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汇编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
一、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切实搞好安全生产,使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标准化轨道,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特制定本项目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第一章现场临时用电
1、对施工现场配电箱、开关箱的要求:
(1)施工现场中使用的配电箱、开关箱门应有锁有防雨措施,箱内严禁有杂物及工具,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2)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潮气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亦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裂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场所。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3)施工现场配置的配电箱、开关箱应有编号、负责人标志,缺少一项罚款500元。
(4)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要求箱底与地面和垂直距离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箱底与地面和垂直距离为0.6-1.2M。一项不符合罚款1000元。
(5)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框架要做保护接零;配电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并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项不符合罚款1000元。
(6)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应分开使用,严禁混用,否则罚款20xx元。
施工现场的电缆线路应采用穿管埋地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设,如有发现罚款1000元。
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与保护接零连接,专用保护接零由工作接地、配电室的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的零线接出,施工现场的所有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外露部分,应做保护接零。包括以下5个部分:
a、电机、电器、手持电动工具和照明器具的金属外壳;
b、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c、配电屏、配电箱的金属框架;
d、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的金属门;
e、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设的钢管和钢管外架。
以上任何一个处不符合规定罚款1000元。
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核,经有关部门发给的合格证才能上岗作业,非电工严禁拆改电气设备,如有发现罚款20xx元。
不准使用破损,老化及未包扎好的电缆线,如有发现罚款1000元。
电动工具没有定期安全检验的有效合格证,没有漏电保护器,或绝缘损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
第二章脚手架作业
发现以下隐患每条每次罚款1000元:
1、高处作业未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的架子临空一侧没有安全网,高处作业的平台、陡坡、架子临空一面必须有1.5米高的安全护栏;
2、脚手架基础必须硬化处理满足承载力要求,不积水,不沉降;
3、脚手架必须按要求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横扫地杆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举底座下20cm立杆上;
4、纵向水平杆宜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
5、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并设置安全网和防护栏杆;
6、脚手架底层步距不应大于2m;立杆必须用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7、确保脚手架的整体性,不得与井架、升降机一并拉结,不得截断架体;
8、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围均应设置栏杆及挡脚板,栏杆高度应为1.2m,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9、运至地面的材料应按指定地点随拆随运,分类堆放,当天拆当天清,拆下的扣件、铁丝集中处理;
10、施工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应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现场严禁吸烟;
11、脚手架搭设拆除必须是经过考试合格的专业架子工,持证上岗;
12、严禁凌空透支杆件、物料、扣件及其他物品不能乱扔;
13、严格控制施工荷载,不得集中堆料施荷;
14、脚手架验收合格之前严禁使用;
15、脚手架架杆、扣件等材质必须合格。
第三章安全防护措施
1、脚手架的通道口应设置安全通道,通道上空搭设安全防护棚,防护棚用双层脚手板铺设,层间相隔0.8m,两侧用脚手板绑扎,并用安全网封闭维护。在出入口上方设醒目安全标牌。违者罚款1000元。
2、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经常检查,不使用破损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违者罚款200元每次。
3、进入工地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不许留长发、长辫,不许戴围巾、穿裙子,违反一项罚300元。
4、根据高处作业“四口”临边防护要求,设1.2m高防护栏杆,横杆不少与3道,下设300mm高踢脚板,对预留洞口采取严密封盖,对电梯井洞口设1.2m高固定栅栏门,竖井每层管架上铺脚板封闭,每三层加设安全网一道;楼梯均设栏杆扶手,用安全网围护。有一处不合格罚款1000元。
5、主要通道口设安全警示牌,保证足够的采光和照明,违者罚款500元。
6、严禁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违者罚款500元。
7、施工现场的起重机、井字架、龙门架等设备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屏蔽范围以外,应安避雷装置,违者罚款1000元。
8、高处作业严禁坐在平台边缘、孔洞边缘或骑坐在栏杆上休息,违者罚款1000元。
第四章基坑施工
发现以下隐患每次罚款1000元:
1、应设置临边防护栏杆由二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横杆离地高度为1.2米,下横杆杆离地高度为0.6米,立杆应牢固可靠;
2、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
3、所有护栏用红白油漆刷上醒目的警示色,悬挂提示标志,护栏周围悬挂“禁止翻越”、“当心坠落”等禁止、警告标志;
4、基坑周围应明确警示堆放的钢筋线材不得超越基坑边3米范围警戒线,基坑边警戒线内严禁堆放一切材料;
5、当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有地下水时,应采取有效的降排水措施。沿基坑周边防护栏处应设置一明排水沟,排除雨季的暴雨突然而来的明水,防止排水沟泄水不及,在基坑一侧设一积水池,并及时将积水抽抽走;
6、坑边堆置材料包括沿挖土方边缘移动运输工具和机械不应离槽边过近,距坑槽上部边缘不少于2米,槽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
7、基坑边沿应设置“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当心基坑、当心塌陷、当心坠落、必须佩戴安全帽”等标志,夜间悬挂红色警示灯。
第五章施工现场特种作业
1、塔吊、施工升降机安装或搭设完毕,无办理验收(包括阶段验收)手续就投入使用的,(经验收签证单为依据)每出现一例罚款6000元。
2、升降机司机应严格遵守《施工升降机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擅离职守,严禁带病运行,违者罚款20xx元。
3、切割机、圆盘锯、电动砂轮机要有护罩,违反一项罚款500元。
4、严禁无证驾驶、违章驾驶、酒后驾驶发现一处罚款1000元。
5、严禁翻斗车、自卸车车厢载人,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6、不得在机车车辆下、机械设备等下面或有倒塌危险、有毒气体和过分湿潮的地点附近休息、饮食、乘凉或避风雨,如有发现每人每次罚款500元。
7、非机械操作人员及电工操作人员,不得玩弄、修理机(电)械设备,违者罚款500元,并对机械造成危害的视机械损害程度进行赔偿。
8、电工作业人员、起重机械作业人员、金属焊接(气割)作业人员、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工程机械(含起重设备)操作手、建筑登高架设作业者,以及符合特种作业人员定义的其他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每人每次罚款20xx元。
9、电气焊时,电焊工应严格按照《电气焊安全操作规程》,穿戴好劳保用品,戴好防护镜和面罩。发现违规每次罚款500元。
10、现场内电气焊时,看火人未到位,无防护措施的,罚款1000元。
11、班组动火作业气瓶摆放距离不足5米,离动火作业不足10米的,罚款1000元。
第六章消防措施
1、用电安全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子、碘钨灯等大功率电器;
以上违规行为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
2、用火安全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不开具动火证私自动火的`罚款3000元。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10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违者罚款1000元。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违者罚款1000元。
3、严禁在禁烟、禁火场所抽烟,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4、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5、在建建筑物内住人罚款20xx元。
6、严禁乱丢擦拭物(破布、棉纱、纸张等)、易燃物、废油罚款500元。
第七章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赤膊,赤脚等行为,违者罚款300元。
2、在施工现场打闹,,赌博等不良行为,如有发现罚款5000元。
3、施工现场严禁打架,群殴,闹事等行为,如有发现罚款10000元。
4、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违者罚款20xx元。
5、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式垃圾站,严禁随意倾倒生产、生活垃圾,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违者罚款5000元。
6、严禁酒后作业,如有发现每人每次罚款1000元。
第八章货车管理
1、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有车辆驾驶证、行驶证、硬牌照、保险等,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驾驶员严禁驾驶车辆上路,如有发现罚款20xx元。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都由当事人自负。
2、严禁带病作业,确保车辆灯光齐全,制动有效,配备灭火器,后视镜、雨刷、防火排气筒等安全附件完好,如有发现罚款1000元。
3、车辆驾驶员车辆进入厂区,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场内有关规定,严禁超速、超重、超宽,或运输危险物资,如有发现罚款3000元,由此发生的事故造成的损失,由车辆驾驶员全面承担。
4、车辆驾驶员要杜绝酒后驾车,如有发现罚款20xx元,因酒后驾车发生的责任事故由车辆驾驶员自负。
5、车辆驾驶员须定车定人,不得将车辆转借他人或者交于无证人员驾驶,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6、车辆驾驶员车辆在场内作业,造成甲方、车辆驾驶员人员安全事故、设备设施的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车辆驾驶员承担,并罚款1000元。
7、倒车卸料时,必须服从指挥,注意周围人员,发生异常立即停车,严禁在高压线下进行清洗作业,如有发现罚款1000元。
第九章安全管理
1、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正常的安全检查,各班组必须认真配合检查和整改,不得阻挠,打击报复或辱骂检查人员,违者罚款20xx-10000元,情节严重的将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2、对项目部、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未及时整改或不积极配合的给予经济处罚5000元;第二次复查仍未整改的加倍罚款10000元;屡教不改,令其停工整顿,并给予3万元罚款。
3、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工伤安全事故,所发生的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均由责任分包单位承担,项目部并根据发生事故严重程度对分包单位进行罚款:
a、发生轻伤事故(一般伤害不太严重,休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的事故)的处以5万元罚款。
b、发生重伤事故的处以10万元罚款。
凡具下列情况之一的,均为重伤事故:
①经医生诊断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的;
②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的手术才能挽救的;
③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的灼伤、烫伤或非要害部位的灼伤、烫伤占全身面积1/3以上的;
④严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胛骨、腕骨和脚骨等因受伤引起骨折)、严重脑震荡等;
⑤眼部受伤较重,有失明可能的;
⑥手部伤害:大拇指轧断一节,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拇指
任何一只轧断两节或任何两指各断一节的,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不能自由伸屈、残废的;
⑦脚部伤害:脚趾断二只以上的,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不能行走自如,可能残废的;
⑧内部伤害: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等;
⑨凡不在上述范围内的伤害,经医生诊断后,认为受伤较重,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上述各点,由企业行政部门会同工会提出初步意见,报当地劳动部门审查确定。
c、发生死亡事故罚款15万。
死亡事故:指死亡(含伤后一个月内死亡)3人以下事故。
d、发生重大死亡事故罚款15万×伤亡人数。
重大死亡事故:是指死亡3人或3人以上、特大事故死亡人数以内的事故。
二、建筑工程施工备案流程
1、工程施工总包企业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凭中标通知书所核定的预计用工数,到项目所在地分包、劳务市场缴纳综合保险预缴费(本市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和外省市进沪施工企业,本市三级施工企业办理工程总包合同备案仍按原方法执行)。
2、工程施工总包企业在缴纳综合保险预缴费的同时,书面承诺依法签订分包施工合同、劳务施工合同,并督促分包企业或劳务企业及时到项目所在地分包、劳务市场办理施工合同备案和办理综合保险人员采集手续。
3、工程施工总包企业必须与自己使用的每位建筑劳务人员签订统一格式的劳动合同,并需到工程所在地的分包、劳务市场办理劳动合同备案和综合保险手续。
4、工程施工总包企业使用的劳务人员因故离开,需及时到分包劳务市场办理综合保险注销手续。
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有什么注意事项
1、签订合同时应当审查施工合同主体
2、注意约定合理的付款方式
3、工期和工期调整的约定技巧
4、签订建设施工合同时应注意的其他问题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2
总则:认真贯彻执行总公司的“科学管理,精心施工;积极进取,顾客至上。”的十六字质量方针。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各项技术质量管理制度和施工规范。按操作规程,精心组织,精心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从开工到竣工对工程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一、施工过程控制
1、必须实行专业检查和班组自查相结合的办法.坚持施工班组自检、互检、工序交接检的“三检制”。施工班组自检合格后报请专业工长。由专业工长会同下道工序专业工长,施工班组进行互检及工序交接检。互检及工序交接检必须有书面的记录并签字齐全。交接检完成后由专业工长提出书面申请通知项目专职质量员或技术员进行分项质量检查。分项质量检查必须有记录并签字齐全。
2、技术、质量负责人在进行内部分项质量检查,并确认合格后,方可向建设单位报验。
3、坚持施工现场“挂牌制”,质量责任具体落实到施工人员,对经检验确定不合格的,对施工人员应有处理措施。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的`应进行返工。
4、坚持“样板制”,装饰工程施工前,先做样板。样板经质量处、项目部验收后,再请建设、监理单位签字认可,最后项目部方可组织大面积施工。
二、施工验收制度
1、分部分项验收:分部分项验收由技术负责人或专职质量员负责,各专业工长负责专业之间的互检和交接检工作。
2、孔桩验收:对内提前一天通知工程管理部、公司质量部门进行预验,对外项目上提前一至两天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由建设单位负责邀请地质勘探部门、设计院、质量监督人员参与孔桩验收。
3、基础工程验收:基础工程施工完毕,回填土之前,应进行基础验收。验收前项目部应将工程资料整理齐全,并经工程管理部预检,预检合格基础上,提前两天报于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门。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门在对资料和基础工程检查合格后,方可报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组织基础验收。
4、主体结构验收:准备工作完成报集团公司技术质量处检查。检查合格后,报请建设、监理单位组织验收。
5、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后,项目部自检合格,根据《最终检验和试验控制工作程序》要求,填写《单位工程内部验收记录》,连同工程竣工资料报技术质量处。由总工室、技术质量处负责工程的最终验收,项目部配合。
三、质量例会制度
在现场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必须定期召集现场各个班组和管理人员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会议内容要由项目部负责人起草,并由项目部人员商定。工地例会要包括以下内容:
1、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目标及落实措施;
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5、其他有关事宜。
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以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项问题。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3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第一章:质量例会制度
项目部应建立质量例会制度,固定每周召开一次质量例会,即每周规定时间为质量例会日。
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由专职质量检查员负责记录,参加人员各有专业工长(施工员)、各种班组长以及班组的主要股骨干等人员参加的会议。
召开质量例会的主要内容是:针对现阶段存在的质量问题和通病进行分析,并制定改正措施和防范措施。
例会要求每人均要发言,并做到畅所欲言,以采集众人的智慧和才学。会议形式应力求活泼、和谐,不要拘于一格,可召开成座谈会、分析会、研讨会和碰头会等形式进行。现场质量例会应以一种制度固定下来,不管问题多少、是否闲忙,均应按期按时召开,并将会议成果整理打印出来。无故不参加者应进行处分和制裁。
第二章:技术交底制度
单位工程项目部执行技术交底制度,针对各个不同专业工种、不同分项工程实行三级技术交底制度。
1、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研究熟透设计图纸意图,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向各专业工种(施工员)进行技术交底。并交底重点着重于工程技术上高、深、难、新的施工技术以及操作要求和特别应该注意的事项。
2、专业工种(施工员)经过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交底后,应进行消化并能掌握设计意图和技术要点后,再向承担分项施工的专业班组长进行图纸交底,五笔是接受交底人能够理解和掌握该分项工程的技术和质量要求以及质量验收标准等。
3、各专业班组长经过专业工长(施工员)的设计图纸交底后,应进行消化并掌握设计意图和技术要领,以及质量验收标准等,然后,由班组长向全体班组成员再作详尽的交底,务必使组员都能掌握技术操作要求和质量验收标准等。
第三章:三检及交底接检制度
在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班组要对所担负的分项工程(产品)质量负完全责任。工地严格实行班组自检、专业工长(施工员)复检和专职质检
员检查的三个制度,以及实行上、下道工序交接班检查制。
1、班组长应组织班组工人严格按图纸施工,按操作规程和技术交底操作;严格按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进行施工。
2、经常对班组工人进行“质量第一”、“精心施工”的教育,牢固树立为下道工序着想的思想,严格把好每一道工序的操作质量关。
3、全面负责班组质量自检和工序交接检工作,发挥兼职质检员的作用,虚心接受施工员和质检员的检查、监督;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主动返工重做,直至符合质量标准。
4、参加项目经理(施工员)组织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评定。
5、认真把好实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量关,对进场不合格的要拒绝使用,并及时汇报项目经理(施工员)。
6、经常督促班组工人,严格掌握各种材料配合比,不得套用、乱用配合比或随意改变比例操作,确保工程质量。
7、对出现质量问题或事故应本着实事求是精神向施工员反映,不得隐瞒。
8、在施工操作中,不断总结创“优良”工程(产品)的经验,不断提高自身技术素质,帮助班组工人提高操作水平。员工在班组长领导下,担负每一道工序操作质量的责任,特要求员工做到:
9、努力学习操作技术,做到“二懂三会”,即懂操作规程、懂质量便准;会看图纸、会施工操作、会检测方法;坚持按图纸、按技术交底施工,按质量标准操作。
10、做好个人质量自检和班组内质量互检工作,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产品)坚决返工重做,直到符合标准。
11、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严格把好工程质量关,切实做到”三不“,即不合格材料不用,不合格工序不交接,不合格的分项工程(产品)不交工。
12、虚心接受施工员、专职质检员和班组质检员的检查和指导,努力提高操作水平,为确保工程(产品)质量严格把关。
第四章:质量挂牌制度
工地对各分项工程(检验批)的质量实行挂牌制度,全面执行“谁施工,谁负责质量”的管理制度。各工种班组根据各自的作业区域(施工段)进行挂牌,实行质量明示、质量对比的制度,促进办组织间的劳动质量竞赛,以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最快速度的挖掘员工的质量潜力。
主体部分不的各项分工程质量挂牌分解落实到每个人,比如,那根柱子是由那个师傅制作安装的,就挂上他的名字牌子,挂牌时间直至柱子被粉刷掉。像每根柱子浇筑混凝土、每一堵砖墙砌筑、每一面墙壁粉刷都要分解落实到每个班组和个人去。
另外,各分项(检验批)相关隐蔽工程因其停留时间较短,很快就会被隐蔽了,所以对于一些隐蔽工程暂时不实行挂牌制。
对各班组的劳动成果,应及时进行统计和评比。严格实行“优良高价、合格评价”的奖惩制度和执行“班组工人末位淘汰制”。质量不合格而引起返工重做的均要赔偿工地的材料损失费和工期延误费。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施工现场现场火灾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我公司从事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包括外来施工队伍及人员)。
第二章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合同中应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和分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分承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负责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配备或者指定防火工作人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及工程合同,做好以下各项工作做。
(一)施工现场实行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施工单位的一名行政领导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根据需要明确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分管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二)根据建筑工程的规模和火灾危险性,配备专职和兼职消防人员,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组织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方案及处置措施,研究和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四)根据建筑工程规模和火灾危险性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动用明火、危险物品管理、电器使用和消防器材管理等各项制度。施工现场必须按照动用明火的范围、时间和危险程度建立相应的审批制度,并严格履行明火动用的审批手续。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特点设置以下消防安全标志或图示:
(一)消防设施标志。如:在消防设施、器材附近适当位置,用文字或图例标明名称和使用操作方法;
(二)提示性标志。如:在显著位置设置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按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
(三)警示性标志。如:在危险场所或重点部位设置禁止标志。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二)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三)检查施工现场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掌握情况;
(四)检查施工现场动火作业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作业;是否办理动火许可证;是否已经对用火地点周围的易燃、可燃物进行了清除,并配备了灭火器具;
(五)对施工单位制订的消防安全方案和整改措施进行审查;
(六)对施工现场存在的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终止合同或停工整改:
(一)建设工程未按规定进行消防审核同意,擅自施工的;
(二)施工现场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三)施工单位没有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没有及时整改的;
(四)施工单位没有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或随机抽查员工回答准确率低于80%的。
第九条电工、电焊工、气焊工、危险品仓库保管员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包括消防等内容的安全培训,获得相应的资格证方可上岗。
第十条施工现场发生火情时,应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并迅速组织力量疏散人员,扑救火灾。
火灾确认后,应立即上报安全部门。
火灾扑灭后,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的有关情况。
第三章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的平面布局应以在建工程为中心,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材料堆放区、仓库区及临时生活办公区、废品集中站等区域,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锅炉房、厨房及其它固定用火作业区应设置在在建工程可燃材料堆场或仓库25m之外。
(二)氧气、乙炔气瓶、油漆稀料等危险品仓库应设置在施工区、生活办公区25m之外。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设消防车通道,宽度不得小于3.5m,保证临时消防车能停靠施救。
第十三条建筑物高度超过24m时,必须落实临时消防水源,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当消防水源不能满足
灭火需要时,应增设临时消防水箱。
第十四条施工人员宿舍不得设置在建设工程内,禁止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设,宿舍内禁止使用功率大于200w的电器设备(包括取暖设备、电加热设备),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宿舍区要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动力线与照明线必须分开设置,并分别选择相应功率的保险装置,严禁乱接乱拉电气线路。施工现场必须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
第十六条作业人员动用明火前,应消除明火点周围的可燃物,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并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
第十七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禁止动用明火作业:
(一)现场操作工没有操作证;
(二)在动火审批的范围内未履行审批手续;
(三)操作工不了解动用明火作业现场周围情况;
(四)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冷却、隔音、隔热的部位,在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
(五)作业现场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未做彻底清理或未采取有效安全的`措施;
(六)作业现场有可燃气体、易燃液体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
(七)交叉施工作业中,动用明火对其他施工设备和人
员安全构成威胁;
(八)散落的火星对毗连或邻近建(构)筑物安全构成威胁;
(九)按有关规定必须禁止动用明火。
第十八条电气焊、切割的弧火花点必须距氧气瓶、乙炔瓶、油类等危险物品及木料等其它可燃材料10m之外,距易爆物品20m之外。焊割点周围和下方应落实防火措施,并应指定专人现场监护。
第十九条工程施工中使用带有挥发性的易燃材料时,施工现场应良好的通风条件,周围禁止明火。如施工现场自然通风条件不良的,应安装通风设施后方能施工。
第二十条施工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放置在显眼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同时设立醒目标志。
第二十一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内禁止随处吸烟、流动吸烟。危险品仓库、可燃材料堆场、废品集中站及施工作业区等处应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
第二十二条使用易燃、易爆、可燃气体或液体数量较多的施工现场,应选择安全合适的地点建造临时危险物品仓库;使用量较少的,应设临时存放点,并设专人保管。仓库保管员应按当天用量发往施工现场,并做好登记。
油漆、稀料等危险物品临时存放点应设置在施工作业区以外安全合适的地点,临时存放点与其他部位之间应设有效的防火分隔,并设置明显的标记和禁止明火标志。临时存放点内危险物品的存放量不应超过100kg,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对施工中产生的刨花、木屑以及油毡、木料等易燃、可燃材料应当天清理,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施工剩余的油漆、稀料应集中临时存放,统一处理。
第四章消防安全保障金
第二十四条在我公司所有从事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向我公司安全部上缴消防安全保障金。
第二十五条消防安全保障金的提取标准为:工程项目造价在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上缴消防安全保障金5千元至1万元;工程项目造价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上缴消防安全保障金1万元至5万元;工程项目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上缴消防安全保障金5万元至10万元。工程竣工经检查验收合格后退还全额消防安全保障金。
第二十六条对于施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不合格仍违章建设施工的,安全部将扣除消防安全保障金并另对建设单位进行同等资金的处罚。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5
安全设施禁止乱动和拆除,违者处以50—500元罚款,并赔偿所有损失。 10.团结工友,关心他人,严禁打架、斗殴。否则见一起打架、斗殴事件罚班组20xx元;造成伤害他人的责任有班组长和当事责任人承担,并与肇事者解除合同,将其开除出施工队伍,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11.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机具、不听整改指令的,处以50-100元的罚款。违章操作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其班组和本人负全部责任。
12.职工安全罚款次数和金额累计最多的.班组,班组长将受到管理不力处罚,罚款为500—10000元。
13.班组长上班前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每月发放工资要对班前记录检查后签发。
14.检查人员对违章人员的违章行为,采取现场拍照取证,按项目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开具罚款通知单,交财务科实施,在当月施工队进度款或劳务费中扣除。
15.对在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中,遵章守法表现突出,且没有被处罚过或是被处罚次数和金额较少的班组和个人,在工程竣工结算时项目部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工程质量管理奖罚条例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企业以质量取胜”。为了搞好工程质量,使工程顺利完工,特制定以下管理处罚条例。
一.工程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应向班组进行安全技术、质量交底。未经交底致使班组盲目施工,并造成返工的,将追究有关人的责任;班组长接到交底,应及时按交底内容向每位职工进行岗前教育,并做好记录。
二.每位职工操作必须严肃认真,细致负责,严格按广东省质量验收规范操作,每天由工程质量员、施工员进行检测验收,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现象按以下条例进行罚款。
1.砼浇捣需指定专人浇捣,出现蜂窝麻面和漏振现象,每出现一处处以10-500元罚款,严重造成返工者,浪费材料由班组或个人承担,每层不出现蜂窝麻面和漏振现象奖励10-500元。
2.有炸模现象由木工班负责凿平,每出现一处罚款20-500元,炸模严重而造成砼浪费,浪费的材料由班组支付人工费和材料费,截面尺寸不符合标准罚款5元/处。
3.钢筋取料加工出现尺寸不符合而造成材料浪费罚款200元;钢筋保护层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5元,绑扎接头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5元,绑扎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15元,焊接接头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15元,弯起点偏移要求每处罚款5元,网眼尺寸箍筋大小、间距不合要求罚款每处10元。
4.砌砖工程出现同缝、瞎缝现象每处罚款5元,漏放拉接筋罚每处5元,留槎方法及部位不符合要求每米5元,墙面砂灰光洁,砌砖湿度达规范指标。落地灰清扫不干净,否则见一例罚20元,量大加罚。 5.抹灰工程垂直度、平整度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罚款5元/处,楼地面找平层平整不符合要求5元/处,空鼓10元/处,阴阳角要垂直,踢脚线平直,砂浆当天要用完,返工材料及人工损失自负。
6.每天检查合格率应达到90%以上,达不到90%者,对班组长进行处罚。
7.各班组粉刷,砌筑用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严禁隔夜拌和使用,如发现一次罚100元。
三.质量员要求返工重做的项目,班组必须返工。造成材料、人工浪费和工期延误,一切费用由班组或个人承担。
四.罚款处理由质量员现场拍照取证开具罚单,交财务科实施,从班组当月进度款或劳务费中扣除。
五.对在项目各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全过程中,质量被评定的优良的班组和表现突出的个人,在工程竣工结算时项目部将给予一定的工程质量专项奖励。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6
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一、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3)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4)制定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使用与储存的防火、灭火制度和措施;
(5)按照有关规定配置消防器材;
(6)建立并落实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的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7)建立消防档案。
二、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组织
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各级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任务,是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重要前提。
(1)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领导工作。
(2)成立消防安全保卫组(部),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成立义务消防队,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器材维护和初期火灾扑救工作。
(4)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同时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干部、消防主管),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6、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7、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8、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9、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0、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1、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2、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13、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4、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四、工地防火检查制度
1、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2、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时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罚款50元。
4、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积不能及时清运的,处以罚款50元,木工间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10元。
5、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五、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3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六、临时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
2、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
3、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新。
七、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根据消防监督机构的安排,组织施工人员参加专业的消防教育和培训,保证重点工种执证上岗制度的落实;
2、每年组织义务消防队学习、训练三天,平时由专职防火员参与各二级单位对其下属部门、科室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4、新职工上岗前配合人事部门使用单位对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5、每年组织1-2次特殊工种、重点工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6、通过各种宣传工作和手段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
7、为了保证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成立了一支义务消防队。为更好地发挥义务消防队的预警预报能力,提高业务素质,成为一支训练有素、机动灵活、适应工地错综复杂的消防环境需要的队伍。
(1)、义务消防队每月组织一次活动,可采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如消防知识讲座、经验交流会、参观观摩会、观看录像等。
(2)、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由消防领导小组或义务消防队队长负责安排,通过活动使队员们深刻地认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针对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工程进度明确防火重点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识,提高危险因素分析能力和扑救方法。
(3)、及时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联系,搞好消防联防工作。有计划地到当地消防部门参与联谊活动,观察消防队员消防演习。
(4)、定期举办义务消防队员消防操作技能训练,做到“防消结合”。
(5)、根据工程进展实际情况实际情况,适时举办一些消防培训活动。
八、特殊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种警告牌、操作堆积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按规定应配置一定数量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6、动火作业前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7、严格执行奖惩制度,遵守消防规章制度,对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除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材料仓库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由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对进入仓库的易燃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设好警示牌和灭火器。
3、经常注意季节性变化情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380C以上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低于,电线敷设规范,夜间要按时熄灯。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6、严格检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检查工作。
十、木工间防火管理制度
1、木工间由木工组长负责防火工作,对本组作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和灭火技术。
2、使用机械必须严格检查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随机开关,破损电线及时更换。
3、木工间严禁烟火,如发现作业人员抽烟或作业场内有烟蒂按规定罚款处理,每天做好落手清工作。
4、木工间内的灭火器,经常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按国标设置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6、木工间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一、电焊作业防火管理制度
1、电焊作业防火安全工作由组长全面负责,对本组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火观念和灭火技术水平。
2、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做好审批工作,操作时,应带好“两证”(特种工种操作证、动火审批许可证),并配备好灭火器,落实动火监护人,焊割作业应严格遵守“电焊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3、作业场内严禁烟火,违章按规定罚款处理。
4、灭火器挂设必须符合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各种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必须悬挂醒目、齐全。
6、开展经常性防火自我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十二、职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职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长负责,室员共同配合。
2、宿舍内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
3、宿舍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扇不得放在床内吹风。
5、职工宿舍每50m2设置一只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器,定期检查期使用可靠性,按时补换药物。
6、防火工作负责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经常巡视生活区域及宿舍,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消除隐患。
十三、食堂间防火管理制度
1、炊事人员在作业时严禁吸烟,使用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食堂间内特别是灶间灭火器必须齐全、有效,各种防火警告牌挂设完整、醒目。
3、做好经常性防火检查工作。
4、灶间严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员如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四、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遵守《消防法》、《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认真贯彻执行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
2、施工场地布置、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3、各种警告牌、操作规程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必须绘制消防平面布置图,明确消防通道,消防器材的位置。
4、生产区、生活区、材料存放区、加工区等位置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5、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动火施工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6、组织全员防火消防知识学习,使全员达到“三懂三会”,即:懂得防火知识,会报火警;懂得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会使用灭火器材;懂得灭火知识,会扑救初起火灾。
7、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防护隔离措施。
十五、灭火应急预案演练制度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应配合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二)、单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三)、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四)、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填写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记录应当记明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以及人员等。
(五)、单位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任何单位、人员都应当无偿为报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
单位应当为公安消防机构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和条件。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十六、奖励与惩罚
1、奖励方法:
1)关心消防工作,积极投入消防工作,成绩显着的。
2)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表现突出。
3)及时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4)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5)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着贡献的。
7)对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进事迹的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2、惩罚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施工人员不按防火制度规定进行施工。
2)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3)值班人员撤离职守或失职的。
4)不按规定添置消防器材、设备的责任人。
5)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7
一、人员配置
项目部必须配备专、兼职设备管理人员。合同金额超过1亿元的项目部必须配备专职设备管理人员。合同金额超过3亿元的项目部必须成立设备管理机构。对于大型设备直接影响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的项目,设立项目设备副经理。
租赁公司必须设置安全总监并配备专职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设备安装拆卸等关键工序的过程控制。
设备租赁公司、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甲方指定分包、应根据设备的数量、特点,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单位施工范围内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项目部设备安全管理体系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要按照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要求取得相应的资格人员作业。所有作业人员要做到持证上岗。大型设备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及交接班制度。
二、管理机构及岗位职责
1、项目机械管理部室及人员
1.1项目经理对项目部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负总责,是项目部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1.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以及各项管理办法,负责制定项目部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1.3负责本部室生产活动的危害因素辨识,并传递至项目施工技术部。参加项目危害因素评价和控制措施的制定。
1.4负责组织项目部施工现场所有施工机械设备使用前的验收、监督检查、日常保养及维修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机械安全操作规定,做到定机、定人管理。
1.5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无操作证严禁操作机械。作业前要进行分专业、分工种的培训、教育、考试,考试合格后。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上岗作业。
1.6负责设备操作人员证件的审核及施工方案论证编制上报工作,实施完毕后进行验收。在施工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安全防护。
1.7对施工现场的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等大型设备安拆过程及起重吊装作业进行旁站式监督,及时检查和纠正违章。
1.8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边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机械设备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实现本质安全。
1.9定期进行机械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落实。做好维修保养、交接班记录等管理工作。经常教育和检查操作人员遵章守纪情况,参与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施工机械设备操作人员
2.1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发给机械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无操作证严禁操作机械。作业前要进行分专业、分工种的培训、教育、考试,考试合格后。由设备管理人员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上岗作业。
2.2设备操作人员使用机械必须实行“两定三包”制度(即定人、定机,包使用、包保管、包保养),操作人员要相对稳定。
2.3机械操作人员要做到三懂(懂构造、懂原理、懂性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要正确地使用机械,按规定进行保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4凡使用机械均应有专人负责保管,多人操作的大型机械应实行司机长负责制,小型机械可设专人兼管数台。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确保机械正常运行。严禁野蛮使用和“带病作业”。
2.5交接班制度是保证机械正常运转的基本制度,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由值班司机执行,多人操作的单机或机组除执行岗位交接外,值班人或机长应进行全面交接并填写机械运转记录和交班记录。
2.6一班作业的机械虽然不进行交接,亦应做好机械的清洁养护和整备工作,填写运转记录。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8
为维护本工程现场交通秩序,加强所有车辆停放管理,营造工程施工的和谐氛围,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停放车辆必须服从项目部的管理要求:
1、凡项目部自备车辆和各施工现场临时外雇劳务车辆,必须持有项目办公室统一发放的内部车辆通行证按规定停放其院内;停放车辆按照泊车位对号入座停放,且车头朝里;
2、现场所有车辆都要按现场限速标志行驶,时速控制在5公里/小时以内,做到礼让三先,安全行驶,严禁超速,严禁有安全隐患的'车辆行驶。
3、严禁非施工机动车辆、自行车、摩托车驶入现场施工作业区,按项目部规定、定点停放。
4、严禁违章拉人,超载超速。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驶,开英雄车、开带病车。
5、所有进入车辆必须靠右行驶,不得随意乱停,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进出路口;
6、外来车辆进入时,门卫须登记车辆牌号、进入时间、车辆型号,以备查阅;
7、非公司和项目员工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院内停放,若需要进入项目办事、货运等,有门卫指引并停放;
8、停车后驾驶者必须锁好车门窗,调好防盗系统到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必须随身携带,如有车辆、物品、财物丢失或损坏项目概不负责。
9、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执行;
违反上述任何规定,项目部管理人员有权当场制止,未造成后果者,对当事人批评教育,并作出相应经济处罚。对造成后果的,依照当地交通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9
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条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如发现不戴安全帽上班者罚款100元/人次,不扣帽带100元/人次,班组长管理人员加倍罚款。
2、施工中上下乱抛掷材料或工具者,罚违章人100元/次。
3、不懂电器设备而玩弄者,使用电炉,乱接乱挂电线出现事故,责任自负,并罚款100-200元。
4、酒后作业罚款按有关条款处理。
5、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操作者罚款100元/次。
6、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者,处以每处100元罚款。
7、一旦发现对坐在脚手架护栏上休息和脚手架上睡觉者罚款100元/次。
8、未经项目负责人的同意,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违者罚款100元/次。
9、木工棚,仓库等禁烟场所内吸烟处以罚款200元/人次。
10、在施工现场设置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及安全设施禁止乱动和拆除,违者处以100-300元罚款,并赔偿所有损失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行
施工现场落手清工作制度
现场落手清工作是搞好项目现场场容场貌的基础,也是安全生产,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的有效措施,为节约原材料,充分利用材料,特制定以下制度。
1、施工现场必须做到边施工边清理落地灰、钢筋、砖块、木料、扣件等及时清理回收利用,清理出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倒在指定地点。
2、楼层、道路、建筑物四周要求做到无散落的砼、砂浆、碎砖等杂物。
3、落手清工作最根本的要求是“工完料尽场地清”。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行
场容场貌管理制度
为了工地每个职工的身体健康,创造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本项目部
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一经发现一律罚款100元。
2、各工种材料,质量及半成品,构件应整齐堆放,搬运到指定地点,不服从管理,乱堆乱放者,罚工种负责人每次100-300元。
3、每个职必爱护公物,保护建筑成品,不浪费建筑材料。
4、泥工落地灰,扣件模板钢管、钢筋工成品钢筋等,随清、随收、做到建筑物内外清洁。
5、由项目部每月六次组织有关人员对场容场貌,卫生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三定”整改。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行
施工现场用电检查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电气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电气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措施,若无有效安全技术措施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
2、必须经常对现场的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现场使
用各种线路老化、破皮、漏电现象及时更换,并做好书面记录。
3、发现私拉电线,违章用电及时制止,切断。违者罚款200元。
4、夜间施工必须电工,机修班派员值班,及时安排施工作业区域的照明用电。
5、各职工严禁在使用的.电线上随意挂晒衣服,违者每次罚款100——200元,造成后果者,一切责任自负。
6、为确保安全,严禁在使用电线中段或灯头上挂钩用电,违者每次罚款100——200元
现场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如仓库、食堂、工棚等易燃区域,必须设置消防器材、机具,不得随便借做他用。并按规范设置灭火器。
2、灭火机等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保证性能完好,药剂应定期更换(半年一次),消防器材设置处不得堆放其它材料,保证道路畅通,并定人定时检查保管。
3、木工棚、木料仓库易燃物品储存处(油漆间、危险仓库等)严禁吸烟,并悬挂二块“严禁烟火”或“危险”字样的明显广告牌。
4、工地必须有防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组织。
5、对全体职工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防火知识教育,使全体职工了解并懂得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的重要性。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必须经过审批,不得任意在任何地方动用明火,并要定人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场容场貌:
1、场内施工道路必须平整、畅通,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2、为生产所设的坑、池等,应该有围栏或盖板。
1、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废料的堆放,应该不妨碍通行和装
御时的便利和安全。
4、施工场所应该保持清洁,排水沟要定期疏通,垃圾应该收集集中并定期清除。
1、电网内外都应有防护网和明显标志。
2、工作场所应备有急救箱。
3、在高温条件下施工应发放盐汽水等清凉饮料。
二、机械设备:
1、专动带、明齿轮、砂轮等接近于地面的联带、转轴、皮带轮等危险部分都要设防护装置。
2、机器的转动磨擦部分可设置自动加油装置。
3、起重机应标明起重吨位,并且要有信号装置,卷扬机应有限制器、引程限位器、缓冲器。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0
一、技术交底制度
项目经理部在施工中应严格进行技术交底制度,对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每道工序的施工都应进行层层的技术交底。
交底程序:在工程施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工长、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由分管施工工长对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每个施工部位施工前班长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交底时做好文字记录。对重要的分项工程及施工工序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工长组织进行技术交底。
二、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验证和验收制度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因此在施工中应严格要求,把好进场时的验证和进场复检关。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在进场前应对供货方提供的质检资料、产品合格证、样品进行验证,必要时可取样试验,合格后方可进场。
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后,按照相关规范标准进行复验,合格后应按材料的特性及要求分别进行存储,并做好标识。不合格者不得在工程中使用,也不得在现场堆放,必须立即清运出场。
三、施工工序的“三检”制度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坚持自检、互检、专职检验制度,并做好记录,作业班组在自检的基础上进行班组之间的互检,工序交接时要由质量员、工长、班组长共同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四、质量否决制度
在施工过程中不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坚决推倒重新施工,不合格的施工工序不准转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并及时进行返工直至合格。坚决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度。在施工中还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坚持:
(1)严格坚持施工中高标准、严要求,不合格必须返工重来,决不迁就。
(2)严格坚持按施工规范、规程操作,克服管理和操作上的随意性。
(3)严格坚持总体质量控制和细部处理完善,保证成品良好的观感效果。
(4)严格坚持质量通病的预防,保证一次完成。
(5)严格防止交叉污染,注重成品保护,按规范规程要求,分别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和交工工程进行技术复核及检查验收,切实做好质量检验评定记录。
五、严格执行技术复核制度
(1)项目技术负责人要对施工中采用的技术文件、技术资料等进行复核,准确无误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2)重要工序的施工应进行技术复核,柱基等隐蔽验收工程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工程的测量放线应由专职测量员进行放测后再由工长、质量员进行复核,经复核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控制。
(3)重要部位隐蔽工程应先由项目质量管理小组自检后,再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质监站等检查合格并签字认可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六、施工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项目的施工技术人员必须通过业务考评并取得上岗证。
(2)班组施工操作人员应取得相应技术等级,并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七、进行多层次的质量检查制度
(1)项目质检组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跟踪检验和验收,对不合格产品坚决推倒重来。
(2)公司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对工程质量进行复核,并解决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公司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对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屋面工程等进行检查复核,对工程质量进行确认
八、推行样板间、样板层制度(样板开路制度)
为确保工程质量一次性达到合格标准,在土建、装饰、装修、安装等工程施工前先进行样板间、样板层、样板施工段等的施工,并请设计、建设、监理单位共同进行评定。样板确定后,在大面积施工中应按样板中确定的工艺、施工程序、质量标准组织施工,并按样板的质量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1
(一)、材料验收与入库制度
工地所需的材料经采购员采购回场后,应进行材料的验收。
(1)、材料保管员兼作材料验收员,材料验收时应以收到的《材料清单》所列材料名称、数量进行验收入库,并对入库的材料的质量进行检查,验收数量超过申请数量者以退回多余数量为原则,但必要时经领导核定审批核准后可以追加采购手续入库。
(2)、材料的验收入库应当在材料进场时当场进行,并开具《入库单》,在材料的入库单上应详细的填写入库材料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品牌/入库时间/经手人等信息。且应在入库单上注明采购单号码,以便领导复核,如因数量品质、规格有不符之处应采用暂时入库形式,开具材料暂时入库白条,待完全符合或补齐时再行开具材料入库单,同时收回入库白条,不得先开具材料入库单后补货。
(3)、所有材料入库,必须严格验收,在保证其质量合格的基础上实测数量,根据不同材料物件的特性,采取点数、丈量、过磅、量方等方法进行数量的验收,禁止估约。
(4)、对大宗材料、高档材料、特殊材料等要及时索要“三证”(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出厂检测报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须加盖红章。对不合格材料的退货也应在入库单中用红笔进行标注,并详细的填写退货的数目、日期及原因。
(5)、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交于财务,以便于核查材料入库时数量和购买时数量有无差议。一联交于采购人员,并和材料的发票一起作为材料款的报销凭证。最后一联应由仓库保管人员留档备查。
(6)、因材料数量较大或因包装关系,一时无法将应验收的材料验收的,可以先将包装的个数、重量或数量,包装情形等作预备验收,待后认真清理后再行正式验收,必要时在出库中再行对照后验收。
(7)、材料入库后,各级主管领导或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对入库材料进行复验,如发现与入库情况不符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员赔偿。
(8)、对于不能入库的材料如周转架料、钢材、木材、砂、石、砌块、土建用的装饰材料等物资材料的.进场验收必须由仓管员和使用该材料的施工班组指定人员二方共同参与点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每批供货完成后据据送货单一次性直接由工长开出限额领料单拨料给施工班组。
(二)、材料使用与出库制度[page]
任何材料的使用都必须进行材料的领用手续,材料管理员不得在无领料手续情况下发放材料(特殊情况领取少量材料除外,但过后必须补办相关手续)。[page]
(1)、材料的发放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2)、相应工程所需的材料由现场施工员、班组长负责领取。材料领取执行限额领料制度,施工员应按工程进度配合材料管理员做好分部分项工程材料使用统计。分项工程实际使用数量超过预算量应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
(3)、领料人与保管员办理领料手续为:领料人根据当日工程所需要的材料向保管员申请领料,保管员开具相应材料出库单,双方在出库单上签字。
(4)、出库单一式三联:存根、财务(大项目应设置项目部财务科)、领料人各一联。
(5)、保管员需做好材料台帐,日清月结,做到帐物相符,时刻掌握库存情况;认真核对各项工程之材料用量,并就当前库存情况及时提供各种材料数量的补给信息,以便迅速采购补充,不影响工程进度。如因材料的突然缺乏而影响工程进度的,扣发材料保管员及施工员每天一百元工资。
(三)、材料归还与退库制度
(1)、在工程完工70%左右时应严格控制材料的购进与发放,并及时的统计出仓库库存材料的状况以及还须购进材料的名单和数目,以避免过多的剩余材料,造成浪费并占用项目资金。
(2)、在工程项目结束时应对施工现场的材料进行盘点,并督促施工队伍及时的办理退库手续。避免个别人员在施工结束时浑水摸鱼,从而防止材料在工程结束时的流失。
(3)、材料在办理退库时应填写材料退库单,详细列出所剩余材料的名称及数目。清点完毕后同材料人员办理材料的交接手续,存入公司仓库。从而使公司仓库的材料做到一目了然,以便于库存材料在工程保修期和下次施工中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
(四)、材料使用限额领料制度[page]
(1)、由负责施工的工长或施工员,根据施工预算和材料消耗定额或技术部门提供的配合比、翻样单,签发施工任务单和限额领料单,限额领料单上必须详细注明使用部位、数量,并于开始用料24小时前将两单送项目材料组,项目材料组凭单发料。
(2)、没有限额领料单,材料员有权停止发料,直至手续齐全,由此影响施工生产,责任由施工员负责。
(3)、班组用料超过限额量时,材料员有权停止发料,并通知施工员核查原因,属工程量增加的,增补工程量及限额领料数量,属操作浪费的,一次性从班组工程款中扣除,赔偿手续办好后再补发材料。
(4)、限额领料单随同施工任务书当月同时结算,结算时应与班组办理余料退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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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班组使用材料节超奖罚,具体实施办法按项目部与班组签订的劳务合同执行。
(6)、周转料具的使用,尽量按工作量的大小将周转料具承包给施工队,以防止周转料具的丢失、掩埋、乱割乱锯,应本着长料长用、短料短用的原则,不得将整料随意锯短锯小,凡发现未经项目经理或施工员同意将木料、木枋锯短锯小者,按材料价值2倍进行赔偿。
(五)材料保管与盘点
(1)储存材料仓库要统一规划、划线定位、统一分类编号。必须做到:物资堆码要合理、牢固、定量、整齐、节约和方便。五五摆放,用五或五的倍数的堆码方法。按照不同形状、体积、重要程度,大的五五成方,矮的五五成堆,小的五五成包(捆),带眼的五五成串,堆成各式各样的垛形。达到横看成行,竖看成线,左右对齐,方方定量,过目成数,整齐美观的五五要求。材料保管中丢失的,由材料保管员负责赔偿。
(2)对材料仓库必须及时检查,有否渗漏,特别是易受潮物品,更要及时检查,掌握保质期时间。易燃易爆仓库,必须严禁烟火,确保安全。
(3)做到日清、月结、季盘点,年终清仓。材料盘点要求做到“三清”即质量清、数量清、账卡清;“三有”即盈亏有原因、事故损失有报告、调整帐卡有根据;“四对口”即帐、卡、物、资金对口。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2
1、为更好地搞好械设备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力,控制由于机械设备故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各分公司、项目部要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2、分公司、项目部机械设备管理人员须根据工程需要,填写工程设备、应急救援设备请购申请和采购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采购部门统一采购。
3、杜绝使用国家、行业和地方明文规定的淘汰的施工生产设备,采购到项目部的机械设备或应急救援设备入库前,必须经分公司或项目部设备管理部门和有关人员对申请表一一进行核对,对规格、品种、型号、数量、合格证、许可证、生产厂家、随机配件、工具、说明书等进行检查,对质量进行确认合格后方可入库。进库设备按仓库保管制度进行存放,不合格的机械设备、物资不得入库。
4、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应根据特殊需要和使用,存放于非常醒目和方便使用的位置,并告知相关人员。
5、大型机械的安装、拆卸必须先编制施工方案审批后方可进行。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不懂机械设备的人员严禁进行装、拆作业。
6、大型机械安装后必须经检测部门进行验收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施工电梯的防附装置必须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大型机械设备的限位、保险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7、双笼电梯卸料平台的两侧边必须封闭严实规范,安全门要规范化、定型化;通讯联络装置规范。
8、所有大型机械设备的装拆工、塔吊司机、挂钩指挥、电梯司机都必须经过专业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9、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精心操作,杜绝违章”,勤检查,勤保养,禁止设备带病运转,并做好机械台班运行记录。
10、施工机械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禁止无证作业。
11、项目部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即时反映及排除,以保证机械设备的使用安全。
12、塔吊、施工电梯必须做好运转记录和维修保养记录,操作中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和酒后操作。塔吊严格禁止斜拉斜吊或超负荷起吊,双笼电梯人、货严禁超越,一经发现,除给予罚款外还奖吊销其操作证。
13、中小型机械进场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中小型机械做到定人、定机,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4、所有机械都必须落实维修保养责任人,定期检查、定期保养;中小型机械必须做到每天清洁保养。
15、分公司、项目部要严格设备租赁管理,对租赁方的资质、资格、近五年的业绩等进行调查和评价,对进场的设备进行评价,同时报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签订租赁合同并投入使用。不具备条件的任何人不得使用。
16、对租赁方要严格按照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一定要达100%。
17、当设备的技术性能落后无改造价值和破损严重无配件来源时,应对设备作报废处理。大、中型机械设备报废由分公司申请报公司材料设备处进行鉴定、公司领导审批后办理报废手续,小型机械设备由项目部报工程处批准后方可报废。
18、特种设备(如锅炉、压力容器等)的采购、使用应进行重点控制,按规定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和备案,定期组织检验检测,对其安装、拆除等环节进行严格控制,特种设备的司机及有关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专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3
企业为了保证生产设备正常安全运行,保持其技术状况完好并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装备素质而编制的一些规定和章程。一般应包括:设备管理体制及机构设置的规定,固定资产设备管理制度,设备前期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改造、更新设备管理制度,进口设备、重点设备管理制度,检修计划设备管理制度,检修技术设备管理制度,设备管理与维修的财务管理制度,设备统计、考核制度,设备事故管理制度,压力容器等特殊设备管理制度,设备的使用、操作、维护和检修规程,润滑设备管理制度规范,备件管理办法等。
一、设备使用、维护规程的制订、修改与执行
设备使用、维护规程是根据设备使用、维护说明书和生产工艺要求制定,用来指导正确操作使用和维护设备的法规。各大公司所属厂矿、公司都必须建立、健全设备使用规程和维护规程。
规程制定与修改的要求
1、厂(矿)首先要按照设备管理制度规定的原则,正确划分设备类型,并按照设备在生产中的地位、结构复杂程度以及使用、维护难度,将设备划分为:重要设备、主要设备、一般设备三个级别,以便于规程的编制和设备的分级管理。
2、凡是安装在用的设备,必须做到台台都有完整的使用、维护规程。
3、对新投产的设备,厂(矿)要负责在设备投产前30天制订出使用、维护规程,并下发执行。
4、当生产准备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时,在改变工艺前10天,生产厂(矿)要根据设备新的使用、维护要求对原有规程进行修改,以保证规程的有效性。
5、岗位在执行规程中,发现规程内容不完善时要逐级及时反映,规程设备管理专业人员应立即到现场核实情况,对规程内容进行增补或修改。
6、新编写或修改后的规程,都要按专业管理承包制的有关规定分别进行审批。
7、对使用多年,内容修改较多的规程,第三年要通过群众与专业管理相结合的方式,由厂(矿)组织重新修订、印发,并同时通知原有规程作废。
8、当设备发生严重缺陷,又不能立即停产修复时,必须制定可靠的`措施和临时性使用、维护规程,由厂(矿)批准执行。缺陷消除后临时规程作废。
设备管理使用、维护规程必须包括的内容:
(一)设备使用规程必须包括的内容:
1、设备技术性能和允许的极限参数,如最大负荷、压力、温度、电压、电流等;
2、设备交接使用的规定,两班或三班连续运转的设备,岗位人员交接班时必须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交接,内容包括:设备运转的异常情况,原有缺陷变化,运行参数的变化,故障及处理情况等;
3、操作设备的步骤,包括操作前的准备工作和操作顺序;
4、紧急情况处理的规定;
5、设备使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非本岗位操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操作本机,任何人不得随意拆掉或放宽安全保护装置等;
6、设备运行中故障的排除。
(二)设备维护规程应包括的内容:
1、设备传动示意图和电气原理图;
2、设备润滑“五定”图表和要求;
3、定时清扫的规定;
4、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各项检查要求,包括路线、部位、内容、标准状况参数、周期(时间)、检查人等;
5、运行中常见故障的排除方法;
6、设备主要易损件的报废标准;
7、安全注意事项。
设备使用、维护规程的贯彻执行
1、新设备投入使用前,要由厂(矿)专业主管领导布置贯彻执行设备使用、维护规程,规程要发放到有关专业、岗位操作人员以及维修巡检人员人手一册,并做到堆积不离岗。
2、生产单位要组织设备操作人员认真学习规程,设备专业人员要向操作人员进行规程内容的讲解和学习辅导。
3、设备操作人员须经厂级组织的规程考试及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4、生产单位每周都要组织班组学习规程,车间领导及设备管理制度人员,每月要对生产班组规程学习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抽查情况纳入考核。
二、设备管理制度内容
设备技术状况的管理
对所有设备按设备的技术状况、维护状况和管理状况分为完好设备和非完好设备,并分别制订具体考核标准。
各单位的生产设备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技术状况指标,即考核设备的综合完好率。专业部门,要分别制订出年、季、月度设备综合完好率指标,并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到岗位。
设备润滑管理
(一)对润滑设备管理制度工作的要求:
1、各单位机动部门设润滑专业员负责设备润滑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厂矿或车间机动科(组)设专职或兼职润滑专业员负责本单位润滑专业技术管理工作;修理车间(工段)设润滑班或润滑工负责设备润滑工作。
2、每台设备都必须制订完善的设备润滑“五定”图表和要求,并认真执行。
3、各厂矿要认真执行设备用油三清洁(油桶、油具、加油点),保证润滑油(脂)的清洁和油路畅通,防止堵塞。
4、对大型、特殊、专用设备用油要坚持定期分析化验制度。
5、润滑专业人员要做好设备润滑新技术推广和油品更新换代工作。
6、认真做到废油的回收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4
施工现场管理机构的设置和现场管理体系
为了实施本工程施工作业,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安全地完成,我公司准备组建现场管理部,组建本项目部进驻工程。并且明确分工,明确责任制,“只能成功,不能失败”。
本着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工的宗旨,现场项目经理部本公司安排具有丰富施工经验的建造师担任本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部各职能部门和人员按其职责承担经营管理施工、技术、物资供应、安全、质量管理,与地方政府及部门的联系工作、汇报情况、处理业务关系,并做出好处理各类事情书面记录,向建设方、向公司汇报,以便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工程完成。
同时还明确了现场项目经理部,各职能人员的主要职责及任务。后方班子必须全力在人力、财力、物力上做好项目经理部配套工作,及时按现场项目经理部提出的要求按时完成各种材料设备的提供,不得随意调动现场项目经理部的各职能人员,确保本项目的完成。
第一节现场管理机构
项目管理机构的配置: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机械管理、文明和安全管理各一名。项目经理为二级建造师。项目部所有人员都有多年的施工经验。
第二节现场管理体系
为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相关工程人员的岗位责任,严把工程质量关,合理处理质量与进度、质量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树立品牌工程意识、确保所有的工程达到优质工程,特制定本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所涉及到的相关人员必要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施工队长为施工队的负责人;工程项目经理为项目的现场负责人;工程部主管为统管所有项目的负责人。
一、施工现场人员管理
1、开工前工程项目经理和技术支持工程师必须向施工队做好施工资料的移交、技术交底工作,施工队长应详细阅读移交的所有资料,了解工程范围、进度、质量等要求,组织调配好自身队伍的施工人员、施工工具,并对施工人员做好技术交底等工作。制定《现场施工资料交接单》,施工队长签收,资料交接人也要签署。资料不全、不符合资料的,施工队长有权拒收;屡次不符合要求,交接延误时,施工队长必须书面向工程部主管报告。
2、开工前施工队长应尽可能根据所得到的资料,及早发现施工图纸、施工文件、施工进度计划中的问题,及时向工程项目经理和技术支持工程师提出,由工程项目经理牵头各相关方沟通、协调,以达成一致,如所协调的内容超出工程项目经理权限的情况,需工程部主管做出协调安排,如不能达成一致,将按原施工图纸、施工文件、施工进度计划执行,所有问题及执行情况形成确认记录。
3、开工前施工队长应有计划的在各施工岗位上配置满足施工要求、满足进度要求的合适数量的施工人员及施工工具,并将施工各阶段、各单项工程所安排的施工人数、单项工程负责人等信息(名单、上岗证、身份证及照片)填表提交给工程项目经理。
4、施工队长每天必须根据项目整体进度计划汇报下一个工作日的施工计划供工程项目经理审批。
5、工程部主管根据工程资料清单,负责对内、对外各相关方的协调、沟通工作,为各施工工地工程项目经理完成工程实施提供后勤保障。检查、监督、各施工项目的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成本情况,监督公司流程的执行情况,审查工程资料的完整性。
6、工程部主管按项目进行《项目实施报告》,每半月一次向总经理书面汇报工程进度分析报告,每月一次书面向总经理、财务主管汇报工程费用支出和需求分析报告。(项目工程进度计划在3周以内的每周汇报一次)
7、现场管理制度由工程项目经理负责落实。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坚守岗位,明确个人职责,检查、落实各项工作的合理性,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计划,严格履行其对整个工程的`监督、控制项目的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成本的责任,履行对各施工相关方协调、沟通的职责。严格执行公司流程,收集、整理工程资料。有权指派施工队长对整个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工作。由于变更造成施工成本的增减,其增加金额在给付施工队工程款中核算。
8、技术支持工程师负责整个工程所涉及的各系统的技术支持工作,并对由现场踏勘结果所产生的技术方案、设备材料配置、施工图纸负责。并负责协助工程项目经理对施工队长进行技术交底。
9、施工队长在各岗位上安排的施工人员、负责人员原则上不得变动。如情况特殊,需要变动,必须事先征得工程项目经理同意。如发现施工队长擅自更换施工人员、单项工程负责人,工程项目经理有权要求相关人员继续到岗,如施工人员、单项工程负责人仍不到岗,由此造成工期的延误、分项工程验收不合格、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等责任后果由施工队长负责,损失金额在给付施工队工程款中扣除。
二、施工现场人员管理
1、施工队长必须指派专人负责设备、材料、仓库管理和安全管理(仓库、安全管理员暂由工程项目经理兼任),其负责人不得变动。如发现施工队长擅自更换设备材料仓库管理员或安全管理员,由此造成得损失由施工队长负责,损失金额在给付施工队工程款中扣除。
2、工程项目经理有权更换不合格的施工、技术人员。同一人无论任何原因受到三次行政警告的,工程项目经理有权要求对其更换,公司内部员工按公司规定处理,施工人员的更换,由施工队长负责在被更换人的岗位处重新安排新的施工人员,新安排的施工人员的劳动技能不得低于被更换的施工人员。施工队长受到五次行政警告的,工程项目经理有权终止施工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施工队长负全部责任。
三、施工现场考勤制度
1、现场考勤制度由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并向工程部主管提交每日考勤。
2、要求的施工时间准时出勤。
3、工程项目经理不得无故不请假离开施工现场,如有事离开施工现场需向工程部主管汇报,否则记行政警告一次。
4、工作人员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工程项目经理请示(施工人员外出执行任务需要通过施工队长向工程项目经理请示),获准后方可外出,否则记行政警告一次。
5、病假需出示区级以上医院的病假证明书。事假要向工程项目经理申请,填写请假条,一天以内工程项目经理批准,两天以内工程部主管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获准假后方可休息,否则记行政警告一次。
6、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不请假未参加加班者,按旷工处理。加班由工程项目经理填写加班申请单。工作人员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自身工作任务,需要加班的,不批加班调休。
7、无故旷工一次记行政警告一次,连续旷工三天者按三次行政警告处理。
四、施工现场例会制度
1、自工程开工之日(以《开工令》为准)起至竣工之日(《竣工报告》为准)止每周五上午在施工组织计划中规定的开工时间举行。
2、每次例会由工程项目经理主持,参加人员有商务助理、各施工队长、仓库管理员。工程项目经理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例会人员范围。
3、为了保证会议质量,解决实际问题,到会人员需提前准备好各自发言内容,不得无故请假;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交头接耳开小会;保持会场肃静。会议主持要言简意赅,目的交待明确,把握好会议气氛和质量,开短会。发言人发言要简明扼要,不得跑题和冗长乏味,保证会议取得实效。
4、施工中发现的问题、需要解决的问题必须提交例会讨论,工程项目经理无权限决定的,报工程部主管批准。例会中已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
5、由项目助理做好详细的会议记录并归档,会议中要总结前期工程的情况、工程进度的偏差情况、设备材料到货及使用情况、发现的问题、需要解决的问题、可能存在或发生的问题,确定解决问题的方法、问题解决时间、解决问题的负责人、遗留问题等。并责成参会人员签字确认。
五、施工现场档案管理制度
1、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资料档案工作。
2、现场工作人员登记造册。施工班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整理归档。
3、做好施工现场每次例会记录、每周例会记录。
4、各相关工作人员做好考勤记录、进出仓库记录、设备材料使用(维修)记录、施工现场会议记录、沟通(电话)内容记录、施工(安装)记录、测试记录、各项监督检查记录等所有施工过程记录及为以后维护提供所需信息、依据的记录,并由工程项目经理提交项目助理归档。
5、项目助理负责督促工程项目经理提交工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版本的工程量签证单、工程任务书、人员安排记录、考勤(处罚)记录、行政警告记录、例会记录、沟通协调的记录(包括电话沟通时解决和未解决的记录)、工程联络单、变更单、设计变更文件、图纸变更文件、施工图纸、进出仓库记录、设备材料使用(维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各工序质量检查记录、单项(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调整的施工进度表、工程进度分析报告、工程费用支出和需求分析报告、内测报告、整改清单、工程质量评比记录、工程质量管理经验交流记录、施工(安装)记录、各阶段(单项)测试报告、工程进度分析报告(含各阶段偏差分析)、施工队评审报告、施工队工程量结算报告、项目风险总结报告的纸制文件和电子文件。
6、工程项目经理负责收集保存到货的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检验报告、货物到货情况记录,以便工程完工后编写竣工资料。
7、项目助理负责各类档案资料分类保管,做好备份,不得遗失。同时建立相关电子文档,便于查阅。
8、借阅档案资料需办理借阅手续。填写工程资料借阅表,并及时归还。
六、施工现场主材、辅材、仓库管理制度
1、原则上辅材统一承包给施工队采购,工程项目经理负责质量把关;商务部只负责采购主材。
2、在施工合同签订后,施工队长有责任也有义务协助工程项目经理核查施工中所需主材、辅材的需求情况并应尽早提出,避免对施工进度产生影响。
3、对于涉及到变更或增补的主材、辅材需求计划由施工队长根据施工图纸、变更图纸要求、实际材料采购情况和工程需要协助工程项目经理提出采购计划。由施工队长、工程项目经理签字以备存查。
4、变更或增补的主材和需我司购置的辅材的到货时间由商务部根据采购周期及工程进度需要合理确定送达施工现场时间。
5、因材料计划出现问题导致材料购置有误或者造成数量多余,责任由工程项目经理及施工队长共同承担。有误或多余材料归公司所有,但有误或多余材料折半价后在给付施工队工程款中扣除。由于相关负责人把关不严导致材料质量不符、购置有误或造成数量多余等经济损失,根据情节在单位内部进行处理。
6、按施工标准合理使用施工材料,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降低成本,杜绝浪费,做到计划用料,材料节约有依据,对剩余材料不能乱丢乱放,用后要办理退库手续,对于不能退库的,要注意摆放整齐,并注意防盗、防雨、防潮。
7、未经工程项目经理允许,严禁任何人偷拿或变卖施工材料、施工剩料、施工废料,一经发现将对其进行等额5倍以上的经济处罚。
8、任何人发现施工现场设备、材料有异常时应及时向工程项目经理汇报,由工程项目经理做出相应处理。如发现异常未汇报者,经查实将记两次行政警告,工程项目经理未做处理的将进行公司内部处理。
七、施工现场仓库管理制度
1、根据工程大小、设备材料多少,仓库要选择可以防盗、防潮、防尘(对于开箱无保护的设备有此需求)且足够大的独立房间,并设专人管理。
2、为保证施工质量,工程项目经理应严把设备、材料质量(是否为三无产品,是否具有产品出厂合格证、产品检测报告、产品说明书等相关质量保证的证明材料)关,坚决杜绝不合格设备、材料进场。无论工期是否紧张,对于商务部、施工队提供的设备、材料要检查是否为三无产品,是否具有产品出厂合格证、产品检测报告、产品说明书等相关质量保证的证明材料。对于某些无质量证明材料的产品,要求商务部出具的合格证明,由工程项目经理保管。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设备、材料应及时办理退货手续,不能及时退货的要妥善保管。
3、仓库实行专人管理,由仓库管理员(暂由工程项目经理兼任)负责,仓库管理员对任何设备、材料必须清点后方可入/出库,登记进帐,做到帐物相符。填写材料入/出库单。材料帐册必须有出/入库日期、出/入库数、领用人、存放地点等栏目。
4、施工队自带的所有工具、材料等也应进行登记,并经工程项目经理确认。施工队离开施工现场或工程结束离场时,其所带的工具、材料等必须经工程项目经理和仓库管理员核准后方可带离施工现场。
5、仓库内材料应分类存入堆放整齐、有序、并做好标识管理。并留有足够的通道,便于搬运。大宗材料、设备不能入库的,要点清数量,做好遮盖工作,防止雨淋日晒,避免造成损失。仓库存放的材料必须做好防火、防潮工作。
6、仓库重地严禁闲杂人员入内。材料出库必须填写领料单,由工程项目经理签字批准,领料人签名。
7、工具设备借用,建立借用物品帐。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并及时催收入库。实行谁领用谁保管的原则,如有损坏,及时通知材料员联系维修或更换。工程项目经理需要对材料仓库管理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建立记录。
八、施工过程中的其他管理
1、工程签证管理
施工过程中对于各种提交的工程或费用签证应由提出人签字;工程部主管、工程项目经理及监理公司(如果有)进行初审签字;设计院(如果有)、财务主管再审签字;甲方相关人员、总经理终审签字。有上述四方签字(如果有)的工程签证方为有效,否则不能进入决算。
2、变更管理
工程过程中,设计变更及施工范围变更是无法避免的实际问题,设计变更应根据变化的大小至少提前24小时由相关提出人员书面提出申请,经设计单位、工程部主管、监理、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进行更改,施工范围、工程量变更应根据变化的大小至少提前24小时由甲方、施工队长或工程项目经理书面提出申请,经设计单位、工程部主管、监理、甲方、总经理审核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工程部经理负责审看变更图纸及文件,技术支持工程师负责对施工队长进行技术交底,施工队长负责将变更图纸及文件分门别类分发给相关施工人员,并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工程项目经理负责监督落实施工。
工程项目经理(或技术支持工程师)应牵头联系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变更,并得到甲方、监理的签字确认,变更费用由工程项目经理负责与甲方、监理及设计单位交涉商定。
3、施工结束后,施工队长负责组织施工人员及时组织清场,将临时设施拆除,剩余物资退场,由工程项目经理负责检查。
4、工程项目经理要及时办理工程验收及资产移交手续,施工队长、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按规定做好工程档案整理,并组织施工验收及相关工程验收及移交工作。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5
为加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创建文明施工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研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坚决执行和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杜绝环境污染和扰民。
2、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考虑环境保护措施,并在施工作业中组织实施。
3、各项目管理部、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环保管理体系,并制定岗位责任制。
4、优化生产工艺和流程,严格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
5、定期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
6、施工期间固体废物(矸石、灰渣等)排放要严格在指定地点排放,堆放整齐并压实,定期维护,以防垮塌,并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由专人负责计量、检查、记录。
7、清理施工垃圾,必须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箱,并采用专车装运,严禁随意随地抛散。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8、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要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采取覆盖、固化等措施。
9、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
10、从事土方、混凝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
11、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12、施工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集中存放,并及时清运出场。
13、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车辆的尾气排放要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的要求。
14、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15、施工现场要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河流。
16、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气体、溶剂等物品应设有专门的库房,地面应做防渗漏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17、食堂要设置隔油池,并及时清理。
18、食堂、盥洗室、淋浴间的下水管线设置过滤网,并与市政污水管线连接,保证排水通畅。
19、施工现场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音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3-12524)制定降噪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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