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05 09:31:32 制度 我要投稿

【热门】养老院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养老院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热门】养老院管理制度

养老院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管理,促进敬老院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敬老院是农村集体福利事业单位。敬老院以乡镇办为主,五保对象较多的村也可以兴办。提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兴办和资助敬老院。

  第三条敬老院坚持依靠集体,依靠群众,民主管理,文明办院,敬老养老的办院方针。

  第四条敬老院所需经费实行乡镇统筹,并通过发展院办经济和社会捐赠逐步改善供养人员的生活条件。

  村办敬老院所需经费由村公益金解决。

  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敬老院工作的领导,把敬老院事业列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六条民政部门是敬老院事业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敬老院工作的业务指导。敬老院的'创办、撤销须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

  第二章 供养对象

  第七条敬老院以供养五保对象为主。在没有光荣院的地方可优先接收孤老优抚对象入院供养。有条件的敬老院可以向社会开放。吸收社会老人自费代养。精神病患者、传染病人不得接收入院。

  第八条五保对象入敬老院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村办敬老院经村民委员会)批准,并由本人和敬老院双方签定入院协议。

  符合规定条件的对象,入院自愿,出院自由。

  第九条敬老院供养的各类人员(以下统称供养人员)应当遵守院内的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文明礼貌,团结互助。

  第三章 院务管理

  第十条敬老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负责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组织制定院内的各种规章制度和敬老院发展规划;

  (三)组织发展院办经济,增敬强老院自身发展的活力,不断提高供养人员的生活水平;

  (四)督促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建立岗位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维护供养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十一条敬老院设立院务管理委员会。其职责是:贯彻落实办院方针、原则,审议院内重要事宜,检查、监督院长和工作人员的工作。

  管理委员会成员经敬老院全体人员民主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成员中供养人员所点比例不少于二分之一。

  第十二条敬老院的生活区和生产区要分设。搞好环境绿化,保持美观清洁的院容院貌。

  第十三条供养人员的饮食应当讲究营养、卫生,每周有食谱。

  第十四条供养人员生病,院方应及时负责治疗。有条件的敬老院应当设立医务室,建立供养人员健康档案。供养人员去世后院方要负责从简料理后事。

  第十五条适当组织供养人员进行学习,因地制宜地开展适合供养人员特点的文体和康复活动。

  第四章 财产管理

  第十六条敬老院的土地、房屋、设备和其他财产依法归敬老院管理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第十七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经费、物资、伙食、生产经营账目要定期公布,接受供养人员和社会有关方面的监督。财会人员离职时,必须清理账目,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八条五保对象入院,其财产交集体代管,生活用具可带入敬老院使用。五保对象去世后,其遗产按入院协议处理。

  第五章 生产经营

  第十九条敬老院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兴办经济实体,生产经营收入归敬老院集体所有,用于院内扩大再生产和改善供养人员的生活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第二十条鼓励供养人员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和经济活动,并根据生产和经营效益给予适当报酬。

  第二十一条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敬老院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按有关规定给予优先和优惠。

  第六章 工作人员

  第二十二条敬老院的工作人员,由乡镇人民政府(村办敬老院由村民委员会)根据敬老院需要和规模进行配备。

  第二十三条敬老院院长由乡镇人民政府(村办敬老院由村民委员会)选派。敬老院其他工作人员采取合同制,实行公开招聘。其基本条件是:热爱敬老养老工作,有一定文化水平,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吃苦耐劳。从事财会、医疗等专业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

  第二十四条敬老院院长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比照乡、镇、村集体企事业单位干部和职工的待遇确定。

  第二十五条敬老院应当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二十六条敬老院对工作认真负责、热心为供养人员服务的工作人员应当给予奖励;对工作不称职的可以辞退;对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认真处理或报请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养老院管理制度2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为确保我镇敬老院安全运营,确保入住老人身体健康,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对镇敬老院进行封闭管理,具体方案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镇敬老院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人员不进不出,不与外界接触;工作人员要全天候吃住在院,不得私自离开;门岗实行24小时值守,上级检查确需进入的,测量体温并登记后方可进入。

  二、敬老院要明确专人采购每天生活物资,采购人员将所采购物资一律放在敬老院门口,交与敬老院管理人员,采购物资人员在疫情未解除之前不准进入院内;对因水电损坏、更换燃气罐等生活问题前来维修的人员实行绝对隔离,禁止工作人员及院内老人与维修人员接触,维修后由专人对维修场所实施消杀;院内生活垃圾由工作人员每天送至门口交由环卫人员,并进行消杀。

  三、严格执行分餐制。敬老院内老人严禁在餐厅聚集就餐,一日三餐一律由服务人员送到宿舍,分散用餐;并对餐具进行严格消毒;挺高老人生活标准,改善伙食,确保膳食营养。

  四、敬老院服务人员每天要对老人测量两次体温,要求老人常洗手、戴口罩、多通风、不聚集,出现发热、咳嗽等身体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向敬老院负责人报告,协调卫生防疫部门处置;坚持每天定时打扫卫生,确保院内、室内干净整洁,每天上午、下午分别用消毒液喷洒消毒一次;服务人员要对各自管理的老人做好心理疏导,确保老人情绪稳定。

  五、敬老院服务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要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战时机制,以院为家,不得离院外出;敬老院负责人须每天24小时坚守工作岗位,疫情未解除不准离岗;敬老院全体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禁传播任何关于疫情的'谣言。

养老院管理制度3

  一、一日生活制度

  供养机构一日生活制度由起床、早锻炼、整理房间和洗漱、早饭、活动安排、中饭、午睡(午休)、晚饭、点名、就寝等组成。供养机构作息时间表,由各县(市、区)民政部门或供养机构依据季节、院情等情况自行制定。

  (一)起床。按规定时间发出起床号(信号),值班人员要按照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检查供养人员有无病号等情况,对患病者根据情况及时处理;

  (二)早锻炼。可以组织身体好的供养人员做操、健身等有益身体健康的户外活动;根据规定也可组织户内活动或自由活动;

  (三)整理房间和洗漱。早锻炼后,供养人员整理自己的房间,清扫室内外卫生和洗漱。做到物品整洁,摆放有序,房间通风无异味等。供养机构每周组织1次全院内务卫生检查并公布;

  (四)就餐。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开饭,每天坚持三餐制,提倡分餐制,对特需照顾的供养人员实行送餐;

  (五)活动安排。供养机构每天上午和下午视情可安排一些活动和劳动。根据供养人员的年龄、身体状况、特长、兴趣、爱好等实际情况,组织一些健身健体、陶冶情操的活动,或组织一些力所能及的有酬劳动;

  (六)午睡(午休)。按照供养机构作息时间,组织好午睡(午休)。值班人员要检查午睡(午休)情况,防止人员私自外出;

  (七)点名。点名通常由机构负责人或值班人员按照房间逐个清点,也可以集中点名,总结讲评当天的.活动劳动等情况;

  (八)就寝。按照作息时间规定,发出熄灯就寝信号,供养人员应熄灯就寝,值班人员要检查就寝情况,尽量做到上半夜、下半夜各检查一次。

  二、着装举止

  (一)供养机构每年按规定给供养人员购发得体服装,在服装的选购上要注重实用。为体现尊老为老等因素,不得在服装上标注字样。供养人员着装要做到整洁庄重,朴素大方,严禁打赤膊就寝或打赤膊出入房间、乘凉等;

  (二)供养人员必须头发整洁、举止端正、姿态良好,外出时必须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不得携带违禁物品;

  (三)供养人员不得赌博、打架斗殴、酗酒,不得做违背社会公德和违法的事。

  三、请示报告

  对本单位无权决定或者无力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请示,通常采取书面或者口头形式,逐级进行,上级对下级的请示应当及时答复,下级应当主动向上级报告情况。发生事故、案件和特殊情况应立即报告。报告通常逐级进行,紧急情况也可越级报告。

  四、登记统计

  供养机构应当每月及时准确地按照《供养机构来访人员登记》、《供养机构要事日记》和《供养机构值班日记》等内容进行登记统计,并做好上级规定的其他登记统计内容。

  五、请假销假

  供养人员外出必须要请假,以书面形式向机构负责人或机构负责人指定人员请假。批假人审批时,要注明外出时间、归院时间、注意事项,并告知请假人其亲属或监护人。做好外出信息和跟踪管理的措施。请假人归院后要向批假人销假。

  供养机构工作人员外出向机构负责人请假。机构负责人离院请假由乡(镇)政府分管领导批准。请假三天以上的,要报县(市、区)民政部门主管科股备案。机构负责人请假时,乡(镇)政府要指定好供养机构的临时管理负责人。

  六、值班制度

  (一)每天必须安排工作人员进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遇特殊情况的,需经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安排好代班人员后方可离岗;

  (二)夜间值班时间:每日17∶00至次日8∶00,负责院内的安全管理,清点各房间供养人员人数,察看供养人员身体状况,遇有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处置,并做好当班记录与交接班手续;

  (三)认真执行供养机构作息时间,保证供养人员有效休息;

  (四)检查门、窗、水、电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五)对特殊老弱病残供养人员重点监护,遇有情况及时处理;

  (六)每夜查铺不少于一次,检查供养人员在位和安全情况。

  七、交接制度

  供养机构的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将自己负责的工作和列入移交的经费、物资、资产、器材等一并移交,移交工作应当在本人离开工作岗位前完成。

  供养机构负责人工作移交时,乡(镇)政府分管领导和县(市、区)民政部门分管领导指派专人进行共同监交。供养机构工作人员移交时,供养机构负责人监交,涉及钱物或重大经费物资移交时,乡(镇)政府分管领导和县(市、区)民政部门指派专人共同监交。交接时,双方在场人员认真清点,并在交接登记本上签字。

  八、接待制度

  (一)对外来人员要验明证件和身份,问清来意,登记来院事由;

  (二)供养人员亲友来院探视的,要热情接待,介绍供养人员的各方面情况;需要陪同就餐的,视情给予适当安排;

  (三)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留客人食宿,不得私自会见国外、境外人员;

  (四)谢绝推销各种商品的人员进入供养机构进行销售活动;不准无关人员、无证件人员、无事闲逛人员进入扰乱供养机构秩序和威胁供养人员安全。

  九、档案管理

  (一)建立健全特困供养档案管理工作制度,配备档案柜和档案库房,并指定专人负责;

  (二)将属于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合同协议、财务原始凭证、资料报表等,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30个工作日内及时整理归档,确保档案齐全,并严格按照要求对有关材料进行整理分类、组卷;

  (三)将供养机构的档案管理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工作,促进档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养老院管理制度4

  根据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为了xx市xx养老院的稳定建设和正确发展,特制定此管理。

  院长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领导全院工作,规范本养老院管理,努力把养老院建设成娱乐健康化,园林化,生活高档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人性化的文明窗口单位。

  二、制订院长任期目标管理规划和年度,逐项抓好落实;并配合区、市政府或分管领导及业务主管部门的检查工作。

  三、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和员工认真学习国家的政策法规,时事,他们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服从管理,遵纪守法。

  四、坚持民主管理,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会议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做到人人发言,畅所欲言,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信任,相互理解,切实安排好老人生活。

  五、搞好院户挂钩,坚持定期走访。积极组织老人参与伙食,内务,卫生等方面的管理,抓好院内各项规章的落实,检查督促工作人员忠于职守,尽职尽力。

  六、积极稳妥地发展院办经济实体,不断增强养老院的经济实力,努力改善院内设施,提高院民的生活水平。

  七、严格财务审批,管理好院内各项财务收支。

  八、组织对工作人员和院民的考评评比工作,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九、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养老院内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工作人员责任制

  一、服从院领导分工,热爱本职工作,熟练掌握各项专业技能,树立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的。

  二、自觉遵守院内规章制度,不擅离职守,有事请假。

  三、认真做好老人的日常服务,对病员要按等级标准落实护理工作;做到不怕脏,不怕苦,不怕累,文明待人,周到服务。

  四、协助院领导及时调解老人中发生的矛盾和纠纷,鼓励老人以院为家,做老人的贴心人。

  五、负责室外、公共区域及办公区的清洁卫生,做到卫生天天打扫,内务日日整理,东西摆放整齐统一,保持院容整洁美观。

  六、协助老人搞好个人卫生,经常为老人洗晒衣被,督促帮助老人洗澡、理发、梳头、剪指甲,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促进老人身心健康。

  七、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夏季要做好防暑降温,冬季要做好防寒保暖,搞好换季衣被等物品的收发保管,以及防火、防盗工作。管好、用好各种电器设备。

  老人守则

  一、积极参加院内的各项活动,自觉遵纪守法,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做到以院为家。

  二、尊重工作服务人员,配合工作人员的管理,搞好团结,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争做文明老人。

  三、保持和维护整洁卫生,不随便吐痰、不乱丢杂物,生活用品摆放要服从院里统一规定。

  四、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赌博、酗酒,不得漫骂冲撞工作人员,讲文明、讲礼貌。

  五、积极参加院内力所能及的劳动,自觉锻炼身体,促进身体健康。

养老院管理制度5

  为进一步加强乡敬老院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确保资金安全,确保敬老院正常运行,经乡政府研究,制定《XX乡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敬老院财务管理纳入乡政府“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代理,各项收支实行统管,专账核算,敬老院设报账员1名。

  二、敬老院财务收支实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核算;实物收支敬老院建立实物台帐,台账登记与实物保管分开,专人负责台账登记,专人保管实物。

  三、敬老院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三资中心专帐,存入专户,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敬老院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捐赠收入,副业收入(养猪种菜等),其他收入(利息收入等)。

  四、敬老院建立支出“备用金”制度,“备用金”额度由民政办和三资代理中心按照敬老院一个月生活费数额核定。

  五、敬老院支出包括:生活费支出、管理费用支出,生产支出、专项支出、设备购置支出、修缮和其他支出等。各项支出依照真实、合法的原则进行,严格执行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不得擅自扩大和提高。

  六、敬老院生活费用支出范围、标准及手续

  1、日常生活费,实行定点采购,每天填制采购支出明细单,经办人、证明人、院长签字。

  2、节假日加餐、院民发放物品,先报计划、预算,民政办审核,分管领导同意后实行。

  3、院民零花钱每人每月30元,按月发放。

  七、敬老院管理经费支出范围、标准及手续

  1、办公用品:主要指笔墨纸张茶叶等,由民政办统一购置、配发。

  2、水电费: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据实报销。

  3、差旅费:乡内出行不予报销差旅费,因公到六安城区办事,每次定额报销10元差旅费,特殊情况外出确需租车的,凭差旅发票据实报销。

  4、通讯费:敬老院宽带、电话、院长捆绑手机费每月固定129元,凭电话费缴费单报账。

  5、报刊费:由民政办统一征订。

  6、物资采购费:500元以下敬老院行管人员集体研究,500元以上报请民政办主任、分管领导同意后,安排采购。

  7、小型维修费用:报民政办审核、分管领导同意后安排。

  8、固定资产添置:报民政办审核、分管领导同意后购置。

  八、 敬老院副业生产支出范围、标准及手续

  1、购买种子、肥料、农药等,实行定点采购,专人经手,专人保管,据实报账。

  2、院民生产补贴,鼓励有劳动能力的五保老人参与院内劳动生产和经营活动,给于适当报酬。

  3、养猪人员工资,每月敬老院补助200元,并按出栏生猪肉价的15%提成作为养猪人员工资,每窝小猪苗出产后补助养猪人员500元。

  4、饲料采购,实行定点采购,每次采购须取得发票或填制采购支出明细单,经办人、证明人、院长签字。

  九、专项款支出范围、标准及手续。上级各单位拔入、社会各界和个人捐赠的指定用途的'项目款和专项资金,按出资人要求,做到专款专用。

  十、敬老院内博爱超市所有用品进货渠道在十五墩街道鑫叶超市,以批发价格让利和方便老人。进货实行送货上门或两人一起进货的方式进行,超市专款专帐。

  十一、敬老院管理和服务人员工资标准及支出手续。

  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标准由乡政府会议研究确定,按月报账支付;敬老院厨师和护理人员工资标准由敬老院集体研究,报民政办审定、分管领导同意,按月据实报账。

  未经上级批准,敬老院不得以任何名义、项目列支奖金、福利和招待费支出。

  十二、各项支出应取得合法、规范的票据,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和院长签批后方可报销。。敬老院各项支出由经办人写明事由,民政办主任审核,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报支。报账员报账时应将手续完备的原始

  十三、 敬老院财务收支实行按月报账制度凭证按支出项目进行分类,填制报账凭证和报账明细表。报账明细表经乡代理中心审核会计审核及中心主任签字后一式两份,作为敬老院报账和公开公示的依据。

  十四、敬老院各项资产要确定专人管理,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台账(登记簿)。管理人员变动要有移交手续,严防资产流失。敬老院每年要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台账与实物进行核对,清查盘点要有记录,敬老院管理人员要签字确认。

  十五、敬老院要加强内部财务监督工作,实行钱与账分管、账与物分管、物与钱分管、审批与经办分管的内部控制制度。敬老院要成立由乡民政办主任为组长,院长、支部书记为副组长,1-2名有文化的五保对象组成的财务监督小组,对财务收支情况实施有效监督。敬老院要每天逐项公布伙食支出情况,每月对院民公布一次财务状况,提升敬老院财务管理的透明度。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养老院管理制度6

  院长责任制

  一、主持院内全面工作,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范敬老院管理,努力把敬老院建设成设施配套化,环境园林化,生活舒适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人性化的文明窗口单位。

  二、制订院长任期目标管理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逐项抓好落实;并定期向民政办汇报工作。

  三、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和院民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时事政治,教育他们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服从管理,遵纪守法。

  四、坚持民主管理,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切实安排好院民生活,积极组织院民参与伙食,内务,卫生等方面的管理,抓好院内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检查督促工作人员忠于职守,尽职尽力。

  五、搞好院户挂钩,做好分散供养五保户的生活调查和服务工作,坚持定期走访制度。

  六、积极稳妥地发展院办经济实体和农业副业生产,不断增强敬老院的经济实力,努力改善院内设施,提高院民的生活水平。

  七、严格财务审批制度,规范财务收支行为。

  八、组织对工作人员的考评和对院民的评比工作,积极组织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工作人员责任制

  一、服从院领导分工,热爱本职工作,熟练掌握各项专业技能,树立全心全意为院民服务的思想,态度热情和蔼有礼貌,不准冷言冷语,更不得指责、吵骂。

  二、自觉遵守院内规章制度,不擅离职守,有事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

  三、认真做好院民的日常服务,照顾老人日常生活,做好老人卫生工作,定期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拆、洗、晒衣被;衣服做到春季三日一洗,夏季每日一洗,秋季每周一洗,冬季每旬一洗,被褥每月拆洗一次;做到不怕脏,不怕苦,不怕累,文明待人,周到服务。

  四、关心老人的心理健康,经常与老人交谈,了解他们的想法,掌握他们的要求,说服疏导他们的思想;协助院领导及时调解院民中发生的矛盾和纠纷,教育院民以院为家,做院民的贴心人。

  五、负责室内外的清洁卫生,做到卫生天天打扫,内务日日整理,物品摆放整齐统一,保持院容整洁美观,达到窗明几净,无蝇、无蚊、无异味、无破乱,地面墙壁整洁。

  六、协助院民搞好个人卫生,经常为院民洗晒衣被,督促并帮助院民洗澡、理发、梳头、剪指甲,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促进院民身心健康。

  七、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夏季要做好防暑降温,冬季要做好防寒保暖,搞好换季衣被等物品的收发保管,以及防火、防盗工作。管好、用好各种电器设备。

  八、完成工作责任区和卫生包干区的任务。

  院民守则

  一、积极参加院内的各项活动,自觉遵纪守法,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做到以院为家。

  二、尊重领导,服从管理,搞好团结,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争做文明院民。

  三、保持和维护环境整洁卫生,不随便吐痰,不乱丢杂物,生活用品摆放要服从院里统一规定。

  五、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赌博、酗酒,不得漫骂顶撞工作人员,讲文明,讲礼貌。

  六、积极参加院内力所能及的劳动,自觉锻炼身体,促进身体健康。

  五好老人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爱祖国,爱社会主义,关心人民利益,维护集体利益;

  二、遵纪守法好:遵章守纪,执行守则,不赌博,不酗酒滋事,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三、团结互助好:互敬互爱,待人接物文明礼貌,院内院外不吵架,不沾染不良习气;

  四、清洁卫生好:讲究个人卫生,房间内外清洁,经常参加文体活动;

  五、参加劳动好: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发挥特长,献计献策,作出奉献。

  院务民主管理制度

  一、建立院务管理委员会,其中院民代表人数要达到50%以上。

  二、院务管理会成员参与院内的日常管理工作及生产、生活、财物、安全等方面的计划安排,负责实施民主监督。

  三、预先征求院民意见,订出每周食谱,确保早晚有稀饭馒头,中午有荤菜,做到膳食结构合理,荤菜搭配均匀、营养丰富。

  四、对购置的生活用品,实行工作人员与院民共同验收核实,对存放粮油等物品仓库,指定工作人员和院民代表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管理台账,定期公布。

  五、组织院民对工作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考评,年终进行总评。

  会议学习制度

  一、每周召开一次全体院民和工作人员会议,汇报、布置院务管理等工作情况。

  二、每月召开一次院务管理委员会成员会议,积极组织院民参与伙食、物资、卫生等方面的`民主管理和监督工作。

  三、每季召开一次五保服务中心工作会议,分析散居五保供养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定期走访的内容,制定解决实际困难的措施。

  四、每周安排一个学习日,组织工作人员和院民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事政治,五保供养的政策和业务知识,院规民约,表扬好人好事。

  五、每次会议学习要有专门的记录。

  值班制度

  一、院长负责院内的一切安全管理工作。坚持每天安排工作人员和院民代表值班,负责老人出入院记录、安全防范、环境卫生监督、查看各房间老人人数、身体等情况,做好当班记录。

  二、负责所有院民房间按时入睡,按时关灯,按时起床,保持老人有效睡眠。

  三、检查所有室内门、窗、自来水是否关闭等安全防范工作。

  四、注意特殊老弱病残老人护理检查工作,注重身体变化情况。

  五、严禁闲散人员在院内吃住。

  卫生制度

  一、饮食卫生:餐具坚持每周消毒一次,病号餐具分离消毒保管;切菜刀和砧板要生、熟菜分开;不购、不做、不吃变质食物,严防食物中毒。

  二、房间内不准烧、煮任何食物,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三、环境卫生:分片落实到人,天天清扫;每月组织一次全院大扫除,清除杂草杂物;不得在院内乱堆垃圾,公共厕所每日冲刷一次。

  四、内务卫生:对内务日理一次,确保房间卫生整洁,东西摆放有序;每半月大扫除一次,保持窗明几净。

  五、个人卫生:夏季坚持每天洗澡,换洗衣服;冬季坚持勤换、勤洗、勤晒衣被,每月洗澡不少于二次,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财物管理制度

  一、财会人员要自觉遵守财务纪律和有关规定,管好用好资金,帐目做到日清月结,月月公布,实行民主理财。

  二、对五保供养统筹经费、接收的捐赠款(物)、地方财政拨款、农副业生产收入等,必须做到收支帐目清楚,账款(物)相符,健全会计制度。

  三、对固定资产、各类库存物资,要逐项逐件造册登记,建账立档,定期清点;发放要有清单,做到有据可查。

  四、坚持院长一支笔审核、民政助理或镇领导审批手续,所有财务开支以及购买物资要有人证明和有人验收,并在票据上签名,必须坚持先审批后报销;对手续不符的,财会人员可以拒付。

  五、院办经济实体的财务报表,要按月及时汇总、上报。

  五保服务中心活动制度

  一、以敬老院为依托,实行院户挂钩,重视和关心散居五保户的供养工作,建立健全散居五保户的档案资料。

  二、坚持定期走访散居五保户,及时了解他们的生活、健康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并做好走访记录。

  三、协助民政办检查督促包护人认真执行包护协议,履行包护职责,确保五保供养政策及时到位。

  四、做好节日走访慰问工作。

  五、定期组织散居五保老人体检。

  六、不定期地组织分散五保老人和社会老人到敬老院,举办形式多样的自娱自乐活动。

  安全管理制度

  一、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院长是敬老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敬老院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安全措施,敬老院所有人员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二、定期采用多种形式对工作人员和院民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普及安全防范常识,提高应对安全工作能力。

  三、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建立安全事故应对预案,每年组织演练不少于1次,院长要经常组织检查院内安全设施情况,排除安全隐患。

  四、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敬老院出现的重大安全事故要立刻按程序上报,特殊情况可直接上报县民政局。

  五、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和应急照明灯,确定专人管理。楼道、主要出入口应保持畅通,无杂物堆放。

  六、不准擅自更换灯泡或擅自接电,以防造成触电事故。

  七、不准吵嘴、打架,以防造成摔伤事故。

  八、不准在床上躺着吸烟,不准在厨房灶后堆放柴草,以防造成火灾等事故;

  九、不准过量饮酒,以防造成醉酒伤人等事故。

  十、不准体弱、有病老人单独上街,以防病倒途中或遇车祸。

  十一、不准吃变质的食物,以防食物中毒。

  十二、未经敬老院工作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老人宿舍。

养老院管理制度7

  一、目的

  本方案为养老院员工提供了系统的薪酬管理政策及程序,使员工在本地的薪酬系统中得到公平的对待。

  二、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养老院所有正式员工。

  三、责任

  行政人事部负责本方案的执行与管理,养老院总经理督办本方案的执行。

  四、原则

  1、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员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养老院经济效益增长幅度。

  2、采取“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综合补助+绩效+护理津贴+福利+奖金–扣款”的薪资结构,调动养老院员工的积极性。

  五、薪资体系结构

  1、薪酬标准(见表一)

  员工底薪标准

  注:不同职级的人员月薪适用于不同的薪资段范围,每个薪资段分成若干薪资等级,用于人员的定薪和晋级。

  1.1 底薪范围

  每一个职位分五个档差,相邻薪级之间的差额,称为档差。

  养老院对每一位新员工根据其过去经历、经验、所受的培训及教育确定相应的薪级。在特殊情况,如应聘该职位者具有特殊的才能或该职位在人才市场上难以聘到,或该职位要求任职者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及知识,养老院将确定给其适宜的薪级。

  1.2薪资标准的执行

  1.2.1养老院每一职位都根据该职位的职务描述和职务名称而定。

  1.2.2通常新进员工起薪都在该职位薪资水平在4档以下。

  1.2.3员工薪资应在由养老院人事部制定的薪酬系统内被确定。

  1.2.4在得到养老院总经理的批准后,人事部可修改或建立所有新的职务级别,改动职务名称或薪资的等级。

  1.3 底薪结构

  底薪=基本工资+职务津贴+综合补助+福利

  1.3.1 基本工资:基本工资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

  1.3.2 岗位津贴:根据所任职务的不同,员工在与养老院服务期间可享受养老院给予的相应职务的补贴。

  1.3.3 综合补助:是养老院每月为员工提供的伙食补贴等。

  1.3.4 福利(包括国家法定福利和养老院福利):

  国家法定福利,指养老院为正式员工购买的法定的社会统筹保险福利,包括:养老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金和工伤。

  1.3.5各职级员工底薪结构明细表:略

  备注: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为固定值

  2、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就是薪资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的职级绩效工资不同,同级别绩效工资为定值。养老院人事部作为绩效考核和修改标准的执行单位,随着养老院的发展可实施修改绩效工资标准,需报总经理确认后方能执行。

  绩效工资作为每月的`变动工资,依据考核结果发放。

  3、月薪划分

  由于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工资为定值,月底薪的划分按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工资,综合补助依次划分。

  六、薪资调整

  为吸引并保留合格的人才,养老院将在与同行业企业的普遍薪酬范围内保持竞争力的同时,给予员工与市场基本相符的薪酬。养老院每年将进行一次薪酬福利调查评估以明确及决定本养老院在本地区行业相同(似)职位所能提供的薪酬福利所具有的竞争性。由此,养老院人事部将在总经理的批准下对“员工薪资标准”的调整进行考虑。

  1、薪资调整的依据:

  1.1养老院盈利状况

  1.2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

  1.3通货膨胀率

  2、薪资调整流程

  2.1相关报告

  工资调整说明表、部门工资调整补发表、员工个人工资调整说明表、员工个人调整审批表、工资级别调整单。

  2.2流程说明(见表三):

  薪酬调整流程说明

  2.3薪资调整流程示意图:

  3、员工薪资调整:

  根据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情况,养老院将对员工个人的薪资进行调整,职位变动包括:晋升、职别的调升、降职和平行调级。

  3.1晋升:员工晋升是职级调整至更高级别,对其职责、对复杂问题的处理能力及责任度都有更高的要求。与职别调整至更高相比,晋升指在工作职务,工作领域及其所要管理的范围都有变化。

  3.2职别的调升:职别的调升指员工在原来的较低职别中积累了一定的时间及工作经验后,其现在的职务从较低职别上升到较高职别,相应的工作技巧及责任度都要有所提高。通常的,职别的调升因其职务的名称,工作领域及管理范围的无变化而有别于职级的调升。

  3.3降职:为了避免员工被解雇或为了调整其薪金的竞争性,将员工从较高职级或职别调整至较低位置。此调整并非只是基于员工的个人绩效而进行。降职不一定是薪金的降低,但通常的在降职后员工的薪金应该在其新的职级或职别的薪金范围内。

  3.4平行调级:平行调级指员工从现处职级或职别调到一个相同水平的职级或职别上。通常情况下,其薪金的变化或无变化要根据其调级的具体情况而定。通常的,在管理层还未做出正式决定前,员工将不会得到任何通知。

  3.5基于能力调薪:养老院认可的与工作相关的能力会带来调薪机会。这些专业技能应该是养老院业务需要的,养老院能够认可的。

  3.6其它的情况的调薪:比如,养老院对岗位重新评估,养老院薪资结构调整、员工调派、临时工作任务等等。

  七、薪资的发放

  1、薪资月

  从每月1日到月底为计算薪金的时间。

  2、付薪日

  2.1养老院规定每月15日为养老院的发薪日,发放上月工资,遇节假日适当提前或顺延。

  2.2养老院定期打印个人工资条,作为月度支付清单以备核查。

养老院管理制度8

  工作人员规章制度

  1、凡在我院工作的职员,一律要求穿戴整洁、行为端庄。

  2、言行文明礼貌,使用文明用语,禁止粗语脏话。

  3、工作态度要热情、体贴、积极肯干、吃苦耐劳。

  4、同情善待老人,奉献爱心,日常生活中能处处尊敬老人,对老人要轻言细语,如有辱骂、激怒老人者一律辞退。

  5、所有工作人员一律服从和遵守我院一切工作制度,并要服从负责人的安排。

  6、工作人员不得乱带外人在我院逗留和住宿。

  7、爱护院里的公共财物,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8、值班的护理员,如有因失职而造成老人发生意外者,需视情节轻重,追究其应负的责任。

  9、工作时间要准时上班,如临时有事不能上班者,要打电话通知,便于安排人员代班。

  10、所有工作人员要勤俭节约,不得随意打私人电话(工作业务除外),并注意水、电、煤气节约使用。

  护理员岗位职责

  1、面带笑容,仪表端庄,语言文明,护理举止得体。

  2、穿戴护理工作服上班,对老人的护理均按护理流程进行,操作要规范到位。

  3、保持工作认真的态度,不怕脏,不怕累,不怕麻烦。

  4、照顾老人要周到,对每一个老人的护理要充满爱心。

  5、工作期间不准离岗,老人呼叫要及时回应,不得辱骂老人,不得顶撞家属,不在工作时间干私活。

  6、保持老人身体、衣服、床上用品及室内清洁整齐。

  7、不准收老人及家属红包及物品,违者必究。

  8、对来访客人及老人家属要热情接待,反应情况要客观实际。

  9、实行全天24小时护理制,每十分钟巡视一次。

  10、所有工作人员要勤俭节约,不得随意打私人电话(工作业务除外),并注意水、电、煤气节约使用。

  11、不拿院里的公共财物回家,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12、不允许与本院老人或同事勾心斗角或不团结和争吵。

  卫生保健管理制度

  1、建立卫生责任制,实行卫生区包干,对绿化区、公共场所老人公寓、厕所的卫生由专人负责,院民住房内外卫生由院民自己负责,生活不能自理的院民住房卫生由护理人员负责。

  2、保持居住环境整洁、舒适,增强老人身体健康。每位院民要自觉维护敬老院室内外卫生,保持院内整洁、卫生、舒适。院民房间要通风、无异味、无明显灰尘、污迹和蜘蛛网,窗明地净,衣物摆放整齐;公共场所、绿化区做到无纸屑、烟头、杂物、垃圾等;水沟、下水道要保持畅通、清洁。

  3、室外要明确卫生区三天打扫一次,每个区的环境卫生要明确专人负责。室内环境卫生由院民自行打扫,门窗要经常擦拭干净,生活用品要放置有序。坚持一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一周一小评、一月一初评、一季一大评的卫生评比制度。

  4、个人卫生做到“五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禁止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5、室内垃圾实行袋装化,一律送往统一指定的.垃圾池,不准随意堆放。

  6、搞好食堂卫生,严防病从口入,食堂要勤打扫、餐具要勤消毒,严禁购买和使用腐烂、变质食品。

  7、对院民进行定期体检,建立院民健康档案。医务室必须备有常用药品。

  8、组织院民开展文体活动,提供有益院民身心健康的娱乐,严禁赌博行为。

  9、定期给老人和护理人员讲授有关心理护理、饮食护理、自我保健、老年常见疾病的护理等有关知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环境卫生制度

  1.“讲究卫生”既是全体工作人员的职责,也是全体院民职责,造就一个花园式的敬老院是我们的目标。

  2.工作人员必须在各自的包干区完成自己的卫生工作,包干区由院务管理委员会制定。 3.要求包干区内每天打扫一次卫生。每天在各自的工作领域内用扫帚、拖把或布条拖一次,做到不留污渣灰尘。

  4.对供寄养人员的衣褥、鞋袜、床上用品做到无油渍,衣物清爽、干净、督促他们勤洗脚、勤洗头、勤剪指甲、勤晒被、勤擦身、勤开窗。

  5.不随地吐痰,不随便乱丢果壳、瓜皮、纸屑、不随便乱倒剩饭,不随便乱解大小便,各房间内的便桶每天按指定地点倾倒,冲洗。

  6.各自的食用餐具要洗涤干净,食用食品、水果等要妥善放好,不能同有害物品混放一起,时间不宜存放过长,不准吃过期霉烂变质的食品。

  7.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衣裤。

养老院管理制度9

  一、环境卫生制度

  1.室外环境

  A.室外要明确卫生区三天打扫一次,每个区的.环境卫生要明确专人负责。

  B.公共场所、绿化区做到无纸屑、烟头、杂物、垃圾等;水沟、下水道要保持畅通、清洁。

  2.室内环境

  A.敬老院室内垃圾实行袋装化,一律送往统一指定的垃圾池,不准随意堆放。

  B.室内环境卫生由院民自行打扫,坚持一天一小扫,三天一大扫。门窗要经常擦拭干净,室内要通风、无异味、无明显灰尘、污迹和蜘蛛网,窗明地净,衣物摆放整齐。

  二、个人卫生制度

  1.个人卫生,房间整洁,勤洗衣物,勤洗澡,被子、蚊帐勤洗勤晒。

  2.敬老院对院民进行定期体检,建立院民健康档案。医务室必须备有常用药品。

  3.敬老院个人卫生做到“五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禁止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4.敬老院定期给老人和护理人员讲授有关心理护理、饮食护理、自我保健、老年常见疾病的护理等有关知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三、食品卫生制度

  1.抓好食堂卫生管理,注重饮食卫生,谨防病从口入。

  2.食堂要勤打扫、餐具要勤消毒,严禁购买和使用腐烂、变质食品。

养老院管理制度10

  1,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定建立健全会计账簿,最好配有兼职会计。县财政负担的供养经费和自费人员寄养经费、个人或集体捐赠和资助的款物及使用等一切经费收支都必须入账,做到日清月清、账款相符、账目清楚。

  2,经费报销要有原始凭证,采购货物要有专人验收,报销凭证由经办人、验收人、院长签字后方可入账,不符合手续的凭证不得入账。

  3,坚持财务公开,自觉接受院内供养老人和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做到收支账目每季公布一次,食堂帐目每月公布一次。

  4,及时申领经费,保证供养经费按时、足额到位。

  5,严肃遵守财经纪律,敬老院任何经费严禁私人借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

  6,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目,购置和制作的'。各类生活设施,要如实登记入账。坚持一年一次的固定资产清查,填表造册存档,并上报县民政局,确保敬老院的财产完整。

  7,集中保管闲置固定资产,落实专人管理,防止流失。

  8,按实际需要有计划地购置日常生活用品,确保入院入住老人生活。

养老院管理制度11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养老机构人员居住集中,且老年人自身抵抗力差,属疫情防控的重点单位,2月23日,市民政局联合市疾控中心分8组对全市42家敬养老院疫情期间封闭式管理开展专项督查,分发宣传资料200份。

  一是“织”好防护网。

  我市养老机构于1月24日起实行全封闭管理,要求坚决做到只有养老院工作人员才能进入院内的规定,严格落实返岗管理措施,所有来自疫情重点疫区的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暂缓来嵊,绍外返岗人员院外不少于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并报乡镇(街道)、民政局审核备案后才能上岗;养老机构入住老人实行“只出不进”的原则,确需外出看病的老年人,让其子女接回居家或住院治疗,不得返院。

  二是“送”关心关爱。

  关心养老机构在生活和疫情防控措施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关爱入住老人和工作人员的心理,纾解焦虑恐惧情绪,让养老机构切实感受到党委、政府的关怀与温暖,让入住老年人家属“放心托付”,让护理员“安心服务”。检查组分发口罩4100只,消毒片84瓶,消毒酒精500升。

  三是“强”内部管理。

  督促养老机构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抓好食品、消防等安全生产养老机构主体责任的落实,下发指导意见书42份;切实加强值班,开展日常体温检查,做好场内消毒;机构所需的生活、防疫物资,一律在机构门口交接,坚决切断潜在的疫情散播途径,须认真记录各类台帐资料,确保机构管理安全有序。

养老院管理制度12

  一、经常组织中心院民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增进中心院民之间的沟通和友谊,努力培养中心院民的团结互助精神。

  二、入住的中心院民有年龄之差、身体状况之别,必须开展互助活动。年龄相对轻一点、身体条件相对好一点的要帮助关照年龄高、身体差的五保对象。

  三、身体较差、行走不便的中心院民若需购物时,必须有人帮助代购,确需上街的必须有人陪同。

  四、身体较弱的中心院民走亲戚时,必须有亲戚接送。五、中心院民看病时,必须有专人护送到医院或医务室诊治,并帮助拿药。对于病倒卧床不起的要安排专人护理照顾生活起居。

  五、中心院民管理制度

  1.全体中心院民必须服从本中心领导,自觉遵守本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并要以主人翁姿态爱护公共财务,从讲文明、讲团结、讲卫生的高度,互遵互助、自强、自爱、自立。 2.所有中心院民都必须遵守作息时间,严禁私自翻墙爬栏,造成的伤害本中心概不负责。

  3.中心院民离院外出必须向管区工作人员请假,不准私自外出。 4.本中心内除自带物品外,所有财产包括一草一木,均属集体所有,爱护公物人人有责。

  5.不准偷盗他人财物,污骂殴打他人,挑拨他人是非,骗取他人钱财等。

  6.所有中心院民未经允许,严禁到电源区、高空区、食堂,仓库内和有危险隐患的地方活动。

  六、门卫管理制度

  1.门卫管理人员应尽心尽职,不得随便离岗。有事要离岗时应得到院领导同意后方可。

  2.所有进入本中心人员必须服从其管理。

  3.凡非本中心车辆不得随便进出大院,有要事者须经院领导同意后方可入内。

  4.非本中心人员不准自由进出。外来人员必须说明由来(除上级领导和进院帮助工作的人员例外),办好登记手续。对入院收旧、买卖者一律不准入内。

  5.对个别精神病患者,离院出走不能自理人员,门卫有责任,不予放行,并及时向院领导汇报。

  6.严格按照大门开启的作息时间,具体大门开启时间根据季节变化,并由院务管理委员会决定。

  七、房间安全管理制度

  1.本中心给供寄养人员提供了舒适的居住、生活环境,爱护和管理好自己的房间是院民的职责。

  2.房间内必须整洁,非主要物品、非日常用品要存放整齐,每月清理一次。

  3.各自房间所有实物各自保管,本人临时走出须加锁,本中心财产,发现缺少,按价赔偿,私人物资发生缺少,本中心概不负责。

  4.房间内严禁烟火,不准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和存放在房间内。不准私自使用电器,不准乱拉乱接电线。院安全小组每月检查一次,如有发生,没收工具,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劝其回去。

  八、值班制度

  1.为了使全体中心院民有个安全的生活环境,本中心每天晚上3-5人值班。设值班长1人,在值班长带领下每晚巡查2-3次,巡查内容:包括大门、围墙内四周。

  2.每个房间的人员进行核对,供寄养人员的`身体状况等,并有详细记录。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并汇报。 3.值班人员必须住在院内值班室。

  4.值班人员无故离岗,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门卫人员必须把好大门关,人员进出要有记录。

  九、仓库管理制度

  1.本中心仓库专人负责,不允许私人物资同放库内。

  2.本中心仓库内,所有物资必须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做到账、物相符。每季度盘库一次。

  3.仓库内应做到清洁整齐,无鼠虫害、无霉变现象发生。 4.所有进出物资都必须开具进、出库单,写明物品、数量、用途、价值、经手人、仓库保管员、院长签字后有效,一切工具、低值易耗品都须根据入库单给予报销。

  5.对一些旧物资,应洗涤清洁,完整堆放,以备后用,对已故人员的遗物应会同家属,进行清点,属本中心的物资应放回仓库,并开具入库单,入账。

  十、评比奖励制度

  1.为鼓励先进,促进养老中心的精神文明建设,每年开展一次文明中心院民、文明寝室的先进评比活动。 2.对被评为文明院民的个人和文明寝室的集体,给予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3.文明院民评比条件:

  ①不迷信、不赌博、不打架、不骂人、团结友爱、乐于助人,积极参加集体文化活动和农副业生产劳动。 ②遵守纪律,自觉执行各项制度,协助护理人员做好养老中心管理工作。

  ③寝室整洁,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④能为养老中心的发展和管理献计献策。 4.文明寝室评比条件:

  ①遵守纪律、执行制度好。

  ②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好。

  ③室内整洁、卫生工作好。

  ④爱护公物、文明风气好。

养老院管理制度13

  一、基本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遵守敬老院各项规章制度。

  (二)热爱农村五保供养事业、有爱心、勤奋踏实、有吃苦耐劳精神。

  (三)爱岗敬业,能够胜任本职工作,不怕脏、不怕苦、不怕累。

  (四)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爱护和悉心照料每一位五保供养对象。

  (五)加强自身职业道德素质、修养,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技能和综合能力。

  (六)服从领导,服从大局,具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七)爱护中心敬老院公共财物,不浪费,不损坏,不化公为私。

  (八)讲究个人卫生,仪表端庄,着装得体、整洁。

  二、工作时间

  根据中心敬老院五保供养对象多数体质较弱、需要照料的实际,为体现对五保供养对象的人文关怀,敬老院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原则上为每周一至周日上午8时至晚上18时、晚上18时至次日8时由院长安排轮流值班,炊事员根据工作需要适当提前工作时间;国家对法定节假日有调整的,以国家调整时间为准。在确保敬老院日常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经敬老院院务管理委员会批准,可根据岗位需要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作适当调整。

  三、考勤

  院长、院务管理委员会对工作人员上下班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考勤。定期考勤一般每日两次,不定期考勤一般每周应不少于3次,主要检查工作人员在位和有无迟到、早退等违规违纪现象。

  四、值班

  (一)工作时间外和节假日,敬老院工作人员应坚持值班制度。值班由院长根据岗位需要提前安排值班人员,一般由全体工作人员轮流担任,值班人员中有足够的炊事人员和护理人员(3人以上),必须能维持敬老院的日常工作。值班人员必须坚持全时在位,并保持通信畅通。如遇安全事故、人员伤亡等重大问题必须及时处置和汇报。节假日值班时间为24小时,工作时间外值班为当日18时至次日8时。值班人员交接班时间为每天早上8时,由院长组织,主要说明值班期间的有关情况,有无重大情况、突发事件、待办事项等。

  (二)中心敬老院要建立交接班登记本,对每日值班情况进行登记,对突发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处置意见作详细记录,由交接双方签字,院长审核后确认。

  五、请销假

  (一)工作人员外出或因故不能正常上班,要按级请假。请假时间在1日以内,地点不超出郫县范围,可向院长口头请假;1日以上或超出郫县范围,均应填写《请假单》报院长批准。院长根据敬老院工作安排和工作人员实际情况批假,院长、副院长请假1天以上由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批准。一般工作人员请假5日以内在成都市范围内由院长批准,超出上述请假天数或外出范围,须由院长向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报批,批准后方可离院。工作人员请假后应按规定及时归队销假。凡未请假、准假、填写《请假单》、或超出请假时间、地点或未按规定及时销假者,均按旷工处理。

  (二)工作人员请假,应提前安排好相关工作,经批准后应自行进行工作交接,必要时由院长协调、组织工作交接。

  (三)工作人员如遇特殊、突发情况可电话请假或请人代假,事后应及时说明原因并补办相关手续。

  六、奖惩措施

  (一)奖励

  中心敬老院要大力发展院办经济,增加院内经济收入,同时在工作人员中积极开展各种有利于敬老院建设和发展的比、学、赶、帮、超等活动。如有下列情形,经敬老院院务管理委员会讨论同意,报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批准,根据该院院办经济收入状况,对有关人员进行表彰和物质奖励。

  1、被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县民政局以上单位通报表彰者。

  2、一年内未迟到、早退或未请假者。

  3、向中心敬老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收到良好效果者。

  4、见义勇为、处事果断,避免了事故的发生和减少了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者。

  5、其它按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应予奖励的情形。

  (二)惩罚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中心敬老院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按规定给予处罚。

  1、一个星期以内,迟到或早退3次以下者,由院长、院务管理委员会在工作人员大会上通报批评;3次以上,每超出1次,扣5元。连续两周被通报批评者,每次扣20元。

  2、工作人员当班时间严禁参与打麻将等赌博活动,违者每次扣50元。

  3、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内严禁饮酒(中心敬老院统一安排的'除外),违者每次扣50元。饮酒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4、旷工1日者,扣发本人半月工资;连续旷工3日者,扣发当月工资;连续旷工3日(不含3日)以上,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将予以辞退或开除。

  5、值班期间一经发现脱岗者每次扣50元。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者,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6、其它需要惩罚的情形,按县中心敬老院年度工作综合目标考核细则和有关规定执行。

  七、解除劳动合同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按程序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录用条件的。

  (二)违反用工单位规章制度或工作纪律、操作规程,经多次教育不改或因此造成责任事故的;

  (三)打架斗殴、聚众赌博、酗酒滋事造成严重后果者;

  (四)在本职岗位上出现事故、案件或重大问题者;

  (五)工作期间因故受到刑事处罚者;

  (六)身体体检不合格、有传染性疾病、不适合敬老院工作者;

  (七)严重失职、渎职、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八)其他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规定应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

养老院管理制度14

  一、养老院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1、厨房的炊具和公共物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购进物品要登记造册,损坏和消耗的物品需经院长同意方可报损。

  2、安排好食谱,讲究干湿相济,荤素搭配,按时就餐。

  3、做好防火、防盗、防腐工作,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4、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炊事员的烹调技术,提高烹饪水平。

  5、每周拟定食谱并根据食谱采购粮食,油、肉、菜等原料。

  6、确保不出现采购霉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按时给院民开饭。

  7、自觉遵守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按时上下班,不无故脱岗。

  8、拟定的.食谱,尽量适应老年人的口味。

  9、成立膳食委员会,由院民代表和有关人员组成,膳食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听取意见,改进膳食

  二、养老院食堂卫生安全要求

  1、食堂人员和参与饮食的工作人员,必须定时体检,身体状况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得从事食堂工作。

  2、严格执行食堂有关操作规范,切实做好消毒工作。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消灭厨房、厨库和配食间的害虫。

  3、严禁采购和加工腐烂、变质、受污染的食品原料,严格把关,防止疾病传染、食物中毒。

养老院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区乡镇敬老院财务管理,规范乡镇敬老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乡镇敬老院财务工作健康发展,根椐《会计法》和《五保供养条例》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该办法适用于全区乡镇敬老院。

  第三条乡镇敬老院法人代表由社事办负责人担任,社事办负责人变更后需及时办理敬老院法人变更。

  第四条乡镇敬老院财务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力求节约;及时、准确地反映财务状况;加强核算与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五条乡镇敬老院单独设置账套,各项收支纳入财政所指定账户管理,财务核算由财政所或社事办实行代理核算,不改变原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各乡镇敬老院设财务报账员1名,并对所有购买的实物建立台账。

  第二章收支管理

  第六条乡镇敬老院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财政拨入的五保供养资金、门诊医疗费等;

  (二)上级补助收入,即上级主管部门补助的各项资金;

  (三)自营收入,即敬老院种植、养殖、加工等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实物折价入账)等。

  第七条收入资金管理:

  (一)根据《五保供养条例》第十八规定,纳入敬老院集中供养的五保户,供养资金直接拨付敬老院。

  (二)集中供养老的五保户享受打卡发放的低保金等,卡由院长或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在每月规定的时间取出打卡的款项交回财政所,财政所出具收据,并存入敬老院。各财政所要明确款项交付时间,保证每月款项存入指定账户。各敬老院要选五保户代表参与监督,及时公示款项存入指定账户的情况。

  (三)敬老院其他所有收入资金直接转到(或存入)财政所指定账户,记入敬老院。

  第八条农村敬老院经费支出包括:五保人员供养经费、专项经费等。五保人员供养经费只能用于五保人员的各项生活费用,不得挤占和挪用。敬老院管理经费,如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水电费、维修费、报刊征订费等,按原渠道报账。

  (一)五保人员供养经费支出主要内容:伙食费、衣被购置费、洗浴理发费、小额药费、按区规定标准发放的零花钱等;

  (二)专项经费支出主要内容:按专项资金规定的用途和社会各界和个人捐赠的指定用途支出。

  第九条各项收支要及时入账,做到日清月结。

  第十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敬老院所有收入必须交回财政所管理,取现、转账由财政所出具支票办理。各财政所根据敬老院日常支出情况核定备用金,开支后及时报账。

  第十一条支出票据须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经院长核实签字,交乡镇社事办负责人审核,乡镇分管领导审批。除从农村集市购买和收购院内自已生产的蔬菜和农副产品可用一般收据或自制凭据入账外(但必须附有明细清单和说明事由,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其它各项支出的原始凭证要求为合法票据,严禁白条及未经审批的发票入账。

  第三章资产管理

  第十二条乡镇社事办、财政所要协助乡镇敬老院做好固定资产登记,建立固定资产专账,并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十三条乡镇敬老院各类资产归敬老院管理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随意处置。敬老院划转撤并时,必须进行资产核查。涉及房屋等不动产的`处置,须经乡镇政府和区民政部门批准,报区财政局办理相关手续。其他资产的报废和转让,须经乡镇政府批准后由乡镇财政所核销。各类固定资产的转让处置收入上缴区财政。

  第四章财务监督

  第十四条各乡镇敬老院应建立内部监管机制。一要做到钱、账、物管理相分离,经办与审核(批)相分离。二是各敬老院要选五保户代表参与财务收支监督。三要注意重大支出由院务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并做好记录。四要定期公示收支情况。每周公布一次伙食支出情况,每月公布一次上月财务状况。

  第十五条敬老院管理人员应明确岗位职责。财务开支审批要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办事,不得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各乡镇政府每年组织对敬老院财务工作检查不少于两次,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

  第十六条区民政、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农村敬老院财务管理的指导,每年组织一次对敬老院财务收支情况检查。确保收入不漏,支出合理,管理规范。

  第十七条乡镇敬老院要自觉接受区监察、审计等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严禁挤占、挪用、贪污和违规使用敬老院各项资金。对违反规定的相关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按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律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区民政局、财政局负责共同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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