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时间:2024-09-16 00:40:04 制度 我要投稿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

  物业管理公司教育培训开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开发提高员工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综合素质,通过形成人力资源优势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为规范培训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在职全体从业人员。

  第三条教育培训开发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1、需求性和前瞻性原则。培训工作应根据公司战略和新业务开拓以及岗位工作任务对人力资源素质要求,前瞻性地组织开展。

  2、专业性和针对性原则。培训应根据员工所担任岗位工作、所需掌握的知识、技能、态度的不同分专业有针对性地开展。

  第四条公司提倡'团队学习',通过团队学习达成良好共识,形成共同工作语言和行为规范,追求共同进步。

  第二章培训权责分工

  第五条公司的教育培训管理职能部门为公司综合服务部,各部门具有各自职能内组织相应培训的权责。

  第六条公司综合服务部的权责:

  1、制定、修改公司培训制度;

  2、组织开展培训需求分析,拟订并呈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3、组织公司共同性培训课程的实施;

  4、检查、评估各部门年度培训计划的实施;

  5、建立、登记培训统计台帐;

  6、审查各项培训费用;

  7、搜集、发布培训信息;

  8、签订培训合同、培训协议。

  第七条各部门的权责:

  1、提出部门年度培训计划;

  2、组织开展部门年度培训计划并落实培训实施的各项工作;

  3、检查、评估部门各项培训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根据情况对培训计划提出调整建议。

  4、配合公司相关培训活动组织。

  第三章教育培训开发体系

  第八条为全面开发员工综合素质,公司将形成分层次的教育培训开发体系,倡导员工以自我教育和自我实现为目的的自我开发,构成公司整体的教育培训开发体系。

  第九条分层次教育培训体系

  1、新员工培训

  根据'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开展新员工教育培训,主要有:

  (1)入职培训

  为使新进员工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工作要求,使其具备最基本的知识、技能和素质,须对员工进行入职教育,以树立相应的职业观念和职业规范。

  该培训由公司综合服务部协调相关部门集中开展,培训时间最少1天,培训内容主要为:

  ①万向创业发展简史;

  ②万向文化、职业道德与员工行为规范;

  ③公司业务范围、组织机构及职能职责;

  ④公司财务、行政、人事等基本管理制度;

  ⑤新老员工交流(视情安排)。

  (2)岗前培训

  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培训并落实专人辅导,主要介绍部门情况、岗位职责与工作任务、岗位目标要求和操作规范,确保新员工尽快进入角色,适应工作需要。试用期内,公司综合服务部须跟踪并检查评价用人部门对新员工岗位培训效果。

  2、在职培训

  在职培训是教育培训开发的主体,主要针对员工在正式上岗之后的工作技能与绩效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所安排开展的'培训,包括:

  (1)工作技能完善性、提高性培训,包括持续强化公司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范的培训,以及各类专业知识、管理知识的及时跟进和更新培训;

  (2)非工作技术性的综合素质培训,包括企业文化、职业道德、团队精神、安全教育、环境适应、人际关系等各类培训。

  3、提职、调职培训

  (1)提职培训

  员工从某一职位拟提任到另一职位,提任前需进行提职培训,使其掌握新任职务必须具备的知识与技巧,提职培训主要由所在提任部门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实施,综合服务部配合提供岗位必备知识相关课程支持。

  (2)调职培训

  员工调动工作前,须由调进部门负责人对调动人员进行一次调职培训,使之对新的工作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第十条自我开发教育培训

  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在不影响本职工作前提下参加各种函授学习、资格考试等,并将员工这方面专业知识的掌握和提高作为内部流动和晋升的重要参考条件。

  第十一条根据'管理者就是培训者'和'能者为师'原则,对于相应课程开设,公司提倡由管理者和优秀员工担任培训讲师。

  第四章培训计划的拟定、实施与总结评估

  第十二条各部门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和人员素质状况,每年10月30日前填写年度培训计划表,送交公司综合服务部审核汇编呈报公司审批。

  第十三条各部门按照下发的年度培训计划按时组织实施,并与公司综合服务部就培训相关事务做好协调。

  第十四条对于临时性培训,由综合服务部协调相关部门提出计划呈报公司批准后实施。

  第十五条培训主办部门应依据培训实施计划表按时实施培训,并负责落实相关事宜:如讲师落实、培训教室与教学工具准备、教材印发、学员签到、培训纪律维护等。

  第十六条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遵守培训纪律,准时上课,因故不能参加者,须事前履行请假手续经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裁或授权委托人审批后报培训主办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培训结束后,主办部门应及时组织培训效果评估与总结工作,包括学员意见调查表、知识测试。

  培训结束一周内,主办部门负责评定出学员成绩,填写好培训学员出勤情况表,收集整理由学员填写的培训意见调查表、试卷答卷以及培训总结等材料送公司综合服务部备案。

  第十八条各部门如不能按计划实施培训,必须提前一周与公司综合服务部说明原因,以便综合服务部综合协调安排。

  第十九条公司综合服务部根据备案的材料,定期检查评估各项培训课程的实施效果,呈报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参考。

  第五章外派培训管理

  第二十条培训是公司提供、帮助员工实现自我发展的良好学习机会,公司将更多外派培训机会给予工作表现优秀、具有发展潜力和共享精神的员工。

  第二十一条&nbs

  p; 除公司指定的外出培训外,各部门员工为适应工作、业务等需要,申请外派培训的,须填报培训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送交公司综合服务部出具意见报公司审批后实施。

  公司总裁、副总裁培训计划和员工的出国培训、考察计划须报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二条受训员工须在培训结束一周内将有关资料(毕业或结业证书复印件、培训总结/心得报告)交公司综合服务部处理、存档。

  外派培训员工学成归来后,有责任和义务向公司员工就所学内容进行内化培训。

  第二十三条对于批准的外派培训,若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中途退学、辍学,或者培训结束后未能取得相应的毕业(结业)证书的,培训费一律自理,若已由公司代支的,须在回公司半个月内缴还公司全部培训费用。

  凡为达到某种学历、学位、职称、资格报考学习的员工,未经公司书面审批,学费一律自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为员工出资进行培训,根据'利益获得原则',双方应签订相应的培训协议(附件1),作为公司与员工劳动合同的附件。

  除因工作需要由公司调动或公司同意辞职、终止合同外,员工需在培训结束后在公司继续服务至期满后方允许辞职,否则由本人或接收单位偿付培训费用,培训费指与培训相关的所有费用。

  每期培训费用(元)需服务年限违约赔偿

  *<30001违约金=培训费×(约定年限-已服务年限)÷约定年限

  3000≤*<60002

  6000≤*<100003

  10000≤*<200005

  20000≤*<500008

  *≥5000010

  第二十五条经公司批准员工脱产参加公司组织的为期30天以上的培训,参加培训的第一个月全额享受岗位收入,从参加培训的第二个月起至结束,按员工基本工资序列表中基本工资的二倍发放。

  第二十六条员工在职(业余)自发学习取得国家承认大学本科以上毕业文凭,经个人申请、公司综合服务部考核确认,报公司审批后按制度享受相应待遇。

  第二十七条凡因个人需要参加有关院校脱产学习的,须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学习结束后重新回公司工作的,原则上工龄可以予以前后合并计算。

  第六章奖惩办法

  第二十八条每项培训结束后,主办部门必须依据学员人数、考试成绩、出勤情况等评选出优秀学员1至3名并予以100-300元奖励。

  第二十九条对旷课、迟到、早退等不遵守培训纪律的学员,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罚:

  1、迟到、早退(以20分钟为限,超过20分钟按旷课处理)一次罚款30元,旷课一次罚款100元;

  2、不遵守培训纪律、不尊重讲师、影响别人上课的,如:上课睡觉、经常走动、大声喧哗、交头接耳、手机响铃或接电话等,罚款30元;

  3、全程无故不参加培训,罚款200元。

  第三十条凡无故不参加规定的培训考试,或考试不及格的,过后一律补考;凡违反规定,无故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后仍不及格的,处以100元罚款。

  第三十一条对违反上述第二十八、二十九条规定,公司综合服务部有权根据其当月违反情节的轻重程度对所在部门负责人处以100-500元罚款,并将之纳入该部门的月度经济责任制考核。

  个人若连续处罚3次或全年累计处罚5次以上,综合服务部有权提出责令调离相应岗位,所在部门及个人不得评选公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或优秀员工。

  第三十二条上述各项奖罚均由主办部门在培训结束一周内将拟定人数、名单、奖罚原因、数额等情况列清,送至公司综合服务部,公司综合服务部确认后呈报公司审批执行。

  第三十三条员工培训成绩、培训记录将作为员工素质考评、轮岗、提职等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第七章教育培训经费管理

  第三十四条培训作为人力资本一项投资活动,需要适当投入保障,年度培训经费根据公司经营发展、从实际出发进行预算,一般按当年工资预算总额的2-5%确定。

  第三十五条教育培训聘请公司或万向以外员工授课的,授课金原则上以小时计,中级或中级以下职称人员授课金一般为每小时500至1000元,具有高级职称或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一般为每小时800元至1500元,具体根据讲师的社会知名度、教学质量和市场价格水平确定,超过上述限额的,须报分管副总裁批准。

  第三十六条教育培训聘请公司或万向员工授课的,公司象征性适当发放授课酬劳,一般按每小时50-200元计,超过限额的,须经公司分管副总裁批准。

  第三十七条为全面掌握培训费用发生情况并统计分析,各主办部门培训费用造册发放或外派培训费用报销须经公司综合服务部(培训管理员)登记确认后按流程审批。

  第三十八条培训奖罚列入教育培训经费管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综合服务部负责解释。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为了全面提高员工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和创新发展,根据公司人力资源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在岗员工。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为公司培训教育和职业生涯规划的组织和管理部门。

  第二章 培训方式

  第四条 培训教育方式分内部培训和外部学习考察。

  第五条 内部培训即依靠公司自有的人才和资源,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实施的内部培训;外出学习考察即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和各部门实际需要,组织公司的优秀干部、先进工作者、专业技术人员和特殊岗位进行外出学习、培训、参观、考察、交流等。

  第三章 培训教育的职责划分

  第六条 人力资源部的职责:

  1、制定、修改、实施公司教育培训制度及年度教育培训计划;

  2、收集整理各种培训教材、资料、资源;

  3、联系、组织或协助完成公司各项培训课程,对培训会的参会情况和课堂纪律进行监督管理;

  4、管理、控制培训费用;

  5、负责各种培训资料的存档;

  6、考核培训效果;

  第七条 各部门职责:

  1、向人力资源部报本部门在下一年度需要强化培训的内容及相关培训资料。

  2、部门经理负责讲解本部门相关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及操作规程;

  3、各部门经理应协助人力资源部搞好相关的培训教育及课堂纪律。

  第四章 培训体系

  第八条 培训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再教育培训和外出考察学习。

  第九条 新员工入职培训

  1、培训对象:所有新进人员。

  2、培训目的:协助新进人员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掌握基本操作技能,顺利进入工作状态。

  3、培训形式:入职教育、部门跟踪指导。

  4、培训内容:分常规类和专业技术类两项科目。

  第十条 入职教育: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主要是常规类学习教育,时间一般为1-3天,内容包括:

  1、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学习(包括考勤管理制度、职工守则、部门职能、岗位职责、消防基本知识等)。

  2、岗位技能要求及相关业务知识简介。

  3、其他。

  第十一条 部门跟踪指导:入职教育合格后,人力资源部办理新员工上岗手续,由部门经理根据新员工培训惯例,采取边跟班边学习边指导的方式,重点对专业技术类即岗位技能、专业知识、规范规程、消防安全及部门其它规章制度等进行学习灌输。

  第十二条 公司每年根据年度培训计划组织职工再教育培训。

  1、培训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2、培训目的:逐步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最大限度的提升员工的工作能力。

  3、培训形式:以周期性的内部视频授课和专题讲座方式为主。

  4、培训内容:分常规类和专业技术类两项科目。

  第十三条 常规类科目: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主要包括:

  1、公司的通用管理制度。

  2、职业化培训,如:工作礼仪等。

  3、管理知识培训,如:市场营销等。

  4、安全知识培训,如:消防安全、燃气使用常识等。

  5、企业文化、团队精神。

  6、其他。

  第十四条 专业技术类科目: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培训计划,报相关领导批准后,按计划组织实施。主要包括:

  1、各部门涉及的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标准;

  2、岗位专业知识、技能、管理知识;

  3、操作规程;

  4、服务礼仪、标准、工作规范;

  5、新技术、新标准、新产品推广应用;

  6、部门认为需要强化培训的其它内容。

  第十五条 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和各部门实际需要,公司每年派出部分职工干部进行学习、参观、考察。

  第十六条 外出学习培训、参观考察的人员应为公司的优秀干部、先进工作者、技术骨干及其它特殊岗位需要进行专业培训的人员。

  第五章 年度培训计划的拟订

  第十七条 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培训教育整体规划,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对员工培训需求的调查结果,于每年2月底前拟订年度培训计划,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核。

  第十八条 各部门应根据各自业务发展的需要,于每年12月底前把下一年度需要强化培训的内容报人力资源部。

  第十九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分解年度培训计划,拟订季度计划,编制培训课程清单,报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组织实施。

  第六章 培训管理

  第二十条 费用管理。

  1、人力资源部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对培训经费做统一预算,经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2、所有培训费用的报销均需提供完整的《职工培训审批表》,作为报销凭证的附件。

  3、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培训费用进行审核,统一控制公司所有的培训开支;《职工培训审批表》上需有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的`签字并盖章,否则无效。

  第二十一条 出勤管理。

  1、所有培训人员应服从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员工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由部门经理提前向人力资源部请假。

  2、业余时间参加培训,不计入加班,且必须按公司的规定时间参会。

  3、培训人员实行签到制,培训完毕后存档备案。

  第二十二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做好培训记录,包括:

  1、建立《全员培训档案》。

  2、做好其他需要记录的内容。

  第七章 考 核

  第二十三条 理论考核:培训完毕后,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内容,以口头或答卷的形式进行理论考核。

  第二十四条 个人缺勤记录按《**职工处罚条例》进行处理,部门整体出勤率与绩效考核挂钩,其中:

  全年培训出勤率:90%以上加5分,80%以上加2分,70%分以上0分,60%以下扣5分。

  第二十五条 理论考核结果与出勤记录将作为公司组织外部培训学习、参观考察活动的一项重要依据。

  第八章 职业生涯规划管理

  第二十六条 职业生涯规划,是指公司和员工本人对职业发展、晋升目标进行设计、规划、执行、评估和反馈的一个综合性的过程。

  第二十七条 职业生涯规划管理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员工职业发展自我管理,是职业发展成功的关键;另一方面是企业协助员工规划其职业生涯发展,并为员工提供必要的教育、培训、晋升等发展的机会,促进员工职业生涯目标的实现。

  第二十八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每个职工的职业发展档案,指导员工填写《员工职业发展规划表》,包括员工学历、履历、专业知识、技能、执业(从业)资格及兴趣特长等内容。

  第二十九条 部门经理为本部门员工职业发展辅导人,如果员工转换部门或工作岗位,则新部门的主管领导为辅导人,其主要职责:

  1、充当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的顾问,为员工职业目标的设定和行动计划的制定提供指导和建议,帮助其制定实现可行的规划目标。

  2、对员工的绩效和能力进行评价,并反馈给员工本人,帮助其制定进一步的行动计划。

  第三十条 职工应进行自我特长及技能(能力)评估,包括:

  1、进行自我评估。

  2、设定个人职业生涯发展目标,通常包括理想的职务、工作岗位和技能获取等目标。

  3、制定相应的行动计划,并在实践中不断修正。

  4、具体执行行动计划。

  第三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每半年对照《员工职业发展规划表》检查评估一次,根据评估情况提出员工下阶段发展建议。

  第三十二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个人发展的不同阶段及岗位变更情况选定不同的发展策略,及时调整规划,以适应个人发展及公司用人的需要。

  第三十三条 部门经理每年必须在本工作年度结束、考核结果确定后,与员工就个人工作表现与未来发展谈话,确定下一步目标与方向。

  第三十四条 公司将根据人力资源部职业发展档案,结合实际需要进行人才选拔任用。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与国家、地方劳动法规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地方法规、政策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相关制度执行。

  第三十七条 年度培训计划对本制度的细化和修改内容审核通过后,按年度计划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自二O一一年九月一日起实施。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3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公司安全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人事部门负责安全培训的登录工作。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

  第四条公司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公司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限空间作业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五条公司必须对新上岗的员工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第六条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车间(工段)、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公司可以根据工作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公司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车间操作员公司规定岗前培训时间为40小时。

  第八条厂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四)有关事故案例等。

  第九条车间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二)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三)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六)本工段安全生产状况及单位内规章制度;

  (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八)有关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条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三)有关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在本公司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公司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第十二条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和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年度和平时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三条公司在年度生产淡季,由生产单位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进行全员相关的岗位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参照员工入厂时的厂级和车间级培训内容,参见第十一条、十二条。

  第十四条公司在消防方面的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演习在消防管理制度中另行规定。

  第十五条公司各单位在班前会或班后会或部门、车间集合会议时,在布置生产任务、检讨质量等问题的同时,要讲安全预防工作。

  第十六条在发生事故调查处理时,要公布调查处理的.事故原因、预防措施、责任人处分等情况,以教育全体人员。

  第十七条可以采取各种教育培训方式,比如张贴标语、漫画,放映相关影视等。

  安全培训的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公司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由公司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

  第二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第二十二条公司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应当支付工资和必要的费用。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各单位安全培训及其持证上岗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培训制度、计划的制定及其实施的情况;

  (二)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的情况;

  (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的情况;

  (四)建立安全培训档案的情况;

  (五)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指本公司的最高管理人员即驻地最高主管。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即管理部主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安全管理人员。

  公司其他从业人员是指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其他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以及临时聘用的人员。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最高主管核准之日起实行。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4

  为了让全体职工正确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提高生产技术水平,认识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能够自觉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法令,认真地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保证实现安全生产。

  一、充分利用工会职能,利用工会活动的机会,用标语、板报、图展、录象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安全教育。

  二、根据生产性质及技术设备,选用不同工种、工序的安全操作规程,作为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三、对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一)、入厂教育

  新进员工需经过公司级、车间级和班组级三安全教育

  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安全技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生产的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安全技知识,企业安全生产特点、重大典型事故案例、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的预防等知识,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车间。教学课时不少于40小时。

  (二)、车间、岗位教育

  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负责人负责,教育内容包括:车间生产工艺特点及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案例技规程、车间案例管理制度、事故教训、防护用品、防护设施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等。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班组。教学课时不少于32小时。

  (三)、岗位(现场)教育

  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工作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及事故预防措施、个人防护用品、安全装置、安全监测、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维护等。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安排工作。教学课时不少于24小时。

  四、全员安全教育

  公司必须对各级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以上安全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24小时。主要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制度、安全管理、安全技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教训等内容,对公司、车间内部岗位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的员工,必须重新进行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五、新工艺、新技术的开始教育

  在新工艺、新技、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方能进行独立操作。

  六、特种作业人员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1999年,国家经贸委令第13号)《特种作业人员技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七、事故教育

  对违章、违纪作业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人员应停止工作进行安全培训学习,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学习,吸取事故,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预防事故的措施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

  八、建立安全活动日和班前班后会上检查安全生产情况等制度,对职工进行经常性教育。并根据不同的时期,进行各种各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竞赛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各项内容:

  总结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中应逐一解决的问题。

  检查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分析查找部门、班组安全事故的隐患,并制定整改措施。

  表扬好人好事,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

  九、安委会主任定期对安全教育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主要内容:会前有否安排,参加有否签到,发言有否记录,缺席有否补课,会后有否汇报。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5

  一、目的

  为强化公司员工的安全意识,努力提高安全技术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实现安全文明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三、引用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20xx)

  (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令第80号

  四、职责

  (一)公司负责组织本公司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二)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调岗”、“复工”、“四新”培训。

  五、内容

  (一)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教育

  公司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参加安全培训,具备相适应的安全知识和能力,并接受再培训。

  (二)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由各公司组织参加政府安监部门举办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由各公司组织参加政府技术监督部门举办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3.离开特种作业岗位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在有效期满前至少3个月提出复审申请。

  (三)三级安全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新进公司员工必须进行的“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公司安全办应建立员工“三级安全教育档案”。

  1.公司级安全教育

  (1)介绍公司现况、安全主要危险源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2)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防范措施;(5)进行法制、遵章守纪和事故案例教育。 2.部门安全教育

  (1)本部门的概况、生产管理特点及重点设备、危险源点;(2)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规定;(3)本部门危险作业点及安全注意事项;(4)本部门事故教训;(5)本部门应急预案及相关职业安全卫生知识。 3.班组安全教育

  (1)本班组的生产情况、人员组成、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2)本班组安全生产特点、作业要求及设备、工具的性能、安全装置的作用和维护方法;

  (3)本班组预防事故的措施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

  (4)本岗位(工种)相关安全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及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5)示范本岗位(工种)实际操作方法,主要讲安全操作步骤、方法、要领及异常情况的识别和处理;

  (6)劳动保护用品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和保管。

  (四)“调岗”和“复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调换工种、离开工作岗位六个月重新上岗的员工应进行部门、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部门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1)部门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

  (2)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3)事故案例。

  2.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现场禁止行为;

  (2)设备设施、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

  (3)事故案例。

  (五)“四新”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在实施新技术、新工艺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涉及的有关生产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四新”教育由各部门实施,安全办进行监督,培训率应为100%。

  2.“四新”安全教育的时间,根据其教育的内容确定。教育的主要内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特点,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及其防范措施、应急处置方法,操作要领等。

  (六)全员教育

  全员教育由公司组织,每年至少一次。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2.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生产、消防、电气等相关);

  4.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5.职业健康培训;

  6.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7.事故案例等。

  (七)相关方的安全教育

  1.相关方指来公司的下述人员:参观、学习、中介咨询、检查指导工作的人员,临时用工人员,短期、临时性的设备安装、调试、维修、施工人员,租赁承包方、劳务分包方等。

  2.相关方的安全教育坚持“谁主管,谁教育;谁接待,谁告知”的原则。

  3.对进入公司区域的相关方须由主管部门进行安全告知,可采用书面文档、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

  4.对来公司施工的、承包工程项目的作业人员,除公司安全告知外,应监督相关方对其员工进行针对该工程项目的安全培训,进行安全交底。

  (八)培训计划及实施

  每年末由公司组织培训需求调查,依照结果制定该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报批。

  (九)培训效果评估

  公司组织对每次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定期进行统计、分析,根据分析结果进行改进。

  (十)培训产生的记录管理

  1.公司须建立教育培训档案。

  2.公司每年对开展的安全教育培训进行监督检查。

  六、本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6

  第一条 为加强xxx公司(项目部)对各部门、部门、项目部、班组、作业队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及操作技能,有效管控风险,防范安全事故,维护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公司(项目部)相关安全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xxx公司所有在建项目(xxx项目管辖范围)。

  第二条 安全培训遵循“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分类实施”的原则,公司(项目部)应根据职责分工,明确教育培训责任部门。

  第三条 凡在公司及公司所属各项目进行生产活动的从业人员必须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 公司(项目)安全管理部门为公司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实施和监督的责任部门。

  第五条 各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应保证安全培训所需人、财、物等资源的配置。

  第六条 安全管理部门是安全培训的责任部门,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实施和监督,并定期对培训工作进行总结。

  第七条 项目部、分包单位、生产班组负责对现场管理、作业人员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三级安全培训及日常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工作。

  第八条 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应按规定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生产专项培训。分包单位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培训全面负责,并向发包单位提供经过安全培训合格的劳务人员。

  第九条 应将分包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纳入项目部的统一管理,并对分包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按规定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第十条 安全教育实行逐级负责制,应确保从业人员受到应有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安全操作规程知识和相应的安全与健康知识、安全素质的教育培训。

  第十一条 公司(项目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加强对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情况检查机制,结合开展的各类安全检查工作一并对安全培训情况进行检查。

  (一)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实施和安全生产培训档案的管理情况;

  (二)相关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操作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三)以现场作业人员、新进人员为重点的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

  第十三条 公司(项目)安全管理部门门每年应对开展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并将工作成效纳入对单位的年度安全考核。

  第十四条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包括:各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现场生产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主管、安全工程师、专兼职安全员)的安全教育等。

  以上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安全专业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取证后方能上岗任职。

  第十五条 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原则上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

  第十六条 生产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包括:入场三级安全教育、转场教育、复工安全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专项安全教育)、现场安全活动、班前安全讲话(安全晨会)、违章行为安全教育等。各项安全教育由安全管理部门统一组织、指导,其他各部门和各分包单位有关人员配合完成,并留存教育记录。

  新工人入场必须进行公司级、项目级、作业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经考试合格、登记备案后,方可上岗作业。新进场的各类人员包括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及作业人员。教育时间:公司级教育不得少于15小时,项目级教育不得少于15小时,作业班组级教育不得少于20小时。工程项目可根据工程规模及特点对各级安全教育的时间做适当的延长。

  1、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由公司级安全培训专员进行培训,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

  2、项目级安全教育培训:由项目部安全培训专员进行培训,主要内容为本项目工程规况、施工特点、注意要点、风险重点、案例分析及项目管理制度、现场施工环境、安全风险因素及基本的事故报告流程等。

  3、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由班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培训,主要内容为本岗位施工风险因素、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环境、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机械设备、工器具的性能及施工注意要点等。

  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结束后,应进行能力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受教育者本人在三级安全教育卡上签字,做到一人一卡,并将三级安全教育资料交总承包安全管理部门存档。

  从其他工程项目转入新工程项目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接受安装工区组织的至少8小时的转场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经安装工区考核合格、登记备案后上岗。

  教育内容:新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及施工条件;施工现场中危险部位的防护措施及典型事故案例;新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规定及制度。

  对于春节放假回家或因各种原因离岗30天以上(伤愈复工、休假复工、待岗复工)的人员,重新上岗时必须由所在作业队、班组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教育内容:描述节后综合征应对办法,宣贯项目安全管理制度、规程概况、周边环境特点、现场作业安全要求及注意事项、岗位操作规程、员工安全生产职责及“四不伤害”等内容。

  对休假不足30天的复工者,一般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对其进行复工教育。

  凡改变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的工人必须接受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做好记录。变换工种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经项目考核合格、登记备案后方准上岗。

  教育内容:新工作岗位或生产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新工作岗位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新工作岗位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除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必须按国家颁发的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作业,并按特种作业人员有关管理办法按要求进行年审,同时进入现场作业时应将有效的操作证复印件交总承包综合管理部登记备案。凡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将追究安排者的责任。

  各项目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频率为每月一次,每次不得少于4小时。

  教育内容:特种作业人员所在岗位的工作特点,可能存在的危险、隐患和安全注意事项;特种作业岗位的安全技术要领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本岗位曾经发生的事故案例及经验教训;在进行大件拼装、吊运、加工和进行其它有危险性作业前,应对操作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术的'培训教育及安全操作技术的交底,要有明确具体的要求和规定。

  工程项目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适时的安全生产教育,做好记录,时间不少于2小时:因故无法完全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更新仪器、设备和工具,推广新工艺、新技术;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节前假后及执行特殊施工任务;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出现经常性违规违章行为等,安全生产发生了变化。

  班组应坚持每日召开安全晨会,(雨雪等特殊天于室内召开),参会工友不低于当天上班人数的80%,公司将以智慧工地导出数据为准进行检查,晨会召开地点需要在智慧工地系统晨会视频监控范围内。晨会进行不少于5分钟的班前安全活动交底,并收集影像资料,做好签字记录,视频体现讲解当天危险源宣贯、隐患治理措施、工序转换及施工中的注意事项。

  教育内容:本班组安全生产须知;本班工作内容、施工中的危险点和应采取的对策;本班工作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内容等。

  对存在违章行为的人员,除按照公司《安全管理奖惩实施细则》进行相应的处罚外,还应进行不少于0.5小时安全教育。

  教育内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根据违章可能导致的事故后果);公司及各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违章处罚实施细则;安全操作规程(根据违章事实);有关事故案例(根据教育需要)。

  第十七条 除开展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活动外,还应根据各项目特点,开展全员、全方位的安全教育,每年全员安全教育面达到100%。开展全员安全教育的主要形式有:

  1.利用广播、电视、录像、报纸、黑板报、宣传栏、图片展览、报告会、讲座、演讲、知识竞赛、安全知识授课与考试等。

  第十八条 各项目应加强安全培训教材的编写,不断总结安全培训教育经验,提高培训效果。安全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应包括:

  1、作业班组人员视同正式职工一样接受“三级”、“三工”、“四新”等各类安全教育。

  2、作业班组新入场前,由总承包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协作队伍从业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并对受教育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审核和备案。考试及考核合格者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3、作业班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必须经过项目部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按规定参加省(部)级安全资格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

  4、作业班组凡增补、更换人员或发生工种变更的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

  5、作业班组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经有关主管部门培训的无证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第二十条 凡未按照本制度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方面作出成绩的项目负责人、作业队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将按《安全管理处罚实施细则》中的相关条款给予处罚。

  第二十一条 因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而接受违章教育的人员,除接受相应的处罚外,必须接受违章教育,并且纳入该工区、作业队或班组安全生产考核。

  第二十二条 凡未按本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并造成伤亡事故的,除责令整改外将按有关规定加重处罚。

  第二十三条 凡无理阻挠安全管理部门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的,按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第二十四条 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将与其它安全指标同时考核,考核情况将作为年度安全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项目)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7

  为加强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机构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机构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机构管理制度大纲。

  一、机构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机构章程,遵守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机构倡导树立“我为人人”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机构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机构发展的事情。

  三、机构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教学水平,不断完善机构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机构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机构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师资队伍。

  五、机构鼓励员工积极参与机构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机构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机构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机构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机构纪律,对任何违反机构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九、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十、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

  十一、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十二、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核对检查。

  十三、负责人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四、未经领导批准,严禁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十五、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十六、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机构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机构保密事项。

  十七、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十八、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十九、各部门所用的专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门自行制定格式,按规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印制。

  二十、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二十一、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二十二、为树立和保持机构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本机构员工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着装。

  二十三、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大方得体。不着奇装异服,在单位内应用普通话交流,办公室内禁止吸烟,禁止讲脏话和吹口哨等行为。

  二十四、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二十五、各工作场所内之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二十六、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

  二十七、其他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

  二十八、各教师严格落实回访制度,每月至少两次,及时把学生的情况通过书面通知反映给家长,坚持以学生为本,以质量为本的原则。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健全公司价值分配体系,对员工的贡献给予回报,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一、合法原则:建立薪酬制度应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二、公平原则:价值分配体现按劳分配,反映员工对公司的贡献,体现薪酬的内部和外部公平。

  三、竞争原则:薪酬分配能够反应市场变化,具有市场竞争力和对人才的吸引力。

  四、激励原则:通过建立具有激励作用的薪酬体系,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实现最佳绩效。

  星**薪酬分配的依据是:职位价值、员工的业绩和能力以及公司效益,参照行业工资水平和人才市场供求状况。

  第二章薪酬管理组织

  第六条公司设置薪酬考核委员会,由总经办、总监级、校长级、人力资源经理和人力资源部分人员组成,其职能是:

  一、提出公司薪酬调整策略,组织拟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调整方案。

  五、计算员工工资,编制工资表,发财务执行(目前暂由财务部核算工资);

  第三章薪酬总额

  第九条薪酬总额控制的原则是,薪酬总额增长速度低于经济效益增长速度,平均薪酬增长速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速度。星**根据总经办审批的额度对薪酬总额进行控制。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根据本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薪酬总额以及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预测下一年度各类职位和职级的人数,以及相应的工资数额,做出下一年度的薪酬预算。

  第四章薪酬体系

  第十二条依据职位性质和工作特点,将公司的职位分成四个职系:

  管理职系包括公司高层和中层管理人员,即: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级、网校校长、各部门经理/负责人(包含网校教学经理、班主任经理、市场营销部经理等职位)。

  4.各网校:除教学经理外所有教学管理岗位、教师岗位。

  1.市场营销部:除销售类经理外所有销售性质岗位。

  第十三条各个职位的任职资格标准参见《岗位说明书》。

  岗位绩效工资制适用于管理职系、技术职系、销售职系和职能职系员工。

  对于不适合采用岗位绩效工资制的特殊人才实行协议工资制。

  第五章薪酬结构

  第十五条员工的薪酬从年薪上总体体现职位价值、员工技能水平和行业工资水平。员工的薪酬具体有以下组成部分:

  基本工资指保障员工基本生活需要的工资,于次月15日发放。

  岗位工资根据岗位评价结果,考虑行业工资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采取职位分级的方式设立工资等级,体现对同职位员工不同技能水平的价值分配差异。公司岗位工资等级形成8等级。岗位工资次月15日前发放。

  主管/员工级别参与月度绩效考核,月度绩效工资是根据月度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的工资,随月度工资发放。月度绩效基准值:员工500元/月,主管级别600-1500元/月。

  月度绩效工资=月度绩效工资基准值×月度绩效考核系数。

  经理及以上级别参与季度绩效考核,季度绩效工资是根据季度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的工资,季度结束后发放工资,即1季度绩效随3月工资发放,2季度绩效随6月工资发放,以此类推。季度绩效工资基准值3000-6000元/季度。

  季度绩效工资=季度绩效工资基准值×季度绩效考核系数。

  公司年度奖金=(公司完成的税前利润-公司税前利润目标)×奖金系数A%

  ▅研发部年度绩效工资不参与以上考核,发放标准是月度标准工资。

  入职满1年员工参与年度绩效考核。年度绩效工资是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的工资,随月度工资发放。年度绩效基准值:年度应发工资/12(或者本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年度绩效工资=年度绩效工资基准值×年度绩效考核系数。

  因工作涉及掌握公司核心资料(包括不限于学生信息、教研成果、财务数据等)的员工,需要签署保密协议,公司按协议支付保密工资,保密工资随月度工资发放。公司总监级别以上,网校校长,财务经理、班主任部所有岗位、课程顾问所有岗位、教研部和研发部所有岗位。

  保密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月度绩效基数)*15%。

  阳光网校老师课时费参考《阳光网校教师薪酬绩效奖金方案》。

  堂堂行网校老师课时费参考《堂堂行网校教师薪酬绩效奖金方案》。

  云修网校老师课时费参考《云修网校教师薪酬绩效奖金方案》。

  班主任、课程顾问岗位、市场营销其他销售岗位:按照负责客户学费金额或其他方式按照相应比例计算提成。

  营销事业部课程顾问业绩提成方案参照《营销事业部课程顾问酬绩效奖金方案》。

  网校班主任业绩提成方案参照《班主任部薪酬绩效奖金方案》。

  市场营销其他销售岗位业绩提成方案参照《市场营销部薪酬绩效奖金方案》

  教研部经理及各项目组成员,研发部经理及产品组、研发组成员:按照项目总奖金,项目负责人按照贡献度分配。项目结束后即可申请,计入申请通过当月工资。

  公司销售任务包含营销事业部、班主任部任务,这两项任务完成时,给与非业务部门奖励,以鼓励公司各部门通力合作、共同完成业绩目标。

  核算发放:财务部出具月度任务完成率,人力资源部根据完成率核算相应奖励至员工

  晚班教师级、晚班网络管理员岗位享有交通补贴,标准200元/月。

  晚班教师、晚班网络管理员岗位享有住房补贴,标准400元/月。

  单休岗位加班工资:按照(基本工资+岗位工资)/21.75*4天。

  单双休岗位加班工资:按照(基本工资+岗位工资)/21.75*2天。

  公司根据国家和**市关于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公司正式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费。

  第十七条员工工资为税前工资,下列项目从工资中扣除:

  第十八条员工中途录用、中途申请离职或被解雇时,按当月员工的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工资,即:

  第十九条临时人员按约定报酬方式记薪,由人力资源部核算,财务发放。

  第六章工资确定和调整

  对于没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新招聘人员,以所任职职位的起始工资等级起薪。

  对于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新招聘人员,根据对该员工的`胜任能力评定结果确定起薪级别。

  薪资标准以面试时双方约定为准,入职时填写《薪资确认单》

  一、定期调薪以年为周期,调整岗位工资。在每个财年结束时进行。每年六月份(含)之后转正人员不再进行转正当年定期调薪。

  二、定期调薪的依据是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调薪标准为

  ◆年度考核结果为“A+”和“A”的员工,岗位工资上调1-3级;

  ◆年度考核结果为“B”的员工,部分调薪或不调薪,在每财年结束时由总经办根据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确定调薪比例,向各部门分配调薪人数指标;

  ◆年度考核结果为“C”的员工,岗位工资下调1-2级;

  ◆年度考核结果为“D”或连续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C”的员工,待岗、转岗培训或解除劳动合同。

  三、在定期调薪中,对于3级(含)以上职位,由公司薪酬委员会确定和调整其工资水平;对于3级以下的职位,由部门提出其职位等级调整申请,人力资源部汇总提出调薪方案,报总经理审批。

  四、定期调薪的工资调级时间是每财年的第一个月;员工职位变动时工资调整时间是职位变动的下一月。

  新员工试用期结束前时,由直接上级进行转正考核,并提出职位等级调整的建议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确定工资调整数额。

  对于表现杰出的员工,部门负责人可提出对该员工的调薪申请,递交人力资源部,报总经办审批。

  对触犯公司红线的员工,部门负责人可提出对该员工的调薪申请,递交人力资源部,报总经办审批。

  公司遇重大经营、财务等方面问题,经总经理办公室通过,可紧急调薪,但调薪额度不超过50%,最终工资额不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七条调薪填写《异动审批单》,审批通过后次月开始执行新的工资标准。

  第七章协议工资制

  第二十八条协议工资制适用对象是不适合采用岗位绩效工资制的急需人才,包括市场稀缺,处于关键职位上业绩突出的少数员工,以及公司临时聘用或有长期合约的高级或特殊人才。

  第二十九条协议工资以市场工资水平为基础,由双方商谈确定。

  第三十条人力资源部提出适用协议工资的人选和工资额,报总经理审批。

  第三十一条公司与适用协议工资的人员签订书面协议,规定工资额、发放方式和考核方法。

  第八章工资发放

  第三十三条工资计算周期为自然月,即1日至31日,发薪日为次月15日。支付日若为公休假日,则延迟至下一个工作日支付。

  第三十四条工资由财务通过银行支付,人力资源部发放工资条。

  第三十五条本公司实行密薪制度,员工应对自己的工资数额保密,不得相互谈论,一旦发现,100%扣发当月绩效并通报批评。

  第三十六条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结合考勤情况每月计算并发放,项目奖金在项目结项后两个月内发放,季度绩效工资在下一季度第一个月发放,年度绩效工资在下一年度1-4月发放。

  第三十七条年度奖金在每个财年结束时计算,第二财年初一次性发放。

  第三十八条新员工试用期工资为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总额的80%,特殊情况须总经办审批同意。

  第三十九条因不可抗拒原因而无法按期支付工资时,于发薪日前3天通知全体员工并公告变更后支付的时间。

  第九章申述

  第四十条员工如果对薪酬持有异议,可以向人力资源部或部门经理/主管询问,人力资源部或部门经理/主管应在2个工作日内向员工解答和处理。

  第四十一条如果员工对部门经理/主管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者部门经理/主管不能解决员工所提出问题,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询问;如果员工对人力资源部处理的结果不满意,或者人力资源部不能解决员工所提出问题,员工可以向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提交书面申诉书,内容包括申诉人姓名、部门、申诉事项、申诉理由。

  第四十二条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在接到员工申诉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就申诉内容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知申诉人。

  第十章附则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9

  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特制定教师人事管理制度,以抓好学校人事管理工作,造就师资强、师风纯、教风正的教师队伍。

  一、全体教师必须服从上级和学校的管理,自觉做到依规办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级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崇尚科学,反对邪教。

  二、学校内部教师人事调整,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教师的专长和表现,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讨论决定,人事调配实行一次性讨论,一经讨论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要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三、每学期对教师的各方面表现进行一次业绩考评,考评结果由高分到低分排队,末位的实行待岗;考评结果作为教师评聘、评优、评先、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四、实行教师聘任制,学校根据教师的平时的表现和业绩考评结果,由校领导班子根据学校和岗位的.需要,确定聘任教师的名单,各教师与学校签定聘任协议。

  五、全体教师必须从大局出发,服从学校分工,按学校分工认真搞好本职工作,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服从分工的,视情节轻重,在学年度业绩考评“思想表现”和“工作态度”中扣分。

  六、建立教师工作考核档案,健全教师业务检查评比制度,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每学期由学校考评小组作出公平的评价。

  七、各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树立高尚的师德师风,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动,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想方设法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成绩,为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而努力奋斗。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0

  一、培训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组织、指导本机构所有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

  2、组织、指导本机构严格按照“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的原则,认真开展安全培训工作。

  3、组织、指导本机构严格按照国家局和省局统一制定的安全培训大纲和统一教材组织开展教学培训工作。

  4、组织、指导本机构按照规定或行业标准、指导性标准收费。

  5、按规定配齐专、兼职教师,及时组织、选送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参加师资培训并获取教师资格证。

  6、组织、指导本机构建立、健全各项培训管理制度。

  7、对本机构培训秩序管理、培训计划执行管理、培训人员组织管理、培训质量保障管理、收费管理、师资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二、教学质量管理制度

  1、凡承担本培训中心教学的教师,均应根据年度计划做好各工种备课,均应在开课前备好课。备课做到五备,即:备大纲、备教材、备对象、备重点难点、备考点。

  2、教师必须认真撰写教案,准备电子课件。

  3、教学管理人员不定期地认真对照大纲、课表、教案和“授课小结”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任课老师指出,对优秀和较差者,在月度考核时给予相应的奖惩。

  4、课堂教学规范,突出实用性。落实“从生产到科学,从科学到安全”理念。按规定对学员进行管理,对不听讲,不做笔记又影响他人学习的,及时通知班主任进行教育和处理。

  5、组织学员对授课情况进行评价,如实客观地反映任课老师的优缺点。同时找五人以上的学员进行座谈,认真听取学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授课好的要组织大家学习,对缺点突出的要及时告知,并要求及时改正。

  三、培训档案管理制度

  1、严格按《档案法》管理,依法办事。

  2、全局安全培训档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利用。

  3、档案管理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职责分明,责任到位。

  4、各门、各类、各种载体的档案,从立档、归档、保管到销毁,实行动态管理,规范操作。

  5、档案的`利用和公布,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和局里的有关规定,简化手续,提供方便。利用未开放档案,按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未经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公布。

  6、档案管理的法定职责落实,依法自律,依法监管。

  四、教材使用发放管理制度

  1、根据教学计划,教材统一由本培训中心订购,或经本培训中心同意订购其推荐的教材。

  2、教材存放于中心资料室,安排人员专管。建立教材入库、出库、台帐,做到账物相符。

  3、教材管理人员应根据教材使用情况,及时提出教材订购计划。

  4、开班前一天,班主任根据各班培训人数,到资料室领取教材。

  5、教材出库时,必须填写教材领用登记表。填表要求字迹清楚、数量准确,不随意涂改。

  6、开班后第四天,班主任必须将发放后多余教材退回资料室。

  7、教材管理人员应经常整理入库教材,及时结算教材款。

  五、财务管理制度

  1、菁英教育培训中心设立会计一名、出纳一名。负责培训中心的日常账务管理。

  2、认真学习国家的教育、财经方针政策和法规,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合理安排、使用培训经费,认真贯彻《会计法》和《财政法规》。

  3、建帐、记账、算账、报账等工作做到了手续齐全、数字准确、存档规范。

  4、学员收费严格按物价局的统一规定和收费标准。

  5、出纳负责办理支票和各项费用报销工作,会计负责各项开支的记账工作。

  6、严格执行事前申请、事后报销制度,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支付。

  7、定期向本中心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8、依照法律法规和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中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产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主动接受上级相关部门及主管部门的监督,并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做出财务会计报告。

  六、后勤管理制度

  1、学校后勤服务定专人负责。

  2、切实搞好培训期间供水、供电、卫生,及时维护、维修好设施、设备;提供必须的用品、用具等。

  3、物质采购须搞好市场调研,采购人员决不允许有徇私行为,否则,将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相关物品采购,应做到先批后买,做到报账手续齐全。

  4、后勤服务人员应树立全心全意为学员服务思想,热情、礼貌、文明、细心、周到,做到有问必答,急学员所急,想学员所想。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1

  1 安全教育的内容

  (1)安全法制教育

  通过学习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制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从而达到强化强化员工安全意识的目的

  (2)安全知识技能教育

  以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为目标,内容包括消防安全、电气安全等,其中操作技能、如何防止事故的发生是主要内容。

  2 安全教育的方法

  (1)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通过墙报、标语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先进经验及事故教训,营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起到感染和潜移默化的作用。

  (2)组织安全活动

  通过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月等活动,在班组或车间之间形成良好地安全生产氛围。

  (3)安全培训

  公司主要通过在会议上讲授安全技术与管理知识,分析事故案例以及生产现场具体示范操作要求等途径,使员工较系统的掌握安全理论知识和安全实际操作能力。

  3 安全教育的具体形式

  3.1 新员工入厂三级教育

  新加入公司员工安全教育实行三级教育。即新加入公司人员均须经过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新员工初次培训学时必须达到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安全部主管负责建立新员工个人安全教育档案。

  3.1.1公司级教育,由培训部主任组织,侧重法制教育,以增强员工遵守的自觉性和安全意识,学时不得少于42学时,教育内容包括:

  (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有关事故案例等。

  3.1.2车间级教育,由车间主任实施,侧重车间的生产制度、生产流程、安全防范知识,应急救援的程序和方法,时间必须达到20学时,教育内容包括:

  (1)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3.1.3 班组级教育,由班组长负责,侧重与各个岗位具体相关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职责,培训时间必须达到10学时。教育内容包括: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3.2变换工种或离岗后复工的安全教育

  公司内调动(包括车间内调动)及脱岗一个月以上的员工,必须对其再进行车间/部门或班组安全教育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方准上岗作业。

  3.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对于公司生产部门从事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公司给予资格管理。特种作业人员要经过教育培训具备安全操作技能,能从事某项生产活动的条件,持有政府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操作资格证书。

  3.4企业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企业负责人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者、组织者,也是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人。企业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工作。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培训内容如下: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3.5 其他人员的安全教育

  进入企业参观、学习的人员,由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参观学习人数不宜过多。职能人员参加劳动也应经过接受单位相应的安全教育。

  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坚持安全管理“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对事故责任者及违章冒险作业者、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根据情节,由所在部门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总结经验,汲取教训。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业的职业卫生培训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培训。

  二、教育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

  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6、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

  三、教育培训的对象与方式:

  1、新员工的培训:新员工在上岗前应进行三级职业卫生培训,分别为厂级、车间级和班组级。厂级培训由厂职业健康安全科组织进行,车间级由车间主任组织,班组级由班组长组织。培训后应进行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2、员工在调动岗位时,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后进行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

  3、外来临时工人,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卫生培训,确保其从事劳动时不受到危害。

  4、各单位对其在职员工应进行定期的职业卫生教育学习,生产单位每2个月应进行一次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学习,辅助单位单位每季度应进行一次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学习,并有教育学习记录。

  5、所有的职业卫生培训应有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日期、培训内容、培训老师、培训地点,受培训人签名等。

  6、公司定期邀请卫生、疾控等部门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对各单位职业卫生负责人、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业务能力。

  7、所有的培训资料要设立职业卫生培训台账,并有专人保管,各生产单位培训情况应每年11~12月报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备案。

  8、未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的`员工或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四、各单位应每年制定职业卫生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公司年度职业卫生培训计划需得到总经理的批准后实施。

  五、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职业健康安全部。每年按公司流程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修订。

  六、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标准和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3

  一.总则

  第一条: 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

  二.工资结构

  第三条: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系数、技能工资、职务津贴、工龄工资、住房补贴、误餐补贴、交通补贴。

  第四条:岗位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

  第五条:员工工资总额由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

  第六条: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贷款、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会保险费、代扣通讯费等。

  三.工资系列

  第七条: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管理层、职能管理、项目管理、生产、营销等工资系列。

  第八条:管理层系列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九条:职能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行政、财务、人事、质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员工。

  第十条:项目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第十一条:生产工资系列适用于工程部从事安装、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员工。

  第十二条:营销工资系列适用于项目部人员。

  四.工资计算方法

  第十三条 工资计算公式:

  应发工资=固定工资x岗位工资系数+各种补贴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第十四条:工资标准的确定:根据员工所属的岗位、职务,依据《岗位工资一览表》确定其工资标准。试用期员工工资参照公司劳动合同书。

  第十五条:职能部门普通员工考核由其部门经理负责;部门经理考核由其主管副总负责;项目部成员考核由其项目经理负责。

  五.关于员工工资

  第十五条:员工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

  (1)公司员工工资标准经董事长批准;

  (2)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可以变更员工工资标准。

  第十六条:员工工资核定。根据员工本人业绩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聘用的岗位和职务,核定其工资标准。工资标准1000元/月,同时办理国家规定的四种劳动保险。(员工的固定工资作为公司为员工办理各种保险的基数。当员工固定工资未达到本市办理各类保险的最低限时,按本市低保基数为其办理保险。)工作满半年后,工资1300元/月,尔后每年按10%递增。

  第十七条:工龄工资:工龄工资以到公司服务的时间计算,每满一年每月发工龄工资20元,职工工龄增加一年,月工资增加20元,每年年初增发。

  第十八条:岗位工资系数: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1.8;从事行政、财务、人事、质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员工1.3;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1.5;工程部从事安装、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员工1.3; 项目部人员1.3。

  第十九条:误餐补贴:需要职工外出工作时,每日补助15元。

  第二十条:交通补贴、通讯补贴:参照第十八条岗位工资系数补贴。

  第二十一条:其他补贴:职工月满勤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5%奖励;半年内满勤者按本人半年基本工资总和的10%奖励;全年满勤者按本人全年基本工资总和的15%奖励。职工在公司工作3年表现优秀的,公司给予30000元的.交通补助;职工在公司工作5年表现优秀的,公司给予100000元的住房补助。

  第二十二条:员工工资变更。根据岗动薪变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员工职务、岗位变动,从生效之日起下一个支薪日,按新岗位标准调整。

  第二十三条:工资计算以月为计算期。月平均工作日为26天,若需计算日工资,应按以下公式计算:日工资额=当月工资/26。

  第二十四条:公司员工固定工资发放日为每月15日,如果工资发放日恰逢节假日,工资在节假日前一天提前发放。

  第二十五条:加班工资:在法定节日加班的员工,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其加班费。

  第二十六条:员工请假、休假时工资标准,按《考勤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员工试用期满后的转正工资,均于正式转正之日起计算。第二十八条:辞职(辞退、停职、免职)人员,于办理完交接手续正式离开公司(或命令到达)之日起停发工资。

  第二十九条:工资误算、误发时,当事人必须在发现后立即纠正,公司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同等额度的处罚。因误算而超付的工资,财务部可向员工或部门行使追索权。

  第三十条:公司集会或经公司同意的培训、教育或外事活动,公司按规定付给员工工资。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经学校董事会同意,本学校制定资产管理制度如下:

  一、上海育林培训学校资产是指学校所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1、流动资产是可在一年以内变现耗用的资产,如现金及各种存款、应收或暂付款、库存(为开展教学和其他活动中耗用而储存的材料、消耗品、低值易耗品)。

  2、固定资产指一般设备单位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的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其他固定资产。单位价值量未达到规定价值,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批量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3、资产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学校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权、声誉及其他财产权利。

  二、建立和健全财产总帐以及各分类帐,由会计统管。对购入、调入、报废的财产要及时登记入帐。

  三、设专职财产管理员,负责财产保管工作。对流动资产要登记入库,建立帐目,定期盘点,做到总帐和分类帐相符,帐物相符。

  四、财产要经常清理,编排记码,每年清仓查库,核实一次,核查后汇总情况,如实上报。

  五、凡是教学设备、办公设施等学校固定资产,应记入固定资产的明细帐,其它低值易耗物品,应记日常收发登记帐。

  六、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要经校长批准后核销。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应记入账内。对固定资产也要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盘盈、盘亏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时处理。

  七、财产管理员要保管好学校财产,不得丢失或损坏。如发现丢失或非正常损坏,要追究责任,并酌情赔偿。

  八、师生员工都有责任爱护公共财产,制止破坏学校公共财产的行为,损坏公物的要赔偿。

  九、领用或借用公物,要按制度要求,需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办理领用、借用登记手续。不经主管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一概不得随意动用。

  十、学校一切财物只能用于办学。私人、私事不得动用学校财物,如有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十一、对财产正常的自然损坏或调出,应按规定报废或注销。报废和注销也需由财产管理员写明物品名称、数量、损坏情况、原因、报损的意见,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十二、认真贯彻治安、消防管理规定,配备安全防范设施,强化严格管理,预防失火和失盗。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安全质量教育培训是企业安全生产和质量创优的基础工作。为增强安全质量意识,提高安全质量管理水平,规范安全质量教育培训管理,特制定本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工作。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

  公司工程部会同办公室负责公司员工的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对工程建设项目部、运营公司的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第四条

  各工程建设项目部、运营公司负责本单位员工的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工作。

  第五条

  公司、工程建设项目部、运营公司应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要求,结合建设工程、运营、物业经营等项目的特点安排培训。

  第六条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由相关主管部门实施。

  第七条

  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和事件,各单位还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三章一般要求

  第八条

  各工程建设项目部、运营公司结合业务特点,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第九条

  工程建设项目部应进行教育培训的人员包括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质量管理人员、调岗人员、复岗人员及借调人员等。

  第十条

  运营公司应进行教育培训的人员包括:运营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质量管理人员、新员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四新”操作人员、调岗人员、复岗人员及借调人员等。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种类及要求

  第十一条

  公司、工程建设项目部、运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取得安全资格(合格)证书,并按时参加复审。其他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公司办公室会同公司工程部组织实施,考试合格方可任职。

  第十二条

  新员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必须进行公司、部门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

  第十三条

  特种作业人员电工、信号工、起重工、及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按规定持证上岗,还应进行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第十四条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施工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质量教育。

  第十五条

  调岗、复岗、借调人员的教育培训。

  一、调岗人员进行部门级、岗位级两级培训,如为同部门调岗只需进行岗位级一级培训。

  二、复岗人员待岗三个月以内进行部门级、岗位级两级培训,待岗三个月以上重新进行三级教育。

  三、借调人员培训同调岗人员。

  第五章安全教育培训形式和内容

  第十六条

  三级安全教育

  对新员工或调换工种的员工,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三级安全教育是每个刚进企业的新工人必须接受的.首次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部门、班组这三级。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一、公司级安全教育(一级)

  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消防知识,职业卫生知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知识。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相应部门。

  二、部门级安全教育(二级)

  由部门主管及兼职安全员负责。教育内容包括本部门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制度。本部门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知识。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组。

  三、班组级安全教育(三级)

  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消防安全知识,主要生产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及其预防和应急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知识。

  第十七条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国家认可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成绩合格并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资质证书,方可从事批准项目范围内的工作。

  第十八条

  特定情况下的适时教育

  一、季节性,如冬季、夏季,雨雪天气及汛期施工;

  二、节假日前后;

  三、工作对象改变;

  四、工种交换;

  五、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

  六、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

  第十九条

  主要负责人的培训教育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质量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二十条

  管理人员的培训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专业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质量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二十一条

  在做好新工人入场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安全质量培训的同时,还必须把消防等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具体形式如下:

  一、施工现场(重要设备房间)入口处的安全纪律牌。

  二、举办安全质量管理训练班、讲座、报告会、事故分析会。

  三、建立安全保护教育室,举办安全保护展览。

  四、印发安全质量简报、通报等,办安全质量管理黑板报、宣传栏。

  五、张挂安全质量宣传画、标志和标语口号。

  六、举办安全质量知识竞赛、放映安全质量教育音像制品。

  第二十二条

  班前安全活动

  一、上岗交底。交当天的作业环境、气候情况、主要工作内容和各个环节的操作安全要求,以及特殊工种的配合等。

  二、上岗检查。查上岗人员的劳动防护情况,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第二十三条

  其他教育培训的形式有(不限于):

  一、委托具体相应资质的安全质量教育培训机构;

  二、组织专家讲座;

  三、组织安全质量观摩活动;

  四、组织相关考察活动;

  五、实际演练和现场示范。

  第六章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由政府主管部门组织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其他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由公司的工程部负责组织进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工作,档案记录管理工作应由工程部门负责。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各项规定,与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相抵触时,执行国家和行业规定。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由工程部负责制订、解释、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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