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时间:2024-11-19 11:31:41 敏冰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精选26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精选26篇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1.1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1.2在人事制度上坚持合法、公开、公正、双向择优录用的原则。

  1.3本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在上级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指导下组织实施。

  1.4本制度从xx年xx月xx日起执行,并由厂长授权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二章:员工的招聘录用

  2.1各岗位如缺员需要招工,优先考虑从专业对口的应届毕业生和具有一定专业工作经验人员中筛选录用。

  2.2本公司原则上不鼓励招聘已录用员工的直系亲属。

  2.3应聘人员应聘时须递交个人资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资格证书、劳动手册、个人履历、近照等相关资料),经本公司有关人员面试初审通过,并到指定医院体检合格后,报请厂长室批准,由办公室办理录用通知。

  2.4本公司有关人员在对应聘者面试时,应如实告诉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它情况。

  2.5被录用人员应向本公司提交一寸近照2张,双向协议书、推荐书等,或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手册等资料,原则上个人档案转入本公司指定地点。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订立、解除、争议

  劳动合同的订立;

  3.1本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3.2本公司与员工订立的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两种。

  3.3本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同时为员工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3.4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

  3.5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工资按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发放,如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3.6本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员工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员工如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按约定向本公司支付违约金。

  3.7本公司与等岗位,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3.8本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3.9本公司与员工订立的劳动合同由本公司与员工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3.10本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11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员工提前3天通知本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12本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本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员工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本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或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员工人身安全的,员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之本公司。

  3.1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本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本公司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的;

  (四)员工同时与其他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本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1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公司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本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本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15员工有下列情况的,本公司不得依照本制度第3.14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疗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公司患职业病的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

  (四)本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本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者本公司决定提前解散关闭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7劳动合同期满的员工,本公司在该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组织有关部门对其进行考核评估,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并以书面形式告之员工。同时合同期满的员工如选择不续签劳动合同的,也应当在期满前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告之本公司。

  3.18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应将其使用的房屋、欠款、办公用品、技术资料等归还本公司,本公司将在员工办理完工作交接时,支付有关经济补偿。不能履行以上规定者本公司有权运用法律手段予以解决。

  3.19本公司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的争议

  3.20本公司和员工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劳动争议,首先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当双方经协商达不到一致意见,可通过工会再次进行协商,也可以通过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和集团公司工会共同协商。上述协商仍无法解决时双方可向管辖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仲裁。如有一方对裁决不服,可在收到裁决书后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章:培训教育

  4.1进入本公司的新员工,人人必须接受培训教育。其主要内容为:厂纪厂规教育、安全生产知识、GMP普及知识、专业技术知识等,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4.2上岗后,分配其工作,并指派有经验的人员给予传、帮、带,直至能独立操作。

  4.3公司对员工考评分为试用期考评,年终考评二种,并由各部门负责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员工晋升、调薪、奖金发放等的主要依据。

  4.4经同意外训的员工培训结束回厂后,应向办公室提交有关培训资料和证书原件,以便归档工作。

  4.5员工录用后厂办应建立员工信息档案,包括录用审核表,有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及体检表,员工的住址,联系电话,婚姻状况,子女,家属,教育程度和其它个人资料等,若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办公室。

  4.6公司建立规范的员工在厂电脑档案,记录员工信息,记载员工在厂时间的业绩,培训、考核等个人信息,并按厂档案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4.7办公室每年对上级有关主管部门保管的员工个人档案进行更新补充。

  第五章:薪资福利

  5.1企业按月支付员工报酬,依法代扣代缴应由员工本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个人调节税等。员工有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调节税及按法律规定的其它费用的义务,

  5.2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及个人业绩发放月度奖金和年终奖金。

  5.3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及上级要求不定期地对员工进行加薪。

  5.4在二次调薪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调薪;

  (1)在本公司工作不满六个月者,

  (2)当年度受到书面警告以上处分者,

  (3)给企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者,

  (4)年终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5)上年病假、事假累计超过三个月者(在二次调薪之间)。

  5.6企业按国家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失业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

  5.7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的执行。

  5.8婚假,员工结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男25周岁,女23周岁,指初婚为晚婚),非晚婚3天婚假,婚假期间奖金、工资照发。

  5.9产假,女工分娩给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晚婚晚育者产假期间落实长效节育避孕措施,并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育龄妇女,凭医院节育措施证明,可享晚育假30天,总计120天。难产或多胎增加15天产假。产假期间基本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不变(依据《苏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办法》第十七条),产假含法定假日在内。

  5.10生育女职工本人自愿申请,经本部门同意,报厂工会、厂办审批,可办理休产后哺乳假一年(含产假休息期)。

  5.11符合国家计生规定流产者,凭医疗单位的证明,妊娠期3个月以内流产者给产假20天,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的给产假42天,7个月以上给产假90天。产假期间基本工资、奖金、福利待遇等按《苏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办法》第十七条执行。

  5.12响应国家计划生育号召,带环怀孕而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怀孕3个月以内流产,凭医疗单位的证明给产假20天,产假期间基本工资、奖金照发(含法定假日在内)。

  5.13育龄妇女生育费用按生育保险规定执行。

  5.14生育费的报销:按《生育保险办法》执行。

  5.15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死亡,可享受3天丧假。丧假内基本工资照发。

  5.16本公司职工的独生子女费,单职工每年发放30元,双职工每年发放60元,凭独生子女证领取。

  5.17独生子女医药费享受到20周岁截止;独生子女费,发放到其子女14周岁截至。

  5.18员工每年享有一次免费体检,新员工当年已体检的将不参加体检,经体检不符合(行业)生产要求者,企业将与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章:劳动考勤

  6.1员工必须按正常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

  6.2办公室负责对考勤工作进行统一管理,每月考勤天数为当月的日到月末,每月月初办公室把各个部门员工的考勤情况汇总归档备查。

  6.3上班时间因公或因私需要离厂,必须凭出门证方可离厂。门卫严格把关,监督检查。并在月底将出入证交生产科备查。

  6.4旷工:员工擅自缺勤、或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累计超过次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6.5无故旷工者月奖金全部扣除。旷工一年累计满天,当月累计满天者解除劳动合同,并将旷工处理结果记录在个人档案里。

  6.6若员工因突发事情而未能办理请假手续,则应及时电话通知所在部门主管认可,回厂后补办请假手续。

  6.7事假必须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请假理由,请假天以内经所在班组同意报部门批准;请假~天须经分管厂长批准;天以上须经厂长批准。

  6.8请病假天以内必须凭医院医生休息建议书,由部门经理批准;~天由分管厂长批准;天以上由厂长批准。

  6.9医疗期:在本单位连续5年工龄以下为6个月;5~10年以下为9个月;10以上15年以下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为18个月;20年以上为24个月。

  6.10员工因工受伤或见义勇为受伤者,其医疗期给予工伤病假,工伤期间工资奖金不受影响。

  第七章:加班、调休

  7.1工厂实行每天8小时和每周5天工作制,员工因工作需要不能休息,可享受补休或超时工作报酬。

  7.2员工按生产要求双休日加班的工厂原则上以安排调休为主,同时也可根据情况支付加班工资。

  7.3加班:所有加班事先经其部门经理签字,填写加班单,加班单应说明加班的内容及时间,否则一律不视作加班,计算方法按照小时计算。

  7.4安排员工延时加班支付150%工资报酬(计算基数按照双方书面约定的数额)。

  7.5安排员工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调休的,支付200%的工资报酬。(计算基数按照双方书面约定的数额)。

  7.6安排员工法定假日加班,支付300%的工资报酬。(计算基数按照双方书面约定的数额)。

  7.7有关特殊部门的节假值班费按照原计算方案执行。

  7.8结算方法:由所在部门制表附由生产厂长签字后的加班单报办公室,统一办理。(结算时间;加班后的第二个月号以前)

  7.9员工加班除法定假日外,原则上累计存休不超过5天,超出5天由部门安排调休,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任何调休都以不影响生产正常工作为前提)

  7.10员工需要调休,必须提前办理调休手续,得到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休息。(特殊情况可采用电话方式与部门经理请假,后补请假手续,包括填写请假条)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2

  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搞活人事管理工作,使员工录用工作规范化、程序化,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一、员工录用

  1.员工录用必须贯彻提高公司员工整体素质,充实基础,坚持回避制度。

  2.调入(应聘)我公司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好、作风正派,愿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须具有近期市级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方可录用;

  (3)聘用深户和非深户员工,都需有深户人员担保方可录用。原则上担保书要求担保人亲自到公司填写,其条件是深圳市居民,满25岁以上有稳定工作及收入,并预留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书一式两份,公司、担保人各一份。

  二、应届毕业生的招入(聘用)

  公司接收的应届毕业生的入户手续由公司财务行政部门统一办理,办理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原则上由毕业生预先交付,正式招入公司后,其费用予以报销。

  三、深圳市外员工的调入

  1.深圳市外员工调入需符合人事局规定的调入条件。

  2.调入发生的费用由员工自理。

  四、劳动合同的签订

  1.公司招入的应届毕业生,经考核合格者,原则上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包括试用期)。

  2.公司新招聘的员工试用期为三至六个月(可签定试用合同),经试用期合格者视情况签订一年或两年劳动合同,或签订公司与员工协商同意的劳动期限的劳动合同。

  3.合同期满并于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经公司领导审批并考核合格者可续签。

  五、办理暂住证的有关规定

  1.经公司试用合格的员工给予办理暂住证。

  2.办理暂住证所需费用由公司支付,如合同期未满离职、辞退或开除的员工因办理暂住证所需全部费用由本人自理。

  六、公司人员的离职、辞退、开除:

  1.离职

  员工主动要求离职或不再续签合同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在办妥物资、财务、证件、工作移交等有关手续后,方可离开公司。否则作开除处理,并扣留在公司所剩的一切款项,公司保留追究其因有关事宜给公司造成各种损失的权利。

  2.辞退

  根据《劳动法》和公司有关规定,公司有权辞退违法违章的员工并解除劳动合同。

  3.开除

  凡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有关规定或其行为为公司经营造成严重影响者,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公司有权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由财务行政部门统一办理有关手续。

  七、保险

  为保障公司员工的利益,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以下规定:

  1.凡公司正式录用的员工均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住房补贴的形式直接发给员工个人。

  2.员工保险费按员工个人所在岗位的保险工资基数为缴费工资投保,该基数由公司财务行政部统一设定,员工须服从无异议。该基数应不低于深圳市关于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缴费工资的下限,也不得高于深圳市关于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缴费工资的上限。公司财务行政部并可按每年深圳市社会保险部门关于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调整幅度的基础上对公司员工所在岗位的保险工资基数进行调整,员工亦须服从无异议。

  3.员工个人缴交养老保险金比例按《深圳市养老保险暂行规定》执行。

  4.职工住房公积金以住房补贴的形式在职工当月薪水体现,其比例不低于《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的计算标准。

  5.对已离职、辞退、开除、解除劳动合同等的人员不再缴交各类保险。

  6.因工作关系,凡调入公司的员工,养老保险金缴交时间从该员工转正起开始缴交,如需补交入公司前或试用期(非正式录用)的养老保险金,由其本人缴交。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人事行政管理,理顺公司内部管理关系和提高工作效率,使公司人事行政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公司法》、《劳动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第: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

  第三条: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事行政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 人才招聘

  第四条:公司因生产、业务或管理需要招收新员工的,由各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要求和需求人数填写《员工需求申请书》,经总经理批准后,报送人力资源部门予以招工。

  第五条:公司招聘员工应以岗位要求、学识、能力、品德、体格等综合因素为依据,采用面试、笔试两种方式考查,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第六条:招用员工的程序为:初试(人力资源部) 复试(主管部门) 笔试(人力资源部) 通知结果(人力资源部) 一个星期的培训、考核(主管部门) 予以试用(主管部门) 予以转正。

  第七条:新进员工经笔试、面试合格和培训考核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办理试用手续。

  试用人员办理试用手续时,应向人力资源部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照片4张;

  (五)体检表及健康证;

  (六)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八条:新员工的试用期为1个月;在试用期间,由部门主管或经理对新员工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工作效率、责任感、品德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或安排在其他岗位试用;

  对于试用期内个别员工表现特别优秀的,试用部门主管可以提前结束试用期,并将《职员转正考核表》报请人力资源部主管或经理审核,由总经理批准。

  第九条:公司的人才理念为:结果导向,用人为贤,德才兼备。

  第三章 人才培训

  第十条:为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工作技能,营造学习型企业,公司将举办各种培训活动;并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和员工的表现选派优秀的员工参加其他专业培训。

  第十一条:公司各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人才培养与工作培训,要从公司的战略角度抓好人才培养和工作培训,各部门要有计划的安排员工进行培训,要有准备的开展各项培训活动;要深入领悟公司的用人理念和人才战略,要努力打造能够满足公司不断发展、使公司在市场竞争当中处于绝对优势的优秀人才队伍。

  第十二条:员工的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三种。

  (一)岗前培训:内容包括:

  1、公司简介、企业文化、规章制度等,具体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2、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职责说明、工作技能培训等,由各主管部门负责。

  (二)在职培训:各主管部门应该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在工作过程当中,各级主管应随时因材施教,不断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和综合能力;员工本身也应该不断地研究、学习本职技能,不断地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地创新。

  (三)专业培训:公司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挑选优秀的员工参加培训机构的专业培训,回公司后将学习的内容传授给其他同事;或邀请专家学者来公司做专题培训;具体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第十三条:凡被公司安排进行培训的员工应该服从安排,准时、认真地参加培训,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第十四条:各部门应该将每次培训的人员和内容以书面的形式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被指派到外面参加专业培训的员工,应该对在培训过程中所获得和积累的技术、资料等相关信息交由人力资源部保管;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拷贝、传授或转交给其它公司或个人。

  第四章 工作守则和行为准则

  第十五条:公司的发展离不开全体员工共同的努力,全体员工要不断学习,万众一心、塑造卓越、共同成就未来;在工作过程当中应该遵循如下守则:

  (一)热爱公司,热爱工作,热爱生活;

  (二)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三)要有大局观念和战略思维,处处以公司的利益为重;

  (四)要深入学习、充分了解、认真执行《公司企业理念》和管理制度;

  (五)结果导向,用自己最大的努力,给出最好的结果;

  (六)要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要充分发挥合作的力量,使“1+1>2”;

  (七)不断学习,敢于创新,有错必纠,追求卓越;

  (八)永不放弃,敢于挑战,积极主动,不怕困难;

  (九)要注意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习惯,牢记“企业的修为从个人成员开始,成员的修为从培养正确的习惯开始”;

  (十)要有时间紧迫感和危机感,谨记“世界第一与世界第二的短跑者只差零点零几秒”;

  (十一)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服务要做到主动、热情、周到,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全心全意为公司其他同事服务;

  第十六条:企业的业绩来自员工的努力,员工的行为代表着企业的形象,公司员工在工作的过程中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有:

  (一)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的.安排与管理;

  (二)工作认真,尽职尽责、务实求真;

  (三)按规定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四)服装整洁,举止端庄,谈吐得体;

  (五)严格保守公司的人事、财务、生产、业务、技术等商业秘密;

  (六)上班时间不得串岗聊天,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七)工作时间不得中途离开岗位;如需离开,须经上级主管人员批准同意后方可离开;

  (八)不得损毁或非法侵占公司财物;未经许可,不得把公司财物带离公司;

  (九)讲究卫生,物品摆放整齐,不乱丢垃圾,维护公司办公环境的干净与整洁;

  (十)法律法规或公司规定的其它准则。

  第五章 员工的考勤、请假、休假制度

  第十七条:工作时间:公司办公室管理人员每天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每周工作六天;每周星期天休息。

  生产部、业务部的上班时间由部门具体安排制定。

  第十八条: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安排员工进行加班,员工不得推辞;但对被安排进行加班的员工,公司应该给予补偿合理的加班费或安排补休。

  第十九条:公司上下班实行打卡登记制度,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

  第二十条:上、下班而忘打卡者,应由主管部门领导在考勤卡上签字,方能有效。

  第二十一条:因公出差,应由主管部门出具相关出差证明,并办理因公签卡手续;没有证明或不按规定办理签卡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二十二条:请假:员工因病、因事需请假的,应事先填写请假条,先经过部门主管同意,再由上级领导审批后才能离开工作岗位; 1 天以内的,由部门经理批准; 2 天以上的,由部门经理核准,报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三条:以下情况视为矿工:

  (一)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的;

  (二)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的;

  (三)工作过程当中擅自离开岗位的;

  (四)法律法规或公司其他管理制度规定的矿工情况。

  第二十四条: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公司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组织放假。

  第二十五条:带薪年休假: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部门经理安排员工休年假时,需提前 3 日向总经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休假的,由公司给予相应补助。

  第六章 绩效考核

  第二十六条:为了客观的评价员工的工作绩效,提高员工自身工作水平,促进公司整体绩效的提升,创造一种公平竞争的体制,公司定期对各部门员工进行考核。

  第二十七条:员工的考核分为转正考核、季度考核、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降级、提薪、奖罚的依据。

  第二十八条:考核的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工作适应性、发展潜力等,具体安排如下:

  (一)对于部门经理及主管,主要考核如下内容:领导能力、策划能力、工作绩效、责任感、协调沟通、授权指导、品德言行、成本意识、出勤及奖惩等;

  (二)对于主管以下人员,主要考核如下内容:专业知识、工作绩效、责任感、协调合作、发展潜力、品德言行、成本意识、出勤及奖惩等。

  第二十九条:考核程序包括:自行评分、初核评分、复核评分。

  (一)自行评分,由职员根据自身情况,实事求是填写;

  (二)初核评分,由部门主管根据平时考核记录和印象,客观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

  (三)复核评分,由部门经理根据上述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复核评语;考核评分以总经理批准分数为最终得分。

  具体的绩效考核表由公司另外制定。

  第三十条:每季度考核结束后,考核者、被考核者要相互沟通,面对面交流,并根据考核结果共同达成改进意见和下一步的努力方向。

  第七章 工资和福利津贴

  第一节 工资

  第三十一条:公司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职务津贴,加班费,业绩提成以及福利津贴等,具体由《薪资福利津贴条例》进行规定。

  第三十二条:工资自报到之日起薪,离职之日停薪。

  第三十三条:加班费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或有关法律法规发放。

  第三十四条:公司每月15 日发上个月工资。

  第三十五条:在营业利润提高时,公司会相应地提高公司员工的工资待遇。

  福利津贴第二节

  第三十六条:公司的福利津贴包括:奖金、保险、经济补偿、生活补贴、外出旅游等内容。

  第三十七条:奖金:对于工作表现优秀、为公司发展做出较大贡献者,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奖金奖励,具体由《薪资福利津贴条例》进行规定。

  第三十八条: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一定比例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

  第三十九条:生日补贴金:凡属于公司正式员工,公司在其生日之日给予300元的补贴金。

  第四十条:外出郊游:为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公司将根据需要组织外出郊游活动。

  第八章 奖惩

  第一节

  奖惩原则

  第四十一条:公司在对员工进行奖惩时,应该遵守赏罚分明、公平、公正、民主、合理等原则,并做到:

  (一)奖惩有据: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目标、员工业绩表现等;

  (二)奖惩及时:公司管理人员对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业绩提高的行为,应该及时给予奖励;并及时发现、纠正、惩罚员工错误或不当的行为,减少公司损失,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奖惩公开: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四)有功必奖,有过必惩: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严防特权发生。

  第二节 奖励

  第四十二条:公司奖励的形式包括物质奖励、精神奖励、物质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等形式;公司奖励的种类包括:年终奖,全勤奖,节约奖,优秀员工奖等。

  第四十三条:年终奖:公司根据员工该年度的综合表现以及业绩情况发放年终奖。第四十四条:全勤奖: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者,公司将依据《薪资福利津贴条例》进行奖励。

  第四十五条:节约奖:公司对于节约用水、节约用电、节约公司其他资源、节约公司成本的员工,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四十六条:优秀员工奖:对于工作表现突出,业绩优秀,为公司带来明显效益者,公司将根据实际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三节 惩罚

  第四十七条:惩罚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惩前毖后,不断改进,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公司惩罚的方式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辞退等形式。

  第四十八条:代替打卡的处罚:对于代替打卡行为,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均罚款50元,情节严重的作辞退处理。

  第四十九条:迟到和早退的处罚: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迟到或早退时间在5分钟内的,罚款20元;5-30分钟的,罚款50元;超过30分钟的,罚款100元;情节严重的作辞退处理。

  第五十条:旷工的处罚:员工无故矿工的,旷工一天扣其三天工资,情节严重的作辞退处理。

  第五十一条: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的处罚:在上班时间内,发现串岗聊天、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每次罚款20元,情节严重的作辞退处理。

  第五十二条:擅自离岗的处罚:工作时间,未经允可,擅自离开岗位者,每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的作辞退处理。

  第五十三条:擅自离职的处罚:公司不允许任何人擅自离职,擅自离职者公司不发任何工资,并依法追究因此造成公司损失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破坏公司环境卫生的处罚:全体员工应该保持公司环境的卫生整洁,乱丢垃圾、办公用品摆放不整齐者,每次罚款20元。

  第五十五条:对未按照公司规定穿着工服、佩戴工牌的处罚:员工上班时必须依照公司的规定穿着工服、佩戴工牌;违者,每次罚款20元。

  第五十六条:其他应该处罚的行为:

  (一)利用工作之便图取私利、贪污、盗窃、诈骗、索贿、受贿、私吃回扣、经手钱财不清、拖欠钱财不偿、违反公司财务制度者;

  (二)窃取、泄露、盗卖公司商业秘密者;

  (三)恣意制造内部矛盾,影响公司团结和工作配合者;

  (五)玩忽职守、敷衍塞责,行动迟缓,给公司生产管理带来损害者;

  (六)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或兼任其他企业职务者;

  (七)损毁公司财物;未经允许,私自把公司财物带离公司者;

  (八)公司遭遇任何灾难或发生紧急事件时,责任人或在场职员未能及时全力加以挽救者;

  (九)打架斗殴、大声喧哗,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十)依照公司制度或法律法规规定应该处罚的其他情况。

  第五十七条:员工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公司有权对其做出处罚,或依法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九章 档案、公文打印管理

  第五十八条:公司的档案管理由人力资源部指定专人负责,归档范围包括:员工档案、公司规定、年度计划、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方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委托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报、通知等文件材料。

  第五十九条:人力资源部主管和指定专人应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原始资料及单据、表册齐全完整。

  第六十条:总经理借阅非密级档案,可直接提档;公司其他人员需要借阅档案时,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第六十一条:借阅档案必须做到爱护档案,保持档案原有整洁、整齐,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转借或丢失,如因工作需要摘录或复制的,需经人力资源部主管同意批准;凡属于保密档案,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摘录和复制。

  第六十二条:档案的销毁:任何部门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一律要经过总经理批准同意,并列出销毁清单,经手人签字后,方可销毁。

  第六十三条:如需对外发送公文或其他资料及表册的,必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方能打印和发送。

  第六十四条:公司各部门打印的文件、制度必须一式三份呈报总经理办公室,并经总经理阅示批准后,方能执行。

  第六十五条:公司印鉴由总经理或人力资源部经理负责管理。

  第十章 劳保用品管理

  第六十六条:员工工衣分夏、秋两季各两套;上班必须统一着装,并保持干净、卫生;员工未干满一个月的不发给工服,未干满一年的,工服费由员工自己承担。

  第六十七条:公司工牌由公司统一制作,并配发给每个员工;员工上班时必须将工牌佩戴在指定位置。

  第六十八条:员工必须爱护劳保用品,节约公司财物,每次领取劳保用品应该做好领取登记、回收登记。

  第十一章 离职与解聘

  第六十九条:员工自愿辞职须提前一个月写出辞职申请书并填好辞工表,报经部门主管同意后,上报人力资源部审批,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第七十条:依据公司用工制度,因员工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及各项要求的,由部门提出解聘意见,并填写《解聘书》,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办理解聘手续。

  第七十一条:在试用期内,员工有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等行为,公司可以随时停止试用,并由主管部门报人力资源部办理辞退手续。

  第七十二条:员工离职应该做好工作交接手续和离职手续,并交回工牌、工服等物品和相关文件资料。

  第七十三条:辞职者或被解聘者在办理完手续当天即可以到财务部门办理工资结算手续。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七十四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相关部门做出补充决定并报总经理审批;或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第七十五条: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4

  1.人事档案由公司综合部指定专职人员保管。

  2.凡在本公司的固定员工、合同制和聘用人员,均须建立个人人事档案。

  3.人事档案要有保管目录,编号立档。档案、内部资料要有资料登记目录。档案内容必须齐全、完善。

  4.借阅人事档案,必须经过综合部经理批准,要严格履行借阅手续,限期交回。

  5.人事档案内装材料禁止单页借出。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体员工的职业道德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公司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公司有权视实际情况,将其内容修订和补充,经修订及补充之条款,将以通知形式传达所有员工。

  第二章员工招聘

  第四条员工招聘和录用

  1.原则:根据本公司特点,本着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注重各类资格证书积累,按工作能力、业务水平、敬业精神择优录用;

  2.条件:

  (1)具有专业学历本科以上人员或高中级专业职称人员;

  (2)试用期间能独立完成本职工作,经考核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3)公司需引进的其它专业人员。

  第五条员工推荐

  1.员工信息通过现场招聘、网上招聘、内部推荐及待岗人员等方式建立,办公室确定并负责审查;

  2.各部门所需员工确定后,办公室汇总,报经理办公会讨论总经理审批,公司人员由办公室填写《公司员工调配介绍信》并备案。

  第六条公司机关人员招聘

  1.部门经理直接提交用人方案或人选的,人选由办公室进行考察、面试、汇总并报经理办公会讨论总经理审批;

  2.办公室通过院校或其他渠道提供信息的人选,由部门经理进行初步确定后,会同办公室共同进行考察、面试、汇总并报经理办公会讨论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公司工程项目人员招聘

  1.项目部根据公司项目施工具体情况,结合公司现有的人力资源状况,可以自行挑选,也可以从社会临时选聘;

  2.项目部对临时选聘人员进行工作评价和全面考核,把拟录用的优秀人员报公司办公室考察、面试、汇总后上报经理办公会讨论总经理审批。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签订

  第八条试用

  1.新进人员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内公司与新进人员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或辞职,而不负担任何补偿;

  2.试用期满前,由部门出具意见,报办公室考察、面试、汇总并报经理办公会讨论总经理审批。

  第九条劳动合同签订

  1.公司与受聘人员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须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履行劳动合同遵循合法、信用原则;

  2.公司与所录用人员订立劳动合同,须全面告知被录用人员公司的管理制度、劳动规章、岗位职责等;

  3.受聘人员应书面承诺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愿意全面履行劳动义务或特殊岗位在劳动合同中可增加约定之后,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条劳动合同的解除

  1.劳动合同解除须与公司结清各项手续,并依法办理相关解除手续;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2.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经一次安排后仍不能适应者;

  2.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者;

  2.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因调整生产任务或由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与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者。

  第十一条辞职

  试用期满并已转正的员工,辞职需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第十二条自动离职

  凡无故擅自旷工一天以上者,均视为自动离职。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2.计薪到终止日止。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的变更

  合同当事人一方确有变换工种、职务、工作期限等正当理由,经双方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员工因终止、解除、辞职等原因离开本公司,须与公司结清相关手续,并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第十六条人员管理

  1.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本着人尽其才,发挥潜力的原则,鼓励合理的人才内部流动;

  2.公司机关人员管理:岗位设定经部门经理提议,报办公室考察、汇总后报经理办公会讨论总经理审批。审批后,人力资源部备案,待遇按公司制定方案实施。

  3.工程项目人员管理

  3.1凡公司所承建的工程项目按公司有关规定由项目部自行组建。人员名单报由公司办公室备案。

  3.2工程项目人员工作期间的岗位安排、工资待遇、工作考核、劳动纪律由项目部负责管理。

  3.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或其它违反公司各项规章纪律、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的人员项目部有权解聘,并上报公司办公室核定后对所聘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3.3.1员工不服从分配的;

  3.3.2内部流动不去报到的;

  3.3.3每月累计迟到早退二次的;

  3.3.4连续或累计旷工达到一天以上者;

  3.3.5待岗人员在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仍无岗位的;

  3.3.6事假月累计超过十天以上的;

  工程项目结束后,项目人员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及项目分公司进行调配并报人力资源部办理调配备案手续。

  第十七条培训

  1.入职、易岗培训:凡新进或岗位调整员工,必须接受以劳动人事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规章制度学习、以安全生产为主要内容的三级教育;以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培训;

  2.执业资格培训:对执业资格、定期复审、岗位技能、特种作业等执业资格能力的考试考核;

  3.项目开发培训:致力于企业发展、理念提升、管理进步的拓展性培训;

  4.培训协议:员工参加投资较大的培训,应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协议内容包括服务年限和服务期未满需补偿条款等;

  5.培训档案:公司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受培训的成绩及档案由办公室存档。

  第四章考勤管理

  第十八条考勤内容包括按时到岗、迟到、早退、事假、病假、旷工等。

  第十九条公司根据实际岗位实行相应的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作息时间按公司规定。

  第二十条全体员工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凡迟到或早退超过半小时,按旷工一天论处,早退与迟到处罚相同。

  第二十一条旷工一天扣当月工资的10%,旷工一天以上者,从第二天起,视为自动离职,不予结算任何工资福利。

  第二十二条全月按规定之工作日上班,无迟到、早退、旷工视为全勤。

  第二十三条请假

  1.员工请假须由本人填写假条,按规定程序审批,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无特殊原因不可口头请假,如电话、捎话请假等;

  2.员工请病假应有市级以上(含市级)医院出具的休息证明,并经主管领导签字,没有证明的一律按事假处理;

  3.实行员工事假上限制度。原则上每年最多休假一个月计算,月累计不超过十天,超过规定限制仍要求请假的,公司有权以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4.员工病假、事假二日以内的由部门主管批准,病假十日以内的'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超过十日由总经理审批;部门主管病假、事假二日以内的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超过二日由总经理审批;

  5.假期终止时,应向批准人销假,以便及时安排工作。若要续请,必须提前一天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续假以一次为限;

  6.逾期未到岗上班或未批假,擅自不上班或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对发生旷工行为的员工,公司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公司各部门设考勤员一名,负责部门的考勤记录,考勤表应由考勤员和部门负责人签名。

  1.每月1-5日,各部门将上月考勤送交办公室,逾期不报影响工资核算发放的,由部门负责人负责;遇节假日,可延期报送,以办公室的通知时间为准;

  2.考勤员应及时填写当日出勤情况,公司办公室有权随时抽查各部门考勤记录,人力资源部根据考勤记录核发工资。

  第五章薪资及福利

  第二十五条工资待遇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工资支付:按月支付。

  第二十七条保险金制度按照国家法定标准执行。

  第六章行为规范和考核

  第二十八条员工须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1.员工必须认可、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公告及通告,维护公司的权益;

  2.员工应服从分配,听从指挥,完成安排的工作,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离职守;

  3.员工对本工作区域内的节能环保安全文明负责;

  4.员工在对外业务交往中不得接受招待、馈赠或其它不法利益。不得营私舞弊,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侵占或者盗窃公司财物;

  5.员工上班时不迟到,不串岗,不怠工,不务私。下班时不早退,不得在休假期间在外另谋他职。

  6.严禁在工作环境中寻衅闹事,严禁上班时饮酒、严禁酒后进入工作现场,不得在工作区域无理取闹、谩骂、打架,故意妨碍他人工作、干扰正常工作秩序;

  7.不得从事或者与他人合伙经营与本公司相同或相关的经营活动。不得占有属于公司利益的信息或资源活动。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商务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8.不得虚报冒领、拟造证明(谎报病假单、发票及虚报加班等)、隐瞒事故实情,谎报情报,诬陷他人;

  9.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给公司经营和声誉造成损失者;

  10.不得渎职,严重损害公司声誉。在单位或以单位名义参加会务活动时,应体现企业形象,维护社会公德,保持文明风度,遵守会场规定;

  11.未经公司授权,不得在新闻发布会等公共场合发布言论、散布信息;

  员工违反以上规定情形之一或其它违反公司各项规章纪律,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的,经公司调查核实后,公司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公司每年对员工的德、勤、绩、能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由办公室存档,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奖励、调职的依据。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6

  为实现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规范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各项目部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2、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录用

  1、公司各部门、项目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提出申请,经人事办审核、总(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办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招聘事宜。

  2、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3、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办办理试用手续。一般员工试用期一个月,主管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能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4、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办送交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5)员工服务承诺书;

  (6)其它必要的证件。

  5、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4)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6)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7)身体条件不适合所从事的岗位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8)其它经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6、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7、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到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三、福利待遇

  1、公司依照企业的发展和兼顾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2、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基本工资、通讯补贴和绩效奖金,按月计发,出勤天数未足月的,按日(实际出勤天数*基本工资/30天)计发。月薪工资在次月底前发放,如遇工程回款未及时到位,工资发放适当顺延。

  3、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计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发。

  4、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享受综合保险。转正后,由公司统一办理。

  5、在公司上班的外地员工,可申请安排集体宿舍;在项目部的员工统一由项目部办公室主任安排住宿。

  6、公司依据有关国家规定,发放员工年终奖金,年终奖金的评定方法及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7、在工程项目完工后,新项目未进场前,公司可根据需要安排项目部人员休假,休假期间的员工工资按当月工资的70%发放。

  四、休假及请假

  1、按国家规定,员工享有以下带薪假日(有基本工资,无绩效工资):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婚假:3天+晚婚7天;丧假:3天;产假:90天+晚育15天。

  2、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公司发送适当补贴或安排调休(调休不另计补贴)。

  3、春节期间休假或探亲的,按照公司规定的休假天数休假;放假期间在公司和项目部值班的,发放值班补贴或安排调休。如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还以旷工论处。

  4、春节探亲往来旅途费,可按公司规定报销相应的费用,超支部分由个人承担。具体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5、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论处,不发薪资及奖金。

  6、员工请假须提前提出申请,2天以内的须经所属部门主管、行政办主任批准;3-5天的,须经副总经理批准;5天以上的须经总经理批准。未经准假离岗者,以旷工论处。

  五、培训

  1、为提高员工业务、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2、新员工入职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小时,合格者方可上岗。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员工入职的前三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3、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4、公司对员工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可给予适当报销培训费。由公司报销培训费的员工,如在此一年内离职(含辞退),须向公司退返该报销的费用。

  5、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由人事办保存在相应的员工档案内。

  六、调职

  1、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2、公司或项目部之间人员的调动,须经双方部门主管、人事办主任的书面批准。

  3、公司、项目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使其“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4、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2天内办完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

  七、辞职及辞退

  1、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写书面离职申请,一般员工经部门主管、人事办主任核准;主管以上员工须经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手续。并视需要,由人事办开具《离职证明》。

  2、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7天提出申请;部门主管辞职,需提前2个月提出申请。

  3、违反国家法令、公司制度而被辞退者,在赔偿公司的损失及办理完交接手续后,限当天内撤离。

  八、保密

  1、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项目部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向其它任何人公开或透露。

  2、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3、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4、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九、考核

  1、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写《试用人员考核表》经总(副总)经理批准后正式录用。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7

  一、总则:

  1.1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人事管理,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及公司管理水平,使公司保持可持续发展状态,结合公司发展实际,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本公司全体员工。

  二、员工招聘:

  2.1公司新聘人员一律由办公室统一面试、建立员工档案、录用、分派。各管理处可自行预招员工,进行第一轮面试筛选,面试符合条件者将应聘人员档案报办公室,由办公室另行安排面试,合格者录用。

  三、员工录用标准:

  3.1公司所有员工年龄一律控制在55岁以内,身体健康。超过55岁在岗者工作期间发生的任何安全问题由个人负责。

  3.2夫妻及直系亲属不得在同一单位上班。特殊情况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合理调配。

  3.3对外来没有家室的人员,确保有家庭地址及联系电话,身份明确。

  四、员工试用

  4.1新进基层员工试用期为一个月,公司管理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而工作表现合格者将成为本公司正式员工。

  4.2经考核,试用期不合格者,公司无条件即时辞退。

  五、员工离职与辞退

  5.1新进员工在10天以内自动离职,10天以内无工资。

  5.2员工在试用期内和合同期内提出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交申请,对未办理手续而擅自离职者,每日按旷工处理,公司不发放工资,并保留追索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权利。

  5.3员工离职最后一个月若未满勤,将按试用期工资发放,不再参与补助与考核。

  5.4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及检查工作质量连续三次不合格者,公司无条件辞退。

  六、调职与晋升:

  6.1员工所在岗位不胜任或有过失者,公司视具体情况做出降职、免职、调离或辞退决定。

  6.2同一岗位新老员工的交接时间不得超过三天,同一岗位新老管理人员的交接原则上不超过一周。

  七、工作日、休假

  7.1总公司办公室人员每月休班4天,也可一个月集中休4天,当月其他时间不再调休,管理处主任每月休2天。

  7.2公司规定节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1天,“十一”3天。

  7.3基层员工每月休假1天。(各管理处可以根据情况自行调配休假时间)

  7.4婚假:依国家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记手续,给予婚假7天。

  7.5以上规定休班时间均属带薪休息时间。

  7.6直系亲属去世可申请3天的丧假。

  7.7病假可凭医院证明申请3天病假,病假无工资,超过3天,当月无任何奖金或补助,超过3天,必须总经理批准方可超假,未批准而超假每日按旷工处理,超假7日给予开除。

  7.8事假每月不得超过3天,3天到7天由副总经理批准,7天以上需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单报办公室备案,由办公室交财务结算。

  八、工资

  8.1工资模式:工资总数=岗位工资+考核工资+补助工资+提成

  8.2各岗位员工工资及试用期岗位工资见《公司薪酬表》。

  8.3奖惩

  8.3.1依照员工职责与考评给予员工奖金或罚款。

  8.3.2年底优秀员工奖30元。

  九、附则

  9.1本制度由办公室编制并负责解释,由总经理签批。

  9.2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未尽事宜参考本公司有关规定。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8

  一、员工录用:

  本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及其他国家规定的用工方式,面向社会,采取推荐和公开招聘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用。

  (一)个人资料

  1、入职公司时,员工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上岗证、指定医院的体检报告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以及免冠近照三张,并亲笔填报准确的个人资料。

  2、当员工的以下个人信息发生变更或补充时,应及时填写《个人信息变更申报表》,递交公司行政人事部,以保证员工的相关权益不受影响:规章制度不能与公司的规章制度相抵触,否则视为无效。

  (1)业务合作位内的特殊(亲属)关系;

  (2)其他员工认为有必要知会公司的个人信息

  3、公司提倡正直诚实的作风,并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公司有权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

  (二)入职报到

  公司行政人事部是具体负责办理报到手的职能部门,员工报到时,请按以下程序进行:

  1、办理报到登记手,填写《员工履历表》,领取《员工手册》、考勤卡等;

  2、进行职前培训;

  3、与试用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并由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介绍部门职能、人员情况、工作职责、工作要求、部门相关制度及其他工作上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办公场所、领取办公用品等。

  (三)试用与转正

  通常情况下,员工试用期为三个月,确因情况特殊也可可能延长至六个月(不超过六个月)。当然,如果员工表现突出,经考核后,可缩短试用期。这段时间是员工与公司相互了解相互适应的时期。此期间,如果员工感到公司的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他原因决定解除试用关系的,可以完全自由地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同样,如果员工的工作无法达到公司要求或由于其他原因,公司也会解除与员工的试用关系,而不作任何补偿。

  试用期满前15天,员工须填写《试用期员工自鉴报告》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由员工所在部门分别对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及其他相关事项提出意见,并填写《新进员工试用期转正评核表》,报行政人事部和公司负责人审核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向员工发放《转正通知》,并办理相关手。至此,员工就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了。

  但是,同时应注意,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事假超过5天(含五天),员工的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若事假超过15天,原则上,作自动离职处理。

  公司因业务需要,可招聘临时劳务工,签订《劳务协议》或《借用协议》,临时劳务工的薪、福利待遇等,参照有关政策法规,由双方协议商定。

  《劳动合同》是公司与员工在自愿基础上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员工签约时,必须仔细阅读其内容。

  二、体格检查

  员工必须经医院检查身体合格后,方能被录用,体检费由本人承担。此外,公司将根据工作岗位,指定医院要求复检,若发现员工患有传染性疾病或不适宜原工作的疾病时,公司将调换其工作岗位或解除劳动关系。

  三、工作时间

  公司实行的工时制度按国家《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各部门可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及经营状况的需要,在遵守政府规定的工作制度前提下,具体安排上班和休息时间,员工应从工作需要,按部门规定的时间上下班。

  四、福利

  (一)薪酬

  公司实行保密的岗位工资制:

  1、员工薪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奖和福利津贴和加班工资组成,并按实际岗位级差确定。

  2、员工的薪计发以考勤卡及《考勤汇总表》为依据。薪按月计发,每月发放一次,每月15日发放上月工资,遇节假日则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薪酬的计算根据实际工作天数按比例计发。

  4、薪酬的保密性:公司实行薪保密制度,对于薪情况外泄的或相互打听薪酬而造成负面影响的,一经核实,公司将对当事人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行政处罚或辞退处理。

  5、每月薪发放时:公司将在每月付薪日时将工资转入以员工个人名义开立的银行帐户内,员工可以凭存折到银行领取;或由公司将员工工资条密封后发放至各部门负责人,再由部门负责人转交员工本人。

  6、薪资调整

  有以下任一情况,员工的薪资会作相应的调整:

  (1)、公司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社会综合物价指数出现较大幅度的变动;

  (2)、经过考核,员工的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绩效超出或未达到公司的要求;

  (3)、员工职务发生变动;

  (4)、公司负责人直接决定。

  7、薪资结算

  (1)、员工如果在试用期内离职,工资按试用期工资标准结算;如果在非试用期期间离职的,按转正后薪资标准结算;

  (2)、试用期内员工享受试用期工资及试用期福利待遇。如试用期满且工作表现和技能符合公司要求者,并按照公司员工试用期转正审批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后,薪资按转正后标准计发,但试用期间月发工资与转正后月发工资之间的差额不予补发。

  (二)福利

  所有在职员工工均可享受以下带薪假期:

  元旦(一天)

  春节(三天)

  劳动节(三天)

  国庆节(三天)

  五、员工关系

  一、调配与劳动关系

  (一)调职、提升:

  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和员工的品行、能力、工作业绩及潜质等综合表现和公司实际工作需要,员工可被调动或提升至其他岗位。晋升的员工在接受新职位后的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并合格称职者才被正式委任,并开始享受新岗位的薪待遇。

  员工晋升、降职、调动时薪的确定:经公司考核后,晋升和降职人员的薪酬,以公司所发的“职位调派”为依据。原则上职务晋升人员,任命后三个月内为任职试用期,其薪标准按原来所享受的标准执行。三个月后经考评合格委任,即开始享受新岗位的薪待遇。因公司工作需要而临时代岗的人员,其薪标准按原来所享受的标准执行。降职人员,自降职通知下发后,其薪的发放标准即按降职岗位的薪标准计发。对于正常调动的人员,其薪标准的确定将遵循调入部门的薪标准原则和以岗定薪的原则。

  员工也可向所在工作部门或公司行政人事部提出调职的申请。

  (二)处分事宜

  在工作期间员工如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公司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员工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等,劳动合同/聘用关系自行解除。

  (三)离职

  1、试用期内离职

  在试用期内,员工本人或公司都可以随时提出解除试用劳动关系。离职时,员工必须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并经相关领导的审批,交接好本职工作后,到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相应的离职手。

  2、合同期内离职:

  (1)辞职

  如果在合同期内提出辞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相关领导审核批准,交接好本职工作,到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完相应的离职手续后方可离职。

  (2)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关系

  员工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关系:

  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公司规章制度或不从工作调动者;

  ②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象、声誉造成损失或影响;

  ③有欺骗公司行为的;

  ④隐瞒个人历史或重大病史的;

  ⑤有吸毒行为或参加国家禁止的邪教组织的;

  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者违法犯罪的

  ⑦违反公司《奖惩制度》规定的其他情。

  员工亦须办理完相应的离职手后方可离开。

  (3)合同终止:

  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

  合同期满后,如果员工本人不愿或公司不再与员工签合同,均应提前进行告知。员工必须在办理完相应的离职手后方可离开。

  4、离职手:

  员工辞职或被公司解雇,必须办理离职手并填写《员工离职手清》交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公司地产常务副总经理室批准,然后结算离职工资。

  离职工资的结算原则上每月一次,定于每月发薪日,《员工离职手清》及相关资料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离职手包括:

  (1)交接完毕所有的工作;

  (2)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员工手册及其他公物;

  (3)退还办公用品、宿舍等;

  (4)结清与公司的'帐目,还公司款额;

  (5)如与公司有其他协议的,还应履行协议中所约定的事项。

  以上交接事项,均须经相关负责人员签字确认。

  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负赔偿责任,同时公司保留进一步追索的权利。

  二、内部沟通

  (一)员工沟通

  1、公司提倡良好、融洽、简的人际关系;同时提倡个人与公司及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沟通。

  2、公司注重与员工的关系及相互之间的沟通,并把沟通作为对全体员工尤其是各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要求以及考核要素之一。

  3、公司行政人事部是员工关系管理的主要机构,将为员工在工作满意度提升、劳动保障、申诉处理等方面提供帮助。同时,各级管理人员同样负有与员工沟通的责任。

  (二)员工申诉

  当员工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见,或发现有违反公司各项规定的行为时,当员工对处分或处罚结果不或认为受到不公正待遇时,可以择适当的申诉渠道向公司申诉。

  申诉程序:公司鼓励按照如下程序逐级反映情况,如果员工坚持认为必要,可以越级申诉,但地产常务副总经理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三)特殊关系回避准则

  1、公司坚持举贤避亲的人事原则。员工不得录用或调动亲属到自己所管辖范围内工作。向公司内任何部门推荐自己亲属或好友的,应向行政人事部门提前申明。

  2、已经存在亲属关系的员工,不得在同一部门工作,并应回避有业务关联的岗位。新的亲属关系产生一个月内,须向行政人事部门书面声明。

  3、公司不提倡员工与自己的亲属、好友所在位建立业务合作关系。有正当理由建立业务关系的,要主动向上司书面申报自己的亲友关系,并应在相关的业务活动中回避。

  4、员工应避免工作之外与业务关联位的经营往来,不得利用职务影响力在业务关联位安排亲属、接受劳务、技术服务或获取其他利益。如确实无法避免,应事先向公司申报。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嗣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第: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订之。

  第二章录用

  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本系统总经理或主管副总裁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试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任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试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五、试用同意书。

  六、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四、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因品行亚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七、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裁特许者不在此列。

  八、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第十条: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单位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第三章工作

  第十一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二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四、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公司规定其它不得带入生产、工作场所的物品进入公司工作场所。

  五、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六、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七、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八、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九、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樊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十、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十一、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十二、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十三、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十三条:公司实行每日七小时工作制公司总部:上午:8:00—11:45下午:2:15—5:30生产总部: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以后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第十四条:部门经理级以下员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工人或代人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日处理。

  第十五条: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门主管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本人确认,部门备案的考勤方法。

  第十六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

  一、迟到、早退。

  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

  2、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职(工)半日论。

  4、超过十五分钟后,才打卡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在卡上签字或书面说明者除外。

  5、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需经主管签字证明。

  6、上、下班而忘打卡者,应由部门在卡上或有效工作时间考核表上签字。

  二、旷职(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职(工)论处。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职(工)论处。

  3、员工旷职(工),不发薪资及奖金。

  4、连续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累计旷职达十二日者,予以除名,不发给资遣费。

  第四章待遇

  第十七条:本公司依照兼顾企业的维持与发展和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第十八条: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工资、奖金和伙食补贴、季节补贴。员工成为责任人员后可享有安全退休基金和购房减让基金等待遇。

  第十九条:月薪工资在月月底前发计算所或存入员工在内部银行的帐户。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第五章休假

  第二十条:按国家规定,员工除星期日休息外,还享有以下有薪假日:元旦:1天(元月一日)春节:3天(农历初一、二、三)劳动节:1天(五月一日)国庆节:2天(十月一、二日)

  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

  第二十一条:一般员工连续工龄满一年时间,每年可获得探亲假一次,假期为15天。员工探亲假期间,原待遇不变。

  第二十二条:成为责任人员的员工实行休假制度,不享受探亲假一次,假期每年为15天,可以累积使用,不能提前支用。责任人员休假的路费及食宿费用自理。

  第二十三条:探亲可以报销单程飞机经济仓、回程硬座票及长途汽车票,或者来硬卧票,此外超支由本人负责。未婚员工探亲只能探父母,已婚员工探亲只能探配偶。

  第二十四条:夫妻在同一城市工作的员工不能享受探亲的路费报销,可以享受假期。连续工龄每满四年可报销一次探望父母的路费,不另给探亲假。

  第二十五条:员工探亲或休期一般不报销医药费,但经批准带有疗养性的休假的职工和因患重病或传染病经县医院证明的嗣,可适当报销医药费。

  第二十六条:春节休假或探亲的员工,不在15天休假以外再增加春节假,在公司工作的职工按国家定假安排休息。需安排加班或值班的按规定雪给加班工资或值班补贴,如安排补休,则不计发加班工资和值班补贴。

  第二十七条:对于放弃休假或探亲假的员工,公司给予其应休假当月全部收入的奖励。

  第六章请假

  第二十八条:员工请假和休假可分为八种,其分类、审批及薪资规定见本制度附表。

  第七章加班

  第二十九条:公在生产可于工作时间以外,指定员工加班;被指定的员工,除因特殊事由经主管批准者外,不得拒绝。

  第三十条:生产系统人员加班,事先由主管人员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级人员批准后加班,每人每月加班不得超过44小时。

  第三十一条:加班费的计算:一般员工加班工作时间记为员工的有效工作时间,以半小时为计算单位,加班工资按原工资标准的100%计算。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有效工作时间按实际加班工作时间的两倍计算,加班工资按原标准的200%计算。

  第三十二条:责任人员平时加班工作时间,经部门经理认有效工作时间,不计发加班工资,在考核月度奖金中加以考虑,但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时,按原工资的200%计发加班工资。

  第三十三条:嗣如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就其加班时间按旷职(工)论处。

  第八章出差

  第三十四条:公司要根据需要安排员工出差,受派遣的员工,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安排。

  第三十五条:员工出差在外,应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遵章守法,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和使用交通工作,合理降低出差费用。

  第三十六条:公司对出差的员工按规定标准给报销停费用和交通费用。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具体标准见公司的意见办理。

  第三十八条: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向主管叙职,并按规定报销或核销相关费用。

  第九章培训

  第三十九条:为提高公同工的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本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第四十条:新员工进入公司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小时,合格者方可上岗。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嗣进和公司的前三个月内进行,培训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第四十一条: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副总裁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第四十二条:对于培训中成绩优秀者,除通报表彰外,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物质奖励,未能达到者,可适当延长其培训期。

  第四十三条: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在相应的《员工培训登记卡》上,《员工培训登记卡》由人事部保存在员工档案内。

  第四十四条:公司对员工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给予全额报销学杂费、部分报销学杂费、承认其教育和培训后的学历等支持。

  第十章调职

  第四十五条: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第四十六条:各部门主管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才职相称”。

  第四十七条:嗣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一月内办委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

  第四十八条:员工调动,如驻地远者,按出差规定支给差旅费。

  第十一章保密

  第四十九条: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系统上级领导全部公开,但不得向其它任何或个人公开或透露。

  第五十条:员工不得汇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凡俱意见涉及公司的,涨上级领导许或,不得对外发表。

  第五十一条: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道消息的传播。

  第五十二条: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第五十三条: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人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第五十四条:发现其他员工有泄蜜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蜜行为和动机,应及时阴止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十二章考核

  第五十五条:员工考核分为:

  一、试用考绩:员工试用期间(三个月)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具“度用人员考核表”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裁批准后正式录用。

  二、平时考核:由各部门依照通用的考核标准和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进行,通用的考核标准和考核表由人事部与总裁办共同拟制及及修订,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由部门经理负责拟制及修订。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每6个月考核一次,其他人员每三个月考核一闪,特殊人员可由主和副总裁决定其考核的密度。

  第五十六条:部门经理以下下人员的考核结果由各部门保存,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的重要依据。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的考核结果由总裁办保存,作为确定部门业绩、对公司的评价、薪酬及奖励、调职的依据。

  第五十七条: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有营私舞弊或贻误行为。

  第十三章奖惩

  第五十八条:员工的奖励分为以下三种:

  一、嘉奖:由员工的直属主管书面提出,部门经理批准,奖给不超过二百元的现金或纪念品

  二、表彰: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书面提出,主管副总裁批准,奖给不超过一千元的或纪念品,同时由主管副总裁签署表彰证书。

  三、特别奖:由员工所在部门的经理书面提出,主管副总裁,相关委员会评议后,总裁批准,并由人事部备案,每年公布一次,员工除奖给一定额度的奖金和发给由公司总裁签署的证书外,不可根据实际情况晋升1—3级工资。

  第五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嘉奖:

  一、品性端正,工作努力,以;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事务者。

  二、教训考核,成绩优秀者。

  三、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四、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足为楷模者。

  六、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七、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八、发现职责外的故障,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者。

  第六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表彰:

  一、对生产或管理制度提出改进建议,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二、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三、遇有意外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四、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五、维护公司或工厂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六、有其它重大功绩者。

  六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授予特别奖:

  一、研究发明,对公司有贡献,并使综合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较大者。

  二、兢兢业业,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者。

  三、热情为用户服务,经常得到用户书面表扬,为公司赢得很高信誉,成绩突出者。

  四、开发新客户,市场销售成绩显著者。

  五、对有其它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表率者。

  第六十二条:员工的惩罚分为五种:

  一、罚款:由主管或有关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员工所属部门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批准:由员工的主管或有关人员书面提出,报部门备案。

  三、记过:由员工所属经理书面提出,主管副总裁审核、批准,报人事部执行,并下达通知,受记过者同时扣发当月奖金。

  四、降级:由员工所属部门经理书面提出,主管副总裁审核批准后报人事部执行。

  五、除名:由嗣怕属部门经理书面提出,主管副总裁批准后执行。

  第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款或批评:

  一、工作时间,擅自在公司推销非本公司产品者。职责所需,经批准者不在此限。

  二、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三、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四、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吕合理指导,节轻轻微者。

  六、不按规定穿着或佩带规定上班者。

  七、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八、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九、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十、对同事恶意辱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十一、工作中酗酒以致影响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十二、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物品材料遭受损失或伤及他人,情节较轻者。

  十三、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到生产和科研场所参观者。

  十四、公司另文规定其它应处罚款或批评的行为。

  第六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

  一、擅离职守,致公司受较大损失者。

  二、损毁公司财物,造成较大损失者。

  三、怠慢工作擅自变更作业方法,使公司蒙受较在损失者。

  四、一个月内受到批评超过三次者。

  五、一个月内旷工职(工)累计达二日者。

  六、仪器、设备、车辆等和;安全性要求较高的工具,未经使用人同意或违反使用制度,擅自操作者。

  七、道德行为不合社会规范,影响公司声誉者。

  八、其它重大违反规定者。

  第六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降级:

  一、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同类业务或在其它兼职者,或在外兼营事务,影响本公司公务者。

  二、一年中记过二次者。

  三、散播不利于公司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实际影响较轻者。

  四、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或指使他人制造私人物件者。

  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

  一、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

  二、殴打同仁,或相互斗殴者。

  三、在公司内赌博者。

  四、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

  五、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

  六、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七、一年中已降二次者。

  八、无故放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旷职累计达十二日者。

  九、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十、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十一、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者。

  十二、故意泄露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蜜,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十三、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十四、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十五、参加非法者。

  十六、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十七、其它违反法令、规则或规定情节严重者。

  第十四章福利

  第六十七条: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享受医疗保险,其自理。

  第六十八条:公司为一般员工办理医疗保险(含治疗费、药品费、手术费、住院费等医疗费用),其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六十九条:责任人员在责任岗位工作期间除享受上述医疗保险费用外,还可报销护理费、疗养费保健费用。有重大贡献的特别责任人员必要时可去国外治疗,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

  第七十条:公司负责组织新员工作进行体检,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十一条:员工服从公司住房安排者,公司予以一定的住房补贴。

  第七十二条:本公司依据有关劳动法的规定,发给员工年终奖金,终奖金的评定方法及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第十五章资遣

  第七十三条: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可对员工予以资遣:

  一、停业或转让时。

  二、业务紧缩时。

  三、不可抗拒力暂停工作在一个月以上时。

  四、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员工的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安置时。

  五、员工对所担任的工作确不能胜任,且无法在公司内部调整时。

  第七十四条:员工资遣的先后顺序:

  一、历年平均考绩较低者。

  二、工作效率较低者。

  三、在公司服务时间较短,且工作能力较差者。

  第七十五条:员工资遣通知日期如下:

  一、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者,随时通知。

  二、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于十日前通知。

  三、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于二十日前通知。

  四、在公司工作在三年以上者,于三十日前通知。

  第七十六条:员工自行辞职或受处罚被除名声,不按资遣处理。

  第七十七条:员工资遣,按下列规定发给资遣费:

  一、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者,按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计发工资并发给路三百元。

  二、在公司连续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发给其资遣当月的工资,另发给五百元路费和一百五十元礼品费。

  第十六章辞职

  第七十八条: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具“辞职申请”经主管报公司批准后,办理手续。并视需要,开给《离职证明》。

  第七十九条: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请:责任人员辞职,根据密级的不同,需提前2—6个月提出辞职申请。

  第八十条:辞职的手续和费用结算,按华为司字(1994)36号、83号文件和其它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章生活与娱乐

  第八十一条:公司向员工提供部分生活和用具,并有组强地开展一些娱乐活动,以满足员工的基本需要。

  第八十二条:公司鼓励员工自己解决住房问题,并向新员工提供一定的房租补贴以减轻员工的实际困难。

  第八十三条:员工租用公司住房时按实际价格交纳房租、水电费、管理费及共它费用。

  故第八十四条:向嗣提供膳食服务,并按实际价格向员工收取餐费。

  第八十五条:公司设立生活协调委员会来统筹安排和组织员工的文娱活动,各部门也可按生活委员会的安排自行组织员工进行健康的文娱活动,活动经费由生活协调委员会适当补贴。

  第八十六条:公司反对员工生活上的腐化,禁止员工加打麻将之类的消磨意志的活动和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的活动。第十八章安全与卫生

  第八十七条:本公司各单位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工身体健康。

  第八十八条:员工应遵守公司有关安全及卫生各项规定,以保护公司和个人的安全。第十九章附则

  第八十九条:有关办法的制定:有关本公司员工的(1)国外出差(2)考核(3)职位职级晋升(4)年终奖发放(5)荣誉退休(7)抚恤各种津贴给付(9)派赴港澳、国外人员管理等,其方法另行订之。

  第九十条: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总裁办。

  第九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10

  一、人事档案是全面、准确地反映人力资源状况的历史记录,人力资源部统一负责全公司人事档案的建立、利用、保存等管理工作。

  二、人事档案实行以人立物业管理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档案制度

  一、人事档案是全面、准确地反映人力资源状况的历史记录,人力资源部统一负责全公司人事档案的建立、利用、保存等管理工作。

  二、人事档案实行以人立卷,所有员工从进入本公司之日起,即为其建立员工档案。

  三、员工档案一般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员工进入本公司前已经形成的档案材料,二是员工在进入本公司后逐渐形成的档案材料。后者为管理的重点。

  四、员工进入本公司后逐渐形成的档案材料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登记表、体检表、身份证、学历证明、特种作业操作证等证书的.复印件(验原件);劳动合同,续约合同,录用、转正、晋级、任免职务的命令或通知,工伤和大病鉴定及处理手续,年度考核材料,奖励、处分审批表,入党入团志愿书及材料等。

  五、应当归入员工档案的材料,在其形成一个月内要进入本人的档案案卷。

  六、员工档案的案卷要装订成册,案卷封面后首页为卷内目录,卷内目录记载、介绍卷内档案材料的主要内容、形成时间、排列顺序等。

  七、员工档案的存放地点和存放器具应当满足防潮、防霉、防蛀、防失密等档案安全要求。

  八、除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外,借阅员工档案要经过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九、档案关系在本公司集体户头的员工离开本公司,员工本人必须将档案关系转出方可办理离职结算。

  十、失去保存价值的员工档案,经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予以销毁,销毁时做好记录。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11

  公司原则上实行每周6天工作制,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业务人员、经理级以上的高管人员为不定时工作制。

  员工进出公司均应打卡,考勤卡记录为有效的工作时间记录;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的者,每次扣款10元;迟到、早退11-30分钟者,在10元基础上加罚1元/分钟,30分钟以上2小时内作事假1天处理,但事后必须补办手续,无正当理由的以旷工论处,2小时以上4小时内视旷工半天,超过4小时视旷工一天。

  因天气、交通事故等本人无法预见和控制的以外情况,出现迟到、早退、漏打卡者,需向公司提交情况说明,经总经理核准后可不做违纪处理

  ●请假

  因故不能出勤应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一日(含)以内,部门经理有权核准,前提是不能影响部门工作,请假2日以内的,还需经人力资源经理批准,2日以上3日内的,还须总裁(总经理)批准;总裁直管人员请假,须总裁(总经理)批准

  请假的最小单位为2小时,不足2小时的按2小时计,超过2小时不足4小时的按半天计,超过4小时的按1天计;

  事假不带薪。员工请假一次不能超过3天,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5天,超过15天的作待岗处理。

  员工因病需停工休息的,须有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单,否则以事假处理。病假期间工资按哈尔滨市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执行。公司有权指定医院复诊;如无医院开具的病假单,则按事假或调休处理。

  上班时间外出就诊,须事先取得部门经理的。批准,办理外出申请手续。外出时间如有医生开具的病假单,可作病假处理,无病假证明的,且超过2小时不满半天,按半天事假处理,超过半天的以一天处理;

  因急事、急病不能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者,在上班后15分钟内电话告知本部门主管,返回后补办相关手续;否则按旷职论处。

  请假者应做好休假期间工作安排,并保持与本部门的电话或邮件联系;

  虚假请假理由属欺骗公司行为,如发现并确认属实者,予以辞退。

  ●加班与调休

  不定时工作制岗位员工,需在工作时间以外处理事务的,不做加班论处(国定假除外);

  员工如需调休,应提前1天办理调休手续,填写请假申请,由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调休由总经理批准;如因紧急情况需要临时调休的,上班后15分钟内电话告知本部门主管,返回后补办相关手续;否则按旷职论处。

  员工每月调休原则上不得超过2天,有特殊情况需要调休2天以上的,需报总经理核准。

  调休者应做好休假期间工作安排,并保持与本部门的电话或邮件联系。

  四、工资

  ●工资计算

  公司实行月薪制,每月15日为公司发薪日,发放上月至上月末的工资;25日为提成发放日,发放上月至上月末的提成。

  公司所有岗位薪金标准由基本工资部分与绩效考核奖部分组成。绩效考核部分与每月绩效考核结果直接相关,具体详见各岗位的考核办法;

  公司根据经营状况确定发放年终奖金,奖励金与员工的绩效考核成绩直接挂钩;

  公司有权根据效益和每位员工的工作表现、绩效考核成绩进行适时的薪资调整;

  员工患病休假在6个月内的,连续工龄小于2年者;病假日工资按员工平均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大于等于2年且小于4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大于等于4年且6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等于6年且小于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大于等于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00%计发。

  ●工资发放

  工资核算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发放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公司在以下情况可不发放或抵扣员工当月或次月工资;

  1)未办理任何离职手续私自离职;个人借支未在发放工资前或离职办理时结清;

  2)因员工过错给公司造成一定经经济损失,侵占公司财物。

  五、福利

  ●企业福利(培训)

  所有在职员工都可享受公司提供的培训,培训工作由公司执行。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和岗中培训,员工必须参加,培训后不合格者,不能上岗工作;

  因工作需要须占用上班时间参加岗位技能培训的,须经人力资源部和部门经理批准;

  如果员工参加公司资助的培训,劳资双方在培训前须在自愿的基础上订立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以明确员工因接受该培训而需为公司服务的最低年限,以及员工在该年限内离职须向公司补偿培训费用的计算方法;

  ●企业福利(带薪假期)

  年休假: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可按公司规定享受带薪休假五天;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员工,每多一年递增一天,到十五天为止;员工休年假,应指定好职务代理人,按请假审批权限申请并报公司备案。需一次性休完年假的员工,需提前二十天提出申请。

  转正员工可按工作地相关规定享受婚、丧、产假

  婚假:女方满20周岁、男方满22周岁的员工提出结婚,均能享有3天婚假(女方满23周岁、男方满25周岁,享有10天婚假)。婚假包括公休日,婚假须在结婚登记后三个月内享用,延迟须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员工休婚假10天前填写“假期申请单”,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边同有关证明复印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婚假必须一次用完,因故未休假的,事后不得补休;

  产假:凡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假(生育、自然流产、人流),假期以医院证明为准。产假包括公休日、法定假日。产假期间的生活费和医疗费按《哈尔滨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办理;

  丧假:父母、子女、配偶、配偶之父母去世,员工享有3天丧假;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配偶方),员工享有1天丧假;

  工伤假:员工工伤,按黑龙江省工伤管理条例执行;

  带薪假员工休假期间不享受考核工资。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12

  1.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1.1.工时制度

  1).下列岗位员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

  内保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值班人员等因工作性质需连续作业的岗位,以月为计算单位,平均工作时间每周不少于40小时。

  1.2.定时工作制

  1).除上述规定的人员,其余岗位员工均实行定时工作制,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不少于40小时。

  2).定时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作息时间):

  上午工作时间:08:30-12:00

  下午工作时间:13:00-17:30

  午餐时间:12:00-13:00

  1.3.各种假期的规定

  依照公司发布的《员工手册》相应条款执行。

  2.员工打卡管理暂行规定

  2.1.员工出勤,执行上、下班打卡规定。

  2.2.员工因公外出延误打卡,须及时填写补卡单,月末按出勤统计。

  2.3.员工患病、非因工负伤(急诊除外)或有事不能上岗工作须提前填写《请(休)假申请单》,经批准后,免打卡。

  2.4.月末出勤统计,以员工考勤卡及补卡单、请假单为依据进行考勤汇总。

  2.5.凡出勤日未打卡者,同时也无请假单、补卡单,按旷工处理。

  2.6.代他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及打卡中弄虚作假者,按《员工手册》规定处理。

  2.7.记录及表格

  yz-zg/bxr-f08-01《请(休)假申请单》

  3.计算机使用管理规定

  3.1.所有员工在使用计算机时需遵守本规定。

  3.2.各部门的计算机原则上只供本部门员工使用,如有特殊情况需使用其它部门的计算机时应事先取得该部门经理的许可。

  3.3.初学计算机的使用者在操作中遇到难题,不得擅自处理,应向技术人员求助。

  3.4.在使用过程中,因事暂时停止使用时,应保存文件,并退出应用程序。

  3.5.使用完毕计算机后,必须退出应用程序,以防止意外造成对机器的损害。

  3.6.各部门使用计算机进行文件编辑处理时应建立部门子目录,避免在根目录下直接处理管理文件。

  3.7.子目录的命名用各部门名称,如属个人专用文件应另设子目录进行处理。

  3.8.文件名称使用汉字,要基本反映文件内容。

  3.9.文件处理应在硬盘上操作,并注意保存,文件处理完毕后存储文件的同时应用软盘备份,保证软硬盘都有文件。

  3.10.对硬盘上长时间不再使用的文件定期删除,只保存软盘备份。

  3.11.使用软盘时应确保软盘没有病毒,否则在使用前应进行病毒检查。

  3.12.软盘中存储文件时应在软盘上做出标记,便于使用查阅。

  3.13.遵守软盘的使用保护规定,防止软盘损坏时文件丢失。

  3.14.各部门的计算机维护由公司设专人统一负责。

  3.15.维护人员定期对计算机进行维护,包括检查、处理病毒和硬盘整理等。

  3.16.工作时间禁止在计算机上玩游戏或与进行工作无关的作业。

  3.17.计算机出现故障时,应及时请维护人员处理,严禁未明故障原因擅自处理。

  3.18.凡因使用不当造成机器损坏的,据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罚。

  4.关于印章使用管理的暂行规定

  4.1.印章种类

  公司印章、公司业务专用章、部门印章、签字印章和其他内部印章等。

  4.2.印章使用

  1).公司印章的使用

  i.凡以公司名义发送的公文,须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方能送交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加盖公司印章。

  ii.重要的公文,如财务、人事和业务等方面或涉及面广的公文,必须由公司总经理或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核签后,方能送交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加盖公司印章。

  iii.公司各部门对外定期报送各类业务报表需加盖公司印章的,由使用部门填写《印章使用审批表》,经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后,方能送交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加盖公司印章。

  iv.对外发出的便函、证明及对外联系工作的介绍信需加盖公司印章的,由使用部门填写《印章使用审批表》,经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后,方能送交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加盖公司印章。

  v.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按合同评审程序使用公司印章。

  vi.各物管中心在所辖业务范围内对外签订的经济类合同、协议须加盖公司印章的.,按合同评审程序,以公司确定的合同金额标准为限,合同金额在标准以上的,须经中心内部审核,公司审批、总经理签字后,方能送交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合同金额在标准以下的,经中心内部审批、中心总经理签字后,可送交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合同原件要在公司备案)

  vii.物管中心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报送报表、办理相关业务等需加盖公司印章的,由中心填写《印章使用审批表》,中心总经理审批,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经理、公司总经理或主管领导签字后,方能送交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加盖公司印章。

  2).各部门印章的使用:

  i.凡以部门名义发出的公文或便函,须经部门经理核签后加盖部门印章。

  ii.公司部门不能以公司的名义加盖部门印章对外发送公文。部门仅能向外发送本部门业务权限范围内的公文。物管公司颁发的证书、奖状等,经物管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后,加盖北京物业管理公司印章。

  4.3.印章的保管

  1).公司的印章,原则上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保管。遇特殊情况,由其他部门专人负责保管时,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2).部门的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3).使用印章须有登记存底,随用随取,用毕即存,严防私用、盗用公章,以免造成损失。

  4).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携带公司印章外出。

  5).印章保管人员应严格执行本规定,履行加盖印章的手续。对不符合程序或超出授权范围的,印章保管人有权拒绝用印。

  6).印章保管人员因工作疏忽而造成印章丢失或误用、错用,须承担关联责任。不能为空白信笺盖印。

  4.4.记录及表格

  yz-zg/bxr-f09-02《印章使用审批表》

  5.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办法

  5.1.女职工的特殊保护,是指根据其身体、生理特点以及哺育教育子女的需要,而采取的对女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实行的管理办法。

  5.2.本办法所涉及的女职工系指公司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正常聘用程序正式聘用的女性员工,包括临时聘用人员和环境保洁人员。

  5.3.女职工月经期的保护措施参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适当劳动强度的工作。

  5.4.女职工孕期的保护措施:

  1).女职工自确定妊娠之日起持医院证明向人事部门及时报告备案。

  2).女职工怀孕期间不得接触超过卫生防护要求剂量当量限值的x射线、y射线和其他工业毒物和有急性中毒危险的作业及国家规定的三级强度的劳动内容。

  3).妊娠女职工不应加班加点,妊娠满7个月不得上夜班,并可根据个人身体状况申请休假。

  4).对不能适宜原工作的妊娠女职工,应根据医务部门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它岗位工作。

  5).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后,其工作场所应设立工间休息座位,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并允许孕妇在预产期前休息两周。

  6).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按劳动时间计算。

  5.5.女职工生育期保护措施:

  1).女职工生育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待遇。

  2).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晚育者(24周岁及以上初育)增加15天产假;遇难产情况延长产假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延长产假15天。

  3).女职工怀孕期间流产的,根据医疗部门证明,给予北京市有关规定产假。

  5.6.女职工哺乳期保护措施:

  1).对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班工作给予两次授乳时间,每次半小时,可合并使用,并不得安排夜班及加班加点。

  2).女职工哺乳期间不得安排从事接触有毒物质的作业。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13

  1、总则

  为推进公司发展,提升企业文化,健全员工管理,公司依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相关条例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本管理制度中所称的员工,系指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及试用期间的新进员工。

  凡公司员工,均应严格遵照执行本规章制度(除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2、招聘与录用

  2.1公司对员工采用聘用制管理,基本政策是:根据年人力资源规划、人员动态情况和人力成本控制目标,保证人员选聘和录用工作的质量,为本公司选拔出合格、优秀的人才,并使之适应业务发展要求。

  2.2公司招聘、选聘、录用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

  1)公正、公平、平等竞争、亲属回避;

  2)先内部选聘、调配,后外部招聘。

  2.3公司聘用员工内部流程:

  1)用人部门提出岗位人员需求计划,填写《人力需求申请表》上报总经理审批;

  2)公司行政人事部依据总经理的批示,按照《岗位分析说明书》的`要求办理内部选聘、调配,或对外统一发布招聘信息。

  2.4应聘人员须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供应聘材料和有关证明材料。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和用人部门联合对应聘材料进行斟选,确定拟聘人选和招聘考核方式,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组织安排招聘的面试考核工作。

  2.5参加面试考核的应聘人员应真实填写有关表格,按表格规定程序完成面试考核,公司行政人事部保留调查核实员工工作经历及个人背景的权利。

  2.6面试考核:

  1)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初试,完成对应聘人员身份、学历、证件、任职资格的考核;

  2)由用人单位面试,完成专业任职资格的考核;

  3)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安排复试并完成应聘者资格核查。

  4)对于重要职位的招聘需由总经理作最终的面试考核。

  5)考核由以下几项内容组成:

  a)仪表、修养、谈吐;

  b)求职动机和工作期望;

  c)责任心和协作精神;

  d)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

  e)相关工作经验;

  f)素质测评;

  g)必要时增加笔试;

  6)具体办事流程见《招聘面试流程》。

  2.7经核准拟试用的外部应聘人员,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通知试用并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可在入职后一周内提供有效体检证明),体检合格者,按规定时限到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入职手续,否则视为拒绝受聘。

  2.8外部应聘人员办理入职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及户籍证复印件;

  2)学历证明、英语级别证书;

  3)职称证明、岗位资格证明;

  4)结婚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与原单位解除劳务合同证明;

  6)原单位社保证明以及近期体检报告;

  7)当期免冠近照4张;

  8)亲笔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

  上述资料不齐者,不予办理入职手续。确因特殊原因需延迟提交者,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于入职后2周内补齐资料,否则不予留用和资遣。

  2.9公司全体员工个人资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均应及时知会公司行政人事部,以确保与你有关的各项权益:

  1)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

  2)婚姻状况;

  3)诞生子女;

  4)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5)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

  2.10公司保留审查新入职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立即被除名,并要求赔偿公司为招聘该员工而付出的一切费用。

  2.11报到程序包括:

  1)办理报到登记手续,签订《新员工入职试用合同》;

  2)领取考勤卡、办公用品和资料等;

  3)接受入职培训;

  4)与部门主管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受聘者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达公司行政人事部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应与公司行政人事部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

  2.12本公司聘用的新进人员,从入职之日起算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对于特殊的岗位(如高技术含量或高业务资格的岗位),可根据具体岗位情况,适当的延长试用期时间到6个月。试用期内工作成绩突出,表现优异者,可提出书面申请经用人部门同意,公司行政人事部根据考核情况核准,公司总经理批准,缩短试用期。反之,确有需要经审批同意,试用期可延长,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2.13试用期内,新进员工如果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公司,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应的,如果新员工的工作无法达到要求,公司也会终止试用。

  2.14如试用合格并通过入职前培训,可到公司行政人事部领取《员工试用期工作表现评定报告》,由试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公司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上报总经理审批。

  2.15具体办事流程参见《试用转正流程》。

  2.16新进员工在试用期内原则上不能请假。如确实有需要请假的,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若请假超过一个月,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2.17入职引导人帮助:

  1)试用期间,公司会指定入职引导人帮助新员工接受在职培训;

  2)入职引导人的职责:

  a)介绍本部门职能、人员情况;

  b)讲解本职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标准;

  c)帮助新员工了解公司有关规则和规定,为新员工安排培训的时间。

  d)任何有关工作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办公位、领取办公用品、使用办公设备、用餐、公司宿舍等,尽可咨询入职引导人。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14

  1、公司按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择优录用员工。

  2、为保证员工在工作中得到公平对待,如申请公司职位的员工在本公司中有亲戚或正在交往的朋友,应在入职前向公司声明。

  3、员工试用期一般为六个月;公司有权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以及员工的表现延长试用期至六个月。员工完成试用期前十天,行政部会与员工所在部门一起对员工进行试用期绩效表现评估,并请公司管理层审批。如通过试用期绩效表现评估,行政部会发给员工正式聘用通知;如未能通过试用期绩效表现评估,行政部会通过员工延长试用期或终止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试用期表现评估表存入员工人事档案中。

  4、行政部负责为每一位员工建立人事档案,员工入职时需提供以下详细资料及信息:

  入职时间、家庭住址、联系人姓名、住址及电话,入职时的职位申请表、4张1寸彩色相片、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原件(公司保留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公司保留复印件)、正规医院体检报告(入职的体检费用由员工本人支付)。

  人事档案属公司机密资料,由专人负责保管,员工个人信息只有经过员工授权才可公开。员工个人档案中个人资料如有任何更改,员工必须及时书面通知行政部,以作更正。

  5、资信调查

  在员工入职之前或试用期内经员工授权,公司保留在入职前对员工进行资历及信用调查的权利。如发现员工所填写的资料不真实,公司保留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予以辞退而不作任何补偿的权利。

  6、劳动合同

  每一位入职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会列明工作岗位或职位、工作职责、薪酬福利待遇,以及其它要遵守的制度及操守等。合同一式二份,公司及员工各留一份。此外,员工手册也作为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接受后,列入劳动合同的附件。

  除公司特别安排外,公司与每位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合同期满,由公司或员工届时视情况决定是否续约,如不再续签,双方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15

  第一节总则

  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公司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四、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编制及定编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六、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七、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九、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报劳动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

  十、劳动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三节员工的聘(雇)用

  十一、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十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副总经理、总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

  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十五、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劳动人事部在公司系统内调配。

  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进行招聘。

  十六、新聘(雇)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雇用员工审批表”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劳动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半年至1年。

  十七、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培训由劳动人事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

  员工试用期间,由劳动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试作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十八、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劳动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订聘(雇)用合同;决定不录者试用期满退回原单位。

  十九、临时工由各下属公司、企业在上级核准的指标内雇用。报劳动人事部备案。

  第四节工资、待遇

  二十、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二十一、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工资系统列,管理制度《公司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二十三、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劳动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二十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单位可将材料报监察部及有关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二十五、公司按照国家有产在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待业等保险。员工享有相应的保险待遇。

  二十六、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二十七、员工的奖金由公司、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二十八、员工享有公费医疗待遇。员工本人的医药费按规定凭县级以上医院报销凭证核准报销。

  第五节假期及待遇

  二十九、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工资200%、假日按日工资100%计增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三十、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具体如下: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开始享有探亲待遇;

  2、与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实际需要经予路程假;

  3、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员工4年1次20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4、员工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销往返路费,超过规定的费用自理;

  5、探望配偶手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6、员工请假探亲必须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经人事部核准;未经核准的按旷工处理。生产单位员工探亲尽可能安排在春节统一放假。

  7、员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行李托运费经及参观游览等费用,均由员工处理,不得报销。

  三十一、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3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三十二、产育假:

  1、女23周岁以下生育第一胎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生育时难产的(如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等)可增加产假30天;

  2、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120天;难产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间内已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另增加90天;产生女结扎的另增加21天;

  4、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期间发给75%的工资。

  5、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三、节育手术假:

  1、取环休息1天;

  2、放环休息3天;

  3、男结扎休息7天;

  4、女结扎休息21天;

  5、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休息15—30天;流产后结扎增加21天;流产假期1年内不能超过2次;

  6、怀孕4个月以上引产休息42天;引产后结扎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内工资津贴照发。

  三十四、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三十五、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劳动人事部会同各单位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发100%日工资。

  第六节辞职、辞退、开除

  三十六、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三十七、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

  三十八、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三十九、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经予国理辞职手续。

  四十、国家干部、职工要求调离本公司,必须经劳动人呈部同意,报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十一、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二、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劳动人事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三、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四、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被辞退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五、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四十六、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公司不与之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七、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四十八、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九、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个月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修订之。

  第二章录用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第四条: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五、服务承诺书。

  六、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四、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七、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八、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第十条: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第三章工作守则

  第十一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二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四、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五、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六、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七、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八、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九、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十、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十一、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十二、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十三条:公司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公司总部:上午:8:30—12:00,下午:1:30—6:00,以后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第十四条:所有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委托或代人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日处理。

  第十五条: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门主管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本人确认,部门备案的考勤方法。

  第十六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

  一、迟到、早退。

  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

  2、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职(工)半日论。

  4、超过十五分钟后,才打卡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在卡上签字或书面说明者除外。

  5、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需经主管签字证明。

  6、上、下班而忘打卡者,应由部门主管在卡上或有效工作时间考核表上签字。

  二、旷职(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职(工)论处。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职(工)论处。

  3、员工旷职(工),不发薪资及奖金。

  4、连续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累计旷职达十二日者,予以除名,不发给资遣费。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17

  第一章总则

  1.1目的

  本人事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和企业绩效,确保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合法、公正、公平和透明。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兼职、实习生和临时工等,适用于所有与人力资源管理相关的活动。

  1.3基本原则

  本制度制定的基本原则为:公正、公平、公开、透明、规范和合法。

  第二章招聘管理

  2.1招聘流程

  (1)制定招聘计划:人力资源部门需要结合公司的业务发展计划,确定招聘岗位、数量和时间等方面的计划。

  (2)发布招聘需求:根据招聘计划,公司在内部网站、招聘网站、社交媒体等多种渠道发布招聘需求信息。

  (3)筛选简历:人力资源部门对投递简历进行筛选,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4)面试:面试官根据招聘需求和候选人的简历进行面试,初步确定候选人的专业技能和岗位适应能力。

  (5)背景调查:人力资源部门对候选人进行背景调查,确认候选人的学历、工作经验、背景、信用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6)录用:人力资源部门对经过背景调查的候选人进行审核,确认符合公司录用标准的候选人,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2.2招聘标准

  (1)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必须明确:公司根据岗位的特点,制定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并在招聘需求中进行明确说明。

  (2)招聘程序必须公开透明:公司的招聘流程和标准必须对所有人开放和透明,确保公正公平。

  (3)招聘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学历、工作经验和技能等条件:公司对候选人的学历、工作经验和技能等方面进行评估和审核,保证录用的人员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条件。

  第三章员工入职管理

  3.1入职流程

  (1)接受公司面试通知:公司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候选人参加面试。

  (2)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与入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3)办理入职手续:公司为入职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公积金、档案管理、工资卡开户等入职手续。

  (4)安排新员工入职培训:公司为新员工安排入职培训,帮助其尽快融入公司文化和工作环境。

  3.2入职标准

  (1)入职前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入职员工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学历证明、工作经验证明等相关材料。

  (2)劳动合同签订标准:公司与入职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入职手续标准:公司为入职员工提供规范化的入职手续,保证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4)入职培训标准:公司为新员工提供必要的入职培训,帮助其快速适应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章岗位分配与人才发展

  4.1岗位分配

  (1)岗位需求分析:公司结合业务发展需要,进行岗位需求分析,确定岗位职责和要求。

  (2)岗位匹配:公司根据员工的学历、工作经验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情况,将其安排在最适合的岗位上。

  (3)试用期:新员工进入试用期,公司对其进行监督和评估,确定是否适合该岗位。

  4.2人才发展

  (1)员工培训:公司为员工提供专业培训、技能培训和管理培训等,提高其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2)晋升与调整: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职业发展规划,对员工进行晋升或调整,激励其创新和发展。

  (3)人才储备:公司进行人才储备,为未来业务发展提供优秀的人才储备库。

  第五章工资福利管理

  5.1工资管理

  (1)工资标准制定:公司根据岗位职责、员工能力和市场行情等因素,制定合理的工资标准。

  (2)工资发放:公司每月按时发放员工工资,并保证工资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绩效考核:公司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对员工进行定期绩效考核,对绩效优秀的员工进行激励。

  5.2福利管理

  (1)社会保险: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2)公积金: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公积金,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服务。

  (3)节日福利:公司为员工提供春节、中秋、元旦等重要节日的福利,让员工感受到公司的关爱。

  (4)其他福利:公司还为员工提供带薪年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等福利,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员工关系管理

  6.1员工激励

  (1)薪酬激励: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制定合理的薪酬激励制度,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岗位晋升:公司建立晋升制度,对员工进行公正、公平、公开的晋升评定,激发员工的上进心和创新能力。

  6.2员工关系维护

  (1)员工关怀:公司注重员工的身心健康,关注员工的生活和工作,提供必要的关怀和支持。

  (2)沟通交流:公司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加强与员工之间的交流,倾听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问题。

  (3)纠纷处理:公司建立公正、公平、公开的纠纷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员工提出的问题和纠纷,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七章员工离职管理

  7.1离职申请

  (1)申请流程: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后,公司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处理。

  (2)离职手续:员工离职前需完成所有离职手续,包括提交离职申请、清理个人物品、结算工资、签署离职协议等。

  (3)离职面谈:公司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员工离职的原因和反馈,为公司的管理改进提供参考。

  7.2离职后管理

  (1)离职档案:公司将员工离职档案进行归档管理,保证离职信息的准确性和保密性。

  (2)离职调查:公司对离职员工进行调查,了解员工的离职原因和工作经验,为公司的管理和发展提供参考。

  (3)离职反馈:公司定期进行离职员工的反馈调查,了解员工的离职感受和建议,为公司的管理改进提供参考。

  第八章违纪处分管理

  8.1违纪处分制度

  (1)违纪行为:公司对员工的违纪行为进行明确界定,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泄露公司机密、违法违纪等。

  (2)处分措施:公司根据违纪行为的严重程度和情节,采取相应的处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

  8.2处分程序

  (1)调查核实:公司对员工违纪行为进行调查核实,确保处理的事实准确无误。

  (2)听取申辩:公司听取员工的申辩意见,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3)决定处分:公司根据事实和情节,决定处分措施,并将决定书面通知员工。

  (4)执行处分:公司对决定的处分措施进行严格执行,确保公司的管理权威和制度执行效力。

  第九章其他管理

  9.1保密管理

  (1)保密制度:公司建立保密制度,明确保密的内容、范围和责任人,加强对保密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2)保密培训:公司对员工进行保密培训,提高员工保密意识和保密能力。

  9.2培训管理

  (1)培训规划:公司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根据员工的职业发展和能力提升需求,合理安排培训资源和课程

  (2)培训评估:公司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为培训提供反馈和改进意见。

  (3)内训机制:公司鼓励内部员工互相学习、交流和分享经验,建立内训机制,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9.3社会责任

  (1)环境保护:公司注重环境保护,遵守环保法规,采取节能减排措施,保护环境,减少对自然环境的损害。

  (2)公益活动:公司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为社会做出贡献,展现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形象。

  9.4员工关怀

  (1)员工活动:公司定期组织员工活动,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2)员工福利:公司为员工提供完善的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五险一金、带薪年假、节日福利、员工旅游等。

  (3)员工关怀:公司重视员工的身心健康,建立健康管理机制,为员工提供健康检查和咨询服务。

  以上是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公司将不断完善和优化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为员工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平台,实现公司和员工的共同发展。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1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加强公司人事管理,促进公司队伍建设,依照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劳动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参照其他企业人事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突出企业管理以人为本,强调尊重人格、维护人格尊严,重视沟通和理解,力求通过强化人事管理,提高职员素质,建立起和谐、团结、共同进取的良好人际关系,推动公司事业稳步发展。

  第二章编制与定编

  第一条公司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用人实行定编、定岗、定责。

  第二条公司各职能部门的设置、编制、调整、撤消,由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提出方案经分管副总或法人审批后,再报集团人力资源审核,最后将审核后建议报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并在人力资源备案后方能实施。集团人力资源负责建立和更新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档案。

  第三条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或根据临时业务需要,制定年度用工计划,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后,在集团人力资源备案,如有因业务拓展,需要变更计划的单位,需提前一周报变更计划至集团人力资源,如无变更备案记录,作为年终考核扣分依据。

  第四条因工作需要,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增加员工时,原则上应不超出本单位的用工计划。

  第三章公司员工招聘、聘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适应公司不断发展壮大的需要,及时为公司提供各种所需人才,坚持任人唯贤、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实现公司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第二条公司的招聘形式为社会公开招聘及内部招聘两种。招聘人才既看学历、资历,更注重个人品格、实际经验和工作成绩。在不影响其他单位工作的前提下,应优先考虑录用内部应聘人员。

  第三条招聘程序

  1.申请:用人单位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经单位分管领导或法人签字批准后交至集团人力资源、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备案。

  2.审核:集团人力资源核查申请单位的编制情况及用工计划,如不属于计划内招聘,集团人力资源退回《应聘人员登记表》。申请单位须向集团总经理办公会特批,批准后再提交给集团人力资源备案。

  3.发布信息:集团人力资源根据《应聘人员登记表》要求,开始寻找适合人选。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向公司内部员工和社会发布招聘信息,并负责收集和整理应聘资料。

  4.内部应聘:内部员工应聘时,应填写《内部应聘申请及审核表》并上交集团人力资源考核后报集团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5.面试:集团人力资源根据各单位提供的《应聘人员登记表》进行审核,对各单位获得的试岗人员进行初选,将初选合格的人员转交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进行试岗。用人单位,必须对应聘者进行仪表、求职的动机与工资期望、所学专业及业绩、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初试。然后由用人单位负责人对应聘者进行专业知识面试,必要时通过现场操作考察其专业知识的深度及广度。集团人力资源、用人单位负责人等在《面试人员评估表》中填写面试意见。如属于内部招聘,用人单位还应与集团人力资源进行咨询和协商,以免影响其他单位正常工作。

  6.录用:员工试岗3-5天,用人单位决定录用后,由用人单位每月25日前集中报请关分管领导批准,最后报集团人力资源审核,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集团各部门人员由集团人力资源统一招聘)。

  7.员工入职:新员工报到,应提供身份证及学位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近期1寸照片等相关证件。

  7.1新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应及时更新员工通讯录及单位编制、组织结构图等。

  7.2每周五根据新员工入职情况组织新员工入职培训。

  8.试用:

  8.1新员工试用期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发试用工资(当月无绩效工资),不足一星期者不发工资,转下月计发。内部招聘的员工免试用期。

  8.2试用期间,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可随时予以辞退: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者;违反国家法纪,违反公司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破坏公司形象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此前在其他单位受过严重处罚者;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者。

  9.转正:

  9.1在正常情况下,原则上试用3个月(一般为1-3个月),试用期间由试用单位领导负责考核期满合格者方可转正正式录用。若在试用期内如员工表现特别优秀的,由用人单位负责人向集团人力资源书面提出该员工试用期提前转正的申请,集团人力资源全面综合考评后出具回复函。在双方一致认为愿意继续合作的基础上,由用人单位人事劳资员为其办理试用期提前转正手续,并报集团人力资源审查审核,由集团人力资源统一报请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后予以转正。

  9.2员工转正由用人单位人事劳资员办理员工转正后的人事手续,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等社会保险。

  9.3员工转正后其所享受的工资标准按照公司薪酬方案的标准执行。

  9.4公司有权根据员工的能力、工作表现和公司的实际需要,将员工调至需要的单位和岗位,将给予员工接触不同层面工作的机会,促进个人能力提高。

  9.5公司内部空缺职位,员工可报名参与或举荐其他人才。员工岗位变动后,薪资级别将随之调整。员工有权提出调整工作岗位的申请,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及时反馈。

  第四章公司考勤和请假管理制度

  第一条考勤制度

  1.作息时间:公司常日班实行5天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时,星期六、日属工休日。夏季作息时间:上午:9:30—13:30,下午:16:00—20:00;冬季作息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作息时间的调整,以办公室下发的通知为准。

  (说明:各子公司可根据本公司运作实际情况另行规定作息时间。)

  2.迟到、早退:员工均须按时间上、下班,凡上班时间晚到15分钟以内者视为迟到,下班时间无故提前15分钟以内下班者视为早退。迟到、早退一次扣罚20元。

  员工因工作需要上班前直接办事不到公司报到或在上班期间因故外出下班前未返回公司,用人单位负责人以下的员工一律向直接上级负责人(直接负责人一律向分管领导)口头请示,经准许后方可外出。否则上、下班未按时到岗者按迟到、早退处理。

  3.旷工:凡超过迟到时间15分钟以上,或超过规定上班时间15分钟未到达指定工作岗位,又无充分理由说明并办理补假手续者,视为旷工半天。旷工除扣除旷工员工当日工资外,还应视下列情况予以罚款:

  (1)一天以内者,给予口头警告,罚款30元。

  (2)旷工两天者,给予书面警告,罚款60元。

  (3)每月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年度旷工累计15天及以上者,用人单位负责人可提议集团人力资源给予辞退或除名,解除劳动合同。

  (4)员工当月事假累计超过15天,病假超过30天的,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4.考勤记录

  4.1公司领导的考勤由综合管理部部指定考勤员记录考勤,各单位的员工由本单位负责人指定考勤员记录当月考勤,月末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至集团人力资源部统一审核汇总;

  4.2公司考勤结算日为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一日。

  考勤表标题、考勤单位、考勤时间、本月应出勤天数、被考勤人姓名、岗位、被考勤人员出勤当天的情况、其它需说明情况、考勤员签字、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均必须填写完整,不得涂改。

  4.3集团人力资源负责对各单位员工上班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4.4各类假期期满后,未经批准不按时上班或既不销假也不上班的,按实际旷工天数计算。

  4.5拒不接受领导分配的工作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实际未上班的时间计算旷工时间。

  4.6集团人力资源负责每月公布一次员工考勤情况。

  4.7凡员工违反公司规定时,罚款金额均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二条请假管理规定

  一.总则

  员工各种假期的申请,无论时间长短,一律须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员工请假由用人单位负责人、集团人力资源批准后生效,请假批准后,请假表一律送集团人力资源留存备案,请假归来需向用人单位负责人消假。用人单位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假期需经用人单位直接上级或分管副总审批,并报集团人力资源审核备案,由集团人力资源统一报请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

  二.审批

  请假1天(含)以内,由直接主管负责人核准。

  请假3天(含)以内,报请分管副总核准。

  请假3天以上,由分管副总审批后,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核准。

  请假5天以上,由分管副总、集团人力资源核准,报请集团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副总经理审批。

  如遇特殊情况,员工不能直接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的,可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办理请假手续,上班后当天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超过3个工作日(含3个工作日)未补办请假手续的,公司按自动停职处理。

  请假者如有在请假期间未做完的延续性工作,在请假时必须将请假后的有关工作在《请假申请表》上注明,由用人单位负责人进行安排。

  员工请假期满如有特殊原因需要续假,须提出并履行请假手续,如未批准而擅自不到职者,除确实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因素外,均以旷工论处。

  三.假别

  1.法定节日假:员工均享受国家每年规定的`各类法定节日假期,具体放假安排结合政府放假公布,依照集团公司的正式通知为准。

  2.事假:员工因办理个人事务,经审批同意后,可以请事假。事假经审批同意后可用公休日、节假日加班、带薪年休假予以抵冲。员工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45天,当月请假10天以上(含10天)扣发当月绩效工资,特殊情况需公司领导批准,集团人力资源核准。

  3.病假: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必须治疗的,持有关医院出具的证明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可休病假,以医生出具住院天数为准,但不能超出15天(含15天),否则一律按事假处理,特殊情况需公司领导批准,集团人力资源核准。

  4.丧假:员工直系亲属(按法律规定)去世可申请丧假3天,其他旁亲属死亡可享受丧假1天。涉及路程假另外申请,但路费自理。在批准的丧假和路程假内的基本工资待遇不变。

  5.婚假:男性25岁以下3天假,25岁以上7天假,女性23岁以下3天假,23岁以上7天假,路途转运可另行申请(少数民族向前推两岁),员工申请婚假,必须凭结婚证书原件正本。

  6.产假:女员工符合计划生育条件生育,享有90天产假。男员工在配偶生育(未超生)时给予3天生育陪护假。已婚女员工妊娠4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产假15天;妊娠4个月以上7个月以内自然流产,给予产假40天;7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90天产假;请假时带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

  7.年休假:员工在公司满一年以上者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每满一年增加1天,年假总天数不超过15天。因工作需要无法批准休假的按天数计发加班补助。使用年休假时应提前三个工作日提出,主管与员工双方协商排定,原则上在本人工作繁忙时不予批准。所有员工的年休假须报集团人力资源核准确认后执行,否则视为无效。

  全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休假待遇:

  (1)病假累计达到三个月及以上;

  (2)事假累计达到一个月及以上;

  (3)病、事假小计达到两个半月及以上;

  (4)产后哺乳期;

  (5)有累计旷工3天以上行为;

  第五章加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加班管理的原则和要求

  1.公司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日常工作应提高工作效率,尽量减少加班,各级管理人员应科学地安排好工作计划并督促员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避免在非工作时间加班,杜绝产生不必要、不合理的加班。员工在规定时间内应完成而没有完成的工作任务,因继续完成任务发生延长工作时间的不予计算加班。

  2.公司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时,有关单位员工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拒绝,否则视同旷工处理。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加班的,加班需完成的工作量必须与加班工时相符。加班2小时以上方能生效,加班时间可累计,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依此类推,并以此作为计算调休的依据。

  3.各单位中层管理以上人员不计算加班。

  第二条加班的申请与核准

  1.各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加班,必须事前填报《加班申请单》,按权限得到批准后,在加班的前一天送交到集团人力资源审核备案,进行加班方可视为有效加班。若确因情况紧急来不及书面申请时,相关单位应电话请示后再实施加班,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加班申请,否则不予承认加班,不予调休或支付加班补贴。

  2.加班的核准:

  A.工作日安排延时加班的,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分管副总批准,报人力资源核准备案。

  B.节假日安排加班的,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核,报人力资源核准备案,报请集团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副总经理批准。

  第三条加班费的补偿方式的计算方法

  1.加班补偿方式安排有调休和发放加班补贴两种,正常工作日及休息日加班的,原则上按调休处理,特殊情况无法调休的,发放加班补贴;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可发放加班补贴。

  2.加班调休原则上在叁个月内安排调休完毕,由加班人员填写《调休单》,经单位负责人同意,交集团人力资源备案。

  3.加班以每月基本工资核算,正常工作日加班支付50元/天的加班费;休息日加班支付100元/天的加班费;法定节日加班支付150元/天的加班费。

  第六章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离职分辞职、辞退(包括除名、开除)、合同期满三类。辞职为员工主动导致的离职行为;辞退(除名、开除)为公司主动导致的离职行为;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工作关系为员工和公司协商一致双方导致的离职行为。

  第二条辞退管理

  包括除名和开除,各单位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员工有权辞退;各单位对因各种原因无法胜任工作的员工有权辞退;因各单位不景气公司有权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将有权辞退:

  平均考核成绩较低者。

  在工作中经常出现错误,服务态度差,屡教不改者。

  工作中私自收取利益,损害公司利益者。

  在公司服务时间较短,且工作能力较差者。

  违反本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有违法行为者。

  各单位按上述规定辞退员工时,必须经集团人力资源核准,并由用人单位向员工出具《员工离职通知书》,一般可提前十天告之,但若员工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或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的,公司可不必提前通知员工,在合同期内即可与其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即予以辞退。员工自接到《员工离职通知书》后,办理相应离职手续。

  第三条辞职管理

  各单位员工如因工作不适、工作不满意等个人原因有辞职的权力。

  1.任何员工辞职必须提前1个月(试用期内提前3天)向其直接上级递交《辞职报告》,该员工直接上级需在此报告上签署意向性建议后须交各单位人事劳资员处,报集团人力资源核准。

  2.任何员工在合同期内辞职都需经过上级领导批准、集团人力资源同意签署决定意见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3.公司员工无论因何种理由提出辞职申请,自提出之日起至未正式离职前,仍为公司员工,需在原工作岗位继续工作(试用期除外),在此期间,必须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安排,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者,仍按公司相关制度处理,若蓄意从事破坏活动,视情节轻重,追究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

  4.员工辞职申请被核准后,由用人单位下发《员工离职通知书》,并按规定办理相应离职手续。

  第四条合同期满管理

  合同期满员工和公司协商自然终止工作关系的。

  1.合同期满后,公司或员工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通知。

  2.由用人单位下发《员工离职通知书》,并按规定办理相应离职手续。

  第五条离职规定

  1.员工接到《员工离职通知书》后,即可到集团人力资源或用人单位人事劳资员处领取《员工离职会签单》,进行工作及物品的交接,要求在1-5天内办理完全部手续后,方可正式离职。

  2.未按规定擅自离职者,当月工资保留不发,直至按规定履行完离职交接手续后,当月工资予以发放。员工因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追究其经济责任,情节严重则追究法律责任。

  3.入职前5天各单位属培训试岗期,试岗期间离职不计发工资。

  4.各用人单位在员工离职后,应每月底前更新《员工花名册》。

  第七章员工培训制度

  第一条总则

  1.凡本公司员工,必须参加本公司所举办的有关教育培训,包括职前教育及在职相关业务教育培训等。

  2.通过职前教育和在职业务培训,使员工深入了解公司和业务开展情况,培养积极的竞争意识,提高业务能力,使之成为企业的优秀员工,并保证员工不因知识贬值而导致职业生涯的危机。

  3.公司倡导知识共享,提倡员工把自身所持有的知识技能、经验、所学到的新知识、新观念等通过内部讲座、内部交流等形式贡献出来,以实现资源共享、共同成长。

  第二条职前教育

  1.职前教育由各单位组织,在新职工报到后进行,时间一般为1天。

  2.职前教育培训程序为以下几个阶段:

  2.1各单位人事劳资员的面试教育培训;

  2.2各单位的教育培训;

  2.3现场培训。

  3.由各用人单位进行教育培训的内容为:

  3.1了解公司概况和目前的发展状况;

  3.2明确公司的经营宗旨和发展目标;

  3.3了解本公司的机构设置和组织;

  3.4了解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3.5了解公司各单位的业务范围和经营项目;

  3.6了解公司对员工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4.各单位的教育培训负责人和现场培训负责人必须是新进员工的主管。

  5.各单位培训教育的内容为:

  5.1了解各单位的业务范围和职责;

  5.2了解本单位每天例行的业务和临时性业务;

  5.3了解本单位工作计划和发展计划;

  5.4了解本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

  5.5熟悉本单位从事具体工作的工作方法和思维模式,提高工作效率。

  6.现场培训的主要内容为组织员工到项目现场考察,结合现场情况介绍有关项目,增加员工对所经营项目的感性认识。

  7.职前教育的教育培训计划表由各单位负责人拟定,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与督查。

  第三条在职员工的业务培训

  1.在职员工的培训教育分为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各单位外培由集团人力资源负责组织和管理,各单位所有外培人员须经集团人力资源审核备案。

  2.集团人力资源每年年初和年中对各单位员工培训需求进行调查,年初调查主要针对培训的内容、级别、参加人员等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而年中调查主要针对年初培训效果、满意度以及下半年培训要求进行统计和分析。

  3.根据年初培训调查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要求,制定年度、季度培训计划,根据年中调查情况调整年度培训计划。

  4.培训组织和管理

  4.1根据公司内各单位提出的培训申请,可由各单位内部提供培训资源的,应优先进行内部培训;确定公司内的资源无法满足培训需求的情况下,挑选适当的外训机构进行培训;

  4.2甄选培训机构与课程,安排培训时间,并各单位内部公布年度、月度培训计划,报集团人力资源审核备案。

  4.3各单位组织培训工作。每次培训,参加人员必须填写《培训签到单》,否则视为没有参加;

  4.4各单位每次培训完毕由员工填写《培训效果评估表》,对培训效果进行总结、分析;

  4.5各单位培训结束后,应根据培训内容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考试等评估,并写出培训报告,交各单位人事劳资处存档,作为今后定薪、定职的考核依据;

  5.外派培训

  5.1外派培训的内容包括政府法令规定的,由政府单位和公司主办及核定的资格鉴定课程;特殊的专业知识或技能课程;各种取证考试;称职进修培训;企业经理人进修培训等。

  5.2外派培训的形式分为全脱产、半脱产和在职培训。

  5.3外派培训计划:各单位应于新年度开始前提出外派培训计划并报批核准,报集团人力资源审核备案,临时外派项目,申请人应按正规的程序提出申请,经各单位领导、集团人力资源审批后执行。

  5.4参加外派培训人员的人事关系应在本公司,应有长期服务于本公司的意愿。

  5.5参加外派进修培训的人员应填写《员工外派培训审批表》。

  5.6外派培训人员与应与公司签订《外送培训协议》,其人事关系归集团人力资源管理。

  5.7外出培训人员返回后,须将所学知识整理成完整的学习资料,连同考核成绩、结业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送所属集团人力资源存档。

  5.8外出培训人员有义务将培训时所学知识整理成文,作为讲习材料,在集团人力资源的安排下向相关人员讲授。

  第八章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员工的行为管理,使激励和约束更好的结合,营造一个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第二条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职责

  1.奖惩必须分明,做到有功必奖,有过必究。

  2.奖惩必须以事实为依据。

  3.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经济惩罚与思想教育相结合。

  4.奖惩必须恰如其分,重视社会效果。

  5.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及落实。

  6.各单位负责对员工的奖惩行为进行提报。

  第四条奖励

  因员工表现突出或有特殊贡献而给予荣誉或物质利益,以资鼓励,称为奖励。员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嘉奖、晋级三种。

  (一)员工具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通报表扬:

  1.完成临时工作,精神可嘉者;

  2.在本职工作中,确有优异表现者;

  3.发现并纠正违纪现象,维护公司利益者;

  4.在工作中体现出良好的职业精神或个人品德,足为员工楷模者;

  5.在公司之外或特殊事件处理中,能够维护或树立公司良好形象,有具体事实者;

  6.对公司内发生的事件,在调查处理过程中提供正确线索或正确的反馈意见,有助于事实的澄清和处理的公正,以及对公司的管理有重要的借鉴意义者;

  7.其他应给予通报表扬的事迹。

  (二)员工具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嘉奖:

  1.维护公司荣誉,有具体事实者;

  2.检举揭发违法违纪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3.工作有方,对公司各项业务及市场开拓有优异表现者;

  4.遇有重大事件,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或拾金不昧者;

  5.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6.适时圆满完成主管交办的工作任务,成绩突出者,或在特殊要求或艰苦条件下工作,成绩显著者;

  7.发现职责外的事故或隐患,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重大损害者;

  8.对增进团队精神,提高员工士气及工作效率有显著成绩者;

  9.其他应当给予嘉奖的事迹。

  (三)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晋级:

  1.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

  2.对主办业务提出具体改革方案,经采用后取得良好成效者;

  3.检举揭发违法违纪事件或举报重大损害公司利益行为,使公司减少损失者;

  4.遇有灾变事件,勇于负责,处理得当,减少公司损失者;

  5.为维护公司财产及员工人身安全,作为有较大功绩者;

  6.节约原材料、废料利用使公司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7.其他应当给予记功的事迹。

  第五条、惩处

  因员工有过失而给予处分或处罚,称为惩处。员工的惩处分为:通报批评、警告、降级、解除劳动合同四种。

  (一)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通报批评:

  1.因工作过失而影响生产和工作,情节轻微者;

  2.违反各项规章制度,影响较小,有悔改之意者;

  3.办理本职责内工作效果不佳,能及时挽回影响者;

  4.其他应当给予通报批评的行为。

  (二)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警告惩处:

  1.因个人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给公司造成损失,情节轻微者;

  2.工作时间从事与本岗位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推销物品、睡觉、娱乐、擅自离岗、看小说等,影响较小者;

  3.妨碍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4.不按规定着装者;

  5.不服从主管人员的合理领导,情节轻微者;

  6.言行不检、不守秩序、破坏公司财物和环境卫生,有损公司形象者;

  7.没有公司指定的招待任务,而酒后上岗者;

  8.违章指挥和作业,情节轻微者;

  9.其他应当给予警告的行为。

  (三)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记过惩处:

  1.因个人过失导致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伤及他人者;

  2.对上级的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以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3.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害他人工作,影响较坏而不听劝告者;

  4.未经许可擅自带违禁物品进入工作现场者;

  5.出入公司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不接受门卫检查并有侮辱威胁行为者;

  6.未经许可不履行交接班手续而先行下班并造成后果者;

  7.执行重要工作不力,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者;

  8.收到客户、供应商、经销商、承包商及合作单位的礼金、礼品未向公司申报者;

  9.一个月内受警告惩处累计达两次者(自第一次警告之日起);

  10.其他应当给予记过的行为。

  (四)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降级惩处:

  1.擅离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

  2.因个人过失导致工作错误,给公司造成财产损失或他人人身伤害,情节严重者;

  3.不服从主管人员的指挥和监督,屡劝不听者;

  4.未经使用人及单位主管同意,擅自操作机器、车辆、仪器等技术性的工具,造成损失者;

  5.在工作时间违反规定睡觉,或在禁烟区吸烟,影响严重者;

  6.在公司范围内打架斗殴者;

  7.屡犯同一错误,影响较坏者;

  8.故意毁坏公司财产,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9.损毁、涂改重要文件资料或公物者;

  10.在公司内部酗酒滋事或聚众赌博,影响恶劣者;

  11.一个月内受记过惩处累计达二次者(自第一次记过之日起);

  12.其他应当给予记大过的行为。

  (五)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将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1.对同事实施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或对员工及其家属有暴力行为或者说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2.故意泄漏公司商业、技术机密等有确切证据者;故意探听别人的薪资及奖金,或有意泄漏本人的薪资及奖金,而影响员工士气,造成人员不和谐等管理问题者;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假公济私、挪用公款、收受回扣、行贿、受贿、贪污等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经查实者;

  4.在公司服务期间,被依法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者;

  5.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部门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或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6.提供虚假资料欺骗公司或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获取利益(含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7.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影响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利益者;

  8.有偷窃或非法取得同事及公司财物的行为者;

  9.煽动怠工、罢工或张贴、散发具有煽动性文字及图片、聚会闹事、妨害工作秩序者;

  10.吸食毒品者,经劝说拒不改正者;

  11.严重违反作业规程,导致重大人身事故者;

  12.不服从主管人员的指挥和监督,并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情节严重者;

  13.连续两年经公司综合考评业绩不佳且无改进或不胜任工作,经培训后仍无法胜任者;

  14.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但拒不服从公司的工作调动或岗位调整者;

  15.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者;

  1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相互诬陷、作伪证,制造事端者;

  17.一年内受记过、记大过惩处累计达三次者(自第一次记过或记大过之日起);

  18.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公司其他制度者。

  第六条实施说明

  1.实施奖励和惩处时,应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由本部门或相关部门提出书面意见,经集团人力资源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并应书面通知员工本人签字确认。

  2.公司对员工奖励时,应给予获奖人书面表彰或获奖证书,以发放奖金奖励时视具体情况,事迹特别突出者可另行上报阿克苏市国资委予以重奖。

  3.公司对员工惩处时,视其行为严重程度,应给予当事人警告或扣薪惩处,特殊情况可进行降职、降薪、调岗等惩处或上报阿克苏市国资委予以处理。

  4.受到惩处的员工,自惩处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提报晋升,当年不得参加评优评先。

  第七条其它

  如有未尽事项,可参照以上条款执行。(子公司奖惩制度由子公司自行制定实施)

  第九章福利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规范公司福利管理,体现出对公司员工的关爱,激发员工的工作激情,使员工在工作及生活中获得相应的便利,从而更加安心地为公司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

  第三条职责

  1.公司工会组织负责公司的福利管理。

  2.公司财务部负责福利管理情况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福利范围

  1.培训提升

  根据需要,公司组织员工进行外出拓展训练、深造等多种形式的外培,不断提升员工队伍素质,每年由集团人力资源制定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2.工龄补助

  为了提高员工的稳定性,公司根据员工的工龄发放工龄补贴,工作年限以员工入职之日起为计算日,当月满从次月开始享受,计算标准为:工龄补贴额=工作年限×50元/年,最高5年封顶。

  3.节日补助

  公司在每年的重要节日可组织些活动或予以慰问品,具体由公司工会执行。

  4.食宿补助

  为工程技术人员或现场施工人员免费提供职工宿舍,统一建立食堂并为员工给予就餐补助。

  5.婚庆福利

  入公司满一年的员工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结婚的,本人填写《结婚礼金领取申请表》,凭结婚证经集团人力资源审核后可领取公司为其发放的200元结婚礼金,由公司工会以示祝福。

  6.健康体检

  公司为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健康体检(每年一次),具体由集团人力资源落实。

  7.丧事吊唁

  员工直系亲属亡故时,公司安排人员前往吊唁,为其发放300元抚慰费,由公司工会以示哀悼。

  8.生病住院

  进入公司满试用期转正3个月(不含)以上的员工,由各部门、各子公司指定人员填写《探望病人领取申请表》,凭病人本人的医院证明经集团人力资源审核、财务部复核后可领取公司为其发放的200元探望费或慰问品,由公司工会以示探望。

  9.学历(职称)

  为了提高员工素质,对正式员工增设学历(职称)补贴:从本科(不含)起每增加一级学历,增加100元学历补贴;中级职称(不含)以上每增加一级职称,增加100元职称补贴,凭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及职称证书予以享受。

  10.移动电话补助

  集团工作人员移动电话补助按照《话费补贴管理办法》执行。

  11.交通补助

  集团各部门每月给予30元公交补助,不再报销出租车费(特殊情况除外),由财务审计部每半年办理一次,各子公司交通费补助自定。

  12.冬季防寒

  进入公司满试用期转正半年以上的正式员工,每年可享受暖气补贴,具体标准按市财政预算标准计发。

  13.社会保险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员工转正后,公司为符合缴纳条件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缴费基数按社会保障局每年调整的最低基数执行。

  14.福利范围、数量调整

  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福利范围和数量时应由主管部门(子公司)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交集团人力资源审核、财务部复核,最后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19

  一、人才招聘录用

  第一条招聘原则

  (一)员工的招聘将根据公司岗位需求进行。

  (二)招聘录用采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招聘优秀、适用人才,招聘以面试方式为主。

  第二条录用条件

  (一)具备以下情况均将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1)被公司开除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

  (2)未满16周岁;

  (3)有欺骗、隐瞒行为者;

  (4)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5)工作能力不符合要求。

  第三条录用程序

  (一)各项目服务中心根据本单位发展或职位空缺情况,配合行政人事部进行招聘。

  (二)新录用人员报到应先到行政人事部办理下列手续:

  (1)如实填写相关人事资料表格;

  (2)核对并递交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核对并递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交1寸免冠彩色免冠照片1张;

  (5)持本人的烟台市工商银行卡;

  (6)员工每年的缴纳180元安全保障基金;

  (7)到财务缴纳60元饭卡及工牌押金,我们为您办理员工就餐卡及工牌;如需公司提供住宿,请到财务缴纳100元宿舍押金,我们为您提供床上用品7件套。

  二、入职管理

  第一条试用与转正

  (一)新聘员工根据岗位设置不同的试用期

  保洁员试用期为3天,3天之后经考核合格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工作时间计入工资,3天之内离职者不计工资;其它岗位员工原则上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动雇佣关系。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后可转为公司正式员工,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延长试用期或予以辞退。

  (二)试用期满后转正程序

  新员工填写转正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服务中心项目经理、行政人事部对新员工的工作表现依次进行评价,根据公司工资标准填写转正意见并拟定转正工资,报总经理审批。

  第二条员工入职接待

  (一)新员工报到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接待,并全力帮助解决生活、工作等方面遇到的困难。

  (二)新员工报到后,行政人事部帮助办理饭卡及工牌,部门协助为员工安排好住宿。

  (三)新入职员工必须保持仪容、仪表干净整洁,按公司的规定着装,佩戴工牌,试用期未发放工装人员根据部门要求尽量规范着装。

  (四)新员工进入部门以后,由部门负责人安排老员工尽量采取一带一的方式对新员工进行帮带,引导员工尽快熟悉工作区域,了解工作职责,进入工作角色。

  第三条物业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员工在工作时间不允许抽烟、吃零食、看报纸、上网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更不允许岗前岗上饮酒,打架等,一旦发现将给予辞退处理。

  (二)员工应本着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循环利用使用过的'单面纸打印或复印。单面纸的内容必须为一般性的文件或资料,对涉及保密信息不得循环使用,以免信息外泄。

  (三)维护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物业公司信誉的行为。

  (四)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五)严格操守,不得接受公司内部员工、业务单位、客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三、培训及考核

  第一条培训目的

  (一)通过培训,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进行规范操作的要求。

  第二条新员工入职培训

  (一)新员工入职培训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实施,各部门配合。

  (二)培训内容包括员工手册、公司简介、公司组织结构介绍、人事制度、劳动纪律、安全教育等。

  第三条在岗培训

  (一)在岗培训由各部门组织实施,行政人事部配合。

  (二)培训内容包括部门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工作标准,并结合实际工作案例进行,注重业务能力、技术掌握等。

  第四条管理人员培训

  (一)管理人员统一培训由行政人事部牵头,培训内容包括管理理论、管理能力、管理技巧、营销理论、财务知识等。

  第五条培训考核资料

  (一)培训考核资料应归档保存,作为晋升或奖惩的依据。

  第六条考核的类型

  (一)考核分为试用转正考核和年终考核。

  (二)员工考核记录将作为转正、升迁、调薪及奖惩的依据。

  第七条考核制度

  (一)考核分为试用转正考核、年终考核。

  (二)试用转正考核:由部门负责人、部门员工考核试用人员,经评估合格后,报行政人事部,由物业公司总经理审批。

  (三)年终考核:每年年底执行。由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员工先行考核,报行政人事部总评,由物业总经理审批。

  (四)考核内容包括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团队精神、遵纪情况等。

  (五)考核工作由部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物业负责人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专业技能、工作态度以及全年的功过记录等以客观的态度予以评定。

  四、薪酬管理

  第一条薪酬框架

  (一)物业公司建立了以岗位工资及补贴相结合的薪酬制度。

  (二)实行同岗同酬的原则,按公司制定的岗位工资标准执行,做到同岗同酬,严禁不遵照岗位工资随意调整工资。

  第二条试用期管理

  (一)员工试用期结束后,考核合格,参照岗位工资标准,执行岗位工资;考核不合格,根据情况延长试用期或予以辞退。

  第四条其他

  (一)对于工作单位调动、岗位调动或职务变动人员的工资,由物业公司根据新的工作岗位或调整后职务的工资标准重新确定工资。

  (二)外聘人员工资原则上按照招聘时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五、劳动合同及劳动保险管理

  第一条合同种类

  (一)合同分为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在籍合同三种。

  第二条签订范围

  (一)劳动合同签订范围:外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人员以及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员工。

  (二)集体合同签订范围:普通岗位员工。

  (三)在籍合同签订范围:在籍人员。

  第三条签订日期

  (一)签订日期:员工入职1个月内签订合同,并盖本单位行政章。

  第四条注意事项

  (一)劳动合同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员工签订。

  (二)合同内容要完整清晰,禁止空格或更改,如有更改,必须在更改处加盖单位领导的印章。

  (三)员工签完合同后,须于落款处签字摁手印,公司领导审核后,签字或盖章表示同意。

  第五条合同档案管理

  (一)合同签订完毕后,行政人事部将劳动合同及电子版索引报总公司办公室。集体合同由行政人事部存档。

  第六条合同期限届满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劳动者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书以书面形式通知行政人事部。

  第七条保密协议

  (一)外聘师傅、重点岗位技术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保密协议。

  第八条公司保险

  (一)公司保险类别分为社会劳动保险、安全保障基金。

  第九条社会劳动保险

  (一)缴纳社保的范围及条件

  (1)对档案由公司代理的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试用期合格且与公司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者可申请缴纳社会保险。

  (2)对工作满2年的重点岗位、技术骨干及其它普通员工,年龄在40岁以下,且与公司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根据个人意愿,可申请缴纳社会保险。

  (二)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员工到行政人事部领取缴纳社会保险申请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经所在部门及本服务中心物业领导批准后,报总公司审批。

  (2)行政人事部在接到员工申请表后,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员工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报物业公司总经理审批,逐级审批后报总公司办公室。

  (3)审批批复后,由行政人事部社保人员通知员工按要求办理相关参保手续,同时办理社保手册(单位保管)及医疗保险证、医疗IC卡(个人保管)。

  第十条安全互助基金

  (一)员工每年需缴纳160元安全保障基金,基金用于员工出现的各种意外情况的补助。

  六、岗位调动管理

  第一条调动类型与程序

  (一)调动分为平行调动(各项目之间)、晋升、降职。

  (二)员工不得拒绝公司对其职位、工作地点的调动,否则将终止合同。

  (三)任何调动必须由物业公司行政人事部按规定程序进行,个人不得私自调整工作岗位。

  第二条平行调动

  (一)平行调动:职位级别、薪酬不变的情况下的工作变动。

  (二)平行调动发生情况:

  (1)部门工作量增减。

  (2)新项目需要。

  (3)工作急需。

  (4)员工不能胜任现任职位。

  (5)岗位轮换。

  (6)其它原因。

  第三条晋升

  (一)晋升:职位级别或薪酬向上调整的职位变动。

  (二)晋升的条件:

  (1)员工在原岗位表现优秀。

  (2)有担任高一级职位的能力和潜力。

  (3)完成晋升职位所必须的教育与培训。

  (三)晋升可通过自荐或直接领导推荐,经总经理审批实施。

  第四条降职

  (一)降职:职位级别或薪酬向下调整的职位变动。

  (二)降职的条件:

  (1)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2)由于组织结构调整,职位被取消,目前没有合适的职位空缺。

  (三)降职人员从降职的次月起执行新职位的工资与福利标准。

  (四)降职应当从严掌握,员工有权对降职提出异议,但公司一经决定,员工应当服从。

  七、离职管理

  第一条终止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条离职手续办理

  (一)员工离职,需提前一个月向行政人事部递交离职申请,公司确定离职时间后,向行政人事部领取离职审批单并填写。

  (二)归还饭卡,公司收回《员工手册》、个人的工装及工具等。

  (三)归还财务借款,所经办业务设计的资料(公文、图书、技术资料等)。

  (四)工作交接应由本人亲自办理,如有特殊原因经核准方可指定他人代为办理,工作交接须填写工作交接单,交接双方,重点岗位须有监交人,签字确认方可办理离职。

  (五)如未经同意自动离职或未填写离职审批单而私自不上班者,本月出勤工资将不能给予发放;填写离职审批单后及时归还饭卡,入职时所交押金公司将给予退还。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20

  一、目的:

  规范公司办公用品的请购、入库、领取(发放)及使用,使之规范化、合理化并有效控制办公成本。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

  三、职责

  行政部负责办公用品的领取、保管、发放并登记;

  四、内容

  1、办公文具的划分

  ⑴A类办公文具:圆珠笔、签字笔、笔芯、笔筒、文件夹、文件架、橡皮擦、胶水、回型针、订书针、透明胶带、涂改液、磁盘、便条纸、燕尾夹、刀片、油性笔、荧光笔、装订夹等。

  ⑵B类办公文具:启订器、直尺、打孔机、订书机、白板擦、名片夹、电话机、计算器、资料册、打印纸、档案袋、墨水、印油、印泥、隔页纸、装订环、封面纸、电脑鼠标、复写纸等。

  2、办公文具的配置标准:

  A类办公文具根据需要各部门办公室人员可领一个(套);(保安员及维修工除外)

  B类办公文具根据需要各部门可配置一件(套)。

  3、办公用品的领取、发放及登记程序

  ⑴各部门每月8号上报文具领用申请(过期将延至下次),填写《文具领用单》给部门经理签名再交行政部审批,行政部凭审批后的单据派专人到华南城行政部领取文具,并于每月10号发放至各部门。其它时间原则上不再领取办公用品,特殊情况除外。

  ⑵未交《文具领用单》的或未审批的'《文具领用单》,行政部不受理,不领取文具。

  ⑶对新入职的员工行政部根据其岗位需要配置办公文具(不限时间),办公室人员配置标准:文件栏/架2个、软皮文件夹3个、笔筒1个、签字笔及圆珠笔、铅笔各1支,笔记本1本、信纸1本、便条纸1盒;其它员工可发笔一支,笔记本一本。

  ⑷当办公文具使用耗尽或需更换时,部门或个人应以“以旧换新、以坏换好”的原则到管理部领取或更换,耗尽品除外。

  ⑸离职人员的办公用品(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应移交至工作接交人或部门负责人,不得占为己有,并应在《离职表》相应栏中列出明细。

  ⑹各部门(包括各市场)所领的办公用品均由行政部作帐登记,每个部门(包括市场)分别单独核算费用。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有关人事法律,结合本公司及员工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员聘用

  (一)公司聘用人员的条件:

  1、公司所聘用的职员必须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和一定业务技术专长,具备团结协作、艰苦创业、吃苦耐劳的精神,以及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2、聘用人员的'数量必须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适合公司发展需要,按照董事会规定的人员编制从严控制。

  (二)公司聘用人员的方法:

  1、面向社会招聘。

  2、对公司有特殊作用的人才可直接引进。

  (三)人员的录用: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人员,可先与公司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经过三个月的工作考验,正式录用后方与公司签订正式合同,[[正式聘任合同以年为期,可以连续聘任。

  2、所有招聘或直接引进的人员均须报请总经理批准。

  3、录用程序:用人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经理同意,管理部负责调查、审核、填报并签署录用与否的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录用。

  二、人员培训

  (一)培训的条件及程序

  根据公司发展的特点业务部工作人员需不断提高个人素质、销售技巧,业务部提出申请,总经理批准后进行。

  (二)培训费用:

  凡经公司举办的培训工作,其所发生的培训费用由公司全额承担。

  (三)培训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三、员工的调动

  (一)员工在公司内部之间的调动以公司管理部签发的书面调令为准,在各部门内部岗位变动由各部门主管自定。

  (二)员工必须按公司的要求,服从调动。否则,公司将以违纪论处。情节恶劣的,公司有权解除其聘用合同。

  (三)员工调动时必须有交接书,交、接双方及部门主管领导应在交接书上签字,确认原工作无误后方可调动。

  四、公司员工的工资、福利、保险(见福利待遇章节)

  关于员工休假及员工休假日加班的规定:

  1、本公司员工除正常休息外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的休息权。根据职级不同享有不同年假。

  2、实行调休制度:因工作岗位及职责及工作需要,公司有权要求员工利用休息日加班,凡加班者采用调休方式补休,不另作经济补偿。

  3、凡加班后均计入考勤,送人事部记载,以作为今后补休的依据。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2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为使本公司员工人事管理有所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 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 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第二章 任 用

  第三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职称规定如下:

  高级主管——总经理、副总经理、 子公司经理

  部门主管——品牌主管、物流主管、销售主管

  部门职员——承办员

  第四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分为四职等

  (一)一等:总经理、副总经理。

  (二)二等:子公司经理、部门经理、秘书。

  (三)三等:部门主管、助理。

  (四)四等:业务、美容师、内勤等办事职员。

  (五)试用员、临时雇员、实习生等均不列等级。自过试用期,升任办事职员时为正式职员。

  第五条 每一职位均设置“职位说明书”,说明其职责内容及应列职等。

  第六条 职员之任免、调迁、奖惩等事项,均以正式文书发布。

  第七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的任用人数,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以“职位说明书”为依据,以便因事择人,使人与事合理配合。

  第八条 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九条 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一)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免。

  (二)经理——由总经理任免。

  (三)主管及其他人员——由总经理任免或主管经理报请总经理任免。

  第十条 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新进人员事务处理流程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考选事宜。程序:部门申请单→行政部审核→总经理核准→招募培训。

  第十一条 新进人员经考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申请表,原则上职员试用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应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至少不得低于一个月。

  第十二条 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务业绩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应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未满七日者,不给工资。

  第十三条 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下列表件:

  (一) 户口复印件及医院体格检查表。

  (二) 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

  (三) 保证书及三个半月内半身免冠照片一张。

  (四) 试用同意书。

  (五) 人事资料卡。

  (六) 其他必要的证件。

  第十四条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 剥夺政治权力尚未恢复者。

  (二)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 吸食毒品者。

  (四) 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 品行恶劣,曾被开除者。

  (七) 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八) 与公司员工有血缘关系亲戚关系者。

  第十五条 员工一经录用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及特定性工作,视情况应与本公司签订“工作协议书或劳务合同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三章 保 证

  第十六条 凡本公司员工,应一律办理保证手续。

  第十七条 填写保证书应注意遵守法律程序。

  第十八条 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不得担任保证人。

  第十九条 被保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保证人应付赔偿及追缴的责任。

  (一) 营私舞弊或有其他一切不法行为,致使本公司蒙受损失者。

  (二) 侵占、挪用公款、公物或损坏公物者。

  (三) 窃取机密技术资料或财物者。

  (四) 拖欠账款不清者。

  第二十条 保证人如需中途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等到被保证人另外找到保证人,办理新的保证手续后,才能解除其责任。

  第二十一条 保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被保证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更换保证人,并应于下列事情发生后十五天内,另外找到连带保证人。

  (一) 保证人死亡或犯案者。

  (二) 保证人被宣告破产者。

  (三) 保证人的信用、资产有重大变动,因而无力保证者。

  (四) 不欲继续保证者。

  第二十二条 被保证人离职三个月后,如无手续不清或拖欠公款等情况,保证书即发还其本人。

  第四章 工 作

  第二十三条 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二十四条 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 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 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公司的职务。

  (三) 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四) 不得泄露业务或服务上的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五)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接见亲友或与来宾参观者谈话,如确因重要事情必须会客时,应经主管人员批准在指定地点,时间不得超过十五分钟。

  (六) 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七) 不得携带公物(包括资料及复印件)出公司。

  (八) 未经主管或负责人允许,严禁进入变电室、仓库及其他禁入重地;工作时间中不得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九) 员工每日应该注意保持工作地点及更衣室、宿舍的环境卫生。

  (十) 员工在工作开始时不得怠慢拖延,工作期间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电视、抽烟,以期增进工作效率并防止危险。

  (十一)员工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相聊天闲谈、搬弄是非或扰乱秩序。

  (十二)全体员工必须了解,只有努力生产,提高品质,才能获得改善及增进福利,以达到互助合作、劳资两利的目的。

  (十三)各级主管及各级单位负责人必须注意本身的'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满意度水平,使员工在职业上有安全感。

  (十四)工作时间中,除主管及事务人员外,员工不得打接电话,如确有重要事情,应经主管核准后方可使用。

  (十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二十五条 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以七小时为原则,营业单位或业务单位每日休息另订公布实施。但因特殊情况或工作未完成者应自动延长工作时间。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延长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六小时。

  第二十六条 经理级(含)以下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二十七条 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员工考勤管理细则》处理。

  第五章 待 遇

  第二十八条 本公司依据劳资兼顾互助互惠的原则,给予员工合理的待遇。

  第二十九条 员工待遇分为:

  (一)基本工资。视从业人员的学历、经历、技能、体质及其工作性质而定,从业人员的年度工资调整方案由人事部门拟订,呈总经理核定后调整。(通知或公布)

  (二)津贴:岗位津贴、通讯津贴、工作津贴等。

  (三)奖金:效率奖金、目标奖金、全勤奖金、年终奖金。

  第三十条 员工待遇,分日薪及月薪人员。月薪人员,每月五日发放一次;日薪人员每月发放两次,本月20日及下月5日发放上半月份及前月下半月份薪资。新进人员自报到日起记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并按日计算。

  第三十一条 临时性、特定性或计件等工作人员的待遇,另按“临时、计件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处理。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23

  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搞活人事管理工作,使员工录用工作规范化、程序化,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一、员工录用

  1.员工录用必须贯彻提高公司员工整体素质,充实基础,坚持回避制度。

  2.调入(应聘)我公司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好、作风正派,愿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须具有近期市级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方可录用;

  (3)聘用深户和非深户员工,都需有深户人员担保方可录用。原则上担保书要求担保人亲自到公司填写,其条件是深圳市居民,满25岁以上有稳定工作及收入,并预留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书一式两份,公司、担保人各一份。

  二、应届毕业生的招入(聘用)

  公司接收的应届毕业生的入户手续由公司财务行政部门统一办理,办理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原则上由毕业生预先交付,正式招入公司后,其费用予以报销。

  三、深圳市外员工的调入

  1.深圳市外员工调入需符合人事局规定的调入条件。

  2.调入发生的费用由员工自理。

  四、劳动合同的签订

  1.公司招入的应届毕业生,经考核合格者,原则上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包括试用期)。

  2.公司新招聘的员工试用期为三至六个月(可签定试用合同),经试用期合格者视情况签订一年或两年劳动合同,或签订公司与员工协商同意的劳动期限的劳动合同。

  3.合同期满并于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经公司领导审批并考核合格者可续签。

  五、办理暂住证的有关规定

  1.经公司试用合格的员工给予办理暂住证。

  2.办理暂住证所需费用由公司支付,如合同期未满离职、辞退或开除的员工因办理暂住证所需全部费用由本人自理。

  六、公司人员的离职、辞退、开除:

  1.离职

  员工主动要求离职或不再续签合同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在办妥物资、财务、证件、工作移交等有关手续后,方可离开公司。否则作开除处理,并扣留在公司所剩的一切款项,公司保留追究其因有关事宜给公司造成各种损失的权利。

  2.辞退

  根据《劳动法》和公司有关规定,公司有权辞退违法违章的员工并解除劳动合同。

  3.开除

  凡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有关规定或其行为为公司经营造成严重影响者,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公司有权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由财务行政部门统一办理有关手续。

  七、保险

  为保障公司员工的利益,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以下规定:

  1.凡公司正式录用的员工均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住房补贴的形式直接发给员工个人。

  2.员工保险费按员工个人所在岗位的保险工资基数为缴费工资投保,该基数由公司财务行政部统一设定,员工须服从无异议。该基数应不低于深圳市关于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缴费工资的下限,也不得高于深圳市关于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缴费工资的上限。公司财务行政部并可按每年深圳市社会保险部门关于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调整幅度的基础上对公司员工所在岗位的保险工资基数进行调整,员工亦须服从无异议。

  3.员工个人缴交养老保险金比例按《深圳市养老保险暂行规定》执行。

  4.职工住房公积金以住房补贴的形式在职工当月薪水体现,其比例不低于《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的计算标准。

  5.对已离职、辞退、开除、解除劳动合同等的人员不再缴交各类保险。

  6.因工作关系,凡调入公司的员工,养老保险金缴交时间从该员工转正起开始缴交,如需补交入公司前或试用期(非正式录用)的养老保险金,由其本人缴交。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24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依据本公司章程制定,凡本公司从业人员人事管理悉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条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实施。在公司主管领导的指导下,行政人事部具体负责下列工作:

  1、负责人力资源规划的制定;

  2、负责人员招聘、培训、考核工作;

  3、负责公司劳动用工制度、薪酬激励制度的制定与实施;

  4、负责办理员工社会保险事宜;

  5、负责人事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从业人员职级划分如下: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

  中级管理人员,包括各部门经理、车间主任、主要工程技术人员。

  普通管理人员,包括各部门业务主管、普通技术人员。

  助理职员,包括各部门从事一般工作的员工。

  普通员工包括:一般职员、技术工人、普工、后勤工人等。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设立坚持“因事设岗原则”,努力做到以最少的岗位获得最好的工作效率。

  第五条 公司人员编制数额按公司经营运作的需要制定,并在每年年度开始前定编,经总经理和董事会核批后实施,坚决杜绝因人设岗,人浮于事的现象。 第二节 任用

  第六条 从业人员的任用人数,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计划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 件以“职务说明书”为依据,以便因事择人,使人与事合理配置。

  第七条 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八条 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一)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任免。

  (二)中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报董事会核准后任免。

  (三)普通管理人员及助理人员由行政人事部考察后提名报总经理核准后任免。

  (四)本公司各单位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应先依新进人员任用事务处理流程规定提出申请,普通管理人员以下岗位经主管人事副总经理核准,中级以上岗位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考选事宜。

  第九条 新进人员面试或测验合格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试用3个月,期满考查合格者,方得正式聘用;表现突出者,可视情况缩短其试用期。

  第十条 新进人员应先办理背景调查,并按学历及实际工作能力任用。

  第十一条 除公司正式职员外,本公司可按业务需要聘雇临时人员,其待遇、工作时间及工作条 件按合同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由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一)剥夺公民权,尚未恢。复者;

  (二)受破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三)通辑有案,尚未销案者;

  (四)参与黄赌毒者(正式员工在合同期内有此行为,一经发现立即解聘);

  (五)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六)原在其他公私机构服务,未办清离职手续者;

  (七)经其他机构开除者;

  (八)身体有缺陷或健康状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九)未满十六周岁者;

  (十)公司负责人,不合于公司法规定者。

  第十三条 新进人员,试用期间应由人事部门切实考核。试用成绩欠佳,或品行不良,或发现其进入公司前有不法事实者,可随时停用。新进人员在报到后,试用开始前,应办妥下列手续:

  (一)填妥本公司新进员工履历表;

  (二)提交学历证件、身份证复印件;

  (三)提交公司定点医院体格检查证明;

  (四)提交前任职机构离职证明书(无证明书者应提供有关查询电话及地址);

  (五)提供经济担保并与担保人签定担保合同书,担保人应保证被担保人服务期间行为、财物及安全等并负连带赔偿责任;

  (六)近期半身正面免冠照片三张;

  (七)签订保密协议、试用协议或劳动合同书及岗位聘任协议。

  第三节 服务守则

  第十四条 本公司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职位说明书说明外,如为该说明书未经列载,而经上级主管指派交办的工作,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接受。

  第十五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对承办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二)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直言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四)爱护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六)维护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

  (七)注重自身品德修养,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相关行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九)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十)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公司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措款项。

  第十六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失时,应负赔偿责任,其中属故意行为者,应另加处罚。

  第十七条 本公司工作时间,每周为五天,星期六、星期天及法定假日原则上均休假,特殊情况可安排串休。

  第十八条 员工每日工作8小时,具体作息时间依季节 变化事先制定公告执行。

  第十九条 部门经理以下人员上、下班须亲自签到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打卡,应事先征得主管批准,并报考勤员登记。

  第二十条 如因工作需要,公司每日工作时间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条 件下,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有《劳动法》第四十二条 规定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前项规定限制。

  第四节 请假、休假

  第二十一条 从业人员请假、休假按照公司另行制定的《请假、休假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请假逾期,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业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一个月。事假逾假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明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一周。

  第二十三条 请假期内薪资,依薪资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 请假程序及批假权限:主管以下人员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并提供有关证明,一并递交部门经理签批,并送行政人事部审批;部门经理请假,由总经理签批后到行政人事部办理手续,假满后应及时按原批假程序销假,未及时销假者按旷工处理。集体外出活动应填制“集体外出活动申报审批表”,个人外出活动时应填制“个人外出活动审批表”。

  第二十五条 法定假日另按国家规定执行,无偿献血200cc以上的职工可给假三天疗养,视为出勤。

  第二十六条 其他规定:探亲、年假、事假年累计不得超过45天。

  第五节 员工教育培训

  第二十七条 员工教育培训分为职前教育和在职员工的业务培训,具体参照《员工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第六节 考核

  第二十八条 公司每季度对员工就“德、勤、能、绩”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交行政人事部密存,作为年度考核、升迁及培训等的依据。

  第二十九条 年度工作考核,每年一月上旬为年度考核期,各部门经理应对其下属员工依据平时工作考核成绩及勤惰情况评核。考核结果应于一月十日前交行政人事部汇总。

  第三十条 考核方法采用百分制法,具体做法见《员工绩效考核办法》。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考核,其它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或经授权的总经理考核,中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考核,普通管理人员及助理人员由行政人事部及所在部门经理考核。

  第七节 调迁

  第三十二条 各部门基于业务上的需要,根据所属员工个性、学识、能力及志愿,调配适当工作,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第三十三条 员工接到调职通知并与接任员工做好移交工作后,方可到任新岗位。

  员工办理交接应填制交接清单,待各有关部门签字后交行政人事部,方可办理有关调迁手续。

  第八节 免职

  第三十四条 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解聘:

  (一)违反本公司规章,情节 严重者;

  (二)有违法犯罪行为,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者。

  第三十五条 前条 第(二)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者,可申请复职,不得要求补发停职期间之薪资。

  第三十六条 自解聘之日起,薪资停发,并应立即办理移交。

  第三十七条 本公司因业务紧缩,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一个月以上者,可随时裁遣人员,但解雇人员时,应事先预告,其预告期间规定如下:

  (一)在公司服务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者,于十日前预先通告;

  (二)在公司服务一年以上三年以下者,于二十日前预先通告;

  (三)在公司服务三年以上者,于三十日前预先通告。

  从业人员对于其所承受工作不能胜任时,本公司可随时解雇,并照上述规定日期预先通告。

  第三十八条 从业人员在接到前项预先通告后,如另谋工作可以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周请假不得超过二个工作日,其请假日薪资照发。

  第九节 辞职

  第三十九条 从业人员如感工作不适或其他原因想辞职,应于三十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申请,由部门负责人及行政人事部经理签具意见后,呈报总经理核准;其为中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签具意见后呈转董事会核准;其为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批准。核准辞职后,再转回行政人事部,据以填制薪资通知单转财务部门办理停薪。

  第四十条 行政人事部依据辞职申请书发给“离职审批表”,通知本人于奉准离职日当天下班前依离职通知单上应办理事项,逐项办妥移交,办理完毕后,由相关部门及行政人事部审核无讹后,并签章转财务部门核计当月薪资(除特准外,均于下次发薪日发给)。并可依其申请,发给离职证明书,但不发给任何补助或奖金,薪资发至批准离职之日。如离职未经核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者,以解职处理。

  第四十一条 职员不论依照上列任何条 款暂时或永久离开本公司者,均应办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导致公司损失者,将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 行政人事部根据离职审批表于当日即行办理下列事项:

  (一)登记人员变动记录薄。

  (二)注销控制内人员状况登记表。(花名册)

  第四十三条 人事主管视情况应约谈离职人员,并将面谈结果填入离职人员档案,以作为人事流动率检查参考。

  第十节 保险

  第四十四条 凡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的正式职员均可享受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

  第四十五条 上述保险由公司统一办理手续,保险单据及相关手册由行政人事部统一保管。

  第四十六条 正式职员在聘用期内,均享受上述保险。凡职员与公司解除合同,公司为其办理的各类保险随解除合同当月起停止。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25

  一、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使本公司员工的管理有所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 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 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二、聘用

  第三条 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新进人员事务处理流程的`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办公室办理招聘录用事宜。

  第四条 新进人员经考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由办公室办理试用申请表,原则上职员试用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应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五条 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应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未满三日者,不给工资。

  第六条 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办公室送交下列表件:

  (一)户口复印件及医院体格检查表。

  (二)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

  (三)保证书及三个半月内半身免冠照片4张。

  (四)试用同意书。

  (五)人事资料卡。

  (六)其他必要的文件。

  第七条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毒品者。

  (四)拖欠、挪用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品行恶劣,曾被开除者。

  (七)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 员工一经录用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及特定性工作,视情况应与本公司签定“劳动合同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分八个职级。从业人员晋升办法另订。

  第十四条 保证人如需中途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等到被保证人另外找到保证人,办理新的保证手续后,才能解除其责任。

  第十五条 保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被保证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更换保证人,并应于下列事情发生后十五天内,另外我到连带保证人。

  (一)保证人死亡或犯案者。

  (二)保证人被宣告破产者。

  (三)保证人的信用、资产有重大变动,因而无力保证者。

  (四)不欲继续保证者。

  第十六条 被保证人离职三个月后,如无手续不清或拖欠公款等情况,保证书即发还其本人。

  第十九条 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以八小时为原则,生产单位或业务单位每日休息另订公布实施。但因特殊情况或工作未完成者应自动延长工作时间。每日延长工作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延长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六小时。

  第二十条 经理级(含)以下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二十一条 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

  (一)迟到、早退。

  1、 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三分钟至十五分钟到班者为迟到。

  2、 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 超过十五分钟后,才打卡到工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并经主管证明者除外,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职(工)半日论。

  4、 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并经主管证明者除外。

  5、 下班而忘记打卡者,应于次日经单位主管证明后视为不早退。

  (二)旷职(工)

  1、 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职(工)论。

  2、 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职(工)论。

  3、 员工旷职(工),不发薪资及津贴。

  4、 无故连续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无故旷职六日或一年旷职达十二日者,予以解雇,不发给资遣费。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26

  一、目的

  为了更有效的的员工人事档案进行妥善管理,有效的保守机密;同时为了维护人事档案的完整,防止材料损坏,便于高效、有序的利用档案资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档案管理内容

  1、员工入职档案:个人简历、员工入职登记表、应聘人员登记表、面试记录及待遇核定事项审批、笔试试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复印件、离职证明、各类合同及协议。

  2、员工培训档案:培训通知、培训总结报告或者考评结果、培训审批表、员工外派培训合同、外出培训反馈表(证书原件)、员工培训统计表。

  3、绩效管理档案:将员工绩效考核相关资料按月归类整理。

  4、员工离职档案:员工离岗包括员工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死亡等情形。

  三、档案相关规定

  1、基础管理

  1.1原则:分类标准、归档及时、排列有序、层次清楚、整理规范。

  1.2员工入职前,人力资源部对人事档案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查,如有虚假,可不予录用和解聘处理。

  1.3对人事档案按入职时间分类归档,按在职人员、离职人员进行整理,并及时登记于《入职员工人事档案登记》《离职员工人事档案登记》,并在档案前页填写各种人事资料的名称及对档案进行编号,人事档案原则上是永久保存。

  1.4当在职员工的基本资料有变动时(如学历变动、身份证号码变动、个人技术职称变动、婚姻情况变动等),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复印件交人力资源部归档,原件当场查验。

  1.5调动和录用入公司的'员工,应在办理手续前调阅档案。在其报到新岗位前,对调入或新建立的档案都应登记。

  1.6对员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须经审批盖章和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

  1.7员工离职档案每月清查,另外存档,档案保存原则上三年后方可销毁(高管及核心人员保留该员工离岗8年止)。

  1.8人力资源部档案员要注意档案管理环境的清洁、整洁。

  1.9档案应分类编号存放,一个员工一个编号,防止重名重姓员工档案交叉,制电子目录,以便查阅。

  2、档案的查、借阅

  2.1档案分为保密与非保密,保密档案禁止查阅,只能在档案室阅览,不得外借;非保密级档案因工作需要查、借阅,须填写《查、借阅人事档案单》,经过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方可查、借阅。

  2.2任何单位一般不得垮部门查、借阅人事档案,下级员工不得查、借阅上级员工的人事档案。

  2.3公司级领导、行政人力资源部可直接查、借阅员工人事档案。

  2.4所有经过批准后借阅的人事档案需在三天内归还人力资源部(除特殊情况可延长),对借阅后到期未归还者、归还损坏、私自复印档案者、遗失者依照公司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

  2.5人力资源部做好查、借阅登记,并在《人事档案借阅登记本》签字登记。

  3、查、借阅档案注意事项

  3.1不得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损坏档案材料。

  3.2不得擅自复印、拍摄档案内容,如有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须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同意。

  3.3查、借阅者不得擅自泄露档案内容,违反者视情节严重,予以惩处。

  4、档案的销毁

  4.1公司任何个人和部门非经同意不得销毁员工档案资料。

  4.2某些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人力资源部填写《公司员工人事档案销毁审批登记》,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销毁。

  4.3经批准销毁的人事档案,人力资源部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公司员工人事档案销毁登记》和将要销毁的人事档案做好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

  四、制定、修订、废除与实施

  本管理办法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实施,修订和废止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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