜安装在无冲击、无振动、无强电磁场干扰的场所。

  (c)尽可能减少雨水对检测元件的影响。

  (d)指示报警器或报警器的安装安置,应考虑便于操作和监测的原则、报警器应有其对应检测器所在位置的指示标牌或检测器的分布图。

  (e)检测器的安装和接线应按制造厂规定的要求进行,并应符合防爆仪表安装接线的有关规定。

  11.4 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及检修管理。

  (a)报警器的运行指标: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应为100%,并列入生产部考核范围,安环质监部组织考核评比工作。

  (b)报警器专业管理以电仪车间为主,生产部、安环质监部、生产车间共同负责。已安装的报警器一律要在安环质监部及电仪车间的《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台帐》上登记,并详细记载变更情况。

  (c)检测器为隔爆型时,不得在超出规定的条件范围下使用;在仪表通电情况下,严禁拆卸检测器。

  (d)每日巡回检查时,应按动试验按钮,检查指示、报警系统是否工作正常;经常检查检测器是否意外进水,防止检测元件浸水受潮后影响其工作性能。

  (e)报警器每年至少应进行“三校一检定”,即每 3个月应校验一次,填写《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校验记录》;每年进行一次检定,填写《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记录》。校验人员须持证上岗,也可委托有资质单位校验,检定工作由资质单位负责。

  (f) 工艺运行人员在使用、操作报警仪之前,必须接受仪表设备厂家或电仪车间的使用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操作使用。

  11.5 气体报警器标定时应采用经计量行政部门批准、颁布并具有相应标准物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提供的标准气体。

  11.6气体报警器的停运、拆除应报安环质监部审批后方能进行。

  12 在线分析仪表管理

  12.1在线分析仪表的配置、选型应遵循《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sh3005-1999),电仪车间应参与在线分析仪表的选用和配置。在线分析仪表选型应考虑以下原则:

  12.1.1选用的在线分析仪表应技术成熟、性能可靠,操作、维修简便。

  12.1.2选用的分析仪表技术应满足被分析介质的操作温度、压力和物料性质的要求;仪表的各种技术指标,必须满足工艺流程要求。

  12.1.3用于腐蚀性介质测量或安装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在线分析仪表,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2.1.4用于控制系统的分析仪表,其线性范围和响应时间须满足控制系统的要求。

  12.1.5当在线分析仪表需要与dcs进行数据通信时,应有通用的通信接口,其通信协议、通信速率应和dcs系统一致。

  12.2在线分析仪表的使用、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检修的管理。

  12.2.1生产部应建立和健全在线分析仪表运行、维护、校验、检修等各种规程。

  12.2.2在线分析仪表的操作及维护保养人员应经过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12.2.3严格执行在线分析仪表有关定期检查,定期校验制度,搞好计划检修工作。在线分析仪表的维护、检修及校验应根据《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5-20xx)的要求及相应在线分析仪表说明书中的要求进行。

  12.2.4在线分析仪表运行时如发现示值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12.2.5各种标准仪器应按有关计量法规要求进行周检,严禁使用超期未检或检定不合格的标准仪器。标定时应采用经计量行政部门批准、颁布并具有相应标准物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提供的标准气体。

  12.2.6对参加联锁的在线分析仪表进行维护检修时,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联锁系统的运行管理的要求进行。

  12.2.7对防爆型在线分析仪表进行维护检修,应严格按照本制度常规仪表管理的要求执行。

  12.2.8在线分析仪表的的大修随装置停工大修进行;大修期间要对在线分析仪表系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工作、要进行系统的调试、诊断、维护和系统联校工作。参加联锁的在线分析仪表还应进行联锁回路确认。

  13 基础资料管理

  13.1生产部和电仪车间应根据各自的管理职责范围,建立和完善仪表设备台帐、档案和基础资料。

  13.2生产部至少应建立dcs、esd等控制系统台帐、关键设备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台帐及其统计表、变更记录、在线分析仪表台帐、关键生产装置的pid图、pcd图、回路接线图等、重大缺陷记录、自动化仪表技术状况表、专业检查考核记录等。

  13.3安环质监部应建立可燃、毒性气体报警器台帐

  13.4电仪车间应建立健全如下资料台帐:

  (a)仪表专业管理制度、检维修规程等

  (b)dcs、esd、plc等控制系统台帐、系统验收记录、系统点检及故障处理记录、系统修改记录;系统设计资料、说明书、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系统备份盘等。

  (c)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台帐、联锁原理图/逻辑图、联锁工作票、联锁联调确认单、联锁系统统计表、月度联锁摘除清单、摘除联锁整改计划等。

  (d)可燃、毒性气体报警器台帐、检测点分布图、仪表说明书、回路图、校验及检定记录等资料。

  (e)所有仪表的设计资料、图纸(包括pid图、pcd图、回路接线图、平面布置图、仪表安装图、电缆敷设图等),选型资料、说明书、随机资料、配套仪表及其它设备资料和相关图纸,安装调试记录、验收记录、检修校验记录等。

  (f)自动化仪表技术状况表。

  (j)仪表设备故障及缺陷记录等。

  14 仪表电源、气源管理

  14.1仪表气源管理:

  14.1.1净化后的气体中不应含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腐蚀性气体(或蒸汽)。在操作压力下的气源露点,应比工作环境或历史上当地年极端最低温度至少低10℃。

  14.1.2控制室内应设供气系统压力的监视与报警。

  14.1.3每日对供气系统(空气罐、阀门、管线、过滤器、减压阀、压力表等)巡回检查一次。

  14.1.4每周至少一次对在用的过滤器进行排空(视仪表供气品质及安装地点可适当增加排空次数)。定期对装置最低点处的排污阀进行排空。

  14.2仪表电源管理:

  14.2.1新上、改扩建大型项目或关键装置中,控制系统电源进线应采用两路或三路ups电源供电。

  14.2.2定期对供电系统的各部位进行巡回检查,检查电源箱、电源分配器、各开关、熔断器等部件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

  14.2.3对并联使用的电源箱,在线检查其运行情况,每个电源箱的输出电流均不得超过其额定值。

  14.2.4供电系统中的开关、电源分配器、供电端子排的标识必须准确清晰。对脱落、丢失的标签,模糊不清的字迹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14.2.5供电系统的各设备,应当有完善的防止小动物随意进入的措施。

  14.2.6仪表盘(柜)的仪表供电开关宜留有至少10%备用回路。严禁从仪表电源上向非仪表负载供电;严禁从仪表电源上搭接临时负载。

  15 检查与考核

  15.1电仪车间每季度对各车间的仪表设备进行检查。各车间应组织车间人员定期检查或日常检查。

  15.2对仪表设备,按以下技术指标进行检查、考核:

  (a)仪表完好率≥95%;使用率≥95%;控制率≥90%;泄漏率≤0.5‰;

  (b)分析仪表完好率、使用率≥90%。

  (c)联锁系统投用率为100%;

  (d)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安装率、完好率和使用率为100%;

自动控制管理制度6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仪器仪表、自动控制系统、安全联锁系统(以下简称“仪表设备”)的管理工作,提高仪表设备管理水平,保障仪表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确保生产平稳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

  2)、本制度所称仪表设备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类检测仪表、自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分析仪器仪表、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及其辅助单元等。

  3)、仪表设备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对仪表设备从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管理,使仪表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4)、本制度规定了安全联锁系统投运与摘除的具体要求。

  5)、本制度规定了仪器仪表、自动控制系统及安全联锁系统的检修和维护保养的相关要求。

  6)、本制度规定了仪器仪表、自动控制系统及安全联锁系统的管理和仪表部门日常维护的相关要求。

  三、管理机构与职责范围

  1)、仪表设备由制造部仪表负责归口管理。

  2)、在线分析仪表由质量技术部负责归口管理。

  3)、制造部仪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仪表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公司有关的仪表设备管理工作的要求。

  (二)组织制定和修订公司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

  (三)检查落实本部门执行仪表设备管理制度的情况。

  (四)参与新建装置、重大更新和技术改造等项目中仪表设备的规划、设计选型等前期管理工作。

  (五)负责审查仪表设备零购、更新、报废及检修计划。

  (六)负责审核仪表设备的检修项目及方案,参与重要仪表项目验收工作。

  (七)负责组织仪表设备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的交流及先进管理经验的交流及推广应用。

  (八)组织公司重大仪表设备事故调查与分析。

  (九)负责公司仪器、仪表、安全联锁系统及自动控制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保养。

  (十)负责本部室各类台账的记录工作。

  4)、质量技术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在线分析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公司有关的在线分析设备管理工作的要求。

  (二)组织制定和修订公司在线分析设备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

  (三)检查落实本部门执行在线分析设备管理制度的情况。

  (四)参与新建装置、重大更新和技术改造等项目中在线分析设备的规划、设计选型等前期管理工作。

  (五)负责审查在线分析设备零购、更新、报废及检修计划。

  (六)负责审核在线分析设备的检修项目及方案,参与重要在线分析项目验收工作。

  (七)负责组织在线分析设备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的交流及先进管理经验的交流及推广应用。

  (八)组织公司重大在线分析设备事故调查与分析。

  (九)负责公司在线分析设备日常维护与运行。

  (十)负责本部门各类台账的记录工作。

  5)、仪器仪表使用部门生产运行部对仪器仪表的完好率进行监督;健康安全环保部对仪表设备部门的仪表完好率、仪表台账、记录等进行监督检查。

  四、内容

  一)、仪表设备的前期管理

  1、仪表设备的前期管理是全过程管理中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竣工、投运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综合管理的重要内容,为使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率最高,必须重视前期管理工作。

  2、仪表设备主管人应编制公司仪表设备计划。

  3、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对新建、改扩建等项目中仪表设备进行设计审查,依据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对设计选型的可靠性、维修性、适用性、经济性、先进性、安全性提出要求。

  4、仪表设备采购计划要坚持质量第一、性能价格比高和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的原则,严格进厂质量验收,进口设备应有必备的维修配件;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或组织主要仪表设备的采购计划,并签订技术协议。

  5、仪表设备施工必须按设计要求及《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h3521-1999)进行。在新建、改扩建工程中负责仪表设备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具有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的能力,具有健全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6、仪表主管部门应参与或负责仪表设备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调试、竣工资料移交等方面的工作。施工单位在移交时,竣工验收必须按设计要求及《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3-20xx)、《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h3521-1999)进行,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交接,要做到竣工资料齐全。

  二)、仪表设备分类管理

  1、仪表设备按以下类别进行分类:

  常规仪表;过程控制仪表;联锁保护系统仪表;在线分析仪表;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及其他仪表

  2、常规仪表管理

  (1)、常规仪表是指一般情况下通用的检测仪器仪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辅助单元及其附件等。

  (2)、常规仪表选型应考虑以下原则

  ①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仪表选型应综合考虑其安全可靠性、技术先进性、经济性。

  ②选用的仪表应是经过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合格产品。优先选用经gb/t19000 或iso9000 标准认证的产品或符合国际标准的产品。在工程设计中不得采用未经工业鉴定的试制仪表。选用的仪表需考虑外壳防护等级(ip)适应使用环境。

  ③仪表选型应考虑目前使用现状和发展规划,主流机种力求统一。

  ④仪表选型应有利于全厂或区域性的集中控制和集中管理,有利于系统集成、信息集成、功能集成,提高使用部门生产管理水平。

  ⑤对于新建或改造装置的常规仪表配置、选型应遵循《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sh3005-1999)之规定,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或组织对设计资料进行审查。

  3、防爆型仪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根据使用场所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选择仪表的防爆类型并满足等级要求。仪表的安装,配线应按安装场所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类别、级别、组别确定安装敷设方式。

  ②防爆型仪表及其辅助设备、管件、连接件、密封件均应有合法的防爆合格证,其构成的系统应符合整体防爆的设计要求。

  ③防爆型仪表检修时不准更改零部件的结构,材质。

  ④在危险场所对原有的防爆型仪表进行更新、改造时,必须审定仪表的防爆性能,不得随意降低防爆等级。

  ⑤在危险场所新增仪表测控回路及其他回路,其防爆等级不得低于区域内其它仪表防爆等级。

  4、放射性仪表现场要有明显的警示标记,安置使用应符合国家规范。

  5、 常规仪表的使用、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检修要求。

  ①仪表部门应建立和健全常规仪表运行、维护、校验、检修等各种规程和管理制度。

  ②仪表设备的操作及维护保养人员应经过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③特殊仪表的维护人员应接受专门培训,才能进行仪表的维护调校工作;放射性仪表应指定专职维护人员,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④严格执行仪表设备的定期检查、强制保养制度,搞好计划检修工作。备用仪表应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⑤仪表运行时如发现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⑥常规仪表校验严禁使用超期未检或检定不合格的标准仪器。各种标准仪器应按有关计量法规要求进行周检。

  ⑦仪表作业前应办理相关工作票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方可执行;在进行仪表系统内部日常检修、维护时,可办理仪表内部检维修作业票,由仪表部门内部签发;在对现场仪表变送器、流量计、温度计、压力表、调节阀定位器进行检修维护且不对外界产生影响时,必须办理仪表检修作业票(内部),由当班调度长签字确认后执行;在对仪表系统进行检维修,对外界系统产生影响的作业时,(如调节阀拆卸作业、调节阀抽堵盲板等),必须办理设备检修作业等相关票证,由健康安全环保部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作业。

  ⑧常规仪表的检修一般随装置停工检修进行,在检修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修计划,准备必要的备品备件、检修材料、工具和标准表,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检修计划、方案,需要委托的检修项目应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⑨仪表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1~07008-20xx)要求进行;在每个检修周期内, 应对每台仪表进行检查校验。

  ⑩仪表单机校验后应进行回路联校,参加联锁的仪表还应进行联锁回路确认。

  三)、仪表保温和防冻防凝管理

  1、每年十月十五日至下一年的三月底为冬季防冻防凝期。

  2、每年十月十五日前,生产装置上所有需要采用隔离液的,应灌充防冻液或甲醇等;对不灌充防冻液的回路(如介质为风、本介质)应定期放水(视情况而定),并做好记录。

  3、建立仪表保温和防冻防凝管理责任制,防冻防凝工作必须落实到人,要有台帐记录,做到有据可查。

  4、根据季节特点,对易冻、易凝、在风口位置的出口,封包保温伴热情况要加强检查(既要防止保温不足而使有介质冷凝又要防止保温过高而使防冻液汽化),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5、对仪表空气储罐罐及所有的空气过滤器每周应放水一次,并做好放水时间和积水情况的记录,如发现积水,应增加放水次数。仪表检维修部门应分别建立遇寒流、零度以下、零下3度以下的仪表防冻保暖的预案。

  6、对引压管线、控制阀、变送器,当停用时应关闭出口阀,打开放空阀,对于控制阀要求车间(作业区)关闭上、下游阀,打开放空阀。

  7、对于常温下易凝介质,做好全年保温防凝工作。

  四)、控制系统管理

  1、控制系统主要包括:集散控制系统(dcs)、紧急停车系统(esd)、可编程控制器(plc)、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ipc)以及在先进过程控制(apc)和优化过程控制(opc)系统中使用的上位计算机等。

  2、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选型原则

  1)、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的选型应以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系统可靠为原则,并优先在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推荐的主流机型中选择;

  2)、选型时应考虑到公司机型的相对集中,新老系统的过渡配合,系统联网,以及性能价格比诸因素,在多方询价,择优选择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专家评审确定并按规定报批;

  3、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更新改造原则

  (1)、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需要更新改造时,由仪器仪表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进行评审,作出鉴定意见后,按规定程序报批。

  (2)、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考虑更新改造。

  ①、实际使用年限超过十年,系统老化,硬件故障频繁,影响安全生产。

  ②、机型早已淘汰,备品配件无来源。

  ③、软件版本落后,无法升级,功能开发受阻,不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

  ④、工艺改造需要更新。

  ⑤、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的报废手续应在新系统正常运行半年后办理。

  4、对已投入使用的控制系统,如果需要改变控制方案,或增加仪表回路,应办理审批手续。

  5、条控制系统的日常维护

  (1)系统点检制度

  ①、仪表 (仪表保运)应加强对系统的日常维护检查,根据系统的配置情况,制定系统点检标准,并设计相应的点检表格。

  ②、系统点检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主机设备的运行状态。

  b、外围设备(包括打印机、拷贝机等)的投用情况和完好状况。

  c、各机柜的风扇(包括内部风扇)运转状况。

  d、机房、操作室的温度、湿度。

  ③、点检记录要字迹清楚、书写工整,并定期回收,妥善保管。

  (2)系统周检制度

  ①、仪表 (仪表保运)应根据设备保养手册的规定,制定周检项目、内容和合理的周期,并做好dcs系统周检记录。

  ②、系统周检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a、确认冗余系统的功能和切换动作是否准确可靠。

  b、清洗过滤网。

  c、清洗crt。

  d、检查风扇及风扇的保护网。

  e、定期清洗打印机。

  f、清洗机房内设备的表面灰尘。

  g、系统中的电池按期更换。

  h、定期对运动机件加润滑油。

  i、检查供电及接地系统,确保符合要求。

  ③、系统周检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填写缺陷记录,并立刻组织人员处理解决。

  (3)系统硬件管理

  ①、系统硬件仪表 (仪表保运)应有专人负责保养,按规定进行点检、周检和维护。

  ②、建立系统硬件设备档案,内容应名细到主要插件板,并作好历次设备、卡件变更记录。

  ③、系统硬件的各种资料要妥善保管,原版资料要归档保存。

  ④、在线运行设备检修时,要严格执行有关手续,按照规定,做好防范措施。

  (4)系统软件管理

  ① 、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必须有双备份,软件备份要注明软件名称、修改日期、修改人,并将有关修改设计资料存档。

  ②、系统软件无特殊情况严禁修改;确需修改时,要严格按照申请、论证手续,主管领导及部门经理批准后实施。

  ③、应用软件在正常生产期间不宜修改。按工艺要求确需重新组态时,要有明确的修改方案,并由生产运行部、工艺室和仪表负责人共同签字后方可实施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④、由通用计算机、工业控制微机组成的控制、数据采集等系统,应执行专机专用,严禁运行与系统无关的软件,以防病毒对系统的侵袭。

  ⑤、对重大系统改动时,要按软件开发程序进行,即建立命题,制定方案、组态调试、模拟试验、小样试运行、组态鉴定等过程。通过技术鉴定的软件,要做好文件登记并复制软盘,妥善保存。

  ⑥、新安装的仪表自控系统,在投入运行之前,确认各工序控制点及联锁、报警装置接线端子编号与图纸必须相符,发现有误应及时查明原因,若有变更,保存好变更单和更改记录,变更单必须有相关领导签字

  (5) 机房管理

  ①、机房(工程师站)是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的重要工作场所和核心部位,要认真做好安全工作,非机房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严禁进入,进入机房人员应按规定着装。进入机房人员必须采取静电释放措施,消除人身所带的静电。

  ②、机房内应清洁无尘并确保满足以下条件:

  温度18-24℃ 变化率<3℃/hr

  湿度40-60% 变化率<6%/hr

  ③、机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带入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不得在机房内吃东西、喝饮料、机柜上下不得堆放杂物。

  ④、机房必须经常清扫,及时补充新鲜空气。

  ⑤、机房内的消防设施要齐全,并定期进行检查。

  ⑥、机房电缆通道要有防鼠措施,以防鼠害。

  ⑦、 在装置运行期间,控制系统机房内禁止使用移动通讯工具。

  (6)系统电源管理

  ①、系统供电及接地系统必须符合标准,ups 电源是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的专用电源,不得接用其他任何负载。

  ②、机房,操作室的维修用电、吸尘器、电风扇、空调机用电及其他临时性用电一律不得接入计算机电源系统。

  ③、控制室的各项管理由生产车间负责。

  五)、控制系统故障处理和检修管理

  1、日常维护检修工作由电仪室 (仪表保运)负责,仪表 (仪表保运)应明确日常维护检修工作的内容、范围并建立岗位责任制。

  2、应加强控制系统故障管理,制定控制系统故障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处理突发故障的能力。系统运行时如发现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3、系统大检修工作应与装置大检修同步进行,根据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配置制定出相应的大检修表格。

  4、系统的大检修

  控制系统的大修原则上随装置停工大修同步进行。大修时要对系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工作;要进行系统的调试、诊断、维护和系统联校工作,并对联锁系统进行确认;大修期间还要对系统外围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控制系统的检修应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8-20xx)要求进行,具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各类接地系统,电缆连接情况检查,不同接地极之间的绝缘状况检查;接地电阻阻值检查。

  (2)清除设备内部,尤其是插板上的灰尘。

  (3)全部风扇的清洗。

  (4)供电系统检查,包括各种电源电压测试及调整。

  (5)设备进行离线诊断。

  (6)冗余系统切换动作检查。

  (7)外围设备(包括打印机、拷贝机等)清洗和检查。

  (8)模拟量i/0、数字量i/o 逐点校验。

  (9)全部软件诊断。

  (10)检查并根据需要修改应用软件。

  5、系统大检修应达到的标准

  (1) 停机检修后的全部硬件设备的功能及技术性能达到相应的技术要求,并通过诊断程序检查、诊断结果良好。

  (2) 检修或重新组态后,对系统基本功能进行调试,使其符合相应技术要求和设计指标,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功能运行正常,达到设计指标,

  人机界面工作正常。

  (3) 冗余设备及部件达到良好的备用状态。

  (4) 检修记录完整、准确。

  (5)、控制系统的备件管理,要达到以下要求:

  ①备品配件要有专门的帐卡,要随时掌握备件配件的储备情况,保持一定数量的备品配件储备,以保证控制系统的稳定运行。

  ②保管储存控制系统备品配件的环境,必须符合要求的保管条件。

  ③在装置停工检修期间,要对备件进行通电试验,确保其处于备用状态。

  (6)、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完好标准

  ①过程控制计算机的使用质量优良、符合技术要求

  a: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各硬件设备的功能达到相应产品的技术要求。

  b: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功能运行正常,达到设计指标,人机界面(显示画面、打印、制表、键盘输入、状态指示等)工作正常。

  c:冗余设备及部件处于良好备用状态,系统利用率达到99.9%以上。

  ②过程控制计算机检修质量优良、符合技术要求

  a:停机检修后的设备,必须通过诊断程序检查,诊断结果良好。

  b:检修或重新组态后必须对系统基本功能进行调试,使其符合相应的技术要求和设备指标。

  ③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安装、维护质量优良,符合技术要求

  a:计算机系统安装应符合相应规范,布线整齐、安装牢固、接地电阻不大于技术指标要求。

  b:外部环境(机房温度、湿度、洁净度、亮度、电源、防雷、防静电的接地系统、防干扰、抗振动)满足系统正常运行的要求。

  c:各种设备外观整洁,铭牌清晰,零部件完整无缺,无严重损伤、锈蚀和变形。

  d:打印字迹清晰,颜色分明,打印纸符合要求。

  e:机柜通风系统运行良好。

  ④有单独的技术档案,技术资料完整,记载明细,重要的软件资料和载体存档保管,资料和载体包括:

  a: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载体(磁盘、磁带、纸带、卡片等)。

  b:系统应用软件的全部设计资料。

  c:各种设备的安装使用说明书。

  d:系统配置及接线图。

  e:检修、调试、运行点检记录。

  f:操作、维护、检修规程。

  六)、联锁保护系统管理

  (一)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职责

  1、公司制造部是联锁系统的归口管理部门。制造部仪表负责管理制度、相应考核办法的制定及运行管理的考核工作。

  2、制造部机电仪、工艺各专业要定期研究公司联锁系统的运行情况,检查、督促主管部门抓好联锁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联锁系统投用率为100%,且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3、仪表系统工程师负责联锁系统的日常管理及摘除、恢复的执行。

  (二)联锁系统的运行管理

  1、根据联锁系统的重要性,各级管理部门应落实专人负责的制度,加强关键设备和关键工艺参数的联锁系统运行管理;

  2、凡涉及联锁系统正常运行的维护、检修、操作及联锁系统的任何变更(包括接线改变;仪表设备、器件改型或增删、联锁原理、功能变更和设定值变更等)都必须按照《联锁工作票管理规定》办理联锁工作票,各生产车间在处理联锁系统时,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仪表人员(保运人员)事先必须研究联锁系统图纸,确定工作方案,采取可靠措施,经车间负责人同意后执行,操作过程中有监护人员,以防误操作,处理后要在《联锁工作票》上详细记载并签字。动作实施后及时做好变更记录,要在相应的资料、图纸上标注。

  3、联锁系统必须做到资料图纸齐全、准确,并建立相应的设备档案。

  4、对新增的联锁系统,仪表归口管理部门应及时收集相应的全套图纸资料。

  5、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联锁系统必须投入使用(自动),不得随意解除或改为手动操作。

  6、在生产装置正常运行,联锁系统投入使用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准调整联锁系统的动作设定值。

  7、联锁系统的盘前开关、按钮均由操作工操作;盘后开关、按钮均由仪表人员操作。仪表工处理联锁系统中的问题时,如果涉及到盘前开关、按钮等,必须事先和工艺负责人联系,由操作工进行操作。仪表工处理完毕后,必须及时通知操作工,由操作工确认工艺状况,将开关、按钮等复位。

  8、现场关键联锁仪表应配有联锁警示标识。

  9、工艺操作工必须接受联锁系统操作的相关培训,不得随意操作联锁按钮、开关等。

  10、长期停用的仪表联锁系统,在落实防范措施,办理联锁工作票后,各生产生产运行部、技术保障部组织相关专业于每年一月份召开确认会议,提出整改计划和责任人,经主管领导批准并留挡后,由技术保障部电仪室存档。

  11、现场安装的各类仪表控制检测点及开关接点输出端子接线要牢固,其端子号码、仪表设备位号必须保证齐全、准确,不得丢失或调换;

  12、仪表检修人员,必须定期对现场仪表、联锁报警系统作全面的校验及检查工作,不允许继电器接点有超前或滞后现象;

  13、透平压缩机电液执行机构和调速器电液执行机构在每次启车前,通知仪表技术人员、自控系统维护人员和工艺操作人员共同作模拟试验。

  14、每月应由系统工程师负责组织系统维护人员进行一次对全厂联锁投入、切除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15、联锁保护系统正常投运时,操作人员必须随时监控操作画面运行情况并注意观察阀门的调整开度,报警值的动作情况,避免因联锁失灵,而造成不良后果。

  16、各工序联锁报警保护系统的极限值是依据整个工艺流程原理来运行,并按时间顺序进行数据组态的,因此工艺操作人员不允许随便改变设定参数,严禁操作人员或与dcs系统操作无关的人员在计算机上玩游戏或进行其它娱乐活动。如被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17、如果遇到特殊原因,某工序的设备需改变运行方式或某种物料操作指标有变化,需改变报警参数时,严禁工艺操作人员私自变更报警值,必须明确原因后,经生产副总经理或生产运行部经理认可后,由工程师操作站方可进入系统修改数据或下装程序。

  18、每次大修后开机时,应对现场仪表、联锁开关及调节执行机构进行模拟保护试验。试验时,应有运行操作人员、班组调度长、自控仪表维护人员到现场共同参加试验,试验合格后填写联锁保护试验单并签字确认。

  19、利用停机时间,由系统维护人员和仪表检修工负责清除现场仪表和中控室控制柜内外灰尘及表面锈迹。清理完毕,通电试验作好记录。

  20、运行中仪表电源突然中断,此时立即报告调度长,联系各工序要求保持稳定运行状态,同时通知仪表工迅速处理,恢复电源。

  21、如果没有及时恢复供电,应将各主要调节执行机构和紧急切断阀由自动状态切换为手动状态,遥控切换为就地控制,汽包液位由操作工现场监视,需两人进行并用对讲机告知液位的变化。

  22、在电源未恢复前,尽量维持各工序运行状态不变,减少不必要的操作,可维持短时间运行。

  23、如在处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应紧急停车。切断主要的控制阀,然后按正常停车顺序进行。

  24、被控设备、操作设备、执行器的机械部分、限位装置和联锁报警装置等,未经就地手动操作调整合适并证明工作可靠,不得进行远方操作。进行就地手动操作调整时,应有防止他人远方操作措施;规定在运行当中必须投入自动运行的按钮,不得私自切入手动,经发现或引起事故由生产运行部决定处理。

  25、自控仪表进行检修校验时,必须使用公司制定的工作票管理制度,严禁不办理工作票擅自进行各项检修工作,经发现罚款500元。

  26、检修调校工作结束后,由仪表工作人员同工作许可人到现场查看工作确实已全部完成,场地清洁,无工具材料遗漏后,方可投入使用。

  27、凡不经过系统工程师的同意,不允许任何人把u盘和可移动硬盘插入dcs操作站和工程师站,经发现罚款500元。

  28、工艺、仪表、电气、设备、安全等需要取数据,必须通过系统工程师和系统维护人员拷贝。

  29、系统维护人员必须保证自己的工作电脑无病毒,用专用u盘在其工作电脑上格式化u盘后拷贝,如因u盘拷贝引发电脑病毒引起控制站和操作站的死机,经发现对其系统维护人员进行严格处理。

  30、系统维护人员拷贝完成后,必须对专用u盘杀毒,防止电脑病毒侵入控制系统。

  31、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自动化操作规程使用与维护,造成联锁装置误动作,导致局部停车或全部停车事故和经济损失的职工、外来人员,由其所在的工作单位根据情节严重,分别追究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联锁系统的维护与检修

  联锁保护系统仪表的维护和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07007-20xx)要求进行.

  1、仪表归口管理部门应加强联锁系统维护、检修工作的管理,在岗位责任制和巡回检查制等有关制度中,要落实联锁系统方面的内容、时间、方法和专职维护人员。

  2、对有专业交叉的联锁系统,应明确划分专业界面,避免在管理和维护检修方面出现死角。

  3、与联锁系统有关的仪表、设备、附件和电源开关的合/断位置,一定要有清晰明显标记;进口设备应有中英文对照标记;紧急停车按钮和重要的开关要配有护罩,并保持完好。

  4、要重视对联锁系统所用电源、气源和其他滤尘、排热等辅助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并制定相应的规定,认真执行。

  5、联锁系统的备品配件要有足够的保证,并应定期检查其备用状态是否符合规定和要求。

  6、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有关技术文件,明确规定联锁系统中所用器件、仪表、设备的使用周期或年限,并定期更换。

  7、联锁系统的检修,应编制详细的检修计划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检修必须严格按照检修计划和检修规程进行,不得随意甩项和漏项。

  8、联锁系统中所有器件(包括一次检测元件)、仪表、执行器都应在停车大修时进行全面检查、清洗、校验或标定。对于达不到装置运行周期要求而又必须进行检修的仪表和元器件,应在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的条件下,使之脱离联锁系统后进行。

  9、联锁系统经过检修或长期停用后重新投用之前,必须进行系统联校,重要的联锁系统在联校时还应由有关的机械、电气、工艺专业人员共同检查和确认,并经动作试验至少两次合格后填写《联锁系统开车联校确认单》,方可投入使用。

  10、对备用设备及辅助油泵等自启动联锁系统,凡工艺条件许可的,应定期进行试验:如工艺不容许进行试验的,应由仪表专业人员作模拟实验,并由工艺、电气人员参加确认。

  11、对有安全措施的'联锁系统,在系统联校动作正常的情况下,还应检查系统在突然中断供电、供风时,执行器能否最终趋向或保持在确保工艺过程安全所要求的位置上。

  12、联锁系统所有的检修和试验结果,均应详细记入档案。

  八)、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管理

  1、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配置、选型应严格执行《石油化工使用单位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3063-1999)的规定。报警仪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可燃气体报警器的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应符合国家法定要求,并取得国家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国家指定防爆检验部门发放的防爆合格证。

  (2)、技术先进、质量稳定、反应灵敏、便于维修、保证备品备件的供应。

  (3)、根据使用场所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选择检测器的防爆类型;根据使用场所被检测的可燃性气体的类别、级别、组别,选择检测器的防爆等级、组别。

  (4)、当使用场所存在能使检测元件中毒的硫、砷、磷、卤素化合物等介质时,应选择抗毒性检测器。

  (5)、多点式指示报警器应具有相对独立、互不影响的报警功能,并能区分和识别报警场所的位号。

  2、可燃、毒性气体报警器的安装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

  (1)根据可燃、毒性气体的密度和主导风向,确定检测器的安装高度和位置。

  (2)检测器宜安装在无冲击、无振动、无强电磁场干扰的场所。

  (3)尽可能减少雨水对检测元件的影响。

  (4)指示报警器或报警器的安装安置,应考虑便于操作和监测的原则、报警器应有其对应检测器所在位置的指示标牌或检测器的分布图。

  (5)检测器的安装和接线应按制造厂规定的要求进行,并应符合防爆仪表安装接线的有关规定。

  3、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及检修管理。

  (1)报警器的运行指标: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应为100%,并列入考核范围,由健康安全环保部、技术保障部、生产运行部联合组织考核。

  (2)报警器专业管理技术保障部电仪室为主,安全、技术、计量、电气等部门共同负责。已安装的报警器一律要在设备管理部门及仪表保运的《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台帐》上登记,并详细记载变更情况。

  (3)检测器为隔爆型时,不得在超出规定的条件范围下使用;在仪表通电情况下,严禁拆卸检测器。

  (4)每日巡回检查时,应按动试验按钮,检查指示、报警系统是否工作正常;经常检查检测器是否意外进水,防止检测元件浸水受潮后影响其工作性能。

  (5)报警器每年至少应进行“三校一检定”,即每 3 个月应校验一次,填写《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校验记录》;每年进行一次检定,填写《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记录》。校验工作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自己做,校验人员须持证上岗,也可委托有资质单位校验,检定工作由有资质单位负责。

  (6) 仪表、工艺运行人员在使用、操作报警仪之前,必须接受仪表设备厂家或仪表保运车间的使用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操作使用。

  4、气体报警器每年应全面检修一次,维护和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5-20xx)要求进行。

  5、气体报警器标定时应采用经计量行政部门批准、颁布并具有相应标准物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提供的标准气体。

  6、气体报警器的停运、拆除应报安全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进行。

  九)、在线分析仪表的配置及选型:

  1、应遵循《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sh3005-1999),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在线分析仪表的选用和配置。在线分析仪表选型应考虑以下原则:

  (1)选用的在线分析仪表应技术成熟、性能可靠,操作、维修简便。

  (2)选用的分析仪表技术应满足被分析介质的操作温度、压力和物料性质的要求;仪表的各种技术指标,必须满足工艺流程要求。

  (3)用于腐蚀性介质测量或安装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在线分析仪表,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4)用于控制系统的分析仪表,其线性范围和响应时间须满足控制系统的要求。

  (5)当在线分析仪表需要与dcs 进行数据通信时,应有通用的通信接口,其通信协议、通信速率应和dcs 系统一致。

  (6)在线分析仪表归口管理部门为技术保障部质量环保室。

  2、在线分析仪表的使用、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检修的管理。

  (1)质量技术部应建立和健全在线分析仪表运行、维护、校验、检修等各种规程。

  (2)在线分析仪表的操作及维护保养人员应经过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3)严格执行在线分析仪表有关定期检查,定期校验制度,搞好计划检修工作。在线分析仪表的维护、检修及校验应根据《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5-20xx)的要求及相应在线分析仪表说明书中的要求进行。

  (4)在线分析仪表运行时如发现示值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5)各种标准仪器应按有关计量法规要求进行周检,严禁使用超期

  未检或检定不合格的标准仪器。标定时应采用经计量行政部门批准、颁布并具有相应标准物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提供的标准气体。

  (6)对参加联锁的在线分析仪表进行维护检修时,应严格按照本制度中安全连锁管理相关要求进行。

  (7)对防爆型在线分析仪表进行维护检修,应严格按照本制度中防爆型仪表的管理要求执行。

  (8)在线分析仪表的的大修随装置停工大修进行;大修期间要对在线分析仪表系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工作、要进行系统的调试、诊断、维护和系统联校工作。参加联锁的在线分析仪表还应进行联锁回路确认。

  3、在线分析仪表样品预处理装置的日常维护和检修管理。

  (1)应建立、健全在线分析仪表样品预处理装置的维护、检修规程,并严格执行。

  (2) 严格执行样品预处理装置定期检查制度,每日对样品预处理装置进行检查,确保待测样品温度、压力、流量等指标满足在线分析仪表技术要求。

  (3) 样品预处理装置运行时如发现异常和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4) 样品预处理装置的维护、检修应根据制定的规程及样品预处理装置说明书中的要求进行。

  (5) 装置停工检修时,应对在线分析仪表的样品预处理装置进行检修,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工作和系统调试、诊断、维护工作。

  五、基础资料管理

  1、制造部、质量技术部应根据各自的管理职责范围,建立和完善仪表设备台帐、档案和基础资料。

  2、制造部仪表应建立dcs、esd 等控制系统台帐、关键设备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台帐及其统计表、联锁工作票、可燃、毒性气体报警器台帐、在线分析仪表台帐、重大缺陷记录、自动化仪表技术状况表、专业检查考核记录等。

  3、仪表专业、仪表保运应建立健全如下资料台帐:

  (1)仪表专业管理制度、检维修规程等

  (2)dcs、esd、plc 等控制系统台帐、系统验收记录、系统点检及故障处理记录、系统修改记录;系统设计资料、说明书、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系统备份盘等。

  (3)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台帐、联锁原理图/逻辑图、联锁工作票、确认表、联锁系统统计表等。

  (4)可燃、毒性气体报警器台帐、检测点分布图、仪表说明书、回路图、校验及检定记录等资料。

  (5)所有仪表的设计资料、图纸,选型资料、说明书、随机资料、配套仪表及其它设备资料和相关图纸,安装调试记录、验收记录、检修校验记录等。

  (6)自动化仪表技术状况表。

  (7)仪表设备故障及缺陷记录等。

  六、仪表电源、气源管理

  1、仪表气源管理:

  (1) 净化后的气体中不应含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腐蚀性气体(或蒸汽)。在操作压力下的气源露点,应比工作环境或历史上当地年极端最低温度至少低10℃。

  (2) 控制室内应设供气系统压力的监视与报警。

  (3) 每日对供气系统(风罐、阀门、管线、过滤器、减压阀、压力表等)巡回检查一次。

  (4) 每周至少一次对在用的过滤器进行排空(视仪表供气品质及安装地点可适当增加排空次数)。定期对装置最低点处的排污阀进行排空。

  2、仪表电源管理:

  (1)新上、改扩建大型项目或关键装置中,控制系统电源进线应采用两路或三路ups 电源供电。

  (2)定期对供电系统的各部位进行巡回检查,检查电源箱、电源分配器、各开关、熔断器等部件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

  (3)对并联使用的电源箱,在线检查其运行情况,每个电源箱的输出电流均不得超过其额定值。

  (4)供电系统中的开关、电源分配器、供电端子排的标识必须准确清晰。对脱落、丢失的标签,模糊不清的字迹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5)供电系统的各设备,应当有完善的防止小动物随意进入的措施。

  (6)仪表盘(柜)的仪表供电开关宜留有至少10%备用回路。严禁从仪表电源上向非仪表负载供电;严禁从仪表电源上搭接临时负载。

  七、检查与考核

  1、制造部每季度组织各专业人员对各仪表设备进行检查。仪表专业应组织定期检查或日常检查。

  2、对仪表设备,按以下技术指标进行检查、考核:

  (1)仪表完好率≥95%;使用率≥95%;控制率≥90%;泄漏率≤0.5‰;

  (2)分析仪表完好率、使用率≥90%。

  (3)联锁系统投用率为100%;

  (4)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安装率、完好率和使用率为100%;

  八、技术保障部电仪室应及时获取和更新以下相关规范要求

  1、《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设计规范》(sh 3063-1999)。

  2、《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sh 3005-1999)。

  3、《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1~07008-20xx)。

  4、《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093-20xx)。

  5、《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程》(sh 3521-1999)。xxx

  6、《石油化工仪表自动化维护检修规程》

自动控制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仪器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以下简称“仪表设备”)管理工作,提高仪表设备管理水平,保障仪表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xx公司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仪表设备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对仪表设备从规划、设计、制造、选型、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管理,使仪表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仪表设备是指在我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类检测仪表、自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分析仪器仪表、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及其辅助单元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仪表车间。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范围

  第五条 仪表设备由仪表车间负责归口管理。仪表车间应设相应岗位和专职技术人员。仪表车间在主管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仪表设备的管理。

  第六条 仪表车间仪表设备管理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仪表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贯彻执行公司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程和规定。

  (二)组织制定和修订公司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

  (三)检查执行仪表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的情况。

  (四)参与新建装置、更新或技措等重点项目中仪表设备的规划、设计选型等前期管理工作。

  (五)负责审批仪表车间上报的仪表设备零购、更新计划,汇总到设备采购,负责审批仪表车间 上报的仪表设备报废、仪表检修计划。

  (六)负责审查或制定公司仪表设备及其系统的技改技措项目计划。

  (七)负责公司仪表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八)负责审核公司重要仪表设备的检修项目及方案,参与重要仪表项目验收工作。

  (九)负责组织仪表设备新产品、新技术的交流及管理经验交流。

  (十)参加公司仪表设备的重大事故调查与分析。及时上报仪表设备事故分析报告,及时上报仪表设备事故分析报告。

  (十一)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仪表设备台帐及档案。

  第三章 仪表设备的前期管理

  第七条 仪表设备的前期管理是全过程管理中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竣工、投运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综合管理的重要内容,为使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率最高,必须重视前期管理工作。

  第八条 仪表设备规划主要依据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方向、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的需要、仪表设备发展动态等因素。仪表车间负责制定本企业仪表设备规划。

  第九条 仪表车间应参与新建、改扩建等项目中仪表设备的设计审查,对设计选型的可靠性、维修性、适用性、经济性、先进性、安全性提出要求,坚持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

  第十条 仪表设备购置要坚持质量第一、性能价格比高和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的`原则,严格进厂质量验收,进口设备应有必备的维修配件。

  第十一条 在新建、改扩建工程中负责仪表设备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具有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的能力,具有健全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仪表设备施工必须按设计要求及《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h 3521-1999)进行。

  第十二条 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或负责仪表设备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调试、竣工资料移交等方面的工作。施工单位在移交时,竣工验收必须按设计要求及《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093-20xx)、《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h 3521-1999)进行,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交接。要做到竣工资料齐全,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应包括:

  (一)工程竣工图包括(装置整套仪表自控设计图纸及竣工图);

  (二)设计修改文件和材料代用文件

  (三)隐患工程资料和记录;

  (六)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四)仪表安装及质量检查记录;

  (五)电缆绝缘测试记录;

  (七)仪表风和导压管等扫线、试压、试漏记录

  (八)仪表设备和材料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九)仪表校验和试验记录;

  (十)回路试验和系统试验记录;

  (十一)仪表设备交接清单;

  (十二)报警、联锁系统调试记录;

  (十三)智能仪表、dcs、sis、plc组态记录工作单;

  (十四)未完工程项目明细表等。

  第十三条 仪表设备投用前,运行维护单位应根据设备的特点编制相关规程,开展技术培训、事故预案演练等工作。

  第四章 仪表设备分类

  第十四条 仪表设备按以下类别进行分类:

  (一)过程控制系统;

  (二)检测仪表;

  (三)控制仪表;

  (四)联锁回路仪表;

  (五)在线分析仪表;

  (六)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

  (七)特殊仪表;

  (八)其它仪表。

  第五章 常规仪表管理

  第十五条 常规仪表是指一般情况下通用的检测仪器仪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辅助单元及其附件、化验分析仪器仪表等。

  第十六条 常规仪表选型应考虑以下原则

  (一)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仪表选型应综合考虑其安全可靠性、技术先进性、经济性。

  (二)选用的仪表应是经过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取得制造许可证的合格产品。优先选用经gb/t 19000或iso 9000标准认证的产品或符合国际标准的产品。在工程设计中不得采用未经工业鉴定的试制仪表。

  (三)仪表选型应考虑企业的现状和发展规划,主流机种力求统一。

  (四)仪表选型应有利于全厂或区域性的集中控制和集中管理,有利于系统集成、信息集成、功能集成,提高企业生产管理水平。

  (五)对于新建或改造装置的常规仪表配置、选型应遵循《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sh 3005-1999)之规定,各企业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或组织对设计资料进行审查。

  第十七条 防爆型仪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危险场所使用的仪表必须符合防爆类型及等级要求。防爆型仪表的明显部位应有清晰的防爆标志。危险场所仪表的安装,配线必须符合防爆类型及等级的技术要求。

  防爆型仪表检修时不准更改零部件的结构,材质。

  在危险场所对原有的防爆型仪表进行更新、改造时,必须审定仪表的防爆性能,不得随意降低防爆等级。

  在危险场所新增仪表测控回路及其他回路,其防爆等级不得低于区域内其它仪表防爆等级。

  第十八条 放射性仪表现场要有明显的警示标记,安置使用应符合国家规范。

  第二十条 常规仪表的使用、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检修要求。

  (一)检维部应建立和健全常规仪表运行、维护、校验、检修等各种规程和管理制度。

  (二)仪表设备的操作及维护保养人员应经过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三)特殊仪表的维护人员应接受专门培训,才能进行仪表的维护调校工作;放射性仪表应指定专职维护人员,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四)严格执行仪表设备的定期检查、强制保养制度,搞好计划检修工作。备用仪表应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五)仪表运行时如发现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六)各种标准仪器应按有关计量法规要求进行周检,严禁使用超期未检或检定不合格的标准仪器。

  (七)当对参加联锁的常规仪表进行维护检修时,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第七章的要求进行。

  (八)常规仪表的检修一般随装置停工检修进行,在检修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修计划,准备必要的备品备件、检修材料、工具和标准仪器,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检修网络图。需要外委的检修项目应办理外委审批手续。

  (九)仪表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1~07008-20xx)要求进行;在每个检修周期内,应对每台仪表进行检查校验。

  (十)仪表单机校验后应进行回路联校,参加联锁的仪表还应进行联锁回路确认。

  第二十一条 压力表

  压力表的校验和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有关规定。压力表安装前应进行校验,在刻度盘上应划出指示最高或最低压力的红线,压力表校验后应加铅封。压力表应根据工作压力选用。压力表表盘刻度极限值不应小于工作压力的1.5倍。

  第六章 控制系统管理

  第二十二条

  控制系统主要包括集散控制系统(dcs)、安全仪表系统(sis)、可编程控制器(plc)、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ipc)以及在先进过程控制(apc)和优化过程控制(opc)系统中使用的上位计算机等。

  第二十三条 仪表车间参与公司控制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验收等阶段的全过程管理。

  第二十四条 新建或改造装置控制系统的规划和选型或在原有控制系统进行开发升级改造,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对设计资料进行审查。控制系统的配置、选型,既要保证满足装置生产控制的要求,又要具有较高的技术先进性。

  第二十五条 对已投入使用的控制系统,如果生产工艺要求改变控制方案,或增加仪表回路,应由工艺提出,生产技术科负责审核,由仪表车间负责安排仪表人员实施,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二十六条 对控制系统机房的管理,达到以下要求:

  (一)机房必须定专人管理。

  (二)机房环境必须满足控制系统设计规定的要求。

  (三)机房内严禁带入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不得在机房内堆放杂物,机柜上禁放任何物品。

  (四)机房内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五)机房电缆通道要有防鼠设施,以防鼠害。

  第二十七条 控制系统的备件管理,达到以下要求:

  (一)备品配件要有专门的帐卡,要随时掌握备件配件的储备情况,保持一定数量的备品配件储备,以保证控制系统的稳定运行。

  (二)保管储存控制系统备品配件的环境,必须符合要求的保管条件。

  (三)在装置停工检修期间,要对备件进行通电试验,确保其处于备用状态。

  第二十八条 为防止病毒感染,严禁在控制系统上使用无关的软件,也不得进行与控制系统软件组态无关的作业。做备份用的移动硬盘、光盘等不准另作他用,也不准在其他计算机上使用。控制系统与信息管理系统间应采取隔离措施,以防范外来计算机病毒侵害控制系统。

  第二十九条 控制系统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检修管理。

  (一)每日应定时检查主机、外围设备硬件的完好和运行状况。保证环境条件满足控制系统正常运行要求;供电及接地系统符合标准;按规定周期做好设备的清洁工作。

  (二)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必须有双备份,并妥善保管;控制系统的密码或键锁开关的钥匙要由专人保管,并严格执行规定范围内的操作内容;系统软件和主要应用软件修改应经仪表车间、公司主管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软件备份要注明软件名称、修改日期、修改人,并将有关修改设计资料存档。

  (三)系统运行时如发现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四)控制系统的检测原则上随装置停工大修同步进行。大修时要对系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工作;要进行系统的调试、诊断、维护和系统联校工作,并对联锁系统进行确认;大修期间还要对系统外围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控制系统的检修应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8-20xx)要求进行。

  (五)加强控制系统故障管理,制定控制系统故障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处理突发故障的能力。

  (六)在对系统进行维修操作前,必须做好技术准备工作,杜绝盲目操作。

  (七)在检修前必须检查并记录其属性设置、跳线或开关的位置;拔下的卡件必须立即放到防静电塑料袋中,不得随意摆放。

【自动控制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自动控制管理制度7篇03-04

自动控制原理课程设计心得体会04-01

管理制度12-13

管理制度02-19

仓库管理制度06-18

仓库的管理制度10-03

人员管理制度07-08

酒店管理制度07-13

手机管理制度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