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自习管理制度

时间:2023-10-24 09:36:56 丽华 制度 我要投稿

晚自习管理制度(通用16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晚自习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晚自习管理制度(通用16篇)

  晚自习管理制度 1

  晚自习是学校教学和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晚自习的管理,有利于住校学生进一步理解和消化课堂教学内容、预习未学的课程;有得根据自身的学习情况,扩大学习范围,优化知识结构;有利于加强住宿学生课外活动管理,减少不安全因素;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学风,保持学校良好的校风。为加强晚自习管理、规范秩序,增强晚自习学习效果,学校做出如下规定:

  一、参加晚自习的学生

  学校所有寄宿学生。

  二、晚自习的时间

  每周日至周五(初中生周五不上晚自习)8:35—10:50 高三学生第二学期可延长到11:20

  三、晚自习地点

  教学楼内。根据住校学生情况,学校选择指定教室。参加晚自习的学生必须按照指定的教室上晚自习。

  四、晚自习值勤教师职责

  1、教师严格执行学校作息时间,提前10分钟到晚自习班级开灯等候学生。

  2、常与学生交流,有效督促学生高效率完成作业。

  3、及时清点学生人数,发现有缺席情况,及时向班主任反映,与家长做好交流与沟通,查明细况。

  4、晚自习老师不可随意走动,不玩手机游戏,不与其他老师闲聊,督促学生安静自习。

  5、学生晚自习中若需上厕所或喝水等,必须一个个去,要求不得大声喧哗,或在自习室内外打闹嬉戏。

  6、晚自习结束以后,必须提醒学生收拾好东西,检查课桌抽屉,以免学生落下东西。教育学生爱护学校及自习室公物,保证值班当天自习室公物完好,如若发现损坏,不明责任人的情况下,值班教师负责。

  7、值勤教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来学校值晚自习,自行与其他教师协商调班或替班,并提前与值周领导或值班领导联系。

  五、值勤领导职责

  1、认真履行值勤教师所有职责。

  2、如若值勤期间发生突发事件,及时协调和处理。不能解决的'第一时间向校长汇报。

  3、晚自习提前15分钟到位,督促值勤教师到岗。晚自习结束后,保证教学楼内所有学生都离开后方可离开。

  4、认真记录《晚自习值班表》。

  六、晚自习学生职责

  1、每个晚自习室推选一名临时班长,配合值勤教师负责本班的点名和纪律执行情况检查督促。

  2、准时到指定教室、规定时间、规定的座位认真上自习课。特殊情况不在指定的地点上晚自习,须经值班老师批准。

  3、晚自习期间做到保持教室及走廊安静。任何同学不准在教室或走廊大声喧哗,随意走动,以免影响其他同学学习。

  4、禁止携带与学习无关的物品进入自习室,如音乐播放器、手机、棋类、各类食品等,一经发现,一律没收。

  5、晚自习期间,学生只允许用于预习、复习教学内容、完成作业(学校批准的活动例外)。谢绝一切来访,禁止把校外人员带入教室。

  6、晚自习结束及时回自己公寓,不在其它地方逗留。把自己所带物品及时收回,保持自习室卫生,不损坏学校及自习室公物。若有损坏公物现象,查出属实,照价赔偿。

  晚自习管理制度 2

  晚自习是学校教学和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晚自习的管理,有利于学生进一步理解和消化课堂教学内容、预习未学的课程;有利于根据自身的学习情况,扩大学习范围,优化知识结构;有利于加强学生课外活动管理,减少不安全因素。实践证明,组织好晚自习,对培养学生良好的学风,保持学校良好的校风有着重要作用。为加强晚自习管理、规范秩序,增强晚自习学习效果,重申和做出如下规定:

  一、参加晚自习的学生

  1、学校寄宿部的全体学生。

  二、晚自习的时间

  每周周一到周四晚。冬季作息时间为6:30-8:30,夏季作息时间为7:00-9:00。一二年级晚自习时间为60分钟。时段安排:语数各20分钟,英语10分钟,学生阅读自习10分钟。三四年级晚自习时间为80分钟。时段安排:语数各25分钟,英语20分钟,学生阅读自习10分钟。五六年级晚自习时间为120分钟。时段安排:语数各35分钟,英语30分钟,学生眼保健操和晚点时间10分钟,学生阅读自习10分钟。1至六年级晚自习前10分钟为英语朗读,计算在英语晚自习时间里。节假日与换休的晚自习按学校安排,。

  三、晚自习的地点

  每学期开学教务处根据教室使用情况统一安排。参加晚自习的'学生必须按照指定的教室上晚自习。

  四、寄宿部老师布置作业要求

  1、寄宿班语数外老师严格按晚自习时间控制作业量,根据学生程度分层布置作业。

  2、对不能独立完成学生的学生,应将名单登记在晚自习登记本上并告知晚自习老师,保证不能独立完成学生能完成基本作业。

  五、对老师上晚自习职责

  1、教师严格执行学校作息时间,上晚自习提前5分钟到晚自习班级开灯开门等候学生。

  2、教师上晚自习时必须先点名,清点学生人数,发现学生人数不对,及时与寄宿部主任以及生活老师联系查明情况。

  3、学生自习时,教师不要随意走动,不使用手机,不得离开教室。也不要把学生叫出教室,督促学生安静自习。

  4、教师上晚自习时,认真督促学生完成书面作业,并给不能独立完成学生作业及时指导,学生作业完成后,教师必须给每个学生每科作业认真签字并登记完成作业的时间。发现一到四年级有个别学生不能按时完成作业可以推迟晚自习的时间,但最多不得超过10分钟,五、六年级不能推迟。

  5、晚自习结束以后,教师必须与生活老师做好交接,1至4年级学生由生活老师带领学生及时回到宿舍。5至6年级学生由晚自习的老师带领学生及时回到宿舍并送至相应的楼层。1至4年级学生推迟晚自习的学生由晚自习的老师组织好送回宿舍,并亲自交给生活老师。全部离开教室以后,教师必须认真做好当天的晚自习登记,关好教室的关好教室的门窗、灯、空调、电视、电脑以及教室的走廊的灯方可离校。

  6、教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来学校上晚自习,请提前与下一次的老师联系,并及时告知当天的行政值班老师。

  六、晚自习的值班人员职责

  1、5:30至6:30学生洗漱时段在寄宿部、操场、春花楼3、4楼巡视,和安全值班老师一起重点巡视寄宿部,将春花楼、寄宿部上下楼道灯打开。

  2、在晚自习时,认真履行职责,不得迟到、早退,全程跟踪,检查督促,加强对晚自习的管理,确保良好的秩序,晚自习响铃后对晚自习的老师考勤,发现晚自习老师未到岗及时联系。

  3、协助生活老师督促寄宿学生按时上晚自习,协助寄宿部主任对滞留校内宿舍学生的处理。

  4、一、二年级和三四年级下晚自习后巡视生活老师和晚自习老师的交接班情况,督促晚自习老师将在推迟晚自习的学生送回寄宿部。五、六下晚自习后和晚自习老师将学生送至相应的楼层。晚自习值班老师清点学生后,及时汇总全校晚自习应到人数、实到人数、病事假人数,并进行登记。

  5、抽查晚自习学生的学习情况,特别是晚自习学生作业的完成情况及签字情况。

  6、及时处理晚自习时间的各种突发事情。

  晚自习管理制度 3

  1、寄宿生必须参加晚自习,有特殊情况不能上晚自习时应提前请假。走读生晚上在家安排时间学习,原则上不得到校参加晚自习(经本人申请,监护人同意并且签字的,可以来校参加晚自习)。

  2、各班晚自习由下班辅导老师负责点名,并在晚自习点名簿上记载出勤情况,下班辅导教师还负责检查督促本班晚自习纪律和答疑辅导。

  3、学生参加晚自习,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大声讲活,以保持自习室的安静;不在教室里自由走动,不调换座位;不在自习时间上厕所或进出教室;不干扰他人自习;不做与自习无关的'事。

  4、学生参加晚自习要有计划地进行复习,预习作业,提高自学能力,自觉抓紧时间,提高自习课学习效率。

  5、晚自习时间,学生遇到学习上的问题,应小声向自习辅导老师请教,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到办公室或老师宿舍去询问。

  6、课上不准看与学习无关的报刊、杂志、画报,不准传递与学习无关的任何物品。课上不准听随身听,玩掌上游戏机、手机及其它娱乐物品。

  7、晚自习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进入学校商店等,更不得走出校门。

  8、晚自习结束后,各班必须安排专人整理教室(关灯、关门窗、锁门等)。学生应立即回宿舍准备就寝,不得在校园内、操场上或其它地方游荡。

  晚自习管理制度 4

  为培养优良学风,维持正常晚自习秩序,使学生能合理高效地安排学习时间,提高学生专业学习水平,院自律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引导督促的原则,出台此项管理制度,严肃晚自习纪律,加强学院管理,望同学们严格遵守。

  一、管理规定:

  1、每周周日至周四19:00-21:00上晚自习。

  2、机电学院20xx级所有在校生必须在本班自习室上晚自习,各班指定负责人考勤及纪律,并向检查人员如实汇报。

  3、早退以及不在本班指定自习室自习者一律按旷晚自习处理,旷晚自习者给予通报批评,如有特殊原因必须向督察队办理请假手续,并将有效请假条交由学习部保存,以便检查,无效假条视为旷课。

  4、学习部对晚自习的检查每晚两次,并汇总管理,次日公布检查结果,坚决杜绝迟到、旷晚自习、早退现象。

  5、晚自习上课期间,必须保持走廊及所有教室的安静,坚决杜绝嬉戏、打闹、下棋、打球、打扑克、玩手机、睡觉、吃零食等行为。如有发现,从严处理。

  6、学习部每周一公布上一周的晚自习综合成绩,对成绩差的班级以及旷晚自习的同学给予通报。

  7、晚自习期间各班不得组织与学习无关的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报督察队批准。各班要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切实保证晚自习出勤率。

  二、班级考核及奖罚办法:

  以班级为单位,按每周、每月、每学期对各班晚自习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出勤率及纪律状况。分别评出周、月、学期晚自习综合考核优秀班级及月、学期晚自习综合考核最好班级,并以此作为学期“优秀班级”评比的.重要依据和适当的物质奖励。

  评分标准

  1、出勤人数(70分)旷晚自习者每人每次5分,经批准请假的人数在5人内不扣分,超过5人超过部分每人扣2分,扣完为止。

  2、纪律(30分)在教室或走廊大声喧哗,随意走动,自习时间放音乐,在教室接、打手机,发手机短信,吃东西,一人次扣2分,扣完为止。起哄、打架等严重违纪事件,影响到邻班学习,或集体性迟到、早退或不上晚自习的班级则当日班级纪律分为零分,且全院通报批评并严肃处理。晚自习纪律较差的班级当日评分中扣10分。

  学习部将加强常规管理,加大惩罚力度,为同学们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创造安静的学习环境。欢迎大家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积极配合学生会的工作,共创优秀学院。

  晚自习管理制度 5

  一、 考勤对象及晚自习时间

  考勤对象:全体xx级学生

  自习时间:每周日至周五晚 夏季19:30至21:30

  冬季 19:00 至 21:00

  二、 考勤管理办法

  1、 学习部每周对各班晚自习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每周一要将上一周《理工学院晚自习考勤登记表》上报并定期公布考勤结果;

  2、 学习部工作人员进入教室检查时,各班负责人应如实填写自习检查表,并及时出示请假者假条或说明理由,否则按该人缺勤处理;

  3、 如果本班同学因事不能上自习,应提前提前与班主任请假,在学习部检查时由班级负责人出事假条;

  4、 自习考勤表格每班一份,检查后保存不得更改。如有异议,可以要求核对检查表格。

  三、 晚自习纪律要求

  1、 学生必须按照分配自习室准时参加晚自习,保证学习质量,严肃学习纪律,未经许可不得缺席。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须报班主任批准并将有效请假条交给班级负责人以备检查,其他一切口头、电话、短信等形式的请假手续,学生会检查人员不予认可;

  2、 晚自习期间手机一律为静音、震动或关机模式,不准在教室接、打手机。严禁吸烟、吃零食、随意走动或大声喧哗,各班班委负责好本班自习纪律;

  3、 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学生迟到、早退等不良现象,各班负责人要认真登记并约束本班自习人员。

  四、 奖惩办法

  1、 凡自习无故缺勤者,旷自习扣除活动分1分,迟到(早退)扣0.5分;

  2、 凡是无故违纪者都将处以通报处理;

  3、 晚自习纪律较差、缺勤人数较多的班级予以通报批评处理。对于表现优秀班级在评选“理工学院优秀班级体”时优先考虑。

  晚自习管理制度 6

  早、晚自习辅导是课外辅导的重要方式,是课堂教学的必要补充,是对学生因材施教、解决学生课堂学习疑难问题的必不可少的教学活动,为加强早、晚自习辅导的管理,特制订如下细则。

  1、晚自习是学生独立思考、消化知识和预习的时间,因此教师应进行个别辅导,不允许讲课。如发现共性问题,教师集中的讲解一般不应超过十分钟。

  2、辅导组织落实,做到“三定”、“二记录”、“一通报”。

  ①“三定”:定辅导时间、定辅导教师、定辅导对象。即相关教师每周根据统一安排,在固定的日期,对任课班级进行辅导。

  ②“二记录”:考勤组负责记录,同时每班由一名责任心强的同学进行记录,周末由考勤组负责汇总。

  ③“一通报”:考勤组根据记录编写《一周考勤通报》,表扬先进,指出问题。《一周考勤通报》报各校长、各处室、各年级部、各教研组。

  有关说明:

  ①固定时间辅导,是为了保证最低限度的辅导次数,并不排除各科教师在固定时间以外的辅导。对额外的辅导,考勤人员应做好记录,在通报时予以表扬。

  ②未安排辅导教师的'晚自习,由班主任负责管理,要确保教室安静,考勤人员应认真记录各班的纪律情况,并予以通报。

  ③如因病、因事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辅导,应向值班领导请假,考勤组依据值班领导的签字予以确认。

  ④辅导教师兼有维持班级自习纪律的职责。教师答疑时要尽量小声,要确保教室安静,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完成作业的习惯,这是良好学风的重要体现。

  ⑤严禁迟到、早退、离岗、说闲话、应付检查,或只辅导不维持秩序;不能干预学生学习的自主权,不能在自习期间占用学生时间组织其它活动。

  ⑥考勤情况纳入班级、班主任、教师的评优细则。对未达到要求者,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研究处理。

  晚自习管理制度 7

  应部分同学和家长的要求,自20xx学年起允许部分走读生到校上晚自习。考虑到学生安全和学校以人为本管理的需要,现对走读生到校上晚自习作出如下规定:

  1、申请条件:

  (1)能服从学校的管理;

  (2)家长能保证每天接送。

  2、纳入住宿生统一管理,除夜间不在学校住宿外,其他要求一样。

  3、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开学第一天由同学向班主任递交经家长和同学共同签名的申请。

  (2)班主任审核后将申请统一交德育处。

  (3)德育处审核后统一办理“出入证”。

  (4)未办手续前不得到校上夜自习。

  4、在校上晚自习的走读生,下午放学后禁止离开学校,在学校就餐,正常参加晚自习,接受与住宿学生完全一样的管理,其姓名由班主任负责登记在《晚自习座位表》上(姓名前打“*”与住宿生区别开)。

  5、考虑到安全需要,晚自习结束后,必须由家长到学校来接学生回家。如发现家长未来接,门卫必须让同学等到家长来接,一学期发生3次家长未按时接同学回家,就取消在校上晚自习资格。

  6、学生在晚自习结束后离开学校时,必须向门卫出示“出门证”,遵守学校进出的.有关规定,接受门卫的管理。

  7、安全责任完全自负。

  晚自习管理制度 8

  第一条学生公寓自习教室是学校在学生公寓区为学生提供的学习场所。为加强学生公寓自习教室的日常管理,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公寓自习教室的开放时间为每天晚18:00至次日凌晨6:00(寒暑假及法定假日除外),由所在楼栋的值班员负责按时开关门。

  第三条学生进入自习教室应注意文明礼仪。做到衣着整齐,举止端庄,严禁穿背心、短裤、拖鞋进入教室。自习座位随到随用,不得用书包、书本等物品占座位。

  第四条自觉保持自习教室的安静,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自习教室播放广播、视频,不得在自习教室使用通讯工具,以免影响他人。

  第五条自行管理好个人物品。钱包、手机等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不要置于桌上。离开自习教室时应将个人物品全部带走,以防丢失。

  第六条自觉维护自习教室的清洁卫生。禁止将食品带入自习教室,不得随意在墙上张贴涂画,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离开教室,带走垃圾。自习教室的日常清洁卫生由所在楼栋的.值班员负责。

  第七条爱护自习教室中的公物。自习教室内的桌椅设备,不得随意挪动,严禁刻划桌椅墙壁。爱护空调等电气设备,提倡节约用电,空调的使用月份原则上为每年的1月、2月、3月、6月、9月和12月。夏季室内的空调温度不低于摄氏26℃度,冬季的空调温度不高于摄氏26℃,空调的使用由所在楼栋的值班员负责。

  第八条自觉遵守自习教室的安全规定。严禁携带宠物进入自习教室,严禁在自习教室内抽烟、使用明火,严禁违章使用电器。

  第九条自习教室原则上仅用于学生自习,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借用自习教室的,应由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生处批准,方可使用,使用时不得占用每天的正常开放时间。

  第十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在校学工部(处)。

  晚自习管理制度 9

  第一条住宿生必须上晚自习

  1、凡在学生宿舍住宿的学生,必须在指定教室上晚自习。不能上晚自习时,需办理请假手续。

  2、非住宿生在校上晚自习须填写申请表,由班主任审批后方可在校上晚自习。

  第二条值班

  1、晚自习期间由学校安排老师在学生晚自习教室值班。值班教师的主要职责:学生考勤,维护晚自习教室的正常秩序,处理各种突发问题。

  第三条晚自习上课时间

  1、星期一至星期四为18:45―21:30(20:00―20:15为中间休息时间);

  2、星期日为20:15―21:30。

  第四条考勤

  1、晚自习分为两节课,每节课考勤一次;值班教师在网上进行晚自习考勤登记;学生缺席时,学校会发短信或由宿舍生活管理员电话告知监护人。

  2、晚自习期间,旷课、迟到、早退的住宿生,学校按照下列办法做出扣分处理:旷课一节扣1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该扣分和住宿生的其它扣分累计处理)。

  3、非住宿生在校晚自习违纪,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严重者取消晚自习资格。

  第五条请假

  1、住宿生不能在学校上晚自习时,必须办理请假手续。住宿生须有“正当的、可证实的理由”,并经家长或监护人同意,请假才可以获得学校批准。

  2、正常上课期间,每天12:30—13:50和16:35—18:30,都可以在住宿生管理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因病请假,可以随时办理。

  3、请假时须填写请假条(住宿生管理办公室有备)。

  4、请假核准:住宿生请病假,可以凭本校医务室医生证明、或医院证明直接到住宿生管理办公室核准登记,经核准属实即可。

  5、住宿生请公假,可以凭和公假事由相关的'本校教师、或本校其他管理人员的签名直接到住宿生管理办公室核准登记,经核准属实即可。

  6、住宿生请事假,需说明事由,并经学生家长或家长指定的监护人同意才可办理。

  7、如果事发突然,来不及请有关人员签名,可经生活管理员电话向有关人员核实情况后核准登记,但须在事后补办签名手续。

  8、非住宿生在校晚自习的请假手续同上。

  第六条晚自习上课期间的纪律要求

  1、上课时要保持安静,以免影响他人,研究、讨论问题宜在上课前、或课间、或下课后进行;

  2、上课时间禁止在教室走动,以免影响他人,下课时可以自由活动;

  3、对号入座,禁止换座位;

  4、自习室内禁止吃东西;

  5、自习室内禁止使用手机打电话、禁止带随身听耳机、禁止玩游戏;

  6、保持自习室的干净整洁,不留垃圾;

  7、禁止移动桌子,凳子要轻拿轻放;

  8、晚自习期间离开教室,须经值班教师、或值日班长许可。

  第七条晚自习表现记录

  1、学生晚自习表现由值班教师负责记录,并将相关数据记录到学生电子档案中,供家长、老师等相关人员和学校各部门参考,并作为评价、评优、表彰、推荐学生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晚自习学生自我管理

  各体系可以成立晚自习学生自我管理组织,该组织可以组织本体系晚自习学生制订更加详细的晚自习约定。

  晚自习管理制度 10

  1.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有事可提前向班主任或级长请假,假条有家长签名方能有效;晚于7:30到按迟到处理,3次迟到作为1次旷课,8:30前没经请假离开者按旷课处理;10:00前离开者,按早退处理,2次早退作为1次旷课;如需提前离开,必须向值班老师请假,经许可后方可离开。

  2.禁止携带与学习无关的杂志,图书,棋类,随身听等进入课室,一经发现,一律没收,并口头警告,再次发现,取消晚自习资格。

  3.严禁带香烟,酒或各类食品进入课室,一经发现,将在年级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记过处分,并通知家长,取消晚自习资格。

  4.禁止晚自习期间在课室里追逐打闹,高声讲话,否则视情节轻重,予以口头警告或取消晚自习资格;如有问题需要讨论,音量应控制在两者的范围之内,或经值班老师同意在课室外或教师办公室里进行讨论。

  5.在晚自习期间,不得在课室内随意走动,或去其他班串班;如有需要,须经值班老师同意,无故走动,且不听劝阻者,坚决取消晚自习资格。

  6.晚自习期间,谢绝一切来访,禁止把校外人员带入教室,如违反此规定,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口头警告或取消晚自习资格。

  7.课间休息,不得追逐打闹,不听劝阻者,取消晚自习资格。铃响后应按时回课室,否则按迟到处理。

  8.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必须按规定时间返回宿舍,严禁携带烟酒等物品回宿舍,一经发现,坚决停宿,并通知家长,视情节轻重,在全校大会通报批评或记过处分。

  晚自习管理制度 11

  为了加强我院学风建设,完善早操及早晚自习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时间:

  早6:50—7:20时(周一至周五)

  晚19:00—21:00时(周日至周四)

  二、具体规定:

  (一)新生入学的第一学年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培养良好的学习

  习惯,按时出早操和上晚自习;第二学年要按时参加早自习,保证出勤率,不准无故旷操和旷自习。

  (二)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早操和早晚自习,应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向辅导员提出申请,经准假后,填写假条,方可不出勤。

  (三)早操和早晚自习实行考勤制,分别由分会体育部和学风监察部负责签到。在正式开始做操之前,每名学生要提前10分钟到指定地点,完成签到,排好队,准备做操。各班文体副班长组织站队,并站到本班最后,负责检查本班站队和做操情况,并于做操后向体育部上报结果。早自习必须严格遵守自习纪律,提前10分钟到自习室,自习考勤按照《护理学院学生课堂管理规定和考勤制度》规定执行。学风监察部每日对学生自习出勤情况和自习纪律进行检查,汇总后48小时内上报年级办。

  (四)辅导员将对上报结果进行检查,并不定期抽查。分会体育部和学风监察部应该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不得虚报隐瞒缺勤人数,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对无故缺勤的同学,旷操或旷自习累计两次者给予通报批评处理;当周旷操或旷自习累计多次给予警告处分,给予扣除学时等相应处分。对于多次被通报者,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记入本人档案。

  (六)严禁早操迟到或早退现象发生,迟到人员应主动找检查人员进行补改,否则按缺勤处理。对于早退现象带头者扣德育学分5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对早退现象严重的`班级给该班班长扣德育学分3分,文体副班长和学风监督员各扣德育学分1分,并给予该班全班通报批评。

  (七)对于早操或早晚自习检查中发现有冒名顶替情况,缺勤者和顶替者各扣德育学分3分,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

  (八)每学期将对学生个人和班级在早操和早晚自习的检查结果进行评定,评定结果与评优评奖挂钩。

  (九)对早操和早晚自习的出勤情况,检查者应严格把关,对于事假、病假必须有辅导员签字的请假条,否则一律按缺勤处理。

  三、早操检查评分细则

  为了提高我院学生身体素质,展现我院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提高学生做操质量,顺利迎接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我院特拟定早操检查评分细则如下:

  (一)集体评分标准(每班每周总分100分):

  1、队伍整齐,无迟到早退现象。(10分/周,2分/日)

  2、全班参加,无缺勤现象。(20分/周,4分/日)

  3、动作规范,节奏合拍。(60分/周,12分/日)

  4、富有朝气,精神面貌好。(10分/周,2分/日)

  (二)个人评分标准(每人每周10分,等同于德育学分10分):

  1、迟到早退,扣1分/次/人。

  2、旷操、冒名顶替者,扣3分/次/人。

  3、动作不到位,态度不认真,扣1分/次/人。

  4、左顾右盼、交头接耳、说话打闹者,扣1分/次/人。

  5、衣着整齐,必须穿着运动鞋,不合格者扣1分/次/人。

  (三)得分计算:

  每周班级所得总分=集体评分标准中四项得分相加-班内个人扣分之和。

  (四)评优标准

  周最佳班级:以一周内学生出操得分最多为标准。

  月最佳班级:在一个月内,获得最佳班级次数多或一个月

  内平均分高的班级,按顺序评出月最佳班级。

  学期最佳班级:在一个学期内,获得周最佳班级次数多或

  一个学期内平均分高的班级,按顺序评出学期最佳班级。

  晚自习管理制度 12

  为使学生较好地遵守作息时间,形成良好的作息制度和学习风气,现就如何做好早操制定以下规定。

  第一条早操实行排名制度

  早操学院统一场地,以班为单位,由班长和体育委员负责管理。

  从出勤、着装、做操动作三项指标对各班早操进行综合考核,每周排名一次。每连续三次考核排名第一的班,学生学年综合考核每人加1分;每连续三次考核排名倒数第一的班,学生学年综合考核每人减1分。单项考核每连续三次排名第一的班,学生学年综合考核每人加0.3分,每连续三次排名倒数第一的班,学生学年综合考核每人减0.3分。

  第二条早操晚自习规定

  (一)早操时间为每星期一至星期五早晨,晚自习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四晚上,具体时间按学校规定执行。

  (二)早操出操者为大一、大二、大三全体学生,参加晚自习的人员按学校规定执行。

  (三)早操和晚自习一般不允许缺勤,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请假批准后方可,否则按旷到处理。

  (四)早操应按时集合,统一着校服(或合符要求的'运动服),做操动作规范。晚自习不得大声喧哗、迟到、早退。

  第三条早操除按第一条对班集体进行考核排名外,对不符合规定的个人,按以下办法处理:

  早操纳入学年综合考核,每旷到一次者扣0.2分,当月迟到3次按一次旷到论处;当月旷到3次或当学年累计旷到12次者,除扣分外,取消当年各种评优、特困生补助资格;入党积极分子延长考察时间1个学期;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3个月;正式党员给予党内纪律处分,并记入本人档案。

  第四条升国旗仪式无故缺勤一次者学生学年综合考核扣2分。

  第五条考核

  (一)早操三项指标和升国旗仪式,由学生会纪检部和体育部组织考核。晚自习仍按以前办法考核。

  (二)考核排名结果每周公布在金融学院网站。

  第六条本办法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晚自习管理制度 13

  为加强学风建设,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晚自习时间

  晚自习时间为每周日至周四晚7:30~9:00,每天2学时。

  二、学生的责任和义务

  1.非毕业班学生必须按时进行晚自习,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上晚自习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旷课达到一定学时,按照《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2.晚自习开始后,学生应自觉维持自习秩序,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出入、串坐,不得进行与学习无关的活动,不得影响他人学习。

  3.学生着装应得体,注意文明礼貌,禁止穿拖鞋、背心等进入教室,禁止带各类食物进入教室。

  4.学生应自觉爱护桌椅等公物,不得在桌面上乱写乱画;应自觉保持室内卫生清洁,严禁随地吐痰,不得乱扔纸屑杂物。

  5.对晚自习时间不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学习场所的学生,一旦被巡查人员发现,将登记在册,以旷课论处,并向各二级学院通报。

  三、教师的责任和义务

  1.教师每周必须按照规定的日期对每个授课班至少辅导答疑一次以上,一般3学时辅导一次。每次辅导答疑时间不少于30分钟。教师一次可辅导答疑多个班级,但为了保证对每班都有充足的辅导答疑时间,一次辅导的班级数不得超过四个,任课班级数超过四个的,应在一周内分几次进行辅导答疑。

  2.教师辅导答疑可采取个别答疑和集体辅导两种形式。

  对有固定教室的班级,教师晚自习时间直接到固定教室的班级进行辅导答疑;对无固定教室的`班级,教师可与学生协商辅导答疑时间与地点,教师要到约定的地点进行辅导答疑。

  在校外或市内居住的教师可安排在课后或下午自习时间进行辅导答疑。

  3.教师在辅导答疑中,应贯彻因材施教、分类指导的原则。既要热情、耐心地帮助学习基础差的学生赶上学习进度,又要注意培养优秀学生扩大知识领域,帮助他们尽快成材。通过辅导答疑深入了解学生学习的实际情况,发现问题及其原因,并及时改进。

  4.教师辅导答疑实行班级签到考核制。

  四、专兼职辅导员的责任和义务

  1.兼职辅导员每周到班次数不少于2次(包括班会课),每次不少于30分钟。专职辅导员每周到班次数不少于3次(包括班会课),每次不少于30分钟。

  2.专兼职辅导员深入班级,主持班会及主题班会课,班会时间不少于30分钟,主题班会课时间不少于1学时。

  3.班会课结束后,专兼职辅导员要督促学生继续晚自习,到晚自习结束。

  五、二级学院的责任和义务

  1.各二级学院负责本学院班级晚自习巡视工作,安排院领导、专兼职辅导员到班级检查。

  2.各二级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要到班级检查教师晚自习辅导、专兼职辅导员到班、学生晚自习等情况,掌握本学院晚自习整体状态。

  3.各学院要充分重视班会及主题班会课建设,加强对各班级班会及主题班会课开展情况的管理和监督,

  4.班级严格考勤,增强学生的纪律观念;调动班干部积极性,更好地管理晚自习,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

  六、晚自习秩序管理

  1.由二级学院负责晚自习管理工作,确保学生晚自习正常开展。

  2.由校教务处、学工处在各楼值班室设立考勤机,负责教师辅导和专兼职辅导员到班情况考勤。

  3.校学工处组织校学生会纪检部进行晚自习的学生考勤和自习纪律检查工作。检查结果每周汇总一次,并向全院公布。

  4.晚自习的检查考核情况列入学生个人、班级、辅导员、二级学院学生工作等四个量化考核中,对于未按要求上晚自习以及未按要求检查考核晚自习的个人和部门,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教务处、学工处。

  晚自习管理制度 14

  为了创造一个安静、有序的学习环境,保证晚自习纪律,督促同学们合理、有效利用学习时间,对学生晚自习做出如下规定:

  一、晚自习时间:周一至周四晚18:20—20:40,所有寄宿学生必须准时参加。学生因病、因事请假,须经班主任批准,并告知班长和舍长,持班主任开具的请假条到警卫处登记,警卫确认前来接送的家长后方可允许学生离校。晚自习期间在不影响他人情况下,同学们可自行安排自习内容,可以根据自己个人的学习情况和学习兴趣自行安排,重点做好新课预习和纠弱补偏。教师不得干涉和变相干涉学生学习的`自由。一个班级有20人以上学习同一学科同一内容,将视为违规。违反本项规定教师将视为师德违纪一次。

  二、看班教师每隔10分钟左右的时间到班级内进行一次巡堂,认真管理自习,每节自习开始和结束都要清点人数,指导班长如实填写《班务日志》中晚自习部分内容,看班教师要亲笔签字,对于无故缺席者,要及时通报带班领导。如果不清点出席人数或者不及时报告,出现学生无故缺席并发生意外情况,看班教师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三、晚自习执勤领导和教师即时检查看班教师及各班学生出勤情况,查明缺勤者姓名,由班长签名确认,各班学生须按座次表就坐,各班应将座次表张贴在前黑板的右下角,以便执勤教师使用。

  四、晚自习按三课时(每节40分钟)计,学校值日校干、教师及学生会成员负责检查各班的考勤、纪律、自主学习情况,以即时检查的情况为准,第二天由值日校干将检查结果报政教处,计入班级评估成绩。

  1、无故缺席者均按旷课论处,每人次扣班级评估5分;无故迟到、早退者每人次扣班级评估3分。

  2、为避免影响他人学习,晚自习期间,不得肆意进出教室,不得做其他影响晚自习秩序的其他事情;课间不得大声喧哗、吵闹、起哄、唱歌,每发现一人次扣班级评估3分。

  3、所有同学必须服从值班老师、学生会干部的检查及管理,不得顶撞、辱骂,否则将从重给予纪律处分。

  4、晚自习课间不允许学生私自购物,每发现一人次扣班级评估5分。

  5、对带头提早离开教室引起全校晚自习秩序混乱的同学,一次扣该班级评估10分,并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全校通报批评;两次以上(含两次)者,中考综合评定不合格。

  6、当天晚自习秩序评为较差的班级,次日晚班主任必须留校整顿,直至本班晚自习情况恢复良好为止。

  五、级部主任是主要责任人,要求每天对所辖年级的各班晚自习情况进行巡查,杜绝问题的发生。

  上述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规定解释权归校委会。

  晚自习管理制度 15

  一、晚自习的目的

  晚自习是为了补充学生的自主学习时间,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同时也是为了维护课堂纪律和秩序。

  二、晚自习的参加对象

  晚自习的参加对象为全体学生,包括寄宿生和走读生。寄宿生的晚自习时间为每周日至周五晚上7点到9点,走读生的晚自习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四晚上7点到7点40。

  三、晚自习的管理制度

  晚自习的.纪律要求

  学生在晚自习期间,需要保持安静,不喧哗、不打闹,不得进行与学习无关的活动,如玩手机、吃零食等。同时,学生应按时到场,不迟到、不早退,有事需请假。

  晚自习的考勤制度

  各班班长和学习委员负责晚自习的考勤。学生请假需提前告知班级负责人,并出事假条。对于未请假而缺勤的学生,学校将予以记录并处理。

  晚自习的场所安排

  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寄宿部的学生晚自习会在指定的教室进行,走读部的学生晚自习则会在自己的教室内进行。若学校需要调整场所,需提前通知学生。

  四、晚自习的学习制度

  学生应在晚自习前准备好学习用品,如课本、笔记本、文具等。

  学生应按照老师的要求进行学习,不得随意离开座位,不得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学生应积极回答老师的提问,参与课堂讨论,提出自己的疑问和问题。

  学生应保持教室整洁,爱护公共财产,不得随意乱扔垃圾或破坏教室设施。

  五、晚自习的辅导教师职责

  辅导教师应提前到场,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并维持晚自习的纪律。

  辅导教师应监督学生的学习情况,并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辅导教师应及时解决学生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并做好教学记录。

  辅导教师应在学生离开教室前,检查教室内设施是否完好无损,并确保教室整洁。

  六、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晚自习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将会予以一定的处理。具体处理措施如下:

  对于连续迟到、早退或旷课的学生,将予以全校通报批评。

  对于在晚自习期间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的学生,将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对于故意破坏教室设施或乱扔垃圾的学生,将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经济赔偿。

  晚自习管理制度 16

  一、晚自习的目的

  晚自习是为了补充学生的自主学习时间,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同时也是为了维护课堂纪律和秩序。

  二、晚自习的参加对象

  晚自习的参加对象为全体学生,包括寄宿生和走读生。寄宿生的晚自习时间为每周日至周五晚上X点到X点,走读生的晚自习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四晚上X点到X点。

  三、晚自习的管理制度

  晚自习的纪律要求

  学生在晚自习期间,需要保持安静,不喧哗、不打闹,不得进行与学习无关的活动,如玩手机、吃零食等。同时,学生应按时到场,不迟到、不早退,有事需请假。学生应尊重老师和其他同学的学习和工作,不得随意离开座位,不得打扰他人学习。

  晚自习的考勤制度

  各班班长和学习委员负责晚自习的考勤。学生请假需提前告知班级负责人,并出事假条。对于未请假而缺勤的学生,学校将予以记录并处理。学生应按时到场参加晚自习,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应提前向班级负责人请假。

  晚自习的场所安排

  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寄宿部的学生晚自习会在指定的教室进行,走读部的学生晚自习则会在自己的教室内进行。若学校需要调整场所,需提前通知学生。

  四、晚自习的学习制度

  学生应在晚自习前准备好学习用品,如课本、笔记本、文具等。学生应按照老师的要求进行学习,不得随意离开座位,不得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学生应积极回答老师的提问,参与课堂讨论,提出自己的`疑问和问题。学生应保持教室整洁,爱护公共财产,不得随意乱扔垃圾或破坏教室设施。

  学生应该自觉遵守晚自习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且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学生将视情况进行适当的处罚。每个学生都应该保持一个良好的学习态度和习惯,遵守班级和学校的规定。

  学生应该积极参加晚自习的各项活动,如答疑解惑、集体讨论、学科竞赛等,提高自己的学习效率和成绩。同时应该合理安排时间,既要保证学习任务的完成又要保证充足的休息时间。

  学生应该爱护晚自习场所的设施设备,如发现损坏应及时报告给班干部或相关负责人进行维修或更换。对于故意损坏公物的行为将视情况进行适当的处罚。

  学生应该保持晚自习场所的整洁和卫生,不得随意乱扔垃圾或破坏教室设施。对于违反规定的学生将视情况进行适当的处罚并进行清理工作。

  学生应该尊重老师和其他同学的学习和工作,不得随意打扰他人学习或进行其他影响他人的行为。对于违反规定的学生将视情况进行适当的处罚并进行教育引导。

  学生应该遵守班级和学校的作息时间表和课程安排表,不得迟到、早退或旷课等行为的发生。对于违反规定的学生将视情况进行适当的处罚并进行教育引导。

  学生应该自觉遵守学校和班级的其他规章制度和要求,如参加集体活动、遵守校规校纪等。对于违反规定的学生将视情况进行适当的处罚并进行教育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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