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时间:2023-08-18 10:15:34 赛赛 制度 我要投稿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通用10篇)

  在现在社会,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通用10篇)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1

  一、卫生安全制度

  防止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结合局内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餐厅环境要整洁有序

  1、采取有效措施,清除卫生死角,添设防蝇设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囊生条件。

  2、环境卫生坚持一餐一小扫,一天一中扫,一周一大扫,划片分工,包干负责。做到墙角无蛛网,墙面无污迹,地面无灰尘。

  3、按规定摆放所有设施,在使用方面的基础上,力求整齐美观。

  4、仓库要保持通风、阴凉、干燥。物品摆放应分类分架,离地、离墙,标有物品名称标志。

  (二)、餐厅设备要洁净消毒

  1、各类设备在使用后都要擦抹干净,食品用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2、保洁柜等大的存放设备定时用消毒液洗消毒,餐盘等小的餐具用蒸气消毒。

  3、板,刀具使用后要消毒存放好。

  (三)、从业人员要健康卫生

  1、所有餐厅从员均要持证(健康证)上岗。

  2、从业人员临时出现有碍二食品卫生的疾病是地,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本明原因并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从业人员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期间要穿戴好清洁的工作衣帽,并做到“四勤”(勤洗手和剪指甲,勤洗(来自:小龙文档网:职工食堂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澡和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两不“(不戴首饰、不抽烟喝酒)。

  (四)、食品卫生要确保安全

  1、严格把好采购关。大宗食品采购时要签订协议并索取相关证件。拒进过期、变质、有毒及其它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2、清洗食品一定要彻底,并分池清洗,分筐摆放。

  3、加工时用具要消毒

  4、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

  5、存放时生、熟及半成品食物均应分桶、分柜。

  6、所有餐具设专人负责消毒。

  (五)、管理监督要严格有力

  1、监督协调小组负责对餐厅的卫生安全管理、监督。

  2、严禁非餐厅人员随意进入灶房。

  3、定时对餐厅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并安排一定时间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培养。

  4、对餐厅卫生采取两套人马监督:一是局管理中心组织人员不定期督查;二是在餐厅负责人组织下进行互相督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责令返工,并扣取一定考核分。

  二、餐厅职工必须保持个人良好的卫生要求

  1、应作好健康检查和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2、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坚持作好“四勤”。

  3、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均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先洗手消毒。

  4、在操作间内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分装食品、售菜时戴好口罩。

  5、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间内吸烟,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

  6、在离开食堂或进入厕所前必须脱下工作衣帽,在外出回来时必须洗手消毒穿戴工作衣帽方可进入食堂操作间。

  7、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三、建立健全有序有食品采购、验收要求

  1、食品采购定人、定责、定岗,必须有两人采购,每天采购的食品都要有登记记录,注明名称、数量、价格、金额等事项。

  2、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和有营业执照及检合格的经营单位采购食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

  3、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同时也要掌握定点志不定点的原则,关注市场行情。

  4、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与规定,必须新鲜、卫生、清洁。

  5、严禁采购以下食物:

  一是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

  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二是未经生猪产品卫生检验不合格珠肉类及制品

  三是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全食品标签的定型包装食品。

  四是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包括半成品。

  6、验收时由专职验收员和餐厅厨师长多人验收,有验收记录,注明名称、数量、价格、额等项,并签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对肉类、乳制品、酒类、腐竹、调味品及食品添加剂等,必须向被购入方索取品检验合格证或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对不合格产品一律拒收。

  7、认真做好蔬菜农药检测工作,对蔬菜、豆制品,肉类每次有记录,并48小时留样。

  四、建立严格的餐饮具消毒卫生制度

  1、餐饮具洗刷消毒要以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操作。

  2、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连胜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严禁使用。

  3、洗刷餐饮具必须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4、洗涤、消毒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剂必须符合食品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5、消毒后的消毒餐饮具必须储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

  6、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储存柜上有明显标记。

  7、餐饮具消毒专人负责,按照有关消毒方法进行操作,并作好每次消毒登记。

  五、建立餐厅仓库存食品定时巡检制度

  1、食品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餐厅仓库。

  2、食品进入仓库必须登记,标明品名、数量、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等项目,并签上验收人和仓库管理员名字及进仓库日期。

  3、食品贮存应当整齐、有序、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4、每种食品必须标挂食品标牌,并注明相应项目。

  5、食品仓库应当通风、保持清洁、防潮,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

  6、严禁在仓库内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个人物品。并做好进出食品记录和卫生工作。

  7、剩下食品必须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有标记,生、熟、半成品分柜存放一,定期清洗,保持清洁。

  六、建立严格的厨师生产操作管理要求

  1、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要求进行食品加工,保证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安全。篇二:职工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2

  1.食品(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的质量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为严格不合格食品的控制管理,严防不合格食品售出,确保消费者服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以下统称“食品”)。

  2.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不合格食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

  3.质量不合格食品不得采购和销售。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食品,均属不合格食品,包括:

  ①食品的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

  ②食品的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

  ③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等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在将食品验收、储存、养护、上柜、销售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食品,应存放于不合格食品区,挂红色标识,及时上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5.质量管理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食品,应出具食品质量报告书或不合格通知单,及时通知养护、销售及岗位人员立即停止销售。同时将不合格产品集中存放于不合格食品区,挂红色标识。

  6.不合格食品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

  ①不合格食品的报损、销毁由质量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其他各岗位不得擅自处理、销毁不合格食品;

  ②不合格食品的报损、销毁由质管部门提出申请、填报不合格食品报损有关单据;

  ③不合格食品销毁时,应在质量管理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填写报损食品的销毁记录。

  7.对质量不合格的食品,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制定与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8.明确为不合格食品仍继续发货、销售的',应按经营责任制,质量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予以处罚。

  9.应认真、及时、规范地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处理、报损和销毁记录,并妥善保存至少2年。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3

  一、食堂工作人员要求

  1、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并且要求每年体检一次,否则不得上岗。

  2、工作人员必须保证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头洗澡换衣,保持衣服干净整洁。

  3、工作人员进卫生间后必须戴好工作帽,做好双手清洁、消毒才能进入业务操作。

  4、工作人员不得对着食物咳嗽、打喷嚏,不得随地吐痰。

  5、工作人员态度和蔼,平等礼貌待人,树立服务意识。

  二、食品采购要求

  1、应从正规渠道采购有食品安全保障的物质,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不采购、经营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2、蔬菜一般当天购进当天食用,不得放置两天以上,发现变质立即丢弃处理;

  3、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4、禁止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的.禽、畜、水产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乳制品、包装严重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5、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三、加工操作要求

  1、生熟食品的刀、案、容器要分开,放入冰箱的熟食品要密封,防止发生交叉感染。

  2、清洁后的原材料或已盛装的食品容器必须离地存放。

  3、清洁餐具必须做到一刷、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冲洗餐具必须使用餐具洗涤剂,不得使用洗衣粉等其他非餐具类洗涤剂。

  四、食堂环境卫生要求

  1、保证厨房内整洁卫生,空气清新无异味,严格执行清洗、消毒等卫生要求。

  2、彻底清除苍蝇、蟑螂、老鼠等害虫。

  3、保证排水沟通畅、沟内无积有食物残渣,不乱扔垃圾、乱倒污水;垃圾处理及时,不得过夜。

  4、及时打扫食堂,保证墙壁、通风设备无脱落、无破损、无灰尘、无蜘蛛网、无发霉、无积有油垢等。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4

  第一条为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确保依照法定条件和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维护本经营单位声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不合格食品退市,是指在本经营单位内对已经进入销售领域的食品,发现其质量不合格或者有其他违法问题,采取停止销售、退回供货整改、销毁、召回等措施退出市场的行为。

  第三条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

  (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二)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八)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

  (九)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格食品的;

  (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第四条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并登记造册;

  (二)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通知生产企业或供货方,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同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第五条对已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应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第六条对本经营单位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退出经营单位。

  第七条对消费者作出食品质量承诺,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5

  一、目的

  为防止本公司发生的万一存在因微生物、异物等异常原因造成的不合格食品的扩散,尽早回收,以减轻或杜绝对社会、公众的威胁,维护企业的形象,减少公司损失,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成品的回收控制。

  三、职责

  1、公司为本程序的最高决策者,负责提供资源支持(包括人员、资金、器材等),负责配合执法部门一起进行不合格产品的召回工作;

  2、销售部负责提供销售信息,确定问题产品的回收方案处于公司的控制之下。

  3、质检部负责发现问题,分析该问题的'影响力,提供解决问题的建议。

  4、生产车间负责在最短时间内,对问题产品进行逆向追溯。

  四、产品召回步骤

  1、厂区内部发现的问题,处理步骤按照不合格品处理程序时行再加工或销毁等处理。

  2、销售商或用户发现的问题,由营销业务部负责了解并记录问题发现的地点、时间和批号等,及时向公司汇报,并保持与销售商或用户的持续联系。

  五、投诉评估

  投诉汇总报告由发现问题的归口部门如实整理成书面材料并交质检部会签,如果发现产品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则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技术人员调查研究以确定存在危害因素,必要时请外界的研究机构来协助;

  2、立即通报公司;

  3、营销业务部部负责追溯及产品的所有标签。必须在24小时内查到问题产品的销售点;

  4、质检部、生产车间联合收集并反复阅读研究有关质疑产品,生产前后所生产的产品与质量记录。

  六、回收程序

  1、问题发现→报告召回工作组→集体调研→决定回收→产品标识→生产记录→顾客→回收→评估→处理。

  2、追回产品,直接废弃。

  3、回收结束后,填写《产品回收报告)),三日内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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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的:

  对不合格食品进行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食品的非预期食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购入的食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发生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三、职责:

  1.食品制作人员负责不合格品的识别,并上报不合格食品的内容。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在其职责范围内,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处置。

  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不合格食品处置的种类、数量及其结果向相关部门领导汇报处置结果。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食品的'管控,防止不合格食品的发生。

  四、控制程序:

  1、对不合格食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分类。

  2、对不合格食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识别。和处理。

  3、对购入的确认不合格原材料、半成品、成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出“不合格品”标识,并放置于不合格品区内,将《进货记录》报采购部门负责人退换。4.对不合格食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处理,并填写相应的处置记录。5、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上述内容对食品的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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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抓好食品安全事前监管,消除不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商部门要督促经营者对所经营的食品进行清理、查验,对过期、失效、变质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要及时下架、退市,并填写《退市登记表》。

  三、退市食品范围

  1、三无食品(无厂名、厂址、无产品名称);

  2、过期变质食品(含无生产日期、有效期的食品);

  3、假冒伪劣食品(商标侵权、虚假宣传);

  4、流动检测(抽检)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食品;

  5、不符合生产标准、卫生标准、计量标准的食品;

  6、食品标签不符合要求的食品;

  7、国家发布的问题食品;

  8、部门协查食品;

  9、媒体曝光食品。

  四、处理办法

  1、对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假冒伪劣食品,工商部门采取强制退市的办法,对上述市场食品依法没收。

  2、对影响危害人体健康,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食品。工商部门要采取集中销毁方式退出市场流通。

  3、对食品标签不符合国家《食品通用标签标准》的.,要求整改,暂时退出流通。

  4、厂场挂钩、厂地挂钩、签订进场协议的,要解除协议,取消挂钩。

  5、对问题食品已售出的要及时责令追回。

  五、退市商品实行行政报告制度,各经营户对退市食品情况要及时向当地工商部门报告、填写《退市食品登记表》。

  六、对问题食品实行消费警示制度,工商部门将对问题食品的名称、批次、数量、问题原因、经营企业、生产企业情况向消费者公告。

  七、工商部门对问题食品,要重点监管,防止改头换面二次流入市场。

  八、退市食品要实行退市备案,退市整改食品重新入市须抽检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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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目的

  为了防止不及格品的误用、转序、畅通流畅、交付和再发生,并对不及格品采取相宜的处置方案,特制定本步伐。

  2.范围

  适用于从原辅料到企业生产活动全过程发生的不合格品控制。

  3.职责

  3.1采购部负责对采购活动中出现的不合格品进行审核,并提出处理意见。3.2生产部负责对生产活动中出现的不合格品(生产用料)进行统计、审核,分析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进行处理。

  3.3销售部负责审核、处理市场营销活动中出现的不合格品,并把相关的信息反馈给质检部。

  3.4其他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工作中出现的不合格品进行审核,并提出处理意见。协助责任部门分析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提出适宜的处置方案。

  4.步伐内容

  4.1原辅料中出现的不合格品的处理:

  4.1.1质检员严格依照《原辅料检验尺度》进行原辅料和包装材料的检验并根据检验和测量成效作出评审,填写《原辅料检验报告单》,及格入库使用,如检测成效不及格,质检员在报告单“检测成效”处说明检验成效为“不及格,不同意使用或不同意入库”,同时填写《不及格品处理单》,质检需及时把《不及格品处理单》一式两份报给采购,由采购做出处理决意并与供给商联系相关处理事宜(一般质量问题要求在10内解决,特殊质量问题要求在15日内解决) 处理方式有退货、让步接收,报总司理审批,总司理审批后一联存根,一联返采购,质检负责不及格品厂内事务处理。

  4.1.2原辅料和包装材料在出产使用过程中,如发觉其不能满足饼干出产划定要求时,出产部要及时告诉质检及采购进行鉴定,通过鉴定,确认其为不及格时,做退库处理,进行标识并隔离寄存,采购应及时和厂家联系作进一步处理,并把处理成效报总司理。

  4.2半成品不合格的处理

  4.2.1关于因配料失误造成和面出现的不及格品,经出产部、车间主任鉴定可以回收使用的,一批不及格品可分多次加入同类品种的和面工序回收使用。

  4.2.2因卫生严重不及格或配料严重失误出现的不及格品,经出产部、车间主任鉴,没法回收使用的作报废处理。

  4.2.3关于成型机出现的不及格,由成型机操纵工直接回收至成型机料斗重复使用,由车间主任、成型组长查明缘故原由,对模具进行调解,由于和面质量致使成型机出现的不及格品的按4.2.1、4.2.2进行处理。

  4.2.4对于包装组出现的不合格品经生产部鉴定能够使用的,重新进行包装处理。

  4.2.5生产过程中如出现批量(两锅以上),或连续不合格时,由生产部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车间主任及生产部查明原因,报总经理审批。

  4.3最终成品不合格:

  4.3.1检验部门严格按照《产品检验标准》进行成品检验,填写《成品检验报告单》发现微生物、理化等指标不合格时,在报告单上品检验结果处注明检验结果为不合格,不同意出厂

  4.3.2关于成品饼干外形、厚度、重量、喷油率不能满足划定要求的及个别理化指标不及格的,按划定经破坏后售卖给养殖农户。

  4.3.3对于某些理化指标严重不合格或微生物指标严重超标的不合格品,经经检验部门鉴定,无法回收使用的作报废处理。

  4.3.4对于100件以上不合格品定位批c量不合格,需报总经理审批,并由财务部出具《不合格品经济损失分析报表》于产品处理完毕后1日内上报总经理。

  4.3.5对于不合格的成品饼干已经入库的要挂好标识卡标明其不合格,并注明不合格项,生产日期及班组。

  4.3.6关于不及格的成品应一式三联,由质检写出不及格缘故原由,并以《车间质量考核》为依据做出处理,经出产部认可(批量不及格品需填报《质量变乱报告》报总司理审批),一联存根,一联返出产部,一联返核算员

  4.4市场返回不合格品:

  4.4.1关于市场返回不及格品,必须于产品保质期到达前由销售告诉质检进行复检,由质检出具《不及格品处理单》,报销售司理,销售司理填好处理意见后,报总司理审批。

  4.4.2关于已经销售到市场当中的批量不及格品,由公司质检以书面形式下发《市场不及格品召回告诉单》并说明不及格品名称、规格、数量、出产日期,要求营销部自告诉下发之日起2个月内对该批不及格品处理完毕,处理的方法为报废处理,并做好记录,必要时报告监管部门。

  4.5对不及格品的最终处理:

  4.5.1销售和采购负责把有关产品质量的信息反馈到检验部门,检验部门对所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查找缘故原由,并责令有关责任部门制订纠正、预防措施。

  4.5.2关于不及格品产生的缘故原由,由出产部,检验部门及各出产车间构造分析,得出结论,因客观缘故原由酿成的,由出产部上报总司理采取整改措施。因主观缘故原由酿成的,根据问题的大小和程度的轻重,出产部把责任报告提交公司总司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质量责任。

  4.5.3对于不合格品的处置:50件以下的3日内处理完毕;100件以上的要求7日内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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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目的

  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交付后的产品发生的不合格的控制。

  3.职责

  3.1质检人员负责不合格品的识别,并跟踪不合格品的处理结果。

  3.2生产主管、质检负责人负责在各自职范围内,对不合格品作处理决定。

  3.3生产主管负责对不合格品采取纠正措施.

  4.程序

  4.1不合格品的分类严重不合格

  a)经检验判定的批量不合格,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直接影响产品质量、主要功能、性能技术指标等的不合格;

  b)一般不合格:个别或少量不影响产品质量的不合格。

  4.2进货不合格品的识别和处理,处理方式可采用拣用、让步接收、降级处理、退货等。

  4.3检验员在物料上贴不合格标签,仓库将期放置于不合格品区,检验员将进货的检验结果报采购人员处理。对严重不合格应填写不合格品报告,报生产主管作出退货决定,然后质检员将进货的'检验发给采购负责人,由采购人员办理退货手续。

  a)对一般不合格品中拣用时,由质检人员在“不合格”标签上加注“拣用”标识,由检验员依据质检人员提供的样品进行全检并记录,拣出的不合格品作退货处理;

  b)一般不合格品作让步接收时,由质检人员批准在原不合格标签上加注“让步接收”,直接发给生产线使用。对于进货的重要物源,不允许让步接收。

  4.4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物料,经质检人员重检后,按上述条款执行。

  4.5不合格半成品、成品的识别和处理,处理方式有让步接收、返工、返修、降级、报废等。

  4.6对于检验员能判定立即返工或返修的少量一般不合格品,可要示、求加工者立即返工或返修,并记录半成品和成品的检验情况。返工、返修后的产品必须重新检验,仍不合格或不适用者由质检主管在相应的检验记录上和出处理决定(让步接收、收工、返修、报废等),由质检员将记录发至生产线和仓库进行相应处理。

  a)让步接收时,检验员在不合格标签上注明“让步接收”,转至下道工序或入仓库。只有产品虽不符合要求,但不影响顾客使用时,不能用办理让步接收,让步接收应取得顾客同意;

  b)返工、返修由生产车间执行,返工返修后的产品必须重新检验,并填写相应的检验记录。重检不合格时,生产主管可在检验记录上作出处理决定;

  c)报废产品由生产车间放置于废品区,由组织统一处理。

  4.7检验员判定的严重不合格,需贴上“不合格”标签放置于不合格品区,由质检主管在相应的检验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填写不合格品报告交至生产主管作出报废、降级改作它用的决定。

  4.8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的不合格品,应按的重大质量问题对待,除执行

  4.9条款有关规定外,质检员应组织采取相应的纠正或预防措施有关规定;供销人员应及时与顾客协商处理的办法,以满足顾客的正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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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为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管理,严肃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确保本经营单位依照法定条件、要求处置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维护本经营单位声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对不合格食品实施处置制度,是指对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有关要求,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

  (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二)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记、名优标记、国际尺度采用标记、防伪标记等质量标记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透露表现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八)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

  (九)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及格食品的;

  (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划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安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第四条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

  (二)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并通知生产企业或供货方,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四)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危害的,立即向当地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五条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安康、人身安全的不及格食品,本经营单位选择可以覆盖销售范围的消息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合内公示,告诉购货人退货,将不及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第六条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对本经营单位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退出超市。

  第七条本经营单位应抵消费者作出食品质量承诺,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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